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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开挖支护承包合同 隧道工程施工合同(优秀9篇)

作者:琴心月 隧道开挖支护承包合同 隧道工程施工合同(优秀9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隧道开挖支护承包合同 隧道工程施工合同篇一

隧道工程施工前需要签订的合同应该要怎么编写呢?隧道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1.3负责消防、中央空调、水疗设备等其它项目的配合工作。

1.4 承包方式:在乙方确保质量达到优质标准、材料实行定额管理和现场管理及施工队伍构成(现场有专门的项目经理及泥木水电油漆大工种的主管,除了必要的小工、杂工之外保证不拉街头游击队伍参入本工程)、约定工期目标的前提下,实行单位面积工价包干制。双方商定每平方米(现状的使用面积)工价为人民币 。

1.5工期:(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总日历工期天数: 天。

1.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质量达到优质标准。

第二条 甲方代表 :

甲方代表姓名:

第三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该装饰工程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3.4 合同开工日期前,组织双方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第四条 乙方项目经理及驻工地代表:

4.1乙方项目经理:

4. 2 乙方任命的项目经理及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对工程质量、工期、材料管理、现场管理、乙方员工管理担负具体责任; 2、负责与甲方的业务联系、沟通 3、负责应由其负责的其它事宜。

第五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5.2 向甲方代表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工程事故报告;

5.3 负责乙方施工场地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施工安全,教育员工规范操作,严防人身事故的发生;每天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清场,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其承担全部责任,不得牵连到甲方。

5.4 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管理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承担自己员工的安全、治安、计生、外来人口管理等项管理责任和费用。

5.5 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质量保证

6.1乙方承诺工程质量保证达到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质量的优质标准。

6.2关键工序或项目甲方签字继续制度: 1、水暖安装方面:各个管件的空间位置包括出墙尺寸;水管试压; 2、 电路安装方面:强弱电的整卷电线电缆使用前的乙方自检自测工作; 3、涉及到防水工程方面:墙面的涂刷防水涂料和地面的48小时的浸水试验;4、天花封板之前;5、上乳胶漆和贴墙纸之前。 上述的甲方签字制度只是双方商议的一项必要的工作流程,而不能作为乙方影响工程质量、工期、材料等的任何理由或借口。

第七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规范按照设计公司设计的施工图和效果图的标准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人工和材料损失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第八条 质量等级

8.1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签约时乙方承诺的保证达到符合相关国家行业规定质量优质等级标准。

8.2 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按照职能分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9.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经验收合格,甲方代表签字后即可进行隐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必须补签验收手续。

9.2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

10.1.1乙方正常、全面开工后,甲方每10天按乙方工程施工进度的70%支付本工程的包工款。

10.1.2乙方正常、全面顺利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每10天未结算的30%包工款应一次性给乙方结算其中20%的包工款。

10.1.3剩余10%的包工款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修金,交付正常使用满六个月后一次性付给乙方质保金其中的5%,满一年后给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剩余的5%质保金。

第十一条 材料合理使用与定额管理

11.1双方事前约定:为了防止浪费,合理地利用材料,本着“定额管理、超标自负”的原则,来进行本项工程的材料管理。

11.2按照双方事前约定,纳入定额管理的主要材料目录有:木工:板材(木芯板、各种胶合板、石膏板、饰面板),龙骨,木方; 水电:各类电缆电线,电器(开关插座的底盒、面板、空气开关、接触器、门铃、灯具、电话机、换气扇等),水管,三通、直接、弯头、阀门、水龙头; 油漆:油漆、墙纸、浆粉胶水、泥水:墙砖、地砖、马赛克、洁具、 安装:五金件等以及所有需要定额管理的材料。

11.3为了共同搞好工程及材料管理,根据材料的分类,双方都分别指定专人予以交接验收,(根据材料的分类,分别准备几个记录本,每次交接都必须有甲乙双方的责任人签字;定期予以统计并反馈相关信息;该项统计数据对双方均具有同等效力。)

11.4乙方造成的材料定额以外的材料损失及材料浪费,必须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其将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十二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验收报告、竣工图。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在三天内联系组织建设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主持进行验收,并在验收3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全部费用。

