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修订和更新是保持其有效性和适应性的必要措施。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党建工作和经营管理活动,使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发布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规章制度,包括公司党群、行政管理范围内与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各类管理制度、规定、条例、办法、细则、程序、守则、管理手册等。
第三条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必须符合公司管理实际,适应公司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不得违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政策,以及集团公司等上级机关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级规章制度:以公司名义制定并发行,在全公司范围内具有效力的规章制度;
(二)部门级规章制度:以部门名义制定并由部门自行发行,只在本部门内部或本部门特定的管理范围、区域内具有效力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为规范制度名称使用的表现形式,对制度名称定义如下:
制度是指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
规定是指预先制定的规则,以作为行为的标准(多用于合同、条约、契约、法律中),主要用于对专门问题提出带有约束性的要求和规范。
条例是指针对较多的工作内容或一种业务的多种情形,制定具体的规范,多为允许和禁止的规定。
办法是指办事或处理问题的方法。主要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业务活动,制定具体运行规范和规范处理流程。
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指为有效地实施上级单位及公司的规定、办法等作出的权威性解释说明、明细的标准和措施等的具体详细要求。
第六条公司规章制度按制定形式和用途,可划分为以下类别:
(四)为健全完善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所制定的质量手册、程序性文件等;
(六)为健全完善公司能源管理体系所制定的能源管理手册、程序性文件等;
(七)为规范各专业管理工作所制定的专业管理或操作规程、守则、手册等。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书记、董事长按照职责权限分工负责公司规章制度审批。
第八条xxx为公司规章制度的总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修订的组织工作和对行政管理范围内具体规章制度的审核、审定,以及规章制度贯彻实施中考核的组织工作。
第九条xxx为党群工作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党群机关各部门制定、修订党群工作制度,并负责具体规章制度的审核、审定,以及贯彻实施考核工作。
第十条公司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制定、修订时,由xxx负责编制计划,按计划组织统一进行制定、修订。其他部门根据管理需要临时制修订规章制度时由责任部门发起制定、修订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修订,一般由相应职能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有关管理人员负责起草文稿,归口部门领导审核;重要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公司可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负责文稿的起草,工作班子主管领导审核。
第十二条专业类管理体系涵盖的制度由相应的职能管理部门安排并对文稿进行审定。涉及部门职责范围和部门间职能业务切割划分的,须提交xxx审核会签,文稿审定后应报业务分管副总经理审批,需要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发的须分别报送审批,批准后由相应职能管理部门负责行文下发,需报董事会或集团等上级机关审批的,按程序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各部门根据管理工作需要制修订的部门级规章制度,由本部门自行安排组织制修订,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内部下发施行,同时报xxx备案;各部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得与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相抵触,对与有专业归口的制度,在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前,须经专业部门审阅后再履行审批下发程序。对于在特定的管理范围、区域内下发的部门级规章制度,在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下发前,须经xxx审阅。
第十四条对于修订完善的制度下发后,原制度即自动废止;对于失去实效需要废止的制度,制度归口部门须请示公司主管领导后,需要公司会议决策的按第十九条规定的分级审批原则,提交相应公司会议审批后,以公司正式文件形式下发制度废止通知;不需要公司会议决策的,经党委书记、董事长审批后,以公司正式文件形式下发制度废止通知,废止通知内容要详细描述废止制度原名称、制度编号、原制度下发时间及文号,同时报xxx备案。
第十五条规章制度制定、修订时,起草文稿部门应确定业务主管领导专项负责,并吸收懂相应业务和管理、有一定文字能力的人员参加。
第十六条规章制度文稿,必须明确目的和要求,对所要规范的事项做周密的调查研究,对所涉及的部门和人员要全面征求意见。所规范的事项必须体现全局观念,反映整体利益,不能站在本部门角度“借法争权”“借法推责”或向其他部门强行提出不合理、做不到的要求。
第十七条规章制度文稿,必须文体符合规范,名称简明,结构严密,条文清晰,用词恰当,语法正确,逻辑性强,行为规则明确,规定的责任清楚,不能使用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语言,不能写议论性和号召性内容。
