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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项目方案(模板19篇)

作者:HT书生 残疾儿童项目方案(模板19篇)

无论是个人的发展规划,还是组织的项目计划,都需要有一份详细的计划书来指导实施。想要写一份出色的计划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残疾人培训项目方案

年度内帮助全市940人(次)有需求的农村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每个农村残疾人掌握1-2门农村实用技术,切实提高自我发展和增收能力。

(二)有培训意愿且有就业意向;

(三)退出户、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残疾人优先。

(一)项目资金来源及标准。目前中央财政下达我市项目专项补助资金47万元,补助标准按人均0.05万元标准下拨(具体培训任务及补助资金详见桂残联计财字〔20xx〕31号文件)。各县(市、区)可根据培训内容、培训天数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每位残疾人的培训补助标准。在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的基础上,有当地配套项目资金的县(市、区)可适当增加培训残疾人数。

(二)资金使用范围。补助资金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项目资金,资金专项用于授课费、场地费、资料费、印刷费、食宿费、交通费、学员补助等与培训有关的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资金要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规定执行,及时拨付到位,严禁挪用、挤占和截留,不得用于除培训之外的其他开支。实行公示制度,做好公开透明,接受审计监督。

(一)摸底报名。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摸底调查工作,积极组织动员有培训意愿且有就业意向的残疾人填写《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班学员报名表》(附件1)。

(二)审核审批。乡(镇、街道)残联对报名申请培训的残疾人身份进行审核,各县(市、区)残联对报名申请培训的残疾人进行审批,筛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作为培训对象。

(三)拟培训人员公示。对拟培训对象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在乡(镇、街道)政府进行公示,避免暗箱操作,增加透明度。

(四)委托培训机构。各县(市、区)残联要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通过恰当的政府采购方式来确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五)开班培训。各县(市、区)残联要根据当地残疾人的自身需求,结合贫困残疾人的自身状况、培训需求和当地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就业形势,切实有效地开展针对性强、见效快的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培训机构要注重知识传授和实际操作相结合,切实让残疾人能掌握实用技能。

(六)考核发证。培训机构在培训结束后,要依据培训课程内容、培训难度和培训对象的接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结业考试,对考试合格学员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一)制定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残联工作要求,制定市级项目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当地项目实施方案。

(二)确保培训质量。各县(市、区)残联要和培训机构签订协议,明确责任,并严格履行协议的权利义务。切实做好机构的监督、指导、培训效果验收等工作,做到培训工作全程跟踪,建立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

(三)做好档案管理和统计汇总。承担项目培训任务的机构要做好培训方案、培训申请表、培训通知、培训现场照片、学员补助签领表、学员培训签到表、课酬发放表、培训资料、开支明细列表及凭证等档案资料整理,汇总后送县(市、区)残联一套以备查。县(市、区)残联要将培训人员的信息录入中国残联年度统计台账系统和实名制系统。并于当年度12月底前将项目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百色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以便汇总上报自治区残联。

(四)加强监督管理。市残联将加强对各县(市、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将项目工作纳入绩效评价考核,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条件的县(市、区)要逐步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增强约束力和工作透明度。对因工作不力影响项目实施的,市残联将给予通报批评。

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

围绕“脱贫致富、同步小康”两大主题,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作用;按照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结对帮扶、产业扶持、教育培训、移民搬迁、危房改造、社会保障到村到户)的要求,对全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系统中建档立卡的1.9万贫困残疾人,按照扶贫开发有关政策,分类帮扶、精准施策,逐步提高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持续有效增加收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同步奔小康。

从20xx年起,分两个阶段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20xx年至20xx年为全面扶持阶段,计划对建档立卡的1.9万贫困残疾人进行扶持,在项目、资金、人力等方面采取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对符合残疾人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创业就业、康复等项目条件的,优先给予项目扶持。20xx至20xx年为全面脱贫阶段,通过第一阶段的扶持,对已达到脱贫的残疾人精准扶贫户,进一步巩固稳定脱贫成果;对未能达到脱贫标准的残疾人精准扶贫户,找准原因,精准施策,重点帮扶,逐个解决,以实现全面脱贫致富、同步奔小康的目标。

各县(市)残联、义龙试验区民政和民宗局要加强与当地扶贫部门联系和沟通,及时将调查统计的残疾人精准扶贫户详细名册提供给扶贫部门。两家共同协商,结合残疾人类别、需求和家庭实情,分类建档立卡,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优先考虑和扶持残疾人精准扶贫户。在《黔西南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州委办字〔20xx〕204号)的基础上,多种措施,齐头并进,加大对残疾人精准扶贫户的帮扶力度。

一是建立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减轻残疾人家庭的经济负担。力争在两年内将二级重度残疾人纳入护理补贴范围,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困难补贴制度。

二是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创业就业增收。依据州人民政府出台的《黔西南州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就业行动实施方案》(州府办函〔20xx〕62号),重点实施“残疾人十点百户千人创业就业工程”,即每年创建10个以上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扶持100户残疾人家庭创业,新增残疾人就业1000人以上。

三是实施无障碍改造项目,依据《黔西南州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州残联〔20xx〕74号)。优先安排,重点解决行路难问题。

四是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解决住房困难的问题。

五是教育帮扶。根据州财政局、州残联联合行文《关于规范残疾人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助学补助工作的通知》(州残联〔20xx〕95号)精神,做好残疾人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助学补助工作。“交通银行——通向明天”资助残疾大学生项目、彩票公益金学前残疾儿童助学项目,解决智力扶贫问题。

六是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促进残疾人就业。积极与扶贫等部门联合,对建档立卡的残疾人精准扶贫户组织开展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创业就业能力,增加经济收入。

七是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残疾人抢救性康复训练、福康工程、残疾人辅助器具的验配及发放等工作。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增强自信。

