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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六年级(模板19篇)

作者:字海

优秀作文的构思来源于生活,关注社会热点、人文关怀和个人感悟,并能将这些元素融入到作文中,使作品更加有温度和深度。在下面的范文中,可以感受到作者们对事物的独特观点和深刻的思考方式。

六年级我与红领巾的故事

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是我们人生道路上的路标。少先队是温暖的团体,是我们成长提高的摇篮,我们都是光荣的少先队员,都在少先队组织里茁壮成长,都拥有一段和红领巾紧密相连的活力回忆……但更多的是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永远的红领巾情结。

儿时的我曾偷偷拿起姐姐书包里的那条叠得整整齐齐的红领巾,学着大人们“打领带”一样的来回缠绕,因为不知那是少先队员特有的标志,也不明白意义,总觉得红领巾带上很好看,也明白姐姐格外的珍惜。每当她晚上做完作业进行整理,总是先细心翼翼的把脖子上的红领巾去下来,然后细心的叠得整整齐齐,然后像放宝贝一样的轻轻放在床头。

往后,随着年级的递增和知识的丰富,我也渐渐的了解了少先队,队旗,对歌的一些知识和礼仪。我也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自从带上红领巾后,我也变得和姐姐一样,每一天上学前,我都会站在镜前将红领巾认真地整理好,临睡前,我会用洗净的双手将领巾轻轻摘下,把它放在床上铺平叠好再细心翼翼地放到放到枕头下,以便压平后第二天早上佩戴。虽然自我十分细心地爱护着红领巾,可戴的时间长了,打结处难免会出现一些褶皱,放在枕下压早已无济于事,即使洗了以后褶皱会有所减轻,但仍不如以前平整了。为此,我苦恼过。直到有一天,我看见妈妈用电熨斗在熨衣服,我突然灵机一动,我也能够用来熨红领巾的啊。但我不忍心给劳碌的妈妈增添负担。我决心自我试着熨烫。俗话说得好“万事开头难”,这句话一点不假。为了心爱的红领巾,我反复试验着。“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最终掌握了这一技术活。这样自我动手熨烫红领巾的次数明显增多了,同学们见我佩戴的红领巾天天崭新平整都十分羡慕。

带着红领巾,每当在学校星期一的升旗仪式上,我都会庄严的举起右手,行少先队队礼,一幅幅革命先烈英勇战斗的场面就飘扬在五星红旗和队旗上。作为少先队员的使命感也更为强烈了。快六年了,红领巾陪伴着我度过了许许多多个日夜,在红领巾的激励之下,我获得了许多许多的奖状和荣耀。我会时刻以这样的要求来鞭笞和鼓励自我,更加地刻苦奋斗,获取更多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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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六年级作文

人人都拥有书,但每个人对书的观点不一。有人认为书是智慧的源泉;有人认为书是平日里消遣的物品......但我认为,书是那神圣的阶梯,引领人们登上至高无上的宝座。我喜爱读书,我愿伴着我喜爱的书籍一同成长。

望着我满柜的书,我不由自主地回想起我和书的故事。

那一天晚上,我睡觉时正在看《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妈妈看了看钟对我说:“快睡觉吧,明天上学要起不来了。”但等妈妈走后,我接着又继续看书。过了不一会儿,我听见门外传来了脚步声,就赶紧把书叠好角,放在枕头下面。妈妈进来了,看见我熟睡的样子便走了。妈妈前脚还没出去,我后脚就拿出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随后,不知妈妈是听见了翻页的声音还是不放心我,一下子冲进来,把我抓了个正着。妈妈看见我还没睡,愤怒的训斥我:“看书看书,还要不要睡觉了啊!”我自知理亏,默不作声地躺在床上。之后,我一个晚上都没睡好,结果第二天上课时我无精打采,一整天脑袋昏昏沉沉的。

六年级我与红领巾的故事

跨进学校大门,已经整整过了三年了,许多三年里发生的事我都快忘光了,可是惟独这件事我记得牢牢的,至今难忘。

是一年级的时候,一天阳光明媚,我们竹竿校区一年级的小同学在教师的带领下,迈着整齐的步伐,来到风起校区的大操场上,参加入队仪式。从此,我们将要戴上鲜艳的红领巾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

