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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作汇报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大全9篇)

作者:碧墨 金融工作汇报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大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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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作汇报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篇一

为进一步鼓励金融机构做大做强,调整信贷机构,提高银行信贷资金运用能力,应该如何进行有效的处理呢?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说一下,仅供参考!

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改善金融服务、做强做大,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按照“奖励与贡献挂钩”的原则,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考核范围

(二)驻巢各金融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巢湖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巢湖监管分局。

二、考核指标

(一)新增贷款额: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年各月未贷款增量算术平均的年新增贷款额(不含贷给市域外的企事业单位贷款;含当年核呆、剥离的不良贷款;贴现贷款折半计算,房地产项目贷款按70%计算,中小企业工业项目贷款按120%计算,下同)为考核依据。

(二)新增贷存比: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年新增贷款额占全年各月末存款增量算术平均的年新增存款额的比例为考核依据。其中,计算金融监管机构的新增贷存比剔除邮政储蓄部分。

1、新增贷存比(50分):新增贷存比以50%为基数,达基数得25分,每高于基数1个百分点,加1分,加满50分为止;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基数分为止。

2、贷款增长率(50分):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前5个年度年均贷款增长率为基数,达基数得25分,每高于基数1个百分点,加1分,加满50分为止;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基数分为止。

3、核呆、剥离不良贷款额(20分):当年核呆、剥离不良贷款占贷款余额1‰,得2分,每增加1个千分点,加2分,加满20分为止。对于“股改”每核呆、剥离不良贷款5000万元得1分。

4、新增贷款额:年平均新增贷款每5000万元,加1分,上不封顶。

5、银团贷款: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实际投放的银团贷款额作为考核依据。主办行按其实际年平均贷款×系数1.2计算,协办行按年平均实际贷款额×系数1计算。承办总行、省分行贷款视为主办行。年平均贷款每5000万元,加2分,加满20分为止。

(二)对金融监管机构的考核评分标准。总分为120分,其中:

3、窗口指导。对人行、银监分局鼓励、引导和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所采取的措施和做的工作给予酌情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四、表彰奖励

对年度考核总分达到80分以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由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并在安排对公存款以及与政府性投资项目合作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具体奖励标准是:达到80分奖励2万元;高于80分的,每增加1分,再奖励20xx元。同时,以上述奖励为基数,对当年新增贷款较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加成奖励,新增贷款额占年平均贷款余额50%以上,按奖励基数×系数1.5进行奖励;新增平均贷款额占70%以上,按奖励基数×系数2进行奖励。

五、考核和奖励资金安排

(一)市金融办、财政局负责具体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审定后执行。

(二)奖励资金从市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用于奖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的领导班子。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奖金分配,班子主要负责人按班子成员平均奖励额150%奖励,班子其他成员奖励办法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省联社巢湖办事处的奖金分配对象是办事处领导班子和各县(区)农村信用联社主要负责同志,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按人均奖励额的150%奖励,对其他人员的奖励由办事处制定具体分配方案。

一、考核范围

县级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

二、考核内容

1、当年贷款增量。当年贷款每新增1000万元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30分。

2、短期工业性贷款。当年工业性贷款(包括工业贷款、乡镇企业贷款、三资企业贷款、私营个体贷款)月平均余额同比每增300万元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30分。

3、中长期工业性贷款。以上年末为基准,当年中长期工业性贷款每增200万元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20分。

4、当年银企洽谈会落实贷款。每到位500万元得1分;同时签约贷款到位率达60%加1分,到位率达70%加2分,到位率达80%加3分,到位率达90%加4分。本项最高得分为30分。

5、政府性项目贷款。政府性项目贷款按年末贷款余额每20xx万元得1分,当年每新增1000万元加3分。本项最高得分20分。

6、旅游项目设施贷款。年末旅游项目设施贷款同比每新增1000万元得3分(若同是政府性项目的取消该项)。本项最高得分20分。

7、担保公司运作贷款。按当年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累计额,每1000万元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

8、大农业中的工业贷款。当年大农业中的工业贷款(按30%计算)月平均余额与上年月平均余额相比,每增加300万元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30分。

9、银行承兑汇票。签发用于工业企业银行承兑汇票月平均余额同比每增加300万元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10分。

