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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优秀9篇)

作者:字海 2023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优秀9篇)

总结是对某种工作实施结果的总鉴定和总结论,是对以往工作实践的一种理性认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总结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篇一

严格贯彻《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19号》以及防控非洲猪瘟各项规定措施,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检疫监管工作。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在举办检疫规程和非洲猪瘟检测技术培训班,提升了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非洲猪瘟检测技术,为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扎实基础。二是规范x个生猪定点屠宰厂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建设,定期对生猪屠宰企业进行飞行检查。生猪屠宰企业均按照“批批检、全覆盖”的原则开展了非洲猪瘟自检工作,截止目前未发现非洲猪瘟检测阳性。三是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登记备案工作,督促生猪运输人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的消毒管理工作,严格监管生猪运输车辆。四是严格各个环节消毒措施。

一是强化猪、牛、羊出栏检测比例,严格按照规定2%抽检合格后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二是接到养殖场户“申报检疫”后,由监管人员到场到户按照“产地检疫操作规程”对出栏畜禽进行检疫,合格的出据检疫证明,不合格的监督养殖场户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做好产地检疫工作记录。四是利用电视广播,印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产地检疫的重要意义,提高产地检验率。

狠抓生猪屠宰的七个关键环节,确保了上市肉品的质量安全。一是把好生猪入场查证、查标和检查关,证物相符,健康无疫的才准入场;二是监督屠宰场做好“瘦肉精”自检,进场生猪必须先由场方进行“瘦肉精”自检,自检合格后出据“瘦肉精”自检报告单,接受场方屠宰申报;三是认真做好宰前检疫,按照检疫程序逐项进行检查,合格的出据“准宰通知书”准予屠宰,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是认真做好宰后检疫,按照屠宰检疫操作规程,实行现场同步检疫,同时做好寄生虫检验工作;五是严格按照规定比例,抽取屠宰生猪膀胱尿液进行“瘦肉精”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六是对检疫合格的猪肉加盖验讫印章,出据检疫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肉品监督屠宰场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工作;七是做好各环节的相关记录。

在全县xx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立非洲猪瘟防控检查站,24小时值守,严格按照“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对过往检查站运输畜禽及其产品的车辆进行检查、消毒;二是严格按照规定配制消毒药品并认真做好记录;三是检查站上岗人员要着装整洁,佩戴上岗证;四是继续实行所班子成员带班制度,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五是严禁超范围检查车辆,严禁乱罚款,严禁在检查站对过往畜禽及其产品进行任何形式收费。20xx年没有出现公路“三乱”现象。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对养殖场发放各类告知书xx多份,签订承诺书xx多份,发放主体责任书xx多份;二是完成全年 “瘦肉精”抽检计划。截止目前全县共抽检猪、牛、羊养殖场xx多个,共抽取样品xx多份,其中监督抽检xx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屠宰环节瘦肉精定性检测样品xx多个,其中监督抽检xx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全县没有出现一起“瘦肉精”事件。

一是加强全县设立的病死猪收贮站的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定期进行检查,要求各收集点要严格按动物防疫法的要求认真做好病死猪的收集、贮存、消毒工作。二是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的监管工作。签订承诺书送达告知书,每次处理病死畜禽时要提前申报,由动监所派出两名以上官方兽医到场实地监督处理,严格按处理规范进行操作,并做好个人防护。截止目前共处理病死猪xx多头,病死畜禽类xx多只,为全县畜牧业发展和动物防疫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篇二

一、动物防疫工作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社会稳定,事关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我站要求全站职工和村级防疫员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防控动物疫病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抓好,根据各村具体情况,及时查找防疫漏洞,采取综合防控措施,真正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地防范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

(一)预防注射

这次的预防注射工作,采取以集中注射,各村同时进行的方式,到目前已全面完成防疫任务。其中口蹄疫免疫(猪、牛、羊)2.9万头次,密度100%;猪瘟2.495万头次,密度99.8%;蓝耳病免疫2.475万头次,密度99%;禽流感免疫30万羽次,免疫密度100%;狂犬病注射0.3万只。

(二)采取的措施

1、强化培训

为确保我镇各项防疫工作落到实处,对全镇83个村的防疫员进行了集中培训,重点是疫苗的使用和保存、注意事项、注射技术要点的掌握、各类畜禽传染病的主要症状和病变、畜禽普查表格的填写。并给村级防疫员下达了防疫任务和完成时间,在工作中对村级动物防疫员严格考核,实行绩效挂钩、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