八是实施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补助项目。

九是出台相关社会保障办法,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试验区)残联、扶贫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经办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乡(镇)、村两级要充分发挥扶贫工作站人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切实抓好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县(市、试验区)残联、扶贫部门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主动沟通、定期协商、共同推进本辖区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扶贫部门主要搞好建档立卡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的协调,落实对贫困残疾人的扶持政策、项目和措施,研究提高识别扶贫对象的准确率,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残联负责建立残疾人精准扶贫数据库,落实农村残疾人数据及具体对象,通过各种项目提供重点帮扶。

(三)强化指导督查。各县(市、试验区)残联、扶贫部门要加强对建档立卡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工作进度季报制度,年终要上报开展残疾人精准帮扶工作材料,包括工作措施、资金投入凭证、工作总结等,认真总结推广好的做法与经验。

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残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残联字〔20xx〕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桂残联计财字〔20xx〕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自治区财政预算指标的通知》(桂残联计财字〔20xx〕36号)精神,为做好百色市20xx年“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0xx年全市共为1631名符合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其中:中央任务217人;自治区任务1414人。任务分配详见(附件1)。

中央、自治区“计划”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的标准补助。各市、县(市、区)应通过财政配套、社会募集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补助标准,扩大补助受益人群。

中央和自治区项目资金必须向各级各类残疾人托养服务寄宿制机构、日间照料机构及能够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居家服务的机构和组织购买托养服务。严禁以直接发放资金方式代替提供服务。

(一)申请资助托养服务的残疾人家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2、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持有第二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申请资助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建立,手续完备,经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

3、与托养服务对象或其家属(监护人)签订一年以上托养服务协议。

(一)前期阶段

1、市、县两级制定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2、各县(市、区)发动宣传、摸底调查;

3、各县(市、区)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定承接托养服务的机构。

(二)实施阶段

1、确定资助对象和服务机构。程序为:

(1)申请资助的残疾人或其监管人向乡镇残联提出申请,据实填写《“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残疾人托养服务家庭资助申请审批表》(附件2);申请资助的机构据实填写《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资助申请审批表》(附件3)。

(2)资助对象由社区(村)核实、乡镇残联审核、县级残联核准;服务机构由县级残联审核确认。各项信息进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公告。

2、拨付补助资金。各县(市、区)残联要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要求进行开支,通过居家托养或机构托养为残疾人对象提供服务,实施过程中要完善项目档案材料,保留有项目服务图片、受助残疾人花名册、项目执行情况报告、项目资金使用凭证、与服务机构及受助对象签定的协议等资料。

3、建档立卡。为受助对象建立托养服务卡,记录所提供的各类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

4、填报进度。各县(市、区)要指定专门的项目联络员填报进展情况,经项目主要负责领导审核确认后,于20xx年6月起每月1日前填报上个月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4)。

5、项目总体工作要求于20xx年9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残联于9月底前填报《年度“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受助对象名册》(附件5)。

6、受理申请的县级残联,完成阳光家园信息数据库的填报录入工作。

7、项目各项信息统一报送至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邮箱:xxx;电话:xxx。

(三)检查阶段

1、县级自查。检查项目档案材料信息是否完善、是否有项目服务图片、是否填报项目受助残疾人花名册、是否有项目执行情况报告、是否有项目资金使用凭证、是否有与服务机构及受助对象签定的协议等资料。

2、自治区、市级将对各县(市、区)项目执行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通过核验各项目实施单位的档案材料,回访受助对象及其家庭,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追踪问效。

(一)健全工作机制

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共同监督的要求有序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立足当前实际,制定并落实相关实施方案。要充分发挥残联桥梁扭带作用,与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兴办的托养服务机构加强沟通协调,支持并培育承接托养服务的社会力量发展壮大。

(二)争取配套资金

在中央和自治区配套资金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要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支持,充分发动社会,争取社会捐助,增加资助人数,提高项目资助标准。

(三)严格监督管理

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及时使用,不得挪用、留滞。要按年度开展检查评估,督促落实情况。要按规定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确保承接服务的机构符合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各项准入标准,服务过程中应进行实时监督,服务年度和项目执行期限终了应开展绩效考评。

(四)加强宣传推广

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阳光家园计划,宣传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真切关怀,宣传残疾人及其亲属的真情实感、社会各界的真诚援助,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托养服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

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以下简称残协)是在镇(街)残联指导下,在村(社区)“两委”领导下,有村(社区)内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扶残助残人士等组成的残疾人组织,是残联的最基层组织,承担着直接联系和服务残疾人的重要任务。为认真落实残联改革方案,推动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根据《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残联发〔20xx〕8号),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党的群团会议精神,按照《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残联发〔20xx〕8号)和《枣庄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等要求,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全面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协建设,切实保持和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方位提高联系、凝聚、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把残联组织建设得更接地气、更加充满活力,团结引领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

(一)坚持党建引领,确保村(社区)残协的正确方向。村(社区)残协要始终坚持党的群团组织的政治定位,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履职尽责、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各项建设。加强残协活动与村(社区)党组织活动的有效联动,通过开展结对帮扶、项目认领等方式,推动扶残助残工作融入党建活动之中。深化“学听跟”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村(社区)内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残疾人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残疾人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二)规范村(社区)残协组织建设,完善村(社区)残协的人员设置。进一步规范村(社区)残协组织建设,在村(社区)残协一般设主席1名,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根据村(社区)人口情况设副主席1至2名,由残疾人及亲友代表、扶残助残人士等担任;设委员2至3名,由残疾人及亲友和各方面热心服务残疾人的代表担任,其中明确1名为专职委员,负责协助残协主席处理残协的日常工作。

(三)明确村(社区)残协职责,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村(社区)残协要经常联系辖区内各类残疾人,上门入户,走访探视,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和相关惠残政策,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传递到残疾人中。

