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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风险排查方案 案件风险排查方案(大全8篇)

作者:雅蕊 2023年风险排查方案 案件风险排查方案(大全8篇)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风险排查方案篇一

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景区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第一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鹰处非字[20xx]2号)的要求,经研究,结合景区实际,就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景区20xx年第一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为组长,财政局、龙虎山公安分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党委宣传部、两镇人民政府、上清林场、经贸局、建设局、林业局、农业局、工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由财政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财政局抽调,负责此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摸清非法集资案件的客观情况,要明确一位信息联络员,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报送相关信息。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及时摸清景区非法集资案件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消除非法集资案件风险隐患。同时,进一步完善景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景区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营造景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工作氛围,维护景区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三、排查内容

在景区范围内各相关行业尤其是建筑业、房地产业、林业、农业、信贷中介、典当、投资公司、证券及私募基金、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商业、贸易、服务业、广告业、民间融资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对已发生的案件要逐案摸清案件状况,对群众举报和行业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要通过全面和重点排查,摸清本地区、本行业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案件隐患、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形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等,及时提出处置预案,将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及早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排查方式和职责分工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由景区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采取先排查后督查的方式进行,先由景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行业范围内的全面排查,后由景区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门的督查组,对各部门的自查和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迎接市督查组的检查。具体的职责分工为:

景区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

党委宣传部负责做好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开展期间相关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经贸局负责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领域、贸易和商品流通等领域(含拍卖、典当、旧货流通等)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公安分局负责对群众报案、日常侦查及其他单位移送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

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建筑、房地产开发等领域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含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开发等)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林业领域(含林业林权投资、造林项目和林业产品投资等)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工商局负责组织开展投、融资中介管理和广告发布等领域的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财政负责组织开展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等领域的相关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联络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鹰潭银监分局共同开展对景区民间借贷和民间事资活动转化为非法集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相关案件等风险排查。

四、具体阶段和步骤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7月20至8月10日)

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内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认真部署和组织开展本行业范围内的风险排查,收集汇总和分析各有关单位提交的自查工作报告,及时发现案件风险隐患。

2.督查阶段(8月11日至8月15日)

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专门督查组,对景区各部门前期开展自查和排查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3.总结阶段(8月16日至8月20日)

对前期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和督察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汇总相关工作情况和案件处置情况,并形成总结材料,于20xx年8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报市政府金融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把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重要议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的、可操作的排查工作方案,深入调查研究,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突出重点,宽严相济,防止出现负面影响,确保风险排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讲究工作方法。针对本次风险排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短、任务重、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的特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齐抓共管,保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要把握政策界线和工作尺度,抓住典型、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其他兄弟县区进行沟通,熟通政策,灵活运用多种方法。对已发案件要逐案摸清风险状况,对群众举报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线索要逐条调查核实。同时,要密切注意社会稳定,避免因排查方式不当而引发不稳定现象。

3.做好舆论引导。要广泛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大对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帮助社会公众提高法律意识,了解投融资政策,引导理性投资。要加大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宣传,经常开展对社会公众的风险提示,通报非法集资活动的形式、特点及其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社会公众远离非法集资活动。

4.加强信息报送。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定一名联络员,保持与市政府、市金融办及市处非办的日常联系,加强信息沟通,进一步健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案件信息上报机制。

5.依法及时进行处置。对排查中发现可能严重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的案件和隐患,要依法及时进行处置,防止风险扩大。参加排查工作的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排查工作的相关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风险排查方案篇二

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决定自20xx年5月14日至20xx年6月2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全面摸清我县非法集资活动的基本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消除非法集资案件风险隐患。同时,督促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定期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机制,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有力遏制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排查内容

