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报告>周转房清理情况报告(精选5篇)

周转房清理情况报告(精选5篇)

作者:XY字客 周转房清理情况报告(精选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通过报告,人们可以获取最新的信息,深入分析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行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周转房清理情况报告篇一

据初步调查核实,西乡塘区辖区的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主要集中在“城中村”内,共计万多平方米(其中原永新区7万平方米,原城北区万平方米)。我们通过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的依法清理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专项整治行动,先后拆除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共万平方米。部分村民在我们强大的政策宣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后,自行拆除了自建的违章建筑房屋,共计万多平方米。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依法清理态度坚决。为了打击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现象,城区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我们先后多次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清理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指示精神,抓紧抓实。城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既挂帅又出征,组织城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政法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领导一起,深入村(社区)有违法建筑的居民家中开展说服教育工作,并多次召开村、队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座谈会,要求各村、队党员干部在清理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中起表率作用,带头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我们还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干警、法警和治安联防队员配合国土、规划部门工作人员,对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建筑户主送达停工通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拍照取证,完成了各项清理法律程序。

二是结合开展xxx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促进“拆违”工作的进展。在“拆违”工作中,我们结合开展xxx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城区四家班子领导身体力行,带领机关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群众,到热点、难点多的地方去,与农民谈心,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清理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决打击侵占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在依法清理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专项行动中,城区四家班子领导亲自坐镇指挥、亲自组织实施、亲自检查落实。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组织有关村(社区)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学习土地法、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深入扎实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依法清理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工作中,我们满腔热情地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了解情况,体察民情,理顺关系,化解矛盾。我们着力解决了重点工程建设中造成的内涝、村路被损坏和回建房、征地款拖欠、“城中村”村干退休待遇问题等多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对急待解决的问题都落实了责任领导,落实了责任部门和人员,制定了详细的解决方案,明确了解决问题时间表,确保群众急待解决的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三是积极稳妥做好辖区社会稳定。我们在对违章建筑的清理中,一方面做好深入细致的群众思想工作,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我们多次召开有关村(社区)的村支书、村主任和村民代表会议,首先做好村干的思想工作,把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制止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决策讲清楚,达到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人心,促进“拆违”工作顺利开展的目的。另一方面,组织街道办事处和机关干部对有群体性上访倾向的村(社区)进行监控,城区政法委和公安、司法等部门密切注意事态发展,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周转房清理情况报告篇二

一、清理规范基本情况

根据榆树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以及清理规范的范围和内容。我校召开了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村小校长以及教师代表参加的领导班子扩大会议。在会上成立了自查领导小组,由校长樊荣贵任组长,副校长于广信、刘广杰任副组长,组员为参加会议的其他人员。业务员由吴艳刚、苗伟、于春国、许长春担任。

二、落实工作要求和具体做法:

1、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具体工作专人管,确保工作组织到位。

2、精心组织实施。参加会议的人员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深入领会,宣传到位。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3、严肃工作纪律。在清理规范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办工作,各项数据要准确无误。业务员由中心校中层领导和报账员担任。

三、存在的问题。

结合榆树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实施方案的要求,对以下几方面进行了自检自查。(1)机构方面。

不存在文件中的几种情况。并把2010年和2012年学校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交。(2)编制方面。

我们根据市编办2004年下发的编制数,进行核对。2004年编制数为187人,现在实有人数为230人。

(3)人员方面。

大坡小学清理规范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张 吴

镇 艳

华 刚 苗 于春

国 樊 荣 贵 组 陈 吕 徐 其 同

龙 瑞 于 刘

广 广

信 杰

罗 刘云 金 奎 帮 于 王广 春 孝 英 朱 李 传

江 王

汉术伟东军影

周转房清理情况报告篇三

明确领导保密职责,高度重视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工作秘密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强化工作秘密管理措施,加强工作秘密载体制作、收发、传递、借阅、复制、汇编、维修、销毁的全过程保密管理,将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工作纳入中心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建立了工作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立即安排专人对中心xx人的邮箱进行了全面排查,提高邮箱登录安全等级,修改弱口令,增加手机验证和登录提醒功能设置,并定期清理留存邮件。为加强计算机网络特别是电子邮箱的保密管理,防止电子邮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在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以及操作计算机的领导干部、涉密人员中强化计算机保密安全意识,中心采取多方式、多渠道对计算机保密相关人员进行宣传教育。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电子邮箱的保密管理,确保计算机网络安全。

