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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原读书心得全文完整(专业14篇)

作者:GZ才子

在读书心得中,我们可以记录下一些触动和启示,从而更好地应用到实际生活中。以下是一些读书心得的精选摘录,希望能对大家的阅读和写作有所帮助。

傅雷家书读书心得全文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该书由于是父亲写给儿子的家书,是写在纸上的家常话,因此如山间潺潺清泉,碧空中舒卷的白云,感情纯真、质朴,令人动容。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22年傅雷家书读书心得精选,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人之自爱其子,也是一种自然规律。人的生命总是有局限的,而人的事业却永远无尽头。通过亲生的儿女,延续自己的生命,也延续与发展一个人为社会,为祖国,为人类所能尽的力量。因此,培育儿女也正是对社会,对祖国,对人类世界应该尽的一项神圣的义务与责任。

我们看傅雷怎样培育他的孩子,从家书中显而易见。他在给儿子傅聪的信里,这样说:“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其妙的go,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年轻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不论在做人方面还是其他各方面。”贯穿全部家书的情谊,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其中,母亲的温柔体贴,父亲的严肃慈爱,都与生活环环相扣。

傅聪在异国漂流的生活中,从父亲的这些书信中汲取了多么丰富的精神养料。时时给他指导,鼓励与鞭策。使他有勇气与力量,去战胜各式各样的魔障。踏上自己正当的成长道路。傅聪这种热爱祖国,信赖祖国的精神,与傅雷在数万里之外对他殷切的教育,是不能分开的。

再看看这些书信的背景,傅雷是在怎样的政治处境中写出来的。有多少人在那场“黑暗的灾祸”中受到伤害,傅雷却在其中显出了他不变的本色。

都说家风,家教贯穿一生,每个家庭的独特家风家教都创造了每一个独一无二的个体。父母亲的一言一语都在影响着自己。所有人的身上都影影淡淡的存在父母的影子。那是家风的传承啊!优秀的父母,出色的儿子,不平凡的家书。

父爱总是无耻,伟大而又无私。

楼市迈曾这样评价《傅雷家书》:这是一部很好的艺术学徒修养的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父爱的苦心造纸,呕心沥血的教子篇。

《傅雷家书》中最让我动容的是傅雷以朋友的身份真诚地与儿子交流。我清晰地记得,那是傅雷在指出自己的儿子傅聪说话太直,为人处世不够圆润,说了一句这些矛盾我自己也常犯,但愿你能共勉之。傅雷与儿子进行交流对话,处于平等地位,没有居高临下的口气。从这句话中还可以看出,傅雷结合自身的感受,分析问题,更能使儿子接受建议。由此可见,傅雷在教育方面有独特的见解。

所以我认为傅雷作为父亲,他与自己的孩子相处,不能只独特教育孩子的方法,能让人虚心接受。

父爱,伟大而又无私。

父爱,热烈而又深沉。

父爱,是宝贵的精神财富。

一个严厉尽责的父亲,在儿子长大成人,留学海外之后,仍通过书信的方式对儿子的生活和艺术进行悉心指导,这就是《傅雷家书》。

傅雷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教导儿子待人要谦虚,足以说明一个严厉尽责的父亲对儿子深厚的爱,这也许就是父爱的伟大。父亲的严厉并不代表他不慈爱,在出国留学的过程中,傅聪遇到很多挫折,但他正是因为有一个伟大的父亲,从而使他变的坚强,勇敢的战胜困难,因而获得理想的成绩。

父爱是伟大的、无私的,只是父亲不会表达自己对孩子的爱罢了,父亲对孩子的爱体现在生活的点点滴滴,怪只怪我们缺少一双发现爱的眼睛。

进入初中,我接触到《傅雷家书》后,我对爸爸的爱又有深一层的理解,一个父亲对儿子的爱,教给他许多做人处世的方法,确立正确人生,引导他走向成功,我更加珍惜父爱,后悔当初埋怨爸爸。其实,并不是爸爸不爱我,而是我没有发现,因为爸爸不会表达他的爱,但他在生活中对我所做的事都体现出他对我的爱,有哪个父亲会害了自己的孩子呢?他打了我就是让我记住:要用一颗宽容之心宽容他人,容纳他人,“多在自己身上找缺点”。世界上最宽广的是大海,比大海更宽广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广的是人的心灵,不要因生活的小事而斤斤计较,这样的人生是枯燥乏味的。

人生的第一位老师就是自己的父母,我们从呱呱坠地的婴儿到风度翩翩的少年,父母在我们身上花了无数心血,倾注了多少情与爱,交给我们多少为人处事的方法,帮助我们确立人生目标。

可怜天下父母心,檫亮你那颗明亮的眼睛去发现爱,不要失去后才后悔,既然拥有就应该好好珍惜。能有今天的成就,都是父母鼓励、关心、爱的结果,所以,我们更要孝敬父母,有这美好的一切就好好珍惜,努力来回报父母对我们的爱。

这个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叫《傅雷家书》,我被他给深深吸引到了。

这本书是傅雷夫妇与长子傅聪在其留学波兰期间的往来家信。在这本书中,底下会有插叙当时的情况和背景来更好的辅助你来阅读,还会有一些插图,傅雷先生的英文也会有翻译,可以说是很细腻了。在此书中内容简单又有趣,还给我普及了许多在音乐和成长上的知识。在他们来往的信中最醒目的就是父母对孩子的思念。文章好似在讲述着一个又一个令人惊奇的故事,感情上的挫折,对音乐的困惑,傅雷先生的大病,对音乐的理解等等都使人感受其深。在其中,我觉得傅雷先生十分博学,他懂很多东西,也懂得把这些东西传给傅聪。例如会英文,懂音乐,有出国经验,人生的道理,而他也是一名的文学翻译家,他对傅聪不要求多才多艺,只希望他全心全意投入在音乐之中,希望在音乐上能有所深造,要到达一片领域的巅峰,是需要全心投入的。傅雷夫妇不仅关注傅聪的音乐,更是关注他的人格,信中时时刻刻都会有父亲和母亲对他的警钟。在此书中后半部分基本为母亲写,因为父亲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了,但心中所挂还是傅聪。

《傅雷家书》写的都是看似日常的家常话,却是字中有真情,文中有真理,不仅在文学、艺术、哲学方面帮助傅聪答疑解惑,也帮助傅聪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真实体现了家书中“父亲如山,母亲如水”的形象,表达了中国传统家庭“严父慈母”的主题。

合上书本,情景在脑海中浮现,傅雷夫妇的那种思念,回味无穷。

初见这本书,老实说,我是有几分嫌弃的,因为书的封面并不好看。但是在细细读完之后,便对这本书有了改观。

若是以写信的方式与家人交流生活、学习的近况,一封信可以写多长?可以写几封?傅雷一家对这样的问题有了很好的解答。因为《傅雷家书》全书皆是傅雷、妻子与儿子傅聪十余年中来往的书信。有时一封信放到书中足足有五页那么多。书信可都是手写的,十余年的书信足以出书,可见书信的长度与价值。

书信内容大多是傅雷对儿子学术与性格上的指导意见、对儿子生活及身体健康的关心、情感方面的指引,也偶有父母对儿子的感情的表达。但所有书信都表现出的共同点,就是傅雷夫妇对儿子显而易见的爱意。不论是在音乐方面的指导,性格上的建议,还是在处理感情时的提议,都可以感受到傅雷对儿子的关心与期望。傅雷对儿子说过的话,我们的父母又何尝没有对我们说过呢?父母是否曾经告诉我们自己性格中的缺点?是否曾经站在自己身边注视着自己正在完成的作业?是否曾经唠唠叨叨地对自己说要考上好的大学?而当时的傅雷,也仅是一名希望孩子成才、悉心培育孩子的普通的父亲而已。

傅聪亦没有辜负父亲对他的期望。书信中,傅雷写下的喜悦,大多是因为傅聪在国外时取得的进步、成就。而这一切,自然有傅雷的功劳。傅雷与傅聪,父子二人以书信交流的气氛之和谐,大概是每个家庭都向往的、的家庭氛围。

若我们也能够像傅聪一般,能认真地听一听父母平日唠叨的内容,反思、改正自身的不足,相信我们也一定能在未来有所成就。

世界读书日心得体会全文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每年的4.23日这一天,世界一百多个国家都会举办各种各样的庆祝和图书宣传活动。那么关于读书日的心得体会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世界读书日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我一直都喜欢阅读课外书籍,每天都会利用时间来阅读,比如放学后,比如在假期内都是我阅读的时间,课外阅读能够增加知识,更能够让我们学到更多的东西。

因为我经常阅读课外书籍,我在写作文时,能够轻易的运用好每个文字,同时也能够看到更多不同的文化,习俗,学习很多人生哲理,让我得到了极大的成长。从阅读中找到更加有趣的知识,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对我们来说这是成长,更是一次体验,课外阅读的好处不光是这些,更能够提升我们的阅读理解能力。

不喜欢阅读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不能从书中获得知识和乐趣,这极大的影响到了我们的阅读,对我们来说非常不好,平时我们就应该多看一些书籍,不一定看课本上的知识,而且经常上课学习的东西都比较熟悉,看课外书籍能够让我们放松,给我们减轻学习中的压力,对我们来说非常有用。不要认为考试不会考到课外的一些知识就不重视,不能只想着如何偷懒却不想着提高自己,这是最笨的办法,只有聪明的人才知道不断的提升自己。

书读的多了,见识也就随之变得更加开阔,能够学到更多课本上所没有的知识,不但能够增长阅历,更能做到不出门就能够了解世界各地的情况,书中的故事,书中的道理都蕴含着丰富的内涵,博大精深,只要我们及时学习,多阅读,我们的成绩也会随之提升。而且我们课后很多时间都可以利用来阅读。

我经常会遇到一些同学说,不知道一些成语或者词句怎么用,不知道作文如何写才能够提升,其实只要我们多阅读一些知识,无论是课内还是课外的书籍,我们都经常阅读自然而然我们就能够学会如何写作,学会如何运用各种词语提升自己的能力,从而间接的提升了我们的语文成绩,但是需要持之以恒,每天都必须要坚持阅读,多阅读才有效,而不是一时兴起就来阅读。这并没有什么用。

我希望大家都能够喜欢阅读课外书籍,从而提升自己如我一样,能够在其中学到东西来提升自己的成绩,增长自己的见识。

全民阅读正当时,最是书香能致远。4月23日是世界读书日。过去的一年中,你读了哪些书?每天阅读多长时间?学到了哪些知识?最近一段时间,读书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当前,我们可喜地看到,阅读越来越受到大家重视,通过网络在线、手机、电子阅读器等方式看书的人数正在迅猛增加。近日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发布的《20__年度中国数字阅读报告》显示,20__年中国数字阅读产业规模达351。6亿,增长率达21。8%;数字阅读用户规模达4。94亿,增长率达5。56%,人均电子书阅读量9。1本,人均有声书阅读量6。3本。这些数据说明中国人的阅读率正在上升。读书是的老师,也是最亲密的朋友,不仅可以开阔视野、增长才智,而且可以启迪智慧、拓展思路。其实,当你把读书融入日常生活,你会发现这是一件令人愉快、值得去做的事情。

人生最快乐的事莫过于读书,书籍里有知识,书籍里有智慧,书籍里也有情怀。董其昌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杜甫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颜之推的“积财千万,无过读书”,都向我们诉说着读书的重要性。《论语》中“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等语句,阐明了好学勤思的道理;《增广贤文》中“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诠释了勤奋苦学之法;《弟子规》中的“惟德学,惟才艺,不如人,当自励”,说明做人最要紧的是修养、学问、才干、本领……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在生活、工作节奏不断加快的今天,不妨将读书当成一场美丽的修行,放慢脚步,静下心来,给自己留一点时间和空间与书籍相伴,在阅读中享受宁静、思考人生、润泽心灵。

一个崇尚阅读的民族,必然精神饱满、意气风发、活力四射。__强调:“学习是文明传承之途、人生成长之梯、政党巩固之基、国家兴盛之要。”“要提倡多读书,建设书香社会,不断提升人民思想境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就能更加厚重深邃。”让书香飞入寻常百姓家,需要应多方合力。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公共阅读设施,加快数字阅读服务平台建设,提高阅读服务保障水平;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营造书香社会的阅读氛围,鼓励公众使用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力量要积极参与全民阅读建设,比如公益组织可以通过举办阅读分享沙龙、好书共读会等活动,为民众阅读创造便利条件。我们坚信,在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全民阅读的氛围一定会越来越浓。

在学校开展的“让书香润泽生命,与青奥共同成长”活动中,大家充分享受着读书活动所带来的书香的润泽和读书的快乐。图书馆里的书多起来了,面对浩瀚的书海,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适宜的书籍。我们如饥似渴地阅读着、热情地实践着,验证着、发展着古今中外前贤们的教育理念。《给教师的建议》、《我曾经也是差生》、《教子有方》等一本本书上,密密麻麻地记载下我们思索的痕迹、收获的感动,教师们在阅读中享受着心灵契合的愉悦,大家的单调孤寂的生活变得丰富生动;在书中,大家找到了工作的自信、教书的底气;读书,更让大家走出了工作的失落和迷茫。在知识经济时代,教师作为这个社会的特殊群体,肩负着社会赋予的特殊使命,作为知识的传播者,心灵的塑造者,读书求知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风雨钟山,虎踞龙盘。有着悠久历史的南京和年轻的青奥会在此相逢时,我校开展了让书香润泽生命,与青奥共同成长活动,又适时地开展了同读一本书的活动。当一本本《教子有方》发到大家的手中时;当大家爱不释手地、津津有味地欣赏着书中一个个情真意切的故事时,能够看得出每个人的脸上的幸福与渴求如花儿般清香四溢。书是学校为大家从书店百余种书中精选挑选的,领导们的良苦用心,更让我们每位教职员工深深体会到: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尽职尽责地对待自己的工作,才能完美展现自身的能力与价值。责任就是对工作的完成,就是对职位的坚守,就是对人性的升华,责任意味着付出,意味着奉献。

有人说:“书籍是伟大的天才留给人类的遗产。”也有人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还有人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问君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就让书籍伴我们度过一个又一个春华秋实的美好岁月吧;让书籍给我们带来智慧和力量,在教师专业成长的路上不断为我们“加油”吧。我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认真阅读《教子有方》这本书,并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写出自己的心得体会,真正理解这种责任的理念,并落实到自己的工作当中。

最后,我想用徐美平老师的话来结束我的体会:“读书不是一时的事情,也不单单为了教学,而是为终生幸福来做的事情。”那就让读书成为一种内需,让求知不断丰盈自己,读书!读书!九万里风鹏正举,读书和青奥会一起,从此共同成长!让书香润泽我们的生命吧。

四月二十三日是世界读书日,我们学校为了让我们多读书,就特意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读书日活动。这一天,妈妈早早叫我起床,穿上学校给我们发的校服,穿了半天才穿好,妈妈一直催我去餐桌吃饭,完了还要化妆。心里极不情愿,男孩子还用化妆,好怪呀!但妈妈说学校规定的,只能任她在我脸上擦这抹那的,还好,只用了几分钟就好了,妈妈说男孩子省事多了。看到镜子里的我很精神,妈妈夸我小帅哥,我心里美滋滋的去学校了。

九点钟,老师带领我们一五班的学生与学校里其他同学一起身着校服,迈着整齐的步伐,精神抖擞的来到了学校的操场上。看见高年级的哥哥姐姐们像一颗颗挺立的小白杨,好像已经为做栋梁之才做好准备似的。班级展示活动正式开始了,校长、主任依次讲话,同学们认真的听着,不时地爆发出阵阵掌声。首先是我们一年级的同学朗诵,接着就是高年级的哥哥姐姐们诗朗诵,有的是《道德经》、有的是《弟子规》、还有的是名诗。

妈妈在六年级姐姐的班级图书义卖点给我买回十本书,有许多我都很喜欢,比如《脑筋急转弯》、《西游记》等,晚上睡觉前我都要看一两篇。读书日,你给我们带来了宝贵的读书时间,让我们拥有了更多的课外阅读积累,真希望每天都是读书日!

我们学校为了让我们多读书,就特意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读书日活动。

你瞧!我们三到六年级的学生身着校服,迈着整齐的步伐,精神抖擞的来到了我们的西操场。像一颗颗挺立的小白杨,在为做栋梁之才做好准备。启动仪式正式开始了,校长、主任依次讲话,同学们认真的听着,不时地爆发出阵阵掌声。“没有了书籍就如同大地上没有阳光,没有了书籍就如同鸟儿没有翅膀。”嗯!说的对,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没有了阶梯,我们怎么能进步呢?我们要把读书当做每天必吃的饭一样,细细咀嚼你会发现,许多的知识都是我们不知道的,所以我们要善待读书,以书为友,让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

回到教室以后,我们的王老师也在班上举行了读书节活动。这不,同学们各自带来了自己珍藏的名著,和同学们分享。有的同学还站到讲台上向大家介绍呢!

啊!读书日,你给我们带来了宝贵的读书时间,让我们拥有了更多的课外阅读积累,真希望每天都是读书日!

白鹿原读书心得全文完整

《白鹿原》所揭示的不仅仅是白鹿原上的人的冥冥造化,更是对当时国家的命运的一种揣摩。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白鹿原读书心得最新,希望大家喜欢!

小说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陈忠实在这部四十多万字的小说开篇引用了巴尔扎克的这句话,而在读完《白鹿原》后,我真切的感受到了此话的贴切,黄土塬上的一段历史,借这部小说充分展现。

起篇的情节是神奇甚至有些荒诞的,配角冷先生借独特诡异的治病方法、男一号白嘉轩借连娶七房女人的壮举、关键人物朱先生借游学南方的奇趣经历、故事主场景白鹿原借有关白鹿的神妙传说闪亮登场,抓人,一下子将我拉进小说。

接着,作者着力描绘的便是原上人们的生活,家庭的纷争、家族的争斗、改朝换代的动荡一一上演,人物众多,事件繁杂,各种人物的性格特征逐渐明晰,看这一段,我感觉是在观赏一幅渐渐展开的塬上风情画卷,但,作者的用意绝非如此简单,在一个个故事的推进中,他已经将小说中的人物按信仰、按人生观进行了自然的划分,同样出生在那片黄土塬上的人们,开始渐行渐远。

清廷倒台、军阀混战、民国建立、国共合作、合作破裂、两党相争、抗日卫国、解放、_,一系列的历史事件将小说情节逐级推向高潮,故事的重点似乎也从老一代逐渐转移到新一代的已经走出白鹿原的青年身上,他们或国或共、或由共变国、或由国变共、甚至由土匪变国又变共,起伏跌宕,好不热闹,其间有情爱、有亲情、有义气、有传奇、有历险、有机缘、有命运,有的东西太多,太重,重的让我渐渐觉得托不动这32k的印本。

到了最后,这些走出黄土塬的人又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回到了原上,或发达、或落魄、或存活、或死亡。白嘉轩老了独眼了、鹿子霖疯了死掉了,大剧落幕,戛然。

读完感觉这就是一部中国农村的近代史。白鹿原上,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统治势力的更替,农村社会由治到乱的一个过程。本来在旧封建的儒家礼教的统治下,一切似乎井然有序,但在一切太平的表相下又潜藏着各种矛盾冲突。田小娥作为妾(中华文化独有的家庭身份)倍受来自家庭的歧视和大老婆(妻)的欺辱。黑娃虽然作为忠实的长工鹿三的儿子得到东家的特殊照顾,可以和东家的儿子孝文孝武等一起去家族祠堂里读书等,但他体会到的却是各种生而不平等,东家孩子眼里很平常的零食冰糖,在他却是觉得自己没有权力享用之物。

人在欲望和道德之间苦苦挣扎,如果守住了道德或者不被人发现突破了道德底线的行径,你就是正人或君子。否则你就是千夫所指,甚或有性命之忧。这种严苛的生活、劳动准则,造就了中国绵延几千年文明的成果。中国人从出生就处在克服种种欲望的人生修炼之路上了,"存天理,灭人欲",正是中华文化的精要。在这种近乎严苛的修炼人生,构成了中国人的信仰和终极追求,不显山不露水,似乎与宗教无关,实际上中国人自觉地采用了揉合了佛道种种宗教与儒家生活哲学后的宋明理学,从求神佛不如求诸于内的改变,使中国人的精神世界获得了从宗教束缚中的解放,走向了以生活规则为主要內容的自我约束一一一自我信仰的道路。在这条路上,社会眼光之下而不是神佛的审视,人们是充满着希望,克服着生理上心理上种种痛苦的折磨走完人生的。这就是《白鹿原》里的故事。

看长篇小说看到最后,我总会很急躁,很想快点终结阅读这本书的进程。读到后头,书前头的许多内容我其实已经不太记得,只是把书里主要的冲突化为图片和情景剧储存在记忆深处。

白灵是迷人的,她是兆海心中永远的女神和心灵深处的支柱,然而一切仿佛是注定的,年少时他们信仰相反,成熟后他们交换了信仰,仍是相反,大概这就是生活有趣的地方。很多时候你以为现在的这个人就是未来相濡以沫的人,你付出全部心血,甚至遍体鳞伤,最后现实生活告诉你,你俩不适合彼此,有意思。

田小娥的命运,牵扯着鹿三、鹿兆谦、鹿子霖的命运;仙草和白赵氏临死也没有实现自己的心愿;白孝文是一个让人忍不住大声唾骂、很不能用世上最残酷的刑罚处死的人;鹿兆鹏胆大聪敏,有谋略有才干,他真正算得上是鹿家门里的状元,白灵看上他,眼光真好。

朱先生,白嘉轩,冷先生,真正的老一辈,但各有各自老的方向。

朱白氏大概是那个年代女性的代表人物,她的典型事例是为丈夫朱先生剃头和举行葬礼的所作所为,意想不到的冷静和大局观。朱先生观目识人,真牛!