第十三条 保修

13.1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失、原设计错误隐患、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单体、整体或单件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3.2 保修期限: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两年。

第十四条 争议

14.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14.2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五条 违约

15.1 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不能保证乙方施工用材料供应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而发生的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并支付合同价款10 %的违约金给乙方,同时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5.2 乙方不能严格履行合同(包括合同附件)条款,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不能达到双方认可的装饰工程质量优质标准,不能执行材料定额管理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价款10 %的违约金给甲方,同时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5.3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5.4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天内做出答复,超过3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安全施工

乙方应按国家劳动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与费用。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乙方人员的伤亡及安全事故的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包括附件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工程款,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本合同附件2份,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开工日期:总日历工期天数:

1.3、合同价款:

第2条 甲方工作

2.1、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要求。

2.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6.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6.4、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5、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施工过程的检查、验收、签证等工作。

第3条 乙方工作

3.1、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3.3、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3.4、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第4条 合同价款与调整

5.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5.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签证;

5.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

5.4、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第5条 工程预付款

6.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6.2、预付时间和比例:开工前%。

6.3、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3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3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停工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7条 工程款支付

7.1、施工时支付第二批进度款为工程总金额的 %,即 元。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工程结算审核完毕后 天内甲方再支付乙方工程总金额的其它余款。

7.2、甲方应按协议条款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在预定付款时间3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3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8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于竣工验收前7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4套完整竣工资料、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3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3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3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3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甲方不能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3天内组织验收,从第4天起甲方承担保管责任及费用。经批准的竣工验收报告上不得出现甩项验收。

第9条 竣工结算

本工程结算方式大包干,增减部分为按实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决算经批准后3天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乙方在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无正当理由在7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10条 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12条 违约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工程款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隧道开挖支护承包合同 隧道工程施工合同篇二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河南洛阳

签约时间: 20xx 年 3 月 28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内容:

1.1 工程名称:神华集团扩能改造利用工程项目

1.2 工程地点:内蒙古和林格尔市

1.3 分包内容:隧道(进口)施工的全部内容。

以上工作任务仅为暂定,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机械设备能力、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履约能力、现场管理能力等做出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2、分包工作期限:

2.1 开始工作日期: 20xx 年 5月 1 日

结束工作日期: 20xx年 10 月 31 日

2.2 具体工期以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以及阶段性的工期目标为准,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以及阶段性的工期目标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该书面通知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3 工期如需顺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指甲方与业主已签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发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总(分)包合同及业主质量评定标准。

4、合同价款

4.1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6823829 元整(大写:4 元整)。本合同总价为暂定总价,最终合同总价根据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乘以双方确认的现场实际发生的设计(或变更设计)内的合格工程数量确定。

4.2 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详见附件一)均为一次包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单价。

4.3 本合同中所列的固定综合单价,为相应工程劳务作业计价细目下全部作业的综合单价。单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建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费,材料费(约定未包含在合同单价内的甲供料除外)、机械油料费、周转料费、二三项料费、小型机具费、配合检验试验费、质检(或自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施工现场安全费、文明施工费、环保费、工地看守费、临时工程费、设备及施工机械进出场和转场运输费、工程照管费、材料机具装卸保管倒运费、其他直接费、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措施费、间接费、保险费、税费(由甲方交纳的本工程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除外)、利润等完成该项目的所有费用和可能采用新标准而增加的风险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除此之外,甲方再无其他付款义务。

5、工程量确认

5.1 甲方在开工后的每月25日组织工程部、工经部、安质部、物机部等相关部门人员会同乙方对乙方实际完成的设计(或变更设计)内的合格工程量进行收方和物资盘点核算。28日甲乙方在工经部出具的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工程结算。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技术交底或设计(或变更设计)、合同范围和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5.2 由于乙方作业失误,措施不当,控制不严等原因,未按技术交底或图纸、施工规范、作业指导书等进行工作,造成的超设计(技术交底)数量或不符合质量标准(包括设计尺寸)的数量,甲方将不予计量,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质量问题和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5.3 钢筋结算数量不计搭接、损耗数量。结算时不分钢筋的具体直径、型号,按吨数为单位予以计量。

