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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加班管理制度大全(19篇)

作者:文锋

学校是培养学生社会交往能力的平台,让他们在交流中成长和提升。接下来,小编将向大家介绍几篇经典的学校总结范文,欢迎大家一起探讨。

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使用本规定。

第二章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第一条含义

加班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部门负责人指定,必须额外工作的,(加班前)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与当天加班后(即确定准确的加班时长后,钉钉提交加班申请,不接受口头加班数据)称为加班。

第二条原则

(1)公司提高工作效率,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8:30-17:30)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客户或部门负责人要求,工作周期内,确实不能完成工作的,可向部门负责人提交加班申请。每周需提交周工作总结汇总表,作为审核依据。

(2)如因本人原因(工作不熟练,工作时间懈怠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物)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因本人工作疏忽需返工等,不计入加班核算范围内。

(3)严格控制加班时长,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原则上,单名员工每天加班时长最多不超过4小时,每月累计最多不超过50小时,确有因工作需要超过规定时长的,需由部门负责人与行政部及财务部负责人说明加班原因,经行政部及财务部批准后,方可计算超时部分加班工资)。

每天早晨8:00前及下午18:30后开始计算加班工时,晚间加班超过2小时的,给与15元餐费补贴,加班时间超过9点,交通补助凭票报销(35元封顶)(住宿舍除外)。

(5)月加班奖金计算:

加班时长大于或等于30小时:奖励500元

加班时长大于或等于50小时:奖励1000元

加班时长大于或等于100小时:奖励1500元

加班时长大于或等于150小时:奖励20xx元

特殊审批后以此类推

财务人员在核算加班奖金时,需按以上时长计算,计算加班时长时(加班小时数),因扣除调休时间,并核对员工上下班打卡时间,员工申请加班时长与上下班时间冲突的,以上下班打卡时间为准。

(6)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安排。

(7)加班部门如需其他部门配合或提供资料的,应于工作时间内

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8)以下几种情况不列入加班核算范围:

因本职工作不熟练而延长工作的;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培训过因公出差;3.正常工作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4.其他非必要加班的情况。

第三章调休和含义及原则

第一条含义

第二条原则

调休最少以半天开始计算,(具体小时以工作时间为准)调休申请需至少提前1天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提交调休申请,调休申请需经部门负责人及行政部批准方可效。

第四章罚款

第一条

1.未依本规定审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视为个人自愿行为,不列入加班计算范围,由此产生的后果一概由本人承担。

2.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论处,并扣除指定加班时间三倍处罚。

3.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5分钟之内的,按30元/人予以处罚,超过5分钟的,按10/分予以处罚。

4.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5.为获取加班补偿,采取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 、 “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小组负责人知情不报连带处罚1000/人。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每月10日前由行政部制作月加班统计表交由财务核算工资。(如遇法定假期顺延)

第二条公司会议召开日不允许申请公休、调休。(出差及特殊情况除外)

第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抄送:公司各部门、存档

人事部202 1年7月03日

加班管理制度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公司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加班是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公司指定事项,须继续工作时称为加班。

3.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

3.2严格控制加班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3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3.4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4.1.工作日安排加班)(周一至周五):

4. 2.休息日安排加班:

4. 3.法定假安排加班:若因生产需要,法定节假日需要安排加班,需经总经理、董事长确认后,方可安排加班。

4.4休息日周六(8小时)公司统一安排加班时,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4.5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1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5.4无加班单申请者,前来加班人员,经行政部查实其前来加班的。加班考勤一律不生效,行政部将取消本次加班考勤,且为其记小过一支(扣3分)。履教不改的,扣分至18分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及开除处理。

5.5经加班查实,未申请加班人员前来加班者,是由于本组长或直接管理遗漏原因造成的,则给予其直接管理行政扣1分记警告处理。经常遗漏的达3次及3次以上的,则直接扣3分处理。

6.2安排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计算为法定的3倍;安排休息日加班,加班费计算17元/时,安排平时加班,加班费计算为13元/时。

6.3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车间组长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不计加班工资,只能安排调休。员工周日被安排加班的,则按17元/时的加班费计算。

