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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招生工作方案(汇总20篇)

作者:琉璃

工作方案的制定需要全面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并且具备灵活性和适应性。在下面的范文中,可以看到一些较为成功的工作方案实例,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借鉴。

招生工作方案

1、领导小组:

组长:储明。

副组长:雷鸣晓、杨明、杜彦。

小组成员:陈宝顺、李述良、孟祥利、刘旭、张晓菲。

2、工作小组。

组长:孟祥利。

成员:唐棣等七人。

监督小组:

教育局巡视员家长代表。

声乐:4人。

男女生不限(不包括通俗唱法)。

你、及条件。

1、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热爱音乐,声乐达到较高水平,有较好的视唱和表演能力。

3、在区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单项或集体项目荣誉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参加其它音乐比赛的获奖证明。

1、报名时间:20xx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2、报名方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

3、相关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一所学校和申报一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2)网上报名后,考生于20xx年5月23日(8:00-16:00)-5月24日(8:00-11:30)携带《20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本人相关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到到我校报名,由我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逾期不予受理。

1、评委。

艺术类专项素质测试的评委不少于7人,其中我校校级领导1人,艺术专业教师2人,专业艺术团体或高等院校的相关专家4人。相关专家从市教育局指定的"专家库"中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2、考试:

时间:考试时间5月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音乐教室。

组织: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有序的参加我校专业水平考试。由学生当天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内容:形象仪表,自选声乐曲一首,自备伴奏(存储在优盘里),视唱五线谱或简谱(3个升降号以内)表演限时六分钟。

3、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4、成绩认定。

(1)专项素质测试采取分现场即时赋分和"去掉最高、最低分"的记分办法综合评价。

(2)专业水平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达到认定标准者经过专家组和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择优录取,予以确定。因生源数量及质量问题,学校实际录取人数可以少于四人。

(3)我校依据考生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按不超过特长生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择优将符合本校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名单在大连市第23中学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上报市教育局安体卫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4)经特长生测试,认定具有我校艺术类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在中考填报志愿时,必须在统招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将不享受特长生录取政策。

1、考生按测试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持"20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登记表"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审验资格合格后在指定地点自行做准备活动。

2、按中考和高考要求,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迟到考生和丢失"登记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未佩戴考务标志牌人员,严禁进入考场。

3、本人要亲自参加测试,严禁冒名顶替。发现冒名顶替的学生将取消该考生体育测试资格。

4、家长、带队教师不得进入测试场地,测试学生必须身体健康,如果由于健康原因等不适合考试,考生必须向学校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1、做好测试地点的检查工作,包括水、电、防火等安全检查。

以及突发事件的撤离疏导。

2、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安排专职人员维持秩序和纪律。

3、如遇考生身体突发异常反应,及时救助,并通知家长。必要时,马上联络120急救中心给予救助。

4、参与测试的相关老师、领导时刻关注考生的日常表现,如遇心理问题,在场老师或领导立即予以一定辅导,并通知家长。

1、要求:以特长生资格考入我校的考生,服从学校对特长生的有关管理要求,保证排练时间,必须参加学校文艺活动。

2、排练:计划每周排练两次。排练地点在学校音乐教室。

3、师资:负责人为我校音乐教师。

4、高考:学校支持特长生高三时进行大学特长生艺术考试,同时也支持特长生报考专业艺术院校。

附件一:

声乐专项素质测试参考标准。

项目。

内容。

标准。

基本要求。

音准。

无走音的现象,有转调地方处理得当。

节奏。

歌曲节奏把握准确,不抢拍,时值足。

吐字。

发音准确,歌唱语言与声音统一。无含糊不清或过于咬音的情况。

气息。

有良好的呼吸方法及控制能力;演唱平稳、完整,不乱晃。

音色。

声音集中、不散乱,音色响亮饱满。

综合表现。

歌曲表现力。

理解歌曲的内涵,能很好的把握并自如演绎;歌曲的内容表现力好。

现场表演力。

从容、自如,不紧张;面部表情与肢体语言运用得当。

声音控制力。

声音自然、圆润、有张力,中低音醇厚,有磁性、高音有亮点,有穿透力。

歌曲风格的掌握。

通过思想特征和艺术特征把握音乐风格,塑造完美音乐形象。

视唱。

音准。

在给出标准音的前提下,快速演唱出所给谱例。

节奏、节拍。

准确无误的按所给节奏击打。

识谱。

快速认读线谱、简谱,无错音,演唱流畅。

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韶关市机关第三幼儿园(原市建工幼儿园)是韶关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园。一直以来,幼儿园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努力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全园教职员工积极进取,努力拼搏,硕果累累:20xx至20xx连续六年荣获“全国少儿创意美术大赛”教育成果一等奖;幼儿舞蹈多次获全国、省、市各类比赛金、银奖;教师多次在省、市的论文、说课、基本功竞赛等比赛项目中获奖;多名教师获省、市“教书育人优秀教师”称号;幼儿园被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幼儿园被评为安全文明校园、省食品安全a级示范单位;成为韶关市科学教育实验基地、韶关学院教育实习基地。

秋季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使各项招生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现将招生方案公布如下:

秋季我园将设5个小班,招收小班新生125人,依据省、市有关办园规定,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结合我市办园实际,70%的学位(即88人)面向社会(地段)招生,30%的学位(即37人)用于解决韶关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人才子女以及原招生渠道子女。若70%的比例无法满足范围内子女入园,则通过公开抽签的方式进行招录。

1、年龄:年满3周岁,即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的健康适龄儿童(含20xx年8月31日)。

2、招生范围:按“就近入园”原则,户籍或居住地在我园招生范围:武江桥底沿武江南路至北江桥底北侧往西;北江桥底北侧经新华南路段至亨泰路路口往东;新华南路口沿亨泰路(全段)经五祖路至工业东路路口往东;五祖路路口沿工业东路至武江桥底往南。

3、招生报名要求: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幼儿前往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家长陪同幼儿参加面谈。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幼儿户口本(户主页,幼儿本人及父母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出生证、房产证、母亲计划生育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保健手册。准备幼儿彩色小一寸照片一张。(特别提示:户口本或房产证的居住地址其中一项须符合我园划分的地段范围)。

1、报名时间:

4月11上午(周六)8:30——11:30,下午14:30——16:30。

4月12上午(周日)8:30——11:30(报名不分先后)。

2、报名地点:

韶关市机关第三幼儿园内(原市建工幼儿园)(惠民南路51号田家炳中学高中部附近)。

公开抽签时间:4月18日上午9:00—11:30。

经资格审核后,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时,则进行公开抽签。进入“抽签”程序幼儿名单于4月15日在园网站公布,4月16日家长持本人身份证到园领取“抽签号”,在“抽签号”正副券上签名并保留副券。4月18日(周六)上午,符合抽签条件的家长(一人)凭抽签号进入会场,园方在全体家长的监督下将88张印有“录取”和报名人数相符的“谢谢”兵乓球投入抽签箱,家长按抽签号顺序依次上台抽签,抽到“录取”签的确定为拟录取幼儿。

1、凡符合规定的`幼儿,请家长携带相关资料按时到幼儿园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经资格审核后,若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人数,则无需进行公开抽签,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成为拟录取人员。

接到“拟录取幼儿通知”后的家长凭“抽签号”(副券)于4月21日(周二)上午9:30至11:30时到幼儿园签名确认学位。如无办学位确认签名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

