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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专业16篇)

作者:文轩

自查报告是我们对自己过去一段时间内工作和学习情况的总结和回顾,通过它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问题和改进的空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范文

xx年以来,我县农村低保资金收入共计35245.31万元(其中xx年收入12947.65万元,xx年收入17297.66万元,收入5000万元)。支出共计32444.7132万元(其中xx年支出10020.49万元,xx年支出15884.87272万元,支出6539.35048万元)。由于农村低保实施动态管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我县低保对象由xx年的173661人减少到现在的158624人,故xx年至现在共结余农村低保金2800.60万元,结余的资金将调整作为即将拨付的第二季度低保金使用(预计第二季度需下拨农低保资金3530.11088万元,待上级匹配的低保金划拨到账后即可下拨到各乡镇)。

(二)自然灾害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xx年以来,我县自然灾害资金收入共计2444万元(其中xx年收入665万元,xx年收入1043万元,收入736万元),支出共计2444万元(其中灾后重建项目资金支出303.7万元,生活补助资金2140.3万元),目前无结余。

二、取得的成效。

xx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10020.49万元,让83960户173661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的保障;xx年下拨农村低保金15884.87272万元,保障了82732户169415人的基本生活;下拨第一季度低保金以及临时价格补贴,保障了82732户169415人的基本生活,有效保障了民生,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xx年以来,我县共下拨灾后重建项目资金303.7万元,恢复重建因灾倒塌房屋925间,保障了因灾造成房屋受损的532户灾民的基本住房需求,确保灾民住有所居。

三、资金管理使用措施。

(一)收支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上级划拨的所有民政涉农资金都由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专户,实行专款专户专账统一管理。资金使用方面,我局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合理安排资金。通过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有效避免了资金管理混乱、去向不明问题的发生。

(二)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划拨工作中,凡涉及具体救助对象的,如低保金,由财政部门按民政部门提供的花名册将资金划拨到金融机构,然后由金融机构按人员名单、金额将资金打入到个人账户;救助对象不确定的,如救灾救济资金,由民政部门提出安排意见,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拨到乡(镇),然后由乡(镇)造册发放后才到财政部门报账。我县的农村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与保障对象实名制管理相结合。只有民政部门提供的发放低保金花名册的信息与保障对象在银行登记的所有信息一致,银行才能将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减少了中间环节,极大减小了资金管理风险,有效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

(三)使用情况公开透明,监督管理落到实处。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我局严格以农低保对象花名册和各乡(镇)受灾情况为依据,按照资金分配使用程序划拨资金,并将使用情况在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各乡(镇)政务公开栏和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涉及农低保金和灾后重建资金使用的违法违纪问题。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农村低保资金以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使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由于个别基层干部对农村低保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把握、理解程度不够,将极少的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二是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救灾资金少,不能满足现阶段救灾救济的要求。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自查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牵头,相关业务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自查方式、步骤及要求,根据股室、直属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和工作责任。以电话、文件和网络公告等形式向两个年度的各环保涉农资金项目单位发出《关于报送环境保护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明确了各单位报送材料的要求和时间节点。保证了我县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自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涉农资金项目类别和资金额度。

20xx—20xx年我县环境保护涉农资金项目主要为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村”环境综合整治等3类,共18个项目。省财政厅、环保厅下达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996万元。

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在《xx县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岳环[20xx]111号])中就项目管理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项目管理工作也在此指导下,规范、阳光地运行,决无违规、违法操作现象发生。近两年,我局严把项目申报入口关,未发现见申报项目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的现象。18个涉农资金项正在实施15个,已竣工13个,大部分项目殾能按时启动,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为了保障环保项目的规范实施,我局制定了《xx县环境保护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所有已实施的项目均按照规定全面推行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进一步规范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加大后期管护投入,确保环保涉农资金项目持久发挥效益。项目施工采取招投标、议标、竞标等方式,由项目单位组织实施,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工程结束由项目单位组织进行工程决算和审计,并报县环保局,提出要求验收的申请,县环保局xx县财政局联合组织项目预验收,制定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了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我局制定了《xx县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xx县环保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验收办法》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所有项目资金统一由县财政专户集中管理,属县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资金拨到县政府采购中心,由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项目清单公开招标、竞标采购;乡镇、村及企业项目资金由乡镇、村和企业根据工程进度提出申请,经县环保局、财政局审核后据实拨付,乡镇、村项目资金拨付到县乡镇财政管理中心,企业项目由财政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问题村”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工程决算、项目实施等在村级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两年来,我们及时拨付环境保护涉农项目资金418万元,其中:中央环境保护涉农资金160万元,省级环境保护涉农资金258万元,没有发生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现象。

