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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重返狼群读后感(汇总15篇)

作者:笔尘 热门重返狼群读后感(汇总15篇)

读后感是我们在读完一本好书之后,对书中内容、人物形象、故事情节等进行总结和思考的一种表达方式。4.以下是一些值得一读的读后感范文,每篇都有独特的观点和角度,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不同的启发。

《重返狼群》读后感

我看了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书:《重返狼群》,这部书让我时而潸然泪下,时而觉得宏伟雄壮;有时令我心酸,有时令我欢笑……总之,使我欲罢不能,感触颇深。

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奇迹般地将一只濒死的小狼救活养大并成功放归狼群的故事。

更让我动情的是最后小狼格林回归狼群的时候。天地之间,万仞银亮,悠远狼嗥,回归亲族。

《重返狼群》读后感

读了《重返狼群》这本书,我仿佛变成了作者李微漪,在辽阔的大草原上奔跑,小狼格林就在我的身边,我们在草原上一起生活,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人与动物就这样和谐共处。我以前不太喜欢读书,可自从看了《重返狼群》后,我就小狼的魅力所吸引,沉迷其中,开始了大量、疯狂的阅读。我读了四五遍《重返狼群》,读了所有关于“狼”的图书:《狼图腾》、《小狼小狼》、《狼王梦》……为了继续阅读,只要是关于动物的书籍,我就通通“吃”掉,无论是《西顿动物记》,还是沈石溪写的《激情动物小说系列》,我都读了个遍,可是《重返狼群》还是我的最爱。在《重返狼群》的指引下,我也开始寻找我自己的个人品牌。

小时候我看的《狼外婆》、《三只小猪》都描写了狼的凶狠、贪婪,给我的印象狼就是无恶不赦的坏蛋,可是谁又能看透狼的内心呢?当我读到狼之柔情这部分的时候,我的思想彻底被颠覆了。在作者李微漪生病的时候,小狼格林寸步不离獒场,没出去猎食,自己的狼肚子都没填饱,却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给了“我”。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狼的爱——炽烈、纯粹、舍身忘我、不离不弃,狼能做到这一点,有些人类未必能够做到。狼懂得知恩图报,哪怕是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狼有时会偷吃牧人的家畜,换个角度想想,它不也是在无奈之中被逼出来的吗?由于人类的肆意捕杀,草原上的野生动物几乎都灭绝了,狼不去偷家畜,难道还要让自己的儿女饿死吗?就像《狼图腾》中的小狼,宁死不屈!我们要学习狼的尊严,士可杀,不可辱!

每每读到《重返狼群》的最后,小狼格林和李微漪分离的时候,我都会流着眼泪把书轻轻扣上,不忍心再往下看。每读完一遍,我总会闭上眼睛,对格林说:“谢谢你,给我指的路,让我爱上了读书!谢谢你,送给我人生的座右铭:”勇敢、聪慧、孝心、尊严“。

《重返狼群》读后感

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我读过许多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李微漪的《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作者李微漪在草原写生时意外遇到一只父母惨死,还未睁眼的小狼,并把它当并把它当作自己的孩子带回城市抚养,养大后又重新放生回草原的故事。

读了这本书,我希望我们能像书中的小狼一样,做一个有情有义,知恩图报的人!

《重返狼群》读后感

作者李微漪曾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家是小狼格林,他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他的故事笑着哭,哭着笑......他要透过我的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的带有身形色彩的藏名,我认为李微漪更配得上“中国第一狼女”的称号,因为她不仅就狼崽,养小狼,野化训练狼,成为将人养的狼训练成野狼得第一人,而且撰写了《重返狼群》——世界狼文化中的第一部由女性当事人自述的纪实体小说杰作。我觉得李微漪真可能成为“李唯一”——中国当代唯一狼女。

在36篇文章中,最惊动人心的文章有:獠牙之下出政权(第5篇)绝不把自己的命运牵在别人手里(第6篇)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第13篇)空中鹰为王,地面狼称霸!(第23篇)铮铮狼骨(第24篇)我在草原,我饿......(第27篇)最盼遇到人,最怕遇到人(第33篇)。

最后,我预祝《重返狼群》走遍中国,冲出亚洲,最终成长啸于世界的第二匹中国狼。

《重返狼群》读后感

环境的变化,随着历史时钟的前进,有许许多多数不清的动物遭以灭绝的危难。而21世纪,将有更多的动物会将离开。而这一切,都是自诩文明的我们所制造的。请,保护最后的动物朋友,那些无言却是最忠诚的朋友。

