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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分析报告(汇总8篇)

作者:GZ才子 最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分析报告(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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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篇一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也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和变化,体现了新的社会特征。在新形势下,民间矛盾的主体由公民与公民转变为公民与经济组织、与基层政府及管理部门;民间纠纷的内容由婚姻、邻里、继承、赡养等简单涉及人身利益、财产权益方面的纠纷,发展为经济合同纠纷、企业改制纠纷、山林权属、殡葬纠纷、拆迁征地纠纷等复杂性纠纷。矛盾由简单到复杂增多、由个体向群体增多,这些纠纷调处难度增大、易激化,必须谨慎化解。国家重点工程葛沪高压、川气东送,推进集镇建设、居民点建设及市场管理等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不安定因素。

对各类矛盾纠纷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实现社会稳定,就必须建立健全纠纷调处机制。我镇从实际出发,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治理、防止激化”的原则,从五个方面加强社会纠纷调处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在政策宣传、经费投入及领导亲身参与协调化解工作上都高度重视,党委书记、镇长同志在平时工作中常要求各部门要时刻牢记我们要发展,而发展就必须要稳定,稳定是第一责任,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就是稳定的第一道防线;4月,在同志的协调下,在镇中学召开现场办公会,限期各相关部门及村负责人,限期做好周遍群众的工作,在他的督促下终于使得学校多年来想建围墙的心愿实现了;3月,我镇村组因道路纠纷问题突然激化,经镇、村两级调委会不能化解的情况下,同志召集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专项研究,剖析问题、指出化解思路,从而有效化解了一起重大疑难纠纷。在经费上,镇财政对村级调解员自行调处的纠纷按疑难程度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补助。

建设好人民调解员队伍,特别是充分发挥村级专职调解员队伍的作用,是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的重要环节。人民调解作为维稳的第一道防线,有着贴近群众情感深、深入群众信息灵的优势,可以及时发现有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我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这一优势,同时克服以往调解员变动较大、不够专业、兼职多精力不足等缺点,及时调整充实村级调解组织,加大调解员培训,完善了村级调解制度和场所。坚持矛盾纠纷属地管理原则和按时报告制度,促进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长效机制的形成。充分发挥村级维稳综治工作站、调解委、人民调解员第一道防线作用,定期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及时掌握了各种矛盾纠纷的产生情况,及时化解和调处产生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恶化。一般民间矛盾纠纷基本不出村,显示了群防群治的强大力量。

化解各类纠纷,光靠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形成社会矛盾维护化解网络,才能争取矛盾“早发现、早化解”。我们自上而下设立了村民组矛盾排查信息员、调解员,村级调委会、街道调委会,司法所为主体的镇调委会,镇党委副书记为主任、政法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形成四级纵向排查化解网络;以调解员、社区志愿者、社区民警和综治、信访、安全部门等组成的横向网络,构成了一套完整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网络,确保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化解”,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目前,很多矛盾纠纷不仅涉及众多部门,在内容上也往往涉及到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社会治安、社会环境和跨地区等许多方面,所以必须建立一个联动联调的机制。

我镇于和市县镇签署了跨地区联防联调协议,于和市县乡签署了跨地区联防联调协议;并于今年和两地分别联合调处,圆满地化解了两起疑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周边地区的稳定。

我镇从实际出发,在遇到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时,建立以一个部门为主,多个部门协调处理的矛盾调处机制,以合理配置社会资源,达到快速处理的目的。如由殡葬引起的矛盾纠纷中,往往会涉及几个部门,我们在实际处理中,从矛盾纠纷的实质出发,以民政办为主,司法协助处理,减弱行政色彩,引导矛盾纠纷向更容易处理的方向发展。

调处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充分合理配置社会力量,达到快速消化处理社会矛盾的目的,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由于矛盾纠纷发生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使矛盾纠纷的调处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3是山场资源及殡葬等引起的纠纷;