庄严的时刻来到了国歌声奏起,五星红旗冉冉升起……。

望着这迎风飘扬的五星红旗,我心里充满了无限完美的遐想。当董校长宣布说:“此刻要给一年纪的`小同学带红领巾。”这时,我激动的说不出话来,,那眼泪也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啊!多么激动的时刻,我永远望不了着一天。我以后必须要用少先队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我,如果遇到困难就看看自我胸前的红领巾。再想想我们带红领巾时的宣誓什么千难万险都无法阻拦我,我必须要为红领巾争光。我是着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三年来,红领巾陪伴着我,鼓励着我,让我学着做好事。

有一次,我看到一位阿姨带着小朋友过马路,可是这是是红灯。我心想,阿姨闯红灯了,可是阿姨是大人,大人做错了事,我能管吗?我看了看自我胸前的红领巾,她仿佛在微笑,再鼓励我“东东别怕,你必须行!”于是,我鼓起勇气,走上去对阿姨说:“阿姨,不能乱闯红灯,太危险了!何况你此刻还带着小妹妹,万一被车撞,不是你一个人受伤啊,而是两个人受伤啊!”阿姨听了我的话脸都红了,赶紧退回斑马线上。看到阿姨和小妹妹都安全了,我的心里像喝了蜜一样甜。

红领巾也帮忙我度过难关。记得有一次戚教师在黑板上写出一道应用题,请那位同学来给我做一下,同学们陆续的举起了手。戚教师的目光扫视了一下教室,她一步一步的走进我的前面说:“袁懿梦同学,请你来给大家上来做一下。”我丝毫没有准备,当听到教师叫我的名字的时候,我慌忙的站了起来,同学们都扭过头来看着我,这下我更慌了,慢慢的向黑板走去,我觉得脸上一阵阵热低下头朝黑板走去,用手扭着红领巾,这时,我想到了入队时的的宣誓,红领巾提醒了我在遇到困难的时候要勇敢的克服。我又看了看题目,这不是妈妈昨日给我复习过的错题吗?我就大胆的做了一遍,我转过身来望着戚教师,她高兴的笑了。

这就是我和红领巾发生的故事。如今我已升上四年级,我相信,有红领巾的指引,我会成长的更欢乐,更幸福。

我与网络的故事六年级作文

我和网络之间可以说有着不解之缘,自从七岁那一年接触了它以后,我便喜欢上了它,跟它之间也就有了许许多多的故事。

自从上了小学后,网络更是成为了我学习上的好帮手,只要我有不懂的问题找它,它都会毫不保留地告诉我。比如白求恩是怎么死的?战国有一个叫卫国的小国吗?等等,我查阅了好多书籍都没找着,可一上网搜索,资料就马上出来了。

最让我感到得意的是,我和爸爸还一起在网上建立起了我自己的小博客,取名为“小皮皮成长乐园”,它不但记载了我学习、生活的点点滴滴,而且也成为了我的一块快乐小天地。

进入网络,就好像跨入了信息高速路,有了它,五湖四海的小朋友都可以建立联系,全世界就像变成了一个小村庄。网络的好处真的很多很多,它和我之间的故事也很多很多,我喜欢它、我爱它,让我们都来享受网络带给我们的快乐吧!

六年级我与红领巾的故事

红领巾是五星红旗的一角,是革命烈士们用鲜血染红的。自从带上红领巾的那一天起,我每一天都早早的到学校,再也不迟到了。改掉了很多的坏毛病。

还有一次,我在公共汽车上看见有一位老爷爷上到车上,还没站稳车就开了只听“噔”一声老爷爷摔倒了,我连忙走过去扶老爷爷,旁边的人也都去扶老爷爷,我还把自我的座位让给了老爷爷。老爷爷坐下后,拍拍我的肩说:“多谢你红领巾,你真是个好孩子。”我低头看着胸前的红领巾,它好像在冲着我点头对我说:“你做的对,你给红领巾争了光。

那是个寒冷的冬天,我在上学的路上看见一位叔叔手里拿着一根红白相间的棍子,颤颤微微的,边走还边敲着地,好像怕什么东西给绊住一样。我走近一看,原先这位叔叔是位盲人。这位盲人叔叔走走停停,好像要过马路。

这个时候马路上的人异常多,汽车也多。盲人叔叔要过马路是多么的困难啊!于是,我赶紧跑过去说:“叔叔,我来帮你过马路。”我拉着叔叔的拐杖,在斑马线上等红灯,绿灯亮了我拉着盲人叔叔顺利的过了马路,这位盲人叔叔连连说:“小朋友,多谢你!”我说:“叔叔,不用谢。”这是我应当做的。”等我回到学校的时候,上课铃正好响了,啊!差点就迟到了。这次虽然没有早到学校,可是我心里感到挺自豪的。因为我又为红领巾增添光彩了,我没有为红领巾丢脸而感到骄傲。

