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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优秀17篇)

作者:薇儿

优秀作文表达了作者独特的思想和情感,让读者产生共鸣。接下来是一些优秀作文的范例,大家可以学习其中的写作技巧和表达方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作品。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很久没有这样的书吸引我一口气读完,感慨万千,希望与大家分享。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

哈罗德带着伤痛出发,却选择了走向爱。与其说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说他经历一个87天的心历路程。在一个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见了自己,承认自己的恐惧与软弱。他接纳了自己,原谅了所有人,这是他真正成长的开始。而妻子莫琳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样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丈夫。他们彼此重新敞开心扉,敞开怀抱。

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要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懂得舍弃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文章种讲述的一个已经退休老人哈罗德走路去拜访昔日好友的故事,在一个四月中旬一个在平凡不过的早晨,哈罗德正在吃着美味可口的早餐,被突然一封信打断了。信来自遥远有不可及的贝里克郡,写信人是他的的老友奎妮·轩尼斯。信的内容是告别,她的癌症了。哈罗德写完回信出门了,他走过一个邮箱,一个接一个。走完整条福尔街道,走到加油站碰到一个姑娘。聊起了信仰的问题。哈罗德告诉女孩,我的老友得了癌症,我要寄信给他。

女孩点了点了头,告诉哈罗德要积极点。又告诉她阿姨的事情。并且一定相信信念。如果你有信念一定能把事情做成。

哈罗德思考了很多,他觉得一封信怎么能够呢,一定还要再做点什么,他蹒跚着,满面悲痛,走进电话亭。说出了改变他一生的一句话。”请转告,奎妮轩尼斯。哈罗德弗莱正在来看她的路上。等着就好,我会来救她。一定让她好好活着。我走路过去。只要我一天还在走,他就要一天活着。

头也不会的走了,像极了一个孩子从来不知道跟家里道别一样。夜灯初上,魂不守舍。琥珀色的灯光映入莫林的双眼那么空洞,他的爱人莫林就这么接受了他的选择。

一路走,一路停,走过的山川河流,鸟语花香,走过的是抹不去的回去,还有反思的人生。走过的是形形色色的人,说不完的故事总是那么动人。

哈罗德为人天生低调,当哈罗德遇到客店旅人的时候,却成了焦点之一,他的坦白把自己吓到了,像极了脱光衣服的站在面前。行动夹杂着往事的回忆,让他变得有些不同了。因为奎妮轩尼斯为他付出过很多。

在路上的过程,哈罗德回忆着自己的往事,反思着自己的一生。那一双帆船鞋泥泞的样子,像极了小强。支撑着哈罗德那残破不堪的双脚。

自己走路的决定,起初是没有得到爱人莫林的赞同,因为儿子的自杀让两个人灵魂的裂痕变得无法弥补。再第十二天的夜晚他遇到一个骑自行车的母亲,哈罗德却看见了她那满是伤疤的手臂,雨水瓢泼但也挡不住朝圣的哈罗德,他努力忽视腿上的疼痛,刻骨的寒冷。脑子里的混乱,逼着自己前进。恐惧的回忆再此浮现,大声呼喊着不要。他摔倒了。

也许疼痛能让人暂时失去行动,但是信念会永远激励着自己往前走,往前走。走过那段蹉跎回忆,回忆那段令人美好的往事。身上的疼痛,精神上的折磨,还有那一眼望不到头的贝里克郡。他绝望过,痛哭过,他向别人诉说过自己的计划。被嘲笑过,也被支持过。尽管爱人不希望他这么做,他却依然爱着她。写信电话,明信片。都会寄给远方的莫林,和让他充满信念的小姑娘/以及他会拯救的友人奎妮轩尼斯。

一路走来,他拯救了自己的婚姻,也拯救了自己。最后他又瞟了一眼那个硕大的肿瘤,,奎妮唯一争着的眼睛朝他眨了眨,眼角滑下一滴泪水,一下子落到枕头上。

我是不是快死了,她的眼睛问道。远处的浪是平的,闪着那残破的光,毫无希望,它们知不知道前方就是旅程的终点,我什么也没有留下,我也无话可说,莫林我是那种感激钟表的声音,打破沉默的人,我怎么能改变什么呢。我怎么会以为自己能制止一个人的生死呢。体内强大的悲伤再体内肆意冲撞,发生一连串的抽泣,泪水眼里疯狂的涌了出来,五官扭曲了。

读到这里,小编我的泪水,像极了海水肆无忌惮。缺憾的才是人生。如果完美存在,怎么还会存在童话故事。或许莫林与哈罗德冰释前嫌才是对我最好的安慰。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是最简单的事情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60岁,87天,627英里!一个叫哈罗德弗莱的花甲老头儿徒步穿越了整个英格兰,只为拯救一个多年未见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奎妮)。其中无关信仰,只为承诺。