2、加强领导

工作中,镇明确一位分管领导领导具体抓动物防疫工作,每村指定1名村干部带队参与宣传,并督促、指导免疫注射、建档及挂标工作,乡镇技术干部分片指导。

3、落实责任

镇畜牧兽医站与村级防疫员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的落实。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篇三

经常工作总结可以让自己更好的进步,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一篇动物卫生监督所个人工作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县卫生局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紧紧围绕群众和社会关心的'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遵守监督程序和规范,做到服务与监督并重,真正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好,让政府放心、让农民放心,为维持正常的卫生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1. 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经营汇兑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结合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加强节假日期间的食品排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有力的净化我乡的食品市场。

2. 加强对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从卫生许可证办理、发放、人员健康体检、卫生条件等工作抓起,持证上岗,有证经营。

3. 进一步加大公共场所、饮用水等卫生监督力度。

1.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的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

2. 依法对各种医疗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管,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3. 严禁无执业护士开展输液业务,严肃查处村卫生室的超范围执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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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篇四

2011年元月以来,在县畜牧兽医局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正确领导下、镇街畜牧兽医站的支持与配合下、全所干职工共同努力下,今年元月以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以下简称动监所)全体同志团结协作,努力工作,除开展好本职工作外,还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回顾半年来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目标

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规程》等法规要求,我们始终把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全年的工作重心和大事时刻不放松,配套完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制定了《大足县2011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责任书要求,与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责任人签定了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制定了目标,落实了工作任务。与各屠宰场、养殖场、签定了《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书》,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切实加强全县动物检疫、防疫、畜产品安全监管。

二、开展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开展定点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市农委的规定,对定点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专项整治,对基本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龙岗、中敖、三驱、龙水等十个中心场镇屠宰场予以再次认证,对其余未达标的屠宰场正在整顿之中,进一步减少或杜绝了畜产品第二次污染的隐患。

(二)开展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规模养殖场防疫管理,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健全防疫制度,切实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重点对存栏商品猪300头以上、母猪50头以上、牛50头以上、羊100头以上和家禽、兔等小畜禽50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以及所有定点屠宰场进行集中整治。现已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95个,对不合格的提出了整改意见限期整改,从动物产品源头进行规范,改善动物饲养条件,减少了动物染疫的可能。

(三)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监管。各站严格按照动物检疫规程,切实把好产地、屠宰检疫关。对出栏动物严格到场、到户或到指定地点检疫,严格查验免疫档案、动物标识,严禁对应免而未免动物、染疫或疑似染疫动物出具检疫证明。严把屠宰动物进场关和宰后产品出场关,严格实施同步检疫,严禁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出场。对各环节检出的病害动物7头及动物产品780公斤,都严格监督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未让一两病害动物产品流入市场。

(四)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生鲜乳生产为重点:一是以奶牛养殖区域为重点整顿对象,对4家奶牛饲养场清理整顿;二是严把生鲜乳收购站准入和生鲜乳收购站的市场准入关;三是积极配合农业部组织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三项行动”,即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专项监测行动、生鲜乳质量安全飞行抽检行动和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监测行动;我县无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三聚氰胺等等非法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保证了生鲜乳的质量。

(五)强化流通环节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县和乡镇站均采取定期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出动428人次,强化对动物产品经营贮藏场所监督检查,检查屠宰场47个次,检查市场、超市18个次,检查冷藏、加工场所15个次,检查动物2643头只次、动物产品2000公斤,均未发现异常畜产品。

(六)强化动物布病及奶牛结核病的监测。县动监所、动物疫病控制中心按照市动监所统一安排,组织专人在进行全县布病和奶牛结核病抽样调查,对全县4家奶牛场、5家肉牛场、7家羊场、6家猪场进行了布病和奶牛结核病的抽样调查,抽样调查显示我县布病和奶牛结核病均为阴性。

三、存在的.问题

1、监督执法队伍仪器设备缺乏,检验检测手段也比较落后,在日常性的监督检查中只能凭感官作出结果,管理相对人易对执法结果产生质疑,从而也为监督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2、定点屠宰场、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设施不健全.