要积极主动向村(社区)“两委”和镇(街)残联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愿望,协调帮助残疾人解决困难和问题,组织残疾人群众参与民主协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要增强服务能力,依托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残疾人活动和服务阵地,协助村(社区)“两委”和镇(街)残联等部门落实各项惠残助残项目,多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服务,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助残服务活动,探索吸纳社工人才和助残社会组织参与残协工作,提供专业化服务。

(四)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村(社区)残协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需求调查制度,村(社区)残协要在动态了解持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的基础上,逐步掌握尚未持证但有服务需求的疑似残疾人基本情况。

建立入户访视制度,特别是要深入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现场了解残疾人真实情况,及时反映困难诉求,协调推动解决。建立规范化建设制度,达到“五个有”建设标准,即:做到有一名优秀的残疾人专职委员、有一个规范的协会标志牌、有一个固定的活动场所、有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有一套详细的工作档案,规范化开展工作。

(五)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岗位是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岗位,主要职责是协助残协主席、副主席做好辖区内的残疾人工作,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各项惠残举措,掌握残疾人基本情况,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做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配合残联、卫健、民政、教育、人社、医保、住建等部门做好残疾人康复训练、教育培训、就业服务、养老医疗、低保救助、无障碍改造等社会保障服务;落实残疾预防报告制度,保持与家庭签约医生的紧密联系,向其提供辖区内残疾人名单,配合家庭医生做好与残疾人的对接、签约和转介服务工作,并将残疾人相关信息反馈给家庭医生,发现疑似残疾人及时上报镇(街)残联。

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应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奉献精神,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要配强配齐专职委员,规范选聘办法,在胜任工作的前提下,要优先选聘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担任。

加强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管理,镇(街)残联会同村(社区)两委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坚持绩效评估和残疾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实行能进能出的动态化管理,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益性岗位就业、提高补贴标准等途径,解决好专职委员的待遇问题。

(六)加强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教育培训,增强服务残疾人的工作能力。将村(社区)残协组织的教育培训纳入残联系统教育培训计划,对残协主席、副主席、专职委员、残协骨干等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深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素质,增进工作交流,加强残疾人工作政策业务培训,掌握残疾人工作基本知识和技能,学习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提高履行职责、整合资源、服务残疾人的能力。

鼓励、支持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公务员考试和学历教育等。发挥“专职委员在线培训平台”作用,加强专职委员教育培训。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加强村(社区)残协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大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按照中国残联、民政部关于村(社区)残协建设的有关要求,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村(社区)残协建设。

(二)统筹推进,融合发展。推动残疾人工作和残协工作纳入村(社区)“两委”工作,统筹推进。各镇(街)要积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引导扶残助残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现残疾人事业与村(社区)各项事业融合发展。

(三)多措并举,做好保障。要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为村(社区)残协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各镇(街)要将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经费纳入政府的财政经费预算。积极探索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村(社区)残协参与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承接助残服务项目。

(四)探索创新,抓好落实。各镇(街)要结合本地实际,勇于探索创新,注重示范推动,在推进过程中,要积极抓好村(社区)残协的组织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典型培育,总结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推动整体提升。要注重分类指导,围绕加强村(社区)残协建设的主要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逐级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工作,逐步形成具有本地特点的残协建设和治理机制。

关爱残疾人的项目方案

发展。

本次全省残疾人文化月活动的主题是:参与。共享。快乐。和谐。

在6—7月份集中一月左右的时间组织残疾人开展各种文化活动。

残疾人文化月以开展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残疾人文化活动为主要形式,由各级残联和文化部门共同组织,在残疾人相对集中的社区、残疾人服务机构、特教学校、福利企业以及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因地制宜组织残疾人开展活动。

(一)广泛开展社区、乡镇残疾人文体活动。充分利用社区、乡镇文化站点、农家书屋,举办科学文化知识讲座、读书演讲比赛、康复知识咨询、健身技能辅导、趣味运动会等适合各类残疾人参与、深受残疾人欢迎的文体娱乐活动。在残疾人中开展各种棋类比赛以及乒乓球、羽毛球、轮椅太极拳、轮椅柔力珠、钓鱼等适合残疾人特点的群众体育活动,组成较为固定的活动团队,定期举行活动,使残疾人体育康复健身活动成为残疾人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

(二)开展残疾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xx周年主题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党的阳光照我心”、“我与祖国共成长”等主题征文和演讲比赛,歌颂伟大的党和残疾人生活的改变;组织参观展览和各种游览活动,感受祖国的发展变化和社会的文明进步;组织开展评选“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比学习、做标兵”等主题教育活动,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

(三)开展各种文艺演出活动。组织本地残疾人艺术团体走进社区和乡村,走进残疾人福利企业、特教学校,开展文艺演出活动;鼓励和吸收在文艺方面有一技之长的残疾人参与各项公共文艺演出活动;各类文化艺术团体可组织艺术表演、文艺作品创作与鉴赏等讲座,加强对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的.培养。

(四)组织各种展览展示活动。充分利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公园和社区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场所,组织举办残疾人书法、绘画、摄影、集邮、手工艺品(如剪纸、编织、雕刻等)展览或现场才艺展示活动;在各地举办的各种艺术展览、展示活动中,要吸收残疾人创作的艺术作品,要鼓励残疾人积极参与各种公共文化艺术展示活动。

(五)组织电影展映活动。针对残疾人看电影难的实际情况,协调电影发行和放映机构举办残疾人电影专场,或协调当地电视台,举办残疾人题材电影展映活动。针对盲人看电影难的问题,组织盲人电影专场,开展讲电影活动。

(六)推进文化助残志愿活动。组织大中学校的学生以班级或小组为单位,与残疾人家庭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协调公共图书馆为残疾人或残疾人子女提供送书上门等文化服务,努力满足残疾人多读书、读好书的文化需求。

