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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组织资产库的作用和意义 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方案(优质5篇)

作者:笔尘 2023年组织资产库的作用和意义 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方案(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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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资产库的作用和意义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编制20**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37号)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将于20**年12月-20**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20**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由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相关数据。

三、工作原则和方法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其中:

(一)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地方,允许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汇总上报。

(二)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首先由部门(单位)进行自查,然后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自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各部门(单位)向财政部上报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应当包括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参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由财政部统一招标确定。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开展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时,自行确定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工作的方式。

(三)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52号)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项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年9月-12月)。

1.研究确定资产清查报表。

2.组织开发资产清查工作软件。

3.拟订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文件。

4.组织开展资产清查试点工作,修正报表和软件。

5.对中央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进行业务培训。

6.财政部组织招标,确定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

7.中央部门、各地区组织本系统、本地区的培训,布置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20**年1月-6月)。

1.中央各部门(单位)自查,资产清查结果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后,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52号)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将有关资料于20**年5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

20**年6月,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并形成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为20**年及以后年度预算编制提供支撑。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于20**年6月30日前将本地区资产清查统计表汇总报送财政部。

(三)总结阶段(20**年7月)。

1.财政部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2.财政部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部门和地方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将成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自行确定。

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将组织机构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五、经费保障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除财政部统一配发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级财政分别负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部统一支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部门、各地方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内部应当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关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

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

各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等鉴证材料,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

各部门、各地方要加强对本系统、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财政部将通过《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简报》等方式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组织监督检查。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xx局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和整顿固定资产管理秩序,查清查实我局固定资产现状,依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决定在全局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工作。为加强领导,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局下属单位以及其他占有、使用固定资产的科室进行全面彻底清查,以便真实、完整地反映各单位固定资产状况,切实做到账实、账账、账表、账卡相符。

(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效降低资产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对固定资产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固定资产清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成立xx局固定资产清查领导组。由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科(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抽调专人与各单位报账员组成,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清查基准日、范围及内容

(一)清查基准日。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年12月31日为固定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全局各科、处、中心。

(三)清查内容。凡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1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均属于此次资产清查内容(已报废或遗失的固定资产也要清查登记),具体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专用设备、电气设备、交通运输设备、文艺体育设备、仪器仪表及量具、家具用具及其他类。

四、实施步骤

此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从20**年4月18日开始,至20**年5月31日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单位自查阶段(4月18日至4月24日)。

各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自查,按照统一的清查表格样式和内容填报表格。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盘盈和损失,提供合法证据,提出处理意见,并积极对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建议,出具自查报告。资产清查表及自查报告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资产清查办公室。

(二)现场核实阶段(4月25日至5月14日)。

固定资产清查办公室人员到各资产所在单位进行现场核对,一是与自查情况进行核对,二是与财会管理中心固定资产账面进行核对,确认各单位固定资产现存状况。清查办公室对固定资产清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查找账实不符的原因,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要求各单位办理申报和审批手续,并向领导组出具清查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三)资产处置阶段(5月15日至5月23日)。

固定资产清理工作领导组针对清查报告反映的问题,研究处置意见上报管委做出处理决定。各单位根据管委的处理决定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台账,财政局对核增核减的固定资产作相应账务处理,更新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信息,对资产实行动态化管理。

组织资产库的作用和意义篇二

摘要:

现阶段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存在着:“缺乏定期盘查制度,账外资产增加,物随人走;资产类别划分机械,缺乏折旧项目,管理流于形式;重视实物形态而不重视货币形态”等现象。究其原因:“计划性”投资体制是造成资产闲置、浪费的根本原因;“随意性”管理体制是造成资产闲置、浪费的主要原因;“缺位、空位”的内部管理监督体制是导致资产闲置、浪费的内在原因。

关键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闲置浪费计划体制随意管理

单位的固定资产是衡量一个单位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物质保证。我国现阶段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着突出问题,如何直面这些“问题”,进一步剖析这些问题“背后”的原因,是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课题。

