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心得体会>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心得体会(优秀18篇)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心得体会(优秀18篇)

作者:琉璃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心得体会(优秀18篇)

心得体会是一个人对所学和所思的自我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吸收和应用知识。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心得体会范文,通过比较和分析,不断提升自己的写作技巧和水平。

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人格尊严是公民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

没有尊严实在可怕。法国大教育家卢梭曾根据自已的切身体会说过这样一段话,甚于犯罪,甚于死亡,甚于怕世上的一切。如果“丢脸”是一项简单的惩罚,恐怕不会引起这么大的巩惧吗?这其实与我们所说的相呼应。

心理学家认为,对于社会中人的最残酷的惩罚,就是剥夺尊严。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感叹:“我还有什么脸活呀?”瞧,这并不是没钱活下去,没有面子最可怕。一个人犯了错,甚至犯了罪,进了监狱,也是要给予他面子的。我们都知道对待犯人不许任意打骂的道理,并且要经常教育他们,鼓励他们,给他们留下希望。如果把尊严彻底给剥夺了,他们可能会从此彻底沉沦下去。其实,很多犯人出犯人出狱后心理不平衡,有自卑感,意志消沉,都是感悟到活得不有尊严,活得很痛苦。

当代心理学证明,一个人,只要能保持自已尊严,自已的本质,在精神上就有了支持,他也就因此而感到做人的资格,做人的意义。人们在社会上忙碌着,忙着升学考试,忙着挣钱发财长官,这一切背后都有一个因素:可以通过这一切而得到人们的赞叹,羡慕,在世人面前证明自已的价值。否则的话,大学考得再好,钱挣得再多也没有意义,也很少有人会刻苦学习,力求上进的动力。所以说,如果没有尊严的需要,个人的进步就会成为空话,社会的进步也会停止。

但是,尊严也不是一个僵死的概念,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尊严有不同的内涵。但无论怎样,作为人类精神的自尊感,永远都有它一成不变的价值的内核。古今中外,人类信仰的都是正义,善良,勇敢,仁爱符合于人类道德价值的品质。这一点,在任何时代都不要怀疑不管哪一个时代忽然流行起“自私”、“虚伪”,也不要被一阵歪风吹迷了眼睛,否则的话会受害无穷。

青少年缺少的是经验,是明晰的辨别力,容易被一些富有刺激性的现象所迷惑,这实在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有的学生看了港台电视剧,竟然很羡慕里边流氓阿飞的“厚脸皮”,认为那种嬉皮笑脸遭人指责还满不在乎是一种时髦,于是也学着样儿:“我就是不要脸,怎么着?”

不要脸是很可怕的。很多人可能会对你的“不要脸”愤怒,无可奈何,但是你一旦放弃尊严,你会付出惨痛的代价。从其结果看,不在乎尊严可呈现一时之“豪气”,但这是多么低劣的豪气!它会使一个人一步步走入深渊、走向犯罪,毁了一个人的一生。从另一方面说,就算一个人走不到犯罪的那一步,在一个以尊严为标准的社会里,一个没有尊严的人很难生存下去。他会得不到同情、理解、有爱和帮助,周围的人都鄙视他,厌弃他,甚至惩罚他,使他处处感到自己不像一个人,这感觉本身就是一种煎熬,他的生存也就没有了乐趣。说到底,一个没有尊严的人,只能是被社会、人群抛弃的人,同时也是被自己的人生抛弃的人。

所以,为了维护青少年的人格尊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否则,将会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强烈呼吁所有教职员工,警钟长鸣!否则,你们的饭碗将会打破。

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以权谋私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机关的形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行政执法是我们交通行政机关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它关系到交通管理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

合法。合法要求我们交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

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

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

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

合理。合理性是交通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

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

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

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

高效。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

首先,国家交通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所以,交通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

在加强和完善交通行政立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还必须健全以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的监督检查体系。没有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作保证,交通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则难以实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对人采取具体的直接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这种行政行为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行政机关对自身内部。为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准则,好坏有奖惩,在严格执法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个方面起到保障作用,必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交通行政机关各项执法职责,建立起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交通行政机关内部各执法单位各层级和各个执法人员岗位,明确责任范围、职责、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将考核的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结合起来的一种制度。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执法活动的直接监督检查,是关系行政执法责任制能否得到全面实施的重要保障措施。鉴于行政执法包括了内外部两个方面入手。那么,交通行政机关如何开展好有效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呢?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六种方式。

一是由上级交通行政机关组织检查组,对本级和下一级交通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定期检查就是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根据需要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的法律、法规、规章,有计划、有步骤地根据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不定期检查是为了了解某个法规的执法情况,临时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一定要深入调查了解,不能走过场、严防流入形式,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及时纠正。

二是建立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下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其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以书面形式报告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实施中的问题要组织深入调查,解决存在的问题。这样,有利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实施,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进行。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主要是从交通局机关选出几名监督员,监督行政执法活动,这样可以督促交通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失职的具体行政行为。

食品安全心得体会

通过这次的社会实践调查,使我们从中学到了很多,不管是在和组员还是在和陌生人之间的交流,都让我们学会了怎样去和别人沟通,也让我们认识到了自身的缺点,以便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弥补自身的不足。

在11月2号,由组长集中成员讨论调查问卷的设计,在讨论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每个人想出的问卷不同,不知道该用谁的,而对我来说,每个人设计出的问卷都是经过一番的思考才决定出来的,虽然不是很完美,但是也算是一种成果,不能因为坚持自己的观点而否定别人的成果。所以在经过很长时间的讨论后,最终确定了调查问卷。俗话说:“民以食为天”。然而在我们的生活中却存在着很多食品危机,针对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对班上的同学和路遇的同学进行了随机的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问卷调查实践。调查内容包括了同学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态度、解决措施和建议等。

之后,每人负责20份,接下来几天里,平均每天发15张,在这过程中我们也遇到很多事,每当看到不认真填写的同学,而敷衍了事的勾几笔时,心里很不是滋味,是生气又是无奈。我们遇到了积极配合的同学,也有拒绝接受调查的同学。经过这次实践调查活动,我们明白了交流的重要性。想让一个陌生人来帮助自己,就要有礼貌、和气地询问,表明来意,才能获得更大的机会让他配合完成调查。而成功的关键就在于大胆地去尝试和细心地坚持。这时总提醒自己以后一定要认真帮助别人,要尊重别人,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

本次活动每个小组都是三个人,活动中有很多任务,所以要分任务完成,而且每个人都要认真完成,所以团队精神是非常重要的,只有都把自己的任务做好后,才能把调查任务完成好。

我认为此次社会实践调查很有意义,不仅了解了同学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还在一定程度上普及了食品安全知识。另外,还锻炼了自己的沟通交流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我深刻认识到食品安全危机背后是信任危机,如果没有的信任,食品的发展将可能会停滞,进而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会受到极大影响。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迫在眉睫!我们每个人,特别是我们学制药的人,更要学好专业知识,遵守法律和注重思想道德修养,为改变现有的食品安全现状献出一份力量,虽然个人的力量改变不了现状,但至少我们要努力去学习,去了解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学会保护自己和身边的人。