通过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地降低了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了农村环境污染,保障了农民的环境权益;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环境治理村环境状况,提高了农村居民居住环境质量;通过“问题村”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解决了部分村庄环境的脏、乱、差现象。总之,这些项目的实施,使我县农村的污染防治工作得以有序推进,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民幸福指数显著提升。

六、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自查中我们发现有3个涉农项目未及时启动、3个项目未按时申请拨付项目资金。下一步,我们要加大对这些项目的监管力度,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和及时申请验收。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为推动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确保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并及时掌握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42号)及财政部《关于做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统计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1544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全局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文件要求,检查的年度范围为20xx-20xx年度;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涉农专项资金名称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资性补助资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资金、国学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等资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农村教师绩效工资补助经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经费、“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截止20xx年5月7日,对涉农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将自查自纠资料整理归档。

(一)、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财政、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和标准,认真做好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的各环节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xx年度投入涉农专项资金21186.13万元,20xx年度投入涉农专项资金23628.14万元。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xx年、20xx年各类涉农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我局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目前我局对涉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一补”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我局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涉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制定出台管理措施,一是建立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各涉农单位、部门把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报我局备案。二是建立公开制度,各涉农单位、部门要在项目资金安排后,将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和项目安排,作为政务校务公开内容,在项目区向群众及师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资金专户管理,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四是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程序依法执行,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杜绝专项资金的“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使涉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采取会议讨论、现场办公等形式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资金专款专用。

(二)、坚持政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按照各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由各部门公开资金分配的详细情况及资金拨付的过程和结果。

(三)、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一是采用报账制日常管理方式,建立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二是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凡涉及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属监督检查对象。每月局监管部门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进行抽查。

(四)、严肃政策纪律,查处违纪行为。局机关各部门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相结合,坚决查处挤占挪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通过涉农资金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又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结合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

(一)、加强财政制度建设。

明确收入、支出、管理、监督等各项职责,达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的目的,使教育财务工作有章可循。

(二)、创新公开形式,扩大社会监督。

要在深化现行的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等常规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形式。

(三)、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科学合理决策涉农财政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避免决策失误,盘活资源,突出重点进行监管,突出监管效果,对涉农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减少运作成本,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安全。

整改措施自查报告

6月25日下午,市纪委一行工作组对我局落实20pc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局班子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明确责任,限定整改时限,以确保下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能够健康发展。根据市纪委《关于对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制半年检查情况的通报》的有关内容,我局再次对照存在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并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1、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方面。我局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及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非常重视,年初,在跟市纪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责任书后,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及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并与班子成员,下属科室分别签订了班子成员及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责任分解目标明确,确保了责任制的落实。在每周一的晨会及每月初的工作例会上,主要领导都会强调,并不定期过问党风廉政工作进展情况,不存在安排部署“两张皮”现象。

2、联系实际不够方面。我局与班子成员签订的班子成员及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能够结合各自岗位及科室的实际,确保党风廉政工作对中心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在项目立项评审检查验收等时机,我局都会邀请纪检、财政、审计等单位领导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督导。

3、干部作风不实,办事效率不高方面。我局能够按照根据库党办发【20pc】8号关于印发《库尔勒市开展各级干部赴基层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暨服务基层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成立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在晨会和工作例会上多次强调,要不断强化作风建设,增强纪律和服务意识,本着对单位、对群众、对个人负责的态度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4、教育月活动开展不理想方面。按照市委要求,我局于7月5日召开动员大会,调整了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在传达了《库尔勒市直机关工委第十四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施方案》后,又对我局制定的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进行了细化,要求落实到具体的时间和人头,对市直机关工委安排的规定动作要严格落实,并结合我局实际,开创性的开展教育活动。

5、制度落实不扎实方面。我局能够在基本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严格制度的落实,按制度管人、办事。

6、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浮于表面,被动应付方面。我局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还停留在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等方面。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将廉政风险预警与单位日常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有效抓手。

7、党务公开工作进展较为缓慢方面。按照市委《库尔勒市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我局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本着“规范、实用、方便”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针对党务公开的不同内容,确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方面。适宜对党内公开的,通过召开党员干部大会、情况通报会、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有关会议的方式公开。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通过网络、党务公开栏、简报、手机短信等载体公开。公开的时间实行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8、未开展科室半年和工作人员季度绩效考评方面。我局只是安排了此项工作,并未及时收集此方面的资料。在纪律检查完后,我们已将此工作迅速落实到位。