纵观如今的生活,离书中的环境和情形相距甚远,可书中人物却跟从未与世界脱节似的,那么清晰鲜活,好像某个邻居、某个同事、某个家人甚至某个自己。

人哪……人哪……太难逃离世界……。

陈忠实的长篇小说《白鹿原》,以陕西关中平原上素有“仁义村”之称的白鹿村为背景,细腻地反映出白姓和鹿姓两大家族祖孙三代的恩怨纷争。其中有一段小说的主人公白嘉轩作为族长制定乡约族规的章节,细细品味,觉得这是一轴中国农村斑斓多彩,惊心动魄的统治争斗,也是法治的启蒙阶段。

乡约的第一条:德业相劝。德谓见善必行,闻过必改;能治其身;能修其家;能事文兄;能教子弟;能御童仆;能敬长上;能睦亲邻;能择交友;能守廉洁;能广施惠-----凡有一善为众者,籍以为善行。

乡约的第二条:一曰酗酒斗讼;二曰行止逾违;三曰行不恭逊;四曰言不忠信;五曰造谣诋毁;六曰营私太甚。以上之过,每犯毕书于籍,三犯行罚。

乡约的第三条;礼俗相交,白鹿村村民照《乡约》做人行事,真成礼仪之帮了,全文用纸抄出来贴在墙上,凡16岁以上男人齐集学堂一字一句诵读,处罚包括跪、罚款、罚粮以及鞭抽板打,不再发生斗殴打架,村人个个和颜可鞠、文质彬彬。

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村,在历尽统治阶级愚昧落后的熏陶下,能制定这样一个乡约族规,这是一个历史的进步。由于中国农民的局限性和不稳定性,在闹交农事件的前后一年多时间,乡约的条文松弛了,村里又出现了赌窝。

推翻封建社会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建国70年来,我们努力提高精神文明建设,以法治国,在社区制定文明条例、七不规范,都是约束我们言行举止的规矩。今年7月1日就要实施的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是对上海市民几十年来传统扔垃圾的颠覆和考验,我们要坚决执行的打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硬仗。

这本书中过多的渲染了封建宗族制度的权威,作者对女性人物的塑造描写和命运的安排传达出对女性的轻视,让作为二十世纪、具有独立意识的我看了觉得没法理解和认同。书中命运最好的女性就是朱先生的妻子朱三娘了,我想这大约也是作者心目中最完美的女性形象吧?不过她也只是封建社会主义男权制度下的一个附属品而已,本人并没有什么建树。

书中我最喜欢的三个角色,一个是朱先生,一个是百灵,还有一个是黑娃。这三个人物个性都非常鲜明,朱先生博学多才、德高望重,但是太过神化了。百灵聪明伶俐,敢于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在那个时代是比较超前的了,然而木秀于林,终归还是吃亏在不谙世事、太过天真。黑娃算是个真豪杰,敢爱敢恨,可惜的是耿直终究敌不过虚伪和奸诈。至于书中其他主角,鹿兆鹏完全是一个事业型男,对婚姻和家庭极度不负责任,所以我对他的形象大打折扣。主角白嘉轩我觉得太过自以为是,他自以为代表着公平和正义,其实终究也不过是小家子气的格局有些不识时务,所以经不起时代洪流的冲击,注定在那个大时代下是个被抛弃的落伍者。

虽然我看完这本小说觉得并不是特别欣赏,(抱歉我看书一向不注重什么奖项和评论,只重视自己最真实的感觉,我的原则是读书自由而无用,写作随心而不功利),不过我觉得这本小说的可取之处还是有两点:一是文中的故事都并非作者亲身经历,作者仅凭对文献资料的查阅,通过对几个主要人物的精心塑造并将他们的故事串联在一起,就勾画出一幅恢宏的时代画卷,这种能力令人赞叹。二是作为集体记忆,书中描述了从清末民初到新中国成立近50年的历史,记录了那个时代人民真实的生活状态,丰富了民族和国家记忆,值得推崇。

我觉得这本小说的不足之处在于,故事主要人物结局让人扼腕叹息,导致结局以低潮收尾,让人不太满意。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相对来说,我还是更欣赏这种境界吧。

左宗棠传记读书心得全文完整

在国家内忧外患的日子里,左宗棠诞生在一个清苦的书香人家。他的祖父和父亲都是秀才,平日教几个学生,有些束脩收入。也有几十亩田,是那种[耕读门第"的人家。正常的年月,生活还能维持,一遇天灾人祸,就要艰难度日了。

他二十一岁中举,后来连续三试不中,使他对科举更加不感兴趣。于是,他开始了潜心研究经世致用之学。家族已经败落,只得入赘妻子周诒端的家里,以授徒为生,边授课边钻研经济、____、____事、外交、历史等,度过了几十个春秋,直到不惑之年已过。在师长、朋友的推荐下,凭借自己的精通韬略,足智多谋,进入官场。在他的后半生里,仕途春风得意,事业也达到了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光辉顶点。

左宗棠适应历史潮流,以国家重臣衔令西征,不挟种族的偏。

见,并排斥抑回扬汉的陋习,公开扬言:[只分良莠、不分汉回"。对那太平乱、捻乱、回乱采取[当剿则剿、可抚则抚",毫不存有偏见。每收复一处国土,就为那里的百姓抢修,因战争而受损的房屋、道路,赠送____粮,拿养廉银救济贫民,实实在在的为民办事。他的____队纪律严明,不惊扰百姓,掠夺民财。他在____营里和战士们吃住一起,共度二十几年的____涯生活。

在进____新疆时,由于清朝官场的黑暗、____中饱私囊、国库空虚、____费紧缺,左宗棠领着____队,啃着红薯、抬着棺材到西北边疆去抗敌。在他的精心谋划,呕心沥血,克服种种困难,击败了侵略者,将新疆收复,为国家、民族立正汗马功劳。

在收复新疆过程中,左宗棠对各族同胞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很快得到广大回人、满人、蒙古人,特别是得到广大维吾尔人的广泛支持与拥护,使外国侵略者安集延人--阿古柏很快受到孤立了。

左宗棠能高瞻远瞩,在收复新疆之后胸怀____国内形势,一方面,立即加以苦心经营,他组织人力、物力,调动各方面积极____。而在另一方面,他又开辟河渠,提倡种棉织布、育蚕缫丝,以机器织呢、引进洋务。

同时,左宗棠又在西北地区开发资源,设书院、办义学,用自己的养廉银刊印书籍、提倡科学、发扬文化、提高____素质。他真是为官一任,造福四方。

总之他以年近古稀的高龄,在列强环伺,国力削弱的情况下,

能够挽狂澜于即倒,西出玉门关,收复新疆,建功异域边陲,他那种爱国的情____和那力排众议、一往无前的战斗精神,赢得了同时代和后世的钦敬。

设想不管任何朝代,有一两个像左宗棠这样的清官,那时,国家的千千万万____不会,在夏季酷热天气无处避暑,吃了上顿愁下顿,在冬季的刺骨寒风中受冷冻。

常言:做人学曾国藩,做官学李鸿章,做事学左宗棠。读完三人传记后,深以为然。

左宗棠出生于湖南湘阴一个秀才家庭,年青时即中举,但就此止步,三次会试落第。但他却有真才实学,常以“今亮”自居,曾自撰联:“身无半亩,心忧天下;读破万卷,神交古人”。

正因为左的才华,才可以举人出身,却赢得了许多高人的慧眼。首先是两江总督陶澍,一付对联引见(春殿语从容,廿载家山印心石在;大江流日夜,八州子弟翘首公归),两人结为忘年之交,进而结为儿女亲家,本站这是左腾达的关键起步。第二个是胡林翼,此人是陶澍女婿,曾国藩至友,后来官至湖北巡抚,这是左腾达的鼎力推手。第三个是林则徐,林路过湖南,专门邀请左相聚,并赠新疆军事、地理、文史等方面的资料。第四个是郭嵩焘,此人为左邻居,在危难时候挺身相助(左得罪于总兵樊燮,郭请潘祖荫上奏咸丰:“天下不可一日无湖南,湖南不可一日无左宗棠。”)第五人是曾国藩,虽然两人性情不一,屡有交恶(如联:“季子敢言高,任不在朝,隐不在山,与吾意见常相左!”“藩臣当卫国,进不能战,退不能守,问君经济有何曾?”,但曾出以公心,对左尤有提携之恩。

左军功无数,在战太平天国、灭________军之乱、平________________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旷世奇功在于收复新疆。19世纪中叶,英、俄两国争夺中亚,威胁我国西部边陲。1865年,阿古柏在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持下,率兵侵入我国新疆南部地区。1871年,________________乘机出兵占领伊犁地区。左力排李鸿章等人异议(“海防”与“塞防”之争),抬棺西征,进驻肃州(今甘肃酒泉),步步为营,稳打稳所,先平________________,再灭阿古柏,再逐沙俄,为中国保住了160多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

故梁启超说左是”五百年来第一伟人“。

曾国藩说左是”当今天下第一”。

左宗棠才华横溢,年轻的时候却命途多舛,没能顺利考取功名,但是即使在那个年代,依然名声远播,不断有人来请他出山,直到四十多岁,太平天国为害一方,才不得不作为张亮基的师爷,开始走向仕途。短短几年,平定太平天国、收复新疆、镇压回民起义、捻军、越南战争,可谓是战功累累,创立福州船政局、兰州制造局,甘肃织呢局等新兴企业,在新疆开荒种地,在南京治水,可谓是政绩累累。从一介平民,变成了朝廷重臣,拥有二等恪靖侯、东阁大学士、太子太保、军机大臣、两江总督等多个头衔。这一生,贡献实在太多,在晚清混乱的年代,对内平定战乱,对外抵住侵略,在军事、农业、水利、工业等多个方面都做出重要贡献。难怪梁启超评论他为:五百年来第一伟人。

左宗棠这一生,除了自身奋斗以外,也多亏了贵人相助,贺熙龄、林则徐、郭嵩焘、张亮基、骆秉章、胡雪岩等多个高官富商都曾经帮过他,当然根本原因还是因为他实在太优秀。

左宗棠最大的缺点就是为人太过于直接,自己恃才傲物,不太适合从政,更不适合在战乱的时候从政,虽然得罪了无数人,但是好在有一身的才华和功绩为他做护身符,多次逢凶化吉,也是难得,换做别人,十个脑袋都不够砍。

“左公柳”。晚年却因为清政府的软弱,跟侵略者求和,气血攻心而死。一生清廉,死后仅留下两千两白银,不像李鸿章,留下四千万两,李鸿章啊,真是对你没啥好印象了。等我看完你的传记再来评价评价你!

左宗棠,幼年丧父,中年丧妻,老来丧子,人生中最痛苦的三件事,全让他赶上了。即使这样,也阻挡不了他做出如此巨大的贡献,可敬可佩!

读过徐志频的左宗棠:帝国最后的鹰派,总是感觉少一些东西。也许是由于作者太过动感情,过分褒奖让传记的严肃性降低了几分,也许是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涉及到平定回民动乱的历史过程。而这本左宗棠更加严格,认真的给我呈现了一个左宗棠的形象。

他是一个刚正不阿的人,他不拘一格、直言不讳的性格造成了他军事上面的成功。他的视野要比同时代任何人都要开阔,他最早意识到海军、海防的重要性。战场是他的用武之地,可他不是战场的毁灭者,他是和平的'建设者,每攻占一城,他都会抚慰民心、重新建设,他尽最大的努力让人们重新回到土地上,开发、建设、和平的生活在土地上,他努力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并将它建设的更好。作为一名将军,他却有识人之能,他总是能找到自己需要的人才,并了解他们的才能,让他们的才能在战场上发挥到最大。同时一直坚守着儒家的教育,忠君爱国的思想根深蒂固的根植于他的内心。

引用曾国藩对他的评价“此时西陲之任,倘左君一旦舍去,无论我不能为之继,即起胡文忠于九泉亦不能为之继之。君谓之朝端无两,我以为天下第一耳!”

左宗棠具有真正伟大的灵魂。他是一个伟大的将军,一个伟大的管理者,也是一个伟大的人。他在国外知之者甚少,在他自己的国家里也未享有应得的声望。倘若他的同胞能仔细研究他的生平与公祭,就能够获益匪浅。他热爱自己的祖国,对国人在悠久历史中所取得的辉煌成就而自豪。它dui古代圣贤怀有敬畏之心,且一直遵循圣贤之道。他为自己的国家呕心沥血,毫无保留的奉献自己的力量和才智。他怀有坚定的信念,深信国人能依靠自己的努力,为多灾多难的祖国找出一条新的出路。

本书是我所见第一本由西方学者撰写的左宗棠传记,与国内传记有所不同。值得一读。

本书共计17章节,行文习惯与我国略有不同,各个章节在时间上有所交叉。大体还是按时间脉络进行,从左宗棠的青少年到平定太平天国起义、再到平定回乱、收复新疆。

应该说,在某种程度上,西方学者看待我国历史。

人物。

的视角,会相对客观。仅以左宗棠为例,1885年去世后,大清帝国都在怀念他的功绩。而辛亥革命后,作为大清的伟人,又成了新朝的罪人。尤其是对于太平天国运动性质的判断,一百多年来反复更迭,差异极大。这种情况下,左宗棠的历史形象就更多变了。

看待历史,我们是很难挣脱立场的。就平定回乱而言,对于大清,对于绝大多数大清子民,以及我们这些后人,左宗棠是做出巨大贡献的,稳固河山,居功甚伟。如果这个观点去问现在中亚东干族人(被驱逐的陕甘回民后裔),恐怕就是刽子手了。这并非是非对错造成的,只是立场不同。

关于左宗棠,在不同书评中,我写很多了。不同的传记,都有不同,甚至有矛盾的地方,就需要多加斟酌了。

中西方在表达上有不同,结合起来,各有优劣。

例如文中出现的。

“于是太平天国建都在南京——“。

学习。

和娱乐之城”。当太平军占领南京时,它的人口超过了50万。”

下,看外国的历史传记,就可能存在这种情况。

湖南巡抚接到一道北京来的命令,通知他:在籍侍郎曾国藩赋闲在家,皇帝指示他协助招募和组织湖南的志愿者从军。1853年初,曾国藩着手招募和组织一支志愿军,这支部队就是后来享誉全国的“湘军”。

这里所谓的协助招募和组织湖南的志愿者从军,读起来都有点费劲,翻译成中文语境,就是团练乡勇。在熟悉历史的情况下,我们很容易理解,团练是什么,做什么。外国文学的表达,在一定程度上,是比中国文学要准确。许多我们认为很好理解的事情,是建立在认知基础上的。读过历史的人,知道团练是什么,那你问一个不读历史的人,团练是啥?如果按本文行为的习惯,协助招募组织志愿者从军,不能说完全准确,但是易于认知理解。

读了不少左宗棠的传记,晚清的史料。评价历史人物,不容易。民族英雄这四个字,这年头真是不好拿来使用了。前些日子,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百折不回的英雄白彦虎》。作为陕西回乱的首领,一路逃窜至中亚,居然被称之为民族英雄。

历史人物都成历史了,可惜城头变幻大王旗,这些人的身影时而高大,时而卑微。心中,总得有自己一杆秤才好。

初二读书心得有感全文完整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是我们成长道路上不可缺少的伙伴,读书给我们带来一种无与伦比的快乐。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初二的读书心得有感,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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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这本书的女主角是母狼紫岚,讲述的是它在她的狼王丈夫死了之后是如何一步一步协助她的孩子走向狼王之路的!

通过母狼紫岚让我知道了人要有舍取;书的开头写到了紫岚为了逃避白狗的攻击,一路跑到了一个平地上,而此时的她是一个将要生产的母亲,她忍着白狗的撕咬生下了五个狼崽,经历一番争斗后,白狗虽然跑了,但天公不作美,下起了大雨情况紧急的她虽然用最快的方法将孩子一个一个的带到安全的地方,雨水无情的冲刷还是让最后一个送到终点的狼崽奄奄一息,没有奶水的她为了救活剩下的狼崽,她做出了一个狠心的决定,吃了那仅有的东西——小狼崽。书本看到这里时我很揪心,即使是狼,即使是个伟大的决定,但对于一个母亲来说,为了救活其他的孩子而吃掉那个生命垂危的孩子内心是多么的煎熬。

书中有很多关于紫岚在生活中帮助她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描写,譬如为了让这些小狼们练就狼王还有的狼性,在它们吃奶的时候也要训练他们有狼在撕扯猎物的心理与行为;还有他们为幼狼的时候,遇到困难的时候,即使让他们遍体鳞伤也不会去帮助他们,让他们自己解决,目的就是让自己的孩子拥有更强的实力才能在众多狼崽中脱颖而出!在这个过程中紫岚所受的经历是艰难的,一次又一次的面对孩子的离去,一次又一次的重建信心,当面对儿子都离她而去,又竭尽全力保护自己的外孙,最后在与金雕在决斗中同归于尽,她始终追求着自己的梦想,那就是让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在这场追逐狼王梦的道路上,她奋斗了一生并为此奉献了生命。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而无间的亲情和温柔,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无奈的残忍。文中有一段我一直感触颇深:“它把全部的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母狼)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生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这可能就是我所理解的狼道,为了维护狼族的尊严为了孩子不忍受人类的残忍对待,用最温柔的方式对待孩子,用最痛苦的方式来结束孩子的生命,我不知道在狼群面前是不是有怎么样的震撼,但在我看来,紫岚母狼的母爱与追梦是值得我们去报以深深的敬佩之心的!

