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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消防给水施工方案(精选5篇)

作者:书香墨 2023年消防给水施工方案(精选5篇)

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消防给水施工方案篇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思想要高度重视,党政一把手要上心上手、深入基层一线督导检查。市站成立以刘其贤站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工办,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定期通报情况。严格落实各项措施要求,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建筑施工消防安全。

(二)深入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全面提高建筑工程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施工方要集中开展农民工消防安全培训。各施工现场要制定消防宣传实施方案,通过开办消防宣传专栏、播放消防警示片、组织现场培训和演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从业人员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本领,切实提升建筑工地防范火灾的整体水平。要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全员消防意识和防灾救援能力。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单位要加强监督巡查,坚持严管重罚原则,对不落实消防安全有关要求的工程,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对存在问题较多、消防安全隐患严重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参建单位,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准入清出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给予严厉处罚。

(四)及时总结上报。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各单位专项方案和部署情况请于1月31日前报市站总工办;排查台账,2月15日前上报。每月22日,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及检查情况,专项工作结束后2日内报工作总结。

消防给水施工方案篇二

(一)动员部署(1月30日前)

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召开动员会,签订工作责任书,动员和部署建筑施工单位对照排查整治内容,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二)集中排查(2月17日前)

1、各建筑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要依照消防治理活动方案要求立即开展深入全面的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组织施工。

2、市站各科室,各县(市)、区(分)站要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所管辖在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排查。对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开展一次全员培训、组织一次疏散演练、签订一份责任状、建立一份排查档案执行实名制,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风险、与排查人员“全额捆绑”。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加强分析研判,根据规模和火灾危险性划分风险等级,分级分类列出整改时间表,明确整改方案、时限和责任,确保责任有人领、问题有人管。

(三)全面治理(9月30日前)

各单位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检查组对所辖区域内所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要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确定整改日期,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3月31日前,各单位要选取试点,按照“安全标准化、监管流程化、基础信息化、岗位责任化”要求分类进行打造,并召开现场会,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确保9月底前全部治理完毕,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全部整改到位。

(四)总结验收(10月30日前)

10月20日前,市站,各县(市)、区(分)站要组织一次检查验收,对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将责令重新组织治理。

消防给水施工方案篇三

全市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职工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

1、施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2、施工企业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3、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在施工阶段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尤其是施工现场外墙保温系统和外墙装饰采用的材料及现场施工时采取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情况。

4、电、气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操作现场配置相应消防器材、设施及防火监控情况。

5、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用气场所与办公设施及职工临时宿舍分开设置情况。

6、施工现场灭火器、消防水池、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在建项目随主体敷设的消防给水系统设置情况。

7、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管理情况;易燃易爆物品管控情况。

9、施工现场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消防给水施工方案篇四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力度,重点整治全市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职工宿舍、办公场所等火灾易发地。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施工火灾隐患,彻底消除重大火灾隐患,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提升建筑施工火灾防控能力,提高应急救援水平。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消防给水施工方案篇五

根据不同情况对住宅小区进行分类,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责任分担、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整治,重点改造,切实解决居民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努力营造住宅小区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管理有序、安全舒适、群众满意的生活环境。

县城区、(经济开发区)所辖区域内的所有新、老住宅小区(含单幢、零散、拆迁安置房等所有物业)。

1、坚持属地管理、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原则。

2、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3、坚持全面整治、重点改造的原则。老旧小区满足基本要求,新建小区保证优质服务。

4、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原则。

(一)基础配套设施

1、配置环卫设施。每幢楼每单元配置不少于1个垃圾桶(箱),破损残缺的环卫设施要进行全面维修、保证完好。

2、平整道路。对坑洼道路进行整修,破损严重的重新铺设,新增、整修路沿石、道板、井盖,做到道路平整、交通顺畅。

3、畅通管道。疏通雨、污水管道和化粪池,必要时应重新整修,做到完好畅通,不堵塞、不外溢。

4、修复路灯。对小区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亮灯率达98%以上。无路灯的老旧小区要全部安装到位,保证夜间照明。