加强制度建设,是做好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的保障。为了构筑科学严密的制度防范体系,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计算机网络尤其是电子邮箱的保密管理,我中心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保密部门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禁通过互联网电子邮箱办理业务,存储、处理、传输涉密和内部办公信息,严禁将涉密存储介质和内部办公网络接入互联网及其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严禁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不断增强电子邮箱保密管理能力。二是严格涉密信息流转的规范性,弥补电子邮箱使用管理上存在的空挡。三是及时制定涉密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要求对上网信息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为了确保计算机网络尤其是电子邮箱保密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时发现电子邮箱保密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泄密隐患,堵塞管理漏洞,中心和xxx签订了网络、电脑、办公设备维修维护合同,以保障中心的网络安全。对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涉密网络的建设和使用情况以及涉密计算机、涉密网络采取的管理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近期,对全中心电子邮箱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通过检查,查找电子邮箱保密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并整改到位。

通过专项检查,中心的电子邮箱保密工作能做到制度到位、管理到位、检查到位,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电子邮箱使用过程中的防范技术有待于学习提高,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完善。

周转房清理情况报告篇四

随着县域经济的飞速发展,项目工程建设如火如荼,xx镇作为县政府的驻地镇,站在了拆违工作的最前沿,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拆违控违任务十分繁重。在镇党委,政府,大队负责人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努力克服各种困难,紧紧围绕全镇拆违控违工作的要求和“三个一律”的目标政策下,从根本上遏制、杜绝违建行为的进一步恶化,较好的实现了镇政府下达的目标。

1、刻录音像资料,利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向广大群众宣传农村个人建房的相关政策及拆违工作程序,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拆违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2、对现行的违章建筑发放停工、限拆通知书,责令停工或自行拆除。

3、在拆违工作中加强与群众联系和做好调查工作,从而具体了解违建户的违章程度和建房目的;二是耐心细致的对违法搭建户进行思想教育,并报请上级领导作出具体的处理决定。

1、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牢固树立建设过程中的依法意识。

2、继续加大对违章搭建的查处力度,保证违建的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理。

3、加强信息报送,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执法配合,确保拆违落到实处。

4、加强对拆违队伍管理条例与队员守则的学习,不断完善自我,使自己成一名有纪律、懂法律,召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工作能手。

周转房清理情况报告篇五

(草案征求意见稿)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预防与控制

第三章 调查与处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违法建设治理,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根据《xxx土地管理法》《xxx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四川省xxx常务委员会关于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结合自贡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自贡市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的治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1—

(三)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四)临时建(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五)其他违反国土、城乡规划、交通、城市管理、水务、消防、林业等规定的违法建设行为。

第四条

违法建设治理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依法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区)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拆除工作的组织实施。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综合协调机制,解决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责任制、行政问责制和目标考核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市、县(区)人民政府的安排,负责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市城乡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上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负责跨区县的、重大复杂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上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县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上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村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上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区人民政府可以确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乡、村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上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县人民政府可以确定城乡规划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乡、村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上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市、县(区)国土部门负责防控和查处城乡建设用地外因违法占地、非法采矿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形成的违法建设。市、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防控和查处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

市、县(区)水务、林业、消防等部门负责防控和查处职责范围内违反水务、林业、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违法建设。

以上负责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行政机关,统称为查处机关。查处机关作为执法主体各自承担违法建设治理过程中的法律主体责任,对发现的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违法建设应当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查处机关进行查处。

—3—

第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人民防空、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违法建设治理相关工作。

第八条

违法建(构)筑物违反城乡规划的事实持续存在的,属于违法建设的继续状态。

第九条

违法建设不受法律保护,在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征用时不予补偿。

第十条

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二章 预防与控制

第十一条

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违法建设治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遵守城乡规划的意识。

第十二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违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