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活动>2023年安全整治月活动总结 校园安全整治活动总结(汇总5篇)

2023年安全整治月活动总结 校园安全整治活动总结(汇总5篇)

作者:文轩 2023年安全整治月活动总结 校园安全整治活动总结(汇总5篇)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因此,让我们写一份总结吧。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总结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整治月活动总结篇一

2月26日,xx县xx乡xx学校开展了“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主题教育系列活动,为第x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营造了良好的学习和宣传氛围,收到了实效。主要做法有:

一、开展手足口病和春夏季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活动。该校与堰塘乡卫生院联合举办了“手足口病防治”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宣讲、发放资料、“大手拉小手”等方式,让全体师生掌握了相关知识,积极参与宣传、抵制和防控。

二、开展“全国两个安全日”主题宣讲活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该校通过集会、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墙刊专刊、学校led电子横幅进行宣传教育,增强了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营造了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三、开展“防震减灾”演练,增强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该校通过精心组织,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严格按演练要求,各工作组密切配合、连锁反应,在紧张严肃的演练中,高效、安全、有序完成了演练活动,整过演练过程做到了快、齐、静。

活动旨在让师生进一步掌握安全防控知识、增强安全防御能力、提高快速有效处置自然灾害的`战斗力、提升师生自救自护的应变能力,不断丰富安全风险防控内涵,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安全观,让校园变得最阳光、最安全。

安全整治月活动总结篇二

按照局党组统一安排部署,20xx年度,金属非金属矿山(以下简称矿山)继续以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安全标准化、安全科技支撑体系三项建设活动为主线,以安全生产承诺制为载体,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为抓手,扎实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在整顿关闭、改善条件、强基固本、提升监管水平上取得实效,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县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力争实现6项工作目标

1、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我县矿山控制指标,力争消灭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2、关闭10座以上矿山(生产系统),完成整顿关闭任务。

3、所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金属非金属矿山达到并保持安全标准化等级以上水平,大中型矿山达到二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

4、强力推进安全专项整治。所有空区均按照治理方案的序时进度要求完成治理任务;提升运输系统全面完成排查工作,按序时进度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矿山安全基础管理全面完成排查工作,10月底前整改到位。

5、强力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技术。露天矿山全部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或分层)开采。地下矿山推广使用尾砂胶结充填采矿方法、中深孔爆破技术、地压及岩移监测监控技术、机械铲装技术、钢丝绳探伤检测技术,保持并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石材矿山全部实现锯切开采,并完成开采设计方案调整变更工作。

6、严厉打击“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以采代建”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三项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安全文化建设:以试点班组为基础,全面推进班组建设,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推行班组长轮换(主持班前班后会议)制度、班组群体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本班组出现一次一般性“三违”或工伤,减少本班组奖励标准的50%)、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制度、优秀班组评选制度(以矿业公司为单位,每年度评选1家以上优秀班组),配备班组安全员。

2、安全标准化建设:结合安全基础管理排查整顿专项行动,突出抓好提升完善工作,重点是抓好档案管理与手续完善、制度建设、现场管理等的结合,避免流于形式。

3、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地下矿山继续按省、市局要求推广使用尾砂胶结充填采矿技术,在暂不具备治理条件的较大采空区强制推广使用地压及岩移监测监控系统,在班入井10人以上的矿井强制推广使用人员定位系统,结合国家总局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要求,强制淘汰非阻燃电缆、风筒、局扇,逐步更换提升设备及不具备“ka”标志的井下运输设备。

(二)强力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全面完成整顿关闭任务。全面推进取缔、关闭、整改提升工作;强化与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的结合,全面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强化许可手段,推动整顿工作开展;强化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预防体系建设,要认真落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和《县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完善金属非金属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变为企业安全监管最核心的内容加以实施,抓好落实,常抓不懈,预防事故的发生;按照省局要求,由中介机构检查隐患,矿山企业抓整改,安监部门搞督导,严格执法促落实的原则,全面完成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继续加大“打非治违”和执法检查力度。采取“四不两直”的执法检查方式,严厉打击以采代建、边建边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疑难问题,保质保量完成执法检查任务。