第十八条规章制度文稿,不能照搬照抄国家或上级部门的法规、规章条文或有关理论指导书籍的内容,必须针对公司实际,具有实质性管理内容和可操作的运作程序。
第十九条规章制度须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各类规章制度间要保持关联性,不同层次的规章制度要保持从属性。规章制度所规范、调整的对象,必须是较长时期内重复出现的事项。偶发性的管理事项,不宜采用制定规章制度办法。
第二十条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制修订的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由相应归口部门归集成册直接印制下发施行。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自行制定、修订的规章制度,如有与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的内容或条款,应立即废止或修改,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本部门认定困难的,可报xxx或相应归口管理部门审定。
第二十二条对不够成熟而又必须以规章制度进行规范的事项,可制定“暂行”或“试行”规章制度,其效力不受影响。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酒店宾馆卫生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提高宾馆卫生,为顾客提供清新,整洁的消费环境,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每天早晨,各个楼层对各自负责的工作区域进行打扫,包括楼道卫生。楼梯扶手,楼道垃圾桶表面及垃圾袋的'更换,灭火器的抹尘,各楼区域的花区定时浇水,如有任何一项不按时清理,每人每次扣10元。
二、客房内不能出现死角卫生,其中包括门后,电脑桌后,床底。空调定时清理,大房间内沙发套,窗帘定时清洗,麻将桌牌要摆放有序。桌底要清扫。如有一项不按时清理,每人每次扣10元。
三、客房内抹尘要仔细到位,电视,电脑屏幕不能有水渍,布毛等,客房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不能乱放,如违反每次扣10元。
四、客房内盖杯,电壶要清洗到位,壶内不得有残渣,,饮水机桶要更换及时,违者每次扣5元。
五、客房内门,卫生间门,开关,壁灯每天都要抹尘,墙壁污点及时清理,违者每次扣5元。
六、客房内床单被罩做到一客一换,其中包括钟点房,损坏的布草要及时更换,以便使用。不退的房间客人不在时,必须更换床单,被罩。如接到客人因此投诉,每人扣10元。
七、客房内空调水及时倒掉,违者罚5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加重。尤其是夏天。
八、客房内拖鞋清理干净,放入鞋柜,摆放消毒条,违者扣5元。
九、卫生间内马桶清理干净,表面不得有水渍,尿渍,桶内不得有大便残留,每天更换消毒条,消毒条要摆放有序,违者扣5元。
十、卫生间洗漱用品应齐全,如发现漏配任何一样,每次扣5元。
十一、卫生间顶,墙壁或玻璃门清理到位,面盆,水嘴,淋浴,镜子,口杯不得有水渍,如发现每次扣5元。
十二、。服务员查房时应仔细快捷,如发现漏查商品自己承担,漏配商品每次扣10元,没补齐的商品及时上报前台。
十三、打扫卫生时,不得用热水,如发现一次扣20元。
十四、不得有抹布,用过的布草遗留在房间,如发现每次扣5元。以上制度望员工自觉遵守,若违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不留任何情面。
普遍认为,500人以内的企业属于中型企业,200—300人以内的企业属于中小型企业,100人以内的企业属于小型企业,10人以内属于微型企业,这类企业的共同特点:管理相对薄弱,实施正规化管理成本高,人员配置不齐全,很难专业化,职业化,因此需要一套简单、易于理解、便于操作的人力资源运用策略。薪酬政策在中小企业中是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策略最重要的实施基础。
中小型企业普遍存在生命周期短暂的问题,在美国每年新成立的小公司约50万户,其中3/4在当年就倒闭破产,只有约20%的成功率,日本公司的成功率只有12%。这种状况,对中小型公司来说,其挑战是巨大的,自始至终变化是其最重要的特征。创业期,发展成长期,衰退期的变化迅速。
企业运营所拥有的资源包括:资本资源、人力资源、技术设备资源、信息资源和自然资源等。在企业所有可调配的资源中,人力资源的运用是最重要体现,制定企业竞争策略,反映企业文化,实施价值创造,形成商业模式,组成组织架构,执行目标追求。对于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更难以像大型企业一样,配置专业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因此人力资源管理就是中小企业管理的关键点,而薪酬政策和策略理所当然成为中小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和首要考虑的问题,从而薪酬策略成为中小企业实施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工具。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在成立之初,都普遍缺少相应的专业管理知识和技能。其实,可操作的薪酬策略主要是适合和能够适时调整。
二、薪酬的三个组成部分。
薪酬涵盖了员工由于为某一组织工作而获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收入,其中包括薪资、奖金、津贴、养老金以及其他各种福利收入。换言之,所谓薪酬,就是指员工因为雇佣关系而从雇主那里获得的所有各种形式的经济收入和服务、福利。薪酬可以划分为基本薪酬、可变薪酬以及间接薪酬(福利与服务)三个部分。
(一)基本薪酬。
它是指一个组织根据员工所承担或完成的工作本身或者是员工所具备的完成工作的技能而向员工支付的稳定性报酬。一般情况下,企业是根据员工所承担的工作本身的重要性、难度以及对企业的价值来确定员工的基本薪酬的,这就是职位薪资制。此外,企业对于组织中的一些特殊人员采用技能薪资制或能力薪资制。
基本薪酬是一位员工从企业那里获得的较为稳定的经济报酬,因此,这一薪酬组成部分对于员工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仅为员工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稳定的收入来源,而且是可变薪酬确定的一个主要依据。如前所述,员工基本薪酬的确定依据通常是员工所从事的工作本身或员工所具备的完成工作的技能,基本薪酬的变动主要取决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总体生活费用的变化和通货膨胀的程度;二是其他雇主支付给同类劳动者的基本薪酬的变化;三是员工本人所拥有的知识、经验、技能的变化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员工绩效的变化。