“拟录取的幼儿”需参加由园方指定的医院进行幼儿入园前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注册入园手续。

1、为确保报名顺利进行,请家长带齐所有资料,遵守纪律,自觉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2、所持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等,报名将作无效处理。

3、为保证在园幼儿的健康,谢绝参观,敬请谅解。家长可通过登陆韶关市机关第三幼儿园的网站了解更多信息,同时欢迎来电咨询。

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20xx年县城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县城当前学前教育的发展现状,特制定今年县城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促进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推进城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相对就近的原则。

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20xx年7月5日前具有岳阳镇城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包括金花村、万寿村、关新村、贾岛村、龙潭村、望城村、解放村、新村、红双村)。

(一)安岳县幼儿园120人。

(二)安岳县岳阳镇幼儿园120人。

(三)安岳县岳阳镇第二幼儿园120人。

(一)录取办法。

采用摇号的方式招生。具备招生对象条件的幼儿家长可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只能选择到其中一所幼儿园报名参加摇号,如果该幼儿园报名登记幼儿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则直接就读;如果大于招生计划数,则采用摇号的方式确定就读学校,即:摇中的幼儿就读该园,未摇中的幼儿不能就读该园。

(二)日程安排。

1、报名登记工作。

报名时间:20xx年7月6日、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报名)。

报名地点:安岳县幼儿园、安岳县岳阳镇幼儿园、安岳县岳阳镇第二幼儿园。

报名提交的材料:报名时家长须携带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及家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2、公示参加摇号幼儿名单。

年XX实验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2021年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xx实验幼儿园(以下简称“实幼”)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免试入园的原则,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组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开发区内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不足龄或超龄的幼儿不得报名。

招生对象应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二)报名条件。

适龄幼儿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名:

2.幼儿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开发区工作,并在开发区缴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下统一简称“社保”),或经营纳税。

招生计划。

班级数(个)。

招生计划数(人)。

270。

特别提醒:

2021年秋季新生9个班中,总园6个班(180个学位),汤洋园区3个班(90个学位)。录取后由幼儿园组织按照积分高低逐一选择园所。根据工程进度,总园预计2022年春季开园,选择到总园的学生需待开园后入学。

招生办法。

分阶段组织招生,办法如下:

(一)第一阶段:招收具有xx社区户籍且符合条件要求的适龄幼儿,公布录取名单和空余学位。

(二)第二阶段:根据《xx开发区公办幼儿园积分入学办法(试行)》(附件1),招收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

(三)第三阶段:录取幼儿择园面签。

招生时间及材料要求。

家长或监护人持报名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幼儿园报名登记。

第一阶段。

6月16日—6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具有xx社区户籍且符合条件要求的适龄幼儿到门岗值班室报名,幼儿园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6月18日幼儿园公布录取名单和空余学位。

第二阶段。

1.6月19日—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登记。适龄幼儿家长持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门岗值班室进行报名登记。一名适龄幼儿只能在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提示:在区内其他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不影响后期积分和录取。

家长应提供全部、真实、有效的材料。报名登记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材料。

2.6月19日至6月25日,资格审核、核算积分。幼儿园审核家长提交的材料,并核算积分。

3.6月26日至6月30日,公示积分。幼儿园公示报名登记幼儿积分情况和志愿情况。家长如对积分和志愿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幼儿园或教育卫生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4.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此前,教育卫生局组织幼儿园根据积分和志愿进行录取。

第三阶段。

7月6日,录取幼儿择园区面签。

(1)第一批次(8:30-9:30):石坑户籍生。

注意事项:

(1)第一批次的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面签,即为放弃优先选择权并服从我园最后划入园区安排。

(2)第二批次的家长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面签,直至某一园区满员,其余幼儿则划入未满员的园区就读。

(3)请带上幼儿户口薄原件于实幼石坑园区门岗值班室面签。

报名材料。

xx社区适龄幼儿。

(1)户籍簿:适龄幼儿及其父母(或其中一方)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房产证或土地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适龄幼儿预防接种情况证明原件;

(4)医院体检表,即《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

参加积分的适龄幼儿。

报名所需材料详见《xx开发区公办幼儿园积分入学证明材料说明》(见附件2)。报名时家长应同时提交报名时家长应同时提交“一户三表一证明”:

(1)户籍簿:适龄幼儿及其父母(或其中一方)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医院体检表,即《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

(5)医疗机构出具的适龄幼儿预防接种情况证明原件。

享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1)户籍簿:儿童及父(母)的户籍簿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所在地须一致);

(2)享受政策优待的相关证明材料。

(4)医院体检表,即《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

(5)医疗机构出具的适龄幼儿预防接种情况证明原件。

积分入学录取方式。

(一)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将积分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志愿和积分逐一录取幼儿。

如积分总分相同,依次按照户籍积分、社保(纳税)积分、学历积分、职称积分、人才积分、加分项积分的顺序进行录取。如总分、户籍、社保(纳税)、学历、职称、人才、加分项积分都相同,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

(二)录取名单公布后,家长不得要求转园。

如放弃录取或因提供虚假材料等被取消录取资格,招生名额不再补招。未被录取的幼儿可自行选择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或其他民办园就读。

相关事宜。

(一)公办幼儿园本园教职工子女直接录取,不占招生计划。

“本园教职工”指与幼儿园直接发生劳动合同关系的教职工。

(二)享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由教育卫生局统筹安排,不占招生计划。

(三)为严肃招生行为,家长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

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入园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等部门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幼儿信息将录入全国幼儿学籍系统,此学籍系统未来将与小学、初中、高中学籍系统对接,学籍号将跟随终身,请家长确保提交的信息真实,否则后果自负。

(五)为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一名适龄幼儿只能在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

若发现重复报名登记的行为,取消入园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招生电话:

xxxx。

-xxxxxx。

小学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1、户籍和住所(监护人房产)均在吉首市城区的适龄儿童,须提供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父(母)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吉首城区适龄儿童因父母无房、户籍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区居住的,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和户籍证明。

2、符合有关优惠政策的军人、劳动模范、突出贡献专家、引进人才等相关人员子女,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军官证等相关有效证件。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城区学校,须提供以下证件: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无房产的出具居住时间满一年以上租房合同或居住证、在本市城区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出具自谋职业证明材料)。

4、已在去年入学的一年级学生,今年不得重报一年级。

5、因全国统一注册学籍需要,不接收无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所有无户籍适龄儿童,须在公安局办理入户手续后方可报名入学。所有假身份证号和身份证号不正确的学生无法注册学籍。

6、建立材料登记和审核责任制度。录取时,学校必须对学生家长提供的材料进行如实登记,同时家长或监护人需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客观、真实、准确,如果一旦查出所提供材料错误、失真,需承担相应责任,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招生工作计划方案

一、园况分析:。

二、预计招生人数。

托班预计招生6人;小班预计招生3人;中班预计招生2人;大班预计招生17人;另外需新增一个托班,预计招收幼儿15人。托班、小班、中班、大班加新增班级共计招生人数43人。

三、招生措施。

1、通过网络。在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进行宣传,将相关网站进行完善。

2、通过才艺表演进行宣传。

利用节日进行宣传活动:在“银座百货”进行演出活动;在“华联”进行演出活动。由小、中、大班幼儿在商场内部进行演出,与此同时教师进行宣传和介绍活动。

四、与家长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具体办法:到各小区、商场、超市进行宣传活动。与小区的物业进行联系,可以张贴海报,可设专门咨询点。

