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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商铺租赁合同纠纷(通用18篇)

作者:曼珠 商场商铺租赁合同纠纷(通用18篇)

租赁合同规定了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小编搜集的一些优秀的租赁合同范文,供大家查阅和参考,希望对大家起草合同有所帮助。

商场商铺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经双方协商,乙方愿意租赁甲方在金塔水乡北岸4-15号商铺,商业使用,第一年房租5000元(伍仟元整),为一次性付清。第二年房租随行就市。

二、一年租期未满,而乙方提出退房时,甲方所收房租不予退回乙方。

三、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或不需继续租用,都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乙方若不继续租用,则需在租期满后一日内搬出,协商租期满后,要续租则房租涨价不超过20%。

四、租房期内乙方要爱护房屋及室内设施,不得损坏不能随意改造,如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和变更租赁用途,必须甲方同意,租期内乙方若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甲方。

五、租期内属于该商铺水、电费用由乙方直接向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缴纳,逾期不交而发生的滞纳金由乙方承担。有关物业费、卫生治安费、税费等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所容易损耗品自行更换,在租赁期结束退房时,必须保证易损品、墙面、地面及管道的完好。

七、乙方在商铺租赁期内应保持周边环境整洁,注意安全,如发生被盗,被抢或者不可抗拒因素等造成他人或自身损失和伤亡,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八、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利用铺面进行非法活动及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使用权,同时乙方需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九、在租期内甲方不得收回房屋,如强行收回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投资损失。

十、租期内在不涉及更改原合同单价内容及伤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之后,可以转租或转让(半年之内不得随意转让,一年以后可转让)。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场商铺租赁合同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将其拥有产权的商铺出租乙方作为商业用途,该商铺坐落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附相关房屋产权证明)。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转让甲方房产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壹拾伍天的;。

合同期满后,乙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甲方应当保证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由双方协商,无法协商时可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作适当调整。

第叁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上述租金不含房产租赁税及相关费用,房产租赁税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2、租金的交付日期为每月___日之前支付下月的租金。

3、租金的支付方式为月付。

4﹑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___天的宽限期,从第___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本金的______加收滞纳金,利息不计滞纳金。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同意支付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押金。合同押金租期满后,甲方应不计息煺还押金给乙方。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甲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乙方在不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可对房屋进行适当的装修,但如果涉及房屋结构的调整,应与甲方协商并报相关规划部门。

租赁期结束后,乙方不得破坏装修包括电线、开关等,但乙方可拆除(电线、空调等可移动之设备)。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除租金交纳外,乙方还须缴纳如下费用:

1.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度,电表底数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3.乙方必须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债权、债务和其他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使之符合使用。

2、对于房屋的维修非因乙方的塬因造成的,甲方应当及时修理。

3、甲方应当保证房屋的产权清楚。

第七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叁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叁方使用,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甲方,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为2个月之押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为2个月之押金。

第九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同时甲方应将剩余之月租金及押金煺还乙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共______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联系地址: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商场商铺租赁合同

乙方(承租人):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经双方协商,乙方愿意租赁甲方在金塔水乡北岸4-15号商铺,商业使用,第一年房租5000元(伍仟元整),为一次性付清。第二年房租随行就市。

二、一年租期未满,而乙方提出退房时,甲方所收房租不予退回乙方。

三、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或不需继续租用,都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乙方若不继续租用,则需在租期满后一日内搬出,协商租期满后,要续租则房租涨价不超过20%。

四、租房期内乙方要爱护房屋及室内设施,不得损坏不能随意改造,如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和变更租赁用途,必须甲方同意,租期内乙方若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甲方。

五、租期内属于该商铺水、电费用由乙方直接向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缴纳,逾期不交而发生的滞纳金由乙方承担。有关物业费、卫生治安费、税费等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所容易损耗品自行更换,在租赁期结束退房时,必须保证易损品、墙面、地面及管道的完好。

七、乙方在商铺租赁期内应保持周边环境整洁,注意安全,如发生被盗,被抢或者不可抗拒因素等造成他人或自身损失和伤亡,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八、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利用铺面进行非法活动及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使用权,同时乙方需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九、在租期内甲方不得收回房屋,如强行收回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投资损失。

十、租期内在不涉及更改原合同单价内容及伤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之后,可以转租或转让(半年之内不得随意转让,一年以后可转让)。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商场商铺租赁合同

履约保证金: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元(大写)作为保证金。因乙方引发的民事、刑事纠纷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概不负责,另外因费用欠缴等引发的停业甲方概不负责任何责任,一切问题乙方自行解决。

六、其它费用:租赁期内的公摊水费、窗口内部电费由乙方承担;除甲方为所有商户统一提供的设备外,如乙方需增添设备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自行增添的设备归乙方所有,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备\设施,乙方只有使用权没有拥有权,除正常损耗外,如因乙方操作不当等原故造成损坏的乙方须照价赔偿。

七、工商、税费:甲方将为乙方统一办理相关手续,乙方需自行提供乙方窗口内部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等相关部所要求的证件。

八、关于安全:乙方在租赁期应注意经营安全,由乙方引起的火警、治安事件、食品安全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所导致的一切开支及因此产生索赔、诉讼等一切法律责任,乙方自行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在每天天营业结束之后须自行检查水电及液化气等是否完全关闭,如经甲方人员检查发现存在没有关闭的情况,将从保证金中扣除500元作为安全违规操作罚款,作为警示提醒。

