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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用6篇)

作者:影墨 2023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用6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篇一

为全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我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和环保中心任务,20xx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市环境监测站对广安城区4个功能区环境噪声、112个区域环境噪声、11个交通干线噪声进行了监测。经统计,20xx年全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为54.6db(a)。各类噪声标准适用区达标率相对稳定,达标率均为100%;我市总体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昼夜监测值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道路交通和区域声环境质量均稳定在较好水平,呈下降趋势。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噪声污染影响日益突出,经统计,我市共处理噪声投诉37件,占投诉总数的7.0%,工业噪声、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投诉占噪声投诉比例分别为13.5%、37.8%、5.4%、43.3%。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噪声污染日趋突显,噪声扰民问题日益突出。为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解决好噪声扰民问题,我市20xx年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健全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按照“服务为主、以民为先”的理念,健全完善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机制,投诉统一受理、归口管理、限时办结机制,扰民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案件执法等一系列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了高效联动的噪声污染防治体系。

面对广场舞、坝坝舞噪音扰民问题,由市文广新局牵头,会同市环保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广场舞(歌)、坝坝舞(歌)噪音扰民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广场舞开展的时间、地点、音量等做出要求,此次整治活动对参与的部门进行了明确职能分工,并建立取证处罚联动机制,有力的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切实营造周边居民文明、有序、和谐的生活工作环境。

(二)加强城市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各级环保部门积极协同城管、公安、工商、文化、建设等相关部门,有计划地对公共场所的噪声污染状况进行现场检查,严格规定商业区、文化娱乐场所等必须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并达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为确保中、高考期间考生拥有一个安静、良好的考试环境,政府发布禁噪公告,环保部门与公安、建设、城管、工商、教育、文化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在此期间出动车次49次、人次151次,对工业企业、城市建筑施工工地、城区娱乐场所等噪声源敏感区域进行24小时检查、巡视。督促噪声排放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对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行为,及时曝光、从速处理,有力地保证了中、高考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道路交通噪声治理监管力度。公安、交通部门在市区主干道设立禁鸣标识,在各学校所在路段和办公场所等敏感区域附近设禁鸣区和限速区,加强对乱鸣笛现象监管。交管部门合理分配各交通干道的车流量、车吨位,严格管理机动车违章、占道问题,着力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同时,加强道路建设改造,对环城北路、永前大道等共计10.4公里的城区主要道路进行高品质“黑化”,对万盛路等共计2.4公里已“黑化”的道路进行修补,建设交通干线绿色声屏障,有效改善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

(四)加大施工工地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建筑施工项目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建筑施工声环境监管,征收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污费,督促施工单位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对主要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xx)。在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共规范17家建筑施工工地,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报环保部门批准。

(五)加强工矿厂界噪声污染监管力度。为营造良好的市区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城市居民学习、生活和工作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加大对工矿厂界噪声的监管力度,要求噪声污染严重的企业要远离学校、居民区等声敏感区,并符合所在区域的噪声环境标准。如因特殊原因距离声敏感区较近的噪声污染企业,需妥善布置噪声辐射方向,合理布置建筑结构,加强厂区界的立体绿化,采用生物降噪、工程降噪等方式,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0xx年我市共要求16家企业完成噪声自行监测并于四川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并督促其他有机械性噪声源且有条件开展自行监测的企业完善噪声监测。

(一)明确职责。对环境噪声污染的分类管理及内容进行明确的界定,解决管理职责不清的问题。按照城市行政管理处罚权相对集中的现状,我市将建筑施工夜间违规处罚、社会娱乐噪声扰民处理、住宅装修噪声扰民处理等权力集中到城管部门;环保部门负责厂界噪声扰民的查处,负责各类噪声污染检测;公安部门负责机动车禁鸣措施落实,防止机动车噪声污染;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二)加大投入。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城市降噪基础设施建设,黑化各级道路,在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两侧,通过设置隔声屏、建设生态隔离带、安装隔声门窗等措施;倡导绿色出行,建设公共自行车系统,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有效防治交通干线噪声污染。

