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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宿舍安全管理方案(精选19篇)

作者:雅蕊

学校是我们求学过程中的第二个家,我们应该为学校的荣誉和声誉而努力。下面是一些学校申请、择校和升学的策略和方法,供大家参考。

学校安全管理方案

学校树立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的指志思想,从对学生的生命、身体、心理健康负责的角度出发,切实加校学校教育,让学生度过平安、健康的校园生活。

(一)以活动促安全教育开展。

1.学校开展以《平安是福》为主题活动,努力打造平安校园。

2.开好心理健康课,让学生树立健康的、积极的、向上的心态。

3.定期召开以安全教育为主的校会,教育学生在交通、饮食、人身、用电、防火等方面注意安全,加强自我保护意思。

4.每学期召开以“珍爱生命、关注健康”为主题的班团会,办安全教育专刊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常识,让安全知识深入每个学生心中,提高生命质量。

5.每学期初学校统一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让家长了解安全常识,形成学校、家庭、社会都关注安全教育的局面。

(二)自检自查消除安全隐患。

2.对学校的实验室、微机室、宿舍等要害部门进行检查,注意消防安全,消除火灾隐患。

3.定期对校内小卖店进行检查,杜绝“三无”食品进入校园,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

4.对学校食堂的卫生、餐具、物品堆放等随时检查,服务员要有健康证明才能岗。确保饮食安全。

5.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室内卫生要保持清洁,教室要通风,保持空气流通。避免传染病流行。

(三)加强学校管理,保证安全。

1.做好教师的值日、值宿工作,特别是节假日、寒署假,教师要及时上岗、及时到位,责任落实,目的明确。

2.传达室负责校外人员登记,杜绝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以保证学生人身安全。

3.注重学生的思想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预防打架等恶性的事件的发生,如发生治安事件及时报警。

4.在值班室安装电话,便于学校和外界取得联系,以确保学校安全。

5.教育学生不要到公共场所,如游戏厅、网吧、台球厅等,这些地方危险性大,消防措施差,以免发生火灾,酿成事故发生。

学校安全管理方案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防患于未然。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多方配合、责任到人”的原则,抓好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的落实,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确保我校安全稳定与发展。

(一)建立安全工作网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学校安全工作。

2、根据上级要求,协调学校安全工作与正常教育教学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加强宣传,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制定学校安全防范应急措施。

4、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学校安全工作困难和问题。

5、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安排和对各类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6、负责妥善解决各类突发事件。

(三)各组具体工作。

根据政教处工作职责范围,重点确保以下安全。

1、交通安全,即学生在就学往返路途、在学校组织集体活动中的交通安全。

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主动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联系。加强对师生乘坐车辆的管理和安全检查;组织师生外出参加活动需租用车辆时,学校必须与出租单位或个人签订“安全行车协议书”,不得租用车况不良或无牌无证车辆,不得租乘无证人员驾驶的车辆。

2、要加强对学生进行预防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知识教育,各班主任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学生自护自救安全常识》。

3、要加强师生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不得组织学生到有传染病源的场所开展活动,发现传染病必须进行隔离,及时救治,严禁学生到校外就餐或购买任何零食。

4、劳动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劳动和容易造成学生被砸、落水、跌落等其他危险性劳动。

5、活动安全。学校组织参加的各种活动,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组织学生集体性外出活动,必须报经市教委批准。各种外出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周密组织,精心安排,指派人员勘察活动场所后才能组织学生前往。学生乘坐车辆不得超载、超速,要确保乘车安全。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婚丧礼仪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社会活动,也不得组织参加超越学生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种活动。

6、消防安全。要教育师生注意安全用电、用火、用油、用气,特别防止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普及消防常识和自救知识。严禁师生私自用电、用火、用油、用气。要根据消防法规的要求,加强校内消防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严防人为因素和管理不当引发火灾。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扑救等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学校发生火灾要及时组织学生疏散。

7、管理安全。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尊重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防止因管理失当造成学生误伤及其他意外伤害;注意观察学生的情绪变化,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8、治安安全,即学校内部治安和校园周边治安方面的安全。切实加强校内治安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校规校纪教育,严防教职工伤害学生和学生之间打架斗殴等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保卫机构和队伍,强化综合治理。

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的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治安防范体系。对到学校打架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扰乱教育教学秩序或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设施的不法分子要及时向界头乡派出所报告,并请求依法处理。

根据教学组工作职责范围,重点确保以下安全;。

任课教师课堂教学安全。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做到: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或其它有关规定。

2)每节课前检查教学活动场地器材、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每节课清查缺课学生,课后及时了解缺课原因。对缺课原因不明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老师要及时告知家长,对缺课学生班主任要妥善处理,情况严重的及时报告学校。

4)根据教学内容实际,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了解特异病质的学生,并给予必要照顾。

5)教学内容要符合大纲或教学计划的要求,教学组织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得私自调课、停止学生上课,不得私自组织学生课外集体活动,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要及时教育制止。严禁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6)学生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时,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学校、通知家长。

7)、要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尊重学生,科学施教,防止因管理失当造成学生误伤及其他意外安全事故。

要加强教学实验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危险物品的保管。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防范措施,设置防火、防毒、防触电、防人体腐蚀等必要设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物品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的规定,单独存放,严格管理。

根据后勤组的职责范围,重点确保以下3类安全:

1)饮用水安全。

2)建筑安全,即校舍安全。

3)定期检查学校的消防、用电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维修。

班根据的职责范围,重点确保以下8类安全:

1)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2)加强对学生进行预防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知识教育。

3)重视学生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工作,向学生介绍体安全知识。

4)教育学生不玩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不触摸电器,不做任何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事。

5)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教给解决矛盾或纠纷的方法,防止事态扩大。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加强消防安全教育。

7)禁止学生将管制器具带入学校,严禁打架斗殴。

8)加强饮食卫生方面的教育,防止学生食物中毒。

1、各部门及教职工,若不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违反有关规定要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将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2、学校追究。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视其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必要的行政、纪律处分,并根据其承担责任比例大小,追偿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凡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受到学校及以上行政、纪律处分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并取消当年评先,晋职资格。

3、教育行政部门追究。学校校长、分管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在学校安全管理中,不履行相应职责或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教育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司法部门追究。发生事故后,有下列行为的,提请行政监察机关按政纪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恶劣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学校值班电话:中心小学办公室:

组长:联系号码:

副组长:

(2)其它电话:火警:119、报警:110、急救:120。

学校安全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根据《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监督人员在全县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了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根据省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高效有序开展,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对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明确工作任务、范围、重点、要求,会后将全局监督人员分为三个小组,分别由三位局领导带队分片区对全县各中学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中,我局监督人员重点对学校食堂以下几点进行了检查:

(一)学校食堂是否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

(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四)大宗食品是否索证索票;

(五)每餐是否按规定留样;

(六)食品台账建立情况;

(七)是否有能正常使用的消毒、冷藏、保洁设施设备;

(八)是否有防蝇、防尘、防鼠的设施;

(九)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的处理情况;

(十)加工、操作过程是否使用不得制作和使用的菜品;

(十一)食堂环境卫生情况等内容。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次11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9台次;检查学校食堂56家,其中中学食堂9家;小学食堂22家;幼儿园食堂25家;其中2家小学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率100%;制作指导性监督意见书43份,对11户学校食堂存在安全隐患的,出具了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

在对学校食堂的检查中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分学校及托幼机构主要领导和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学校对食堂卫生管理督查力度不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从业人员缺乏卫生意识,对食品加工流程不熟悉,食品加工操环节不规范。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

学校安全管理方案

为贯彻gb/t-24001、gb/t28001-20xx标准,依法做好三标一体化管理工作,完善制度,构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长效机制,以实现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目的,提高全体员工安全和环保意识为宗旨。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三标一体化)科学管理、持续改进、争创一流。

(一)环境目标。

实现水、气、声、渣及其他污染物达标排放和不发生重大环。

境污染事故。

(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安全生产实现人身伤亡、重大火灾和重大交通事故“三为零”;千人负伤率小于3‰;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合格率100%;

3、职业健康体检率100%;

4、危险源辨识与风险控制率100%。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示意图。

(一)总经理。

负责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的应急准备和响应的总指挥。

(二)管理者代表。

负责组织建立、实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指标考核进行情况和改进需求总负责人。

(三)安全科负责环境因素的特殊气候引起的狂风、暴雨,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及减少环境带来的影响;负责重要环境因素的(大气、水体的排放、土地污染、噪音污染、废弃物、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利用等环境因素,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重大危险的超负荷用电事故。重大安全事故,食物中毒等事故负责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施抢演练或培训以及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记录台帐)以及目标指标考核。

(四)办公室负责重大交通事故,牵头负责编制“救援预案”、演练或培训及日常工作的交通控制(记录台帐)以及指标的考核。

(五)机动科负责公司所有设备的管理和重大设备事故,定期检查,负责编制“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抢演练培训及日常工作的设备事故控制(记录台帐)以及指标考核。

(六)组织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各部门、工区(项目部)人力资源管理,并组织对从事影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的.人员能力出具体要求并进行确认管理。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管理考核,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持证上岗。

(七)财务科应保证安全措施和劳动保护资金及时到位。

(八)工会负责职业病、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的监督检查。组织员工如焊工、油工、女工等进行体检,每季度对工区(项目部)发放使用劳保用品情况进行检查。

(九)供应科负责所有施工材料、劳保用品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负责公司施工现场材料的供应和管理工作和易燃易爆物品(氧气、乙炔、使用储存)明确标识“易燃易爆”,严格执行领用制度,并依据需量计划采购,设专库存放(记录台帐)。负责编制“易燃易爆物品应急救援预案”施抢工作的材料供应以及指标考核。

(十)工区、负责编制本单位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实施方案,及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并进行目标指指考核。同时参加相关部门组织自救护救演习或培训等。

(一)加强对职工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以人为本,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思想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提示。认真学习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提高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意识与能力。

(二)强化监控,狠抓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把安全、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的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把问题解决到实处。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实施目标管理、动态管理、指标考核、奖优罚劣,调动基层工作的积极性。健全管理体系,修订与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三)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

根据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到:1、施工现场要以治理大气、

粉尘、噪声、污水污染全方位治污,搞好环境保护。一是禁止燃用煤炭烧木柴;工地禁止露天焚烧沥青作业及焚烧建筑垃圾;二是市区范围内的工地要使用商品砼;运料运输车要覆盖,出场应清洗;三是按环保规定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噪声作业;四是工地建立标准的排水系统,以治理污水污染。2、市区工地必须做到五化,即:道路硬化、场地净化、办公生活区绿化、建筑立面及为围墙美化、工地门头及重要部门亮化。3、jgj59-99每月进行自检与评价。

(四)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科学管理,提高施工安全技术含量。

将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企业技术近不规划,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要学习、推行系统安全工程的科学管理方法,做到防患于未然。对事故隐患采取预测、预防的措施,实施有效对策。控制危险点、消除事故源、做好超前防范工作,坚持“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的原则。系统安全工程要贯穿的落实到整个施工活动和全方位、全过程,从开工准备工作起就一环扣一环的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五)认真查除违章行为。

对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遂重大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及时按规定报告,保护好事故现场,分析事故原因与责任,严肃查处,采取整改措施,以利接受教训。对严重违章或造成未遂重大事故的责任者,也必须给与严肃查处,对隐瞒事故的行为,要追究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考核办法。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执行情况;

2、本单位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合格率100%;

5、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达标率100%;

6、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控制率100%;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一、宿舍内发现起火,学生一方面组织灭火,一方面立即派人报告值班教师。

二、班教师立即赶往火险地点,利用灭火器火消防栓进行扑灭。

三、另一值班教师组织学生有序的撤离宿舍到安全地带。

四、各宿舍长负责组织本宿舍成员按顺序离开宿舍。

五、楼梯口对应宿舍的宿舍长负责本层及楼梯秩序,以免发生人为挤压造成人员伤亡。

六、全体住生心理要镇定,不要发生恐慌。

七、值班教师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八、值班教师负责按宿舍清点人数。向有关领导汇报安全撤离人数。

九、撤出人员集合地点在篮球场。

一、一值班教师负责组织灭火队及时灭火。

二、另一值教师负责报火警电话:119及报急救电话:120。然后负责组织学生有序的撤出。

三、楼梯口对应宿舍的宿舍长负责本层及楼梯的秩序。

四、没能及时撤离宿舍的宿舍长要稳定人心,组织本宿舍成员自救。高层的不能跳窗户,要等待救援人员及时救援。

五、值班教师负责在篮球场按宿舍清点安全撤离人数。

六、值班教师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告之安全撤离人数。

学校安全管理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国、全省、全市“两会”和春节期间的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xx]8号)要求,从即日起至3月31日在全市校园中开展集中检查。现制度实施方案如下:

以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重点,以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为目的,以严格检查为手段,通过开展校园安全集中检查,进一步推动学校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推动安全隐患治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工作措施,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对安全典型事故和涉险事件一律提级查处、严厉问责,力争实现“零隐患、零事故、零伤害”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为20xx年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的安全基础,为全市聚力“六大突破”、实现转型崛起创造稳定的校园安全环境。