关爱残疾人的项目方案

桐城市残联“帮扶贫困残疾人”旺润公司专场招聘会。

为了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弱助残的传统美德,逐步形成全社会都来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营造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增强残疾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信念。由安徽旺润制衣有限公司提供缝纫、专机、锁眼、大烫、后道、剪线、包装、整理、裁床、质检等工作岗位,为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残疾人提供就业帮扶,让残疾人能和正常人一样体现人生价值,为社会做贡献。

安徽旺润制衣有限公司。

残疾人培训项目方案

全国农村地区。

实施对象由县级残联组织认定并收集相关证明信息,需符合如下相关条件:

(一)对象范围。

1.农村享受低保残疾人、原建档立卡残疾人、特困救助供养残疾人等。

2.经认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左右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

3.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

4.经当地相关部门认定或村委会推荐的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

5.以上情况中的重度残疾人家庭的一位成员。

(二)对象条件。

1.接受培训的残疾人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接受培训的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需为残疾人的直系亲属或监护人。

3.年满16周岁以上。

4.有劳动能力和意愿且具备接受培训的条件和能力。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资助50万人次农村困难残疾人(或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平均每人补贴标准1500元,主要用于培训人员食宿、交通、培训课程费用等,以及购买培训使用的生产学习资料(如猪仔、鸡仔、种苗等)费用。

各地要结合实际给予项目资金补贴,扩大培训任务目标,也可根据培训课程内容、培训难度、培训时间和培训对象的接受能力等,对接受培训人员予以补贴,增加的培训数量和补贴标准自行确定。

(一)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任务的完成。各地要依托现有数据信息摸清具有接受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条件和能力的残疾人数量和状况,本着自愿参加与引导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确定培训对象。要根据残疾人的自身特点需求和当地优势产业、就业形势等,组织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各类培训机构开展针对性强、见效快的实用技术培训,突出实用性、实效性,切实提高培训质量。要加强培训的组织领导,为参加培训的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确保培训目标的完成,确保参加培训的残疾人能学会、能掌握相应的劳动生产技能。

(二)加强培训后的就业创业帮扶。在组织培训前要充分考虑培训的内容是否能与直接发展生产和实现就业相衔接,培训后要向参加培训的人员提供相关就业信息,推荐和帮助残疾人选择适合就业的岗位。要在资金、设备、场地、技术和市场信息等方面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帮助和服务。要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原残疾人扶贫基地)的产业带动优势,促进残疾人培训与就业相结合。

(三)加强档案管理和信息录入工作。各地要做好参加培训人员认定材料、培训内容和培训效果等方面的信息采集工作,登记造册后由县级残联统一保管并录入中国残联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年度统计台账。

(四)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培训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向参加培训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培训结束后,要开展满意度测评,培训人员满意度要达到80%以上。各地要及时下达预算,不断改进结算方式,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要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加强资金监管,不得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和截留,不得用于除培训外的其他开支。培训项目资金要重点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落实好《关于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

(五)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各地应根据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通过中期评估、定期抽查和进度通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年度结束后开展绩效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与统计台账、统计年报进行核实比对,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有条件的地方可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自评和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残疾儿童帮扶方案

我校共有1名适龄残疾儿童。肢体三级残疾的王鑫同学是我校初一年级(2)班一名学生。

王鑫同学在今年年初又做了一次手术,因此本学期不能到校接受系统的教学,为此我们开展了“送教到家”的活动,希望能帮助他们快速成长。

组长:陈步锦(学校校长)。

副组长:王驯(学校副校长)。

翟展强(教务主任)。

王智俊(德育主任)。

成员:

初一二班班主任以及科任老师。

1、送教前,送教老师要写好了个别化计划,针对学生残障情况写好教案,对学生进行学科知识教授、康复训练和心理辅导等。

2、经常与家长联系,了解孩子的成长情况,做到活动有跟踪。

3、整理并收集关于家庭特殊教育系列系统知识,帮助家长掌握辅导孩子的具体方法。

4、鼓励家长认真学习教育残疾子女的信心,让他们有信心、有干劲参与对子女的教育中来,做到不放弃、不遗弃。

1、每月由教务处负责对送教教师的送教内容进行审批后再到学生家送教。

2、送教教师请认真填写好送教记录表。

每学期期末学校通过参看送教资料或访谈等对送教教师工作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内容。学校根据送教得失整理送教工作总结上交教育管理中心。

残疾人项目资金实施方案

为确保省政府、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在我市的顺利实施,保障全市14310名贫困残疾人真正有效地得到康复与服务,根据省残联、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20xx年省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残联字〔20xx〕69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20xx年度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计划的批复》(洪府厅字〔20xx〕20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xx年南昌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省残联、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赣残联字〔20xx〕69号)指标构成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20xx年度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计划的批复》(洪府厅字〔20xx〕207号)目标任务要求,20xx年为全市14310名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与服务。其中:为10000名残疾人提供社区康复服务;为22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服药补助;为80名肢体缺失者安装假肢;为230名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为各类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辅助器具1200件,为贫困听障患者免费发放助听器600台。

20xx年市政府安排571万专项经费用于残疾人康复救助与服务。各县区财政按要求落实配套经费。市财政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1、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每人每年补助250元。

2、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聋儿、脑瘫、孤独症儿童每名平均补助12000元。

3、贫困肢体残疾缺失者安装大、小腿假肢,配套省民生工程假肢安装项目经费,提升假肢的.品质。其中:大腿每条9000元、小腿每条6000元。

4、助听器每台补助3000元。

成立市、县级人民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成员单位由残联、卫计委、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县级残联。

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下达任务指标,督促指导项目的实施,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估。

各县(区)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级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的实施方案,落实项目配套经费和工作经费以及做好项目实施的相关组织协调与督促检查工作。

1、建立目标责任制。为使我市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真正落到实处,确保14310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与服务,各级残联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建立目标责任制。