5、清理增设物业管理用房。对物业管理用房进行清理,按要求使用;无物业管理用房的小区,创造条件增建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6、整合封闭小区。创造条件,对未封闭的小区进行整合封闭;对已封闭的小区围墙、栅栏进行维修、出新,沿街小区还需设置景观围墙;落实保安巡查人员,增设必要的技防设施;消防通道畅通,设备设施检修完好。

7、完善停车设施。清理现有停车库(场),挪作他用的必须按规划要求恢复停车功能。没有停车场地的,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的情况下,合理划设停车位;必要时可调整规划合理增设停车场地。

8、整修健身器材。对休闲健身场所设施进行整修、完善;有条件的新建休闲健身场所,添置健身器材。

9、设置标识标牌。按要求设置小区示意图、公益宣传栏、公示栏、楼幢门牌、绿地保护牌等,努力营造小区文化氛围。

10、整理“三线”线路。清理、调整电话线、电力线和电视线等线路,有条件的可入地处理,做到整齐美观。

(二)环境卫生管理

1、卫生保洁。配足专职保洁人员,小区道路、绿地、水面、公厕、楼道保洁及时,无积尘、污迹、无白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房(池)、桶(箱)、楼梯扶手、电梯、外墙面及其他公共设施及时清洗、外表整洁美观,无乱贴乱画现象。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无外溢现象。

2、绿化整治。查处违法占用绿地行为,并责令恢复到位。清除所有违章种植和杂草,补植必要的乔木、灌木和草坪,无土地。花坛、花池整修完好,无破损、脱落等现象。

3、秩序整治。车辆入库停放,露天停放的在停车线内停放,做到整齐有序,交通顺畅,不影响消防通道。摊点设置合理,无乱堆乱放、乱晒乱挂现象。

4、环境保护。小区内无工业企业生产和加工,无违规饲养禽畜,餐饮、服务、娱乐等行业无环境污染和扰民现象。

5、拆除违建。拆除老旧小区内严重影响观瞻和安全的违法建筑物,严厉查处新建小区的违法建设行为。

6、文明教育。引导广大市民从自身家庭、楼道院落环境卫生做起,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自8月1日开始,至11月15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阶段

1、各责任单位要建立专项整治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专项整治资金和人员,并于8月10日前将组织架构和具体实施方案,报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县政府。

2、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于8月20日前完成对各责任单位实施方案的审核,审核后由各责任单位严格按审定同意的方案立即组织实施。

3、(经济开发区)、房管局要做好成立各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

4、房管局要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行业整顿,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存在问题,完善各种制度,规范物业服务,开展从业人员培训。

5、县宣传部门要制定专项宣传工作方案,在集中整治期间,进行持续、广泛的宣传发动,让广大居民知晓住宅小区专项整治的意义以及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支持和配合开展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整治阶段

1、各责任单位要依据自身职责和责任分解,确保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整治任务。

2、由(经济开发区)、房管局负责组织筹建小区业主委员会,坚持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原则上新建小区均要成立,老旧小区创造条件成立。

3、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由房管局负责指导业主委员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4、对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幢),由(经济开发区)下辖居委会建立社区物业服务组织,采取“楼幢管理”模式,落实以保洁、保绿、保畅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性管理工作,或并入相邻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代管,保证管理覆盖率达100%。其收费标准参照物业小区管理费用收取标准执行。

(三)检查验收阶段

1、各责任单位完成整治任务后,向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申请验收。提前完成整治任务的,可申请提前验收。对到期验收不合格的,由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限期整改。

2、验收合格后,由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移交(经济开发区)予以属地管理。

3、县政府将召开总结表彰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同时,及时出台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县城区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县城区住宅小区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和督查考核工作。各责任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按照《县城区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和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具体实施各自承担的住宅小区整治任务。

二要坚持群众路线。各责任单位制订整治方案前,应组织调查、广泛征求居民意见,依据整治区域的实际情况实行多样化的整治方式,严禁一刀切,并对小区居民予以公示。

三要加强督促检查。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物业小区考核评价。将采取半月一督查,一月一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