10、对政府牵头协调而确定的政府性项目贷款,执行不力的,取消考核奖励资格。

三、考核办法

为加强考核工作,决定成立考核组,考核组由县府办、人民银行、财政局、经贸局、统计局等部门组成。列入考核的金融机构,每季度向县人民银行上报考核数据,并由县人民银行汇总后,分别抄送县府办、财政局、经贸局、统计局各一份。考核工作由县府办牵头,于次年年初组织进行。

四、奖励措施

根据考核结果,设特等行一名,系数为1.5,一等行一名,系数为1.2,二等行二名,系数为1,三等行二名,系数为0.8,人民银行系数为1,银监办与农发行天台信贷组予以适当考虑。总奖额由县政府根据业务发展确定。

金融工作汇报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篇二

省金融办:

根据、市政府“促发展,防风险”的决策部署,按照“主动防控、预警到位、及时化解、妥善处臵”的原则,我们加大了对全市各类金融风险的预警、监测和处臵工作。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机构建设,理顺工作机制。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先后起草了《关于成立**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完善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方案》、《关于**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挂**市打击和处臵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牌子并充实成员单位的通知》等文件,建立起由33个相关部门组成的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全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协调配合、共同应对。

(二)加强监测预警,强化风险排查。建立了金融风险全方位监测预警机制,市级层面实行监测预警信息月报送制度,县级层面落实监测预警“零报告”制度,银行机构重点监测本层级信贷组合风险和重点客户风险,市、县两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通报各归口管理部门提供的风险信息。先后在全市开展了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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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处置流程。完善了《金融风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针对民间非法集资风险、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互联互保风险、担保圈(链)风险等不同风险类型,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处臵机制和处臵流程。针对涉及面广,影响重大的潜在风险隐患,制定了专项应急预案。

(四)分级化解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县市区层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涉及本地企业的金融风险,由各县市区领导小组牵头化解处臵;对涉及多个区域、社会影响面广、金额特别巨大的重大风险案件,由属地领导小组上报至市领导小组协调处臵。

(五)建立银行债委会,坚持多方联动。针对风险企业,由最大债权银行牵头,及时组建债权银行委员会,建立起政、银、企沟通对话机制,加强对企业信息的收集分析,全面把握其行业前景、管理能力、经营活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交叉违约和风险状况等重要信息,协调各方统一行动,对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和分类处臵,保护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和企业正常经营活动。

二、全市金融风险状况分析

截至目前,市县两级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监测存在金融风险点企业74家,重点监测企业58家,涉及金融机构28家,涉及资金额**亿元,不良贷款**亿元。

(一)全市金融风险分布情况。

险事件11起,占27.5%,恶意逃废债事件5起,占12.5%,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案件**起。

从地域分布来看,经济发展较快、金融活跃的区域,金融风险频发。其中,**市、**市、**市、**区、**区金融风险事件共计**起,占全市金融风险事件的62.5%。金融风险事件具有普遍性,除***等之外,各县市区皆有金融风险事件发生。

从行业属性来看,传统落后产业金融风险事件较多,主要集中在纺织、机械、食品等行业,其中,纺织行业4起,食品行业6起,机械制造13起,化工行业3起,合计占全市金融风险事件的**%。

从金融机构分布来看,涉及金融机构较多,共计**家,全市有**家银行机构牵头成立了**个债权银行委员会,其中,以农业银行为主任行的**个,**银行为主任行的4个,以中国银行为主任行的**个,占全部债权委员会的83%。

从化解结果看,全市共化解处臵金融风险事件**起,其中,县市区牵头化解**起,市级层面牵头化解**起,重点化解了**、**、**等一批全市重点企业的金融风险事件。尚有10起金融风险事件正在化解中。

扩散等金融风险。

二是重点关注恶意逃废债行为。不少企业在市场不景气、自身经营混乱、资不抵债的情况下,选择转移资产、脱壳经营、法人跑路等,同时,由于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银行无序竞争导致多头开户,贷款审查不严格、过量放贷,为恶意逃废债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而恶意逃废债行为有极强的突发性、隐蔽性,打击难度大。