此外,企业所处的行业、地区以及企业所在产品市场的竞争程度等等,都会对员工的基本薪酬水平构成影响。在员工基本薪酬的变化中,最重要的一种基本薪酬增长方式是绩效加薪的做法。
一、为保证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卷的安全,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试卷保密室必须设在楼房的第二层(或以上),房间必须是钢混(或砖混)结构的套间,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鼠功能。
三、配备铁门、铁窗、铁柜。铁柜数量以能够满足分科存放全部试卷为准。试卷保密室要配备报警和监控设备,并保证这些设备在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一直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试卷保密室的设置要考虑到值班人员就餐、用水、卫生等方面的便利。
四、试卷保密室至少设置两道锁,分别为屋门锁和铁柜门锁,钥匙分别掌管。条件允许,应使用密码铁柜,掌管铁柜密码的人员不得同时掌管铁柜钥匙。
五、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须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规定》配备保密保管、值班巡逻等人员,值班和巡逻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确保试卷安全。
六、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发生试卷泄密、被盗、损毁、涂改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及保密部门,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防止扩散。
七、确定一名主要负责人分管试卷保密室的'管理工作,监督本管理制度的实施。
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时由总经理主持,董事长和总经理均不能出席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副总经理主持。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及有关领导。必要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与会人员要准时参加会议,不能参加的,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一)传达贯彻上级主管单位的重要指示、决定;研究贯彻意见;。
(二)传达公司董事会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董事会重大决定的意见;。
(三)研究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需向董事会会议提出的重大议题;。
(五)研究和布置近期的重点工作;。
(六)讨论须研究的其它事项。
(一)重大会议议题由办公室负责向公司领导、各部门收集,有关会议材料报送主持人审定后印发给与会人员。各部室需在坐班领导工作会议上通报、研定的重要事项,须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形式提交办公室。
(二)会议召集、记录由办公室负责;重要会议需要整理的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并呈会议主持人审定后根据有关规定印发、存档。与会人员须在重要会议记录、纪要上签名。
(三)与会人员必须严守会议纪律。
(一)办公室根据会议内容,及时制定《公司一周重点工作安排表》送会议主持人审定后,印发到公司领导、本部各部门。
(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由办公室负责跟踪了解、收集整理,必要时在下次公司坐班工作会议上通报。
原则上每周一上午召开。如有紧急重大事项可临时安排。
从市场角度看,与其他投资途径相比,商务酒店因市场的强劲需求和较稳定的出租率、回报率而能获得更高收益;再以投资角度来看,如以商务酒店作为房地产投资的另一分支,由于投资额相对适中且市场前景看好而受到境内外投资者关注。目前在国内酒店集团积极拓展市场的同时,国际酒店运营商也积极在内地布局,雅高与"速8"等外资酒店纷纷宣布了国内的扩张计划。同时,我们回过头来看看以川内“岷山安逸158”、“郫县望园酒店”、“同时达酒店”等为代表的商务酒店都在迅速的抢占市场。
2、经济型酒店受到国内市场追捧,主要在于:
a、高回报与低风险。
商务酒店在本地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就是出租率稳定和回报率较高。在国内一级市场投资一家大中型准四商务酒店通常只需投入500—1,000万,且目前国内知名商务酒店的出租率基本在70%——80%左右,如再遇黄金周与节假日,比例将会更高,甚至可超过100%!从掌握的资料获悉,客源稳定和出租率较高,使商务酒店的年回报率高达30—40%,投资回收期只需2——3年左右。资金投入较低与回报率较高更有效规避经济型酒店的市场投资风险,且相对于回报率而言,其市场风险不高,这更使得投资者趋之若鹜。
b、当地小户型楼盘优越的地理位置迎合了其选址要求。
商务酒店因主要服务商务人士和游客,故对选址要求较高,通常会选在市区交通便捷的商圈、写字楼或旅游景点附近;而温江这个成都的后花园以及国色天香娱乐城优越的地理位置正好配合了这一需求。
c、经济发展、旅游业增长带动市场需求。
双休日及公共假期推动国内旅游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接着因入境旅游业发展,成都丰富旅游资源日益吸引庞大境内外游客与商务客源,造成商务酒店需求日益强劲。国内旅游业的增长与低价优质服务酒店供需间的不对称,催生了商务酒店崛起。另一方面国内2次大地震灾害及上海世博会的顺利召开让全世界的目光都聚焦到了中国,同时也为国内旅游市场和商务酒店发展带来了巨大商机!
d、有效填补市场需求空白。
商务酒店市场来自原星级宾馆的旅游团队、散客和一般的商务人士。以前,这部分客人除了星级宾馆、招待所而别无选择,但一般二、三级宾馆与招待所的软硬件设施相对落后,且提供的服务和相应条件不尽人意,档次较高的宾馆虽配套服务完善但价格较高。因此价格低廉同时又能提供优质服务的商务酒店,恰好填补此一市场空白。同时,商务酒店更以其独特优势,已逐渐吸引固定的消费群体,这也是目前国内商务酒店发展迅速的原因之一!