(三)强化监督。鉴于噪声污染的特殊性,受污染者与污染者一般都是相邻关系,涉及到民事关系和社会稳定。我市充分发挥居委会和街道办的监督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及时纠正违法,尽可能避免噪声污染源的产生,全力调解因噪声污染引起的相邻纠纷。

(一)存在的问题

1.噪声污染投诉率呈上升趋势。一是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施工噪声源的数量增加,加之部分路段经常施工,造成这些路段的噪声较高,尤其是夜间施工噪声。二是机动车数量增速加快,交通噪声的影响范围和强度逐年加大。三是社会文化事业的繁荣和流通市场的不规范,商业活动的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如商业区文化活动噪声(酒吧、ktv)营业时间延长,以及街道、家属区内流动性商业活动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2.噪声污染调查取证难度较大。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存在瞬时性、分散性等特点,随着设备的关停而很快消失,给执法取证带来很多困难。个别噪声源具有临时性、随机性的特点,违法超标排放噪声的单位企业与执法人员周旋,玩“捉迷藏”游戏,逃避检查。

(二)意见建议

1.建议国家在噪声污染防治方面给予资金支持,特别是对于广安这样欠发达地区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基层环保部门的噪声污染监察监测能力建设,基层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机构配置相应的人员、设备。

2.建议进一步广泛宣传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工作参与的同事,发挥媒体对各类噪声扰民的舆论监督,加大噪声违法的曝光力度。

(一)加强规划引导,严格环境准入。将声环境质量改善作为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在业务办理、审核等各个环节中严格声环境准入,建设项目环评要明确改善声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严格项目环境噪声“三同时”验收管理,未通过验收的噪声排放项目,一律不得投入运行。

(二)完善功能区划,加强噪声监管。结合城市发展情况,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区划分技术规范》,对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完善和调整。同时,严格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xx)等相关要求开展噪声监测及数据报送工作。严肃查处噪声环境违法案件,确保群众环境权益。

(三)加强源头管理,加快污染治理。确定的交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和工业等领域的重点噪声排放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实施噪声污染限期治理,确保实现重点噪声污染源排放达标。同时要将乡村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纳入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环保认识。广泛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各级环保部门和人民群众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突出解决城乡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加大噪声违法的舆论监督和曝光力度,多方面、多途径地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建设安静舒适的城乡环境。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篇二

河北省国资委: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责任,强化监督管理

清洁能源公司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大气污染防治动员大会,及时传达学习了省政府、市政府文件精神,广泛进行思想动员。对公司建设项目预防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加强对建筑工地预防大气污染工作的领导,清洁能源公司成立了以总裁为组长、副总裁为副组长、各项目公司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大气环境质量攻坚领导小组。建立了公司各级大气污染防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根据组织结构划分,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各司其职,责任到人。

二、健全工作机制,开展重点工作,落实攻坚措施 清洁能源公司全面加强对建筑工地大气环境质量应急攻坚工作,认真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管理。对工地主要道路和大门口采取硬化;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采用密闭方式分类存放,及时清运;督促施工现场制定洒水降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采取定期洒水降尘;工地运输渣土、建材车辆做到不超限、不超载;混凝土生产企业不使用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运输搅拌材料;施工运输车辆必须采取盖篷布等密闭措施,严禁运输车辆所载物沿途泄漏和散落,不得污染城市道路环境;对现场裸土采取覆盖或种草绿化措施。

隆尧经济开发区北区位于隆尧县城规划区内,始建于2009年,2011年2月份被省政府批准升格为省级经济开发区。河北珈奥甘油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坐落于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工业园,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新兴联合化工企业,公司年产环氧氯丙烷3万吨,同时配套6万吨的精制甘油、2.1万吨的亚磷酸以及2万吨的工业氯化钙,是世界首套成规模的采用甘油催化管式连续氯代法合成环氧氯丙烷的万元吨级装置,对蒸汽需求量较大,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度。

