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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总结(热门15篇)

作者:书香墨 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总结(热门15篇)

这次活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将会铭记这次难忘的经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活动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总结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千案回访”活动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结合起来,推动“事要解决”结合起来,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信访千案回访活动总结。

二、工作目标。

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减少重复越级信访,有效巩固信访工作成果;及时了解和掌握信访人情况,针对性地做好思想稳定工作,确保“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推动干部真正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群众信访“千案回访”活动的领导,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为副组长的群众信访“千案回访”活动领导小组,由信访办负责日常工作。

四、方法步骤。

“千案回访”活动从10月下旬开始,到11月中旬结束。镇信访办工作人员要以深入群众、上门回访为载体,坚持把群众路线教育、服务群众贯穿全过程,把解决问题、改进作风贯穿全过程,把信访分析、制度创新贯穿全过程。

(一)准备阶段(10月下旬)。筛选案源、制定方案、部署任务。

1.确定回访对象。本次活动主要回访对象是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30日止已办结信访事项的当事人,重点是仍未息访息诉的案件。要将20xx年7月以来中央和省转、交办的信访问题逐一进行回访(涉及人员众多、政策性强、容易反弹的办结件不在其列)。

2.制定工作方案。县局制定并下发了回访方案及《回访任务分配表》、《信访事项处理情况回访工作登记表》、《回访情况反馈统计表》,根据县局统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回访活动具体方案,提出工作要求。

3.明确工作任务。镇将20xx年7月以来中央、省转、交办的信访问题逐一进行回访,要对回访案件逐一研究,分清情况,明确重点,将回访责任逐案明确到人。回访案件确需其他相关单位参与的,视情况邀请直接承办单位参加回访,拿出具体办法。

(二)实施阶段(11月上旬)。主要是按“一案一表”的要求做好详细登记。

1.回访主体。回访均由信访办为主进行;对重点事项,视情况需要,成立回访小组,由镇统一牵头,其他相关承办单位、涉事责任单位派员参与。

2.回访内容。重点是了解调查处理结论是否属实、是否合理;了解信访问题反映的合理诉求是否得到解决,处理意见是否得到落实;了解信访人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了解信访人生产生活中是否有实际困难并切实帮助解决;听取信访人对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回访方式。县里原则上采取电话回访与走访相结合、以电话回访为主的方式进行。镇必须采取走访的形式与信访人见面,信访人在外地的,除通过电话与其本人联系了解情况外,还必须到其原住所地向其亲属及当地基层组织询问相关情况,并在回访登记中详细注明。回访工作人员按照一案一表,认真、如实的.填写《信访事项处理情况回访工作登记表》。

(三)总结阶段(11月中旬)。总结推广基层回访工作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信访回访工作制度。

1.统一收集“回访工作登记表”,填写“回访情况反馈统计表”,在11月10日前上报县“千案回访”活动办公室。

2.召开总结会,总结经验,宣传好的典型,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意见。同时,对回访反馈的情况进行专题分析,形成书面材料,向相关党政领导和“千案回访”活动办公室书面汇报。

3.建立健全回访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信访案件回访、督办机制,并纳入年度信访工作考核,使回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三、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回访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强化认识。

2、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要认真筛选回访案件,逐案明确回访责任。要加强与案件直接承办单位的联系沟通,取得支持配合,保证回访活动顺利开展。

3、讲究策略,注意方法。在工作中要特别注意工作方法,讲究策略,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针对未息访息诉的信访人,要认真解释相关法律政策,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并尽最大努力帮助信访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严格标准,力争案结事了。根据办理情况,对需要回访的案件进行整理、归类和汇总,制定详细的回访方案,确保所有需要回访的对象不拉一案、不丢一人。走访人员要真正做到走进门、访到人,直接倾听信访人的意见和看法。要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和无微不至的关心,赢得所有回访对象对回访工作的支持和满意,巩固办案成果。

《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学习工作总结

根据市节能办《关于在全市开展****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贵公节办〔****〕6号)的文件精神,贵港市信访局结合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节能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为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制定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了达到宣传节能效果,制定贵港市信访局20**年节能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把节能降耗工作落在实处,进一步制定了节能减排实施方案,落实了相关责任人、重点工作、节能措施、保障措施等,并对节能指标进行了分解。

(二)开展以“节能有我、绿色共享”、“工业低碳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节能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局紧紧围绕“节能有我,绿色共享”、“工业低碳发展”主题,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1、展出板报、悬挂和张贴各种宣传标语及宣传画。

在市信访局办公楼正门口悬挂宣传标语;在办公楼一楼、二楼、三楼等楼道显眼处张贴宣传画。在一楼接访大厅展出以“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为主题的节能宣传板报,向更多的干部职工及来访群众普及能源资源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营造浓厚的节能宣传氛围。

通过多形式向干部职工宣传节约用水、用电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积极主动节约用水、用电,提高干部职工节能减排的意识。

2、开展各种主题宣传和体验活动。

一是开展节能低碳主题宣传活动。在节能宣传月期间,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普及生态文明、绿色低碳发展理念,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引领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节约节能、绿色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倡导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

二是开展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3日是“全国低碳日”,当天,我局机关和人民群众来访接访中心办公区域停开空调一天,公共场所停开照明灯一天,办公室、会议室内充分利用自然光,不开或者少开照明灯;办公区域停开电视、电风扇等非办公电器。办公楼、办公室一律停开工作照明灯、空调,饮水机进行定时定点开电供水,做到人离切电。积极响应市提倡的节能措施,以绿色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支持“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

三是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活动。通过召开会议的形式,向全体干部职工宣传随意丢弃废旧灯管、电池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性,牢固树立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与循环利用的思想观念、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局机关设置废旧灯管和废旧电池回收箱,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及家属把办公场所、家里的废旧灯管(电池)统一拿到回收点进行处理。

(三)建立并完善单位节约用水、用电制度。

结合单位实际,经局领导决定,制定了单位节约用水、用电制度,对节约用水、用电的总体要求、管理细则、处罚制度等作了详细规定,并安排人员对各科室遵守节约用水、用电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停用空调电扇等不同的惩处措施。

由于节能宣传月时间短、内容多,当前,我市信访工作压力大,任务重,我局把工作重心放在全力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上,宣传教育活动方面还留有一些死角。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节能办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意识,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营造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

年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总结

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于2022年1月24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共6章50条,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一、信访工作的原则。

第五条信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四)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规范信访秩序。

(五)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信访部门的职责。

第十四条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是开展信访工作的专门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转送、交办信访事项;

(二)协调解决重要信访问题;

(三)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综合反映信访信息,分析研判信访形势,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指导本级其他机关、单位和下级的信访工作;

(六)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任的建议;

(七)承担本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

第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并载明其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机关、单位应当如实记录。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单位的上级机关、单位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上级机关、单位不予受理。

第二十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政法部门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落实属地责任,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访,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引导信访人就地反映问题。

第二十二条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对依照职责属于本级机关、单位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党委和政府决定。

(二)涉及下级机关、单位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

(三)对转送信访事项中的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可以交由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办理,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对收到的涉法涉诉信件,应当转送同级政法部门依法处理;对走访反映涉诉问题的信访人,应当释法明理,引导其向有关政法部门反映问题。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事项,应当按照管理权限转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三)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毁坏财物;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六)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四、信访事项的办理。

第二十七条各级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和有关规定,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要求,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第二十八条各级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加强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按照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要求,将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有关政法部门依法处理。

各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九条对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类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对科学合理、具有现实可行性的,应当采纳或者部分采纳,并予以回复。

第三十条对信访人提出的检举控告类事项,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纪依法接收、受理、办理和反馈。

第三十一条对信访人提出的申诉求决类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区分情况,分别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一)应当通过审判机关诉讼程序或者复议程序、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程序或者法律监督程序、公安机关法律程序处理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未依法终结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处理。

(二)应当通过仲裁解决的,导入相应程序处理。

(三)可以通过党员申诉、申请复审等解决的,导入相应程序处理。

(四)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程序解决的,导入相应程序处理。

(五)属于申请查处违法行为、履行保护人身权或者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职责的,依法履行或者答复。

(六)不属于以上情形的,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并调查核实,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

第三十二条信访处理意见书应当载明信访人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处理意见及其法律法规依据:

(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二)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作出解释说明;

(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应当督促有关机关、单位执行;不予支持的,应当做好信访人的疏导教育工作。

