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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工作总结(模板19篇)

作者:薇儿 农民工讨薪工作总结(模板19篇)

月工作总结是向领导和同事展示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机会,也是自我反思和提升的重要途径。那么,以下是一些值得借鉴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在写作时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

xxxx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一)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

(四)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

(六)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xxx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我区对x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x个,其他项目x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x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x%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三)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x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x%。

(五)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x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x%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处理了欠薪案件x余起,解答咨询群众x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健全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切实发挥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一)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二)工资结算问题。部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

(三)垫资修建问题。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未达到要求进度,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工程达到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但建设单位久拖不结,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垫付,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一)健全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施工过程结算等监管,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工程项目零欠薪、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实。运用行业监管手段,促进工程款和工资及时结算发放。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工程项目宏观治理基础环境;加大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力度,提升项目劳资管理整体水平。

(三)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按月排查掌握项目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线索要及时预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联动办案机制建设,核实涉及人数,查明真实诉求对确属欠薪的,要依法从速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导、温控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早发现、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

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平均海拔超过4000米的特殊地理环境和气候因素,西藏自治区人社部门从“治边稳藏”的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根治欠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保障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维护了雪域高原的用工秩序。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一头连着党和政府、一头连着人民群众,要把根治欠薪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保障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关于根治欠薪的各项决策部署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用心用情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西藏自治区人社厅党组书记李富忠如是说。

2022年1月29日,20名拉孜县农民工来到西藏自治区人社厅劳动监察局,送上了一面写有“尽职尽责为人民,排忧解难树形象”的锦旗。

这14个字的背后,是人社厅工作人员不畏艰辛、多方协调,地方劳动监察部门及时跟进、调查取证,成功追回欠薪的故事。

“看到你们实打实为我们办事,我们干起活来没了后顾之忧,挣钱过好日子的心气更足了。”拿到工资后,农民工代表如是说。

2012年以来,西藏自治区人社部门围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开启了从问题导向迈向法治治理的新进程。

《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治理欠薪工作机制的意见》《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十年间,西藏先后出台30余项系列文件,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在制度框架下,西藏全面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建设,依法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农民工法律援助等一系列举措,截至目前,自治区实名制管理项目共9797个,实名登记118.7万人次,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9020个,实现银行代发工资145.63亿元。

“从2019年起,自治区、地(市)、县(区)成立的根治欠薪联席会议升级为领导小组,并设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重要节点成立专班,各部门分工合作,依法治理力度再次提级。”西藏自治区人社厅二级巡视员洛旦告诉记者,当地人社部门先从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和工资银行代发制入手,逐步向其它领域推进;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考核、平安西藏建设考核范围,每年组织开展根治欠薪专项督查,促进根治欠薪深入推进。十年来,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治理网络逐渐织密,实现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共管共治。

“我们21个人在某公路项目上打工,从8月3日开始,项目部以没钱为由,一直推脱不支付我们的工钱……”2019年9月,西藏自治区人社部门收到农民工吉依呷在网上的留言后,立刻以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向工程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自治区相关主管部门下达欠薪案件督办函。

辖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立即行动,经核查,该工程属某道路施工项目一标三分部,其土方班组负责人拖欠吉依呷等20名农民工工资30余万元。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该标段马上支付工人工资20.5万元,剩余工资由业主方直接代发,保证农民工足额拿到工资。

这是西藏自治区人社部门果断处理欠薪案件的一个片段,也是治理重心下沉的具体体现。十年来,西藏自治区人社部门在基层治理能力建设上不断加码,在提高效率和处置有据间找到了支撑点,有效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治理效率与队伍素质直接关联。西藏自治区先后组织1500余人次参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线上线下培训等;组织开展实名制管理培训100余场次,参训人数5万余人次……基层一线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基层能力建设是执法基础。十年来,西藏自治区重视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建设,配备执法车辆、执法服装,明确专项经费支持范围;规范执法标准和监察管辖范围,规范办案文书、办案程序,使监察执法规范化。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劳动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200余名工作人员,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了联系方式,12333劳动保障维权、行业部门投诉电话保持24小时通畅,让农牧民投诉有门。”拉萨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拉巴次仁如是说。

“西藏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工作任务发包给个人或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山南市加查县人社局依法向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支付农民工工资,逾期未履行。该公司行为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之规定,故决定予以列入。”

2022年3月,西藏自治区人社厅发布2022年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2017年,西藏出台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2018年,又出台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目的都是用制度守护社会诚信环境,让失信者受限、守信者受益。

“市场准入、招投标、税收优惠等方面全方位联合惩戒,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对违法者保持高压态势。“西藏自治区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戚志刚介绍说,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自治区共评定企业abc等级2638家,推送重大劳动保障违反行为130起,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管理名单39个,持续巩固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的治理态势。

法治宣传是西藏自治区人社部门根治欠薪工作中的预防措施之一。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出租车顶灯、人行天桥电子屏幕等,人社部门全方位宣传根治欠薪相关信息,以汉藏双语制作发放宣传单、手提袋、海报等宣传品,向自治区内农民工和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截至目前,自治区人社部门共印制宣传册115.9万余份,举办现场法律讲座689场次,发送手机宣传短信105万余条,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十年来,西藏自治区各地人社部门逐渐摸索出源头治理的心得。

“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分靠政府监管,九分靠企业落实。依法规范管理,不发生工资拖欠,既是保障广大农民工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要求,也是企业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2022年2月17日,在林芝市人社部门举办的辖区内川藏铁路等重大项目劳资专管员和负责人的培训班上,西藏劳动监察局副局长王成刚现场解读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培训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后来在实地检查中,参加过培训的企业对实名制制度力度重视程度特别高,落实也特别到位,极大促进了企业规范用工。”林芝市人社局副局长玉珍如是说。

在那曲市,凡施工企业投标新开工项目,必须由招标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开具无欠薪证明后才能参与投标。无欠薪证明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限制了欠薪企业参与新项目建设,大大减少了企业欠薪行为。