对全县非法集资活动活跃的重点地区,以及建筑业、房地产业、林业、农业、信贷中介、典当、投资公司、证券及私募基金、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广告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严格对照非法集资的几种主要表现形式和8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见附件)进行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对已发生的案件要逐案摸清案件状况,对群众举报和行业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要通过全面和重点排查,全面摸清全县非法集资活动的数量、特点、主要方式、区域分布、风险状况,以及案件数量、案发特点、危害后果等,及时做好一线把关,力争做到“打早、打小”,把非法集资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排查方式和职责分工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采取先排查后督查的方式进行,先由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地、本行业范围内的全面排查,然后由各地、各部门成立专门的督查组,对前期自查和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具体的职责分工为:

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总结上报等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领导辖内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工作。

县政府金融办负责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等领域的相关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工作开展期间的相关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县工信委负责组织开展对工业园区、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及中小企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公安局负责对群众报案、日常侦查及其他单位移送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

县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建筑、房地产开发等领域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含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开发等)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林业领域(含林地林权投资、造林项目和林业产品投资等)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商行办负责组织开展贸易和商品流通等领域(含拍卖、典当、旧货流通等)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工商局负责组织开展投、融资中介管理和广告发布等领域的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人行宜黄县支行负责对民间借贷和民间融资活动转化为非法集资等相关风险进行排查。

县银监办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相关活动风险排查。

宜黄县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保险销售领域及保险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等相关风险排查。

四、具体阶段和步骤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5月14日至5月16日)

各地、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地、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工作方案,认真部署和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范围内的风险排查,收集汇总和分析各有关单位提交的自查工作报告,及时发现风险隐患。

(二)督查阶段(5月16日至5月25日)

各地、各部门要组成专门的督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对本地、本行业前期开展自查和排查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三)总结阶段(5月25日至6月2日)

各地、各部门对前期开展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和督察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汇总相关工作情况和案件处置情况,并形成总结材料,并于20xx年6月5日前将材料报送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银监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风险排查是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考核评价各地各有关部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讲究工作方法。此次风险排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短、任务重、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齐抓共管,保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要针对我县部分区域和行业民间融资活跃的现状,把握政策界线和工作尺度,抓住典型、突出重点、宽严相济、有的放矢,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同时,要密切注意维护行业和地区的稳定,避免因排查方式不当而引发不稳定现象。

(三)依法及时处置。各地、各部门要落实风险排查工作责任,对排查中发现的可能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案件线索和隐患,要及时依法查处,防止风险扩大。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各部门要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与县处非办的日常联系,加强信息沟通,进一步健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机制。

宜黄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银监办)联系人:江雷降,联系电话:。

风险排查方案篇三

为了防止案件的发生,适时的进行风险排查是非常必要的。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最新案件风险排查方案,欢迎阅读!

为了全面掌握我镇非法集资活动基本情况,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目的

通过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及时摸清我镇非法集资案件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消除非法集资案件风险隐患。同时,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工作氛围,维护我镇经济金融秩序。

二、排查时间

本次排查时间从20xx年8月28日至20xx年9月7日。

三、排查内容

本次排查内容主要是对房地产、农业、林业、服务业等非法集资案件多发行业,特别是对新出现的非法集资活动苗头、动向、特点进行了解掌握。对已发生的案件要逐步摸清案件状况,对群众举报和行业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要通过全面和重点排查,摸清我镇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案件隐患、区域分布、法案地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等,及时提出处置预案,将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及早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步骤

本次排查工作共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xx年8月29日—20xx年8月31日)。镇、村要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部署;要成立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风险排查方案,落实排查责任,明确排查任务和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各村(居)要全面摸清辖区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的集资方式、集资金额和参与人数等情况,确保不留死角。

(二)排查阶段(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7日)。排查工作由镇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村(居)委会全面实施。各村(居)排查结束后,应认真汇总分析,于20xx年9月4日前,将整理后的排查工作总结上报镇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对排查发现的非法集资活动案件和线索进行梳理,并逐项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测。对高风险案件和线索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工作。排查总结主要内容应包括:排查工作开展情况;非法集资类型及运作模式;非法集资总体风险评估和风险隐患分析;排查涉及案件基本情况(排查发现案件要求逐案报送专题案例,详细说明涉及项目、单位、规模、主要方式、集资使用方向和范围、对象人数、性质认定、处置情况等);防范或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村要充分认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维护全镇社会和谐和经济秩序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面具体的排查工作方案,加强调查研究,突出重点,宽严相济,防止出现负面影响,确保风险排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做好舆论引导。镇、村要召开工作部署会议,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对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法规的宣传,帮助社会公众提高法律意识,了解投融资政策。要加大非法集资危害性的宣传,经常开展对社会公众的风险提示,通报非法集资活动的形式、特点及其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社会公众原理非法集资活动,共同抵制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