(五)强力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以规范采矿方法为核心,突出抓好采空区、提升系统、安全基础管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等专项整顿行动,继续加强建设项目和排土场的监管力度,推进重点乡镇攻坚克难工作。

1、采空区治理:严格对老采空区的治理时限和要求,严格执行监理制度,加强对采用崩落法和充填法治理的空区的监管监察;严格按设计的采矿方法要求实施采矿,防止出现新的空区隐患。

2、提升系统:强制淘汰不具备“ka”标志的提升设备、容器等;确保定期对提升系统进行检测。

3、安全基础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基本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人员齐备、落实到位。

4、建设项目:强力开展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排查整顿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建设项目资质单位施工、监理的规定,规范建设过程;加强建设周期管理,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完善建设周期管理制度;完善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规范外包工程施工市场秩序。

5、排土场:严格排土场建设管理,推广“象管理尾矿库一样管理排土场”的管理经验;推进排土场检测和稳定性分析工作,对于堆存高度超过50米、最终坡底线距下游2倍坝高范围内有生产生活设施的,汛前完成检测和稳定性分析工作。

(六)继续加强行政许可工作。一是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县安监局将执行预先告知制度,对具备延期条件的要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上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资料;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安证到期的县安监局下达停产指令,停止生产活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治理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3个月内未申请延期的,要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二是严格开工及建设周期的审批管理。对于申请开工的,施工协议、监理协议、施工组织设计等材料,经县局审核合格后,方可批准开工建设,并于7日内将开工批复手续报市局一科备案;对于在批准的建设期内未完工的,可以提出延期申请,在延长期限内仍未完工的,注销批复手续;对于存在边建边采行为的,一律不予批准延期。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诚实做人,清白做事,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安全整治月活动总结篇三

本学期,学校每月安排一次安全大检查,每次检查都抽调学校部分领导,级科组长等骨干教师对学校的建筑、教学设备、电器线路、活动场所,体育设施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马上聘请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维修,确保了室场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

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密切配合。

我们在完善学校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学校内部治理、健全学生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体系与责任体系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与管阳相关部门通力合作,集中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改善。

1、进一步建立学校的安全预警机制,通过发动师生“寻找身边的不安全隐患”等活动,培养全员安全意识,营造一个安全工作人人都重视、发生问题个个能处理的.良好局面。

2、建立学校安全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处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及应对措施。

3、认真落实上级安全报告制度,明确安全事故报告要求。对于安全事故严格落实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并要求相关部门举一反三进行安全检查和教育。

安全整治月活动总结篇四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防范粉尘爆炸事故的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和管理,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坚决依法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停产整顿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改造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比较落后的企业。

二、治理时间和范围

本次专项治理的时间为20xx年8月3日至10月15日,范围是全市所有涉粉尘爆炸风险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相关说明:与粉尘爆炸环境相关的重点行业领域主要包括:金属制品和机械加工(如铝、镁及其他金属粉尘)、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切削、打磨产生的木尘)、化学品及化纤制造(药物、塑料、染料粉尘)、粮食和饲料及食品加工(面粉、淀粉、奶粉和植物尘)、民用爆炸品(炸药、火药尘)、轻工和纺织(棉尘、麻尘、纸尘等纤维尘)、烟草(植物尘)以及煤炭经营和使用(煤粉尘)、储存可燃性粉状物质易产生扬尘密闭环境的仓库等。

我市涉尘重点为:面粉加工、板材加工、家具、纤维素等企业。

三、治理内容

(一)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一律依法取缔。

1.必须设置独立厂房,且厂房不得设置在居民区内。

2.相关证照齐全。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要立即停产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复产。

1.建筑结构: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生产场所应当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

2.通风除尘: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收尘器设置在建筑物外,并有防雨措施,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当储存在独立干燥的堆放场所。

3.清洁制度:每天对生产场所进行清理,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及时对除尘系统(包括排风扇、抽风机等通风除尘设备)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

4.禁火措施:生产场所严禁各类明火;需要在生产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停止生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器材配备: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粉尘燃烧时必须使用消防沙灭火,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