注意事项:在与家长交流的内容要完整、准确的体现幼儿园的特色,并留下家长资料和联系电话。事后与家长取得联系,以便确定其来园参观或参加活动的时间。

时间安排:各位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进行安排,如下班后、周六、周日等。

五、奖励办法。

1、教师向家长宣传我园并留下咨询家长的详细联系方法和资料的,每份资料奖励该教师元。

2、和家长取得联系后家长来园参观或参加活动的,来一位家长奖励该教师x元。

3、家长带幼儿参观或参加活动后满意,并交费入园的,每入园一名幼儿奖励该。

宣传人x元。

4、如果半内幼儿数量达到定额,则奖励该班教师x元。

5、如果全园完成招生人数,达到定额,则奖励全体职工共计x元。

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计划方案

根据__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__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学前教育现状,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现制定云山镇幼儿园20__年招生工作方案。

办园理念。

幼儿园紧扣“快乐教育”理念,把幼儿成长的旅程与“一芽、一树、一花”结合起来。

用一颗种子的视角去体验破土、萌芽、生长的旅程,给孩子一颗有爱的心,去成长;

用一片叶子的视角去探索大树枝芽里的秘密花园,给孩子一颗快乐的心,去发现;

用一朵花儿的视角去感受绚丽的世界、收获的喜悦,给孩子一颗自由的心,去探索。

云山中心园及辖区内村办园可提供幼儿学位400人。其中云山中心园及铁岭庄园拟招收小班幼儿150名;辖区内村办园拟招收小班幼儿250名。

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生对象。

20__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幼儿;中班招生对象为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幼儿;大班招生对象为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幼儿。

招收幼儿需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

(二)招生范围。

1、优先招收具有云山镇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空余学位面向社会招生。

2、村(社区)集体举办的幼儿园优先满足本村(社区)子女入园需求,空余学位面向社会招生。

3、幼儿园应优先满足3-6周岁幼儿入园。

组织报名录取。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录取方式: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如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平日如有空余学位,幼儿园随补随招。

4、报名注意事项:幼儿家长在幼儿园告知的具体时间内,持幼儿《儿童健康手册》、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所申请的幼儿园进行审验,报名时登记好幼儿监护人信息(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

各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组织新生入园。

1、做好幼儿入园体检。新生入园前,需按照《青岛市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青卫妇幼字〔20__〕9号)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市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并携带相关材料在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段内到幼儿园报到。

2、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幼儿入园时携带预防接种证,辖区各园负责人在幼儿报名时,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__]4号)要求,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有关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特提出以下要求:

1、一名家长(不携带幼儿)在幼儿园门口一米线间隔进行排队,扫码验证健康码、测温、手消毒。

2、现场报名时,家长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手机版即可)。

3、材料审核完成后,留存复印件后,家长带齐原件有序离开。

4、报名过程中,家长需根据实际情况,听从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报名。

招生工作方案

各中学、职业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依照省市中职招生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中职学校春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以就业为导向,加大中职招生宣传力度,扩大中职招生规模,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为了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进球。

副组长:曹庆生叶永丰廖建怀李强。

成员:郑共祥詹志扬谢文松胡时雨方平余飞。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职成科。

祁门中职学校计划招生200人,具体专业计划人数见中职学校的招生简章。

1、制定计划。根据县教育局统一制定的20xx年中职招生计划,我们将县职业学校春季招生任务数分解到学校,并把职教招生任务纳入各中学年终教育教学评估的考核内容,各学校要根据县局下达的招生任务制定相应的职教招生工作方案,加大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20xx年我县中职招生任务的圆满完成。

2、招生宣传。为保证正常的招生秩序,防止虚假的招生宣传,今年职校招生宣传内容进行归口管理,由县局统一审核,在县局职成科的组织下,招生学校根据市、县局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招生宣传,重点宣传今年职校招生的政策、专业设置、就业前景,要强化对教师招生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各中学也要根据县局的统一要求,积极配合招生学校,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和组织广大学生积极报考县内职业学校。

3、组织报名。各中学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树立职业教育大局观,促进生源合理分流,本着对家长、学生和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引导,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组织学生进行报名登记,鼓励学生到职业学校就读,做到人尽其才,量力而行,普职兼顾,合理分流。

4、考核工作。职业学校招生是今年我县职业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县局将分别与各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大考核力度,并根据各校完成实际到校任务数和新生流失的情况,对职校招生工作中成绩较好的学校进行表彰,对不能完成职教招生任务的学校予以全县批评。

各学校要依据县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时分解指标,注重目标管理,强化考核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考核奖惩细则,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职教招生任务。

1、要切实加强领导。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职业招生的副校长、毕业年级班主任组成的职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强对中职招生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目标和责任,层层建立考核机制。

2、要强化宣传工作。今年的职校招生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要求高,涉及到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各学校要强化宣传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向学生及家长宣传职业学校就业路子宽、就业形势好的特点,宣传我县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和培养目标,宣传当今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良好的政策环境,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动员和组织学生积极就读我县职业学校。

3、要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按照县局要求,精心做好职校招生的宣传和组织工作,要坚持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

(1)在县中职校招生期间,未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任何县外职业学校不得在我县各中学进行宣传和招生,各中学也不得为其提供生源信息或组织生源。不得搞“生钱交易”,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中学要切实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不得强迫学生择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尊重学生选择的就读学校和专业,不得违背学生的真实意愿,代学生填报或擅自更改学生填报的学校。

(3)不得搭车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招生学校的无序竞争和不文明、不道德行为发生,同时各职业学校不得招收非毕业班在校学生,已经查实将按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严肃处理。

1、20xx年3月4日—20xx年3月18日为县中职学校春季招生时间。

2、20xx年5月10日前中职学校将春季招生新生入学名册一式三份上报县教育局。

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活动方案

活动目标:

1、经过秋游活动,让幼儿充分感受团体外出时的兴奋和喜悦。

2、寻找和观察秋天的美景,感受大自然中各种植物的变化。

3、明白要跟着教师和同伴,不能擅自离开团体。

4、锻炼幼儿坚持到底的意志,吃苦耐劳的精神。

活动准备:

活动过程:

一、谈话:

1、我们的家乡有什么有名的地方。

2、我们的家乡有哪些好玩的地方。

二、交代游玩的地点及安全要求。

三、组织幼儿进行秋游活动――登长城比赛。

1、8:00全体人员集中。

2、集中幼儿和家长团体合影留念。

5、游览老人公园,感受秋天的美,下长城,活动结束。

注意事项:

2、携带急救用品,以防幼儿突发事件。

3、家长幼儿鞋子的大小要合脚的运动鞋。

4、幼儿穿秋装园服,白色短袖穿里面。

5、自带适量的零食和饮料,杜绝浪费;并注意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

6、家长请带好自我身份证。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以市区20xx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我校实际,坚持免试入学与自主招生相结合,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公平,严格招生纪律,自觉接收监督。

容桂实验学校是一所全寄宿、小班制(小学)、全员管理、九年一贯制的省一级学校。学校布局合理,环境优雅,各项教学设备设施齐全(配有各种功能室、大型体育馆、标准游泳池等)。

她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秉承“以人为本,以人才需求为导向,促进学校与师生共同、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办学理念和“德智双全、身心两健、文理兼通、学创具能”的人才培养目标,实施以“导师制”为核心的全员管理。