九、关于商场营业作息时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自主经营,早上8:00-晚上10:00定为正常营业时间,如有调整甲方将另行通知乙方。

十、滞纳金及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缴纳租金及各项费用,甲方或委托代理人(物业公司商管)有权向乙方按所欠缴金额的千分之三按日计算收取滞纳金。并保留其起诉权。

(2)乙方拖欠租金超过15日,甲方或其委托代理人除向乙方追缴应交租金及滞纳金外,有权终止本合同,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

(3)所有餐饮窗口收费形式为刷卡消费,任何窗口不得向顾客收取现金,一经发现将从保证金中扣除500元作为违规操作罚款。

(4)甲方为每一餐饮饮窗口供统一的碗筷,如乙方对甲方统一提供的碗筷规格不满意,乙方可自行购买。甲方提供的碗筷为顾客使用之用,乙方不可用来作为橱窗内部橱具使用,如甲方监督人员发现有如上情况,甲方将视该情况为违约,有权扣除乙方所交保证金50元次。

十一、商铺用途及经营管理:

(1)乙方在租赁期内,在甲方划定的区域内只能经营本合同第二条所划定的经营项目。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经营项目或括大经营范围,如有特殊情况变更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如违反则视为违约。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业态进行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经营项目。

(3)乙方如改变经营项目,甲方有权权要求限期整改,如整改未达到限期效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通知终止合同日起,可允许乙方延期1个月时间处理遗留问题),乙方无条件服从。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造商铺结构。否则视为违约。

(5)乙方认同甲方执行本合同及附件。

(6)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使承租商铺处于停业状态。若无营业状态每月超过5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条件收回乙方承租区域。

(7)因乙方原因导致商铺在合同租赁期内发生转租/转让、产权转移等,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收取500元/次的变更登记手续费,该费用由引起该变更的一方承担。

十二、装修或改建。

(1)甲方负责对划租给乙方的内部区域进行统一简装修,以保证乙方的经营活动能正常开展,乙方如有特殊需求须自行雇佣工人进行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包括到期)应保持商铺的完好无损,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有装修及设备拆除并清运出商场,将商铺(包括设施、地板)恢复原状,并不得有损相邻商铺。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或保持商铺装修原状,否则将扣除全部保证金。

十四、乙方确因特殊情况要转租/转让的,应提前6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根据商场整体经营结构有权对接租人(第三方)所经营的业态等相关信息进行考察,在取得甲方书面通知同意后,三方方可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

十五、履约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战争、地震等)或政府行和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行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追究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签定合同一年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乙方不能继续承租,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并补偿乙方设备投资费用的15%。

十六、本合同只针对甲、乙双方的权责利,与商场其它商铺无关,其经营风险和乙方相关债、债务和法律、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七、如甲、乙双方哪一方提前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保证金的20%或租金的15%)。

十八、甲、乙双方为具有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自然人,本合同是双方自愿协商真实意愿反映,与商场其它商铺和第三者无关。

十九、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一、本合同内容为商业机密,双方对本合同内容有保密义务不得违反。二十二、本全同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一份,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人):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经双方协商,乙方愿意租赁甲方在金塔水乡北岸4-15号商铺,商业使用,第一年房租5000元(伍仟元整),为一次性付清。第二年房租随行就市。

二、一年租期未满,而乙方提出退房时,甲方所收房租不予退回乙方。

三、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或不需继续租用,都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乙方若不继续租用,则需在租期满后一日内搬出,协商租期满后,要续租则房租涨价不超过20%。

四、租房期内乙方要爱护房屋及室内设施,不得损坏不能随意改造,如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和变更租赁用途,必须甲方同意,租期内乙方若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甲方。

五、租期内属于该商铺水、电费用由乙方直接向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缴纳,逾期不交而发生的滞纳金由乙方承担。有关物业费、卫生治安费、税费等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所容易损耗品自行更换,在租赁期结束退房时,必须保证易损品、墙面、地面及管道的完好。

七、乙方在商铺租赁期内应保持周边环境整洁,注意安全,如发生被盗,被抢或者不可抗拒因素等造成他人或自身损失和伤亡,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八、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利用铺面进行非法活动及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使用权,同时乙方需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九、在租期内甲方不得收回房屋,如强行收回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投资损失。

十、租期内在不涉及更改原合同单价内容及伤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之后,可以转租或转让(半年之内不得随意转让,一年以后可转让)。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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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商铺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将其拥有产权的商铺出租乙方作为商业用途,该商铺坐落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附相关房屋产权证明)。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转让甲方房产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壹拾伍天的;

合同期满后,乙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甲方应当保证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由双方协商,无法协商时可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作适当调整。

第叁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

上述租金不含房产租赁税及相关费用,房产租赁税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2、租金的交付日期为每月___日之前支付下月的租金。

3、租金的支付方式为月付。

4﹑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___天的宽限期,从第___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本金的______加收滞纳金,利息不计滞纳金。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同意支付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押金。合同押金租期满后,甲方应不计息煺还押金给乙方。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甲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乙方在不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可对房屋进行适当的装修,但如果涉及房屋结构的调整,应与甲方协商并报相关规划部门。