有一年,我与朋友去动物园玩。看见了一匹老狼,与百科全书上描述的截然不同,老狼的脸上布满沧桑,失去了草原霸主的气质,在草原称霸的“法宝”牙齿早已被食物链顶端的人们给夺取了,尖利的爪子变得平整,就连最后的反抗利器都没有了,整个笼子变得忧愁。老狼无助地趴在那里,玻璃隔离墙上全然不清,唉,是被爪子抓的痕印,有篇文章说:无自由,宁愿死。

我摇了摇头,前面就是动物表演的地方,我们走进去,巧了,他们还在彩排,我饶有兴趣地趴在窗户外面看。“啪”的一声,鞭子毫不留情地打在万兽之王的背上,红痕突显,万兽之王怒吼一声,表示反抗。可是这样,也无济于事。惨无人道!

动物朋友在历史的长廊已经留下了深深的痕迹,有现象表明,平均每一分钟,就会有一种动物灭绝!

请尊重他们,并且守护他们,也将守护我们的蓝色星球。

《重返狼群》读后感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讲的是一只小狼经过了重重困难,重新回归大草原的曲折经历。

因为人类对环境的`破坏,猎杀狼群,这只小狼的兄弟姐妹一个一个的饿死,它成了孤儿。作者在草原写生时碰见了这只小狼,并把小狼收养起来,回到了作者城市中的家。在作者的精心照料下,小狼一天天地长大。作者万万没有想到,小狼在电视里学会了狼嗥,晚上在天台上叫,整个小区的狗都一起叫起来。因此,作者带着小狼一起又回到了草原。

一上草原,小狼就冲了出去,翻过五六个土包,不见了。不一会儿小狼又哀叫着跑了回来,后面还跟了三只大藏狗。好不容易把狗轰走,又被一只金雕盯住,小狼险些丧了性命。作者四处打听,来到了狼山,狼山是留给狼群最后的家园。一到狼山的营地,几只草兔吸引了小狼的注意力,小狼慢慢的学着,捕猎、防守,生存的技巧,一个个都学会了。

冬天,狼山对面的山头响起了狼王的叫声,其它狼们从四面八方聚过来,小狼也逐渐走了过去,几小时后便翻过土包消失了。

这个故事提醒我们:不要再无视自然了。这个故事也让我懂得了不要放弃,不管环境如何艰难,都要坚持走下去。

《重返狼群》读后感

《重返狼群》主要讲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从此便开启了她与狼共舞的生活。

解救格林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它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缺失同伴的孤独之中。因为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它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看到慢慢长大的格林,作者决定带它回到自己的故乡草原,让它重返狼群,寻找初心。

在草原上安营扎寨的半年时光里,李微漪带着格林艰难地寻找狼迹,数次遭遇野兽的攻击。天气突变、险象环生、弹尽粮绝一次次遇险,一次次磨难,作者和格林同心协力,都有惊无险的度过了。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格林终于走出狼妈的怀抱,向大自然迈出第一步,成功野化重返狼群!

从《重返狼群》这本书中,我读出了人与动物无尽的爱,在作者的故事里她和格林笑着哭,哭着笑,作者通过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友谊读《重返狼群》让我想到了我的动物朋友小猫毛毛。它是爸爸从老家捡来的野猫,现在到我家已经有四个月的时间了。在与它相处的日子里,我们俩经历了最初的水火不融,到慢慢接触,再到现在的其乐融融,毛毛让我远离了孤独,成为了亲密的伙伴。毛毛和格林一样,周身散发着动物的可爱,它的高兴、它的悲伤,无时无刻不牵动着我的心情。而我也愿意把心里话讲给它听,让它和我分享成功与失败。

动物是人类亲密的朋友,人类是动物信赖的伙伴。格林虽然重返了狼群,而毛毛却走进了我的家庭。我喜欢《重返狼群》这本有趣的书,更愿意和毛毛成为永远的朋友。

《重返狼群》读后感

在没有读《重返狼群》之前,我对狼的认识就是残酷、令人害怕,几乎没有什么好评价。但为什么还有人写关于它的故事呢?带着这样的疑惑我拿起了这本书。

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认识了可爱、机智的主人公格林——它是一匹小狼。

作者李微漪在若尔盖大原救下奄奄一息的小狼,这一举动令我非常感动。她将小狼带回了家,调皮的小狼可没少给她捣乱,偷吃西红柿,逗蜜峰被蛰,被金雕追击,喝青稞酒等等。虽然它很调皮,总是惹祸,可是在我眼里它是那么可爱。

