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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解协议是法院写(汇总19篇)

作者:琴心月

和解协议在保护双方利益的同时,也能减少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和解协议的签署不是结束,双方需要履行协议中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和解的最终目的。

执行和解协议

被申请人: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丙方)________。

甲有限公司诉乙有限公司、丙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业经___市________区人民法院于___年11月29日作出(___)____民二(商)初字第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丙俩方对判决书确定的支付义务不持有异议。

二、甲、乙、丙三方约定:

(1)乙方于___年3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33,656元(叁万叁仟陆佰伍拾陆元整);丙方于___年3月30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项人民币50,206元(伍万零贰佰零陆元整);丙方于__年4月30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项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

(2)乙、丙俩方如能如期履行上述约定,甲方放弃其他执行请求。

(3)本案申请执行费由乙、丙方承担。

(4)甲方自愿承担(___)松民二(商)初字第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由乙、丙俩方承担的一审诉讼费用2945元。

三、乙方自愿对丙方向甲方履行本协议确定的支付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内容,甲方可向________区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五、乙、丙俩方需按期向________区人民法院或甲方银行账户支付本协议确定的款项。

甲方银行账户:________。

甲方银行账号:________。

甲方开户银行:________。

六、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丙方各执壹份,交________区人民法院壹份。

甲方:___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___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章)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___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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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被执行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为纠纷一案,经法院号民事判决,判决生效后,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共同信守,决不反悔。

一、法院号民事判决判决:_________________。现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_______________元即案结事了,其他费用均由甲方负责,甲方完全同意,并自愿放弃不足部份。

二、上述款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当场付清,双方不得再为此事发生纠纷。

三、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确认从签定之日起生效。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终结本案执行程序一份,内容相同,具有同等效力。

执行和解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患者曾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甲方处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协议相关数据如下:

某市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元。

某市年度城镇居民平均生活费:元。

某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元。

第二条偿项目及计算方法(略)。

第三条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款项。

第四条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五条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盖章(并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执行和解协议

甲方:

乙方:

共六人。

甲、乙双方就甲方解除乙方的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劳动关系解除与补偿的相关法律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和解协议,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即时解除,甲方对乙方之义务,不超出本协议之约定范围。

二、自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人民币万元(包含甲方收取乙方的工作押金1.3万元),该经济补偿由甲方与乙方签字时,由甲方及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三、前款约定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所规定的甲方承担的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甲方应承担之各项社保费用、乙方工资及其他各项费用在内,包含所有法律、法规所约定的补偿金。

四、乙方承诺,甲方依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由乙方自愿、共同选举的委托的代理人代表乙方一次性到甲方处领取,并由乙方内部自行协商、分配、处理,乙方内部自行协商、分配、处理的结果和后果,均与甲方无涉,乙方均不得以其内部协商、分配、处理的结果或后果之任何异议向甲方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或者是任何超出本协议约定范围之外的任何权利和要求。

五、乙方承诺,乙方共同与甲方签署本协议时,对本协议之内容已无任何异议,也不存在对甲方任何超出本协议约定范围之外的任何权利或要求。

六、乙方承诺,本协议为甲、乙双方解决双方劳动关系及解除劳动关系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之最终的一次性终局处理协议。自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均自愿放弃且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向任何机关、组织、部门提出任何与本协议不符的任何形式的权利或要求,也自愿放弃且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向甲方提出任何超出本协议约定范围之外的任何权利或要求。

七、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的,均应无条件向对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之经济补偿金的双倍即人民币万元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之各条款内容及法律关系、后果,已经为本协议签约各方明知且自愿承受,本协议各方在签署本协议之时,均为自愿,且明了所可能产生或涉及的法律责任或后果。九、本协议一式二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均自甲、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

乙方:__。

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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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患者或其家属)。

鉴于患者__________曾于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在合同甲方处住院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故,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补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合同甲方同意向乙方补偿下述款项:

医疗费:

交通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残疾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

后续治疗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

精神损害赔偿金:

其他: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月___日。

执行和解协议

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就变更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部分或全部自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争议,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6、267条以及《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6、87条等规定中确立的内容。在实践中,执行和解这一法律制度虽然应用不多,但在执行案件当中,采取执行和解这一执行方式,有利于权利人的权利得以顺利、及时地实现,有利于增进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减少执行成本和社会不安定因素,使人民法院免于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增进案件执行效果。正因为这些积极作用,执行和解这一执行方式在执行工作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笔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法院至执行案件调查情况看,两年中共受理执行案件350件,结案350件(其中执结87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4件、执行和解239件)。其中,执行和解结案的案件在执行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由于执行和解协议也存在一些不尽的方面,需要加以克服和完善,使执行和解案件在执行程序中得到充分的发挥,现笔者就近两年来在基层法院所从事的执行工作中,对执行和解案件所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作了认真的总结,如何使执行和解在执行过程中得到广泛应用,并加以完善,认为应把握以下的问题。

