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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店转让合同 灯具供货合同汇总

作者:李Y 灯具店转让合同 灯具供货合同汇总

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灯具店转让合同 灯具供货合同汇总篇一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誉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范围:

4、 承包方式:

5、 合同工期:

供货日期:合同签订之日(预付款到账)起七个工作日内运送到甲方制定工地,即: 年 月 日前所有灯具运抵施工现场,安装并交验完毕。

6、 合同价款:

优惠后总价(大写):小写:以上条款为固定单价,实际价款以实际用料合算。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 向乙方提供货物存放地的预定:甲方提供现场货物存放地,乙方自行摆放、保管。

3、 指派 作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产品质量、进度等进行全面管理,负责办理设计变更、洽商、现场签证、工程结算等的内部审批手续。

4、 甲方需协调相关单位,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 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工程使用的灯具照明产品,负责因产品质量原因产生的安全事宜。

2、 指派 (电话: )为乙方驻工地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按双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甲方发出的指令组织指导施工,确保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 服从甲方工地的宏观管理。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事项。

4、 乙方在交货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三日内完成验收,逾期视为合格,乙方负责安装、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出现破损应及时更换修补,承担相关费用。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的约定

1、 本工程以甲方相关质量验收规定和国家、行业现行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有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3、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护或更换,支付给乙方的维修或更改费用有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 工程整体质量保修期为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质保期内,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乙方免费负责维修或更换,质保期以外,乙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维修,费用甲乙双方商定。

第五条 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的约定

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总价以实际供货合算。

2、 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因甲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乙方按价收费。

3、 工程款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合同总价款30%做为预付款;所有灯具全部安装完毕,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5%;施工完毕满一年付总价款的5%剩余款项质保期满两年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付清。

4、 付款时,乙方需开具发票。

第六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 乙方负责施工中所有的材料供应,费用乙方承担。电线电缆、灯具材料选用详见附件(供货清单)。

第七条 争议处理

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合同的实质性变更(包括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价款调整范围和方式、材料设备供应、质量及验收、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确认后才为有效变更。

4、 本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灯具店转让合同 灯具供货合同汇总篇二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第一条 订购产品

具体灯具参数及要求见附件。

第二条 货物的质量技术标准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技术性能必须符合甲方技术要求及效果图要求(见附件)。

2、要求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若乙方有更换物料或扣减物料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全部已付货款退回,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

第三条 货物交付和验收

1、 交付时间: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后15日内将星光灯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3、 甲方按照所提供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效果图进行产品验收。

4、 如双方对货物质量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专业机构检验,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应作为双方必须遵循的依据,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应于交付货物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资料:

(1) 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

(2) 使用说明;

(3) 保修证明和维修手册;

(4) 产品检测报告

(5) 发票;

第四条 货款的支付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30%,即 元;全部货到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65%,即元;安装亮灯后一个月付清余下的5%。

第五条 货物包装

乙方须采用确保货物安全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并承担包装和运输费用,因包装导致货物受损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 1 年,自甲方验收确认后起算,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的,乙方均应免费进行退换货,如甲方同意维修的,乙方给予免费维修。

2、 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在只收取材料费的前提下继续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

3、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 2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修服务。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4、 如因乙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水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确认的不可抗力事故,受影响一方应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以传真或特快专递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出具相关政府部门的有效证明,可允许合同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由此发生的损失各自承担。

第八条 合同变更及解除

1、 任何一方如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

2、 乙方累计迟延交付货物3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仍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全面、适当地履行本合同,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2、 乙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产品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一日,按延迟交付货物价款的 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 3 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乙方保证其所提供产品价格是向其他客户提供的同质同类产品中最低的,如在甲方订单发出之日起一年内发现其产品价格高于乙方向其他客户提供产品价格的,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差价。

2、 如乙方提供的产品系假冒伪劣产品的,除免费退换之外,乙方应按照假冒伪劣产品价款二倍进行赔偿,如其赔偿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灯具店转让合同 灯具供货合同汇总篇三

一、采购产品内容与价格

采购产品内容与价格如下表:

合同编号:

以上价格已含产品包装费。

二、付款金额与方式:

1.付款金额: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___人民币 元整)。其中:甲方对乙方所提供全部货物验收合格,系统完成调试、运行正常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提供与总货款数额相符的发票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整);余下总货款的_______%作为质保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___人民币 整),在保修期满且乙方已按本合同第五条完全履行保修义务后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三、运输条款:__________

1.运输方式为 (cif、fob等 ______________市/县) 。

2.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全部供货完毕(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仓库)。

3.因乙方逾期到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先行支付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4.甲方应在收到到货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签收货物,并将“收货回执”回传确认通知乙方。

四、验收条款:

1.验收依照乙方产品出厂标准和安装标准,甲方应在安装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货物,并在该批货物全部正常工作后五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意见通知乙方,如超过五个工作日未向乙方提出验收不合格意见的,视为验收合格。

2.甲方提供的验收合格意见,不作为乙方在保修期内免除对其所提供产品履行保修义务的理由。

五、技术条款:

7.色温:_________;

8.兼容plc智能控制系统。

六、保修条款:

1.保修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本合同项下货物全部安装完成后第五年(含第五年)止。

2.在保修期内,乙方所提供产品之技术参数不应低于本合同第五条约定之技术参数,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修/更换产品,因维修/更换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保修期内收到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产品要求的,应在收到甲方要求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其产品进行维修/更换工作,若因乙方迟延或拒绝对其产品进行维修/更换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对其损失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对该损失先行赔付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4.若乙方拒绝维修/更换产品或经乙方两次维修/更换产品后该产品仍无法达到技术参数要求的,甲方有权自行或聘请第三方维修/更换该产品,且维修/更换该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先行垫付的,该费用可先从质保金中扣除,超出质保金数额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

灯具店转让合同 灯具供货合同汇总篇四

本文目录
  1. 灯具合同范本
  2. 灯具音响设备购销合同
  3. 灯具音响设备购销合同

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商(乙方):

鉴证方:

第一条: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其它

金额单位:元 数量单位:台

设备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括运抵甲方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等。

第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的设备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三c”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的合格产品,未曾开箱使用,与合同规定的型号与配置相一致,能够与用户现有设备正常连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设备功能范围内保障甲方的系统安全,并稳定运行,所供的设备符合甲方的采购要求。软件产品是原厂产品包或原厂商提供的许可证协议。如发生所供设备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与甲方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设备(出厂原包装)运至指定地点(杭州市内)拆箱,负责安装调试和设备的集成,按照甲方要求安装其它相关软件(软件版权由甲方负责),正常运行后交甲方验收。

2、所供设备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条:验收

1、乙方将所供设备运至交货地点拆箱、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当场验收,双方共同签署《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和《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乙方提供的产品型号统一对应、描述一致。

2、鉴证方将会同采购办、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责任。

第五条: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提供上门现场服务。所购设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 个月,乙方承诺免费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和5*12小时的现场技术服务。

2、现场服务响应时间:乙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甲方的电话后,杭州市区30分钟内响应,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修复故障,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承诺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维修配件到后再换回。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行完毕后,由乙方开具统一收款收据(须有财政或税务机关监制章),并持《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向鉴证方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额退还手续。

第七条:货款的支付

经甲方验收合格交货后,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报鉴证方备案后,凭原始凭据(发票)、《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在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办理结算货款手续。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征得鉴证方同意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盖章后,由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鉴证方审核鉴证,并向鉴证方缴纳2%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和鉴证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购文件(编号: )、应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托 人(签): 或受委 托 人(签):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鉴证方(盖章):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托 人(签):

地址: 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四楼)

联系人: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 200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杭州市 区 路 号

灯具合同范本(2) | 返回目录

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商(乙方):

鉴证方:

金额单位:元 数量单位:台

设备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括运抵甲方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等。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托 人(签): 或受委 托 人(签):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鉴证方(盖章):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托 人(签):

地址: 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四楼)

联系人: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 2xx年月日

签约地点: 杭州市区路号

相关合同范本

灯具合同范本(3) | 返回目录

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商(乙方):

鉴证方:

金额单位:元 数量单位:台

设备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括运抵甲方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等。

