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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教育管理制度(专业21篇)

作者:翰墨

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需要有相应的监督和制度机制,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可行性。下面是一些规章制度的执行与监督措施,希望对大家有所启示。

教育和管理制度

为做好****一期二批安装工程施工现场的hse安全管理工作,杜绝施工过程中人身伤亡、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和污染事故,建立安全健康的施工环境,以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特制定****安装工程hse管理方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设有限公司****安装工程的hse管理。

3、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3.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3号)。

3.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3.6、****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she计划。

4.1、入场三级教育。

4.1.1、业主hse教育。

4.1.2、项目部hse教育。

4.1.3、施工队级hse教育。

4.2、日常安全教育。

4.2.1、对有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现场hse管理规定的员工,项目部将根据情况对其进行相应的重新培训。

4.2.2、已经进行过三级安全培训的人员,若中途离开其工作岗位超过3个月以上,再返回工作岗位时需进行重新培训。(如业主有要求,离开的时间期限可以调整)。

4.2.3、根据工程进展,适时对特殊工种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充分利用好班前会、各种安全会议、事故应急演练、安全技术交底、宣传栏、放映等形式,结合施工现场的变化情况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4.3、来访人员安全教育。

4.3.1、在施工现场时间少于一天的来访人员可不参加正常的入场安全教育,由项目部人员陪同进入施工现场。

4.3.2、在施工现场时间超过一天的来访人员均应参加入场安全教育。

5、hse培训要求。

5.1、报名所需资料为:由各施工队队长签字的施工人员登记表一份(必需注明个人所属工种)、施工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需提交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复印件,必要时需出示原件;施工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18-50周岁之间。

5.2、报名时间:由各队培训负责人提前一天(下午15时前)将报名所需资料报给项目部hse办公室培训负责人,hse部审核所报资料符合要求后组织施工人员培训。

5.3、项目部hse培训负责人带队凭联络单提前半小时入厂接受安全培训,迟到者不予培训。入厂培训人员必须劳保着装符合要求,否则不予培训。

学生行为规范要求及检查管理制度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内容

下面是大学网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说明。

二、具体活动。

成班级学生行为规范达标。

第二步,根据《西建中英文学校2006-20第二学期班级学生行为规范要求及检查管理办法》,班级得分达到90分以上、并排名前两名的班级获“行为规范示范班”荣誉牌。

各班在205月至学期末竞挂“行为规范示范班”荣誉牌。

三、激励办法。

1、班级学生行为规范达标过程和“行为规范示范班”荣誉牌竞挂过程,作为本学期班主任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

2、本学期在竞挂“行为规范示范班”荣誉牌活动中,中小学各选出两个班级,在下学期开学典礼上给予奖励。

教育机构学生管理制度

分析当前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发现,人本化缺失是最根本问题。故为改善这一问题,相关高校管理层应重视“以生为本”,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适当借鉴发达国家或国内优秀高校的管理经验,深度剖析本校学生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找出解决策略并结合本校学生的实际学情创新适合本校学生发展的人本化管理制度,以更新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体系,从而提高高校学生管理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管理理念上忽视以学生为本。

主体性是学生的基本属性,是学生在学习、认识世界的过程中自然表现的一种主动且自觉的思想与行为。但分析我国以往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可以发现大多数学校管理层教师忽视了“学生是学习主人”这一观念,且过于注重管理者的主体地位,通常使用有目标性的管理理念,对学生进行统一的管理模式,忽视了学生的发展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另外,大多高校的学生管理制度过于强调对人才的培养,希望借助统一的管理模式将学生培育成优秀人才。但这样的管理观念忽视了集体中学生个人的发展需求,且为学生带来一些负担,制约了学生的主体性。

(二)管理内容忽视学生个性发展。

新课标强调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积极为学生个性化发展提供开放平台。但是,分析当前高校学生的管理内容,发现大多数高校将维护公共秩序、保障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作为学生管理的主要内容。这样的管理模式虽可以满足大多数学生的基本发展需求,但由于框条式制度太多且事无巨细,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学生的思想,扼杀了学生的个性发展动机。因此,在高校管理中,相关高校管理层应重视学生个性发展,积极创新管理制度。

(三)管理行上忽视学生的主体权。

当今我国大部分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在运行中还存一些问题,阻碍了管理质量的提升。其具体表现在:1。一些高校管理者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将学生看作为学校的附属品。如:过于重视文件、各类会议等工作的布置与安排,为一些完成一些“表面工作”对学生提出不合理的强制要求,忽视了学生的主体权。2。管理过程中过于注重集体性,进行不合理的统一制度管理。如:部分高校对学生衣着、发型等方面有严格要求;学校不经学生同意将学生个人信息公布出来;学校将学生寝室的整洁度与学生奖学金挂钩等。

(一)坚持“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

新课程标准中明确指出,教育者应将学生的根本利益与学生的全面发展放在首要位置。在教学管理中,应坚持“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从“人本化”出发对当前学生管理制度进行分析与探究,发现其中的不足,并以“满足学生需求”、“促进学生发展”、“实现学生价值”出发创新原有的学生管理制度,建议健全且柔性管理机制。做到“以学生为先”、“以学生为重”、“以学生为主”,从而真正的将“人本化”科学发展观运用到具体的学生管理实践中,提高管理质量,弥补当前管理中的不足。

(二)优化管理体系,促进个性发展。

为改善以往高校学生管理制度,提升学生管理质量,相关管理人员应积极优化管理体系,满足学生发展需求,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其具体可以:

1、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应建立在了解学生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如:要求辅导员、管理员等对学生有一定了解,通过观察、交流、学情分析等形式发现学生不同的需求。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制定系统且科学的管理制度,引导学生逐渐实现自己的合理需求。

2、管理过程中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如:要求辅导员对学生进行分层管理,针对学困生、特困生、情感受挫、适应能力差等学生加强关注,注重引导;开展大学生群体普查,掌握学生实际情况,及时帮助与引导。

(三)重视主体权力,增强主体能动。

学校应明确学生的主体地位,重视学生的主体权利,发挥学生在管理实践中的主体作用,以增强学生的主体能动性。首先,学校可以赋予学生参与学生管理制度建立的权利,如:在教育收费、处分管理、生活等方面有一定的发言权;然后,可以引导学生开展个性化自我管理,培养学生教育与自我批评能力,发挥学生的主体权利。另外,学校应强调并帮助学生树立“主人意识”,让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学生管理中,增强学生主体能动性,促进管理质量的提升。

总而言之,基于人本化取向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改善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中的不足,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可以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生犯错教育管理制度

健全教育惩戒的实施、监管和救济机制,让学校、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让家长、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师教育和管理,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以下是豆花问答网为大家整理的学生犯错教育管理制度相关资料,提供参考,欢迎参阅。

日前,教育部在前期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令第49号,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回应了社会关切的教育热点问题,在起草过程中就受到了各方面高度关注。《规则》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规定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规则》强调,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原则,“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同时,根据程度轻重,《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包括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

教学。

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较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包括德育工作负责人训导、承担校内公共服务、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和行为规则教育、被暂停或者限制参加游览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等;严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包括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训诫、专门人员辅导矫治等。

《规则》强调,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划定教师行为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方便各方监督。同时,《规则》也强调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规则》还明确了教育惩戒的相关救济程序,并鼓励充分发挥家长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形成育人合力。