目主要满足柳行农场供暖及经济开发区北区企业供热需求,所发电由河北珈奥甘油化工有限公司消纳。

本项目一期投资约为10985万元,其中,主辅生产工程7811万元,与厂址有关的单项工程218万元,其它费用1932万元,特殊项目投资636万元,流动资金167万元,动态费用221万。

方案配置为一期为2台40蒸吨/时中温中压煤粉锅炉及6000kw背压式汽轮机,二期为1台75蒸吨/时中温中压煤粉锅炉及6000kw背压式汽轮机,目前进行一期工作,二期根据园区实际用气需求再上锅炉。

目前进展情况:项目于2014年3月底完成各种报批手续,5月1日正式开槽建设,目前所有单体工程的主体工程已施工完毕,并已投入使用,现正在进行厂房内外墙抹灰、厂区道路和办公楼装修施工。2015年3月1日具备供汽条件,3月15日正式开始向河北珈奥甘油化工有限公司供汽。

(二)晋州市纺织工业园煤粉炉集中供热站项目

该项目使用高效煤粉蒸汽锅炉对园区8-10户企业实施集中供热,使用行唐煤粉加工中心生产的低硫煤粉,替代现有小型锅炉14台约96多蒸吨,实现煤炭减量替代,减少区域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各150多吨,减少煤炭使用量约4万吨,在节能减排的同时,提高了园区基础设施水平。

炉房和蒸汽管网及其他生产辅助设施,总投资1.38亿元,占地50亩,一期先建设两台40蒸吨/小时高效煤粉蒸汽锅炉。

项目于2014年3月份完成立项阶段,7月份完成设计阶段,7月中旬开始施工,目前供热站项目主厂房主体结构已完成,设备安装已基本完成,蒸汽管网工程已完成70%。

(三)行唐县煤粉加工厂项目

本项目为公司燃煤锅炉房改造项目配套工程,是煤粉锅炉项目的上游产业,它以优质动力原煤为原料加工生产适合煤粉工业锅炉系统运行的清洁煤粉燃料。根据公司2014年计划改造锅炉容量及三年规划,煤粉厂生产规模定为100万吨/年。

本项目一期预计投资约为12000万元。其中,设备费2600万元,土建费用5000万,安装费用1000万,征地费用1600万,其它费用1800万。

项目占地约115亩,项目建设周期为8个月。建设规模为100万吨/年煤粉燃料加工配送中心,按每年最长运行7200小时计算,则每小时产约在150t,足以满足锅炉改造燃料需求。参照主要设备现有产品规格,配置方案为2×75t/h(总150t/h)。

项目于2014年3月份完成立项手续,5月份完成设计、设备招标工作,7月份完成设计工作,7月份完成土建招标工作,于2014年8月7日正式进场施工。

间、水泵房、变电所及综合楼全部主体工作,完成水泵房、变电所装修工作,完成80%厂区管网工作;正在进行钢结构工程、厂区道路工程。全部设备已安装完成,正在传动实验、低压电机调试工作。现正在进行设备调试工作,近期可试运转。

(四)石家庄新华区热源站进展情况

按供热管理中心的规划,石家庄市调峰热源站点共计8个,其中5个采用煤粉炉,3个采用燃气炉。河北融投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为西北区域煤粉炉投资单位。

该项目一期预计投资约为13000万元,配置2台40t高效煤粉锅炉,供热面积达110万平米,二期计划上2台80t高效煤粉锅炉,供热面积可达330万平米,项目于2014年7月份开槽施工,目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外管网部分线路施工完成,2015年1月20日至2015年3月15日试运行,开始向居民供热,试运行情况良好,排放指标经实测烟尘排放5毫克,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58毫克,检测结果优于天然气(天然气排放三项指标为:20毫克、50毫克、150毫克)。

