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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范文(18篇)

作者:文锋 2023年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范文(18篇)

营销策划是一个不断学习和创新的过程,需要保持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灵活的应变能力。查看下面的活动策划范文,你可以从中学习到一些成功的策划方法和技巧。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参加2015年高考,被普通高等院校三类本科及以上院校录取的符合以下条件的三台籍学生,可提出资助申请:

(一)持《低保证》、《惠民帮扶证》的城乡困难家庭子女。

(二)父母双亡的孤儿。

(三)烈士子女或一级伤残军人子女。

(四)持《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残疾人学生。

(五)困难劳模、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单亲困难家庭子女。

(六)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政策并领取生育服务证和生育证生育的女孩对象。

(七)其他社会组织推荐的特殊困难对象。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为助力全市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让贫困家庭的孩子圆梦大学,共青团xx市委联合市财政局、市扶贫办携手xx市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8月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xx年xx市“希望工程青春圆梦”xx精准助学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总体部署,按照“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的工作思路,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为贫困家庭20xx级高考优秀应届毕业生提供助学金,解决他们学费上的燃眉之急,帮助他们走稳入学第一步。

1考取“98”重点大学的学生,每年资助000—000元学费直至大学毕业;

2考取“211”重点大学的学生,每年资助2000—4000元学费直至大学毕业;

其他考取一类本科大学的学生一次性资助1000—000元。

1xx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

资助发放(8月下旬):资助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团市委根据捐方意愿,通过银行卡、实地走访、现场仪式等方式发放助学金。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为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进一步延伸助学链条,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落实剑河县总工会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的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

进一步拓展我县职工帮扶活动的内容,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城镇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在促进教育扶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以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入学为重点,通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解决上学难问题。

(一)帮扶对象。

今年全县工会助学的基本对象是已建立困难职工档案,被二本以上(含二本)学校录取的本届学生。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1、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剑河县低保户人均收入484元),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

2、低保户边缘:是指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剑河县低保边缘户人均收入低于726元),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3、意外致困户:是指职工家庭人均收入高于726元,但是因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4、困难农民工认定还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二是有固定工作单位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三是假如工会组织,拥有工会会员身份。

5、已享受其他单位和部门资助的学生,不能再享受县总工会本年度“金秋助学”资助。

(二)帮扶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给予一次性资助2000元。

(一)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时间从7月25日开始,至8月30日结束,7月25日-8月5日宣传发动,调查摸底:8月6日-8月20日各工会联合会及工会委员会接受助学申请,然后按照要求收集完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后报县总工会;8月21日-25日县总工会困难职工服务中心进行逐个核实审批;8月26日-30日发放助学金(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9月5日前完成助学工作。

(二)请各工会联合会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一句帮扶的范围和对象,认真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如学生准考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还未得录取通知书的可以在网上打印录取相关信息),户口本复印件(一家人全部),身份证复印件(一家人全部)、身份证复印件、工商银行开户存折账号复印件(必须要工商银行账号便于打钱)和《剑河县总工会困难职工申请审批表》于8月20日前上报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逾期不报、不予受理)。缺项或漏项将无法登录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视为无效申报。

(三)请各工会联合会、工会委员会结合各自实际、做好本地本单位“金秋助学”的组织工作,组织好社会捐资助学活动,围绕剑河县总工会20xx年的重点工作目标,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尤其是做好困难农民工子女的助学工作。活动结束后,于9月10日前将本地本单位“金秋助学”活动总结报告(含基层工会资助情况)和相关统计表格报送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一)凡符合“金秋助学”救助条件的,由各工会联合会或工会委员会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后并及时做好汇总、上报工作、各工会联合会或工会委员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的小组,负责领导本领的“金秋助学”工作。

1、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入档,归档,回访帮扶档案的管理工作做到依档施助。

2、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工会要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扶贫办、共青团[],工商联等部门做好衔接,分工协作、发挥工会拾遗补缺作用,避免重复帮扶救助,原则上,工会组织无覆盖的单位和个人不接受申报。