1、厨政部工作人员上、下班时,必须打考勤,严禁代人或委托人代打考勤。
2、穿好工作服后,应向组长或厨师长报到或总体点名。
3、根据厨房工作需要,加班的厨师留下,不加班的厨师下班后应离开工作地。
4、上班时应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会客,看书报,下棋、打私人电话,不得带亲戚朋友到酒店公共场所玩耍、聊天、不得哼唱歌曲、小调。
5、因病需要请假的员工应提前一日向厨师长办理准假手续,并出示医院开出的有效证明、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者,按旷工或早退处理。请假应写请假条书面备案。
6、需请事假的,必须提前一日办理事假手续,经厨师长批准后方有效,未经批准的不得无故缺席或擅离岗位。电话请假一律无效。
7、根据工作需要,需廷长工作时间的,经领导同意,可按加班或计时销假处理。
8、婚假,产假、丧假按酒店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
9、本制度适用于厨政部的所有员工。
一、检查工具、用具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二、按岗位要求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三、爱护公物,不吃、拿后厨食物及原料。
四、值班期间保管好后厨物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后厨。
五、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确保后厨的设施、设备食品原料的安全。
六、遵守工作纪律,有事提前一天请假。
七、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一、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二、按规定着装,保持良好形象。
三、工作中不准嬉笑打闹,不准聊天、干私活、吃零食、看电视、打手机。
四、不准与顾客发生纠纷。
五、工作中做到“三轻”(动作轻、说话轻、走路轻)、“四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六、工作中按规定用餐,不准吃、拿出售的成品。
七、休事假或公休要提前请假,按服务区《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执行。
八、爱护设施、设备,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九、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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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二、按规定着装,保持良好形象。
三、工作中不准嬉笑打闹,不准聊天、干私活、吃零食、看电视、打手机。
四、不准与顾客发生纠纷。
五、工作中做到“三轻”(动作轻、说话轻、走路轻)、“四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六、工作中按规定用餐,不准吃、拿出售的'成品。
七、休事假或公休要提前请假,按服务区《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执行。
八、爱护设施、设备,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九、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第二节餐具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具经消毒后必须存放在保洁柜内。
二、员工不准私自使用餐厅各种餐具。
三、保洁柜内不得存放个人餐具和物品。
四、餐具要干净、卫生,无手印、水迹、菜渍、灰尘。
五、经常检查餐具的完好状况,对残损餐具要及时更换。
第三节餐厅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服务人员必须有本人健康证明,持证上岗。
二、按规定着装,工作服必须干净,无污渍。
三、工作时不许戴首饰和各种饰品。
四、工作前按要求洗手,始终保持手部清洁。
五、不准在食品区或客人面前打喷嚏、抠鼻子等。
六、上班前不准吃异味食品,不准喝含酒精饮料。
第四节餐厅设施设备保养制度。
一、餐厅的设施、设备按规定要求定期进行保养。
二、保温台每班要及时加水,避免干烧情况发生。
三、定时清洗空调虑网。
四、调整保温台温度要轻扭开关,避免用力太猛,造成损坏。
五、保温台换水要先关电源,后放水,再清除污垢。
六、对设施、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餐厅主管。
第五节后厨日常工作制度。
一、检查工具、用具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二、按岗位要求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三、爱护公物,不吃、拿后厨食物及原料。
四、值班期间保管好后厨物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后厨。
五、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确保后厨的设施、设备食品原料的安全。
六、遵守工作纪律,有事提前一天请假。
七、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第六节冷拼间管理制度。
一、冷拼人员要按规定着装,不带个人物品入内。
二、室内温度不超25度。
三、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四、柜内储存食品摆放整齐,分类存放,每周至少清理一次。
五、进入冷拼间的食品必须清洗干净。
六、刀、夹、盆、墩工具消毒后使用,不可用抹布擦拭。
七、上班前开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进入冷拼间,工作人员手部清洗消毒后方可操作。
八、加工冷拼食品做到随到随拼,并做到所有原料冷存。
九、冷拼间所用抹布、毛巾、棕刷等清洁用物品,按要求保持清洁。
十、冷拼间不得存放非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下班前要把容器、工具刷洗干净,冷拼用的墩、板按要求摆放。
第七节后厨个人卫生制度。
一、后厨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明上岗。
二、进入后厨必须更衣、洗手消毒后,进入自己的工作区域。
三、后厨工作人员不留长发,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不佩戴首饰,衣帽整洁,不留胡须。
四、后厨工作人员要勤洗澡、勤晒衣被、勤理发。
五、后厨工作人员上班前不使用气味浓烈的化妆品,保持面部清洁。
六、后厨工作人员不准随意品尝食物,不对食物打喷嚏、随地吐痰、咳嗽、抓耳挠腮,不抽烟、不剔牙、不打哈欠、不扣鼻子、不嚼口香糖。
第八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烹制菜品的原料符合卫生使用要求,外观新鲜无腐烂、无农药味。
二、按洗涤切配程序的原料方可烹制。
三、加工前检查肉类是否新鲜,有无异味、变色现象。
四、当天未加工完的原料要及时存入冰柜内,加工的成品要加盖防尘、防蝇罩。
五、炖煮肉类食品应烧熟煮透,中心温度大于70度。
六、调料缸内禁止混放调料,并保持外观整洁。
七、严格按照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加工顺序操作,避免交叉污染。
八、洗涤分设洗菜池、洗肉池、洗水产品池,做到专池专用,避免交叉污染。
九、切配墩生熟分开,专墩专用,操作结束后,将墩、刀清洗干净,按要求存放。
十、清真食具按要求专柜存放,操作时产生的废弃物及时放入垃圾桶内,并加盖。
十一、工作结束后将垃圾及时清倒,并将垃圾桶清洗干净。
十二、操作间原料不准落地存放,应摆放到货架上。
第九节后厨卫生管理制度。
一、后厨卫生实行厨师长负责制,卫生区责任到人。
二、后厨地面干爽,无水渍、杂物、油渍。
三、操作台台面要整洁,无杂物、污物。
四、灶台要整洁无杂物、无积水、无污物,炒锅、手勺要洁净、规放整齐。
五、冰柜要生熟标识清楚,内外清洁,每周至少除霜一次。
六、主食库、调料库、蔬菜库货架及各种容器洁净卫生,摆放整齐。
七、面点间设施、设备外观洁净,蒸箱内及时换水,操作台每班清洗一次。
八、凉菜间设施设备要清洁,操作台内外干净,物品摆放有序。
九、垃圾桶、墩布等清洁工具,使用、存放符合要求。
十、无“六害”(老鼠、蟑螂、臭虫、苍蝇、蚂蚁、蚊子),墙角无蜘蛛网。
十一、后厨墙壁每月至少清洗一次,油烟机每周至少清洗一次,保持通风畅通。
第十节设施设备保养制度。
一、室内要经常通风,避免设施、设备受潮。
二、面点间的烤箱内不能存放杂物或易燃原料工具。
三、和面机、压面机每日上班前检查润滑情况,定期进行保养。
四、每班操作前检查炉膛内有无杂物、积水,保持油路、风道畅通。
五、使用各种容器要轻拿轻放,有破损的要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十一节餐具消毒管理制度。
一、清洗餐具按照一洗、二消、三冲、四保的顺序操作。
二、洗涤后的餐具、用具必须无水迹、无油迹、无食物残渣。
三、按要求配比消毒液,对餐具消毒。
四、消毒后的餐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内,按规定摆放,防止二次污染。
五、每次消毒完毕,将消毒设施冲洗干净。
六、经常检查餐具、饮具的破损情况,对破损的要及时进行更换。
第十二节食品采购、储存、索证管理制度。
(一)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性异常的食品、原料及调料。
(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定型包装食品及调料。
(三)已过保质期的定型包装食品及调料。
(四)不符合标签规定的食品及调料。
(五)无动检证明的冷鲜肉系列。
(六)无资质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提供的产品。
一、留样由专人负责,建立食物留样记录。
二、留取当餐供应所有菜肴,每份留样不少于200克,有标签标明菜名,留样时间,置放规定位置,保存48小时。
三、配备专用留样冷藏柜。温度设置为0~10℃。
