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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总结报告 法律援助站工作总结(通用8篇)

作者:雨中梧 法律援助总结报告 法律援助站工作总结(通用8篇)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报告帮助人们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法律援助总结报告篇一

20xx年上半年已接近尾声,下半年即将到来。为经验,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特对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加以审视和小结,并对下半年工作作出安排和布置,形成如下书面汇报材料。

一、20xx年度上半年工作

今年上半年,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所辖涡阳、蒙城、利辛、谯城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经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上半年我们积极与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系,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我们和市广播电台联合开办的“法律在线”节目,每周两期,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安排执业律师、公证员轮流上线,现场解答群众的电话法律咨询。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解答法律咨询385人次,得到群众的较高评价。我们和市电视台联合开展了“法律援助在行动”大型公益活动。活动从五月中旬起,每逢周六、周日,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都指派市直律师事务所轮流设置展台,指定律师在市区的主要街道、大型超市门前以及乡镇集市开展义务咨询活动。截至六月底,该活动已开展10余场次,当场受理案件26件,现场接待群众咨询一千一百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

亳州市电视台的全程采访报道,也进一步扩大了这次活动的影响力。此外,我们还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村集市设置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在残疾人维权日活动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也指派律师参与帮助残疾人维权,发放法律宣传单。报社、电视台等媒体还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道,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机构良好的.对外形象。

2、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为科学决策提供了事实依据。

上半年我们重点进行了两项较大规模的社会调研活动:

一是就如何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行深入调研;

二是就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展开专题调研。

三是就法律援助机构如何与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问题展开调研。

三项调研历时近三个月,我们通过向妇联、残联、共青团、工会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向受援群众回访征询,向社会公民发放征询意见表及随机了解情况等多种方式方法,尽量扩大调研覆盖面,拓展调研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省法援中心提供了书面调研报告,为上级了解基层实情和社会民众的呼声,从而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了比较扎实的事实基础。

3、市区“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把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送入千家万户。

我市的“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是名副其实的,每天都有不少电话打进来,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都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和认真的记录,该电话还和“市长热线”互动,帮助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社会群众对此表示普遍欢迎。这不仅树立了市法援中心,也树立了市司法局很好的社会形象。现如今,我市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遇到法律困难首先想到的就是拨打“12348”法律服务,或者上门咨询,继而申请法律援助。甚至远在千里之外打工的我市群众也经常打电话来询问相关法律问题,周边县市及河南、山东、江苏、广东等地也有电话打过来。市直部门,特别是公检法单位,经常推荐群众求助于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已挑起了扶贫济困的大旗。

4、加强业务培训和考试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业水平。

上半年我们结合年度注册,对法律援助机构的执业律师进行了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学者来亳讲授法律知识,使法律援助执业律师享受到了一顿精美的“法制大餐”,丰富了法律知识,开阔了眼界。年度注册前又进行了法律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知识测试,并采取严格的闭卷考试,考试成绩略高于社会执业律师。通过培训和考试,法律援助机构执业律师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得到了强化和提高,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办案人员责任心普遍增强。

以前有极个别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存在着敷衍塞责、责任心不强的情况,上半年我市加强了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让大家认识到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并从制度上、程序上加以强化,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和投诉处罚制度,使案件特别是指派社会律师承办的案件办理质量有所提高,办案人员责任心普遍增强,案件胜诉率稳步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促进了法律援助事业在我市健康有序深入开展。

6、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切实维护贫弱者的合法权益。

上半年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案件336件,其中刑事案件91件,民事案件231件,行政案件14件,总受援人数409人。大部分案件由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办理,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也办理了部分案件。上半年全市共解答法律咨询3134人次,其中来电2089人次,来访1045人次,“12348”法律服务热线承担了绝大部分的电话法律咨询,群众咨询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工伤事故赔偿、债务纠纷、医疗纠纷、合同纠纷、承包地纠纷,伤害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对刑事案件的程序、时限也有一些涉及。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抓好法律援助工作。

1、继续做好“12348”法律专线电话的解答咨询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2、改善办公条件和环境,购置一些现代化的办公用品,加强基础设施和软硬件建设。