3、各级工会要在开展资金,物质帮扶的同时,注重做好对经济困难学生的精神帮扶,各级工会要加大对工会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扩大宣传面,深入报道开展助学活动。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一)资助标准。此次对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标准为市级资助每人不低于2000元(180名),县级资助每人不低于1000元(542名,其中特优特困10名,每名5000元)。

(二)资金来源。此次活动所需资助资金由争取相关市级部。

门补助和县级相关部门筹集解决,并按活动要求时间(2015年8月6日前)集中划拨到县惠民帮扶中心,县惠民帮扶中心也要积极自筹资金,多渠道、多层次帮助辖区内困难群众家庭大学新生顺利入学。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精选

为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的维护、帮扶职能,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就学难、就业难问题,根据省总开展“温暖万家大帮扶”活动的要求,市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助学活动。

“金秋助学”活动是以党的十八大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总工会关于“维权帮扶大推进”等“五大”行动,按照行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时安排部署今年“金秋助学”工作。

助学对象主要为国家助学体系尚未覆盖,或者虽已覆盖但仍需进一步帮扶的因家庭成员大病、残疾、待岗失业、受灾等原因造成家庭人均生活水平处于当地低保线或者低保边缘线家庭的子女。

1、符合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

2、20xx年新考入省内外1本、2本全日制大学,且无力支付高昂学费品学兼优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

3、将20xx年受自然灾害影响致困的职工子女纳入帮扶救助范围。

4、在申报表中必须注明是否属于已建档困难职工或农民工。

5、对报考师范类院校,接受免费师范教育的和军事院校的学生不属本次行动受助范围。

6、须持有《诚信计生证明》。

7、已申报获得其它部门助学救助者,不再享受“金秋助学”救助,否则将进行清退。

1、以上级工会专项补助资金为主;

2、本级工会自筹资金为辅。

1、7月23日——8月15日为活动筹备阶段。

2、8月22日——8月26日为集中发放资金阶段。

3、上报相关资料截止时间20xx年8月15日。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实施方案

市总工会近日启动2016年度“金秋助学”活动,为我市645名困难职工子女送上210万元助学金。目前,助学金已开始发放,发放标准为就读高中(含中专)的困难职工子女每人每学年获助2500元,就读大学(含大专、研究生)的每人每学年获助3500元。

昨天下午,市总工会副主席张素芬一行来到罗湖区慰问困难职工及其子女。张素芬介绍,本届“金秋助学”面向我市已建工会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家庭,户籍或持有居住证均可,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200元;因病致贫的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2400元。

据了解,为关心和改善职工生活,自1992年起,市总工会相继打造了“春节送温暖”、“金秋助学”、重大疾病救助等品牌帮扶项目,切实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其中“金秋助学”活动自2002年起,已连续举办15届,资助全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5442人次,资助金额约1400万元。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的共同努力,“金秋助学”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已经成为党政认可、职工拥护、社会赞誉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经市总工会研究决定,今年要在全市广泛开展以“回顾十年助学路,爱心共铸学子梦”为主题的“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的子女按时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以“金秋助学”活动开展十周年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工会运作、社会参与的要求,积极推动完善国家助学政策体系,落实国家现行助学政策,拓展助学内容,延伸助学链条,创新助学方式,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好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在国家助学政策体系中发挥拾遗补缺作用,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

今年助学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仍需要进一步救助、已建档案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新考入大学的上学子女。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4、就业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的。上学子女;

5、与用人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且加入工会组织的困难农民工上学子女。

20xx年7月25日——8月31日。

对困难职工家庭的上学子女,每个学生资助20xx元-3000元。

1、报名。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持本人及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到本单位工会或地方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20xx年“金秋助学”资助学生登记表》。

2、审核。由困难职工(农民工)所在单位工会及上级主管工会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出具审核意见并盖章。

3、申报。由各单位工会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时报送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4、确定资助对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救助对象市总工会将进行入户调查,掌握真实的困难情况,研究确定资助对象。

1、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凡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已获得助学资金的,市工会不再重复资助,基层单位工会应严格把关。