6.4加班调休原则上一年内必须调休完。一年内未调休完的算作自愿放弃,公司不再给予加班调休。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以未调休完的加班时间为其计算为正常出勤天数作为补偿(可在公司统一放年假的时候办理)。

6.5公司未有加班工资的岗位,申请加班的,需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最高主管签核后,交由行政部做调休统计。

6.6若需调休的,需开具《调休申请单》给部门最高主管签核,后交由行政部处理。

7.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不配合公司安排加班者,公司视情节情节轻重惩处。

3.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3倍处罚。

4.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5.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学校加班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加班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是指我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利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完成全校性、领导临时交办或重大突击性且有较强时限性的工作及上级有关部门特殊安排的工作。

二、实行加班补助制度。加班给予补助,结合我校经费紧张的实际,标准为50元/天(半天为25元)。办公室要将加班情况定期进行公布,并作为核定加班费的依据,统一汇总,由校长审签发放。

三、外出培训不算加班,但也给予补助。除按上级规定报销路费、住宿费外,若管饭每天补助8元,若不管饭每天补助50元。

四、明确加班时间。加班的最小计算单位和审批单位为半天,加班前应提前通知办公室。

五、下列情况不能审批为加班:

1、加班必须达到既定目标和领导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务不作为加班。

2、效率低下或消极怠工,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日常本职工作任务的;

3、因工作质量低劣或失误而造成工作返工的;

4、加班应该能够完成但超过加班审批时间的;

5、校领导临时交办但可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的;

6、上级抽调且已经给予一定经济补助的;

六、注意做好加班安全工作。工作人员节假日加班,要注意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0xx年2月27日

特殊教育学校加班登记表

加班管理制度

为规范各学校加班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是指我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利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完成全校性、领导临时交办或重大突击性且有较强时限性的工作及上级有关部门特殊安排的工作。

二、加班必须达到既定目标和领导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务不作为加班。

三、加班实行报告审批程序:需要加班的教职工须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加班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中注明加班工作内容。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再由校长审批后归入办公室存档登记。

四、因事件紧急未履行加班报告审批手续的,应经校长安排或同意,由办公室作好加班记录,事后由当事人按程序补办书面审批手续。

五、实行加班(含节假日值班)补助制度。加班(含节假日值班)给予补助,结合我校经费紧张的实际,标准为20元/天(半天为10元)。办公室要将加班情况定期进行公布,并作为核定加班费的依据,统一汇总,由校长审签发放。

计。加班前应提前通知办公室。

七、下列情况不能审批为加班:

1、效率低下或消极怠工,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日常本职工作任务的;

2、因工作质量低劣或失误而造成工作返工的;

3、加班应该能够完成但超过加班审批时间的;

4、校领导临时交办但可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的;

5、因办与工作无关占用正常工作时间的;

6、上级抽调且已经给予一定经济补助的;

八、校领导加班由办公室负责登记。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别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且加班费用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1、分管领导把关不严,随意出具加班审核意见的;

2、科室负责人提供虚假情况,谎报加班事由的;

3、工作需要确须加班,既不安排落实,也不按程序报告审批的。

十、注意做好加班安全工作。工作人员节假日加班,要注意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加班管理制度

八、校领导加班由办公室负责登记。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别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且加班费用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1、分管领导把关不严,随意出具加班审核意见的;

2、科室负责人提供虚假情况,谎报加班事由的;

3、工作需要确须加班,既不安排落实,也不按程序报告审批的。

十、注意做好加班安全工作。工作人员节假日加班,要注意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加班管理制度

1、组织教职员工加班前,首先须征得教职员工本人同意。

1、工作日夜间加班的每班次30元,公休日加班的每班次为60元,法定节假日为90元。

2、每班次时间为6小时,如加班时间未足1小时,按小时为单位计算加班费。(四)罚则。

1、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2、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由审批领导和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

1、本制度由校办负责解释、修订;

2、本制度经龙港四中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修改亦同。

学校加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精细化管理,规范加班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因学校工作的需要,教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和不要求上班的双休日期间工作,并办理了加班审批手续的,确认为加班。