没读这本书之前,我对狼的生活习性一点都不了解,通过阅读这本书让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特别是狼群围攻牦牛群的场景。狼群经过细致的探查周边地形环境,选择隐避的地势在四周分散埋伏,等牦牛群靠近的距离差不多了,狼群中响起一声长鸣,此时所有狼就疯了一样冲进牦牛群,牦牛群突然受到攻击,就像炸开了锅的爆米花一样,四处乱逃,根本没反击能力,狼群完美的团队合作和机智精准的判断让它们赢得了这场对决。

看到这里又有一件事让我很是费解,为什么狼吃羊、牦牛,牧民不杀它们呢?再继续阅读下去,我才知道这是因为生物链,狼不仅仅吃羊和牦牛,还吃其他生物,如田鼠、黄羊等。如果没有狼去限制田鼠、黄羊数量,草原的土地会被破坏,草也就会被吃光,草没了,牧民们也就不能养羊啦!读完这本书后我才明白草原是一个自然的、和谐的、共处的大家庭。

同学们,听我说了这么多,你们对狼一定也很感兴趣吧,我们一起去探索更多的关于狼的秘密吧!

重返狼群读后感

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草原和狼。这就是一人一狼以生命成就的巨著——《重返狼群》!

作者李微漪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家是小狼,他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他的故事里笑着哭,哭着笑……”

从小狼格林出生十几天时被李微漪带着到九个月后格林成熟的这些日子里,他们不知道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这也促使格林成为了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养大后成功放归荒野的狼。

格林的狼嗥引来邻居的质疑以至于被邻居举报;被一个年轻的女人见到后发生了被踩断脚趾的悲剧;狭窄的公寓不断扼杀格林的狼性和野性……这些都是影响小狼成长的因素!

在这种情况下,李微漪做出来一个令人惊讶的举措——她竟然离开了成都,带着格林来到了美丽的若尔盖大草原。而这里,正巧有一个朋友开办的养獒场。于是,李微漪便将格林带到这里野化。但是,藏獒,这可是狼的天敌啊!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对天敌最后竟然化敌为友!哈哈,在新的“格林童话”里,狼与藏獒不再是天敌,而是一群千奇百怪、不断引起爆笑故事、重情义的獒兄狼弟!最后,这群藏獒竟然成为了小狼格林的狗仔队!怎么样,没想到吧,原来,狼也可以有狗仔队啊!这让人们对勇敢、智慧、倔强、凶残、暴躁、有团队意识的狼性有了新的认识。

为了进一步发掘格林的狼性和野性,李微漪还将活鸡扔在格林的面前,让格林撕食。从那时起,格林狼性大发,有一次甚至将朋友刚刚钓上来的“开门红”小鱼当成了自己的开胃菜,这也让大家哭笑不得。最让我感动的是,格林对生病的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就有了一切。

但是,在这片广阔的若尔盖草原上,狼群的嗥声不时地在空野之中回荡,格林听到了亲人的呼唤。

李微漪为了让格林重新回到亲人那里,不惜一切狠下心来,让格林回归了草原,回到了他那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

格林走了,若儿盖草原恢复了平静,而此时,李微漪的心中早已微波荡漾。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切动物都是有感情的。感情是通过日常生活中慢慢培养起来的,那怕是最凶猛的动物也会有感情,只要我们真诚地对待它们,人与动物是可以和谐相处的。

图腾扔在飘扬,狼已成为传说。让我们平心静气,慢慢地去享受这一美好的故事,这一震撼人心的《重返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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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读后感

我最喜欢的书是《重返狼群》,本书作者兼女主人公是一名生长在川西的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共舞的生活。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家中喂养,并为它起名格林,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它的都市生活危险重生,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

随着格林在城市的最后一块乐土——天台失守后,李微漪便把让格林回归自然作为梦想,獒场的老林带小狼和李微漪去獒场,獒兄狼弟情谊从这里开始,当格林没有狼的团队可加入的时候,他唯一能凭借的就是智慧。