在调查过程中,同时我们也学到与组员间合作要有默契、达成共识,才能更好地完成调查任务。这虽然只是一次简单的调查,但却让我们学到很多的东西,而经历的这每一件事都是令人难忘的。

201*年**月**日。

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近期,车间女工委组织学习了有关妇女权益保护的有关条款,通过学习对一些条款有了进一步了解,增强了自身依法维权、科学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学习之余也对平常一些挂在嘴边上的维权术语进行了更深一步的学习。

“妇女享有的人身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肖像权、亲权、监护权以及著作权、发明权等等。这些看似普通的字眼真要实施起维权保护来还真有一定的讲究。就拿“亲权”来说吧,“亲权”是指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在人身和财产方面权利义务的统一。“人由于有父母子女的关系,从而发生各种各样法律上的效力。但是,父母子女关系最重要效力,而且是与其他亲属关系有本质不同的父母子女关系的特殊效力,恐怕是父母应该处于对未成年子女进行哺育、监护、教育的地位。”由此可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哺育、监护和教育是亲权制度的核心内容。

我们身边有的家长一味地工作、赚钱,认为只有给孩子提供富足的物质条件才是对孩子好,至于学习、教育,认为那是学校的事,自己管好孩子的吃穿住行就一切ok了,殊不知家庭教育越来越被社会所认可,与物质条件相比,富足的精神给予才是无价的财富;还有的家长一味地溺爱,对孩子的一切大包大揽,对孩子的关照可谓无微不至,虽然如此的“孩奴”目前已成为一种流行和时尚,可这些家长在无意中打着爱的旗号剥夺了孩子成长的权利和自由,他们用爱束缚了孩子的手脚、折断了孩子搏击的翅膀,严格意义上来讲,他们在用自己的爱亵渎了亲权的真正含义。另外一种,我们常听身边一些离异的母亲咬牙切齿地说“哼!这辈子别想让孩子喊他一声爸!想见孩子——没门!”都说家是爱的港湾,可在稳固的港湾也会有航船搁浅的时候,即便是两夫妻离异,可孩子与父母之间的这种血缘关系是永远割不断的。抚养孩子的一方拒绝另一方探视、教育也都属侵犯亲权的范围之列。

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对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中尽管有如下规定:“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可在现实生活中,科级、副科女干部所占比例依然达不到所占比例要求,在副处、处级干部中女工更是凤毛麟角,很多时候并非女干不不具备势力,而是扮演家庭、工作、社会三重角色的女工在赡养老人、教育孩子方面的责任感的确让女干部力不从心。二十四五岁结婚生子,三十四五岁赡养老人,好不容易熬到四十岁可以脱开身了,提干的标准又都卡在了40岁以下,其实,40-50间的女性正处于人生、事业的第二高峰期。

四个案例分析分别从《婚姻法》的财产继承、《合同法》的免责条款、《女工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合同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生育权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和总结,案例实践性强,与生活密切相关。这让我想起了邻居李某家的财产纠纷:李某的儿子担心父亲再婚后财产遭受侵犯,要求父亲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其父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直说“人都嫁给我了,还分什么你我。”李某再婚近四年,夫妻二人在同一屋檐下生活的日子屈指可数,女方常以伺候孙女为由与自己的儿媳同住,期间,李某每月只留几百元做生活费,其余的全部“上缴”,为讨女方欢心,李某生活拮据,与儿子们断绝了来往。后在单位领导出面协助下,为确保李某的合法权益,随将房屋过户给了儿子。一年前,在李某患病瘫痪在床之际,女方果断地与李某办理了离婚手续,李某治病期间皆有其子女照顾。令人气愤的是女方在离婚协议上竟然签署了“一楼院子连同院中小房(35平方米,价值15万元)归女方所有,如李某出售房屋,院子则折价赔偿女方。”当时李某的儿子很是生气,后来通过法律咨询,了解到一楼院子本是房屋的附属品,那女方感到无利可图也就弃之而去。

种.种事例让我感受到生活中与法律相连的事情无处不在,只有学法、懂法才能不断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更好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食品安全心得体会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为《食品安全法》),并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

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对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作了重要的补充和完善。

一是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确定食源性疾病控制对策的重要依据。统一发布食品安全重大信息,做到及时、客观、准确。

二是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和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相关制度,防患于未然。

三是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查验记录制度、标签制度、索票索证制度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强化生产经营者作为保证食品安全第一职责人的职责,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是加强食品进出口质量管理。进口到我国境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相关产品应当贴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出口食品应当贴合进口国(地区)的强制性要求,并经出入境检验合格。

五是健全食品安全监督体制,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负总责,赋予行政机关必要的监管权力,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必须承担法律职责。

六是建立畅通、便利的消费者权益救济渠道,食品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依法获得赔偿。会议决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食品安全心得体会

近几年来,由于关于食品安全的事件层出不穷,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这些事件暴露了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下头就我就几个方面来讲讲加强食品安全性的几项措施:

一、强化源头管理。

近年来我国食品产业发展快速,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年加大,但同时由于准入门槛低等原因,很多食品企业规模小、分布散、集约化程度不高,自身质量安全管理本事较低。庞大的食品生产消费量、众多的生产经营者,再加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还不健全,这些我国食品安全基础薄弱的最大制约因素。要从根源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首先应建立从农场到餐桌全过程的产业链监控体系,无论是蔬菜还是肉食,只要是食品范畴都应当列入监控范围之内。从生产资料如水、土壤、饲料开始,就应当加强监控,不能等到进入市场时再检测。

二、建立信用档案加大教育宣传。

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凸显了我国食品行业的信用缺失问题,信用缺失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此政府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真正在全社会建立产品源头可追溯、去向可追踪、信息可存储、产品可召回、查有线索、找有依据的良性运行机制。同时,完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当前公众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法制观念并未有大的加强,教育是食品安全防御措施的基本环节。社会应构成一种氛围,使食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兼具食品安全的支持者、维护者和创造者三重身份,从而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力。

三、整合监管机构。

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分别由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商务、卫生、质监、工商等多部门实施分段管理,可能出现“多头分散、衔接不紧”的状况。所以应当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由一个部门为主实施“综合性、专业化、成体系”的监管。不论食品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追究该部门的职责,从而避免监管缺位或者职责交叉、职责不清,最大限度地堵住监管漏洞。

四、加大执法力度。

在我国,之所以出现接连不断的食品安全事件,与法律对违法者的惩罚力度是有关系的。当企业违法时,中国法律对其的处罚是: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能够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这种标准的处罚丝毫不能威慑到企业。一些违法食品生产商就是因为“过低的违法成本”,才敢生产“问题食品”。所以,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始终坚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从严惩处。

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标志着当代中国“人治时代的终结”和“法治时代的开始”,不仅推动了行政诉讼实践的发展,更意味着一场“静悄悄的革命”。通过认真学习《行政诉讼法》,我受益匪浅,对行政诉讼法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所谓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定程序审查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相关争议的活动过程。我认为对行政诉讼法概念的把握,需要掌握以下几个要素:

1、行政诉讼的原、被告地位恒定。行政诉讼的主体包括原告、被告、其他诉讼参加人和法院。基于行政权的特性和行政诉讼的首要任务,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作为原告的只能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列为被告的,则必须是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两者地位不能交换。

2、行政诉讼的客体为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所要处理的,是由行政行为引起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的争议。行政机关非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审查对象。

