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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窗帘合同(7篇)

作者:曹czj 清洗窗帘合同(7篇)

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清洗窗帘合同(7篇)篇一

负责人

地 址

服务方(乙方):

签定地点: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网吧局域网系统的技术维护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2、乙方不定期对甲方网吧的终端程序如:游戏、多媒体、互联网应用进行升级与更新。

3、以下情况不属于本合同维护范围:硬件设备损坏的维护、网线脱落、鼠标、键盘更换等服务,以及私人服务器的更新。

二、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服务项目费用为(维护费)第一个月(含初装费): 元;第二个月起至本合同终止(纯维护费): 元/月。

2、乙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超出服务合同以外的技术工作费用双方另外协商。

3、支付方式:甲方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先行支付乙方维护费,乙方收到费用后开始维护。

4、维护费计算时间为网吧系统开始安装或维护之日。

三、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及设施,以及双方约定提供的其它维护条件。

2、乙方在维护过程中如需甲方网吧全部或部分停止营业,应当事先书面告之甲方并得到同意。

3、在合同存续期间,如甲方有意刁难或要求乙方提供合同以外的服务,乙方可拒绝或终止履行合同。

4、如甲方要求服务涉及添加、删除系统资源由本合同甲方签订人通知乙方。

5、甲方不得私自将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资源转用于其他合同以外的营业人与网吧。

四、违约责任

1、双方所定合同存续期间,如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有权删除之前提供的资源。

2、乙方按约向甲方提供技术维护服务,甲方需按约支付乙方维护费,否则将双倍赔偿乙方。

五、合同终止

1、双方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解除合同。

2、本合同由于不可抗拒因素,使一方或双方不能继续完成本合同可以终止本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委托中间人进行调解。如双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按司法程序解决。

七、本合同附《网吧系统维护服务质量责任书》一份,该责任书与主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八、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清洗窗帘合同(7篇)篇二

电梯维护保养

委托单位(甲方) 受托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_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委托维保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同意为“ ”下列电梯提

第二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合同第一条项下的电梯提供维护保养作业,并依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半月、季度、半年、年保养记录。

第三条 委托维护保养作业标准

乙方必须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__的规定以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要求实施日常维护保养作业,确保维保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__)的规定。

第四条 委托期限

本合同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委托报酬

本合同费用总计人民币: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季度付款,甲方每六个月的月末向乙方支付 元,具体如下: 第一次付款时间: 年 月 日前,第二次付款时间: 年 月 日前。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

3、按约支付委托报酬的义务。

4、维保期间因质量问题损坏的零部件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__的规定以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要求,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如乙方未按《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__的规定以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要求完成维保作业,给用户及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4、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测,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5、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用户。

6、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四)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交甲方保存一份。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自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或授 法定代表或授

权代理人签章: 权代理人签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清洗窗帘合同(7篇)篇三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1.一审;

2.二审;

3.执行;

第二条委托权限为一般授权。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4.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案情,根据案情的需要调查取证。

2.分析案情,确定代理思路及办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参与诉讼,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证据或意见。

4.在委托过程中,对涉及与本案有关的活动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若为特别授权代理,应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谨慎行事。

5.乙方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的,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8.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按起诉时借款人欠款本息元(大写:)之%的标准即元(大写:)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乙方律师在区办理甲方委托事务,乙方律师自行承担差旅费。

乙方律师如需到以上区域外进行与甲方相关的工作,乙方律师差旅费由甲方承担,但需按甲方标准进行据实报销。

2.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3.除非乙方书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执行完毕时止。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清洗窗帘合同(7篇)篇四

承修方(以下简称乙方):织金汽车站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乙方在对甲方的车辆进行维护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__),做好二级维护的检测及汽车维修有关规定,并做好各种记录,正确规范使用各种单证,建立健全维修技术档案。

二、乙方进行二级维护作业时,严禁偷项、缺项、漏项及买卖二级维护合格证等,并实行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

三、甲方送车辆到乙方维修保养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监督维修项目,竣工后必须由甲方指定的专人签字认可。

四、乙方对甲方维修车辆实行“三检”制,车辆进厂竣工后,须经质量检验员检验合格填写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方可出厂。