祥子,一个来农村自孤儿,他只身来到旧社会的北京后,他选择了当时城市底层老百姓很普通的行业——拉洋车。这位朴素,坚忍,老实,吃苦耐劳的青年从此在心中种下了一个梦想——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洋车。然而实现梦想的过程总是一波三折,经历了人生的三起三落后,祥子终于崩溃了。就这样,这本书以祥子的颓废,堕落而告终。

可以说这是一出悲剧吧,紧凑的情节,北京口语的运用都是这本书的闪光点。老舍是一位名副其实的语言大师,加之其平民的出身,使他将祥子的形象与思想上的转变刻画得淋漓尽致,虽文字朴实,却令人倍感亲切,创造性地运用老北京的口语,这些平凡的语言仿佛变魔术一般全都成为了跳跃在纸上的“音符”,使这本书读来吸引人的眼球且具有新鲜,趣味。

这部小说着笔于祥子思想,心理上发生的变化,通过叙述祥子身上发生的事,影射出了当时社会的恶劣风气,如同一杯美酒般,耐人寻味。从一个老实健壮的青年到_诈狡猾的流浪汉,中间发生的种种都让人感叹当时社会——不让好人有出路。

当然除了祥子之外,老舍笔下的另几个。

人物。

也同样验证了这一点:离死亡只差一步的老马,小马爷孙俩,一步步走向毁灭的小福子,泼辣大胆的虎妞等等通过叙述这一连串的故事,作者也无情地批判了当时这个残酷的社会。

让自己的人生多姿多彩。

《骆驼祥子》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剥削、压迫。向人们展示军阀混战、黑暗统治下的北京底层贫苦市民生活于痛苦深渊中的图景。

读后感600字初中大全

每个人的生命就像是一部沉淀的历史,默默叙述着一个故事。与此同时,也反映了自己所处时期真正的历史。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个社会同样孕育一类人。

《骆驼祥子》为我们呈现了一个要强怀梦的车夫经历的兴衰历史,最终沦为了一个堕落自私的末路鬼。这是偶然,也是必然,偶然在于那个黑暗世道下所经历的天灾人祸也许会有不同,必然就是没有人能摆脱沉沦的局面。最初的祥子多么耐苦忠厚,他不奢望有荣华富贵,不奢望守株就能够捉到兔,他只想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自食其力,娶上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就是这么小的平凡的愿望,最终还是变成幻影,石沉大海。我感到愤愤不平,为什么他有梦想,也为之付诸行动,可是上天还是一次一次打击他!

他比故事中的所有人都拼命,可是命运的枷锁牢牢地震慑住他,凭什么!凭什么!我痛恨将祥子连车带人抓走的兵,他们是如此的蛮横跋扈,强抢强掳,可怜的祥子用血汗筹集三年的车没了!这只是一遭,_诈的孙侦探又威胁祥子交出了他最后的积蓄。而后虎妞欺骗祥子娶她,她可谓人如其名,可是他得为自己的错误负责只能委曲求全。好吃懒做又迷信的虎妞后来难产,死了,他只得卖了刚买的车安葬。一次又一次的痛楚,他往肚里咽,可他还决定在做一个上进的祥子,只要他爱的小福子和他一起生活。得知小福子寻短见后他再也承受不住生命中的痛,最后的希望及善良的本性全然泯灭。既然努力没用,再努力挣钱也只是等别人来掏尽自己的兜囊,那为何还要拼命?不如坐等享乐,沉迷于吃喝玩乐。

虽然造成祥子这出悲剧的编剧是那个阴暗的社会,但导演依然是他自己。他虽然健壮忠厚,但他是自私且无脑的,无论是在曹宅丢钱后想着偷回几样东西补偿,还是拒绝曹妈为他设想的生钱之路生怕丢了钱,还是在他丢车之后抢别的车夫的买卖及至最后他的沦陷,无一不是自私的表现,而_这个吃人的社会,只有人们都认清现实成了群打成阵才行,而自私是当时社会人们致命的弱点。

我庆幸我处于21世纪,自然没有吃人的制度,所有的努力都能化为成功,而我们比祥子多一份幸运,多一份知识,少一份拮据,少一份挫折,自然不能生在福中不知福,应比祥子多一份努力,谱写一段可歌可泣的史诗!

一直以来就对阿富汗这个富有神秘色彩而又多灾多难的国家充满向往。去书店买书时便一眼相中了这本《追风筝的人》。故事的主人公阿米尔从小生活在阿富汗一个富足的家庭里,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有一个同样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地信任跟包容。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地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又到了一年的冬天,阿富汗的传统“赛风筝”又开始了,按照惯例,那些被击落的风筝可以被看作是胜利者的奖赏,哈桑聪明机灵,是个追风筝的能手。

某年冬天的赛风筝会却让阿米尔和哈桑友情彻底的决裂。那次的比赛,阿米尔成了冠军,哈桑为小主人去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习惯了哈桑的一诺千金,阿米尔知道他肯定能顺利完成任务,他满心欢喜地等着哈桑为自己带来战利品,可哈桑迟迟没有回来,阿米尔只好出去寻找。可却在找到哈桑的那一刻惊呆了。

原来,追到风筝的小哈桑遇到了麻烦:正被几个曾经找过阿米尔麻烦的坏孩子胁持,对方逼迫他拿出风筝,而哈桑不愿意,于是,势单力薄的他因此遭受了自己人生的耻辱——被这几个坏孩子欺负了!而即使在这样,他死命地保护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残酷的一切,站在巷口的阿米尔全部看在了眼里,可是,他却没有勇气上前制止!那次事件之后,阿米尔内心就开始被羞愧与痛苦所折磨,他知道自己很对不起朋友,自己懦弱,虚伪愧对朋友的忠诚。这样的感觉一直把他压不过气来,终于,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

几年之后,阿米尔随父亲去了美国,先前优越的生活没有了,在美国的日子,他们过得很窘迫,可父亲还是一贯地有担当,靠着父亲卖力的打苦工,阿米尔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开始工作,恋爱,结婚,直到父亲去世。对他而言,平淡的生活正好是他用来淡忘过去回忆的良方。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

跟哈桑的儿子谈到他父亲追风筝的时候,阿米尔充满了钦佩和尊敬。他带着哈桑的小儿子一起去放风筝。这个结局很完美。至少我这么认为,因为起码阿米尔在自己犯了错的多年以后,还能有重新赎罪的机会。可是在现实中呢?又有多少错误能让你重新赎罪?窗外一场大雨带我回顾我的记忆。小学的时候我和她是的朋友,她能够了解我的心事,能够抚平我的创口。朋友间吵架也是难免的,但是那一次我们吵得特别凶,我对她恶语相向,拿她的弱点说事,她涨红了脸,不跟我说话了,我也没有去理他。直到我上了初中,她不再和我一个班,不再把所有事情都告诉我,我才明白当时给她的伤害有多大,而且我已经不能弥补了。

在某些方面,我觉得我和阿米尔是那么的相似。我们所有的年华像是世界中心的一张网,从里面到外面慢慢地变稀淡。我们是蛰伏在中央的小小的蜘蛛。我们慢慢长大,身子底下的网慢慢变稀,很急地想要将网补起来,但是无意间把洞越扯越大。阿米尔的成长里并没有很多温暖开心的枝节,所有的叶子都长着锋利的边缘,划破他的手指。他的成长滴滴答答地流着血。看完这本书,我突然想起小学时背得最熟的一句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想阿米尔和那些野草是一样的,可能在成长的时候被折断或是踩在脚底下,都可以很快地恢复元气长起来。但是如果遭遇的是一场大火,可能很久以后都没办法恢复,可能从此以后不再恢复。于是——野火烧不尽。春风也吹不生。

昨天,我从爸爸的书架上找到了一本封面有点奇怪的书,书名是《小王子》。我以为是爸爸童心未泯,居然偷偷藏了童话故事书来读。

我翻开书,坐在书桌上静静地读着。

读了第一页,我就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中住,一口气读着不停歇。这本书不长,我花了两个小时就读完了,读完后,我觉得里面的故事虽然简单,但故事里的寓意却有点深刻,我不怎么明白。不过,我还是把我的感受写下来吧。

小王子原本孤独地住在一个属于自己的星球上,这个星球很小很小,犹如小王子的一个屋子。在那里,小王子种了一颗玫瑰花,这颗花每天都陪伴着小王子。一天,小王子离开了他的家。告别的时候,玫瑰花和小王子都很伤心,最后小王子忍痛离开。

读到这里,我也感到眼睛酸酸的,既然他们彼此舍不得对方,为何小王子还要离开呢?也许小王子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毕竟小王子的家实在是太小了。

小王子一路旅行,最后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遇到了一只在等待她的王子出现的狐狸。狐狸爱上了小王子。

小王子在地球上有快乐有悲伤。朋友给了他快乐,但是有时候思念自己星球上的玫瑰花时,他会莫名地悲伤。

最后小王子决定回家。狐狸苦苦哀求小王子留下来陪她,但是小王子回家的决心没有被打动,为了那多玫瑰,他还是要回家。

读到这里,我又有些不明白,为了一朵玫瑰花而离开地球、离开地球上的朋友、离开深爱他的狐狸。拿到那多玫瑰花比这些都珍贵。

也许是小王子在外面累了,觉得家里的那朵玫瑰花才是他的最爱。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令我受益匪浅的书——《傅雷家书》。

它不仅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一个好孩子,更重要的是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人;怎样对待人生,也让我更加了解父母的心理都在想着什么,这让我可以更好的和父母沟通。同时也应该是作子女的了解父母的一本好书。子女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父母,父母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子女,傅雷在信中所写的每字每句已经成为经典,永垂不朽的经典。

从书中可以看出傅雷是一个对自己要求比较严格甚至是比较刻薄的人,这正是他的身世所决定的傅雷在幼年丧父,童年母亲的严厉家教。在细节上修行自己的品德,虽然家书中是许多教育儿子的话。

但实际傅雷自身都做到了,这也就是儒家文化中在品德修养身教胜于言传吧。当然这和他所受到的既有儒家底蕴的儒家文化,又有从头到尾地接受唯物主义的思想是分不开的。

傅雷作为父亲,对子女的情感是十分丰富的。其实,我们身边的父母也跟傅雷一样的平凡与伟大。我们的父亲也是经常为我们的生计,为了我们的学习,为了我们能上一个好的学校,为了我们能拥有好的成绩,使得他们的头发都白了,费尽了心血,这是真正的伟大,这才是真正的父亲!

傅雷可以说是千千万万个父亲中的一个杰出的代表,他的对子女的充满爱心的心理使得他的子女可以健康地成长。

从这里边我想到了现在父母对于孩子的教育确实令人担忧,许多孩子的自主能力越来越低,以至于现在的孩子不能适应社会,不能自已照顾自己和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这正是中国父母的悲哀,所以培养一个孩子,要在他小的时候,该给予自由就给予,该让他自己去冒险,就让他去……不要过分溺爱,让他自己去承受一些事情。

告诉他,他所在的世界,所在的国家,所在的社会,以及这个家庭等一切一切他应该了解的东西。永远不要说:“等你长大了你就明白了。”之类的话。那样他会不珍惜童年。没有。只有更好。

再说人自己一辈子都活不明白,有时候只能顺其自然。你给予了他生命,有责任。每一位父母,每一个家庭,都只是暂时的避风港,要出海的船,是终究要出海的,要经历的风浪,是终究无法避免的。

原因是该生在学校竟不知如何穿衣服系鞋带。另有报道说曾有一女生在校不知如何煮鸡蛋只好哭着握着两个鸡蛋回家这样可笑的事情居然是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奇怪吗?不奇怪!有这样的教育就会有这样的孩子。

温室里的花朵是弱不禁风的,大自然中的树木才能经受狂风暴雨。

心得。

有感6概括都有可能损害这部经典之作。所以,在这里我只是记录一些一读该书后的重要印象,以及我所理解的作者所表达的重要思想。

首先,从形式方面看,《家书》让我了解了什么是细致入微,无微不至,严谨认真……相信所有读过家书的读者对这些特点都深有感触吧。根据自己很少的经验,我觉得,之所以能够如此,很大程度因了书信这种表达、交流或写作方式。

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才能有如此涉及广泛、自然舒畅的作品诞生。他不仅谈艺术学习,还谈生活、恋爱,谈做人,谈修养,甚至于儿子写错字,父亲也会“郑重其事”地指出并耐心分析、纠正。也正是这种方式而不是其他方式(如论文,译作),使得我们可以直接地清楚地感受到,着名文艺评论家、文学翻译家傅雷先生做人、做学问的细致、严谨、认真的态度和作风。

如果说《傅雷家书》是一部“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或者经典的“教子篇”,那么,我想首先而这种意义的应当是这种态度和作风。但绝不仅限于此,还有,傅雷先生由于自己的学识、思想而能将任何大事小事阐发出深刻但绝不艰涩的道理,从而给人以启发。

当然,我不认为它仅仅是“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或者“教子篇”,对于像我这样并非艺术学徒(狭义)的读者,这些家书仍不失其伟大。

书中处处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时时给人深刻的开导。其中贯穿始终,我以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做人、修养以及学问的关系实为一体的思想。在我看来,这就是重视和强调“一般修养”的重要。在其他信中,这种思想都有出现,比如关于去博物馆、去森林等建议,便是希望通过这些方式提高一般修养,而不是一味练琴、搞音乐。

对我的启发则是,读书只是修养途径之一,另外还应有其他。即使读书,也不应仅限某某学科。一般修养的建立和提高即要求文学艺术,科学、哲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诸领域都需阅读。

因为,人生或生活绝不像大学学科分类那么规范齐整。各领域都只是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的一个侧面,要理解我们生活的世界以及我们自己,广泛阅读是有好处的。其实我早就受了毛泽东的影响而这么要求自己了。

除此之外,其他比如,关于感情(激情)和理智的关系,应当以理智控制感情;常以星际或宇宙的视野看待人生的一切事物,因而明白人的局限性等等,皆为真知灼见,无不闪耀着理性的灵光!以上便是一读《傅雷家书》后的一些感想。

所谓“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读后感只能记录我的一部分收获,更多的则写不出来,而是要融入身体。本来读后感、读后感之类就是手段而已,理解并践行其中的道理才是最后目的。

去年寒假,我有幸读到了老舍先生的小说《骆驼祥子》,真是深有感触!小说的主人公祥子是农民出身,为生活所迫,跑到城里当了拉车夫,刚开始的祥子信心满满,一心想攒钱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但是一次次的失败,让祥子遭受了沉重的打击,最终他意志消沉,自暴自弃,形似行尸走肉,一步步走向堕落。

轻轻掩上书本,我忍不住落下了眼泪,我怎么也没有想到,祥子的结局会是如此的悲惨,记得刚翻开这本书,看到那忠实憨厚虽然贫穷但善良、要强、有理想,并为理想地实现吃苦耐劳的祥子时,我想,祥子一定会拥有自己美好而幸福的生活吧!他会攒钱买上自己的车,买上一辆又一辆的车,甚至会有一个他自己的车厂!却不知,我只是用现代人的眼光去看待祥子,却忽略了祥子生活的一个黑暗腐朽的时代。

在那个黑暗的社会中,上层人多是冷酷无情,下层阶级的贫苦大众饥苦相交,人们思想愚昧,精神麻木腐朽。因此,即便祥子多么地老实,善良、要强、努力,又有什么用呢?他看透了穷人的命,要么穷死,要么饿死!他拉车又有什么用!迟早都是死路一条!穷人永远都是受苦的命!

祥子没有了自己的理想,他变得懒散,开始投机取巧,他无恶不作,甚至去和老弱妇孺争夺食物!以前的那个善良,勤快的祥子哪里去了?他已经死,在没有公道的社会中死了!现在的祥子是另外的一个人!一个脏兮兮,不顾体面的祥子,一个坏嘎嘎的无赖。

虽然祥子在最后故事结束时并没有死,但跟死了又有什么两样呢?我并不满意这个结局,祥子原本应该华丽的人生,到头来却好像只是上演在旧社会的一场普普通通的悲剧!就算祥子死了,死在街头恐怕人们也不会惊怪,在旧社会,这不过就是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人们只会当作是死了一个乞丐——恐怕连乞丐也不如,穷人的命连一条狗命也比不上。

若是祥子生活在我们现在这个社会,凭他的努力,凭他的善良要强,凭他的忠厚勤奋,祥子还会落得如此下场吗?不,肯定不会!祥子会自食其力,他会实现自己的理想,他会有一个快乐圆满的人生!

《八十天环游地球》采用了西方文学中常见的“游历冒险”的叙事模式。游历冒险小说是18世纪之前欧洲小说的主流题材,主要特征是以故事为中心建构小说,通过枝蔓横生的游历式结构,利用人物的穿线功能对故事情节进行推动。

本书的独特之处就是具有主次两条线索。主人公福克带着仆人路路通用八十天时间完成环游地球,这是小说的主要线索;侦探费克斯认为福克是英国银行五万五千英镑失窃案的盗贼,一路沿途尾随追捕,这是次要线索。

就互相交错在一起使得整个故事更加丰满。

凡尔纳借助福克的环球游历冒险,沿途描绘了欧洲、南亚、东南亚、北美各地的地形地貌、建筑特色和风土人情,他将各地的风情和书中人物跌宕起伏的命运紧密结合,从而推动故事情节向前发展。

例如,如果没有路路通因为不了解进入印度寺庙要脱掉鞋袜而引发的冲突,费克斯也就没有机会怂恿僧人在法庭上控告福克主仆二人,这导致他们险些被拘捕;如果没有路路通在横滨的杂技团表演“长鼻子叠罗汉”,主仆也就难以重逢。因此,当我们发现凡尔纳开始精心描绘某一地的风土人情时,就可以预见到故事的矛盾冲突又将急速展开,高潮迭起。

在这本书里,凡尔纳塑造了福克这个坚毅勇敢的人物形象,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整个旅行中,他曾因印度铁路未修完而途中停滞,曾因被拘捕而和僧人对簿公堂,曾因遭侦探暗算而耽误了上船,曾因在海上遇飓风而险象环生,曾因乘坐火车遇袭而险些中断旅行……几乎所有的困难和意外都被福克碰上了,然而他总能一次次地化险为夷,这依赖的绝不仅仅是好运气,而是他坚毅勇敢的品格。在他的字典里面,没有“放弃”二字。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困难他都能够沉着应对,努力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没有了铁路就用大象代步,被法庭拘留就缴纳保释金,以获得自由,误了轮船就雇佣小帆船,没有火车就乘坐雪橇……这些永不放弃的品格最终帮助他获得了成功。

初二的。

读书。

一口气读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我觉得安妮虽然出生不久就成了孤儿,但她是一个生性乐观积极向上的小女孩。她的想象力特别丰富,她能想象出好多富有诗意的名字,每一个普普通通的事物,到了她的眼里,竟然都会与众不同起来。她纯真善良,刻苦勤奋,她得到了很多爱。最后为了照顾生病的玛丽拉,她放弃了上大学的念头,选择了做个好教师。

这让我想起了去年暑假,我也认识了两位中国的“安妮”呢。那是我作为杭州日报小记者参加了杭州市第__届散居孤儿夏令营闭营仪式。

妹妹。

们。

我问她学习上遇到困难她是怎样克服的,她告诉我首先要有一颗想学习的心,为了目标而努力。有困难咬咬牙就过去了,实在不行,哭一回就好了,然后就是上课该好好听讲,下课就该好好休息,吃饭就好好吃饭,睡觉就好好睡觉。

吴秋霞姐姐是我的第二个采访对象,我听说她是夏令营的营长,而且她正自信满满地告诉一个小记者她的梦想是当一名英语老师。我就排在那个小记者后面,等着采访她。她后来告诉我,她刚刚高中毕业,正在等待大学录取通知书,算是一名准大学生吧。因为她在初中时遇到了一位很好的英语老师,老师非常关心学习成绩中等的学生,她当时也是其中之一,老师总是很耐心地辅导她,所以她告诉自己一定要学好英语,绝不能辜负老师的期望。

为她的爸爸妈妈争一口气。

我当时觉得吴秋霞姐姐就像我们班表演的《小青虫的梦》这个童话剧里的小青虫,她特别有梦想,她已经变成了一只美丽的蝴蝶了。现在看完《绿山墙的安妮》后,我觉得她就是安妮。