2、因学校工作需要,教职工在正常工作的`规定工作日时间外工作,并办理了加班审批手续的,确认为加班。

3、各处室按照本处室的职责范围、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计划,充分利用上班时间,完成各项任务,尽量不要安排加班。属于岗位职责内的常规性工作,原则上不计加班。

4、确需加班要事先周密安排,做出计划,说明完成任务的工作量、加班时间和人数,按规定及时办理加班审批手续。

5、节假日参加各类考试工作(含监考)、值班工作及其他有考核或津贴补助的工作,不计加班。

6、夜间加班时,原则上加班时间不超过半天。

7、学校办公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的相关工作的加班规定,按会议决定确认加班和计算加班补助津贴。

1、因岗位工作量大或任务紧迫,不能在正常上班工作时间内完成的工作任务,需要利用节假日或在正常上班工作时间以外完成的工作。

2、因工作需要,学校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内完成的工作。

3、学校安排的专项任务、阶段性任务或紧急任务,需要利用节假日或在正常上班工作时间以外完成的工作。

4、节假日出差或会议。

1、确需加班的教职工,事前应向处室负责人汇报或根据处室负责人安排加班,领取和填写《教职工加班审批表》,并经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长批准。

2、非正常工作时间内开会或其他集体活动由会议或活动召集人统一填写《教职工加班审批表》,并按规定程序办好加班审批手续。

3、处室负责人和分管校长应对工作人员加班时间、质量进行监控。

4、教职工加班后,必须把已审批的《教职工加班审批表》于每周二交校办室。

1、加班时间按半天为单位计算,在编正式教职工和临聘教师每天加班补助津贴为30元,临时聘请工人每天加班补助津贴为20元。

2、加班费按月结算,校办室于每月6日前汇总上月加班补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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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司机加班管理制度

为完善司机人员行车管理,提高其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确保车辆使用及时、合理、安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维修成本,延长汽车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一、司机行车纪律

1、接办公室派车通知后出车,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公车私用或停车办私事而影响工作。

2、出车前严禁饮酒,行驶中注意力高度集中,严禁在行车时与随行人员谈笑风生或接打手机。

3、出车前搞好车容卫生,车外要擦洗干净,车内要勤打扫,不得有垃圾、杂物、保持车内整洁、美观。

4、行车前可先启动引擎试运行,详细察看有无异常情况,一经发现立即报告。

5、司机不得借车给非驾驶人员驾驶,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当事司机负责。

6、驾驶人员应严守交通规则,违反交通规章者按交通规则办理,责任自负。

二、肇事处理

(一)事故处理

1、肇事发生后司机应立即向交-警报警,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报险,之后以电话形式报告学校领导并妥善处理好现场。

2、学校领导接通知后,应及时了解事态发展,并酌情向有关领导报告,一般情况下应报警按正常程序处理。

3、尽量寻觅目睹肇事的第三者作证,并记清姓名地址。

4、在一天内以书面形式请求理赔。

(二)肇事过失的处理

1、肇事驾驶员负刑事或民事责任。

2、司机肇事后畏罪潜逃者,按司法机关规定处理。

3、肇事责任判明后,如当事双方愿达成和解,并当场查明损害赔偿后依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1)肇事责任属于驾驶员的.过失,其赔偿款项由保险公司承担,但若肇事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过金额由肇事司机负担。

(2)肇事责任属于驾驶员与对方驾驶员或第三者共同过失的,按各方应负责任之比率分担,驾驶员承担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但若肇事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过金额由肇事司机负担。

(3)肇事后对方车辆逃逸能制止而未制止,对方车号能注意而未注意,致使肇事责任无从判明或追究者,所造成的损害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但若肇事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过金额由肇事司机负担。

三、司机待遇

司机除享受工资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几个方面的待遇:

1、出差及加班补助:每人每月200元。

2、劳保用品:每人每季度2袋洗衣粉、2块肥皂、2条毛巾、2付手套。

3、安全奖励:一年内车辆安全无任何事故时,保险公司返还的安全奖归司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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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加班管理制度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教职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教职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是指我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利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完成全校性、领导临时交办或重大突击性且有较强时限性的工作及上级有关部门特殊安排的工作。