红领巾像一位教师时刻在教导我。

六年级我与红领巾的故事

太阳似个大火球,烘烤着大地,“怎么还没来吗?”等公交车的我,一滴滴豆大的汗珠早已湿透衣裳。“嘀嘀吧吧”,一辆公交车像一只猛虎飞奔而来,人群立刻拥上了汽车。

“ye,还有位子”,我心中暗喜。头往前一仰,前面那位司机的汗已湿透了衣裳,头发上隐约还挂着一颗颗“珍珠”,过了一会儿,车子还没开,一位穿着灰色短布衫,头上满是皱纹的老奶奶慢吞吞地走了上来,“哦,原来司机是在等这位老奶奶啊!真是个好心人!”“噗哧,噗哧”车身一震,公交车急急地向前开去。

公交车像是一只小巧的袋鼠,在车群中飞驰着。身穿布衣的老奶奶没位子,只好用一双布满老茧,满是皱纹的手扶着我的椅背,突然,前面的红绿灯一下子由绿变成了红色,车子猛地一个刹车,老奶奶右脚往外一扭,磕磕绊绊地往后退了几步。

“老奶奶好可怜啊,用不用让她?”脑海中闪过老师的一次教诲:“我们已经成为了一名少先队员,首先就要做到帮助别人,为他人奉献一片爱心!”我立刻站起身来,说:“老奶奶,我快下车了,您就坐我的位子吧!”我拉着老奶奶,扶着她的左手,把她扶到椅子旁,“孩子,你真是个好人,哦,你叫什么名字?”老奶奶用她那双粗糙的手握着我的手,慢慢地坐下来。我不说名字,老奶奶看着我的红领巾,车厢里传来一阵赞许的目光。

“哧哧”,车门又打开了,又上来了几位衣衫褴褛,手提竹篮的老人,几位“小红领巾”也纷纷让座。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六年级

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平凡的字眼,但是,在它的肚子里却有着无穷无尽的知识。它可以使人忘记烦恼,可以使人的知识文化不断积累、发展,可以使无知的人变得博学多才。现在,书已经陪伴着我走过了14个岁月,但是,我对书的深厚感情是永远都不会画上休止符的,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变得越来越丰富。下面,就让我给你们说一件我和书之间的故事吧!

在一个星期六,我泡在书堆里,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这时,妈妈走过来说:“今天你自己想办法吃午饭,我要去加班,奶奶要去月梅。”并在桌上放了15元钱,当时,我只是随口答应了一声:“知道了”。那时,我正扑在“面包”上津津有味的“吃”着。

时间飞逝地过去了,一眼就到了下午四点了,我感到有些疲倦,伸了个懒腰。这时,妈妈回来了,她看见桌子上的15元钱仍旧好好地躺着,动也没动,就走过来问我:“你没吃午饭吗?”我说:“我已经吃过了,而且还吃得津津有味的呢!”“不可能,桌子上的15元钱还摆在那呢!”妈妈都被我给弄糊涂了。也就是从那时起,妈妈便称我“书呆子”,但是我并不呆,因为从书中,我知道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学到了不少知识,增添了许多乐趣。

后来,我悟出了一个道理:知识是清澈的泉水,而我就是汲取泉水的人。书本是了解知识的工具,就像回家必须走一段路一样。虽然,它没有板凳那么结实,没有课桌那么高大,没有椅子那么漂亮,但它却有着无私奉献,永不放弃的精神。所以,书本是我们人生中必不可少的“日用品”。

六年级我与红领巾的故事

我的祖国叫“中国”,名字响亮又大气,它从历史的风雨中神奇的走过,在一场场自我保卫战中,多少烈士用自我的鲜血,染红了祖国神州的每一寸土地,染红了胸前那条在清风中飘扬的红领巾。

上幼儿园时,我最崇拜大哥哥大姐姐了,因为他们胸前有一鲜艳又显眼的红带子,真是好漂亮好神气哦,我不禁好奇起来,就问妈妈:“那红带子是什么呀?”妈妈告诉我:“它是红领巾,象征着少先队员的红领巾呀!”那时,我的心里充满了渴望。

一个隆冬的早晨,我独自一人走在寒风中,整个人就像掉进了冰洞,冷得鼻子发红,脸发白。真想有一件温暖的衣服把我裹起来,突然,我眼睛一亮,在路边的草丛中发现了一件粉红的羽绒衣,我顿时动了心,迅速地捡起来疾步离开,在转弯以后,我已经穿上了它。我暖和了许多,但我的心却是那样的忐忑不安,走过的每一个行人,眼神中分明流露的是责备和轻蔑。这时,我看到了羽绒衣里那条红领巾,它的腰板还是那样挺直,率真。它还是那么干干净净,一尘不染,我也仿佛看到了“诚实是金”这几个大字,我的脸微微发红,这种不劳而获的行为是多么的可耻!