乙方所供的设备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三c”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的合格产品,未曾开箱使用,与合同规定的型号与配置相一致,能够与用户现有设备正常连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设备功能范围内保障甲方的系统安全,并稳定运行,所供的设备符合甲方的采购要求。软件产品是原厂产品包或原厂商提供的许可证协议。如发生所供设备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与甲方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设备(出厂原包装)运至指定地点(杭州市内)拆箱,负责安装调试和设备的集成,按照甲方要求安装其它相关软件(软件版权由甲方负责),正常运行后交甲方验收。

2、所供设备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

1、乙方将所供设备运至交货地点拆箱、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当场验收,双方共同签署《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和《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乙方提供的产品型号统一对应、描述一致。

2、鉴证方将会同采购办、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责任。

1、售后服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提供上门现场服务。所购设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 个月,乙方承诺免费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和5*12小时的现场技术服务。

2、现场服务响应时间:乙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甲方的电话后,杭州市区30分钟内响应,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修复故障,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承诺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维修配件到后再换回。

合同履行完毕后,由乙方开具统一收款收据(须有财政或税务机关监制章),并持《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向鉴证方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额退还手续。

经甲方验收合格交货后,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报鉴证方备案后,凭原始凭据(发票)、《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在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办理结算货款手续。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盖章后,由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鉴证方审核鉴证,并向鉴证方缴纳2%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和鉴证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购文件(编号: )、应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托 人(签): 或受委 托 人(签):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鉴证方(盖章):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托 人(签):

地址: 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四楼)

联系人: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 200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杭州市 区 路 号

灯具合同(4) | 返回目录

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商(乙方):

鉴证方:

第一条: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其它

金额单位:元 数量单位:台

设备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括运抵甲方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等。

第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的设备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三c”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的合格产品,未曾开箱使用,与合同规定的型号与配置相一致,能够与用户现有设备正常连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设备功能范围内保障甲方的系统安全,并稳定运行,所供的设备符合甲方的采购要求。软件产品是原厂产品包或原厂商提供的许可证协议。如发生所供设备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与甲方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设备(出厂原包装)运至指定地点(xx市内)拆箱,负责安装调试和设备的集成,按照甲方要求安装其它相关软件(软件版权由甲方负责),正常运行后交甲方验收。

2、所供设备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条:验收

1、乙方将所供设备运至交货地点拆箱、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当场验收,双方共同签署《xx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和《xx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乙方提供的产品型号统一对应、描述一致。

2、鉴证方将会同采购办、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责任。

第五条: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提供上门现场服务。所购设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 个月,乙方承诺免费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和5*12小时的现场技术服务。

2、现场服务响应时间:乙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甲方的电话后,xx市区30分钟内响应,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修复故障,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承诺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维修配件到后再换回。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行完毕后,由乙方开具统一收款收据(须有财政或税务机关监制章),并持《xx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xx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向鉴证方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额退还手续。

第七条:货款的支付

经甲方验收合格交货后,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xx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xx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报鉴证方备案后,凭原始凭据(发票)、《xx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在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办理结算货款手续。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征得鉴证方同意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盖章后,由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鉴证方审核鉴证,并向鉴证方缴纳2%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和鉴证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购文件(编号: )、应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托 人(签): 或受委 托 人(签):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鉴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托 人(签):

地址:

联系人: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灯具店转让合同 灯具供货合同汇总篇五

1.订约人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为销售代理人,推销下列商品。

2.商品

双方约定,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销售不少于商品。

3.经销地区

只限在……。

4.订单确认

本协议所规定商品的数量、价格及装运条件等,应在每笔交易中确认,其细目应在双方签订的销售协议书中作出规定。

5.付款

订单确认之后,乙方须按照有关确认书所规定的时间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乙方开出信用证后,应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交货。

6.佣金

在本协议期满时,若乙方完成了第二款所规定的数额,甲方应按装运货物所收到的发票累计总金额付给乙方*%的佣金。

7.市场报告

乙方每3个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关当时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同时,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的类似商品样品及其价格、销售情况和广告资料。

8.广告费用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上述经销地区所作广告宣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须事先向甲方提供宣传广告的图案及文字说明,由甲方审阅同意。