5.4 乙方根据甲方的安排,在甲方指定的施工地点展开施工;工程开工前由甲方有关部门进行放线交底后,乙方方可施工;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技术交底进行作业,否则,甲方不予计量。

5.5 甲方组织现场收方时,乙方必须参加,乙方如缺席或拒不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收方,则以甲方收方结果为准。

5.6 甲方在当月收方结算资料签认完毕且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核后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乙方如对此审核结果有异议,应在接到审核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甲方据此进行书面、现场核实,经甲方核定后的计量结果为最终结果。若乙方在本款约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当月最终计量结果和价款支付依据。

5.7 甲方在乙方合同工作任务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对乙方进行末次收方结算(收方结算单上注明“末次结算”字样)。乙方若对末次收方结算结果无异议,则签订末次清算协议;如有异议,乙方应在接到末次收方结算结果或甲方通知乙方进行确认末次收方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甲方据此进行书面、现场核实,经甲方核定后的结果为最终结果。若乙方在本款约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工作量即视为被确认,并作为末次结算最终计量结果和价款支付依据,末次结算后则进行封帐,封帐后未进入末次结算单的其他内容一律视为不存在。

5.8 本合同附件一所列施工数量为暂定数量,乙方实际施工数量以双方确认的现场实际发生的设计(或变更设计)内的合格工程数量确定。

5.9 无论因何种原因乙方中途退场,乙方施工的所有工程数量甲方均按实际完成(实际完成的数量,计量规则需符合本合同相关约定)并经业主方验收合格数量的80%收方,扣留价款作为乙方对甲方更换劳务队伍完成剩余工作量的组织措施费补偿,不再支付给乙方。

6、甲方的权利、义务

6.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6.2 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包括标高控制点及平面位置控制点、作业指导书、基线等)。

6.3 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检验、施工控制测量、监控量测、隐蔽工程检查、物资采购、现场计量、作业进度等(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事项)进行全面管理、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6.4 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的工作联系,协调处理与业主、监理、检测中心及设计等单位的关系。

6.5 负责给乙方办理收方结算手续,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结算款。

6.6 制定确保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措施。负责统一规划、布置现场文明施工、工地宣传工作。

6.7 当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时,甲方有权单方决定调减乙方的工作量,或直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6.8 施工过程中,末次收方结算付款前,乙方未及时清算为履行本合同与他人发生的租费、购货款等一切付款义务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剩余款项,且不承担相关责任。

6.9 监督乙方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与发放,发现乙方未按时支付其下属员工和农民工工资时,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6.11 与乙方签订并遵守《精神文明建设责任书》、《施工安全质量合同》、《环境保护协议书》、《治安消防协议书》、《廉政责任书》。

6.12 乙方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自行负责缴纳。

6.13 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对可能出现危及甲方信誉和利益的情况或出现给甲方带来名誉和经济上的损失时,甲方有权视其情节轻重给与乙方违约经济处罚和单方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由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的权利、义务

7.1 乙方承担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义务及风险,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监理、业主等的要求(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均适用于乙方),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劳动成果。严格遵守甲方、业主、监理以及相关单位对本合同工程的指令。

7.2 组织合格的、身体健康及具有相应资格证书,能满足施工需要的工作人员投入工作。

7.3 加强对其所雇用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交底,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生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环保、消防、卫生的管理规定,开挖时的弃碴不得随意丢弃,施工中所剩的杂料废物不乱丢乱弃,保持现场整齐干净,不得出现施工污染;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或对业主及其它单位、个人的赔偿。

7.4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作业内容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将视乙方无力履约,该转包或分包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更换劳务队伍造成的经济损失。

7.5 做好施工场地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道路、地上附着物和地下文物、管道、电路、线路等保护、探察和防护工作,如在施工中损坏设施或造成损害,乙方需承担全部恢复或赔偿费用及其它责任。

7.6 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检验、施工控制测量、监控量测、隐蔽工程检查、物资采购、现场计量、作业进度等(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事项)进行全面管理、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并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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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开挖支护承包合同 隧道工程施工合同篇三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v^合同法》、《^v^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基坑支护合作中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本合同签定的前提及基础