我选择了物归原主,她是一位晨练的阿姨,阿姨拉着我的手,连声说:“多谢你,少先队员。”而我却低下头,望着红领巾真诚地说:“红领巾,多谢你!”

我与网络的故事六年级作文

许多家长都三令五申明令禁止孩子上网,似乎在网络里孩子的风筝线就已不能掌握,其实不然,我认为每个人在网络中都好似一位旅人,路上到处都是一片纷繁的景象,当我们看到美丽并适合自己的景色后,便会驻足停留,参与其中,于是在每一次的停留中就形成了一个个值得回忆的网络故事。不过是各人审美角度优劣不同罢了。而我的其中一个有趣的故事便发生在我一度钟爱的百度帖吧。

我与帖吧的缘分还得从一本书牵起,我当时正在品读《三国演义》,想上网看看别人的看法助我理解,可网页上的内容实在太多,而有用的又太少,让我无从下手,正当甚为郁闷之时,不小心点到帖吧上,稍稍浏览发现这里太多各种论点看法,光从各个帖子的标题就感觉到了一种百家争鸣的氛围,顺手找了个漂亮的标题进去,只见洋洋洒洒一的篇文章跃然帖上,观之,写得有条有理,通俗易懂,浏览一遍过后就能看到许多赞扬的声音,偶尔也有人上前叫板,而作者也急忙跑出来争辩,开始只是零星几句,越往下就只见只剩下作者和拍板之人,两人引经据典,阐古论今,急了便骂两句娘,旁观之甚为有趣,心中顿生一字:爽。如此贴吧便给了我一个有趣、好玩的印象。

为了加盟其中,我对贴吧进行了一番研究后才了解帖吧这玩意,就好似一个社团,其中文章写的好的人便是一些重量级成员,他们被许多普通会员众星拱月,而捧到顶了就成了吧主,但是当上吧主的人也就达到了目的,便很少挖空心思再开辟一番见解,只是发些不痛不痒的公约但却仍是被人爱戴,我顿时对吧主之位垂涎不止,誓要一尝吧主之味,于是乎注册了账号后便从犄角旮旯里找了一些别人的文章,再从中抽一些到自己的文章中,迅速组装了一枚枚炸弹投放到吧里,无奈没有兴起大浪,只好靠自己的马甲不厌其烦地顶上吸引他人的.注意,在我的坚持下终于引来了鲜花与版砖帮我堆砌的高楼,慢慢地,也不是太好意思再吃百家饭了,一度写起了原创,可毕竟墨水有限,积淀不足,只好一边充电一边接听,久而久之,在让一些人了解到我的id之后我又一次次在网上筛选出许多好的评论转来,一来打响自己的名气,二来继续积累一些知识,月以继日,终于引起了一些德高望重的人的注意,授予我“大王”的称号,虽不算光荣,但我好歹也是一名人了。历经“磨难”,胸中终于长出了几棵嫩竹子,便提笔又把自己学的展示给贴友们,继而在诗词接龙之类的高雅活动上缴尽脑汁插上几句嘴,周而复始也就逐渐成为了高级会员,接管了一个相当与“三国演义”吧的附属小国的“三国论坛”,终于体会了吧主的感觉,当上了吧主不做事了不免被人遗忘,只是占了一个位置也不是个事儿,于是乎又历时一个暑假憋了一个近2万字的小说来,其间更是过为辛苦,小览群书,冥思苦想给憋出来的,其中丰富了我的知识,锻炼了我的写作能力,提高了我的想象力,乐无穷也。站到了顶峰后回首望去,许多人与我与般地攀登着,慢慢都被认可了,他们也越发收获了许多掌声,而我也发现我当时的一次次转发,写作,凑诗的过程中得到的一些鲜花也把我当时要当吧主一个功利的目的变成了对我能力的提高,这使我愈发觉得贴吧的可爱。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当上了吧主也就该“退隐”了,毕竟是个学生,汲取之后便要用所吸收的知识来更好的学习,所以我也将近一年没有登陆我那可爱的id了。