她们都是孤儿,但是她们都像安妮一样,脸上没有一点抱怨,还都有着感恩的心,知恩图报,她们不光自己坚强乐观,还传递快乐给身边的每一个人。和她们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我们更应该成为传递快乐的人,尽己所能帮助有需要的人。

《人间失格》又名为《丧失为人的资格》,这本书很多人推荐,甚至有说日本文学的代表作。全篇文章主人公叶藏似乎不论在做何事,内心都是消极的。苦闷、阴暗、灰心、阴郁、焦灼、悲悯、孤独、悲惨等情绪笼罩着全文,环绕着作者。他多次自杀未遂,但也说了“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没有幸福与不幸,只是,一切都会过去的。”支撑别人活着的经典名句。

究其原因,我想首先是社会环境的影响,再就是原生家庭。青少年时候的一切,只能接受,无法反抗,甚至可以说他经历的许多,都是无能为力的。童年物质生活无忧,一切拿来的太简单而少了争取幸福的愉悦感;家庭氛围冷淡严肃使其精神上也匮乏。其次,全篇他和几个女人的来往交织让他更陷深渊。从两个朋友的“你会把女人迷死”,到自己风花雪月、背叛别人和被别人背叛,最后说“我想去一个没有女人的地方”。他错看女人,错付女人。连嗑药都是女人给的。

还有因为战争带来的社会混乱、因为自己的阶级出身、因为自己画家这个穷苦的职业,因为坚信“钱尽人缘断”的价值观;因为把世人、把世界看得太透彻,想得太复杂;所有人,所有事物都不值得深究,不应当猜忌,否则耽误的是自己。

叶藏,家庭殷实,相貌出众,但却是昙花一现,在他没有对现状和可能带来的变化形成清晰认知前,灾难就已来临。人们对于没有心理准备的事当然会感到恐慌不安。一开始我想,他为何内心如此低迷,甚至要向世人伪装,为何不能真心做自己。外界的反应确实能影响自己的选择,但最终如何言行,高兴与否,取决于自己。但后来才知道,与其怪罪他不如心疼他。

叶藏是一个充满悲剧的人,接连经受吃各种生活打击,父亲的冷漠、常子的殉情、中原先生的死、良子的背叛,他只能承受。每个人都不是一座孤岛,都会以某种方式影响别人和受人影响,而叶藏和他的社会关系,都在彼此负面影响着。常子、由子、静子等女人在受他牵连,自己也因为别人酗酒、嗑药,变卖家当继续堕落,把自己害到惨淡境遇。叶藏还是道德感太强,所以会无数次自寻短见。“我的存在是一个天大的错误。”“生而为人,我很抱歉”,向太宰治致敬。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全文完整

用现代人的口吻来说:这是一部神作。是加西亚马尔克斯自己也无法超越的神作。魔幻现实主义这个原本不存在于文学术语中的词汇是自这样的一部神作之后才尘埃落定。拉丁美洲和西班牙语也因为这样的一部神作而更加具有一种夺人心魄的神秘美感。

对于常年居住在人口相对密集的地区的亚洲人或者欧洲人来说,去思考那样一片广袤土地上的寥寥人群过着怎样的日子是不太实际的探究。但《百年孤独》却给予我们一个入口,从那些奇幻莫测的巫术,印第安文化,神迹,古老习俗的藤蔓枝桠间领略一下南美人的风情和生活哲学,去了解一个存活百年的莫须有的世家在时间轮回中无法跨越的命中注定。

阅读的每一个瞬间都感到心中有风吹拂草呼啸而过的响声,足以遮蔽双耳,让你沉入到那个不大不小的马孔多镇。在几代人不断重合略有改动的姓名里努力了解他们爱憎分明的一生。这个家族里,连绵不断地是爱情的殇,出生的痛,疾病的阴影,仇恨的延续,悲惨宿命,鬼魂的萦绕以及死亡的哀鸣。

这个家族的背后是国家的动荡,政局的不安,人民的血和统治者的冷漠无情。而将家与国编织为一体的是无数的假说和臆想,是那些难以解释的神秘现象和梅尔基亚德斯的羊皮手卷。

故事开头那一段影响无数后人的未来过去现在的时间描述无疑已经深入人心,但结尾那冰冷而又安静的表述让读者领悟到时间终将摧毁记忆的悲哀也是那般淋漓。

读完全作我们竟然无法去憎恨或者敬爱某一个角色,因我们深切感受到与他们之间的隔阂,就好像在博物馆里看那些被陈列的文物或者千年的古尸,你不会无动于衷,可是你无法切身懂得他们身上故事。

每一代的奥雷里亚诺都能看见鬼魂和制作小金鱼,乌尔苏拉挺过了那么多世纪也记得那坛埋在地下的陌生人的金子,姑姑和侄子总是纠缠不清,丽贝卡到死都不愿意走出那间屋子而阿妈兰妲手缠黑纱终生未嫁,何塞们去远航引来现代文明的侵略,那场被政府抹灭痕迹的屠杀终于没有任何的目击者和传诵者。

每一个人物的登场都显得突兀的自然,每一个事件的结束又是迅疾的缓慢。虽然他们的感情在书页中浩气磅礴,可他们的命运如河流经过,绵柔无声,转瞬即逝。

这样一种矛盾的张力让我看不清也记不清故事的所有细节,但能闭着眼闻到那股甜腥味,能感受蝎子爬过屋顶,蚂蚁溜进饭堂,游泳池里浸泡着牲畜的肉,长长的落地窗被晚风一再吹起。

这个家族的孤独也是人类的孤独,因为不管如何爱过恨过哭过笑过,最后不过是一堆灰烬,轻易地遗失掉。没有人可以懊恼或者挽救这种遗失。你无法与时间抗衡,你更无法与自身的记忆抗衡。

一百年的孤独,是无法的圆,周而复始,生生灭灭。

还是不要有那么一卷羊皮吧。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并不是一种固定的形态,它在不同人物身上有着不同的具体表征。

先从第一代人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说起吧,他一辈子苦陷不被人理解的“天才的孤独”,他是百年小镇马孔多的创建者,有着极强的想象力、好奇心以及求知欲。

他用家中仅有的骡子和山羊与不知从哪里来的吉普赛人换了磁石打算用于挖掘黄金,最终得到的却只有一副十五世纪锈迹斑斑的盔甲;他看到吉普赛人带来的凸透镜,想着用凸透镜的聚光原理发明一种强大的武器,甚至不惜以身试险,导致皮肤灼伤溃烂;用简单的航海仪器最终得出结论,“地球是圆的,就像个橙子”,这换来的只是妻子的狂躁暴怒,村里人也都认为布恩迪亚已经彻底疯了;后又用梅尔吉亚德斯留给他的炼金炉将家中全部金币与铜屑、铅石熔在一起,最终得到的只是一锅恶臭的浓浆。

他始终没有知音,随着钻研的深入,他近乎痴狂,渐渐走进了自我营造的象牙塔,自说自话。最后被家人捆绑在一刻栗子树下,直至带着孤独而死,留下的是他的炼金室以及等待--的羊皮卷。

所以他的孤独,是天才对平庸的孤独,是平庸之人无法理解的天才般的孤独。天才许多的思想是深邃的、理念是超前的,像梵高,在当时几乎没有人理解自己,他们默默承受着属于自己的孤独,时间终会证明他们是对的。

就在最近,我读完了马尔克斯写的《百年孤独》。最开始,我选择这本书时其实是受到了一些早期其他歌曲中出现百年孤独的字眼,所以我才去书店买了回来看。

在我刚开始读《百年孤独》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觉得太深奥了,有很多地方都读不懂,而且很多事情很荒谬。这本书中的人名反复出现,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这是只有在电视剧中才会发生的。从生活实际出发,这些事情根本不可能会有。但是这些竟都写在了这本书中,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成立了一百多年的世家中,男士,叫来叫去就是叫阿卡迪奥或叫做奥雷良诺,一点新意都没有。且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这些都太奇怪了,甚至使人感到有些害怕。虽然凭借我的阅读水平还不能很好地向大家详细解释什么,但我相信我只要我再细读几遍一定能够读出一些更深的东西,只是我现在实在是没有这个能力。

人物给我印象较深的是霍·布恩蒂亚第二和奥雷良诺第二这对孪生兄弟。首先,他们叫的不一样,不像别的那么复杂,记都记死了。然后就是他们继承了父辈的名字却表现出了完全相反的性格。霍·布恩蒂亚第二像奥雷良诺上校那样深沉而奥雷良诺第二则像霍·布恩蒂亚那样不羁——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否是在幼年时交换了名字。这样的怀疑并不离谱,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名字不一定要和性格一样嘛。这是一个深深的讽刺。然而最后两兄弟死去时又搞错了墓穴仿佛这样才是正确的归属,一切是命中注定的。

虽然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着波折,但这个家族仍然一代一代地承传着,并且一直传承了下去。只是最后,当家族中的男子死去时,让这个百年世家终于陷入了衰败。不过好在的是,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开窍了,因为他最终发现这一切的一切都只不过是这的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这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

即便合上手中的书,那些情节还会在我的脑海中一幕幕地涌现出来。这本书实在让我受益匪浅,难以忘怀。

面对这样的作品,当你没有能力读它的时候,千万不要试图去读懂。不要逼自己去面对那些看似纷乱的情节,不要强迫自己搞清楚那一代又一代的人物关系,不要翻来覆去的理清某些相似的名字不同的人物。这些屏障存在于那里,已经说明你无须去读它,起码是当下,无须去读。就像高中的我,因为好奇买下来它,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为了所谓的一点点虚荣心去阅读这部作品,很认真地读,它却让我恐惧。翻了两章,便不敢再拿起来看。

和很多人的经历相同,我把它放在书架的最顶层,记忆里告诉自己,我读过它,然而不过如此,因为我没有看下去。

几年以后,经历了许多不想经历的事情,从一个故作孤独的人变成了一个真正开始明白孤独的人。却没有了过往的浮躁,在一个清冷的午后重新去阅读它。

你仿佛重新发现了一个被废弃已久的宝藏。曾经晦涩难懂的文字如今却像滔滔江水一样一波一波的撞击你的心灵。睡梦中还会赞叹怎么会有这样环环相扣精彩绝伦的叙事方式。冷静旁观的口吻,读罢却激起心底最深处的苍凉。

因为年少的无知与浮躁,我差一点错过了它。所以当你还未尝过痛苦,当你还未开始尝试看透生命,请好好的收着它,不要读它。

第二代的奥雷连诺·布恩迪亚上校一辈子苦陷不被人理解的“权力的孤独”以及“理想幻灭的孤独”中。

《百年孤独》一书最开端就写到:“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上校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为了“蓝色”与“白色”政治之争发动32场战争却无一成功;他一生遭遇过14次暗杀,73次埋伏和一次枪决,却均幸免于难;他官至革命军总司令,成为最令政府恐惧的人物,愈加冷酷无情,残暴独裁。

最后他发现,他发动的战争未曾改变任何东西,世界依然跟战争前一样糟糕,甚至更糟糕,这让他恐惧,让他虚无。

身已迟暮,面对政府的不满仍欲筹措钱财、征集军队再发动新的战争,这换来的只是自己17个儿子的一夜间死亡的噩耗,他知道自己再也没有气力与这个世界相抗,把自己锁在布恩迪亚的炼金屋里日复一日的重复做着小金鱼,铸好,融掉,再铸好,再融掉,在无止境的重复中获得心灵的片刻宁静。

因为“他约略懂得,幸福晚年的秘诀,不过是与孤独签下不失尊严的协定罢了”。

我们一生中也要经历各种各样的孤独,这种孤独往往只有自己才能深刻感知到。

有一位作家曾说过,人生来就是孤独的。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一位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他的《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发生的大大小小,平凡但足以震撼人心的故事。“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这是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所说的。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这句话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读这本书,整个人似乎都被孤独感给包围着。全书的主题是孤独,孤独的对应是爱。但是在这部小说中都没有类似的描写,书中的主人公或者是在逃避爱,或者是被命运捉弄而没有能够得到爱。书中描写的最突出的就是不同人物的命运。不同的性格对应着不同的命运。他们都逃不了命运的安排。连同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马贡多的文明也随之消失了。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孤独是需要摒弃的。人与人之间少了猜忌,少了勾心斗角,多了信任多了友善,自然孤独会被驱逐一边。也不至于出现书中的最后一个场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也不会出现清zf闭关锁国遭受的灭顶之灾。也不会出现左倾右倾内战。

拉丁美洲,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的地方。与历史一般的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故事的内容。我还没有真正看明白这本书。等几年后我在重新去看这本书,收获到的或许不仅仅是这些浮于表面的东西了吧。

《百年孤独》的作者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他在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和哥伦比亚语言科学院名誉院士称号。

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词是这样评价他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

的确,《百年孤独》就是一个很好的体现。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书中人物众多,却又独具特色。有坚毅的奥雷里亚诺上校,性格孤傲的阿玛兰妲,墨守成规的费尔南达以及神秘的梅尔基亚德斯。这一大家子人都有着与祖辈相似的性格、相似的经历和错综复杂的关系。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在马孔多建了这栋豪宅,可随之而来的战争改变了他们,让他们变得麻木、冰冷、做作。他们只能在孤独、忙碌之中寻找安宁。

战争,战争,战争。战争对这个家庭的破坏是巨大的,使他们变得没有人情味。

同时,随着科技的不断迈进,马孔多也在不断地发展,但是这儿的人却在逐渐失去淳朴的本性。四年的阴雨,十年的干旱在不断考验着这片土地,最终它在风暴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文中那近亲结婚就会生下长猪尾巴的孩子的古老传说在最末代子孙中应验。

这个神秘的家族中人丁兴旺,甚至让人哭笑不得。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冒出一个孩子。就像奥雷里亚诺上校的十七个儿子一样他们在同一天不约而同地到来,又在同一天全部被杀。

这一家人奇特的经历让人眼花缭乱,与此同时我们也不得不被加西亚。马尔克斯精湛而细腻的笔触所折服。

我们不得不惊叹他笔下的百年孤独!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子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每个人由于天生基因、后天经历的不同,其眼里的世界都不尽相同。当一个人把自己眼里的世界,用无论音乐、绘画或者文学等任何形式表现出来时,其他人哪怕再客观,对作者了解再深入,也会根据认知力的局限的或受已有的观点和喜好的影响,对其产生形形色色有偏差的解读。即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除了阅读《百年孤独》和准备写这篇文章前看了“百度百科”对这本书的介绍外,没有同作者更多的交集,也没有对作者生活的那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习俗有任何的了解。并且,我有我的个性和经历,我具有搞技术工作的人的理工科思维方式。因此,注定我的这篇文章,不乏个人的主观感受和看法。

这本书我连看了三遍。

第一遍,我被其天马行空怪诞离奇又顺理成章妙不可言的表述方式吸引。当时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内涵太丰富,而以我的智商,未必能领略其中一二。我在顶礼膜拜中迫不及待地看完这本书,对其中重复使用的n个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人名,以及错综离奇的人物关系也无暇梳理清楚。就如同堕入一见钟情的情人的情网,被其富有独特气质和魅力的外表,蕴含太多灼见的思想吸引,难以掩饰倾慕之情,急于了解关于他更多的东西。同时,受书中人物无望的孤独气质影响,我的心仿佛也逐渐冷却冻结。

第二遍,由于是紧接着看的,我依然处于热恋状态,在我亲自赋予情人的闪耀光环中,在其幻景环生、深邃宽广的怀抱中,我又一次忘情畅游,洞察人间细微、领略世间万象。而心中那份孤独,更加冰冷坚硬。

第三遍,还是紧接着看的,但由于见惯和了解的深入,情人头顶的光环已不那么耀眼夺目,热切的心情也逐渐恢复冷静,我才可以按照自己理解能力的节奏沥清人物的名字和关系,才可以用心领悟作者每一个表象后隐喻的事实。此时,心中冻结成块的孤独,已到了我不愿容忍的地步。

不得不承认,《百年孤独》非同寻常的表现艺术,就像梵高压抑迷乱的画作,巴赫深沉悲壮的乐曲那样,具有摄人魂魄的力量,它能巧妙地拨通读者大脑中前所未有的神经元连接,令你同作者感同身受,欲罢不能地随着作者的牵引穿越百年沧桑,阅尽马孔多那个特定时空里,个人情欲的巅峰和心灵的谷底,家族注定的兴旺和无望的衰落,社会暂时的繁荣和实质的倒退,最终看透世相,沦陷于孤独。对于我来说,这种孤独让我觉得自己的内心就象一截死去的木头、一块冷漠的冰块或一坨坚硬的钢铁,可以刀枪不入但失去了女人柔情似水却具有渗透化解以柔克刚的能力,以及由此带来的幸福感和优越感。这不是我喜欢的状态。岁月的磨砺虽然也给了我的小心脏一个坚硬的外壳,但只是为了呵护内里的柔软、温暖。

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比马尔克斯有智慧有想法的不乏其人,但能把这些智慧和想法表达出来,让人们喜欢看,能打动人、震撼人,甚至对读者产生更久远实质的影响,需要的是表达的艺术,而马尔克斯恰恰掌握了这门艺术。

《百年孤独》,作为为马尔克斯赢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成名作,它无异是一本不容错过的精彩小说。不少人分析这部作品,说它反映了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等等。我没有足够的知识供我写下如此深刻的评论。因此只能作为读者,去讲述这部小说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两位迥然不同的女性。

“乌尔苏拉象丈夫一样勤劳。她是一个严肃、活跃和矮小的女人,意志坚强,大概一辈子都没唱过歌,每天从黎明到深夜,四处都有她的踪影,到处都能听到她那浆过的荷兰亚麻布裙子轻微的沙沙声。”

比起那个无比经典的开头,我想这句话要显得平凡的多,因此通常不被人所注意——这是这本书中出现的第一句正面描述乌尔苏拉的话语。正像书中所描述的那样,乌尔苏拉这样一位看似平凡的女人,她的勤劳和坚强是她身上最为耀眼的闪光点。她是一位妻子,一位母亲。无论是她的丈夫为怪异的学术痴狂之时,亦或是发现她的子孙陷入了怪诞的命运之中,她都不懈地与命运抗争着。试图让困境得以扭转,让人与人之间多一丝联系,统一起分散的力量。

尽管最后这种尝试仍以失败告终,而她的晚年也在由眼疾带来的模糊黑暗和过于长久的岁月所致的逐渐衍生的的孤独感中度过。但她的热情坚强,在一堆性格孤僻怪异的族人中显得尤为珍贵难得。而由她所操持的,几代人同堂而居的生活,也一度是《百年孤独》中最为幸福美好的场景。

阿玛兰塔·布恩迪亚,乌尔苏拉的小女儿,这位面容娇俏的少女爱上了钢琴技师皮埃特罗。

嫉妒使她不惜一再破坏表亲丽贝卡与他的婚姻,直到无意中毒死了哥哥的妻子——年幼而贤淑的蕾梅黛丝。强烈的悔意与仇恨交织,扭曲了她的心理。她与皮埃特罗交往,但却又拒绝与他结婚,使得皮埃特罗为此自杀。出于悔恨,她故意烧伤一只手,终生用黑色绷带缠起来,决心永不嫁人。

但内心的孤独、苦闷让她难以忍受,甚至和刚刚成年的侄儿厮混,即便如此她始终无法摆脱内心的孤独。她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对布恩地亚家族来说,孤独是一种通病。或许即使不存在皮埃特罗,阿玛兰塔的结局并不会有多大差别。在不断重复的命运里,皮埃特罗是一个起点,让阿玛兰塔告别了少女的活泼纯真。她一生都在渴望爱情,同时一生都在排斥爱情。在这种矛盾的煎熬中,度过了自己的一生。