6.电气电路:生产场所电气线路应当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应当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生产场所电气线路、设备等应当由专业电工安装,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增加设备。

7.检维修作业: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严禁交叉作业。

8.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粉尘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9.教育培训:企业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铝镁等粉尘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10.安全检查:企业应当定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并做好记录。

11.应急预案:企业应当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制定方案(8月上旬)

各乡镇(街道)要立即召开所有涉粉尘爆炸风险的企业、单位和场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提高企业负责人对粉尘爆炸危险性、严重性的认识。在对涉尘企业调查摸底和建立台账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治理方案。治理方案于8月12日前报市安委办408室。

(二)集中培训、自查整改(9月底前)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辖区涉尘企业情况,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有关标准规定,组织所有涉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涉尘岗位职工参加专项培训。经专项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做到涉尘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此项工作8月底前完成。同时要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在全省涉粉尘企业开展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企业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完成以粉尘浓度为主的有毒有害、爆炸因素检测工作。

所有涉尘企业要高度重视粉尘危害,结合学习培训,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企业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迅速开展自查。因企业自身技术力量不能满足自查要求的,要聘请专家进行检查整改。企业应建立清晰的专项检查台账,详细记录检查的时间、内容、存在问题,检查人员、相关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签字确认。对发现的问题与隐患,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组织专家深入涉尘企业现场,大力宣传粉尘作业安全知识、粉尘检测检验的必要性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检查验收、全面总结(10月中旬)

各乡镇(街道)要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涉尘企业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对于未按要求进行专项检查或专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的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据有关规定严厉处罚;对逾期未整改的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市安委办将组织对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开展专项治理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各乡镇(街道)于20xx年10月10日前将本辖区专项治理工作书面总结(含电子版)报市安委办408室。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并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执法检查等重点工作,努力解决目前在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普遍存在的对粉尘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现场安全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培训不落实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等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岗位达标,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涉尘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逐项检查,全面覆盖

专项治理期间,企业要对所有涉尘岗位逐一进行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强化作业现场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和操作程序,防范粉爆事故发生。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所有涉尘企业实施全面核查,达到全覆盖。

(四)严格执法,追究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通过严格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等措施,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在现场检查和重点抽查中,凡发现排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严肃惩处;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一律实行挂牌督办。凡在专项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安全整治月活动总结篇五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区“7.1”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就是保障民生、保障效益、保障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40号),围绕“一个目标”(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突破“两大重点”(在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方面实现突破、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取得新突破),完善“三项机制”(安全生产考核奖惩机制、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现“四个转变”(由被动防范向依法监管转变、由专项整治向规范管理转变、由行政管理向依法监管转变、由控制伤亡向职业健康转变),抓好“五项工作”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建设、职业健康监管、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安全生产源头监管),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安全监管水平,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

杜绝安全生产重特事故,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力争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三、集中整治时间

20**年7月2日至20**年12月31日

四、工作措施

按照“属地管理、行业主管、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结合我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活动的开展,全面落实各村、各单位、各安全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行政责任。继续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考核,逗硬奖惩,从而形成我镇安全生产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良好格局,确保我镇此次安全生产领域集中整治圆满成功。

(一)水陆交通安全

1、道路交通安全

镇交管办、镇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对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力度,严格按照交通领域“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进行严管重罚,杜绝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是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刻通知相关单位,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落实,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要严厉打击客车、小型微车、私家车、出租车的“三超一疲劳”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三是要严厉打击长安车、农用车、摩托车非法营运、超员、超载等违法违规现象,发现一起,重处一起,杜绝一切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镇交管办要完善相关工作应急预案,检查和隐患排查台账,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镇长,第二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副镇,第三责任人是镇交管办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是各村村主任、驻片领导、驻村干部。

2、水上交通安全

镇船管办要加强对全面库区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力度。一是加强对库区所有船只的安全管理;二是严厉打击客船“三超一疲劳”和驾乘人员不穿救生衣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三是严厉打击农用船、渔船、自用船非法载客行为和驾乘人员不穿救生衣行为,发现一起,重处一起,绝不姑息,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镇船管办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台账,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镇长,第二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第三责任人镇船管办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为库区各村村主任、驻片领导、驻村干部。