一、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目前,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存在盲目采购或多头采购,物资闲置积压,资产使用效益低;领用手续不完备,领后用途不清,公物私用等现象大量存在。

1、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定期盘查制度,账外资产增加,存在“物随人走”现象。

一些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缺乏定期盘查制度,管理意识淡薄,重购买、轻管理,账外资产、有账无物现象严重,对于固定资产没有一套完整的验收、保管、使用等管理措施,购买时一味追求“小而全”“超前”“高标准”,没有充分论证设备的使用效益或脱离了单位的实际,造成设备使用效率不高,闲置浪费现象严重;有的单位在资产使用、报废处理等手续办理上不严,疏于管理,致使有账无物。该减少的不减,该增加的不加;账实严重不符,固定资产账卡形同呆账。不断增加的账外资产,往往流失个人手中,随着退休调离而“物随人走”的现象突出,造成固定资产的大量流失。

2、资产类别划分机械,缺乏“折旧”项目,存在“管理流于形式”现象。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种类繁多,规格不一。固定资产的划分,既要以财务规则为依据,又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相当一部分固定资产的性质差异很大。如普通型照相机,未大批购买的办公桌椅等,按低值易耗品处理,不去按固定资产类管理。而在使用过程中,管理不善,使用几次后,就物易其主了,为个别人侵吞造成可乘之机。一些单位负责人只知产权登记这个名词,却根本不理解其含义,没有国有资产的观念,对资产管理主观随意,常常会“随意变卖低价处理”单位资产。比如,为了使自己能坐上好车,把原来不太旧的小车随意变卖,低价处置等造成资产流失。

3、重视实物形态而忽视货币形态。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由于拨付性所定,在会计核算中以当年批准的实际支出列为费用直接冲销了财政拨款,因此,长期以来形成了在管理上只重视实物形态而不重视货币形态,造成价值上的流失。

二、对存在问题的“归因”分析。

1、“计划性”投资体制是造成资产闲置、浪费的根本原因。

我国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仍保留着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事业单位的投资体制,特别是对固定资产的投资仍维持由国家包揽的现状,使得事业单位对国家一直存在依赖思想。结果是:单位只关心对固定资产的投入,不关心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追求对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忽视对固定资产的有效利用。资产的“闲置、浪费”现象的产生,也就有了某种“必然性”了。

2、“随意性”管理机制是造成资产闲置、浪费的主要原因。

到目前为止,国家尚未制定出一套适合事业单位的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在固定资产的处置方面,国家对事业单位有一套复杂的审批程序,事业单位自身并没有多少自主权。造成事业单位仅是将其管理的固定资产作为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手段,并不关心资产的使用效益。甚至“仅仅是为了某种特殊利益”,而不惜造成“资金的大量浪费和资产的大量闲置”。

3、“缺位、空位”的内部管理监督体制是导致资产闲置、浪费的内在原因。

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相互脱节,缺乏制约。固定资产的管理现状是资产的价值形态由财务部门管理,实物形态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管理。由于相互之间沟通不够,缺乏制约,造成“有账无物、有物无账、账实不符”等普遍现象。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方面,缺乏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存在较大的盲目性,忽视管理,形成“有投入无回报,高投入、低回报”等突出问题。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也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影响了资产的正常使用。

三、应采取的措施。

固定资产的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工作,庞大的资产仅仅依靠资产、财务部门进行管理是不够的,需要实施全员和全过程管理,才能管好用好固定资产,发挥应有的效益。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强化固定资产管理体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权、利,建立健全完善的资产管理机构。一方面不断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资产的申报、招标、采购到资产的验收、保管、使用、维修、处置等各个环节都予以明确责任,对固定资产的增减、管理、效益等方面加以监督和考核。