3、受人员、经费和上道监督检查规定等的限制,对运输等经营环节监督检查不到位。

四、今后工作的思路

1、加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主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整顿工作纪律,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检疫行为,认真做好“查、堵、处”力度,防止动物疫情跨地区传播,加强牲畜贩运、销售场点的监管工作,严禁病害、染疫和未经检疫的动物及产品的上市,严格执行跨市调运动物的检疫规定,严把引入关,防止疫情的传入。

2、加大《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等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宣传月、宣传周等活动,加大畜产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积极参与和维护畜产品安全的主观能动性。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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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篇五

(一)产地检疫完成情况:截止11月30日,共完成动物产地检疫110.62万头(只);共监督检查畜禽35.66万头(只),动物产品310.4吨,开出电子检疫证明:3.56万张。

(二)定点屠宰检疫完成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生猪定点屠宰检疫9.84万头(只),检出病害生猪21头,1932kg;检出病害产品全部按要求进行了完害化处理。

(三)“瘦肉精”监管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瘦肉精”抽检360份,生猪定点屠宰场200份,规模养殖场160份,抽检结果全部呈阴性,“瘦肉精”抽检合格率达100%。

(四)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截止11月30日,集中收集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折合成猪)共1676头,其中,养殖环节1659头,由生猪规模养殖场自行处理593头,交红河州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收集集中处理1066头,屠宰环节17头,全部交由红河州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收集集中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五)运输畜禽车辆备案登记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运输畜禽车辆备案登记车辆总数112辆,其中:县内14辆、省内90辆、跨省8辆。

(一)强化养殖环节监管,从源头上确保畜产品生产安全

畜禽规模养殖场一直是我所监管的重点环节,我所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实行双挂牌责任制,每月不少于二次对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监管巡查,督促养殖场规范使用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建立完善畜禽养殖记录等档案,并认真检查养殖户用药、饲料等养殖投入品使用记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等,强化“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监督抽查频率,从源头上加强了对违禁药品的监管,从养殖环节上强化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检疫监管,切实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我所一是加强检疫监督,对全县检疫工作开展严格监督检查,切实杜绝只开证不检疫现象的发生,做到严格检疫;二是强化乡镇检疫工作,自20xx年7月,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县动物检疫管理工作。三是严把调运检疫关,严格开展生猪调运前的检疫工作,并加强监督抽检。四是切实做好生猪屠宰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进行了6次专项检疫整治,重点对定点屠宰厂进行了6次专项检查,并对检疫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治意见,同时我所派驻官方兽医驻厂,严格做好检疫监管工作,确保病害肉品不出场,确保进入生猪定点屠宰厂屠宰检疫率100%、出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率100%、检疫证明出证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防止病害猪肉流入市场,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五是着力推进信息化能力建设,全县已经全面取消了手工出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全部实行在线电子出证。

(三)扎实有效抓好“瘦肉精”专项整治

我所按照省州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养殖环节整治采取日常监管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生猪、肉羊、肉牛养殖场(户)的监督检查,督促养殖场(户)建立、完善养殖档案,如实记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加强养殖场和“瘦肉精”抽检,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加强养殖场户宣传教育培训,“瘦肉精”有关法律法规要进村入户,让养殖户深知使用“瘦肉精”就是违法犯罪,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掌握风险防控方法;每月对养殖场按生猪、牛、羊规模数进行抽检;开展屠宰环节整治,生猪定点屠宰场每月随机抽检不少于一次30头份。

(四)加强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

我县对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迅速开展排查,并指导和监督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定点屠宰厂(场)按农业部《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向市场。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获的走私动物及冻肉制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在有关场所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建立无害化处理制度,签订承诺书,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生产经营者按相关技术规范及时处理病死畜禽,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并履行报告义务。印发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挂图等多种形式,普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抛弃病死畜禽和加工、出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的认识,增强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严厉打击收购、贩运、加工、销售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等的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五)切实做好全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一是强化产地检疫工作,我所积极探索产地检疫与调动检疫的有机结合,自18年7月我县进一步规范了全县产地检疫工作。二是认真排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认真开展养殖环节非洲猪瘟排查日报告制度,对排查发现的生猪异常死亡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采样送检,及时排除疑似疫情。三是严格监管,坚决防范病原传入。进一步加强生猪调运车辆备案管理,严格消毒制度,严防车辆、人员机械带毒传播病原。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调运生猪及其产品、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加强产地检疫工作

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我所将继续加强对乡镇开展产地检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一是加强畜禽产地检疫管理,乡镇要切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辖区内的产地检疫工作,严格执行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制度。二是所上业务骨干分成二组,加强对各乡镇检疫申报点的监督指导,确保检疫申报点工作正常开展工作。

(二)加强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

为规范我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强化畜禽养殖过程监管,推行科学养殖行为,促进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禽及其产品安全。一是要求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在调出调入畜禽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云南省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开展动物检疫申报。二是将有计划和步骤的在全县推行使用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定的《云南省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档案》。

(三)加强全县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进一步增强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细化任务分工,扎扎实实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向市场。要加强技术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获的走私动物及冻肉制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生产经营者按相关技术规范及时处理病死畜禽,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并履行报告义务。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普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抛弃病死畜禽和加工、出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的认识,增强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进一步落实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严格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把关,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要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做到“四不准一处理”。认真抓好屠宰环节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的落实,不折不扣地将国家相关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加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登记工作

