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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起航新力量心得体会 食品安全心得体会学习食品安全心得体会(大全9篇)

作者:雨中梧 2023年新起航新力量心得体会 食品安全心得体会学习食品安全心得体会(大全9篇)

在撰写心得体会时,个人需要真实客观地反映自己的思考和感受,具体详细地描述所经历的事物,结合自身的经验和知识进行分析和评价,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流畅性。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新起航新力量心得体会篇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 《食品安全法》)6月1日开始实施,实行了近20xx年的《食品卫生法》同时被废止。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仅一个词的改变,折射出食品安全正在面临的危机以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紧迫要求。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毒理与功能评价所一直承担着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检测和功能评价工作,所以特别重视和关注《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和贯彻,多次组织全所进行集体学习和讨论,领会其与检测有关章节内容的实质内涵。现就大家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亮点一 食品安全有了国家统一标准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这对我们检验机构来说,检验依据就更明确了。过去食品安全标准“不标准”一直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软肋。以黄花菜为例,根据卫生部门的标准,它不属于干菜,不得有二氧化硫残留。而根据质检、农业部门的规定,黄花菜属于干菜,且明确了其二氧化硫残留标准。如此“打架”的食品标准不仅让食品生产企业困惑,更让检验机构无所适从。

亮点二 食品检验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更大了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准入制度,第五十八条规定“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 第五十九条规定:“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第九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依法对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食品检验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

食品检验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更大了,检验机构本身就应该具备独立性、公正性,既要对企业客户负责,更要对社会负责。

亮点三 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以前在电视广告上,我们经常能看到食品厂家打出“国家免检产品”的口号。但“免检”并不一定都是安全的,有时它会麻痹消费者,同时,质检部门由于该企业既往 “产品质量长期稳定”而予以免检,很容易导致企业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放松对自身的质量要求。这次在美国cdc举办一次国际会议上有幸与美国fda官员交流,得知全美允许生产婴儿奶粉的制造企业仅5家,且没有可以免检一说。不只是奶粉,全美没有产品和企业拥有国家免检的特权。美国从未向中国开放婴儿奶粉及任何其他奶粉的进口市场,继而鼓励生产企业把更多的雅培、美赞臣等优质婴儿奶粉销往中国。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也均没有“免检”一说。中国“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 fda迅速对美国婴儿奶粉市场进行检查,并随即发布“婴儿奶粉健康信息忠告”,请美国妈妈们放心购买,fda真正落实了我们往往只挂在嘴上的“责任重于泰山”。

中国确实有很多大企业的产品,任凭政府怎么抽检都次次合格,但它是由质量、道德、企业社会责任伦理、消费者口碑共同铸就的,不是由政府机构封授的,更不是广告狂轰滥炸“炸”出来的。作为政府行为,免检是万万不可以的,因为质量抽检是履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国家意志。因此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将此前国务院废除免检的措施法制化。

亮点四 保健食品宣传不得涉及治疗功能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这条规定在最初的征求意见草案中并没有体现,后来加进去了。”这一法律条款,给保健食品设定了必须遵守的“硬杠杠”:如果是按照保健食品审批的,宣传过程中就不能对消费者说 “服用后能预防、治疗什么疾病”。这个规定使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在产品原料上有所忌惮,减少了消费者“进补不成反致病”的危险。

亮点五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食品安全法》 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规定,当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等七种情形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都应当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草案规定的七种情形是(1)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2)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以及评价监督管理措施的效果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3)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的;(4)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5)需要判断某一食品是否安全的;(6)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规定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7)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的。

草案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结果等相关资料,向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结果等相关资料,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需要,要求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提供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安全性评估结果等相关资料的,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提供。

要彻底祛除食品行业的诟病,当然需要我们的《食品安全法》发力,但也需要一个“人人以之为耻”的大的社会环境。只有我们每个从业者都以这种道德律令为内驱动力,《食品安全法》才不会仅是“纸面上的规定”,才能承载起厚重的民意期许。

新起航新力量心得体会篇二

通过201x年7月5日这次学习安全生产教育视频后,让我们更深的了解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我明白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哪些安全问题,增强自己的防范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时刻注重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我们时刻牢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我们要吸取安全事故的教训,对安全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认真的重视起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也要确保身边同事、公司财产的安全,每次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痛心的教训,我们要重视!重视!再重视!