2、做好救助对象的摸底筛查和资格审核工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救助对象必须是贫困残疾人,各级残联组织要切实做好各类残疾人康复需求的摸底调查与评估工作,尽可能使那些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原则上各类残疾人救助对象只能享受一次补助经费,不得重复享受项目救助,要把有限的经费真正用到贫困残疾人身上。

3、严格项目经费管理。各县(区)财政、残联要严格按照项目经费管理规定,组织管理好、用好项目经费(器材),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要建立公示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使用项目补助经费,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在阳光下运行,为残疾人谋福祉。

4、做好项目的月报、年报与总结工作。根据省政府、市政府民生工程督查办的要求,各县(区)应于每月5日前上报本县(区)民生工程进展情况(详见附表12),并于12月5日前汇总全年数据,认真做好项目的总结上报工作。

5、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县(区)残联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党和政府对广大残疾人的关爱,宣传受助残疾人的典型事例,争取党委政府、动员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给予更多的重视与支持,努力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和改善民生。

省残联在江西残联网站“办公系统”专设了省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数据录入系统,请各地登陆江西残联网站(网址:xxx)进行统计、录入与上报工作。在网上录入同时做好纸质审核登记、文档资料的归档整理及汇总上报工作。

残疾儿童帮扶方案

助力脱贫攻坚、奉献爱心、伸出援手、送出温暖、传承美德、温暖残疾儿童。

扶贫济困,用行动构建和谐社会,我校全体师生解囊相助,让爱心传承中华美德,为弘扬勤俭节约的中华传统美德,同时也展开当代中学生无私奉献的精神以及对社会的关爱,我校特展开义务捐助活动,倡议全体师生,伸出援助手,献出爱心,为七星关区的残疾儿童送去一缕缕阳光,一滴滴甘露。金钱有价,爱心无价,事实无情,人间有情。我们用悠悠爱心,点燃他们希望的曙光,用我们的点点甘露,滋润他们弱小,受伤的心灵。

为了让每一个残疾儿童都有书读,让每个孩子有衣服穿,有玩具玩,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也为了使他们得到更多人的关注、关心、支持和帮助。开展此次活动的宗旨是为了增强我校全体师生对残疾儿童的了解,同时尽我们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们,他们的快乐就是我们的快乐,激发当代中学生的爱心,提升中学生的责任感,帮助残疾儿童,同时也给有爱心的同学一个平台,让他们传递爱心。

公益活动,义务捐助。

xx中学上操场。

20xx年10月17日。

1.通知全体师生活动的时间、地点。

2.捐助由个人自愿。

3.由雷校长担任主持。

4.安排工作人员对捐助的现金进行登记,并进行公示。

5.由刘建老师把汇款凭据交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残疾儿童帮扶方案

为了关爱我县残疾儿童,拟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基础上,面向残疾儿童扩大补贴范围和标准。

向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是各级政府关注民生,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措施。我县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全县“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发放和管理工作。

全县0-18周岁的持证残疾人。

(一)补贴标准。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残疾儿童,由原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每人每月10元;未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持证残疾儿童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

(二)资金筹集。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残疾儿童提标资金统筹困难群众资金解决;未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持证残疾儿童关爱补贴由县本级财政负担。

(三)足额编制预算。我县各级财政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应足额编制预算,确保资金发放。

(三)补助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县民政局按月将补贴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补贴对象指定账户。

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要求,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工作机制。县民政局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工作进程,做好相关制度衔接。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经费。县残联要发挥“代表、服务、管理”作用,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协同做好相关审核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建立“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发放公示制度。由申请人所在的村或社区按月公示补贴对象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公示期为7天,接受群众监督。县民政局会同县残联建立“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定期复核机制和不定期复核机制,实行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形成“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工作信访和投诉举报核查机制,及时处理残疾人及其他群众的投诉建议。加强“残疾儿童关爱补贴”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

(三)做好政策解读和新闻宣传。负责“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工作的民政局、残联、乡镇等相关部门要组织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全面掌握“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制度内容及相关工作职责,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有效实施。县民政局、县残联要采用灵活多样形式宣传解读“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制度,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使残疾人及其家属了解政策内容和基本申领要求。

关爱残疾儿童方案

5月20日是法定“全国助残日”,根据有关通知要求,为了做好我校第二十三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送到残疾人心中,按照《关于开展第xx次“全国助残日”活动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今年的“全国助残日”活动提出如下安排:

加强残疾人文化服务,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

残疾人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讴歌自强精神的励志文化;是倡导平等友爱、包容互助的`和谐文化;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文化;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人文文化。

(一)、举行助残日捐款活动。

1、活动时间:5月15日——5月20日。

2、5月15日,大队委向全校队员发出助残捐款活动倡议。

3、5月16日——5月17日各班举行捐款活动。(负责人:各班主任)。

4、5月18日课间操在学校国旗下举行捐款仪式,要求全体同学到场,各班把捐款钱数、名单汇总装于信封内,派一名代表上台捐款。

(二)、各班开展“扶残救困献爱心”班队主题活动。

内容:各班队布置学生通过网络、报刊杂志、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残疾人的学习、生活等情况,利用班队会时间举行“扶残救困献爱心”主题班会或队会,对了解情况进行交流,引导学生学习残疾人身残志坚,不畏生理缺陷,顽强学习和生活的精神,学习他们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可贵品质。

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面提升我省“十四五”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根据省政府残工委秘书处《关于印发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创建考核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浙残工委〔20xx〕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镇(街道)申报、社区创建、社会支持”的原则,通过加大无障碍设施集中建设和改造力度,完善无障碍设施配套建设及功能,提高永康市无障碍社区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安全、舒适、便利地参与社会活动,推动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全方位提升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根据省残工委下达的任务目标,每年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不少于1个。

无障碍社区创建重点:完善社区内无障碍公共服务设施;推进社区道路、绿化地、活动场所和残疾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化。