三是重点关注个别县市潜在区域风险。截至目前,**市**家贷款余额5000万元以上的客户,在各家银行贷款余额**亿元,其中贷款列入关注的31家企业涉及**亿元,分别占比21.2%和11.26%,贷款纳入不良核算的14家企业涉及**亿元,分别占比5%和3.88%。且随着担保圈(链)的延伸,有可能逞扩散趋势。

四是重点关注大额欠税企业。根据国税局、地税局反馈信息来看,截至3月末,全市共有拖欠税款5万元以上企业84家,主要集中在房地产、纺织、机械、化工等行业,拖欠税款100万元以上的企业9家,其中5家企业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下步工作中,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和传统行业风险信息的`监测,抓早抓小,有效避免风险事件发生。

五是重点关注非法集资风险问题。目前,金融犯罪活动方式、手段变化多样,有的非法组织打着正规金融机构、农民合作社的名义,通过承诺支付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社员存款;新型网络借贷平台、理财平台纷繁复杂、真假难辨,网络金融犯罪方式隐蔽、地域范围广,而网络金融风险监管体系不成熟,难以进行有效监管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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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引导企业科学发展防范金融风险。从我市金融风险事件发生的原因来看,不少企业贪大求快、盲目扩张、管理落后、融资方式单一等是导致金融风险发生的主要原因。在经济新常态下,要大力引导企业准确把握市场规律,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立足本业、合理摆布资金,提升整体战略规划,实现发展的梯度性和持续性,从源头上减少风险。

二是进一步完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从前期处臵金融风险事件的成功经验来看,及时掌握信息、把握处臵时机,银行、企业、政府加强合作对有效处臵金融风险十分重要。要继续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和处臵流程,加强各方协调合作,确保风险发生后及时、有效处臵。

三是创新金融风险处置的政策工具。加大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补偿力度,由**集团组建政策性金融资产运营公司,配合处理银行不良贷款。推进市县两级担保公司增资扩股,做强做大政府引导的担保公司;充分发挥市再担保集团职能,建立和完善再担保机制,逐步以专业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替代企业之间的互保联保关系。

四是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认真落实市政府《全市银行业借款纠纷案件处臵推进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第**期)要求,联合司-法-部门,在全市开展集中处臵银行业借款纠纷案件行动。加强金融机构行业自律,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资产流向监管。提高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意识,完备抵押、质押手续,降低放贷风险。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增大恶意逃废债的违法成本。

五是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宣传工作。继续开展金融风险防范 5

宣传活动,利用微信平台、互联网等新型媒体和广播、电视、报刊等,大力普及金融知识,强化风险提示,特别是引导正确投资理财,提高群众风险鉴别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等各类非法金融活动。

附表3:

附表4:欠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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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金融工作汇报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篇三

(一)本行个人储蓄账户的开户手续费和销户手续费;

(二)本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手续费和销户手续费;

(三)同城本行存款、取款和转账手续费(贷记卡账户除外);“同城”范围不应小于地级市行政区划,同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列入同城范畴。

(四)密码修改手续费和密码重置手续费;

(六)存折开户工本费、存折销户工本费、存折更换工本费;

(九)以电子方式提供12个月内(含)本行对账单的收费;

(十)以纸质方式提供本行当月对账单的收费(至少每月一次),部分金融消费者单独定制的特定对账单除外; (十一)以纸质方式提供12个月内(含)本行对账单的收费(至少每年一次),部分金融消费者单独定制的特定对账单除外。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未经客户以书面、客户服务中心电话录音或电子签名方式单独授权,不得对客户强制收取短信服务费。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代理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其他机构的收费,应在办理业务前,明确告知客户,尊重客户对相关服务的自主选择权。

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出统一部署,抓紧开展相关制度、流程、业务系统、账务系统和账户标记的调整和调试工作,做好应急预案和柜台人员解释口径的准备工作,保障各项业务安全、稳定和持续运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监分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各项规定。各地银监局、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遇特殊情况及时向银监会、人民银行和发展改革委报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一)本行个人储蓄账户的开户手续费和销户手续费;

(二)本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手续费和销户手续费;

(三)同城本行存款、取款和转账手续费(贷记卡账户除外); “同城”范围不应小于地级市行政区划,同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列入同城范畴。

