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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藏读后感(汇总18篇)

作者:梦幻泡

阅读是一种心灵的启迪和思想的交流,写下读后感是对所读内容的记录和思考。在这些读后感范文中,你可能会发现一些触动你内心的地方,也许可以从中找到写作的灵感和思路。

失落的宝藏读后感

“妈妈、妈妈,现在以下几点啦?我最喜欢的《国家文化宝藏》节目内容是不是自己快要出现开始了,好开心、好期待呀!”

在节目中,那一片传承上下五千年的“故事”珍贵的“宝藏”艺术,真的让我如痴如醉,感叹与震撼,我的内心无比荣耀,无比自豪。

为了让我更好地探索和理解历史的“奥秘”和古人的“智慧的结晶”,妈妈给了我这个夏天一本特别的青年版《国宝》书,高兴,兴奋我跳了三尺高,多么一双手都握在你的手里!就像打开了”古老的通道。”

春秋—越王勾践剑,黑色的菱形图案;虽然经过2400年的岁月沉淀,但它仍然闪着寒光,很锋利;因为涂覆有铬金属层的剑体,它可以使千年不锈钢,更称为“第一剑”。你看,“落,落。”勾践剑挥舞他的剑,剑剑展现“王者剑”威武霸气,令人惊叹的我,送一阵又一阵的“历害!真的很历害的!”嗡嗡声。

春秋历史时期——曾候乙编钟,由65个大大学生小小的学习编钟进行整齐挂于木质钟架之上;它能发展奏响一曲曲气势以及磅礴、美妙绝伦的旋律。你听,一首关于屈原的《离骚》正慢慢能够入耳,“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侧耳倾听着,沉浸在一个乐曲结构之中,仿佛可以一眼我们能看见大诗人屈原在感叹、诉说着他们自己的治国管理之道不能为得到楚王之间认同、理解的悲凉,但他为国、为家、为民的“忠义爱国之心”使我敬佩不已。

清周期—各种釉大瓶,其具有最经典的“瓷主”设备主体装饰层15,色釉料多达17多种,更吉利图案12;它是一流的,漂亮,做工精致的瓷器工艺“的巅峰之作”,陶瓷文化是最“辉煌盛世”。你的'奖励,陆续丰富多彩,生动釉大瓶一件事“横空出世”,它是美国出来的世界,美国的天空的;瓷器的图案,青山绿水干净,凤凰飞,百花盛开,造型生动,太赞,真的很奇妙。

阅读了《国家文化宝藏》一书,我知道了这个时代在更替发展变迁,历史在探索研究发现,未来在等待我们展望,它带来了一件又一件“国宝”的前世今生,诉说着对于一个企业又一个传奇的历史背景故事。

中国,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明,智慧和魅力的国家,我要守护,保护,弘扬文化瑰宝和中华民族精神,助力祖国!为祖国传承!为祖国骄傲!我爱你中国!

失落的宝藏读后感

财富属于勇敢的人,这点感悟是我读了《所罗门王的宝藏》这本书而悟出来的。

这本书讲述的是:亨利爵士为了寻找他的弟弟来到南非,这意外促使了他和古德、艾伦的寻宝之旅。他们来到了库库安纳国,帮助真正的王子重夺王位,在女巫卡古尔的带领下,他们找到了宝藏,但困在了密室里,他们凭借着他们的聪明才智、勇气,逃出了密室,获得了不计其数的宝藏。

为什么他们能逃脱密室呢?勇敢。因为他们勇敢决定穿越沙漠,来到库库安纳国;因为他们勇敢地和旧国王决一死战,帮助真正的王子重夺王位;因为他们勇敢克服困难,逃出密室,回到祖国。当时库库安纳国的老勇士因法杜斯也劝他们不要去,但因为勇敢、有勇气去,才完成了这不可能完成的事情。所罗门王的宝藏是一笔丰厚的财富,但不是人人都能得到它,想得到它,必须要有勇气,不然,在寻宝过程中肯定被击垮,不但找不到宝藏,而且连性命都很难保住。勇敢才是最重要的。

有一次,我回外婆家和表哥玩,他带我去一条小路,表哥告诉我里面有一些恐怖的声音,提醒我小心点。我刚走进去,果真听到了一些恐怖的声音,我被吓得半死不活,准备转身出去,但我又想到这本书里面的三人,他们如此勇敢,我不也应该这样吗?于是,我飞奔过去,走出了小路。

“宝藏”哪里都有,就看你有没有勇气去拿走,只要你有勇气,就能拿走你人生中的“宝藏”!

失落的宝藏读后感

我读了《叮当的魔法―时间宝藏》这本书以后,知道了许多关于珍惜时间的故事:两个葫芦的命运、花朵学校、时间之网。。。。。。这一个个生动形象的故事,让我恍然大悟:时间最重要!