租赁期结束后,乙方不得破坏装修包括电线、开关等,但乙方可拆除(电线、空调等可移动之设备)。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除租金交纳外,乙方还须缴纳如下费用:

1、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度,电表底数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3、乙方必须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债权、债务和其他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使之符合使用。

2、对于房屋的维修非因乙方的塬因造成的,甲方应当及时修理。

3、甲方应当保证房屋的产权清楚。

第七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叁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叁方使用,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甲方,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为2个月之押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为2个月之押金。

第九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同时甲方应将剩余之月租金及押金煺还乙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共______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联系地址: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商场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法定住址:

承租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法定住址:

本合同双方鉴于: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建造租赁合作协议书》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词语涵义

本合同用词用语除文本另有明确的文字说明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二)物业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为确定租赁物的物业管理事项签署的《物业管理合同》;

(六)商业广场:即成都万达商业广场,是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章的约定,在成都市二环路东五段( )号建造的全部建筑物群。即使该楼房因行政区划调整发生街道名称变更,或者甲方改变楼宇(群)名称,只要是本合同附件规划文件所确定的建筑物群,即是本合同所称商业广场。

(七)百货超市:是指在下述经营范围的商业销售、服务行为:日用百货;服装鞋帽;服饰系列配套商品;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其他日用品(钟表、眼镜、箱包、灯具);工艺美术品;家用电器(含小家电);五金交电;文教用品;厨房设备;卫生洁具;日用杂货;中西餐饮;食品;粮食及其制品;副食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烟;酒;代客服务(除专项规定外),常用药品;计划生育药具等。

(八)本出租楼:是指商业广场百货楼地下二层至地上四层部分;

(十二)交接日: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物的时间;

(十三)起租日:本合同关于租赁期限的起算、租金开始计算的时间;

(十四)准备期:乙方在进入租用房屋后,为开店准备的期间;

(十九)保证金:一方向对方支付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经济担保;

(二十)翻修:协议双方按照约定,对房屋及附属物、设施进行的全面综合性修缮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全面重新装修、结构调整、改造。

(二十一)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甲乙方责任的爆炸、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其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

2、《物业管理合同》;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租赁物交接的书面文件和图纸;

5、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他文件;

6、当上述文件出现含糊不清的情况,而合作协议或者本合同签订前双方的其他合同文件(协议、纪要等)能够解释,这些文件可以作为本合同的解释依据。

(二)合同文件按照上述解释顺序仍出现含糊不清或者不能克服的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依照第三十三条争议解决条款处理。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运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中文和日文译本,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但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中国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国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部门规章和行业规章,四川及成都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四条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租赁物

本合同租赁物是甲方商业广场约定区域的房屋、设施及相关权利,租赁物包括以下内容:

(一)用于计收租金的租赁物包括以下内容:

(1)租用房屋:(地下二层建筑面积约1,648.74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9223平方米;一层建筑面积约8604.57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约8922.79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约8922.79平方米;四层建筑面积约9094.58平方米;屋面建筑面积约129平方米;公用面积约274.71平方米;以上面积合计46820.18平方米)。包括租用房屋紧急疏散楼梯、电梯、自动扶梯的占用面积(如图所示:附件6《万达项目iy占用面积分布表》表一)。

(2)专用卸货场,共计1277平方米,位于地下一层乙方租用房屋(货场)进出口处(如图所示:附件6《万达项目iy占用面积分布表》表二)。

(3)员工专用自行车停车场,实际面积约1500平方米,(包含一个约500平方米的夹层,按250平方米计算租金)位于地下一层(如图所示:附件6《万达项目iy占用面积分布表》表三),最终按照1250平方米计算租金。

最终以实测面积为甲方计收租金的面积依据,但无论任何测算方式,租用房屋二、三楼中部留空的天庭不计入面积,不收租金。在实测建筑面积测出之前,依据上述原则以图测建筑面积为依据计收租金。

2、不用于计收租金的租赁物包括以下内容:

(1)本出租楼外墙四个外立面各一个乙方店招位及外墙四个外立面广告位总面积三分之一的广告位(附件7《万达项目iy广告分布及面积示意图》)。店招具体位置及大小(在乙方提供的店招尺寸的基础上)以政府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结果为准(附件8《万达项目iy店招设计示意图》)

(2)租用房屋乙方一楼商场出入口专用促销活动场地,面积分别为a:50平方米,b:50平方米(如图所示,附件9《万达项目iy专用促销活动场地分布图》)。

乙方专用促销活动场地的面积是指乙方举办促销活动时,搭建舞台、陈列商品等乙方实际占用面积,不包含顾客、流动人员的占用面积。

(3)甲方将在商业广场内为乙方设置形象标志(鸽子塔);(具体尺寸、位置、布局见附件11《万达项目iy鸽子塔设计图》)。

(4)本出租楼外墙四个外立面分别布置、安装的乙方鸽子标志形象广告小灯箱(具体分布位置、布局、大小尺寸见附件12《万达项目iy鸽子灯箱分布图》《万达项目iy鸽子设计图》)。

(5)本出租楼乙方专用设施,租用房屋内部所有设施、墙面、空间,租用房屋外部门框、门眉、门房通道。

第五条,为保证乙方正当行使租赁权,乙方享有与承租权有关的下列物用权

(一)本出租楼设施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本出租楼的排污、排水、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空调、计算机线路、设施、设备。