4是田间争水、邻里漏水、婚姻纠葛、琐事引起的纠纷;

5是工伤事故赔偿纠纷。

社会矛盾纠纷有一个酝酿、萌芽、发展和激化的过程,矛盾纠纷的调处越早介入,各方立场往往越容易调和,越晚介入,越容易激化。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不能寄希望于“水来土淹、兵来将挡”的随意性,而必须研究其发生规律,并相应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的调处机制。近几年来,我镇从实际出发,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上,科学地把握社会矛盾纠纷产生发展的规律。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等预防机制。在社区、农村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连续2年在各村及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讲座、播放普法教育电影,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及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减少纠纷发生。

2、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与其他调处机制相比,人民调解有几个特点:一是民间性,来自人民群众,发展于人民群众,经过长期的发展,在群众中有深厚的基础;二是亲民性,贴近群众,深入群众,围绕群众,可以就地发现、化解矛盾纠纷;三是有法律约束力,通过调委会调解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效力。人民调解“起于民间,化于民间;起于初,化于初”的纠纷调解方法,有力地实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的目标。

3、畅通民意反映渠道,积极主动地把社会矛盾导向民间处理,导向司法机关处理,减少群体性上访等现象。加强信访工作,经常主动下访,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接触、早处理,积极稳妥消除社会矛盾的负面影响。

4、严格约束政府行政行为,减少不当行政行为引起的的社会矛盾。提高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大力建设阳光政府,加强政府与群众的沟通。

自至今,我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2起,成功208起,成功率达98.1%;其中行政调解19起、成功19起、调处率达100%,人民调解193起、成功189起、成功率达97.3%(镇级调委会调处52起、成功50起、成功率达96.2%,村级调处141起、成功139起、成功率达98.6%)。

这些矛盾有跨地区纠纷,如8月12日与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联合成功调处了一起婚约返还财产纠纷及6月29日与镇联合成功调处了一起债务纠纷;有执行省政府文件关于关闭高能低产的企业而引起的纠纷,如关闭轮窑厂,起初该厂如何也想不通,拒不执行并带领工人到县政府集访,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向党委政府汇报后,就职工安置协商、砖胚补偿、经济合同等方面入手,结合省政府关于这方面有关规定,积极稳妥的化解了一起极可能到省政府上访的矛盾;有殡葬引起的纠纷,如9月23日上午,村一妇女因脑溢血突发死亡,下葬时因距某屋后较近、觉得很晦气而起纠纷,经民政办、两所联合调解从而成功化解了一起极易引发双方亲友参与斗殴案件的发生;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山林权属不清引起的纠纷逐渐增多,如4月15日村一农户与所属村民组因山林权属不清引发纠纷,经林业站、司法所、土地所同志的艰苦努力,成功化解,为林权改革继续深入推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随着村村通工程的不断深入,因道路问题引发的田地权属、利益纷争也不断加剧,4月28日,我镇村组某与所属组发生了较大的纠纷,经镇村两级调委会调解无果,镇主要领导遂召集各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深入剖析,最终圆满的化解了这起矛盾;国家两项重点工程均经由我镇,路线较长、涉及农户较多,因土地补偿标准、田地权属争议等引起的纠纷较多且较难于化解,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经综治维稳工作中心、镇村两级调委会及社会方方面面力量的共同努力,有效化解了各起矛盾,确保国家重点工程涉及我镇段的按期进行并顺利完工。

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是一项事关稳定的大事,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发扬成绩,弥补不足,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最后,我代表镇党委政府衷心的欢迎并感谢莅临我镇的各位领导,来我镇检查指导督促工作,我们将不断开拓进取,绝不辜负领导的期望、绝不辜负人民的重托。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篇二

各单位要利用五天时间,采取集中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排查,并建立台帐。实行“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化解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二是定期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按规定时限上报综治办。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篇三

