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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版(实用17篇)

作者:BW笔侠

规章制度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和不同领域的需求做相应的调整和改进,以适应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的劳保方针政策,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发放工作,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从而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号令《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1)、采购人应到国家定点经营单位或企业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2)、在购买过程中,应要求经营或生产方提供出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和生产检验合格证。在采购特种防护用品时,应要求经营或生产方提供出示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2、劳动保护用品入库前,采购人员应对购买的劳保用品仔细验收检查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1)、仓库保管应对劳动防护用品实行验收、发放、保管,并实行失效报废制度,从而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质量。

(2)、仓库保管应对劳动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如有库存不足等情况,要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

4、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1)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责任人要建立统一台帐,详细填写记录人姓名、工种、品名、发放标准、领用时间等事项。

(2)劳保用品必须按时足额发放,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克扣劳保用品。

(3)劳保用品用于劳动保护,不得转让、买卖。

(4)按岗位分发的劳保用品(如雨衣、雨鞋等),只准上班时使用不得带离岗位。

(5)特殊工作岗位职工,另发特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

5、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1)、本公司职工在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取后要根据劳动需要对劳动防护用品应做到“三会”(会正确使用、会检查可靠性、会简单的维护和保养)。使用者要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完好。

(2)、本公司职工要互相监督,在作业时严格按照规定方法正确使用、佩戴、维护劳动防护用品。防止意外发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经发现,由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第一次发现罚款20元,再经发现罚款50元,第三次发现进行劝退。

1)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无“三证”或属伪劣产品的;

2)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

3)不按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4)弄虚作假骗领劳动防护用品的;

5)使用已损坏或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6、仓库保管定期检查,并实行失效报废制度,从而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质量。

7、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附件)发放明细(附件)。

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表。

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3.责任者。

总务部、生产部、人事行政部各使用人员。

4.程序。

4.1公司仓储科按规定外根据员工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部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4.2仓储科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分发个人防护用品。

4.3使用范围包括所有部门。

4.3.1护目镜的使用规定:。

4.3.1.1投料岗位、离心岗位、回收岗位在操作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2包装岗位控制秤量的员工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3备料、装卸工在分装各种液体原料和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4成品库在成品转桶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5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2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

4.3.2.1所有投料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3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

4.3.3.1生产车间投料、离心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4.3.3.4中央研究所、质检部实验、测试过程中,若所处环境中含有毒有害气体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4.3.3.5烘房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4工作服、防护围裙、防护服的使用规定。

4.3.4.1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

4.3.4.3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在接触有毒高腐蚀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服工作;。

4.3.4.5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围裙工作;。

4.3.4.6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接触有毒原料时须穿防护服工作。

4.3.5工作鞋的使用规定。

4.3.5.1原料仓库、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物料时必须穿水鞋工作;。

4.3.5.2所有一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公司规定的工作鞋;。

4.3.6氧气呼吸器的使用规定。

4.3.6.1使用方法:将氧气呼吸器的悬挂佩戴皮带从左臂及头部穿过,皮带落于右肩上,然后打开氧气瓶压力所指示的压力值,就知道氧气瓶内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气瓶压力为10mpa,大约可供使用人员在毒区工作呼吸1小时),按一下手动补给器,使气囊内原积存的气排出,将面罩戴好后,进行几次深呼吸,以观察判断供氧呼吸系统是否良好,确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进入有毒区域内工作。

4.3.6.2使用注意事项:使用中,氧气呼吸器防止与其它物件撞击,严禁沾染油类物质,严禁接触火源。严禁在毒区使用中摘下面罩与他人谈话,若有事应以信号或手势联系。使用中应时刻注意氧气瓶内的压力下降情况,当压力降到3mpa时,应立即退出毒区,予以更换。

4.3.7长管式面具的使用规定。

4.3.7.1使用方法:长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将有毒区以外的空气通过软管进入,供佩戴者呼吸,它不受毒气种类浓度的限制,是进入有毒设备检修。进塔入罐作业,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纹接头与面罩相连,另一端与大气相连。

4.3.7.2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时应注意将进气口端放置于有毒区域外的上风向,无积水和不易引起尘埃飞扬的地方。使用时应注意防止管道绞结,踩压,以免形成管道闭塞。使用时必须有监护人。使用中若发现有毒气味时,则应立即停止作业,退出现场。

4.3.8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规定。

4.3.8.1使用方法:过滤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学作用,将被有毒物质污染的空气,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质后,供以足够的`清洁空气给人呼吸,使从事毒区工作人员不受毒气侵入。

4.3.8.2使用注意事项:必须按滤毒罐的防毒范围,专防专用。使用时只适用于空气中有毒气体浓度不大于2%,氧气浓度不低于18%的场所中使用。使用时应作气密性检查,凡药罐有孔洞,药剂有松动现象应停止使用。过滤式防护面具不适用于容器内使用。防止药罐受潮,或与水接触,防止失效。防氨面具当吸气有氨味时,应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现场;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时,应特别留心,因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的气体,不被呼吸所感觉,若稍微感觉不舒服时,应立即退出现场。

4.3.9特殊工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3.10事故应急处理按应急处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

4.3.11危险性较大的特殊作业时,安全部统一安排防护用品。

4.3.12个人防护用品将根据损坏程度或失效情况进行更换:员工首先需填写劳保用品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仓储科根据品种发放。

4.3.13车间防毒面具和电气防护用品柜的管理规定。

4.3.13.1车间防护用品柜,不准任意移动,柜内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4.3.13.2柜内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处理事故不准动用。

4.3.13.3防护专柜存放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以备作业和抢救使用。

4.3.13.4使用后应放回原处(氧气呼吸器使用后,应通知车间以便安技部门及时充氧)。

4.3.13.5交接班的班长或岗位人员要仔细检。

劳保用品安全管理制度

1.1 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车间,职能部室及员工.