主要工作内容:规范创建工作组织管理;加大无障碍环境理念与宣传;推进社区道路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公共建筑、广场、绿地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专门服务建筑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居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残疾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加快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提升无障碍环境公众参与度评价(具体见附表)。

(一)申报阶段:每年2-3月份

各镇(街道)每年各提出1个创建社区,经永康市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后确定创建社区1个。

(二)实施阶段:每年4-8月份

2.加强无障碍建设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增强无障碍环境法治意识;在创建镇(街道)、社区设置宣传栏(窗),普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知识和意义。

(三)考核评估阶段:每年9月份

1.全面总结创建工作,整理相关资料,建立完善台账,迎接省、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考核评估组的考核评估。

2.根据评估组考核要求进行完善。

3.加强已创建社区管理提升工作,确保通过每年复核评估。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永康市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各有关单位根据创建内容和责任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将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落实创建任务,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二)切实加大投入。无障碍社区建设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市残联、相关镇(街道)根据市政府投资项目做好资金使用监管。整合残疾人无障碍家庭创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社区福利设施建设等资金和项目,集中力量整片推进无障碍化工作建设,确保建一个、成一个,造福一片。

(三)营造创建氛围。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创建无障碍社区的重要意义,展示残疾人无障碍发展成就,加强残疾人无障碍公益性宣传。通过舆论宣传,提高广大市民尤其是残疾人群体对创建活动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支持度,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

关爱残疾儿童方案

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是提高残疾人整体素质、使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和前提。我校一直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坚持普及与提高并重,形成以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到家”为补充的比较完善的特殊教育体系。为了加大工作力度,把我学区内适龄残疾儿童的教育搞好,进一步推进并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的高度,我们结合学校自身实际,特拟写现阶段“送教到家”工作实施方案。

我校共有1名适龄残疾儿童。肢体三级残疾的王鑫同学是我校初一年级(2)班一名学生。

王鑫同学在今年年初又做了一次手术,因此本学期不能到校接受系统的教学,为此我们开展了“送教到家”的活动,希望能帮助他们快速成长。

组长:陈步锦(学校校长)。

副组长:王驯(学校副校长)。

翟展强(教务主任)。

王智俊(德育主任)。

成员:

初一二班班主任以及科任老师。

1、送教前,送教老师要写好了个别化计划,针对学生残障情况写好教案,对学生进行学科知识教授、康复训练和心理辅导等。

2、经常与家长联系,了解孩子的成长情况,做到活动有跟踪。

3、整理并收集关于家庭特殊教育系列系统知识,帮助家长掌握辅导孩子的具体方法。

4、鼓励家长认真学习教育残疾子女的信心,让他们有信心、有干劲参与对子女的教育中来,做到不放弃、不遗弃。

1、每月由教务处负责对送教教师的送教内容进行审批后再到学生家送教。

2、送教教师请认真填写好送教记录表。

每学期期末学校通过参看送教资料或访谈等对送教教师工作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内容。学校根据送教得失整理送教工作总结上交教育管理中心。

xx中学。

关爱残疾儿童方案

为了让每一位同学都能够好好学习,所以有一部分残疾儿童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为了让这些孩子感受温暖,同时也为能让这部分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我校特制定此方案。

1、在课堂上应该及时对他们与以关注,基础知识部分一定要想方设法让他们掌握.他们能掌握的知识,尽可能的提问。一方面可以促进其知识的'吸收,另一方面可以培养其自信心.使其取得进步。把随班生安排在教室前三排的位置,便于老师随时随地帮助。

2、尽量给他们分层次留作业,留有针对性的作业。既不能因为作业太难而达不到效果,也不能因为知识不掌握而放弃对他们的作业要求。老师能够面批,及时加以鼓励。

3、掌控他们的家庭情况,在心理上多与他们交流,消除他们的自卑感,尽量使他们认为自己与其他学生是一样的.自己并不比别人差,有上进心和上进的愿望。在本学期,我们将配合大队部的工作,让随班生积极地参与我们的大活动,老师为他们搭建成功的舞台,让他们也品尝快乐的滋味。

4、对他们提出稍高层次的要求,使他们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每天进步一点,每天有收获。

希望在我们的努力下,我校的特殊生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残疾儿童教育工作方案

今年5月18日是第xx个“全国助残日”,为推动我园残疾人工作的.全面发展,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在幼儿中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和谐文明进步的校园环境,落实教育局及残联文件精神,我园决定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

“关心帮助残疾人,实现美好中国梦。”

利用助残日有利时机,增强我园幼儿对残疾人的关爱意识,确保残疾幼儿也能健康、快乐地成长,逐步在幼儿中形成乐于扶残、助残的良好风尚。

各班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板报、主题班会,教育幼儿尊重残疾儿童人格,不歧视、不挖苦、不起绰号,积极开展“一帮一”“众帮一”活动,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使残疾儿童愉快地学习,幸福地生活,健康地成长。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园长:主持全面活动。

2、游继光:负责活动方案的制定。

3、参加人员:上级领导、我园领导、随班就读幼儿、初一幼儿、全体老师。

播放《迎宾曲》欢迎参加人员进进入活动现场。

主持人:20xx年助残日“关心帮助残疾人,实现美好中国梦。”活动现在开始。

活动第一项:全体起立,奏国歌。(白板投影国旗、播放国歌)

活动第二项:介绍来宾。

活动第三项:请肖校长讲话。

活动第四项:请上湖乡乡长讲话。

活动第五项:教育局局长讲话。

活动第六项:捐赠仪式。随班就读儿童请到台前,上级领导捐赠书刊。(小音量播放:《爱的奉献》—韦唯)。

第七项:受捐者代表讲话。

第八项:全体幼儿唱《感恩的心》,活动结束

各班主任宣传发动,将本次教育活动与学校德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培养幼儿的人道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幼儿的思想道德素质。要求各班积极开展“一帮一”“众帮一”募捐活动。