清洁能源公司在推广清洁高效煤粉锅炉、优化城市能源结构、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做出了诸多有益的尝试,已经为清洁高效环保煤粉锅炉大规模推广打下了很好的基础,走出了一条能耗排放做“减法”、经济发展做“加法”的新路子。

附件:《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及资金投入情况》

河北融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6日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篇三

一、工作情况

(一)认真抓好项目审批服务

紧密围绕加快我县的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结合项目落地年,积极开展环保服务。一是严格把好项目环保审批关。严禁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三高一低” 的建设项目进入我县, 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的产生。二是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度,认真履行“热情服务、认真把关、依法审批、规范管理的宗旨”,把服务工作抓深、抓实、抓细,对庄园经济、种养殖业等县重点绿色转型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加快审批速度,提供便捷服务。上半年共完成项目的环评审批45个,其中环境影响报告表10个,登记表35个,环评制度执行率达100%。三是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工作,截止6月底,共有6家建设单位通过市级环保部门竣工验收,对县批20个项目下达了限期环保验收通知,“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 100%。四是严格排污许可工作制度,对全县排污企业进行了全年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截止目前,完成了9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年检审核工作,对9家排污企业进行了总量批复,申报一般排污企业83家,小型三产企业169家,城镇污水处理厂1家,共征收排污费1532.5万元,其中焦炭排污费532万元,其他排污费1000.5万元。

(二)扎实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

坚持政府主导,主体责任,重点突出,统筹兼顾,先后采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等措施,落实污染减排各项任务。淘汰关停沁高铁冶有限公司铁厂1座,关闭取缔了实心粘土砖厂21座;通过工程治理对全县主要行业实施限期治理,全县焦化、电力、4吨以上锅炉全部配套建成了脱硫除尘设施,县城生活污水、焦化废水建成了生化处理设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逐年削减,截止目前,污染物排放总量同比下降比例为:so2 2%,cod 1.4%,no 1.5%,烟尘2%,粉尘1.5%,nh3—n1.3%,全面完成了上半年总量减排任务。

(三)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一是扎实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违法排污排查整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防范性环境监察、粉煤灰制砖行业整治等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车辆120台(次),人员370余人(次),检查企业110家,检查污染防治设施210台(套)次,对不按环评要求建设、违法生产的4 家煤炭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30家煤炭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开展了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有力打击了违法排污企业,遏制了环境污染。二是加强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的规范管理。对兴茂煤化有限公司等国控、沁新焦化厂等省控企业进行现场监察,每月不少于两次。确保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监控数据畅通、完整、有效。三是妥善处理“12369”信访投诉案件,上半年共处理环保热线投诉电话3起,结案3起,处理率100%,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四是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在中、高考期间,在沁源电视台播报和考场附近张贴有关噪声管理的规定,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保障车辆1台,停止考场周边的建筑工程3家,为我县中、高考考生营造了一个良好、舒适的休息、学习、考试环境。

(四)有效推进城乡生态创建工作

一是全面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编制完成了《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及相关的申报工作,着力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等,确定工程项目五大类,分别为:新建或修缮饮用水源地保护28座、新建垃圾填埋场7座、新建沤粪池20座、污水处理设施7个村8套、有机肥处理厂1个,总投资2221余万元。目前,已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了公开招标。二是积极对全县所有矿山开采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五)全面提升县域环境质量

一是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行大气污染物联防联控,通洲焦化、沁新焦化等4家企业实现了焦炉煤气全回收利用,生产硫铵、甲醇、余热发电等,污染源排放全部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同时结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取缔小石灰、小铝土矿烧结,有效解决了部分区域突出环境问题。前半年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到二级以上,其中一级天气68天,二级天气114天。二是实施了沁河流域水环境专项整治,先后取缔向沁河排放污水的企业10余个;对超标排放企业实施限期治理,要求各焦化企业废水实现闭路循环,煤炭企业实现矿井水处理后中水回用;在工业布局密集,人口集中,污染较重的李元镇建成了区域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利用,沁河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保障了区域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水质的健康安全,沁河孔家坡、龙头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四类水质标准,县水厂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三是对全县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开展了摸底、调查,现已全面完成工业危险废物申报备案工作。