1、 发包人经招标程序确定了专业工程承包人及专项施工方案,指定施工承包人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2、 乙方对其方案的可行性及施工质量负责,甲方负责监督乙方按确定的专项方案施工,负责管理乙方的质量行为,负责为乙方的施工提供必要的配合。

3、 本合同为合作合同。

二、 专业分包工作对象及内容

工作内容:

工程地点:南阳市独山大道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北角

三、 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20xx年03月24日

结束工作日期:20xx年04月07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15天

四、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1、 根据乙方在发包人招标时的约定,该基坑支护工程中素喷混凝土部分单价为 元/m2,锚干支护部分为 元/m2,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量。

2、 发包人对乙方付款办法:该项工程款由发包人(南阳鑫邦房地产)支付,支护工程完成后付 %,筏板工作完成后付 %,基础土方回填完后付 %。

五、 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2、 甲方负责与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内工作关系。

3、 甲方负责该项工程款的按时拨付。

4、 甲方有权拒决不合格工程,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 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2、 根据总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分阶段制定各分项进度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每拖延一天罚款伍百元(下雨、停电等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5、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在施工现场保证做到工完料净,文明施工。

6、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械、周转材料及其它设施。

7、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8、 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 乙方应为其施工现场人员及第三人、材料、机械设备办理保险。

10、 乙方在施工过程及竣工后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11、 乙方负责地方关系的协调。

12、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工作内容转包或再分包。

13、 乙方在施工中的施工用水、用电按实计量,支付给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隧道开挖支护承包合同 隧道工程施工合同篇四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开工日期:总日历工期天数:

1.3、合同价款:

第2条甲方工作

2.1、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要求。

2.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6.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6.4、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5、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施工过程的检查、验收、签证等工作。

第3条乙方工作

3.1、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3.3、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3.4、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第4条合同价款与调整

5.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5.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签证;

5.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

5.4、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第5条工程预付款

6.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6.2、预付时间和比例:开工前%。

6.3、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3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3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停工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7条工程款支付

7.1、施工时支付第二批进度款为工程总金额的%,即元。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工程结算审核完毕后天内甲方再支付乙方工程总金额的其它余款。

7.2、甲方应按协议条款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在预定付款时间3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3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8条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于竣工验收前7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4套完整竣工资料、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3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3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3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3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甲方不能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3天内组织验收,从第4天起甲方承担保管责任及费用。经批准的竣工验收报告上不得出现甩项验收。

第9条竣工结算

本工程结算方式大包干,增减部分为按实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决算经批准后3天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乙方在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无正当理由在7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10条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12条违约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工程款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隧道开挖支护承包合同 隧道工程施工合同篇五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隧道工程(工程项目)的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起点: ;止点: )

工程内容: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预算书(下称预算书)及招标文件所述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1、甲方提供的施工蓝图范围内涉及的所有施工内容;

2、该隧道工程总长997m,断面5m×5m,坡降1.04%。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8月1日

竣工日期:20xx年4月20日(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除外,工期顺延)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60天(日期期间节假日除外)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1、工程价款总金额:319.78万元(大写:叁佰壹拾玖点柒捌万元整),最终结算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2、施工中发现与设计图纸不一致进行变更的由甲、乙双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确定工程量后据实结算。

3、材料因价格波动引起价格变化不予调整价差,人工费调整按湖北省相关规定执行。

4、工程价款支付办法:工程动工付工程总价款的20%(其中动工时付10%,隧道完成100米时付10%);完成总工程量的50%后应付工程款总额的15%;竣工验收后付清工程总价款的95%;剩余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二年内隧道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加固处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应严格按工艺流程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甲方负责聘请有资质的工程监理机构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七、乙方在施工中涉及相邻关系的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牵头协调,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八、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建筑工程检验评定标准,经检验后符合设计要求,质量要求达到合格等级,否则自行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九、承包人为施工总承包。本工程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如有违法分包行为,发包方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追究其责任。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工程完工乙方在结算合同价款时应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