最美的风景不是到达它的顶峰,而是在攀登的历练;最好的故事不是获得了成功,而是在成功路上的锻炼;最棒的网络不是无比巨大的信息容量,而在于你的慧眼能找到自己最完美的驻足点。

我与书的故事六年级作文

高尔基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我觉得:“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得博学、多才;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所以,我爱书,甚至爱书到痴迷的程度。

我家是开餐厅的,每到下午人乌泱乌泱的,里面热气腾腾,爸爸妈妈还有他们的员工忙的热火朝天。而吧台的一个角落里藏着一个我,手里捧着本《笑猫日记》看的津津有味,一边的弟弟还吵着跟我玩,而我却浑然不知身边发生的一切。我时而眉头紧皱,时而哈哈大笑,坐一会儿,躺一会儿,不知过了多少时间,乌泱乌泱的人群渐渐地散去了。这时,过来一位叔叔对妈妈说:“你的这个女儿,从我进来就一直关注着她,她的头从未抬过一次,聚精会神的在这里看书,好像身边什么都没有。在这么恶劣的学习环境下,她能做到这样,实在挺难得的……”

妈妈回头看看我说:“也不知道给大人帮帮忙,就只顾在那里看那些闲书。”

从我迷上看书以来,我不喜欢看电视,更不用说玩电脑了,我一本接一本的看它们。睡前看看,然后枕边放着给我做伴,第二天我又捧着它上学,开始我新一天的学习,生活,书始终陪伴着我。

书使我的性格变得随和,使我善于和人沟通,使我的作文水平大大提高。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与书的故事六年级作文

“书是人的长生果”是叶文玲所提出的观点。是啊,从古到今,没有哪个学者不爱读书。书就是沙漠中的绿洲,书就是沙漠中的启明灯,没有了书,人就像踩进了沼泽一样,慢慢的下沉,直到你灭亡为止。其实,原来我是不爱读书的,但是由于某件事情,而改变了我。

一天,我在电视上看到几名宇航员乘坐航天飞船成功登陆太空,又成功返回地球的事,使我羡慕不已。我问妈妈:“妈妈,我怎样才能当一名光荣的宇航员呢?”妈妈回答道:“要想当一名宇航员,得要学习好,不仅要学会课堂上的知识,还要多读一些课外书,这样你才有可能当一名宇航员。”也就是从这天起,我就爱上了读书。

我来到书店后,眼睛应接不暇,许多花花绿绿的书似乎一个个老学者,他们要把知识传授给我。我随便翻起一本书就入迷的读了起来。就这样连续了几天后,书店老板不耐烦了:“你个混小子,只看书却不买书,什么意思啊?这样下去的话,我的书店就要倒闭了!以后没带钱就别进来!”说完,他就把我赶了出来。从此以后,我失去了“给养”,脑袋里很“干枯”。

我的大舅知道了这件事后,说:“我认识一个朋友,他开着一家书店,你干脆到那儿看吧,没有人会训斥你的。”于是,我就到那家书店“无拘无束”地吸收着“养分”,那儿的书使我大饱眼福。

由于我在书店里呆的时间长了,所以也知道什么书好看,什么书不好看。我在书店里看中了一套书,名字叫做《宇宙大百科》,一共有十本书,定价150元,我想买下它,可是全部家当只有120元,怎么办?我想到了一个办法——帮爸爸捶背,爸爸说,给他捶一次背给5元钱。经过了长期的努力,我终于攒够了钱,买到了梦寐以求的书。

读书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让我的想象力更加丰富了,我真想高呼一声:“我爱读书!!!”