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加大对生猪收购贩运主体及生猪运输车辆车主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和生猪调运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从事生猪收购贩运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调运生猪的责任意识,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及贩运主体信息登记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信息登记,加大工作力度,指导从事生猪收购贩运的单位或个人、自行运输生猪的养殖场户和自行收购运输生猪的屠宰场等及时在“牧运通”内注册、登记基础信息,严格按照《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网上备案及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动监(20x)4号)要求,强化生猪运输车辆网上备案,确保辖区符合条件的生猪运输车辆和贩运主体信息登记全覆盖。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篇六

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加强对我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于20xx年3月对全乡餐饮单位、公共场所、农村饮用水、医疗机构、职业卫生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情况

按照县卫生局、县卫生监督所有关文件要求,我乡卫生监督组继续推进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辖区9家餐饮单位进行了日常卫生监督工作。

(二)“清无”整治工作情况

按照《食品卫生法》对我辖区无卫生许可证和无有效健康证的餐饮单位进行了全面整治,对辖区一家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的餐饮单位下发了停业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其办理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后方可开业。

(三)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情况

为提高我辖区的餐饮单位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实施《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我院卫生监督组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举办了两次餐饮单位负责人和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班和两次学校负责人和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班,共培训20余人次。

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特别是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我院卫生监督组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辖区徐家堡中学食堂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徐家堡中学学校食堂全部进行了整改,通过整改,学校食堂达到c级以上标准。

加强公共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告监督监测状况,重点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设施进行监督。全辖区共有公共场所22家,其中美容美发店10家,浴室12,持证率90%,监督覆盖率达100%,监督检查户50次,监督频率为2户次,从业人员体检150人,实际体检135人,体检率90%。

今年3月份,按照卫生局《打非》文件精神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对全乡31家医疗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100%。,确保了医疗安全,为提高医疗质量和净化我乡医疗市场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存在问题:

1、新的执业医师法的实施,导致以前的个体医无法换发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又无报考执业助理资格,导致这部分个体医成为无证行医,这个遗留问题还待解决。

2、食品量化分级管理还不够彻底,部分群众还不够重视,以后需要加大宣传,引起群众的重视,利于开展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篇七

为加强组织领导体系,调整建立于20xx年富安中心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筹带领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在总结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规范要求结合本真实际,详实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序时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1、开展被协管单位经巡查54次,覆盖率100%。

2、针对非法行医“黑名单”人员,开展非法行医巡查36次,村级开展日常非法行医巡查120次,覆盖率100%。

2、上报各类信息11条。

4、开展学校卫生安全巡查2次,并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对学校二次供水抽检1次。

5、每季对村级传染病防治开展督查一次,并每月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全镇村卫生室督查。

6、办理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77人次,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77人,“六病”调离1人。

7、开展镇级卫生监督协管3次,并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专题宣传活动1次。

8、召开了全镇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培训会,成绩测试优良。

9、召开了2次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例会,及时布置总结阶段性工作。

10、组织了两次年度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季度考核,完善村级运行手册,考核成绩纳入全年绩效考核。

公共场所理发业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较低,运行平台使用不能正常进行。

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必要时请市卫生监督所配合公共场所执法督查,规范使用运行平台,及时上报各类巡查信息。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篇八

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对这次专项行动比较重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各地均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淄博市等监督所的领导小组由所长挂帅,加强了领导,进行了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和行动方案的具体安排,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以及工作目标、方法和步骤,制定了本地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经过转发通知或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将通知精神传到达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明确了职责,提高了认识,对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国家规定“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每年4月的最终一周,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与宣传周时间间隔较近,各地将专项整治活动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有机结合,采取了资料丰富、形式多样的《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除发放宣传材料、制作黑板报、宣传栏、利用广播、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外,还组织卫生监督人员深入到企业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有些市还制作专题节目,比如临沂市与电台健康连线节目组共同制作了一期职业病防治节目在临沂电台连续滚动播放。经过多种形式的大力宣传,提高了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增强了企业法人的第一职责人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为专项行动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地按照制定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自5月下旬起,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集中监管力量,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对粉尘危害严重的煤炭、非煤矿山、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全省共检查企业4083家,其中煤炭行业141家,非煤矿山305家,建材行业787家,冶金行业288家,化工行业595家,其他行业1967家。检查的企业中有专门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或措施的有2677家,占65.6%,进行了职业病危害评价与检测的有2268家,占55.5%,现场有警示标识的为2532家,占62%,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有2925家,占71.6%,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有3225家,占79%,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的有3380家,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有3131家,占76.7%。接尘人员共256586人,其中农民工有110516,占43.1%。职工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率为15.9%,在岗期间的查体率为61.7%,离岗时的查体率为2.4%,现有职业病人2621人。