(二)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商业广场室外停车场、地下停车场、自行车停车场地(包括但不限于出入通道及设施等)以及它们和甲方专用货场与本出租楼外出入的通道、空地。

(三)按照本合同约定对本出租楼的屋面、楼梯井、墙面及其空间的使用权。

(四)在不妨碍商业广场内的其它商家对商业广场公共部分按照该设施本身的设计功能或用途正当使用的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优惠利用本出租楼及商业广场的空地、空间和设施进行商品促销、商业宣传或者广告活动的权利。

(五)其他设施及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行使租用部分的租赁权而应当享有的本出租楼沿街人行道、空地的通行、用地,租用部分的采光、通风、通行;租用房屋水电、空调、通讯线路设施的维护保养的通行、用道权利。

第六条 租赁物的交付条件

(一)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物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3)除甲方、本出租楼的建筑商必要的监管和个别收尾工程需要外,乙方没有任何法律上和事实上的限制与妨碍可以自由进入本出租楼。

(4)甲方在商业广场与乙方租赁物相邻物的建设活动,不存在影响乙方进驻、装修与经营的事实与行为。

(二)甲方在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起租日前完成下列事项:

(1)完成所有收尾工程施工事项,甲方及施工单位工程建设人员全部离开,所有因建

商场商铺租赁合同

乙方:__________。

甲方是位于市区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座首层号铺(“商铺”)的产权所有人,拟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1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市区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商场”)座首层号铺(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2商铺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只能用于经营(商品种类)。

非经甲方及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将商铺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乙方行为的默认。

租期自年月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具体装修期自年月日起至年_____月日止。

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日签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3.1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的租金为:

3.1.1年月日前(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整)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小写)元(大写)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年月(第一个月如果不是整月时)租金按日计付,租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3.1.2年月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后的第一天)至年月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3.1.3年月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起届满两年后的第一天)至年月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3.2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开始之日至月月底)租金在进场装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须在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租金。

3.2.2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或甲方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4.1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29元,月物业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前述物业管理费包含商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公共区域保安、保洁、绿化美化的水、电等能源费以及商场所有区域的中央空调费等。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根据推广商场等经营需要适当提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应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但在本。

期间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后仍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4.2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

4.2.1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4.2.2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除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须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万达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自租期开始之日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在租期开始日前进场装修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业管理费(从租期开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物业管理公司或其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乙方进场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铺的水、电等能源费采取分户计量,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从进场装修日开始计收。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水、电路损耗等能源损耗按照出租商铺实际用电量占商场总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租赁期内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损耗的月平均损耗将作为计算剩余租期内能源损耗数的标准。

6.1乙方租用商铺自行申请通讯设施如下:电话/传真__部,上网专线__条。

6.2乙方向相关部门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电话/传真每月人民币____元/部,上网专线每月人民币____元/条。

6.3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每部电话/传真人民币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____元/条,共计人民币____元。

6.4乙方所租用的通讯设施自行到相关部门支付租金。

6.5电话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含月租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7.1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租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7.2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物业管理费的物业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7.3在本条中保证金指前述租金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

7.4保证金的扣除。

7.4.1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滞纳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2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或滞纳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费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条款,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分别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或管理费保证金,以抵偿由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欠费处理。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7.5本合同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在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十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乙方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统一经营管理进场经营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小写元,(大写)作为在商场经营期间遵守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金。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乙方违反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照欠费处理。该项保证金的补足方式与本合同第七条关于保证金补足方式的约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有降低商铺所在广场的声誉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向消费者直接支付退货款和赔偿款。

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本合同项下付款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所述“日”均指日历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各项保证金等应当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费用,每日应按照拖欠费用33‰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滞纳金,从应付日至实付全部清偿之日止。

10.1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商铺,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但此申请须于租期终止日30日前、180日内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续约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租期终止日前180日期间,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查看商铺场地,乙方应予配合。

10.2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的收费标准。

10.3在租期届满前,甲方与第三方确定租赁意向,且就租赁条件达成一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内没有给予甲方答复,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11.1甲、乙双方应在租期开始日前30日内办理商铺移交手续。

11.2商铺移交时状态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在移交时应给予确认。

11.3乙方进场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仍有权继续进行大厦周边环境的建设、公共区域或个别卖场区域的装修、宣传广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缮工程。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无需为此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进场,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应顺延。延期超过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届满后七日内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回乙方已付费用,但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12.1装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担商铺的装修或改造费用和责任,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须经过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审查书面认定,但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并不因审查而承担任何责任。

装修或改造应当遵守商场装修管理制度和规定。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监督乙方的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并随时对不符合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加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绝改正,则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加以纠正,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2乙方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和将要制定的商场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各项物业管理公约和制度、以及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统一经营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违反相关制度、规定和约定所遭受的处罚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乙方应在其经营范围内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各项设施、设备,保持商铺在租期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2.4乙方应自行为商铺内部的装修、设备和其他财产购买保险,否则应自行承担上述财产的风险。

12.5未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将商铺转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行为无效,转租或分租期间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选择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16.2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3.1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十日内,乙方均应将商铺交还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保留店铺内所有装修(乙方损坏的应予赔偿),或将商铺恢复至接收商铺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及时间因素的耗损除外)。乙方未恢复原状的,甲方可代为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约定期限交还商铺,则视为乙方放弃商铺内一切财物所有权,由甲方自行腾空、收回商铺,处理商铺内财物,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约定收回商铺前,乙方除仍应承担延迟期间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各项费用外,还应再向甲方支付双倍租金。