2、要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强化资产管理的观念。固定资产是主要资产之一,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固定资产的地位和作用,树立资产效益的意识;加大前期论证力度,树立节约的意识,防止盲目投资,让资产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实现保值与增值。

3、利用现代化手段,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固定资产名目繁多,分布广泛,固定资产的管理也必然是一项情况复杂、工作量庞大的工作。为了及时管理和掌握固定资产的流动,合理调配资源,建立科学有效的网络管理系统,一方面可以及时登记和掌握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库存情况,避免重复购置,另一方面可以合理组织和调配闲置的资产,促进闲置资产的再利用,避免浪费。

4、加强会计核算和监督,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和盘点制度,确保账账、账实相符。一方面,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增强财会人员的高度责任感和工作态度,在财务入账时认真审核,与资产部门加强沟通,确定行之有效的方法,将资产视同资金管理,及时与资产部门核对,确保账账相符,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另一方面,建立固定资产盘库制度,不定期地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清查。通过清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管理中的漏洞。

5、改革现有的固定资产核算制度。

(1)参照企业会计制度,试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在资产类别中增加“折旧”项目,并设置“累计折旧”科目,并将其列示于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中,与“固定资产”科目抵减后,反映固定资产净额;使折旧和固定资产在资产类项目中结合,从而直接明了的反映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额。避免造成账实、账卡不符,滥“折旧”的名目“冲账”,使国有资产流失。

(2)增设“固定资产清理”、“待处理财产损益”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以核算反映固定资产因改建、扩建等原因价值增加或减少以及清理后净损益的情况。

(3)对于国家的一些政策性改革包括房改、企业改制等,主管部门或权威部门应及时出台相应的规范文件和实施细则,便于操作执行。

参考文献:

[1]马俊霞:加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几点思考[j].交通财会,2001(7)。

[2]侯睿: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思考[j].《经济问题探索》2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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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资产库的作用和意义篇三

为贯彻落实《x县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精神,促进全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根据《x县清产核资及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组织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组织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资产清查,掌握全镇资产总量和分布情况。

(二)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存量资产使用效益分析,加大对全镇国有资产的统筹调控力度,避免国有资产低效运转和闲置浪费。严格规范资产出租、出借操作程序,通过市场化运作,努力实现资产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通过规范处置流程防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

二、方法步骤

(一)组织工作。为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镇政府成立撮镇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组,统一制定实施意见,组织实施资产清查工作。按区域组成长乐、龙塘、镇区三个清查小组,并按资产大类:土地与房屋构筑物,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与电气电子及通信设备,文化体育设备与图书文物及陈列品、无形资产,交通运输设备与及家具用具及其他类四大类进行具体分工。

(二)清查内容。按照实际情况盘点现有各类资产。要完整、准确地填报镇政府及所属各单位实际拥有和控制的资产以及债权债务情况,不得瞒报、漏报,严禁弄虚作假。

(三)内部公示。各单位对清理、核实的资产,必须进行不少于一周时间的内部公示。举报电话:。

(四)时间要求。清查小组与各单位经内部公示后将核对无误的清查表于xxxx年10月15日前报送镇财政所,由财政所组织实施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系统软件中进行录入工作,并于11月20之前通过网络上报的方式将资产信息上传到县财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认真学习《x县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部门在开展资产清查工作过程中,必须据实进行,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三)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工作,接受单位、个人反映资产清查情况和问题,跟踪资产清查进展和质量情况。

(四)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组织资产库的作用和意义篇四

(一)为适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从事经济发展为主,同时兼有一定社区管理职能的实际情况,全面核算、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活动和社区管理的财务收支,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按村或村民小组设置的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称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执行本制度。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四)为适应双层经营的需要,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实行统一核算和分散核算相结合的两级核算体制。凡是作为发包单位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收支、结算、分配等会计事项都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各承包单位实行单独核算,所发生的经济业务不记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账内。