五、车辆的配件由甲方提供,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若因甲方提供的配件原因造成维修质量问题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

六、合同期间甲方车辆不得在维修企业进行维护,否则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不保证维修质量,并报请运管部门不予核签备案。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运管机构备案一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托修方(甲方)(签章): 承修方(乙方)(签章):

监管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清洗窗帘合同(7篇)篇五

第五条 职责及合作界面说明

5.1 甲方职责:

5.1.1 甲方应按工程进度的规定及时提供合同相关的设备环境。

5.2.1 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完成系统的服务、维护工作,并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验收、维护工作。

5.2.2 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履行合同义务。 5.2.3 乙方应提供及时有力的技术支持。

5.2.4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与合同及其技术服务有关的技术文件。 5.3 本合同中所定义的相关职责如有所变动,在双方协商同意后做增加或删减的变动,并另行订立书面协议。

第六条 项目的协调

6.1 项目协调会制度:项目协调会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由双方项目负责人具体组织与协调。

6.2 项目协调会参加人员:各方应派有关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到场。 6.3 双方可通过项目协调会就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的解决或变更形成书面文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后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安装、开通和验收

7.1 乙方负责合同系统的安装、调测工作,甲方应提供必要支持与配合。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将按工程进度开始系统的开通。

7.2 乙方负责系统的开通,由甲方提供必要配合,甲方应委派合格的及经过培训的人员对系统进行操作、维护和测试。系统连接正常运行十个工作日内,双方进行验收。

7.3 验收标准,甲方可根据合同及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

第八条 保证和违约责任

8.1 乙方保证系统能达到所说明的功能,且保证按要求及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如因乙方系统故障或未能提供及时有力的技术支持造成甲方系统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8.2 系统正常运行免费保修期为12个月,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证范围为:当系统因乙方原因造成全部或部分不能正常运行时,乙方应尽快、免费为甲方排除故障。乙方对系统运行的保证仅限于技术服务范围,系统的硬件故障由甲方自行解决。

8.3 保证期满后,如果出现特殊和紧急情况且在甲方要求下,乙方承诺将派遣其工程师以优惠的价格到现场对故障进行检查和维护。如果出现特殊不可预料的系统瘫痪,乙方将尽力帮助甲方在最短时间内对系统进行维护或恢复,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含乙方的合理报酬)。双方也可就保修期满后的系统维护和其他技术支持的提供另行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乙方同意就后续技术服务给予甲方优惠价格。

第九条 保密

9.1 每一方理解并确认,在本合同订立前后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每一方(“接收方”)会自对方(“披露方”)处获得或因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而知悉对方的技术文件、业务、计划、客户、技术、产品、操作方法或和商业信息等特定信息和资料(以下简称“秘密信息”)。这些秘密信息对披露方来说是保密和具实质价值的,一旦这些秘密信息被擅自披露,将严重损害披露方的利益。

9.2“秘密信息”指任何形式的,与本合同的签署、本合同条款与条件、各方之间有关的讨论、协商与文件、各方公司业务信息、以及本合同目的和履行相关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产品、服务、供应商、客户、商业计划、市场区域、调查、研发、系统、发明、商业秘密、专有技术、流程、设计、方案、图表、数据、人员、工程、市场与财务等有关的任何信息;接收方知道或应当知道系披露方秘密信息或所有权信息的任何信息;根据信息的性质或披露时的情况被书面标明为秘密信息或所有权信息的任何信息;以口头或其他方式披露且能够在披露时被合理地识别为秘密信息或所有权信息的任何信息。

9.3各方保证,每一方都会采取各种合理的防范措施来保护该等信息的秘密性;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合同订立前,合同有效期内还是合同终止以后,对另一方不论以何种形式提供的秘密信息实行严格保密。泄露方应就一切有意、无意泄露对方秘密信息的行为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包括一切直接、间接损失及由此而支出的费用(包括律师费)。