学校管理规范,校风严正,学风浓厚,教育教学质量高。教师敬业爱生,乐于奉献,以全程育人的管理模式,导引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

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街道、区两级先进学校,被上海音乐学院定为社会艺术考级点,是学生理想的学园、家园、乐园。

(一)招生对象20xx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不限户口、住址。(根据服务于本学区的原则精神,我校将大部分招收容桂街道生源。)。

(二)招生人数8个教学班,每班不超过50人。(全部为民办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电话报名和持相关材料到校报名。

报名时间:20xx年5月1日至5月31日。

报名地点:容桂实验学校接待室。

报名材料:学生家长持学生五、六年级《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和户口本到我校接待室报名。(原件和复印件)。

1、录取依据:

(1)学生五、六年级《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

(2)面谈情况。

(3)学生本人20xx年4月1日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或本街道镇级)医院进行的.常规体检报告。

2、面谈办法:

(1)学校电话通知家长领学生来校面谈。

(2)地点:学校接待室。

(3)面谈时间:20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4)面谈内容:学习、生活品性和习惯及综合素质。

(5)当日公布面谈情况。

(6)本街道生源,由毕业学校推荐的优秀学生,可免面谈环节,直接参与录取。

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20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4、新生注册时间:20xx年7月1日。

(五)收费标准依据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收取。

(六)招生咨询电话:(0757)2638xxx。

联系人:蒋老师。

20xx年12月25日。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完善入学服务措施,促进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和普惠性,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缓解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教育均衡,为新乡基础教育“上台阶”、建设教育强市做贡献。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学区划分招生,民办学校根据报名人数实行直接报名入学或随机派位录取。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做到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录取结果“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和其他特殊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做到应入尽入,同城同待遇。

(四)实行均衡编班,推动素质教育。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初中:招收2014年小学毕业生。

招生对象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新乡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子女;

(三)符合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五)台湾同胞子女;

(六)除以上五类对象外,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在新乡市就读并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适龄儿童(少年)。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区生认定的具体细则如下:

(一)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学生户口与监护人户口不一致,或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二)学生及学生监护人户口地和居住地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市区无其它合法固定住所,学生学区的确定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三)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凭相关证明在监护人户口所在地依法入学:

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

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3.孤儿。

(四)学生及其监护人有市区户口,但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五)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学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准;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虽然尚未交付,确定其学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安排学校就读。

(六)学生和监护人户口不在本市区,但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与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同等对待,应以其合法固定住所为入学依据。

(七)外来人口子女,户口不在本市区,且无合法固定住所的,由暂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对就近,集中安排”的入学原则,安排进入定点公办学校就读。

五、报名办法。

(一)小学。

1.学生及监护人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户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以及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学区小学报名。

2.学生及监护人有市区户口,但无合法固定住所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簿和有关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到所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名,根据其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

(二)初中。

1.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相关证件(户口簿、父母身份证、2014年小学毕业证书、房产证明和契税证明或暂住证、务工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毕业小学统一组织填写《2014年新乡市区初中招生登记表》。

2.在市区以外就读的具有市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回市区上初中需向户籍所在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取《2014年新乡市区初中招生登记表》,并携带小学毕业证、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等,经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分配到初中就读。

(三)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入学应及时填写《高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最终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到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名,经审核后按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在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就读,享受学区内学生入学待遇。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始入学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父母任何一方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以及原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到暂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名,根据“相对就近,集中安排”的入学原则,安排进入定点公办学校就读。

初中定点学校有:一中东校区初中部、四中、铁路初级中学、七中、九中、十一中、十二中、十三中、十六中、河师大实验中学、十八中、二十中、刘堤初级中学、二十三中、二十四中、二十七中、三十中、三十一中、三十二中、三十四中、三十五中、三十六中、四十二中、洪门初中。

小学定点学校有:二十中小学部、三十一中小学部、三十二中小学部、四十二中小学部、市友谊小学;红旗区的西街小学、平原小学、段村小学、劳动街小学;卫滨区的新荷小学、化工路小学、胜利路小学、英才小学、回民小学;牧野区的西干道小学、区实验小学、王村中心小学、杨岗小学、畅岗小学、牛村小学;凤泉区的宝山路小学、耿黄一小、耿庄小学、潞王坟一小、大块一小;开发区的西台头小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和本地学生一起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同城同待遇。

(一)公办学校。

1.公办小学:各公办小学招生前在驻地附近向社会公布本校的学区范围和招生登记报名时间,在报名时间内统一组织报名,然后根据学生及其监护人的常住地址进行实地核查,经核查落实,将属于本学区的学生登记造册,并连同学生户口簿、房产证明等材料交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验批准后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2.公办初中:首先由小学按划定的学区确定本校小学毕业生要升入的初中学校;然后,市、区教育局联合成立复查小组,对各小学分配的结果进行复查;最后,由各初中学校进行实地核查,并将属于本学区的学生造册登记,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经核查不属于本学区的学生,由初中学校退回区教育局或市属小学,进一步核实,并在核实的基础上对这些学生进行再分配。

(二)民办学校。

1.民办小学:要求到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直接到民办小学报名。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招生学校直接按报名名单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由学校隶属的教育行政机关采取电脑派位的方法进行录取。

2.民办初中:要求到民办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在填写《2014年新乡市区初中招生登记表》时可以选报一所民办学校,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招生学校直接按报名名单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由市教育局组织,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学校、家长代表,在新乡教育电视台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未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回本人所在学区学校就读。

(三)特殊教育学校。

新乡市特殊教育学校有6所,分别是新乡市盲聋哑学校(位于辉县市区)、卫辉市特殊教育学校、原阳县聋哑学校、延津县聋哑学校、封丘县特殊教育学校、获嘉县特殊教育学校。对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根据各自不同情况选择到以上学校报名就读。

(四)新乡市一中少儿班采用“推荐+面试(试读)”的办法录取。

七、工作要求。

(一)各公办小学、初中要对本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情况进行摸底统计,保证入学率达到100%;要做好视力、听力、智力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保证入学率达到90%以上。

(二)市、区教育局对所属初中、小学下达招生计划并划定学区范围。各学校在招生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在规定的区域内招生;要严格控制班额人数,减少大班额数(人数超过55的班额为大班额),杜绝超大班额(人数超过65的班额为超大班额),达到大班额以上的须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严格均衡编班。学校招生结束后,要及时统计汇总学生信息,在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时间内组织电脑派位编班。编班现场要接受督学、学生家长和其他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参与合作办学的学校要加大校长轮岗、教师交流力度,提高联合教科研水平,推动“名校减肥瘦身,弱校强身健体”计划实施和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五)要畅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对违反招生规定的,不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要及时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违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邀请媒体参与监督,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秋季开学后,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出台的《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手段,逐县(市、区)、逐校开展择校乱收费问题排查,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等违规招生行为。

(六)招生期间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每个学校都要设立招生咨询服务站,明确专人负责,选派熟悉招生政策的同志负责招生咨询工作,及时解答或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

八、招生时间及安排。

(一)小学。

8月15日,小学在学区范围内公布学区划分、招生计划、时间安排等有关内容,进行招生宣传。

8月18日-20日,小学组织报名。

8月21日-24日,小学组织入户家访。

8月25日-28日,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学校招生情况进行检查,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8月29日,学校组织对新生电脑派位编班。