十一、发包人不为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十二、承包人采购材料进行管理,但材料必须先报告发包人许可,并提供材料样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等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同时必须服从发包人对部分材料的变更,变更后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三、承包人未能按合同完成全部工程,每延误一天的违约金为 元/天,不可抗力及不能归责于承包人的原因除外。

十四、承包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五、乙方在施工中的人员由其自行雇请,人员工资和费用由其自行与所请人员结算,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乙方与所雇请员工之间产生,与甲方无关。

十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除《合同法》规定情况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或解除,若单方解除合同或出现严重违约行为,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同时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延期付款的,按应付款额月利率1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利息。

十七、其它条款:

(一)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图纸;

4、工程量清单;

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6、中标通知书;

7、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8、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9、通用合同条款;

12、其它合同文件。

(二)隧道内防护:若遇有漏顶现象,须喷浆的地方(防护支架、喷浆)10米以内(含10米)处理费用由乙方负担,超出10米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四)工程完工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若超出997米,对超出部分由甲、乙双方会同监理据实结算。

十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约束力。

十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马桥法律服务所)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约束力。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隧道开挖支护承包合同 隧道工程施工合同篇六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 ,需,依照《_合同法》、《_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组织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施工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工程造价:本工程预算价为万元

元整)(详见工程预算书)。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结算方式:本工程结算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结算审核下浮率为,工程量按实计算。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信息价、劳保费用、定额套用及取费标准等按本工程预算标准执行。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核决算后支付工程决算审核总造价的90%, 余款10%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八、工程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因雨季和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予以相应顺延。若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完工,超过5天后,每延期一天扣工程款300元。

九、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技术要求及核定的工程数量进行施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质量标准须达到合格以上。

2、乙方应自觉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及措施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十、其它事项

1、乙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经甲方认定后方可签订施工协议。

2、乙方必须协调解决本工程施工中的纠纷和相关事宜。

3、本工程完成后,由乙方书面申请报甲方审批后方可进行验收。

4、验收时,若乙方未按图纸施工,乙方须在15日内整改到位,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

5、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个月,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间发生质量问题一切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甲方书面通知3日内,乙方未进场修复,视为自动放弃保修金,由甲方委托它方维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隧道开挖支护承包合同 隧道工程施工合同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执行。

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一、交提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货期:_________个工作日。

二、验收方法:甲方收到货后清点数量,如对数量有异议,在三天内发电报向乙方提出,否则作默认。

三、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税款:已含税(_________发票)。

四、质量保证:一年内非人为原因免费保修,终生维修。

五、本合同依法签定,经甲乙双方盖章和代表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因故需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立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均按《_经济合同法》和有关规定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六、其它约定事项

1.传真盖章视为有效。

2.甲方货款未付清前,货物无条件归乙方所有。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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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开挖支护承包合同 隧道工程施工合同篇八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隧道工程(工程项目)的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起点: ;止点: )

工程内容: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预算书(下称预算书)及文件所述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1、甲方提供的施工蓝图范围内涉及的所有施工内容;

2、该隧道工程总长997m,断面5m5m,坡降1.04%。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年月日

竣工日期:___年月日(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除外,工期顺延)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60天(日期期间除外)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1、工程价款总金额:319.78万元(大写:叁佰壹拾玖点柒捌万元整),最终结算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2、施工中发现与设计图纸不一致进行变更的由甲、乙双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确定工程量后据实结算。

3、材料因价格波动引起价格变化不予调整价差,人工费调整按省相关规定执行。

完成总工程量的50%后应付工程款总额的15%;

竣工验收后付清工程总价款的95%;

剩余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二年内隧道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加固处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应严格按工艺流程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甲方负责聘请有资质的工程监理机构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七、乙方在施工中涉及相邻关系的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牵头协调,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八、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建筑工程检验评定标准,经检验后符合设计要求,质量要求达到合格等级,否则自行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九、承包人为施工总承包。

本工程严禁转包,违法分包;

如有违法分包行为,发包方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追究其责任。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工程完工乙方在结算合同价款时应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

十一、发包人不为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十二、承包人采购材料进行管理,但材料必须先报告发包人许可,并提供材料样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等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同时必须服从发包人对部分材料的变更,变更后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三、承包人未能按合同完成全部工程,每延误一天的为 元/天,不可抗力及不能归责于承包人的原因除外。