(二)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共对207家违法企业进行了查处。其中对157家企业进行了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的处罚,对40家违法情节较严重的企业进行了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的卫生行政处罚,共处罚款91.8万元,对10家生产环境异常恶劣,违法情节异常严重的企业责令其停业。

经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使《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更加深入到基层,提高了用人单位的自觉守法意识和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障了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同时,也锻炼了监督执法队伍,规范了卫生监督人员的执法行为,积累了工作经验,提高了执法办案水平。

(一)职业病防治形势严峻

检查中发现,多数企业,异常是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农村个体工商户,加工设备简陋,所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落后,没有配备基本的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极易引发职业病危害。职业健康检查率偏低,异常是岗前和离岗时的查体率更低,劳动者的职业病发病的潜在危险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落实情景和职业病患者治疗经费保障与国家相关规定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二)企业负责人法制观念淡薄

企业负责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履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义务。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异常是农民工,多数没有用工记录,未签订劳动合同,有的无名称、无工商登记。很多企业从未为接害工人查过体,无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不强,个人防护意识不足,不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缺乏自我保护本事。

(三)某些地方政府存在行政干预

有些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以支持经济发展、减轻企业负担为由,强调所谓“优化发展环境”,对企业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实行“企业生产宁静日”制度:没有重大、特急、特殊情景,每月1-25日不准进企业检查;确需检查也必须经同级有关部门批准方能进行,直接或间接地阻碍了卫生监督部门履行职责,制约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

(四)监督执法队伍较薄弱,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本事有待加强

目前,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多数存在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少,执法任务重的矛盾,监督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执法水平也有待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方面,与企业数量和所需开展的技术服务工作量相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数明显不足,技术水平和检测本事不能与技术服务工作量相匹配,影响了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继续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自觉守法的意识和广大劳动者的自我维权意识;营造一个自觉抵制、投诉举报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争取政府领导的重视,加强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协调工作机制。积极开发领导层,争取政府领导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真正将发展经济与职业病防治同步纳入议事日程。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继续抓工作落实。在前段集中力量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对职业病危害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好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职责制、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对危害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大,不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企业,要坚决依法查处。

(四)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和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要重视并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员的培训工作,有针对性的加强县、区及职业卫生监督人员的培训,加大对基层卫生监督机构的督导、检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执法本事和水平。要充分发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督,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本事与水平,使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本事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本事适应我省职业卫生工作的需要,切实维护好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篇九

我所成立了以贺迎庆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食品放心工程实施的组织、检查和协调。为加强我区食品加工、批发、零售等流通环节的卫生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卫生、放心的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从3月12号,在全区开展了食品从业人员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县卫生监督所组织卫生监督员,逐乡逐户、边通知体检边查证。

散装食品卫生专项检查。依据《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对全区生产经营散装食品的超市、商场进行为期5天的执法检查,共检查20余商场、超市,卫生许可证持率为80%,检查同时,对散装食品进行了随机抽样,对在采购中不能按要求索证,卫生设施不全及经营无任何标识,标鉴食品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校园食堂卫生专项检查。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食物中毒的紧急通知》,我们组织对辖区内26所中小校园、幼儿园的食堂卫生安全状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指导。各校园食堂按要求都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了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制定了校园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食品卫生安全职责追究制度,与校领导签订了校园食堂职责状。检查中,针对食品采购、贮藏、加工、烹调、售卖、餐具消毒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气温渐升,预防食物中毒成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为此,我所制定并下发了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成立了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现场调查处理小组。4月x日下午,我所召开了各村卫生监管信息工作例会,下发了《关于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预防食物中毒的紧急通知》全面布置以预防食物中毒为重点的各项食品卫生监督检查,要求对辖区内集贸市场、餐饮店、批发部、冷冻食品生产、批发零售点、熟卤肉加工销售点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对环境卫生不合格、不按要求索证、食品贮存不当、餐具不消毒、无防蝇、防尘设施的责令改正;对查到的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和超期食品责令其现场销毁。

在5月x日至5月x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制作资料丰富的食品卫生宣传板10块,张贴宣传标语10条,制作宣传横幅1条,印发宣传材料1000份,出动宣传人员20次。

对全区放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了放射卫生档案,组织放射人员健康体检,针对监督检查中放射场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