《规则》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指导推动各地、各校贯彻落实《规定》,依据《规则》健全教育惩戒的实施、监管和救济机制,让学校、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让家长、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师教育和管理,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第一条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称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第三条学校、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支持、指导、监督学校及其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

第四条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第五条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

学校制定校规校纪,应当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家长)的意见;有条件的,可以组织有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的听证。校规校纪应当提交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家长以民主讨论形式共同制定班规或者班级公约,报学校备案后施行。

第六条学校应当利用入学教育、班会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讲解校规校纪。未经公布的校规校纪不得施行。

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吸收教师、学生及家长、社会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负责确定可适用的教育惩戒措施,监督教育惩戒的实施,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等。

第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四)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五)课后教导;。

(六)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第九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

(一)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二)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

(三)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四)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五)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第十条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

(一)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二)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三)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

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第十一条学生扰乱课堂或者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他人或者可能对自己及他人造成伤害的,教师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教学现场,并予以教育管理。

教师、学校发现学生携带、使用违规物品或者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发现学生藏匿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责令学生交出并可以对可能藏匿物品的课桌、储物柜等进行检查。

教师、学校对学生的违规物品可以予以暂扣并妥善保管,在适当时候交还学生家长;属于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三)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四)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五)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六)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七)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八)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

第十三条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后,应当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和帮扶,对改正错误的学生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和需要,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由学校分管负责人、德育工作机构负责人、教师以及法治副校长(辅导员)、法律以及心理、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门的心理辅导、行为矫治。

第十四条学校拟对学生实施本规则第十条所列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的,应当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学生或者家长申请听证的,学校应当组织听证。

学生受到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后,能够诚恳认错、积极改正的,可以提前解除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教师因实施教育惩戒与学生及其家长发生纠纷,学校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

教师违反本规则第十二条,情节轻微的,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当暂停履行职责或者依法依规给予处分;给学生身心造成伤害,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学校、教师应当重视家校协作,积极与家长沟通,使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实施教育惩戒,形成合力。家长应当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职责,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利,配合教师、学校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教。

家长对教师实施的教育惩戒有异议或者认为教师行为违反本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学校或者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师德师风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及时予以调查、处理。家长威胁、侮辱、伤害教师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保护教师人身安全、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情形严重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依据本规则第十条实施的教育惩戒或者给予的纪律处分不服的,可以在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作出后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起申诉。

学校应当成立由学校相关负责人、教师、学生以及家长、法治副校长等校外有关方面代表组成的学生申诉委员会,受理申诉申请,组织复查。学校应当明确学生申诉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受理范围及处理程序等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

学生申诉委员会应当对学生申诉的事实、理由等进行全面审查,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原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的决定。

第十八条学生或者家长对学生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教师的培训,促进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方式方法,提高教师正确履行职责的意识与能力。

每学期末,学校应当将学生受到本规则第十条所列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的信息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本规则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方实施细则或者指导学校制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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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制度

教学工作必须按照学校的总目标和整体规划统一要求,制订学期教学计划,包括教学的目的要求、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方法措施、实验教改科研项目、测验考查安排、课外活动、各项竞赛等方面。教学计划力求简明精练、清楚、系统、实用。对施行所制定的计划后,必须认真总结经验,写出专题性论文或经验总结。

1、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基础,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每个教师必须充分认识备好课的重要性,要求教师必须认真钻研教材,认真、深入、充分地备好每一堂课。

2、备课必须以新课标为依据,以教材为基本,从宏观上明确本学科的性质、目的任务、教学内容的编排体系、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要求的教学规则;微观上必须明确每一课时的目的要求、任务和具体内容。

3、备课要深入钻研教材,正确地掌握和处理好教材的重点、难点,对每一课时应传授的知识和技能,教师要做到心中有数,理解严密准确,不出错漏。

体现“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原则,有利于激励学生当学习的主人。

5、认真写好教案。教案整洁,条理清楚,切实能指导上好课,不搞形式主义;不能抄袭人家的教案;每一课的教案以课时为单位编写。教案的内容包括: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教具准备、提问设计、板书设计、练习设计;教案要明确地体现出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无教案不得上课。

6、备课形式以个人独立钻研备课为主,在此基础上进行集体备课。每次集体备课要有一位教师作中心发言并指定专人作好活动记录。

7、学校建立教案检查制度,由教导处和科组长负责检查。教学检查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8、要求教师在备课时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设备独立制作教学软件辅助教学。

1、课堂教学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主要形式,要求每个教师必须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向四十分钟要质量。

2、教师上课必须准备充分,情绪稳定,精神饱满,教态亲切自然,仪表整洁大方。

3、上课前指导学生进行必要预习,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4、教学目的要求明确,讲课时要围绕中心内容,突出重点,突

破难点,不要漫无边际,东拉西扯。整个教学过程要严密组织,使课堂教学既层次分明,又协调紧凑,教学时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各类学生都学有所得,特别是要照顾到差生,力求使他们能掌握本课时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5、教师要充分利用每一节课,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让学生学得有趣,学得牢,从而达到“减负”高质量的目的。每一位教师都必须牢记,自己既是一位教学工作者,同时又是一位德育工作者。学校要求全体教师坚持教书育人,努力做到“文道统—''。

6、要积极改革课堂教学方法,贯彻启发教学原则,尽量采用现代化的手段,给学生以勤动脑、勤动口、勤动手,举一反三,能灵活运用。

7、坚持用普通话教学。讲课声音清晰,响亮,表达意思明白,语言生动有趣;板书讲究艺术,要求正确、清楚、端正、富于启发性。

8、严格上课纪律,做到上课时不迟到,不会客,不带手提电话,不接电话,不抽烟,不坐教。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堂。

9、尊重学生,偏爱差生,不谩骂、嘲笑、挖苦学生,坚决贯彻《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包括罚站、罚抄书、赶出课室、罚晒太阳,任何形式的打人)。如果体罚学生,查有实据,除批评教育外,视情节扣除当月部分或全部奖金, 情节严重,造成事故,要负法律责任。上课要认真负责,室外上课要采取措施,保证学生的安全,如因失职,而致使学生受到伤害者,要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10、课后要加强教后的反思,写好教后小记,检查教学上的得失和体会。

1、课内作业的设计要遵循“精、活”的原则,既要减轻学生负担,又要注重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思维能力的培养。给学生创造多动脑、多动口、多动手的机会,加深理解,提高实效。

2、作业布置要适量,依纲靠本,坚决反对“机械重复”、“题海战术”。减轻学生课业过重负担。

3、作业要求要严格,同级同科对作业要有统一的要求。要严格要求学生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作业,当前要特别注意培养和训练学生从小养成细心审题、书写工整、格式规范的良好习惯。一定要从一年级抓起,级级把关,抓出成效。

4、作业批改要认真、及时,做到符号清楚,字体端正明了。作业错误要指出,批语要多鼓励学生,多教给方法并启发学生自行改正,作文要重视培养学生自觉修改文章的习惯,对于后进生,提倡面批。

5、要重视作业的讲评。要对学生的作业了解全面,掌握典型,

分析综合,及时评讲,查漏补缺。对于后进生,要热情帮助,耐心指导。

6、建立优秀作业表扬奖励制度,以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严谨的治学态度。

7、学校建立作业布置与批改检查制度,每学期检查两次。作业布置与批改的检查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导处、科组长负责检查。