哈罗德这一生仿佛都在等待做这件事。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其中不仅仅是地理空间上的穿越,更是他在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小时候他被母亲抛弃,中年又遭遇失去儿子的痛苦,饱尝妻子的冷漠埋怨;退休时还仅仅是个酒厂的销售代表,无人送别……在很多人眼中,他的人生是失败、凄凉的。这场看似不可能走完的朝圣之路,哈罗德用几近“疯狂”的演绎完成了心中的救赎。

当他在路上时,他与他的妻子疏离了二十年的情感慢慢复苏,故事背后的真相也被一点点揭开。也许只有让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甜蜜还带着青涩的怀念,那些沾着悔恨和遗憾的羁绊,还有那些快乐而又唯美的曾经……那些一点一滴存在,在黑夜与孤独中无处躲避。

在故事的结尾,当奎妮那张畸形得只剩下半边的眼睛流下眼泪的那一刻,当哈罗德和莫琳两只手再次牵起时的那一刻,我仿佛察觉到,人生本身就是一种绝症,至死方休。仿佛只有站在人生的末尾、时光的尽头,才能看清先前所发生的一切。然而,在被所谓的命运捕获之前,我们还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与其一直纠结着,不如趁着现在,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在笑泪交织之中,回过头面对自己的生命和挚爱的人,像这样走下去!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友人的一本书,告知我很一般,翻到第三个章节就停滞不前了,结果第一页就让我惊艳,遂掠夺带走,一周的时间读完了。

一切的开始源于一封二十年未见的朋友的信,我在想二十年后我是否还会写一封信给一个许久未见的朋友,我又是否能收到一位老朋友寄给我的粉红色的信(原著中特意强调了是一封粉色信笺)。

主角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像极了很多人)。他跟一见钟情却因为一些隔阂疏离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一个安静的小镇,生活平静,年复一年,日复一日。

一天,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一个善意的谎言衍生出来的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哈罗德千里跋涉的过程中他遇到了很多人和事,很多人帮助了他,他也帮助了很多人,你总能从一些细节发现像极了自己的某个阶段,比如那个善意谎言的加油站女孩,是不是像极了那年的自己。

哈罗德六百多英里旅程,穿越时光隧道给了我一份安静而勇敢的陪伴!

迅速买了一个人的朝圣第二部-奎妮的情歌,期待它带给我更多惊喜!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个平凡的,甚至可以说是平庸的,退休刚半年的老头,有一天收到一封信,是前同事奎妮写来的,信中说她得了癌症,命不久矣,特写信来告别。

哈罗德一开始只是想写封简短的回信给她,然而在他走出家门去寄这封信的过程中,有了一个突如其来的想法:他要徒步走路去看望她,给她一个信念,那么她就会一直等着他的到来,那么她就暂时不会死。

然后他就什么准备都没做,直接非常仓促地上路了,而且就这样一路走了过去,从英国最西南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历时87天,行程627英里(1009公里)。

奎妮确实也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当然最后还是死了。

几句话就可以说清楚的故事脉络,写了整整一本书。当然,主线只是一个壳子,很多相干不相干的事情可以往里装,比如他在路上遇到的各种各样的事,形形色色的人,他过去的生活,他的各种回忆,他思想的变化等等。

想说几点:

1、前半部分非常强调信念的重要性,但后面又很刻意地给破除了;

2、一直到四分之三处,我都以为哈罗德和奎妮以前一定有过罗曼史,结果是并没有;

3、最后二人病房相见,我认为会是重头戏,作者一定会在这里大费笔墨,哪怕二人牵牵手,或者眼神交流什么的,结果却是啥也没有,奎妮已经病入膏肓,躺在那里,跟活死人似的。

瞧瞧,我和大师的差距有多大。

最后摘录几句佳句:

1、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一趟。

2、“我承认贝里克很远,我没有合适的装备,也没经过什么训练,但或许有一天你也会做一件毫无逻辑可言的事。人们会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那时你可能就会想起我,然后坚持下去。”

3、我觉得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但也离终点越来越远。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齐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20xx年5月,特别感谢刘老师的推荐,让我遇见了英国作家蕾秋.乔瑞斯的《一个人的朝圣》。怀着对四月的愧疚之情,我决定早早地读完五月的书,于是在月初早早地买来了这本书,用了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读完,在剩下的20多天里我还忘不掉这本书对我的震撼。读着哈罗德就像读着我们自己,那些彷徨后的咬牙坚持,失落时的自我否定,无助时的痛苦挣扎,人群中的孤独,喧嚣中的渴望宁静,骨子里的不甘平庸……这所有的场景中的哈罗德多像是浸在生活中每个普通人。读到哈罗德在回忆和妻子和孩子关系时的无助时,我多想拥抱一下这个孤独的老人,就像想拥抱自己一样。