3 总则

3.1 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2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安技部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3.3 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3.4 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应急使用.

4 职责

4.1 生产管理部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月采购计划,修订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监督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4.2 采购部根据生产管理部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和质量标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由生产管理部保管和发放.

4.3 各车间负责督促本单位员工按标准穿戴或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5 防护用品管理要求

5.1 生产管理部对在册员工,必须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登记卡,由仓库保管员按规定发给个人防护用品.

5.2 新进厂员工,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和调入证明,到劳保仓库领取个人防护用品.

5.3 员工改变工种,凭"改变工种教育"卡,方可按新工种标准发给防护用品.员工在各单位之间调动,应把按规定需交回的劳动保护用品,其它备用品(如雨衣,雨鞋,皮鞋,棉衣等),交回原单位劳保仓库.调入单位按规定发给防护用品.

5.4 员工在办理离退休手续前,须将大件防护用品(除工作服外)交回所在劳保仓库.

5.5 实习人员,代培人员等,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方可到岗位参加生产劳动,其个人穿戴的防护用品按双方协议执行.

5.6 员工因事假,病假,产假,工伤假,探亲假,因公外出,脱产学习等离开生产岗位连续一个月以上者,其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其离岗时间顺延.

5.7 员工调出集团公司,要按规定到本单位劳保仓库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出手续.

1.目的

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采购部、各使用人员

4.程序

4.1公司仓储科按规定外根据员工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部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4.2仓储科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分发个人防护用品。

4.3使用范围包括所有部门。

4.3.1护目镜的使用规定:

4.3.1.1投料岗位、离心岗位、回收岗位在操作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2包装岗位控制秤量的员工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3备料、装卸工在分装各种液体原料和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4成品库在成品转桶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5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2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

4.3.2.1所有投料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3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

4.3.3.1生产车间投料、离心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4.3.3.4中央研究所、质检部实验、测试过程中,若所处环境中含有毒有害气体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4.3.3.5烘房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4工作服、防护围裙、防护服的使用规定

4.3.4.1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

4.3.4.3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在接触有毒高腐蚀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服工作;

4.3.4.5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围裙工作;

4.3.4.6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接触有毒原料时须穿防护服工作。

4.3.5工作鞋的使用规定

4.3.5.1原料仓库、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物料时必须穿水鞋工作;

4.3.5.2所有一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公司规定的工作鞋;

4.3.6氧气呼吸器的使用规定

4.3.6.1 使用方法:将氧气呼吸器的悬挂佩戴皮带从左臂及头部穿过,皮带落于右肩上,然后打开氧气瓶压力所指示的压力值,就知道氧气瓶内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气瓶压力为10mpa,大约可供使用人员在毒区工作呼吸1小时),按一下手动补给器,使气囊内原积存的气排出,将面罩戴好后,进行几次深呼吸,以观察判断供氧呼吸系统是否良好,确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进入有毒区域内工作。

4.3.6.2使用注意事项:使用中,氧气呼吸器防止与其它物件撞击,严禁沾染油类物质,严禁接触火源。严禁在毒区使用中摘下面罩与他人谈话,若有事应以信号或手势联系。使用中应时刻注意氧气瓶内的压力下降情况,当压力降到3mpa时,应立即退出毒区,予以更换。

4.3.7长管式面具的使用规定

4.3.7.1 使用方法:长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将有毒区以外的空气通过软管进入,供佩戴者呼吸,它不受毒气种类浓度的限制,是进入有毒设备检修。进塔入罐作业,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纹接头与面罩相连,另一端与大气相连。

4.3.7.2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时应注意将进气口端放置于有毒区域外的上风向,无积水和不易引起尘埃飞扬的地方。使用时应注意防止管道绞结,踩压,以免形成管道闭塞。使用时必须有监护人。使用中若发现有毒气味时,则应立即停止作业,退出现场。

4.3.8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规定

4.3.8.1使用方法:过滤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学作用,将被有毒物质污染的空气,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质后,供以足够的清洁空气给人呼吸,使从事毒区工作人员不受毒气侵入。

4.3.8.2使用注意事项:必须按滤毒罐的防毒范围,专防专用。使用时只适用于空气中有毒气体浓度不大于2%,氧气浓度不低于18%的场所中使用。使用时应作气密性检查,凡药罐有孔洞,药剂有松动现象应停止使用。过滤式防护面具不适用于容器内使用。防止药罐受潮,或与水接触,防止失效。防氨面具当吸气有氨味时,应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现场;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时,应特别留心,因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的气体,不被呼吸所感觉,若稍微感觉不舒服时,应立即退出现场。

4.3.9特殊工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3.10事故应急处理按应急处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

4.3.11危险性较大的特殊作业时,安全部统一安排防护用品。

4.3.12个人防护用品将根据损坏程度或失效情况进行更换:员工首先需填写劳保用品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仓储科根据品种发放。

4.3.13车间防毒面具和电气防护用品柜的管理规定

4.3.13.1 车间防护用品柜,不准任意移动,柜内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4.3.13.2柜内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处理事故不准动用。