13.2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应付清所有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应付款项(含违约金、损害赔偿、罚款等)。

13.3如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尚未付清所有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相关款项及其他款项,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扣押或阻止乙方转移乙方在商场内的财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有权随时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商铺,但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该商铺。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后三日内做出答复;超过该期限乙方未答复的,视为乙方放弃该商铺的优先购买权。甲方转让商铺后,乙方应与新的商铺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内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按照法律规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新的商铺所有人享有和承担,乙方依然负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甲方负责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及房屋租赁管理费。乙方负责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税费。其他税费甲、乙双方按照中国法律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

16.1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1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

16.2.2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个月后要求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乙方终止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3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乙方拖欠任何一项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超过三十15日,因违反本款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还应同时承担逾期滞纳金。

16.3.2乙方未经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对所租房间或大厦其他部位进行装修、改建或其他破坏行为。

16.3.3乙方擅自经营其他种类商品或变更租赁用途,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15日内改正的。

16.3.4在经营期间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张贴非经营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于商场经营、声誉的行为,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三日内改正的。

16.3.4乙方违反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的。

16.3.6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6.4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后的,乙方应向甲方补缴免租期租金,并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5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

16.6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费用后,退还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剩余部分(不计利息)。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16.7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如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擅自关门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处罚款贰万元人民币。

如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预见或不可避免的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所租商铺在租赁期间内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应顺延,但如果商铺已无法继续使用,则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8.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2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8.2.1提请南宁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2.2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按照如下列明地址发送通知或其他文件: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任何一方若指定用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合同项下任何通知、文件以传真发出的+,发出日期视为收悉日;以专人手递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邮寄方式发出的,寄出后四日视为收悉日。

无论乙方指定地址是否为商铺,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将任何通知、文件送至商铺后也视为送达。通知、文件送达后,乙方商铺人员应当立即签收并给予书面回执,如果乙方商铺人员拒绝签收,则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留置(无论是否商铺是否有人)的方式送达,相应的留置照片或录像即可作为回执。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须符合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的相关制度及物业管理规定,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商场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xxxxx会所部分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1-1甲方出租座落于本县城xx子花园会所#房(1-2层)给乙方。建筑面积平方米。

1-2甲方作为该房地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

1-3该房屋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维持现状。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xxxxx会所#作为使用。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清前,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3-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自年月日止,租赁期。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继续承租,则应于租期届满前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1甲、乙双方约定年租金元。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交清租金。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元。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保证金除用以补充合同约定的由乙方承租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乙方。

5-2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暖设备、工商、税务、市政、消防等其他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3每层楼消防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允许占道经营。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火灾事故、失盗、人身意外伤(亡)等事件均由乙方承担。

6-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的日内应返还承租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的,每逾期一月乙方应按年租金的,向甲方支付占用使用费。

6-2乙方返还承租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7-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不承担责任:

(一)xxxxx会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xxxxx会所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7-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个解除合同;

(一)甲方交付的出租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

(二)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承租房屋用途,致使损坏的;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承租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四)乙方擅自整体转租、转让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

8-1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付违约金。

8-2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过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8-3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1本合同签字后生效。

9-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定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具同等法律效力。

9-3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规定索赔。

9-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中宁县人民法院起诉。

9-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出租方(甲方):

日承租方(乙方):

签约日期:

商场商铺租赁合同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于大同市城区北都街亿都国际大厦的产权所有人,拟将亿都国际大厦_______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大同市城区北都街亿都国际大厦_____层(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亿都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第二条租期。

第三条租金。

3.1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的租金为:

3.1.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整)租金标准为:

3.1.2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后的第一天)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1.3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起届满两年后的第一天)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2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开始之日至____月底)租金在进场装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须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3.2.2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或甲方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四条物业管理费。

4.2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

4.2.1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4.2.2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除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须在每月的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下月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自租期开始之日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在租期开始日前进场装修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业管理费(从租期开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物业管理公司或其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五条能源费。

期)能源损耗的月平均损耗将作为计算剩余租期内能源损耗数的标准。

第六条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

6.1乙方租用商铺自行申请通讯设施如下:电话/传真______部,上网专线______条。

6.2乙方向相关部门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电话/传真每月人民币______元/部,上网专线每月人民币______元/条。

6.3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每部电话/传真人民币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元;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______元/条,共计人民币______元。

6.4乙方所租用的通讯设施自行到相关部门支付租金。

6.5电话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含月租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第七条保证金。

7.1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租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7.2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物业管理费的物业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7.3在本条中保证金指前述租金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

7.4保证金的扣除。

7.4.1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滞纳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2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或滞纳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费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条款,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分别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或管理费保证金,以抵偿由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欠费处理。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7.5本合同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在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十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滞纳金。

本合同项下付款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所述“日”均指日历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各项保证金等应当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费用,每日应按照拖欠费用5‰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滞纳金,从应付日至实付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续租。

10.1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商铺,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但此申请须于租期终止日30日前、180日内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续约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租期终止日前180日期间,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查看商铺场地,乙方应予配合。