四、食品留样盛器采用带盖容器,每次留样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五、留样置放、相互间有一定距离,不叠放,避免留样食品相互间受感染。
六、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按有关规定处理。
卫生培训。
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的时间与健康检查的时间同期进行,并且每年复训一次,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二、除了卫生部门有组织的培训以外,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不定期地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三、卫生知识培训必须作为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经常性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从而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
第一条为规范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工作,促使制定、颁布、修订规章制度的程序科学化、规范化,保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适应依法治企的需要,建立完善企业化制度体系,提升制度执行力,依据集团公司关于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规章制度是指以公司名义颁布实施、规范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活动和管理行为、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制度性规范文本。
第三条公司规章制度按审核权限分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两大类。基本管理制度是指由公司股东审核决定的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具体规章是指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党委、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决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制定规章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符合公司章程,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三)坚持制度体系设计,保证其一致性、先进性、实用性;。
(四)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能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普遍适用;。
(五)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遗漏,重复;。
(六)在明确职权的同时,必须明确相关责任,做到权责统一。
第五条规章制度建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协调,分工负责,在公司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第六条成立公司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工作。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其他领导成员、各管理职能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审议公司制度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并上报股东审核同意后组织执行;。
(三)负责审核公司具体规章的修订、完善、废止方案;。
(四)审议公司规章制度运行情况报告。
第七条公司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公司规章制度建设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司企业管理部门,主任由企管部门负责人担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策划和设计,组织制订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方案;。
(二)负责组织审核相关规章制度文本草案并按程序组织报批;。
(三)负责组织评价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并提出规章制度修改、完善、废止建议;。
(四)检查公司规章制度运行情况,书写公司规章制度运行情况报告。第八条公司各管理职能部门是公司规章制度建设的责任部门,在公司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部门职责内相关业务规章制度的建设工作。
各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按职能和业务分工拟订专业的规章制度建设方案或工作计划;。
(二)负责组织起草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规章制度文本草案;。
(三)负责本部门职责专业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与监督;。
(四)有责任对制度体系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公司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完善工作根据以下原因开始启动:
(一)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集团等上级管理部门要求;。
(三)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
工作队伍负责完成;具体规章按照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的制度谁建设的原则由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完成。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文本的起草,一般应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一)确定主题,草拟提纲;。
(二)调查研究,收集和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上级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三)撰写草案;。
(四)将草案发至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
(五)汇总意见,修改完善。
第十二条征求意见应面向公司各部门,有特定对象的,还应专门听取特定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各单位对制度文本的意见和建议,应尽可能体现和落实在制度文本之中。对不能协调一致的意见,应将不同意见附在制度文本草案之后一并报批。
第十三条制度文本应做到用词准确、条理清晰、结构严谨、体例规范、言简意赅、易行管用,既尊重程序,又讲究效率。
第十四条规章制度的文本格式应符合公司依据本办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书写规范》的要求。
第十五条各部门在完成规章制度文本草案起草后,应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初审,初步审核拟订的规章制度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是否符合公司的机构设置和运行条件的现实要求。
第十六条除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及上级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外,规章制度文本草案在初审后一般应及时送公司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复审的内容包括文本格式是否符合公司要求,是否同公司现行的有关规章制度存在重复、交叉、矛盾。
公司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不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暂不成熟、与现行规章制度冲突的规章制度,可以提出修改完善、暂缓下发、不予下发的意见。
第十七条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在正式颁布前,还应经过以下审核程序:
(二)凡涉及安全、环保、质量等社会责任的,应报上级或政府相关部门审核。
(一)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股东审核批准后颁发执行。
(二)公司具体规章制度经公司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或由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签署和颁发执行。
(三)规章制度中属于党群工作制度的,报经公司党委审议批准后,由公司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签署和颁发执行。