通过这次学习,对公司和对个人都是百益无一坏的。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安全制度,我们员工之间要相互照应,及时掌握工作情况, 发现违规作业行为及时劝诫,这样才能营造更安全的工作环境,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更好的展开,才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想通过这样的学习,我们作为员工的有了更清醒的工作目标,安全生产重在防范,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千万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

新起航新力量心得体会篇三

节目内容分为五个部分:地震、火灾、、洪水和交通事故。

我最关注的是关于交通事故的部分。

交通事故讲的是在马路上的安全知识。

比如,不要在上追跑打闹,不要在上骑车、或拦住车辆,不要翻越车道中间的栏杆。

预防火灾的主要有:晚上不要点蜡烛看书,不要玩明火。

如果发现身上有火,不能快跑而是赶紧在地上打滚。

地震来时,应该保护好头部,快速躲到不易倒塌的物体下,如果被埋在废墟下,千万不要大喊,,用敲击的方式来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如果有条件,可以适当补充食物或者水等。

这次节目,我学到了很多安全知识篇二:安全教育心得体会今天下午天气火热,我们大家拿着粘板凳在四十六中的在操场听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给我们讲座的警察叔叔终于来了。

警察频频说:其实这也不算一个讲座,就是一次小会议。

于是警察叔叔给我们放了一个短片样子很悲惨,最后一项家长和领导签责任状。

这个会议使我知道了不满12周岁的人不可以在马路上骑自行车。

最后我告诉大家生命是排在第一位的。

篇三:安全教育心得体会今天,李灿颖的爸爸要给我们上一堂交通安全知识课,我们都迫不及待地想听。

课堂上李老师首先给我们介绍了两个安全小卫士,一个叫明明,另一个叫文文,他们都是安全小卫士。

然后,他教我们认识了交通安全标志,有红绿灯、路牌、斑马线、、、、最后,李老师给我们讲了安全知识,十二岁以下的小朋友不能骑自行车上马路,不能在马路上踢球、打架、疯跑,不能爬马路边的栅栏,不能拿鞭炮和酒乘车,更不能在车上随便丢垃圾,乘车时要给老人、怀抱婴儿者让座。

通过这堂课,我明白了许多交通安全知识。

谢谢李老师!

新起航新力量心得体会篇四

20xx年8月4日,参加了市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专题讲座学习,市局特监科申宏伟科长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概论、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和特种设备事故警示三个方面进行了讲解。通过听取专题讲座,我了解了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学到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相关知识。特别是牛育才局长及班子成员所做的重要讲话和点评,使自己深受启发,进一步强化了牢固树立 “以严监管为第一要务”理念的意识。

自己作为政策法规科的一员,在全面学习的同时,特别注意对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学习,新《条例》)的正式施行,对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提升质监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的有效性,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体会有以下几点:

新《条例》—— 赋予新内涵 指明新方向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于xx年6月1日实施。在近6年的时间里又进行一次较大的修改,主要是基于安全工作、节能管理、依法行政、有效监管、强化责任等方面的要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数量迅猛增长,从xx年底到20xx年底,特种设备数量从292万台增加到605万台,翻了一倍多。其安全管理问题和节能管理问题日益突出。而且监管力量不足与设备数量快速增长的矛盾也越来越明显。

因此新《条例》的修改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确立了特种设备安全性与经济性相统一的新工作目标。这次条例的修改明确规定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制度。它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目标,从单纯的安全性改变为安全性与经济性的高度统一,赋予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新的科学内涵。

二是完善了特种设备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监察的基本制度。由于历史的原因,场(厂)内机动车辆没有纳入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调整范围。特种设备材料管理、锅炉水处理管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管理、无损检测管理、土锅炉查处规定以及特种设备许可工作证后监管等内容也未在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明确。这些问题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造成了较大影响。新《条例》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定职能,对上述问题都进行了明确规定,从法律层面上进一步完善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调整范围和工作环节。