8月30日,小学组织新生报到工作。

(二)初中招生时间安排。

6月13日,初中学校在学区范围内张帖学区划分、招生计划、时间安排等有关内容,进行招生宣传。各区教育局、市属小学到市教育局基教科领取有关表格材料。

6月18-20日,各小学组织具有本校学籍的学生家长填写“初中招生登记表”,并根据初中学区确定每个毕业生就近入学的学校,同时组织自愿选报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名工作和市一中少儿班的推荐工作。各区教育局组织区属小学一中少儿班推荐工作和没有市区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的报名工作,并依据本文件精神确定接收学校。各单位确定一中少儿班推荐名单的同时,要通知学生家长23日下午到市一中报到,参加试读。

6月23日,各区教育局和市属小学将本单位一中少儿班推荐情况和民办学校报名情况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汇总表用excel格式编辑,电子文稿和纸质稿(盖章)各一份。

6月23日下午,市一中少儿班推荐生到市一中报名。

6月24日-6月27日,市、区教育局联合组织复查小组对就近入学学生的“初中招生登记表”、户口、居住证明等进行复查。

6月24日-29日,市一中对少儿班推荐学生进行面试或试读,确定录取学生,29日将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7月1日,组织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工作。

7月2日-4日,各民办初中组织录取新生的报到工作。

7月11日前,各初中公办学校组织入户家访。市、区教育局及招生学校处理招生工作遗留问题。

7月15日,学校组织对新生进行电脑派位编班。

招生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20xx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

2、志愿填报办法。

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学校填写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志愿表,也可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可以持学历证明和身份证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

填报高中阶段升学志愿,中职和普高同步进行,中职志愿分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建设学校)、省级示范校、其他一般学校三类,三类学校各可填报1个志愿。各初级中学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大力支持中职招生工作。

制定全市中职学校招生整体计划和市直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按比例和整体计划,制定各中职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在保证辖区内中职学校招生人数的基础上,输送15%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到市直中职学校;行业企业学校由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制定招生计划,报主办单位审批。

经审核符合法规政策,凡具备中职招生资格的职业院校及专业,将在《湘潭日报》公示,公示的学校及专业允许在本市招生。

5、录取注册。

各校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就读中职,学制一般为三年;普通高中毕业及以上学业水平(或同等学力)的学生就读中职,学制以1年为主;允许中职在读学生分阶段(6年内)完成学业。

6、中高职衔接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xx]144号《关于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励并支持职业院校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中高职衔接实行单独招生定向培养,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任务后,通过单独招生考试,成建制进入相应高职学院学习,单独编班进行培养。

7、新型职业农民培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职成厅[20xx]1号)精神,在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湖南省经贸中专、湘潭县职业技术学校、湘乡市第一职业中专、韶山职业中专等5所学校,试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行学校按“培养方案”规定要求,进行招生注册、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实施培养。

1、提高认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整个教育发展的一个战略突破口,站在服务经济社会、产业转型升级、就业再就业、民生改善、扶贫富民、社会和谐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高度,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工作。

2、明确职责。

按照法规政策,保证职业院校特别是中职学校的招生规模,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是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力度确保普职招生比和分流比。各初中学校有义务接受并开展由教育行政统一组织的职业教育招生宣传,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升学志愿,保证有50%的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各中职学校要把握招生政策,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圆满完成中职招生任务。

3、规范管理。

要加强高中阶段招生制度建设,强化招生统筹管理,实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五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制定招生计划、统一宣传、统一组织填报志愿、统一招生录取。

4、大力宣传。

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手段,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以及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真实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热情周到的服务,使学生和家长知晓中职学生“上学有资助,升学有通道,就业有门路”,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5、严明纪律。

明确“七严禁”的招生纪律:严禁超资质招生,严禁虚假宣传,严禁不实承诺,严禁买卖生源,严禁暑假集训,严禁虚假注册,严禁校外办班设点。

6、加强考评。

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职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将中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对招生措施得力、锐意进取、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应届初中毕业生普职分流比、普职学校招生比,将作为市对县(市)区政府教育“两项督导评估”,及对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把相关指标作为对所属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市直中职学校应根据本方案,制定辖区内,并报我局职成科备案。

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为深化学校德育工作,加强传统美德教育,学校决定在学生中开展以“感恩、关爱、与责任”为主题的感恩教育活动,特制定本次活动方案。

为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和知行相统一、教育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让学生懂得自己的成长离不开老师、学校、家长的付出,社会的关爱,学会对别人为自己的付出要感恩,懂得回报他人。把感恩之情化为强烈的责任感,并付之于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培养关心他人、服务社会、忠于祖国、道德高尚的有用之才。

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感恩教育是教育者运用一定的教育方法与手段,通过一定的感恩内容对受教育者实施的识恩、知恩、感恩、报恩和施恩的人文教育;是一种以情动情的情感教育;是—种以人性唤起人性的人性教育。开展感恩教育,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是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需要。

1、提高感恩素养。明确什么是感恩?为什么要感恩?如何感恩?

2、促进校园和谐,融合师生关系,促进校园平安。

3、促进家庭和睦,完善人际关系,构建和谐社会。

4、促进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具体要求:学生从最基本做起,懂得知恩图报和施恩不图报的道理,既有报恩心,更有感恩行。在家庭尽孝心,在学校献关心,在社会献爱心。即至少做到:在家庭,孝敬父母,孝敬前辈,孝敬老人,讲文明礼貌;在学校,尊敬老师,友爱同学;在社会,遵守公德,遵纪守法,尊老敬贤,关爱他人,关爱社会,爱护自然。

感恩父母——感谢父母、长辈的养育之恩,学会孝敬父母长辈;。

感恩师长——感谢老师的教诲,尊师重教;。

感恩社会——感悟社会的馈赠和祖国的关爱,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树立报效祖国的思想;。

感恩自然——感谢大自然的赐予,热爱自然,增强环保意识;。

感恩他人——感谢同学、朋友(包括学校等集体组织)爱心相助,促进互助互爱。

1、制定计划,保证活动有序进行。

各年级各班班主任根据本方案,在班级中具体落实。各班把感恩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情况报德育处。

2、宣传发动:主要通过班会、学校广播站、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对该项活动的目的、意义进行宣传教育。印一封告家长书、播放有关感恩电影等,为活动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招生工作方案

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小学,各民办小学:

根据《开封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意见》(汴教文【20xx】142号),结合我市市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坚持“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公办小学按照各级政府划定的服务范围分别招生。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和其他特殊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做到应入尽入,同城同待遇。

(四)坚持民办小学三个自主(自主设定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招生标准)的招生原则,但不得以考试的方式录取学生。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目标。

通过开展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探索建立符合安徽省情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加强校际、校企合作和市级统筹,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和中高职协调发展的现代职教体系,推动职教大省和高教强省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试点内容。

(一)分类招生。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对象为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参加试点的高等职业院校可以结合考生意愿和学校自身情况,采取多种招生形式,招收各类生源。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市属高等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可分别侧重招收学有所长或有技能特长的考生、中职学生、在职职工和退役士兵等。

(二)多元评价。省教育厅指导各试点院校根据不同招生对象,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和考试(测试)办法。对中职学生可参考《20xx年安徽省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实行知识加技能的考试(测试)办法;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实行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基础的考试(测试)办法;对其他各类报考人员,可结合其自身实际和学校办学特点,合理确定考试(测试)方法。参加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各类考生须进行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考生凭考生号选择一所试点高校参加招生考试(测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试点高校于20xx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三)联合培养。实施校企联合培养,试点院校与企业紧密合作,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鼓励试点院校与企业联合开设“订单式”培养班。推进中高职衔接,对中职学校完成二年级学业的学生实行预报名,预报名后的中职三年级学生由中高职联合培养。中职三年级学生毕业后,通过考试(测试)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加强市级统筹,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牵头、中职学校参与,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实施人才培养。