(五)村集体经济组织应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也可以按照民主、自愿的原则,委托乡(镇)经营管理机构及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

(六)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收入和支出的核算原则上采用权责发生制。

(七)本制度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八)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本制度自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颁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同时废止。

二、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农业资产、长期投资和固定资产。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存货等。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单位和农户收取现金时手续要完备,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所有现金均应及时入账,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坐支,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应严格遵守库存现金限额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健全现金开支审批制度,严格现金开支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开支,不准付款;对不合理的开支,经办人有权向民主理财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账款相符。要组织专人定期或不定期清点核对现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定期与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核对账目。支票和财务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收款项包括单位和个人的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拖欠的应收款项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催收。对债务单位撤销,确实无法追还,或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以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按规定程序批准核销后,计入其他支出。由有关责任人造成的损失,应酌情由其赔偿。

(五)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销售和发货业务。应当在销售与发货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并加强有关单据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应将销售收入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坐支现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销售合同、发货凭证、销售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管理。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销售业务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六)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审批的采购与付款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民主理财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应当在采购与付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并加强有关单据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应当对采购发票、结算凭证、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进行严格审核。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对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管理。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采购业务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存货包括种子、化肥、燃料、农药、原材料、机械零配件、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农产品和工业产成品等。

存货按照下列原则计价:购入的物资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以及相关税金等计价。生产入库的农产品和工业产成品,按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领用或出售的出库存货的核算,可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但是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动。

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存货要定期盘点核对,做到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盘盈的存货,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计入其他收入;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实际成本扣除应由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和残料价值后的余额,计入其他支出。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存货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存货入库时,由会计填写入库单,保管员根据入库单清点验收,核对无误后入库;出库时,由会计填写出库单,主管负责人批准,领用人签名盖章,保管员根据出库单出库。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存货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八)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资产包括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等。

农业资产按下列原则计价:购入的农业资产按照购买价及相关税费等计价,幼畜及育肥畜的饲养费用、经济林木投产前的培植费用、非经济林木郁闭前的培植费用按实际成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产役畜、经济林木投产后,应将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部分在其正常生产周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预计净残值率按照产役畜、经济林木成本的5%确定;已提足折耗但未处理仍继续使用的产役畜、经济林木不再摊销。农业资产死亡毁损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实际成本扣除应由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后的差额,计入其他收支。

(九)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或者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有价证券等投资。

长期投资指不准备在一年内(不含一年)变现的有价证券等投资。

(十)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对外投资按照下列原则计价:

以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以实物资产(含牲畜和林木)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计价。

(十一)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实物资产方式对外投资,其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必须真实、合理,不得高估或低估资产价值。实物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其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公积公益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投资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利息等计入投资收益。出售、转让和收回对外投资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十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对外投资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审批的对外投资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民主理财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对外投资业务(包括对外投资决策、评估及其收回、转让与核销),应当实行集体决策,严禁任何个人擅自决定对外投资或者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对外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对外投资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审批程序和不按规定执行对外投资业务的人员,应当追究相应的责任。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对外投资业务各环节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加强对审批文件、投资合同或协议、投资方案书、对外投资有关权益证书、对外投资处置决议等文件资料的管理,明确各种文件资料的取得、归档、保管、调阅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定及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投资收益的控制,对外投资获取的利息、股利以及其他收益,均应纳入会计核算,严禁设置账外账。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对外投资业务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十三)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有价证券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种有价证券的管理。要建立有价证券登记簿,详细记载各有价证券的名称、券别、购买日期、号码、数量和金额。有价证券要由专人管理。

(十四)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有些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虽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可列为固定资产。

(十五)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购入的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的,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采购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和交纳的有关税金等计价;需要安装或改装的,还应加上安装费或改装费。

2.新建的房屋及建筑物、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按竣工验收的决算价计价。

3.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发票所列金额加上实际发生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和应支付的相关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凭据的,按同类设备的市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