(三)注重工作实效。针对本次风险排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短、任务重、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等特点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和县、镇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村(居)委会间齐抓共管,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做好排查工作,做到排查数据真实可靠,排查情况不失真,统计数字不缩水,科学、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非法集资的风险情况。

(四)加强信息报送。镇、村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人作为联络员。各村(居)要加强与镇领导小组的信息沟通,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县政府金融办及县处非办的日常联系,并进一步健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案件信息上报机制。

(五)依法进行处置。镇、村和有关部门要落实风险排查工作责任,对排查中发现可能严重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的案件和隐患,要依法及时进行处置,防止风险扩大。参加排查工作的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排查工作的相关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决定自20xx年5月14日至20xx年6月2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全面摸清我县非法集资活动的基本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消除非法集资案件风险隐患。同时,督促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定期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机制,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有力遏制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排查内容

对全县非法集资活动活跃的重点地区,以及建筑业、房地产业、林业、农业、信贷中介、典当、投资公司、证券及私募基金、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广告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严格对照非法集资的几种主要表现形式和8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见附件)进行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对已发生的案件要逐案摸清案件状况,对群众举报和行业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要通过全面和重点排查,全面摸清全县非法集资活动的数量、特点、主要方式、区域分布、风险状况,以及案件数量、案发特点、危害后果等,及时做好一线把关,力争做到“打早、打小”,把非法集资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排查方式和职责分工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采取先排查后督查的方式进行,先由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地、本行业范围内的全面排查,然后由各地、各部门成立专门的督查组,对前期自查和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具体的职责分工为:

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总结上报等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领导辖内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工作。

县政府金融办负责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等领域的相关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工作开展期间的相关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县工信委负责组织开展对工业园区、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及中小企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公安局负责对群众报案、日常侦查及其他单位移送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

县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建筑、房地产开发等领域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含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开发等)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林业领域(含林地林权投资、造林项目和林业产品投资等)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商行办负责组织开展贸易和商品流通等领域(含拍卖、典当、旧货流通等)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工商局负责组织开展投、融资中介管理和广告发布等领域的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人行宜黄县支行负责对民间借贷和民间融资活动转化为非法集资等相关风险进行排查。

县银监办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相关活动风险排查。

宜黄县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保险销售领域及保险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等相关风险排查。

四、具体阶段和步骤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5月14日至5月16日)

各地、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地、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工作方案,认真部署和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范围内的风险排查,收集汇总和分析各有关单位提交的自查工作报告,及时发现风险隐患。

(二)督查阶段(5月16日至5月25日)

各地、各部门要组成专门的督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对本地、本行业前期开展自查和排查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三)总结阶段(5月25日至6月2日)

各地、各部门对前期开展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和督察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汇总相关工作情况和案件处置情况,并形成总结材料,并于20xx年6月5日前将材料报送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银监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风险排查是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考核评价各地各有关部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讲究工作方法。此次风险排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短、任务重、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齐抓共管,保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要针对我县部分区域和行业民间融资活跃的现状,把握政策界线和工作尺度,抓住典型、突出重点、宽严相济、有的放矢,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同时,要密切注意维护行业和地区的稳定,避免因排查方式不当而引发不稳定现象。

(三)依法及时处置。各地、各部门要落实风险排查工作责任,对排查中发现的可能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案件线索和隐患,要及时依法查处,防止风险扩大。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各部门要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与县处非办的日常联系,加强信息沟通,进一步健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机制。

