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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多人股东合作协议 股东合作入股协议书(精选5篇)

作者:笔砚 最新多人股东合作协议 股东合作入股协议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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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股东合作协议篇一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开办的店的贡献及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干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名词定义

1、虚拟股(干股):指店(个体经营者)名义上的分红比例,虚拟股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店(个体经营者)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2、分红: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

二、分配方式

1、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每年分配给乙方共20%的虚拟股(干股),即甲方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20%分给乙方。若乙方在工作中的经营管理能力得到甲方认可,并每年为甲方取得税后净利润万元及以上,则甲方每年分配给乙方的虚拟股(干股)可以提升至30%,具体约定双方可另行协议。

2、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3、乙方取得的'甲方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20%的股权,不得以此虚拟股(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虚拟股(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4、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或者其他任何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离职的,基于本协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开甲方,则本协议自动失效。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但当年的分红不再分配给乙方,其分配比例归甲方所有。

5、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干股)同时,仍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待遇领取劳动报酬。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获得虚拟股(干股)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

2、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工作,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

3、在执行协议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或其附属文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从事或为他人从事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业务。

5、甲乙双方对甲方的盈亏状况进行监督,每月一小节,每季度中结,年终总结,以统计出实际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乙方对甲方所报的合理开支应充分尊重,予以认可,若有遗漏,允许甲方在分配之前补充。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四、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期限为年,从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

2、协议到期终止后,甲方根据协议期限内的经营情况决定是否签署新的虚拟股(干股)分红协议。

五、协议解除情形

1、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

2、乙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经甲方同意的,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

3、除以上两款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本协议也随之终止。协议终止后的其他事项按本协议第二条第4款的规定处理。

4、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六、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许可。若乙方故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本协议内容,则需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十万元。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规定

1、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多人股东合作协议篇二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各方合作,入股各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汶上县鸿达石材制品厂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入股各方作为企业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汶上县鸿达石材制品厂,企业形式为私营企业。

二、企业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企业重大事项决策。企业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共同指定同志担任。

三、入股股东共人。方以方式出资万元,占股份的%;方以方式出资万元,占股份的%;股东各方以所持有的股份比例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四、股东各方负责各自按照约定金额和时间出资到位。资金到位时间如下:

五、企业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各股东按占有股份比例筹集或由企业负责筹集,如由企业负责筹集的资金,将作为企业对外负债。

六、厂长由股东共同聘任同志担任,全面负责石材厂日常经营管理;生产厂长(管理人员)由厂长报股东会批准后任命,财务会计、出纳由股东会聘用人员担任。

七、企业经营范围为花岗岩板材加工、销售。

八、企业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企业各种经营资料。石材厂应在会计年度内,每月终结五天内编制月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别送各股东方。

九、股东各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本企业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企业管理机构、股东会、财务人员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石材厂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企业法和企业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一、企业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厂长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二、企业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三、股权的转让:

1、各股东需转让其所持有的本企业股权,须经股东会同意。

2、股东向股东方以外的人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3、股东转让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4、股东之间相互转让所持有的股权,须经股东会同意。

十四、禁止行为:

1、禁止任何股东以个人或企业名义进行有损企业利益的.活动;否则其活动获得利益归企业所有,造成损失按有关法律赔偿。

2、禁止各股东经营和参与同本企业竞争的业务。

3、禁止有专业技术的股东将其技术投入第三方。

4、禁止股东方私自或与他人合伙开展与本企业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5、禁止股东方以其拥有的技术秘密和技术优势对企业进行要挟。

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企业实际损失赔偿。严重者经股东会讨论按有关法律法规可减少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以弥补其他股东的损失。

充协议执行。

十六、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股东各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股东各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份,股东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十月日

多人股东合作协议篇三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地址: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地址: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地址:

丁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地址:

戊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地址:

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作为共同发起人参与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拟发起建立的公司及正式建立以后的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创造的利润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四、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4、在执行事务时如因某个投资人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对其余投资人按照协商给予赔偿。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投票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所有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抵押;

(3)更换事务执行人。

(4)因故退伙的。

五、投资的转让和退出

4、各共同投资人未履行应尽义务的,消极怠慢共同投资的公司事务的,经全体投资人共同投票决定可按退伙(退出)处理。退出时返还退出投资人资产(按照退出当时公司的财产状况比例)。

6、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7.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六、其他权利和义务

1、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3、公司不能成立时,对建立公司行为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4、在处理对外事务时,如若涉及经济支出,应问询共同投资方,征得一致意见后处理。

七、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如果逾期____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退出)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公司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抵押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戊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多人股东合作协议篇四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品牌开展招生事宜协商一致共同缔结本合同。

第一条入股标的概况:

1、标的名称:

2、经营地址:

3、法定代表人姓名:

4、经营范围:

第二条入股方式

1、鉴于甲方认同及了解乙方品牌在当地的影响力,有意邀请乙方入股经营,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品牌“ ”授权给合作学校使用。

2、甲方出资 元,占合作学校 %股份,乙方出资 元,占合作学校 %股份。

3、如后续需要追加投资的,股东按股份比例追加,第三方投资的,公司有权按照实价投资比例稀释所有股东股份。

第三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合作标的的利润和亏损,收回投资成本后由甲乙双方依照占股比例分配和分担。

2、如遇增加经营项目、扩大经营范围、新增设施或其他经营开支时,经甲乙双方决定,可以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合作项目每月结算一次,次月日分配上月经营利润。经营利润是扣除当月已结算的所有开支(包括弥补上月亏损)外的营业结余,由甲乙双方按比例进行分配。

4、每月最后一日由甲乙双方对本月的经营情况进行财务结算及库存盘点,结算及盘点结果需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5、债务承担:如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先以公司账面资金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6、甲乙双方都有权知道所有的资金用处和运营情况。日常支出以及采购经甲乙双方同意,择取市场最优惠价格进行采购。一切合理收入与支出均由收据或发票进行结算。甲乙双方可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甲乙双方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账目。如项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给予合理解释的,甲乙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收入、支出等一切账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做账。

第四条入股、退出机制、出资的转让

1、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该合伙项目正常经营,合作期满各方无意退出,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并于 年 月日前续签合同。

2、入伙、退伙

a入伙:

1甲、乙双方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甲乙双方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

1为了该合伙项目的正常运营,在合伙期内合伙一方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对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违约赔偿金额为人民币元。

2合同期满,合作项目不再享有品牌的经营权和所有权,不得以原有合伙项目名义继续经营,不得自行经营原有合作项目,或与原有项目有竞争的企业或个人合作。

3除名退股:合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被除名者的股份由其它股东按比例无偿接收: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例:以个人私自接单,损害该合伙项目的利益等);合伙人如触犯法律背负刑事责任,丧失人身自由、无政治行使权力;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3、出资的转让

为了合伙项目的发展,后期会考虑吸收新的投资人进来,涉及出资转让事宜必须经各方确认且同意后方可执行。

4、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当地人民法院。

第五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双方都有权参加该合伙项目经营管理和督导工作,有权知道所有的资金用处和运营情况。日常支出以及采购需经合伙各方同意,择取市场最优惠价格进行采购。一切合理收入与支出均由收据或发票进行结算。各方可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各方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账目。如项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给予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伙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收入、支出等一切账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三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做账。合作项目每结算一次,除各项开支外,经营状况做到清结。

第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利益按本合同股份占比分配。

2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时应以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合作双方承诺不得从事与乙方原有学校有竞争的业务,如需增加或变更合作项目经营项目,必须经双方一致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

4合作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及决定,必须经双方一致同意,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的义务:

双方均以发展该合伙项目业务为第一已任,出谋划策,让该合伙项目的业务蒸蒸日上。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禁止行为