乌尔苏拉和布恩迪亚经历,可以说是《百年孤独》中,本恩迪亚家族命运的影射——注定与无法摆脱的孤独相伴而老。小说中的魔幻色彩,使得家族的经历被冠以“命运”一说。但实际上许多事物的转变是有迹可寻的:出于人性的贪婪、嫉妒,挑起了战争,引发了死亡;由于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个人逐渐变得孤僻而与群体失去联系,因而使得这个家族七代人始终徘徊在这种孤独中度过了漫长的一百年。愿像结尾的寓言所说的那样,此后不会再有这样一个家族,要背负百年的孤独。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他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我并不喜欢这本书,它很沉重而又深刻,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我常常自矜自己喜欢读书,爱好书籍,却又常常在读书时极为偏好,兴起试读名著,却又为那其中的晦涩难懂而撤退。事实上,于我而言,《百年孤独》正是如此。

读过一遍,心头复杂感情简直无法形容,最多的想法是:天哪,这写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什么奥雷里亚诺,乌尔苏拉,阿尔卡蒂奥,本就对各种又长又拗口的外文名敬而远之的我,更是读起来费力的将人物与身份对上。最要命的是,父亲跟儿子常常会起同样的名字,让我毫无头绪,一遍读下来,脑子里好像有浆糊,真是一点感想也没有了。

不客气的说,我实在是想着自己还有阅读笔记,才硬着头皮读了第二遍。这一遍,我依旧不懂,却感受到了内心有了什么,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泡。

它看起来那样荒诞,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

读书之前老师介绍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的魔幻现实主义正是由此影响。此时我也是切身的体会了。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他的拉丁语,在家人心中只是疯言乱语,几十年后他才在那棵树上死去。

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

就像奥雷里亚诺,不断的战争,他甚至已经忘记了当初的目的,而是在杀戮,血腥中度过。他的结局停留在小金鱼中。

孤独是感受,孤独又无法感受。

当奥雷良诺参透了墨尔基阿德斯的羊皮卷的奥秘,一阵飓风将马贡多抹去,从世人的记忆中根除,“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书中如是说。

《百年孤独》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人,这本书是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南美著作。

我要诚实的说,这本书读起来对我的吸引性似乎不大,以至于读到快一半的时候并没有品读出任何好的东西,如果我非要给自己一个慰藉,那就是在这几天的沉寂氛围中获得了熏陶。似乎你不得不思索,读书除了启迪和思索外,有种无形的影响必然存在。

夜晚,突然间醒来,书中人物的心灵世界以一种无形的形式在我脑海来回回荡。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天马行空的思想,*终死在栗树下,乌尔苏拉为了显示晚年活力仍存隐瞒着自己的眼盲,奥利里亚诺?巴比伦拿着羊皮卷破译家族命运密码“家族的第一人被困在树上,*后一个正被蚂蚁吃掉”,奥利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制作小金鱼,蕾梅黛丝升空,还有*后一个猪尾巴男婴被蚂蚁吃掉和荒凉的布恩迪亚家族彻底在世界上消失。那时通过对这些情形的感应,对孤独有了这样的一个理解,孤独好似产生于人内心深处无法与人诉说的诡秘和羞于与人诉说的秘密,而这两种状态却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你的行为,进而形成与外界难以交流或不屑交流的巨大隔阂。

布恩迪亚家族中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他们倍受心灵的折磨,同时又独自享受着那份孤独。孤独是什么,也许是内心*深的秘密。孤独是这个世界上永远也根除不去的东西,它好似心灵的黑洞,甚至连自己都难以窥透。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都有那么一个时刻你不想与任何人诉说你的煎熬,在折磨中忍受着孤独,你又喜欢躲在无人的角落默默享受着这份孤独。

人与人之间并不是一旦遇到悲凉的心境就需要有人出来安慰,因为你体会不到他的孤独,你那善意的劝解反而更加刺痛他孤独的感伤,使他倍感孤独,适宜的离开也是一种默默的关怀。也许他需要一首悲伤的乐曲,也许他需要一段文字,他需要的无非就是将他的孤独表达出来的艺术,而这期间只有他自己明白。

孤独希望与安静和黑暗为伍,但人却要面向阳光,否在会在无限的孤独里被黑洞吞噬。

这是一个极度孤独的故事。从第一代的布恩迪亚,直到第七代的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他们祖祖辈辈都在寻求自己的理想,无论是建立属于自己的村落、土地、工厂、铁路,还是爱情、亲情、友情,还是战争、权力、金钱,他们在从无到有,从盛至衰的过程中,极度渴望,却又无法沟通,这使他们浪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甚至挥霍了一生的青春,始终都没有找到正确的道路,最终他们都无力地、无奈地陷入到不可救药的孤独中,在无人理解中孤独地老去、死去。

它不单是一个家族传奇,也揭示了一个大陆的百年历史。从最初吉普赛人用一块钻石样的大冰块打破了他们的蒙昧,到老布恩迪亚意识到地球是圆的,到乌苏娜学会糖制小动物,到奥雷良诺学会制作小金鱼等首饰,到皮埃特罗·克列斯比为布恩迪亚家族引进的第一台自动钢琴,到尼康诺神父在当地建立的第一座教堂,到奥雷连诺参加国内两党战争从此成为争议的人物,到香蕉园的建立,到铁路的通车,甚至到中国瓷器的远渡重洋,到后来的镇压工人起义,到最后一切的消亡,都不是孤立的,是与整个外部世界紧密相关的,它的名字虽叫百年孤独,但这块土地其实并不孤独,就像一位作家曾说的那样:其主要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

我并不喜欢这本书,它很沉重而又深刻,以我的简单平淡、没有读过很多历史书籍、也不是一个喜欢政治的人,所以我能想到的比起那些深刻的书评者们一定是很肤浅。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读这本书,并不是为了喜欢,只是为了要重读智慧。

在读《百年孤独》之前,我一直觉得我是个容易入书入戏的人,但读罢《百年孤独》,书里面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在与世隔绝的马孔多里,浓缩着一个世界,浓缩着世界上的各类人,也浓缩着世上所有的孤独。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乃至于朝夕相处的妻子乌尔苏拉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昔日的炼金梦想在看透生命的他的眼里已成虚无,他只能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至于乌尔苏拉则是一位任劳任怨的劳动者。在那个时不时闹得天翻地覆的家中,她永远是这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和精神支柱。她从没有唱歌的乐趣,也没有游玩的雅致,各种劳动如同拼图一般拼凑出她那紧凑而又孤独异常的一生。她无处不在。她的身影出现在家具的迷幻倒影中,出现在朴实无华的天地中,出现在糖果小作坊的喧嚣声里。她又虚无缥缈,就像是来到人间通过劳动来赎罪的亡灵。到最后,伴随着她的死亡,她的名字也被丢到了记忆的深渊之中。作者写出她冗长的一生,同时也是对哥伦比亚所有孤独的劳动着的赞歌。

至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这位最为孤独的前行者,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大大小小的起义,却又为了重归原先的生活毁掉了自己创造的战争成果。他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官至革命军总司令,却只换来了一条以他名字命名的马孔多街道。他的一生如飓风般浩荡壮烈,又如死水般宁静孤独。就像那些在哥伦比亚为自由而战的人们,不论生时建立了多大的功绩,死后依然被大多数人遗忘。

一个村庄中,有着一个世界的万象。这个孤独的村庄在雨季无尽的雨水中,在旱季无边的干旱中,在漫天飞舞的蝴蝶和遍地横行的蚂蚁中,品尝着人间的各种苦涩和孤寂。

但是,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以很快的速度看完了《百年孤独》,印象最大的不是所谓的魔幻现实主义手法,而是近一百年来布恩迪亚家族里那一种流传已久的孤独感。这种孤独感虽然在最后的那场飓风中消散了,可是,这种孤独感不是因也不会因为墨尔基阿德斯的预言或许是诅咒而消散,这种孤独感是发自内心的。

家族里的每个人在成熟之前都像乌苏拉说的那样很乖,可在胡子长出来之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这种变革,我认为大概是他们自己的生命到了与自己的孩提时代告别的时候就突然迷惘了。这种迷惘,来源于自己与环境与生命的关系。突然发现自己的生命在这样一个环境下没有了方向,在建立马贡多之后,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率领着他的朋友们去寻找外面的世界,布恩迪亚上校发动的那三十二场不成气候的战争其实是为了一种高傲,奥雷良诺第二先前的花天酒地难道不是一种空虚吗,主心骨乌苏拉,谁能说他的内心不也是孤独的吗?每个人的孤独,导致最后的心理畸形,也就演变成了命运的畸形。忽然想到了余华的《活着》,福贵的家里最后那么多人都死了,可福贵却活着,磨难使得他的内心里必然有一种活着的态度,使得他即使在那么多亲人离去之后都不孤独。

小金鱼。不会让我们没有勇气去追求自己的爱情。其实每个人都有书中的那些人孤独的趋势,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可要不要那样的活着,像布恩迪亚家族的那些人无病而老死?答案肯定是不要的,我们的生活是现实的,有时候想得太多,会导致这种孤独的迷惘。孤独让自己把自己锁起来,自己把自己锁起来又增加了孤独感,乌苏拉不会明白,他想把自己的子孙培养成教皇的想法的关键不在于看住他,而是在于教育那种温暖,家庭的温暖,生活的美好向往,自己的人生仍是空白,可以在这张白卷上写下辉煌。这样,孤独不会持续一百年。

诺贝尔文学奖给《百年孤独》的颁奖词上写道:这本书映射了一个大陆人民的贫穷与富足。不可否认,《百年孤独》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从社会角度上来看,它的确可以称之为“拉美的圣经”,但于我而言,它只是一本“孤独”的书,仅此而已。

书中说:“生命从来不曾离开孤独而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似乎的确如此,我们赤裸地来到这个世界,精神混沌,唯一能感知的或许只有自我和孤独,等到我们即将离开这个世界,归于黄土,唯一能知道的未来或许只有孤独。

小说中布恩迪亚尔族的每一个奥香里亚诺和阿尔卡蒂奥的存在好像都是为了印证这一点。他们都继承了布恩迪亚家族奇特的吸引力以及莫名的孤独,或疯狂、或执着、或暴力、或独裁。他们凭借着这股吸引力获得异性以及一切的物质和享受,仿佛这些都是武器——抵抗孤独的武器。

他们或翻越荒岭,建立新乡;或发动32场内战,屡战屡败;或欢饮达旦,暴饮暴食……但最终都失败作文/了。他们终于深陷孤独的泥沼,一切都与梅尔加德斯的预言一般无二——“家族中的第一个人被绑在树上,家族的最后一个人被蚂蚁吃掉”。

故事的最后,马孔多这个蜃景般的乌托邦,被飓风从地面上一扫而光,而“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陆上第二次出现了”。

我想,马孔多早已被迷惘所笼罩,被欲望所吞噬,才会降下《圣经》中所提起的飓风,而这一次的根源,或许还在于“孤独”二字吧!人们寻求着各种方法企图消灭孤独,却最终在欲望之中迷失了自我,直至“长着猪尾巴的怪物”诞生,一切也都成了过眼云烟。

诚然,我在自以为最孤独的时候,读了这本“孤独的书”。正如马尔克斯所说,“很多人选择了向虚拟现实的魅力屈服,寄情于自我幻想,这纵然不切实际,却更能给人安慰”,但安慰终究只是安慰,孤独仍需面对,而我们能做的,不是因为它斗争,而是学会与它相处。曾听过一句话:“人生总有些黑夜只能独自通过,如果实在没有热闹,不必悲伤,无须盲目,一个人也要灿烂地穿行。”

寂寞是造化对群居者的诅咒,孤独才是寂寞唯一的出口。

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当我合上《百年孤独》的最后一页,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凄凉。“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当梅尔基亚德斯精准的预言变成现实,布恩迪亚家族也就此画上了句号。从兴盛到化为尘土,不过也就短短百年。几代人的努力挣扎,也摆脱不了落没的命运。

读整部作品的感觉对我而言,就象每晚听一个白胡须长者坐在神灯前,娓娓讲述一千零一夜的故事,昏黄的灯光,让人的心有种别样的安静。不管从美人儿蕾梅黛丝如天使般的升天,屋内已逝鬼魂的游荡还是奥雷里亚诺上校发动的战争,阿玛兰妲感情生活的波折,魔幻和现实始终交错在一起,不至于跌宕起伏,但却环环相扣,如行云流水般,没有一丝突兀和荒诞,却让人清醒。

其实,布恩迪亚家族所走过的历程,恰恰是和孤独斗争的过程。他们中有的怀抱着热切的理想,勇于尝试新鲜的事物;有的勤奋刻苦,孜孜孜不倦地学习钻研;有的热情奔放,在感情上忠于自己的内心……不管是对学术的钻研,为理想的奋斗,还是纵情享乐,他们始终对生活富有着激情,但现实却没有让他们如愿,马孔多的保守、落后、灾难,一再地打击他们,使他们不得不在一次又一次梦想破灭之后,最终变得失望、苦闷,饱尝孤独的滋味。就象书中多次提及的死亡预言一样,命运之神早已将结局写在羊皮卷书上,谁也无法改变。

这又使我想起一篇文章,文章中写道,当婴儿从母亲温暖的子宫脱落的那一刻,就意味着人生来是孤独的,是独立的个体,他会有自己的轨迹。但在成长的过程中,每个人都会害怕孤独,所以人们总是迫切地想要融入到社会当中,我们学习如何与人交往,学习遵守社会准则,归根到底就是想被别人所认同,这样自己的心就不再孤独。其实真正到人之将死的那一刻,很多人都会感慨,自己怎么样来还是怎么样去,一如既往地孤独。再辉煌的过往也会象马孔多的飓风一样,把一切都吹散,什么也没有留下。

也许,每个人出生的时候也都有了属于自己的一部羊皮书,许多事不必强求,该来则来,该舍即舍,虽然听起来有一点无为,但又何尝不是洞彻以后的理性呢。

在与世隔绝的马孔多里,浓缩着一个世界,浓缩着世界上的各类人,也浓缩着世上所有的孤独。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乃至于朝夕相处的妻子乌尔苏拉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昔日的炼金梦想在看透生命的他的眼里已成虚无,他只能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至于乌尔苏拉则是一位任劳任怨的劳动者。在那个时不时闹得天翻地覆的家中,她永远是这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和精神支柱。她从没有唱歌的乐趣,也没有游玩的雅致,各种劳动如同拼图一般拼凑出她那紧凑而又孤独异常的一生。她无处不在。她的身影出现在家具的迷幻倒影中,出现在朴实无华的天地中,出现在糖果小作坊的喧嚣声里。她又虚无缥缈,就像是来到人间通过劳动来赎罪的亡灵。到最后,伴随着她的死亡,她的名字也被丢到了记忆的深渊之中。作者写出她冗长的一生,同时也是对哥伦比亚所有孤独的劳动着的赞歌。

至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这位最为孤独的前行者,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大大小小的起义,却又为了重归原先的生活毁掉了自己创造的战争成果。他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官至革命军总司令,却只换来了一条以他名字命名的马孔多街道。他的一生如飓风般浩荡壮烈,又如死水般宁静孤独。就像那些在哥伦比亚为自由而战的人们,不论生时建立了多大的功绩,死后依然被大多数人遗忘。

一个村庄中,有着一个世界的万象。这个孤独的村庄在雨季无尽的雨水中,在旱季无边的干旱中,在漫天飞舞的蝴蝶和遍地横行的蚂蚁中,品尝着人间的各种苦涩和孤寂。

但是,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年平凡读书心得体会全文完整

平凡的世界》足足有三大本,我花了很久时间才读完。读完之后,感觉十分震撼。

说实话,这本书论文学性,也许没有另一些书籍那么浓烈,但是这本书胜在能给人一生带来极大的影响。而《平凡的世界》的作者路遥做到了。

其中,我最欣赏的人物是孙少平和孙少安两兄弟。他们的人生经历了太多,悲欢离合和各种苦他们都尝受过。如果是普通人的话,早就对生活不再憧憬了。但是他俩没有悲观,沉浸在负面情绪里无法自拔,反而是更加坚强的面对人生。

而小说的结尾,田晓霞因为在抗洪采访中为了解救民众而牺牲了,秀莲也患肺癌而永远离开了孙少平。孙少平却没有抑郁,孙少安也没有没有因此放弃自己的好工作。

这本书,实在让我震撼,如果我是孙少平或孙少安,又岂能如此坚强?我做不到。但读罢此书,我又怎可以轻易放弃。我吃过的苦甚至不及他们的十分之一,百分之一,但我一直以来都在回避困难,不肯去尝试。

这本小说是路遥最为著名的书,没有之一。这本书不堆砌,更没有那些华丽的辞藻,它很真实,就是上世纪七十至八十年代人民的真实写照,往往在那个年代,人们更为淳朴,自然,尽管科技不发达,思想也相对落后,但人们不会想如今这样,为人处世不坦诚。

当然,也有反面案例——王满银。他好吃懒做,尽管他心地不坏,但却不懂劳动,更不会承担起一个丈夫与父亲应当承担的责任,不过还好,他后来幡然醒悟,生活也步入正轨。

最后,说说田二。他是一个傻老头儿,经常说,世事要变了。巧了,“_”在田二死后被粉碎了。田二无疑是个悲情角色,但是,这句话,他说出来,才有意思。真的所有人欠他一个道歉。平凡的世界,的确,世界很平凡。评语:子们的评析语言虽然带着一份份浓浓的稚气,但从他们的字里行间,我感受到了他们心灵深处的那一份对生命感触后产生的悸动,这份感触虽然那么浅,那么淡,但它就像云雾中透出的光亮,暖暖地照映在我的身上,令我产生一种作为人民教师的自豪感。感谢我的学生!感谢文学的力量!感谢《平凡的世界》!