3、行政诉讼的类型为主观诉讼。简单说就是诉讼程序的启动以存在主观上的权利侵害为前提。《行政诉讼法》第2条,有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表明了原告的起诉条件。

4、《行政诉讼法》中规定了有关受案范围、原告资格、举证责任、审理程序等具体制度的设计,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综合以上要素,《行政诉讼法》相对于我们行政执法人员而言,主要是做到“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普遍遵循的一项法治原则,也是当前我国行政工作的基本要求。近些年来,随着《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相继颁布,我国的行政法律体系日渐完善,依法行政有了操作依据和行为规范;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对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密切相融,要求政府必须依靠法治来行使管理社会的职能,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根本性转变。

作为一名路政执法人员,我们一定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在查处每一起案件中,都应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秉公执法、不询私情。要通过不断学习加强自身业务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要进一步转变传统观念,积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食品安全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于20xx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法,侯马市食安办在近日举办了侯马市学习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培训班。邀请了临汾市食药监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张继海、临汾市食安办专家杨印榜两位为主讲嘉宾,组织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食品安全人员,农委、畜牧中心、食药监局食品执法人员、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从业人员等,共1500余人参加了为期两天的培训。培训会由政府办副主任高晓勇主持。

副市长高剑云参加了开班仪式,并要求参加培训的全体人员要结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专题学习,进一步掌握和理解《食品安全法》有关知识,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法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迅速大规模、多层次的开展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学习活动和教育培训,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食品安全,促进侯马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积极贡献。

市食安办副主任、食药监局局长张悦繁就学习贯彻落实培训会议精神作了讲话,他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新《食品安全法》,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确保该市食品安全工作形势的稳定向好发展,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希望通过培训能够提高广大监管服务对象对新法的认识和社会责任感,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张继海首先讲解了新《食品安全法》修订的背景和过程,接着深入讲解了新《食品安全法》的亮点,运用大量的食品安全案例,将食品安全法的主要法条和最新规定,详细诠释行政许可、行政配合、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中的主体责任。杨印榜通过对新法的归纳梳理,以行政法为主线,深入讲解了新法的严监管、严处罚、严标准及问责机制。

为确保培训成效,培训会结束后,食安办组织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了新法的考试,考试合格率达到了95%,起到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的目的,取得了圆满成果。

12号文件《关于学习宣传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精心组织,提高认识,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掀起了对新《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的热潮,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为加强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全县粮食行业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和完善粮油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由局长李永旗任组长,副局长何文东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行政执法股,负责日常性事务工作。建立责任制度,制定宣传方案,做到组织落实,促进食品安全执法人员深刻领会新《食品安全法》精神实质,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推进粮食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规范行为,做到人员、职责、经费"四个落实",保障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有条不紊的贯彻落实。

采取日常和重点、教育与监管、自学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活动,按照规定,分步实施;一是学习宣传阶段,在城区悬挂食品安全标语3副,制作宣传资料5千余份,围绕"建立诚信体系,保障食品安全"这个主题,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和途径,广泛动员粮食经营者参与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学习活动,作出"以诚信为本,以安全为重,以质量为生命,以服务为宗旨"的承诺,同时20xx年9月7日和20xx年10月16日在县三九广场集中设置宣传台,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二是学习培训阶段,粮食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开展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自学和集中,以会代训的形式对食品安全监督人员重点法制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及依法维权能力,增强执法人员法制素养,为新《食品安全法》的施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我局在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以来,全县粮食行业紧紧围绕粮油食品安全这个中心工作,以实施"放心粮油"工程为载体,牢固树立"食品安全警钟长鸣,健康生活和谐温馨"的观念,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也看工作的不足,主要表现在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的力度不够,个别乡镇学习宣传存在死角,群众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程度不高。下一步,我们将在县食安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支持关心下,把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长久坚持下去,针对不足,落实措施,加大整改力度,认真负责地把粮油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全县粮油食品质量卫生安全。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将于20xx年10月1日起实施,这部新修订的法律,体现了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惩戒、最严肃的追责。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日期日益临近,为更好地宣传贯彻落实此法,来安县汊河镇政府加大了宣传及培训力度,联合来安县市场监管局汊河市管所分行业、分批次地对全镇食品相关经营者及农村食药"四员"进行集中培训。该镇于7月29日下午首次组织中小型餐馆负责人、学校食堂及幼儿园负责人、工地食堂负责人和农家乐经营者近130名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拉开了新《食品安全法》培训序幕。

培训会上汊河镇政府分管领导提出食品行业是道德工程,餐饮企业作为整个产业链的服务终端,要加强行业自律,把食品安全这个"天大的事情"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要坚守诚信经营的底线,不折不扣地执行《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和依法经营的各项义务。

来安县市场监管局汊河市管所所长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重点阐述了新法呈现出的新特点,并向经营者详尽讲解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中常见的危害因素及其预防控制、食物中毒的预防和事故应急处理及食品安全管理员工作规范要求,监督管理方面包括强调餐饮服务基本要求、食品安全事故预防,规范制度方面强调餐饮食品操作规范、采购贮存、清洗消毒、"五专"要求及餐厨垃圾处理。

与会的来安县市场监管局股室负责人告知经营者,餐饮业食品安全问题除了缺失诚信的人为因素外,其主要诱因为微生物、寄生虫、真菌所导致,对于餐饮企业自制凉菜、生食海产品、自制豆制品、自制盒饭等高风险环节要强化风险管控意识,可指定专人进行管理,不要因为一时疏忽,使企业自身蒙受名誉及经济的双重损失。同时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食品安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自身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突出强调了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违法生产经营应承担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

培训会上,食品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认真听讲,仔细地阅读《来安县汊河镇餐饮行业新〈食品安全法〉应知内容》,并提交了《食品安全责任状》。此次培训,增强了食品经营企业法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了餐饮经营者的"四个责任",即社会责任、法律责任、企业责任和道德责任。

食品安全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xx、xx...等事件先后曝光后,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令人堪忧,能否保证餐桌安全,让学生吃上放心饭成为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民生大事,在此背景下,我市率先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我有幸于年月日参加了此次培训,经过学习,使我对食品安全有了更深的认识。

作为学校食品安全,我认为应抓好以下工作:

1、对我校的培训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培训工作作为促进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际成效的基础性工作,持之以恒,扎实抓好。把培训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和资料,动员所有人员提高认识,努力提高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素质。

2、抓好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在师生、食堂从业人员中,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经过小手拉大手、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从而带动整个社会,使之全民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3、抓好食堂饮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采购关,切断食源性污染和疾病的发生,大宗食品定点采购,严格索证,建好台账,严禁采购散装调味品,做好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不贴合要求的蔬菜,严禁进入学校,加强食用油、禽畜肉等的检查,确保安全;加强从业人员卫生安全教育,规范食品加工销售过程管理,以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们将进取行动,落实“全市食品安全专题培训”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证广大学生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心得体会

按照夯实基础、风险防控、强化监管、深化共治的原则,20xx年下半年的食品销售监管工作,有如下思路:

1、全面开展许可审查和换证工作。全面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和许可证新发、换证工作,力争在第二季度开始新版许可证启用工作。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完善食品经营许可流程,增加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环节。