关爱残疾儿童方案

生科院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将武汉爱心残疾儿童帮扶中心(简称中心)作为定期服务对象之一,每月定期组织志愿者去陪孩子一起看书,玩耍,让他们感受到我们的热心与关爱,不再孤单,快乐成长。

中心的孩子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是孤单的,我们希望通过我们的陪伴可以留下我们的祝福,留住他们的欢笑,让他们不再感到孤单。当寒冬到来,他们面临着缺少御寒物品的困境。我们将收集一些废旧衣物和以前活动义卖剩余冬季御寒物品或选购一些冬季必需物品,捐献给爱康,希望给孩子们带来些许温暖。当夏季来临时我们同样会筹集一些衣物及生活用品给孩子们。

1.奉献爱心,尽最大努力为中心的孩子们打造一个温馨愉悦的生活氛围;

2.希望能够给孩子们带来快乐和温暖,让他们不再感到孤单,帮助他们快乐康复;

3.为同学们提供一个公益平台,加强同学之间的相互交流,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激发公益热情。

20xx年3月12日。

1.通过网络媒体等方式提前宣传每次的爱康之旅;

4.制作活动视频或照片通过qq平台、微博、宣传板等媒介展出,得到更大的影响效果。

(一)前期宣传。

活动开展之前,通过各种网络途径宣传本次活动,强调本次活动的意义与亮点,达到进一步的宣传效果。

(二)后期宣传。

1.上传活动视频和照片到人人网、微博等网页上;

2.认真写新闻稿,争取上新闻网;

3.联系新闻部和宣传部,加大宣传力度。

(一)前期准备。

1.做好活动前期宣传活动,在人人网、微博、微信等处及时宣传;

2.部门人员提前招募好活动志愿者,做好活动安排;

3.联系中心负责人,协商好具体活动时间(提前三天了解情况);。

4.部门人员提前准备好有要送给爱康孩子们的物品,包括衣物,礼物,卡纸等;

6.活动前一天清点物品,做好检查,有备无患。

(二)具体活动进程。

1.提前两天招募志愿者;

2.由部门带领志愿者前往中心;

3.成果展示(展板、微博、人人等)。

(三)后期工作。

2.与新闻部考核人员交流,汲取教训,总结经验,今后改进;

3.后期宣传。

(一)人员安排。

活动总负责:陈婷。

物品管理与采购:方灿。

活动策划:谭银霜。

活动宣传:冯浩。

志愿者招募和管理:饶文婷。

中心联系人员:刘嘉乐。

2.公共场合注意自身素质,维护好华农学子形象;

3.做好志愿者的健康保障,比如准备晕车药等;

4.在和同学、志愿者交流时注意说明活动背景和活动意义,以获得支持;

5.维持好活动的正常秩序,活动中保护好租借物品,及时归还,避免出现损坏。

1、意义性。

本活动旨在让中心的孩子不在感到孤单,他们是残缺的不幸的,但我们可以让他们同样感到社会的温情,在爱心人士的帮助下无忧无虑的生活下去。

2、可操作性。

2)活动所需物品为青志部门统一购买,需购买物品不多,经济上更为可行;

3)有过前期活动,准备充分,后期活动只需志愿者的全力支持与配合。

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

为确保省政府、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在我市的顺利实施,保障全市14310名贫困残疾人真正有效地得到康复与服务,根据省残联、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20xx年省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残联字〔20xx〕69 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20xx年度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计划的批复》(洪府厅字〔20xx〕20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xx年南昌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省残联、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赣残联字〔20xx〕69号)指标构成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20xx年度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计划的批复》(洪府厅字〔20xx〕207号)目标任务要求,20xx年为全市14310名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与服务。其中:为10000名残疾人提供社区康复服务;为22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服药补助;为80名肢体缺失者安装假肢;为230名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为各类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辅助器具1200件,为贫困听障患者免费发放助听器600台。

20xx年市政府安排571万专项经费用于残疾人康复救助与服务。各县区财政按要求落实配套经费。市财政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1、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每人每年补助250元。

2、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聋儿、脑瘫、孤独症儿童每名平均补助12000元。

3、贫困肢体残疾缺失者安装大、小腿假肢,配套省民生工程假肢安装项目经费,提升假肢的品质。其中:大腿每条9000元、小腿每条6000元。

4、助听器每台补助3000元。

成立市、县级人民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成员单位由残联、卫计委、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县级残联。

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下达任务指标,督促指导项目的实施,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估。

各县(区)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级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的实施方案,落实项目配套经费和工作经费以及做好项目实施的相关组织协调与督促检查工作。

1、建立目标责任制。为使我市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真正落到实处,确保14310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与服务,各级残联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建立目标责任制。

2、做好救助对象的摸底筛查和资格审核工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救助对象必须是贫困残疾人,各级残联组织要切实做好各类残疾人康复需求的摸底调查与评估工作,尽可能使那些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原则上各类残疾人救助对象只能享受一次补助经费,不得重复享受项目救助,要把有限的经费真正用到贫困残疾人身上。

3、严格项目经费管理。各县(区)财政、残联要严格按照项目经费管理规定,组织管理好、用好项目经费(器材),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要建立公示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使用项目补助经费,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在阳光下运行,为残疾人谋福祉。

4、做好项目的月报、年报与总结工作。根据省政府、市政府民生工程督查办的要求,各县(区)应于每月5日前上报本县(区)民生工程进展情况(详见附表12),并于12月5日前汇总全年数据,认真做好项目的总结上报工作。

5、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县(区)残联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党和政府对广大残疾人的关爱,宣传受助残疾人的典型事例,争取党委政府、动员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给予更多的重视与支持,努力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和改善民生。