三、试点范围。

(一)试点院校。

今年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实行申报制。国家、省示范高职院校必须参加试点工作申报,全省其他高等职业院校均可自愿申请参加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试点院校由省教育厅严格按有关标准和规定审核确定。

(二)招生计划。

20xx年度全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招生总计划数控制在当年全省高职招生计划总数的20%左右。面向中职招生计划单列并确保完成,未完成的单列计划不得转入普通高考招生。

试点院校可根据报考人数等适当调剂分专业计划。院校对报考学生较多且计划已经完成的专业,经考生同意,可调剂到相近专业。鼓励高校间建立学生报考信息互通和调剂机制。

(三)招生专业。

申报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面向中职招生专业尽可能覆盖中等职业教育18个专业大类。

(四)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已参加试点的42所高等职业院校可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招生章程、招生专业和计划。试点院校要科学制定招生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

其他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办学实际和侧重招生对象,经主管厅局或举办者同意,向省教育厅申报。申报材料包括招生章程、招生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市属高等职业院校须有所在市政府意见,行业企业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须有主管厅局或举办者意见,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须有订单培养协议。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1份(包含以上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xx年2月10日。报送地点:省教育厅高教处(合肥市金寨路321号省教育厅教科大楼906室)。联系电话:0551-62831868。

四、试点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对促进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高等职业院校要提高认识、统筹安排,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做好改革试点工作。

二是科学制定方案。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精心制定方案。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要根据办学定位,选择本校有特色的专业,合理确定招生计划数,科学制定招生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和招生章程。省教育厅经过遴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布试点院校及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三是积极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使全社会理解和支持改革。要大力开展对师生和其他招生对象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其了解试点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调动广大师生和其他招生对象参与试点的积极性、主动性,为试点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是严格考试招生纪律。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试点院校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严肃考试招生纪律,特别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考务管理,切实履行承诺。试点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考试招生纪律的行为。要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招生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中多元化招生政策,科学有效的选拔、录取各类普通高中新生,培育和发展普通高中办学特色,全面适应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xx市xx第一高级中学20xx年音乐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计划招收音乐特长生总人数0-40人。其中,声乐0-18人、舞蹈0-12人、器乐0-10人。因报名人数或专业测试合格人数不足导致招生计划空缺的,经学校研究,报区教育体育局批准,专项间可做适当调整。

2、外地回xx考生。已办理20xx年外地回xx报名手续的考生,持当地县(区、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户口簿(或身份证)及学生证、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到区教育体育局体卫艺科报名。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通过后,考生自行携带相关材料于20xx年5月15日8:30-17:00,至xx一中办公楼一楼团委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3、志愿填报。取得体育艺术特长生、足球后备人才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即视为已填报所取得专业合格证相应学校的特长批志愿,并自动锁定,无需再进行填报。获得特长批资格的考生一律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4、报名材料:

(1)考生身份证及复印件(审验后,原件退还)。

(2)考生学籍证明(加盖公章)。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反面备注学生姓名和初中学校)。

注:报名学生需与招生学校签订艺术特长生培养协议书。在高中学习期间必须按协议要求参加省、市、区相关部门组织的比赛和演出活动,并以音乐特长生身份参加高考,否则将被学校视为不符合录取条件,予以退学并取消学籍。

测试时间:20xx年5月21日(周六)。

(一)报考声乐、器乐主项的考生。

时间:上午7:30到校,先在天问楼一楼阅览室进行分组,8:00—12:00统一测试专业。

地点:天问楼四楼音乐教室。

(二)报考舞蹈主项的考生。

时间:下午13:00开始抽签测试。

地点:天问楼四楼舞蹈教室。

注:考生迟到15分钟将取消考试资格。

(一)测试内容(满分100分)。

1、声乐主项的考生:

(1)视唱练耳,占10分。

(2)主项,占60分。

(3)副项,占30分(副项必须为器乐或舞蹈,自20xx年起副项仅限器乐。)。

2、器乐主项的考生:

(1)视唱练耳,占10分。

(2)主项,占90分。

注:器乐主项的考生,不考副项。

3、舞蹈主项的考生:

(1)形体目测,占10分。

(2)软开度,占30分。

(3)技术技巧,占20分。

(4)剧目,占40分。

(二)专项要求。

专项包括:声乐、器乐、舞蹈三项,均需遵从以下要求。

1、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2、器乐:

(2)民族管弦:竹笛、二胡、琵琶、中阮、古筝、扬琴等;

(3)打击乐:马林巴、排鼓等;

(4)键盘乐器:钢琴。

3、舞蹈:古典舞、民族民间舞;

注:不招收拉丁舞、街舞、健美操、芭蕾舞、现代舞。

(三)测试要求。

1、声乐:全部清唱,演唱一首歌曲。

2、器乐: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演奏一首曲目。

3、舞蹈:自备练功服和表演服装及伴奏,表演一个舞蹈。(伴奏音乐u盘,u盘内只存有考试曲目)。

4、视唱练耳:考察学生基本音乐素养。(视唱:简谱与五线谱任选其一,c大调、自然音级、无变化音。练耳:考察旋律音程模唱)。

注:表演过程中,评委中途叫停,不影响专业测试成绩。

艺术专业测试成绩达60分的人数超招生计划1。5倍的专业,按招生计划的1。5倍发放专业合格证;专业测试成绩达60分的人数不足招生计划1。5倍的专业,按专业测试成绩达60分的人数发放专业合格证;专业测试成绩达60分的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专业,经学校研究,报区教育体育局批准,专项间可做适当调整。(音乐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证按声乐、舞蹈、器乐三个专业分类确定、发放)。

在考生取得专业合格证的前提下,高中招生考试总成绩(语文、数学、英语)达185分及以上的考生如果大于招生计划数时,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根据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仍然相同的,按区教育体育局招生文件中的同分排序规则依次录取),至招生计划满额为止;高中招生考试总成绩达185分及以上的考生如果小于招生计划时,只录取文化课总成绩达185分的考生。如有剩余计划数经学校研究,报区教育体育局批准,专项间(声乐、舞蹈、器乐)可做适当调整。

(一)规范考试程序。由资格审查组对每名考生进行身份核实,由考务组全面负责音乐专业测试,学校纪检小组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区教育体育局派巡视员对整场考试进行全程监督。

(二)严格考试纪律。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工作人员在考前封存考务人员的通讯工具,考生进入考场一律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考试参考资料,对违规者视具体情况按扣分或作弊处理;各测试小组严格执行考试办法和要求,考试成绩由评委共同签字确认。各专业测试考场及考评流程,均采取全程监控录像,并严格封存考生试卷。

(三)所有带队教师和家长禁止进入校门。考生测试时需出具身份证和准考证,由资格审查小组逐个核实,以防冒名顶替。

(四)公开公示。学校将对本校音乐特长生招生工作的专业测试方案、专业测试合格证发放名单、录取学生名单等予以公示。

报名咨询电话:xxx、xxx。

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工作方案应该怎么样拟定呢?请看下面的招生工作方案范文吧!