通过以上的自查自纠,为确保我局在下半年乃至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特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一)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任务落实,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对照我市《关于对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制半年检查情况的通报》和库纪字(20pc)11号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大落实力度,确保今年完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任务,要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坚持每个月看一次警示教育录像片,局党支部每个季度要开一次专门研究党风廉政工作的会议。要认真执行党的监督条例,全面落实《廉政准则》,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各环节,着力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二)围绕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对重大科技项目的跟踪问效,重点对科技经费使用和管理、项目进展和实施质量进行监督,提高科技项目实施效率。宣传一批项目实施比较好的正面典型,抓一批项目落实和经费管理有情况的反面典型,特别是有些立了项没有开展、拿了钱没有做事、对经费乱开支的单位和课题组要进行重点整治。树立“使用好国家每一分经费”的理念,用实事求是、不遮不掩地态度对待项目管理中出现的每一个问题,及时纠正苗头性问题,有效预防腐败的发生。

(三)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源头治理,继续深化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我局将进一步加大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力度,结合单位实际,深入排查岗位风险,理清职权目录,规范权力运行流程,突出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风险防控工作,对权力运行实施全过程监督制约。要健全长效机制,加快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四)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不断巩固效能建设成果。落实好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认真查找和解决当前我局干部工作作风中的“庸、懒、散”,领导作风中的“假、浮、蛮”,为政不廉的“私、奢、贪”等问题。坚持群众路线、开门纳谏,听真话、摸实情,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理清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要通过抓整改、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让群众进一步感受到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发生的新变化。不断改进学风、文风和会风,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树立科技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局主要领导班子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将切实担负起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做有作为、讲廉洁、群众信得过、让领导放心的班长,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总体规划,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整体把握工作进展情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既要管好自己,又要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好各科室的职能作用,共同推进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齐发展”、“共促进”。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按照都财发【】79号文件和年8月6日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相关要求,我镇及时召开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研究布置了我镇专项清理工作,组建了清理工作小组,由镇长罗健勇同志任组长,副镇长郑恩昌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具体负责涉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

我镇认真执行扶贫资金政策,强化了公开公示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和范围使用资金;

3、4组的道路路面进行铺设、垮塌处进行浆砌保坎,以方便村民出行和车辆通行,也为下一步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

1、梳理扶贫专项资金:扶贫资金共5万元(财政已支付2.5万元),涉及龙凤村。

3、4组的道路路面铺设,垮塌处浆砌保坎项目,长约1.5公里,宽4米。该项目工程现已全面完工。待市上验收合格后,划拨余下2.5万元扶贫资金。

2、对照项目进行检查:工作小组按照实施的项目到村组进行检查:一是查看公示公开和档案管理情况,二是查看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三是查看项目后期管理情况。

通过自查,我镇扶贫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无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公示和公开工作,以保障扶贫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按照都财发【xx】79号文件和xx年8月6日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相关要求,我镇及时召开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研究布置了我镇专项清理工作,组建了清理工作小组,由镇长罗健勇同志任组长,副镇长郑恩昌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具体负责涉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

我镇认真执行扶贫资金政策,强化了公开公示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和范围使用资金;

根据都江堰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都扶贫办[xx]5号)《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文件精神,我镇龙凤村被列入都江堰市xx—xx年贫困村并启动帮扶。为充分发挥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认真选准、选好龙凤村xx年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该村于xx年6月14日在村委会召开了村民议事会议,共有龙凤村议事会成员19人参会。在广泛听取该村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议事会决定:利用xx年市级财政扶贫村专项资金对村3、4组的道路路面进行铺设、垮塌处进行浆砌保坎,以方便村民出行和车辆通行,也为下一步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

1、梳理扶贫专项资金:扶贫资金共5万元(财政已支付2.5万元),涉及龙凤村3、4组的道路路面铺设,垮塌处浆砌保坎项目,长约1.5公里,宽4米。该项目工程现已全面完工。待市上验收合格后,划拨余下2.5万元扶贫资金。

2、对照项目进行检查:工作小组按照实施的项目到村组进行检查:一是查看公示公开和档案管理情况,二是查看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三是查看项目后期管理情况。

通过自查,我镇扶贫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无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公示和公开工作,以保障扶贫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按照财农村〔20xx〕232号文件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对20xx-20xx年涉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梳理自查,现就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户。