是啊!我们身处的世界有许多美好的食物――闪耀的群星,金色的夕阳,花瓣上的露珠,纯真的眼神,灿烂微笑。。。。。。而时间,是一切宝藏中的宝藏,是上苍赐给我们的最神圣的礼物。点滴时间,汇聚成了我们浪漫美妙的人生。看了这本书,我经常这样问自己:“每一秒,每一分,每一小时,每一天,你珍惜它了吗?宝贝她了吗?”这样问后,我发现,我更抓紧时间了!

如果你再不珍惜时间的话,几十年以后,你会问自己:“在这一生中,我做了什么?”所以,从现在开始把自己的一小时变成两小时,一天变成两天。

国家宝藏读后感

《国家宝藏》从一开始就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努力将传统文化与当代文化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现代性转化。这一追求,从第一期节目即可窥见一斑。首期展现了来自故宫博物院的三件文物,每一件都有一段“前世传奇”与一个“今生故事”,还有跟它一起血脉相依的守护人。这一切,都能让观众真切感受到:这些文物历经风雨而来,每一个都是饱满的生命、岁月的传奇。

文物不是尘封的古董,《国家宝藏》让我们感受到了“一眼千年”中日日流淌、从未褪色的文化自信。这档雅俗共赏的文化节目,是续接历史、让昨天与今天生动对话的过程,是把历史辉煌与当代文明融合的过程,是让国宝级文物从冰冷的橱窗里“走”出来,让人感知其澎湃生命力的过程。这样的节目,也是让博物馆里的宝藏真正生发其独特价值,引发公众对优秀传统文化产生骄傲自豪的过程。如此格局开阔、气势磅礴的节目,值得我们继续期待。

失落的宝藏读后感

昨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时间王国――大海宝藏》。

这本书一共有四部,主人公鲁迪、胖墩、和花妞在一艘名叫“命运号”的轮船上环游世界,在轮船上,一名阿拉伯人在咖啡里下了泻药,结果遭到了围捕;一名自称是新闻记者的迈克,在后面却变成了一只长着鳄鱼脑袋的人,他和一条叫丽丽的猎鱼族的人开始抢夺四大珍宝――太平符,千眼球,大禹神剑,秦皇令。这四件宝物各有自己的魔力:太平符能有一个不死这身;千眼球能看见千里以外的情境,还能预知未来;大禹神剑拥有翻江倒海的本领;而秦皇令则能控制秦始皇的兵马俑。这四件宝物合为一体,将会威力无穷。

看了这本书,我十分佩服胖墩的勇气和智慧,他面对危险时异常冷静,不像平时一样是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而鲁迪则有一个聪明的头脑,做任何事都十分细心、认真,在这中间,他多次巧妙利用自己的智慧,化解了一重又一重危机。花妞则有着果断的性格,做任何事雷厉风行,毫不犹豫。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精神,虽然对手拥有宝物,但是,比宝物更珍贵的是智慧,有了智慧,等于有了宝物。而智慧又从何而来呢?那就是从书上,从课本上,从每一次写的作业上而来。

有了这些东西,那就必须要抓紧时间来学习。

看了这本书,它让我学会了珍惜时间;让我学会了做事要认真,细心;让我学会了遇到困难要巧妙运用智慧来解决。我收获了许多。

失落的宝藏读后感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阅读了绘本《宝藏》一书,里面的故事情节让我特别感动。

绘本里说的是三岁刺豚鼠古奇一家的故事。古奇每天都很努力的按照妈妈要求去采摘坚果,但就是很健忘,不知道埋在哪里,有一天狂风暴雨吹毁了他们的家园,全家都等着他采摘的坚果充饥时,他却哭着跟他妈妈说自己也不知道藏在哪里了。他的妈妈没有责怪他,反而和全家开启了一段奇妙而伟大的寻找家园旅程。可是历经千辛万苦,都没有找到合适的,他的爷爷告诉他们可以再回之前的家看看,妈妈听取了爷爷的建议,回到原来的家园。到达那里他们惊奇的发现那里枝繁叶茂,一片生机,邻居猫头鹰和燕欧也回来了。原来那是古奇忘记的埋藏在地下的“宝藏”。他们一直认为宝藏是在远方,可是到头来却发现宝藏就在自己的身边。

我的爸爸妈妈都是普通的上班族,有时候我会羡慕同学有漂亮的玩具,漂亮的公主裙,要什么就可以买什么,可是直到今天,我才知道,我的爸爸妈妈虽然很普通,可是他们已经为我付出了很多,他们就是我身边最大的宝藏,我爱他们。

我的班主任玲老师很严厉,一年级刚开始时我有点害怕她,可是慢慢的我发现她是真心为我们好,还教会我们很多知识,我很爱她,她就是我身边最大的宝藏。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

先说语言这一块,有许多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地方。无论是描绘美丽的自然风光,还是神奇动物们各不相同的姿态,例如调皮的鹦鹉科卡,在老太太们喝茶时像直升机般的把糖粉卷到她们的脸上;例如水鼩在探索路线时聪明地用胡须试探,然后猛冲一段距离;例如寒鸦在空中如石块般坠落,飞时又像飞絮般轻盈……正是有了这些多姿多彩的描写,才让我们更加清晰地了解到大自然生物的多样性。