宜黄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银监办)联系人:江雷降,联系电话:。

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景区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第一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鹰处非字[20xx]2号)的要求,经研究,结合景区实际,就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景区20xx年第一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为组长,财政局、龙虎山公安分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党委宣传部、两镇人民政府、上清林场、经贸局、建设局、林业局、农业局、工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由财政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财政局抽调,负责此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摸清非法集资案件的客观情况,要明确一位信息联络员,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报送相关信息。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及时摸清景区非法集资案件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消除非法集资案件风险隐患。同时,进一步完善景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景区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营造景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工作氛围,维护景区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三、排查内容

在景区范围内各相关行业尤其是建筑业、房地产业、林业、农业、信贷中介、典当、投资公司、证券及私募基金、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商业、贸易、服务业、广告业、民间融资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对已发生的案件要逐案摸清案件状况,对群众举报和行业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要通过全面和重点排查,摸清本地区、本行业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案件隐患、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形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等,及时提出处置预案,将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及早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排查方式和职责分工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由景区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采取先排查后督查的方式进行,先由景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行业范围内的全面排查,后由景区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门的督查组,对各部门的自查和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迎接市督查组的检查。具体的职责分工为:

景区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

党委宣传部负责做好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开展期间相关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经贸局负责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领域、贸易和商品流通等领域(含拍卖、典当、旧货流通等)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公安分局负责对群众报案、日常侦查及其他单位移送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

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建筑、房地产开发等领域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含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开发等)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林业领域(含林业林权投资、造林项目和林业产品投资等)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工商局负责组织开展投、融资中介管理和广告发布等领域的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财政负责组织开展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等领域的相关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联络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鹰潭银监分局共同开展对景区民间借贷和民间事资活动转化为非法集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相关案件等风险排查。

四、具体阶段和步骤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7月20至8月10日)

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内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认真部署和组织开展本行业范围内的风险排查,收集汇总和分析各有关单位提交的自查工作报告,及时发现案件风险隐患。

2.督查阶段(8月11日至8月15日)

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专门督查组,对景区各部门前期开展自查和排查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3.总结阶段(8月16日至8月20日)

对前期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和督察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汇总相关工作情况和案件处置情况,并形成总结材料,于20xx年8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报市政府金融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把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重要议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的、可操作的排查工作方案,深入调查研究,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突出重点,宽严相济,防止出现负面影响,确保风险排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讲究工作方法。针对本次风险排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短、任务重、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的特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齐抓共管,保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要把握政策界线和工作尺度,抓住典型、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其他兄弟县区进行沟通,熟通政策,灵活运用多种方法。对已发案件要逐案摸清风险状况,对群众举报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线索要逐条调查核实。同时,要密切注意社会稳定,避免因排查方式不当而引发不稳定现象。

3.做好舆论引导。要广泛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大对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帮助社会公众提高法律意识,了解投融资政策,引导理性投资。要加大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宣传,经常开展对社会公众的风险提示,通报非法集资活动的形式、特点及其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社会公众远离非法集资活动。

4.加强信息报送。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定一名联络员,保持与市政府、市金融办及市处非办的日常联系,加强信息沟通,进一步健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案件信息上报机制。

5.依法及时进行处置。对排查中发现可能严重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的案件和隐患,要依法及时进行处置,防止风险扩大。参加排查工作的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排查工作的相关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风险排查方案篇四

根据省联社办公室《转发湖南银监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排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信联办【20xx】218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确保我县农商行又好又快发展,总行结合工作实际,在年初就制定了案防工作计划,明确了案件风险排查重点。现将20xx年上半年案件风险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案件防控工作,xx农商银行成立了案件防控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总行各部门经理及支行行长组成,监事长具体分管此项工作。

二、案件防控工作目标

1、确保不发生金融经济类案件,不发生黄、赌、毒、黑等涉及治安及刑事类案件,不发生“盗”、“抢”、“火”、“交”及人员伤亡等责任事故,不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维稳事件,不发生违规参加民间借贷融资、经商办企业等“九种人”事件,不发生违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及“四风建设”事件。