獒和狼初次见面,獒对格林这唯一的异类敌意便显现出来,渐渐的它有了自己的方法和生存准则,每天早上八点左右地面露一水一干,格林便躲在在挖好的洞里,藏獒体型大,怎么进不去。尼玛把水端出来。格林立即冲出洞抢先喝饱水,然后一个侧身掀翻水盆,待藏獒过来时只剩一个空空的水盆,丢在原地打转。藏獒们各自选好阴凉地方趴好,肚子和脚掌贴着太阳没照到的阴凉泥土,以求得一丝凉意,正要打个盹,格林却鬼魂似的上来了,这个咬一口,那个抓一把。

最令我敬佩的远不止他的聪明,机智,足智多谋。犹记得格林学母语时,天天与藏獒们相处,逐渐从狼语变成狗语。每当藏獒兄弟叫的'时候,它便学得阴阳怪气。隔壁的藏獒仿佛听到了天底下最大的笑话,仗着20多只雄壮大藏獒的气势,声浪一波接一波,把格林的叫声掩没在下面。面对这些挖苦,格林还像一个执着的小傻瓜一样不明就里的仔细揣测和学习着。皇帝,黑虎,森格已抑不住怒火中烧。三家场子几十只开始的獒开始了隔空对骂,然后几十只藏獒撞击铁皮厂的焊接处,不久变为一个不大的豁口裂开来,黑虎上半部分冲了过去,而胯骨部分却被卡在铁场裂缝间,暴龙趁狗之危,往黑虎咽喉处咬去,黑虎头一偏避过咽喉要害,耳朵却被一口咬住。森格,皇帝,这些要好的兄弟,眼看兄弟受难,却助不了战,心急如焚,格林此时已挤过半个身子去帮黑虎,李微漪把他强制拉回关进笼子里,咬牙转身离开。

格林死死的撞击笼子,良久,混战结束了,接连一个星期,格林哪也不去,他固执的守在黑虎身边,舔伤,陪伴,陪伴,舔伤……格林的那份温存细致,让我无法相信它是人们传说中残暴野烈,冷血无情的狼。

我始终相信实践出真知,我们要敢于向人的固有观念提出质疑,我们要做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新青年,学习小狼和狼女的大胆进取,用无畏的英勇无畏的狼性格。

重返狼群读后感

今夏一次很偶然的机会,看到友人在朋友圈推荐了【重返狼群】的电影,被深深的温暖感动了。随即找到了苏州唯一排片的影院,认真看完,数次,红了眼圈。接下来,淘来书本,细细品味。于是,一段人和狼的传奇故事,改变了很多我对人性,对于人和动物共生共存的看法。故事本身,带给我们除了长久的震撼,还有众生平等的可贵,以及人与万物和谐相处的美好。

7年前,年轻的女画家李微漪,在海拔将近4000米的四川若尔盖大草原写生,偶然之间遇到了一条刚刚失去父母兄弟,出生还没有睁开双眼却即将要断气的小狼。可能是命中注定,李微漪的一声悲痛长嚎,小狼竟然奇迹般的活了过来!小狼求生的目光触动了姑娘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也可能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她把它抱回城里(成都),取名“格林”。从此,她把格林当自己的孩子一样,抚养它,陪伴它,训练它。但是,钢筋水泥林立的繁华都市,不是野性草原狼的真正家园,为了狼的尊严自由,和满心对原始故土的向往,作者剑走偏锋,带着小狼重回荒原。一路上,一人一狼,如母子,如伙伴,如战友,相依相守,倔强坚强,历经千辛万苦,九死一生,小狼终于重返群狼。迄今为止,小狼格林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一条由人工养大后,成功放归荒原的野性狼。

1,人把狼咬了。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算是新闻,人咬狼算是重磅新闻了。在作者激发格林的野性时,就发生了人咬狼的事件。按照正常人的思维,这可能是一件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作者在训练格林的过程中,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细节。回头想想,每一个伟大事件的背后,势必都有不为人知的艰辛,过程枯燥,但结局圆满。人生有时候也是如此,我们往往只看到了他人的成功和光环,但背后的辛酸和汗水,又有几个人知道?记得有这么一句话,你能承受多大的委屈和苦楚,你就能接受多大的赞美和荣耀。