9.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天,自至.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决定。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0.仲裁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11.其他条款

11.1甲方不得向经销地区其他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若有买主希望从甲方直接订购,甲方可以供货,但甲方须将有关销售确认书副本寄给乙方,并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予乙方*%的佣金。11.2若乙方在*月内未能向甲方提供至少订货,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11.3本协议受签约双方所签订的销售确认条款的制约。11.4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订,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灯具店转让合同 灯具供货合同汇总篇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 产品要求

乙方必须保证产品款式、款式符合甲方要求,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费用即合同金额的10%,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三. 交货期限

乙方保证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_45天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不能拖延,否则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十为限度。

四. 交货及付款方式

帐号:

户名: 开户行:

五. 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灯具店转让合同 灯具供货合同汇总篇七

乙方(供方):

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注:1、此表内的数量均为暂估量,结算以实际送货量为准。

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订货单及时组织生产。

3、本合同灯具指定为“ ”品牌产品,均包含节能灯管、节能灯泡。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 灯具出厂时,附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第三条 验收方法 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工程师按国家规定的相关验收规范对产品进行抽查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拒绝接收。

第四条 货款、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乙方灯具送到现场甲方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结算单作为结算依据,在次月月底甲方支付至上月送货实际货款的95%,预留总货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交货规定

第六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因灯具数量较多只能抽验。在使用中,如果发现产品的规格、型号、电压等级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5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保管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经济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果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需按合同规定收货。

2、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它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

(二)乙方责任

1、产品型号、规格、电压等级、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接收的,按质论价。不同意接收的,乙方应负责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5 %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20 %的违约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每延期1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5 %的违约金。

4、灯具在正常使用中,确因灯具自身质量问题引起的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八条 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的灯具质量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检验质量标准,如达不到此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其运费由乙方承担。

2、各型灯具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应有合格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

3、灯具的绝缘性能、导电性能和阻燃性能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检验质量标准。

4、灯具板面和支吊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灯具板面应平整,无弯翘变形等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

第九条 产品价格为固定价格,不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

第十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要求全部或者部分终止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有的还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终止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终止合同部分总额 10 %的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果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依法取得相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保修期:乙方供应的所有灯具保修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建设单位后 两 年。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或同一问题两次修理不好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在正常使用中,对于由乙方灯具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索赔,应根据其实际损失或评估价值,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并经甲方验收无误、按本合同规定保修期满保修金付清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共一式 六 份,由甲方执 四 份,乙方执 二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灯具店转让合同 灯具供货合同汇总篇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 产品要求

乙方必须保证产品款式、款式符合甲方要求,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费用即合同金额的10%,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三. 交货期限

乙方保证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_45天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不能拖延,否则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十为限度。

四. 交货及付款方式

帐号:

户名: 开户行:

五. 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灯具店转让合同 灯具供货合同汇总篇九

委托代理人:

乙方:原承租人:

丙方:转承租人:

第一条 丙方承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各条款权利、义务,但经本协议修改或与本协议相抵触的条款以本协议为准。

第二条 甲、丙双方同意将原合同中的以下条款作修改。

1)原合同第一条中的建筑面为平方米。

2)原合同后加“具体费用详见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

3)原合同修改为:“出租人出具收到返还保证金的收据,以证明出租人退还承租人的保证金,同时该保证金收据不用退还”。

4)原合同删去“必须事先征得出租人及物业公司书面同意”。

5)原合同修改为“若承租人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之规定视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应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接到出租人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应纠正,有异议的应书面回复。既不纠正又不书面回复的,承租人有权采取合法手段要求承租人改正,直至诉诸法律。达到根本违约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出租人不予退还承租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因承租人违约给出租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超出保证金金额的部分承租人应立即予以补偿(赔偿金额由有国家资质的评估所出具评估)”。

第三条 丙方承接租赁标的物的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在此时间段以前的一切事宜,由甲、乙双方解决。

第四条 丙方需对承租标的进行装修,时间为40天。此段时间的租金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丙方依法可转让本合同。

第六条 转租合同到期,在同等条件下,丙方有优先承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