1、排查的重点是: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有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有可能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苗头、隐患;群众比较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2、定期排查。每月排查一次,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及时汇总,遇有重大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4、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分类和登记、统计,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5、及时调处纠纷化解矛盾,严防矛盾纠纷积压,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6、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做到上下沟通,研究调处策略,防止矛盾激化。

7、辖区内要达到无因纠纷引发的自杀、无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无群众性械斗、无群体性上访的“四无”。

8、纠纷重点户,纠纷苗头及时排查;

9、针对排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篇四

当前我国正处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调整,由于各种利益分配等因素造成各类矛盾纠纷凸现。因城市改造拆迁、企业改制、拖欠工资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社会的协调发展和稳定。因此,认真研究辖区社会矛盾纠纷的成因,总结经验和做法,切实做到有效预防、成功调处和防止激化,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建设和谐辖区,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思想上重视,组织领导健全。稳定是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责任,维护社会稳定效果是检验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准,这种观念早已植根干部心中。街道党工委坚持科学发展、科学决策,畅通信访渠道、掌握社情民意、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和谐。在组织上构建起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将党政信访主渠道、人民调解渠道、诉讼调解渠道、治安调解渠道整合,形成了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调解格局。在明确党政“一把手”为信访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同时,落实了信访维稳工作分管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及联系社区的信访维稳工作承担分管责任的“一岗双责”制度,形成了信访维稳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尽力的强大合力。

2、措施上有力,工作确保有效。在维稳工作上,街道党工委坚持标本兼治。一是持之以恒地坚持定期排查矛盾纠纷,确保及早发现、及早处置、及早解决,将矛盾隐患解决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二是实行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制。对排查出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采取领导包案处理,一个事件、一个领导、一个方案,落实责任;三是确保各个特殊敏感时期和重要时段的社会稳定。在这些时段坚持每周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制定相应应急预案,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了特殊时段社会政治稳定。

目前,各大辖区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稳定因素。这些问题呈现出现实问题与历史问题、正当诉求与不合法方式、多数人合理诉求与少数人不合理要求相互交织。一些非正常上访演变为破环社会正常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有的上访成了极个别人勒索责任单位的有效手段,也是令街道办事处头痛又没有有效手段解决的事情,且要为之投入大量的精力。

1、城市拆迁改造,遗留隐患。各大辖区因城市改造拆迁补偿的条件不能统一,造成因拆迁安置后,由于补偿存在差异,而造成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一些在拆迁过程中遗留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更是变成了矛盾和安全隐患滋生的成因,矛盾更是被逐渐扩大。比如因居民和房开商之间在某些条件不能达成统一,双方各不相让,在街道办事处积极协调后也未达成统一,最后居民通过堵断的方式向政府施压,造成恶劣影响;或因各方拆迁补偿条件差距较大未能进行拆除,拖到现在仍没有解决,随着房屋价格的上升,更是将双方的拆迁条件差距拉大,房屋也变成了危房,严重威胁居住在内的住户及过往群众的安全,存在的稳定风险不可低估,并影响市容市貌。

2、企业改制遗留问题隐患大。由于经济发展、社会转型过程中被逐渐淘汰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因职工安置、工资拖欠、医疗社保、工龄买断等问题引发大量的矛盾纠纷。各大辖区的多家单位都会出现因企业改制、买断工龄而要求重回企业工作、解决生活来源的事件,一部分人更是将企业进出大门堵住,占用企业领导办公室,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的工作秩序,隐患突出。由于企业改革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涉及人员多,处置这类弱势群体的诉求难有妥善之策,因而已成为这些辖区企业的长期重大不稳定因素,同时也对辖区正常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3、突发矛盾纠纷层出不穷。特别是社区纠纷、小区业主与物业管理之间的纠纷、员工和企业之间的纠纷,农民工工资纠纷等等越来越多,一旦发生,处理不及时,很容易引起社会的不稳定。