1、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是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选拔和培育尖子,可以为学校在各项比赛中争取荣誉,为国家培养高、精、尖人才打下基础,因此,我们必须做好提差和培尖工作。

2、必须热爱后进生,正确对待后进生,坚决反对厌恶、排斥、歧视、放弃后进生的做法,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后进生。

3、必须热情、耐心辅导后进生,及时帮助他们找出后进的原因,帮助他们改进学习方法,不断增强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教育管理制度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得越来越迅速,当前我国高等学校教育管理制度方面也相应地出现了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影响了我国高等教育对人才的培养方面的作用。只有树立正确的育人理念,建立利于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各职能部门之间协同运转,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才能更好地解决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而促进我国高等教育更加快速、高效的发展。

:高等教育;教育管理制度;问题及对策

培养人才越来越成为我国高等学校教育管理中的重要任务。高等学校教育管理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也要围绕着人才培养这一重要任务来展开。而当前正确看待高等学校教育管理制度中的问题以及提出正确的解决方法就成了首要任务。

高等学校教育管理制度中主要包含四个方面:教师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课程管理制度以及教学设施管理制度。因此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就主要从以上四个方面展开。

1.教师管理制度严重损害了教师教学的积极性。教师在学校的教学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因此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中的积极性就成了提高课堂效率,健全和完善高校教育管理制度的重中之重。在当前,大部分高校对于教师教学积极性的调动明显力量不足,相应的教师在教学研究和教学方法改革方面的动力也就不足,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以及教师职称评定方面。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是现阶段我国高等学校教师收入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教师教学的工作量是指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且每节按规定课时(40-45分钟)授课,教师实际每上一节课,计算一课时工作量。因此教师的课时量的多少就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以这种方法计算教师收入,教师在整个学期的教学过程中,授课周数越多,每周的实数越多,收入也就越多,但也会因此导致给学校压缩教学实数,调整课程结构造成很多的困难。学校的课程弹性少,不能够及时融入跟随社会变化产生的一些新课程,课程对于学生的选择性也会变小,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要,也会对我国高等学校教学改革、我国高等教育制度的发展产生阻碍。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的评定也是关系到教师自身利益的一个方面。一般的职称评定,主要包括教学质量和科研成果两个方面。教学评定的硬性指标是课时量,其中虽然对教学质量也有相应的要求,但高校对于教学质量评价方面的制度并不健全。因此教师就会把大部分精力用在科研方面,而对于怎样能够提高课堂效率,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教师反而不会投入大量的精力。

2.课程管理过于微观。课程管理在广义上讲包括课程产生过程和课程实施两个方面,而在狭义上讲主要是课程产生过程方面,也就是课程的编制。由于高等学校课程管理的自主性不大,也就导致了课程编制缺乏弹性,不利于学生自主性和主体性的发展。我国高等学校制定课程主要是根据国家对高等学校公共课程设置标准来安排的。在国家的总体安排下,高等学校根据培养目标来确定学生的培养方案。国家对课程进行全面、具体的规定,其中有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大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以及公共计算机课程,还有专业课的种类以及课程时数。只有部分专业课程由学校自行开设。这就导致我国高等学校课程开设的较为单一。

3.教学设施管理无法为教学管理提供充分的条件。高等学校对教学设施的管理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包括教室的管理、物资的管理、实验器材以及实验材料的管理、图书馆资源的管理等。管理方式也主要有两种:一是学校全部负责对各种资源的管理与分配;二是学校负责一部分,另一部分实行社会承包制。但是不管是哪种管理方式,在学校教室资源、实验室资源以及学校的财务制度都是由学校自身来管理的。目前我国的这种管理方式出发点都是便于学校的管理,而对于人才的培养方面是不涉及的。高等学校的管理,大多是从自身发展和便于管理等方面出发的,但是在其中忽略了对于学生自身的发展问题,对教学活动的有效进行考虑的也并不全面。首先,在高校建设中,大教室的数量明显多于小教室。这样有利于学校上课方面的安排,但却对学生造成了诸多不便。而且教室的桌椅一般都是固定化的,也不利于形成一个良好的课堂氛围。其次,在校园环境中也是更多地考虑学校整体的环境,而并没有考虑给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适合学习交流的环境。最后,在学校的图书馆中,实行的也是正常的工作时间制度,这样就不能满足学生在课余时间去图书馆学习的需求,使学生的活动受到了限制。

1.从人才培养的角度出发。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尽管在高等学校发展中发展科学和服务社会也有着重要作用,但是高等学校发展首先应该满足的还应该是人才的培养。在高等院校中,一个学校只要首先承担了培养人才的责任,其他两项就算没有得到满足,也可能是一所好的大学。相反来说,没有承担好培养人才的责任就不可能成为一所好的大学。我们要贯彻高等学校培养人才的理念,首先就应该使学校的各职能部门明确人才培养的目标,一切教学活动、学校活动都应该围绕人才培养来展开。其次,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一定要跟随社会发展的潮流。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来培养人才,将社会发展的潮流融入学生培养的过程中,保证人才培养的可用性、实时性以及有用性。2.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交流。高等学校的基本组成部分分别为:教师、学生、课程和基本的教学设施,在整个教学活动的过程中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不可分离。只有各部分之间相互协作,相互配合才能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更有利于提高教学效率。建立各部门协同机制,首先是要让各部门都融入高等学校教育管理体制中去,使其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也会有相应的提高。其次,各个部门之间应该加强各自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增强两者之间交流的途径,同时制定相关的制度,加强交流,各职能部门增加工作的了解,形成各个部门之间相互沟通的良好的状态。

教育培训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以《中小学生德育大纲》、《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以保证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质量为目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生纪律管理制度。

二、实施对象。

永顺县大坝乡九年制学校全体学生。

三、实施方法。

学校进行不定时检查,并与班主任津贴挂钩。

四、具体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该班扣分:

1.严禁使用粗鄙话、打架、骂人等恶性不良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于打架的情况,每人一次扣5分。

2.严禁抽烟、酗酒,否则扣2分/人,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经发现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留校查看等处分,且每人次扣3分。

3.尊敬师长、长辈,不得做有损学校名誉的言行,否则扣2分。

4.不能无故顶撞学生干部和班干部,按时完成老师和班干部分配的各项任务,否则扣1分。

5.对隐瞒实情者,不讲真话,一经查出每人次扣1分。

教育机构学生管理制度

在法律视角之下进行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创新首先就必然要明确学生和高校之间的权利范围。高校首先应该明白自身的权责范围,要确保尊重学生的正当权利和义务,高校不能越界行使权力。当前高校存在的一个很严重的事情就是无视权利界限“横冲直撞”完全不顾及学生的感受和学生的正当权利。高校借着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名义随意行使自己的权利,这样一来就很有可能侵犯学生的权益。所以高校应该明白什么事情是自己的权责范围之内的,又有什么事情是自己不应该放手的。因此在有关法律条例之中我们应该明确学生和高校之间的权责范围并给予明确的定义划分,重点要对大学生所能享有的正当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的规定。我们同时应该对学生进行知识普及,告诉学生他们合法享有的权利,让学生不至于在自身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还毫不知情甚至无动于衷,要帮助学生拿起法律的武器武装自己。另外对于高校方面也要出台相对应的明确系统的法律条文,规定高校法人的地位和高校所能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当前阶段我国高校大部分都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共利益而设立的,在行政体系之中也占有一定的地位。在其权责范围之内,高校有发放证书、学历证明还有进行惩罚奖励的权利。但是在现行规定的高校权利范围之中有很多都是没有考虑过学生利益的、强制执行的,这对于学生来讲是不公平的,高校在某些方面严重侵犯了学生的权利。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讲,高校自身有权利决定是否录取一名学生,学生在学习结束之后是否能够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等也是由高校自己决定的。不难看出,当前高校是拥有很多的权利的,甚至有很多权利是严重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利的。所以,为了促进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创新我们应当确定高校的法人地位,让学生在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能够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寻求帮助,挽回自己的损失。