第十九条公司建立制度执行责任体系。各管理部门和各分厂、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是规章制度执行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制度执行的直接责任人,分别对本单位规章制度执行负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第二十条建立完善制度执行监督评价体系。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业务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审计监察部门负责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价。
第二十一条建立规章制度异常管理机制。规章制度在执行中出现以下异常现象时,由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评估完善:
(一)上级管理部门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的;。
(二)制度执行部门和有关单位提出3次以上修订意见的;。
(三)制度监督部门提出重大制度改进意见。
第二十二条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报公司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及时组织修订和完善。在未进行修订和完成之前,原则上应按原制度条款执行。
第二十三条当制度在执行的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要按照实际情况及时予以修订。
第二十四条制度修订应严格履行制度制订时的相关程序,并在颁发文件时简要说明修订理由。
第二十五条当制度与相关法律发生冲突或者有更替制度出现时予以废止。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子公司规章管理制度建设,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公司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相信大家都能意识到一个问题。制度建设是一个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理论上没有终点的动态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制度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只有建立一个良好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企业、政府才能更好的管理自身。
为了有效地使在渡假村范围内的车辆运行正常,在检修、废弃物的排放等业务中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节约资源的使用,防止事故的发生为目的而制订的。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渡假村范围内运行的一切车辆。
3.职责。
3.1渡假村内车辆由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3.2渡假村车辆由办公室负责实施。
4.工作程序。
4.1定义。
车辆管理:指渡假村有关责任部门对渡假村内的车辆的运行、停放、修理、洗车、尾气排放等业务进行的管理。
4.2车辆管理分类。
4.2.1私人车辆的管理;。
4.2.2渡假村私人车辆的.管理;。
4.2.3渡假村自备车辆管理;。
4.2.4外来车辆管理;。
4.3渡假村自备车辆的管理:。
渡假村自备车辆主要用于渡假村员工的上下班、因公外出(市内或市外短距离长途)、小型货运、电瓶车。
4.3.1建立严格的车辆调度制度。
(1)一般用车提前申请,车队统一调度;。
(2)长途用车提前申请,渡假村总(副总)经理审批,车队统一调度;。
(3)分配到各部门的车辆由部门主管负责管理。
4.3.3建立完整的车辆检修、维护制度。
在渡假村自备车辆不能满足度假村日常运行所需车辆时,由渡假村主管部门申请,报经渡假村领导批准向外单位租用车辆。租用的车辆参照渡假村自备车辆进行日常管理。
(4)车辆定点清洗时应注意节约用水,洗车水排入指定污水管道。对专用的洗车水龙头定期检修,杜绝'长流水'。
4.4.1游客在渡假村内驾驶车辆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禁止鸣喇叭。管理员发现违章情况,应立即纠正。
4.4.2游客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禁止乱停乱放。
4.4.3对于游客噪声过大或尾气,管理员进行相应的纠正。
4.5外来车辆管理。
4.5.2外来车辆不得在渡假村内洗车;。
4.5.3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渡假村内进行检修业务。
为了把我县的环境卫生做得更好,创造繁荣、整洁、优美、舒适的县城环境,务必加大管理力度,提高清扫质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按照上下班,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扫任务。连接线、河西区夏季:上午8:00-11:00,下午3:00-6:00;冬季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二、为保证安全,上班时间务必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否则一次扣一元。如发生意外事故,后果自负。
三、确保上午9:30、下午4:00之前本职责段干净。
四、全面清扫,街面、人行道、路沿根、花池根净,人走地净,不丢堆、掉堆,不乱倒垃圾(包括花池),否则一次扣二元。
五、用心参加群众劳动,雨雪过后,不用通知,自觉到自己的职责段清扫,否则一次扣十元。
六、各管理人员分街包片,所长发现一处达不到标准的扣罚副所长十元,副所长发现一处到达标准的扣罚管理人员五元,管理人员根据制度扣罚工人。
七、每月开资日召开全体会议,公布考勤及奖罚状况,每月被罚三次自动离职。
为把我县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得更好,创造整洁、优美的环境,须加大管理力度,提高保洁质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夏季:上午7: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否则一次扣一元。
二、为保证安全,上班时间务必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否则一次扣一元。如发生意外事故,后果自负。
三、有事请假,不无故旷工,请假不得超过3天(特殊状况除外),否则加倍扣罚。
四、街面、果皮箱净,无果皮、纸屑,否则一次扣一元。
五、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制度,保证本职责段清洁,否则一次扣半天工资。
六、不准与他人发生口角,造成不良影响,否则加倍扣罚。
七、用心参加群众劳动,否则一次扣一天工资。
八、雨、雪两季,及时自清本路段的淤泥和积雪,否则一次扣十元。
第一条公司员工必须遵纪守法、做维护社会公德的模范,公司绝对不允许违背公德、违反法律的现象存在。
二、爱岗敬业。
第二条爱岗敬业:热爱自己的工作,勤奋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三条尽职尽责:要求员工必须做到三负责,即对社会负责,对公司负责,对自己负责。全力以赴地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能,对自己的失误承担责任。
第四条服从领导: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与领导保持一致把工作做好,不与领导背道行事。
第五条逐级上报:员工有事应向所属直接领导汇报,除直接领导有重大失误或特别情形下,不得越级汇报。
三、团结协作。
第六条紧密团结,精诚合作,工作中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建立起融洽的人际关系。
第七条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相互关心,相互尊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八条不搞小团体、小帮派,倡导同事间密切和谐的关系。
第九条不拨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离间,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第十条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工作态度,以积极包容的心态对待公司管理中的问题,主动提出改进性的建议和意见,以成熟的方法解决问题。
四、遵守纪律。
第十一条下级服从上级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员工应自觉服从领导的安排和工作调动,不得公开顶撞领导,不得无故拒绝、拖延、敷衍或擅自终止领导安排的工作。
第十二条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要打。
考勤卡。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下班时间不擅离职守,不串岗及私自外出、不聊天、听音乐、吃零食、嬉闹、大声喧哗。未经他人允许,不得翻阅他人文件、资料,动用他人物品。
第十四条工作时间要专心工作、精神振作、紧张有序,不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上班期间不在公司岗位接待亲友、不办理个人私事,不在禁烟区吸烟,不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杂志书刊和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诚实自律。
第十五条遵守职业道德,不贪污受贿,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
第十六条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他人索取钱财和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第十七条不得挪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务占为己有或转送他人。