这是一个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的故事,由一封好友的来信引发哈罗德决定徒步去看望好友奎妮,在哈罗德的整个行程中,遇见过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看到人生百态,回忆痛苦挣扎在亲密关系中的自己,整个前半生的痛苦无助在路上得到释放,哈罗德与妻子多年来疏离的关系也在行程中得到缓和修复,最后哈罗德到达贝里克,看到了好友被病痛折磨的变形的脸,那一刻无论哈罗德还是读者都会顿悟到除了生死都是小事,好好珍惜身边的人。我一直期待有一个神奇美好的结局,但是在内心我知道信念只是让我们觉得生活有意义,而不能改变一些现实,但是即使改变不了,仍然要坚信,因为在生命的末期能有人坚定地想挽留你,生命就有了意义,有爱的人间才是温暖的。

这本书里来来往往穿梭着很多人物,就像我们每天会遇见形形色色的人,有时开头美好,结局令人失望,这个时代充满快餐式的友谊,快餐式的朋友,但是只有真正的精神契合,灵魂才能相依。其中印象深刻的是陪伴他很久的一只小狗,有这个小家伙的路上,哈罗德不再孤单,但是这只小狗也在后边被别的人吸引走了。生命有许多不确定和意想不到,虽然痛苦,不舍、依恋但是我们只能学着接受,这是对自己和身边一切事物的慈悲、成全。在这一本书里,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哈罗德、莫林、雷克斯、戴维、奎妮还有路上的行人,只是孤独的形式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解决的现实问题,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仿佛每个人身上都住着一个自己。也许这就所谓的共鸣吧。

这本书里有一个有趣的现象,我们更容易接纳、宽恕别人,但是有时候却不能放过自己和亲密关系里的人。如哈罗德对待那个著名的演员、那个银发的绅士,听到他们不为人知的甚至是不堪的经历时,哈罗德是理解的,不排斥的,可是面对自己在与孩子的关系中的无助时,哈罗德整个一生都在自责,自我否定。

陌生人给的安全感。隐私可以对陌生人说,却不能对熟悉的人说。当你身处痛苦时,人们往往喜欢倾诉,希望得到救赎,但是最终往往会发现痛苦只在被别人消费。这就是人们都渴望被理解却怕被看透。

读完这本书我一直在想能不能有一个更好的结局,但在时间、理性的沉淀里我知道这就是最好的结局,我们每个人最终都要面对生命的终结。所以好好对待生命中出现的每一个人,真诚欢迎他们的到来,坦然地接受他们的离去,不强求,不后悔,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一封突如其来的信,打破了平凡如往常的早晨。

哈罗德收到了二十年前相识的朋友奎妮的信。信上说她患了癌症。87天,627英里,一个退休老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出发,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随即克服大量难以想象的困难徒步穿越英格兰,以其执着和勇气将不可能变为现实,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一段传奇。然而,当我们跟随《一个人的朝圣》的作者蕾秋·乔伊斯的笔触,抛开纷杂与浮华,一步步揭开明亮的光环下所隐藏的真相时,却渐渐发现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按当下的流行说法,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最为质朴的方式在回报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与歉疚。正如那个《阿甘正传》里的阿甘,成功是因为简单。

这是一个花甲老人跨越整个英格兰徒步去看望患癌症的老朋友的故事,这期间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分享了各式各样的故事和信念,同时激发着哈罗德对过去的回忆,现实与过去交错,慢慢浮现出来他记忆深处和妻子、儿子、母亲、奎妮的曾经。哈罗德和妻子莫琳有着浪漫的相识,但渐渐被生活磨去了激情,因为一件事情的引爆,哈罗德承受着妻子二十年来的冷暴力。儿子戴维,是从书一开始就频繁提到却从未出场的人物,莫琳唯一依赖并倾诉的对象,他在哪?他在做什么?阅读时一直饱含疑问和好奇。只有在哈罗德侧面叙述时,才有对他的依稀印象:叛逆、讨厌父亲、剑桥高材生……书到最后才道破,这才是夫妻二人一直的心结。

在继“没人要的儿子”之后,哈罗德又成为“失败的丈夫”和“缺位的父亲”。人生如同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在荒凉的晚景中最不经意的回望,也能瞥见灰暗来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那一千万种其他可能。于是,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

本书中所谓的朝圣,无关宗教、无关信仰。不过是个退休老人,收到一封信,为一个愿望上路,如此而已。

627英里,不仅是用脚迈过的距离,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许是当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也许是因为扩大的视角、开放的交流容易让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学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只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而放弃其他一切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作者以明暗交织的写法将哈罗德的身体之旅与心灵之旅相结合,交替表现,而当哈罗德站在旅程的终点时,其空间上的旅行更像是作为心灵之旅的背景而存在,或者说,是心灵之旅投影到现实空间的一个映射。当那个愈加自信、笃定、坚强的哈罗德重新站在妻子莫琳面前时,找回幸福的婚姻只是情理中的必然。

读罢此书,谈不上震撼,它给我的感觉并不是很有冲击力一下子就抵达内心的那种,而是慢慢的、缓缓的带入,娓娓道来,将所有的矛头一一浮现。越读到最后越能感受到温情,正如加油站女孩所说的“如果我们都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一下,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来吧,接受“不可能”,一杯执着加几滴疯狂,生活会更加充实而快乐。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是哈罗德的朝圣,是对自己前半生的直视,通过它,哈罗德正视了父母没有教会自己爱的能力的事实,正视了刻意隐藏的那段20年前的记忆,对戴维还是深深地歉意,但是也意识到戴维是代替自己去做了一件自己一直想做但没有做的事情,唤醒了和莫琳相遇时一切鲜活的记忆。没有戴维了,他们也不能一直这样死寂地互相对待对方。爱永不会死!