三是指明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改革创新的方向。新《条例》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事故处理等方面都明确了进一步改革创新的方向。比如,在下放行政许可项目和分级管理方面,新《条例》第102条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将行政许可下放省级质监部门实施,方便行政相对人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在事故分类、分级方面,新《条例》突破了安全生产事故分类分级的一般原则,不仅以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因素来划分事故等级,而且还结合特种设备事故的特殊性,按照设备中断运行时间长短、高空滞留人数、转移人员数量、设备爆炸或者倾覆等因素综合划分事故等级,更加符合特种设备的特性。

新《条例》还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鼓励科技创新、应急救援和强化法律责任等方面都赋予了新的内涵。

职责定位——明晰各方责任 突出企业主体

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工作涉及各行各业、方方面面,需要企业、检验技术机构、安全监察部门和地方政府明确职责定位,履行各自责任。

首先,新《条例》明确了生产、使用单位承担对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全面负责的主体责任。特种生产企业不但要保证所生产的特种设备安全质量,而且要保证其生产的特种设备能效指标满足要求。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是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是第一责任人。

其次,明确了检验检测机构承担技术把关责任。检验检测机构既承担监督检验的重任,同时又是被监督对象。为了确保检验检测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客观地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新《条例》明确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其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再次,明确了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新《条例》规定了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必须依法对特种设备安全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包括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审核、发证以及对违法行为的查处等。

最后,明确了各级政府对特种设备安全实行统一领导,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的责任。

安全监察——扩大调整范围 追求统一高效

这次新《条例》调整了适用范围,进一步统一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范围。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纳入条例调整范围,确立了制造、改造、维修、检验许可制度;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管理纳入条例调整范围;明确了无损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定和特种设备材料管理规定。

这次修改中明确的,对高耗能特种设备实施节能审查与监管,就是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系的基础上,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即坚持不设立新的行政许可,利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现行有效的抓手向节能监管方面延伸,形成“企业主体、政府引导、部门联动、突出重点、服务优先”的工作格局,实现“确保安全、节能降耗”的双重目标。

节能监管——细化四项制度 更好服务发展

新《条例》中明确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职责,为特种设备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拓宽了领域。

锅炉、电梯等高耗能的特种设备节能减排的空间巨大。在新修改的《节约能源法》第十六条中明确规定:“对高耗能的特种设备,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实行节能审查和监管”。

新《条例》根据这一原则规定,在节能监管方面主要作了4个方面的细化:一是明确节能责任制度。新《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并保证必要的安全和节能投入。二是明确生产节能制度。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负责,不得生产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制定了高耗能特种设备设计文件节能鉴定规定,并明确了新产品能效测试规定。三是明确使用节能制度。包括对作业人员进行节能教育培训、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规定从事锅炉清洗的单位和超标设备节能改造规定等。四是明确节能监督管理制度。发现能耗严重超标的,应当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纠正。

新起航新力量心得体会篇五

全国人大会20__年8月31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法正式公布!我们集团作为在安全评价行业资深的甲级安全评价机构,全体员工在公司总裁的带领下对新《安全生产法》(简称新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学习,并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了新法“有奖问答”活动。

我和各位同事都积极抢答,气氛活跃又紧张!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新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了我所从事的职业的重要性!新《安全生产法》将成为我今后工作、学习中的指路明灯!

作为一名安全评价行业的普通从业人员,我谈一谈我对新法的认知和体会!

首先,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有十大亮点: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三、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五、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

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另外,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在赋予监管强制手段上有了突破:

一是扩大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查封扣押权,此举对及时解决违法问题、恢复秩序意义重大。

二是为了保证监管的实效性,修改后的法律提出了一些协同监管的具体措施,如对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直至决定得到执行。

再次,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

作为一名安全评估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我着重关注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如下几条:

第十三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六十九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社会中介组织违反规定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除了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力度,鼓励从业人员参与外,还应当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与原安全生产法相比,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在发挥市场机制方面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我深深的为此感到欣慰!中介机构的作用和地位进一步的得到了法律的肯定,这对于我们从业人员来说也是一个很利好的消息,将会进一步减少我们今后在从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阻力!