4、个别缠访人员非访、重访不断,影响社会秩序。部分辖区内缠访不断,多次进京上访向单位提出多桩无理诉求,一到特殊敏感时期,办事处和其单位就要投入大量人力、财力进行稳控,有时还个别缠访人员还要求单位派人带其出游,上访成了勒索责任单位的有效手段。

1、历史遗留问题包袱沉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各种利益冲突更加复杂,必然出现由于利益问题引发的各种矛盾,而在解决方法、政策规定上比较滞后,致使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时间越拖越长,问题越拖越大,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积重难返,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沉重包袱。

2、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各种行业标准的差异,监督制度的不落实导致因土地征用、城市改造拆迁安置等补偿标准不一,补偿标准缺乏透明度,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为事后埋下隐患;在一些项目运作中,有的手续不全,有的弄虚作假,逃避监管,欺上瞒下,有的不履行法定义务,不兑现事前承诺,造成群众利益遭到侵害;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等等都会产生社会矛盾,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在处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工作中也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

3、政府和责任单位权责划分不清。目前,政府基本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属无限责任政府。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能,加之权力集中、失误难免,因而责任难脱、矛盾集聚。群众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政府,把问题的责任也往往归咎于政府。发生了矛盾纠纷,群众自然找到政府。政府能力有限,矛盾纠纷不能妥善解决时,人们便把所有的不满和愤怒洒向政府,而各种社会组织又难以真正为政府分忧解难。“谁主管,谁负责”与“属地管理”原则未细化,责任划分不清,工作原则不明。有利益时各责任单位就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政府置之一旁,有责任时就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责任往政府一甩,独善起身。上级政府利用权威把自己应负的责任推给下级政府,下级组织又缺乏解决问题的权限,十分无奈。

4、小事拖大、易事拖难。个别企业领导缺乏维护社会稳定意识,在处理涉及员工及群众利益时,只顾当前,缺乏对员工及群众长期利益的考虑,对员工和群众利益诉求不能及时回应和引导,漠视群众合理诉求,致使一些应当解决的问题久拖未决,导致事件扩大,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5、群众法律意识较差。目前,“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思想在一些群众意识里根深蒂固,这些群众对法律规定片面理解,容易受人蛊惑,在诉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认为只有将事件扩大,引起社会大众和更高一级机关的关注才能将事情解决,并通过过激行为将事态扩大的手段向地方政府施压,寻求解决问题。

1、统筹兼顾,科学决策。各级政府决策必须瞻前顾后、统筹兼顾,防止顾及一部分人利益化解个案矛盾引发更大的不稳定现象发生。尤其要把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与群众可接受的程度结合起来。制定任何涉及人民群众的决策都是需要深入调研、科学评估、统筹兼顾、科学决策,尽可能防止和减少新的群体性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2、理顺体制,有效运行。一是理顺工作体制,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定责任单位为责任人,主要负责事项实体性处理,政府部门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事件解决过程中的违规侵害对方利益的行为要及时进行查处,并做好督促,切实将事情解决好,不要事后留下隐患。在应由同级政府和部门解决权限内的问题,不应下转给没有解决权限的下级政府和部门进行解决。

3、明确问责措施。在事件处理的问责上也应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原则。对政策法律规定和上级政府决定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事项、上级机关引起并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等问题,不应纳入下级的问责范围。

4、依法办事,规范信访。一是依照政策法规,抓紧开展对群体性诉求的研究和解决;二是依法维护现场秩序,引导群众理性解决问题。对群体性事件中采取大横幅、呼喊口号、拦截公务车辆、围堵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扰乱工作和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予以制止、警告,对不听劝阻的依法处罚;对事件过程中借机打、砸、抢以及冲击党政机关、阻塞公路交通等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应立即制止;对主要责任人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群体性事件中未经批准游行示威的,公安机关应当劝告、制止、警告,必要时依照有关规定强制带离现场;对利用群众进行破坏活动的人员和煽动、策划群众闹事,制造事端的组织者,司法机关应依法处理。