第三十三条各级机关、单位在处理申诉求决类事项过程中,可以在不违反政策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在裁量权范围内,经争议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可以引导争议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经调解、和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或者和解协议书。

第三十四条对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第三十五条信访人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三十六条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和其他机关、单位不再受理。

第三十七条各级机关、单位应当坚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

各级机关、单位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人,可以告知或者帮助其向有关机关或者机构依法申请社会救助。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有关政法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司法救助。

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单位对信访事项已经复查复核和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的相关信访人,应当做好疏导教育、矛盾化解、帮扶救助等工作。

五、监督和追责。

第四十七条信访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有关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

信访人滋事扰序、缠访闹访情节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或者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年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总结全文完整

呼伦贝尔地处祖国北疆,经济主体多元共融、社会治理结构多样、深化改革任务艰巨,做好信访工作始终是全市化解风险、维护稳定、服务民生、推动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底线任务。面对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创新谋划新举措、有效应对新挑战,扎实抓好《信访工作条例》学习贯彻落实,着力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呼伦贝尔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强化政治引领,高站位把握《条例》重要意义。《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总结了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明确了发展方向、理顺了体制机制、优化了资源配置,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是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有力制度保障,对于提高党领导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对于推动信访工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对于提高信访工作能力水平具有重要实践价值。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自觉站在为党守江山守人心、夯基础固根基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信访工作,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聚力理念更新,高水平推进《条例》组织实施。以《条例》为根本遵循,准确把握规律特点,扎实推动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解难题,全面提升新时代信访工作能力水平。一是以系统理念确保部署落实广度。信访工作涉及各个领域、多个层面,要强化全局系统思维,从多角度多维度统筹谋划部署、合力推动落实,充分发挥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检等各方力量,有效整合各级各部门和律师、社工等各类资源,用足用好联席会议、多点触发、协同联动、信息共享等制度,推动形成纵横联系、上下贯通、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的信访工作机制。二是以民本理念提升服务群众温度。信访反映民生、民生关乎民心、民心连着党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推动关口前移、力量下沉、触角延伸,引领带动各级领导干部信访接待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政策宣传下基层,有效防治干群沟通不畅、表达渠道受阻等问题,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的家门口、庭院里、心坎上,确保民情民意民智顺畅上达。三是以创新理念保证源头治理精度。坚持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结合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推广非诉纠纷调处中心典型经验和领导包案、现场办公、数字信访、网上信访、集中攻坚等有效做法,健全完善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机制,确保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初始,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呼伦贝尔模式”。四是坚持法治理念维护权益保障法度。坚持依法解决问题、规范信访秩序,在善用法治方式上发力,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明确权利、界定义务,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同时,以宣传解读《条例》为抓手,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切实以“法理情并用”推动“事心双解决”。

加强组织领导,高质量推动《条例》落地见效。紧紧围绕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这条主线,在领导机制、工作作风、干部队伍、责任落实方面精准发力,推动《条例》在呼伦贝尔落地生根,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一是构建信访工作新格局。党的领导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要充分发挥市委统筹调度作用,严格落实各级党委领导责任,支持和督促下级党组织做好信访工作,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总体要求和市委具体安排落地落细落到位。二是促进信访工作高效率。以“转观念、强作风、优环境、重落实、树形象”学习实践活动为抓手,推动全市信访系统树牢拉高标杆、跳起摘桃的创优意识和干字当头、只争朝夕的紧迫意识,进一步更新观念、转变作风、优化流程、提高效能,引领带动各级信访干部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激发加快发展正能量,切实以务实作风和勤政形象赢得人民群众信任。三是强化信访工作硬支撑。坚持大抓基层、强基固本的鲜明导向,培树践行宗旨、真情为民的信访文化,加强教育培训、拓宽培养渠道、提高业务能力,积极鼓励更多善于与群众打交道、能做好群众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到信访岗位锻炼,着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队伍,为做好信访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四是确保信访工作见实效。围绕“事要解决”的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监督体系,将信访工作纳入组织监督、纪检监察和常态化大督查范畴,倒逼信访工作责任有力落实,以实际行动、突出成效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学习工作总结

新颁布的《信访工作条例》是新时代信访制度改革的标志性成果,也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作为一名人大干部,要认真学习、细致研究,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高质量的学习效果推动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近期学习,浅谈几点感受和想法。

《信访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使信访工作在法治化、规范化的道路上又上了一个新台阶,体现了信访工作的新思路、新理念,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作为一名人大干部,我们要做好群众工作、解决好矛盾问题,就需要我们带着问题去倾听诉求、带着感情去接待群众、带着爱心去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有时候,我们会认为信访工作很麻烦,但只要严格按照现有的条例,按照程序规范化办理,就会觉得信访工作很重要。

信访工作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要通过群众反映诉求,找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举一反三,并加以改进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同时对信访事项的提出、受理、办理等方面提出许多利民之举:一是新增“信息网络”,信访提出更加便捷;二是新增信访人评价机制,信访处理更加透明。这些新增的信访举措,突出人民至上的核心,也必然要求我们厚植为民解难纾困的人民情怀。

新《条例》覆盖范围更广,各单位、各部门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形成整体合力,打破了以往行政机关单打独斗的局面,增强了信访工作的系统性、联动性、协同性。作为一名人大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和学习。一是积极注重去学习《条例》,要原文原本学、逐条逐款学、对标对照学,在学中思、在思中悟、在悟中行。通过学思践悟,全面准确地掌握其内容,真正把新增的条款吃透,并熟练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二是要充分认识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多形式、全方位、广覆盖地开展《条例》宣传,让《条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三是在日常工作中,既要严格按《条例》规定,及时受理办理群众信访诉求,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更要按《条例》规定,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以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为契机,理清思路、履行职责、强化意识,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担当作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年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总结

与2005年国务院发布的《信访条例》相比,新的《信访工作条例》有了诸多重大变动。新条例具有层次高、覆盖广、党领导、便群众等特点。

1、层次高。首先,原《信访条例》是由国务院制定、发布的行政法规,规定的是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部门,即行政机关接受群众信访的制度。新的《信访工作条例》的层次可就提高了,虽然还是属于行政法规,但是我们看到,新条例是“2022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其既是中央政府的行政法规,又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党内法规。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规定,党内法规分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七种。其中“条例”是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全面规定的文件。例如近年来党中央陆续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看名字就知道都是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了。

2、覆盖广。作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的共同法规,新条例对全国的党组织、行政机关都有约束力,那么它的覆盖范围自然就十分广泛了。原《信访条例》仅适用于行政机关。新条例的适用范围则广多了: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信访工作。

3、党领导。新条例规定:信访工作应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信访工作的领导也由行政机关升级到党组织:党中央统一领导全国信访工作,地方党委领导本地区信访工作。

4、便群众。新条例在提出信访的方式中,专门增加了“信息网络”这一项,并规定接受信访的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网络信访渠道、通信地址、咨询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以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信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依规依法有序推进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这样一方面便于群众提出信访、了解信访、完成信访,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党和政府及时、全面地了解社情民意,与群众更加贴近、与民心更加贴近。

新条例相比于原《信访条例》有质的飞跃。在新条例实施后,相信我国的信访工作会具有新的局面,走上一个新的台阶。

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总结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工作或某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加以回顾和分析,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帮助和借鉴的一种书面材料。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20__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始终从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和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角度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为构建良好的国家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环境提供了保证。现将一年来的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__县国家税务局作为税务执法机关,所有的行政执法都与纳税人的利益乃至当地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因此,县局党组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组织网络。

一是党政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办理信访件,班子成员带头表率,明确各科室、各分局、稽查局的组织责任,进一步加大部门之间的协调,形成了有关单位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健县局、各单位、税收管理员三级信访工作网络,根据市局要求,县局办公室、监察室、稽查局分别指定一名信访员,负责信访有关工作的联系、协调、统计,同时在年初制定的全局综合绩效考核中将信访工作纳入其中,实行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三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积极开展全国纳税服务规范活动,县局领导班子分别建立联系点,深入企业调研并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扎实推进矛盾排查调处工作。

四是切实加强对发案单位的重点排查,既查上访隐患是否已提前排查、查纳税人反映问题是否已接待、查是否已认真答复、查是否在职权范围内给予了解决、查解决不了的问题是否已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