10.2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的收费标准。

10.3在租期届满前,甲方与第三方确定租赁意向,且就租赁条件达成一致时,

第十一条进场移交。

11.1甲、乙双方应在租期开始日前30日内办理商铺移交手续。

11.2商铺移交时状态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在移交时应给予确认。

11.3乙方进场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仍有权继续进行大厦周边环境的建设、公共区域或个别卖场区域的装修、宣传广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缮工程。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无需为此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进场,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应顺延。延期超过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届满后七日内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回乙方已付费用,但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商铺的使用。

12.1装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担商铺的装修或改造费用和责任,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须经过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审查书面认定,但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并不因审查而承担任何责任。

12.2乙方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和将要制定的商场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各项物业管理公约和制度、以及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统一经营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违反相关制度、规定和约定所遭受的处罚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乙方应在其经营范围内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各项设施、设备,保持商铺在租期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2.4乙方应自行为商铺内部的装修、设备和其他财产购买保险,否则应自行承担上述财产的风险。

12.5未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将商铺转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行为无效,转租或分租期间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选择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16.2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离店。

13.1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十日内,乙方均应将商铺交还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保留店铺内所有装修(乙方损坏的应予赔偿),或将商铺恢复至接收商铺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及时间因素的耗损除外)。乙方未恢复原状的,甲方可代为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3.2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应付清所有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应付款项(含违约金、损害赔偿、罚款等)。

13.3如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尚未付清所有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相关款项及其他款项,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扣押或阻止乙方转移乙方在商场内的财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优先购买权。

第十五条税费。

甲方负责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及房屋租赁管理费。乙方负责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税费。其他税费甲、乙双方按照中国法律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提前解除。

16.1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2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个月后要求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乙方终止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3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

16.3.1乙方拖欠任何一项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超过三十日,因违反本款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还应同时承担逾期滞纳金。

16.3.2乙方未经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对所租房间或大厦其他部位进行装修、改建或其他破坏行为。

16.3.3乙方擅自经营其他种类商品或变更租赁用途,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十五日内改正的。

16.3.4在经营期间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张贴非经营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于商场经营、声誉的行为,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三日内改正的。

16.3.5乙方违反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的。

16.3.6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6.4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后的,乙方应向甲方补缴免租期租金,并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5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

16.6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费用后,退还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剩余部分(不计利息)。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16.7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如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擅自关门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处罚款伍万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如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预见或不可避免的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所租商铺在租赁期间内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应顺延,但如果商铺已无法继续使用,则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8.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8.2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8.2.1提请大同市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2.2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通知。

甲、乙双方按照如下列地址发送通知或其他文件: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任何一方若指定用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合同项下任何通知、文件以传真发出的日期视为收悉日;以专人手递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邮寄方式发出的,寄出后四日视为收悉日。

无论乙方指定地址是否为商铺,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将任何通知、文件送至商铺后也视为送达。通知、文件送达后,乙方商铺人员应当立即签收并给予书面回执,如果乙方商铺人员拒绝签收,则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留置(无论是否商铺是否有人)的方式送达,相应的留置照片或录像即可作为回执。

第十九条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须符合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的相关制度及物业管理规定,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场内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条款及条件,将下列房屋出租给乙方。

第一条租赁商铺。

甲方同意将昆山市阳光昆城路号商铺租赁给乙方使用(商铺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提供房型图给乙方。

第二条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长期租赁的商铺的其经营范围和品牌为。

2、乙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及各种许可证,并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合法经营;。

第三条租赁商铺的期限。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商铺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

租金按以下方式计算为(人民币大写)至合同期满,租赁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注:月税金为年税金的十二分之一;以上租金不含租赁税费)。

2、定金:

本商铺租赁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3、押金:

本商铺交付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个月的商铺租金作为押金,共计人民币(大写),至租赁合同期满后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无息归还给乙方。

4、租金支付方式:

商铺租金按支付,先付后租,乙方须在每个周期首月前10日将周期应付的租金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其他费用。

1、乙方在施工装修和租赁期内的水、电、电话费及所有消耗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由甲方代为乙方垫付的,在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的三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垫付款,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采取停电、停水措施,直至款项付清。

2、乙方营业的税收、工商、卫生、治安等行政事业的收费,均由乙方按照行政法规自行交纳。

3、乙方应于租金交付同时支付相应月份的物业管理费。

4、该商铺的租赁税及相关所有的税费(包括甲方承担部分)均由乙方承担,并申报缴纳。

第六条商铺交付。

1、实际有效交付的商铺是指商铺交付乙方使用时至少应具备的条件,参照房屋预售合同交房标准。

2、甲方若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商铺,应按照延迟的实际天数,经双方确认起租日予以顺延(不含装修期)。

第七条出租方及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如甲方将商铺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受让方),必须通知乙方,所有适用于甲方双方的条款,甲方应保证同样适用于受让方,对于本商铺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若需将商铺转租给他方使用和经营,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同意后,由甲方与他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商铺私自转租、转借。

3、租赁到期后,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的租赁权。

第八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商铺的房屋产权证明,保证该商铺无侵权租赁行为。

2、在租赁期间,凡涉及该商铺及土地的要益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结构和用途。

4、乙方自行负责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经营所需证照的办理,如需甲方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需盖有关证明章,甲方应积极配合。