但愿孩子们都能明白这个道理:不是每一场人生都需要轰轰烈烈,平凡的生活照样可以与众不同。平凡的生活如酒,只要肯下功夫,稳稳淀,慢慢酿,自然能酿出美味的“百末旨”。

年度长袜子皮皮读书心得全文完整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长袜子皮皮读书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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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袜子皮皮》这本书非常的有趣,它是瑞典的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这本书是一个这样的故事:

有一个小姑娘叫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力迫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她很有力气,在她很小很小的时候,她的妈妈就去世了,她就一直跟他爸爸航海,后来,她的爸爸也被海浪卷走了,她只好回到原来她爸爸买的房子里,这所房子叫:维拉·维洛古拉。皮皮偶然认识了隔壁房子的两个孩子——哥哥杜米、妹妹阿妮卡,并成了好朋友,他们在一起发生了很多好玩的事情,请你慢慢“享用”。

皮皮是个孤儿,这个消息很快传遍整个城市,叔叔阿姨们都认为要让皮皮去儿童之家,还要上学,于是,两位警察来到了维拉·维洛古拉,皮皮说什么也不去儿童之家,还爬上了屋顶,没办法,两位警察也用梯子爬上饿了屋顶,皮皮一跳,稳稳当当的来到了地面上,把梯子拿走了,好不容易,一番周折,两位警察从屋顶上下来了,皮皮把他们俩举到了门外,两位警察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他们告诉其他人,皮皮不适合去儿童之家。

有一次,杜米和阿妮卡得了麻疹,为了能让他们病好,他们的妈妈同意让他们和皮皮一起去霍屯督岛(皮皮的爸爸没去世,在霍屯督岛当国王),他们和那里的孩子一起吃香蕉、吃椰子、挖贝壳……还在山洞里玩耍,皮皮用网把鲨鱼赶走了,围出了一块安全地区。还把来抢霍屯督岛的珍珠的基姆和伯克这两个大坏蛋赶走了。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还有很多很多好玩的故事,皮皮很大方,我要向她。

学习。

心得。

又一个暑假了,我读了一本《长袜子皮皮》的书。这本书是瑞典作家林格伦写的。书中的主人公皮皮是一个调皮可爱、勇敢、有趣、爱撒谎、善良的小姑娘。

她的妈妈虽然死了,但是她坚定地认为,她妈妈是天使,在天空中照顾着她。她爸爸掉入海中,但皮皮认为,她爸爸那强壮的肌肉能让爸爸浮上来,并漂到一个小岛,成为那里的白人国王。而她就是公主,她相信爸爸造好了船一定会来接她的。

皮皮是个调皮可爱的孩子。一次,在看马戏表演的时候,皮皮竟然跳到演员骑马的座位上,演员惊讶地看着皮皮。皮皮不顾杜米和阿尼卡的劝告,竟然跳到舞台中间,举起全世界最强壮的人,赢得了一百个钱币。

皮皮也是个勇敢的孩子。在爸爸统治的岛屿上,杜米要去海里捡珍珠,然而,杜米的行动引起了一条鲨鱼的注意,就在鲨鱼快要咬到杜米的那一刻,说时迟,那时快,皮皮跳入海中,举起那条鲨鱼,扔向了远处。皮皮上了岸,蹲在地上哭了起来。小伙伴们问她:“你为什么哭呀?难道是因为杜米差点被鲨鱼吃掉的原因吗?”皮皮的回答让人感到吃惊:“我不是为杜米被鲨鱼差点吃掉而哭,是因为那条可怜的小鲨鱼还没吃饱呢!”读到这里,我又感觉皮皮是一个既爱护动物又有趣又善良的孩子。

皮皮又是个爱撒谎的孩子。一次,皮皮和杜米、阿尼卡在一起玩耍,一个路过的姑娘问皮皮有没有见过自己的爸爸。皮皮说了许多那个姑娘爸爸的造型,结果姑娘很高兴,问:“难道你见过我爸爸?”“我没有见过一个这样的人!”皮皮说。最后,皮皮说的那些谎话问那个姑娘是不是真实的,姑娘还没来得及回答,皮皮就扔起拳头,摆出打架的姿势,说:“我知道,你要说,我说的都是谎话。没错,这都是谎话!”姑娘连忙说:“我都相信你!”……最后,他们的“战争”平息了。

看完这本书,我们应该学习皮皮的善良、勇敢,不应该学习皮皮爱撒谎的习惯。

读书。

最近我看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小姑娘皮皮很乐观、坚强。她的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她的爸爸曾经是个船长,在一次风暴中,她的爸爸被卷进海里,失踪了。可皮皮坚信她的妈妈成了天使,爸爸去很远的地方做了黑人国王,总有一天会来接她去做黑人公主的。

皮皮没有上学,很多事情都不知道。但她很独立,能够生活自理。她和一匹马,还有一只叫尼尔松的猴子快乐地生活在一起。皮皮力大超人而且勇敢,她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吧鲨鱼抛到远处。皮皮友善、有爱心。她和周围的小朋友一起玩,跟他们交朋友。她还从商店买了一大堆糖果分给孩子们吃。

读了这本书,我从皮皮身上学到了善良、坚强、独立、不依赖别人。

在这个寒假里我阅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书里描写了皮皮探险的过程,做事的过程……直到现在我还印象深刻。

皮皮是一个女孩,但是他却力大无穷。她满脸雀斑,但是他非常喜欢自己。又细又长的大腿上穿着又大又长的袜子,一直是棕的、另一只是黑的。他穿着大大的鞋子,正好比他的鞋子大一倍,所以就叫她长袜子皮皮。皮皮出生在他爸爸的船上,当她哭得很厉害的时候,没有一个人敢靠近他。他爸爸被海上的风暴卷走失踪了,而皮皮的妈妈在生皮皮的时候就死了。皮皮相信爸爸已经成了黑人国王,而妈妈已经变成了天使在天上看他。后来他住进了维拉。维洛古拉,还有一只小猴子在陪伴着他,小猴子名叫尼尔松先生,它蓝裤黄袄,还带着一顶大草帽,是皮皮最要好的朋友。皮皮还交了两个好朋友,一个叫阿尼卡,另一个叫杜米。

这几个朋友都给他带来了快乐!皮皮捡过破烂,和人打过架、和警察叔叔玩过游戏、为自己过生日……皮皮是一个坚强勇敢又十分聪明的女孩子,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长袜子皮皮》这本书非常有趣,是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在94岁的高龄写成的。

这本书告诉我: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第一面,不管怎样,都要把它展现出来。

《长袜子皮皮》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的一幅作品。长袜子皮皮是一个九岁的小女孩,自幼丧母,她的父亲是一名海盗,但突然在海上失踪了,她一直靠着父亲留下的一袋金币,独自生活在大院子里,过着无父无母的生活。

皮皮失去了。

母亲。

又失去了父亲如果换成了别的孩子肯定有问题。在家里我们都是父母眼中的“小皇帝”、“小公主”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有些十多岁的孩子都比不过一个9岁大的皮皮。我要向皮皮学习。

皮皮却一点也不寂寞,因为她认识了邻居家的龙凤胎:杜米和阿妮卡。从此,他们就一起过着有趣的生活。杜米和阿尼卡经常和皮皮一起上学,一起玩耍,一起捡破烂,有时还和皮皮一起看马戏。

9岁的.皮皮有着不同于同龄孩子的能力。皮皮会自理,饼干、布丁、小面包对她来说早已是小菜一碟。

我欣赏皮皮的善良。有一次,皮皮和杜米还有阿妮卡一起去逛小商店,皮皮买了满满小车的糖果和许多玩具,分给那些趴在小商店门口流口水或看着眼直发愣的孩子。

皮皮的勇敢也令我很佩服。有一天晚上,皮皮家进了强盗,皮皮非常勇敢,她和杜米还有阿妮卡一起捉住了强盗,并对他进行了深刻的教训。假如换成我,我估计我的魂儿都快没了,或是心都要跑到嗓子眼上了。自己在家时,有一点风吹草动,我都害怕得要命。我还要向皮皮学习。

皮皮身上存在许多优点:坚强、勇敢、善良、能自理……希望大家都能够喜欢长袜子皮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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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斯特丽德·林莱恩是永远的童话奶奶。她制作了皮制长袜。

姐姐成了好朋友。三个小朋友总是在一起玩。哪里有他们,哪里就有幸福。皮皮活泼开朗,对各种事情都乐观向上。

如果我是皮皮,我会比书里的皮皮活得更自由。捐赠给贫困家庭,让每个人都快乐。

当皮革被清洗时,我用刷子当鞋用。如果是的话,我不仅会把刷子当鞋用,还会把抹布当衣服穿,把海绵当手套戴在手上。这是多么美妙的组合啊!

虽然皮皮没有大人陪伴,但她会照顾自己。同时,她会照顾她的马和纳尔逊先生,一只猴子。皮皮不想长大,傻瓜。安妮卡不想长大,我也不想,因为我们都觉得在成人的世界里没有什么好羡慕的。但皮革有天枢丸,可以让人永远长大。但是我没有。我多么希望我有一个天枢丸!

一本好书可以激励和感受我们。我想在书的海洋中遨游,享受无尽的。

知识。

与书交朋友与书共舞做一个博学的人!

西游记朱紫国降妖读书心得全文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西游记》是我国古典文学的一座丰碑,与《三国演义》《红楼梦》《水浒传》并称我国“四大名著”。

书中所描述的各路神佛,魑魅魍魉,惟妙惟肖,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瑰丽绚烂的神魔世界。

从我第一次接触《西游记》,由一本充满幽默风趣的连环画,到如今只有注解的著作,我对其所描述的故事和表达的思想有了一定的认识,不再如儿童时期单纯的喜爱看猴王脚踏凌霄,大闹天宫了。

鲁迅先生曾评价过“什麽皆有情,精魅亦同世故,而玩世不恭之意寓焉”,《西游记》中,九九八十一难,每个故事中风趣,幽默的故事并不只是“故事”,它反映了现实社会即作者所处时代的扭曲与缺失。

《西游记》所描述的是一个扭曲的病态的社会,对于现实社会,借用当代作家余华的话说“与现实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去年暑假,爸爸给我买了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这本书,一开始我是被父母逼着看,到后来我一有空就主动翻阅,它已经成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喜欢这本书,不仅仅是书中的“大脑天宫”“三借芭蕉扇”“偷吃人参果”“大战红孩儿”等精彩动人、引人入胜的故事情结吸引了我;更重要的是,通过认真的阅读和父母的讲解,我还懂得了一个大大的道理,那就是“不要只盯着别人的缺点看”,人无完人,要宽容别人的缺点,发挥别人的优点,通过团队合作最后才能取到“真经”。

“西天取经”四人组合的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之中,他们特点鲜明,各有所长:唐僧理想信念异常坚定、认准目标绝不放弃;孙悟空火眼金睛,降妖除魔本领;猪八戒性情开朗,憨态可掬;沙僧忠厚诚实,任劳任怨,遵守纪律。

正如“硬币有正反两面”一样,他们各自的缺点也显而易见。比如,唐僧顽固认死理,不分青红皂白,常常“错怪悟空”,还把他气回花果山;孙悟空脾气特别急躁,好斗暴力,一下子就“三打白骨精”,遇事总想“一棒子就解决”;猪八戒取经意志最不坚定,一遇困难就退缩,经常将“分家当散伙,回高老庄”挂在嘴边;沙僧总是唯唯诺诺,没有自己的半点意见,“我听师傅的,我听大师兄的”是口头禅。

师徒四人走到一起,恰恰组成了一个非常包容而又有活力的团队,师傅把方向,大师兄冲锋开路,二师兄牵好白龙马,沙师弟埋头挑担。虽然各有缺点,但充分发挥出各自的优点,取长补短,才能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修成正果。

联想到我们可爱的班级,是由42位拥有不同性格和脾气的小伙伴组成,同学们有的学习成绩不太好,但体育方面很突出;有的不太遵守课堂纪律,但非常乐于助人……我们千万不要对别人的优点视而不见,却抓住缺点和不足紧紧不放。我们更应该对别人的优点多多点赞,对别人的缺点多多包容,这样的话,我们的班级团队一定会越来越棒,我们自己也会受到越来越多的人喜欢!

一部古老的神话故事,但却引起了儿童的喜爱,那就是《西游记》。小时候,我只是看动画片与图画书。但现在,我不仅看与读,而且还学会了思考。

《西游记》中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大家都十分了解。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啦!因为他总是聪明过人、助人为乐、能分辨好人与坏人,来守护唐僧和弟兄们。他就像我们现在的人民警察一样,火眼金睛,抓坏人救好人,时刻保卫着我们。或许由于唐僧遇到麻烦的事情就不动脑筋,盲目地接受别人的帮助的缘故吧,有时才会不听孙悟空的好心劝告,掉入妖怪的手中。这足够说明了遇到麻烦的事情要动脑筋,如果不动脑筋,听了别人不好的意见,反而会更糟糕。不过我还认为唐僧过于善良,哪怕对待坏人也十分好,因为他只看表面,不了解人的本质。

我也很喜欢猪八戒。我觉得他是个性格单纯但很可爱的人。他不会想出一些好方法,但却有正义感。只要他想做的事,他就一定会去做。他会奋不顾身地保护师傅的安全,而不考虑自己的安危。看上去他有些笨不动脑筋,但是人们觉得他笨的可爱。我们要学习他那种不怕敌人的胆量。不过有些事在做之前要仔细考虑,分清楚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要凭自己的实力去做。

总之,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真的非常好看。每一个章节都有许多不同的惊险冒险,让人不由自主的一页一页看下去。虽然大家都认为悟空法力高强,是最厉害的,但我却有点不以为然。他法力高强是无庸置疑的,但我认为西天取经的旅途之所以会如此有惊无险的顺利,而非悟空一人的功劳。不管怎麽说,西游记真的很好看。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说得一点都不错,这不,今天,我又读了《西游记》这本书,这是中国古典文学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吴承恩,它是文学史上一部非常经典的文学作品,是中国古典神魔小说。书中讲述了唐朝法师唐三藏西天取经的故事,唐僧带着他的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一路上他们斩妖除魔,历尽千辛万苦,度过重重危机,最后到达西天取得了真经……每一回故事情节都是极为精彩而又让人回味无穷,而我觉得最生动、最令我喜爱的一回是家喻户晓的《孙悟空三打白骨精》。

我为什么会喜欢这一回呢?这还得从这一回的故事中说起:话说,三藏师徒别了镇元子,上路去了,早见一座高山。唐僧在马上见这高山峻岭,肚中又饥又渴,便叫悟空去化斋,悟空翻个筋斗云,飞去南山摘桃子了。悟空去时,惊动了山上那妖精,那妖精想吃唐僧肉,但见有八戒和沙僧在保护着三藏,那妖就摇身变做一个妇人来戏唐僧,被悟空摘桃回来,用火眼金睛识破,并遭悟空棒打,但妖精使出解尸法的手段,真身逃脱,八戒掇弄,三藏念紧箍咒惩罚悟空;妖精又变作老婆婆,悟空再打,妖精化作元神又逃,而悟空再次受紧箍咒折磨;妖精最后变成老公公,悟空经思想斗争,决心除妖,在众神的照底下,最终打死白骨精。唐僧深恨悟空不听教诲、肆意行凶,坚决将他赶走。悟空无奈,只好回了花果山。看完这一节,在回味故事的同时,我不禁深深地陷入了沉思:当今社会,又很多的人由于一时的疏忽而导致自己陷入了上当受骗的深渊。如:网上诈骗、广告诈骗或街道说骗等等。一个个活生生的例子摆在眼前,可又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会被骗呢?我想,除了他们没有孙悟空那样的“火眼金睛”,不懂得识别好坏,善恶不分,就会导致这种被骗结果外,肯定还有其他的原因,比如,有人贪小便宜,有人太过于轻信他人,也有人黑白不分。我喜欢这一回的原因不单是因为羡慕孙悟空神通广大,屡屡战胜对手,虽然多次重复呈示假象,欺骗对手以售其奸但最终还是邪不压正。更因为它教会了我在生活中像孙悟空,睁开一双“火眼金睛”,看清是非,识破假象,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而不能像肉眼凡胎的三藏和八戒那样,一次又一次的受骗上当。

是的,书中有许许多多、无穷无尽的知识让我们去领略,只有我们多读书,结合生活经验,一定会有很多的收获!

四大名著,众人皆知。可是,在四大名著中,我却比较偏爱《西游记》。书中那善良的唐僧、憨厚老实的沙僧、好吃懒做的猪八戒、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忠心耿耿的白龙马深深地吸引着我。可我最想说说唐僧。

唐僧是和尚出身,本性善良,可他却不明白,正是因为他太善良了,才使善良蒙蔽了他的双眼。他每次被抓,何不是因为他的善良,才放松警惕,一次又一次地被妖怪抓去?而他那大弟子--孙悟空还不是一次又一次地把他救回来?可是,他却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就拿三打白骨精那次来说吧,孙悟空来说吧,孙悟空为了保护师傅,一次又一次地把白骨精化作的姑娘、老婆婆和老爷爷给打死了。可唐僧却责骂他,不相信那是妖怪变的,把他赶走了。最终,孙悟空在观音的帮忙下,回到了师傅身边。

看完这个故事,我想对唐僧说:“唐僧啊唐僧,你虽然有有着三个徒弟的保护,你虽然很善良,但,你也应当明白孙悟空是为了你好,要相信他呀!还有,你也不应当放松警惕,随意相信妖怪!在现代,有多少小孩因为天真善良、轻信别人的话而被拐卖?我郑重向大家呼吁:要以唐僧的事例引以为鉴,千万别学他!”

名著《围城》读书心得体会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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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就像是一个个围城拼接而成的,长久不动的人会缺失太多,长久奔波的人会身心俱疲。只有那些善于找到城与城之间穿行的节奏的人,才会拥有无限美好的人生。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名著《围城》读书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去年暑假,我就看过电视剧《围城》,当时还是被里面的一些情节吸引了,引起了我读《围城》原著的好奇心,只是一直没有时间,手头也没有这本书。直到这个暑假,我从朋友那里借来这本书后,才慢慢读着。

读了这本书,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了。方鸿渐这个人,在钱钟书的笔下似乎是一个除了会点舞文弄墨、缺有百般缺点、一无是处的人。他的文凭是买来的,志大才疏、胸无点墨、性格软弱又好强要面子。在和朋友的交往中,表现出假装清高、不通人情世故,有时还很虚伪。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给了我深深的印象。他做事小心、对爱情执着,有时候往往透着一些可爱。

偷吃了蜂蜜的孩子,怕被母亲发现。

在爱情上,方鸿渐也透出他的可爱来。他同事和三个女性交往,既爱这个,又喜欢那个。后来结婚后,居然发出谈恋爱无用的感慨。事业上,方鸿渐是不得志的。处处是别人的棋子,可是方鸿渐却无奈接受,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却没有放弃,表现出坚持的可爱来。

看《围城》这本书的过程中,里面的幽默、讽刺的用语给了我欢乐;看完后,对主人公方鸿渐的悲剧有深深的感慨。

早就知道《围城》是一部现代文学经典小说,说的是有关男女婚姻的事,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第一次了解《围城》,知道有这么一本书,知道中国文学有位叫钱钟书的作家,是大哥推荐了钱钟书的《围城》,其他的就不怎么记得了。不知那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未读。现在想来真是可惜啊!说到钱钟书,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老人家,因为我一直把他和钱学森搞混淆。现在想起来觉得当时是多么的幼稚和无知,一位是当代的学者,作家,而一位是”导弹之父“,科学家。

我一向不太喜欢读长篇小说,这也许跟我的性格有关系,总觉得太长了,没耐心看下去,平时也只看些短篇或微型小说。这可能与我经常喜欢写些东西有关,我写的最多的莫过于一些心情杂文了。我想当初,如果多看些书,尤其是那些经典名著,那时我的作文修为可能更高一些。我一直不看长篇小说,直到这个暑假,恰好妹妹从学校带了本《围城》,我空闲之余就拜读起几年前本该早就读了的《围城》,并一口气读完了。其实上网的时候,曾看过《围城》,那时也只是在上网时断断续续读过,不过不知怎么,也不知为什么,后来就没有读下去,所以直到这个暑假我不算真正读过一部小说。尽管以前也曾翻阅过如梭的《忏悔录》、钱钟书的《围城》,但我以为这个暑假所读的《围城》,才是我真正意义上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读完《围城》,感触颇深,钱钟书十分诚实地刻画了那个年代的一些事。

这本书讲了抗战时期关于一个留学生回国后的一些事。方鸿渐真是个凄惨的人物。但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普遍现象吧。围城这个书名很妙,非常含蓄的概括了全书的主旨内容。

仔细品味会发现书中有三道围城,爱情的纠葛是一道围城,学校里的明争暗斗是围城,家庭的婆媳之争是一道围城。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道围城,夹杂着城内的喜怒哀乐,一个城围住了我们整个人。

书中的几个主要人物无不为围城所困扰,方鸿渐身处爱情的围城,事业的围城,家庭的围城,怯懦的他最终重重围城之间一事无成。赵辛楣最终也没逃脱婚姻的围城,和一个并不爱的女孩子结婚生子,苏文纨自始至终也没走出爱情的围城,最终堕落,身上原有的才气全无。看到这里,我们不禁心寒,围城这么可怕吗?几个留学生竟为此葬送一生。

其实围城并不可怕,只是如何看待这个围城,身处围城中,为何总想冲出这个围城,最终不是撞得头破血流,退回去就是冲到另一个围城之中,又饱受纠葛,其实我们的生活就是一个大围城,包含很多小围城,围城中总有不如意,我们并不是总要去逃避,而应该适应这个围城,在围城中逐渐建立自己高大房屋,不要总好高骛远,不断地换城,总以为世外桃源就在城外。其实不然。审视这个世界,围城处处存在。

眼看21世纪,围城依然存在,我们看待围城依然要有正确的眼光,除非围城中乌烟瘴气,实在无法生存,否则就不要不停的出城进城直到最后精疲力尽,而流浪街头。

合上书本的最后一页,久久不能忘怀,满脑子都是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时的情景。那末了的句号,似乎并没有意味着终结,反而像是在向人们宣告着另一个新故事的开始。