1、未经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名义和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4、禁止任何单独一方以合伙项目的名义进行担保、抵押、贷款等行为。

6、重大投资决策,必须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方可执行,否则一律禁止。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合伙因以下情况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它原因。

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自合伙项目解散后日内清算完成。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雇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所欠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按甲、乙双方投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甲、乙双方投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股处理。合伙人私自转让其股份给他人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该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3、本合同一式2份,合伙人各执1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多人股东合作协议篇五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品牌开展招生事宜协商一致共同缔结本合同。

第一条入股标的概况:

1、标的名称:

2、经营地址:

3、法定代表人姓名:

4、经营范围:

第二条入股方式

1、鉴于甲方认同及了解乙方品牌在当地的影响力,有意邀请乙方入股经营,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品牌授权给合作学校使用。

2、甲方出资元,占合作学校%股份,

乙方出资元,占合作学校%股份。

3、如后续需要追加投资的,股东按股份比例追加,第三方投资的,公司有权按照实价投资比例稀释所有股东股份。

第三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合作标的的利润和亏损,收回投资成本后由甲乙双方依照占股比例分配和分担。

2、如遇增加经营项目、扩大经营范围、新增设施或其他经营开支时,经甲乙双方决定,可以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合作项目每月结算一次,次月日分配上月经营利润。经营利润是扣除当月已结算的所有开支(包括弥补上月亏损)外的营业结余,由甲乙双方按比例进行分配。

4、每月最后一日由甲乙双方对本月的经营情况进行财务结算及库存盘点,结算及盘点结果需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5、债务承担:如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先以公司账面资金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6、甲乙双方都有权知道所有的资金用处和运营情况。日常支出以及采购经甲乙双方同意,择取市场最优惠价格进行采购。一切合理收入与支出均由收据或发票进行结算。甲乙双方可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甲乙双方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账目。如项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给予合理解释的,甲乙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收入、支出等一切账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做账。

第四条入股、退出机制、出资的转让

1、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该合伙项目正常经营,合作期满各方无意退出,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并于年月日前续签合同。

2、入伙、退伙

a入伙:

1甲、乙双方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甲乙双方同意;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

1为了该合伙项目的正常运营,在合伙期内合伙一方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对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违约赔偿金额为人民币元。

3除名退股:合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被除名者的股份由其它股东按比例无偿接收: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例:以个人私自接单,损害该合伙项目的利益等);合伙人如触犯法律背负刑事责任,丧失人身自由、无政治行使权力;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3、出资的转让

为了合伙项目的发展,后期会考虑吸收新的投资人进来,涉及出资转让事宜必须经各方确认且同意后方可执行。

4、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当地人民法院。

第五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双方都有权参加该合伙项目经营管理和督导工作,有权知道所有的资金用处和运营情况。日常支出以及采购需经合伙各方同意,择取市场最优惠价格进行采购。一切合理收入与支出均由收据或发票进行结算。各方可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各方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账目。如项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给予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伙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收入、支出等一切账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三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做账。合作项目每结算一次,除各项开支外,经营状况做到清结。

第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利益按本合同股份占比分配。

2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时应以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合作双方承诺不得从事与乙方原有学校有竞争的业务,如需增加或变更合作项目经营项目,必须经双方一致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

4合作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及决定,必须经双方一致同意,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的义务:

双方均以发展该合伙项目业务为第一已任,出谋划策,让该合伙项目的业务蒸蒸日上。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禁止行为

1、未经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名义和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4、禁止任何单独一方以合伙项目的名义进行担保、抵押、贷款等行为。

6、重大投资决策,必须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方可执行,否则一律禁止。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合伙因以下情况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它原因。

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自合伙项目解散后日内清算完成。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合伙所欠雇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所欠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按甲、乙双方投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甲、乙双方投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股处理。合伙人私自转让其股份给他人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该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3、本合同一式2份,合伙人各执1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