4.3.13.3防护专柜存放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以备作业和抢救使用。

4.3.13.4使用后应放回原处(氧气呼吸器使用后,应通知车间以便安技部门及时充氧)。

4.3.13.5交接-班的班长或岗位人员要仔细检查和认真交接防护用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精选】

1.1各种劳保用品由(行政科)总务定期进行申购。劳保用品存于仓库,仓管员应根据本节之发放标准定量发给各部门。

1.2为了防止浪费的情形,各部门劳保用品领用均须以旧换新的方式,否则仓管人员有权不予发放。

1.3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发放对象及扣款办法另行规定。

2.1所有人员在领取劳保用品后,在上班时间内,均须按要求配戴使用,否则对违规者将予以纪律处分。

2.2手套使用办法。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根据科研、生产过程中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作岗位、劳动条件、不同工种,发给科技人员和其他职工劳动保护用品。

2、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和标准,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不延期、,不收旧,到时领取,免费发放。

3、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公司办公室制定并解释,各单位要严格发放标准,不准任意扩大和缩小发放范围。

4、职工在公司内部调动工作,不受劳动保护用品,只转劳保卡片,调出公司以外单位,按使用时间长短折价收费。

5、对于长修人员和其他不上班人员,一律停发劳动保护用品。

6、劳资部门要严格控制工种变动。变动人员劳动保护用品按使用期限折算,一般不换发,只补发新工种部分特殊劳动保护用品。

7、劳动保护用品丢失、损坏,要按价计算,一般不补发,特殊情况须经劳动批准后方可补发。

8、凡公用劳动保护用品,要登记造册,专人保管,按规定依旧换新。

9、服务人员、非生产性人员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一般按公司职员标准执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加强公司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各分公司、项目部、运营单位、基层单位。

3、2凡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有可能受到伤害或职业危害的职工,都应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3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使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避免或减轻各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保障职工安全、健康,而配发给个人在劳动和工作时间内随身穿(佩)戴的用品,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预防性重要措施,应与改善和提高职工的生产福利待遇严格区别。

3、4从事特种作业和在特殊生产作业环境中工作的职工,根据生产作业环境、性质特点及需要,选用不同的特殊劳动防护用品。

3、4、1从事有强烈辐射热或烧灼危险作业的职工;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或对皮肤有感染作业及经常接触腐蚀性物质的职工,根据需要,发放或配备阻燃服、耐酸(碱)服、防辐射服以及相应的防毒面具、围裙、胶皮手套等防护用品。

3、4、2从事有触电危害作业的职工,发给电绝缘的防护用品。

3、4、3防护鞋应根据实际工作环境和需要,分别选用防砸鞋、防热鞋、耐酸(碱)鞋、耐油鞋、防水胶鞋、布面胶鞋、软底布鞋等。

3、4、4护目镜根据需要可发给或配备防冲击眼镜、防热镜、防红(紫)外光镜、风镜、太阳镜等。

3、4、5从事两米以上高空作业人员分别发给安全帽、安全带等。

3、5为职工配发的防护服款式,应当以符合安全要求为主,兼顾穿戴方便、整体美观、色泽明显、不影响职工上岗操作。

3、6棉防护上衣为三紧口、活面、翻领;下衣为马裤式样,加筒裤处罩。

3、7防护鞋主要为深腰皮鞋。但根据工作性质及工作环境,如确属无砸伤、扎伤、挤伤、压伤、烧伤、烫伤可能的工种可发平跟短腰皮鞋。

3、8凡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且为国家指定的劳动保护产品生产部门(或厂家)的产品,并印有“产品合格”字样。

4、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4、1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使职工在生产过程中避免或减轻各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保障职工安全健康而配发给个人在劳动和工作时间内随身穿(佩)戴的用品,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预防性重要措施,应与改善和提高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严格区别。

4、2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含小劳保)标准。

4、2、1特殊工种按550元/年执行。

4、2、2其它工种按400元/年执行。

4、3职工小劳保发放的范围及标准。

4、3、1范围。

职工小劳保包括:手套、毛巾、洗衣粉、肥皂、口罩、护目镜等,各单位要根据自身施工特点及人员所从事的工种情况,发放相应的小劳保用品。

4、3、2标准:。

a、公司机关、生产服务、多元开发、通信运营单位小劳保发放标准执行每人5元/月。

b、各施工分公司、工程项目部、区域分公司小劳保发放标准执行每人10元/月。

c、职工小劳保要按季度提前进行发放,以确保职工职业健康的要求。

4、3、3小劳保的采购及发放。

a、公司机关、生产服务、多元开发、通信运营单位由各单位将人数上报公司采办中心,由物资采办分公司统一采购发放。

b、各施工分公司、区域分公司、项目部、沈阳通信分公司的小劳保采购发放,原则上也由物资采办分公司负责,但考虑到各单位地域和劳保需求不同等具体情况,先报小劳保购买申请(见附表三)到质量安全部备案、审批后,可由物资采办分公司委托各单位按以上标准,自行采购发放,并将采购计划数量及各种单据报物资采办分公司。