3、规范、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4、积极争取财政拨款,协调各方面社会捐款,多方筹集法律援助经费。

5、强化外引内联,整合全市法律援助资源,拓宽法律援助范围和渠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6、参观学习外地先进经验,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能力。组织人员到外地参观学习,开阔眼界,引进先进经验,提高业务水平。

总之,下半年我们将发扬成绩,经验,积极履行法律援助职责,促使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向纵深层次发展,把法律援助这一树立政府形象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不断做大做强,让越来越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受到法制阳光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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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总结报告篇二

20xx年来,我局法律援助两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和州司法局法律援助科的指导下,认真开展了法律援助工作。

一、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是个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全社会真正形成尊重妇女儿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环境,妇女儿童权益才能得到保障。一是广泛宣传,着力提高妇女儿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针对我县大部分妇女儿童缺乏法律知识、维权能力不强等特点,广泛宣传了《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结合“法律七进”、“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开学法治第一课、法治宣传月等活动,采取法律知识讲座、开主题班会、“格桑花”宣讲团开母亲课堂、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户外活动、利用手机、微信、微博推送信息等多种途径宣传与妇女儿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已举办法治讲座62场次、主题班会98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0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38000人次。三是通过拍摄微视频,以案释法的方式,宣传婚姻家庭的正能量。截至目前,我局拍摄的微视频《离婚**》在微信、微博等平台的量、点击阅读量比较大。

二、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体现政府亲民爱民、关爱、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形式和手段。县局和乡镇司法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妇女儿童作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制度。一是各司法所及相关部门加强2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完善和利用。二是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咨询、申请渠道,法律援助24小时畅通,及时解答、受理和协调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和问题。三是以为民服务为宗旨,用“热心、耐心、细心、爱心”来疏导化解来访者的忧怨,为来访者答疑释惑,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半年来,共解答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咨询8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件,较好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总结报告篇三

20xx年xx县法律援助中心在省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在xx县司法局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为促进保障社会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做好机构建设工作,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健全

在县局党委有力地领导下,上半年依托各乡镇司法所,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共17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明确法律援助工作部站长及成员并建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档案。在我县已基本形成了覆盖人县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2、队伍建设

在20xx年夏天县局对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律师、局机关干部为期一天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中心人员除了参加每星期一上午司法局组织政治学习,我们还结合每一次咨询案例、及每一次代理案件,讨论学习办案业务。局领导支持本人参加上半年律师业务培训及农民工维权培训班的学习,局领导安排一名临时工作人员参加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增加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力量。

在局领导关心下,分配给法律援助中心一辆摩托车,为法律援助中心管理、服务于案件援助人员提供了物质保障。在局领导的争取下我县于去年年底获得8万元案件专项经费,援助人员及时版权所有得到办案补贴,有了物质保障。

在司法部、民政部等九部局《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意见》下发后,省厅与其它有关单位制定各项工作衔接制度,我县法律援助中心,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接待登记制度、首问首办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xx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十条、绿色通道制度、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均已上墙公示,同时申请援助应备材料、受援人享有的权利、法律援助人员义务均上墙公示。这样保障了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的权利。xx县法律援助中心已基本健全咨询接待、申请、受理、审查、指派、案件检查等业务制度。从九月中旬开始。我们中心试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及补贴数额、评估方法等经经验总结出来后报局领导审查决定。

搞好各项援助制度的落实,能够保障援助案件质量。法律援助工作最终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和数量最终看社会效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做出一定的贡献。

(一)继续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规范乡镇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现有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其队伍制度建设。

(二)继续完善县中心工作规章。

(三)增加办案数量的同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四)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

(五)保证法律援助办案专款,合法、高效使用。

(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

法律援助总结报告篇四

20_年,我援助中心在市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把法律援助作为党委、政府关心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实事工程,创新思路谋发展,主动作为求实效,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我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1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72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429件),服务群众4879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10万余元。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落实“一个”保障,打牢工作基础