我印象最深的是《契约》这章,写狗与人类之间一种神秘奇妙的联系,就好似签订了契约般。狗对主人是忠贞不渝的,书中讲到两种原因:他们对首领狗的忠诚转移到了人身上,对母亲的依赖之情会得以永久保留。狗又分为狼性犬和豺性犬。豺性犬是容易被诱拐的,“只要谁手里有杆枪,猎犬都会跟着他走”,显然,养一只豺性犬要做好随时丢失的心理准备。它们也容易被驯服,但狼性犬就完全不一样了,如果它已经是你的狗,那么就再也不会对别人有感情。虽然它们不一定会听主人的话,但会为主人赴死。豺性犬也是好的,他们会讨人的欢心,也是有情感的。有一只狗能像朋友一样陪伴着你,这是很让人羡慕的。

我最喜欢的一部以狗为主角的影视剧,是《忠犬八公的故事》。讲的是小狗八公,在一次主人外出时极力挽留,却失败了。主人站在演讲台上,突然倒了下来,谁也没有预料到,唯独八公。之后它天天到火车站旁的花坛上等,等待他的主人会有那么一天,微笑着走向他。

我不禁想起了我曾经的两只小狗,虽然没有什么值得赞颂的壮举,但在我的心中却是很重要的伙伴。有它们的陪伴,不会觉得孤单。

读完了这本书,使我有了想让自己的家变成动物园的冲动,或许我该好好养一只动物了。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

晚上跑完步,突然很馋牛肉锅,纠结了会,一个人跑出去吃,隔壁三个纹身男,很想过去挑衅干一架。

去年一年写了百多篇读书笔记,今年半年还没过完,写到第一百篇了。

买南海和译林出版社的书要看运气,所以一般我不乐意买,这次的翻译又不太好。

托妮被称为黑人历史的百科全书,这部书算是她最巅峰的作品。第一代黑奴获得解放,户籍官喝的醉醺醺的,给了他一个dead作为姓,老戴德娶了一个印第安混血女孩伯德做妻子,通过辛勤劳作,他们拥有了一个农庄,有了第一个而已麦肯,生第一个女儿的时候,伯德难产死去,女儿自己钻了出来,没有肚脐眼。老戴德不识字,翻圣经找到了杀害耶稣的罗马总督派拉特作为她的名字。十二岁的时候,老戴德被白人枪杀,土地被抢走,两兄妹躲在山洞里,杀死了一个白人,而后哥哥要拿走白人的黄金,妹妹反对,从此两人分道扬镳。

哥哥去了北方,多年后娶了黑人医生的女儿,拥有大片住宅,富甲一方。妹妹全国流浪,有一天带着女儿,孙女找到哥哥,哥哥还惦记着那些黄金。

第三代奶娃,上面还有两个姐姐,读了大学,反而成了老处女,没有上等家庭的男人愿意娶她们。奶娃同派拉特的孙女谈恋爱,按照他说的,就像嚼腻的口香糖一样又抛弃了她,于是哈格尔每个月总会发作,去追杀他。

奶娃听了父亲讲的黄金的故事,去偷窃姑妈的口袋,而里面只有石头和尸骨。于是他开着车又去那个山洞寻找,由此踏上了戴德家族的寻根之旅。

这本书既有一个黑人家庭的悲欢离合,也交织了当时尖锐的种族冲突,黑人经常被杀害,于是七个黑人组成七天小组,每人值班一天,只要这一天有黑人被杀,值班的人要用同样手段杀死相同数量的白人。这本书算是现实主义题材,不过加入了些许魔幻,里面有些奇奇怪怪的白色动物,白孔雀,白鸡什么的。还有时常出现的鬼魂。

1993年托妮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给予的颁奖词是,在小说中以丰富的想象力和富有诗意的表达方式使美国现实的一个极其重要方面充满活力。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

在《所罗门之歌》一开始,就设置了一个看似奇怪的引子:在主人公出生的一天,一个按部就班的老实人,宣布自己将从某一个地方利用自己制造的翅膀飞向一个遥远的地方。他按照通告时间表演了自己的飞行,然后干脆利落地摔死在了医院的门口。而与此同时,一个名叫“奶娃”的孩子在这场闹剧发生的地点降生了。——这再一次展现了托妮·莫里森的高超叙述技巧,以及对于结构掌控的游刃有余。因为直到很久之后,我们才会发现,这个看似毫无意义的荒诞的行为的实际意义。

不同于其它托妮·莫里森其它作品的紧凑和强力,《所罗门之歌》的结构虽然紧密,但是节奏却也更加多变。一如既往,她的作品展开于地狱般生活场景之中,但所不同的是,在《所罗门之歌》里,地狱般的现实正被缓慢地拖离出暗黑的世界,重新进入光明之中。或者说不同于以往,托妮·莫里森寻找到了一种重新寻回天堂的可能——一种从文化的重新确认中获得自尊和自信的可能。这当然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我总觉得在某种层面上,这种显而易见将托妮·莫里森的世界变得狭小了。