二、加班必须达到既定目标和领导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务不作为加班,属于分内工作在正常工作日未能完成的不作为加班。

三、节假日中受理的且能延后到正常工作日内完成的事务,在工作日内完成,尽量尊重教职工的休息权,不安排加班。

四、学校群体性加班事务,优先安排一线教职人员参加,所有教职工在预先接到通知后,安排好私人事务,不得拒绝加班。(如节假日清理、维修教师课桌椅,节假日校园绿化整修、双休日召开家长会、家长学校工作、留守儿童工作、迎接各种检查等等。)

五、加班实行报告审批程序:需要加班的教职工须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加班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中注明加班工作内容。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办公室签署意见,再由校长审批后交总务部门存档登记。(流程见附件一)

六、因事件紧急未履行加班报告审批手续的,应经校长安排或同意,由办公室作好加班记录,事后由当事人按程序补办书面审批手续。

七、实行加班(含节假日值班)补助制度。

1、加班(含节假日值班)给予补助,结合我校经费紧张的实际,标准为40元/天(半天为20元),加班日原则上不安排就餐,工作误餐与加班补助不得重复领取。

2、节假日参加会议且报销交通费和领取工作误餐补助(县内20元/人/餐、市内30元/人/餐)的不再享受加班补助。会议组织方安排工作餐的,学校不补助工作误餐费。

正常工作日本县、合肥市区范围内参会、公干的不享受出差补助,只报销交通费。

3、教职工要提高业务能力、讲究效率,完成同一事件加班最长时间为一天,超出时间不算加班。

4、校领导组成员正常工作月份因享受与班主任同等待遇,其间因公外出时所承担的课堂教学任务由教务部门安排公代,因此在正常工作月份没有加班补助。在寒、暑假里,的确因公加班的,依上述规定和程序办理。

5、因公去往外市(合肥市以外)每人每天出差补助30元,如果学校集体安排餐饮的不予补助餐饮费;学校没有安排餐饮的,餐饮报销标准:中、晚餐30元/人,早餐15元/人。(此项不包括继续教育培训类)

6、办公室要将加班情况(加班申请单复印件)每月底定期进行公布,寒、暑假加班情况在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张榜公布,接受教职工监督,并作为核定加班费的依据,统一汇总,由校长审签,总务部门列表发放。

八、明确加班时间。加班的最小计算单位和审批单位为半天。白天加班时间超过四小时的按一天计,四小时以内的按半天计;晚上加班时间超过二小时按一天计,二小时以内按半天计,不提供餐饮补助。加班前应提前通知办公室,做好备案。

九、下列情况不能审批为加班:

1、效率低下或消极怠工,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日常本职工作任务的;

2、因工作质量低劣或失误而造成工作返工的;

3、加班应该能够完成但超过加班审批时间的;

4、校领导临时交办但可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的;

5、因办与工作无关占用正常工作时间的;

6、上级及其他单位抽调且已经给予一定经济补助的;

十、校领导和教职工加班由办公室负责登记,未经办公室登记备案的不作为加班对待,总务部门需凭办公室出具的加班申请单核算、发放加班补助。

十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别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且加班费用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1、分管领导把关不严,随意出具加班审核意见的;

2、科室负责人提供虚假情况,谎报加班事由的;

3、工作需要确须加班,既不安排落实,也不按程序报告审批的。

十二、注意做好加班安全工作。工作人员节假日加班,要注意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本制度从20xx年2月起执行。

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车间加班管理,有效促进各项工作的高效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仅适用于车间员工加班,不适用于办公室工作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被安排到车间加班,视为履行义务。

第二条 公司鼓励各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工作日的工作任务,不鼓励加班,确因生产需要加班,须遵照效率至上、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的原则。

第三条 加班是指在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必须继续工作。

第四条 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确因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工作完成任务;

2. 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

4. 正常工作下班后加班2小时以上。

第五条 员工加班须由部门主管填报《加班申请单》,并在白板上知会员工。工作日及双休日加班于当日17:30前交经理审批,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需在放假前一个工作日前交总经理审批。遇紧急情况,由经理安排,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由加班人员所在部门主管补填《加班申请单》。