通过这次对新法的认真学习,我更加坚定了从事安评工作的信念,同时也为我能为安全工作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感到高兴和自豪!我相信,在公司各级领导的带领下,我们所有同事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一定会把我们的公司做得更加壮大,一定会让我们的事业更加辉煌!

新起航新力量心得体会篇六

所有的安全事故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因素与物的不安全因素交织在一起所造成的,这其中人的不安全因素最为重要。各种规章制度制定的都很完善,但是所有的事故都是个人的安全意识缺乏和侥幸心理而造成最终的恶果。

作为安全管理者,对待每一起安全事故都应当更加客观和深入的去进行剖析。分析事故应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要想杜绝事故,只能够通过不断的努力来使发生事故的几率减少。人的不稳定因素永远都是存在的,因此在发生事故后我们不要总是强调人的个体差异性行为,那样会使我们今后的工作走上歧途。我们应该更多的从自身的管理中查找差距。从天车工违章操作导致减速机损坏事故中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即使是我们的制度也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而事实上安全培训和安全监督方面的问题更加尖锐。之前提到很多人其实并不十分清楚自己的安全操作准则,他们也是在违章以后才知道原来规定中还有这么一条,这就是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的问题。实际上现在很多的安全教育都浮于形势,就拿安全试卷来说,每年各类试卷答了不少,基本都是拿着答案对着抄,分数都挺高,可是真正里面的内容没记住几条。我觉得这更像是安全工作者推卸责任的道具,一旦出了问题,就可以推脱是由于违章者没有遵守规定,而不承认这些规定事实上并没有让所有人员真正熟知。

安全监督、检查方面也是存在很多的问题,在单位里我们大家会普遍发现这样一个现象,当一段时间内安全检查比较严厉的时候,那么员工们都会比较注意,尽量避免触犯规定,而一旦检查放松,那么违章事件又会抬头,这充分说明人的个体行为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自律性是很差的,作为管理者出了问题拿“缺乏安全意识”说事本身就是一种推卸责任的行为。

安全生产是一个长远发展的最基本保障,但更重要的是来帮助我们员工的安全。我们每一个员工在工作中都能注重安全生产,那我们就免遭事故发生的危害。

安全事故的发生,就是因为当事人安全生产意识严重缺乏,违规违纪生产操作。事故发生了他们得到都是沉重的代价,对安全的重视是警示着我们不要违规生产操作。

努力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做为安全管理者切实做到安全管理不走过场,把安全工作做实、做到位,帮助员工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真正做到本质安全。

新起航新力量心得体会篇七

一、瘦肉精猪肉鉴别方法

一看猪肉皮下脂肪层的厚度。在选购猪肉时皮下脂肪太雹太松软的猪肉不要买。一般情况下,瘦肉精猪因吃药生长,其皮下脂肪层明显较薄,通常不足1厘米;正常猪在皮层和瘦肉之间会有一层脂肪,肥膘约为1cm—2cm,太少就要小心了。

二看猪肉的颜色。一般情况下,含有瘦肉精的猪肉特别鲜红、光亮。因此,瘦肉部分太红的,肉质可能不正常。另外,还可以将猪肉切成二三指宽,如果猪肉比较软,不能立于案上,可能含有瘦肉精。如果肥肉与瘦肉有明显分离,而且瘦肉与脂肪间有黄色液体流出则可能含有瘦肉精。

二、染色馒头鉴别方法

一看馒头颜色。玉米面颗粒大,是无法做出整个色泽均匀的黄澄澄的玉米馒头的。如果颜色纯黄,外表光滑,那么购买时需慎重。另外,玉米粉比面粉粗糙,如果掰开馒头发现“玉米馒头”与普通面粉馒头一样光滑,那就值得怀疑了。二是闻馒头气味,添加香料的“玉米馒头”香味刺鼻,玉米味道过浓。

三、假牛肉鉴别方法

对于市场上销售的鲜牛肉和冻牛肉,消费者可从色泽、气味、粘度、弹性等多个方面进行鉴别。

色泽鉴别新鲜肉:肌肉呈均匀的红色,具有光泽,脂肪呈洁白色或乳黄色。次鲜肉:肌肉色泽稍转暗,切面尚有光泽,但脂肪无光泽。变质肉:肌肉呈暗红色,无光泽,脂肪发暗直至呈绿色。