4.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造、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改造、扩建工程而增加的支出,减去改造、扩建工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计价。

5.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价。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设备的市价计价。

(十六)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在建工程指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项目。在建工程按实际消耗的支出或支付的工程价款计价。形成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计入固定资产。不形成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项目完成后,计入经营支出或其他支出。

在建工程部分发生报废或者毁损,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者毁损,其净损失计入其他支出。

(十七)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按年或按季、按月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可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但是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动。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下列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1.房屋和建筑物;2.在用的机械、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工具器具;3.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4.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1.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4.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

村集体经济组织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十八)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直接计入有关支出项目。

固定资产变卖和清理报废的变价净收入与其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其他收支。固定资产变价净收入是指变卖和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取得的价款减清理费用后的净额。固定资产净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后的净额。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人员岗位责任制。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做到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设备的市价计入其他收入;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其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之后,计入其他支出。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十九)每年年度终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农业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已发生损失但尚未批准核销的各项资产,应在资产负债表补充资料中予以披露。这些资产包括:1.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2.无法收回的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3.盘亏、毁损或报废的存货;4.死亡毁损的农业资产;5.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6.毁损或报废的在建工程。

(二十)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指偿还期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

长期负债指偿还期超过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及应付款、一事一议资金等。

(二十一)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借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不得由同一人办理借款业务的全过程。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借款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保留完整的书面记录。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借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并加强有关单据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对借款合同等文件和凭证的管理。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借款业务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二十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负债按实际发生的数额计价,利息支出计入其他支出。对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其他收入。

(二十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者权益包括资本、公积公益金、未分配收益等。

(二十四)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投资者投入的资产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评估。投入的劳务要合理计价。

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受捐赠的资产计入公积公益金;对外投资中,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原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公积公益金;收到的征用土地补偿费及拍卖荒山、荒地、荒水、荒滩等使用权收入,计入公积公益金。

(二十五)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劳务)成本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组织生产或对外提供劳务等活动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和劳务成本。

(二十六)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各项生产、服务等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产品物资销售收入、出租收入、劳务收入等。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应于产品物资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经营收入的实现。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包及上交收入是指农户和其他单位因承包集体耕地、林地、果园、鱼塘等上交的承包金及村(组)办企业上交的利润等。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规定收到的财税部门返还的农业税附加、牧业税附加等资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补助资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收入是指除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和补助收入以外的收入。

(二十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支出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因销售商品、农产品、对外提供劳务等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销售商品或农产品的成本、销售牲畜或林木的成本、对外提供劳务的成本、维修费、运输费、保险费、产役畜的饲养费用及其成本摊销、经济林木投产后的管护费用及其成本摊销等。

管理费用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及固定员工的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和维修费等。

其他支出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经营管理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支出。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逐步建立健全支出的预算制度,量入为出,对非经营性开支要实行总量控制,不得超支。

(二十八)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年收益总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收益总额=经营收益+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其他支出

其中:

经营收益=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经营支出-管理费用

投资收益是指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扣除发生的投资损失后的数额。

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现金股利和债券利息,以及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等。投资损失包括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取农户、其他单位和个人上交的承包金或利润时,要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坚持取之有度、用之合理、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既不能超越农户和所属单位的承受能力,又要保证集体扩大再生产和发展公益事业的需要。

(二十九)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进行年终收益分配工作以前,要准确地核算全年的收入和支出;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搞好承包合同的结算和兑现。

三、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顺序号科目编号科目名称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01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库存现金。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及时交存银行,并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2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入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正确进行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结算,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款项存入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存在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11短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等投资。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入各种有价证券等进行短期投资时,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出售或到期收回有价证券等短期投资时,按实际收回的价款,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原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实际收回价款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短期投资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持有的对外短期投资的成本。

112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外单位和外部个人发生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发生应收及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收回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规定程序批准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应收款的不同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收而未收回和暂付的款项。