粮食补贴资金在发放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测算、发放到户,具体是:先由各村摸清当年实际应享受补贴面积的底数,报镇农业站初审,并在各村张榜公示,按公示的情况对相关信息进行必要的修改后,由农业站经办人员提供电子、纸质数据(镇长审批)各一份给财政所,财政所工作人员导入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系统,打印出补贴清册,与相关电子数据一起报送县局有关股室审核,经县局业务股室审核无误后,县农村局委托农合行把补贴资金经“一卡通”存折发放到农户手中。对于其他财政补贴资金均由各职能部门把关,如五保、低保、救灾资金由民政部门;合作医疗资金由镇合管办严格按程序、按对象、按标准落实。

二、检查采用查阅资料和入户核对方式开展,对申报补贴面积大于10亩的农户进村入户核实了10户,补贴资金均足额,及时兑付到位,没有发现违纪违规现象。

三、自查中没发现多头申报、虚假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涉农补贴资金的问题。

四、上级用于强农惠农的涉农补贴资金均按文件要求的规范程序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卡中。

五、20xx年非在册面积补贴82万元,20xx年非在册面积补贴11万元,均已全部上缴村“三资”账户,用于村民生工程投入。20xx年10月份,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全部取消非在册面积补贴。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范文

根据《县农工办关于转发《xxx市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乡(镇)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开展专项审计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我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乡长张翔为组长,分管领导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由xxx、xxx负责对项目支出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总结,并对存在的问题着力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xxx、xxx林区公路补助等。

我乡xxx、xxx林区公路补助等由林业局拨付资金93万元,累计支出93万元,累计结余0万元。

(二)集体公益林补偿金。

我乡集体公益林补偿金由林业局拨付资金29.83万元,已兑付支出14.83万元,累计结余15万元(因有林权纠纷正在调查处理暂未兑付)。

(三)20××、20××年经果林种植补助金。

我乡20××、20××年经果林种植补助金共拨付资金38.79万元,其中:财政局拨付资金38.21万元,林业局拨付资金0.58万元;全乡已兑付地支出17.35万元,累计结余21.44万元(正在核对农户卡号,核对完毕就对农户进行发放)。

(四)林下养殖户补助。

我乡林下养殖户补助由农业局拨付资金3.6万元,已兑付给林下养殖户3.6万元。

(五)20××年“一事一议”80%奖补。

我乡20××年“一事一议”80%奖补由财政局拨付资金44.8万元,累计支出34.8万元,累计结余10万元(西南联户路未验收暂未兑付)。

(六)20××年“一事一议”20%奖补。

我乡20××年“一事一议”20%奖补由财政局拨付资金12.88万元,累计支出64.4万元,累计结余0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少。二是由于财政专项资金到位较迟。三是由于财政资金分口、分部门来源渠道较多,缺乏整体规划,部分项目存在前期准备不足,规划、设计深度不够,概算编制粗糙,项目建设难以达到预期的整体效益。

三、下一步整改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大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二是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三是切实加强财政监管,推进依法理财。四是建立一套完善的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机制。

我乡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都是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方向、性质安排支出,无挤占、挪用现象。财政涉农资金为我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相关单位文件精神,为规范涉农经费的正确使用和科学管理,提高涉农经费的使用效益,学校对20xx—20xx学年度的涉农经费使用情况及今年营养午餐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组织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这次自查重点是检查20xx——20xx年的涉农资金分发情况及20xx年春季营养午餐专项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一)涉农资金分发情况:

国家于20xx年秋季补助了我校8名特困学生,每生200.00元,此款作为8名特困生过冬购买服装及床上用品款。我校采取了由学校领导班子(三人)带领学生到商店购买的形式,将每生200.00元的补助资金用足用实,给每个学生购买了过冬用的鞋、袜、保暖内衣裤等物品。学校未挪用和占用学生补助经费,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营养午餐投入使用情况