在明确划分高校和学生的权利的基础之上,我们应该积极保证学生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学生的这个权利受到侵害,那么学生应该能够有合法的途径进行申诉。首先,应当在当前法律实行的基础之上扩大其保留原则的适用范围。简单来说就是立法部门应该切实尊重学生的权利,将学生的合法权利放到法律实行范围之内,不能让学生在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连正常申诉的途径都找不到。对于学生在学校期间确实做出的不正确的事情不能完全由学校一方单独决定,而是应该尊重学生的合法权利、切实的保护学生权利,要求高校根据相关的法律条例进行合法的处理。其次,行政诉讼的范围也应该适当的给予扩大。在现行的法律之中我国的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还不能真正做到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高校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学生权利方面发生冲突的时候并没有合适的处理手段。最后,是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科学的检查监督体制对高校进行严格的督察,要求学校切实的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旦发现问题就必须给予严肃的处理。

除了上述条件之外,我们还应该严格监督高校的学生管理制度的形成,确保高校实行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不侵犯学生的合法正当权利。在制定的过程之中校长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其沟通联系的作用,通过校长办公室将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教务处还有研究生处等积极的联合起来,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任务划分。在进行管理制度规划的过程之中不能是一群人闭门造城,而是要打开门接受学生们的监督,让学生们参加到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中来。在制度规划和形成的工作之中学校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的召开听证会,听取学生代表们的意见。在规划草案形成之后学校应该进行大范围的公示,让学生就自己有问题的地方进行提问,同时也要将草案提高上级管理部门进行严格的审查,学生们和上级部门的意见必须用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并且还应该进行备份。

教育机构学生管理制度

论文内容摘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和高校改革带来的学校与学生之间关系的深刻变化,冲击着传统高校学生管理观念和管理模式下的学生管理制度。创新高校学生管理制度设计,应当以学生权利为本位,充分尊重学生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实现从行政管理为主导向法治化为主导的转变;充分体现管理的教育性和民主性,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法治理念的普及和个人权利意识的增强,高校改革带来的学生与学校之间关系的深刻变化,使得高校学生管理的实践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新旧观念的碰撞、价值矛盾和权利冲突。传统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正经历一场适应整个国家法治发展进程的深刻变革。高校教育管理工作者,必须用法治意识和法律思维的理性,通过建立和完善必要的程序和制度,构筑起化解学校纠纷的有效系统,规范学校秩序,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权利,实现法治状态下的学生管理。

高校学生管理面临着国家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公众维权意识日益觉醒和增强的法制环境,面临着高等教育办学规模成倍增长,教学改革不断深化、后勤管理逐步社会化的高校大发展背景。形势的发展更加凸显高校学生管理依法而行的迫切性。

1、依法行政、依法治校要求高校加快学生管理制度的改革步伐和加大制度创新力度。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和社会法治化进程的加快,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成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根本要求。现有高校管理所依据的是1991)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十几年来,国家政治、经济、教育体制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仅靠这一规定显然不足以规范高校学生管理,迫切需要在立法上予以适当补充和支持,增强其内容的可操作性。实践过程中,一些原来就存在的问题也更加凸显出来,例如高等学校的组织属性与法律地位问题,高校管理权力的来源及其合法性问题,高校部分学生管理制度、尤其是对学生的处罚(分)的合法性问题等等。这些都要求做出符合新形势的制度回应。

2。大学生不断增强的法制意识、维权意识呼唤符合时代精神的新的制度设计。随着人权时代的到来,权利主张和要求平等对话在大学生中的呼声日益提高。权利观念的强化,以及由此而引发的学生告老师、学生告学校的法律纠纷,正在冲破以往某些约定俗成的禁忌;学生与学校关系中长期形成的传统的单方制约关系,正在受到法治原则所引导的公民基本权利理念的强烈冲击,学生对学校管理过程中认为侵犯自己权利的诉讼明显增多。新的时代下,学校环境中呈现出更加明显的法治状态。

3。高等教育改革促使管理法制化。高等教育不断发展和改革过程中,大学生的处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上大学不再是交不交学费的问题,而变成了一种投资,相当一部分学生必须付出一定的、甚至昂贵的成本才能进人大学。大学毕业后,国家不再统一分配,就业竞争越来越大。自费就学、自主择业使得大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过程中更加注重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当自己觉得权利受到侵害时也就更多地利用法律去寻求保护。

后勤管理的社会化、学分制的实行,学生管理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和更加突出的问题,迫切需要依法强化和规范管理。后勤管理社会化打破了原有较为封闭的象牙塔式的校园管理模式,公寓这种新型的社区生活,使学生由原来被动的教育客体,变为一种主动关系,由原来只有义务和服从的个体变为有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个体,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民事主体,双方关系的协调要通过法律来调整规范。学分制增大了学生的独立性和自由度,打破了原来的班集体界限,原有的团队合作精神与集体教育功能弱化,需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法德相济。

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学校注重的是完成国家的任务,对学生的管理上强调意志的统一,强调学生的服从,较少从法律角度认真思考学生与学校的关系,对法治原则与精神重视和遵从不足。目前,高校学生管理存在的倾向是,重视学生的受教育权而忽略学生公民权的完整性,对高校学生公民权完整性的关注很不平衡。

表现之一:学生义务为本位的教育管理制度。由于受儒家文化传统的影响,我们的管理总是重义务,轻权利。在高校管理也表现为以学生义务为本位的管理,这种管理主要以道德标准来评价学生的行为,用学生应当或不应当等限制或禁止的义务性规范来设计学生管理制度,并以道德规范为基础构筑学生管理规则—即德治。当然,在高校的特殊环境中,这种管理在一定程度上符合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规律、符合我国学校传统的道德文化,也保证了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但这种教育管理理念对法治原则与精神重视和遵从不够,主观随意性大,特别是在从严管理的思想指导下,在制定或执行一些规章制度时,片面强调学校的.权力而忽视学生的权利,从而与依法治校和“教育法治化”的理念在有关学生权益的保护方面发生冲突,导致学校不能及时区分道德和法的界限,以至于现行高校管理规范在依法治校的过程中越来越不适应时代的要求。

表现之二:某些制度不符合法治精神。近年来的一些典型案例中可窥见一斑,田永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以学校侵权为由将北京科技大学推上法庭,高校学生管理行为接受法院司法审查的事实,终结了学校与学生之间由来已久的特殊内部权力关系;武雅诉暨南大学拒绝颁发学位案件,进一步证实高校的规章制度绝对不能背离法律保留原则,否则学校依此作出的具体管理行为不受法律的保护;重庆某高校因学生恋爱怀孕而勒令退学的处理决定,引发在校大学生公民权的争论,呈现出学校教育管理权与学生受教育权及公民权的冲突。天津师范大学一女生的婚礼冲破了高校传统的管理制度底线,引发全社会对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审视。这些都是现有学生管理制度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发生冲突而引发的诉讼,凸显出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非法治成分。