哈罗德本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像是随时防备着前方会突然出现一道低梁,他从不高调过活,鲜有朋友,低进尘埃里;而看到这我也会想,我们个人在这个喧杂的世界里不也是活的如蝼蚁,有时会感觉自己湮没在人群中也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样子。读完这本书,你会发现哈罗德其实就是我们内心深处的自己,他一路踏过来的艰难也亦然代表着我们每个人的人生征程。希望我们找到真正的自己!

一个人,神圣而孤独。当一个人有了目标而为之去奋斗时,它不仅仅是一段人生的经历,而更是对灵魂的一种洗礼。

书的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六十岁老人。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心情下,他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过程中,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只有一个信念,他只要走着,朋友就不会死!合上这本书,我感慨万端。

哈罗德的人生几乎是平淡的,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充满勇气的决定。哈罗德的这条路,不单单只是走在路上,还有对过去人生的一种反思和寻找,沿途也收获了爱与责任。主人公在寄信的过程中明白了,平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

人是一定要有信念的,它就像光一样射入了生命中,纵然前方山高路远,怀揣那一份信念,便必定活成一支队伍一般!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处女作,作品讲述了一个名叫哈罗德的故事,主人公曾在养猪场干了40年销售代表,退休后和妻子莫琳住在英国的乡间,他俩隔阂很深。

一个平凡的早晨,哈罗德收到一封20年未曾谋面的同事奎尼的来信,奎尼曾为他背黑锅而被开除,得知她患了癌症,哈罗德随即写了回信。在一个加油站女孩的启迪下,哈罗德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他要亲自去送这封信。正是凭着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英格兰南端的布里奇步行到了苏格兰东北的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见到了老友奎尼,也走出了自己人生的雾霾。

这是一次朝圣般的旅程,哈罗德穿过城市和乡村,遇见形形色色的人。他犹豫过、后悔过、被嘲笑过、也被记者和路人追随过……这一路,哈罗德回想自己惨淡的一生,妻子莫琳、儿子戴维、朋友奎妮以及身边的往事.....在一个人的旅途中,哈罗德有时间慢慢梳理自己、直面人生,他发现了自己情感的伤口,逐步回到清醒的现实。

“人生,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一路的丈量,是他对信念的坚守,亦是对人生价值的重新思考和定义。旅途中,哈罗德渐渐读懂了人生,学会了接纳自己,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随着作者细腻的描述,我逐渐认识了一个内向、保守和不自信的哈罗德,到最后成为一位坚贞的朝圣者,一个阳光、真实和自信的老人,直到与妻子莫琳敞开心扉、突破情感的藩篱......我仿佛隐约看到了我自己,震撼直抵心灵深处!

小说的结局是哈罗德没能拯救奎尼的生命,读者一开始也许就会料到,但这段朝圣般的路途,一直牵扯着读者的心,直到小说的结尾哈罗德拯救了他自己。也许,这就是作者的创作目的——她不为结局创作,只为一段救赎的旅程。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他知道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知道活着的意义如何;他知道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知道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不过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路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助,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他的坚韧可以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终于,终于,终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曾经对其承诺过的奎妮。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子——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非常反感的玩笑。”

看到这里,故事将近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终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起期待盼望,想象着他可以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知道,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希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终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啊,他终于愿意面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终于知道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重要的是,哈罗德终于知道,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当朋友给我介绍一本“适合你这种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的人看的”书时,我刚从云南四川兜一圈回来。

一个人去旅行,搭顺风车坐火车,遇搭讪遇骗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杂陈,可以说什么都体验过了。去年那时,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刚大学毕业,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击,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知道未来究竟在哪里。说这话矫情了,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那时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但是,重要的是,我出发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从广州出发,我来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带笑颜的昆明,我感受过大理和双廊的恬静舒适,我看过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怀,我在纳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亚丁,我走过慢节奏的成都,我路过火车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广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记了,当初决定出发的时候,是为了找到所谓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点滴的记忆,那些和陌生驴友的谈笑风生,那些我纳入眼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或许都已然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终于明白,在我“寻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创造真我”,这个鸡和鸡蛋的轮回,让我豁然开朗。

原来我不是没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还在路上,等着我去寻找。

真实地面对自己,接受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随时遇见一个路口,随时转弯,只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然而却有那么多人困顿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旅途,不仅仅是真正地迈开脚步前进,还有,真正往自己内心深处前进,更加看清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世间最动人的爱是一颗独行的灵魂与别的一颗独行的灵魂之间最深切的呼唤和应答。

一直是隐形人的哈罗德甘于平淡,一封意想不到的来信将即将逝去的生命赤裸裸地展现在他面前,深深震撼了他,让他走上了朝圣的路,从而体验到了超越平凡的生活!