1、营养午餐购物:我校中午为学生准备的营养午餐形式多样化,主要以米粉、鸡蛋,面条、面包为主。购物形式主要采取专人配货送货。

2、营养午餐资金的管理办法:我校营养午餐专项资金采取专人管理,统一核算。

(1)由专人负责采购,验收货物质量。

(2)由专人做好实物收发帐,做到账实相符。

(3)实行专款专用,与学校公用经费分开管理,单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对当天就餐资金进行估算,若开支资金低于3.00元标准,第二天适当增加;若超过标准,第二天适当减少,月底进行统一核算。让学生吃好吃足每天3.00元的营养午餐补助资金。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xx年以来,我县农村低保资金收入共计35245.31万元(其中xx年收入12947.65万元,xx年收入17297.66万元,收入5000万元)。支出共计32444.7132万元(其中xx年支出10020.49万元,xx年支出15884.87272万元,支出6539.35048万元)。由于农村低保实施动态管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我县低保对象由xx年的173661人减少到现在的158624人,故xx年至现在共结余农村低保金2800.60万元,结余的资金将调整作为即将拨付的第二季度低保金使用(预计第二季度需下拨农低保资金3530.11088万元,待上级匹配的低保金划拨到账后即可下拨到各乡镇)。

(二)自然灾害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xx年以来,我县自然灾害资金收入共计2444万元(其中xx年收入665万元,xx年收入1043万元,收入736万元),支出共计2444万元(其中灾后重建项目资金支出303.7万元,生活补助资金2140.3万元),目前无结余。

xx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10020.49万元,让83960户173661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的保障;xx年下拨农村低保金15884.87272万元,保障了82732户169415人的基本生活;下拨第一季度低保金以及临时价格补贴,保障了82732户169415人的基本生活,有效保障了民生,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xx年以来,我县共下拨灾后重建项目资金303.7万元,恢复重建因灾倒塌房屋925间,保障了因灾造成房屋受损的532户灾民的基本住房需求,确保灾民住有所居。

(一)收支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上级划拨的所有民政涉农资金都由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专户,实行专款专户专账统一管理。资金使用方面,我局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合理安排资金。通过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有效避免了资金管理混乱、去向不明问题的发生。

(二)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划拨工作中,凡涉及具体救助对象的,如低保金,由财政部门按民政部门提供的花名册将资金划拨到金融机构,然后由金融机构按人员名单、金额将资金打入到个人账户;救助对象不确定的,如救灾救济资金,由民政部门提出安排意见,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拨到乡(镇),然后由乡(镇)造册发放后才到财政部门报账。我县的农村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与保障对象实名制管理相结合。只有民政部门提供的发放低保金花名册的信息与保障对象在银行登记的所有信息一致,银行才能将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减少了中间环节,极大减小了资金管理风险,有效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

(三)使用情况公开透明,监督管理落到实处。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我局严格以农低保对象花名册和各乡(镇)受灾情况为依据,按照资金分配使用程序划拨资金,并将使用情况在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各乡(镇)政务公开栏和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涉及农低保金和灾后重建资金使用的违法违纪问题。

农村低保资金以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使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由于个别基层干部对农村低保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把握、理解程度不够,将极少的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二是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救灾资金少,不能满足现阶段救灾救济的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创新农村低保工作机制,采取“重心前移,服务上门”,进社区、下基层核查农村低保,实施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努力打造“阳光低保”;二是健全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确保民政涉农资金规范运行。将民政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制约。坚持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将民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健全机制,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纠正、从长远上解决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原则,加强对民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我局将在日常工作中采取查看台账、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加强对农低保资金和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并以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等形式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及早发现并妥善处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救灾救济资金缺乏的问题,希望上级部门帮助解决救灾救济资金。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20xx年以来,我县农村低保资金收入共计35245.31万元(其中20xx年收入12947.65万元,20xx年收入17297.66万元,收入5000万元)。支出共计32444.7132万元(其中20xx年支出10020.49万元,20xx年支出15884.87272万元,支出6539.35048万元)。由于农村低保实施动态管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我县低保对象由20xx年的173661人减少到现在的158624人,故20xx年至现在共结余农村低保金2800.60万元,结余的资金将调整作为即将拨付的第二季度低保金使用(预计第二季度需下拨农低保资金3530.11088万元,待上级匹配的低保金划拨到账后即可下拨到各乡镇)。

(二)自然灾害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20xx年以来,我县自然灾害资金收入共计2444万元(其中20xx年收入665万元,20xx年收入1043万元,收入736万元),支出共计2444万元(其中灾后重建项目资金支出303.7万元,生活补助资金2140.3万元),目前无结余。

二、取得的成效。

20xx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10020.49万元,让83960户173661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的保障;20xx年下拨农村低保金15884.87272万元,保障了82732户169415人的基本生活;下拨第一季度低保金以及临时价格补贴,保障了82732户169415人的基本生活,有效保障了民生,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20xx年以来,我县共下拨灾后重建项目资金303.7万元,恢复重建因灾倒塌房屋925间,保障了因灾造成房屋受损的532户灾民的基本住房需求,确保灾民住有所居。