托妮·莫里森高超的叙述技巧和语言天赋,以及显而易见的主题,很容易被纳入到一个关于身份、种族和解放的主题之中,而消减了其普遍性的内涵。毫无疑问,她很容易被纳入到萨萨特的文学主张之下——文学本身就是一种介入。它必定是介入而且应该是介入的。写作本身就是对于主题的介入行为——在这个意义上,托妮·莫里森的努力当然是值得尊敬的,可是假如我们将福克纳和托尼·莫里森放在一起比较时,我们又会看出两者多少的实质性差距呢?也许文学本身就是一种介入,但是它绝不因为写作者自身的问题而因此被限定在一个狭窄的范畴之中,实际上尽管存在着一些差异,但是在人性的层面上,福克纳笔下的白人地狱和托妮·莫里森的黑人地狱,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同处在一个灾难性的历史阶段,所有的人都挣扎在恐怖的地狱之中,不同的是,托妮·莫里森笔下的黑人不仅仅要对抗上帝的困难,还要承担人自身的罪孽。因此,在这种双重压迫之下,他们显得更加的沉重。——但因此,就能将其孤立化,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而特别对待吗?当然,在具体的问题上,这是显然的,可毫无疑问,这样的区别对待本身就是一种可怕和可悲的。

托妮·莫里森对于苦难的极具煽动力的写作,加深了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将其作品的主题限定在了一个具体的狭窄的空间之中——这当然不是她的本意,可是它却是发生了。我强烈反对很多评论家将其简单地限定在黑人种族解放的狭隘主题之中——实际上不仅仅因为作为一种文化自身的特质需要被重视,同时从文化多元性和互补性角度来说,托妮·莫里森同时还在说一个我们文化缺失或者正在被无情地肢解的过程—-而这几乎是我们所有人和所有文化的主题。每一个时代,我们都在对抗文化的野蛮和野蛮的文化,这是人永恒的主题,即使生在这个被认为普遍丰裕的时代,难道我们的文化不同时在遭受着前所未有的紧张和压力么?因此,《所罗门之歌》也许唤醒的不仅仅是“奶娃”的飞跃,还有我们所有的人的关于文化的乡愁。托妮·莫里森坚持追寻消逝的乡愁,不仅仅是为了寻根,而是为了找回属于自己的存在—-属于自己的历史,文化,以及自由和自尊。文中的人渴望会飞,就是渴望逃脱禁锢,重新找回失去的荣光和自由。那是一种自杀式的飞跃,也是一种决绝的努力。这就是托妮·莫里森的写作态度,也是她的写作动机。

《所罗门之歌》在某些时刻让我想到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对于自身的迷失,包括对于自己的文化的整体的缺失,在马尔克斯那里表现为对于遗忘的恐惧,对于久远的文化的失去的怀念。当老何塞死在黄色花雨的那天,过去被终结了。一个新的时代来了。但是有一些残存的人,比如那个活了很多年的具有疯狂生育能力的老女人,在《所罗门之歌》里就是那可怜的派拉特一家三代。她们如异类一般生活在一个新的时代,用一种天性般的纯真顽强展示了自身文化存在的证明。她们向往自由,充满了艺术的热情和天赋,她们对待生活以一种完全陌生的方式——但是她们真诚,她们充满了人性的光辉和纯洁的快乐。在那个月夜,冷酷的麦肯穿过贫民窟,被她们一家三口在低矮的小屋里,昏黄的煤油灯下的歌声感动了—-在那一刻,他感到了一种回归和温暖的感受—-那歌声正是一种文化的乡愁的展示。“当麦肯在记忆和音乐的重压下觉得自己软化下去的时候,歌声消逝了。气氛是宁静的,但麦肯却无法离开了。”正是在这一段歌声里,冷酷的麦肯展示了他温情的一面。他是如何在父亲被无辜残杀之后,母亲在分娩死亡之后,将可怜的派拉特努力养活——他不是生来就如此冷酷的—-冷酷到即使他的房客要自杀,也要坚持将他的房租收齐—-他是一步步被现实逼向冷酷境地的——仿佛那个社会只留给了他一个唯一的可能,只有沿着冷酷的这条道路一路走到底,他才能和那些居于另一个世界的人享受到同样的幸福。

托妮·莫里森必须让那个在奇怪的一天出生的“奶娃”脱离老麦肯的成长路线。因此,她让“奶娃”遇到了派拉特。这个女人象征着某一种神秘的力量—-她是自己从一动不动、一声不响、毫无作为的母亲的血肉之体中自己爬出来的—-因为那个时候她的母亲已经死了,而她也被认为将死在母亲的腹中,但是她自己爬了出来,身后拖着脐带和胞衣,头前脚后一点点地爬出来了。这个充满了魔力的女人,就像马尔克斯笔下那个一直守护着家族的母亲。正是因为她们,祖先留下来的那些看似愚昧,但却充满了智慧的生活才得以延续下去。因此,在这个层面上,詹姆斯·伍德敏锐地捕捉到了托妮·莫里森和马尔克斯的相似之处——反对魔幻现实主义,就是反对托妮·莫里森的小说。