9.4 各方保证,其依据本合同所知悉的对方的秘密信息只用于本合同的目的和履行本合同的需要,不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擅自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单位、个人,也包括各方的关联企业如子公司、参股公司、母公司等)披露;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秘密信息不得被复制、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信息相编纂、透露给第三方或公开、用于对外宣传等。无论如何,秘密信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用于对对方不利、有损或相竞争的目的。

9.5 各方除按本合同规定的许可外,不得传播、透露秘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但为执行本合同,秘密信息可向本方的代表、顾问及其确需获悉秘密信息以辅助本方履行其义务的员工披露。一方保证,在上述本方代表、顾问和员工知悉秘密信息之前,向其提示秘密信息的机密性与专有性,并保证上述代表、顾问与员工同意接受本合同条款的约束。根据此项保证,一方将向对方赔偿因上述代表、顾问、员工违约披露、使用秘密信息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费用(包括律师费)与其他支出。

9.6 所有秘密信息的所有权应由披露方保有。各方承认并同意,披露方是秘密信息的独家拥有者,将不直接、间接侵犯或损害对方对秘密信息的所有权。本合同中的任何内容都不构成给予接收方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外的任何其他许可或权利。

9.7 如无披露方预先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其承继方或关联方转让披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秘密信息的使用权。

9.8 保密条款构成独立于本合同其他条款的保密约定,本条款约定的对各方的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本条款的效力于全部秘密信息的秘密性全部丧失时终止。

第十条 知识产权

10.1本系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没有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出卖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地震、洪水、雷击、火灾、战争或准战争状态、恐怖活动、戒严等公认的不可抗力事件。

11.2 合同生效后,合同各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到本合同履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这一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一方延误履约后发生不可抗拒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3 受事件影响方应在24小时内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电报或传真形式通知其他两方,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十天内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将不可抗拒力发生地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对方确认。

11.4 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或传真形式通知其他两方,并在3天内以挂号信证实。

11.5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30)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2.1 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 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

12.3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具体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2.4 诉讼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3.1 整体合同。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各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完整协议,取代以前各方就本合同标的所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协商、意向书以及其他协议和文件。

13.2 可分割性。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如被有权机构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规定的效力或可执行性,也不应影响该条款或规定在其他情形下的效力或可执行性。

13.3 合同修改和补充。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13.4 签署授权。本合同签署前,双方将分别向对方提供其授权本合同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的授权文件。

13.5 合同效力。合同将保持其效力直至各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且各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

13.6 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13.7 语言和文本。本合同以中文签署,一式四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13.8 本合同已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签字:

日期: 

3页,当前第3123

清洗窗帘合同(7篇)篇六

乙方:______

一、乙方应严格按照以下清洗程序进行清洗:

2、用毛刷把蒸发器翅片表面灰尘刷洗掉,再采用对铝翅片无腐蚀,但能清除灰尘、污垢、杀菌、消毒的专用清洗剂,喷于铝翅片上,让其作用5分钟。

3、卸下前摆叶片及内小摆页片,用高压水枪清洗干净。

4、用毛刷把贯流风页刷洗干净,如较脏时必须把贯流风页卸下用高压水枪清洗,直至干净。

5、用布巾擦洗出风口四周的灰尘,擦净后再喷射专用清洗剂使其达到消毒、杀菌的效果。

二、室外主机的清洗,乙方应严格按照以下的清洗方案清洗:

1、先用高压清洗机对冷凝器翅片冲洗一遍。

2、再采用专用的空调外机清洗剂(涤尘)喷于翅片上,让其作用5分钟。

3、然后再用高压清洗机冲洗翅片直至干净,并安装调试。

三、乙方在清洗期间,不得擅自拆卸空调除清洗的其它部件。在空调清洗、消毒并安装完成后,乙方应对空调进行全方面的检测、调试,如有配件损坏需更换的,乙方需及时告知甲方,再与甲方协商后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因乙方工作失误或者差错造成甲方空调设备的损坏,乙方需负责修复,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清洗、消毒完成后,在对空调进行全方面检测时,如确实检测到空调需要加氨,加氨价格由甲乙双方再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认加氨,费用再和清洗费用一起结算。

五、乙方在清洗维护保养工作中,必须自行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待所有空调清洗完毕,及甲方也已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将全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含税发票。

七、违约责任: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