第十八条对于其他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和个人赠送给公司或个人的礼品、财物,必须上交到公司办公室、财务部。
六、安全保密。
第十九条要随时随地地注意防火安全,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理。每个员工都要熟知防火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二十条注意公司现金和贵重物品、财物的安全存放,办公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门。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公司的保密制度,严守公司秘密。
七、仪表大方。
第二十二条员工必须仪表端庄、整洁。
一、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职员不留长发。
二、指甲:应经常注意修剪指甲。
三、胡子:不留胡须,保持面部清洁。
四、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五、女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十三条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办公室男员工在工作日内要求穿西装打领带,女员工应穿正装。其他按照公司岗位安排着工作装。
一、衬衫:无论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有污垢。
二、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佩带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的颜色相配。领戴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三、鞋子应保持清洁。
四、女员工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不穿过于露的衣服,不带装饰品。
八、言行文明。
第二十四条在公司内职业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
一、站姿: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领导、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二、坐姿:坐下后,应尽量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三、公司内与同事相遇时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以职务称呼上司。
四、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的眼睛,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
五、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
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必须要打断说话,也要看准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一下您们的`谈话”。
六、递交文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笔、小刀、剪刀等,要把尖锐的一面对着自己,使对方容易接。
七、走通道、走廊时要放慢脚步。无论是在自己公司还是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更不能唱歌或吹口哨等。遇到上司或顾客、客户要礼让,不得抢行。
九、待人礼貌。
一、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得缺席;有客来访,马上起身接待,并让坐,接待时要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二、直接见面介绍的场合下,应先把地位低者介绍给地位高者。若难以判断,可把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在自己公司和其他公司关系上,可把本公司的人先介绍给别的公司的人。
三、一个人介绍给很多人时,应先介绍其中地位最高的人或酌情而定。
四、男女间的介绍,应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男女地位、年龄有很大差别时,若女性年轻,可先把女性介绍给女性。
五、名片应先递给龄长或上级,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的说出自己的名字。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20xx年)》和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包括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是指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地方投资以及其他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兴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各流域机构受水利部的委托负责本流域由流域机构管辖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第七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八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工艺,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管理,努力创建优质工程,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提高工程质量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第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加强质量法制教育,增强质量法制观念,把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作为提高质量的重要环节,加强对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第十条政府对水利工程的质量实行监督的制度。
水利工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
第十一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设立,经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方可承担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手段,增强质量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质量法规、规范情况的检查,坚决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滥用职权的行为。
第十二条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流域机构、省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和资质审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省级以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统一规划管理和资质审查。
第十三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体系。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对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做好监督抽查后的处理工作。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未经质量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得交验,工程主管部门不能验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根据需要,质量监督机构可委托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单位,对水利工程有关部位以及所采用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抽样检测。
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是全国水利系统的最终检测。
各省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数据是本行政区域内水利系统的最高检测。
第三章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依法设立,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特点,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通过资质审查招标选择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实行合同管理。在合同文件中,必须有工程质量条款,明确图纸、资料、工程、材料、设备等的质量标准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
第十八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签证。