5、商铺的内部装修和门面装修由乙方负责,但门面装潢和装修方案均经过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批准,并符合当地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等条例,商家排放的污水必须符合环保标准。

6、乙方负责商铺门面及内部的日常维修。

7、乙方应依约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如果发生拖欠,除按月补交外,应按拖欠期限每日向甲方支付所拖欠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8、自商铺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应支付甲方第一期的租金,拖欠租金超出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之商铺,并没收其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自负。

9、乙方在日常经营中,要做好门前三包、清洁、防火、防盗等工作。

10、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将商铺恢复原样。

11、如乙方在租赁未满时提出退租,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第九条处理。

12、乙方必须遵守与出租方所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若因甲方或乙方之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违约金元,乙方违约还承担甲方支出的相关费用,甲方违约还须赔偿乙方商铺的装修费。

1、租赁期间,如该商铺遇市政、规划等需要而拆迁或调整商业网点等不可抗力,甲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第十五天内书面通知乙方,但不作为违约。

2、租赁期满间,该商铺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导致损毁,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合同期满。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另行出租,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退房时,须归还甲方电存折及水卡,其中水量计算以机械表读数为准,不得拖欠水电费,(水费以水厂电脑计费为准)。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增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可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电话:电话:。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案例

原告承诺于9月3日开业,且达到90%的开业率,没有为被告的经营提供条件与氛围,被告要求更换铺位也未能得到满足。故本案是原告违约在先,被告不同意解除合同。

被告未提供证据。

经质证,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无异议。

经审理查明:205月15日,原、被告签订《##国际商业广场进场承包经营合同》一份,约定原告将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沪青平公路479号上海##商业广场内二楼c237号市场营业用房(摊位)出租给被告经营。用途为服装。租期为年5月28日起至8月29日止,共计两年三个月。该营业用房总承包金额为58000元整。承包方式为先付款后使用,承包金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付原告。被告除向原告支付承包金外,还应另行向原告交付本合同的保证金1000元整,合同到期归还被告。合同并约定,承包期间,被告不得随意关门或停业,故无故拖延开业或关门停业一次/天,原告有权给予被告贰佰元处罚;被告连续或累计十五天不营业,原告有权收回承包摊位,终止合同,承包金不予退回。承包期满未能续包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终止的,被告应当在合同终止将承包的营业用房(摊位)及原告提供的配套设施以正常使用的状态交还原告并退还保证金,拒不交还的,原告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合同签订后,原告告向被告交付了铺位,但被告在经营了一个月后即未再经营。此外,被告向原告交付了58000元的承包金。

本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国际商业广场进场承包经营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严格履行。合同签订后被告未按约进行经营,原告要求解除双方的经营合同,被告返还原告营业摊位,并要求对被告支付的58000元承包金不予退回,符合合同约定,本院应予支持。被告辩称的原告未达到承诺的90%的开业率,没有相应证据证实,本院难以采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二、被告返还原告承租的c237号市场营业摊位;。

被告支付给原告的58000元承包金不予退回。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25元(已减半),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只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商铺租赁租赁合同纠纷

出租方:(以下筒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筒称乙方)。

甲方将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店面包括二层租给乙方,租期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租金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分月份缴纳,每月租金为壹仟元整,乙方应在每月五日前缴清。

三: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店面,没收押金。

四:乙方必须对甲方的财产妥善爱护使用,并负责维修,若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房屋出租税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缴纳。

六: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装修在不影响整体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期满装修部分不得拆除。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店面转让给他人使用,乙方在租赁未到期间,需要解除合同时,甲方将没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须得先通过甲方同意,由甲方与他人签订合同后,再退还乙方押金。

八:乙方租赁期间满,必须将店面、房间完整无损交还甲方,所经营的商品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续租,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九:本合同订立之日,乙方交押金壹仟元给甲方,合同期满,如果乙方没有违约,甲方将押金归还乙方。

十:本合同签订之前店面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自行负责,本合同签订之后店面的一切债务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身份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要求承包甲方在____________的门面____个,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金:共____个门面每个____元月,共____元月,交付时间为每月____日。开业前乙方还需向甲方交付押金____元,租期过后如对甲方的财产无损坏则由甲方退还,否则扣除。其它所有的税、费、水、电费包括租赁税等都由乙方承担。

二、经营内容:乙方经营饮食、娱乐及其它商业内容,但必须在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执行,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经营时间为____年,既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承租。

四、其它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具有法律效力。

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场商铺租赁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商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将成都地一大道地下商场商铺011号门面店铺部分转租给乙方,转租部分面积为七平方米。

第二条商铺权属状况。

甲方保证已依法取得对该商铺的转租权,如甲方未取得该商铺转租权致使本合同无效或解除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商铺用途。

该商铺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用途。

第四条租赁期限。

商铺租赁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共计__________个月。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三十日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请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

租金标准:——元/月,租赁期内该商铺乙方承租部分租金不变。如商铺所有权人上涨租金由甲方负责。

租金支付时间:租金从商场开业时起算,第一次租金支付时间为商场开业时间,届时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共三个月租金,租赁期内剩余部分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

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收取乙方租金时应当出具收条。

第六条合同保证金。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4000元,商场开业时,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商铺租赁保证金。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商铺租赁保证金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商铺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乙方承担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商铺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商铺的交付及返还。