2、做好监管数据分析与应用。指导各地做好许可相关数据的录入、检查和统计分析,全面掌握食品经营监管基数,提高监管针对性和科学性。

3、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属地分层划分责任的原则,严格界定监管责任人监管责任和责任范围。各级食品经营日常监管人员要力争保证五个常态,即把监督指导食品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常态,把监督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和执行食品经营良好行为规范作为常态,把监督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和执行不安全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作为常态,把排查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作为常态,把开展食品安全法律规范宣传教育作为常态。

4、加大抽检监测力度。注重发挥监督抽检工作的靶向性和科学性,持续加大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力度。结合监管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制定抽检计划,针对重大节假日、高风险隐患、群众消费量大的食品,如乳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等,加大抽检频次。按照要求及时开展对不合格样品和问题样品的市场排查和溯源核查。

5、规范经营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依法经营,认真落实进货查验以及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要求,强化食品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温度控制、食品销售设施设备维护和环境卫生管理,定期清理库存食品。

6、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重点针对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农村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着力构建乡村食品安全共治网格。

7、开展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在全省范围开展水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情况风险排查活动,重点整治区域是水产品经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市、超市、实体店;重点整治品种是对各级抽检中问题检出率较高的龙胆鱼、鲈鱼、明虾、青斑鱼、鲫鱼、桂鱼、鳗鱼、双壳类水产品等。加大对索证索票、检疫检测证明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排查力度,摸清水产品市场销售情况,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加强与农业、海洋、公安等部门协作,严厉打击水产品经营违法违规者。

8、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市场准入制度。准确把握食用农产品市场、肉类、进口食用农产品和批发市场准入的条件,把握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内容,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建立健全并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切实加强自律。

9、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各级监管部门根据食用农产品风险程度等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对辖区内的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储存服务提供者进行日常检查。重点监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过程中的高风险环节,督促各类食用农产品市场主体完善内部管理责任,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主体分类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主体信用信息监管。

10、落实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指导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强化市场准入管理、签署质量安全协议、开展自检,加强风险防控,承担管理责任;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市场准入等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11、着力抓好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省的统一规划部署,着重抓好相关重点项目建设;指导督促福州市、厦门市、莆田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任务,按照创建标准的要求,落实有关创建工作,适时开展对创建工作情况的督查;督促指导各地继续抓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对第一批创建单位抓紧总结提升,对第二批创建单位强化工作指导,会同省食安办对第一批10个创建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12、继续推进食品销售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建设。在去年试点基础上,修订完善我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考核评定及管理规范。全省拟新建100个省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进一步推进食品经营者落实第一责任,完善自律管理,实现食品流通全程可追溯。

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一年来县食安办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牵头协调食安委各成员部门,强化措施、科学监管、严厉整治,全面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稳步发展、总体向好。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在食品生产环节,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综合整治工作。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余人次,执法车辆17台次,检查辖区内食品小作坊50余户次,共指导4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获得许可证。在食品销售环节,组织开展了开展农村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督帮助食品经营者逐户建立并公示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监督指导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及查验记录制度。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清查排查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农村食品经营主体600余户次,对于存在问题的经营者,已责令其立即改正。

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者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了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产品的合法性、进货渠道、标签、说明书、索证制度、销售台账及出厂检验报告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有无夸大、虚假宣传、和暗示治疗功效等。共出动执法人员130余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00余户次,未发现存在问题的保健食品经营者。

为贯彻落实省厅、市局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我县师生在校期间食品安全,按照要求,迅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在春秋两季开学前,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结束后,执法人员对各学校(幼儿园)食堂、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及三家校外供餐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对存在不足之处提出了整改意见,经过指导,三家校外供餐单位均符合供餐标准,经省厅专家组验收合格,评定为a级餐饮服务单位。全县53家学校食堂及25家幼儿园食堂均能按照要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对存在问题的食堂、餐饮服务单位督促其进行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加大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整治力度。

严格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对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的资质、进货查验记录、肉的检验检疫票据以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进行了检查,指导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做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指导开办者和经销者认真开展食用农产品检查和自查。对于存在问题的业户,已责令其进行了整改。据统计,共出动执法人员130余人次,执法车辆13台次,检查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经营户270余户次,通过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经营主体。

2020年度,依据国家总局下发的抽检计划,委托君正公司开展了普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我科室结合我县辖区实际制定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按照计划全年共抽检食用农产品684个批次,普通食品228批次,主要以重点品种食品、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为抽检对象,以大型超市、综合性农贸市场以及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小作坊、餐饮服务单位、现场制售单位为主要抽检场所。目前已全部完成,其中不合格产品16批次。快速检测237批次。截止目前,全年涉及食品安全案件立案7起,已结案6起,1起正在处理之中,罚没款18102.00元。

(五)加大宣传引导方面。

利用新媒体宣传方式“两微一抖一快”、利用条幅、宣传单等宣传方式,采取“谁执法、谁普法”的宣传方法,在执法大队执法的过程中,悬挂宣传条幅16条,发放宣传单3000份。

(六)亮点工作。

按照国家总局、省厅、市局的工作要求及县委县政府的安排与部署,为加强对群体性聚餐食堂的监督管理,我县政府投资1500余万元进行“数字食安”项目工程建设,实现了对食品原料采购、食品加工制作等环节的全方位监管。截止目前,全县53家学校食堂及3家配餐单位已全部完成“数字食安”项目工程建设工作,各学校食堂都能按照平台管理要求在平台上进行食品原料采购,学生家长可通过扫描悬挂在学校门口的二维码观看学校食堂所有的加工操作环节,切实保障了在校师生饮食安全,让学生吃得健康、吃得放心。社会餐饮服务“数字食安监管”建设,在镇中华西路(县医院西侧--国税局,一毛街南侧至北侧)创建餐饮服务一条街,对在一条街从事餐饮服务的饭店进行改造,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在现场制售场所、经营场所、餐饮服务后厨安装高清摄像头,设立大屏幕,让消费者实时监督食品销售、食品加工操作全过程。截止目前,线路接引主干线、分配箱已全部完成,熔接光缆及室内安装正在施工。其中有20家餐饮服务单位已完成加工操作场所内的监控设备安装。

一是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老龄化严重,年轻后备力量明显不足。自职能整合以来,辖区分局增加了食品生产监管、特种设备监管、餐饮服务监管、药品监管等等一系列的工作,但是人员始终没有实质性的增加,在本年度新冠疫情肆虐,疫情防控形式常态化的环境下,在日常监管工作开展的同时,还要开展一系列的检查工作,存在力不从心的现象。

二是县、乡镇(街道)、村、屯四级食品监管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各乡镇、办事处的食品安全组织机构还需强化,人员、设施、经费等保障措施亟待加强。

三是大型食品安全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应急演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经费不足,执法人员知识更新滞后,无法完善自身知识结构,监管水平得不到提升。

一是夯实基础,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网格员队伍素质建设。充分利用网络媒体、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体系,推进应急演练,提高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置能力。

二是各方联动,努力构建齐抓共管格局。继续发挥食安办牵头抓总作用,开展联合执法。着力完善构建分级管理、职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三是严格按照市、县2021年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四是继续开展“数字食安”监管体系建设,建立“数字食安监管平台”电脑端和手机app的主体单位地图,优化管理。建立“智慧食安”平台与县级食品安全大数据中心,设立快速检测站,建立食品流通信息溯源库,实现对风险的预防或事故的高效处理,完善监管体系。