我们把积极争取法律援助经费作为保证经济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的必要条件,作为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强向上汇报,大力争取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支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今年,我市法律援助各项工作经费较往年均有所增加,有力保障了推动法律援助事业的长足发展。一是增加了法律援助财政预算。预算标准由去年的人均0.2元调整为人均0.3元,预算总额由29.6万元增加为44.4万元。二是加大了规范化援助工作站建设投入。利用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30万元,建设5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利用民生工程项目投入6万元,建设3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三是落实了“12348”法律援助热线维护费。将“12348”法律援助热线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设备维护费等费用按每年6万元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同时,我们大力规范和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二、加强“两个”建设,筑牢载体平台

一是大力加强一小时法律援助圈建设。援助中心依托各乡镇、市信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省女子监狱等单位,以及公证处、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86个,确保困难群众在1小时内能找到一家法律援助机构。各工作站制作统一的公示栏、内部制度,印发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单。各工作站(点)积极开展援助知识宣传,耐心细致提供法律咨询,对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进行初审,切实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

二是大力加强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制定民生工程实施意见,将民生工程任务分解下达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每季度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督导检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建成规范化工作站8个,为各工作站制作法律援助工作站标志,公示指南,配备电脑、电话、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用品,加强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安排专人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录入,保证受理一件案件,录入一件案件;办结一件案件,录完一件案件。目前,我市录入法律援助服务4879人次,全面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

三、开展“三项”活动,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扎实开展“优质窗口创建”活动。在法律援助受理大厅设立“党员先锋示范岗”,将法律援助职责、范围、标准、流程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执行情况上墙公示,公开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加强“12348”法律援助热线管理,安排律师24小时解答咨询。今年共接待咨询355人次,其中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申请法律援助的28人次,按政策法规解释分流至其他单位的15人次。

二是扎实开展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建设年活动。按照司法部《办理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及省厅实施的十项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体制,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落实“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认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每季度对已办结案件进行自查,对资料不齐全的卷宗坚决要求予以补齐。今年9月,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案卷集中评查活动,从办案程序、卷宗装订等方面进行评查打分,评查出优秀案件39件。

三是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条例》十周年宣传活动。制作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在市一江两岸电子显示屏24小时滚动播放;拍摄《开展法律援助,促进公平正义》电视专题片,在电视台《法治》栏目循环播出;利用新浪微博,每日宣传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布市法律援助动态信息和重要活动,开展网上互动交流。组织8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声势较大的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13台次,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开展法制讲座59场次。广大群众对法律援助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和了解,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主动走进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

四、打造“四个”亮点,凸显工作特色

一是成立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服务团”。在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选择23名优秀人员组建“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服务团”,有效整合法律援助资源,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引导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对重大疑难或群体性案件进行研讨,形成法律援助方案。“服务团”成立以来,成功对李素蓉信访案和全省有影响力的邪教案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并做出了最具指导性和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切实保障了社会稳定。

二是制定了《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暂行办法》。《办法》对法律援助开支项目、补贴范围和标准进行了明确,将法律援助平均标准提高了200元,刑事、民事、行政、劳动仲裁案件每件补助均达800元以上,极大地调动了法律援助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完善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及时将我局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向市委政法委进行汇报,今年6月,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司召开了政法工作联席会议,并下发了《会议纪要》,细化了各单位的职责,完善了通知辩护案件办理工作协作机制,规范了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成功办理了一系列法律援助典型案件。成功办结重庆农民工蒲德勇等14人、市金鑫制革厂工人张传芳等22人的农民工讨薪案,协调企业兑付农民工务工报酬共计70多万元。成功办结云龙镇鱼荐村3组身患癌症的曹天金老人与子女赡养纠纷的“援调”对接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子女主动承担起赡养老人的义务。这一系列具有普遍意义的法律援助案件的成功办理,在群众中产生了强烈反响,法律援助更加深入人心。

今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中心指导法律援助站(点)较少,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不够全面,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发掘不足等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我们将坚决按照市司法局的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创新举措、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天府新区、冲刺全省十强”和“五年总量翻番、再造一个”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法律援助总结报告篇五