3,狼獒和谐共处。藏獒和野狼自古就是天敌,水火不容。人类为了驯养出野性十足的藏獒,在它们很小的时候就被关进地窖,主人扔一只活狼进去,让小藏獒全力拼杀斗狼,养大一点后,再放两只活的狼,甚至更凶险的猛兽,直到藏獒把对手全部杀死,成为最勇敢的斗士。藏獒是忠诚护家的动物,狼是群体观念极强的动物,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重情重义!在大草原的腹地,藏獒以他们的憨厚宽容接纳了格林,格林以他的坚韧和智慧取得了藏獒的认可。其实,所谓的不和谐,都是由于人的残忍所致,都源自于利益的驱使。如果没有杀戮,没有买卖,又哪来的伤害。

4,格林误吞炭火。小格林出于对火苗的好奇,误吞了一块小炭火。格林惊叫着甩出嘴里的碳渣,却甩不掉揪心的疼痛。舌头是他最敏感的部位,但也遭遇了最特殊的疼痛。所有的动物,包括人类,都是在好奇中成长,探寻这个世界的神秘!成长的过程,也是伴随着冒险的旅程,之所以我们会变得羽翼渐丰,那是因为我们经历过无数的挫败和伤痛后,才会越来越坚强。什么样的环境就能锻造出什么样的品格。想想在对待孩子的教育问题上也是如此,温室里长不出强壮的孩童,父母能够给予的,不是一味的娇惯,而是应给孩子历练成长的环境,给他合适的土壤,顺着自然规律,让他茁壮成长。有些伤痛,是必须要经历的,痛过才会记得,这也是成长一定要付出的代价。

5,狼之柔情。作者因为淋了一场冰雹,咳嗽感冒,患上肺水肿。格林看到病床上昏昏欲睡的妈妈,坐卧不安,时不时爬上窗户,隔着玻璃,探着大脑袋向屋里端详。格林叼来了半只野兔,前半截已经被吃掉了,最肥美的后半截,透过窗户扔了进来,落在了床前。作者知道格林对她有感情的,但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只有五个月大的格林,竟然会为她在病中送来自己的存粮。平时拼命抢食护食的狼,真正到了自己亲人危难的时刻,他会毫不犹豫的忍受饥饿,把自己的救命粮拿出来。格林长大了,像一个懂事的孩子一样学会关心妈妈了。狼都如此,人做得怎样。当今社会上又有多少“白眼狼”,扔下年迈的双亲,过着自己开心的“小日子”。如果一个连父母都不懂得孝顺的人,又何谈责任感,何谈孝义。此情此景,小狼格林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

6,人偷狼食。在草原深处等待格林回归狼群的日子里,作者和她的男友亦风只能靠干粮度日,他们的手脚浮肿,嘴唇手掌和脚跟都在开裂,虎口更是累的东西都使不上劲。大草原的冰天雪地,猎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发现了格林藏食的雪窝有只兔子,在饥饿难耐,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他们炖了汤锅,把兔子肉吃了。狼的本性里面对于藏食的地点是非常警惕的,一旦被泄露,就会马上转移场地,但是格林并没有这样。他还是在藏食的地方,把猎来的野兔,使劲的刨坑,把它们藏到里面,因为格林知道,他的妈妈,比他更需要那些食物。人和狼之所以能共生共存,在荒野求生的大背景下,格林能做出如此举动,彰显的就是人与狼之间的真情!狼需要放归,人要帮助狼实现放归,这个过程虽然漫长,异常艰苦,但是,信仰让他们坚持到了最后。

7,为自由远行。在经历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狼群,格林即将要回归的那一刻,作者解下套在格林脖子上的铁链,长久的,凝望着这个一手养大的孩子,泪水长流,万般不舍。曾经,他们在成都的城市里,也考虑过把格林带去动物园,让它过上安逸的日子,但是他们知道,大草原才是格林最终的归宿,但是真的等来了这一天时,他们的内心是痛苦的,是万般不舍的。一对养父母要将他们一手带大的孩子,交还给他的血亲,让孩子走到更大的世界中去,欣慰和悲凉交织着,欢笑和泪水交替着。在分别的那刻,他们从格林悲伤的眼神里读懂了答案,那就是自由!无论对于人,还是狼,对于任何生灵来说,自由胜过一切。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谁都不能为谁牵一辈子的手,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该它自己走。

爱他,就给他自由!