5、强化法制教育。通过法制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的能力,减少因素质低、工作失误而引起的纠纷。充分发挥基层组织贴近群众的优势,结合普法宣传,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道德修养,自觉做到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优化队伍,强化能力。一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要培养领导干部敢于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大“一岗双责”检查考核力度,促使领导干部真正自觉地做好防患于未然、疏导于无形,及时妥善地处理突发事件。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强化应对和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篇五

围绕“三最”搞调研“四心”活动促稳定

__乡地处城郊,交通便利,信息发达,群众思想活跃。乡域面积89.7平方公里,辖33个行政村,总人口5.6万。全乡以民营经济为主导,有企业1725家,其中工业企业107家,2014年实现企业总产值17亿元,工业产值9亿元,完成国地两税1650万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23元。

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上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有关精神,以“围绕三最搞调研,排忧解难促发展”活动为契机,创新载体,夯实基础,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创造性地开展“四心”活动,即“尽心抓好发展,热心关注民生,用心化解矛盾,真心转变作风”,取得了明显成效,构筑起融洽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有力地促进了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编织“三大网络”,夯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基础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网。我们将“排调”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在加强乡综治委和综治办建设的同时,成立了专门的“排调”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保障经费,加入投入,夯实了硬件设施。各村也相应地配备好专职矛盾纠纷排调员,统一由村治保主任担任。二是发展信息联络网。乡驻村干部分别担任各村联络员,及时了解和上报各村社会治安动态。在各村配齐了纠纷信息员和法制宣传员,并建立了信息联络、收集汇报制度,及时掌握基层出现的各种矛盾苗头,采取针对性措施。目前,全乡共有纠纷信息员人,法制宣传员人。三是构建三级调处网。按照“巩固中心户基础、发挥村为主职能、强化乡级协调指导”的思路,构建了调处的“三级网络”。全乡共有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户处,村级调解室个。乡按照上级统一标准,设立了调解中心,并配奋好专用场所。“三大网络”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夯实了“排调”基础,为各项“排调”措施的落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健全“五项机制”,筑起预防矛盾纠纷激化坚固堤坝

我们根据矛盾纠纷发生变化的特点和规律,本着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宗旨,建立健全了足以有效控制矛盾纠纷激化的“五项机制”,切实达到了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的目标。一是预防机制。坚持把主体下移、重心前移,以村为主,利用广大基层纠纷信息员,及早发现矛盾纠纷。普法预防,在全乡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加强对群众的法制教育,增强其自我管理的能力,大大降低了各类纠纷发生率。坚持印发《__通讯》,并保证每期都有法制内容。落实回访预防。制定了《__乡矛盾纠纷定期回访制度》,对于调结的重大纠纷,实行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协议履行,防止纠纷出现反复。二是排查机制。制定了并坚持落实《__乡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__乡矛盾纠纷排查报告制度》,坚持定期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每月发放矛盾纠纷排查表,要求各村每月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针对重大活动、重大节庆日和特殊事项,组织大规模集中排查。建立了村情、矛盾调处回访、不安定因素排查等台帐,做到年初建帐、年中查帐、年底交帐,逐月登记、逐月汇报、逐月落实。对于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要求如实填报《矛盾纠纷排查统计表》,由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备案;对于重大纠纷,由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汇总,逐级上报。三是调处机制。针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坚持“以村为主”,做到小事不出“中心户”,大事不出村。一般纠纷,由村及中心户及时解决;涉及具体部门的,出具交办书,分流到相关部门限期解决;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久调未决的疑难纠纷,由乡调解中心协调有关部门实行集中办公,联合调处。坚持信访、调处联合办公,真正把信访、排调结合起来,走出了一条融信访于“排调”之中的新路子。同时,实行领导包案制,对涉及面较大的矛盾纠纷,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为包案领导,一个领导,一套班子,形成合力,共同协调处理。对农村财务不清、支村两委班子混乱等影响农村稳定的问题,利用驻村队驻村的有利时机,组成组,宣传法律,搞好服务,逐步理顺党委、村委和群众的关系,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四是保障机制。保障机制是确保调处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一方面,加强机构建设。大力开展村级调委会达标创建活动,制订完善了案件受理范围、调解程序等配套制度,使基层调委会做到了调解人员、办公场所、经费保障“三齐全”,牌子、证件、文书“三统一”,卷宗整理、调解制度、使用印章“三规范”。另一方面,强化队伍管理。择优选聘村调解中心户,并建立排调考核机制,对不称职的基层调解人员及村调委会人员提出调换建议,予以调换。五是督办机制。实行了领导督办、跟踪督办、会议督办等制度,乡建立了“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综治、纪检、组织、公安、司法等部门