(四)密码修改手续费和密码重置手续费;

(六)存折开户工本费、存折销户工本费、存折更换工本费;

(七)已签约开立的代发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 1

(九)以电子方式提供12个月内(含)本行对账单的收费;

(十一)以纸质方式提供12个月内(含)本行对账单的收费(至少每年一次),部分金融消费者单独定制的特定对账单除外。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未经客户以书面、客户服务中心电话录音或电子签名方式单独授权,不得对客户强制收取短信服务费。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代理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其他机构的收费,应在办理业务前,明确告知客户,尊重客户对相关服务的自主选择权。

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出统一部署,抓紧开展相关制度、流程、业务系统、账务系统和账户标记的调整和调试工作,做好应急预案和柜台人员解释口径的准备工作,保障各项业务安全、稳定和持续运行。

银行分支机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遇特殊情况及时向银监会、人民银行和发展改革委报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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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作汇报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篇四

十分感激各位能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来听我的述职报告,同时也很荣幸地能够成为银行分行的一员。今年是我人生的转折点,也是我人生的一个新起点。我入职的这段时间里,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忙下,我对各项工作都有了必须了解,同时也深刻的体会到我们公司以“诚信第一、服务至上“为核心的企业文化理念。

一、虚心请教,努力学习。在进入银行之前尽管我已经熟悉了银行柜员的工作性质和流程,但作为一名刚入职的新人来说主要还是以学习为主。所以我首先的工作就是加强技能训练,熟悉整个柜员的详细流程,在遇到不明白的地方时,我就进取的向周围的领导和同事请教,向他们学习具体操作方法。

二、热情服务,用心做事。在工作中我对每一个人都以礼相待,坚持着热情的微笑,耐心地接待顾客,对遇到的问题自我不能解决的,我向领导同事请教后,进取给予解决。遇到比较刁钻的客户时,我都耐心地和他们沟通,避免和他们产生矛盾,影响公司形象。

1、工作时间短,工作经验不足,没有建立有效的工作方法;

2、自我的理论水平和经验还赶不上工作的要求,亟待提高;

3、理论联系实际不够,不能及时将在学校学到的专业知识和实践工作进行有效的结合,需要更多的磨练和实践。

3、提高自我的履岗本事,坚决的在最短的时间内单独完全胜任自我岗位的所有工作,并且努力的要把自我培养成为一个业务全面的合格员工。

虽然我工作时间仅仅两个多月,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但我时刻以严格的标准来要求自我,以领导和同事为榜样去提醒自我,争取能在银行这个大舞台上展示自我,为分行的辉煌奉献自我的一份力量。

以上就是我工作这段时间来的述职报告,如有不足之处还请各位领导多多批评指正,在此,祝各位领导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天天开心,事事顺心!

金融工作汇报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管理,规范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程序,提高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质量和时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分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以下简称案件风险信息)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信息(以下简称案件信息)。

案件信息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信息统计制度》所规定的两类案件的信息。

案件风险信息是指已被发现,可能演化为案件,但尚未确认案件事实的风险事件的有关信息,主要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非正常原因无故离岗或失踪、被拘禁或被双规;客户反映非自身原因账户资金发生异常;收到重大案件举报线索;媒体披露或在社会某一范围内传播的案件线索;大额授信企业负责人失踪、被拘禁或被双规;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可能涉及案件但尚未确认的情况;其他由于人为侵害可能导致银行或客户资金(资产)风险或损失的情况。

第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派出机构(以下称银监局)负责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信息和案件风险信息的报告工作。

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负责本系统案件信息和案件风险信息的报告工作。

第五条银监局应当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的案件和风险事件,指定专人全程负责案件(风险)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告工作。

第二章 案件风险信息报送流程

第六条案件风险事件发生后,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应当立即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报送案件风险信息。案件风险信息的报送时点是案件风险事件发生后24小时以内。

对符合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重大突发事件报送标准的案件风险信息,应当在按照该制度要求的方式报送的同时,抄送银监会案件稽查部门。

对不符合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重大突发事件报送标准的案件风险信息,应当以《案件风险信息快报》形式(见附件一),报送银监会案件稽查部门。

