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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叉车维修保养合同通用

作者:储xy 最新叉车维修保养合同通用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叉车维修保养合同通用篇一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有异议,必须函告对方,协商解决。

二、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位置起重机械实施维修保养服务:

1、安装位置: ,型号: ,出厂编号: ;

2、安装位置: ,型号: ,出厂编号: ;

3、安装位置: ,型号: ,出厂编号: ;

4、安装位置: ,型号: ,出厂编号: 。

三、服务期限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 年。

四、服务时间

供服务,只需另行计费或另行商定。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五、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1、乙方的责任

1.1向甲方出示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资格许可证、法人授权书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服务时应严格遵守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1.2每月一次派技术人员(必须为持证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工艺和规范,按《起重机械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见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每次保养完毕后填写保养记录,并接受甲方对合同范围内的工作质量、进度、方法、安全、记录等的监督检查。

1.3设备在正常运行中发生故障或设备损坏。乙方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如该故障在12 小时内不能修复,乙方应将设备故障以及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尽快修复。维修费用另计,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1.4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 分钟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半小时内到达。

1.5负责服务期内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件的免费调换。

1.6因保养不当造成设备无法正常工作,若在 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设备月的保养费;在 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设备一年的保养费。

1.7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年检,并对因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1.8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责任事故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

1.9维修人员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1.10凡是合同期内的设备,如因维保质量未能通过定期检测(年检)的,发生的复检费用由乙方负责(不包括乙方提出来不合格甲方未整改的项目)。

2、甲方的责任

2.1核查乙方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资格许可证、法人授权书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2合同签订前,向乙方提供与设备相关的随机客户资料、图纸资料、检测报告等,交接时保持设备的器件齐全,各种功能及运行正常。

2.3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用保养时间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2.4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

2.5负责支付非乙方保养不当所更换的起重机械零部件材料费。

2.6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和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修理合同。

2.7服务期内,第三方若对本合同设备实施改造、修理、更换的,应在实施前书面通知和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因工程实施而影响设备性能和非经乙方同意的项目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理。

六、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保养费为:

4、安装位置: ,型号: ,出厂编号: ,每年保养费(人民币) 元。

……年度起重机械保养费总计(人民币,大写):

七、付款方式:

此类推,每季度开始的一周内将该季度的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开收据( );开发票( )。

八、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本合同所述设备的附加设备(如与设备有关的土建工程等)。

2、起重机械的改造和重大维修等工作。

3、设备的注册、验收、年检、处罚、政府管理费用。

4、设备的质量问题和设计缺陷引发的事故(应由生产单位负责)。

5、由于国家或政府政策性命令而改变或新增加的项目。

6、由于违章操作、人为破坏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根据调查结果认定)。

7、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损失(如:地震、水灾、火灾、盗窃、电源不稳定)。

九、其他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及附件所规定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后由乙方提供服务。

2、在保养或维修前应事先通知给甲方,并在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交给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代表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3、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的形式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服务。

4、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乙方给予价格优惠。

5、乙方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乙方有权按银行贷款利息向甲方索取违约金。

6、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按照当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签订一份《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8、本合同以外经双方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合同总金额一年 %的违约金。

11、任何一方若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终止事宜。没有正当、合法的理由双方不得随意提出终止本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公章)

乙方:单位名称(公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叉车维修保养合同通用篇二

承修方: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有效期限:

托修方: 有限公司 承修方:有限公司

一、维修的范围

托修方的营运客车的二级维护作业。

二、承修方权利义务

(一)承修方应具备与维修项目相匹配的车辆维修资质和设施设备及维修人员,应按照国家标准,原厂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质量要求维修车辆。

(二)承修方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汽车,因承修方提供的配件原因造成维修质量问题的,承修方应承担双倍赔偿责任。

(三)承修方对维修车辆进行二级维护时应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填写诊断检验单,并进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该检验的各项性能指标不低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要求。

(四)按托修方要求的时间交付修竣车辆并向托修方提供维修车辆的有关资料及使用的注意事项。

(五)当托修方车辆行驶中出现故障需急救时,应及时出现场

实施急救所发生的费用由托修方自行承担。

(六)承修方对汽车进行维修竣工质量检验,所产生的检测费由托修方承担,经检验合格的,由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签发《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检验不合格的,进行返修至质量签发并签发《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返修产生的全部损失(包含可得利益损失)和维修费用及检测费用全部由承修方承担。。

(七)承修方在维修中换下的配件、总成、竣工交车时应交给托修方自行处理,但对环保有影响的废弃物品,在征得托修方的同意的情况下,由承修方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处理。

(八)承修方对维修竣工的车辆实行质量保证,在托修方合理使用、正常维护的情况下,出现的维修质量问题,凭竣工出厂合格证,由承修方负责包修,免返修工料费和工时费,在原维修类别期限内修竣交托修方。

(九)按双方约定收取维修费,并向托修方提供相关部门制定的维修工时、维修费。

(十)承修方应当爱护托修方的车辆和/或其它财产,在承修期间造成托修方的车辆和/或其它财产损失的,赔偿托修方的全部损失,包括停运损失和因停运导致的其它损失。

(十一)承修方在承修期间给托修方的人员或/和第三人或/和承修方的人员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修方自行承担。

(十二)承修方应当保守托修方的商业秘密。

(十三)承修方特别承诺:

承修方深知承修的托修方的营运客车的质量,关系不特定乘客和驾驶人员的生命安全,承诺当本着对人的生命财产负责的理念和质量优先的原则来履行本合同。

三、托修方权利义务

(一)托修方向承修方交付维修车辆时,应自行保管车内可移动贵重物品及相关证件。固定在汽车上的附件、设备按要求填写诊断检验单,承修方在竣工交车前对此负有保管责任。

(二)托修方应向承修方提供承修车辆型号、牌照号、发动机型号和发动机编号及车架编号,并按双方约定及时送修车辆和收竣工车辆。

(三)应向承修方提供送修车辆的有关情况(包括送修车辆需修部位的类别、技术质量要求等)。

(四)车辆经检验合格,托修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结算维修费用并接车。

(五)托修方自备配件的,应当提供配件合格证明,因自备配件原因造成的维修质量问题,托修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无论是托修方自备配件还是委托承修方购配件,配件费用均由托修方承担。

(六)若承修方未按规定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托修方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七)承修方在维修过程中需要托修方提供协助的,托修方应当履行协助义务。

(八)承修方应按照不超过《四川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97版)以及成都市汽车二级维护工时定额最低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为结算价的95%,维修保质期按国家行业规定。

(九)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下列收费不按本条前项的约定执行,而按下列约定标准执行:一级维护(6-9米)100元,(9-14米)120元;二级保养6-8米380元/台次、8-10米420元/台次、10-14米480元/台次,发动机大修普通四缸机1600元、六缸机2200元、发动机大修电喷四缸机2200元、六缸机2800元。小修按国家规定定额工时费8元/小时计算;维修保质期按国家行业规定。

如维修行业执行的价格有变动时,双方另行共同商议,但双方未达成一致的,承修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条件执行。

(十)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结算维修费用。

(十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所属车辆的车型、车牌号、驾驶员名单后,由乙方建立用户档案进行车辆详细维护跟踪管理。

最新叉车维修保养合同通用篇三

甲方: (托修方)

乙方: (承修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以下简称甲方)考虑到 (以下简称乙方)所拥有的维修实力和服务水平,甲方自愿在乙方定点维修单位所有车辆。乙方考虑到甲方为固定客户,愿为甲方提供优惠服务。

一、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优惠服务。

二、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由甲方填制车辆送厂维修通知单,需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甲方通知单上须注明送修项目和司机姓名。乙方按照车辆送厂修理通知单上指定的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维修,若通知单上托修项目与车辆实际故障问题不相符,由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经确认后乙方才能维修。

三、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有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需要延后交车日期,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增报维修项目由乙方向甲方通报,由甲方确认后,乙方才能维修。

四、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维修项目费用清单(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对于维修车辆的原材料使用问题,乙方向甲方提供解释说明,原则上必须使用原厂配件。

六、乙方对甲方车辆在进厂前,要对车辆外观及随车附件进行检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通报,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车辆的碰损,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对其车辆维修部位在北京市维修行业规定的质保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予以免费维修,但若是因为司机本人使用不当造成的维修部位损坏,乙方不予以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向甲方提供城区24小时免费救援服务,提示服务,检查检测服务和及时抢修服务。

九、乙方在与甲方结算维修费用时,由乙方想甲方提供维修项目工时费用和材料明细表作为核算依据,双方核对无误后定期结算,结清支付乙方。

十、车辆维修保养地点:

十一、关于车辆和牌证的管理:乙方应对甲方送修的车辆和车牌证加强管理,不得私自使用和借给他人使用。如果因乙方造成影响和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上交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有生效。

十四、合同日期: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止,合同期为一年。

十五、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叉车维修保养合同通用篇四

乙方:xxxx

为鼓励乙方的工作积极性,根据《_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双方就配车奖励事项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二. 乙方愿意在享受购车贷款时与甲方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并接受甲方对其工作绩效的考核评估及管理。

三. 就车辆使用/奖励/转让等事项,双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执行:

2. 车辆无偿使用期满后,乙方若未能符合上一条款要求的,则双方同意按照车辆的市场评估价格转让并过户给乙方。

3. 若乙方未满服务期限因个人原因辞职或因业绩原因/违纪等原因被辞退,甲方同意按按上款所述办法将车辆计价转让并过户给乙方。

4. 乙方同意车辆转让款可以从购货保证金/销售提成奖励/费用及工资中扣除。

5. 若因甲方经营不佳而被收购重组、破产解散等原因导致乙方中途离职,则乙方应将车辆退还给甲方,乙方无需支付车款。

6. 因不可抗力(如严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突发性疾病等)而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可以视不同情形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可不视为违约.但当事人(或其家属)须及时将情况通报给对方,以最大程度减少对方损失。

7. 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丙方同意在本协议履行中承担乙方的连带责任。

四.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最新叉车维修保养合同通用篇五

1、每半年支付维保费用,支付前乙方需提供所有消防设施的检查记录经甲方安保、工程部确认签字。

户名:江苏扬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江都龙川支行

帐 号: 90280188000071441

所有付款须开具正规发票,发票出具:江苏扬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服务业发票)

所有付款须开具有效、合法的正规发票,乙方同意,甲方在支付各期费用前,有权先行抵扣乙方于相应各期内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维修费及其他费用,然后才支付抵扣后的余额。上述各款项的抵扣,并不视为甲方同意乙方减少开具发票金额,即乙方仍应按抵扣前的金额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