2、已获得市工会资助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因故未能入学的,由所在单位工会负责收回助学金并及时退还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3、凡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除不予救助外,还将取消报送单位次年资助的资格。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为扎实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解决子女上学难问题,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7月30日-8月20日结束。

已通过20xx年度全县困难职工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和信息核对工作的在档困难职工(农民工)中在读全日制大学和高中、中专(中专生自费才可享受资助政策)的子女家庭。

县总工会的金秋助学资助标准待摸底调查清楚后根据《广西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再确定资助金额。

(一)经信息核对无差异的原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属应保未保户、低保户类别的,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就读证明);

2.家长本人农行或农商行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复印件上备注姓名)。

(二)经信息核对无差异的原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属低保边缘户、意外致困户类别的`,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就读证明);

2.家长本人农行或农商行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复印件上备注姓名);

3.该职工家庭申请前6个月非生活性支出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医药费发票、子女读书的学杂费收据等)。

(三)县各乡镇工委,各产业(系统)工会,各基层工会新增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请根据《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贺政规〔20xx〕4号)文件精神(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520元统一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585元,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380元统一调整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调整后的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xx年7月1日执行),以及《贺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广西工会困难职工信息管理系统上线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于8月10前完成新增困难职工家庭建档工作,并提供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就读证明);

2.家长本人农行或农商行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复印件上备注姓名)。

3.该职工家庭申请前6个月非生活性支出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医药费发票、子女读书的学杂费收据等)。

(一)申请资助的困难职工家庭向基层工会提出资助申请,并由所在基层工会分类汇总后统一上报,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按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摸底调查工作。

(二)请县各乡镇工委,各产业(系统)工会,各基层工会于8月20日前将在档困难职工(农民工)需要提供材料一并报送至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部。逾期不报、材料提供不全者,一律视为放弃。

未尽事宜,请与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部联系。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7、家庭成员收入证明(须单位或社区或乡镇盖、负责人签字),各申报单位应负责核实其真实性。提供低保证复印(近期已年检)的低保户家庭无需再提供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困难农民工还须提供本人务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等),加入工会组织的证明(如本人的会员证或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加盖公的证明)。

工会开展金秋助学的活动方案

近日,赵坡煤矿工会根据集团工会《关于开展2016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积极行动,全力做好“金秋助学”工作,切实帮助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困难职工子女顺利入学,实现求学梦想。

据悉,集团2016年“金秋助学”救助对象为集团在册工会会员的子女,通过2016年教育部门组织的统一招生考试,并被院校录取的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高中新生(不含国防生、军校生、在职研究生或其他院校减免学费的学生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需要救助的列入年终特困家庭救助范围);直系亲属出现重大疾病,家庭突遇意外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学生,单亲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救助标准为高中、中专每人1000元;本科、大专每人2000元;研究生每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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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各乡镇工会联合会、系统工委(工会)、直属基层工会、开发区工委、国电xx毛尖水电有限公司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脱困工作,县总工会今年将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第二十一届),为做好这项惠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市总工会庆工发〔20xx〕71号要求,在做好20xx年考上大学(二本以上)的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救助的同时,实施工会“金牌蓝领计划”和“圆梦计划”,并对解困脱困对象的困难职工子女考取高中(含职高)的进行助学救助。

1、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济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

5、困难农民工本人考取大专以上院校(包括各类成人教育)。

家庭人均收入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可支配收入=居民家庭总收入-交纳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资助:

1、职工家庭拥有2套(含)以上住房的;

2、拥有商业店铺、厂房等生产经营房产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3、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4、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6、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

1、市总工会分配我县救助名额4名[大学生2名,“金牌蓝领”(大专职业院校)10名、“圆梦计划”9名、高中生(含职高)10名]。“金牌蓝领计划”、高中生(含职高)由县教育工会安排上报,“圆梦计划”由县总直接上报市总进行救助。