1,格林,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我们一起奔跑在天边,也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真正明白你为什么悄悄的来,又为什么默默地离开。我今生为人,很贪心,见了还想再见,聚了还想再聚,我已经把你当成我所拥有的。其实在生命的尽头,我们注定将失去所有,也许这“所有”原本就不属于我们。

2,格林,好孩子,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生命都是独自出生,独自死亡。但是妈妈多么希望在你生命的一始一终都能与你相伴。你选择了荒野,野生狼的平均寿命只有八年。等你老了,我们还在这片草原,或许你还能回到我们身边,对我说:“妈妈,我跑不动了,我也累了,我想回到从前没有忧伤没有怨恨的日子。”你会像小时候那样靠在我的臂弯,什么都不再想了,只想着往妈妈的怀里钻的更深。

3,人们也许会认为自己曾经施以恩惠的动物应该对人感恩戴德,似乎他不亲热就算狼心狗肺,不温暖就是“白眼狼”。但我现在更能理解格林。在狼的眼里爱一定平等的,可是人与狼之间的大关系从来都是不平等的。人狼之争中处于劣势的狼,几近灭绝。

4,曾经,我们幻想着有一天格林能带着妻儿来看我们,还一厢情愿地想叫他的妻子作“格桑”,谁知这个“格林童话”我们猜到了开头,却猜不到结局——结局来得这么残酷,孩子们一个接一个不在了早知道这些就是他的孩子,可能当初我们不会那么一味地去盲目寻找,去哀思。我会好好珍惜这份本来就很圆满的圆满,这就是天伦之乐吧。原来我们所追求的团圆一直就在我们身边,只是追求到底时,它已不再美满。曾经,幸福围绕在我们身侧的时候,我们却追寻不停,被期待所迷惑,为求之不得而苦恼,可是有些东西在不知不觉中失去,就再也回不来了。

重返狼群读后感

前一段时间,一直深陷《重返狼群》不能自拔。偶然在kindle上看到《重返狼群》的推荐,下载下来,开始阅读,立刻被吸引进入狼的世界,一发不可收拾。只要有时间便阅读小说《重返狼群》,沉浸其中,小格林的命运牢牢抓住我的心。阅读完《重返狼群》发现还有《重返狼群2》,惊喜之余,如饥似渴的阅读。读完了两本《重返狼群》,再次惊喜地发现还有电影《重返狼群》!急忙在网络上观看了电影《重返狼群》,终于看到活蹦乱跳的格林本尊真容了。

从小说到电影,看着格林从一个毛茸茸的小球,成长为一个健壮成熟的大狼,回归到自己的领域,最终成为一代狼王,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忍不住唏嘘感叹!这是一个生命成长的故事,一个个体适应环境的故事,一个物种生存的故事。

不管是人还是狼,都有天真快乐的童年。等到长大后,都必须面临生存问题,面临惨烈的现实。狼有狼的生存问题,牧民有牧民的生存问题,城市的人又面临城市的人的生存问题。所有生命体都要面临生存问题。风花雪月最终都要终结于柴米油盐。世间万物,都面临生存问题,不论是动物还是植物,不论是人类还是狼。

幼时有父母背负生存负担,不用为生存问题发愁。但是长大了,必须自立了,必须自己谋生了,才突然之间体会到谋生艰难。为了挣钱,人什么都可以做,做自己不喜欢的工作,因为要活下去,要养育自己幼小的孩子,所以必须挣钱。

格林长大的过程是不断锻炼自己适应野外草原生活的过程。格林是幸运的!他有足够的智慧,在大草原生活的游刃有余。人长大的过程,也是不断锻炼变成谋生工具的过程。

如果收入低,一直与经济窘迫作斗争,那么就不得不付出自己所有的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来换取银行卡上可怜的数字,根本腾不出时间和精力做自己喜欢的事。

谋生压力,像隆冬腊月的寒风刺骨,吹走一个人所有的幻想、天真、浪漫,让一个人踏踏实实紧贴地面,紧贴现实,从事实实在在的枯燥无味的工作,一天又一天,直到失业或者生病或者死亡。

最理想的生活,莫过于有一笔财富,实现财富自由,不必为生计发愁,不必为了生存,被迫从事自己不喜欢的工作,被迫出卖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没有后顾之忧,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经营自己的精神家园,每天活的生机勃勃!叔本华便是这样度过一生,令人艳羡!