113内部往来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所属单位和农户的经济往来业务。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所属单位和农户发生应收款项和偿还应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应收款项和发生应付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因所属单位和农户承包集体耕地、林地、果园、鱼塘等而发生的应收承包金或村(组)办企业的应收利润等,年终按经过批准的方案结算出本期所属单位和农户应交未交的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发包及上交收入”科目;实际收到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因筹集一事一议资金与农户发生的应收款项,在筹资方案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通过时,按照筹资方案规定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应按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单位和农户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六、本科目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单位和农户欠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款项总额;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欠所属单位和农户的款项总额。各明细科目年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应在资产负债表的“应收款项”项目内反映,年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应在资产负债表的“应付款项”项目内反映。

121库存物资

组织资产库的作用和意义篇五

总预算会计是指财政部门进行的会计,财政会计的主要事项是资金的划转拨付,就是说只管钱从哪收来,拨到哪去。

财政部门的财政会计并不涉及事业和经济活动,也就不需要固定资产、存货、现金等科目。、对于“现金”需要特别说明一下,财政部门只是资金的划转拨付等,不用现金支付,也不收现金;说通俗一点,它只开凭证。只管账,不管钱,资金由国库支付收纳。2国库单一账户 概念:国库单一账户是指将所有的政府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集中于一家银行的账户,即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存款帐户,同时所有的财政支出包括预算内和预算外支出均能通过这一账户进行,取消各预算部门,预算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内资金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账户,各部门、各单位发生的支出,直接从国库单一账户支付给个人或商品供应商及劳务提供者。

实行国库单一账户集中支付,虽然不改变各部、各单位的支出权限,但其作用在于建立起了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机制。一方面通过单一账户集中化管理,灵活地调度和使用资金,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另一方面从根本上杜绝在预算执行中的克扣、截留、挪用资金的现象,促进政策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强化了约束力和社会监督力,从源头上堵住了政府资金使用的行政干预和腐败现象。国库单一账户-职能机构 这里我们有必要对“国库”概念进行新认识。我国历来把国库界定为对财政收支进行会计核算的机构如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即使用的是狭义的国库概念。而西方发达国家已实现从单纯核算财政收支,扩展到对财政收入实行全 国库单一账户面控制,即使用的是所谓广义的国库概念。拓宽了的国库概念,目的旨在促进财政资金优化管理,使“国库”不再游离于财政管理之外,而借助于因收支核算而掌握全面、准确、及时的收支信息,对收支活动展开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因此需要: 一是在人民银行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预算资金由原来层层下拨给预算单位,改变为预算资金在没有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之前始终统一保存在人民银行国库单一账户上进行管理。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职责主要是负责国库单一账户和分类账户的开立、设置,办理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的资金清算。二是设立财政国库机构。建立统一的资金账册,将预算资金由原来通过人民银行国库部门整笔拨给各预算单位,改变为财政国库机构根据各部门、各预算单位用款情况和实现的购买行为开具集中付款申请,直接通过人民银行国库单一账户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财政国库部门是预算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中央财政资金的调度和各预算单位的协调,负责预算执行。三是建立一个政府采购机构。为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内的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进行采购,采购内容跨行业、跨部门。政府采购机构主要职能:第一,分析集中采购需求,建立项目有关标准。第二,预测并承担可能采购风险。第三,制定采购方案,确定采购方式。第四,根据产业政策分析供应商群体,第五,分析采购效益。

建立国库账户单一的重要意义:

l、实行财政资金的集中管理,有利于改变财政资金的分散状况,加强财政政策的实施力度。财政政策的实施力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财力的大小,国家财政资金雄厚,才会有较强的能力实施其财政政策。然而,目前我国财政资金分散在各级财政在商业银行的账户及人民银行的各级国库账户中,在这些账户中的财政资金的实际使用权也都分散于各级财政部门、各支出部门和支出单位,从而削弱了国家财政政策的实施力度。而国库改革首先则要求建立国库单一账户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减少政府资金的流失,从而加强财政政策的实施力度。