为努力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我局将信访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任信访办负责人。坚持把做好信访工作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了稳定风险排查机制,建立了信访工作制度,并明确了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增强信访工作透明度,规范信访工作人员行为和信访人信访行为。

同时狠抓了首问责任制、来访接待制、定期排查研究调处制、领导接待日制、领导包案制、责任追究制度和定期督查制度的落实,并通过加强法制宣传和依法治访,对上访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通过制度的建设,有效地规范了全县国税系统信访工作,进一步促进了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组织信访员参加学习培训活动,重点抓好信访应知应会基础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根据上级要求,加入国税系统综合信息办公系统,掌握了其中信访平台的操作程序。

同时派信访员参加信访局举办的湖北省网上信访系统办理流程的学习,按规定要求登录查看,随时保持应对状态。在政治理论方面:重点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十_大会议精神、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今年国庆节之前,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__县委【20__】5号文件《关于全面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的会议纪要》,并传达了市局布置的国庆假期的注意事项。在业务知识方面:重点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掌握办信、接访、督办、审理、复查复核及听证、劝访等基础知识。

为使广大群众更深的了解《关于全面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的会议纪要》、《信访条例》等内容,引导群众依法、逐级、有序来信来访。

一是开展信访知识宣传。县局在内部办公网上开设了《信访维稳》专栏。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结合税收宣传月、12.4全国法制日等活动,与信访、纪检、综治、司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是实施信访员联系和服务群众信访工作,要求每名税务干部在所在的岗位发现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不法行为侵害时,有义务进行阻止,必要时通过合法途径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同时对群众提出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信访问题,有义务对群众进行解释,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各分局、稽查局负责人要做好对自己的下属、亲属、亲戚、朋友进行适当的宣传教育。发现下属和纳税人上访时,要及时向县局党组报告,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0__年,我局信访办收到县信访中心转来的__县领导接待信访事项处理单两份,收到市局领导接待信访事项批转一份,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程序完成调查处置工作,同时回复信访人,并将结果上报县政府信访局和黄冈市国税局。

因为处置及时,从未造成信访事件升级的现象。__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20__】号文件《关于1至8月份全县信访工作情况的通报》中,我局没有办理质量不合格的和超期未回复的,没有被扣分。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于5月1日起实施,到今天为止已经有5年的时间了,几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以贯彻实施《信访条例》为主线,制定出台了400多项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有力地推动了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各地各部门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推动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集中处理和解决了一大批信访突出问题,信访形势连续5年保持了持续好转的良好态势。而新时期的信访工作,也将日益走入一个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新阶段,跃上了新平台。

《信访条例》的深入贯彻实施,有力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实现了抓信访、保稳定、促发展的目标,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国务院1995年10月28日颁布的《信访条例》,标志着信访工作开始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随着改革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加速转型以及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加之群众信访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对严峻的信访形势和任务,国务院于对《信访条例》及时进行了修订,并于同年5月1日正式实施。

修订条例的总体思路,一是畅通信访渠道,以更好地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二是创新机制,以提高处理信访事项的效率和效果;三是强化工作责任,促进问题的解决;四是切实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实施5年来,中央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国家信访局按照中央的要求,在各地各部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又采取重点抽查的办法,多次组织开展了《信访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大检查。底,即派出8个检查组分赴上海、广东等10省市和教育部、民政部等12个部委进行了重点抽查。各检查组先后深入到36个市、61个县和106个乡镇(街道),督查了1183个重要信访事项,走访基层干部群众7000多人次。在组织的中央国家机关干部下访和对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联合督查中,也都把《信访条例》的实施情况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些都有力地推进了《信访条例》的深入贯彻实施。

国家信访局按照中央的要求,不断加大组织协调推动力度,及时跟踪了解并督促实施,会同中组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行政学院联合举办了省部级领导干部《信访条例》专题研讨班,编写下发了《〈信访条例〉辅导读本》、《信访条例讲话》等辅导资料,连续5年举办全国信访系统不同层级的公务员培训班。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动《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一是对党政干部进行了大范围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专题研讨、案例分析、典型交流、以会代训、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分批次对各级党政分管领导和信访干部进行了培训。二是结合实际,连续5年组织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有些地方开展了信访“大篷车”送《信访条例》下乡活动;有些地方举行了《信访条例》知识竞赛;有些地方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及结合“三下乡”等活动,使《信访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街道、进乡镇、进村庄,在全社会营造了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

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组织领导等,实现了在更高层面上对信访工作的全面指导,成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信访工作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献,与《信访条例》一起共同构成了规范指导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基本制度框架。

6月,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同年7月,中央纪委下发了《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次就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行责任追究作出专门规定。

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定期组织干部下访的意见》和《关于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意见》,把在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固定下来,变为长效机制,成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和《信访条例》的有力举措。

5年来,各地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的过程中,根据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了与《信访条例》衔接配套的法规和制度。国家信访局及时制定了《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则》、《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督查督办工作规则》和《履行提出“三项建议”职责工作规则》等。全国大多数省份颁布实施了本省的《信访条例》或实施办法,80余个中央国家机关单位修订出台了相关配套措施。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各部门以贯彻《信访条例》为契机,健全完善了办信、接访、督查、复查复核、信访责任追究等配套规章制度。这些都从整体上构成了与现阶段形势任务相适应的信访工作法规和制度体系,从制度层面保障了信访工作在法制轨道上高效运行,标志着我国信访制度日臻完善,推动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不断迈出重要步伐。

5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带着责任和感情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信访条例》的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各地各部门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普遍公布了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办法、接待时间和地点,方便群众依法就地反映问题和及时查询办理结果。北京、山东、湖南等地在全省(市)开通“绿色邮政”,群众写信反映问题一律免贴邮票;北京、浙江杭州、广西南宁等地开通“专线电话”,使用全国统一特别服务号码“12345”,日夜聆听和受理群众来电;在中央的高度重视下,建成了全国信访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信访信息资源共享,形成统一规范的联动机制;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于20-年1月1日起试运行,在互联网上受理公民投诉。从而,进一步构建起了高效、便捷的反映民意、纾解民困的新通道。

各地各部门普遍加强了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建设,许多地方建起了温馨人文的“群众之家”,辽宁省沈阳市建立信访大厅,20多个职能部门进驻联合接待上访群众,实行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贵州省毕节地区实行“三级视频接访”,依托电信可视电话系统,联通地、县、乡三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远程同步接待来访群众,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反映诉求和解决问题,节约了处理信访问题的行政成本和信访人的信访成本。

各地各部门普遍实行了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等制度,开展了开门接访、联合接访、下基层巡访等活动。20xx年下半年,中央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县委书记大接访、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下访活动,各地党政主要领导带头走上一线,接待来访群众,研究解决信访问题,集中化解了一批长期积累的信访问题,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取得了“一举数得”的效果。

“事要解决”的力度不断加大。各地各部门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依法按政策及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并普遍实行首办责任制,及时就地解决初信初访提出的合理诉求,力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国家信访局从20xx年起连续5年组织实施“百千万工程”,筛选出近6万件重要信访事项进行交办督办;20xx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活动,化解了一大批重信重访事项。2009年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通过采取领导包案、督导等措施,因案施策、分类化解,解决了一大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有效地减少了信访“存量”。通过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信访秩序进一步规范。各地各部门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大力规范信访秩序,既规范有权处理信访问题部门的工作行为,又规范信访人的信访行为。一方面,通过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接谈、受理、交(转)办、解决、回复群众信访事项的工作规则,用制度确保了信访事项及时进入程序,得到妥善处理。另一方面,教育和引导信访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个人诉求,对违反《信访条例》规定的“六个不得”行为的信访人依法处理。目前,一个“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已经基本形成。

责任主体的责任进一步强化。各地各部门特别是有权处理信访问题部门不断强化工作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使信访工作成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解决了一大批单靠一个部门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好的信访突出问题。广东、江苏、陕西等地制定了信访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将信访工作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强化有权处理信访问题责任主体的责任。

各级信访部门认真履行《信访条例》赋予的“三项建议”职责,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严格实施对信访工作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两个文件出台后,各地处理了一批因信访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或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影响的干部。

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各地各部门普遍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和信访督查工作机制。天津、江苏、河北、甘肃等信访部门建立了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吉林、广东、山西、陕西和卫生部等大力推行信访听证制度;上海、浙江、湖南等探索建立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和“三级终结”制度;北京、福建、新疆等地推行“信访代理”制度。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河南、重庆、内蒙古等地推行信访评估制度,通过信访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制定或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