执行和解是民事诉讼法基于当事人的权利处分原则设立的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大意义。执行和解是法院诉讼调解工作在执行工作中的延续,他既体现了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又体现了我国传统文化中互谅互让、以和为贵的和谐思想。在我国在大力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调解在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中越发具有生命力,有利于申请人执行的权利得以顺利实现,有利于当事人之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利于人民法院减少执行成本。因此最高人法院在初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发挥诉讼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积极作用的若干意见》,对在新形势下加强调解工作在诉讼活动中的作用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对指导各级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执行和解是当事人基于意思自治原则,在执行程序中对其权利义务行使处分权的结果和具体体现。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的执行和解制度具有以下的特点:

1、执行和解是在执行程序中当事人自行处分自己民事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执行和解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全部或部分免除法定义务;

二是延长履行期限;

三是变更履行义务方式,如以物抵债、以劳务抵债等;

四是变更履行义务主体。

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经过协商,通过上述方式对执行的内容予以变更,使之更符合当事人的意志和实际需要,从而使权利人的权利及时得到实现。

2、当事人对于自己权利的处分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障,和解作为一项诉讼利权,当事人在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都可以行使。既包括起诉和审判阶段,也包括在执行阶段。

3、执行和解在程序上和实体上产生的效力。在执行程序中,当事双方通过自行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就意味着强制执行措施暂缓施行,非经当事人反悔或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并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不得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在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后,则执行程序终止,案件作结案处理。

1、自愿原则。执行和解是最基本的原则。和解协议必须是当事人双方通过自行协商,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对自己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加以处分的产物。因此要注意方法,达成和解协议时,不能搞强制性和解,必须出自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和真实的意思表示,尊重当事人意愿基础上采取说服教育工作,更不得强行要求双方和解或按自己的意思和解,任何一方当事人也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当事人或用虚假的许诺来骗取当事人与自己达成和解协议。否则,不仅难以达成和解协议,而且即使勉强达成协议,其基础也不牢固,当事人随时都可能翻悔,撕毁达成的协议,从而引起新的纷争。

2、合法原则。必须以合法为前提。就是说,和解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及其他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不能以此规避法定义务。否则,即使双方当事人出自真实自愿,亦属无效。

3、处分原则。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依法支配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自由。由于执行和解是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民事实体权利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权利的一种正当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0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这一规定明确了处分原则的定义。对于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障。

(二)执行和解在案件适用范围上具有限制性。在执行过程中,只有对执行依据所确定的实体权利具有完全支配权或独立处分权的当事人才能行使处分权、彼此进行协商达成执行和解。

由于执行和解有其不合理的地方,我国法律未赋予执行和解协议以法律效力,可能产生以下弊端:

1、执行和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事人可以多次反悔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而法律对此又不能加以干预,有些债务人往往可以假借和解,恶意拖讼,给对方当事人增加讼累,以达到其对抗执行的不法目的;此外不仅增加人民法院的工作量,延长办案周期,还可能造成无法及时平息民事纠纷,执行效率低下等恶果。例如:申请执行人韦某与被执行人梁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韦某于12月在被执行人经营的煤窑井下采矿受重伤,经住院治疗,造成韦某经济损失。当时双方协商,梁某同意赔偿韦某经济损失40000余元,限于春节前付清,但双方约定赔偿的期限届满,梁某除赔偿10000元给韦某外,尚欠款项分文未赔。10月,韦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梁某赔偿经济损失32170元。该案法院立案受理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限于当年年底前付清赔偿款。该调解书生效后,梁某拒不履行义务,元月,韦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限于10月底前付清赔偿款。执行和解期限届满,梁某仍一拖再拖,未按期履行义务。根据该案被执行人梁某的财产状况,完全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被执行人借申请执行的忍让,故意拖延执行时间,以达到拖延赔偿款的目的。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104、第105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0条的规定,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梁某采取拘留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全部履行赔偿款,方使该案件得以执结。

2、在实践中相当一部分权利人的执行申请都是在执行申请期限快届满时提出的,被执行人可以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又反悔,以致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的时间很短促,申请执行人很可能在一时疏忽之下无法及时申请恢复执行或根本无足够的时间去申请恢复执行。这一规定有可能给被执行人予以可乘之机,假借和解规避执行,这对权利人是很不利的。

