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团队国内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旅游者: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词语定义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2)合同约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6、自由活动,指《旅*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5、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6、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7、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程安排单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7)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第三条 签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第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旅行社的权利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单》兑现旅*程服务;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9、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 不成团的安排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变旅游线路的合同解除
第十四条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
5、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夜。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旅行社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三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二十四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提前告知时间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附件1: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时间意向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身体情况是否适宜出游、有无突发病史、有无药物过敏史;是否身体残疾,是否为妊娠中妇女,是否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损情形,旅行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后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特别关照,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应当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1.甲方需在订单确认后24小时(特殊情况,我司电话通知付款时间)内支付团款;过时未支付,订单将自动取消,本合同失效。
2.甲方无法与乙方进行书面往来确认事项,甲方同意采用电话、短信、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确认。
3.甲方付费后,视为双方默认本合同实际履行,甲方不得擅自要求退款,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4.如甲方未按时出行,将视为自动放弃本合同行程,团款不退。
5.乙方将在甲方出发前提供出团通知书,航班信息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7.旅游途中不可携带宠物,如客人私自携带,产生后果将自行承担
8.紧急事宜,请联系悠哉应急电话。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家长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各 栏 由 旅 行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名称
旅行社经办人
乙方:______旅行社有限公司
鉴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方拟参加乙方组团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定本合同。
2、甲方在报名时,应交纳所需团费。
(1)要求乙方退还全部预付款,赔偿相应的损失。
(2)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4、如因甲方无故退出,乙方可从甲方的预付款中扣除业务损失费(机、车、船退票费、投保费、通讯联络费、退房退餐损失费及其他已支付费用),并支付扣除后余额的10%违约金。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详细旅游行程、服务标准、付款方式、特别说明及报价,请以附表为准!
2、线路名称:(附旅游行程页)
总团款为:。(甲、乙双方须一致确认)
3、甲乙双方应恪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在旅游过程中,乙方为甲方投保的为旅行社强制责任险:因旅行社的责任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其赔偿范围和标准以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签定的条款为准。
5、如甲方患有高血压、心肌梗塞、心脏病……等不适宜劳累、登山的疾病,或对某物体有严重的过敏反应,参加旅游产生后果自负。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其赔偿标准以《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为准。
2、甲方无故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2)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赔偿请求,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须双方签字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离开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加条款: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联系传真:
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地址:
开户行:帐号:
开户行:帐户: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旅游内容
本旅游团团号为:_________;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天__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_____程表》。《旅_____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
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
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____日付讫。
第四条?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____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____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_____》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非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_____费:航空人身意外_____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_____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_________分于_________(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甲方退团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乙方取消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合同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_____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_____,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_____。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_____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
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旅_____程x误
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x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因延误旅____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弃团
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
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
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委托招徕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件?旅_____程表
旅游团队名称
旅游线路及名称
自?起,途经、到达,自?起,途经、返回,
乘坐交通工具及接送站
饮食安排及标准
住宿安排及标准
导游安排
购物安排
娱乐安排及自费项目
出团日期及返程日期
行程更改的通知及联系方式
备?注
甲方: (旅游者或单位)
乙方: 联系电话: 经营范围:
甲乙双方就参加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活动之相关事项,在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的基础上,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旅游内容】本旅游团团号为 旅游线路为
出团时间为:
结束时间为:
双方协定,出发和返回各按一日计算。共计 ,该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等相关细节安排以《旅游行程表》及相关附件为准。《旅游行程表》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游客应仔细阅读。不详事宜请咨询乙方接待人员。
团号房标餐标车标(车型) 船标
三.【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旅游费用:成人 元/人,儿童(签订本合同时未满12岁) 元/人(人数:成人 元/人,儿童 人);共计 元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一次性付清 元团费,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元人民币。
四.【项目费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旅游费用,包括以下项目:
4.1 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办甲方办理所需旅游证件的手续费。
4.2 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交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4.3 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4 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等第一道门票费。