资助标准为:大学生救助、“金牌蓝领计划”每人4000元整,高中生(含职高)救助、“圆梦计划”每人20xx元。

2、县总工会“金秋助学”(二本以上)资助标准为每人20xx元。资助对象符合本通知中第一条1-4款。

今年的助学活动从7月10日开始,到9月0日结束。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调查摸底阶段: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1日。

2、申报阶段:大学生救助申报时间为8月1日至4日;“金牌蓝领计划”和高中生(含职高)救助申报时间为8月1日至18日;“圆梦计划”救助申报时间为9月1日至1日。

3、资助实施阶段:时间为8月2日至9月0日。

4、逾期不予申报救助。

1、各乡镇工会上报名额见附(附1)。

2、各基层工会根据摸底情况向县总上报符合救助条的考取本科以上的困难大学生,据实申报。

3、对县总工会有下派干部的榜镇羊河村、青天乡道义村困难户家庭考取专科以上的大学生实施救助(不占其乡镇名额)。

1、《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建档的档案表(由县总工会统一提供);

3、省总工会印制的《在档困难职工申请救助表》(附);

4、岳西县困难职工申报表(附4);

5、安庆市总工会帮扶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附);

6、考生的分数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和考生家长的.身份证复印;

7、家庭成员收入证明(须单位或社区或乡镇盖、负责人签字),各申报单位应负责核实其真实性。提供低保证复印(近期已年检)的低保户家庭无需再提供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困难农民工还须提供本人务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等),加入工会组织的证明(如本人的会员证或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加盖公的证明)。

1、困难职工子女高校“圆梦计划”助学申请表(附6);

2、《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建档的档案表(网络打印版);

3、往年享受助学救助的证明材料(各基层工会组织出具);

4、20xx-20xx学年学习成绩单;

5、困难职工和困难职工子女的身份证复印;

6、安庆市总工会帮扶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附)。

1、搞好调查摸底。各基层工会对本单位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今年高考、中考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符合申报条的逐一核实登记,摸清学生的人数、考试成绩和考取院校等情况;告知申请助学资助的家长不可多部门申报,以避免重复救助。

2、严格申报程序。各基层工会对上报的救助人员必须逐一核实,并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同时做好会议记录,各单位确定受救助的对象后,应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收齐并签字盖上报县总工会帮扶中心。

3、抓好规范建档。要按照“先建档、再帮扶、实名制”的原则,对今年申请助学救助的困难家庭,必须严格按标准建档、经县总审核上报市总审批后及时录入到《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对不建档的不予救助。

4、规范发放程序。按照全总、省总关于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县总工会采取打卡(存折)发放资助款,要求每个建档家长提供准确农村商业银行帐号。

参加20xx年高考,被普通高等院校三类本科及以上院校录取的符合以下条件的三台籍学生,可提出资助申请:

(一)持《低保证》、《惠民帮扶证》的城乡困难家庭子女。

(二)父母双亡的孤儿。

(三)烈士子女或一级伤残军人子女。

(四)持《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残疾人学生。

(五)困难劳模、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单亲困难家庭子女。

(六)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政策并领取生育服务证和生育证生育的女孩对象。

(七)其他社会组织推荐的特殊困难对象。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简报

为深入贯彻区、市总工会精准脱困帮扶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工会在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更好地解决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7月29日,县总工会召开了“金秋助学”启动会议,安排部署了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

今年金秋助学的对象是符合全区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建档标准的家庭,其子女是20xx年被高等院校录取的本科学生(不含免费师范生),包括: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人均收入570元以下)低保边缘家庭的职工子女;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子女;遭受干旱、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建会非公企业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

活动时间从7月底开始,8月底结束。目前正开展调查摸底和建档立卡工作,8月底进行集中救助。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总结

近日,新会区总工会举办了年“金秋助学”活动启动仪式,来自新会区各基层工会共120名困难职工的在读子女及部分家长参加了该活动,预计今年新会区总工会的“金秋助学”活动将为全区多名困难职工子女提供资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8月12日下午,在“金秋助学”活动启动仪式上,新会区总工会派发助学金给每一个学生。区总工会副主席区泽文在启动仪式上鼓励受资助学生把社会各界对自己的挂念、关注、支持作为人生目标奋斗的动力,加倍努力学习。