20xx年全县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30件。截止6月30日,全县共审批案件381件,完成率达45.9%,办结案件262件,结案率达68.76%,经费投入计划数91.3万元,已投入91.5万,经费投入率100%,已支出36.81万元,其中,办案补贴26万元,咨询补贴费用支出10.81万元,经费使用率达40.22%,办案补贴发放占比达100%。

1.持续推进法律援助品牌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宣传活动围绕省厅、市局下发的相关文件,努力打造好“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等品牌,在做好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工作的基础上,带动整体法律援助服务效果的提升。

2.多角度监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组织学习省厅关于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的7个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出台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审视以往案件质量管理工作,以高标准严要求对待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综合采用旁听庭审、征询办案意见、案卷检查、回访受援群众等措施,强化内部和外部监督,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通过设立投诉电话、公布电子邮箱等强化外部监督,明确投诉范围和处理程序,规范投诉处理工作,确保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探索实行案件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机制,促进案件的质量的提升。

3.常态化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由县局分管局长、法援中心主任、执业5年以上热心于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律师、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评查严格按照司法部颁发的《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执行,对照评查标准逐项进行测评,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评定。并将案卷评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及承办人。从评查的卷宗来看,优良率达98.5%,无不合格卷宗。

3.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依托三八妇女维权月、学雷锋服务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四月民生工程宣传月等宣传节点,开展上集镇、进乡村、进农户、上街头、进企业等形式宣传活动,集中宣传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法律援助法》等与农民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提升了农民工知法用法的能力。线上线下多维度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度,全力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4.加强对涉及民生案件的法律援助力度,对于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人身伤害请求损害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基本生活保障待遇;请求国家赔偿;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请求诉讼代理等与公民基本生存或生活条件密切相关确实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民生方面的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及时立案、报批,及时安排法律工作者给予办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涉及到在册贫困户和农民工事件,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为县重点工作开展提供力所能及的业务支持。

1.经费使用率有待提高。

2.虽然案件审批未达到序时进度,案件结案率偏低。

3.案件质量需要进一步管理提高。

4.宣传推广力度有待加强,信息及案例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中典型案例需加强报道。

1.围绕省厅、市局下发的相关文件,努力打造好“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等品牌,以此在做好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工作的基础上,带动整体法律援助服务效果的提升。

2.下半年宣传工作需要大力宣传法律援助专项服务品牌,充分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和特定纪念日开展宣传工作。

3.与县财政局联合组织开展一次法律援助经费检查,重点对各法律援助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使用率、使用比例)等进行检查,通报检查结果。

4.准备年度收官以及考评准备工作,按照惯例和要求,每年11月中旬全年案件任务数要100%完成,经费要100%使用,争取按要求完成“双百”任务,年底取得好的考核结果。

法律援助总结报告篇六

(一)法律服务工作

1、强化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监管。一是严格把好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核关。严格按照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基层法律服务所考核程序程序,圆满完成20xx年考核任务。目前,我区共有11家律师事务所,其中合伙律师所9家,个人律师所2家;拥有执业律师122名,其中专职102名,法援律师7名,兼职6名,新执业7名;管理2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及22名注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是积极开展法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我局按照市司法局统一部署,制定《金安区律师行业集中开展律师与法官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结合“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于4月30日上午,召开律师与法官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布署会,强化宣传发动,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区司法局于5月7日—8日,到辖区11家律师事务所督查律师与法官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全面了解掌握各律师事务所履行法定职责、实行自律管理和执业表现,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三是不断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印发《金安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的通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活动,全面督查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在开展执业活动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和非公组织党建情况等全面工作;开展20xx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会,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行业执业能力、政治意识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四是开展律师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根据《关于开展律师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于20xx年7月21日开始,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了为期两周的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8月18日至20日,区司法局对辖区各律师事务所开展的律师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整顿情况督查,促进了律师事务所自身建设和管理。