这是一次一具皮囊包裹着一颗心的羁旅。

加油站的汉堡女孩使哈罗德第一次朦胧地碰触到了信仰,他在女孩“只要信,就能行”的启发下踏上了这信仰之途,在哈罗德的心中种下灵魂的种子。

一步又一步,继续走下去,他慢慢接受这种缓慢的前进,反而开始惊讶自己走了多远,平凡人也可以尝试不平凡。他开始用双脚去丈量深不可测的爱。视野的尽头是淡如水的一抹蓝,有屋子,有树,去欣赏豪雨之后带来一番万物复苏的景象,他在这个路途中不断独自回忆着自己的过去:

他害死了自己的儿子,因为自己的懦弱和害怕,在戴维溺水之际却还在看似从容地解鞋带,戴维和他之间如丝如缕的亲情就此断裂,戴维迫受生活的压力变得尖锐而郁郁寡欢,而没有父亲的保护与支持,终于不堪重负在后花园自杀了,他的妻子莫琳也陷入了绝境,她认为她的儿子还没死,她很平常地与他谈话,哈罗德堕入无尽的自责当中,但这却只是为掩饰自己的难过而所做的徒劳罢了。“哦!哈罗德”,莫琳轻轻地叹了一句,心底深处,她想着,不知道千里之外的哈罗德是否听到了这一声叹息。但夫妻二十多年的隔阂正在慢慢地消散,他们隔着平行空间在互相倾诉,最真切的爱莫过于这千里之隔的心灵对话吧。果然,悲伤最好的状态不是凝固而是融化,夫妻之间的关心冰释了前嫌,在这旅途中,他找回了属于他的爱。

其实,哈罗德的人生就是一个无聊枯燥并充满痛苦的阶段这时,他不仅失去了儿子,和妻子之间的感情也已经变质。因此,哈罗德去走,表面上看完全是为了奎妮,但是他也是为了自己,他必须要走出他的生活,他的悲伤,他的痛苦来。一切关系的解决都在他这次行走了。于是我们看见,六十岁的哈罗德如同一个婴儿,柱着拐杖,自洽独处,去测量心灵之间的距离,终于,他直面了这些过往,他在这信仰之旅上找回了自己。他作为一个灵魂的朝圣者走出了自己的路。

路上有许多的人加入了哈罗德,彬彬有礼的英国绅士,虚荣自满的里奇,善解人意,无比贴心的凯特,还有那个让她留宿几日治疗哈罗德并对她敞开心扉的可爱女孩玛蒂娜,让他觉得他并不孤单有很多人认可他,在心灵层面陪伴着他旅行。但他好像错了,本被信仰所击败的世俗的冗杂又卷土重来,正如他自己所觉得“我发现我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也离终点越来越远”。他的灵魂愈来愈黯淡,正因为他不得不分心去观察别人的看法。

既然每一个人的思考无法统一,那么这份一尘不染的圣洁所带来深沉的孤独就理应自己消化,或许,这需要安静。原来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界冗杂,丰富,是因为去掘取自己心灵的宝藏。

一个人,八十七天,六百二十七英里,从英国的最南端走到了最北,遇到了奎妮,坚守了信仰。

我曾经想,一个人的回忆堆满了他的坟墓,那么脱变过后的他,所经历的一切必将是救赎。正像是哈罗德一样,在反省自身过后,之前的一切都已成烟云,他已经看透了这一切的琐事他现在怀着的灵魂伟大而又坚定,他终将到达自己信仰的目的地就像是在老友临死之前为他的告别,这一切都是对自己之前皮囊所做一切肮脏可耻之事在灵魂层面上最高的救赎。

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场朝圣,有多少人经历过这类美好,但只有少数人抓住了幸福,从而自我发现,召唤爱回归,去发现这世界的万物之美。

敬这一场轰轰烈烈的远行。让我们暂时离开这个世界一小会——在云端和朝圣者共同去跨越生死间的距离。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哈罗德的男人。在退休之后日复一日的平淡生活中,有一天,他意外收到了一封来自旧时同事的信,并通过信的内容得知,那位已有20年未见的善良的同事奎妮已经身患绝症,生命垂危。

主人公哈罗德本想回一封信表示慰问,但是却在寄信的途中,因为与一位加油站女工的谈话,冲动的做下了一个决定,那就是他要步行穿越大半个英格兰,到贝里克郡去看望奎妮。就这样,一次漫长的甚至可以称之为“朝圣”的旅程就在仓促的决定下开始了。