在日喀则市,人社部门联合相关单位开发了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管理平台,将农民工工资专户、工资代发情况、考勤记录等信息全部录入,每月按工资支付周期进行数据分析,人社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未落实按月足额支付或拖欠工资的情况进行处置,从而实现将欠薪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截至目前,西藏自治区各类欠薪举报投诉案件均实现了“两清零”,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实名制管理平台项目入库率达100%,案件数、涉及人数和涉案金额同比分别下降42%、33%、40%,全区根治欠薪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

20xx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一)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

(四)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

(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六)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2月3日,我区对33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21个,其他项目12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20xx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四)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20xx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五)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20xx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100%。

(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处理了欠薪案件20余起,解答咨询群众200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健全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切实发挥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一)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二)垫资修建问题。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未达到要求进度,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工程达到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但建设单位久拖不结,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垫付,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三)工资结算问题。部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工程项目宏观治理基础环境;加大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力度,提升项目劳资管理整体水平。

(二)健全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施工过程结算等监管,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工程项目零欠薪、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实。运用行业监管手段,促进工程款和工资及时结算发放。

(三)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按月排查掌握项目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线索要及时预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联动办案机制建设,核实涉及人数,查明真实诉求对确属欠薪的,要依法从速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导、温控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早发现、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蓬勃发展,劳动用工制度的不断深化,务工的农民工逐年增多,收入得到大幅提高,但因建筑工程领域层层转包而引发的欠薪行为却屡禁不止,在全国很多地方仍较突出。近年来,因欠薪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案件呈上升趋势,大量农民工春节前夕因找不到“包工头”,无法短期内要到工资采取群体性上访,拉横幅,打旗子,围堵政府机关及交通要道等过激行为时有发生,对人民生产、生活及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近几年,我县欠薪的人数、金额大幅上涨,20xx年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41件,立案70件,结案70件,为农民工讨薪2828万元,建筑领域拖欠工资案件占总案件的90%,个体经济组织占总案件的5%、企业占案件的5%,建筑行业是治理的关键和重点。

(一)建设领域监管困难,欠薪形势依旧严峻。

在20xx年立案的70件案件中有60件涉及建设领域,欠薪金额高达2803万元,欠薪金额居高不下,屡创新高。

(二)建设领域欠薪案件多办难以立案,调处难度大。

建设行业人员流动性大,劳动合同签订率低,调查取证难,因此多数案件难以立案,无法按照法律程序办理,但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解决此类问题往往只能采取协调处理的办法。

(一)建设领域层层转包严重。

郧西县95%以上建筑项目存在层层转包现象,建筑行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下,农民工投诉时能提供劳动合同的不多,口头约定多,不能提供工资表、考勤表、工作证、欠条等证据,大部分农民工不知道包工头的真实名字及建筑公司的名称,证据不足难以立案。由于开发商或建筑商直接将工程发包给包工头,包工头再招来农民工干活,由于层层转包,造成劳动关系认定难、用工主体认定难。

(二)部门协作难。

每年年底从中央到省市人社、发改委、公安、住建等12部门联合发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但实际上只有人社部门劳动监察局一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欠薪劳动案件通常在年前集中爆发,防不胜防,平时农民工大多外出或在本地打工,怕讨薪耽误时间,年底了才集中投诉,劳动监察难以迅速处理,需要公安、住建等多部门协作处理,但实际上主要靠劳动监察单打独斗,郧西县早在20xx年4月就出台了《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联席会议由人社等部门组成,每个部门的职责也规定的很明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难度较大,阻力较大。

(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难。

《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人社厅、湖北省公安厅四部门联合下发了,该文件明确了办案方法,办案程序、认定标准及人社、检察院、公安三部门协作方式,是办案指南,但由于未明确说明“无故”、“无能力支付”等由哪个部门认定,加之劳动监察、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同一条文的理解不同,办案思路不同以及规避风险等原因导致案件移送公安难,有时一个案件多次移送公安仍被退回,每次退回的"理由都不尽相同,不得以只有找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即便如此有些案件移送一年也没有进展,这样投诉者不理解对劳动监察部门怨声载道,也只得耐心解释,忍气吞声。由于建筑行业监管不力,层层转包想象严重。

(一)畅通投诉渠道。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论坛,方便群众投诉、举报,指派专人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回答各种咨询、调查处理各种案件、回复上级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的信访件,做到有问必答,有案必立,有始有终。竭尽全力解决劳动者最直接、最现实问题,最大程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劳动者的满意度。

(二)落实监管职责。

严格依照国办发[20xx]1号,鄂政办发[20xx]74号文件要求做好各自工作,齐抓共管,共同发力,保持对欠薪的高压态势,在工资支付保障金,施工许可证办理,招投标,贷款融资等方面严格把关,将欠薪苗头扼杀在摇篮中。

(三)加强建筑行业劳动用工管理。

在建筑行业劳动用工方面,创新监管方式,为每一个新建建筑项目建立劳动用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时对建筑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发放情况,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不配合调查、拒不整改的违反企业予以重罚并在媒体公开曝光。

(一)建立案件联合协作工作机制。

建议市局联合公安、法院、检查院等相关部门共同探讨在行政司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出现的问题,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联合协作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工作沟通会,案件讨论会,对协同办案的难点问题进行破解,对重大疑难案件做到早介入、早预防、早谋划。

(二)建议尽快出台《两法衔接办法》。

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及问责制度,确保文件能贯彻执行,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实现“依法办案,执法为民”的目标。

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

根据《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汉源县20xx年度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汉人社发〔20xx〕2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xx年度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总结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成立了由局长黄康任组长,副局长李成军、李鸥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局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协调工作机制,各项目股室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所实施的项目工程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举报投诉渠道畅通,避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