2、发挥律师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能作用。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我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我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为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依法依规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安全平稳运行。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帮助安徽蓝翔节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复产复工。二是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活动的意见》要求,积极参与3月5日全国第57个“学雷锋纪念日”、第21个“中国志愿者服务日”活动。区司法局组织各律师事务所在人流量较大的地方,设咨询台,通过发放普法读本、宪法修正案宣传资料、法律援助宣传手册,接受居民法律咨询等方式讲解民法典和拆迁补偿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来访群众答疑解惑,积极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依法维权意识。三是参与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双提升”活动。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选派业务精湛的专业律师进驻西商集团公司,就公司hr制度,规范人才招聘、用工、绩效、薪酬、培训、奖惩、竞业限制、离职等各个方面多维度对所涉及的基本法律背景知识进行介绍、分析,做了专题法律培训讲座,提高了西商集团用工法律意识。四是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安徽中皋律师事务所与三里桥街道金裕社区签订《社会治理法律服务共建协议书》,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指派律师定期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主动参与社区举办的公益活动和普法宣传活动。该所主任赵刚律师受邀六安交通音乐广播电台“一路顺风”栏目,进行交通安全普法宣传。五是推进“法治体检”常态化。组建律师服务团队深入民营企业持续开展“法治体检”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由区司法局带队,深入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六安佳合服装有限公司,开展法律体检,解决企业法律难题。六是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根据六安市司法局《关于对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督察情况的报告》反馈的问题,进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督察整改“回头看”,梳理尚未进行法律顾问资格审查、备案登记工作的单位,敦促相关单位及时登记,监督指导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出庭应诉、代理行政案件。七是有序推进非公党建工作。以开展“双强六好”、“双比双争”创建活动为抓手,引导非公党组织在律师事务所发展中发挥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为律所的健康发展打下基础。截止2020年底,我局律师行业共有独立党支部4个,联合党支部1个,党员律师26名,在律师事务所新确定党员发展对象3名。20xx年,英锐律师事务所和中皋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赵刚获得全省“律师基层党组织示范岗”和“律师党员示范岗”,知勤律师事务所获得“五抓五送”奖补。此外,疫情期间安徽英锐律师所党支部、安徽大别山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安徽徽安良第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按照局党总支《关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倡议书》要求,向六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六安市红十字会等法定机构捐款55065元,并向六安市红十字中心血站献血2200ml。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大力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清单,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覆盖率、使用率。补齐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短板。大力推广使用“六安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我区律师,基本实现法律咨询和事务办理“掌上办”“指尖办”。20xx年我区英锐律师事务所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大力推进乡村法律顾问建设。20xx年,区司法局积极协调联系辖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相关村(居)签订村(居)法律顾问合作协议,实现村(居)配备法律顾问的比例达100%。村(居)法律顾问通过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参与村(居)治理等,为人民群众解决了身边的问题,获得了群众的好评。

1、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领导和支持,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覆盖范围。

2、创新新形势下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形式,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行业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优化发展。

法律援助总结报告篇七

xx市工商局检查支队在省、市局的正确领导下,立足本职工作,以查处打击各类经济违法行为为工作重心,以专项行动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办案主力军作用,加大对违规直销、不正当竞争、食品安全、互联网经济违法等案件的查处力度,有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取得显著成效。上半年我队共立案查处案件37起,案值1273万元,至目前,已办结案件30起,已入库罚没款共计102.21万元,没收未拍卖物品价值33余万元,两项合计135.21万元。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竞争执法领域取得新突破

规范直销经营取得新突破。为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促进直销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我队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大对直销企业的监管力度:

1、开展对辖区直销企业的摸底排查工作,全面了解辖区直销企业的经营情况;

3、积极完善并创新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直销监管工作水平。

通过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查处违规直销经营行为。

上半年,我队共排查直销企业经营网点35个,立案并办结违规直销案件2起,罚没入库共12.2万元。

打击走私贩私行为取得新突破。针对近阶段贩卖走私无中文标签洋酒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我队开展了打击贩卖走私洋酒的专项行动,上半年共立案查处贩卖走私洋酒案4起,没收走私洋酒400瓶,罚没金额预计达41万元。