4、4职工大劳保发放的范围及标准。

4、4、1范围及样式。

a、施工分公司、区域分公司、工程项目部:职工大劳保包括单工服、单工鞋、单工帽、棉工服、棉工鞋、棉工帽、防护帽、雨衣、雨鞋、绝缘鞋、棉大衣、皮背心等。防护服的样式及服装上的标志要严格按照公司企业文化要求执行,联系相应的厂家进行定做。

b、通信运营、多元开发、生产服务单位:职工大劳保包括单工服、单工鞋、单工帽、棉工服、棉工鞋、棉工帽、雨衣、雨鞋、绝缘鞋等。防护服的样式及服装上的标志要严格按照公司企业文化要求执行,联系相应的厂家进行定做。

c、机关工作服分为夏装、春秋装。

夏装:。

男装为浅色短袖衬衫(短袖衬衫2件)配藏蓝色西裤一件,单皮鞋一双。

女装为浅色短袖衬衫(短袖衬衫2件)配藏蓝色西式短裙一件,单皮鞋一双。

春、秋装:。

男装和女装均为藏蓝色西服一套,皮鞋各一双。

为了配合机关人员深入基层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做好他们的劳动保护,配备一套与施工单位相同的工作防护服(发放周期暂定为四年)。

4、4、2标准:。

a、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1),按规定劳保用品的发放周期进行发放。

b、凡特殊情况,在本规定以外范围需增发的其它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报公司质量安全部批准后实施。

4、4、3大劳保的采购及发放。

a、大劳保由各单位将人数及计划上报公司质量安全部审批后,由物资采办分公司统一采购发放。

b、职工脱产学习半年以上的,学习期间一律停发劳动防护用品,学习期满返回单位后,延续原使用期(扣除学习时间)按标准发放。

c、长期(满半年以上)借调、休息、住院的病员、退养、离退休人员应停发劳动防护用品。

d、赴新疆、青海、黑龙江等高寒地区从事野外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可按当地野外同工种标准执行。

e、在多蚊地区、多蚊季节,住工地板房、露营房、帐篷等简易设施从事流动性施工的职工,应发给相应的灭蚊、蝇物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流程,明确责任,倡导健康优质、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的现代化办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办公用品分为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非消耗性办公用品、消耗性办公用品。

2、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计算器、电话机、订书机、剪刀、纸刀、白板等;

3、消耗性办公用品,如:笔记本、中性笔、胶棒、钉书钉、墨盒、a4纸、白板笔等。

2、对不符合要求的,由该物品采购人负责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

3、办公用品领用、使用要执行以旧换新制度,做到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2、新入职员工,在入职当天发放配套的办公用品,如在入职后一个月内离职,须将其所领取的办公用品归还。

1、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设备(电脑、传真机、电话机、桌、椅等)由行政部统一购买。

2、要求各部门将所需的`办公设备连同办公用品一并进行申购,由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予行政部门进行合理采购。

1、凡领取办公用品的所有本公司员工,将遵循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请爱护并保管好公司的财物。

2、严禁个人浪费和人为损坏,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或挪作私用(部分消耗性物品除外,如:笔记本、中性笔),如发现挪作私用的罚款200元/次,因挪作私用,造成办公用品损坏的,责任人应按照该物品市场价进行赔偿。

3、员工离职时应由该部门负责人与行政部门合作对其办公用品(消耗品除外)进行检查,若有损坏的,从其当月应发工资中按该物品市场价扣除相应金额,并重新交回行政部门再做发放。

4、凡属各部门或部门内员工共用的办公用品由该部门员工共同负责看管使用,人为因素丢失或损坏,由该部门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理。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公司依法为员工供给贴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规范劳保用品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

第二章:范围。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车间,职能部室及员工。

第三章:总则。

第四条:劳保用品的发放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严格标准,合理配用,厉行节俭,强化管理。

第五条: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的安全器具,如安全帽、工作服、防砸鞋、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绝缘垫、耳塞等,以及其它如洗衣粉、肥皂等,均属于劳动保护用品,对上述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第六条: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第八条: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条: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现场员工应急使用。

第十条:劳保用品的发放对象为公司上岗工作的全体员工。发放标准依工种、工作任务的不一样而定,详见附表。

第四章: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劳保用品是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防护用品,根据不一样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配备不一样岗位的配发标准,公司所有员工在上岗前必须配备各种必备劳动保护用品后方能上岗。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科办理新员工入职的,凭“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入职证明,为员工办理工服领用手续,其它劳保用品由用人部门根据劳保发放保准为员工领发。

第十三条:生产部门新员工入职应配备本岗位规定必备基本劳动保护用品(如防砸鞋、手套、防护镜、安全帽)。

第十四条:需要经常到生产现场的非生产员工应配备防砸鞋、安全帽。

第十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各岗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行政办公室负责拟定采购大劳保(使用期限在12个月以上)用品的计划、保管和发放;其他小劳保防护用品由各部门库房下达采购计划,保管和发放;采购科负责按计划采购,纪律检查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执行情景。

第十六条:防护服或工服:夏、秋装工作服,棉坎肩。

第十七条:防护鞋:绝缘防砸鞋、耐油防砸鞋、普通防砸鞋、绝缘胶鞋、绝缘雨鞋、雨鞋,黑色皮大头鞋。

第十八条:防护手套:乳胶手套、浸塑手套、帆布手套、绝缘手套、电焊手套、长橡胶带线手套。

第十九条:防护帽:安全帽、保安夏秋帽、风帽。

第二十条:其他防护用品:防尘口罩、一次性口罩、防毒口罩、电焊防护镜、平光镜、洗衣粉、毛巾、香皂。

第二十一条:劳保用品总费用预算:根据公司预算管理办法,每年第四季度各独立核算单元根据员工劳保用品的到期情景及结合下一年总体安排,提出下一年的费用预算,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二条:严格控制公司年度预算的总费用,年初制定的总费用不足时,需求部门应及时向公司申请报告并说明费用不足的原因,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涉及安全、卫生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国家、省、市劳动部门批准的劳保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和定点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商购买。购买时要验明定点企业生产许可证和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下简称“两证”)。