我与书的故事六年级作文

书,是知识的钥匙,它打开了人类智慧的大门;书,使愚者变得博学多才。也正是它,使我能充实自己,给我的生活带来无限的快乐与希望。似乎我注定要和书做朋友。小的时候,我总是缠着哥哥给我读书上的故事,每次我都要听上三到四遍才肯罢休。

知识改变着命运,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识字的增加,我可以自己读书了。即使有美食的诱惑我也会一如既往地钻到书堆中,去寻找更多的知识,满足我对知识的欲望。我觉得,钻进书堆中是快乐的,它是一种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

我一直很迷恋童话,一个个美丽的故事和善良的人物形象会让我幻想很久。从漫画《三毛流浪记》的主人公“三毛”让我感受要珍惜自己今天的幸福生活,朝着自己理想的努力目标奋斗。

渐渐地,我的兴趣转向了文学类读物,从我接触到的第一本文学类书《爱迪生读书的故事》中,读了这本书,我受到了许多启发:我知道了读书应该要有计划。我们可以分几天读一本书,平均每天读这本书的一部分,比如今天读2页,明天读2页,每天都读一样多的内容,这样便可以合理安排好时间。而且读书时要根据需要有选择性的读。另外,我体会到读书时还可以准备一本小本子,随时都可以摘录优美词句,这样日积月累,便可获得更多的知识,还可以提高作文水平。

读书在不知不觉中已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我身边少不了的总是我最好的伴侣——书,要问我为什么喜欢书?我会说,因为书给了我很多很多,因为有它在,我会感到幸福、快乐、自由!

我与书的故事六年级作文

萨士比亚曾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我从小爱看书,上了小学后,就更爱看了。无论是下课,午休,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捧着一本书,孜孜不倦的看起来。

一天中午,我正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的看起来,不料爸爸尽跑来搅我的雅兴,他命令我马上回房睡觉。唉,父命难为违啊!

忽然一条妙计油然而生。我又回到书房拿了一本我最喜欢的的《悲惨世界》放到被窝里,眯着眼睛假装睡觉,过了一会儿,爸爸也会到自己的房间睡觉,兴许是爸爸工作太累,或许是眼困,爸爸倒头就睡了。隔壁还传来打呼噜的声音。

见爸爸睡着了,我像猴子一样从床上跳下来从被子里掏出书看了起来。这本书讲诉了冉阿让一生的悲惨遭遇,冉阿让只是偷了一块面包而被捕,出狱后受至艾米主教的感化决心行善,冉阿让成为了巨富后……“咚咚咚”爸爸熟悉的脚步声传进我的耳朵“不好。”我连忙把书塞进被窝,躺下来“睡觉”。

爸爸在门外望了一眼有回房间睡觉去了。就这样,我在被窝里提心吊胆看完了《悲惨世界》,我生怕被爸爸发现,急忙把书放好,小心翼翼的走出书房把书放回去。好险,幸亏没让爸爸发现,否则我就会遭受一个星期不可以看书的严厉惩罚。

我与书的故事六年级作文

在我年幼时,书就已经慢慢的走进我的生活中,阅读书籍成了我一天当中不可缺少的一件事。

我第一次接触到书大概是在一年级的时候,那时已经开学一段时间了,由于每个人的手上几乎都有一本书,而且我很想拥有一本属于自己的书,所以我决定让妈妈给我买一本叫《安徒生童话》的书,刚拿到这本书时,我爱不释手地摸着,迫不及待地翻开了这本书,每晚我都要翻开看一两遍。就这样,我拥有了我的第一本书。

有一段时间里,我沉浸在美好的童话故事里,《丑小鸭》这个故事告诉我,遇到困难时,要有克服困难的勇气;《恶毒的王子》中,告诉了我遇到什么问题,不要靠打架来解决,要好好讲道理;《最后一粒豆》中,告诉了我,只有做有用的人,我们才能不虚度人生,才能活得更有意义;《豌豆上的公主》中,告诉了我,从外表上不能判断某件事情,只有通过一件事实来证明,才能辨别真伪。每个故事对我都会有不同的启示和收获,当然,其它书籍对我也有很多的帮助。

我在书的王国里无忧无虑的,仿佛和每本书的主人公合为一体,他们难过,我也难过,他们快乐,我也快乐。

书,谢谢你伴我成长!

我与书的故事六年级作文

“记好了拔插头啊,你这个书呆子!”妈妈一边叮嘱着,一边关上了家门,去上班了。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你快走吧,我今天一定要把这本书看完!”我一边不耐烦地应着,一边头也不抬地看着书,全然不知妈妈已经走了。

那时,我还在上三年级。一天上午,我趴在沙发上看着《粉饰太平》,手机突然收到了一条王涵发过来的短信。“大头,下午两点,去学校操场踢球吧!你可不能一直这样头脑发达,四肢简单了呀!”很快,这条消息就被我抛之脑后,我又继续看起了书。

下午一点,我突然想起了这条约定。于是,我顺手拿起一本书,飞也似的向学校跑去。可是,操场上空无一人。我使劲一拍我的榆木脑袋,哎呀,来早了!我只得坐在围栏旁,借着看书来打发时间。不知不觉中一个小时过去了,操场上件件热闹起来。可我却仍然沉浸在书的世界里,根本没有注意到周围的变化。直到一个足球弹到我身边的栏杆上时,我才从书的世界里脱离出来。一时间,我还没弄清我为什么会在操场上,因为我脑袋里乱糟糟的,根本没时间考虑。“谁的球啊?”我大声喊道。远处,球的主人匆匆忙忙地跑过来,那是……那是王涵!