——信访部门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按照《信访条例》赋予的职责,各级信访部门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综合协调、参谋助手、督导落实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国家信访局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推动信访问题解决,努力探索规律,切实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建言献策,狠抓工作落实;注重加强对信访信息的综合分析,努力从个别中发现一般,为中央决策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信息,充分发挥了“第二研究室”的作用;不断加强对全国信访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推广了一批不同领域不同层面的成功经验。各地信访部门勇于实践、探索总结、锐意进取,不断创新发展,使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当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稳定的,但由于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矛盾的凸显期,信访工作任务依然繁重和艰巨,信访工作使命重大而光荣。

党的xx大报告强调指出:“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完善信访制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党的xx届xx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又进一步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也明确提出了建立信访工作“新格局、新秩序、新机制”和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目标要求。这些都为新时期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同时也对深入贯彻实施《信访条例》,继续加快推进新时期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加快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进程,要求继续把深入实施《信访条例》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规律;以《信访条例》实施5周年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行政,把法治理念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着力完善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建立信访工作科学程序;注意总结提高,把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固定下来、推广出去,进一步完善于法周严、于事简便、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体要求相适应的信访法规制度体系;努力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大力推进“事要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有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有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有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参与,随着《信访条例》的深入贯彻实施,新时期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一定能够迈出新的更大步伐,一定能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日常的办信接访工作中,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坚持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认真办理群众的每一封来信,热情接待来访的每一个群众。对群众的来信,认真拆阅、登记、转办;对来访群众热情细致,不厌其烦地做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马上明确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马上明确答复的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将问题转有关单位处理并限时答复信访人;在办信接访中,对一些热点难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等问题,则及时立案呈报区有关领导阅批后转办,促使具体承办单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20_年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总量为819件人次,受理率100%。其中,来信71件,来访252批次748人次(集体访50批次326人次),对群众的信访事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对可能影响稳定的民间矛盾纠纷、涉法涉诉案件,采取多种方法,在全区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认真了解各信访群体的主要诉求,力求底子清、情况明。特别是对有可能引发赴邕进京非正常上访的重点案件,在深入分析信访人思想动态、主要骨干、涉及层面等情况的基础上,逐一制订工作对策,切实做到“五个一”:一个案件、一个方案、一班人马、一套档案、一抓到底。20_年度,全区共排查出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其中有可能赴邕进京访5件,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4件。排查摸底工作,促使了一批信访苗头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根据中央联席“1.30”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_年2月1日开始,在全区开展了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深入排查和剖析典型案例,把排查出的19件重信重访纳入重点治理,明确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落实“五包”,即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

按照中央联席“6.28”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制定下发《20_年高亲区领导干部“公开大接访”和“领导干部下访”活动实施方案》和《高亲区开展“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工作方案》,在“公开大接访”和“领导干部下访”活动中,特别是从20_年7月1日起开展高亲区“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中,我办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排查摸底、案件分拆、信访信息收集研究、案件材料提供等,特别是把握好活动中的“公示、接访、包案、落实”四个关键环节,确保大接访的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截至20_年12月25日,参与接访的区、乡领导干部达410人次;共接访群众136批次394人次;解次问题58件,其中区委书记接访的解决21件,区长接访的解决15件,其他四家班子领导接访的解决20件。

我分局是依法保护本区国土资源的执法机构,受市局委托负责本区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是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更是了解民意,反映民情,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我分局规定由主管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重要的信访案件领导要亲自查办,具体的接待等工作由监察的大队具体人员负责。为了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规范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提高接待水平和效率,经我分局领导讨论研究,对农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办理、接待人员、接待工作程序,接待工作要求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对来访的农民群众要热情接待,让他们高兴的来,满意的走。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体察民情、听取民意的最直接的“窗口”。虽然我分局只接待国土资源信访,但反映出的却是我区广大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正在逐步提高,体现的是他们能够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力,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这说明我们工作的好坏直接与农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

为了切实把各种上访事件落到实处,及时解决各种矛盾纠纷,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出发,专门由我分局监察的大队担任信访工作,使我分局的信访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我分局监察的大队十分重视群众上访案件的办理,工作中细致认真,多方面进行调查和协调,上访案件基本上都得到了妥善处理。

我分局信访工作面对的上访人员绝大部分是农民,可以说他们是社会群体中法律意识相对淡薄的群体,也是最需要受到保护的弱势群体,这就决定了我们的工作既要“细”又要“实”,我们自己要了解上访事件的最基本情况,要做到事实清楚、法理明确,对广大农民群众又要“说清楚”,让他们感到这样做是有道理的也有依据的。我分局规定,对于农民群众上访“不打官腔,不绕弯子,不踢皮球”,凡是反映到我们这里的问题,在我们工作范围之内的,要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认真核实,能当面答复的问题,当面解决;对比较复杂的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者一些重要的需要及时处理的问题以及有些涉及几个部门工作范围的,我们会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或者联合其他部门尽快解决处理,不属于我们工作范围内的,会告知上访者应该到哪里寻求帮助。

上半年,我分局共接待和接收信访事件15起,其中,土地9起,比去年同期增加5起;矿产6起,比去年同期增加4起。从信访反映内容看,主要集中在非法占地、私挖滥采。

土地信访增多主要是:

1、村委会发展新农村引进投资商开发及企业占地;。

2、村委会换届时产生的个别人与新选村长的矛盾,滥用法律赋予的权力,举报不实,想通过举报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私挖滥采信访增多主要是:

1、关闭矿矿主拖欠工人工资,工人为要工资而举报一些假案;。

2、打击私开矿后,私开矿主对我分局的不满故意举报假案,来影响我分局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

为了加强对广大农民群众的信访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群众依法上访的自觉性,使他们看到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要明确自己的义务。我们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法》、《信访条例》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正确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找谁上访,如何上访,如何行使民主权利,履行义务,加深了对土地、矿产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了农民群众的信访行为;同时宣传了我分局职能和增加了信访工作透明度。切实把信访工作当成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尽可能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尽量避免越级上访。

总之,上半年我分局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各种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的存在,信访工作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不懈的落实好各项信访政策,做好信访工作。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领导班子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狠抓信访工作任务落实,切实发挥为民办事,为党委、政府分忧的职能作用,为构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班子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去年来,我局始终把深化理论武装工作作为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一是全面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在党员干部中扎实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完成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开展了学习张云泉等全国先进信访干部和牛玉儒等先进事迹,进一步树立了甘于平凡,乐于奉献的为民服务宗旨。据统计,局党组集中学习12次,每人都在学习讨论会上作中心发言,作学习笔记。通过学习,领导干部通过学习局党组不断把学习实践的成果转化成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不断提高,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强化作风建设,班子成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不断增强。

去年来,局党组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信访工作为民服务、为民办事的理念,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信访工作职能得到整体发挥。去年来,我局把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相结合,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大胆创新自选动作,组织干部“三进三访”,即:“进农民庭院、进困难家庭、进信访老户”,坚持做到重信重访户必访、信访老户必访、困难群众必访,搞服务、办实事、促发展,切实提高了信访工作服务水平。年底,局安排3万元用于困难信访户的帮扶救助。

(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班子整体效能得到充分发挥。

局党组不断完善班子议事制度,强化了民主集中制建设,保证了班子整体效能的发挥。每半年开展一次_,会上领导成员互相沟通思想、党内外互相监督和定期通报情况等项制度,并坚持不懈地抓落实,使党内生活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

荐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增强团结,通过开展谈心活动,班子成员互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增进理解。并且坚持每半年向离退休老干部通报工作,虚心接受监督。

(四)开展“廉洁从政、秉公用权”专题活动,班子成员带头树立了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不断强化制度约束,进一步完善了领导班子及成员重大事项报告、重大事项决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建立和完善了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制度。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化管理工作,限期对暴露出的问题自查自纠。

(一)强化基础工作,办信、接访、复查工作成效显著。

20_年来,县信访局受理信访总量件(次),同比下降4%。受理群众来信件,与同期相比增加%。接待来访批2206人次,同比批次下降%,人次下降%。其中集体访发生72批人次,同比批次人次均下降%。受理初信8件,报结率%。受理初访件,报结率1%。受理上级督办要信件,报结件。申请复查件,做出复查件。群众越级上访逐年减少,信访问题不断得到解决,信访工作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扬和肯定。