市教育局成立全市校园安全集中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校园安全集中检查工作。

组长:薛利敏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成员:市教育局机关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负责全市学校安全集中检查的督查安排、情况收集、汇总、通报、上报等工作。

在校园安全集中检查期间,突出三个重点时段,即:全省“两会”期间(1月22日至31日)、春节和全市“两会”期间(2月3日至25日)、全国“两会”期间(3月1日至3月20日)。

3.建立和完善校园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校园风险管控工作的督查与落实情况;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23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单位集中检查工作方案,明确集中检查的内容和标准,做好集中检查的安排部署工作。各县区教育局要督促辖区内各类学校制定落实方案。

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的集中检查实施方案和安排部署情况于1月24日前报市教育局安全科。

(二)学校自查自改阶段(贯穿集中检查全过程)。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按照要求,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的安全风险隐患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做到“十查十看”:

1.查工作部署,看是否按照要求对开展自查自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查责任落实,看新学期开学是否层层落实了责任和签订了安全责任书。

3.查制度建设,看是否建立了符合本学校实际的安全规章制度。

4.查制度执行,看是否严格执行了各项规章制度。

5.查履职尽责,看是否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人员是否认真落实了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责任。

6.查隐患整改,看是否开展了全覆盖、全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并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了整改,或按“五落实”要求制定了整改计划、落实了整改措施。

7.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要求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8.查安全投入,看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经费。

9.查培训教育,看是否组织开展了相应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

10.查应急值守,看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三)集中检查阶段(贯穿集中检查全过程)。

1.县(区)全面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区)教育局要采取“四不两直”以及领导带队、专家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深入学校进行检查。县(区)教育局对辖区内学校100%进行检查。

2.市教育局重点检查。市教育局要对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大检查情况开展督查,对市直学校100%检查,对县(区)学校抽查比例不少于15家。

3.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全部建立整改清单,责令学校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领导挂牌督办清单,实行挂牌督办,并责令相关学校严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隐患不整改、不作为、不履职的,要建立追责问责清单,严肃问责;对隐患整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检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要依法严厉查处。拒绝和被有关部门列为“黑名单”的企业或公司合作。

(四)“回头看”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对重大风险管控、重大隐患治理和安全薄弱校进行“回头看”再检查,巩固提高集中检查成效。各县区教育局要对不少于10所学校组织进行“回头看”再检查。市教育局要对不少于3所市直学校和10所县区学校进行“回头看”再检查。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结合“回头看”再检查情况,梳理规律性问题,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要及时总结集中检查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3月28日前将集中检查总结报市教育局安全科。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校园安全集中检查是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红线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研究,精心谋划,抓好落实。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本县区学校集中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市直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每个重点时段至少开展一次1次突查,形成强大声势、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检查责任,确保取得预期实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要亲自组织检查排查,严防事故发生。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一般隐患要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对可能引发事故或严重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场所,必须停课进行整改。

(三)强化隐患整改。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要建立检查责任制,加大对隐患问题整改的督办力度,对集中检查期间发现的所有隐患问题,要全部建立整改清单,责令限期整改;对短时间内整改不了的,要利用寒假积极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学校安全管理方案

根据县教育局印发《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互教【2018】2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经学校行政会研究讨论,响应和落实教育系统确定的“安全管理年”号召,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教育的关系,以强化安全管理为重点,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管理年”活动,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县综治委、安委会关于综治安全维稳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通过开展“安全管理年”活动,使学校安全管理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师生自救能力进一步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推动安全教育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增强实效性,提高师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实现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安全事件“双为零”目标,确保全校教育教学安全稳定。

建制度、重宣教、严监管、除隐患、保安全、促长效。

为确保全校“安全管理年”活动顺利推进,决定成立“安全管理年”工作领导小组,有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汪元寿学校校长。

副组长:杨元军学校副校长。

成员:马玉秀学校办公室主任。

宋武奎学校教导处主任。

拉永鳌学校德育处主任。

刘生云学校总务处主任。

各专业组长及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德育处,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年活动的各项工作。拉永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加强领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全校一盘棋思想,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明确校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直接分管安全稳定工作,教职工严格实行“划块负责”安全管理模式。

2、落实责任。学校与班主任、责任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二)规范管理制度,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3、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细化安全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安全管理制度化、精细化。

4、提高学校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师生应急处置能力,坚持每月进行一次突发事件的紧急疏散演练。

(三)拓宽安全教育渠道,深入开展校园平安文化活动。

5、加强平安文化阵地建设。在校园墙壁、走廊、食堂、教室、宿舍、宣传栏等显要位置,通过张贴安全标语、召开主题班会,观看安全图片展等形式图文并茂的广泛宣传安全常识,营造浓厚的平安文化氛围。

6、加强安全教育课程研究。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课,开齐上好安全教育课。

7、大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月”等活动,围绕饮食卫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击、防溺水、防踩踏等教育重点,通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征文、手抄报比赛等形式,增强安全教育效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灵活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8、校舍安全。坚持校舍安全月查和雨季汛期勘察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得力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9、交通安全。积极协助交警部门加强护送学生制度,坚决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加强对教师私家车交通安全教育并签订责任书。

10、食品卫生安全。加强学生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和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引导学生拒绝食用“垃圾食品”和“地摊食品”,自觉到食堂就餐,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治防控。

11、消防安全。及时检修用电线路,确保用电安全。加强师生冬季防火、防爆、防电等安全教育和管理,签订实训室安全责任书。

12、汛期安全。完善防汛应急预案,落实防汛人员和物资,安全度汛;加强学生防溺水常识教育,致信明确家长节假日监护职责。

13、大型活动安全。落实大型活动报告审批制度,活动前要制订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落实活动安全各种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14、值班保卫工作。加大值班保卫工作力度,严格实行学校领导带班和保卫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门卫值班工作,配备专职保卫人员,对外来人员、车辆严格控制,实行登记制度;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保持宿舍内通道畅通,确保宿舍安全。

(五)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安全隐患治理。

18、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做好台帐及上报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每个学生都必须自觉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实行舍长负责制,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和水电。

2、学生宿舍实行统一的熄灯制度,宿舍管理部门将按时关闭楼道大门。凡迟归者,一律凭有效证件由门卫登记后方可入内,任何人不得爬门翻墙、攀窗进入宿舍。

3、每个学生都应自觉维护宿舍秩序,不准任意大声喧哗、起哄、打闹、踢球等。严禁进入异性学生宿舍,特殊情况须经宿管或保卫处或班主任批准。

4、宿舍内不准搞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不准酗酒,不准打架斗殴,不准观看、传播淫秽物品或从事宗教、迷信等活动。

5、不准在宿舍楼层内从事经营性活动,包括修理、挨门兜售等,不准搞任何形式的买卖活动。一经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