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听取专门汇报,针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意见。乡党政人大联席会议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综治、排调,通报情况,讲评。同时,以“一书三单”的形式狠抓督办,即“督办书、交办单、报告单、绩效考核单”。建立了奖惩制度,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纳入各村目标责任考核,纳入综合治理一票否决,与其他中心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实行奖惩双挂钩。奖惩制度的实施,建立了“排调”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了“排调”的连续性。

(三)突出“三个重点”,努力创造政通人和的社会局面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涉及面宽,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工程。只有抓住了重点,突出了重点,才能做到整体推进,全面覆盖。一是围绕“三最”抓排调。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处理不好,往往成为不稳定因素,极易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在中,我们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强化服务,尽量在这些问题上使群众满意。在近期的移民后扶中,我们组织了纪检、信访、综治、水利、财政等部门精干力量成立了专门机构,由分管信访的领导专职抓该项。通过两个月的努力,顺利地落实了第二期移民后扶,未发生一起矛盾纠纷、信访事件。我们高度重视下放人员补贴落实以及电影放映员、复退军人等“八员”问题,组织乡村干部广泛走访,做好解释、稳定,在这些人员的群体上访事件中,我乡无一人参与。二是围绕经济发展抓排调。结合经济发展服务年活动,我们坚持落实干部联系企业制度,以驻村干部的职责要求驻企业的干部,广大干部经常性下企业调查走访,及早发现企业内部及周边环境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将其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全乡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实施“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管到底”的机制,为全乡经济发展及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三是围绕作风转变抓排调。以市“围绕三最搞调研,排忧解难促发展”活动为契机,我们结合实际,开展了“实现跨越发展,构建和谐__”金点子征集活动,要求全体机关干部深入村组开展调研,每人都要围绕本职写出调研报告。同时,利用《__通讯》将活动实施方案及金点子征集表发至各农户,现已进入收集“金点子”阶段。年初,我们制定了新的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对乡干部每月一考核,直接与当月绩效工资挂钩,年终将每月得分相加得出全年得分,直接与年终奖金、绩效工资挂钩,并作为绩效档次评定的依据。

二、初步成效

通过有效运作,我们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讲,就是密切了“两个关系”、促进了“两个下降”、达到了“两个满意”。一是以具体的方式实践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了群众之间和党群、干群关系。开展“排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采用民主、法制、说服教育的方式,改善和融洽了相互间的关系。调处机构人员坚持原则,规范办事,不徇私情,干部和群众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使人民群众话有处说,理有处讲,冤有处诉,增加了群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度,成为党委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开心锁”和“连心桥”。二是以有效的机制化解了农村大量热点和难点问题,促进了重大纠纷发生率和信访上访量的下降。今年以来,我乡未上交过一起矛盾纠纷,未发生过重大群体性事件,无群体性上访,上访量大幅下降。三是以治本的举措维护了农村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达到了群众满意、上级满意。今年以来,司法所受理矛盾纠纷10件,已调处成功10件,安置帮教38人,法庭共受理案件30件,审结25件,调解结案20件。社会大局稳定。稳定的环境又极大地促进了我乡“兴工富乡”战略的实施,促进了经济跨越式发展。至4月底,全乡招商引资1350万元,项目投入1500万元,新建、扩建企业10余家,实现工业总产值35149万元,自营出口363万美元,完成国地两税485万。