第四章监理单位质量管理。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依照核定的监理范围承担相应水利工程的监理任务。监理单位必须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监理资格质量检查体系及质量监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水利行业法规、技术标准,严格履行监理合同。
第二十三条监理单位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向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派出相应的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项目要求。监理工程师上岗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一般监理人员上岗要经过岗前培训。
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参与招标工作,从保证工程质量全面履行工程承建合同出发,签发施工图纸;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指导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和工程验收工作。
第五章设计单位质量管理。
第二十五条设计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勘测设计任务,并应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等级及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过程质量控制,健全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批准制度,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
第二十七条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工程勘测设计技术规程、标准和合同的要求。
(二)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
(三)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有关规定要求,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工程质量、安全需要并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优化设计,解决有关设计问题。对大中型工程,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立设计代表机构或派驻设计代表。
第二十九条设计单位应按水利部有关规定在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中,对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
第六章施工单位质量管理。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任务,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不得将其承接的水利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进行转包。对工程的分包,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并对其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向总包单位负责,总包单位对全部工程质量向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分包必须经过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的认可。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质量责任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理检验工作,认真执行“三检制”,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第三十四条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接受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工程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并应向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技术档案、试验成果及有关资料。
第七章建筑材料、设备采购的质量管理和工程保修。
第三十六条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由采购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
第三十七条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单位具有按合同规定自主采购的权利,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
第三十八条建筑材料或工程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三)产品包装和商标式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四)工程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五)实施生产许可证或实行质量认证的产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许可证或认证证书。
第三十九条水利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般不少于一年。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在合同中规定。
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的,承担责任的期限不受以上保修期限制。
第四十条水利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一般由原施工单位承担保修,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章罚则。
第四十一条水利工程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应严肃处理。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或收缴资质证书;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四十二条因水利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责任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受损方经济赔偿。
第四十三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或其它纪律处理。
(一)未按规定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
(二)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四)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没有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第四十四条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收缴资质证书,经济处理按合同规定办理,触犯法律的,按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一)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接任务的;。
(二)不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的;。
(三)设计文件不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要求的;。
(四)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不符合本规定第三十五条要求的;。
(五)未按规定实行质量保修的;。
(七)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没有及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八)经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工程质量等级为不合格或工程需加固或拆除的。
第四十五条检测单位伪造检验数据或伪造检验结论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收缴资质证书。因伪造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六条对不认真履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职责的质量监督机构,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上一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给予通报批评、撤换负责人或撤销授权并进行机构改组。
从事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人员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者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