(二)食品安全

镇安办、镇卫生院要组织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强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流通领域的安全监管和检查。一是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流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二是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企业和个体,发现一起,取缔一起;三是严厉打击“三无”、“过期”食品销售现象,发现一起,重处一起,绝不姑息;四是坚持食品流通领域的索证索票制度,督促各企业和个体完善相关进出货台账;五是加强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的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农村群体性聚餐相关工作制度监管,加强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教育培训,杜绝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镇长,第二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镇卫生院院长,第三责任人镇安办工作人员及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管理人员,直接责任人为库区各村村主任、驻片领导、驻村干部。

(三)消防安全

1、天然气安全

镇安办要组织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强对我镇天然气的用气安全检查和监管。一是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对排查的安全隐患要责令相关单位和责任对象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要加强对我镇天然气用户的用气安全教育宣传,提高群众的安全用气意识;三是严厉打击天然气管道私拉乱接现象,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并对当事人要进行安全教育和经济处罚。

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镇长杨治钊,第二责任人分管场镇建设副镇长兼武装部长唐千勇、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彭涛、天然气公司负责人,第三责任人镇安办、天然气公司驻镇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为各村村主任、驻片领导、驻村干部。

2、居民用电用火安全

镇安办、镇供电所要加强对我镇群众的用电、用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监管。一是加强农村用电用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二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安全隐患的整改,消除隐患,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镇安办要完善相关消防应急预案,做好工作记录。

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镇长杨治钊,第二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彭涛、镇供电所负责人,第三责任人镇安办、供电所包片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为各村村主任、驻片领导、驻村干部。

(四)森林防火安全

镇林业站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安全的检查监管。一是加强对各村护林员的管理,充分做到定员定岗,凡护林员不在岗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安全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林区防火意识,特别是假期小孩玩火,要教育群众加强对自家小孩的管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三是镇林业站要完善相关工作应急预案和工作制度及工作记录。

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镇长杨治钊,第二责任人分管农业的副书记苏孝林、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彭涛,第三责任人镇安办、镇林业站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为各村村主任、驻片领导、驻村干部。

(五)建筑施工安全

镇国土部门、村健所、安办要加强对辖区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管和检查,按照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相关工作要求,对建筑施工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管重罚。一是镇安办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的巡查,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凡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二是镇村建所要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管理,完善相关工作措施;三是镇安办要责令施工单位完善相关安全标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镇长杨治钊,第二责任人分管村建的副镇长唐千勇、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彭涛,第三责任人镇安办、镇国土所、镇村建所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为各村村主任、驻片领导、驻村干部。

(六)防汛防洪安全

镇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汛期水情的'监测,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领导,做好汛期安全装备工作和应急演练。一是镇水利部门要做好防汛防洪的物质准备工作;二是降雨期间要加强对雨情、水情的监测,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三是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制度、工作记录。

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镇长杨治钊,第二责任人分管农业的副书记苏孝林、武装部长唐千勇,第三责任人镇水利站、安办所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为各村村主任、驻片领导、驻村干部。

(七)其他安全

镇安办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网吧等其他安全工作监管和检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相关工作要求进行管理。一是要协助国土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点的监控,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并落实专人加强对地质灾害的日常监控监测,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领导和国土部门进行报告,消除安全隐患;二是镇安办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户的经营,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三是要按照网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网吧安全的管理,定期对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责令网吧经营单位定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三是镇安办要完善相关工作预案和制度。

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镇长杨治钊,第二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彭涛,第三责任人镇安办、镇国土所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为各村村主任、驻片领导、驻村干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健全机构

为了更好地开展此次安全生产领域集中整治活动,镇政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办,由赵志豪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2、强化宣传教育

一是镇安办要通过标语、图展、传单等方式加强我镇安全生产领域集中整治活动的宣传,通过对广大群众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是各村、各单位每月对本村村民、本行业工作人员不得低于3次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例会。

3、强化工作纪律

在集中整治期间,各村、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加强对各自领域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凡因工作消极、不到岗到位、不履职尽职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纪、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