再自审一下高校内部的规定,我们也能发现一些与法治精神不符的内容,如各项评优制度中限定名额的做法,既违背了“凡符合条件者皆优秀”的法治要求,剥夺了部分符合条件学生的评优权利,又与高校自身制定的评优制度背道则驰;又如对学生的处罚(分)制度公开不够,规定欠详细,人为因素太重;再如侵犯学生的名誉权(将学生考试成绩公之于众,把对学生的处分决定公开张贴)、财产权(乱收费)、隐私权,侵犯学生公正评价权,等等。

在程序方面,尤其是涉及处罚(分)学生的程序上,也显得不规范。程序保证公正,公正依赖程序牙现有的学生管理制度最为缺乏的是没有明示李空。申辩的权利、途径和期限,对学生的异议权没脊蛤:予足够的保障,造成学生第一不敢申辩,害怕存在学校以自己认错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的风险,第二学生不知道怎样申辩,学校没有设立由学生代表、专家组成的专门接受和负责处理学生申辩的组织,没有健全的申辩处理答复机制。

法治作为一种制度性文化包含着“公平”(fair)“分享”(s})和“关怀”(c})等“公正原则”,这应成为学校文化的背景和支撑。“公平”强调的是公平的竞争和公平的参与;“分享”是指全体成员分享公共资源,每一个人都享有获得平等对待的权利;“关怀”则主要是指照顾弱势群体,“正义的法律制度就应该给予那些困难的人以特殊的关注”。学校制度文化的存续和再造是整个国家法律文化发展变化的一部分。

1、以学生权利为本位设计学生管理制度,尊重学生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学生权利本位是指在肯定学生权利和义务不可分的前提下,以学生的权利为起点、轴心和重心的学生管理。大学生处于“边际公民”和“准成年人”的状态,在接受高等教育的特定时期,他既是一个“社会人”,又是一个“学校人”,换言之,大学生有双重身份,其一,他们是国家公民,其二,他们是正在学校接受教育的公民。因此,他们既享有作为公民享有的一般的法定权利,又享有作为受教育应享有的特殊法定权利。作为受教育者,大学有受教育的权利,如学习权、听课权、结社权、勤工助学权、毕业权、获取学位权等;作为公民,大学生享有完全的公民权,如人格权、人身权、结婚权、选举权、财产权、司法救济权等。这就要求学校在进行学生管理制度设计时,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正确对待和处理大学生的受教育权和公民权,保障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自主的合法行为。

从行政法学角度看,高校学生管理属于学校管理的抽象行为规范,是针对全体在校学生所作出的学校管理行为规则。这种管理行为规则一般包括二个方面的具体制度:一是实现学生合法权利的制度,如教育救助制度、教学公开制度、生活保障制度;二是保护学生合法权利的制度,如学生处分等级、处分决定、处分告之等程序制度;三是学生合法权益的救济制度,如校内申诉制度、听证制度、司法救济等。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重点应放在规范学生的受教育权和与受教育权密切相关的公民权方面,而对他们的公民权则由民事法律和行政法律直接调整。在程序规范上,要做到学校处理程序不越权,遵守处理决定的层级程序;学校的处理决定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告之和送达学生本人;尊重和保障学生的陈述权、申辩权;保障学生的救济权。

2、实现从行政管理为主导向法治化为主导的转变,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在法律意义上包含着两重内容:一是行政法律关系的性质,即学校虽然不具有行政机关的资格,但法律赋予它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权。这种法律关系强调的是管理与服从,是一种纵向关系,双方主体地位不平等;二是一种具有服务合同性质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在法理上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主要属于民法、合同法等法律的调整范围。有鉴于此,高校学生管理必须严格依据国家法律,如行政许可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针对高校学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高等教育的管理经验,按照“育人为本、依法建章、规范管理”的基本精神进行改革。并且在这过程中始终贯穿“法治”观念,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精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首先做到依法治校,高校的管理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其次在管理制度中明确学生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一方面必须明确告诉学生,他们在学校里享有什么样的权利,需要承担哪些义务,明白学校在管理过程中该管什么,如何去管。另一方面,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如对学生的处分,要做到程度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

3、充分体现管理的教育性和民主性。高校学生管理,尤其是对学生的处理,应是教育与惩罚相结合,最终达到教育的目的。学校与学生之间的管理关系是一种以实现教育目的为限度的规范关系,这就要求学校自身是具有符合其教育性质要求的问题解决途径和相应的纠纷化解机制,而不是简单地教唆诉讼,所有问题都交由法院去审查、去裁判输底。

民主是法治精神的本质性内涵之一,从民事法律关系上讲,学校与学生双方法律主体地位是平等的。因此学校中有关学生利益和管理事务,必须倾听学生的声音,并通过符合法治精神的制度设计,强调理性与正当程序,使学校制度更加理性化、合法化,如实行保证平等和参与的代表制度、公开制度、申辩质证制度、听证制度等制度。处罚(分)学生时,涉及退学、开除等事项的,应实行公开的咨询、答辩制度,给予学生异议权和异议期限。允许学生提出复议。

学生行为规范要求及检查管理制度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内容

减速器的安装对基础的要求根据驱动装置的结构及尺寸大小,减速器的安装分为两种方式:减速器与电动机一起装在同一底板上;如果减速器尺寸较大,则把减速器直接装在驱动装置的基础上。安装减速器之前,应检查驱动装置的基础质量,待符合如下几点要求后方可安装:

1、基础应坚固可靠,并保持水平,不得有下沉现象。

2、基础的`外形、螺栓位置的配置及尺寸应符合机组的要求。

3、基础表面应干净、不得有油垢、泥土、垃圾等脏物。

安装工艺。

1、减速器在基础上安装时,应使用水平仪校准,允许用金属垫片或垫块调整〔在同一位置上垫片不宜超过两片,垫块不宜超过3块)。

2、为避免箱体变形,以保持减速器齿轮副出厂时的啮合状态,垫块(或垫片)应在基础螺栓的两侧对称排列。

3、减速器在基础上安装校准后,即应均匀地拧紧螺栓,不准有松动,螺栓的松紧程度应一致。

4、减速器轴端与电动机卷筒或车轮联接部件的同轴度应满足选用联轴器的要求。

教育和管理制度

通过对从事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使其能够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确保物业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和管理目标的实现。

1、安全性法规教育。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

(2)行业安全生产法规;

(3)企业安全生产规章;

2、安全技能教育。

(1)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实际操作技能。

(2)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技能。

(3)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技能。

3、安全知识教育。

(1)本项目一般生产技术知识;

(2)一般安全技术知识;

(3)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4、安全思想教育。

(1)思想教育;

(2)纪律教育;

适用于所有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有关的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1、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新入职员工都必须进行公司、项目(现场)和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

2、特殊工种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电工作业;机械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高处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等特种作业。这些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经常性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活动、安全生产学习班、看录像、图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动活泼。

4、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

5、职业健康教育。

6、员工应知应会考核。

1、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换岗及复工安全教育、应知应会教育、职业健康教育)由物业管理处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及部门经理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员工,任何单位不得安排从事本岗位工作。