(二)强化督查督办,信访积案问题的化解力度加大。

去年来,我局将信访积案的化解工作作为主线来抓,开展了以集中治理越级访、集体访和异常访为主的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我局通过排查梳理了个信访积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集中交办。这些信访积案均是老大难问题,大多属跨部门、跨乡镇、涉群体的疑难信访件。我局多次召集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动态督导案件办理和化解情况。针对一些久拖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我局进行实地督办、跟踪督查,提请县领导集中会诊、三堂会审。同时,县财政也专门划拨了万元,作为这次信访积案的化解经费。通过县乡两级共同努力,个县领导包案信访件现已化解个,效果还是比较明显。市联席会议交办的个重点信访件化解件,正在调处件。列入省级督办的信访积案件,已化解个,三级结终件。

(三)突出重点任务,全力打好安保攻坚战。

信访维稳工作是去年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当时信访形势十分复杂,信访态势十分严峻。我局以稳定为第一责任,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落实各项有效措施,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提早部署,重点突出。在国庆安保期间,每天召开一次碰头会,每周召开研判会。在国庆信访进入关键时,我县对排查出的重点件,一件一件的落实工作责任。同时,县委组织部专门抽调了副科级干部来信访局担任信访督查专员,组成专门信访维稳力量,全力投入国庆安保信访稳定工作。二是渠道畅通,措施得力。8月份以来,组织开展大范围、多层次的县委书记大接访、下访系列活动,通过县乡两级领导大规模的接访、约访、下访活动,进一步化解矛盾、掌握动态、疏导情绪,取得明显成效。县委、县政府领导多人次在信访局参与接访、约访多人次,接待群众人次,推动多个问题的解决。三是重点掌握,劝返及时。在进入国庆信访临战状态后,我县派了强有力的驻京工作组,加强了驻京工作。先后派余人到京劝返,成功阻止人次上访,安全带回人次。在做好北京劝返工作的同时,我县还强化了本地稳控工作和处置力度。对无理上访、闹访人员建立了三道防控线,确保了视线内的所有对象没有出现进京上访。国庆期间,我县共办3个学习班,对重点对象进行法制教育和思想转化。

(一)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着眼信访工作薄弱。

下发了“信访工程五个一”活动文件,结合农村综治八大员建设,我局分阶段实施了“信访工程五个一”工程,镇一级做到乡镇、村(社区)要有一个完善的信访工作组织网络、一支健全的信访员队伍、一套完整的信访工作机制、一个固定的办公场所、一笔专门的信访工作经费。

(二)实行领导接待预登记制度。

去年来,我县全面实行县领导接待日预登记制度,引导群众对应对口接访。年初,对县领导接访日程安排向社会公布,引导来访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与参与接访的县领导分管工作对口。在平时信访登记时,接访人员详细记录来访群众个人资料,以便及时向来访群众反馈信访答复。对于初访情况比较复杂的,上访人要求见县领导的,信访局要求其预留电话,每月14日电话告知,引导其与对口的分管领导接访。通过切实发挥对口分管领导接访和督查,进一步提高处访效果和责任落实,进一步改善信访秩序。去年来,我县领导接访日还没出现过以上的集体上访。去年来,县领导接访日接待群众来访批人次,比往年都有大幅度减少。

(三)信访部门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

县信访局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信访接待、登记、受理、告知、回复、回访等程序进一步完善。在年底办信考核中,我县做到不失分。在要信要访督查工作中,全面推广实行信访事项报结“三见面”制度,严格把好信访事项报结关。注重信访事项的排查、分析和报告。开展了每月一排查,每季一分析,及时发现、协调、处置重大信访访问题和初信初访。全年来发出《信访通报》12期,《_x信访》16期,上报信访信息26次。

总之,去年来,我局领导班子的工作是富有成效的,能坚决执行上级交办各项任务,创造性的开展信访工作,在维护我县社会安定团结局面发挥出良好的作用。

今年5月1日是国务院《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6周年纪念日。为广泛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信访条例》,xx公司按照省市公司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从x月xx日起,在公司范围内开展了《信访条例》宣传月活动。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2、成立了公司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负全责、直接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各负其责的组织领导体系。

3、制定了“开展20-年信访条例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把宣传月活动纳入重点工作日程,并将信访工作列入今年工作要点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2、以站所为单位发放新《信访条例》,印制走访办法(三折页)、诉求工作规则(三折页)、阳光信访(四折页)、解读工作责任(五折页)等宣传手册,下发到员工及用户手中,让员工及群众知晓“信访条例宣传月”活动意义和内容,了解信访工作内容,懂得依法信访的必要性。

3、组织青年志愿宣传员三名。围绕此次宣传活动主题,积极发挥宣传员作用,利用主题党日和团日机会,深入基层发放宣传海报、发放信访宣传折页,组织信访条例培训,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提醒员工及群众自觉、依法、有序信访,并通过正常渠道妥善解决问题。

1、通过宣传学习、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模式,对员工进行《信访条例培训》。为检验培训效果,对工作中有可能接触到群众信访的员工组织了《信访条例》考试一次,合格率100%。

2、组织信访条例征文活动。要求员工把学习、宣传、贯彻《信访条例》的经验、心得、感悟以及对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的调研思考,依法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群众权益的典型案例讲出来、写下来、推出去,以大家共同交流与提升。

通过信访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员工的法律意识及处理信访案件的办事能力,为今后更好地开展信访工作奠定了基础。

《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学习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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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的第三条规定:“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这条总则是对信访工作的一个定义和地位,对信访工作领域的全覆盖。牢记“三到位,一处理”,对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对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对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对行为违法的要依法处理。《条例》的第三条就是对我们能倾听群众呼声和关心群众疾苦的很好体现。

《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这条使信访人节约成本,提升了效率,要求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对群众通过不同渠道反映的合理诉求都应该认真受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各级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应当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定期下访,包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定期接访和定期下访能够加深党员干部与群众的联系,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诉求,宣讲相关政策,有效化解信访问题。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这启示我们在开展信访件调查的时候,除了要告知信访人他们拥有的权利外,也需要告知他们第十九条里需要承担的义务,这样更有利于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

《条例》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做深做实,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秩序,有效**信访难题。

信访条例宣传月活动总结

今年5月1日是国务院《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6周年纪念日。为广泛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信访条例》,xx公司按照省市公司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从x月xx日起,在公司范围内开展了《信访条例》宣传月活动。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2、成立了公司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负全责、直接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各负其责的组织领导体系。

3、制定了“开展20-年信访条例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把宣传月活动纳入重点工作日程,并将信访工作列入今年工作要点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2、以站所为单位发放新《信访条例》,印制走访办法(三折页)、诉求工作规则(三折页)、阳光信访(四折页)、解读工作责任(五折页)等宣传手册,下发到员工及用户手中,让员工及群众知晓“信访条例宣传月”活动意义和内容,了解信访工作内容,懂得依法信访的必要性。

3、组织青年志愿宣传员三名。围绕此次宣传活动主题,积极发挥宣传员作用,利用主题党日和团日机会,深入基层发放宣传海报、发放信访宣传折页,组织信访条例培训,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提醒员工及群众自觉、依法、有序信访,并通过正常渠道妥善解决问题。

1、通过宣传学习、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模式,对员工进行《信访条例培训》。为检验培训效果,对工作中有可能接触到群众信访的员工组织了《信访条例》考试一次,合格率100%。

2、组织信访条例征文活动。要求员工把学习、宣传、贯彻《信访条例》的经验、心得、感悟以及对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的调研思考,依法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群众权益的典型案例讲出来、写下来、推出去,以大家共同交流与提升。

通过信访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员工的法律意识及处理信访案件的办事能力,为今后更好地开展信访工作奠定了基础。

20__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始终从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和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角度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为构建良好的国家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环境提供了保证。现将一年来的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__县国家税务局作为税务执法机关,所有的行政执法都与纳税人的利益乃至当地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因此,县局党组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组织网络。

一是党政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办理信访件,班子成员带头表率,明确各科室、各分局、稽查局的组织责任,进一步加大部门之间的协调,形成了有关单位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健县局、各单位、税收管理员三级信访工作网络,根据市局要求,县局办公室、监察室、稽查局分别指定一名信访员,负责信访有关工作的联系、协调、统计,同时在年初制定的全局综合绩效考核中将信访工作纳入其中,实行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三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积极开展全国纳税服务规范活动,县局领导班子分别建立联系点,深入企业调研并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扎实推进矛盾排查调处工作。