但是毫无疑问,托妮·莫里森太爱她的人物了。用詹姆斯·伍德的话说,她用自己的热情闷死了他们。这样的指责当然是过于严肃和认真了。但却也并非空穴来风。尽管在风格上相似,但如果我们将福克纳和托妮·莫里森的人物相比较,我们会很容易发现托妮·莫里森的人物就像是作者的宠儿,而福克纳的人们则自由自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完全不受控于作者的力量—-这看似不可能,但实际上他们确实做到了—-也就是说那个人物在一种模糊和暧昧之中,存在着一种超越的潜力。而这种潜力在《所罗门之歌》里—-尽管托妮·莫里森给予了足够的耐心和努力,使“奶娃”可以纵身一跃——但是她母性的光辉早就将这种飞跃性的力量上升到了一个神秘性之中—-如果不借助于这种神秘性,托妮·莫里森的人物就真的被闷死在了她的怀抱中。无独有偶,在《所罗门之歌》里,那个战战兢兢生活的妈妈,除了享受丈夫的刺激之外,只有一种感到兴奋和快乐的方式——-那就是让早就该断奶的“奶娃”每天偷偷地在黑暗的书房里喝着她的奶。仿佛他从自己的身上吮吸的是光芒。——这用来形容托妮·莫里森与他作品人物的关系,其实挺合适的。

除此之外,当詹姆斯·伍德说托妮·莫里森也许应该记住奥登关于诗人应该像轻骑兵一样突进,而小说家应该尽量显得笨拙和朴素时,她反对的是托妮·莫里森那种随时可能因为不可遏制的乡愁而溢出小说边界的行为。这当然是对的。因为这好像一个谜语,早早就被发现了谜底。不过托妮·莫里森的语言和想象,正因为这种溢出,成为一种风格,这种风格尽管有时候显得过剩,不过确实也绚烂夺目。(乔沅)。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

自打九月份以来,就一直开始下乡督导,阅读计划的书到现在还没有读完,漂流书籍一本接着一本的到来,目前手中还有5本书未读呢,究其原因不是工作,是自己的惰性问题。本周一下乡督导终于告一段落了,趁着这段时间好好的读书,运动,好好的充实一下自己。先表表决心,开始主题吧。

托妮.莫里森的《所罗门之歌》主要这本书讲的是黑人的故事,主人公偏多,但是文中始终由奶娃与父母与朋友与亲人之间的冲突贯穿于整篇文章,奶娃从一个任性叛逆的孩子到一个成熟稳重有思想的青年,这应该也属于逆袭成长的典型吧。

文中从奶娃离家出走开始找寻“金子”之后的章节,达到了本书的巅峰。通过追寻,没有找到传说中流失金子却有了其它意外发现,解开了家族的谜团,完成了自己的蜕变和救赎。作者没有华丽词语的描述,却给我们展示了一个奇妙的世界,一个在远离自然的大城市里想像不出来的世界,人人神往。

宝藏读后感

欢乐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当惬意的寒假撞上了兴奋的农历新年,充满诱惑的短途游,美味的佳肴宴几乎占据了我的'整个假期,真所谓玩得尽兴,吃得过瘾。当然,尽情享受这美好假期的同时,我还饱食了一顿精神大餐,那就是阅读了儿童文学作家王一梅阿姨写的《恐龙的宝藏》。

这套书一共有三本,分别为《恐龙来了》、《恐龙的脚印》、《琥珀地图之谜》,它以绿蜘蛛画在树叶上的藏宝图引出故事,塑造了虚行龙阿木、阿迪、阿莉兄妹三人和田鼠阿仓、小猪巴罗、花猫花菲尔等生动的童话形象。故事讲述的是由于恐龙太多,食量越来越大,恐龙的森林消失了。虚行龙按树叶地图指引的方向,走向山川、城市、圆湖,在找寻宝藏的途中,认识了一群动物朋友,然后和他们一起去找宝藏,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他们的宝藏——森林。

书中的人物个个都十分善良,所以我非常喜欢他们,其中我最喜欢小猪巴罗。阿木、阿迪、阿莉兄妹三人来到城市以后,第一个交到的好朋友就是巴罗,巴罗送胡萝卜给它们吃。当两个哥哥阿迪和阿木去别处的时候,阿莉又向巴罗讨要吃的,巴罗又给阿莉一根胡萝卜,还陪伴着阿莉,介绍自己和这个城市,让阿莉不觉得孤单。我觉得巴罗非常的好客,也乐于助人。妈妈常对我说,要经常帮助小伙伴,和小伙伴好好相处。虽然我每次都很努力的这样做,但有时候总会有些不情愿。和巴罗比起来,我觉得自己还有很多地方需要加油,要主动的关心和帮助同学,不能斤斤计较。

正所谓“读书伴我成长,阅读点亮心灵”,读完《恐龙的宝藏》这套书,我更加懂得了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的美好和谐。