6、保持楼道畅通,不得将自行车或其他物品停放在楼道内。

7、学生宿舍不准私拉电线,禁止使用明火、烧废纸。擅自使用电热器者,一经查获,一律没收,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学生个人高额现金应存入银行,票、证、卡等贵重物品入箱上锁,妥善保管。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9、严禁私自转借房间钥匙或私配钥匙,如丢失钥匙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更换门锁。严禁爬门攀窗,杜绝意外事故。

10、不得擅自留宿在外或留外人住宿。学生宿舍严禁留宿他人,如擅自留宿,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以后再发现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11、学生宿舍消防器材等设施,严禁随意动用,故意损坏者按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12、学生携带物品离开宿舍,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必要时公寓门卫有权查询或暂扣。

13、校外人员确有需要进入学生宿舍时,必须在门卫处凭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入内,会客结束后,须注销登记手续。

为了确保学生人身及财物安全,所有住校学生及住宿人员必须执行以下安全规定:

一、防止火灾发生

1、宿舍内严禁带入和持有打火机、火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2、宿舍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蜡烛(停电等特殊情况由学校统一安排),严禁燃烧物品。

3、宿舍内严禁持有或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暖气、电热毯、酒精炉、“热得快”和充电式应急灯等大功率电热、电器产品。

4、宿舍内严禁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扇、充电器、接线板、随身听等)放在床上使用或充电。

5、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6、宿舍内严禁损坏、挪动、擅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7、宿舍内点燃的蚊香由宿管老师统一管理使用,必须放置在宿舍中央地面上。

二、防止财物丢失

8、宿舍内严禁存放现金。

9、宿舍内严禁存放贵重饰品及电子学习用品(如手饰、手机、随身听、电子学习机等)。

10、严禁串宿舍。

11、严禁留外来人员住宿。

12、严禁无请假手续滞留宿舍。

13、中午午休、晚上晚休时必须在房内锁上宿舍门。

三、防止意外伤害

14、宿舍内严禁大声喧哗、辱骂他人。

15、宿舍内严禁打架。

16、宿舍内严禁喝酒、吸烟、打牌。

17、宿舍内严禁持有、藏匿管制刀具、棍具、器械。

18、宿舍内严禁爬窗户、跳-楼。

19、严禁在宿舍内、走廊、楼梯、外跨楼梯奔跑、跳跃、追逐、打闹、拥挤。

20、上下楼梯、楼道内要靠右行走。

21、严禁在床铺间跳动,上下床不蹬爬梯。

22、严禁不按规定时间进出宿舍。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及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认真执行住校生条例,遵纪守法,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宿舍管理人员应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岗,中途不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应向校长室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岗;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请其他人员代岗,做到有学生在,必有管理人员在。

3、学生上课时(早自习开始时、下午上课时、晚自修开始时等),应及时锁好宿舍大门、小门,禁止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宿舍区;学生回宿舍(下午放学时、夜自修结束时等),应及时主动开门;学生夜间就寝后,必须锁好大门。

4、负责宿舍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进入宿舍区,平时应管好门钥匙,不得借给学生及其他人员使用。如上课期间学生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宿舍,学生须持教师开具的准入证明,无证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对可放行的学生,应跟随到相关宿舍,并为其开门。

5、应经常巡视宿舍区(特别是中午和晚上),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行为,坚决制止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对不听劝告的学生和严重事件应及时向教导处汇报,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应严禁外校学生和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区。

6、做好楼道、走廊的卫生工作,负责督促学生寝室的卫生工作,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及时做好记录。

7、要经常注意宿舍区内的公物情况,如有人为损坏现象,应及时报教导处查处。对自然损坏的公物,应及时报请总务处修理。

8、督促学生准时起床,准时参加早锻炼,准时就寝、熄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各种困难,应主动关心学生生活,对生病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照顾,及时处理突发事情,能指导、帮助学生整理内务,提高学生自理能力。

9、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记录。

10、应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及时关好水、电开关。

11、经常与班主任联系,及时处理违反有关规定条件的行为,并上报学工处。

12、做好为住校学生服务的其它相关服务工作。

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及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认真执行住校生条例,遵纪守法,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宿舍管理人员应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岗,中途不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应向校长室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岗;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请其他人员代岗,做到有学生在,必有管理人员在。

3、学生上课时(早自习开始时、下午上课时、晚自修开始时等),应及时锁好宿舍大门、小门,禁止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宿舍区;学生回宿舍(下午放学时、夜自修结束时等),应及时主动开门;学生夜间就寝后,必须锁好大门。

4、负责宿舍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进入宿舍区,平时应管好门钥匙,不得借给学生及其他人员使用。如上课期间学生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宿舍,学生须持教师开具的准入证明,无证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对可放行的学生,应跟随到相关宿舍,并为其开门。

5、应经常巡视宿舍区(特别是中午和晚上),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行为,坚决制止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对不听劝告的学生和严重事件应及时向教导处汇报,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应严禁外校学生和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区。

6、做好楼道、走廊的卫生工作,负责督促学生寝室的卫生工作,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及时做好记录。

7、要经常注意宿舍区内的公物情况,如有人为损坏现象,应及时报教导处查处。对自然损坏的公物,应及时报请总务处修理。

8、督促学生准时起床,准时参加早锻炼,准时就寝、熄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各种困难,应主动关心学生生活,对生病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照顾,及时处理突发事情,能指导、帮助学生整理内务,提高学生自理能力。

9、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记录。

10、应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及时关好水、电开关。

11、经常与班主任联系,及时处理违反有关规定条件的行为,并上报学工处。

12、做好为住校学生服务的其它相关服务工作。

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行政院颁事务管理规则「宿舍管理篇」订定。

第二条本校单身宿舍由学校指派宿舍管理人员,以宿舍全体借用人為服务对象,依据「宿舍规则」,管制閒杂人员进入,保管公共财物,防范失窃,维护宿舍公共安全及清洁卫生。

第三条借用人除负责其个人室内整洁,实践「宿舍规则」外,并应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盥洗室及厕所之清洁卫生,并不得在宿舍内或週围饲养宠物。

第四条本宿舍仅提供借用人居住,不得将宿舍出(分)租、转借、调换、转让、增建、改建、经营商业或作其他用途。

第五条借用人每月除依行政院规定每月扣缴房租津贴外,应自行负责缴付水电费与管理费,借用人应缴之费用,按月自薪资中扣缴。

因第七条各款事由迁出者,应预缴水电费新台币伍佰元,待月底结算后多退少补。

管理费纳入校务基金,做為单身宿舍维持费用,其金额由教职员工宿舍调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六条宿舍检查及修缮:

一、总务处每年至少检查「房屋及水电」、「管理及服务」、「借用收回管制」一次,并先期通知各宿舍借用人协助配合。

二、检查结果列入「检查报告单」,有修缮之必要时,应即依规定签请修缮。

三、除定期检查修缮外,借用人发现有修缮必要时,应填具「宿舍修缮申请单」,交宿舍管理人员办理。

第七条借用人如有左列事故,应按规定期限迁出,将宿舍交还学校:

一、调职、离职及退休时,应在三个月内迁出。

二、受撤职、免职处分时,应在一个月内迁出。

三、因资格消失或未续约之现职借用人,应在一个月内迁出。

四、因「留职留(停)薪」赴国内、外进修达一年(含)以上者,应在向进修学校(单位)报到前迁出。

第八条借用人迁出宿舍前,应将所借公物(含傢俱)交宿舍管理人员点收,如有短缺或故意损坏者,应依规定赔偿。

第九条借用人迁出后,其留置於原借用宿舍之私人物品,三日内不搬离者,应即依约办理,视為拋弃,任由学校处理。

第十条每位借用人均须每年签订「单身宿舍借用契约(如附件)」,若有违约情事,应即依约办理,其為现职人员者,得视情节签请议处。

第十一条本校单身宿舍之贵宾房仅供短期借用,每日得酌收清洁费新台币参佰元整,并以左列人员為服务对象:

一、应本校有关单位邀请之客座教师、杰出学人或到校参与各项活动者。

二、本校兼任教师。

三、其他公务机关到校公务视察或访察者。

四、其他(经签呈核准者)。

短期係指借用一个月以内者,超过应重新申请。

第十二条本办法经教职员工宿舍调配委员会审议后,提请行政会议通过,陈请校长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与相关文件精神,搞好预防便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我校生活部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各宿舍的.生活老师是学生在宿舍期间的第一责任人,生活老师必须密切关注学生的举动,一旦发现学生有危险举动应立即加以制止并进行教育;如发现学生有反常举动应立即汇报并做好思想工作,必要时和家长联系。

2、各楼道口、楼梯口的值岗老师必须认真负责做好值岗工作,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举动。

3、餐厅各楼层的值岗老师应提前5分钟做好准备工作,不可让陌生人和家长进入餐厅,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4、如有外来人员及外来车辆进入宿舍区,生活老师必须及时询问了解情况,(原则上除校车外其它车辆不得进入)并做好登记汇报工作。

5、在夜自习结束后如学生因病因事需离校时由该生生活老师写好离校证明并送至门卫亲手交给熟悉的家长,等家长签字确认后方可让他带回。

6、组长应每天关注本组内生活老师的工作情况及思想动态,如有异常要及时向主管人员反映。

7、生活老师平时应把自己的刀具、杀虫剂、84消毒液、洁厕液等物品收放好,每周要对学生的抽屉、柜子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管制刀具、打火机、火柴等违禁物品要没收并进行教育。

8、生活老师发现宿舍内出现学生受伤、失踪事件要及时向主管报告。

9、生活老师不得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宿舍,并加大对活动场所的巡视管理。

10、学生晚自习回宿舍后如要到医务室看病必须要由生活老师陪同前往。

1、生活老师应妥善保管好学生的个人物品及学校物品,确保财产安全。

2、生活老师应每周检查学生所带的食品(牛奶、点心)是否过期,如发现有过期食品,应先和家长联系后方可丢弃。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住宿生人身财产安全,强化住宿生自我保护意识,现对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1.增强安全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或财物,防止丢失,凡贵重物品一律不得带人宿舍楼,违规者后果自负;携带物品进出宿舍,要主动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2.必备的钱财物品要放在柜内、抽屉内锁好,不得随意放在其它地方。3.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动用他人物品。

4.不得将家长、亲戚朋友、陌生人带入宿舍楼,如有特殊情况要经宿舍管理老师批准。5.学生在宿舍内不准喝酒、打架、喧哗滋事;就寝时间不得播放广播、音乐,影响其他同学休息;不得向窗外或走廊内抛物。

6.严禁使用电源充电,不得将接线板、充电器、手提充电灯等电器带人宿舍楼。严禁使用任何电器。

7.宿舍内严禁吸烟;严禁将打火机、火柴、蜡烛等易燃物品带人宿舍楼;不得使用蜡烛照明,不得点燃蚊香等物;禁止在宿舍内点明火焚烧信件纸张等;离开寝室要将室内电源切断。

8.严禁将管制刀具、哑铃、拉力器、双节棍等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带人宿舍楼。9.上课、自习期间因事因病回宿舍必须持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开具的人楼证。10.严禁学生无故夜不归宿,严禁攀爬围墙出入宿舍,严禁攀登宿舍窗台。

11.严禁在宿舍尤其是在床铺上逗闹,以免发生摔磕碰伤;严禁从楼上向下抛扔杂物,以免出现砸伤事故;对保温瓶妥善放置,以免出现烫伤事故。

12.遇到上操等人员集中或突发事故,不得推搡、拥挤,避免踩踏事故。

13.学生、宿管人员要经常检查床板、床铺护栏等处,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并报总务处有关人员修理。

14.学管人员要安排学生干部每天熄灯前清点学生人数;宿管值班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关门上锁。

15.提高警惕,严防各类案件发生,发现案情或险情及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主动配合’提供线索,见义勇为,消除隐患。

16.凡违反以上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减学分、纪律处分。造成事故的,赔偿损失,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宿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工作,培养广大学生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意识,杜绝违章用电、使用违禁电器的现象,同时加大学生宿舍的管理力度,更好地为同学服务,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学生宿舍每月免费供应正常生活学习用电:8人间为25度、6人间为20度、4人间为15度,一年按10个月供应。

二、学生用电不足部分,由学生自费购买,每次购买度数以满足当月需求为准,一般一次加电不超过20度,不足部分经楼长审核,可再次购买。

三、学生宿舍加电工作由各楼楼长具体负责,每天下午4:00--5:00统一到物业中心加电,其它时间、其它人一律不予受理,如需加电,需提前到楼长处登记交费。

四、凡是当月卫生检查平均成绩达到95分以上的文明宿舍,每宿舍奖励下月用电20度,电费由宿管中心从学生奖励基金中支付。

五、宿舍卫生成绩优秀,无补考、重修同学,平均成绩70分以上的“优良学风宿舍”一次性奖励用电60度,电费由宿管中心从学生奖励基金中支付。

六、年终评选“十佳文明宿舍”一次性奖励用电100度,电费由宿管中心从学生奖励基金中支付。

七、凡是在当月各类检查中出现下列情况,将取消该宿舍下月增加用电指标的资格:

1.在当月卫生检查中平均成绩低于85分的宿舍;。

5.在正常学习休息时间内打扑克、打麻将、下棋等行为者;。

以上望同学们严格遵守。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方案

3、  宿舍管-理-员提前15天通知张贴居住证过期在职员工名单。

各部门主管监督宿舍管-理-员是否提前15天通知张贴居住证过期在职员工名单。

宿舍管-理-员未提前15天通知张贴居住证过期在职员工名单,宿舍管-理-员乐捐5元。

住宿安排

4、  对员工直属亲戚来厂探亲必须在门卫处凭有效证件登记后进厂,询问是否住宿,住宿必须经宿管员和大堂客房登记住宿(按大堂制度办理),严禁未经登记擅自留宿。外来住宿必须是员工的直属亲戚,严禁来访者单独在集体宿舍房间逗留,探亲访友在宿舍逗留不得超过22:00点。

保安、宿管员对员工入住宿舍,不定期检查、监督,同一宿舍员工对来访住宿者是否办理住宿手续进行监督,对未办理住宿手续,住宿的,向宿舍管-理-员或保安举报,被访员工对来访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被访员工擅自将来访人员留在宿舍住宿,被访员工乐捐100元/天。同一宿舍员工知情不报、故意包庇或隐瞒来访人员而造成损失,由责任人与同宿舍员工共同承担责任,被访员工需承担双倍责任。

住宿制度

2、  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4、  严禁将手机、现金、手饰等贵重物品随意放在房间内;

人员离开房间必须锁好门窗,宿舍管-理-员对宿舍物品不定期检查;

如保管不当造成财物失窃,自行承担损失;

宿舍员工监督维修的及时性,维修员辩别是否人为损坏;

6、  根据国-家-安-全法规定,宿舍内严禁使用、存放一切危险、易燃易爆等国家违禁物品,禁止吸毒。

宿管员检查擅自藏匿违禁物品,吸毒人员,同宿舍人员有权、有义务对藏匿违禁物品监督举报。

对故意损坏物品和存放违禁物品、吸毒的当事人进行举报,举报人给予奖励200元/次,发现违禁物品立即没收并对当事人乐捐100元/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损失由违规人员承担一切民事责任。

卫生制度

3、 搞好宿舍卫生工作,检查标准:(1)地面无油腻,(2)无垃圾,(3)玻璃清透明亮,(4)马桶无黄色迹象,(5)台盆不脏乱,(6)日用品摆放整齐等,衣物堆放整齐。

同一宿舍员工相互监督,是否将垃圾带到楼下放入垃圾桶内,个人物品是否摆放整齐,整洁。

对房间卫生差的员工乐捐20元/人/次;对房间卫生好的员工奖励20元/人/次,并张贴公布。

水电使用制度

1、  住宿的员工除公司补贴,超出部分的水电费,按同一宿舍住宿员工按登记入住的日期分摊。

公司补贴每个房间电费为10度;水费5月至10月每人2吨、11月至次年的4月每人1吨,超出部分按入住登记日期分摊。

每月1至5号公布上月使用水电费用,员工核对水电费用是否错误以便宿舍管-理-员更正,超出5号到次月调整,水电费核算错误,宿舍管-理-员乐捐5元/宿舍。

稽核部发现以上事项弄虚作假或负责人未执行监督对负责人处以10/次乐捐,造成损失的按照公司《赔偿管理制度》赔偿。

注:

2、本制度由稽核中心负责稽核、处理;

3、若在运行过程中遇到运作不畅等情况时,请及时知悉稽核部指导 ;

4、运行过程中若同变革前文件有冲突时,一律依本文件执行。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场所,也是学生相互交流思想,影响学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场所。为了完善宿舍管理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宿舍管理质量和水平,为学生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 住宿制度

(1)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实际需要,寄宿班学生必须住宿。

(2)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入住学生必须及时缴纳本学期的住宿费。

(4)按照指定的宿舍、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5)开学时总务处应将各宿舍住宿生住宿花名册(分宿舍按床位)一式三份交与班主任、政教处及生活指导保存。

3、学生宿舍出入制度

(1)禁止校外人员进入宿舍。

(2)异性学生不得进入。

(3)学生亲属及同学来校,禁止进入宿舍。

5、日常管理制度

(1)每个宿舍推选一名舍长,负责宿舍事务。

(2)各宿舍要排出值日表,离舍之前将卫生打扫好, 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卫生。

(3)宿舍钥匙每人一把, 生活指导处保留一把。如更换新锁,须立即上交新钥匙。

(4)爱护公物。自然损坏,及时保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查不出当事人,本寝室人员均摊。

(10)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起床。熄灯后不许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如:大声讲话、听收音机、串床唠嗑、洗漱、打电话等。

(11)保持宿舍内的肃静,严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2)水必须倒在水池内。严禁向走廊、楼梯、水房、厕所内及窗外乱扔杂物、倒剩饭、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随地吐痰、泼脏水。

(13)宿舍内禁止赌博 ,不得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14)宿舍内不得吸烟、喝酒。

(15)不得私自将自行车、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衣橱上下、床铺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16)宿舍内不准饲养宠物。

6、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严禁在室内乱张贴字画、照片、钉钉子、洗晾衣物等。

(3)热水瓶摆放整齐。

(4)洗漱用具放在脸盆内,脸盆应放在床下两侧,毛巾可挂在床头。

(5)鞋子头外跟内放在床下,摆成一线。靠近床梯的为上铺学生的放鞋处,远离床梯的为下铺学生放鞋处。

7、宿舍安全管理

(1)学生未经允许不准在校外住宿。

(2)严禁留宿外人在学生宿舍住宿。

(3)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寝室没人时要锁好门。

(4)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丢失,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 。

(5)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禁止使用各种电器及煤油炉、酒精炉、蜡烛或燃烧杂物等。

(7)严禁吸烟和自带火种;不得在寝室内、走廊上生火燃烧杂物;未经学校批准,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

(8) 严禁私接电器,严禁攀爬走廊和楼道护栏,严禁在床上蹦跳、打闹;住上床的学生要小心谨慎,不得跳跃上下。

8、生活指导职责

(1)、生活指导应树立“爱生如子”的思想,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2)、生活指导要根据学校的要求,对住宿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情况及日常生活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

(3)、每天早上起床后,生活指导应督促学生起床及整理宿舍内务,让学生按时早操。

(4)、宿舍楼卫生实行一清扫两保持制度(早点后生活指导先打扫,然后用拖把拖干净,早饭晚饭后打扫保持)。

(5)、七点半上早读课以后,生活指导对各间学生宿舍进行检查,门窗是否关好上锁。最后把男女生公寓大门锁上(确认各室中没有学生后)。至十一点四十分放学时,再把楼道门打开。