气味鉴别 新鲜肉:具有鲜牛肉的特有正常气味。次鲜肉:稍有氨味或酸味。变质肉:有腐臭味。

粘度鉴别新鲜肉:表面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时不粘手。次鲜肉:表面干燥或粘手,新的切面湿润。变质肉:表面极度干燥或发粘,新切面也粘手。

弹性鉴别新鲜肉:指压后的凹陷能立即恢复。次鲜肉:指压后的凹陷恢复较慢,并且不能完全恢复。变质肉:指压后的凹陷不能恢复,并且留有明显的痕迹。

四、毒豆芽鉴别方法

一看豆芽秆:自然培育的豆芽菜是芽身挺直稍细,芽脚不软、脆嫩、光泽白,而用化肥浸泡过的豆芽菜,芽秆粗壮发水,色泽灰白。 二看豆芽根:自然培育的豆芽菜,根须发育良好,无烂根、烂尖现象,而用化肥浸泡过的豆芽菜,根短、少根或无根。

三看豆粒:自然培育的豆芽,豆粒正常,而用化肥浸泡过的豆芽豆粒发蓝。

四看折断:豆芽秆的断面是否有水分冒出,无水分冒出的是自然培育的豆芽,有水分冒出的是用化肥浸泡过的豆芽。

当然,这些方法也只是人们从吃亏上当的过程中总结出的一些宝贵的经验。我们具体情况具体对待.确保食品安全。

新起航新力量心得体会篇八

“要我安全是爱护”体现了安全管理人性化、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了安全的主动性、友善性,从人的思想认识上发生质的改变,转变以往人们谈起安全感觉比较沉重、严肃,甚至在某些人心中有逆反的心理。“要我安全是爱护”是生动贯彻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的创新体现,以期达到人、企和谐的高度统一。

“我要安全是爱护”体现了安全管理达到一定境界,国家安全政策法规、企业规章制度深入人心后,人们发自内心的行动,从而顺利实现了安全管理从强制执行到自觉遵守,从消极被动到积极主动的转变。真正达到了人人讲安全、作安全、树安全的氛围。

“我能安全是财富”是以上两点具体体现是水道渠成生动体现。从小我说起则是职工安全效益好、得实惠、领导干部谋发展得升迁。从大我说起则是企业安全发展创效益、得名声谋求更大的发展。

“我必安全是出路”体现了安全发展是大势所趋、是永恒的主题,安全的'意义、安全的前途决定了个人、企业、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

把安全理念融入到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中,构建全体人员、全方位、全天侯的安全建设体系。

新起航新力量心得体会篇九

在听过刘老师的《安全教育》讲座后,让我对人身安全又了更多的思考。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不可以让它因为自己的不小心而失去,这样很不值得。我是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的学生,无论是在学校学习,还是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与各种机床打交道是免不了的,当然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便会“围绕”在我身边,还记得在刘老师的讲座中,刘老师给我们看过的图片,那些手指断掉,手掌被冲掉的人比比皆是。其实,操作机床固然危险,但是我认为只要自己注意,专心,不在操作机床的同时做别的事情,不一心二用,这些事故便是可以避免的。还有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的人,过马路从不看红绿灯,只为图自己一时之快,便无视交通规则。

试想,很多交通事故不就是这样发生的吗!还记得自己多次在过马路时被差点撞到自己的出租车司机骂“找死”的事情,其实就是因为自己闯红灯,而当时还并不是时间紧急,只是懒得等而已。听了刘老师的讲座,再想起那些事来,突然就觉得有些后怕。好像自己当时还是蛮幸运的。但是我期待这样的幸运发生,但我更期待自己不需要再期待这样的幸运!总之,无论什么时候,无论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小心谨慎,遵守相应的法则。做好自己,造福社会。

“生命”,一个多么鲜活的词语;“安全”,一个多么古老的话题;“幸福”一个多么美妙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