《时间宝藏》读后感

自从上了初中以后,功课从小学时的两门骤然增加到了七门。每门功课每天都会留很多作业,必须挤出时间才能做完。因此,我感到压力倍增,时间开始不够用了。有一次我偶尔看见了《时间宝藏》这一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我们身边的世界中有许多美好的事物——闪烁的群星、金色的夕阳、花瓣上的露珠、纯真的眼神、灿烂的微笑……但时间,是一切宝藏中的宝藏,是上苍赐给我们的最神圣的礼物。我们的生命都是由每一分每一秒汇聚而成的,每一分,每一秒我们都应该珍惜它,宝贝它,不能让他轻易浪费掉。

现在的人都有一句口头禅:“明天再说吧。”这短短的五个字,不知道害了多少人。“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这句诗几乎人人都会背,但又有几个人把它放在了心上?不要把事情拖到明天,不要让今天变得一事无成。只有以这样的态度对待每一天,我们才会收获多多。

我打电话给老朋友问好,他们总说很忙,没时间。但再一问,在忙啥呢?十有八九都会说“没啥,瞎忙。”其实我也是这样的,表面上看起来忙得不可开交,但忙来忙去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干出了什么事,回过头来一脸茫然的问自己:我的时间都去哪了。要想避免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制作一张有条理的、属于自己的时间表,分秒必争,把时间表作为你的好朋友,你就可以清楚的知道你该做什么了。

关于时间,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则:专心致志。专心致志可以有效的提高有限时间的效率。比如写作业,你如果一门心思静下心来写作业,很快就能完成,但如果边玩边写,不但写得慢,而且错误连篇。所以,一定要专心做自己的事,不要想其他。

珍惜时间。

就不能把时间浪费在无用的事情上。什么是无用的事情呢?拿我来说在小学时我每天早上六点半就起来八点才上课你们一定会觉得我不会迟到但是我却经常迟到。为什么呢我总是找不到我的学习用品一找就要找半天该上学了我还没吃饭。到了初中我把这个毛病改了过来果然为我节省出了不少时间。

守时是一种美德,是对他人时间的一种尊重。不管做什么事,一定不能让别人等你。这样既耽误了别人的时间,又影响了自己在别人心目中的形象。每个人都应该在自己心中刻上一个“早”字,时刻提醒自己要守时。

短短的一秒钟,很多人都不放在眼里。但是,你有计算过么,如果你分钟都可以节省出一每秒钟,一小时就是一分钟,一天下来,你的时间可以多出24分钟,在这二十四分钟里,你可以多做许多事。所以,不要看不起那小小的一秒钟,珍惜它,可以让你成为一个时间富裕的人。

有些人管理自己时间的能力太差,他们的时间之网里,总是被各种各样无用的小事所挤满。每个人的时间都是一张网,如果拿捕小鱼的渔网去捉大鱼,网里会挤满小鱼,大鱼根本进不去。要想做出大事,必须做出取舍,把一些无用的小事丢掉,才能成功。

书上总结出了八条法则:

第一:时间最宝贵第二:今天最重要。

第三:制定一张属于自己的时间表第四:专心致志。

第五:井然有序第六:守时。

第七:分秒可争第八:不要为小事浪费时间。

掌握了这些“时间法则”,让他如空气般渗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成为我们的好习惯。让我们一起来努力,让自己的一天过得更充实、更精彩!

宝藏读后感

《叮当的魔法:时间宝藏》是一本成长励志的书,作者晓玲叮当,被孩子们称为“心灵的魔法师”,书名则由此而来。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花朵学校”,讲的是有两个种子,一个椭圆的,一个圆的,椭圆的种子勤奋好学,而圆的种子呢?好吃懒做,不学本领。最后,花神把它们都播种到土地里,圆的种子只长出了几个开不了花的花苞,椭圆的种子变成了一种非常美丽的花,花神给它起名叫“玫瑰”。读了“花朵学校”这个故事,我终于懂得了爸爸妈妈经常对我讲的一句话:“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在书中,作者晓玲叮当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我们交流。她小时候,为了贪两小时的玩耍,上语文课写英语,上英语课赶超生字,上数学课补习语文,上自学课写数学,回家就疯玩,结果第二天作业被打下来重写。她写此书前,一直在网上“斗地主”,三年间,什么事也没干,而“斗地主”的“职业”,从“包身工”升到了“大地主”,可是她却什么事也没干成。有一天,她幡然醒悟,知道自己在浪费美好的时光。于是,便下定决心,认真写作,呕心沥血,终于写出了《叮当的魔法》、《魔法小仙子》、《梦想风暴》、《快乐精灵》和《好玩国历险记》等这么多吸引人的书。

看到这里,我不禁回想起以前的自己,呀呀学语时尽情玩乐,四五岁就对上网打游戏感兴趣,听到做游戏那个开心劲呀,是几头牛也拉不回的。但是,现在的.我已经是五年级的小学生了,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美好的事物都是时间变出了的。所以,我会珍惜自己的宝贵时间,学习好本领,做一个将来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宝藏读后感

“书中自有黄金屋”,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籍,收获了很多宝贵的精神财富。有一天,在明亮的灯光下,我打开了米歇尔。普西的《宝藏》这本图画书,书中有趣的故事和精美的插图像块磁铁似的把我牢牢地吸引住了,我贪婪地读了一遍又一遍。