4.5 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4.6 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4.7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该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二条办理。第3项的餐馆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5.1 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途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5.2 甲方自行承担的保险费;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5.3 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浏览项目费用。
5.4 其他非等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六、【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 年 月 日 时 分到(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7.1 乙方退还甲方已缴纳的费用,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7.2 (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变更旅游时间,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甲方补足或由乙方退回。
7.3 (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乙方转团或拼团到其他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旅行社,享受原旅游合同的同等权利和义务,甲方一旦同意并签字,乙方不再承担原合同的权益、责任和义务。
7.4 本次履行,甲方同意乙方根据本次旅游的特点,将与具有可操作本旅游团资质的其他旅行社一起共同完成,其合作伙伴(旅行社)的名称等具体情况,将在《旅游行程表》等附件中说明。
乙方未在约定时间通知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约定赔偿甲方。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日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八、【退团或取消】甲方因故退团或一方因自身原因取消团队(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除承担对方产生的费用外,根据双方约定并按下列标准支持违约金。
8.1 在旅游开始前三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
8.2 在旅游开始前三日至第一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
8.3 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
九、【合同转让】甲方 (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乙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与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之日前 日通乙方,有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
十、【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0.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10.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书面告知乙方。
10.3甲方在参加惊险刺激的项目时,应充分考虑自身条件,特别是在家长在整个行程中应谨慎履行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
10.4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害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10.5甲方在旅游中应遵守政策法规和旅游团队纪律,以及《旅游行程表》约定,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10.6甲方应对自愿购买商品的品质、式样和价格全权负责。
10.7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十一【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1.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做好解释工作。
11.2乙方应将本次旅游对身体条件特殊要求,特别是安全注意事项、旅游地区宗教、民俗等情况作出明确提示。
11.3本次旅游安排购物共: 次;停留时间: ;购物场所名称: 。
11.4乙方应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行程,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不得强制甲方购物。如甲方发现在行程内排的旅游景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产品,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
11.5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11.6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不管是否负有责任,应积极抢救,协助处理。
十二、【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有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十三、【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按《旅行社条例》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罚。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其他】
14.1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本合同如无约定,参照国家旅游局20__年5月1日实施执行的《旅行社条例》及相关事实细则执行。
14.2 鉴于旅游活动的特殊性,尤其在节假日期间,旅行社在游客签订协议时,就可能发生的行程质量问题单方面终止旅游,否则因此而扩大的损失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14.3 本合同签订后;如遇航空、铁路、轮船,长途客车等公共交通部门调整价格,其差额由甲方补足或乙方退还甲方。
14.4 因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导致行程不能按原计划执行,双方约定:乙方应按照公平有利原则变更行程计划;包括改变车次、航班、换乖交通工具,减少景点或游览时间,乃至取消团队。乙方因此增加费用由甲方按其成本承担,节省的费用退还游客。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情形,参照此约定执行。
14.5 因一方是代甲方租用旅游所需的交通运输工具,故双方约定:因交通运输工具的原因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等意外时,甲方只以侵权或者运输合同为由向责任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不承担赔偿义务。但乙方有义务协助或代理游客向负有责任的相关经营者和保险公司索赔。
14.6 乙方已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受益人为乙方),本次旅游期间如发生并且属于乙方责任部分,在相关权威机关裁决后,由乙方投保的保险公司按其保险条例进行理赔;理赔的范围、时限及甲、乙双方的责任界定,以乙方投保的保险公司的有关条例为准。
14.7 旅游期间甲方发生人身意外伤害而非乙方责任部分,责任及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14.8 乙方建议甲方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甲方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代买相关保险。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 ;保险费: 。甲方应在缴纳保费时了解保险条例及相关事宜,乙方代收保险费时即视为甲方已认可其所投之险种及乙方与承保保险公司所签保险协议的相关内容,出险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承保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14.9 当甲方不愿自己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如乙方主动为其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或赠送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时,旅游期间一旦有人身意外事件发生,并且乙方负有责任;也应给予赔付时,其保险公司为其理赔的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乙方可以先作为冲低赔付部分,其余额在冲低为其处理此事故所产生的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后,余下部分培养给甲方。
14.10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行为导致旅游行程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执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出现行程终止时,甲方应承担已产生之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未产生之旅游费用。甲方应承担已产生之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未产生之旅游费用。
14.1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事宜,应协商解决,不得影响旅游行程计划,如协商不成,待行程结束后甲方可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或通过司法机关解决。甲方如因此产生不当行为而影响行程计划并扩大损失的,其扩大损失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14.12 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并为自己行为负全部责任。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4.13 本合同须甲方签字(盖章)并加盖“乙方旅行社合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凡未加盖专用章之合同,乙方将不负相关责任。甲方如发现与乙方下属门市部签约时没使用本专用合同并加盖“旅行社合同专用章”,或没经过甲方和乙方总部业务部门认可,私自将游客拼团的,甲方应拒绝签署旅游合同,并尽可能将此事投诉乙方,乙方将对其下属门市部给予严厉处罚的同时,对甲方给予奖励。
14.14 双方约定:
1、 。
2、 。
3、 。
本团地接社: 。
联系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4.15 双方特别约定或游客保留意见: 。
14.16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17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团费后生效。至本次履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止。
14.18 乙方再次提醒:凡参加乙方组织旅游的旅客,请仔细阅读或了解乙方投保保险公司之保险细则及索赔须知,并认真审阅本合同后签字。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及电话:
联系电话: 负责人及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签订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
电话:
乙方:(组团旅行社)
地址:
电话:
第一条〔旅游内容〕本旅游团团号为:.