第六条《加班申请单》由门卫监督,若实际加班时间与申请时间有出入,以门卫在《加班申请单》备注栏内签字确认的时间为准,并由门卫将此单于次日上班时交行政部备案。

第七条 员工加班时间每日2-3小时,不超过4小时,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加班,必须安排员工适当休息,每月累计加班不应超过104小时。

第八条 每月行政部统计加班情况,在员工工资中支付加班费。 平时加班为平时工资的1.5倍( 加班工资= ×1.5倍×加班时间),双休日加班未安排调休的其报酬为平时工资的2倍(双加工资= ×2倍×加班时间),法定节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3倍。( 法定节日加班工资= ×2倍×加班时间)。

每个加班工时,均按加班者工作技能与绩效给予奖金。

第九条 正常工作日8小时内可以完成而未完成工作定额的部分加班的,不支付加班费。任何未按规定履行加班手续的,不视为加班,不计加班工资。双休日加班可以进行对等工时调休,调休后,则不计加班工资。

第十条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加班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第十一条 加班时消极怠工,可以完成而未完成交付的工作任务的,取消加班工时。加班时间内,员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若因事需临时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管申请方能离岗。若主管因事不在车间,急需离岗时,请自觉在《加班离岗登记本》上写完记录后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私自离岗者,一经门卫或主管级以上人员巡视车间发现,按取消本次加班工时论处。

第十二条 员工加班禁止在车间吃食、吸烟、大声唱歌或喧哗;禁止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禁止一切私自脱岗、窜岗等行为(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指定处或门外。违犯本条者一律按公司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三条 为获取加班工时奖金,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工时,并给予记大过处分一次,处罚100元。

第十四条 员工因虚报而申请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工资处罚员工,其中20%由部门主管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而未完成却安排加班的,按照100%的加班工资处罚,其中10%由部门主管承担。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和颁布,自张贴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纳入员工手册。员工手册中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相抵触内容自行废止。

加班管理制度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加班工资计算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

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

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加班管理制度

1、按国家法定工作时间规定,周内累计工作时间在48小时以内(包括48小时)者,视为正常工作,不以加班计。

2、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若上班时间未能按时完成,公司不确认为加班;只有员工在办公时间之外协助其他部门工作,或进行特别专项业务的,方可批准加班。

3、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有责任和义务按计划顺利完成公司所分配的任务,不能以此作为加班处理。

4、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5、为了加强加班管理,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提前申请办法。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加班的员工名册、加班内容及工作时间,则实际加班时间视为无效。

6、加班审批

(1)确因工作需要或临时额外性工作安排方可批准加班;

(3)各部门安排员工周六周日加班,必须在周五下班之前提交休息日值班表。经部门经理核准,报执行总经理批准,并报送综合管理部备案。

7、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

(3)周末和节假日的加班依据休息日值班表确定,表上需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除非有特殊情况,实际加班时数计划能相差太运,部门经理和主管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1、凡需加班者,均须填写'加班申请表'申请加班,经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加班。

2、员工加班开始及结束要在考勤机上打卡,加班时间的计算将按加班考勤卡和加班申请单日批准时间对照计算,无效加班时间将不享受加班费补贴,加班卡和考勤卡分开,由个人保存。

3、每月综合管理部统计加班情况,在员工工资中支付加班费。

1、平日加班。平时加班公司按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加班补助。

2、双休日加班。双休日加班为当月日平均工资的2倍。

3、法定节日加班。法定节日加班为当月日平均工资的3倍。

4、综合管理部司机在工作时间之外接送客人按加班计算,其享受如下补贴:送站一次补贴10元;接站一次补贴20元,具体接送时间及内容事前或事后要及时到综合管理部填写登记表,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1、加班员工可不领取加班费以调休代替。

2、凡调休的员工均应填写申请,经部门经理和综合管理部经理同意审批,副经理及经理级以上人员加班须经执行总经理审批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3、调休时间以半年为最小单位。

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八条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十六条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调休时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十八条加班补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

第十九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二十条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第二十一条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二十二条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于二零xx年四月一日发布,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加班管理制度