(六)深化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七)全面提升服务软环境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将创建五型机关和五型环保与“创五好组织,当太岳先锋”活动紧密结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红色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狠抓党风廉政、机关效能建设,积极开展“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专项活动,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坚持按章办事,努力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将效能建设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主动将效能建设融入环保工作全过程,自觉将效能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融会贯通、协调运行。努力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增强干部队伍履行职责能力。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全面落实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加大对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强化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促进农业和农村污染减排,着力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禁止审批和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做到项目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加,确保完成全县年度削减目标。

(二)继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强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建立健全项目全过程环境监管制度和生态环境监察制度。

(三)狠抓农村生态保护工作

一是有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快李元镇、沁河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通过省市督查验收。二是认真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确保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一、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创先争优示范行动”

我局根据天县委发【20__】15号文件精神,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后立即对领导干部“创先争优示范行动”进行了专门部署,并随即开展相关活动:制定了《县环保局关于领导班子“创先争优示范行动”的实施方案》,在2月底3月初集中开展了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根据班子成员分工,班子各成员重点走访了联系企业、重点工业项目和联系村。走访期间,共走访企业35家,村13个,农户35户,帮助相关企业解决具体实际问题,受到企业的广泛好评。同时,组织开展了一把手公开承诺、党组织公开承诺和普通党员的公开承诺活动,到年底,所有承诺事项都已落实。我局党支部获“县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县现场验收

20__年,我县通过国家生态县技术核查,20__年,我们根据环保部《关于浙江省县生态县建设整改意见的函》精神,年初就制定了《县国家生态县验收工作方案》、县委下发了《关于要求全面完成国家生态县验收整改工程的通知》,并在4月召开的生态县创建验收工作会议上明确了今年的创建任务,同时对各部门、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环保部《整改意见》,制定了《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县验收专项督查的通知》,从6月开始定期督查、通报。针对资料整改,我局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上门指导,主动协调,并将资料整改进行汇总。针对现场整改工程,我局多次实地走访、调研确保工程进度。

20__年10月22日至23日,由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原国家环保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祝光耀带队的国家生态县验收组对我县进行了考核验收,经实地考察、资料核查、听取汇报后,考核验收组认为天台生态县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致同意我县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并将按程序报国家环保部审议批准。我县因此也成为全市首个国家生态县。

11月9日,中共天台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县委关于实施“生态名县”战略的意见》的决议(草案)。决议的通过为我县今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为我县向更高层次的生态创建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任务

经市环保局综合平衡后,20__年我县减排数据为:cod排放削减率7.70%、so2排放削减率2.5%、氮氧化物排放削减率1%、氨氮排放削减率5.77%。

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一)加快推进电镀行业整治验收工作。20__年,我县全面完成电镀行业环境污染整治验收。3家电镀企业进行整治提升,2家电镀企业自行停产,从原来的20条电镀生产线,压缩到目前的7条电镀生产线,并全部采用自动或半自动电镀生产线。其中,2家企业主动提出停产申请,并在6月10日前停产,6月30日前拆除了现有电镀设备。对达不到验收要求的4家电镀企业,责令停止生产。

(二)推进坡塘化工区医化企业搬迁。为彻底解决坡塘化工区污染问题,20__年,我县开展了坡塘化工区企业企业搬迁工作的前期调研和摸查工作,为加快推进坡塘化工区医化企业整体搬迁工作夯实基础。根据县政府出台的《坡塘化工区医化企业项目整体搬迁实施方案》,完善《关于坡塘医化企业搬迁安置的若干意见》,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推进波楞花桃高新生态园区的建设。