“大头,原来你在这儿啊!我还以为你到哪儿去了呢!”

王涵跑到我身边,把我从地上拉起来。这下子,我才弄出个所以然来。这个时候,我的脑袋里只有那本没看完的书,已经并不想踢球了。可是王涵是我的“患难之交”,我又不好意思推辞。于是,我便心不在焉地来到足球场上,踢了一个小时的球。随后,我便向王涵请了个假,又回到围栏旁,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

书一到我手上,我便火速进入书的世界中。“杨继盛……真是个铁汉。为了国家,他竟然抵上自己的性命,死劾严嵩!多么高尚的品质啊!”哎,我看起书来可真是投入啊!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却丝毫没有注意到。夜幕渐渐降临了,操场上早已空无一人。直到合上书的最后一页,我才“醒”过来。这时,已经五点半了。

“尹雨航!”一声怒吼,使我从幻想中脱离出来。我赶紧跑出我的房间,妈妈正板着脸看着我,“再三叮嘱你拔插头,怎么又忘了?你这个书呆子!”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六年级

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书是知识的源头,是智慧的象征。当然,我也和书发生过许多故事,其中那一件事让我最难忘。

有一次,我正在入迷地看着一本书。妈妈突然打开我的房门,走到我身旁板着脸对我说:“十点了,明天还要上学呢。你的作业写完了没有?写完的话就赶紧关灯睡觉,别再看书了。”“哦。”我嘴巴答应着。心里却在想:哼,你是阻止不了我看书的。我站起来,乖乖地回房间,上了床,盖好被子假装睡觉。过了几分钟,妈妈便离开了我的房间。当我听到关房门的声音后,半眯着眼再次确认妈妈的离开之后,便小声地说:“谢天谢地,妈妈终于走了。”

紧接着,我小心翼翼地下了床,穿上拖鞋,蹑手蹑脚地走到书桌处,拿起刚刚看的那本书,再走到柜子那里拿上手电筒,然后再次走回床边躺下。当我用被子做好防护之后,便打开手电筒,翻开看到的页数,津津有味地接着刚才的内容往下看。过了一会,我正陶醉在书的海洋里,突然,我的被子被猛地掀开了,一只大手把我的书夺走了。我惊讶地说:“啊!我的书。”当我转过头,看到妈妈怒气冲冲的,好像要“杀”了我似的。顿时,我害怕起来了,低下头准备迎接一顿臭骂。“让你睡觉你却在偷偷看书,罚你一个月不准看。”我竖起食指,讨价还价:“一个星期好不好?”可是妈妈理都不理我,直接拿着我的书,大步流星地走出我的'房间去了。我欲哭无泪,心里的委屈无处说,“我再也不敢在晚上偷看书了。”我无力地自言自语道。

书带给我无穷的乐趣,也给我带来许多“养分”,像阳光、像雨露,滋润我这课小树更加茁壮成长。但是,我也要吸取这次偷看书的教训,学会合理安排自己的看书时间,不然我以后都与书无缘了。

我与书的故事六年级作文

人人都有故事,接下来我就来讲讲我与书的故事。

我小时候并不喜欢读书,因为我觉得书很无聊,但是有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大大的改变了对书的看法。

一天早晨,爸爸从菜市场买菜回来,双手放在背后,笑眯眯地对我说:“亚彤,猜猜爸爸给你带了什么礼物?”仅仅只有四岁的我咬着手指摇了摇头。爸爸一下子将藏在身后的一本绘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拿了出来。顿时,我被书上五彩缤纷的图片深深地吸引。于是,我便开始认真地读我人生中的第一本启蒙书籍。

书中的主人公是尼尔斯,这本书主要是讲尼尔斯因为捉弄小精灵,然后被小精灵惩罚,最后被小精灵变为小人。于是,尼尔斯骑着他们家的大公鹅莫顿,跟着雁群一起去旅行的种种经历。最后,尼尔斯也从小人变成了正常的人,从原来调皮捣蛋的坏孩子,变成了一个善良听话的好孩子。于是,小动物们也渐渐的喜欢上了他。