一是安排相关股室工作人员,采用送法律法规上企业、现场讲解宣传、举办咨询宣传活动等方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在广大农民工中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二是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按照雅府发〔20xx〕39号文件规定,建设企业在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前,应当在项目实施地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将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款中不低于15%的资金预存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向银行书面承诺该账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挪作他用。我局要求各施工单位按工程项目合同价的5%向指定的银行专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方可进场施工。

三是推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按川人社办发〔20xx〕180号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农民工工资卡等8项工作内容。督促各施工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建立健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工资支付台账,编制实名制工资支付表,切实实行两款分离实、“一户两牌三表”等规定,对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四是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为了不因工程款不能及时支付而影响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我局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款支付及时准确,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赁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我局对其招投标资格、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加石漠化治理项目建设的资格。

在实际工作中,我局主要采取以下方式检查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

一是在每次项目检查过程中深入工地通过向项目实施地乡(镇)人民政府、村两委会、及农民工调查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二是在每期计量款支付前,施工单位提供民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并在当地乡(镇)政府公示栏公示,我单位对花名册上面每个人进行电话核实并向他们公示举报电话。

20xx年度我局严格按要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按要求参加县联席会议,按时报送各类总结报表,本部门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无重大群体性的事件,自查无扣分。

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桐山乡党委、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成立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和谐。在全乡开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大排查及治理工作,现就我乡开展工作总结如下:

1、高度重视,制定方案。结合我乡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将专项检查分为普法宣传和自查阶段、执法检查阶段、分析总结阶段,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同时,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确保20xx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春节前欠薪举报投诉案件基本处理,工资类争议案件基本办结,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得到妥善处置。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活动的指导、督促,我乡成立了桐山乡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谭辉辉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刘奇勇担任,社事服务中心、派出所及相关单位具体配合落实,企业、施工单位清理排查、组织调度拖欠资金落实到位。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向用人单位发放《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宣传材料,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政策咨询活动,进一步普及与劳动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帮助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4、积极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应急预案。为防止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影响大、恶劣的群体性的事件,制定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应急预案,从被动反应型向主动预防型转变,与多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和解决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快速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的事件和个人极端行为。

5、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引导广大劳动者通过合法渠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劳动合同签订不及时,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用人单位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一种形式,而农民工则认为签订了劳动合同就等于把自己拴住了,来去不自由。因此,有部分用人单位愿签而农民工不愿意签,有农民工愿签而用人单位不与其签的情况。双方的权利义务都只是口头约定,一旦发生欠薪案件,双方争议较大,处理难度大,双方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

2、用人单位的不规范运作,给农民工工资支付埋下隐患。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未在工程施工之前及时签订分项承包合同,企业运作不规范,导致部分承包商工程中途逃匿或撤包后,农民工无法找到承包商,只有找项目部要钱。但是,项目部又无法拿出合法的承包合同、考勤管理、加班登记来清算工程款和核对工资数额,恶意讨薪案件时有发生。因此,不规范运作给农民工工资支付带来的隐患,给建筑企业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

3、工资支付制度不完善,支付方式不合法。部分用人单位未能建立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工资支付方式不合法,在周转资金较为困难,只能按照工程进度适当的给承包商给付一定的工程款(材料费、人工费等)后,没有监督的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更没有正规的工资发放表留存,而是完全任由承包商自行按约定俗成的方式每月借支一部分给农民工作为生活费,剩余的年底一次性结清。这些承包商支付形式不规范、不合法,建筑企业不能按法律法规规定将农民工工资发放到每个人手中,从而造成工资支付方面漏洞重重,投诉案件频发。

4、未给工人购买社会保险。部分用人单位认为工人流动性太大,购买社会保险不现实,实际操作性不强,与职工口头协议或书面协议,将社会保险费以工资的形式发放。

1、建立和完善“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欠必追”的查处机制。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劳动监察和查处力度,进一步健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45市长热线电话、110社会联动、群众团体维权热线的作用,及时受理、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

2、建立和健全“黑名单”制度。加快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及时将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特别是签定劳动合同和工资支付的情况记入企业劳动保障信用档案。对拖欠工资行为较严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不仅要重点监控,而且要向社会公布,采取联合制裁措施,使之处处受到节制。

3、抓紧建立企业欠薪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是应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之有效的措施。今后,凡是没有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的企业,特别是建筑类的企业要对其采取限制性措施。

4、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首先要立足于防范,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企业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应对工资拖欠导致群体性的事件的应急预案,提早介入,积极应对。一旦发生群体性的事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靠前指挥,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置,特别是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思想工作,严防事态扩大。在应急处置中,各级法院要积极配合,及时采取企业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切实提高对欠薪事件的快速处理能力。要加强基层工作力量,建立乡、街道应急反应机制,确保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发生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信息,并及时依法妥善解决。各地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安排一批欠薪应急资金,防范重大突发事件。

5、全面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治理欠薪必须从劳动合同这个源头抓起,要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和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并且要切实规范劳动合同的内容,杜绝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的现象。

6、加大对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对企业经营者,特别是劳动保障信用不高的经营者,要集中开展培训,组织他们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

岁末年初是结算农民工工资的关键时节,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仅影响了农民工生活条件,更是挑战保障劳动者的法律底线。为切实增强群众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依法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打击拖资欠薪的违法行为,我镇召开干部职工会,明确组织保障,要求联村领导包片负责制,各联村领导和联村要加强责任感,结合各村实际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要分片区排查辖区内的拖欠工资行为,及时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要回工资。联村领导要与各村工地负责人进行交谈,加强宣传,要求工地负责人及时兑付农民工工资。

我镇以两委换届活动为契机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发传单、坝坝会等向群众传播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通过真实案例让群众学习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利用微信公众号、机关led显示屏和镇村法治宣传专栏,大力开展“根治欠薪”政策法规宣传,提升社会知晓率和群众知晓度。转发微信公众号普法微课堂,利用最直观的视频向农民工传达如何追要自己的工资以及警示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