罗德没有专业的步行装备、没有地图、没带手机,哈罗德的旅程在仓促的决定和不理解中开始,在回忆和现实交替、在时而怀疑自我、时而又充满希望中向前。哈罗德的“朝圣”之路充满了坎坷和挑战,但是一次次他经受住了挑战,克服了身体的不适、接受了好心人的帮助,一次次在迷茫绝望中重拾坚定的信念。

如大家所愿他最终成功了,历经87天,横跨大半个英格兰,他见到了奎妮,尽管他的行为并不能让一个患了癌症的人起死回生,但他完成了对奎妮的承诺,获得了妻子的理解,也完成了对自己的救赎。关于爱与信念,书中用并不华丽的辞藻描绘出一切,如此简单朴素却令人深深感动,人生的路只够一个人走,从一个人到两人一狗,到声势浩大的朝圣团,最后世界只剩一人的宁静与超脱。

这一场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在心里。哈罗德的这次远行,最大的意义就在于,给予我们继续前行的鼓励,以及面对纷繁复杂的世界时坚守心灵土地的勇气。我们的生活也不会永远顺风顺水,有些梦想需要坚持很久才能有所收获。

我们都是梦想路上的朝圣者,每一条朝圣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我们生而不同,也必将与众不同。只要你勇敢的迈出第一步,坚持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无论正在经历什么,都请不要轻言放弃,因为从来没有一种坚持会被辜负。愿你的坚持,终将美好!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一个人的朝圣,走在路上,走到心里,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一段旅程,去寻找自己,直视自己,成为自己。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1个人,87天,627英里,他穿着一双帆船鞋,凭一个信念,从他脚步迈开的瞬间,开始了一场找到自己的旅程。

生活在英国西南部的哈罗德,过着平静的退休生活,但这一切在收到老友奎妮患癌症的告别信后被打破。打算回信的他,不知被什么驱使,没有停下脚步,在路上,他做出了改变一生的决定——横跨英格兰寻找老友。

这封信,给了哈罗德方向。在这之前,迷茫、麻木、颓废、失败疯狂地打击着哈罗德,妻子的仇恨,自己的失望藏在心底让哈罗德不敢直视内心。一路上,他慢慢开始去寻找内心中的自己,直视自己,成为自己。

走过了一个个邮筒,在路过加油站时,他听到加油站女孩的话:“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于是,迷茫的生活终于找到方向;只要他走,老友就可以活下来,成为他的信念。这次来之不易的方向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踏上寻找老友的旅程。

旅程中,他开始回想自己的一生。自幼缺少父爱母爱的他,父亲酗酒,不务正业,母亲很早就离开了他。十六岁的他被父亲赶出家门,从此在酿厂做了四十年销售代表,既无朋友,也无敌人,幼时的虐待和生活的平淡麻木了他的神经,甚至在他有了儿子之后,他不知道如何做一名父亲。他是失败的,是迷茫,像很多人一样,他找不到方向,找不到生活的意义,他经历着迷茫。人生总会经历迷茫,只是有的人经历了一阵子,有的人经历了一辈子。

当他仅靠一双帆船鞋走了六英里后,忍受不住疲惫,他开始买路上必用的防晒霜、药用棉,他相信自己徒步旅程在这里才真正开始。哈罗德觉得自己很天真,居然认为当他决定开始看望老友的时候旅程就已经开始。原来,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但记者的曝光,慕名而来了许多朝圣者们,他们搅乱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这矛盾和商业气息,这让哈罗德再次失去方向。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哈罗德其实和我们一样,选择着,疑惑着,最后又坚定着。他想起自己的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可以活下去,他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他也在争取。

随着朝圣者一个个离去,哈罗德又踏上了一个人的旅途。虽然坚持87天没有挽回老友的生命,但这次旅行的结果,让他找回了真正的自己。在这旅程中,他慢慢接受了他不了解的东西,开始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一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一辈子都碌碌无为,甚至活的很失败的人哈罗德,退休后的日子依旧平淡无味,这样的日子原本可以一直到他老死去,直到有一天突然收到一封老友的告别信改变了这一切,他的人生出现了转折,他开始踏上了一个人的旅途。从英国最南端的金斯布里奇村走到最北端的贝里克郡,去看望这位二十多年未见的老友奎妮。

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用他颤颤巍巍的双脚,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离。这段距离,度量了一段遗失了20年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个普通女人,弥留之际,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动容不已。慢慢地,这一个又一个相遇彼此相缀,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陡步伤痛、放弃坚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诉我的,正是距离。那些此时此刻看时亲密无间的距离,极有可能被生命的变故、被偶尔的争吵,甚至就被平静的时间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颗明亮的星星,尽管在我们彼此相望的时刻我们光芒汇聚脉脉含情,但那光芒汇聚的焦点却已可能是它亿万年前的一刻光华而已。