2、抓好员工职业道德建设。组织开展对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在农商行系统内营造良好的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合规经营的良好氛围。

3、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继续突出抓好“四项制度”的落实到位,继续抓好案防制度执行力突查工作。

三、案件排查工作规划

在年初,各业务部门、稽核监察部门就按照业务条线、岗位职责制定了各自的案件风险排查项目,明确案防工作计划,并且根据监管部门、省联社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具体已立项项目如下:

(一)信贷类业务

1、对“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贷款新规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2、500万元以上(含)大额贷款专项检查;

3、到期贷款收回率专项检查;

4、不良贷款问责追责专项检查;

5、对核销(置换)贷款专项检查;

6、福祥便民卡业务检查;

7、跨区域贷款情况风险排查;

8、整治信贷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排查。

(二)票据类业务

开展支票业务检查,重点检查受理的支票印鉴与预留印鉴是否相符;存款人领购支票是否按规定收回剩余的空白支票并剪角作废等。

(三)跨业合作类业务

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柜台保险代理人员的代理资格;办理代理保险业务是否存在合规等。

风险排查方案篇五

我校根据“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校园安全进行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xxx发〔20xx〕127号)、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教育局、张家湾人民政府进行通报批评的决定》和xxx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x发〔20xx〕84号)文件要求”,由xxx牵头成立安全小组,对我校校园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报告如下:

安全排查领导小组:

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

一、排查情况

(一)学校管理隐患

我校由安全小组严格按照问题清单一一排查。

1.我校是全封闭式学校,学校无学生在校外租住民房或借住在亲戚朋友家中。

2.学校无未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在学校从事教学工作。

3.学校不存在1名男教师单独包班的情况。

4.学校对照“十严格、十不准”的要求,每学期对教职工开展至少2次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培训。

5.学校明确女教师担任生活指导教师,并定期对学生开展心理和生理健康教育。

6.学校对学生及家长开展预防xx宣传和法治教育。

7.学校设立防xx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8.学校把全体教职工纳入师德教育周活动参与对象。

9.学校认真开展师德师风监测和考核,随时掌握学校师德师风状况。10.学校认真落实食堂、营养餐管理的系列制度,严把食品安全关。

11.学校无校车,不存在非法校车接送学生以及学生搭乘农用车、黑车等非法营运车辆的情况。

12.学校不存在男性工勤人员管理女生宿舍的情况。

(二)物防技防隐患

1.学校视频监控全覆盖,但未接入公安“天网”工程。

2.学校领导定期对视频监控进行回放查看。

3.学校围墙完全封闭,门卫室工作规范正常。

(三)人防隐患

2.学校未发现与异性学生言行随意,不注重教师形象的教职人员;

5.学校未发现喝酒后进入校园的人员;

6.学校未发现未经学校允许将学生带离学生宿舍、学校行为的人员;

7.学校未发现校园内其他可能存在侵害学生的人员。

二、存在问题

1.学校视频监控均未与公安“天网”联接。

三、整改措施

1.学校视频监控均未与公安“天网”联接,尽快与公安机关联系。

风险排查方案篇六

今年以来,认真落实教育系统“隐患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号)通知精神,狠抓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和阶段性成果,有力地维护了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为进一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年”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巩固和扩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成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继续保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再整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除隐患、保平安、促和谐,积极推动“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全力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通过再排查、再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包括幼儿园,下同)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机制、防控机制、重点危险源的监控机制,加强分级管理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薄弱环节,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重大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减少学生非正常死亡,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和恶性案件,努力杜绝学校责任事故,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本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再整改活动是隐患整治年的再深化,要围绕以下重点内容排查治理:

(一)学校安全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情况

1.学校安全稳定领导机构是否健全,学校是否建立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书有没有层层签订落实,相关责任有无到岗到人、细化分解。

2.检查教育部等十部位《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安全管理50条规定》等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情况,师生对各项制度的知晓率,学校日常管理中各项安全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到位。