发挥法律服务小分队、法律顾问的作用,深入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深入摸排矛盾纠纷坚持调解优先,为农民工欠薪提供法律帮助,确保案件第一时间解决,促使欠薪工作从源头上得到根治。发挥各村法律服务工作站的作用,对可能引发群体性讨薪或重大敏感案件信息的案件,及时与劳动监察执法机构、政府信访等部门互通联动,共同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农民工工作总结

为做好“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推广宣传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社积极行动,在全辖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我社所辖营业网点门前统一悬挂条幅和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在柜台摆放宣传折页。在人员流动较多的商贸市场、车站、各繁华路段等设置宣传站点,另外由各包片负责人及联络员进村入户,向农户宣传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业务。

二、农民工出于对银行业务的不了解、特别是对自己家乡农村信用社不熟悉,通常都选择在打工地开立银行卡账户,现实情况中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参与银行数量并不是很多,也并非所有银联卡都可以受理,农民工往往持有外地银行卡在家乡就近农村信用社无法取款,因此觉得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是在搞花样,对农民来说好听不好用。在宣传过程中就经常碰到农民工持外省地市级农村信用社卡取款失败,进而对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抱有怀疑态度。有些农民工知道有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这项服务,可回家后持有的银行卡却无法取款,由此对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产生失望。为此他们只好选择通过商业银行进行异地取款并承担较高的手续费,这无疑加重了农民工的经济负担,而且这项政策优惠并没有完全覆盖到所有需要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所有农民工银行卡。

三、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对策与建议。

1、加强社会舆论和参与各方的组织宣传。

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不仅事关农村信用社,更是与当地政府、各村村委会等社会各界息息相关。在宣传中我社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切实担负起其主导地位作用,把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组织宣传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使全社会共同参与,社会各界广泛讨论,让更多的人了解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知道并清楚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让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像国家粮食粮种补贴一样作为一项国家惠民政策深入人心、众人皆知。

2、加大农村信用社网点和发卡行宣传力度。

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直接受理网点,应该不断加大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宣传力度。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不仅仅是简单的增加农村信用社营业收入,更是为农村信用社以后银行卡的发行和全国通存通兑提供契机。农村信用社网点要高度重视柜台宣传,提高农村信用社网点柜台人员业务水平。通过与一般银行卡服务的优劣比较,给农民讲深、讲透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优势,争取“点”上的理解,以此达到“以点带面”的宣传延伸效果。改变农民工携带现金意识、培养农民工用卡习惯,使农民工充分享受现代科学技术进步、现代化支付结算带来的便利。

1、提高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取款最高限额。

从目前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运行情况来看,没有发生一笔农民工银行卡业务差错。而且从现实技术条件上也完全可以提高现有的取款限额,可以考虑将每卡每日单笔最高取款限额提高为20000元人民币,同时落实客户取款时身份证实名登记制度,以便在万一发生帐务差错时能迅速找到银行卡的取款人。这也是农村信用社提升服务水平、及时跟进经济快速发展的步伐,减少广大农民工取款往返农村信用社次数的重要措施。

2、降低甚至取消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手续费。

既然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是国家对农民工的特殊政策优惠措施,就应该照顾到农民工的实际情况,而且邮政储蓄提供的邮政绿卡也是对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极大的威胁,这也是目前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仍无法全面推广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如果农民工使用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不如使用邮政绿卡实惠、方便,那他们只有选择邮政储蓄。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异地取款手续费率能低就尽量降到最低,甚至可以采用财政补贴的方式把手续费率取消,使农民工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文档为doc格式。

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文件精神,我局超前部署,协同配合,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主要做b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动员部署。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各股、室、所、中心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下发《民乐县司法局关于20xx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点》。局机关召开专门会议,统一部署,多措并举,全力以赴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行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权益。在此基础上,局领导多次研判清欠形势,梳理“两节”拖欠工资重点隐患,落实重点欠薪隐患的清欠责任,为做好“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大排查力度,化解重点隐患。为摸清底数,实时掌握清欠形势,自10月份开始,各司法所根据各自职能在本辖区内开展了欠薪线索专项摸排,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在春节前按时足额领到工资。

农民工工资拖欠原因是多方面的,尤其是近年来经济下行、企业经营不善等因素,导致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年终集中结算支付”方式导致拖欠。这种结算支付方式较为普遍,农民工当月领取生活费,除几个传统节日结算部分工资外,年底结清。据我们多年来了解,年终结算的工资总额要占农民工工资总额的60%以上。尽管平日拖欠工资时有发生,但大多数农民工不愿投诉举报,导致日常监管困难,甚至出现“盲区”。

二是工程项目因质量和合同纠纷导致拖欠。合同、价格、质量、决算等各种纠纷以及承包人工程亏损,都将直接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我们在清欠工作中,协调处理各类纠纷约占70%。

四是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导致拖欠。施工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违规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现象较多,有的层层转包,导致资金层层克扣,导致农民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

(一)加强法治宣传,全面提升农民工维权意识。依法加大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营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作用。

(二)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维权工作长效机制,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由“突击性工作”变为“常年性工作”,把农民工维权工作常态化,做到相关责任部门时时讲,施工企业天天抓,各相关部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加强源头防控,做到防微杜渐,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

(三)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县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农民工工作总结

近年来,柴井乡政府紧紧围绕构建"教育服务中心"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镇有关新型农民培训的文件精神,以服务经济社会为宗旨,按照"社会发展坚持教育优先、改善民生坚持就业优先"的工作思路。

将新型农民培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和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突破口,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和创新运行机制,推动我镇新型农民培养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全镇劳动力人口素质普遍得到显著提升,有力地促进了我镇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现将近年来新型农民培训工作总结如下:。

1、提高认识、健全组织机构.镇政府成立了由镇长王伟任组长,副镇长罗志远任副组长,相关学校校长为副组长的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20xx年为推进我镇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争创全国职业教育强镇,我镇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了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制定了工作措施,为农民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2、将农民培训工作纳入到全镇发展规划.近几年来,镇政府始终把新型农民培养培训工作纳入到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在镇新型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相关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已经初步形成了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分工运行机制.