第二十四条:对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需求部门提出,经公司审批经过后,采购部征求部门意见后选型采购。

第二十五条:加强采购价格的审计管理。公司财务部、审计监察部人员要参与采购全过程的财务监督管理与审计。

第二十六条:劳保用品购入后要进行验收。大批量的要进行抽样验收,抽验率不低于10%,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发放给员工。涉及安全、卫生的劳保用品要检查其“两证”,对无“两证”的劳保用品一律不得入库。

第二十七条:对定期发放的劳保用品,发放时应严格执行发放时间标准并做好领用记录及台账,对于使用期限在12个月以上的劳动防护用品需填写《劳保用品发放卡》,支领人签字。

第二十八条:领用部门及个人按规定或提出的质量标准进行领用验收,不贴合质量要求或无“两证”的,应拒绝领用,并及时向监察部、纪律检查科报告。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及员工领用的劳保用品,在使用前发现有质量问题可及时提出退换。

第三十条:劳动保护用品是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辅助措施,它不能替代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及对尘毒有害物质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员工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据不一样工种及不一样的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的需要,按照标准规定发放,工种未列入及超出标准规定的领用需经公司综合管理部确定后上报公司批准。

第三十二条:员工对领用的防护用品要本着节俭的原则,不多领、冒领、不送人、不变卖。

第三十三条:为更好的开展劳动保护,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工作时间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护用品,是安全操作规程中首要规定,经纪律检查科、安全设备管理科检查在上班时间未使用相应规定的防护用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章:发放使用规定。

第三十四条:根据公司生产情景,如某项劳动防护用品80%的使用者不能到达规定的使用期限,可提请公司修改使用期限。

第三十五条:因病、事、工伤、产假、脱产上学、下岗一个月以上,按月发放的劳保用品停发。退休、退职或离开原工作岗位半年以上者,工作服停发或顺延,其它防护用品一律停发。

第三十六条:凡属有关设计、工艺、试验人员等非实际经常性操作的实习人员,经综合管理部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后可作为一次性审批发放。

第三十七条:洗衣粉、肥皂、毛巾类小劳保按发放标准统一时间发放,不做个别支领。

第四十三条:外包队人员在生产现场所需用的防护用品,由外包队按防护安全要求标准规定自行配备,纪律检查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

第四十四条:属特殊情景,损坏防护用品者根据情节,折扣赔偿费比例;由本部门向公司申请报告说明原因,公司批准后执行,但不得低于总价的20%。

第四十五条:发放及管理。

1、行政办公室建立领用记录台账,并在员工备用服装不足员工总数10%时,及时申请补充。

2、试用期内员工,在入职当天,领取工服,并缴纳工服押金,转正后退押金。

3、员工领用工服时在确认相关信息后在工服发放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4、若因个人原因造成工服丢失、未到期破损,须提前换发,并由个人承担费用。

5、员工离职时,对领用的工服及劳保鞋,未满使用期限,折旧收取制作费,同时物品归属本人,扣费标准如下:

5.1试用期内离职扣费计算公式:工服(或劳保鞋)价格*(1-工作期使用期限),工作期不满半月按半月计,超过半月按整月计。

5.2正式员工离职扣费计算公式:工服(或劳保鞋)价格*(1-自领或换发起计工作月份使用期限);工作期不满半个月按半月计、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

第十章:工服着装管理规定。

第四十六条:为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现员工风貌,宣扬企业文化,工作期间着装及仪表要求如下:

1、员工工作期间必须着装工服。

2、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第四十七条:工服换装时间。

1、根据具体天气情景,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通知更换工服时间。

第四十八条: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着装工服,每发现一次处罚10元。

2、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着装工服的职责。

第四十九条:其他。

1、为方便,工作期间出厂区,允许着装工服。

2、遇公司团体活动时,按公司统一要求着装。

第十一章:考核。

第五十条:对于所有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制制度的行为部门及个人,一律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一条:对于外来人员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由职责部门承担连带职责。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解释和修订权归属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日起执行。

第五十四条:同时司政字[20xx]第08号《xx设备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停止使用。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以“保障供给、勤俭节约”的原则进行。保证教学、生产和办公的顺利进行。

第一条办公用品。

1、办公用品的计划采购由集团在每学期末安排完成,采购人员交库管员验收、入库、记帐、保管。采购人员对所采购的物资质量和数量负责。

2、办公用品的发放由办公室主任批准,领用人签字,库管员发放。

1、劳保的发放以学校的.发放标准为主,中心补充为副的原则进行。

2、劳保的发放以学期为单元进行,在学校发放的劳保用品不能满足时,由物流中心报集团,由产业处安排统一采购补充。

3、在平时因工作需要劳保用品,由部门负责人申请,集团分管领导批准,领用人签字,库管员进行发放。

第三条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在1000元以上由后勤产业处处长批准。

第四条办公用品劳保库管员做好保管和发放工作。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4、对消耗品实行按需采购,节约领用;。

5、非消耗品采用交旧领新制,更换非消耗品(如笔、手套、刷子等)需提供原有破损物品,以旧换新。

8、物品的领用、发放,须按“先进先出,计划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进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劳保用品的规范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西装、短袖衫和夹克衫等)、雨鞋、绝缘鞋等。