(三)橡胶行业整治工作。在20__年我县开展橡胶行业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又下发了《20__年度县橡胶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计划》,开展了橡胶行业含油废水治理、锅炉冷凝水回收、清洁生产、环保手续补办、验收等专项整治工作,现2家原地整治提升的电镀企业已经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坡塘化工区内医化企业搬迁前期工作基本完成,项目规划环评和企业项目搬迁环评已经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编制,橡胶行业整治工作有序推进,确定的10家橡胶企业含油废水整治已经全部完成,1家规模化炼胶中心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行。完成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企业3家。

五、环境执法工作继续得到加强

截止年底,我局在环境执法工作中共出动人员1026人次,检查企业584家(次),共处罚违法企业19家,罚款91万元,案件数同比增加了14%。

全年开展了4次专项行动:电镀行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医化企业“午夜清风”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绿色护考”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除磷行动” 专项执法检查行动。20__年信访总量为121件,同比减少18%,处理率达100%,满意率达98%。

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进一步做好环保审批工作

今年,我县共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93个。其中登记表40个,报告表45个,报告书8个,涉及项目总投资342638万元,环保投资2912万元。20__年我局共否决项目20余个,基本上为选址不佳或污染严重的ktv、畜禽养殖、小化工等项目。

七、抓好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

根据县纪委、纪工委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工作。我们清理出我局的行政许可权力10项、行政监管权力22项、行政处罚权力174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6项、行政确认7项以及其他行政权力9项。要把这些权力全都“关进笼子”,配套的制度是必不可少的。我局20__年就在全市环保系统第一个完成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形成了一整套的制度并在今年开始执行,把这些制度全都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之中,使每一项权力都按照制度的规定在阳光下运行。这样既能保证我们工作的顺利开展,又能确保我们的干部廉政安全。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柳林县煤炭行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柳煤字[2014]320号)文件精神,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矿区环境空气质量。经矿委会研究决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顾、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地点的污染治理,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创新驱动、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到2017年实现全矿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的总目标,为周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作出重要贡献。

二、领导机构

组 长:贾保生 副组长:李乃权 梁福才

成 员:相关职能科室、队组的负责人,环保科全体人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环保科,主任由李成全担任,主要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的具体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工作情况。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力争利用4年时间或更长时间,使全矿环境空气治理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或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让在矿全体职工每天都呼吸上新鲜空气。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1、对于我矿燃煤工业锅炉,优先燃烧清洁燃料,从源头上控制燃料燃烧产生的so2和烟尘等。

2、煤炭要洁净利用,即对煤炭进行洗选、加工、成型、气化、液化等,将污染型的煤炭转化为清洁的燃料,再用作锅炉的燃料。

3、控制原煤的销售量,加大选煤入洗率,保证原煤入洗率达到70%以上,并且民用煤灰分不得高于16%,硫分不得高于1%。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1、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环境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到2015年,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密闭措施。对重点施工现场安装视频,实施在线监管。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各种煤堆、料堆要实行封闭式储存或建设防尘抑尘设施。

2、严格整治矿山扬尘。安装视频,实施在线监管。产生扬尘污染的地点,采取更严格的防治扬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在采暖期和重污染天气等重点、敏感时段要采取限产限排等措施。

3、扩大绿化面积。扩大生产区和办公区绿地规模,继续推进道路绿化,单位居住区绿化、立体空间绿化、绿道绿廊和公园绿地建设。推进周边绿化、房前屋后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三)强化移动污染源防治,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1、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2、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供应,逐步提高公司清洁能源使用比重。

3、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要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警预报及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4、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各级部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制。成立公司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根据重污染天气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全体人员做好防范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制定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环保科要加强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监督,统一协调监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开展大气环境监测,消减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组织各有关部门制定监督考核管理奖惩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鼓励群众参与。 鼓励全矿人人参与。环境治理,人人有责。要积极开展以防治细颗粒物为重点的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大家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公司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努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三)落实资金,加强保障。 我矿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甚至“零排放”;并且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各队、室,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狠抓贯彻落实,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实现。

