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合同>最新北京租车合同协议 小汽车租赁合同实用

最新北京租车合同协议 小汽车租赁合同实用

作者:储xy 最新北京租车合同协议 小汽车租赁合同实用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北京租车合同协议 小汽车租赁合同篇一

承租方:_________建筑公司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_____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北京租车合同协议 小汽车租赁合同篇二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信,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车辆挂靠租赁于甲方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

一、挂靠租赁车辆状况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现将车辆(车辆的有权归乙方所有),车牌为 发动机号 车辆型号 挂靠租赁于甲方租赁服务部,经甲、乙双方共同定价,车辆现总值为 万元。

二、挂靠租赁期限及租金交纳

挂靠租赁期限为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每月按 元向乙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为 号以前。合同期间因车辆维修,保养及交通事故导致车辆不能正常经营时乙方不承担减免租金的责任。

三、甲方责任

1、 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租赁服务部工商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1) 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车辆转让,出售、抵押、质押、不得将

(2)车损险;

(3)每个座位保额一万的座位险;

(4)不计免赔险;

5)自燃险。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进行明确,并按照有关法规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北京租车合同协议 小汽车租赁合同篇三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交通部相关规章,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车期限

甲方将 荣威750 1.8t 一辆提供给乙方驾驶,从_____年 月 日 时起到_____年 月 日 时止,交付给乙方使用。租车费用 5500元/月,共66000 元。租期两 年,合同为年签制。此车辆只能由乙方指派的司机驾驶。

第二条:租金及交付期限

1. 本合同总金额合计人民币 66000 元整,大写__陆万陆仟元整。

2. 租金支付方式为 年付制 。甲方提供等额的商业发票。乙方在提取车辆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一年年租金人民币 66000元,甲方提供等额的商业发票。

3. 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后即按本合同第一条安排车辆。并以交车之日起计收租赁租金及租赁时间。交车日为 年 月 日。归还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还车时间超过预定时间壹小时以内,不收取超时费用,超过壹到肆个小时按照超时半天计算,超过肆小时以上按照一天计算。

4. 乙方在提取车辆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车辆押金元,甲方提供押金收据。押金应本在合同顺利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如因乙方过错行为,导致甲方车辆损失、事故责任损失或者其他应由由乙方承担过错责任的损失,则甲方可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性能必须良好,各种证照齐全(包括汽车行使证、汽车保险单及购置税等)。

2.甲方负责对租赁车辆投保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交强险及不计免赔险。

3.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

4.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5.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车辆自然折旧耗损造成的损失和故障,以及因车辆本身质量、缺陷、不足等原因发生的损失和故障,由甲方承担责任。

3.本车使用93号汽油,因未使用指定汽油造成的车辆损失等后果由甲方承担。

4.乙方负责在车辆保修期内对车辆进行免费定期保养、正常保修和年检,甲方予以协助。(需承担4s店根据汽车年限和公里数制定的保养计划(包括空气滤芯、汽油滤芯、空调滤芯器、助力转向油、刹车油、变速箱油、火花塞,轮胎)

5.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行驶过程中因自身驾驶责任造成车辆的经济损失。

6.如在租赁期间因违章驾驶(如超速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冲红灯等被电子眼监控摄录)而被罚款或责令承担其他责任,乙方须承担后续责任。

7.租赁车辆,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担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车辆以交付时为原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8.如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车辆维修费用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每天元人民币)。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9.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如肇事后逃逸或驾离现场,乙方应承担所有违法、违章、赔偿责任。

10.租赁期内或租赁期满时,双方须共同检查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合同终止。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失(如划花车身)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赔偿甲方损失,因碰撞导致的事故车辆加速折旧费用由乙方承担。

12. 租赁期间,因乙方过错行为导致汽车被盗或被抢或发生自然燃烧,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赔付不足分和车辆理赔期间的租金损失。

13. 租赁的车辆不能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

14. 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进行体育、军事、竞赛和作测试使用。

第五条 车辆行驶里程范围

双方约定,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限定每月行驶里程里程为 公里,超里程加付0.8 元/公里 。

第六条 期满时的处理、续租

1. 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应在租期满前24小时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重新达成协议。

2. 不缔结新的合同时,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圆满结束。如因乙方原因继续使用,而不签订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

第七条 合同变更及附近补充

本合同相关条款的变更或删除需经双方书面确认,并达成补充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合同期满后,乙方未办理延期手续,也未按时归还甲方车辆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要予以赔偿。

2. 在合同期内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须首先付清实际租赁期间的租金并赔偿甲方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费用。

3.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由于甲方未能完善履行其义务而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并赔偿乙方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费用。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部分或全部迟延或不能履行其在合同项下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立即与对方协商解决办法,并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 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中包括政府政策改变等乙方不可控制因素等。

第十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如因合同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 额外设备的装配

乙方要求额外装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设备时,必须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进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其所有权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属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附件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交纳押金,甲方交付车辆起正式生效。

2. 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 备注(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约定处理)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授权人: 证件号:

电话: 电话:

附件:

1. 车辆行驶证、保险证明、路桥费、车船使用税证件或标志

北京租车合同协议 小汽车租赁合同篇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的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提供的客车外出旅游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租车路线:___________经高速至_________________(往、返)。

双方同意按商定的价格每车___元/天,租用乙方____辆车,时间__天,费用共为___元人民币。签定协议时交定金:___元,余款在返回到校后结清,乙方需提供车票。

本次用车过程中的过路费、景区停车费、司机用餐费由甲方承担,其它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其提供相应的客车为,此车核定载客人数为28人(不包括司机)。

如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乙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乙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给甲方租车总款的1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

乙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

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若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若因乙方司机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x年x月x日

北京租车合同协议 小汽车租赁合同篇五

承租人: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需要,同意将_________吨载重量_________牌汽车_________辆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于用于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三、租用期定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_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四、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五、保证金

1、承租人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人。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七、出租人权利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出租人不承担由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5、承租人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人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八、承租人权利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人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人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人。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九、违约责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十、声明及保证

出租人:

1、出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北京租车合同协议 小汽车租赁合同篇六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术语解释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超时费: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9.超程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10.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釆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咎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釆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釆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北京租车合同协议 小汽车租赁合同篇七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乙方向甲方承租奥迪a6小型轿车作为20xx年公历xx月xx日婚礼当天的婚车使用,具体时间20xx年xx月xx日上午 点开始至 点到达举行婚礼的酒店结束。 如乙方婚礼路程绕行、增加路程和时间变更等情况的,需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协商一致后方可履行合同。

二、租赁价格:租赁费总共是三辆奥迪a6费用是_________元,定金为为总共费用的50%人民币_________元。 包括驾驶员、油费,费用在内,但不包括路途中的过路费。租赁费在甲方将新人送到指定的酒店后,甲方即可离开,乙方应一次性将租赁费支付给甲方。

三、如甲方原因不能按时提供车辆为乙方服务的,需承担违约金计人民币 元。由于乙方婚礼时间变更,已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予返还,本合同自然终止。如遇特殊紧急情况产生的后果,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四、在甲方为乙方服务过程中,由于违章等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负,与乙方无关。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北京租车合同协议 小汽车租赁合同篇八

承租方:——————-公司

一、租赁车辆状况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运输车辆租赁合同。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盖 章: 盖 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北京租车合同协议 小汽车租赁合同篇九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