看完这本书后,我读书的热情越来越高,经常缠着爸爸买各种各样的书给我读。从此,我与书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我与书的故事六年级作文

那是一个天气晴朗的下午,我刚放学回到家,妈妈就给我报了一系列的培训班:书法﹑作文﹑英语……我当时就觉得烦,妈妈还跟我说:“每一次回来都要做作业和阅读,让你的词汇量越来越丰富,这样你就可以出笔成章了……”我顿时觉得“世界末日”前一小时,有一只苍蝇在嗡嗡地叫着。“行了,我知道了。”我不耐烦地冲着妈妈大声嚷道。可妈妈却像逗小孩一样,开玩笑似地说道:“男子汉大丈夫,要说话算话,不许骗人啊!”“知道了,知道了,真烦。”

之后,我每次回到家都会听到“去读书”这三个字。妈妈的“人生格言”不断萦绕在我的耳边,而我每次进房间读书时,都是坐着一动也不动,连眼睛也不眨一下,虽然“躯体”被“夺”走,但我的灵魂却坚贞不屈,一心在电脑上飞来飞去。妈妈每次过来检查时都面带微笑,她觉得我爱读书了。可恰恰相反,我总觉得坐在房间里是在虚度我那宝贵的光阴,还不如痛痛快快地玩来得实在。有一次,我干脆不读了,在房间里面玩起了玩具,谁知道妈妈进来检查时我当场就被抓了个现行,我心想:完了,换作平常,妈妈肯定会火冒三丈,免不了又要挨一顿训了。可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她好像洞察到了我的心事,不但没有发怒,反倒轻言细语道:“行了,你不就是不想看书嘛!没关系,你读完这本《西游记》就可以出去玩了。”听了妈妈的话,我心中不禁一阵窃喜,于是我开始认真地读了起来,不知不觉竟然读了两个多小时。我惊奇地发现,原来读书也不是那么枯燥乏味呢,相反,书里的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是如此的勇敢机智,而且富有正义感,令我佩服不已。就这样我慢慢地爱上了看书。读完了《西游记》,妈妈又带我去买了《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这些书都成了我的最爱。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令我赞叹不已;豪爽重意的鲁智深令我刮目相看;悲伤多情的林黛玉令我惋惜和怜悯……一个个鲜活灵动的生命不断在我的脑海里涌现,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读书真好!它不但传授我们知识,还让我们学会了做人的道理,感受了书中的乐趣。真可谓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我想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也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伴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

我与书的故事六年级作文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话说得真好。我最爱看书了,可以说读书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

有一回,从同学那借来了一本名叫《格列佛游记》的小说。一开始,我就被这本精彩的小说给深深的吸引住了。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说故事中的主人公格列佛在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马国这些幻想的国度中进行一次次的冒险。主人公格列佛在这些幻想的国度中,利用自己学习语言发音的长处和自己的智慧,得以生存下去。我看得津津有味,这本小说精彩的故事内容引得我浮想联翩。

在阅读时,我总会浮想联翩:每次读到格列佛在幻想的国度中发生的一些奇特、有趣的事时,我会想象一下格列佛是怎么解决这件事的和作者说描写的景物。如,我会想像一下大人国和小人国的东西和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东西相差多少,飞岛国是怎样飞行的,还有那慧马国的统治者——一群会说话的,有自己的语言,能像我们人类一样用前脚干活的马儿是怎样干活和驯服一些像人,却被它们叫做“野猢”的生物。就这样,我就被这本书给深深的吸引住了。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房间里津津有味的看书,妈妈叫我吃饭,我只是“嗯”了一声,却无动于衷,妈妈见我还没出来,又叫我两次,我看书仍然很入迷,所以没回答,妈妈终于发火了,用她的“独门绝技”——狮吼功,把我从书的王国中生拉硬扯地拽了出来。哎,我只好乖乖地去吃饭。我虽然人在饭桌,心却在书里。于是抓紧时间拼命地往嘴里扒饭菜,一吃完,我便急冲冲向妈妈交代一声:“我睡了。”就赶紧飞快地走进房间,关好门,立刻跳到床上,拿着书躺好,马上继续跟随着格列佛畅游各国。

就这样,我利用这个方法,躲过妈妈的“攻击”,阅读了许多书籍。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青春年少的我太需要这种特殊的营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