二、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必须统一穿工作服,佩戴工号牌。

三、工作服要保持干净整洁,工号牌不得涂改。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1年),工号牌损坏或丢失,须到办公室交费补办。

四、发放劳保用品时,由员工本人签字领取;员工离职时,所有劳保用品须洗净退还中心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五、工作服为中心财产,员工应妥善保管。在使用期限内(以下次更换时间为准)非正常损坏,由使用人赔偿;使用期满后由中心收回。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为保证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加强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劳保用品)的管理工作,使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部发)、劳保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189号)以及集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指劳动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即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或提供的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

1、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贯彻“确保安全、质量可靠、杜绝浪费、按需配备”的原则,使劳保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2、劳保用品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保用品。

3、劳保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员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4、劳保用品必须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员工,不得以发放劳保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1、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发放范围、使用年限和技术标准由集团运营部、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

2、年度计划的编制:各事业部应在每年12月20日前,向运营部提报下一年度所需配备、购买的计划。运营部会同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向总裁办公会提报年度劳保用品配备、采购计划。财务部依据批准后计划进行预算编制。

3、采购:劳保用品的采购以集团公司集体采购为主,以各事业单位采购为辅的方式进行采购。大宗物品(三万元以上)应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进行采购,由运营部根据购买劳保用品的计划,编制标书,并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企业管理部根据招标情况对大宗物品进行采购。只是在事业部内部而非跨事业部、直属子公司员工均可以使用的劳保用品,经事业部报集团企业管理部备案后可以自行采购。

4、库存管理:由企业管理部负责库存管理,使用部门根据计划以事业部为单位进行领取。原则上事业部每年4月份、9月份两次领取劳保用品,出库单要一式三份,领用事业部、财务部、企业管理部各存一份。领取后的劳保用品由使用部门对未发放的劳保用品进行管理。

由财务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费用列支和税前扣除。

1、使用范围:集团一线生产人员及集团直接从事现场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2、各事业部必须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劳保用品,凡违反规定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劳保用品的发放除一次性用品外,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员工领取劳保用品时,事业部必须注明具体使用人和发放数量、工作岗位、劳保用品品种和使用时间。

3、劳保用品使用期满,需经所在班、组和主管领导(部门)鉴定核实后方可换发,个人保管使用的物品由保管者个人拆洗修补。

4、劳保用品的使用必须遵照国家相关规定。

各部门要开好班前、班后会,布置安全工作和注意事项,检查员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集团公司运营部、人力资源部不定期进行检查。

七、对违反本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因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及随意拆改防护用品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要追究本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并承担相应造成的损失。

八、本制度由运营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与本规定不符的相关规定同时作废。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 、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根据科研、生产过程中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作岗位、劳动条件、不同工种,发给科技人员和其他职工劳动保护用品。

2 、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和标准,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不延期、,不收旧,到时领取,免费发放。

3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公司办公室制定并解释,各单位要严格发放标准,不准任意扩大和缩小发放范围。

4 、职工在公司内部调动工作,不受劳动保护用品,只转劳保卡片,调出公司以外单位,按使用时间长短折价收费。

5 、对于长修人员和其他不上班人员,一律停发劳动保护用品。

6 、劳资部门要严格控制工种变动。变动人员劳动保护用品按使用期限折算,一般不换发,只补发新工种部分特殊劳动保护用品。

7 、劳动保护用品丢失、损坏,要按价计算,一般不补发,特殊情况须经劳动批准后方可补发。

8 、凡公用劳动保护用品,要登记造册,专人保管,按规定依旧换新。

9 、服务人员、非生产性人员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一般按公司职员标准执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确保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3、引用文件。

《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2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检验工作。

3公司物资公司负责所有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标准中规定的职工劳保用品的.采购及发放工作。

4项目部负责制订应急性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并负责具体的采购、检验、发放工作。

6具体内容。

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2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3物资公司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采购、贮存与发放,并建立“职工个人用品发放台帐”。

4公司安全监察部对物资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确保劳保用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项目部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应急劳保用品进行采购、检验、发放。

6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劳保用品使用情况,确保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粉尘。

(2)噪音。

(3)油漆及挥发性溶剂。

(一)粉尘、油漆、建筑垃圾应采取的措施。

(1)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弃物、噪音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创造文明工地。

1、施工现场做封闭式施工,用高度不低于2m的彩条布将现场四周围起来,书写文明创建标语。

2、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散材成堆,型材成垛),标明标识。

3、应时刻保持工程项目部现场临时办公室的整洁有序,各项管理制度齐全,岗位责任制,安全责任制,网络计划图,施工平面图,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等悬挂上墙。各项制度的执行及施工进度的推进情况用色控曲线标注,使其一目了然。

4、现场临时仓库内各种袋(桶、箱)装材料码放成垛,小型材料上架存放,墙上悬挂材料管理制度,材料员职责。

5、施工人员入厕到就近的公共厕所。入厕后例行程序及时冲洗,以保持其干净洁。

6、施工中采取措施控制粉尘。

7、对施工机械(如电锯等)产生的噪音,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有关环保部门的规定组织施工。

8、施工现场设一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各单位在施工现场的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等。

9、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符合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现场应佩带胸卡。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唯施工安全的夜间照明。

10、在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生活设施符合通风、卫生、照明等要求,职工的饮食供应符合饮食要求。保持整洁有序的用餐一半。