3.检查学校门卫、巡逻、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学生的在校期间的管理是否做到全天候、全过程、无缝隙,各个环节、各个时段是否落实到人,有无出现管理漏洞和监管盲区。

4.检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各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机制和应急演练情况;有没有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做到一校一预案,进行针对性的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

5.复查本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千分制考核自查情况。

(二)学校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情况

1.检查校舍安全情况。校舍是否危房,校园周边有无地质灾害危险、建筑类隐患和其他危险源;学校对临时闲置不用的危房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封闭,设置警示标志。对已出租的房屋,是否明确责任,与使用人签定安全责任书;各类在建工程或未交付使用工程是否实行封闭式管理和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等。

2.检查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学校提供的体育和劳技器材、儿童玩具、锅炉、旗杆、护栏、楼梯扶手、楼道、跑道等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情况。

3.检查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楼、图书室的消防栓、应急照明、指示灯、灭火器配备和完好情况,电线老化的更新情况,有无差大负荷用电现象,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四个不准”执行情况。

4.检查学校实验室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的储藏、使用、登记、销毁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有关制度是否上墙。

(三)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

1.检查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有无执行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车辆检测和定期维护登记,机动车驾驶员是否具备合法资质。

2.检查学生接送车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当地是否存在“黑车”、超载车、农用车等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现象,能否及时上报交管部门和教育局;是否教育学生不乘坐不安全车辆,并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学校外出集体活动用车有无经过公安、教育部门审批备案。

3.检查学校学生上下学、上下车秩序和学校门口减速带、人行横道线、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情况。

4.教师私家车校园准入制度和管理情况。

(四)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1.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工作。重点对食堂的布局、防蝇、防鼠和消毒设施设备、食堂人员的健康证、操作规范和物品采购流程等进行检查。

2.检查学校食堂有无卫生许可证,有无“三无”商品、过期食品等。

3.检查学校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管情况,是否有留样食品等。

(五)学校饮用水安全

1.检查学校饮用水水源情况。是否采用城镇统一管道供应自来水,如果是学校自备水源,水源选址是否合理,消毒和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2.检查饮用水水质情况。饮用水水质是否定期检测,是否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六)学校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控

1.学校传染病等防控制度建立情况。学校有没有建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了解和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2.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做好接种查验工作,是否有配合卫生部门免疫接种工作;在传染病高发期,是否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七)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1.检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落实情况。学校领导、教职工安全培训开展情况,要求放学前对学生进行一分钟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

2.检查学校组织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情况。有无组织安全教育周(日)等大型安全教育活动,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到校检查指导情况。

3.检查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学初、节假日、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尤其是防交通事故、冰面破裂溺水、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及安全用火、用电、森林防火、逃生自救等安全教育情况;师生矛盾、学生之间矛盾排查及调处情况,学生心理问题干预情况。

(八)学校周边环境整治

1.检查学校周边有无“黑网吧”和违规经营接纳未成年学生的网吧、游戏室。

2.检查整治学校周边各类流动摊点、小卖部、小餐饮部情况。

3.检查学校周边存在影响师生人身安全的治安状况。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再整改活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前)。各校要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二)排查治理阶段(中)。各学校要根据冬季季候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出计划,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较为具体严格的监控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学校自身无法确定的安全隐患,要主动联系有关专业部门进行鉴定。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本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教育局重点做好区直学校的督查工作,切实做到分级管理,责任落实。