当老人走到再也走不下去的时候,他面临崩溃,走错路,甚至走了大段的回头路,在距离终点很近的地方,他想到要放弃,当他给爱人打了电话时,他哭了,他说他想回家。爱人鼓励他走完这一段路。挂上电话,爱人的心一直悬着,她一刻也睡不着觉,她担心他能否坚持。可是她更担心,如果这时候接老人回来,以后老人会后悔的。后悔再坚持一会儿,就达成了心愿。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的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合上书本许久,我仿佛才从哈罗德的世界里走出来。退休后的哈罗德,工作上,他没有取得多么令人瞩目的成就。生活里,和妻子近二十多年虽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如同两个世界。他的一个人的朝圣之行看似来自于一封意外的来信,其实不如说是他内心对自己这么多年来任岁月蹉跎,一成不变生活的不满。

草木一秋,人生一世,弹指一挥间,或许恍然才发现已经步入了老年,时间飞一样的流逝已经让人感到害怕,而更加让我们诚惶诚恐的或许就是这些逝去的岁月里一直过着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却不自知。

读完这本书,不禁想起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两个主人公都是毫无征兆的离家出走,一个是为了自己对画画艺术的疯狂热爱,一个是受加油站女孩启发相信自己可改变一些事情。不管是因为什么,他们都是不想让自己有生之年后悔。所以,我很庆幸,趁我还未老就有幸能读到这么好的作品,同时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我自己的朝圣方式。

其实,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我们生活着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名利场,渐渐地,由于追求物质我们随波逐流,或许已经忘了我们的初衷。而朝圣,我觉得并不是让我们一味的为了月亮而放弃六便士,六便士当然很重要,希望我们再追求六便士的路上不要太盲目,同时别忘了回头看看自己的初衷。

朝圣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他不一定非要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所做的事情,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次这样的心灵之旅,不一定是非要是哈罗德一样煎熬般的徒步,你可以是一场轻松的旅行,也可以是面朝大海的静坐,或者是在家里几分钟的冥想,甚至可以是一个人逛公园,让我们暂时远离喧嚣的社会,自己给自己的心灵一次深度的对话。

在工作上我们可以理性大于感性,在生活里,我们要充满爱的去过一生,少一些理性,多一些感性。总之,希望我们都能找人生的意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人说岁月如歌,活到这样的年龄,总算是有些许感悟。觉得人生的过程,就像是一次朝圣,只不过是有去无回。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的作品《一个人的朝圣》,尽在诠释如我之类的普通人对人生的理解。

这本书分为两部,第一部以男主人公哈罗德。弗莱的生活琐事为叙事主体,间或穿插哈罗德与女主人公奎妮的工作交往;第二部以女主人公奎妮写给哈罗德的三封信为主体,描述了生患绝症的奎妮对过去的忏悔,对生命无限的留恋,然而面对死亡的来临,又是那般的淡定与坦然。

哈罗德一家住在英格兰南部德文郡的金斯布里奇,他在啤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既无迁升,也无贬谪,既无朋友,也无敌人,甚至六十岁退休的时候单位都没有为他举行一次欢送仪式,普通得如一粒尘埃。在家里,多年来与妻子莫琳感情疏离,彼此在心里都有一道厚厚的大门,把对方关在门外,儿子戴维从小学业优秀,考上了剑桥大学,但是一直与哈罗德思想隔阂,难以交流,最后患了忧郁症自杀身亡。中年丧子让哈罗德几乎崩溃,而妻子莫琳一直把儿子的死因怪罪于哈罗德。

退休后的哈罗德生活平淡,无所事事,直到有一天他接到了二十年前的老友、同事奎妮的信,奎妮在信中告诉哈罗德自己身患绝症,行走在人生边际,所以特地写信向他告别,哈罗德马上写了回信,然后去邮局投递,但是他走到邮筒跟前又犹豫要不要寄信,一方面觉得奎妮需要他的回信,另一方面又觉得这封信毕竟有些单薄,不足以告慰一个生命垂危的朋友,于是他向下一个邮筒走去,希望在那里可以有勇气寄信,但是第二个邮筒到了,第三个邮筒到了,他口袋里的信还稳稳的存在,他来到一家便利店买东西,便利店的小姑娘听他讲了自己的犹豫,然后说“你为什么不亲自去看看你的朋友呢?我的姨妈当年也是患了癌症,我去看她,结果她活了下来”。小姑娘本意是安微、开导的一句话,却让哈罗德突然开窍了,于是他掏出口袋里的信,加了一句“奎妮,等着我,我来看你”,然后投进邮筒。