1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加强规范化管理和安全教育,严格例行安全交底制度。使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牢记在心,杜绝安全隐患。

12、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13、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的倾倒的地点,在接近工程移交时,及时拆除临时设施,移交时做到现场整洁,窗明几净,地无污渍。

(二)噪音防治措施。

1、方案。

(1)制定现场文明施工的安全保卫制度,包括工地安全保卫制度、工地场容场貌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驻外施工人员行为准则(见附件)。

(2)加强工地保卫工作。配备足够的.保卫人员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以保护材料、设备、施工机械等项目,不受损坏或被盗。并提供足够的看管和照明,以保障施工的安全及对第三者的保护,直至工程的移交工序完成为止。

同时,门闸安装在所在出入口,并在非工作时间关上及锁上,每个出入口在开放时任何时间内派有一至二名保安人员看守。

(3)不允许任何未经同意的来访者在现场逗留,并备有一本来访者登记薄,并为来访者提供安全头盔。来访者进出现场只可利用一个进出口。

(4)除工程管理方,如业主、总承包方、设计、监理公司等人员可自由进出施工现场外,其他工程分包商人员均需办理工地出入卡,其他授权人员不允许到现场逗留,以防止材料的丢失,对半成品及成品的损坏或在工地上受到伤害等不测因素的发生。

(5)为便于保安人员履行职现,能辨别本公司施工人员与外单位人员,工地施工人员统一着装(工作服)、工作卡、安全帽、缺一者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6)工程管理方及其他分包商、总包商授权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一律实行登记制,必须由项目经理部派员陪同,并备戴安全帽后方可进入现场。

(7)在工地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工地总包方汇报,必要时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并积极配合侦破。

2、防扰民措施。

(1)首先注意施工现场的位置,以及了解附近房屋居民的情况,精心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及优化施工方案,以对该等临近房屋或道路引起最少的损害、噪音或任何其他的干扰和不便。

(2)项目经理部需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流程,将噪声大的施工项目安排在白天,并将噪声大的设备进行防噪处理。

(3)现场工程指挥部要认真对待人为噪声的发生,制定相关的施工管理制度,现场严禁出现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等现象。

(4)现场工程指挥部要充分认识到环保方面的扰民问题。在施工中所使用的加工设备要设置除尘装置,清运垃圾必须使用喷洒后方可用垂直升降机或封闭专用垃圾道运输,严禁从窗口倾倒垃圾。细散颗粒材料的装卸运输必须要遮盖,现场专用道路要经常喷洒水,从而把粉尘污染扰民降低到最小限度。

(5)工程指挥部要认真制定有关行为扰民的问题。不允许在施工入口处进餐、交接班、接送人的车辆要在现场内停放,如工人衣洁不整,则不允许在休息时逛街,教育员工要时刻注意企业形象。

总之,项目经理部一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法》,《郑州市环境噪音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用上述文件指导我们的施工。

1、在有粉尘的环境下施工必须佩戴防尘面具。

2、油漆工在施工前必须佩戴防毒面具。

3、电焊工在施工前必须佩戴墨镜和手套。

4、所有劳动保护用品由各项目部负责在施工佩发。

5、各项目部在安排施工前根据人数到仓库领取。

6、仓库要管好劳动保护用品,对不合格或过期的及时检查及时报废。不足部门及时报计划购进。

7、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8、高空作业佩安全带。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有效发挥其劳动防护作用,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台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范围内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3.1、供应处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发放标准,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入库、发放、建立台帐等。

3.2、供应处负责劳动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与回收、台帐建立等,同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负责。

3.3、报集团供应部或区域批准自行采购大劳动保护用品,供应处在询价时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样品,会同财务处、总经办、生技处比质、比价,共同选择供货厂商。并获取和保存生产厂家提供产品“三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

3.4、各处室负责本处室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申报,公司安全分管领导和公司安全员负责建立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和临时需要劳动保护用品的审批,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审核和台帐建立。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对不具备使用条件的,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退换;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查处,及时反馈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情况。

3.5供应处负责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制定劳保用品临时采购发放标准,并负责落实。

4.1、新进人员根据岗位工作需要,需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上岗前配发劳动保护用品,首次发放春秋工作服各两套。

4.2、劳保用品到货后,供应处及时通知各二级单位领用。

4.3、各二级单位按申报计划由计划申报员开具领料单,由各处室领导、安全员、供应处审核登记后,到供应处领用。

4.4、供应处对领料单开出的劳保用品数量、品种等进行核实,按要求发放,并做好废旧劳保用品的回收工作,同时建立相应的发放台帐和回收台帐。

4.5、转岗岗位职员因新工种需要而在原岗位未配发的保护用品,经生技处、安全员核实后予以补发。

4.6、职员从事多工种作业的,应按其危害保护进行发放,不得重复发放。

4.7、因生产、检修等作业中涉及特殊保护需要的由使用部门申请,公司安全员确认,公司领导批准后发放特种保护用品,使用后专人保管以供备用。

4.8、小劳保实行计划管理,由各单位计划报公司安全员审核后,由供应采购并按计划发放。生技处根据生产情况,可适当增报计划用于备库。

4.9、调职员工劳保的发放要按照新岗位的发放标准,劳保卡随岗位转移。新岗位发放标准实施后,原岗位劳保发放时间有延续性,原岗位未配齐的劳动保护用品予以补发。

4.10、各工种职员不管什么原因脱离生产岗位,一个月以上者,停发当月有关劳保用品,半年以上者,停发工作服、防护鞋,回岗位后原发劳动保护用品顺延使用期限。

4.11、治安(巡逻)岗人员的制服,由总经办提交专项申请,供应处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发放。