(1)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认可后,虽只是暂停强制执行程序,但在执行实践中,由于受到经济环境、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影响,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案件,双方约定的履行期限时间长短不一,因此,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一般均以执行和解结案。而如果这些案件不作为结案,使其长期处于未结状态,不仅不利于案件的规范化管理,给案件带来久拖不结的负面效果,影响人民法院的司法形象。

(2)执行和解履行期限届满,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申请执行人又重新申请恢复执行,再次增加法院执行的工作量,达不到执行的社会效果。从田阳法院全年执行和解结案的5件执行案中,其中只有2件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其余3件和解期限届满均未履行,履行义务仅占40%。例如:申请执行人蒙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民间借贷、返还财产纠纷两件中,被执行人夫妻均系某企业的职工,双方在达成执行和解时规定期限确定还款时间,执行和解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被执行人却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并躲避法院及申请执行人,无奈,申请执行人只好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由此可见,该案在一年内,申请执行人要申请执行两次,法院同样也重复两次受理执行,造成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的负担。

4、双方当事人达成的执行和解书面协议,法律没有规定人民法院对执行和解协议予以审查的权力,没有任何法律的约束力,造成案件的久拖不决,影响执行效率。

5、和解协议生效后,在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的期限内,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而转移、隐匿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后,给法院执行工作陷于被动。

6、执行和解中的担保,法律没有明确作出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和解协议,申请人也未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至案件执行不得。

1、明确赋予执行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一般的执行和解协议,不仅只是延长了履行期限,而对履行数额、标的物、履行义务主体等均有变更,笔者认为这种执行和解协议如一方当事人反悔,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文秘站:行。由于和解协议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行为,而这种行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这种执行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拘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义务。

2、对于双方达成一般的书面执行和解协议,法院应裁定予以确认。虽然和解是当事人的权利,但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因此,在立法上应明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达成的和解协议的审查权,对和解协议符合真实自愿且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的,应予以认可。对以欺诈、胁迫方式签订的和解协议或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则不予认可。防止被执行人以双方自愿和解为晃子,予以可乘之机,假借和解规避执行。

3、由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前提是双方自愿,而又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但确定的履行期限及适用法律,应由执行法官把关引导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防止当事人在履行期限上无边际的延长和违反法律的规定,不利于案件的执结。

4、权利人申请恢复执行,只要在立案审查中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无论和解期限届满后时间长短,均应予以恢复执行,以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5、对于一般的执行和解协议,如其履行的期限为半年之内的,即在最高院要求的结案期限内的',可暂不作结案处理,而应待义务人全部履行完毕和解协议后再作结案处理。如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超过半年的,则将该案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

6、对于特殊的执行和解协议,由于这种和解协议经法院裁定确认后产生了代替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当事人据以申请恢复执行的依据为有法律效力的和解协议,而不是原生效的法律文书。因此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达成特殊的执行和解协议,并经赋予其法律效力后,应对原生效法律文书裁定终结执行。

7、对于执行和解中的担保,要明确作出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实现担保人对其在和解协议中所承诺的担保责任,防止部分当事人通过执行和解拖延执行甚至实施执行欺诈。

8、对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或执行过程中达成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有履行能力而规避执行,故意转移、隐匿财产或外出躲藏,拖延还款时间,规避法律的案件,法院应采取强有力的反规避执行措施,以达到维护的尊严,构建和谐社会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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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根据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广民初字第766号民事判决书,向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申请人山东禹城中农润田化工有限公司给付货款27元,逾期付款利息60928元,差旅费3998元,诉讼费18000元,迟延履行利息约150000元及执行费用等,以上费用共计49万余元,并追加山东禹城益同科技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因两被执行人也是破产或濒临破产企业,现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一、由被执行人于本协议签署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170000元人民币(该款不包括广水法院已经划走的山东禹城益同科技有限公司19000元),被执行人履行支付义务后,即视为被执行人履行了广水市人民法院()广民初字第766号民事判决所确定的所有义务。

二、申请执行人湖北双剑催化剂有限公司清算组不再要求被执行人履行广水市人民法院()广民初字第766号民事判决项下货款、逾期付款利息、差旅费、诉讼费、迟延履行利息及执行费用等一切支付义务。

三、申请执行人湖北双剑催化剂有限公司清算组申请人民法院终结本案的执行程序并解除所有的查封保全措施。

四、本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持一份,法院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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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乙双方签署了《****合同》(合同编号:****)及其相关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约定*****。