《宝藏》这本书的法文原名翻译过来就是《古奇的伟大旅程》。主人公是一只患有失忆症的刺豚鼠—古奇,古奇总是忘记自己埋藏的坚果到底在哪儿。它和它的家人们原本自由自在地生活在一片富饶的热带雨林里。

有一天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毁灭了它们的家园,它们不得不四处流浪。虽然这段旅程危险重重,但是古奇的妈妈仍然保持乐观的心态。你们猜,这趟旅程的.终点会是哪呢?让我来揭晓答案吧,它们又回到了那片热带雨林,那片森林比之前更广大、更茂密、更郁郁葱葱,因为古奇之前埋在地下的坚果又重新长出了许多果树。从此这片森林又充满了欢声笑语。

这些种子最终会长成一片到处结满果实的茂密的森林。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

保险代理人罗伯特.史密斯在家门口挂出了一则通告,他将依靠自己的翅膀从慈善医院出发飞向远方。到了约定的时间,史密斯像他曾经许诺的那样,带着一对宽大的蓝色丝质双翼出现在楼顶,然后纵身一跳。当然,他没有飞向远方,而是直接摔倒了地上,终结了这无果的、经不起考验的人生。史密斯死的时候,奶娃刚刚出生,托妮.莫里森的《所罗门之歌》就这样拉开了序幕。

奶娃是黑人麦肯.戴德的儿子,也叫麦肯.戴德,可无人叫他的真名,都叫他奶娃。奶娃成长的家虽然富裕,但缺乏温情。自私冷酷的父亲,古怪孤僻的母亲,两个比他大很多的姐姐对他也是不管不问。这样成长起来的奶娃自然也是自私、冷漠的。他对生活没有冲动和欲望。不愿意为任何事承担责任。他不爱任何人,对哈格尔也只是没有灵魂的爱,缺乏自我,也没有自由。32岁了,依然靠家里生活,是父亲办公室助手,负责帮父亲收房租,生活似乎一成不变,然而一袋丢失的黄金却开始改变奶娃的生活。他去了南方,本意是寻找金子,结果却发现了家族的历史,寻金之旅变成了寻根之旅。他们的真名不是戴德(dead,喝醉酒的白人填错了),而是所罗门,是“会飞的所罗门”的后代。发现自己真实名字的奶娃兴奋不已,对自己的身世倍感自豪,他迫不及待地赶回北方,在这个国家许许多多的地名里面或背后,包含着多少失去的生命和记忆!正如“麦肯·戴德”一样,在那些正式记录下来的名字下面还有许多其它的名字。它一直是登记在蒙灰的卷宗里的名字,而正是这正式的名称隐去了真实的人名、地名和物名。这些名称都有含义。他理解了姑姑派拉特为什么将自己的名字放在耳坠里。

远离故土的黑人在漫长为奴的年代,渐渐遗忘了非洲的根,在种族歧视依然严重的美国,黑人的自由即不能依靠对白人文化的认同来获取,也不能靠以暴治暴的对抗来调解,黑人只有到自己的文化中去挖掘,去寻找,才能摆脱自卑的精神枷锁,过上自由的生活。这正是《所罗门之歌》所要表达的。在小说结尾的时候,奶娃跳了出去,他像北极星那样明亮,那样轻快地朝吉他盘旋过去,他获得了飞翔的能力,驭风而行。

托妮.莫里森的语言绵密紧实,刚开始读会比较吃力,我是不得不大声读出来才可以集中注意力。书中人物众多,故事跨三代,似乎都是些散落的珠子,却被莫里森串成了网,直到最后紧紧裹住我。

宝藏读后感

寒假里,我一口气读完了《恐龙的宝藏》这本书,收获很大。

书中的故事既有趣又感人,主要讲了:一只名叫阿迪的虚形龙很喜欢研究树叶。一天,在他无所事事的时候,一片树叶从天而降。树叶上的一只绿蜘蛛告诉阿迪,恐龙迟早会因为体型太大没有食物而灭亡,只有找到树叶上面地图中的宝藏才能拯救恐龙时代。就这样,阿迪和它的哥哥阿木,妹妹阿莉一起踏上了寻宝之旅。他们在一个冰屋里睡了一觉,不知不觉躲过了恐龙灭绝的大悲剧,并且来到了现代。在这里,它们面临古拉国井深博士的追击,得到了新朋友们的帮助,中间,阿莉还和哥哥们走散了。最终,它还是找到了哥哥们,并且得到了博士妻子——玉米婆婆的一串彩色玉米做的项链。玉米婆婆答应阿莉,会去说服博士,叫他打消一辈子呆在恐龙博物馆的念头。当阿迪它们到达地图上所说的`地方时,傻眼了,这里竟然是一片湖泊。原来是绿蜘蛛给的地图只有半张,此时,有人无意中发现了一块琥珀。绿蜘蛛和另外一片树叶被封存在琥珀里。它们按照剩下半张地图,找到了宝藏地点,却什么也没发现。幸亏,博士赶来了,他用电脑搜索后发现,从前,这里是一片树林。现在,这里变成了煤矿,古拉国正好缺煤,煤就是宝藏。为了报答小恐龙们,博士让它们住进了大山里,自己和妻子住在山脚下。

在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情节是绿蜘蛛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宝藏,最让我羡慕的是三只小恐龙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找到了宝藏的同时,还获得了许多好朋友。我要学习他们,在学校里,要和同学们和睦相处,多交一些好朋友。在人生的旅途中,和朋友们互相帮助,相互鼓励,一起来完成各种人生目标。朋友才是最大的宝藏!