四是切实加强对发案单位的重点排查,既查上访隐患是否已提前排查、查纳税人反映问题是否已接待、查是否已认真答复、查是否在职权范围内给予了解决、查解决不了的问题是否已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

为努力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我局将信访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任信访办负责人。坚持把做好信访工作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了稳定风险排查机制,建立了信访工作制度,并明确了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增强信访工作透明度,规范信访工作人员行为和信访人信访行为。

同时狠抓了首问责任制、来访接待制、定期排查研究调处制、领导接待日制、领导包案制、责任追究制度和定期督查制度的落实,并通过加强法制宣传和依法治访,对上访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通过制度的建设,有效地规范了全县国税系统信访工作,进一步促进了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组织信访员参加学习培训活动,重点抓好信访应知应会基础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根据上级要求,加入国税系统综合信息办公系统,掌握了其中信访平台的操作程序。

同时派信访员参加信访局举办的湖北省网上信访系统办理流程的学习,按规定要求登录查看,随时保持应对状态。在政治理论方面:重点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十_大会议精神、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今年国庆节之前,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__县委【20__】5号文件《关于全面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的会议纪要》,并传达了市局布置的国庆假期的注意事项。在业务知识方面:重点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掌握办信、接访、督办、审理、复查复核及听证、劝访等基础知识。

为使广大群众更深的了解《关于全面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的会议纪要》、《信访条例》等内容,引导群众依法、逐级、有序来信来访。

一是开展信访知识宣传。县局在内部办公网上开设了《信访维稳》专栏。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结合税收宣传月、12.4全国法制日等活动,与信访、纪检、综治、司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是实施信访员联系和服务群众信访工作,要求每名税务干部在所在的岗位发现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不法行为侵害时,有义务进行阻止,必要时通过合法途径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同时对群众提出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信访问题,有义务对群众进行解释,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各分局、稽查局负责人要做好对自己的下属、亲属、亲戚、朋友进行适当的宣传教育。发现下属和纳税人上访时,要及时向县局党组报告,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0__年,我局信访办收到县信访中心转来的__县领导接待信访事项处理单两份,收到市局领导接待信访事项批转一份,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程序完成调查处置工作,同时回复信访人,并将结果上报县政府信访局和黄冈市国税局。

因为处置及时,从未造成信访事件升级的现象。__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20__】号文件《关于1至8月份全县信访工作情况的通报》中,我局没有办理质量不合格的和超期未回复的,没有被扣分。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于5月1日起实施,到今天为止已经有5年的时间了,几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以贯彻实施《信访条例》为主线,制定出台了400多项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有力地推动了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各地各部门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推动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集中处理和解决了一大批信访突出问题,信访形势连续5年保持了持续好转的良好态势。而新时期的信访工作,也将日益走入一个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新阶段,跃上了新平台。

《信访条例》的深入贯彻实施,有力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实现了抓信访、保稳定、促发展的目标,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国务院1995年10月28日颁布的《信访条例》,标志着信访工作开始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随着改革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加速转型以及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加之群众信访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对严峻的信访形势和任务,国务院于对《信访条例》及时进行了修订,并于同年5月1日正式实施。

修订条例的总体思路,一是畅通信访渠道,以更好地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二是创新机制,以提高处理信访事项的效率和效果;三是强化工作责任,促进问题的解决;四是切实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实施5年来,中央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国家信访局按照中央的要求,在各地各部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又采取重点抽查的办法,多次组织开展了《信访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大检查。底,即派出8个检查组分赴上海、广东等10省市和教育部、民政部等12个部委进行了重点抽查。各检查组先后深入到36个市、61个县和106个乡镇(街道),督查了1183个重要信访事项,走访基层干部群众7000多人次。在组织的中央国家机关干部下访和对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联合督查中,也都把《信访条例》的实施情况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些都有力地推进了《信访条例》的深入贯彻实施。

国家信访局按照中央的要求,不断加大组织协调推动力度,及时跟踪了解并督促实施,会同中组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行政学院联合举办了省部级领导干部《信访条例》专题研讨班,编写下发了《〈信访条例〉辅导读本》、《信访条例讲话》等辅导资料,连续5年举办全国信访系统不同层级的公务员培训班。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动《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一是对党政干部进行了大范围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专题研讨、案例分析、典型交流、以会代训、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分批次对各级党政分管领导和信访干部进行了培训。二是结合实际,连续5年组织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有些地方开展了信访“大篷车”送《信访条例》下乡活动;有些地方举行了《信访条例》知识竞赛;有些地方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及结合“三下乡”等活动,使《信访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街道、进乡镇、进村庄,在全社会营造了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

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组织领导等,实现了在更高层面上对信访工作的全面指导,成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信访工作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献,与《信访条例》一起共同构成了规范指导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基本制度框架。

6月,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同年7月,中央纪委下发了《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次就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行责任追究作出专门规定。

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定期组织干部下访的意见》和《关于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意见》,把在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固定下来,变为长效机制,成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和《信访条例》的有力举措。

5年来,各地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的过程中,根据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了与《信访条例》衔接配套的法规和制度。国家信访局及时制定了《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则》、《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督查督办工作规则》和《履行提出“三项建议”职责工作规则》等。全国大多数省份颁布实施了本省的《信访条例》或实施办法,80余个中央国家机关单位修订出台了相关配套措施。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各部门以贯彻《信访条例》为契机,健全完善了办信、接访、督查、复查复核、信访责任追究等配套规章制度。这些都从整体上构成了与现阶段形势任务相适应的信访工作法规和制度体系,从制度层面保障了信访工作在法制轨道上高效运行,标志着我国信访制度日臻完善,推动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不断迈出重要步伐。

5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带着责任和感情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信访条例》的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各地各部门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普遍公布了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办法、接待时间和地点,方便群众依法就地反映问题和及时查询办理结果。北京、山东、湖南等地在全省(市)开通“绿色邮政”,群众写信反映问题一律免贴邮票;北京、浙江杭州、广西南宁等地开通“专线电话”,使用全国统一特别服务号码“12345”,日夜聆听和受理群众来电;在中央的高度重视下,建成了全国信访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信访信息资源共享,形成统一规范的联动机制;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于20-年1月1日起试运行,在互联网上受理公民投诉。从而,进一步构建起了高效、便捷的反映民意、纾解民困的新通道。

各地各部门普遍加强了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建设,许多地方建起了温馨人文的“群众之家”,辽宁省沈阳市建立信访大厅,20多个职能部门进驻联合接待上访群众,实行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贵州省毕节地区实行“三级视频接访”,依托电信可视电话系统,联通地、县、乡三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远程同步接待来访群众,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反映诉求和解决问题,节约了处理信访问题的行政成本和信访人的信访成本。

各地各部门普遍实行了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等制度,开展了开门接访、联合接访、下基层巡访等活动。20xx年下半年,中央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县委书记大接访、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下访活动,各地党政主要领导带头走上一线,接待来访群众,研究解决信访问题,集中化解了一批长期积累的信访问题,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取得了“一举数得”的效果。

“事要解决”的力度不断加大。各地各部门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依法按政策及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并普遍实行首办责任制,及时就地解决初信初访提出的合理诉求,力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国家信访局从20xx年起连续5年组织实施“百千万工程”,筛选出近6万件重要信访事项进行交办督办;20xx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活动,化解了一大批重信重访事项。2009年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通过采取领导包案、督导等措施,因案施策、分类化解,解决了一大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有效地减少了信访“存量”。通过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信访秩序进一步规范。各地各部门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大力规范信访秩序,既规范有权处理信访问题部门的工作行为,又规范信访人的信访行为。一方面,通过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接谈、受理、交(转)办、解决、回复群众信访事项的工作规则,用制度确保了信访事项及时进入程序,得到妥善处理。另一方面,教育和引导信访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个人诉求,对违反《信访条例》规定的“六个不得”行为的信访人依法处理。目前,一个“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已经基本形成。

责任主体的责任进一步强化。各地各部门特别是有权处理信访问题部门不断强化工作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使信访工作成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解决了一大批单靠一个部门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好的信访突出问题。广东、江苏、陕西等地制定了信访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将信访工作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强化有权处理信访问题责任主体的责任。