根据《20xx年胶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要求,为切实做好20xx年我校招生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招生计划

根据上级有关教学规模和班额的规定,结合我校师资情况,计划招生900人,18个教学班,每班50人。

二、招生条件

(一)招生区域:阜安街道办事处非第二实验初中招生范围的区域。

(第二实验初中在阜安片区招生范围是西起郑州路以北,苏州路以西,胶州路以北至福州路,以北以西的区域。)

(二)其他符合条件的有:范围内或需要安置的军人子女;符合政府异地安置入学条件的机场征迁和“两高两铁”涉及特殊情况、且经教体局审核通过的适龄少年。

(三)提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xx年上级禁止超标准班额招生,从目前统计情况来看,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胶州户籍和房屋产权登记的人数已满,无空余学位、无潜力可挖,请不要盲目等待,尽早到相关教育办报名登记。

三、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我校于20xx年7月4日开始,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和学校门口大屏幕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招生程序和要求。

(二)组织招生报名

1.启动时间。

20xx年7月7日,实验初中电脑派位之后启动我校招生程序。

2.六中片区户口学生报名方式。

(1)对于在阜安范围内小学(向阳、常州路、路、大同、阜安、五里、东环路小学、)和第二实验小学毕业的学生,我校将根据20xx年6月20日前统计的学生身份证信息到户籍部门验证,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将直接通过毕业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

(2)对于在阜安以外小学毕业、符合六中入学户籍条件的学生,请于20xx年7月11日、12日,到六中领取《阜安办事处20xx年初中入学调查表》并填好,即时上交,以便到户籍部门查验。

(3)对于在20xx年6月15日-7月12日时间段内迁入户口的,也请于20xx年7月11日、12日,到六中领取《阜安办事处20xx年初中入学调查表》并填好,即时上交,以便到户籍部门查验,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7月12日,当天各项上报数据形成,之后迁入户口也无法安排。

3.无六中片区户口,但有六中片区房产的学生报名:首先确定资格,即必须有产权,提供房产证或产权证,必须为胶州户籍。

报名方式:请于20xx年7月11日、12日,携带房产证或产权证复印件以及户口本索引页和学生本人页复印件,到六中领取《阜安办事处20xx年初中入学调查表》并填好,即时上交,以便到户籍部门和房产部门查验。

因人数较多,此类学生报名请严格按以下时间报名,避免造成拥堵。

7月11日上午向阳、五里、东环。

下午:常州路、阜安小学。

7月12日上午二实小,下午大同小学和其他小学。

登记后,根据房产户数量,上报教体局,由上级决定录取方式。

具体下一步工作程序,请关注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和学校门口大屏幕。

4.初步批次招生于7月24日结束,8月6日初中新生发榜,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有关要求

1. 学校根据上级规定优先招收具有片区内常住户籍(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适龄学生。

2.山东省外小学毕业的我片区户口的学生到我市初中学校报名就读,需提供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打印的学籍证明(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全国学籍号、小学毕业学校、年级等信息)。

3.学生所提供的户口、产权证明必须真实,因为真实性原因造成的延误到其他学校入学,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招生咨询电话:15712765051

20xx年开封市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小学,各民办小学:

根据《开封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意见》(汴教文【20xx】142号),结合我市市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公办小学按照各级政府划定的服务范围分别招生。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 “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和其他特殊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做到应入尽入,同城同待遇。

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20xx年胶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要求,为切实做好20xx年我校招生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教学规模和班额的规定,结合我校师资情况,计划招生900人,18个教学班,每班50人。

(一)招生区域:阜安街道办事处非第二实验初中招生范围的区域。

(第二实验初中在阜安片区招生范围是西起郑州路以北,苏州路以西,胶州路以北至福州路,以北以西的区域。)。

(二)其他符合条件的有:范围内或需要安置的军人子女;符合政府异地安置入学条件的机场征迁和“两高两铁”涉及特殊情况、且经教体局审核通过的适龄少年。

(三)提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xx年上级禁止超标准班额招生,从目前统计情况来看,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胶州户籍和房屋产权登记的人数已满,无空余学位、无潜力可挖,请不要盲目等待,尽早到相关教育办报名登记。

三、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我校于20xx年7月4日开始,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和学校门口大屏幕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招生程序和要求。

(二)组织招生报名。

1.启动时间。

20xx年7月7日,实验初中电脑派位之后启动我校招生程序。

2.六中片区户口学生报名方式。

(1)对于在阜安范围内小学(向阳、常州路、路、大同、阜安、五里、东环路小学、)和第二实验小学毕业的学生,我校将根据20xx年6月20日前统计的学生身份证信息到户籍部门验证,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将直接通过毕业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

(2)对于在阜安以外小学毕业、符合六中入学户籍条件的学生,请于20xx年7月11日、12日,到六中领取《阜安办事处20xx年初中入学调查表》并填好,即时上交,以便到户籍部门查验。

(3)对于在20xx年6月15日-7月12日时间段内迁入户口的,也请于20xx年7月11日、12日,到六中领取《阜安办事处20xx年初中入学调查表》并填好,即时上交,以便到户籍部门查验,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7月12日,当天各项上报数据形成,之后迁入户口也无法安排。

3.无六中片区户口,但有六中片区房产的学生报名:首先确定资格,即必须有产权,提供房产证或产权证,必须为胶州户籍。

报名方式:请于20xx年7月11日、12日,携带房产证或产权证复印件以及户口本索引页和学生本人页复印件,到六中领取《阜安办事处20xx年初中入学调查表》并填好,即时上交,以便到户籍部门和房产部门查验。

因人数较多,此类学生报名请严格按以下时间报名,避免造成拥堵。

7月11日上午向阳、五里、东环。

下午:常州路、阜安小学。

7月12日上午二实小,下午大同小学和其他小学。

登记后,根据房产户数量,上报教体局,由上级决定录取方式。

具体下一步工作程序,请关注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和学校门口大屏幕。

4.初步批次招生于7月24日结束,8月6日初中新生发榜,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有关要求。

1.学校根据上级规定优先招收具有片区内常住户籍(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适龄学生。

2.山东省外小学毕业的我片区户口的学生到我市初中学校报名就读,需提供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打印的学籍证明(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全国学籍号、小学毕业学校、年级等信息)。

3.学生所提供的户口、产权证明必须真实,因为真实性原因造成的延误到其他学校入学,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招生咨询电话:15712765051。

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0年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保障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1.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实施“阳光招生”原则。各市直学校要及时将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监督举报等相关信息全部公开。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全社会都要关注各类残疾儿童少年,确保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

3.坚持严格控制班容量原则。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初中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50人以内。

4.坚决遏制择校的原则。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

5.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做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年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城区户口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各市直小学一年级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已注册小学生学籍的学生。

具体内容详见。

(一)片区内城区户口的居民子女入学。

1.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划片入学;当户籍上的住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时,以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核发房产证的实际住址划片入学;变更法定监护人者,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外地的相关证明,委托监护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和委托监护公证书(法定监护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以学生及委托监护人户口、房产证及住址划片入学。

2.具有尧都区户籍需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及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到所属服务区的公办小学、初中登记、报名。就读小一的还需提供出生证及预防接种证(卡),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有关学籍信息。

3.拆迁户子女,有建房手续的按拆迁协议上的住址划片入学。

4.父母离异子女,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住址为准。

5.无房户子女,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租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但一般初中租房在五年以上、小学租房三年以上才予以安排,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特殊情况另行处理(指复转军人、外地调入尧都区工作者)。