从《狼图腾》的作者姜戎为《重返狼群》作的序中,我得知《重返狼群》的作者付出了巨大的艰辛的超出常人的代价,才成功将小狼返还大自然,让小狼重返狼群。这是世界上首例由人类抚养长大,最后成功返回狼群的狼。狼妈是狠的,对自己狠,对小狼狠。狼也是狠的。狼妈是相信小狼的潜力,相信狼性的狠,才如此逼自己,逼小狼。潜力是挤压逼迫才能激发出来,不逼自己,潜力永远是深藏地下的宝藏,永远不会出人头地,永远不会属于你。只有对自己狠,像狼一样,才能让自己的潜力、才华、天赋迸发出火花。

我一边读序,眼睛发热,几乎要流出眼泪,我使劲咬住自己的下嘴唇,才将眼泪憋回去。序中有几句话,让我热血沸腾:不是仅仅为了“活着”,而是为了自由生活;不是退回城市动物园,而是在“望子成狼”的母爱下,将小狼置于危险残酷的环境中,强化成真正的野狼,并把它送回它的血亲狼群之中。

小狼被人类抚养,有两条路可走:是退回城市动物园,被关在笼子里,不愁吃穿,日复一日,坐牢般过日子,还是重返大自然,在残酷的大自然中,成为一条真正的独立自由坚强的狼!不依附任何人,在精神上完全独立!

我缺乏的恰恰是狼的精神。狼妈对小狼的训练,也启发了我如何教育子女。

重返狼群读后感

因为喜欢动物,我一眼就被《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的名字吸引了,反复阅读这本书,我收获了许多,也感悟了许多。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是作者李微漪根据自己的经历写成的,这本书主要描写了作者与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过程中偶然救活的小狼“格林”之间的故事。起初,作者将格林带到城市抚养,为了不让家里人发现格林,作者和格林单独生活在公寓里,一人一狼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作者和格林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但是这样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作者最终意识到格林和城市是格格不入的,城市并不是格林的最后归宿。一番思索后,她把格林带回了若尔盖,为了让格林适应野外的生活,做回真正的狼,她不断地训练格林,让它在故乡的土地上慢慢找回天性,最终回归了狼群。

在阅读这本书时,我为作者与格林之间有趣的互动感到欣喜,当看到格林在城市的.家里咬电线让作者哭笑不得,看到作者惊叹格林竟然学会自己开电视的片段时,我总是忍不住想起以前养过的小狗,有动物陪伴的日子里,仿佛从来都不会孤单。可是分离是那样的紧迫,毕竟对于格林而言,野外是最好的归处。所以作者带着格林回到了若尔盖。在那里,她带着格林练习捕猎,她用温情的文字记录了格林点滴的进步,她带着格林去草原寻找狼群,当她病倒后,格林为她带来了捕获的野兔,她温情写道说:“狼的外表冷酷,却有一颗温柔的心。是啊,谁说动物不懂感情呢?人类伤害它们,最终也会被它们伤害,人类善待它们,最终也会像作者一样被善待。在格林受到狼群认可的那一天,作者不舍地催促格林:“格林,快去快去呀”这句话里,饱含了对格林的深情,也饱含着对格林的留恋,还有对格林美好未来的期盼。为了格林,作者选择了放它自由,这是一份多么令人感动的感情!我从这句话,看出了作者与小狼格林中的深深牵绊。

因为喜欢动物,我特别喜欢看动物世界这款节目,动物世界的解说员曾无数次说,对于野生动物而言,最好的生存环境就是野外。《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作者与格林相处和谐的画面,看到了动物对人类善意的真情回报,看到了人类为了动物可以做出的种种努力,看到了格林在作者帮助下回归若尔盖的自由生活。如果说地球是个大家庭,我们和动物便都是不可或缺的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之间,友爱相处最为难得。所以,只有我们都能像作者一样以家人的心去善待动物,都能友好的为动物留出一片生存净土,保护好眼前的绿水青山,保护好美丽的地球大家庭,这个世界才会更加美丽。

在书的最后,格林在反复的回顾中,终于消失在了夜色中。这是人与狼和谐相处的一个缩影,也表达了作者的美好心愿。作为人类,我们必须尊重地球上的每个生命,希望人类与地球上的生物能够永远和谐的生活在一起。