5、教育培训时间:

1、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

2、特殊工种教育时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用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进行。

3、经常性安全教育时间,根据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如:板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会议、安全月、节假日特殊时期。

4、转岗及复工安全性教育时间不少于4学时。

5、专业性安全教育:物业管理处领导的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8学时。

6、职业健康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

教育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视项目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具备项目所要求的基本条件,保证稳定供电。

二、认真填写《设备设施登记》,《教学资源登记》,并建立设备安装、使用、维护档案。项目设备投入运行后,定期对电视机、dvd播放机、计算机、卫星地面接收站的性能、指标进行检查,并在《设备使用记录》上对其运行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三、项目设备应为项目所规定的目标服务,保证用于播放教育节目、教学光盘,接收、浏览、下载教育资源。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赢利目的。

四、做好设备的防雷、防尘、防潮、防火、防盗和维护保养工作。

五、落实管理责任制,实行专人管理。

六、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将项目设备出借、转让、调拨或变卖给非项目单位,更不允许被个人占用。

七、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做法及安全事故,设备将立即收回,并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教育管理制度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各个院校也在不断扩大办学规模,增加招生人数。在艺术院校教学中,由于学生的人数不断增加,给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需要学校不断完善创新教育管理制度,使学生能够按照制度内容完成艺术学习。故此,艺术院校应当根据学校的发展现状,采用适宜的教育管理模式,提高学校的教育管理质量。本文就艺术院校学生教育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创新进行简要论述。

艺术院校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艺术行业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为了确保艺术院校的稳定运行,应当制定科学的教育管理制度,使学生能够按照制度内容进行学习,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故此,艺术院校应当在原有教育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创新制度内容,使教育管理制度能够适应艺术院校的发展模式,明确艺术院校的教学目标,从而加强艺术院校对学生教育管理的力度,促进艺术院校的运行发展。

艺术院校在完善创新教育管理制度时,首先应当明确学生教育管理制度的目标,根据目标内容进行针对性修改,可以提升教育管理制度的使用效率,推动艺术院校教育管理工作的发展[1]。艺术院校教育管理制度的目标如下:第一,明确艺术院校的学生的来源,艺术院校的招生范围较为广泛,通过明确学生的来源,可以提高教育管理制度的落实效率;第二,明确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态度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影响巨大,通过明确学生的学习态度,可以引导学生积极开展教学,改善学生的学习问题,提高学生的艺术学习能力;第三,明确学生的思想观念,学校的教育管理制度主要是针对学生的思想观念进行管理工作,通过明确学生的思想观念,可以逐步实施适应学生的教育管理制度,使学生能够通过根据管理制度学习艺术知识。通过明确学生教育管理制度的目标,可以按照目标内容逐一落实教育管理制度,使学生能够按照制度内容进行艺术学习,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艺术院校在落实教育管理制度时,应当注重以学生为主体制定制度内容,通过实行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可以充分发扬学生的个性,使学生能够积极配合制度完成艺术学习。传统的教育管理制度主要是使用强制性语言规范学生的行为,使学生受到制度的限制难以实现个性化发展,阻碍学生的学习进步。故此,为了充分发挥教育管理制度的作用,艺术院校应当改变传统制度的内容模式,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打破传统模式对学生的限制,使学生能够在教育管理制度的影响下,张扬自我提高学生的艺术学习能力。艺术院校在制定教育管理制度时,可以积极听取学生的想法与建议,尊重学生的学习特点,将制度内容与学生思维相融合,使学生能够感受到尊重,从而使学生能够配合制度开展学习。通过实行以人文本的教育管理理念,可以完善创新教育管理制度,使教育管理制度能够解决学生的问题,提升教育管理制度的实用性。

艺术院校教育管理制度主要是针对学生进行制定,通过细化教育管理制度的各项内容,可以确保教育管理制度能够为学生提供服务,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2]。故此,艺术院校在细化教育管理制度内容时,首先要按照学生的学习兴趣制定制度内容,使教育管理制度能够为学生的学习发展提供帮助;其次要使学生明确制度涉及的范围,避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触犯制度的规定,严格遵守制度的相关内容;再次教育管理制度应当适当给予学生自主的权利与自由,使学生能够在教育管理制度中实现个性化发展;最后艺术院校要合理运用教育管理制度,开展适宜学生的艺术活动,使学生能够在实际活动中认知自我,明确自身的发展方向。

艺术院校在制定教育管理制度时,应当建立适宜学生发展的教育思想,使学生能够通过教育管理制度的引导,掌握艺术知识内容,为学生日后的学习发展奠定基础。建立适宜学生发展的教育思想,要及时听取学生的想法,根据学生学习需求制定适宜学生的教育管理制度,使学生能够掌握艺术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同时,艺术院校应当改变传统的教育思想,通过加强对学生的素质教育,有利于学生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艺术院校在建立教育管理制度时,可以适当增添价值观念的教育内容,使学生能够在教育管理制度引导下,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提升学生的道德品质。通过建立适宜学生发展的教育思想,可以完善教育管理制度内容,使学生能够掌握艺术学习的综合技能。

学生学习的本质目的是适应社会完成就业,艺术院校在完善创新教育管理制度时,应当以就业为导向实施教育管理,使教育管理制度能够为学生实施就业辅导服务。艺术院校教育管理制度内容可以结合艺术学生的就业需求,通过培养学生的艺术技能与综合素养,可以提升学生的整体素质,使学生能够适应社会就业的要求[3]。同时,艺术院校可以与工作单位建立联系,组织学生进入单位进行学习培训,使学生能够掌握就业的知识内容,为学生日后步入社会提供便利。通过以就业为导向实施教育管理,可以完善艺术院校教育管理的工作内容,制定适宜学生的人性化制度内容,使学生能够通过教育管理制度掌握就业要求。

综上所述,艺术院校在完善创新教育管理制度时,应当分析原有制度的不足,通过明确学生教育管理制度的目标,实行以人文本的教育管理理念,细化学生教育管理制度的内容,建立适宜学生发展的教育思想,以就业为导向实施教育管理,可以提高教育管理制度的实用性,使艺术院校教育管理制度能够切实为学生提供服务。

[1]邓丽萍.浅谈艺术学校教育管理策略[j].中国校外教育,20xx(28):9-10+21.

[2]侯钰.艺术类高校学生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d].沈阳师范大学,20xx.

[3]丁一芩.以人为本,优化管理——艺术院校学生管理问题探讨[j].时代教育,20xx(9):67.