6.经济适用房子女以房产证地址为准,确因多种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由法定监护人提供单位原始建房手续、交款发票、单位职工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7.小学在外县、市、省就读的尧都区户籍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父母提出申请,持户口簿、房产证、全国统一学籍手续到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申报,按户口和实际住址划片入学。

8.办理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前。

(二)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按父母所持同一实际住址的居住证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划片入学,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如本学区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残疾学生入学。

有学习能力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视残、听残、智残)除到特教学校就读以外的,一律按服务区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学区学校或特教校送教上门。

(四)多校划片。

临汾市第一小学和临汾市第一中心学校小学部招生服务区一致,采取多校划片超员电脑派位的招生入学办法。服务区内学生采取自愿选择就读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两所学校招生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按照报名情况录取;如某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按照电脑派位形式进行分配。

1.8月8日——8月10日市直各中小学校在学区范围内公布招生政策、服务区的划分范围、报名时间及办法。

2.8月11日——8月15日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证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各市直中小学组织人员深入服务区调查落实。

3.市直各中小学在核实工作中,对不属于本校服务区的学生应及时告知学生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接到告知通知书应立即到服务区学校报名或由服务区所在地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安排到相应服务区学校就读。

4.8月30日前市直各中小学将调查结果向市教育局汇报,上报拟录取名单及电子稿excel格式,填写《2020年市直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册》(附件),并经市教育局审核签字后,由学校张榜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并向录取新生发放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1.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从严从细制定招生工作预案,并对报名工作进行细化,将本服务区内小区报名时间划分出时间段,组织新生及家长分时间段有序报名。各学校要采取多种途径提前告知家长,避免家长聚集报名。同时,要和卫健委、疾控等相关部门对接,制订严密的管理办法,提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2.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市直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从严查处违规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工作,市直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并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3.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中小学校长是招生工作及学籍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市直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招生细则并张榜公布,市直各学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要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4.执行招生规定。各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录取招生服务区以外的择校学生,对违规招生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学校校长责任。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是政府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法律凭证,发放入学通知书是政府的执法行为,学校凭入学通知书接收新生报到。任何义务教育的学校不得自行印制、发放入学通知书。

5.严格控制班额,实行均衡编班。任何学校必须按划定的服务区进行招生,班容量必须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两轨以上的学校均实行电脑随机编班、教师抽签确定任教班级的方式,编班和抽签均由学校组织。编班和抽签过程均要在局督查组、人大、政协、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的监督下实施,编班和抽签结束后在校内公示班主任、各学科教师和学生名单等信息。

6.提高服务质量。各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严守纪律,熟悉教育法规政策,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家长和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以积极认真的态度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7.严格招生纪律,维护良好招生工作秩序。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布咨询与监督电话,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招生纪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各市直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各校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树立“红线”意识,坚持教育在先、告知在先、预防在先;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出表率,带头不打招呼,不写条子。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项招生政策及招生入学的相关信息,让社会各界支持,让家长学生理解,确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精神,积极构建“全员参与”的德育工作体系,进一步提升学校德育工作水平,特制定“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以“教好每一个学生”为目标,动员多方力量,整合多种资源,对广大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心理健康、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指导,形成着眼全体、关注全面、既管又导、整体推进的“全员参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德育工作体系。

1.发展性原则。导师的工作必须以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指向,在全面了解受导学生的基础上,引导学生确立科学合理的发展目标。

2.个性化原则。导师要认真分析研究受导学生的情感、智能、兴趣、爱好等特点,促进学生的特长和个性发展。

3.人本化原则。导师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受导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个人隐私,真诚关爱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4.渐进性原则。导师要根据受导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道德水平和认知基础,循序渐进地进行教育,逐步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与学习能力。

5.整体性原则。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组建德育导师组,发挥团队的力量开展指导工作。

1.组织建设。本校在区教育部门指导下,建立“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并具体落实德育导师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以班级为单位组建德育导师组,全校建立德育导师工作团。

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各年级组长。

职责:主要负责制定“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落实德育导师的资格预审工作,确定德育导师的聘请名单;负责《“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的落实,确定受导学生的名单,并负责对德育导师队伍的培训、管理与考核工作。

2.摸底调查。

(1)调查能够胜任德育导师的学校教职员工。

(2)调查需要导师的学生及辅导的主要内容(学习、道德、行为、心理、体育、艺术等)。需要导师的学生初步确定后,班主任要提供并填写受导学生情况登记表,形成包括学生兴趣爱好、学习优势、学习弱势、学习风格、同伴关系、个性特点、家庭背景等初步材料,作为导师选择学生的依据和导师开展工作的基础。特别要关注家境贫寒、行为有偏差、心理有障碍、学习有困难、家庭教育环境不良、单亲家庭、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

3.选配使用。

(1)对象:学校全体教职员工。

(2)确定:我校将遵循自主、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愿和集体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结合个人的特长、个性、兴趣爱好等情况选配导师,明确工作职责,并颁发聘书。

(3)使用:德育导师人选确定后,将在校园内张榜公布,并在各班提交受导学生的基础上进行双向选择最后确定。原则上1位导师可指导3—5名学生,每个德育导师与所指导的学生构成一个小组。

1.德育导师主要职责。

(1)关心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帮助并指导他们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关心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

(3)关心受导学生的学业进步及特长发展,指导他们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

(4)指导受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他们参加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

(5)经常与受导学生家长及其它科任教师沟通,协调各方面力量帮助他们成长。

2.德育导师工作制度。

(1)导师聘任制度。凡被聘任为德育导师的教职员工均由学校颁发聘书,德育导师与学校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签订目标责任书。

(2)学生档案制度。为每位学生建立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学生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和学业跟踪档案,对学生每一周或每一月的表现逐一登录分析对照,绘制学生学业、行为等变化曲线。建立指导学生成长的档案袋,记录所带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和不足之处,对症下药,制订学生的改进和发展目标并指导其完成。

(3)家访联络制度。建立定期家长接待日和不定期的家访、电话联络制度,每月至少与学生家长联系一次,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帮助和指导家长改进家庭教育。德育导师必须对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有清晰的了解,对其家庭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包括家庭的结构(单亲、重组、挂靠的更要作为重点)。密切与家长联系,指导家庭教育,共同探索教育方法。

(4)谈心交流制度。德育导师坚持每月至少一次与学生进行较深入的个别谈心,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在学习时间、方法等方面帮助学生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要求学生每周向导师汇报生活学习情况。建立导师工作台帐,记录师生活动全过程。

(5)小组活动制度。组内活动:德育导师定期与本小组学生集体交流,导师需营造宽松的谈话氛围,学生可以将自己在学习、思想、心理等方面取得的进步或遇到的困难等讲出来,导师与其他成员均可发表自己的见解,形成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组间活动:德育导师之间可以进行交流,将同类型的小组成员(如同属学习、道德、行为、心理等某一方面寻求指导的学生)组织在一起进行交流,以扩大学生之间的思想碰撞,取得更好的德育效果。

(6)导师培训制度。学校定期组织导师进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举办德育导师工作研讨及案例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德育导师的育人能力、工作水平及研究水平。

(7)考核奖励制度。学校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采取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检查导师工作的日常工作运作记载、结对学生的反馈和发展表现、查看学生成长档案袋材料和班主任、教师学生家长的情况反映等对受聘的德育导师进行考核评价,并作为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评职等重要条件,学校也将对优秀德育导师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