各级信访部门认真履行《信访条例》赋予的“三项建议”职责,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严格实施对信访工作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两个文件出台后,各地处理了一批因信访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或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影响的干部。

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各地各部门普遍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和信访督查工作机制。天津、江苏、河北、甘肃等信访部门建立了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吉林、广东、山西、陕西和卫生部等大力推行信访听证制度;上海、浙江、湖南等探索建立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和“三级终结”制度;北京、福建、新疆等地推行“信访代理”制度。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河南、重庆、内蒙古等地推行信访评估制度,通过信访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制定或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

——信访部门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按照《信访条例》赋予的职责,各级信访部门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综合协调、参谋助手、督导落实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国家信访局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推动信访问题解决,努力探索规律,切实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建言献策,狠抓工作落实;注重加强对信访信息的综合分析,努力从个别中发现一般,为中央决策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信息,充分发挥了“第二研究室”的作用;不断加强对全国信访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推广了一批不同领域不同层面的成功经验。各地信访部门勇于实践、探索总结、锐意进取,不断创新发展,使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当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稳定的,但由于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矛盾的凸显期,信访工作任务依然繁重和艰巨,信访工作使命重大而光荣。

党的xx大报告强调指出:“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完善信访制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党的xx届xx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又进一步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也明确提出了建立信访工作“新格局、新秩序、新机制”和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目标要求。这些都为新时期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同时也对深入贯彻实施《信访条例》,继续加快推进新时期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加快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进程,要求继续把深入实施《信访条例》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规律;以《信访条例》实施5周年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行政,把法治理念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着力完善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建立信访工作科学程序;注意总结提高,把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固定下来、推广出去,进一步完善于法周严、于事简便、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体要求相适应的信访法规制度体系;努力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大力推进“事要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有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有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有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参与,随着《信访条例》的深入贯彻实施,新时期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一定能够迈出新的更大步伐,一定能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信访宣传活动总结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千案回访”活动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结合起来,推动“事要解决”结合起来,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信访千案回访活动总结。

二、工作目标。

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减少重复越级信访,有效巩固信访工作成果;及时了解和掌握信访人情况,针对性地做好思想稳定工作,确保“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推动干部真正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群众信访“千案回访”活动的领导,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为副组长的群众信访“千案回访”活动领导小组,由信访办负责日常工作。

四、方法步骤。

“千案回访”活动从10月下旬开始,到11月中旬结束。镇信访办工作人员要以深入群众、上门回访为载体,坚持把群众路线教育、服务群众贯穿全过程,把解决问题、改进作风贯穿全过程,把信访分析、制度创新贯穿全过程。

(一)准备阶段(10月下旬)。筛选案源、制定方案、部署任务。

1.确定回访对象。本次活动主要回访对象是从20__年7月1日至20__年7月30日止已办结信访事项的当事人,重点是仍未息访息诉的'案件。要将20__年7月以来中央和省转、交办的信访问题逐一进行回访(涉及人员众多、政策性强、容易反弹的办结件不在其列)。

2.制定工作方案。县局制定并下发了回访方案及《回访任务分配表》、《信访事项处理情况回访工作登记表》、《回访情况反馈统计表》,根据县局统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回访活动具体方案,提出工作要求。

3.明确工作任务。镇将20__年7月以来中央、省转、交办的信访问题逐一进行回访,要对回访案件逐一研究,分清情况,明确重点,将回访责任逐案明确到人。回访案件确需其他相关单位参与的,视情况邀请直接承办单位参加回访,拿出具体办法,工作总结《信访千案回访活动总结》。

(二)实施阶段(11月上旬)。主要是按“一案一表”的要求做好详细登记。

1.回访主体。回访均由信访办为主进行;对重点事项,视情况需要,成立回访小组,由镇统一牵头,其他相关承办单位、涉事责任单位派员参与。

2.回访内容。重点是了解调查处理结论是否属实、是否合理;了解信访问题反映的合理诉求是否得到解决,处理意见是否得到落实;了解信访人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了解信访人生产生活中是否有实际困难并切实帮助解决;听取信访人对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回访方式。县里原则上采取电话回访与走访相结合、以电话回访为主的方式进行。镇必须采取走访的形式与信访人见面,信访人在外地的,除通过电话与其本人联系了解情况外,还必须到其原住所地向其亲属及当地基层组织询问相关情况,并在回访登记中详细注明。回访工作人员按照一案一表,认真、如实的填写《信访事项处理情况回访工作登记表》。

(三)总结阶段(11月中旬)。总结推广基层回访工作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信访回访工作制度。

1.统一收集“回访工作登记表”,填写“回访情况反馈统计表”,在11月10日前上报县“千案回访”活动办公室。

2.召开总结会,总结经验,宣传好的典型,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意见。同时,对回访反馈的情况进行专题分析,形成书面材料,向相关党政领导和“千案回访”活动办公室书面汇报。

3.建立健全回访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信访案件回访、督办机制,并纳入年度信访工作考核,使回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三、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回访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强化认识。

2.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要认真筛选回访案件,逐案明确回访责任。要加强与案件直接承办单位的联系沟通,取得支持配合,保证回访活动顺利开展。

3.讲究策略,注意方法。在工作中要特别注意工作方法,讲究策略,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针对未息访息诉的信访人,要认真解释相关法律政策,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并尽最大努力帮助信访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严格标准,力争案结事了。根据办理情况,对需要回访的案件进行整理、归类和汇总,制定详细的回访方案,确保所有需要回访的对象不拉一案、不丢一人。走访人员要真正做到走进门、访到人,直接倾听信访人的意见和看法。要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和无微不至的关心,赢得所有回访对象对回访工作的支持和满意,巩固办案成果。

5.加强督查,讲求实效。回访活动重在实际效果,回访人员对回访案件要做到“三看”:一看信访问题是否依法依政策处理到位;二看信访人对案件处理是否满意;三看信访人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市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总结

20xx年5月,根据中央、省对信访条例实施系列宣传活动的安排部署,安庆市信访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学习、宣传、贯彻两级《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信访法规宣传教育月活动,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机关依法信访的工作行为,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反映诉求,维护了“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秩序。现将我市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教育月活动情况报告如下:

一、及时研究,周密部署。

根据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信访局长电视电话会议上,马凯主任和王学军局长“要以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实施五周年为契机,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的明确指示。年初,市信访局未雨绸缪认真谋划,在《20xx年安庆市信访工作要点》中,就专门突出各级各部门要做好信访宣传工作,着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并在宣传内容、宣传方式、宣传对象上均予以明确。省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条例实施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下发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马光平立即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组织学习了省信访局通知精神,分析了我市当前信访宣传工作形势,明确了贯彻落实的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措施办法,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两级信访条例实施周年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下发到全市七县一市三区及市直单位,突出宣传四项重点内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宣传,并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5月初结合全市信访局长座谈会进行了进一步动员部署。

二、加强领导,措施落实。

活动伊始,市信访局就成立了市两级信访条例实施周年宣传月活动办公室,市信访局副局长胡光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也相应成立了两级信访条例实施周年宣传月活动办公室,层层细化市宣传方案,层层召开专题会议细致安排、周密部署,保证了领导到位、组织到位、宣传到位、工作到位,努力掀起两级信访条例实施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的高潮。

三、形式多样,反响强烈。

按照《方案》要求,市各级各部门把深入贯彻《信访条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传媒的作用,充分利用基层各种阵地,采取宣讲辅导、悬挂条幅、发放材料、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大力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发放宣传手册1万余份,发放宣传单2万多张,设立咨询台40余处,悬挂各类宣传条幅近百余条,在人流量集中的市菱湖公园和独秀公园分别设立了信访宣传栏和12个灯箱广告牌,市区及县区各街道、居委会利用板报、宣传画等形式加强宣传,活动期间,市信访局还为市直机关工作人员授课3次,进一步使《信访条例》走进农村和社区、走进机关和企业。

两级条例实施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收到了明显的成效。通过各种灵活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措施,《信访条例》进一步深入了人心、广及到了千家万户,不但“信访”成为家喻户晓的名词,《信访条例》也成了人们张口就来的熟识法规,同时,进一步形成了全市“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连日来的上访秩序有了明显改观,社会效应良好。