“金秋助学”是工会帮扶困难职工工作的品牌活动之一,新会区总工会在这个活动中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坚持“眼前”与“长远”相结合,坚持“助学”与“助业”相结合,努力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帮助困难职工子女上学的良好氛围。据新会区总工会统计,自新会区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开展以来,已经资助学生约2万名,目前已经有100多名完成学业,并走上了工作岗位。

今年,新会区总工会将联合各基层工会组织继续利用“金秋助学”活动这一平台开展助学活动,预计将资助2000名困难职工子女,帮助他们完成学业。新会区总工会重点资助区城管协管员、会城地区的环卫工人、公安治安员、三江镇九子沙工联会等单位的困难职工的子女,资助标准为本科每人2500元,大专每人2000元,高中、中专每人1000元,初中、小学每人700元。各各镇(街、区)总工会、基层工会则结合自身实际,开展针对困难职工的助学活动,每个镇(街、区)总工会助学10至20人,由工会经费账户或帮扶站账户开支助学款项,助学金基层工会组织负担50%,区总工会补助50%。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简报

“截至目前,全国各地工会共筹集助学资金11.1亿元,发放助学款10.7亿元,58.7万名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受益,各地工会累计联系1.4万余家用工单位,为困难职工子女提供勤工俭学和社会实践岗位6.8万多个。”记者今天从全国总工会获悉,20xx年全国工会金秋助学活动已圆满收官。

金秋助学活动是工会帮助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的重要保障品牌。据全总权益保障部负责人介绍,20xx年7至9月,全国总工会在全国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今年,全总把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相结合,在确定助学对象、拓宽助学范围、创新助学形式、提升助学效果等方面采取多项举措,以金秋助学活动为契机,全面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相关工作。

活动期间,各级工会着力精准帮扶,拓展范围,延伸服务,加大力度,有力推进了助学活动的深入开展。河北、浙江、新疆、海南等省(区、市)总工会将金秋助学、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纳入脱贫攻坚战略通盘考虑,围绕重点关注人群,不断加大帮扶力度;在规范建档立卡工作的基础上,上海、云南、河南、安徽、江西等省(区、市)总工会邀请专家为有关困难家庭就相关就业、助学政策进行专门解读,分层、分类给予精准指导;吉林、辽宁、云南、山东省总工会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凸显问题,将省内部分重点企业职工子女纳入助学范畴,各地还针对不同困难群体,多批次组织开展了不同形式、不同主题的助学活动,确保帮扶工作提质增效。

与此同时,各级工会坚持以“制度保障”为主线,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认真研究工会组织对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办法、措施,制定和出台帮扶工作有关政策、文件,促进帮困与助学工作制度化、系统化、长效化。河北、山西、广西、重庆、湖南省总工会积极发挥政府助学主渠道作用,将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政府就业援助体系,通过采取统一安排部署、统一救助标准、联合举办仪式等措施,构建“大助学”格局,并努力推动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纳入国家助学政策的覆盖范围。此外,各级工会还注重整合优势资源,提高社会化运作意识,通过购买服务、举办志愿者项目等形式,凝聚整合社会力量,逐步建立了行之有效的社会化运作模式。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简报

8月24日,区总工会举行“金秋助学”活动资助仪式,向32名寒门学子发放了助学金。

据了解,“金秋助学”活动自开展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全区各级工会不断拓宽筹资渠道,创新助学载体,丰富助学形式,积极为党委和政府分忧,为困难职工解难。特别是近年来,助学活动由点到面,范围逐渐扩大,机制不断健全。全区各级工会共筹资200多万元,资助了700多名寒门学子,让许多困难家庭燃起了希望之光,成为了最具影响力的社会公益活动之一。今年,通过区总工会积极争取,已有15名学生纳入黄冈市总工会“山河扶贫助学”对象,接受资助。也就是说,今年,全区受到市区总工会资助的学生达47名,这批寒门学子即将踏上新的求学之路,迈向新的人生征程。

资助仪式上,区工会为32名贫困大学生现场发放了助学金,接受资助的贫困大学生家长及学生代表作了发言。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简报

昨日,新郑市韩春化工有限公司困难职工陈会英的儿子赵会军收到了新郑总工会为他送来的3000元“金秋助学金”、一个崭新的行李箱等,心中充满感激的赵会军说:“工会组织的‘金秋助学’真是雪中送炭,给我家减轻了负担,我的报名费也不用愁啦!”