(6)、午晚饭饭时间,生活指导应巡查,严防学生赌博破坏公物。上课及自习时,同样检查各宿舍的电及门窗,最后把公寓大门锁上,不允许学生在宿舍逗留。

(7)、晚自习期间,生活指导负责检查各宿舍的电及门窗,并锁上公寓大门。晚自习后生活指导应亲自对各间宿舍的学生进行检查,督促学生早点休息。做好住宿生的考勤登记工作,发现无故缺勤者及时跟踪调查,并报值班行政领导和班主任。

(8)、晚上学生宿舍熄灯后,生活指导检查违纪学生并督促学生及时休息。

(9)、生活指导应负责学生住宿的安排、床位分配,宿舍门窗、自来水、照明灯等公用设施的维护。

(10)、生活指导应检查并制止学生进入异性同学的宿舍,一经发现,应勒令即刻离开并进行登记。住宿学生生病时,生活指导应及时处理,并报值班行政领导及班主任,病情严重者应马上送医院疹治。

(11)、生活指导应配合政教处、总务处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评比,每月评比一次,督促评比不符合要求的宿舍及时整改。

(12)、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任务。

(13)、生活指导由政教处、总务处共同管理,并对其工作督促评价。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为改善住校学生生活环境,规范就寝秩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完成学习任务创造条件,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1、学校规定的锁门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无特殊情况,课间时间不准学生回宿舍。凡不服从管理的按违反校规处理;态度恶劣者,宿管员报政教处或班主任处理。

2、凡在锁门期间不经宿管员同意私自进入者(或进入者)按有偷盗嫌疑处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开具批条,并到宿管处登记后方允许进入。

二、宿舍区环境卫生的几点要求及规定:1、宿舍区环境卫生由宿管员管理划分,各住校生必须按时打扫。

3、杂物、脏水须倒在指定地点,乱扔乱倒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宿舍内必须经常保持干净,墙上严禁张贴字画、订钉及私拉乱接电线、绳子。

三、住宿纪律。

1、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进宿舍,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违反者按违规处罚。

3、按时就寝,不准大声喧哗、吵闹,不准点蜡看书,不准播放音乐,以保证大家睡眠时间。熄灯后不回宿舍或跳墙外出的学生,按严重违纪处理。

4、学生离开宿舍必须将门窗关好上锁,不上锁的将由宿管员上锁。班主任说明情况,然后开门。

5、星期天、节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须提前登记。晚9:30前必须回宿舍,否则不予留宿。出了事责任自负。

6、宿管员抓住上网违规学生,班主任要认真处理并向宿管员反馈处理结果,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首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劳动教育,写出保证书,三次给予30元以上经济处罚,四次通知家长酌情给予处理。

政教处宿管处。

二〇xx年九月。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住宿生人身财产安全,强化寄宿生自我保护意识,现对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1.增强安全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或财物,防止丢失,凡贵重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宿舍楼,违规者后果自负。

2.必备的钱财物品要放在柜内、抽屉内锁好,不得随意放在其它地方。

3.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动用他人物品。

4.不得将家长、亲戚朋友、陌生人带入宿舍楼。

5.学生在宿舍内不准喝酒、打架、喧哗滋事;不得向窗外或走廊内抛物。

6.严禁使用电源充电,不得将接线板、充电器、手提充电灯等电器带人宿舍楼。严禁使用任何电器。

7.宿舍内严禁吸烟;严禁将打火机、火柴、蜡烛等易燃物品带人宿舍楼;不得使用蜡烛照明;禁止在宿舍内点明火焚烧信件纸张等;离开寝室要将室内电源切断。

8.严禁将管制刀具、哑铃、拉力器、双节棍等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带人宿舍楼。

9.上课、自习期间因事因病回宿舍必须经值班老师批准。

10.严禁学生无故夜不归宿,严禁攀爬围墙出入宿舍,严禁攀登宿舍窗台。

11.严禁在宿舍尤其是在床铺上逗闹,以免发生摔磕碰伤;严禁从楼上向下抛扔杂物,以免出现砸伤事故;对保温瓶妥善放置,以免出现烫伤事故。

12.遇到上操等人员集中或突发事故,不得推搡、拥挤,避免踩踏事故。

13.学生、宿管人员要经常检查床板、床铺护栏等处,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并报后勤处有关人员修理。

14.班主任每天熄灯前清点学生人数;宿管值班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关门上锁。

15.提高警惕,严防各类案件发生,发现案情或险情及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主动配合提供线索,见义勇为,消除隐患。

16.凡违反以上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分、纪律处分。造成事故的,赔偿损失,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单身宿舍的管理,做好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科工委机关所有单身宿舍的管理。

第三条申请入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xx科工委机关正式职工;

(二)父母家在外地;

(三)在京确无住房。

第四条凡具备申请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按以下程序办理核对和入住手续:

(一)本人填写《单身宿舍入住申请表》(附件1),经本部门核对后由人事教育司负责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入住条件进行核对。

(二)人事教育司核对后,职工本人将《单身宿舍入住申请表》交行政处。

(三)行政处负责统一安排宿舍。职工本人与行政处签订《单身宿舍租赁协议书》(附件1)。

(四)行政处负责通知申请人入住时间及房间号,并发放单身宿舍钥匙。

第五条租住单身宿舍的职工需要退房时,请按以下程序办理退房手续:

(一)申请退房职工提出书面“退房申请”交行政处。

(二)行政处将职工“退房申请”转后勤保障处,后勤保障处负责收回房间钥匙,并进行房租、水、电及天然气等费用的结算。

(三)行政保障处通知职工到机关服务局综合处交齐各项费用后,到行政保障处办理退房手续。

第六条租住协议到期后,继续租住的职工应在规定时间内续签协议。

第七条行政处根据单身职工的变化和单身宿舍的使用情况,随时对单身宿舍的安排进行调整。

第八条入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入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遵守满庭芳园物业管理规定。

(二)服从管理,尊重并配合单身宿舍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三)爱护公共财产(电器、家具、炊具、卫生洁具、房门钥匙、电费卡以及宿舍内其他设施、设备),人为损坏或丢失,按原价赔偿。

(四)宿舍内各房间的家具、电器等均按规定配备,不得私自挪用、转让。

(五)不得将来访的客人留宿。

(六)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防盗。

(七)注意室内用火、用电、用水安全。

(八)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九)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

第九条单身宿舍水电费、热水费、天燃气费的计算与缴纳。

(一)单身宿舍的电费缴纳。

宿舍为磁卡式电表的,由各宿舍职工自己按规定购电;

宿舍为普通电表的,由后勤保障处按规定收取,收取时间以有关部门的要求为准。

(二)单身宿舍的水费、热水费、天燃气费等费用。

(三)每套单身宿舍的上述费用由本套宿舍的所有租住人平均分摊。

(四)单身职工入住或退出单身宿舍的当月居住时间不超过15天,按半月计算上述费用;超过15天时,按全月计算上述费用。

第十条房租费计算与缴纳。

(一)每人每月房租(元)=本人租住面积(m2)×3.05(元/m2)。其中:

1.租住面积按《租住面积核算办法》的计算原则计算。

2.卧室内有阳台和卫生间的应计入本人使用面积。

(二)单身职工入住或退出单身宿舍的当月居住时间不超过15天,按半月计算房租;超过15天时,按全月计算房租。

(三)租金如遇国家规定调整,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房租费每月25日缴纳,由后勤保障处统一收取。

第十一条为保证单身宿舍的正常使用,单身职工结婚后(即:领取结婚证后),应及时向行政处书面报告,并在3个月内按规定办理退房手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搬出时,按下面公式计算房租费:

每人每月房租(元)=本人租住面积(m2)×20(元/m2)。

第十二条租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因工作关系,调离本单位后,应在3个月内按规定办理退房手续,并搬出单身宿舍。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搬出时,行政处报局领导同意后,可暂时居住。在调离职工暂住单身宿舍期间,行政处有权根据单身宿舍的使用需求随时要求调离职工搬出。暂住期间按下面公式计算房租费:

每人每月房租(元)=本人租住面积(m2)×30(元/m2)。

第十三条单身职工因故不能按时缴纳房租费、水费、电费、天燃气费等费用时,后勤保障处将情况报送局领导批示后由行政处通知财务处从职工本人当月的工资中代付。

第十四条单身职工入住单身宿舍后应遵守本规定。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机关服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标语

1、洗刷一律在洗刷间,不得在宿舍内洗刷。不能向水槽内丢洗发膏袋、食品袋等杂物。不得向楼下扔垃圾、杂物、泼水。

2、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3、不准私拉乱接用电线路,不得私自使用各种用电器具(如电吹风、充电器、电热器、音响等),以保障人身安全。

4、注意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闭水电开关。在学校统一要求之前,一律不得私自使用电风扇。

5、如遇紧急危险,相关学生要有秩序地离场,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教师,值班教师报告安全保卫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6、凡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每学期开学,按老师的安排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7、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上课时间,未办理请假手续,一律不得在宿舍逗留。

8、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严禁男士(含家长)进入女生楼。

9、不准把篮球、足球带进宿舍,不得在宿舍区打球。

10、贵重物品必须锁在宿舍的铁皮柜中。

11、上课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批准,宿舍管理教师同意方可开门进内。

12、严禁携带凶器(如钢管、刀具等)进入宿舍区。

13、不得将大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14、如遇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15、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16、住宿生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带台灯、手电、火柴及打火机;不动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电器。

17、爱护公共设施,不得乱写乱画,不得破坏水龙头、安全出口标志等消防设施,不得用脚踢门,不得乱调水龙头。

18、任何同学不得将饭菜、零食带入宿舍,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扣班级分。严禁将火种、刀具等带入宿舍,严禁吸烟。

19、严禁攀登阳台,不准把头伸出窗外,任何时间都不准在宿舍阳台上打闹玩耍。

20、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2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2、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23、学生家长或其他亲属确需从寝室拿走东西,须经班主任老师批条,生活老师方可放行。

24、宿舍实行宿舍管理教师开门制度,做到人在开门,人走锁门。

25、如遇地震或空袭,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26、不准私自带客进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学),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27、不准将校外食品带入宿舍,不得吃霉变食品。

28、按时作息,休息期间不能说话,不得随便出入,坚决不准乱串宿舍、床位。

29、如遇紧急危险,生活老师要组织学生有序撤离,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保卫人员,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30、遵守作息制度(含节假日),保证休息时间,晚自习时间一律要到教室学习(生病学生凭有关证明方可逗留宿舍),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不准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则,没收一切娱乐器具,并通报批评。

31、贵重物品不要带入宿舍,现金或贵重物品存在生活老师或班主任处,严防遗失。

32、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

33、周末及节假日留校学生,由班主任开条并把留校学生亲自交给值班生活老师后,学生的纪律、生活、安全由值班生活老师全权负责。

34、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3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36、加强群防群治,发现有偷盗、勒索、抢劫行为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要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37、每天午睡或晚睡时,生活老师要对每个寝室认真清点寝室人数,核实缺少学生,及时与相关班主任和分管领导取得联系。

38、提前上好厕所,午休期间不得以上厕所为借口随便外出,晚休后一小时之内不得外出上厕所。

39、不准私接用电器,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并取消住宿资格。

40、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

41、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42、上课及晚自习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批条,生活老师方可同意开门进入。

43、各宿舍必须保持卫生清洁,不得随地吐痰,定时通风,预防各种疾病的'发生。

44、各寝室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准点蜡烛、用纸生火、烧塑料袋等,不准带打火机、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寝室,寝室一般不准点蚊香,若确需点蚊香,只能搁放在室的正中,下用托盘,若开电扇室内不准点蚊香,生活老师及相关班主任要反复强调,生活老师要来回巡查,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处理,对不听劝告学生,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负责,生活老师及班主任强调督促不够,要追究相关责任。

45、不准私自外宿、不准擅自安排非本校人员住宿,遇有特殊情况要报告本校保安和值班管理人员。

46、生活老师要经常检查寝室用电设施、床铺、水管、窗户、栏杆等,每周至少搜查两次学生寝室,对学生中的违禁物品及时收缴,填好记录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处理。

47、严禁攀爬门窗、阳台,爬防护网或到教学楼顶楼活动。

48、严禁爬门窗,爬防护网。

50、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宿舍同学要互帮互爱,并及时报告住宿管理教师和值班教师。病情较重者,值班教师第一时间报告住宿管理教负责人梁老师,梁老师迅速报告宋书记。通知家长,在值班老师陪同下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51、建立宿舍管理老师负责制。每学年,由学校聘任男女宿舍管理教师,宿舍管理教师每学期对宿舍公物进行清点作好登记,期末验收,按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由宿舍管理教师落实到相关人员。

52、回到宿舍后,必须先把阳台上的窗帘拉上。午休期间,不得关闭宿舍门,随时接受值班老师的检查。

53、不准在楼梯追逐打闹,要靠右行走,要轻声细语。不准在走廊和楼道内聚堆、吵闹。

54、不准把篮球、足球带进宿舍、教室、不得在宿舍区打球。

55、建立宿舍长负责制。每学期开学初,由宿舍的全体成员推选宿舍长,负责制订轮流值日制度,检查、落实宿舍内各种措施和督促宿舍学生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和“五个必须十个不准”定期向男女宿舍管理教师汇报本宿舍的情况。

56、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7、公寓楼一楼在晚休期间,阳台门一律关上插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