2.因*****,故乙方已诉至*****人民法院,现该案已审结,*****人民法院出具了****(案号)判决书。

3.****(案号)判决书生效后,甲方未能履行此生效判决。乙方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

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确认于****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

2.如甲方严格按照本协议第一条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同意免除*****。

3.如甲方未严格按照本协议第一条履行付款义务的,则本协议立即失效,双方仍按原判决恢复执行程序。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交****人民法院壹份,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司(公章)。

乙方:*****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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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协议人: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百货公司(下称乙方)。

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诉____________百货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______区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调解书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送达。调解协议规定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83209.26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付清。逾期不付按银行货款的有关规定承担利息;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现因乙方目前经济方面有困难,提出分期付款。经甲、乙方反复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变更______区人民法院(_______)___法经字第190号民事调解书关于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83209.6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付清”的决定。

(二)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款43209.26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款40000元。

(三)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协议。乙方如不履行协议,每期拖欠的款额,每拖欠一日按30%计算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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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患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住址:______。

患者基本情况:

患者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______到甲方看病;甲方以______收治入院______。

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双方就该争议自愿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要求不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明确争议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二、甲方同意乙方要求一次性补偿乙方各类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元。该补偿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甲方可能应向乙方支付的下述全部费用,乙方已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三、补偿款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在收到甲方补偿款后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收款凭证。

四、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五、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系双方在见证人在场见证下充分协商的结果。在此过程中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乘人之危等情形。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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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案件中,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一旦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法院的执行工作实际上就处于一种暂停的状态。待双方当事人根据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法院就进行结案处理。对此,实践中没有争议。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当事人并没有严格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限履行,而是在履行期限之后才履行完毕。由于其内容完全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履行,所以,法院仍以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结案。这种情况实践中争议也不大。

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但没有完全按照执行和解协议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容履行,或是根本就不履行。对于这种情况,*法律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作了一些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依法,是否恢复对原审生效法文书的执行,需全部满足以下条件: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根据对方当事人申请;不超过申请执行期限。

如果在执行中,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却没有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而且在超过执行和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限后,申请执行人也没有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对这种情况如何处理,理论界存在争议。

设立履行债务鼓励制度 在执行当中,追加第三人作为被执行人的效果并执行和解不理想。

执行和解协议书

执行申请人:(下称甲方)。

被申请人:(下称乙方)。

被申请人:(下称丙方)。

甲方诉乙方、丙方纠纷一案,业经人民法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号判决书判令:_____。因乙、丙方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在_____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各方当事人达成如下执行和解协议:

一、乙、丙方对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不持异议。

二、为提高本案执行效率,甲、乙、丙三方约定:

四、其他。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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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解协议书

执行申请人:(以下称甲方)

被申请人:(以下称乙方)

被申请人:(以下称丙方)

上海甲有限公司诉上海乙有限公司、上海丙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业经上海市____区人民法院于___年11月29日作出______民二(商)初字第______号民事判决书,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丙俩方对判决书确定的支付义务不持有异议。

二.甲、乙、丙三方约定:

(1)乙方于___年3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33,656元(叁万叁仟陆佰伍拾陆元整);丙方于___年3月30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项人民币50,206元(伍万零贰佰零陆元整);丙方于___年4月30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项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

(2)乙、丙俩方如能如期履行上述约定,甲方放弃其他执行请求。

(3)本案申请执行费由乙、丙方承担。

(4)甲方自愿承担____松民二(商)初字第______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由乙、丙俩方承担的一审诉讼费用2945元。

三.乙方自愿对丙方向甲方履行本协议确定的支付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内容,甲方可向____区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五.乙、丙俩方需按期向____区人民法院或甲方银行账户支付本协议确定的款项。

甲方银行账户:

甲方银行账号:

甲方开户银行:

六.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丙方各执壹份,交____区人民法院壹份。

甲方:_____有限公司(公章)乙方:____有限公司(公章)丙方:____有限公司(公章)

执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 甲乙双方签署了《合同》(合同编号:)及其相关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约定。

2. 因,故乙方已诉至*人民法院,现该案已审结,*人民法院出具了(案号)判决书。

3. (案号)判决书生效后,甲方未能履行此生效判决。乙方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

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确认于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

2. 如甲方严格按照本协议第一条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同意免除。

3. 如甲方未严格按照本协议第一条履行付款义务的,则本协议立即失效,双方仍按原判决恢复执行程序。

4.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交*人民法院壹份,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执行和解协议书