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取得新突破。今年,检查支队根据有关行业特点,摸排存在问题,拓展不正当竞争执法监管领域,积极开展竞争执法工作。今年我队对粮食行业、互联网络开展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检查,查处漳州某公司使用过期“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虚假宣传销售大米案,罚款11万元,并对2起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案件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二)食品安全监管取得新成效

今年来,我队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通过与英国国际洋酒协会和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几大白酒厂家建立打假联络机制,形成合力,将打击商标侵权、贩卖无中文标签洋酒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安全整治相结合,重点打击销售假冒、贩卖无中文标签走私洋酒等食品违法行为,延伸食品监管执法领域,从严从重依法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大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我队共查办食品案件起9起,案值58.67万元,已入库罚没金额27万元,严厉打击了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网络商务监管领域有新拓展

针对网络商务这一热点领域,我队开拓思路,积极探索查处网络违法案件的方式方法,加大对网络违法医疗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来,检查支队成立网上巡查小分队,专人专岗对互联网信息进行日常巡查,根据互联网有关行业特点,摸排存在问题,并根据巡查情况对涉嫌违法信息进行甄别、筛选后提交办案大队立案查处,现已对芗城某木业有限公司、芗城某服装店利用互联网进行虚假宣传、龙海某医院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4起网络违法系列案件进行立案调查,有力打击互联网违法经营行为,促进了网络电子商务市场良性发展。

(四)维护消费权益有新举措

上半年,我队接到群众反映情况,称辖区三家医院在从事医疗服务时滥收费用侵害消费者权益,我队迅速出击,对消费者反映情况展开调查,并依法对三家医院进行立案调查,现该三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我队还充分发挥工商机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的职能作用,配合消保部门开展商品质量监测,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通过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确定产品质量问题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钢材、不锈钢、铝合金三种商品作为抽检产品。通过对辖区65家经营户进行摸底调查,随机确定其中的11家经营户,5种商品进行产品质量抽检,共历时两个星期,抽取各类样品27个。

法律援助总结报告篇八

今年以来,县总工会认真落实全市工会法律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深入开展工会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全面加强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现总结如下:

县总工会建设一体化运作、一站式服务、开放式办公的“职工综合服务大厅”,设立了法律援助、职工信访等服务窗口,服务中心增设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人员1名,聘任兼职法律顾问1名。并对外公开12351职工服务热线电话,今年以来共受理职工对合法权益的诉求7例,解答职工对有关政策法规和工会相关业务的咨询22人次。

依托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职工培训中心,先后挂牌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和“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基地”,明确了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由法院、县总工会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法院为3名受聘的劳动争议案件特邀调解员颁发了聘书,其中工会干部2名、律师1名。今年以来共接受法院委托、邀请调解劳动争议4例,经过调解达到和解的3例,减少了劳动争议法院诉讼案件,有效维护了和谐的劳资关系和社会稳定。

一是制定法律援助工作职责和业务标准,明确了为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和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参与调解仲裁,进行法律援助;开展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及时介入工资拖欠、工伤赔偿等各类劳动争议等职工法律服务职责,积极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援助维权服务,保障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做到“有求必应、应援尽援”。

二是与县法院、企业工会组织三方联合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预防排查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和工作台账制度,对用工单位在规章制度和合同管理方面加强帮助、引导,使劳动合同争议的预防和调处有了更为详尽、规范的制度保障。

三是建立了主席值班信访接待制度。对集体上访、群体性的事件和党委、政府交办事件,采取事前协调和仲裁庭依法仲裁相结合的办法,认真调处。

一是联合人社局先后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工作。3月份集中进行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检查,避免了黑,中介欺骗农民工行为的发生,5月份开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走访了全县100余家用工单位,强化了用工管理制度,确保了农民工的劳动权利不受侵犯。

二是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效地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县总工会在认真开展联合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协调招投标中心了制定了“开发商招投标预付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源头上堵住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漏洞。

三是县工会与人社局、住建局等部门联手化解了涉及劳动纠纷案件12起,化解率100%。协调信访局调处涉及职工劳动关系矛盾纠纷上访案件7起,有效维护了职工队伍和全县社会的整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