3、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围绕我镇新型农民培养培训工作目标,镇领导小组制定了《柴井乡新型农民培训工作长远规划》,每年都出台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各项工作的负责人、完成标准和完成时限.为加强对成人学校的组织管理,建立了成教专干月例会制度、培训活动月报制度、专项工作调研与督导检查制度、年终考评和表彰奖励制度,指导成人学校走上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4、农民培训资金足额拨付到位.近年来我镇按省定生均标准足额向公办职业学校拨付经费,城镇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比例达30%,按常住人口人均不低于1元的标准,每年拨付成人教育培训费,用于办学用费和参培农民的差旅费。

1、发挥成人学校的龙头带动作用.成人学校在搞好在校生专业课教学的同时,每年都组织3-5次大型农民技能培训活动,围绕电工、种植、养殖、计算机、农机维修等贴近农民生产生活的专业技能进行集中培训;组织有经验的专家、教师下乡进行实地指导,将专家讲座搬到田间地头.承担"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开展送教下乡活动,组织开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学历教育培训近千人.

2、发挥乡镇成综校培训的广泛辐射作用.各乡镇、村成人综合学校,通过聘请专家现场教学、集中办班、典型示范等形式,每年组织4次大型农民培训活动;同时广泛坚持开展了"科技一面墙"、发放科技明白纸、科技赶集、播放光盘等形式,将广大农民关心需要的技能和知识及时送到他们身边,对于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帮助农民发家致富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编写了"绿色证书教育"乡土教材,每年免费向初三学生发放,做到了有教案、有作业、有试题、有成绩单。

近年来,我镇每年多次举办各种形式的大型,培训内容包括养殖、种植等方面,培训类型包括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等,培训方式有长班与短班、集中于分散,内聘与外聘等多种方式。不仅给农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也极大地提升了农民的整体素质,村风、民风明显好转,广大青壮年劳动力都积极学习,希望能早日发家致富,"学技能,长本领"蔚然成风,成为促进我镇新农村建设的助推器.

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枣治欠发【20xx】3号文件精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进一步做好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我们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枣强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健全了县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枣强县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攻坚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为契机,我们利用宪法宣传日,深入企业和街道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解答咨询群众200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广泛宣传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接受咨询,努力帮助农民工掌握维权知识。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维权窗口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2、扎实推进自查和排查。我县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的事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通知了各乡镇、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开展排查工作,共排查工程项目22个,涉及工人3400余人,经各部门及项目单位反馈目前我县用人单位和工程建设领域内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

3、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12月10日—12月18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对本部门本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进行了联合检查,检查了各在建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工资保证金及维权信息公示等各项工资支付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进行整改。一旦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截至目前为止,根治欠薪行动共排查8家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1078余人。目前没有发现拖欠工资情况。

1、导致欠薪的源头性问题还未得到彻底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仍不规范,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的问题依然存在,施工过程中因管理不规范引发的工程量、工程质量及工程款纠纷,在施工企业、包工头抽取个人利益后,最终将纠纷矛盾转嫁到农民工工资问题上,这是建筑领域欠薪案件多发的根本原因。

2、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建筑领域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制度措施未按要求完全落实;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存在隐患,一些工程项目施工周期短、工人流动性大,用工管理仍存在以班组长手工记账等问题;发放工资应当实现银行代发,仍有部分项目现金发放为主。

3、受外部经济影响较大的加工制造业欠薪问题突显。部分加工制造业,特别是租赁厂房设备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经营者,自身生产能力依赖外部经济环境,抗风险能力差,生产经营链条中哪个环节发生问题,都可能导致工人工资的拖欠。

4、近几年,通过政策宣传和普法宣传工作的开展,农民工维权意识提高,投诉意识显著增强,维权手段呈多样化发展趋势,农民工被欠薪后,并不选择按照程序办理,而是绕过投诉,直接通过上访或拨打市长公开电话或拨打12333服务电话投诉。今年下半年,通过衡水市961890群众服务热线或12333服务电话转办的案件数为20余件,而20xx年全年转办数为7件。

下一步,我们将在坚持既有工作安排的基础上,重点围绕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进一步靠前布防、靠前指挥,持续发力,打好根治欠薪攻坚战。

一是推动制度落实,加强源头预防。狠抓“两金”、“三机制”、“一入罪”措施落实见效,下大气力推动将“两金”、“三机制”落实到每个建筑项目,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和监管,实现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切实发挥制度源头预防作用。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再梳理,切实保证“两金”、“三机制”在政府投资工程中的落实。同时,通过微信平台、智慧枣强等新媒体,加强政策宣传,浓厚氛围,形成对欠薪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用人单位不敢欠薪、不能欠薪、不想欠薪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畅通投诉渠道。完善联动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加快对欠薪案件的应急反应,简化群体性讨薪案件的办理程序,进一步提高办理欠薪案件的效率,及时高效的为欠薪农民工讨加工资。加强对企业的现场和非现场劳动监察执法检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对我县产业较为密集的玻璃钢制造、输送机械加工、皮毛加工业进行专项检查,主动将隐患纳入视野、将问题解决在萌芽。

三是依法依规打击,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依法依规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刑事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用法律的威严震慑欠薪行为,让农民工付出有回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障社会稳定。

四是完善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认定、推送工作,加大“黑名单”的列入力度,使违法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激励企业守法诚信。

五是加强执法监察,坚决打赢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这场硬仗。组织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执法人员,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全县辖区内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行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进一步聚焦欠薪行为,集中力量清理化解历史存量欠薪问题,争取做到欠薪案件在20xx年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坚决防止发生新欠。