实践证明,我乡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的大胆尝试和探索,适合我乡的实际情况,是一项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预防性和治本性。但是,同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仍有许多需要完善和提高之处。今后,我们将虚心地向先进乡镇学习,促进我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的进一步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为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__乡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3日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汇报》来源于网,欢迎阅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汇报。hyc

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听取专门汇报,针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意见。乡党政人大联席会议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综治、排调,通报情况,讲评。同时,以“一书三单”的形式狠抓督办,即“督办书、交办单、报告单、绩效考核单”。建立了奖惩制度,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纳入各村目标责任考核,纳入综合治理一票否决,与其他中心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实行奖惩双挂钩。奖惩制度的实施,建立了“排调”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了“排调”的连续性。

(三)突出“三个重点”,努力创造政通人和的社会局面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涉及面宽,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工程。只有抓住了重点,突出了重点,才能做到整体推进,全面覆盖。一是围绕“三最”抓排调。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处理不好,往往成为不稳定因素,极易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在中,我们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强化服务,尽量在这些问题上使群众满意。在近期的移民后扶中,我们组织了纪检、信访、综治、水利、财政等部门精干力量成立了专门机构,由分管信访的领导专职抓该项。通过两个月的努力,顺利地落实了第二期移民后扶,未发生一起矛盾纠纷、信访事件。我们高度重视下放人员补贴落实以及电影放映员、复退军人等“八员”问题,组织乡村干部广泛走访,做好解释、稳定,在这些人员的群体上访事件中,我乡无一人参与。二是围绕经济发展抓排调。结合经济发展服务年活动,我们坚持落实干部联系企业制度,以驻村干部的职责要求驻企业的干部,广大干部经常性下企业调查走访,及早发现企业内部及周边环境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将其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全乡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实施“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管到底”的机制,为全乡经济发展及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三是围绕作风转变抓排调。以市“围绕三最搞调研,排忧解难促发展”活动为契机,我们结合实际,开展了“实现跨越发展,构建和谐__”金点子征集活动,要求全体机关干部深入村组开展调研,每人都要围绕本职写出调研报告。同时,利用《__通讯》将活动实施方案及金点子征集表发至各农户,现已进入收集“金点子”阶段。年初,我们制定了新的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对乡干部每月一考核,直接与当月绩效工资挂钩,年终将每月得分相加得出全年得分,直接与年终奖金、绩效工资挂钩,并作为绩效档次评定的依据。

二、初步成效

通过有效运作,我们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讲,就是密切了“两个关系”、促进了“两个下降”、达到了“两个满意”。一是以具体的方式实践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了群众之间和党群、干群关系。开展“排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采用民主、法制、说服教育的方式,改善和融洽了相互间的关系。调处机构人员坚持原则,规范办事,不徇私情,干部和群众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使人民群众话有处说,理有处讲,冤有处诉,增加了群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度,成为党委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开心锁”和“连心桥”。二是以有效的机制化解了农村大量热点和难点问题,促进了重大纠纷发生率和信访上访量的下降。今年以来,我乡未上交过一起矛盾纠纷,未发生过重大群体性事件,无群体性上访,上访量大幅下降。三是以治本的举措维护了农村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达到了群众满意、上级满意。今年以来,司法所受理矛盾纠纷10件,已调处成功10件,安置帮教38人,法庭共受理案件30件,审结25件,调解结案20件。社会大局稳定。稳定的环境又极大地促进了我乡“兴工富乡”战略的实施,促进了经济跨越式发展。至4月底,全乡招商引(更多内容请访问首页资1350万元,项目投入1500万元,新建、扩建企业10余家,实现工业总产值35149万元,自营出口363万美元,完成国地两税485万。