四、强化结合,注重实效。

安庆市信访局在开展两级条例宣传活动中,不搞“单一式宣传”、“为宣传而宣传”,坚持做好结合工作,把信访宣传纳入到具体工作中去。一是与信访突出问题综合治理活动相结合。开展信访维稳突出问题综合治理专项活动,是市委市政府为巩固近年来全市信访维稳综治工作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深化隐患积案化解,为承接产业转移、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而做出的重大活动,5月份为综合治理阶段,逐案逐类研究综合治理措施,在研究解决办法和制定措施过程中,坚持把信访条例宣传与解释工作穿插其中,全力化解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二是与实施“我参与、我承诺、我奉献”行动,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在信访条例宣传活动中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把开展宣传活动的成效与积极性作为检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标准,引导广大党员自觉进行信访宣传工作。三是与日常办信接访工作相结合。在日常办信接访工作中,市信访局注意加大条例政策宣传力度,为信访人解决信访问题的同时,通过电话回访、对面交流等方式耐心宣传条例政策,务必使信访人心服口服,起到带动一片的作用。

市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总结

根据市节能办《关于在全市开展xxxx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贵公节办〔xxxx〕6号)的文件精神,贵港市信访局结合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节能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为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紧扣活动主题,多形式宣传。

为了达到宣传节能效果,制定贵港市信访局20xx年节能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把节能降耗工作落在实处,进一步制定了节能减排实施方案,落实了相关责任人、重点工作、节能措施、保障措施等,并对节能指标进行了分解。

(二)开展以“节能有我、绿色共享”、“工业低碳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节能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局紧紧围绕“节能有我,绿色共享”、“工业低碳发展”主题,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1、展出板报、悬挂和张贴各种宣传标语及宣传画。

在市信访局办公楼正门口悬挂宣传标语;在办公楼一楼、二楼、三楼等楼道显眼处张贴宣传画。在一楼接访大厅展出以“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为主题的节能宣传板报,向更多的干部职工及来访群众普及能源资源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营造浓厚的节能宣传氛围。

通过多形式向干部职工宣传节约用水、用电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积极主动节约用水、用电,提高干部职工节能减排的意识。

一是开展节能低碳主题宣传活动。在节能宣传月期间,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普及生态文明、绿色低碳发展理念,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引领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节约节能、绿色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倡导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

二是开展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3日是“全国低碳日”,当天,我局机关和人民群众来访接访中心办公区域停开空调一天,公共场所停开照明灯一天,办公室、会议室内充分利用自然光,不开或者少开照明灯;办公区域停开电视、电风扇等非办公电器。办公楼、办公室一律停开工作照明灯、空调,饮水机进行定时定点开电供水,做到人离切电。积极响应市提倡的节能措施,以绿色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支持“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

三是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活动。通过召开会议的形式,向全体干部职工宣传随意丢弃废旧灯管、电池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性,牢固树立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与循环利用的思想观念、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局机关设置废旧灯管和废旧电池回收箱,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及家属把办公场所、家里的废旧灯管(电池)统一拿到回收点进行处理。

(三)建立并完善单位节约用水、用电制度。

结合单位实际,经局领导决定,制定了单位节约用水、用电制度,对节约用水、用电的总体要求、管理细则、处罚制度等作了详细规定,并安排人员对各科室遵守节约用水、用电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停用空调电扇等不同的惩处措施。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由于节能宣传月时间短、内容多,当前,我市信访工作压力大,任务重,我局把工作重心放在全力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上,宣传教育活动方面还留有一些死角。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节能办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意识,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营造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

信访宣传活动总结

邓州市按照省信访局的安排部署,扎实组织了4月份的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深入宣传《信访条例》、中办、国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河南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信访法律法规,着力营造依法办事、依法信访的良好氛围,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领导高度重视。

邓州市高度重视这次集中宣传活动,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程建功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绳应勇、群工部部长张伟为副组长的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组织具体实施。各乡镇(街、区)、市直有关单位也成立了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本地、本单位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制定实施方案。邓州市认真传达学习了省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邓州市关于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宣传内容、组织形式、方法步骤、保障措施。三是专题召开会议。4月6日,邓州市专题召开各乡镇(街、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参加的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动员大会,对整个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详细安排部署。

二、宣传形式多样。

一是利用媒体宣传。邓州市在邓州电视台、今日邓州、直播邓州等主流媒体全文刊登、播放《河南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二是印发“口袋书”。邓州市将中办、国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河南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信访工作责任制深度解读有关内容整理成册,印发“口袋书”20__本,发放各级干部手中。三是集中开展“宣传周”活动。邓州市集中4月17日到4月23日这一周开展了信访法治法规集中宣传周活动,市信访局在市政府门前组织了信访宣传一条街活动,各乡镇(街、区)在辖区内同时开展集中宣传一条街活动。各乡镇(街、区)、市直有关单位累计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平台发布宣传信息1800余条,活动共展出展板20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500余条,出动宣传车20余辆,设立咨询台40个,向过往群众发放《依法逐级走访知识读本》、《宣传画册》等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四是召开信访法治法规讲解会。4月28日,邓州市组织召开信访法治法规讲解会,各乡镇(街、区)、有关市直单位200余名信访干部参加了会议,在会上,对《河南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三、强化督导检查。

一是市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5个督导组,对全市信访法治法规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指导检查,好的做法及时宣传推广,不足的地方及时指出纠正。二是利用微信平台,各地组织的活动以照片的形式上报市委群工部(信访局),便于及时统一汇总。三是通报开展情况,邓州市委群工部(信访局)每周将各乡镇(街、区)、市直有关单位信访法治法规宣传月的开展情况及时通报,推进了此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

信访举报宣传活动总结

6月6日是第x个全国“爱眼日”。为增强青少年爱眼护眼意识,促使其养成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的良好习惯,结合《关于开展20-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提出的具体要求,我校组织开展了“‘目’浴阳光,预防近视”的主题宣传活动,现小结如下:

一、宣传教育,提高认识。

近视眼是学生当中的常见病、多发病,同时限制了学生的升学及就业,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带来了严重危害。因此,我校利用早会、红领巾广播站、微信公众平台等进行宣传,各班还利用班会课给同学们上了一节预防近视的健康课,出了一期“爱眼日”活动宣传版报,进行有关爱眼知识卫生宣传,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习惯,降低青少年近视率。

此外,学校为了保证学生眼操质量,组织劝导队学生,每天对眼操进行检查督促,做到一天两检查,一周一公布,提高了我校师生保护眼睛卫生知识水平。

二、通力合作,双管其下。

学校与家长通力合作,要求家长在家学习时督促学生科学用眼,及时给近视眼学生配眼镜,切实保障学生眼睛的卫生。班主任定期给学生调整座位。通过以上方法实施,对我校近视眼发病情况有所控制,大大降低了近视眼发病率。

三、课外活动,锻炼身体。

此外,我校每天安排跑操、体育课或大课间活动时间进行体育锻炼,老师们鼓励学生多到室外活动,参加有益的体育锻炼。注意眼睛的营养供给,呼吁学生共同参与,积极投入防近视的活动中。

通过开展“爱眼日”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师生爱眼护眼的意识,推动我校预防近视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市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总结

今年4月,新乡市在全市组织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制定了《关于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把宣传月活动与“四无”乡(镇)以及“零访”村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部署开展的化解3年以上信访老户集中攻坚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宣传国务院《信访条例》、中办、国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河南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着力营造依法办事、依法信访的良好氛围,为迎接党的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确保宣传效果,充分发挥现代媒体强大功能,紧密结合电视台、传统平面媒体和互联网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市信访局联合市电视台在“直播新乡”栏目滚动播放信访口号和典型案例,新乡市信访局副局长带领市电视台记者跟踪督导宣传活动开展。

各县(市、区)除了在县(市、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大厅两个屏幕上不间断的播放宣传口号、依法逐级走访有关政策、法规外,在所有乡镇接待场所和乡镇政府门前均悬挂和设置依法逐级走访的标语、相关内容政策法规等宣传展板。

目前,全市各级各部门累计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平台发布宣传信息余条,活动共展出展板180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2300余条,出动宣传车200余辆,设立咨询台500多个,向过往群众发放《依法逐级走访知识读本》、《宣传画册》等各类宣传资料30000余份,发放印制有标语口号的购物袋、扇子、围裙等1000余件。

这次集中宣传活动的开展,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什么是信访、如何信访,知悉信访权利和义务,做到依法逐级理性信访,倡导了网上信访、电话信访等便捷信访形式,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信访秩序,进一步提高了社会群众对信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了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意识,规范了群众依法信访行为,起到了明显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