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五、乙方在施工中的人员由其自行雇请,人员工资和费用由其自行与所请人员结算,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乙方与所雇请员工之间产生,与甲方无关。

十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除《民法典》规定情况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或解除,若单方解除合同或出现严重违约行为,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同时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延期付款的,按应付款额月利率1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利息。

3、承包人承诺按施工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因发包时无图纸和地质勘查资料及工程清单,如实际工程地质与招标文件承诺有不一致的,经甲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乙方)共同协商,按实际数量及08年定额单价据实结算。

十七、其它条款:

(一)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关于隧道工程施工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量清单;

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6、中标通知书;

7、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8、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9、通用合同条款;

12、其它合同文件。

(二)隧道内防护:若遇有漏顶现象,须喷浆的地方(防护支架、喷浆)10米以内(含10米)处理费用由乙方负担,超出10米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三)隧道除渣:由发包人指定地点堆放,承包人负责修路、运输。

所有除的砂石料所有权归发包人,治理由发包人负责,治理费用由发包人承付。

(四)工程完工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若超出997米,对超出部分由甲、乙双方会同监理据实结算。

十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约束力。

十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马桥法律服务所)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约束力。

甲方(公章):

_________ 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隧道开挖支护承包合同 隧道工程施工合同篇九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合同法》、《_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隧道工程(工程项目)的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起点: ;止点: )

工程内容: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预算书(下称预算书)及招标文件所述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1、甲方提供的施工蓝图范围内涉及的所有施工内容;

2、该隧道工程总长997m,断面5m×5m,坡降。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3年8月1日

竣工日期:2014年4月20日(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除外,工期顺延)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60天(日期期间节假日除外)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1、工程价款总金额:万元(大写:叁佰壹拾玖点柒捌万元整),最终结算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2、施工中发现与设计图纸不一致进行变更的由甲、乙双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确定工程量后据实结算。

3、材料因价格波动引起价格变化不予调整价差,人工费调整按湖北省相关规定执行。

4、工程价款支付办法:工程动工付工程总价款的20%(其中动工时付10%,隧道完成100米时付10%);完成总工程量的50%后应付工程款总额的15%;竣工验收后付清工程总价款的95%;剩余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二年内隧道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加固处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应严格按工艺流程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甲方负责聘请有资质的工程监理机构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七、乙方在施工中涉及相邻关系的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牵头协调,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八、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建筑工程检验评定标准,经检验后符合设计要求,质量要求达到合格等级,否则自行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九、承包人为施工总承包。本工程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如有违法分包行为,发包方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追究其责任。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工程完工乙方在结算合同价款时应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

十一、发包人不为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十二、承包人采购材料进行管理,但材料必须先报告发包人许可,并提供材料样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等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同时必须服从发包人对部分材料的变更,变更后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三、承包人未能按合同完成全部工程,每延误一天的违约金为 元/天,不可抗力及不能归责于承包人的原因除外。

十四、承包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五、乙方在施工中的人员由其自行雇请,人员工资和费用由其自行与所请人员结算,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乙方与所雇请员工之间产生,与甲方无关。

十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除《合同法》规定情况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或解除,若单方解除合同或出现严重违约行为,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同时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延期付款的,按应付款额月利率1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利息。

3、承包人承诺按施工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因发包时无图纸和地质勘查资料及工程清单,如实际工程地质与招标文件承诺有不一致的,经甲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乙方)共同协商,按实际数量及08年定额单价据实结算。

十七、其它条款:

(一)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图纸;

4、工程量清单;

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6、中标通知书;

7、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8、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9、通用合同条款;

12、其它合同文件。

(二)隧道内防护:若遇有漏顶现象,须喷浆的地方(防护支架、喷浆)10米以内(含10米)处理费用由乙方负担,超出10米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三)隧道除渣:由发包人指定地点堆放,承包人负责修路、运输。所有除的砂石料所有权归发包人,治理由发包人负责,治理费用由发包人承付。

(四)工程完工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若超出997米,对超出部分由甲、乙双方会同监理据实结算。

十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约束力。

十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马桥法律服务所)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约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