实践证明,我乡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的大胆尝试和探索,适合我乡的实际情况,是一项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预防性和治本性。但是,同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仍有许多需要完善和提高之处。今后,我们将虚心地向先进乡镇学习,促进我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的进一步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为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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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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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篇六

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机关各股室及委属各单位必须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1.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各单位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工作部署落实,确保该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2.要健全工作网络。完善排调工作网络,充实基层排调力量,做到排调力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布,真正实现全覆盖。

3.建设台帐一体化制度。各单位要按时上报摸底表(各半月一次)并做好归帐存底。

各单位要利用五天时间,采取集中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排查,并建立台帐。实行“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化解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二是定期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按规定时限上报综治办。

1、对已经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切实有效的调处措施,明确调处责任人,提出化解时限。

2、要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3、要落实跟踪问责,对化解了的纠纷要及时销案。对未化解的纠纷要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新的化解举措,对跨区域跨行业的矛盾纠纷,可报告上一级综治部门协调解决。

1.建立考核考评联动机制。

2.工信委综治办将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股室、委属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篇七

按照市综治委20xx号文件和怀综治委20xx9号文件的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我镇认真组织开展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副书记杨亚辉为组长的经营性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二是工作安排到位深入排查各类企业、新经济组织、个体工商者和农村生活经营环节中的各类矛盾纠纷,重点排查调处冲突性较强、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的经营性纠纷和可能产生“个人极端行为”、具有现实危害性的经营性矛盾纠纷当事人。

一是组织专班有效化解。对排查出的矛盾隐患建立层级管理机制,由镇、村两级协调联动办理。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挂帅的办法,多措并举,推动各类矛盾隐患的化解,强化基层干部的责任,一般矛盾由村级直接办理,大矛盾由镇综治工作中心直接处理,目前已调处各类矛盾隐患4起,有效稳控在基层。

二是重点对象落实包保。对5名重点对象由村、镇直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档案,安排专人,落实包保措施。并由派出所、司法等职能部门有针对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行转化、稳控。

一是强化“一把手”的领导责任。镇综治办明确各村各单位“一把手”是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年度检查范围,督促“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是强化专班的纪律责任。为促进各类矛盾隐患有效解决,建立重大矛盾隐患检查督办制,对解决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戒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进行组织和纪律处理。

三是强化组织的问责处理。对排查调处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或出现类似事件的村或单位由镇综治委对其实行一票否决,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我镇对经营性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我镇将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为促进我镇各项事业发展而继续努力做好工作。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篇八

按照学院要求,当前正值秋季开学,受疫情和经济下行影响各类涉校、涉职工等矛盾问题突显,保卫科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现将落实情总结如下:

1、保卫科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了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止电信诈骗、网络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安全学习,要求每位教职工要积极弘扬正能量,加强教师日常管理,不信谣不传谣,如有诉求通过正常渠道进行反映,经排查资产办无矛盾纠纷。

2、保卫科安排全体工作人员对办公室、档案室、库房的门窗、电源、物品摆放进行安全排查,经排查电源全部关闭,门窗定期通风,物品摆放整齐。

3、保卫科每一位职工摸底排查是否存在矛盾,科室里杨杰和艾则孜反馈原财校家属院的房子楼顶楼雨水的问题(正在维修中)。木台力甫·莫拉的家属反馈学院对自己爱人被带走调查一事不管不问,准备向上级反映问题,家属反映给院领导打电话院领导不知情况。爱人被调查期间未享受福利待遇,公安部门告知其家属该职工被带走调查的时间与实际时间不符等问题,张科长已给家属解析,家属不接受解析表示去找上级部门反馈这些问题。

今后的工作中,保卫科把矛盾纠纷化解和安全排查工作常抓不懈,经常了解本部门员工是否有苦难诉求,如果有通过正规渠道进行反映;其次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学习,普及安全知识,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