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按照国务院食安委、市场监管总局、省委省政府、省市场监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严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着力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为落实“十四五”规划谱写新篇章,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六安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一)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完善评议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继续推动开展食品安全督查检查和巡察监督。加强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召开全市基层食安办主任食品安全工作培训会,推动各县区实施乡镇(街道)食安办“星级”分类管理、落实食品安全“四员”制度,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科室: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

(二)推进“放管服”和“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下放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实行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和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全面使用新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系统,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全程网办”和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实施电子证书管理,不断拓展应用场景。推行小作坊登记证延续变更告知承诺制,开展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工作。(责任科室:登记注册局)。

(三)加强食品抽检监测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抽检监测发现问题、防范风险的靶向作用;坚持广泛覆盖,推动抽样工作向乡镇和农贸市场等区域场所下沉;细化市、县级工作分工,减少重复抽检。落实监管人员参与食用农产品现场抽样的工作要求。创新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成立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秘书处,依托专家队伍,加强技术指导,及时组织跟踪抽检,确保核查处置“五个到位”。规范抽检信息发布,督促县级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承检机构的日常检查。(责任科室: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科牵头,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支队,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产品质量检验所配合)。

(四)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突出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粮食加工品、食盐等重点品种,“两超一非”、重金属和生物毒素超标、生产卫生条件不达标、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重点问题以及集中生产加工区等重点区域,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排查,列出风险、措施和责任清单,深入开展重点整治。配合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接待单位检查评估工作。撰写全市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报告。(责任科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科,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五)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实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评定全覆盖和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以婴幼儿辅助食品、粮食加工品、饮料、糕点等生产企业,校园及周边、旅游景区、城乡接合部、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区域食品经营者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临保期食品的日常检查,鼓励食品销售者设立专区专柜销售临保期食品。加大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年度检查不少于4次。加强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责任科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

(六)深入开展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环节,对问题企业开展飞行检查,配合省局对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第三方“双随机”检查,对大型企业开展体系检查。食品流通环节,持续推进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规范化治理,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市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体系检查,对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市级“双随机”互查。餐饮服务环节,深化“翻箱倒柜”式检查,加强对学校食堂、大型餐饮单位、中央厨房、集配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入网实体店等重点单位的检查,对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或风险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开展飞行检查。特殊食品环节,开展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开展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加强重大节假日期间、重大活动期间等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监管和保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责任科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科,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综合行支队)

(七)强化食品安全执法。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上级交办案件和外市、外部门移交案件,以及媒体广泛关注、举报问题较多的案件线索,实行专人督办。强化业务监管部门与执法稽查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要及时移交执法稽查部门进行查处。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行刑衔机制,建立市场监管、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重大食品安全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制度。(责任科室:执法稽查综合科牵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科,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八)加强新冠疫情防控。严格按照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和党委政府调度指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强化冷链食品常态监管和应急处置,严格落实报备制度,加强进货查验,规范应用“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加强集中监管仓建设并充分发挥作用,持续开展冷链食品市场排查、管控,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第三方冷库备案和备案信息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科室: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

(一)严格落实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继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监督企业制定并有效运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面向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开展食品生产企业100%全覆盖的食品安全自查、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和公示栏设置。督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查,实现自查报告率100%、发现问题整改率100%。(责任科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

(二)严格落实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食品安全自查、人员管理、经营过程管理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确保经营过程持续合规。广泛发动有条件的超市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督促母婴店、商超等特殊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专区专柜销售、消费提示、核对产品标签及说明书、进货查验及记录等主体责任。(责任科室: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

(三)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强化食品安全自查,重点督促连锁企业总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开展自查,并向辖区监管部门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责任科室: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

(四)推进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监督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建立生产全过程记录制度,督促指导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开展信息化追溯。鼓励引导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信息的追溯工作。(责任科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

(一)开展“食安六安”品牌示范创建活动。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安安徽”、“食安六安”品牌建设的决策部署,助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加强示范创建活动指导和动态管理。推进食品安全“四项创建”。适时提请市政府召开“四项创建”现场会。持续推动各县区再创建1个食品安全规范化农贸市场、1条餐饮质量安全街区、1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5-10家示范食品小作坊。建成1个食品生产小作坊集中示范区,创成1条省级餐饮质量安全街区。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试点创建农村家宴放心厨房。(责任科室: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牵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科、办公室等科室配合)。

(二)开展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成品粮生产安全监管。继续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生产行为,整治突出问题,积极培育示范食品企业(小作坊)、食品生产示范集中区(园区)和示范行业。(责任科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

(三)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鼓励社会餐饮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天堂寨、万佛湖5a级景区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率达100%。引导餐饮服务企业对食品加工用具、容器、设施设备等实施标识管理,采用4d、5常、6t等管理方法提升管理水平。(责任科室: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

(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完成《安徽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指导各县区局进一步强化对校长负责制的督促指导,压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haccp或iso22000体系并通过认证。与教育部门继续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示范食堂”评选活动。开展春、秋季开学及中高考期间学校食品安全督查。(责任科室: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

(五)配合开展长江流城非法捕捞渔获物和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做好“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有关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工作。配合商务部门推动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节俭用餐。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开展“光盘行动”,推行使用公筷公勺、聚餐分餐制。(责任科室:执法稽查综合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

(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2年)》,重点推进农村食品经营行为规范行动,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责任科室: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牵头,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配合)。

(七)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强化工作督导,组织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和生产过程控制专项检查。推进特殊食品专区专柜提升行动,适时召开全市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推进会。严厉查处非法销售行为,重点打击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识骗、防骗能力。积极协调技术机构、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工作。(责任科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牵头,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广告监管科,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配合)。

(八)开展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行动。加大对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和超市、批发市场、母婴用品店、网络电商等婴配乳粉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查销售未按规定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和跨境电商二次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责任科室: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

(一)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评议考核、应急管理、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检查员队伍建设、重大活动保障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十四五”开篇谋好制度局。(责任科室: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牵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科、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配合)。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指导市、县建立完善本级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并发挥作用。(责任科室:人事教育科牵头,食品各相关科室配合)。

(三)加强人员培训。有区别、有侧重的开展职业化检查员和日常监管人员集中培训和“现场检查+培训”。以新出台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为重点,加强食品安全法制的宣贯培训工作。开展市级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责任科室:人事教育科、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牵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科、政策法规科、办公室等配合)。

(四)完善智慧监管。巩固完善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成果。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持续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成18家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继续提升推进完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检室“互联网+监管”建设,召开现场推进会,确保快检室规范化运行。加大快检人员培训力度,继续开展市级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能竞赛。加强快检督查考评,提高快检效能,实行食品安全快检室快检任务完成情况月通报制。各县区快检车辆每月至少开展4次以上的随机抽检。(责任科室: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分别牵头,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产品质量检验所等配合)。

(五)强化社会共治。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创新社会监督方式,开展“你点我检”活动。深化区域和部门间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发挥行业协会等第三方社会组织作用,指导行业协会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工作,营造全社会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省食品安全研学基地试点建设成果,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科普宣传阵地建设,逐步形成“一市一基地、一县一园、一镇一站、一村一栏”格局。(责任科室: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牵头,食品相关科室配合)。