二、要加班的各部门员工,每日下午18前到前台开具加班单,或电话通知前台代为填写,凭加班单加班。

五、加班人员应文明加班,保持办公区域内的卫生,不得做与所报加班内容无关的事项。禁止在公司内大声喧哗嘻笑打闹。

六、加班人员在未经临时负责人同意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本公司;。

七、加班人员间应团结互助,互相尊重,爱护公物、杜绝浪费、保守机密、安全防范,注意防火、防盗。

八、加班完毕后,加班人员必须关闭所有电气设备电源及门窗,临时负责人锁好大门并于次日将钥匙交还行政主管。

九、违反本制度造成物品损坏、丢失的.,视情节给予一般或严重过失单并照原价赔偿。

十、加班时间内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内部情况,将给予严重过失单或开除处罚。

十一、18:30未开具加班单的员工必须离开办公区。

十二、无加班单加班的员工给予一般过失单一张。

加班管理制度

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岗位工作需要或部门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由于工作需要,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周末的临时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国家法定节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2、加班的申报程序

(1)临时加班:员工发生临时加班应于加班前填写《加班申报表》(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综合办公室审核备案,如因发生急情或险情需要加班来不及办理加班申报手续的,可在事后24小时内补办加班申报手续。月底由综合办公室汇总呈公司领导审批。

(2)计划加班:计划加班原则上以各部门安排的值班表认定,但如发生临时变更的,由部门负责人将变更情况书面报综合办公室。

3、加班管理规定

(1)发生临时加班的工作人员必须按实际时段如实填写加班申报表。

(2)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计算在加班内容中:

(一)参加会议;

(二)开发建设部工作人员非在施工现场发生的加班;

4、加班补偿标准

(1)员工要尽量合理安排好本岗位的工作。加班补偿方式主要是发放加班补贴,当月加班补偿报公司领导审批,经财务部门计算后发放加班补贴。

(2)加班补贴计算,以财务部加班计算标准为准。

5、罚则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并扣除指定加班时间三倍工资处罚。

(2)计划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考核。

(3)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6、附则

本制度自20xx年**月起开始执行。

附件:加班申报表

加班管理制度

1.1.职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期间工作为加班。

1.2.因生产需要职工必须在标准工作时间外提供劳动,并通过加班审批确认为加班。

1.3.加班人员包括工人及在加班现场提供技术支持的管理人员。

1.4.职工一次加班不得超过8小时,紧急抢修除外。

1.5.职工加班结算加班工资。

2.1.变电站和门房值班人员及临时工双休日不计加班考勤。

2.2.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于加班前1个工作日之前提交分管领导。

2.3.分管领导对加班申请审核并估算加班时间,批复发回申请部门。

2.4.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加班申请,且无正当理由,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2.5.因突发情况需要加班者,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事后1个工作日内填写《加班申请单》并加以额外说明。

2.6.因特殊情况需撤消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加班前书面通知分管领导及加班人员,撤消加班申请。

2.7. 《加班申请单》上填写加班人数及名单、预计加班时间,部门主管和分管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2.8. 《加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复后,不得擅自改动,否则一律无效。

3.1.职工加班后,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根据实际加班情况完成《加班申请单》,明确加班职工选择的加班结算方法,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办公室和局财务以进行考勤处理。

3.2.加班时间根据《加班申请单》中分管领导的批复确定,实际加班时间少于预计加班时间按实际加班时间确定。

4.1.加班工资结算

4.1.1.一次加班满3小时不超过4小时按半天算。

4.1.2.一次加班满6小时按一天算。

4.1.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2倍计发加班工资;双休日加班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倍计发加班工资。

4.1.4.职工日平均工资=职工基本工资/22个工作日。

4.1.5.晚上安排加班的,每考勤一个夜班发放4元加班补助(倒休人员除外)。

加班管理制度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 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 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x@x, 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加班管理制度

每一个企业的加班费都是不一样的,有的低,有的高,但高低之间不会相差太多,加班条例好不好,直接影响着薪酬的管理,只要有一个合理的加班管理制度才能让员工满意,下面企业管理网提供的某企业加班管理制度范本,请阅读下文,仅供参考。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各部门主管、经理。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_____,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由财务一起发放。

制度指纹考勤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