三、资金管理使用措施。

(一)收支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上级划拨的所有民政涉农资金都由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专户,实行专款专户专账统一管理。资金使用方面,我局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合理安排资金。通过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有效避免了资金管理混乱、去向不明问题的发生。

(二)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划拨工作中,凡涉及具体救助对象的,如低保金,由财政部门按民政部门提供的花名册将资金划拨到金融机构,然后由金融机构按人员名单、金额将资金打入到个人账户;救助对象不确定的,如救灾救济资金,由民政部门提出安排意见,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拨到乡(镇),然后由乡(镇)造册发放后才到财政部门报账。我县的农村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与保障对象实名制管理相结合。只有民政部门提供的发放低保金花名册的信息与保障对象在银行登记的所有信息一致,银行才能将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减少了中间环节,极大减小了资金管理风险,有效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

(三)使用情况公开透明,监督管理落到实处。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我局严格以农低保对象花名册和各乡(镇)受灾情况为依据,按照资金分配使用程序划拨资金,并将使用情况在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各乡(镇)政务公开栏和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涉及农低保金和灾后重建资金使用的违法违纪问题。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农村低保资金以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使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由于个别基层干部对农村低保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把握、理解程度不够,将极少的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二是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救灾资金少,不能满足现阶段救灾救济的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创新农村低保工作机制,采取“重心前移,服务上门”,进社区、下基层核查农村低保,实施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努力打造“阳光低保”;二是健全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确保民政涉农资金规范运行。将民政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制约。坚持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将民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健全机制,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纠正、从长远上解决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原则,加强对民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我局将在日常工作中采取查看台账、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加强对农低保资金和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并以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等形式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及早发现并妥善处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救灾救济资金缺乏的问题,希望上级部门帮助解决救灾救济资金。

涉农资金整改措施精选_

关于滞留截取套取挪用财政教育专项资金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安排部署,现就我校清理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了落实县委、县教育局关于“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堵塞财政资金管理漏洞,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魏县教育局“一问责八清理”滞留截取套取挪用财政教育专项资金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魏教字[20xx]33号)要求,对我校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清理。

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依法治校、依法理财为遵循,以财经法纪为准绳,深入清理、纠正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财政专项资金清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校长牵头,财务工作小组、监督小组为成员的财政专项资金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财政专项资金清理行动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清理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清理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20xx年以来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等资金的发放使用、管理情况。

(二)主要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专项资金的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滞留、延压项目资金、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财务票据管理混乱,虚假发票、不规范票据、白条入账及使用大额现金支出等问题。

(三)职责分工。

校委会及会计处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资金清理范围,研究制定专项清理工作的措施意见,协调专项资金清理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回隆中心校有关请示和报告事项。同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开展专项资金清理,采取自查自纠、监督检查、纠错整改、建章立制等措施落实清理工作要求,形成专项资金清理工作报告。

四、方法步骤。

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xx年3月至20xx年6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3月)。

我校成立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按时限开展专项资金清理工作。

1.全面自查自纠(20xx年3月31日前)。按照专项清理行动要求在机关内部开展自查自纠。主要工作包括:

边检查边整改,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2)对20xx年以来财政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整改的,结合这次专项清理行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做到限期整改。对清理期间群众反映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问题,要认真检查清理,并提出整改落实意见。3月25日前将我校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回隆中心校办公室。

二、重点监督检查(20xx年4月25日前)。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的同时,全力配合县领导小组及回隆中心校工作小组做好督查工作。

三、督导纠错整改(20xx年5月25日前)。根据有关。

规定及要求认真纠错整改。

四、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6月25日前)。

我校将认真梳理现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区分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改进和完善;要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岗位责任制,做到工作管理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要对我校专项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分类、纠错整改举措、整改初步成效、完善政策措施建议等内容在内的工作报告,于6月20日前报中心校办公室。

刘庄营学校。

20xx年3月。

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内容。

一是项目立项、申报及总结等各项资料齐全,程序是否到位的检查。

二是项目资金支出方面的检查。各项费用支出与项目工作内容关联性是否匹配,有无扩大支出范围、挤占项目资金现象;是否存在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会议、咨询、接待费用是否符合开支标准;项目费用报销单据的签批手续及权限是否齐全;项目经费的明细支出数与预算支出数之间的偏差是否基本控制在合理范围以内;资金管理、报销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是否健全;项目费用按要求是否分项目进行核算;是否存在套取津补贴的行为;各项公共性费用(如水电费、车船运行维护费等)在不同预算项目之间的分摊是否有科学依据;项目支出内容与实施方案是否有较大差异。