旅游线路为:.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年月日,结束时间为年月日,共计天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日付讫。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年月日时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旅游行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1、
2、
3、
……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
电话或传真: 电话或传真: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团队国内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旅游者: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词语定义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2)合同约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6、自由活动,指《旅*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5、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6、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7、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程安排单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7)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第三条 签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第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旅行社的权利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单》兑现旅*程服务;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9、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 不成团的安排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变旅游线路的合同解除
第十四条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
5、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夜。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旅行社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三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二十四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提前告知时间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旅游内容】
本旅游团团号为:______________。
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_____程表》。《旅_____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______日付讫。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____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____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_____》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业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_____费:航空人身意外_____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_____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于_____(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_____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_____,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_____。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_____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
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旅_____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____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轰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_____程表
甲方: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负责人(签章):
电话或传真:电话或传真: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团队国内旅游合同
国 家 旅 游 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使用说明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旅游者: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词语定义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2)合同约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6、自由活动,指《旅*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5、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6、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7、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程安排单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7)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第三条 签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第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旅行社的权利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单》兑现旅*程服务;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9、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 不成团的安排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变旅游线路的合同解除
第十四条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
5、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夜。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旅行社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三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二十四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提前告知时间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乙方:______旅行社有限公司
鉴定时间: 年月日
合同编号:
乙方经营许可证: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方拟参加乙方组团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定本合同。
2、甲方在报名时,应交纳所需团费。
(1) 要求乙方退还全部预付款,赔偿相应的损失。
(2) 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4、如因甲方无故退出,乙方可从甲方的预付款中扣除业务损失费(机、车、船退票费、投保费、通讯联络费、退房退餐损失费及其他已支付费用),并支付扣除后余额的10%违约金。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 详细旅游行程、服务标准、付款方式、特别说明及报价,请以附表为准!