同志们:

5月31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全省儿童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决定,从今年5月中旬至6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儿童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行动。会议还传达了吴瑞林副省长关于儿童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省会结束后,徐恒菊副市长就我市贯彻落实省会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徐市长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儿童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开展儿童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特别要强化对学校集体食堂和校园商店的监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净化校园周边食品消费环境。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各有关民办教育机构和驻盐中专校(技校)要以本次全省儿童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集中开展一次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查找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并认真加以整改,切实维护学校公共卫生安全。下面,我就市直学校如何贯彻省会要求和徐市长讲话精神,确保此次市直学校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讲几点意见:

儿童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健康素质好坏关系到全民族健康素质的发展后劲,关系到中华民族综合素质的提高。维护儿童、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作为教育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密切关注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和学生的健康与安全,各学校、幼儿园也有责任有义务通过教育,来提高广大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并将这种意识辐射到全社会。“民以食为天”,我们千万不能忘记: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生命不保,健康不在,谈何教育!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各民办教育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借这次综合整治的东风,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理清思路,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学校、幼儿园、各民办教育机构要充分发挥教育优势,通过课堂教学、知识讲座、班会活动、社会实践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健康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卫生防病意识和能力,培养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首先,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江苏省儿童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在6月5日前,面向全体学生,普遍上一堂食品安全科普教育课,宣讲食品卫生安全常识,提高学生防病防中毒的意识和能力。要注重健康教育的实效,促进学生的知识转化,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饮食卫生习惯,特别要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不吃、不喝来历不明的食品、饮料。二是要重视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不仅要培训他们的操作技能,更重要的是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三是要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家长宣传讲解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常识,争取家长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配合与支持,形成学校、家长和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学校、幼儿园和各民办教育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制度、贮存制度、食品加工销售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食品卫生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学生就餐制度,等等。各类教育机构要建立主管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专人严格管理,狠抓各项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根据此次综合整治行动的要求,各学校、幼儿园的食堂、校园商店以及校园周边的食品店,要全面接受卫生部门的检查,检查面要达到100%。为此,各学校和幼儿园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开展自查,查找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在卫生、质监等部门指导下,认真做好学校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和协助下,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与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与责任人,一经查实,将按照《江苏省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市直学校卫生安全工作责任状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一要严把学校食品入口关。必须做到专人采购、专人登记、专人保管,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学校。食品和原料要实行定点采购,对大宗食品及原料,必要时可通过招标,实行集中供应,采购食品及原料必须索取有效证件。二要强化学校食堂内部管理。各学校、幼儿园食堂必须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凭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要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整洁,消除“四害”孳生地;定期彻底清理库房,销毁过期变质食品及原料;加工食品要充分煮熟,做到生熟分开,不销售隔顿、隔夜的剩余饭菜,坚决清除腐败变质食品;认真落实餐食具消毒工作,提高消毒效果。三要加强学校食堂的安全保卫工作,这根弦一刻也不能放松,要加强值班力量,非食堂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食品贮存和加工场所,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四要加强对校园商店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校园商店出售的食品饮料,必须是通过正规渠道购进的合格产品,进货时必须索取生产经营单位的有效证明。不得销售“三无”食品、饮料,校园商店的食品饮料要及时进行清理,不得将过期、变质或劣质的食品饮料销售给学生食用。对饮料、乳制品和膨化食品等三类儿童青少年日常食品要进行重点检查与管理,一经发现过期、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饮料,必须立即予以销毁。各学校、幼儿园还要加强对校内饮用水的管理,防止水污染造成学校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五要实行定期巡查制度,校长要坚持每周至少一次、分管校长要坚持每周至少两次、后勤管理干部和校医以及卫生监督员要坚持每天至少一次,对学校食堂、校园商店、小卖部和饮食摊点等重点场所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六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与公安、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食品消费环境,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借此机会,我想再强调一下学校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近来,我市个别学校发生了学生群体性腹泻(病因为细菌性痢疾)事件,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各学校、幼儿园务必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各学校、幼儿园要从实际出发,建立行之有效的晨、午检制度和工作人员日检制度,防止传染源进入校园;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学校要劝其就医,并实行有效的隔离治疗,等身体完全康复,不构成传染,方可准其复学;对患传染病的教职工,学校要劝其离岗,隔离治疗,决不允许带病上岗。要加强对教室、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定时通风消毒,保持环境整洁卫生。要明确专人负责疫情上报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能及时上报,争取卫生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使疫情能迅速得到控制和扑灭。

同志们,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松懈不得,马虎不得,我们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教育、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这一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永不懈怠的精神,艰苦奋斗,扎实工作,为实现我市教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演讲稿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目前,在学校周边经营的食品店,最喜欢用各式各样花花绿绿的食品吸引我们学生。然而,食以洁为先,食以安为本,我们少年儿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创造和-谐的校园食品消费氛围,构建安全的校园食品消费环境,我们要做到如下几点: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我们要利用课余时间,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它的食品安全常识,积累一些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辨识能力,尤其是对“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的“三无”食品的辨识能力,充分认识到“三无”、过期、不洁等食品的危害性。

二、增强意识,自觉抵制。

切实增强我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校园内营造人人讲究饮食安全的氛围,自觉抵制“三无”食品、无“qs”标志的食品和其它垃圾食品,坚决不购买不健康的食品,也要教育自己的亲人、朋友和同学积极抵制这些不健康食品。

三、积极宣传,勇于监督。

人人争当食品安全的小小宣传员和监督员,及时向身边的同学、亲人和朋友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食品安全法》,勇于监督身边的食品经营商,发现“三无”食品或其它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同学之间也互相监督,坚决杜绝不安全的食品进入我们的校园。

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自我做起,珍惜健康,安全消费,远离不安全食品,让我貌同为创建和-谐校园、安全校园贡献一份力量吧!

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是与人们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重要话题。在过去的几十年里,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作为普通消费者,我们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食品安全呢?在我长期关注食品安全的过程中,我深切地体会到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并获得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和体会。

食品安全事关人们的生命健康,是每个人都应该关注和重视的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的爆发会导致大量人群中毒甚至死亡,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食品安全还与国家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息息相关。只有确保食品的安全可靠,才能够推动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第二段: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个人、企业和政府都应该发挥各自的作用。在个人方面,人们首先应该建立正确的食品安全意识,了解什么是安全的食品,如何选择安全的食品。其次,个人在选购食品的时候应该选择正规渠道,避免购买过期食品或者是假冒伪劣产品。对于已经购买的食品,个人应该注意保存的方式和时间,避免食品变质造成安全隐患。

第三段:我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努力。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我在日常生活中也积极采取了一些措施。首先,我会选择购买有质量保证的食品,尽量避免购买过于便宜的食品或者品牌不知名的食品。其次,我会仔细阅读产品的标签,了解产品的产地、保质期和配料等信息,以便做出正确的选择。此外,我还会尽量选择新鲜食材,尽量避免选择加工过度的食品。在家中烹饪的时候,我也会注意卫生,将食材彻底清洗和加热处理,以杀死可能存在的细菌和病毒。