三是合同管理方面检查。合同的签订与项目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和必要性;合同款项支付与约定的付款条件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一次性支付或提前支付的现象;合同履行完成以后是否及时办理验收手续;合同约定提交的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是否齐全。

产是否及时验收入账。

五是支付进度的检查。项目资金支付进度基本与序时进度是否相匹配,有没有年终突击花钱的现象。

六是项目完成后是否及时开展项目总结工作的检查。形成的项目成果资料是否完整并及时归档。

加强财政涉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民生支出的不断增加和地方财政保障能力的提高,财政每年投入农村各项建设资金逐年加大,为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由于财政专项投入加大,建设项目大量增加,给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近年的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及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多头申报项目。同一个项目在二个或二个以上项目管理部门申报。大部分采取多头申报项目是为了解决需要配套资金的问题,但也有少数单位是为了套取资金用作其他支出。二是申报项目内容与实际实施不一致。特别是部分农业项目,没有完全按照申报的可行性报告的内容实施。三是弄虚作假套取项目资金。审计发现少数地方存在着用已经做过的项目重新申报,以套取项目资金;也有用编造假资料套取项目资金,私存私放,挪作他用。四是项目实施地点不清晰,认定项目实施地点不具备唯一性。

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就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是实行项目申报统一管理。建议由发改委或者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全县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建立项目数据库,所有项目入库管理。立项后按照项目性质,由资金管理单位审批实施。没有统一立项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资金。

二是申报项目实行gps定位。建议以县建立gps坐标系统,对每一个申报项目必须标明起、始点的具体坐标数据,以确保识别项目的唯一性。

三是完善项目验收责任追究制。在各项检查中,如发现验收后的项目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要追究验收人员的责任。

四是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的力度。在审计中,要从全面细致的审查项目资料的逻辑性和完整性入手,加强对项目现场的查勘,深入调查比对,严把审计关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处理、处罚到位。

涉农资金整改措施精选_

一、下达各乡(镇、区)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通过区财政在区农村信用联社开设的涉农资金专户统一拨付,直接兑现到农户。

二、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采取“一折通”的办法兑现,由各资金结算中心负责编制各所辖乡(镇、区)到户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兑现明细花名册,由各乡(镇、区)所在地信用社以存折存款形式直接兑现到农户。

三、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相互不能调剂使用,可一并发放,但必须单独核算,并注明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分配依据和数额,在向种粮农民兑付时必须在存折上分栏显示,同时应向农民印发补贴通知,并分项列示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政策依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

四、切实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扩大补贴范围,虚报冒领补贴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抵扣和滞留农户补贴资金,不得由村组集体代领补贴;切实做好张榜公示、向农户印发补贴通知,做到补贴兑现工作家喻户晓、公开透明。承办兑付业务的各乡镇信用社必须保证农民随时支取现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不得拖延补贴兑付时间。对违规、违纪、违犯直补资金政策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涉农资金整改措施精选_

平顶山市市郊农信联社高度重视代发2011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从“认真”上下足功夫,有效保证了辖内粮食补贴发放工作的顺利完成。

为保证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该联社积极按照“提前兑现补贴,确保抗旱稳收”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高效服务,做好三个“认真”。

认真准备。加强组织领导,指定班子成员专门负责;召开动员会,使广大干部员工充分认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发放工作的重要性。

认真组织。积极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和配合,有步骤有计划稳步进展;加强资金调度,保证农户资金正常使用;加班加点,对补贴资金逐笔核对,认真做好农户补贴存款账户的导入和补贴金额的录入。

认真服务。充分利用网点多,分布广的有利条件,充实粮食补贴发放人员,设置专门窗口,有效避免农户资金支取排长队、秩序乱现象,保证支取有序进行。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县纠风室: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的通知》黔纪办发201210号精神和县纪委《关于转发的通知》龙纪通201233号精神,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安排下,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监管意识不主动。领导主要精力在于经济发展和资金筹集,资金监管意识不够强,精细管理还做得不够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发展,轻监管”、“重资金分配,轻使用监管”、“重项目申报,轻后期监督”的现象。

2、资金信息上下级沟通不畅,资料信息不能共享,导致政策执行的相关进度、数据等信息滞后。

3、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少,不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