教育管理制度

为帮助日本各大学在选拔留学生时能有相对统一的标准,日本相关部门在日本的本国高考之外,单独设立了“日本留学考试”。

【日本留学考试制度详细介绍——“留考”的内容】。

“留考”每年的6月和11月在日本各地和日本以外的部分国家及地区举行两次(在中国暂无考场),考试分文、理两科,满分均为800分。其中文科课目为:日语(400分)、1类数学(200分)、文综(200分);理科课目为:日语(400分)、2类数学(200分)、理综课目(200分)。

【日本留学考试制度详细介绍——“留考”的重要性】。

目前几乎全部的日本国、公立大学和超过半数的私立大学都要求外国留学生在申请入读大学本科时,首先要提交参加该考试的成绩作为基本审查条件。另外,留学生进入大学后如要申请政府奖学金或国公立大学的学费减免,是否参加过考试和考试的成绩也是重要的评定标准。

【日本留学考试制度详细介绍——“留考”制度的特点】。

1、由于“留考”是与日本本国高考分开举行,而且几乎所有日本名校(但个别专业除外)都会有招收留学生的名额,这就保证了中国学生是通过日本学生以外的渠道进入世界级的日本名校深造。

2、由于目前日本高等教育的水平比中国国内要高,但“留考”的竞争程度可能不如国内高考,所以很多优秀中国学生通过个人的努力,在日本考入了综合排名超过国内大学的日本知名大学。

3、由于“留考”在中国没有考场,而且知名大学除了要求该考试成绩外,还会要求学生参加附加面试,所以优秀的中国高中毕业生想从国内直接申请进入日本的优秀大学非常困难。即便是在国内已经有了相当的日语基础者,也要先选择语言学校作为过渡,一方面强化日语,一方面作参加“留学考试”的最后准备。

教育管理制度

远程教育工作室是学校开展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进行远程教育资源接收、下载和整理加工的场所,主要为远程教育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学校安排具有一定业务水平的教师专人负责工作室日常接收和管理工作。

一、工作室向全体教师开放,鼓励学科教师到工作室收看、查阅和借用资源。

二、面积不小于8平方米,适当装修布置,室内安装风扇、窗帘,防止阳光直射设备,保持适宜设备运行的室内温度和湿度。

三、工作室实行专人管理。保持室内整洁,注意文明卫生,不得在室内吸烟。不得在工作室内进行与项目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严禁将易燃易爆、有腐蚀有毒性、强氧化强磁场或放射性物品带入室。

五、室内所有软件都具有版权和版权保护;所有软件未经远教管理员许可或进行杀毒处理,不得擅自带入室内使用。

六、工作室内设备只能用于远程教育项目工作,一律不准外借挪作它用。

七、室内设备设施随时保持良好状态,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日常使用。

八、下班前工作人员应将所有设备复位,关闭室内电灯和电源总闸,关好门窗,防火防盗。

教育管理制度

为提高我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基本功,加强现代远程教育管理,特拟定本制度。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远程教育接受系统只限接收中国远程教育卫星节目。

二、高度重视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做好设备的防漏电、防雷、防尘、防潮、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三、落实管理责任制,接受设备实行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培训后上岗。使用人员要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建立设备安装、使用、维护档案。定期对接收设站设备和附属设备、配套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检查,并对运行情况和使用情况做好记录。

四、设备应保证专门用于接收、浏览、下载、录制和播放教育节目资源,不得挪着他用。

五、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教育电视和远程教育传播系统安全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教电【20xx】278号)的要求,加强对接收节目信号检测和控制,防止邪教组织和敌对分子对教育卫星节目的攻击,杜绝有害信息侵入,确保远程教育节目安全接收、浏览、下载、录制和播放。

六、加强教学光盘的播放和管理。

1、对实验小学远程教育工作室录制的教学光盘,各校(教师)要积极借用并认真组织教师观看。要求:每学期学校至少集中组织教师观看8次教学录像,每次2节;每周教师至少看1——2节教学录像;教师观看录像必须要以听课记录作为依据;学校要把观看教学录像和教师的考核、职务评聘、评优选模以及奖惩挂钩。

2、学校借用光盘的存放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周。

3、各校借用的光盘要爱惜、爱护,保管好。损坏要赔偿(每张按10元赔偿)。

教育管理制度

为加强课程考核管理工作,强化考核工作管理环节,维护考核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考风,使课程考核达到预期目的,特制定本。

第二条。

课程考核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查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取得教学反馈信息和评定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手段和方法。考核成绩是开展学籍管理、评先评优等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课程考核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教学质量、教风、学风和考风建设。

二、试卷命题及试卷管理。

第三条。

教师应在课程开始时,告知学生本课程评定成绩的方法。作业、平时测验、期中考试应在期末总成绩中占有一定比例。

第四条。

试卷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进行,试卷要反映本门课程的基本教学要求,并兼顾理论知识、概念、综合分析、应用等方面的内容,不出偏题、怪题,应减少单纯对知识记忆能力的考核。

第五条。

试题难易程度应以检验学生学习水平高低并使考核成绩呈正态分布为宜。推荐试卷中不同难度层次题量的参考比例约为6:3:1(一般:中等:难)或2:5:2:1(容易:一般:较难:难)。

第六条。

每门课程应同时准备至少a、b二套水平和题量相当的试题,由高职部选一份作为考题,另一份留存在高职部。进度相同、教学大纲相同的课程应该同一时间统一考试。

第七条。

请任课教师于考试前2周携带a、b两套试卷打印稿(或电子版)到高职部办理试卷印刷手续。

第八条。

试卷印刷过程按《保密法》和学校有关规定落实保密措施,严防试题泄密。教师应在考前指定的时间内领取试卷,并妥善保管,以防泄密或丢失。

第九条。

在试卷、答卷传递过程中所有环节须有严密的交接手续和记录。如发现试卷、答卷遗失或有泄密现象发生,应立即报高职部,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同时要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责任者,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三、考核组织。

第十条。

课程考核工作应在学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教师要服从学院统一安排,做好考核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

考核前应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使学生正确对待课程考核,自觉地遵守考场纪律。

第十二条。

考核时间、地点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并要提前一周通知学生。

四、阅卷、评分与档案保存。

第十三条。

课程考试成绩可采用百分制、等级制并用的记载办法。

第十四条。

试卷批改应按评分标准阅卷。评分标准需给出主要步骤(论述题给出基本要点)的得分比例。

第十五条。

阅卷期间,严禁学生到阅卷场地或教师家里打探成绩干扰阅卷;任何人不可为考生说情提分。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

评卷中严禁随意变更评分标准。阅卷教师必须严格掌握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地评定学生成绩,不得过严或过松,更不得任意提分、送分。同时认真做好评卷复核工作,杜绝各类差错。对未参加考试或作弊的学生,请在成绩栏中注明缺考或作弊字样。

第十七条。

阅卷教师原则上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通过校园网录入学生成绩。考试后3天内,将打印出的学生成绩单交高职部。已评阅试卷应保留三年以上,不得随意遗弃处理。

第十八条。

考核成绩一经评定即不得随意改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两周内,学生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查试卷时,必须向学院主管院长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由学院指定有关教师负责复查试卷并向学生反馈。教师不准擅自改分,如因阅卷评分有误必须重评者,须提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方可重评,成绩单需重新申报并标注“变更”字样。

教育管理制度

1、心理咨询教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

2、对师生咨询内容和有关的隐私严守秘密。

3、心理咨询员不得迟到、早退,要按时到岗接受咨询者来访。

4、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学生个别辅导或电话咨询、网络咨询工作。

5、设立专门的心理咨询室,对学生进行个别心理咨询。并对心理咨询的案例进行纪录、整理和入档,存档工作保证对咨询对象的情况保密。

6、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7、爱护室内各项设备,保持正常使用。

8、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9、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10、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11、对非工作人员,非咨询人员要阻挡入室。

12、充分利用课内和课外时间对师生全面开放、充分开放,提高“心理咨询室”的开放率、使用率。

教育管理制度

一、体育运动安全:既要积极参加体育运动,又要根据季节、场地内容安排,确保运动安全。要认真做好准备活动,适时调整活动强度,遵守运动规则;杜绝哄闹现象,防止伤害事故,重申不准在教学区踢足球、打篮球,体育组要经常检查运动器材,按时收缴运动器材,保证安全。