农民工工作总结

我区20xx年的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务开发做好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坚持“稳定规模,突出重点,提高档次,增加效益”工作方针,强化技能培训,突出品牌打造,着力市场开拓,深化维权保障,促进了农民增收,提升了我区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水平。

截止11月份,我区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劳务转移输出规模扩大,外输比例提高。全区转移和输出农民工2841人,完成下达目标任务101.46%。在总量扩大的基础上,劳务开发结构发生明显变化。从劳动力流向看,就地转移2732人,外输89人,外派劳务20人,向外输出比例提高;从职业技能结构看,转移输出技能性农民工约占农民工总数的45,比去年提升5个百分点。

(二)劳务收入大幅增加,劳务经济质量提高。全区劳务总收入实现0.26亿元,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12.74%,全区劳务经济开始由数量型向数质并重型转变,劳务经济质量明显提高。

(三)技能培训成效明显,技能水平不断提高。全区职业技能培训完成2194人,其中在岗培训119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9.1%,劳动技能培训50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6%,新型农民培训完成25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品牌培训25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50%。

(一)出台贯彻实施意见,健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

我区各级党政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把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作为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明确了今后我市劳务开发的目标任务,提出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政策措施,下达了20xx年全市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的目标任务,把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列入了区政府考核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二)着力搞好技能培训,突出打造劳务品牌。

20xx年,全区坚持把搞好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提升劳务经济水平的关键性举措来抓,大力实施就业培训、阳光培训工程。力推项目管理和招投标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培训管理工作,做到了教材、标准、验收、输出、管理“五个统一”,农民工技能培训成效明显提高。

联系制度,经常性地了解输送的农民工的工作、生活情况,二是加强与乡镇就业指导站联系,引导广大青年合理流动,与法律服务站共同维护外出务工青年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帮助等。其次,是协调党政及有关部门为农村青年外出务工或在家领办项目提供政策、资金、物资帮助。再次,营造氛围,对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政策措施、办法等进行大力宣传,从而营造一个为转移农村剩余青年劳动力服务的好环境,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

(四)运用多种方式,拓展就业渠道。实现转移才能真正达到培训的目的,我们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中始终贯彻这一思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转移就业为目标,实行培训与就业挂钩的方法,确保培训质量,拓展就业渠道,使培训工作实打实,不走过场。

农民工年终工作总结

我叫钟,湖北红安人,38岁,高中毕业。自1992年来汉正街当“扁担”至今整整2019年,经历了当“扁担”的甜酸苦辣。

汉正街“扁担”们普遍文化程度不高,维权意识淡薄,加之过去没有一个组织依靠,就像大海中航行的轮船没有港湾,我们感到很飘泊、茫然,觉得是城市的边缘群体,不能分享城市的快乐,倾吐自己所思、所想。

我总是在想,要是能让我们“扁担”加入工会组织,有组织关心,那该多好啊!当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来自随州的“扁担”戴华修和来自仙桃的赵天文,他们摇头说:“工会是城里有单位人的事,我们想加入工会是在做白日梦。”我不甘心,想试一试,2019年1月18日,我通过《长江日报》表达想加入工会组织的愿望,没想到引起市委书记、市长等领导的重视。市、区、街工会迅速召开研究会解决这个问题,对第一批有入会意愿、工作相对稳定的15名汉正街“扁担”,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批准入会。

2019年1月23日,街工委、办事处、街工会为我们15名“扁担”举行了隆重的入会仪式。当时我非常激动,没有想到我们这些农民工“扁担”也能成为中华全中国总工会的会员。

也是这一天,在街工会的推荐下,我作为汉正街“扁担”会员代表,参加市总工会举办的团年会,同市委书记同桌吃团年饭。和市委书记在一张桌子上吃年饭是我做梦也没想到的事情。

加入工会后,我们这些“扁担”就有了自己的“家”,我们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维护。以往,我们这些“扁担”经常会受到一些不法托运部的欺负,成为工会会员后,工会协同汉正街农民工服务中心维护“扁担”们的合法权益,不法托运部被取缔,打人抢托运业务的行为得到惩治,商户打“扁担”的行为也很少发生了。每当有人想欺负我们时,我们总是拿出工会会员证,会员证成了“扁担”们的护身符。

2019年3月30日,区总工会和街工会安排我和“扁担”会员刘昌云作为汉正街“扁担”代表,参加省、市总工会领导一起举办的全市农民工权益状况座谈会。在座谈会上,我第一个发言,代表汉正街“扁担”吐露心声。会后,市总工会还向汉正街“扁担”们发放100份调查问卷,我们反映的情况还写进了市总工会的《武汉市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障状况。

调查报告。

》中。

加入工会后,各级组织把“扁担”们与有单位的城市职工、农民工一样看待,不仅关心我们的身体健康,还让我们参加各种文化活动。这一年来,我们作为来武汉打工的农民工,真切感受到各级政府在关心我们,城里人也在慢慢接受我们,我们感觉离城市更近了。

在生活和福利方面,区工会和街工会组织我们参加了社区流动窗口社保,免费为我们体检、动员我们参加大病疾病医疗互助保险。2019年1月4日,区总工会向汉正街农民工免费发放100份大病疾病医疗互助医疗保险,街办事处发放了100床保暖棉被。

在文化生活方面,我们收获也很多。2019年2月22日,街工委、办事处、街工会举办了首届农民工趣味运动会。我们“扁担”会员参加的积极性很高,充分体会到运动带来的快乐。街工会还组织我们“扁担”参观汉正街博物馆,了解汉正街的历史,为农民工包场演出地方花鼓戏《状元与乞丐》,丰富了我们的文化生活。“五一”期间,街工会组织我们“扁担”会员代表到社会主义新农村东西湖区石榴红村参观,让我们和城里人一样,分享生活的快乐,增长我们的见识,也融洽了城乡会员之间的感情。10月26日,我们“扁担”会员到汉正街农民工培训学校学习,听了一堂《同城同心,共创文明》的课,促使我们融入和谐的城市生活,为城市的繁荣作出贡献。