执行申请人: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下称丙方)。

甲方诉乙方、丙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业经市第中级人民法院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作出(________)中民初字第号判决书、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________)高民终字第号判决书判令:乙方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借款本金________万元及相应利息,丙方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元和财产保全费________元由乙、丙方承担。因乙、丙方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市第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在市第中级人民法院的主待下,各方当事人达成如下执行和解协议:

一、乙、丙方对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不持异议。

二、为提高本案执行效率,甲、乙、丙三方约定:

1、乙方确保按如下期限还清本金: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偿还本金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力争还清余额________万元。如不能按时还清,第二笔还款不少于________元,余额最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还清。另外,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共计________元,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一次给付甲方。

2、乙方如能如期履行上述约定,甲方放弃其他执行请求。

3、在乙方未履行完毕上述清偿义务之前,甲方不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乙方财产的保全措施。

1、由丙方向甲方出具《保证函》,对乙方按上述期限还款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乙、丙方请求,由公司为乙、丙方的清偿义务提供执行担保,并由该公司与甲方另行签订《执行担保协议》。四、乙、丙方和公司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本和解协议失效,本案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执行状态,自动恢复到本协议订立之日前的状态。由于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丙方及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自丙方向甲方出具《保证函》、公司与甲方签订《执行担保协议》以及甲、乙、丙方签署后生效。

六、除本协议约定外,各方无其它任何争议。

七、本协议书一式九份。甲方、乙方、丙方、公司各执二份,交人民法院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执行和解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可选择个人或公司)。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全额出资购买经营性用房,因甲方原因,购房合同及房屋产权证上购房人及产权人均登记为乙方名字“”,现甲乙双方为明确该房屋的权属及相关问题,特订立本协议。

1.1房屋位置:贵阳市(购房合同或产权证上准确的地址),面积:________m2。

1.2(新产权证号)。

2.1房屋总价款:大写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

2.2房款及其他费用支付情况:乙方确认该房屋总价款及其他费用已由甲方全额支付完毕,乙方没有支付与该房屋有关的任何费用。

3.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本协议所涉房屋的实际购房人为甲方,该房屋的实际所有人为甲方。

3.2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对房屋行使所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

3.3乙方不能私自处分该房屋或就该房屋主张任何权利。

3.4在甲方使用或处分该房屋的过程中如需办理相关手续时,乙方将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

4.1署名:因甲方的原因,购房合同、付款发票、产权证及其他文书的署名均为乙方名字“”。

4.2权利: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乙方对该房屋不享有任何权利且不承担任何义务,该房屋的一切权利及义务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将产权人名变更为甲方名字或甲方指定的其他第三人的名字,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产权变更所需税费由甲方承担。

6.1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则乙方将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6.2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亦无不同意见。

6.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6.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执行和解协议书

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诉____________百货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______区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调解书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送达。

立协议人: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百货公司(下称乙方)

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诉____________百货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______区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调解书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送达。调解协议规定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付清。逾期不付按银行货款的有关规定承担利息;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现因乙方目前经济方面有困难,提出分期付款。经甲、乙方反复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变更______区人民法院(_______)___法经字第190号民事调解书关于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付清"的决定。

(二)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款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

(三)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协议。乙方如不履行协议,每期拖欠的款额,每拖欠一日按_______%计算滞纳金。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交人民法院一份。

甲方:______建筑工程,a公司(公章)

乙方:______百货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执行和解协议书

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诉____________百货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______区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调解书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送达。调解协议规定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_____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付清。逾期不付按银行货款的有关规定承担利息;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现因乙方目前经济方面有困难,提出分期付款。经甲、乙方反复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变更______区人民法院(_______)___法经字第________号民事调解书关于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_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付清"的决定。

(二)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款_____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款________元。

(三)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协议。乙方如不履行协议,每期拖欠的款额,每拖欠一日按30%计算滞纳金。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交人民法院一份。

执行

立协议人: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百货公司(下称乙方)。

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诉____________百货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______区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调解书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送达。调解协议规定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83209. 26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付清。逾期不付按银行货款的有关规定承担利息;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现因乙方目前经济方面有困难,提出分期付款。经甲、乙方反复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变更______区人民法院(_______)___法经字第190号民事调解书关于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83209. 6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付清”的决定。

(二)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款43209. 26元 ;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款40000元。

(三)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协议。乙方如不履行协议,每期拖欠的款额,每拖欠一日按30%计算滞纳金。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交人民法院一份。

甲方:______建筑工程,a公司(公章) 乙方:______百货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