第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快报的内容应当包括:事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名称、事发时间及案件风险事件概况;涉及人员及情况;风险情况及预判;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影响;事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公安、司法机关已采取的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案件风险信息报送的涉案金额和风险金额以上报时了解的金额为准。

第八条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在报送案件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对报送的风险事件进行核查和确认。

第九条如经调查确认案件风险信息不构成案件,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应当立即向银监会案件稽查部门报送《案件风险信息撤销报告》(附件三)。

第十条案件风险信息在确认为案件之前不纳入案件统计系统。

第三章 案件信息报送流程

第十一条案件风险信息经调查确认为案件的,或者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未经报送案件风险信息直接确认为案件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银监会案件稽查部门报送《案件信息确认报告》(附件二)。案件信息报送的时点为案件确认后24小时之内。

案件的确认标准为: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并立案的;银监局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并立案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因涉案被公安、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

第十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信息确认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发案银行业金融机构名称、案发时间及案情概况;涉及人员及情况;涉案金额及风险情况;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影响;本机构或公安、司法机关已采取的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十三条案件涉及金额以立案时公安、司法机关确认的金额为准。

第四章 案件(风险)信息台账

第十四条银监局在首次接到案件(风险)信息报告后,应当及时向银监会案件稽查部门报告,并建立台账登记有关内容;银监会案件稽查部门在接到银监局报告后也应当建立台账。第十五条 案件(风险)信息台账分为案件风险信息台账和案件信息台账。

案件风险信息台账应当包括:事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名称、事发时间、涉及金额、基本情况、事件登记的时间、承办部门和主办人员等。

案件信息台账应当包括:

(一)案件信息:发案银行业金融机构名称、案发时间、涉及金额、基本情况、案件登记的时间、承办部门和主办人员等。

(二)案件调查情况:案件性质、涉案金额、风险金额、案件调查报告及公安、司法机关的侦查情况等。

(三)案件审结情况: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方案、责任人追究意见及审核意见,采取的监管措施,案件审结报告等。

(四)后续整改情况:后续整改报告、责任追究及后续评价情况等。

第十六条案件风险信息经《案件信息确认报告》确认为案件后,银监会相关部门和银监局应当将原案件风险信息台账转登记为案件信息台账。

第十七条案件风险信息经《案件风险信息撤销报告》撤销后,银监会相关部门及银监局应当立即在台账中登记撤销。

第十八条台账登记原则上应当在各环节工作结束后及时完成,登记内容应当要素完整,且与向上级机关和公安、司法机关的报告内容相一致。

第十九条台账是案件处置工作档案的起始部分,应当与此后案件处置各环节形成的记录、纪要、报告和分析资料等,作为案件处置工作档案材料,统一存档。

第五章 案件统计

第二十条案件经司法机关结案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银监会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中填报案件统计信息。案件性质与金额以司法机关结论为准。

第二十一条司法机关结论与原案件信息报送时填报情况不相吻合的,按司法机关结论填报案件统计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各有关单位不得瞒报、漏报、迟报、错报相关信息,或者漏登、迟登、错登相应台账。违反本办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金融工作汇报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篇六

(1)组成

(2)作用

填补了国有商业银行收缩机构造成的市场空白,满足了企业和居民的融资和储蓄业务需求;促进了银行体系竞争机制的形成和竞争水平的提高; 经营管理方面不断创新,推动了整个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2、城市商业银行

(1)基础:原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起来的

(2)发展历程:1979年,第一家在河南驻马店市成立,为小企业、工商户、居民服务;1986年,在大中城市正式推广,促进小企业发展和当地经济繁荣;1994年成立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

金融工作汇报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篇七

关于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与研究

2. 学院名称: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3. 作者:

投资系09金融管理与实务二班 邸宏伟

4.摘要:

在山西省盂县东梁乡西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的调查与走访,并在此进行了实习。以此来调查农村专业合作社建立的优越性和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责权不明确,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合理等问题。)并且我在盂县的其他农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走访,在吸取他们发展的经验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对西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提出来建设性的意见。

5.正文:

第一.为期20天的实践中,我深入调查了解到中国专业合作社成立的必要性和其相对以前的专业模式的优越性。

但是伴随中国专业的发展。这种模式制约了农村的专业发展。它的弊端体现在(1)单个的农民由于只是的有限对市场认识不够,往往成为市场变化的最大受害者。(2)单个的农民由于资金的不足。往往不去使用农业机械,制约了农业机械化的实现(3)由于保守的观念和资金的缺乏,导致了农业科技的推广困难。(4)单个的农民没有时间和资金来开发农产品。只是简单的出售初级产品而不能对产品进行深加工。造成了农民增产不增收的局面。而且更加大了对市场的依赖。

而农村专业和作社的成立正好弥补了这些缺陷。阳泉市在积极宣传和大力培训的基础上,出台了《阳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指南》,从基本设施、社员资格、组织机构、章程制度、社务管理、会计核算、盈余返还、档案管理、经营服务、经营效益等方面制定了规范化建设的参考标准,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向规范化、产业化、品牌化、规模化、效益化方向发展,发挥典型带动的作用。三个县(区)各确定了10个重点培育的县级合作社示范社,在政策、资金上予以倾斜,从中培育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0个,并积极向省里推荐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重点予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盂县呈现出了方兴未艾的发展势头。截至目前,全县登记注册农民合作社达到了277户,注册资金为16995.8万元,从业人员1869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了全县新农村建设有力的助推器。掀起围绕畜牧、蔬菜、干果三大优势产业和生态林业、小杂粮两大潜力产业兴办合作社热潮。

(1)解决传统农村集体专业产权缺失的矛盾。通过股份制改革,明确农民在集体专业中的产权关系,可以充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2)加速农村城市化进程。通过股份制改革,可以解决农民因身份转变而不能享受村级集体收益的矛盾,为农村人口自由流动和今后的撤村建居创造有利条件。(3)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通过股份制改革,可以促进农村集体专业的良性发展,为农民带来一定的货币分红。(4)促进基层民主管理。通过股份制改革,为农村集体专业组织搭建了更加合理规范的治理结构,有利于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5)有利于农村新社区建设。通过股份制改革,可以逐步将农村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与股份合作社的专业职能分离出来,可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6)通过股份制的改革,可以集中力量引用农业机械和农业科技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增加产量,对农产品的深加工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金融工作汇报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篇八

近年来,金融企业抵押贷款的业务量不断增大,在清收不良资产时,以物抵债的情况非常普遍,处理以物抵债资产的涉税问题也较为复杂。由于企业对有关政策掌握不准或重视性不高,极易造成以物抵债环节税收流失严重,应引起各级税务机关的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一)金融企业收回抵债资产,不做相应的账务处理,而是将抵债资产做帐外经营。金融企业收回抵债资产,应冲减投放资金的本金和应收利息,并将清算所得计入当期经营利润。但我们在检查中发现,很多企业在处理以物抵债业务的过程中,一方面不及时结算已收回利息,漏交营业税;另一方面不以公允价格结转经营成本,甚至长期以不良贷款或呆滞贷款挂账,造成经营成果失实,偷逃企业所得税。

(二)收回的抵债房屋不缴房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滤布对于金融企业收回的抵债房屋,包括居民住宅和生产办公用房,除房产闲置不用或纳税确有困难的,可以向房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减免税。除以上两种情况外,均应以抵债价值作为房产原值,按照自有房产申报缴纳房产税。但是,多数金融企业收回抵债资产的帐务处理是列入“其他资产”科目,不在“固定资产”帐核算,导致偷逃房产税。

(三)金融企业收回的抵债房屋自用,长期在“其他资产”科目挂帐,不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科目,不缴房产税。目前,金融企业收回的抵债房屋,多以借贷双方签订的书面抵债协议为转让依据,而产权转移的确权手续却不能及时办理或者因故不予办理,当金融企业将收回的房屋作为营业用房时,常常以产权未确定为由长期在“其他资产”挂帐,不及时增加固定资产,不申报缴纳房产税。同时,对于这部分房产的装修改造费用,大多记入“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同样造成少缴纳房产税。此外,由于摊销期较折旧期短,也影响了金融企业当期损益,少缴了企业所得税。