2019年1月4日,市总工会获悉我们“扁担”有看工会书刊的愿望,很快便在汉正街工会成立了全省首所“农民工书屋”,我第一天就借了4本书回家看。元旦期间,我们还收到区工会的贺年卡和。

慰问信。

这些都温暖了汉正街每一位农民工的心。

汉正街“扁担”们加入工会一年来,普遍有了城市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并深切体会到,工会组织是我们汉正街“扁担”温暖的家,工会引领我们积极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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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标语版

1、没签劳动合同,仲裁双倍工资。

2、xxx欠债不还可耻。

3、执行劳动合同法第38条,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4、让子弹飞,让物价飞,别让血汗工钱飞。

5、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6、给我一分利,保你平安一世纪。

7、辛辛苦苦为什么,为何企业心这么狠?

8、还我一分钱,保你平安过新年。

9、企业高层不管不顾职工的利益,将以何立足于社会!

10、颠倒黑白天理难容。

11、公理犹存,我们只为我们的血汗钱!

12、没签劳动合同,仲裁双倍工资。

13、企业拖欠工资可耻,职工的利益谁来管,还我血汗钱!

14、拖欠工资法理难容。

15、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可耻!

16、还我血汗钱!

17、辛辛苦苦为什么,为何企业心这么狠?

18、企业拖欠工资可耻,职工的利益谁来管,还我血汗钱!

19、公理犹存,我们只为我们的血汗钱。

20、执行劳动合同法第38条,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21、企业高层不管不顾职工的利益,将以何立足于社会!

22、拖欠工资法理难容。

23、我的血汗是我命,还我命来!

农民工讨薪新法规心得体会

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保障农民工的权益,不断出台新法规加强农民工讨薪保障的力度。这些新法规在维护农民工权益、减少欠薪问题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文将从五个方面来探讨农民工讨薪新法规所带来的心得体会。

首先,新法规明确了企业雇主应负的管理责任。过去,有些企业对农民工的欠薪问题躲避责任,难以追究。但新法规的出台,使得企业雇主不再能够一次次逃避赔偿责任,而是要根据法律规定,承担起管理责任,保证农民工的工资按时足额支付。这对于维护农民工的权益,推进企业规范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新法规强化了法律援助和救助机制。农民工一旦遭遇劳动纠纷,往往面临着巨大的法律费用和诉讼压力。然而,新法规对于农民工提供了更多的法律援助和救助机制。例如,设立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基金,为农民工提供经济支持,使他们更有底气与企业对抗,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一举措大大提高了农民工的讨薪成功率,增强了他们的讨薪信心。

第三,新法规明确了公共监督的重要性。在过去,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民工讨薪问题缺乏有效监管和处罚力度,给了一些企业“玩忽职守”的空间。然而,通过新法规,明确规定了公共监督的要求和责任,并加强了对企业欠薪行为的处罚力度。这使得企业无法逃避舆论监管和法律追究,从而从源头上减少了农民工的讨薪问题。

第四,新法规加强了企业信用管理。针对一些恶意拖欠工资的企业,新法规实行了联合惩戒制度。这意味着在一个地方拖欠工资并被处罚的企业,将在其他地方也受到相应的限制和制裁。这对于那些有意逃避欠薪责任的企业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打击和威慑。这种联合惩戒制度不仅给予了农民工更多的保障,也给不良企业敲响了警钟,使他们不敢再轻易拖欠工资。

最后,新法规完善了农民工工资争议解决机制。通过设立专门的农民工权益保障部门和仲裁机构,加强了工资争议的调解和解决力度。这使得农民工在工资争议发生时能够便捷地获得法律保障和认可,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的来说,农民工讨薪新法规给农民工权益保障带来了积极的变化。它明确了企业雇主的管理责任,加强了法律援助和救助机制,要求公共监督的重要性,增强了企业信用管理的力度,并完善了工资争议解决机制。然而,要真正实现农民工的权益保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法规的执行力度,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让每一位农民工都能够公平、合法地获得应有的报酬。

农民工讨薪最快的方式

司法实践中不少单位在经营不善时,往往采取转移资产、变卖设备、逃匿消失等手段隐匿财产,这样一来,即使农民工胜诉也会因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无法拿到工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前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据此,农民工可以避免陷入打赢官司却拿不到钱的尴尬境地。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这一规定将支付令制度引入欠薪案件中,赋予了劳动者快捷进入司法救济程序的途径。一般来说,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法院会在15日内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被申请人必须在15日内提出异议或清偿债务,逾期申请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根据此规定,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配偶、子女或其他人等时,债权人就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行为。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该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就将恶意欠薪行为纳入了犯罪的范畴。

农民工工资被恶意拖欠时,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

农民工讨薪新法规心得体会

农民工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他们辛勤劳作,为城市的发展付出了巨大的努力。然而,长期以来农民工讨薪问题一直被诟病,许多农民工因为无法追回欠薪而一直陷于困境。近日,中国国家新闻出版署发起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征求意见稿)》,引起了广泛关注。这一新法规的出台有望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题,并提供了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有效途径。在阅读并深入思考这一新法规的内容后,我对于农民工讨薪新法规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新法规明确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主体。根据新法规,用人单位负有保证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义务,同时,劳务派遣单位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也需承担相应责任。这一明确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落实了责任主体,并为农民工讨薪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这对于保障农民工权益、解决讨薪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新法规加大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惩罚力度。新法规对付欠薪行为明确了书面催告、行政罚款、刑事追究等一系列惩罚措施。这一举措的出台将有效遏制欠薪行为的发生,提高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对农民工薪酬支付的重视程度。同时,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也将对于农民工群体具有强烈的震慑作用,起到预防和警戒的效果。