第四段: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

与个人努力相辅相成的是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政府应该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控力度,提高食品安全标准,并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处罚和严肃追责。政府还应该加强对食品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和规定,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此外,政府还应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使人们能够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观念。

第五段:展望未来。

食品安全是一项永恒的话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新的食品安全问题会不断涌现。我们应该坚持不懈地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同时,政府、企业和个人都应该共同努力,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合作,以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

总结:食品安全是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重要议题,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够保障食品的安全可靠。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意识,选择安全的食品,避免食品安全问题对我们的健康带来威胁。政府和企业也应该加大监管力度,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性,确保食品市场的稳定和有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享受健康安全的食品,保障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健康。

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篇

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法律法规已成为社会生活的基石。准确理解和遵守法律法规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在工作中,我深深体会到了法律的权威和法规的重要性。今天,我想分享我的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作为工作中的从业者,我们都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因为这涉及到我们的职责和工作范围。比如,在我所从事的银行工作中,信贷业务涉及到很多法律法规,如果我们不了解这些规定,就很容易犯错,甚至涉及到违法行为。同时,了解法律法规也可以避免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提高对法律的自我保护意识。

在工作中,我们要时刻承担一种责任感和义务感,尤其是要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这就需要我们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免导致经济损失、法律纠纷或信任危机的发生。而当今的法律环境日益复杂,不遵守法律法规会受到严格的处罚和惩罚,损失也因此加大。因此,遵守法律法规不仅是一种义务,也是保护自己和他人的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正义的必要举措。

第四段:如何遵守法律法规。

了解法律法规是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和基础。首先,我们应该积极学习和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其次,我们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得有偷逃税款、收受好处费、侵占他人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最后,我们要注意法律法规的更新和改变,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避免由于法律法规的更改而发生违法行为。

第五段:结论。

法律法规是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在工作中,我们要尊重法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们要时刻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到正常经营和守法经营。同时,国家也应该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罚,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只有大家共同遵守法律法规,实现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和繁荣。

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篇

法律法规是现代社会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作用不仅限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权益,而且对于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我也逐渐认识到了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并且有了一些体会和感悟,下面我将就此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必须遵守。

首先,法律法规是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规范,是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只有遵守法律法规,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获得公正的待遇。而不遵守法律法规,则会面临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谴责。因此,我们应该时刻铭记法律法规的约束,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做一个守法公民。

第三段:实践与经验。

其次,尽管法律法规有着强制性和普遍性的特征,在现实的法律执行中,也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依靠律师、法官等专业人士的判断与决策,而普通人则需要在平时的生活中积累经验,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避免在不合法的情况下采取行动。例如,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法律宣传和教育机会,多读法律法规,增强自身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

第四段:维护自身权益。

再次,法律法规保障了个人和公共利益,而这其中也包括了自身的权益,例如人身安全、财产权益等。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了侵犯时,也必须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保护。此时,我们可以借助法律法规规定的手段,比如起诉、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将侵权者绳之以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五段:社会责任和义务。

最后,作为公民,我们除了遵守法律法规以外,还拥有一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例如,我们需要遵守纪律法规,文明有序地参加公共活动。在生活中,我们还需要关注公共事务,支持公共服务,积极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只有在这样负责任的行为中,我们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结论:总结和展望。

总之,法律法规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作为公民,我们必须时刻铭记法律的约束,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同时,在实践中,我们还需要不断总结经验,适当运用法律服务,维护自身权益,尽自己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相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法治社会中安定生活,顺利成长,并为社会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食品安全心得体会

食品安全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话题,关乎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食品安全事关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福祉,因此,每个人都应该对食品安全负起责任。通过多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和亲身经历,我对食品安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了解食品安全知识至关重要。我发现,许多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为人们对食品安全知识缺乏了解或者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所以,我们应该利用各种渠道,积极主动地了解有关食品安全的知识。这包括通过媒体、互联网、宣传册、健康讲座等途径获取食品安全知识。只有了解了食品安全标准和规范,我们才能正确选择食品,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吃到不安全的食品。

其次,加强自身的食品安全意识。食品安全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不仅需要国家、企业和农民等方面的共同努力,还需要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的自觉遵守食品安全原则。我们应该自觉地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勤洗手、保持清洁、使用相对安全的食品等。此外,我们还应当保持警惕,警惕食品安全隐患和健康风险,对食品进行仔细检查,注意保质期和封包完好性等。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食品安全意识,我们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再次,鼓励推动食品安全立法和监管。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一个国家的重要课题。所以,我们应该积极呼吁和支持相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的立法和监管工作。政府应该加强对食品制造、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大食品安全监测力度。同时,还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食品生产和经营者的责任,加强对食品生产许可和检验检疫的监管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此外,加强食品安全宣传与教育也是十分重要的。食品安全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和努力,而宣传和教育可以起到引导和教育的作用。我们可以通过组织食品安全知识的宣讲和培训,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同时,可以加强学校、社区和企业等各个层面的宣传工作,倡导良好的饮食习惯和饮食结构,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和依赖。只有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与教育,才能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和保护食品安全的氛围。

最后,个人应当从自身做起,担负起保护食品安全的责任。我曾亲身经历过食品安全事故带来的后果,深感食品安全对于个人和家庭的重要性。因此,我开始重视食品选择,注重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并在日常生活中特别留意食品的来源和质量。我选择尽量购买品牌信誉好、出产地明确的食品,并且保持适度饮食,尽量避免过量或不合理的饮食习惯。通过这些努力,我希望能够用实际行动维护我的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

总之,食品安全是一个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应对。通过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自我管理和监督、推动食品安全立法和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宣传与教育,每个人都可以为食品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人人都把食品安全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我们才能真正实现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的健康和福祉。

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

作为教师,不光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灵活多变的教学能力,而且还要有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在学习了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律法规之后,我心里颇受震动,真正的好教师不是把学生教好管好就行了,而是必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才算得上是一名合格的幼儿教师。

在这一学期的时间中,我不断的学习各项政策法规,学以致用结合自身情况,善于总结反思自己的不足,让它们在工作中沉淀,发酵。一谈到教师大家想到最多的是鲁迅先生的那句话:“俯首甘为孺子牛”,那是对教师无私精神的赞美。不同于其他职业,教师是被称为“太阳下最光辉的职业”。但是近几年有些地区屡次出现教师遭受不公平待遇;教师被殴打;教师被羞辱等等现象,似乎在提醒着我们这光辉的职业正被黑暗给一点点吞噬了。

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这时认真学习“教师法”用法律武器捍卫我们的权利显的刻不容缓。但是,教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要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义务。从在师范学习的第一天起,我就清楚地记得只要成为一名教师,就一定要严格遵守所有的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理论的知识丰富了,但是当我真正将它付之行动时才发现要考验我的原来远远没那么简单。

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提出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规范了教师的育人行为,是社会责任感的具体表现。现今社会是知识社会,学习的社会,知识更新加快。因此,教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要以宽广扎实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真正掌握教书育人的本领,尤其是必要的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在教学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途径、新方法,以教师的创造性劳动来实现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生的目标。

教师的职业道德不是一个空洞的思想外壳,它是教师高尚的人格品质和娴熟的业务技能与执着的敬业精神的结合点。面对日新月异、飞速发展的世界,教师不能墨守陈规,固步自封。面对挑战和机遇,教师要潜心学习理论,运用理论。在工作实践中,教师应十分注重自身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拓宽知识视野,以此来作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继续努力,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

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精品5篇】,供你选择借鉴。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其中第八条有关教师应当履行义务的规定使我深感重任在肩。《教师法》规定教师(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自古就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但“育人”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有新的内容,现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通过对《教师法》的的学习,我认为要很好地履行教师的义务,首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其次“为人师表”成为新时期师风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基础,教师要重视教育法规的学习,具有依法执教意识,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辨识力,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美,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有更高的人文目标,还要注意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好榜样。

再次,在教学工作中,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有人说,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所以,教师的职业道德已不是个人意义上的品德问题,而赋有深刻的社会意义,即关系到千百万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祖国的未来。因此,用实际行动诠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是每一位合格教师必须做到的!