重返狼群读后感

我有个大书房,书柜里一半的书都是动物小说的,其中一本《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让我百看不厌。今天,妈妈又给我买了这本书的续集,又让我重温了主角感人的故事。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主要讲述了小狼格林从被带往城市在高楼中生活,到一步步回到草原的适应自然环境,到最终回到狼群进入了野生生活,一直没有停止的就是学习的脚步。可以说,正是因为不停的学习,最终成为回归森林的狼王。从格林身上我也得到启示:学习是成长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主人给格林看狼的纪录片,通过长期的熏陶和学习,格林开始模仿电视上的狼叫,越来越像,甚至带领全大楼的狗狗们一起狼嚎。它不仅让它学会了狼叫,还学会了怎么用遥控器,这都是格林学习的结果。

在草原,格林学会跟藏獒生活,在这儿,它学会了怎么在团体中生存。狼和藏獒本来是死敌,但它却能慢慢跟藏獒群中的领头“皇帝”成了好朋友,不仅可以不受其他藏獒的围攻,在吃晚饭的'时候享受到“皇帝”食盆里的生肉。在藏獒群中的学习经历为它以后回归森林奠定基础。

后来,主人让格林学习捕猎技术,在养藏獒的后院找到了一些鼠兔窝,于是格林一起去抓鼠兔。一开始,作者只是教格林在洞口埋伏,格林却在一次次实践中摸索,不断获得经验。不仅自己学会了怎么找上风口,不让鼠兔闻到自己的气味,还会把其他洞口堵上,为自己减少目标。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自己,此刻的我不正是处于成长期吗?我也是和它一样努力学习着。

儿时的我也和格林一样,妈妈给我营造了学习的氛围,每天晚上给我读绘本,哪怕我一个字也不认识,她也总是指着每个字耐心给我念。在潜移默化中,我自然地就认识了很多很多的字,进入小学也比大多数同学轻松很多。所以平时的点滴都需要我们去观察,并且练习和总结。

在学校中和同学和老师相处,也是为了今后进入社会的预演,老师就是领导,同学就是同事,我成为了课代表,就是把自己当成是一个部门经理,做好老师和同学间的桥梁。

我还想到我学的英语,偶尔我会偷偷懒,不想读英语,连二十分钟都不想。妈妈倒是给我一个建议,先读十分钟,休息一段时间后再读十分钟。这个方法还是管用的,我的偷懒再也找不到理由了,英语自然也是拔尖的。

学习,让格林成为狼王,我相信,学习,也能让一个呱呱坠地的小孩,成长为一位优秀的人才。总之,成长之路,学习必不可少。

重返狼群读后感

“我救下的是一头孤狼的命,但我们能改变整个狼群的命运吗?”李微漪曾发出这样的叩问。

本书生动而又感人地写出了一个这样的真实故事:几年前,年轻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时,偶遇了一条刚刚失去亲人,还未睁眼就快要断气的幼狼,她悲痛地发出一声狼嚎,没想到小狼竟动了动耳朵,奇迹般地活了过来。小狼求生的眼神,触动了她心中最柔软的地方。于是,她带着小狼回到了她的城市,她的家,从此视它为亲子,教导它,抚养它,领会它,陪伴它。随着小狼渐渐长大,李微漪意识到繁华的城市不是小狼格林的家,格林是一条渴望自由的草原狼。于是,李微漪剑走偏锋,带着格林,重回荒原。一路上,一人一狼,相依相伴,不离不弃,跨过了艰难险阻,越过了重重考验,历尽千辛万苦,九死一生,格林终于得以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的过程中,“狼妈”曾不止十次的看到过小狼格林对自由的无限向往。刚到草原时的放纵不羁;初入天敌藏獒群时的毫无畏惧,甚至捣乱;即使冰天雪地,也在结满冰霜的地上尽情奔跑。这才让“狼妈”在亦风对她说:“带它回来吧!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时,不仅没有因为自己的私人情感而动摇,而且还坚定地说出这两个字——自由。仅仅两个字,便把亦风说服了。是呀,狼不是人,不能用人的思想来禁锢狼,使格林丢失终生的自由与快乐。要是真正爱格林,就必须把它放归自然,让它得到自由,毕竟它不爱那水泥钢筋林立的城市,而大草原才是它的家,才是它的`归属。

送狼一千里,历时两百天。小狼格林,你一定要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