(三)督查总结阶段(后)。镇街道各学校要于前将活动总结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到教育局和教育局安保科,教育局将组织人员进行督查,并将各学校此次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今年“平安和谐校园”创建考核和年终督导评估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再整改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安保科)。各镇街道教委和各学校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并部署辖区内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时间、步骤、内容、治理标准,落实责任;要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效果,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要站在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狠抓落实,不留死角,决不允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倦情绪。对重大隐患治理实行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一对一”监控,确保及时得到有效治理。若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深入宣传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再整改”活动的重要意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发挥他们对安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他们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四)登记建档,完善机制。各学校所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及时做好文字、数据、图片等记录和档案工作,建立“安全隐患资料库”,按照隐患的分级分类标准,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分级监管网络,实行重大安全隐患的分级分层监管。学校一时无法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在积极采取监控措施的同时,及时主动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努力寻求解决办法,积极构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风险排查方案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县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方案》(黎安监发【20xx】88号)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开展好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特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工作从20xx年10月20日开始,至10月24日结束,25日进行总结汇总上报县安监局。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为:公司所有生产单位,重点是矿山、尾矿库等作业场所。具体分工如下:

1、矿山井下及地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由生产部、安全部负责组织各分公司排查。

2、尾矿库及选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由技术部、安全部负责组织各分公司排查。

3、矿山、选场机械设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由资产部、安全部负责组织各分公司排查。

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重点是:矿山井下机械通风系统、作业面通风情况,井下采空区监测、处理、封闭情况,民爆物品储存、使用情况,重点设备检查检测、维护保养使用情况;尾矿库监控措施(水位、浸润线、位移观察)、安全设施(排洪渠、溢洪塔)及坝上照明、通讯等。

公司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室组织,分公司参与,进行全面排查。

一组矿山排查组:

组长:

成员:

二组尾矿库排查组:

组长:

成员:

三组机电设备排查组:

组长:

成员:

三个组分别制定隐患排查表,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三定”落实,消除安全隐患。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做好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特成立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严格分工落实责任

各部室、分公司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组织落实,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明确时间安排、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单位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工作。

(三)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重点,即以矿山井下通风、采掘、民爆、提升、机电设备等重点作业场所,尾矿库排放、监控措施、通讯及安全设施运行等为重点。要坚决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四)严格排查确保效果

要进一步规范排查方法,强化现场排查,对排查中发现工作进展缓慢、敷衍了事、自查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单位,要在全公司通报批评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事前责任追究。要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确保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顺利开展。

风险排查方案篇八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无锡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有效预防和减少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学校安全工作的良好态势,现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通过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范管理措施,强化安全防范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教学、科研、生活等师生集中活动场所的防火状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整良好,电器设备连接是否贴合消防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是否规范。

二是危化品、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状况。危化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储存、使用、回收等环节是否规范;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三是学校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状况。保卫机构设置及专职保安门卫值班是否按要求配备,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措施是否按要求设置,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是否到位,技防、物防设施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四是学校基建工地、场所的管理状况。是否做到施工区域与师生生活区域、施工人员与师生相隔离,施工单位是否存在违规施工,施工人员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等问题。五是饮食卫生状况。食堂管理是否规范有序,食品采购是否手续齐全,现场操作环境和食品带给是否贴合卫生要求。

(一)自查整改阶段(8月18日至9月20日)

1、学校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人员职责。

2、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对照排查治理重点,仔细排查,并逐一登记填报,做到底数清、状况明。

3、学校领导小组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讨论提出整改意见。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由于自身原因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要主动向东亭街道政府和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及时报告,请求支持帮忙。

(二)督导检查阶段(9月21日至10月31日)

1、学校每周四16:00前按时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

2、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状况搜集、整理好相关台账资料。

3、用心迎接区教育局对学校落实隐患排查工作的督查验收。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把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发动、推进的职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对因职责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直接职责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职责。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校长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发动,把排查治理的精神和要求传到达每一个教职员工。教导处要切实将安全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充分利用主题班会、黑板报、学校网、广播、国旗下讲话等形式,结合当前季节特点和学生认知潜力,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扎实有效的安全教育,重点突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以及食品安全,普及安全常识,提升应急逃生潜力。总务处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人员、专职保安、食堂人员、消防安全、电梯管理员等岗位培训,不断提高技能操作水平和日常管理潜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学校要认真分析排查治理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完善日常办学行为,努力实现安全预防关口前移。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潜力。将排查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期、有效开展。要深入开展平安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建立等活动,全力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