新郑总工会发起的“金秋助学”活动在当地已经推行多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今年,为了帮助更多的困难职工家庭的孩子上学,新郑总工会还提高了助学金标准,由原来20xx元提高到3000元。并对往年救助过的、现在上学仍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跟踪救助。

此外,为了确保救助金真正发放到贫困职工子女的手中和有效减轻困难职工家庭的负担,新郑总工会还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同困难职工子女一对一“结对子”,要求“结对子”的工作人员不仅要帮助困难学子圆梦大学,还要为他们提供跟踪助学服务。

据统计,在此次“金秋助学”活动中,新郑总工会共资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74人,资助总金额近30万元。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总结

今年5月12日,是国家第x个“防灾减灾日”。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我社区于5月x日至x日向居民大力宣传防灾减灾基本知识,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展板、宣传栏等形式面向辖边居民进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面向不同人群进行了宣传,司机朋友应如何面对浓雾天气;家中老人和少年儿童面对火灾应如何自救。针对辖区居民开展关于地震的一些相关知识。通过宣传,使居民不断增强防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动员广大居民相信科学,不听信谣传,当好联络员,一旦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形成全社区广泛参与的群防体系。

防灾减灾工作是关系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民生工作,必须在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把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制度化、经常化,建立健全防灾减灾,及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我社区通过此次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避灾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技能,形成全体居民共同关心和参与防汛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另外我社区通过加强责任制建设,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建设,为防灾减灾工作做好了准备。

这次“防灾减灾日”活动是比较成功的,但同时通过活动也体现出来一些问题。

1、居民防灾减灾意识不强。通过调查、宣传,我们发现一般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都有待大幅度提升。

2、防灾减灾活动不勤,训练时间明显不足。这意味着在往后的时间里,我们除了主动宣传,更要提高当危机来临时我们的应变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带领居民多做模拟练习。

总体来说,通过此次的宣传活动,使居民的防灾减灾知识进一步得到了普及,达到了让大家进一步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增强忧患意识的目的。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简报

近日,新会区总工会举办了“金秋助学”活动启动仪式,来自新会区各基层工会共120名困难职工的在读子女及部分家长参加了该活动,预计今年新会区总工会的“金秋助学”活动将为全区多名困难职工子女提供资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8月12日下午,在“金秋助学”活动启动仪式上,新会区总工会派发助学金给每一个学生。区总工会副主席区泽文在启动仪式上鼓励受资助学生把社会各界对自己的挂念、关注、支持作为人生目标奋斗的动力,加倍努力学习。

“金秋助学”是工会帮扶困难职工工作的品牌活动之一,新会区总工会在这个活动中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坚持“眼前”与“长远”相结合,坚持“助学”与“助业”相结合,努力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帮助困难职工子女上学的良好氛围。据新会区总工会统计,自新会区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开展以来,已经资助学生约2万名,目前已经有100多名完成学业,并走上了工作岗位。

今年,新会区总工会将联合各基层工会组织继续利用“金秋助学”活动这一平台开展助学活动,预计将资助2000名困难职工子女,帮助他们完成学业。新会区总工会重点资助区城管协管员、会城地区的环卫工人、公安治安员、三江镇九子沙工联会等单位的困难职工的子女,资助标准为本科每人2500元,大专每人2000元,高中、中专每人1000元,初中、小学每人700元。各各镇(街、区)总工会、基层工会则结合自身实际,开展针对困难职工的助学活动,每个镇(街、区)总工会助学10至20人,由工会经费账户或帮扶站账户开支助学款项,助学金基层工会组织负担50%,区总工会补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