山西柳林鑫飞下山峁煤业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0日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篇五

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一、总体进展情况

(一)建筑工地扬尘管理。一是督促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围场作业,设置冲洗场地和设备,严防死守,杜绝车辆带泥上路。二是出入口通道及两侧50米范围内落实全天侯保洁,并实施不间断洒水抑尘。三是要求建筑工地及车辆管理实行“六必须、七统一、八不准”规范。目前城区33家施工工地都已安装洗车设备,施工工地出渣土的6家,未出渣土的26家,未动工的1家。

为推进渣土管理规范化、智能化、标准化,根据市、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积极推广使用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设渣土公司6家,第一批车辆暂定45辆,目前已投入使用。

(二)市政道路管理。按照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今年完成人民路(支农路-西城路)、向阳路(解放路-南环路)、工农路(北苑路-中阳大道)、中阳大道(御景园、萃文园)4条道路的人行道改造提升。其中人民路、中阳大道、工农北路、人民东路路南的沥青摊铺基本完成,现在正在施工人民东路路北、工农中路的黑化改造工程。根据通报情况对在建的工农路、人民路等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了整改,对挖开未浇筑混凝土的路段裸露的土地和渣土进行覆盖,正在施工的路段用雾炮车采用湿式作业法施工。工地严格按照要求全部用水码进行围挡。对城区4条人行道黑化施工现场,下发整改通知7份;加强对电力、水利、通讯、燃气等施工的管理巡查,共下达整改通知书17份;对2个未按照环保要求施工的工地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分别依法处以1万元和2万元的罚款。

(三)油烟污染整治。结合全县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工作部署,积极联合市场监督局、环保部门,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内所有餐饮单位和烧烤摊点进行全面排查,扎实抓好餐饮油烟污染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截至目前,此次全面排查整治行动已出动联合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对283家不按规定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存在油烟扰民和噪音扰民等问题的依法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有效推动了全县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整改工作的落实,净化了城区空气环境质量。

(四)道路保洁抑尘。城区保洁确保湿法作业常态化。河滨路、东城路、北苑路、中阳大道国土局至托起辉煌段全天加密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湿润。

二、存在的问题

1.随着政府重点投资项目、新建、扩建工程的项目增多,大规模的开发工程不断建设,建筑垃圾、弃土不断增加,目前我县没有一处正规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致使大量建筑垃圾、弃土未经任何处理,便被施工单位或个人运往郊外、随意倾倒,造成了垃圾围城现象,形成多个卫生死角。

2.一些拆迁待建工地管理问题,拆迁方拆迁完毕,承建商和施工方没有进入其间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生产垃圾、裸露土地等造成大气污染的问题日益突出。

3.个别在建工地出入口硬化不到位或者虽设有车辆冲洗设施,但有时冲洗不及时或者根本没有冲洗,出场时除泥处理不够,偶有造成路面污染现象。

4.油烟污染治理工作中,我局虽然按照县政府要求对城区餐饮企业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但排放的油烟是否达标,我局没有专业检查设备和相应的技术人员。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1.持续开展施工现场和运输车辆管控。强化源头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工地现场管理,对工地出入口全部实施硬化,对出入的渣土车、垃圾车、混凝土搅拌车等车辆进行喷水降尘处理。加大执法力度,采取错时、定点、流动、夜间执法等多种方式,实行多方位联合执法管理,严防渣土车沿途遗撒、随意乱倒等违规问题;对不按规定违法违规运输渣土、造成扬尘污染的现象进行严厉查处。

2.持续开展餐饮业油烟治理。按照“分类管理、审批前置、强化联合”的原则,配合县环保局、县食药监局等部门对城区内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装置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验收,重点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餐饮单位的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油烟有效净化。