(四)金融企业收回的抵债资产对外出租,将收回的租金冲减贷款本息,不缴纳租赁业营业税和房屋租赁房产税。由于金融企业均采用微机记账方式核算,而金融企业的微机帐与我们税务人员相对熟悉的传统手工帐有较大的区别,加之利用微机查帐是我们目前税务机关迫切需要提高的方面,造成税务稽查的难度较大,对偷税行为形不成有效的震慑。

(五)金融企业收回的抵债资产再销售,发生了产权转移,而不申报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或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xx](16)号文第20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申报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或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但由于金融企业处理抵债资产时不按要求使用税务机关的发票,造成该环节的税收流失。目前金融企业处理抵债资产的方式主要有委托专业机构拍卖和金融企业自己对外销售两种。压滤机滤布前者竞拍后由拍卖机构出具拍卖专用票据,金融企业不需提供专用发票和交纳税金。而对于后者的情况,房屋和土地产权的转让确权,房产和土地管理部门不需要税务机关的正规发票,只凭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即可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由于存在可以不开具正规发票的空间,未能够有效的发挥发票的“以票管税”的作用,造成了金融企业处理以物抵债资产偷税的可能。

(六)金融企业收回的抵债资产(不动产和土地)所占用的土地在处理前,不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与前面所述不缴纳房产税的原因一样,金融企业多以“其他资产”产权手续未办理为由,不申报缴纳所占用抵债资产的土地使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金融企业收回的抵债土地或抵债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在处置之前未改变用途且符合政策性减免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免税,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批,报经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审批后,方可进行减免;凡未经批准减免税的,应如实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

(七)借贷双方签订的以物抵债资产协议不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及[1998]国税发30号文规定,“因借款方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债资产转移给贷款方,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计税贴花”。但是,由于税务机关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企业纳税意识差等原因,借贷双方在签订以物抵债协议时很少缴纳印花税。

(一)完善金融企业纳税申报资料。建议在金融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的纳税资料中,增加《其他资产增减情况明细表》。设置该表能够详细反映以物抵债资产发生时间、抵顶的贷款本息金额、抵帐不动产或土地占用面积、对外出租出售情况、应缴纳地方各税等内容,有利于加强基层征管单对金融企业应税资产的管理。

(二)完善金融企业“地方三税”税源普查制度。当前,税务管理机关使用的《地方三税税源普查表》是多年来一直沿用下来的表格,不分行业,格式一致,统计内容比较简单,已不能满足准确、及时反映地方三税税源真实状况的要求。建议应区分不同行业分别设置《地方三税税源普查表》。以金融企业为例,普查表中应分别统计“其他资产”和“固定资产”原值与面积、增减变化、应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三)建立和完善源泉控管网络。针对金融企业以物抵债资产处理过程中暴露出的发票管理漏洞,应尽快在当地拍卖机构、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分别建立委托代征机制。对于拍卖的应税房产和土地,委托拍卖机构代征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在产权转让环节,强调必须开具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和“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方可办理确权手续。

(四)提高税务稽查部门的微机查账水平,尽快扭转当前不能够利用被查单位会计软件进行查帐的被动局面。通过提高税务稽查质量,发现和纠正金融企业的税收漏洞,达到以查促管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首先要落实微机记账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核算软件备案制度;其次应重点组织税务稽查人员和管理人员对纳税人会计核算软件的学习和培训,大力提高利用会计软件进行稽查和纳税辅导的能力。

金融工作汇报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篇九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金融中心建设工作委员会,并且建立市政府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日常工作机制;建立市政府与人行市分行、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及金融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金融监管部门和各类金融机构的横向交流沟通。定期召开会议,沟通和通报信息,达到及时解决问题的目的。设立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从20xx年开始每年安排不低于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扶持金融业加快发展。基层政府也要安排相应配套资金。

建立完善金融单位年度考评制度。对在推动金融创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奖励每年评定一次,具体办法由市政府金融办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和组织实施。

加强政府资源统筹调控力度,建立财政性资金存放、行政事业单位和政府类公司银行开户、国有企业上市保荐以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承保等政府资源与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挂钩机制。