5.1、公司员工上班期间必须按换装时间和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各级管理部门和员工均有权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或举报,凡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的,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5.2、印有企业标志的职员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让他人,否则,因此造成企业形象损害或涉及非法事件的,由当事人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5.3、职员的耐用劳保用品和特种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期满后,由公司安全员进行鉴定,对确已失去劳动防护作用的,由公司安全员统计数量上报换领计划,制作报废清单交供应处仓库回收。

5.4、供应处会同生技处定期对交旧劳保用品报公司领导审批,进行集中销毁或调剂生产一线处回收利用。

5.5、外单位来公司支援生产的岗位人员,由公司相应的责任部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按同工种临时配发必要的劳保用品。

5.6、外来公司参观人员的安全帽等劳保用品,由总经办统一领用并保管,非集团内的外来培训人员安全帽等劳保用品需交纳一定数量的押金后,由总经办统一办理借用手续。

5.7、各种原因造成安全帽非正常损坏,且未到发放期限需领用的,每顶20元,由其本人到财务处交费,凭财务收据办理补领手续。

5.8、劳保鞋、工作服使用未到周期,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已失去防护作用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会同供应处进行鉴定后给予重新发放,供应处同时向供应商索赔。

5.9、劳保鞋、工作服使用未到周期,但因工作环境导致已失去防护作用的(如污染、腐蚀,烫损等),经公司安全员、生技处、供应处鉴定后,报公司领导审核后交旧换新。

5.10、为保护职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职员在生产岗位操作时,必须按要求穿着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着装要求:每年五月一日起穿着统一发放的夏季工作服,十月一日起穿着统一发放的春秋季工作服(具体以台州气候为准)。

5.11、仓库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劳保用品,防止发霉、变质;并按规定统计库存情况,对缺供或大量积压情况应随时反映。为确保人身安全,对库存过期的劳保用品一律不准发放,由供应处统计,经生技处审核后,供应处报公司领导审批,再进行实物处理,同时供应处与财务处一起进行账面核减。

5.12、员工退休、辞职、调离或因其它原因离开公司的,工作服、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如数回收,劳动保护用品管理部门要严格发放、回收手续,防止在过程中流失;因失职导致新、旧劳保用品流失的,予以严肃处理。

6.1《职员岗位劳保用品发放及工种明细表》

6.2《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6.3本办法由供应处归档管理并享有解释权。

6.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着有利于员工身体健康,有利于公司的生产安全,有利于劳保品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制定,最终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二章实施细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在配发标准内,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均享受公司发放的劳保用品。

第二条发放与登记。劳保用品由公司根据各部门员工所从事的工种需求,统一配发。每月10—15日为劳保品发放日。领用时,各部门员工需持由公司统一发放的劳保手册,到库房登记领取。并由保管员计入劳保卡和台帐。领料单有部门主管签字。

第三条监督与管理。库房劳保用品管理员,接受主管部门领导的监督,不得发放人情劳保。

第三章发放标准。

一、工作服。

1、每年公司免费向员工发放工作服1套;护坝工、水泵工、钳工、焊工、碎矿工以及野外作业的一线员工公司免费发放棉工服1套或棉大衣1件。

2、工作不足一年,自行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被辞退的员工,工作服款从工资扣除。

二、工作鞋。

1、每年公司免费向员工发放工作鞋1双。护坝工、水泵工、钳工、焊工、电工、碎矿工以及野外作业的一线员工可申领公司免费发放棉或皮工作鞋一双。

2、工作不足一年,自行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公司制度、国家法律法规被辞退的员工,工作服款从工资中扣除。

三、工矿靴。

1、公司每年根据不同工种需求,向员工免费发放工矿靴。电工用绝缘短靴每一年半1双,浮选工、脱水工每两年1双长筒工矿靴。

2、工作不满一年自行离职,或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国家法律法规被辞退的员工,工矿靴从工资中扣除。

四、安全帽。

1、公司根据不同部门的需求每年向员工发放安全帽,其颜色为:管理人员红色,一线生产员工为橙或黄色。

2、安全帽因管理不善,到库领取,款项由保管员报财务,从工资中扣除。不能继续使用的,实行以旧换新制。

3、自行辞职的人员须将安全帽退回库房,不退的由保管员报财务从工资中扣除。

五、线手套。

公司管理人员,库工,每人每两个月1付;化验室、实验室、车辆驾驶员,每人每月1付。

六、乳胶手套。

化验室、实验室、公司食堂每人每月1付。

七、线胶手套。

浮选工、碎矿工、过滤工每人每月1付。

八、帆布手套或半皮手套。

钳工,球磨工每人每月1付。

九、绝缘手套。

电工每年每人1付。

十、电焊手套。

焊工每人每三个月1付。

十一、防尘口罩。

碎矿工、球磨工每人每月1个。

十二、纱口罩。

公司机关、库工每人每两个月1个;其他除碎矿、药剂、球磨以外的全体员工,每人每月1个。

十三、防护镜。

焊工每半年1付墨镜;药剂工每人每半年1付防护镜。十四、洗衣粉。

全体员工每人每月一袋。

十五、若因工作特殊需要,经部门主管申领总经理签字,方可到库房签字领取。

第四章监督执行。

第一条本制度下发到各相关部门,望认真贯策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从发放之日起生效,若有变更临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