2、线路名称:(附旅游行程 页)
总团款为:。(甲、乙双方须一致确认)
3、甲乙双方应恪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产受到损害的,其赔偿范围和标准以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签定的条款为准。
过敏反应,参加旅游产生后果自负。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承担赔偿责任
为准。
2、甲方无故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2) 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 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3) 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过错。
(4) 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赔偿请求,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须双方签字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离开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加条款:
甲方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联系传真:
联 系 人:联 系 人:
地址:地址:
帐户:开 户 行:
开 户 行:帐号:
帐号:帐户:
个人帐号:
卡号:
劳务输出在我国是一个新兴产业。对于国内劳务输出合同你又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内劳务输出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甲方:
乙方:
二、 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认真执行国家劳动政策做好乙方就业指导工作;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收取报名费、介绍费;
8、乙方在工作期间出现工伤事件的,由厂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乙方在工厂外发生的事故由乙方本人承担。
三、合同的变更、终止、和生效
2、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到日本工作期限
1.1 乙方到日本公司工作的期限为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期限届满乙方应立即回国并回甲方工作;甲方有权自行决定缩短、调整或结束工作期限的权利。
第二条:出国费用承担及出国履约保证金
2.1 乙方应在出国前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
(1)办理护照等出国手续费用人民币13500元;
(2)单程去日本机票约人民币3500元(按实结算);
(3)出国前三个月在国内的培训费用人民币1000元。
(1)乙方不愿出国;
(2)因乙方的原因而无法出国、不能出国;
(3)因乙方的原因,乙方被日本公司退工等而导致乙方无法完成三年工作时间。
如未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回国到甲方工作后,上述出国履约保证金即退还给乙方。
第三条:工作报酬及回国履约保证金
3.1 乙方在日本公司工作期间的报酬约定为:第一年每月为5万日元、第二年和第三年每月皆为6万日元;加班报酬约定:第一年每小时为300日元、第二年每小时为320日元、第三年每小时为350日元。
(1)三年工作期满,乙方不愿回国或因乙方的原因无法回国、不能回国;
(3)乙方回国在甲方工作期间,乙方以个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或乙方严重失职或违反劳动合同中的条款而被甲方解雇。如未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回国到甲方工作三年后,上述回国履约保证金即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在日本公司工作期间的义务
4.1 乙方在日本公司三年工作期间的食宿等费用开支皆由乙方本人承担,国内的养老等社会保险金皆由乙方个人承担,先由甲方代为支付,乙方回国后直接支付结算给甲方。
4.2 乙方从工作中获得的任何技术、知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允许,不得公开、泄露或提供给予他人,乙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三年。
4.3 乙方应认真学习、勤奋工作,在出国期间不得有下列违约行为:
(1)触犯法律,违反当地有关劳动或其他条例;
(2)参与或牵涉政治敏感性活动;
(3)闹事、扰乱社会秩序和作出有损甲方和日本公司声誉的举动;
(4)进行危险性运动或活动;
(5)故意致使自己不能或无法继续参加工作的任何行为;
(6)抵触或违反日本公司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第五条:本合同经甲方的授权代表、乙方签字后生效。
第六条:本合同中如有任何条款被裁定无效,并不影响其余余款的效力,合同双方应协商修改有关条款,使合同保持有效。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协商签
公司工作期间的义务
4.1 乙方在日本公司三年工作期间的食宿等费用开支皆由乙方本人承担,国内的养老等社会保险金皆由乙方个人承担,先由甲方代为支付,乙方回国后直接支付结算给甲方。
4.2 乙方从工作中获得的任何技术、知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允许,不得公开、泄露或提供给予他人,乙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三年。
4.3 乙方应认真学习、勤奋工作,在出国期间不得有下列违约行为:
(1)触犯法律,违反当地有关劳动或其他条例;
(2)参与或牵涉政治敏感性活动;
(3)闹事、扰乱社会秩序和作出有损甲方和日本公司声誉的举动;
(4)进行危险性运动或活动;
(5)故意致使自己不能或无法继续参加工作的任何行为;
(6)抵触或违反日本公司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第五条:本合同经甲方的授权代表、乙方签字后生效。
第六条:本合同中如有任何条款被裁定无效,并不影响其余余款的效力,合同双方应协商修改有关条款,使合同保持有效。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双方同意不在其他任何机构提起针对对方的诉讼、仲裁或劳动仲裁。
第九条:双方确认,本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以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双方对合同内容理解一致。
甲方:
乙方:
一、 甲方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聘请乙方为甲方招收厨师人员;
二、 乙方服务范围:
1、 根据甲方业务需要提供甲方业务的相关证明;
2、 提供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确保证件真实有效;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作质量。
2、 甲方应提供所需人员的工作岗位;甲方同时负责员工的安全保障。
3、 甲方应按月付给厨师人员的劳动报酬,具体报酬按照商议结果支付。工资按季度付给乙方,并为员工提供免费吃住。
4、 甲方在乙方工作满一年后,原则上报销乙方的车费。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需身体健康且无犯罪记录的男性公民
2、 乙方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就业规则,服从工作安排。
3、 乙方应享有甲方应支付报酬的权利。
5、 协议期内输出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按照当地政策规定负责办理伤待遇享受。
6、 乙方确定本协议无误需要支付甲方保证金两万元。
五、其它约定:
1、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任何原因要求终止或者变更协议的,均应提前15个工作日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___年 ___月 ___日至 ____年___月___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