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建立金融维权“绿色通道”。加大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和保险诈骗的力度,切实减少贷款违约率,维护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健全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银行卡犯罪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金融稳定。做好地方金融企业重组改革、金融风险处置工作,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改善金融业发展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充分利用我市体制优势,以财政实力为支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和放大效应,开展政策性融资,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建设。积极争取新注册落户我市金融机构,能够享受到国家各项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基础设施投放,加快推进服务手段信息化、规范化。

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来我市设立代表处、分支机构;支持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鼓励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基金参与地方经济建设投资。

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引导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壮大。加快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审批。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完善人才培养、培训体制;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围绕“三农”和重点产业进行信贷投放;抓好考评工作,健全完善的监管制度和体系;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行业有序发展、合理布局、做强做优。整顿规范各融资性担保公司,完善其治理结构、业务范围,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在完善政策,规范整顿的基础上,吸引各类资本投资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形成覆盖全市的融资性担保体系。

支持资产优良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创新融资渠道,增加资本实力。建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机制和基金。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对连续3年以上经营规范、治理优良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优先争取改制为村镇银行。

鼓励发展村镇银行。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制度,对当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年末存贷比达到银监会监管指标要求的村镇银行等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按其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适当补贴。

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资产评估、保险代理、信用评级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为金融市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引导督促金融中介服务行业制定规范的行业规则和从业人员职业规范,实现规范化管理。

积极推动有实力的企业组建财务公司。加快组建金融租赁公司。争取在我市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加快发展各类基金公司。争取尽快设立货币经纪公司。加快发展信用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与金融相关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规范中介市场和中介经营主体行为。

加快发展金融设备制造、金融服务外包、金融人才培训等配套产业,延伸和完善金融产业链。

搭建信息沟通交流平台,开展金融合作交流活动,促进在机构、资金、人才、信息、业务等方面资源的相互流动和支持。加强金融人才交流,邀请高端金融人才到我市工作或举办讲座,选拔我市金融人才定期或不定期到国、内外进行金融培训,培养金融工作高端人才。

金融机构需要引进外国专家、留学人员或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在立项申请、经费资助等方面给予支持;市外事、公安等部门在权限范围内,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出国及赴港澳申请予以优先办理;为金融机构聘用的外籍专家申请有效的多次往返签证或居留许可证提供便利。聘请一批国内外知名的金融专家,为我市金融业改革发展和金融中心建设提供咨询服务。

构筑金融人才培训高地,依托我市各类金融培训资源,争取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支持,联合设立市金融培训中心,为我市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加大金融机构的改革创新力度。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建立、完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股权激励机制。打破银行、证券、保险和股权投资等市场长期相互割裂的局面,大力营造相互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合作。

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推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xx贷款、服务外包贷款等新的信贷品种。建立银企信息对接共享机制,建立与政府投资平台、产业相配套的信贷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创新资金结算、基金托管、企业银行、理财服务等业务,推出贷款与投融资的综合服务新产品,规范和推动信托融资和民间借贷活动,推动商业承兑汇票的发展与使用。

建立安全通畅、高效便捷的支付清算平台。完善以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商业银行行内系统为基础,票据交换、银行卡支付、网上支付、中央银行会计核算、国库会计核算等业务系统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支付清算体系。建立公开透明、优质便利的外汇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全面及时、准确权威的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加强经济金融数据的统计和监测分析,规范信息披露,为服务对象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金融信息服务。建立诚信和谐、长久有效的社会信用服务平台。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围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建立服务“三农”的长效金融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向县域延伸;鼓励农村金融产品创新;鼓励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的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组建农业投资公司和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引导银行机构改善农村金融支付环境;引导银行机构下放外汇业务经营权限。

创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组建服务中小企业的专业部门和专营机构;健全中小企业信贷需求信息交流平台;支持行业协会建立会员制的联保公司。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社会资金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积极推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贷款信托的发行工作,引导中小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加强金融扶持创业体系。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研究适合农民工的优质金融产品和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浅显易懂的金融知识宣传和咨询工作,更好地利用金融手段创业兴业。

建立保险产品多元化、服务专业化的发展体系。积极推动各类保险公司在我市开立分支机构,支持各大型企业参与组建保险法人机构。围绕经济建设重点、重大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各项目保险业务。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稳步发展商业健康养老保险,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