凭着这句话,六十五岁的哈罗德身着棕色外套,脚蹬帆船鞋,踏上了从英格兰最南端德文郡的金丝布里奇到最北部的贝里克疗养院,全程637英里,历时87天,一路上风餐露宿,忍受大雨倾盆的浇灌,顶着炎炎烈日的炙烤,由于没有指南针、地图等一些长途跋涉的必需装置,哈罗德走了很多冤枉路,有时候甚至走了一天才发现又回到原点。后来在路上汇入了一些好奇的人,一些钓名的人,甚至还有一些莫名其妙的追随者,他们带来了一些必要的徒步装置,当然他们也带来了他们自己的行走目的,只是这些目的都与哈罗德的目的不一样,行走在路上参与者们让哈罗德思麻木的内心开始有了一些活泛,第一次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思考,他想得最多的是对儿子的愧疚,但是毕竟儿子已经在另一个世界,那么现实中的思考就是关于妻子莫琳,过去四十年的婚姻生活由模糊逐渐清晰,他想起了他们曾经有过的如花的年龄,如蜜的爱情,他的心似有所动,在沿途的公用电话亭和莫琳的通话内容慢慢的丰富起来,他开始在沿途给奎妮买小礼物的时候,也买一些莫琳可能会喜欢的小礼物。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路在脚下延伸,他们也越来越接近目的地,但是一部分同行者觉得这种行走没有趣味,然后离开,一部分意识到和哈罗德一起走达不到自己的目的,所以选择自行到达贝里克。只有哈罗德,仍然按照自己的路线,朝着自己的目标,用自己破破烂烂的帆船鞋,一步一步丈量着从金丝布里奇到贝里克的距离。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这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在莫琳这方面的理解,认为哈罗德一定是与奎妮有过刻骨铭心的爱情,所以哈罗德才这样坚定去看奎妮的决心,于是乎在莫琳的心里,产生了对哈罗德另外的认识,从恋爱到结婚的四十年的经历像电影一样在闪现在莫琳的眼前,她终于坐不住了,在邻居的热心帮助下,莫琳追上了哈罗德,心里希望哈罗德能够跟她回家,但是哈罗德没有改变注意的打算,所以夫妻二人也没有什么交流结果,莫琳只好自己回来。开始关注哈罗德的行走情形。

作品的结局很有意思,当哈罗德到达贝里克疗养院,看见的奎妮已经不是二十四年前的那个姑娘了,躺在病床上的奎妮,瘦小得像个孩子,面部肿瘤溃烂,一只眼睛由于面部浮肿,已经完全睁不开,鼻子是歪的,嘴巴不能进食,最后终于见到了哈罗德,她安详的去世。

哈罗德在疗养院见到了莫琳,夫妻二人先是相视而笑,继而是相对大笑,在这种大笑中结束了全文。

掩卷沉思,我在想,他们大笑的原因何在?

也许是哈罗德觉得他实现了对奎妮的诺言,让奎妮等他来到后才无憾的离开,所以他内心有着兑现承诺的轻松?也许是这87天的旅行,让他明白了很多的道理,让自己的灵魂得到从未有过的升华?还是另有一些不为我们能够深究的含义?我不得而知。

我理解的夫妻二人最后的大笑,应该是他们又找回了疏离几十年的感情。奎妮毕业于牛津大学,二十多岁时爱上了一个没有责任心的渣男,从此心灰意冷,到啤酒厂当会计,由于工作上的原因,认识了哈罗德。哈罗德蓝色的眼睛,棕色的外套,月色下的雪地独舞等等,都让奎妮着迷不已,但是哈罗德有家室,奎妮只好站安全的位置上,爱着哈罗德,这一切,哈罗德不能确定,他只是感觉到和奎妮在一起很温暖,很舒适,直到儿子去世,哈罗德精神崩溃,砸烂了老板的心爱之物,奎妮替他顶罪,被迫辞职离开啤酒厂,来到海边,买下一座破破烂烂的房子,一边用自己的双手改造这里,使它焕然一新,美其名曰“海上花园”,一边在这里疗治心灵的创伤,直到患病离开,住进疗养院。在生命的边缘上,奎妮给哈罗德写的一封告别信,也算是给自己站在配角的位置上,爱了哈罗德二十四年的一个交代吧。

即使是这样,又如何?当哈罗德风尘满面的站在她的床前,她的嘴里说不出一句话,她的眼睛看不见哈罗德一眼,最后艰难的转身背对哈罗德躺着,一个女子,用二十四年的时间,在心里独自为一个从未表白过的男人唱着情歌,直到生命结束,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这一切,也许哈罗德心有感悟吧,否则他怎么会一接到奎妮的告别信,就在出门寄信的过程中踏上了探望老友的遥远征程?87天的徒步,87天的思索,87天的一次心灵的朝圣,让哈罗德理解了人生,明白了人生的真谛,特别是在疗养院看见的奎妮已经是面目全非,他想到了四十年来与莫琳思想的隔阂,感情的疏离,此时此刻,在疗养院见到了莫琳,在他们的笑声中,诠释着了哈罗德87天徒步的意义:与其说是去告别老友,还不如说是一次人生的朝圣。

遗憾的是在忙碌的俗务中,很多人无暇去做这样的朝圣。无论如何,我们的心都要警觉,因为在将来暮然回首的一刹那,那人已不在灯火阑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