宝藏读后感

在我们的生活空间中,时间第一,他是最宝贵的资源,同时,它也最容易被浪费。

小玲叮当姐姐说过:“我们出生时,世界送给我们最好的礼物就是——时间,不管对穷人还是富人,这份礼物是如此公平:一天24小时。我们用它投资来经营自己的生命。有的人很会经营,一分钟变成两分钟,一小时变成两小时,一天变两天......他用上天赐给的时间做了很多的事,最终换来了成功。

有的.人呢?不会利用这份宝贵资源,你看他:早晨醒来了还在被窝里躺10到15分钟,该放学回家了又留在教室跟同学聊上一两个钟头,对于意义不大的电视剧可以看个昏天黑地,算不出来有多少时间就这样浪费了,没有产生任何效益,多可惜!”

对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过去了就不会再回来了。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不要让时间从我们的身边溜走。虽然我们的时间被上课和作业占满了,但中午、晚上、星期六、星期天是可以由自己支配的,还有暑假、寒假,这些时间都可以好好的利用起来!

在美国,有一个非常有名的学者,叫伯纳德.伯伦森,在他90岁生日时,有人问他最珍惜什么,他说:“我最珍惜时间,我愿意站在街角,手中拿着帽子,乞求过往行人把他们不用的时间扔在里面。”看得出,他很珍惜时间。什么时候,如果我们能和他一样深感时间不够,我们就会明白:珍惜时间,你会发现:真奇妙,我一天可以做这么多事。

对呀,时间很奇妙,我们不理它,他很快就会溜走。我们重视它,他就在我们自己的手中。珍惜时间吧,你会发现,时间是多么奇妙!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

这个故事是我不喜欢的那种。

保险代理人罗伯特.史密斯在家门口挂出了一则通告,他将依靠自己的翅膀从慈善医院出发飞向远方。到了约定的时间,史密斯像他曾经许诺的那样,带着一对宽大的蓝色丝质双翼出现在楼顶,然后纵身一跳。当然,他没有飞向远方,而是直接摔倒了地上,终结了这无果的、经不起考验的人生。史密斯死的时候,奶娃刚刚出生,托妮.莫里森的《所罗门之歌》就这样拉开了序幕。

书中描写奶娃的母亲和父亲关系的几段文字,让我感觉他们是活生生的在我身边就有的人。她已经斩断了礼仪的最后一根丝线。曾经有一段时间,她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可现在她变得古怪、阴沉,而最糟不过的是,还这么邋遢。要是他接受了她的这一切,就会经常使自己处于尴尬的窘境。当然他不会接受的。

她的样子是慢慢变成这样的,我有共鸣。不论在哪个时期,女人总是要做回女人,把礼义廉耻实施到位,才能将一个家庭引入正常人的轨道上来。

奶娃是黑人麦肯.戴德的儿子,也叫麦肯.戴德,可无人叫他的真名,都叫他奶娃。奶娃成长的家虽然富裕,但缺乏温情。自私冷酷的父亲,古怪孤僻的母亲,两个比他大很多的姐姐对他也是不管不问。这样成长起来的奶娃自然也是自私、冷漠的。他对生活没有冲动和欲望。不愿意为任何事承担责任。他不爱任何人,对哈格尔也只是没有灵魂的爱,缺乏自我,也没有自由。32岁了,依然靠家里生活,是父亲办公室助手,负责帮父亲收房租,生活似乎一成不变,然而一袋丢失的黄金却开始改变奶娃的生活。他去了南方,本意是寻找金子,结果却发现了家族的历史,寻金之旅变成了寻根之旅。他们的真名不是戴德(dead,喝醉酒的白人填错了),而是所罗门,是“会飞的所罗门”的后代。发现自己真实名字的奶娃兴奋不已,对自己的身世倍感自豪,他迫不及待地赶回北方,在这个国家许许多多的地名里面或背后,包含着多少失去的生命和记忆!正如“麦肯·戴德”一样,在那些正式记录下来的名字下面还有许多其它的名字。它一直是登记在蒙灰的卷宗里的名字,而正是这正式的名称隐去了真实的人名、地名和物名。这些名称都有含义。

托妮.莫里森的语言绵密紧实,刚开始读会比较吃力,我是不得不大声读出来才可以集中注意力。书中人物众多,故事跨三代,似乎都是些散落的珠子,却被莫里森串成了网,直到最后紧紧裹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