省残联在江西残联网站“办公系统”专设了省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数据录入系统,请各地登陆江西残联网站(网址:)进行统计、录入与上报工作。在网上录入同时做好纸质审核登记、文档资料的归档整理及汇总上报工作。

残疾儿童帮扶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xx年xx省十项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我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帮助残疾儿童更好地融入社会,根据省、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弱有所扶,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以不断满足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需求为目的,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设,加强康复人才培养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促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面发展,让残疾儿童及其家庭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一)任务目标。

具有xx县户籍(包括常驻户口、临时户口和居住证)有康复需求的0-7岁肢体(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年龄提高到17岁);0—14岁视力、听力(人工耳蜗手术6岁)、智力、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全年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不少于270名,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

(二)救助内容、标准和工作流程。

1.救助内容。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服务,为早期干预的残疾儿童提供早期干预服务。

2.救助标准。

(1)手术。通过多重医疗保险政策按规定报销后,对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蜗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2000元(含人工耳蜗术后调机费)。对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7200元(针对住院期间费用,含手术、康复训练及矫形器费用)。

(2)康复训练。视力残疾儿童平均救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平均救助标准为17000元/人/年。残疾儿童在机构康复训练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个月。康复训练不足10个月的,按照每月不超过1700元的救助标准给予救助。

早期干预救助标准为24000元/人/年,早期干预康复训练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个月,不足10个月的,按照每月不超过2400元的标准给予救助。

(3)辅助器具适配。助听器平均补助标准为4800元/人(2台全数字助听器,含适配服务费),假肢、矫形器平均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平均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残疾儿童辅助器具由县残联等免费配发后,不再享受相应补助。

3.工作流程。

(1)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持残疾儿童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医疗、康复机构出具的诊断评估证明,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服务机构等代为申请。

(2)审核转介:县残联针对残疾儿童家长或其他代办人所提交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书面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或儿童监护人所选择的定点机构,将残疾儿童转介至相应的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并将儿童基本信息录入至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管理系统。

(3)康复(手术或训练):定点康复机构与监护人签订协议。对残疾儿童功能状况进行评估,制定康复计划,实施康复手术或训练等,建立康复档案,将救助对象的康复信息录入管理系统。救助对象中途自行放弃康复训练的,定点康复机构要及时向县残联进行报告,并做好系统处理。

实施残疾儿童早期干预的定点机构,为残疾儿童提供早期干预服务。

(4)结算: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手术治疗、康复训练发生的费用先按规定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解决,剩余部分费用超过补助标准的按照补助标准补助,低于补助标准的据实补助。

具体实施步骤:一是定点机构先自行审核。二是县残联审核或结算工作组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转交财政部门。三是财政部门与定点机构直接结算。结算周期由县残联同县财政部门确定。残疾儿童在辖区外定点机构康复,其救助资金结算原则上同步进行,结算办法由县自定。

省结算办法出台之后,按照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结算办法执行。

(一)做好残疾儿童康复需求筛查、转介和康复工作。

加强与卫健体委对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需求筛查工作,针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帮助家长做好申请转介工作,定点机构做好评估、医疗康复或训练、辅具适配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衔接。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政策。首先将残疾儿童康复费用进行各类保险的报销,报销后的自负部分再由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在救助标准内给予补助,超出部分由残疾儿童家长自行负担。

(三)做好康复救助资金的保障。

切实承担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的保障责任,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本级政府预算,确保实现动态意义上的应救尽救。同时,应当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按照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监督管理。县残联会同县卫健体委等相关部门公开择优确定定点机构,并实行动态管理。定点康复机构对在训儿童定期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康复措施方案,精准施策,确保残疾儿童康复质量和效果。

(五)加强技术人才培训培养。

发挥各级专家技术指导小组作用,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检查指导、评估、培训等工作。加强康复人才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康复服务从业人员康复服务能力素质和能力。

(六)强化基层基础。

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办队伍建设。县残联、各定点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救助申请、审核、信息录入、统计汇总等工作,确保事有人做、责由人负。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建立联动机制,确保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助,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履职尽责、协作配合,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残联组织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发动、残疾儿童康复需求摸底、定点机构确定、监管、康复人才培养培训等工作;做好救助对象申请审核,按照“最多跑一趟”原则做好申请接办工作;按照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的原则,妥善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服务;组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检查、指导、评估、培训等工作;做好数据统计与汇总工作,并按照统一要求每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前报告全年工作落实情况。

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重点民生实事跟踪考核。

民政部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儿童纳入低保、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等救助范围,组织儿童福利机构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及康复救助工作;做好本部门定点康复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加强社会办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的注册登记审核和监督管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残疾儿童康复。

教育部门实施残疾儿童学前融合教育支持项目,扩大残疾儿童教育康复服务供给,为康复后的残疾儿童入学或入园提供支持保障;对具有教育资质的定点机构加强管理和指导;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

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包括残疾儿童康复专业人员在内的特殊教育教师、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按规定做好职称评定工作,促进残疾儿童康复人才队伍建设。

卫生健康部门配合残联部门指导医疗、妇幼保健等机构开展残疾儿童的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和转介等工作;加强对本辖区定点机构确定和医疗康复机构医疗服务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及康复专业人员技术培训等工作。

审计部门要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防止发生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康复服务价格监督,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对依法登记注册的康复机构,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牵头做好有关康复机构的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综合执法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医疗保障部门按照规定落实残疾儿童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政策,并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

乡村振兴部门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政策,对“三类人群”中的残疾儿童家庭进行动态监测,并给予扶持。

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及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使用上级拨付的残疾儿童康复经费和本级经费;会同残联完善结算办法,做好资金结算工作,对康复资金使用进行检查、监督;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加大残疾预防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公益短信、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帮助残疾儿童监护人准确知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相关内容,积极引导全社会强化残疾预防和康复意识,传递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惠民之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导考核。通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动态监测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期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本地康复救助工作的督查考核,总结推广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救助工作取得圆满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