读完《围城》后,总是感觉心中有种莫名的压抑。总是感觉有种难受的感觉,一方面是有太多的人生活在那种虚伪,软弱,优柔寡断的气氛之下,有太多的人都像围城中的方鸿渐一样。终日碌碌无为,消耗家中的钱财,浪费别人的机会,欺骗家中人的感情,可最悲哀的是他们本人却活的毫不知情,恬不知耻。太多的人活在自己封闭的区间中,躲在一边不问世事,他们只知道为了自己的饭碗而努力,却对水深火热的广大人民而无动于衷,身为读书人,作为当时中国思想最为开放?接受最先进的理论学习的一部分人,他们还仅仅如此,那其他思想还处于封建中的更广大人民还有出头之日吗?作为国家秀的人,就应该负担起自身的责任。既然连出国留学的这些人都麻木成这样,那整个中国社会就被外国的殖民统治思想所包围一样,躲在那坚固围城下的一群麻木的人。他们都是那个社会中悲哀的人。一群被困在思想之城的人。

作者在文章中两次提到过“围城”。一次是通过苏小姐说出来的:“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另一次是方鸿渐在甲板上的感慨:“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在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围城现象主要是婚姻和职业,以此表明“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这是一种人生哲学的问题。方鸿渐就在不停地进城出城,这似乎多少说明了人总有一种盲目性,不停地奔走反复。这也带给人些许对人生的茫然人的性格是围城,人的经历也是围城……这一堵堵城墙将一个人牢牢地围住,制约他的思想,他的行为,使他演绎出一幕幕的悲喜剧。也使他终究成为一个被堵在城墙之中的鳖。一个只有生命却无思想的人。

《围城》是钱钟书花了整整两年的时间写出来的,他说“两年里忧世伤生,屡想中止”。不过好在最后他还是完成了这本书,给后人留下了一笔不可或缺的财富。《围城》里有太多的人纷纷杂杂,他们有不同的个性,但却又有着相同的人性。在书里每个人都那么鲜活真实,他们的生气或快乐,让你总能从中看到自己的影子。世间的一切悲欢都是相通的,每个人也都是复杂的。钱钟书先生,他却是不一样的,他好像在以一种天真的懵懂在打量着人生,用一种纯粹的眼神,为我们展示这个复杂的世界。

《围城》里的主人公——方鸿渐,出国留学归来后,他在国内的一些经历,从在银行上班到失业教书,从单身到莫名奇妙的结婚……方鸿渐留学归来先是住在死去的未婚妻娘家——周家,后回家看望父母,后来老家火车站遭到轰炸,为了不被困在老家,鸿渐前往上海住在周家,并在周家的金银行工作,但他却想去内地发展,不久家人也逃难到上海,无依无靠,住处也很狭小,鸿渐没有地方住,就继续住在周家,但人与人之间的能相处的来总是需要距离的,鸿渐住在周家过于的亲近,慢慢就和周家的矛盾开始出现了。

鸿渐的感情也从回国船上的对鲍小姐的迷恋到失望,到对于苏文执的种.种示好不知所措,但他却接受不拒绝,可能是出于一种绅士风度,也可能是出于自己的懦弱,那时候谁能说他不是在享受呢?这大概是每个人的劣根性吧,喜欢别人围着自己转的感觉。对于苏文执她又何尝不是呢。

4.23世界读书日活动心得全文完整

在整个读书活动中,同学们在书海中尽情地遨游,不断吸收知识,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学生的作文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知识面也扩大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4.23世界读书日活动心得,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读书可以点亮生活。就拿去年的武汉方舱“读书哥”来说,人在方舱,心在读书,置疫情于心外。虽然方舱是狭小的天地,但读书打开了新的大门,使人的心智无限扩大,看到的是广阔天地大千世界。真正应验了英国作家毛姆的那句话:阅读是一座可以随身携带的避难所。书本,就好像人的一个朋友,只要你想读,它随时都可以陪伴左右,抚慰心灵,照亮灰暗的生活。

读书应该回归生活。人生在世,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史就是他的阅读史,阅读是重要的精神成长。从通俗层面讲,无论哪一种层面的日常生活,背后都有相应的物质支撑,并非人人都能负担得起。而读书,作为一种精神生活,则相对容易得多、简单得多。一个人,只要自己愿意,无论身处什么阶层,都可以一生与书籍为伴,书就是生活不可分割的部分,涵养着生命的气质。

读书就是生活方式。许多爱书人士都说,阅读习惯的养成,往往始于孩提时代。当读书爱好深入骨髓,成为一个人的生活方式时,就会将遇到的人和事都当成书来读。人如字,事如书,读书与生活合而为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读书也找到了终极的意义。

让我们一起读书吧。把生活中的每一天,都当成“读书日”,多读书、读好书。无论技术怎么进步、介质怎样变迁,我们的生活,因为阅读,充满阳光。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人,不能离开书,更不能离开读书。

有书陪伴的日子,你感到乏味?感到无趣?还是精神振奋?我想,面对书籍的我们,应该好好去读一读,好好的品味书中所含的韵味、真理……对于渴求知识的目光,面对书籍,一定是如饥似渴的。读书,能使我们心情愉悦,给生活增添光彩,给智慧插上翅膀。

当你心情低落时,为何不打开久违的书本,让它来安抚你弱小的身躯,让它来慰问你失落的心灵,让它来包扎你受伤的伤口,当真正感觉到书中的快乐时,你的伤口,即将愈合,留下完美的弧线,不会煞它风景。这是你莫大的快乐。

当你感到生活十分乏味时,为何不打开你久违的书本,重新拾起心灵的空白;重新拾起做人的快乐,重新拾起生活的光芒。让读书来填充你心灵的空白,让读书来寻找你做人的快乐;让读书来放射你生活的光芒。当读书的光芒真正照射着你的心时,这是你莫大的快乐。

当你感觉智力低下时,为何不打开你久违的书本。在读书中,打开智慧的钥匙,打开科技的。大门,打开生活的道路,为你的智慧插上一双翅膀,让它高飞,那时的你,找到了智慧的药方,这是你莫大的快乐。

打开心情之站,生活之门,智慧之窗,让你自己,投身于读书中,读出自我。朋友们,去读书吧!

让我们在书的世界遨游吧。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认真”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生活,“坚持”可以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命运。每个孩子都是上天赐予爸爸妈妈的礼物。陪伴孩子读书,使其收货的不仅仅是知识,也是一种良好的生活习惯,寻觅真知,把握方向,有个更美好的未来。孩子是纯真的,每一本好书都像是黑夜中的萤火虫,丰富他们的想象力,带来光明和希望。书中的知识总是包罗万象的,也许你没有太多条件给孩子环游世界的能力,但是通过读书一样也可以拓展孩子的视野,不再局限于方圆之地,毕竟每个人的格局也是一点点培养堆积起来的。因工作原因,平时工作日回家比较少,感谢爸爸在家的辛苦付出。所以对于周末的时光格外珍惜,每晚睡前小故事可以增强与孩子之间的感情,也可以从中交流与分享心中的想法,拉近彼此的距离,引导孩子对世界的认知。期间父母要以身作则,和孩子一起阅读,给孩子一个良好的读书氛围,让自己与孩子共同成长。伴读的力量在于,孩子慢慢的开始有了自主学习的习惯,每晚睡前都要求看一下故事书籍,并且语言表达能力也在不断的提高,情感基本能够准确的用语言表达宣泄出来。在读书的过程中也会产生很多问题,主动去思考为什么。很多时候也会有身临其境的代入感,不自觉的产生共鸣。亦如作家刘墉所言,希望自己的孩子未来“能够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而不是生活选择你”。共勉之,伴读,从每个家庭开始。

4月23日,世界读书日到来。在当下互联网时代,书籍价值依旧不衰,意义不褪色。开卷有益,“阅”享人生。书籍是人类知识的载体,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开卷有益,我们要好读书。_曾经引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埃德加·富尔先生的预言说明学习的重要性:“未来的文盲,不再是不识字的人,而是没有学会怎样学习的人。”“治天下者先治己,治己者先治心”,这个治心指的就是读书。要想看得更远,走得更稳,就需要站在书本这个巨人肩上。

开卷有益,我们要勤读书。只有勤读书,才能让芳华永驻。的“斜坡球体定律”——人或组织,如同斜坡上的球体,如果没有止动力,球体就会自然下滑。告诉我们,在当代社会,不进则退,小进都是退,单纯地想保持原来的水平是保不住的,只有不断地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才有可能保证个人或组织不被时代所淘汰。

开卷有益,我们要善读书。清代学者汪琬在《尧峰文钞》中提到,“古之善读书者,始乎博,终乎约,博之而非夸多斗靡也,约之而非保残安陋也”。所谓善读书,首先我们有目标、有计划、有选择地读。于我有益者读,如古代的四书五经、四大名著、唐诗宋词等,现代的文学佳作等。于我无益者不看,消极的东西,我们毫不犹豫地选择放弃。若我们没有目标、没有计划,也很难完成读书愿望。

读书有三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因此,我们在读书时要多读经典、有思想力度的书,读书时要明确目标,坚持独立思考,更要理论联系实际。

如果你问到我们小学生:在语文学习中,让你最感吃力的是什么?回答可能写作文。我们学生视写作为语文的头号负担。多读书,对写作尤其有用。平时读书最好是做笔记,把一些优美的词语和句子以及一些写得好的段落都记下来了,时间长了,积累的。名言妙语自然就多了。当到写作文的时候就不用发愁了。

你看,每次写作文的时候,总有一部分同学面对着作文本,绞尽脑汁地想,也只能七拼八凑的写上几排。而那些同学也正是平时不爱看书阅读,只想着玩的同学。你再瞧瞧那些平常热爱看书,喜爱阅读的同学呢,则是如行云流水,滔滔不绝。

记得有一次写作文时,是写龙水西湖。我觉得自己得到了一个大显身手的好机会:平常积累的那些描写景色的词语,像酵母似的发挥了作用。我用平静的湖水以翠绿的小岛和倒影相连,显得很和谐。我用春、夏、秋、冬来体现出不同季节有着不同景象的龙水西湖。我的作文如愿以偿的得到了不错的成绩。

书,带我们进入知识的海洋;书,带我们畅游神秘的历史;书,带我们进入梦想的天堂;书是一种对人类有益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读书的好处可远远不止这些,还有很多很多,数不胜数。我建议同学们多看些有用的好书,因为看书不但可以增长我们的知识和见识,而且还可以提高我们的作文水平,增强我们的语言能力……行动起来吧,多看些好书,一定会收获不少的。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个比喻,我觉得特别亲切。

我三年级的时候,渐渐地喜欢上读书了,我几乎每天都要看书,要不然就“百事荒芜”了。

在记忆的心扉中,我有一件事终生难忘——就是那次窃读:有一天,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当我在担心张飞的命运时,突然传出一阵声音,原来是爸爸叫我睡觉,但是不管他怎么叫我,我都不肯睡,最后他来了个河东狮吼,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去睡觉,心里怒气冲冲。在半夜三更的时候,我心想:明天是星期天,用得着这么早那么早就睡觉吗!于是我起床了,小心翼翼地走到书桌旁,棚!不好,踩到罐子了,我又回过头来,爸爸妈妈妈妈没被吵醒,我心里暗喜没被发现。我走到书桌旁,随便拿了一本书,如醉如痴地看着,直到凌晨五点我才放下书,去睡觉。

还有一件事情也令我终生难忘:有一天,我正沉浸在书中的故事中,突然,妈妈吩咐我:“我出去有点事,待会你把烧水器的插头给拔了。”我漫不经心的应了声:“哦。”10分钟后,我总觉得什么事没有做,ohmygod,我忘记把烧水器的插头拔了,我往烧水器一看,不好,水漏出来了!我心里一紧,等待着挨揍的降临,又过了仿佛一个世纪那么长的20分钟后,妈妈回来了,我做好了心理准备,准备挨揍,妈妈看了看烧水器,动手就要打我,但她又看了看桌子上的书,心中的火气被消了。对我说:“我是很开心你喜欢看书的,但是也不能忘记我交代给你的任务。”

书,使我学习突飞猛进,自从我爱看书之后,几乎每次期末考试都得了前五名。因此,我要感谢书,假如我不爱看书的话,我现在成绩都是倒数第几名的了。

我是一个小学五年级的学生,我很爱读书,读书是我最大的乐趣。我非常爱读我国的《四大名著》,读过四五遍了,我也喜欢读一些外国作者的书,例如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神秘岛》,小仲马的《茶花女》,雨果的《巴黎圣母院》,从这些读的书可以看出,我读书的范围很广,不过我最喜欢冒险和知识类的书籍。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总结出了一些读书的方法:如果你只想知道大概的内容,就要浏览地去读,眼睛同时要抓住一些重点的词句,然后根据这些词句,去体会,就知道大概意思了;如果你想把书读得很深,就要富有感情地去读,仔细地去读,要把自己融入到书中去,细细体会每一个词句的意思。还可以查阅一些有关的资料,或是联想一些有关的人或事,会对你读书有非常大的帮助。

关于读书,我有很多事情。

有一次,我刚刚放学回家,一把书包放下,就看到了放在书桌上的,这个月的《课堂内外》,便马上坐到桌前,读起了这本书,因为每一次来书的很不容易,很长时间才能等到。我如获珍宝地读着,因为读完还要做作业,这里我读的时候,就用到了前面说的知道大概的意思的方法,虽然读的速度很快,但好像书在跟我作对,就是读不完。我也和书叫上了真,结果我很晚才做作业,而且做时也很着急。第二天,去了学校,才发现有一项作业没完成,幸好去时比较早,便赶紧补作业,直到上课时才补完。

有了这次危险的读书经历,我想了一个办法:如果来了新书,不管怎样先做作业,如果非常想看,就先看最喜欢的漫画。看完漫画就做作业,做完作业再仔细享受剩下的,如果看不完,就留到明天。如此一来,来了新书后作业不仅能完成,书也能读的很好。

请你记住一句话:人可以无师自通,但不可以无书自通。书是我们的朋友,欢迎你加入读书的队伍。

窗外细雨沙沙地下着,浓郁的像牛奶似的天空中没有一丝阳光。雨不大,却这样连续不断地下着。这样的天气不由得让人犯困,瞌睡虫领着大军冲来了,可是我还要强撑着,真是令人讨厌的天气。不过今天,我竟出奇的有精神,便拿出了那本《猎人笔记》。

没有阳光地照耀,只有灯光在书页上游走着、转动着、跳跃着。我的眼神也在文字间游走、滞留,一个个景象从我眼前转换,一个个人物与我在精神上接触。发丝垂了下来?无妨,书上的文字浮现在眼前便好!汗水滴了下来?不碍事,没有落在书上便好!楼上的装修声太吵?没关系,只要在书的世界里,又怎样走出来呢?手表发出了滴答滴答的声音,一秒钟、一分钟、一刻钟、一小时………时间就这样过去了,没有人的惊扰,更在于没有心的波动。因为,只有如此,才能在书中开辟出一个自己的世界。

在书中漫游,无需在意他人的看法、外界的打扰。书,是一种心境;书,是一个世界;书,是作者的感悟;书,是作者的一生。作者的处境,我不一定涉足;作者的坎坷,我不一定体验;作者的一生,我不一定经历。但是,只要我们思想接轨,那么就一定会有相同的心境,相同的体会。

一、宣传启动,让书本走进孩子的生活。

从_月23日开始,我校启动了维持一周“读书活动周”的活动,并且利用广播以及校讯通等形式,对活动进行了大力的宣传,目的在于让学生了解此次活动的目的,激发他们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二、活动参与,让阅读充盈校园。

学校少先队为此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开展了一系列学生喜爱的活动,让世界读书日活动亮丽校园。

1、在_月23日“世界读书日”当天,我们在国旗下讲话做为世界读书日活动的主题,掀开读书活动的序幕内容,由辅导员老师宣布“世界读书日”活动正式开始。

2、学校利用校讯通,向学生推荐了“世界读书日”必读书目的推荐书目,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学校新进的七万余元的新书,也进一步向全体学生开放,既有指定书目,又有推荐书目,规定了阅读时间,教师有阅读检查,使学生读有方向,学有内容。

3、读书日的活动目的就是在于让孩子们爱书、藏书、读书,我们就是应该时时抓住有利契机,引导学生走入书的殿堂。各班掀起了好书推荐活动,包括:精彩句段、内容简介、作者介绍、推荐理由、读后感等。各班读书角及时更新书籍,同学之间互相交流读书感悟。

4、家庭是学校教育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们的“读书日”活动同样走入了家庭。各班开展了在家庭中“和父母同享一本好书”的活动。活动得到了家长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5、学校、班级还开展了读书知识竞赛活动,使学生懂得读书是非常有好处的,读书就是与名人对话、与名人交谈、向名人学习,读书可以明智、可以获得生活工作必要的信息和方法、可以走生活工作捷径之路,事半功倍;当生活中有困难时,读书可以获得解决的办法;当工作中遇到困难时,读书可以给你指点迷津。读书可以使人高兴无比,读书也可以使人痛哭流涕,读书可以让人凝神思索,读书也可以让人谈笑风生,读书可以让人总结经验规律,读书也可以让人反思自己。

6、在活动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们对此次活动进行了评奖。

我校“读书日”活动的开展对每个学生的健康成长起到促进的作用。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开展相关读书活动,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培养学生良好的爱书、读学的品质。

为培养学生读书兴趣,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学生终身学习能力,营造人人爱读书、乐享悦读的校园氛围近日,__中学根据上级安排,扎实开展20__年”读书节”活动。

一是突出特色,制定方案。学校结合办学特色和上级规定的读书节活动内容,紧紧围绕”推进全科阅读,培育时代新人”的活动主题,按照”学校有活动、班级有方案、全员都参与”的总体要求,制定了具有学校特色的读书节活动方案,并细化读书节活动措施,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学校将依托4月23日”世界读书日”,通过升旗仪式等方式,举行读书节启动仪式。还将通过开展读书明星、优胜班级、书香家庭评比活动和读书沙龙、社团活动、亲子阅读、校园旧书交易等活动,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努力打造”书香校园”。

三是创新载体,开展活动。在教育部和学科教师推荐书目以及学生自选书目阅读的基础上,学校创新活动载体,通过组织开展全科阅读、”我读·我创作”、经典诵读、校园诗词大会、校园辩论赛等活动,提升读书节的趣味性、竞争性、参与性,保持学生参与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

四是开展测评,促进提升。学校以培养学生阅读习惯、提升阅读能力为目标,从阅读习惯、阅读数量和质量、创作能力等方面制定学生阅读能力等级测评标准,探索开展学生阅读能力等级评定。并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对学生阅读的科学评价和指导,促进学生阅读能力全面提升。

《小妇人》读书心得字,小妇人读书心得体会全文完整

大全(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还记得自己完完整整得读完这部小说的时候,是在初中二年级,高中一年级的时候又重新阅读了一边。那时候总是利用中午休息的时候拼命的读书,然后飙车去上课,呵呵,结果下午上课的时候,还总是沉浸在书中的情节,幻想着自己就是书中的女孩子们,在一个温暖的午后,快快乐乐的在花园里晒太阳,讨论英国戏剧,做一个幸福的“小妇人”。

一转眼,将近10年过去……这本书已经被我搁置在书架上很多年了,我承认有很多的细节已经想不起来,可是脑海中依然忘不了那些经典的情节。

场景一:劳里被乔告知她“不能”爱他,于是决定离开,去欧洲留学。临走之前,乔送他下楼,楼梯上。

劳里转过头:“噢,乔,难道你不能?”