人格尊严是公民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

没有尊严实在可怕。法国大教育家卢梭曾根据自已的切身体会说过这样一段话,甚于犯罪,甚于死亡,甚于怕世上的一切。如果“丢脸”是一项简单的惩罚,恐怕不会引起这么大的巩惧吗?这其实与我们所说的相呼应。

心理学家认为,对于社会中人的最残酷的惩罚,就是剥夺尊严。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感叹:“我还有什么脸活呀?”瞧,这并不是没钱活下去,没有面子最可怕。一个人犯了错,甚至犯了罪,进了监狱,也是要给予他面子的。我们都知道对待犯人不许任意打骂的道理,并且要经常教育他们,鼓励他们,给他们留下希望。如果把尊严彻底给剥夺了,他们可能会从此彻底沉沦下去。其实,很多犯人出犯人出狱后心理不平衡,有自卑感,意志消沉,都是感悟到活得不有尊严,活得很痛苦。

当代心理学证明,一个人,只要能保持自已尊严,自已的本质,在精神上就有了支持,他也就因此而感到做人的资格,做人的意义。人们在社会上忙碌着,忙着升学考试,忙着挣钱发财长官,这一切背后都有一个因素:可以通过这一切而得到人们的赞叹,羡慕,在世人面前证明自已的价值。否则的话,大学考得再好,钱挣得再多也没有意义,也很少有人会刻苦学习,力求上进的动力。所以说,如果没有尊严的需要,个人的进步就会成为空话,社会的进步也会停止。

但是,尊严也不是一个僵死的概念,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尊严有不同的内涵。但无论怎样,作为人类精神的自尊感,永远都有它一成不变的价值的内核。古今中外,人类信仰的都是正义,善良,勇敢,仁爱符合于人类道德价值的品质。这一点,在任何时代都不要怀疑不管哪一个时代忽然流行起“自私”、“虚伪”,也不要被一阵歪风吹迷了眼睛,否则的话会受害无穷。

青少年缺少的是经验,是明晰的辨别力,容易被一些富有刺激性的现象所迷惑,这实在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有的学生看了港台电视剧,竟然很羡慕里边流氓阿飞的“厚脸皮”,认为那种嬉皮笑脸遭人指责还满不在乎是一种时髦,于是也学着样儿:“我就是不要脸,怎么着?”

不要脸是很可怕的。很多人可能会对你的“不要脸”愤怒,无可奈何,但是你一旦放弃尊严,你会付出惨痛的代价。从其结果看,不在乎尊严可呈现一时之“豪气”,但这是多么低劣的豪气!它会使一个人一步步走入深渊、走向犯罪,毁了一个人的一生。从另一方面说,就算一个人走不到犯罪的那一步,在一个以尊严为标准的社会里,一个没有尊严的人很难生存下去。他会得不到同情、理解、有爱和帮助,周围的人都鄙视他,厌弃他,甚至惩罚他,使他处处感到自己不像一个人,这感觉本身就是一种煎熬,他的生存也就没有了乐趣。说到底,一个没有尊严的人,只能是被社会、人群抛弃的人,同时也是被自己的人生抛弃的人。

所以,为了维护青少年的人格尊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否则,将会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强烈呼吁所有教职员工,警钟长鸣!否则,你们的饭碗将会打破。

最近我再次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通过认真学习,我对新党章有了更新更高的认识,对我们党的性质,理想目标,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党员义务权益有了更深的理解,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的政治理论和基础知识教育,从而也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革命理想信念和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崇高责任感。

新党章的总纲部分首先阐明了我们党的性质及崇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通过对新党章反复的学习和思考,我尤其对党员应具备的素质,应履行的义务,应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责任有了进一步的明了和定位,对党员的先进性要求有了更加清晰具体的理解,自己的思想理念也得到了新的激发和升华。从我来讲,过去在履行党员义务,保持先进性方面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与党和人民及新形势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实际中,进一步按照党章要求,加强党员修养,增强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把党员的先进性具体体现在工作岗位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中,真正发挥一个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和积极带头作用,永远保持先进性,积极为我馆的发展作贡献。

通过对新党章的学习,我认识到:我们每个党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党的章程,永葆先进性和争当优秀党员,还应努力做到以下两点:

1、努力把干好工作和提升自身素质统一起来。同时,我们每个党员要在干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努力通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使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经验思想,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从而推动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为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工作。

2、努力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要求全体党员还应履行以下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从中可以看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但是我们为人民服务的手段,却必须善于变化,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做具体的改革,调整,变化和创新。我们必须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更要有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的具体行动。这样才是更好地实践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以上仅是我前阶段学习新党章的点滴心得体会,与其他领导和同志们相比,自己学得还很不够,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决心进一步加强党的理论和知识的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密切联系工作实际,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更加勤奋扎实的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提高我馆的服务水平,这是学习党章的最终目的。

近日,学校开展了相关法制宣传活动,在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后,对于社会主义的法制体系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认识。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诚然,“规矩”在此可以理解为约束我们的法律法规。法之所以能成为人们行为的规范准则,主要是通过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方式来对社会起到规范作用,这是任何社会的法都具有的。

在社会主义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而我们的生活也紧跟着时代的步伐,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是非常有必要的。通过单位组织开展的法制讲座和法制知识竞赛,我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

1、要积极主动学法、懂法。认真学习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规范我们自身的行为,而且有利于维护我们自身权利。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就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学习了该项法规后在以后的日常出行中,就会主动参照该法律规范约束我们的行为,减少出行中出现的意外和伤害。

2、要做到自觉用法。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实现法律公正,人人平等。在学习一系列法律法规后不仅要“学法知法”,更重要的是学会“用法”。比如面对突发事件时,首先要保持冷静,再者可参照《突发事件应对法》来处理所遇到的问题。而当前建设生态文明也可学习和运用环境保护法和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条例来建设和维护我们的家园。

3、要规范自觉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学法懂法是前提,怎样用法是关键,而能够自觉守法才是真正完善地落实了这一活动。“勿以善小而不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活动,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为自己为单位为社会树立行为规范,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每一次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形成良好遵守法律法规的观念,只要这样才能真正地知法,用法,才能把守法落到实处。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的社会里,只有学好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也为单位为社会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我校组织了全体老师一起学习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等。通过此次学习,老师们较为准确地理解了《教师法》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哪般,困扰不知错在哪”的现状,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不少老师表示,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