定时审查、季度复查、随机抽查的方式,从农村低保工作申请、审核、审批三个环节的申请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困、一榜公示、乡社会事务办审查、乡政府审核、二榜公示、县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待遇发放十个步骤着手,对全乡7个村935户1836名低保人员资格进行复查复核。此次复查复核明确由乡纪委牵头,社会事务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信用社、包村干部、村两委、群众代表等共同参与,主要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村干部父母吃低保、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父母享受低保、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后不及时报告取消低保”三类情况进行复查复核。经复查复核属实的,坚决予以清退。此外,将在调查中发现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全乡7个村935户1836名低保人员接受复查复核,取消“村干部父母吃低保、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父母享受低保、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后不及时报告取消低保”的低保户115户197人,新增符合条件的低保户129户241人。

通过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进行全面的梳理,达到了底数清,无挤占、挪用、随意调整项目资金、公款私存等问题。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了监管意识不主动、资金信息上下级沟通不畅、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不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等行为,进一步发挥了财政涉农资金效益。

涉农资金整改措施精选_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我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加快建立涉农资金整合使用长效机制,有效破解贫困地区农业和农村发展资金短缺问题,保障我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7〕70号)要求,切实加快我县精准脱贫步伐,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结合我县脱贫攻坚行动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合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扶贫攻坚行动和精准脱贫战略部署,进一步深化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改革,以精准脱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努力提高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以脱贫成效为向导,以扶贫规划为引领,确保“十三五”期间全县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按期实现稳步脱贫。

(二)工作目标。

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加大对全县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各项资金精准投入,最大限度地发挥涉农资金的整体效益,努力实现全县贫困村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观,贫困人口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确保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三)基本原则。

一是规划引导,统筹使用。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导,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集中使用,切实保障脱贫攻坚项目的支出。

二是狠抓落实,权责匹配。在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项目主管部门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项目落实,保证效益发挥。财政部门切实做好资金拨付、使用监管,加快拨付进度。审计部门做好资金使用跟踪问效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是精准发力,注重实效。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把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资金使用要精准,突出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二、整合资金的工作内容。

(一)整合资金的范围。

先支持脱贫攻坚工作。

(二)整合程序。

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全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编制各自专项脱贫规划,将年度确定的重点扶贫建设项目计划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纳入全县扶贫攻坚“项目库”;县政府根据全县脱贫攻坚计划任务和上级行业部门“切块”下达资金及县内整合资金规模,对各乡镇、各部门上报项目进行筛选,确定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县政府负责制定全县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向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下达建设任务,由各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三)整合资金规模。

2018年计划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29491万元,整合资金范围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含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

3、农业部门项目资金;

4、水利部门项目资金;

5、住建部门项目资金;

6、国土部门项目资金;

7、畜牧部门项目资金。

(四)整合资金投向。

2018年计划整合涉农资金29491万元,主要用于我县扶贫产业,光伏发电,农村饮水,危房改造,两牛一猪养殖,村级基础设施及小额贷款及建档立卡贫困户雨露计划、小额保险项目。

1、光伏发电。

整合资金9702万元,用于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建光伏电站34座,造价约每瓦7.5元,总装机容量13兆瓦。

2、扶贫产业。

整合资金9000万元,其中,用于发展木耳产业7300万元,用于发展特色扶贫产业1700万元。

3、农村饮水。

整合资金7843.6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计划建设64处,涉及全县172个自然屯,受益人口10.2万人。

4、危房改造。

整合资金180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计划改造800户,共需建设资金3380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1820万元;群众自筹1380万元;涉农整合资金180万元。

5、两牛一猪养殖。

整合资金1300万元,用于两牛一猪养殖补助。

56、村级基础设施。

整合资金1200万元,用于27个整村推进贫困村和其它基础设施薄弱村屯内道路35公里,及农机库房1座。

7、小额贷款、贫困人口雨露计划及小额保险。

整合资金265.4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小额贷款、贫困人口雨露计划及小额保险。其中: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雨露计划和小额保险66.4万元。

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确保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顺利开展,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乡镇、各部门作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并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资金有效使用。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责任部门要加强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信息通报制度。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总结报送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形成上下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四)加强监管,确保实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应组织县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成效考核。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构建多元化的资金监管机制。各实施主体部门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运行机制的通知》(厅字[2017]76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7]70号)、《黑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黑财农[2017]25号)及其它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对在资金整合管理使用中挤占、挪用或不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和建设内容,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者,效益发挥不佳和资金投入形成固定资产闲置者,将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违纪违法的,严肃问责,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