乔:“是的,特迪(劳里的昵称,只有乔这样称呼他),我真希望能。”

场景二:乔最心爱的妹妹贝丝终于还是在所有人的牵挂终因病去世了。大姐梅格已经嫁人,小妹妹艾米受到姑妈的资助,陪她前往欧洲旅行。家里一下子只剩下乔一个人。她躺在床上,觉得自己非常寂寞。她开始想念她的特迪,和他们以前的快乐生活。然后她睡着了,在梦里,她看见她的男孩特迪来到她的身边……睁开眼睛,这不是梦,特迪就站在乔的床边上,和以前一样的看着她。

乔跳起来,用自己的枕头打他:“噢,特迪,你回来了。”

劳里接过枕头:“是的,乔。我回来了,还有我的未婚妻--艾米。”

这将会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当爱情出现的时候,我们还不明白;当我们明白的时候,爱情却已经永远的离开……乔是喜欢劳里的,可是当她的生活中还有贝丝的时候,她并不明白劳里的分量。贝丝的离去让她开始明白自己的感情,我想这个时候的乔,一定喜欢看见“她的男孩”回来,然后告诉他:“是的,特迪,我能。”然而这一切已经太晚,乔已经永远的失去了她的特迪,“她的男孩”已经变成了自己的妹夫--劳伦斯先生。

这大概也是我不喜欢艾米的原因之一,这个有点自私的小女孩总是幸运的得到乔想要的--无论是欧洲旅行还是她的特迪。可是这也不能成为指责她的理由,毕竟在劳里最受伤的时候,是艾米,勇敢的站在他的身边。

这段文字让我读着心痛。为乔,也为每一个错过的人……。

曾经有句话说得很好“很不相逢未嫁时”,只是真的在未嫁的时候遇见,你又真的能肯定自己就会那么有慧眼的在茫茫的人海里认定这一个,就是你想要的那一个?蚊子血和朱砂痣,白米粒和明月光,这个简单的比喻,却道出了无尽的道理来。

所以,不要感叹自己错过,虽然我们都很无奈和感伤;不要沉溺在被我们错过的那一个人身上,也许我们都不曾发现,只有现在拥有的,才是最让人觉得温暖和幸福的。

今天看了《小妇人》,最深的感受就是幸福就这么简单!

幸福是亲情、友情、健康、劳动、心灵的宁静。当它存在的时候,人们只觉得正常,但如果失去了,可能会发现它是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平凡,伟大!

每天晚上睡觉前,我都想读一读,躺在床上,拿在手里直到睡着……醒来的时候,书还在身边。这就是我想要的。这是我第一部这么喜欢看的书。之所以喜欢,是因为能找到自己的影子,找到自己的成长过程。在书中,我可以忘记烦恼,像个孩子一样把一切都抛在脑后。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路易莎梅奥尔科特。这本书可以看做是一个家庭的传记,但不是关于成年人的挣扎,而是关于孩子的成长,以及他们如何从天真走向成熟,从脆弱走向坚韧,从渴望走向耐心,从自我走向他人。这本书充满了活泼泼溅,天真无邪,纯洁,勇气和对年轻人未来的理想。他们真的很感人。

学习如何为孩子树立榜样。

起初,每个小女孩都有自己的虚荣心,但经过许多事件后,她们逐渐长大。他们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幸福。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空中楼阁和自己的小心愿。在他们看来,家是他们成长的地方,是神圣的避难所。他们会认真聆听母亲的教诲,用灵巧的双手和聪明的大脑发明一个又一个游戏,既有创意,又能美化心灵。

有人说四姐妹的成长似乎是首富的一首有趣的。

教育。

诗。作者用既不华丽也不乏味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伟大的人类情感、友谊和爱情。似乎在四姐妹眼里,和亲人以及永远爱他们的人生活在一起才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的确,在我看来,这也是我最大的幸福。

的带领下,逐渐告别了稚气和成熟。他们互相帮助,互相关心,成为了一群可以肩负生活重担的“小女人”。

梅格、乔、贝思、艾米在我心目中坚强而微笑,提醒我要坚强,要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告诉我们如何处理好家庭关系。从他们身上,我觉得我应该学会坚强,学会懂得知足,珍惜我所拥有的,不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他们有多可贵。把每一次离别都当成一次告别,真心对待别人。就像这句话:“不要因为流星划过而哭泣,否则你会再次错过”。我们应该仔细发现每个人的优点,而不是戴着有色眼镜,只看到别人的缺点。永远对未来充满希望,努力追求自己的梦想。让自己成为一个独立、坚强、上进的人。成为真正的“小女人”。

年学生读书心得笔记全文完整

臧克家曾说:“读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是啊!当你无助时,书会变成一位小老师,帮你解决难题。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生读书心得笔记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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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一位伟大的翻译家。这是我对他的最初印象。但当我读了《傅雷家书》后,我对他又有了新的了解,傅的雷同样也是一位伟大的父亲。

《傅雷家书》是一本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旨,呕心沥血的教子篇,在这本书中到处都洋溢着傅雷对儿子的教育及爱。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一位伟大的父亲形象,他不断用自己的经验教育着、激励着儿子。从表面上看他是一位十分严格、只知道批评儿子的父亲。但他心中充满了对儿子的爱。只是他将严厉化成爱,将批评化作关心,将惩罚化作呵护。

世上哪有不爱儿子的父亲?只是他们对于爱的表达方式不同。有的父亲因过肚疼爱成了溺爱,让自己的该子成了温室中的花朵,经不起风风雨雨;有的父亲过于严格,不允许自己的孩子犯一点错误,将孩子陪养成了“追求完美者”,所以他的孩子总交不到朋友;有的父亲老是和孩子嘻嘻哈哈的,因此在孩子心中失去了威信,使得孩子过于放松,以至于影响学业。

在《傅雷家书》中的父亲可不一样他是一位教子有方、循循善诱的一位父亲,他即懂得何时让孩子学习又懂得何时让孩子放松。但有时他也因他那代表爱的严厉不能让孩子欣然接受而感到十分伤心与苦恼,但他从未在脸上流露的过,特别是在儿子面前,因为他是一位坚强的分亲,他要在儿子心中做个榜样。这也是他教育儿子的一种放式吧!

父亲是一种称呼,父亲是一种责任,父亲更是一种温暖。多么伟大的父亲啊!

学生读书心得笔记范文2英勇无畏的品质更激励着我前进,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成为一个英雄。

被抛弃到荒岛之后,五个人并没有被恶劣危险、空无一人的环境所吓倒,而是以一种极其乐观的心态去积极的面对这一切。他们怀着坚定不移的信念开始了对荒岛的改造和对新生活的追求。

史密斯是一位知识渊博、聪明睿智的工程师。在整个故事中,他始终表现出超乎常人的沉稳和平静,对于任何事情他都能做出理智的分析,最后给出正确的决策。另外,深厚的知识的底蕴也让他成为了居民开拓荒岛、创造新生活的中流砥柱。是人们的领袖,他勇敢无畏、身先士卒的品格赢得了大家的赞赏与尊重。

潘克洛夫也是作者精心塑造的一个人物形象,他积极乐观的形象留在我心中挥之不去,他拥有孩童般的烂漫,给荒岛带来了许多乐趣;史佩莱是一位才富五车的记者,他由内而外透着温文尔雅的绅士风格,他精明干练、办事敏捷,对生活充满了希望;接下来是纳布,一个忠诚坚毅的勇士,他对自己的主人竭尽忠诚,就像一个大公无私的园丁,默默地付出自己;最后一位青年叫郝伯特,一个天资聪颖、勇往直前的青年,他凭借着自然科学知识,给大家的生活带来了如繁星般的惊喜。

我想,正是这个团队因为有了这样一群勤劳智慧、热爱集体的青年,才能所向披靡,在那样的荒岛上建造出一个王国。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我要以这群勇敢的青年为目标,不断要求自己,无畏风雨、砥砺前行!

几天前我读完了一套叫《酷蚁安特儿总动员》的书,我深深的被书中一个叫安特儿的蚂蚁给感动了。

本套书讲述了小蚂蚁安特儿从卵到成年再到蚁后的的成长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安特儿表现出了:勇敢、无所畏惧,为了生存,会跟一切敌人博斗;牺牲精神,为了同伴,它肯赴汤蹈火;相互帮助,众志成城;永不言败,无论前方有多少艰难险阻,它从来没有放弃。

每当我看到安特儿遇到困难时所表现出来的那股精神时,我不时的在问自己,当我遇到像安特这样的困难时,是否也能像这只小蚂蚁那样勇敢无畏、永不言败,我想未必吧!之前当我遇到难题时,通常会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求助另一个是放弃,极少是真正依靠自己的力量去解决问题。以前常常听爸爸妈妈说:做人要诚实守信、要坚强勇敢、要不轻言放弃等等……这些道理听起来容易,可做起来就难了。也许这就是古人所说的“知易行难”吧。我想这些道理是对的,只是我心存依赖,内心不够坚强吧!

通过对这套书的阅读,就好比给自已照了照镜子,通过与安特儿对比,使我发现了我身上的诸多不足。蚂蚁虽小,确让我明白了,外表的强大并不是真的强大,只有内心的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

路遥所著《平凡的世界》相信很多人是看过的,第一次便被这么朴素的书名所吸引了,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人。

再看现在,现在人们的条件相比较过去已经好了不知道多少了,但是看看,还是有很多的人注重于对物质生活的追求,明明都已经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了,为什么还是禁不起物质的诱惑,任由自己的灵魂如此脆弱?还是与整个社会环境是有关系的,那个时代的人们虽然生活条件可能很艰苦,吃了上顿没下顿,但是朴素是那个时代的特征,特别是广大的老百姓,尽管当时的政治斗争激烈,但也正是那种压迫的环境下才更让人们明白生活的不容易,让人们更加懂得生活的珍贵。

少平对于前途的不懈奋斗也是那代人的闪光点,是留给后代的珍贵财富,贯穿他的思想的主线就是奋斗不息、坚韧不拔,无论面对何种挫折,他都能平静接受,对生活充满了希望。虽然他和田晓霞的爱情以悲剧结束了,但是他仍然能承受所有的一切,勇敢真诚地面对生活。再看田晓霞,虽然出身比少平好很多,但作为那个时代的先进女性的代表,她有独立思考的能力,看问题往往和社会一般的看法不一样,甚至完全相反,以及最后她的牺牲,可以说即在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虽然他们两人最后是以悲剧的结尾收场,但在小说最后,还是让少平顿悟生命与生活的真谛,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现实中也是如此,在逆境中才能更好的成长,才能磨练自己,才能让以后的路更加通畅。

假期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它的名字叫《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一行四人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故事的主角有四个,分别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

有一位叫玄奘,是唐朝的一个和尚,所以又叫唐僧。他在观音菩萨的指引下收服了三个徒弟,并由这三个徒弟保护着去西天取经。他心地善良,对佛祖非常忠心,正是由于他的坚持不懈,才让这个队伍团结地完成了取经任务。

大师兄叫孙悟空,也叫齐天大圣、弼马温。他是一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猴子,做了花果山水帘洞的大王又拜师学会了七十二变,还能翻一个跟斗就是十万八千里的筋斗云,十分厉害。他因为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直到唐僧来,才得救。多亏了他的火眼金睛和金箍棒,一路降妖伏魔,取得了胜利。

二师兄叫猪悟能,也叫猪八戒。他原来是天上的天蓬元帅,犯了错被贬下凡,成了一头猪精,在高老庄想要娶媳妇时被孙悟空抓到,成为唐僧的二徒弟。他肥头大耳、好吃懒做,经常扯孙悟空的后腿,造成了不少麻烦,但他可以活跃气氛,是队伍里的开心果。

三师弟叫沙悟净,也叫沙和尚。他原本是天上的卷帘大将,不小心打碎了玉帝的酒杯,被贬到流沙河做妖怪,是孙悟空和猪八戒收伏了他,师徒四个组队前往西天取经。沙和尚武力不高强,性格也不圆滑,但他很听话,是一个特别忠厚老实能干活的人。

这四个人性格不同,都有各自的优缺点,但他们为了同一个目标,团结一致,打败了西天路上的白骨精、蜘蛛精等妖怪,通过车迟国斗法、三借芭蕉扇等等考验,历经种种磨难,最终取得真经。

《西游记》里的故事精彩纷呈,我特别佩服吴承恩的想象力。如果你也有兴趣,请和我一起走进《西游记》的魔幻世界,和唐僧师徒一起去冒险吧!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时,我的内心犹如波涛汹涌的海浪,久久不能平静。我想我真的被震憾了,被鲁滨孙那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深深震撼了。

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天底下没有什么人类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我们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凭自己的努力、信心、坚强,一切难题都将迎刃而解,取得最后的胜利!

我们学习也一样,必须相信自己有能力,这样在学习过程中才会有一股动力不断促使我们前进。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

是啊!人生就是一艘荡漾在生命长河中的小船,会经受数不尽的风风雨雨,也会享受数不尽的万里晴天。一个人要取得胜利,那就是自信、顽强和充分的勇气,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于自己。

只要我们像鲁滨孙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情我们不会成功呢?现在的我们就象生活在温室里的花朵,没有经受过人生真正的挫折,只有经历过磨难,才能成就一个真正坚强的人。这就是《鲁滨孙漂流记》告诉我的道理。

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它教会我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作者高尔基是一位伟大的作家,在他们的国家,乃至世界文坛,都有的极大的盛誉,《童年》也可以说成是他的成名代表作。

10天以后,我读完了这一本书。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想起了许多许多。高尔基那悲惨、令人怜悯,令人感叹,令人同情的童年故事,顿时把我吸引住了。

到人间的痛苦,肮脏和丑恶,那幼小的心灵因受到许多许多次的沉重打击而深深震动。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甚至可以说成算是阿廖沙的亲人,保护和支持了阿廖沙……讽刺那些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_的令人窒息的生活。阿廖沙深深地体会到沙皇制度的黑暗、丑恶。那些老百姓身处在一个黑暗的世界里,而又无人能帮助他们。

我的童年和其他人一样那么幸福,那么快乐。

但是高尔基,他却不同,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一想到高尔基,我的心里有着一丝丝愧疚,愧疚父母,没有认真读书。

我们要做一位不畏艰难、持之以恒持之以恒、永远以那种积极,勇于拼搏的精神。

倘若你想打开科学这扇大门:首先你得拥有得到“这把钥匙”的渴望;其次,你要为进入这扇大门而做好准备,为了它去拼搏,去奋斗!古往今来的科学家们,在科学的殿堂里收获了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取得了惊人的成就。在科学探索的道路上,他们也留下了一些让人印象深刻的故事。

首先,先向大家讲述一则笑话:死后的科学家们都到了天堂。有一天,他们正在玩捉迷藏,轮到爱因斯坦抓人。他数了100个数后,发现牛顿站在身边,就说:“牛顿,我抓住你了。”牛顿却答道:“不,你抓的不是牛顿”“那你是谁”“你看我脚下是什么?”牛顿狡猾地一笑。爱因斯坦看到,牛顿脚下是一块边长为一米的正方形木板。“我站在一平方米的木板上,就是‘牛顿/平方米’所以你抓到的不是牛顿,而是帕斯卡。”帕斯卡听后微笑了一下,弯腰捡起了牛顿脚下的木板对爱因斯坦说:“我现在是帕斯卡,对吗?”说罢,把木板丢了出去。“没有了平方米,现在我是牛顿。”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品味一则关于帕斯卡在科学这条道路上的小故事。

历曾经有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法国数学家、物理学家帕斯卡从小就喜欢探本求源。在钻研于科学的过程中,他夜以继日的工作,后来得了胃痛、失眠、牙痛等身体上的小毛病,而这些病对于他而言几乎不存在,在他的眼中只有数学研究。某一天,他忍着牙痛开始进行数学研究,那时他研究的课题是摆线,他竟然忘我地工作了整整八个夜晚,最终对旋轮线的研究作出了一个比较完备的总结,被他改成论文记载在《论摆线》的小册子中。在此过程中,他竟一点也没有感到牙痛。人们不禁好奇道:“难道专心工作可以消除身体上的痛楚吗?”在世人眼中,摆线成了帕斯卡治牙痛的“秘方”,也是令人感到无比惊奇的“秘方”。

其实,帕斯卡没有感觉到痛楚的真正原因是:在钻研于数学研究时,由于精力过度集中,眼中、心中只有数学研究,所以才会“忘记”了疼痛。这是一种忘我的境界,一种高尚的境界,一种令人震撼的境界。一旦“迷”上科学,便会无法自拔。其实,不仅仅是帕斯卡如此,其他的一些科学家也有着坚持不懈、追求圆满成果的科学态度。比如阿基米德的“不要破坏我的圆”,毕达哥拉斯临终前的如何找出“黄金分割点”,祖冲之的“圆周率”……这一切的伟大成果的背后都有着一个个出人意料的故事。

科学好比是一首歌,唱响了这个时代;科学好比是一剂良药,治愈了这些灵魂;科学好比是一出话剧,演绎了大千世界。然而,如今科学的奋进是建筑于这些不懈追求的科学家们。因为他们不断地探索科学,从而发现了一些未知的事物,规律。发明家利用他们的研究成果发明出了一些改变人类生活的东西,推动了社会的进进步与发展,使得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所以,我们要大声赞美这些伟大的科学家们!

品读完《科学趣味小故事》,我领略到了科学家们在通往科学道路上的执着不懈的风采,也勾起了我想要打开科学大门的渴望。相信你们也一定会深深迷上这本书。同学们,现在走进科学的领域,科学的下一章,我们定将成为主角!

达尔文所著的《物种起源》一书在我们的。

学习。

过程中,在历史、生物等多门学科中都有所提及,尤其在生物学科中,还专门有一个章节来探讨生物进化理论,可见这一著作的影响之大,所以,也难怪它被公认为影响世界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之一。作为一名选修生物的。

学生。

我一直对这本书充满了好奇这个暑假我终于将其翻开走进了达尔文先生的思想世界。

《物种起源》是进化论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全书分为15编,从中,可以清晰地看到《物种起源》的内容:讲述生物进化的过程与法则。这本书以全新的进化思想_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论,把生物学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提出了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自然选择”的进化论,对后人对生物进化的研究做出了巨大贡献,是“现代进化论”创立的基础。此外,恩格斯将达尔文的进化论誉为十九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

我刚开始阅读时,着实被他在绪言中提及的诸多先前的学说、理论搞晕了,曾一度想要放弃阅读,然而,当我坚持下来读到后面,我领会到达尔文思想之深入。他的思维是十分严谨的,提出他所参考的大量文献大概也是出于此,他从丰富的事实出发,通过大量观察和思考,逐步论证了“生物是不断进化的”,并且对生物进化的原因提出了合理解释;同时,他的语言文字并非如我想象的单调乏味,而是精练、生动、而又发人深省的,比如,他以一句“自然选择即适者生存”解释了自己的主要观点;“看一眼缤纷的河岸吧!那里草木丛生,鸟儿鸣于丛林,昆虫飞舞其间,蠕虫在湿木中穿行,这些生物的设计是多么精巧啊!”生动的描绘了自然场景,带领读者进入了神秘的自然世界;“说到生存斗争,我们不必为之感到恐惧,死亡的来临通常是迅速的,而强壮、健康、幸运的生物不但能生存下去,而且必能繁衍下去。”这样的语气是平和的,让读者平静地、自然而然地接受了它的观点......读罢全书后,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一本精彩的书!

心得。

笔记。

范文。

10。

一位文静而又瘦弱的小女孩,手拿着一朵橘黄色的小花,静静地走在大河边,刚下过雨的天空显得格外的蓝。一路的草,叶叶挂着水珠,几只丹顶鹤在快乐的嬉戏着……这幅唯美的画面,让我不禁打开了这本曹文轩写的纯美小说——《青铜葵花》。

的庇护,像娇嫩的花朵失去了雨露的滋润,像飞翔的雏鹰失去了翅膀,自从男孩的到来……

读完此书,作者的确将痛苦写到了深刻之处,同时,亦将这种痛苦衍生为了一种大美。

蓦然回首,你、我、他也曾经历过痛苦,表面看,痛苦使我们的脸上有了惨淡的血色,肌肉有了紧张的抽搐,似乎带来的全都是不幸。如果仅仅停留在这一层面,就好像反复咀嚼一枚青杏,他永远是酸楚的、苦涩的,不忍回首,不忍卒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