各支出部门和支出单位每一笔资金用途,准确掌握财政资金整体状况,为各级政府进行经济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加强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监督和管理,促使财政部门管好、用活财政预算外资金,杜绝不合理的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有利于减少财政资金分散流失。财政单一账户的实施,能够改变由于财政资金大量分散的局面,利于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和中央银行随时准确了解财政资金运行动态,从而为制定出相应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实施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目标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实行国库单一账户管理,能更有效地稳定财政性存款,维护中央银行基础货币的完整,使国库始终保持一个较大库存余额,利于用来作为中央银行调节经济、控制信用的基础货币,实现统一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

4、有利于增收减支、削减财政赤字。目前在我国财政赤字日益增长的同时,预算外资金却以惊人的速度急剧膨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预算外资金纳入国库账户统一核算,统一管理,集中使用。一方面,财政部门可以综合运筹预算内收入与预算外收入,调余补缺,调度调剂使用;另一方面,财政预算外资金存入国库,具有稳定性强,没有资金风险的特点,有利于依照法律法规规范管理预算外资金;再则,在公共资金得到统一管理后,财政赤字规模是在通盘考虑预算内外收入的基础上形成的,收入基础的扩大将相应缩减财政赤字的数额。

4、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办理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时,先由代理银行根据支付令(即拨款凭证,下同),通过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或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供应商或收款人账户。支付的资金由代理银行在每天规定的时间内与人民银行通过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将当天支付的所有资金从人行国库划到上述各账户,当天轧账后,各账户的余额均为零。

1.财政部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营业中单笔支付额5 000万(含5 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财政部零余额账户在国库会计中使用。

2.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出。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在财政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营业中单笔支付额5 000万(含5 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财政授权的转账业务一律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办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在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使用。

4、财政周转金支出的核算方法

各级地方财政总预算会计设置“财政周转金支出”科目,核算因使用周转金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发生有关费用时记入该科目借方,支出收回时记入该科目贷方,本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财政周转金支出累计数,年终,本科目借方余额应如数转入“财政周转金收入”科目借方。“财政周转金支出”科目下设“占用费支出”和“业务费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前者核算因借入上级财政周转金而支付的资金占用费,后者核算委托银行放款而支付的手续费以及经财政部门确定的有关费用支出。

5国库

人们常说的国库,通常是指国家金库,是一个存放具体实物、货币和黄金的库房。但现代意义上的国库,已经不单单是国家金库,每个国家的国库往往都担负着保管、管理该国财政的资产和负债,以及反映该国预算执行情况的一系列国家财政职能。国库的职能已由传统的“库藏”管理发展成控制政府预算内、外资金,管理政府现金和债务等全面财政管理。

6第212号科目 与上级往来

1.本科目核算与上级财政的往来待结算款项。

2.从上级财政借入款或体制结算中发生应上交上级财政款项时,借记“国库存款”或“上解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转作上级补助收入时或体制结算中应由上级补给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补助收入”等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为本级财政欠上级财政的款项;借方余额,为上级财政欠本级财政的款项。

4.本科目应及时清理结算,年终未能结清的余额,结转下年。

5.本科目是往来性质的科比如发生借方余额,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以负数反映。有基金预算往来的地区,可按资金性质分设明细账。

与下级往来

1.本科目核算与下级财政的往来待结算款项。

2.借给下级财政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体制结算中应由下级财政上交的收入数,借记本科目,贷记“上解收入”科目;借款收回、转作补助支出或体制结算应补助下级财政数时,借记“国库存款”、“补助支出”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下级财政应归还本级财政的款项;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本级财政欠下级财政的款项。

4.本科目应及时清理结算。应转作补助支出的部分,应在当年结清;其他年终未能结清的余额,结转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