二、交通安全:严禁骑车带人、骑车哄闹、高速行驶、快速溜坡、双手脱把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重申校园不准骑车。学生在往返校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进入校门应下车推行,按区放车,关好车锁。

三、卫生劳动安全:不准玩耍卫生劳动工具。擦楼窗时不准哄闹;高层楼窗可用擦窗刷,并且要有保护措施,防止失手坠楼。参加所有社会公益劳动,均应周密组织,妥善安排,确保安全。

四、防火:严禁学生抽烟。学生不准身装火柴、打火机,不准携带鞭炮、火药等易爆、易燃物入校。抽烟的'教工不准随地乱扔烟头、火柴棒。不准玩弄、搬运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经常检查,加强防范,确保教学楼等建筑物的防火安全。

五、防电:严禁使用金属棒、圆规等启动日光灯。保护电器开关,发现盖板破损、电线裸露、电线落地等情况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不准乱动。宿舍严禁私自接电及电褥子。办公室严禁使用电炉,理化生实验室应注意防电、防酸、防爆,确保学生安全。

六、防毒:强调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喝生水,不吃零食。学生严禁携带本人治病用的各种药物。开水房应严格管理,保证安全。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取用、保管,要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保证安全。宿舍严禁使用火炉,防止煤气中毒。

七、严禁课间、中午休息及下午课后追逐哄闹。严禁自行攀高、坐窗、爬护栏、爬篮球架、爬水楼台等,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八、全体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准时离校、准时回家。学生离校、教工下班前均要养成关窗、关灯、关电扇、锁门等习惯。

九、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学生不得邀请校外人来校约会,非本单位人员以及任何人携物离校,要接受门卫的询问和检查。全体师生应自觉接受门卫人员和值勤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十、防盗:全体师生员工均应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财务室、电教室、图书室、微机房、档案室、试题保管室等应按各自职责做好防盗工作。公寓住宿同学应妥善保管好自己财物。

教育管理制度

远程教育设备是保证项目工作正常开展的物质基础,是国家投资建设、学校负责管理使用的国有资产,必须落实专人管理,建帐上册,定期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长期使用,真正发挥作用。

一、项目设备实行专人管理,落实责任制。一线教师是项目设备的使用者,必须尽职尽责管好、用好设备。

二、按照“模式二”分标填写《设备登记册》,建立设备安装、使用、维护档案。在《资源设备使用登记表》上对使用运行情况做出记录。

三、使用者操作必须符合相关设备的技术规范要求,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和使用规则,不得拆卸各种设备有故障及时向技术人员反映。

四、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与记录,使项目设备时刻处于完好状态,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保证接地良好,注意电器设备的防雷、防尘、防潮、防盗和定期保养工作。

五、项目设备应为项目所规定的目标服务,只能用于接收、下载、浏览教育资源,播放教育节目,为教育教学服务,不得挪作它用。

六、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项目设备出借、转让、变卖,决不允许被个人挤占挪用。

七、建立损失赔偿制度。因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必须追究责任,责任人照价赔偿,损坏设备必须尽快恢复工作功能。

教育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网络优势,结合实际需要,加强对市教育信息网的管理,规范网站信息发布行为,市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和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是市教育信息网建设、运行工作所涉及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市教育信息网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网站设立专职网络管理员岗位,主要承担信息的搜集、整理、上报、上网发布、页面维护、更新、网络监控。网站领导负责审核批准上网内容。

第四条。

包括服务器维护和数据库维护,并报网站备案。如有人员调整,应及时通知网站。

第五条。

网站的总体栏目是根据网站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而设置的,由网站管理员提出方案,报网站领导审核批准。

第六条。

根据不同时期和形势需要,以及各职能部门和单位需求,栏目设置可作调整,程序是向网站提出增减栏目设置,以及添加相关部门和机构的网页链接的建议,站领导审批后,网管人员具体实施。

第七条。

网络设备管理指对接入网络的通信主干设备、公共服务器、计算机和打印机等设备的运行管理。

第八条。

网络的主干通信设备、网络线路、公共服务器及其它公共设备由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管理。

第九条。

接入网络的计算机,由该设备的责任人员负责管理,并在网站备案。

第十条。

信息中心对入网设备的名称、入网软硬件配置、入网接入端口和安装的软件实行统一规范和管理,不定期检查其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

网站动态信息栏目内容的更新,由网站管理员整理内容后,根据相关的信息发布程序,更新动态信息。

第十二条。

网站静态信息栏目内容的更新,由各相关部门组织材料,提供电子文档,由网站管理员负责编辑,不定期更新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信息上网发布实行专人管理,由网站指定网站管理员负责对市教育信息网每日信息的更新。

第十四条。

各栏目信息,按照规定的格式编排。

第十五条。

网站各栏目的上网信息由网站领导负责审核。

第十六条。

经网站领导审核批准后的信息由专人组织上网。

第十七条。

上网发布的信息,不得违反国家和本机构有关保密的规定。

第十八条。

为了确保网站内容的时效性,上网信息要及时更新。

第十九条。

网站管理员每天监控网站的运行状态。对于突发事件,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向网站领导汇报,避免泄漏秘密、造成损失。

第二十条。

信息备份分为原始信息的备份和编辑完成的信息备份。原始信息的备份是为了保证信息采编工作的可回溯性,即能够在出现问题的时候找到信息的来源和问题的根源所在;编辑完成的信息备份主要是为了防止加载或其他因素导致的信息丢失,用于迅速恢复。这两种备份共同保证了信息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第二十一条。

原始信息备份。

第一项。

从互联网获得的信息内容,必须对原始文档在本机上进行备份。本机备份必须至少保存半年内的原始文档,半年后可根据个人需要进行整理删除。

第二项。

从其他介质采集到的信息,如各地打私系统的工作简报、图书、期刊、内部资料、光盘等,应该妥善保管原始的介质,以备今后查验。

第二十二条。

信息采编在完成工作后,应该对生成的用于信息加载的数据文件在本机进行备份,期限为最少半年,半年后可根据自身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删除。

第二十三条。

网站所有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制度。

第二十四条。

网站发布信息必须严格审核,由网管员进行初审,然后递交网站领导,经审查同意,网管员方可将信息上传。

第二十五条。

打私系统各单位需更新或发布的图文资料,经报请本单位领导批准后,由网站管理员在网站后台管理平台上对外发布,并由网管员做好信息发布记录(包括信息内容,发布时间,操作者,主管领导签字等信息)。

第二十六条。

凡未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擅自发布到网上,泄露国家和单位秘密,给国家、单位造成损失的,直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七条。

网站要指定专人负责上网信息的保密检查,落实好保密防范措施,对相关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管理。

第二十八条。

网站的技术维护人员有责任负责电子邮件举报人员及内容的保密。

第二十九条。

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保密工作的技术支持。专人负责网站后台管理程序的操作和应用,登录口令不得转告或泄漏予他人。

第三十条。

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需定期维护网站,保障网络平稳运行。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市教育信息网安全的活动:

未经允许,对市教育信息网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通过因特网或局域网恶意攻击网站,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运行的;

其他危害市教育信息网安全的。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规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