再者,新法规还规定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争议的仲裁和诉讼期限。根据新法规,农民工应当在工资支付期满后1年内提起仲裁或诉讼,若逾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这一规定强调了农民工维权的时效性,鼓励他们在一定期限内积极主动维护自身权益。这不仅有利于农民工自身权益的保护,也增强了用人单位对于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感。

此外,新法规中还提出了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公示和信用建设的措施。新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公示工资支付信息,倒逼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档案制度,用人单位将因欠薪行为受到相应的惩戒。这些举措将增加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在工资支付方面的透明度,提升社会对于农民工权益的保护意识,同时也促进了用人单位的自律和诚信。

综上所述,农民工讨薪新法规的出台具有重要的意义。新法规明确责任主体,加大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惩罚力度,规定工资支付争议的仲裁和诉讼期限,同时加强了工资支付信息公示和信用建设。这些措施有望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保障他们的权益。然而,新法规的实施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到具体行动中,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相信通过新法规的不断完善和执行的力度,农民工的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障,中国建设攻坚工程将迎来更好的发展。

农民工培训工作总结

我公司于20xx年x月为了高质量地完成“农民工夜校”培训工作任务,学院精心组织实施了本期农民工培训。

本期农民工培训仅仅是我公司农民工培训工作的一部分。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农民工培训工作,把农民工培训工作作为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银川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大事来抓,充分展示“银川市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的“示范”作用。为了把农民工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公司落实了一名副总经理领导分管此项工作,专门设立了“农民工夜校”作为常设办事机构,并配备了相应的工作人员,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保证了农民工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通过我项目部与宁夏经济适用房建设公司商定,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农民工的素质和技能,本期农民工培训在该公司所属“东方尚都”建筑工程在建工地举行,学员为该建筑工地农民工。通过宣传和动员,农民工报名积极踊跃,参训学员共计20xx人。

20xx年x月x日,我公司在“东方尚都”建筑工地隆重举行了农民工夜校培训开学典礼。参加培训班典礼的有宁夏金磊房地产开发公司、宁夏金磊建筑安装功能公司、宁夏慧源监理公司。宁夏金磊房地产开发公司领导在开学典礼上对本期农民工培训开学表示热烈祝贺,并勉励学员认真学习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素质,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按省、市劳务部门对农民工培训不少于16学时的要求,本期农民工培训从20xx年x月x日开始行课,到20xx年x月x日结束,共计15天。每天晚上7:

00—22:00(共4学时)按钢筋工、给排水工、建筑电工、模板工、砌筑工、抹灰工、架子工等不同工种,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相应工种的技能训练;各工种学员集中学习《进城务工教育》和《法律常识》。每个工种学员实际参加培训共计60学时。

《进城务工教育》和《法律常识》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材办公室评审通过、由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全国职业培训推荐教材;《砌筑工》、《抹灰工》、《模板工》、《钢筋工》等专业课程教材是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岗位培训中心组编,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

任课教师由本公司具有中高级职称、建筑行业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扎实技术功底的人员担任。

通过为期半个月的培训,学员的知识、技能、素质等方面都有较大提高,通过市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考核、鉴定,并通过省建设厅和省劳动社会保障厅办理了职业资格证书。

通过本期培训,有两点体会较深。一是在建筑工地培训建筑工人,深受培训对象和建设单位欢迎,对学员来说,吃、住、行都很方便,对建设单位来说通过培训,学员的技能、素质都得到了提高,有利于促进建筑质量的提高,也有利于公司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的管理。二是培训课程的设置一定要务实,除《进城务工教育》和《法律常识》之类引导性培训外,专业课要突出技能训练,多讲“怎么做”,少讲“为什么要这样做”。我们将在以后的农民工培训中,进一步发扬成绩,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办学质量和效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农民工讨薪改革心得体会

近年来,农民工讨薪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成为人们关注、思考和改进的方向。针对这一问题,我参加了一次讨薪改革的培训班,深入了解了农民工讨薪的现状和改革方向,同时也对改革中的心得体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我将围绕讨薪改革心得体会,从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法律意识、加强组织协调、改变观念认知和推动社会责任五个方面展开。

首先,农民工讨薪改革的核心是加强制度建设。当前,许多农民工遭遇讨薪困难,主要是因为法律制度配套不完善、执行监督不到位。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科学、合理、可执行的讨薪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还需建立健全讨薪责任追究的机制,对拖欠工资的企业、个人进行严厉打击,使责任无处逃避。只有通过健全的制度体系,才能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讨薪改革的效果。

其次,提高法律意识是农民工讨薪改革的重要任务。在培训中,我了解到许多农民工并不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不知道如何维权。因此,我们需要通过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只有当农民工知道自己的权利,才能勇敢维权,有效解决讨薪问题。

第三,加强组织协调是农民工讨薪改革的保障。讨薪问题往往涉及多个方面,需要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工会等共同协调和合作。在讨薪改革中,我们应该加强各方面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政府应加大执法力度,社会组织应提供法律援助,工会应扮演更加积极的角色,共同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四,改变观念认知是农民工讨薪改革的关键。许多人对农民工的讨薪问题持冷漠态度,认为这是个体问题,与自己无关。实际上,农民工的讨薪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我们共同关注和解决。我们需要改变观念认知,树立“农民工就是我们中的一员”的意识,认识到农民工权益的重要性,才能推动讨薪改革的进程。

最后,推动社会责任也是农民工讨薪改革的重要任务。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该承担起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责任。企业要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建立规范的用工制度,确保及时支付工资。个人也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随意拖欠工资。只有社会各界共同担负起应尽的责任,才能为农民工讨薪改革铺平道路。

总之,农民工讨薪改革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任务。通过参加讨薪改革的培训班,我更加深入地了解到讨薪问题的现状和改革方向。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法律意识、加强组织协调、改变观念认知和推动社会责任,这五个方面是农民工讨薪改革的重点。只有我们共同努力,才能让农民工在一片阳光下工作,实现自身的梦想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