3.持续开展城区道路扬尘污染管控。继续加大城区道路洒水抑尘力度,确保空气质量达标。加大对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和密度,使用高压清洗设备对城区护栏、果皮箱、公交站牌、灯杆等公共设施进行不间断深度清洗作业,继续 加大对中阳大道、人民路、向阳路等重点路段清扫保洁力度,实行道路深度冲洗常态化、精细化作业,最大限度减少道路扬尘污染,提升城区道路整体洁净度。

4.持续开展垃圾焚烧治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属地管理机制,全面梳理城区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工作,加大清运力度,增加垃圾转运车辆频次,减少垃圾停留时间,加大日常检查、巡查工作力度和频次,杜绝各类焚烧垃圾、杂物的行为。

丰县城市管理局 2018年9月16日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篇六

20xx年,我市区域环境噪声全年平均等效声级为53.2分贝(比20xx年下降1分贝),一类区昼间达标率66.7%,二类区昼间达标率92.1%,三类区昼间达标率66.7%,四类区昼间达标率75%,全市昼间达标率83.8%。城市功能区全年平均等效声级55.9分贝,比20xx年上升0.2分贝。全市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6.1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好)。

20xx年,接到噪声投诉368件,其中工业噪声投诉201件,社会生活噪声投诉117件,施工噪声投诉50件,信访件办结率达100%。

20xx年,我市继续实施宁静行动,以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处罚力度,加大噪声污染治理,开展各项噪声执法专项行动,切实改善声环境质量。

一是扎实开展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实行城区通行证管理制度,禁止大型车辆和小型货运车辆在交通高峰期部分路段通行,加强城区限行、限速管理,降低交通噪声污染。完成交通标志29块,交通标线15424平方米;已调整交通信号,围城路实行单项循环。严格实施对现有禁鸣街区的管理,设置禁鸣路段1条。集中开展交通噪声整治专项行动11次,开展禁鸣统一集中行动4次,查处不按规定使用喇叭交通违法行为940人次,其中警告451人次,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5370起。

二是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控制。继续推广使用低噪声机具和工艺。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等产生高噪声的施工作业。开展建筑工地使用低噪声设备检查5次,检查工地85个;开展建筑工地噪声专项行动10次,查处夜间施工、通宵施工等噪声扰民问题50件,查处率100%;集中开展了工业企业噪声整治专项行动2次。全面完善了投诉处理机制,加强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夜间施工噪声污染控制,夜间施工审批率达100%。

三是扎实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开展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专项治理行动15次,检查了291余家娱乐文化场所,对20余家大型文化娱乐场所进行了专业噪声检测,对存在轻微问题的28家娱乐场所进行了口头警告,限期整改5家。开展商业活动噪声污染防治,对坝坝舞场所及音响使用进行了规范,对临街商家、夜市、餐饮店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巡查,查处各类商业使用高音喇叭、音响的行为,今年开展商业噪声专项检查2次,处理商业噪声扰民23件。在近期夜市摊点专项行动中,检查了294余家夜宵摊点,处理夜市方面的噪声投诉62件。开展社会生活噪声专项行动4次,处理社区生活噪声扰民问题32件。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专项宣传18次。

四是扎实开展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开展了工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3次,处理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的投诉201起,检查了61家工业企业,监测企业18户。

五是扎实开展“两考”禁噪。以城区建筑施工工地、校园周边、居民密集区、临街商住、夜宵摊点及文化娱乐场所等为重点,定时、定人、定责,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2次,共检查娱乐场所80余家、施工工地15处、夜宵摊点100余家,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

六是加强宁静行动宣传。通过电视台、网络、报考等载体对宁静和利废相关工作进行宣传,发放宁静、利废相关宣传资料10万余份。

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的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均低于20xx年水平,成效较为明显。

主要经验:一是坚持有诉必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坚持重点排查,督促企业限期治理;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1.部分商家经营者对噪声污染影响认识不够,现场管理不到位,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2.执法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执法能力尚待提高。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要求工业企业认真落实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建筑工地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避免噪声扰民。

2.加强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城区企业加强现场管理,减少人为金属碰撞等噪声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3.继续实施宁静行动,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违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