交付:合同期满乙方未续租的,应向甲方交付所承租商铺。

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对于该商铺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转租。

甲方认可,乙方可不经甲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将该商铺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转租过程中取得的转让费等一切费用归乙方所有。

乙方转租该商铺,甲方有义务与接受转租方重新订立书面转租合同,但不得收取费用。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商铺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商铺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商铺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商铺达十日的。

2、交付的商铺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商铺的。

4、交付的.商铺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三十日的。

2、擅自改变该商铺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商铺主体结构的。

4、利用该商铺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提前收回该商铺,否则应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租赁期内,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纳的4000元租赁保证金。

租赁期内,乙方应当按时交纳租金,否则每迟延一日,应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乙方迟延交纳租金达三十日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还应承担合同解除前所产生的租赁费用。

其他:__________。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福建温陵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原告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代理人现根据本案事实及争议的焦点,结合我国有关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原、被告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该合同合法有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应全面履约,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原告基于合同对租赁房屋都作了较为详细的约定,为此,将被告出租的房屋承租下来,并着手开始布置装修,但在装修过程中原告发觉被告拒不履行合同约定,首先没法提供合同第6条第2款第4项约定的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消防设备、设施及证件。这些约定都是被告继续履约的附随义务,若被告拒不提供或不能提供将导致原告不能按期完成装修,按期开业,等于原告与被告所签合同不能按期履行,另外,被告也没有提供给原告适合放置备用电设备的场所,在原告装修过程中,被告更无法提供给原告足够经营使用的水和电,被告虽主张从未停过原告的水和电,并提供了物业公司的证明,但物业公司的证明不具有客观真实性,不能对自己实施的行为作出证明,证人刚好证实了停水停电的事实。合同第6条第1款第4、6项虽没有约定履行期限,但根据合同第2条以及交易习惯,被告应在将租赁物交付给原告时同时履行该项义务,并不是就被告所称的,应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并由原告先行通知,被告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不足以证明原告所承租的商场在承租时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该证明是20xx年7月份对整个新加坡商厦的验收,但原告承租是20xx年4月份,且是二楼商场,在原告承租时,二楼商场是否还符合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不得而知,因此,被告应按合同约定履行提供相关手续的义务。由于被告存在大量的违约事实,导致双方签订的合法有效合同没法按约履行,上述事实,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5条第2项的规定:“对合同是否履行产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所以,被告无法提供已在合同约定的筹建期内履行以上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违约的责任。

由于被告违约事实是清楚的,证据也是充分的,有合同及证人作证,依据《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被告拒不履行合同第六条:“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职责和义务。第2款:‘甲方保证在租赁期间,乙方使用新加坡商厦二楼商场上述租赁面积的合法性。不得因权属纠纷。影响乙方的经营活动。’第3款:‘甲方须提供给商场足够经营使用的水、电。非电厂、水厂因素不得停水停电。’第4款:‘甲方应提供商场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消防设备、设施及证件。’第6款:‘甲方提供给乙方适合放置备用电设备的场地。’”致使原告至今仍无法使用该租赁物,被告的行为已违约,《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合理、合法,应得到支持,以免造成双方更大的损失。

xx律师事务所律师。

20xx年xx月xx日。

商铺租赁租赁合同纠纷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系房产所有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系经营法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意守信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商铺租赁事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租赁物业。

1、甲方同意提供其拥有的商铺出租于乙方。出租商铺座落在嘉兴市建国路88号。出租面积以建筑图纸面积及房产证法人为准。2、甲方同意乙方租用的商铺用于经营快餐业。本签约人为经营法人。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必须依法经营。

第二章租赁期限、续约。

1、本合同租赁期限为拾年,即从20xx年20xx年月。

2、甲方应于20xx年___月____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装修,自甲方交付该商铺次日起,乙方享有44天的免租装修期。(以收到商铺钥匙之日为准)。

3、租赁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该商铺的优先承租权,如乙方不续租,也不得向甲方索取在租赁内投入的装修费用。

4、租赁期届满前六个月,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是否续约,续约双方应就有关条件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章租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定租金额及支付办法;。

(1)20xx年___月___日前,乙方支付当年租金为____万元。乙方在签订协议3个工作日内,支付租金的50%,余下3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内付清。

(2)租赁费用递增方法:

a、租赁期满二年,在原有租金的基数上浮5%。

b、租期满四年,在原有租金的基础上增加10%。

c、租期满六年,在原有租金的基础上增加15%。

(3)租金支付日期:

房屋租金为一年一付,一次付清,乙方每次付租金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乙方应每年在12月1日至12月30日之间付次年租金给甲方),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收据。

第四章有关拖欠租金和水电费问题。

若乙方在承租期内如逾期支付租金或水电费达一个月以上,乙方须向甲方如数补交清租金或水电费外,乙方须支付给甲方每日逾期滞纳金是每年总租金或水电费的百分之一支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五章税收及费用。

1、租赁期间,乙方不负担因土地使用权或房产所有权而产生的国家或地方规定的费用。如房产租赁税、房屋管理费、土地税、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等。

2、乙方应负担因经营实际发生的营业税工商管理费等各种社会摊派费用。

3、乙方需按照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依时缴交各项费用(如水电、电话、物业费等)。其中若由属甲方统缴后再向乙方收取的费用,则以甲方向相关部门缴交的以单位乘以乙方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基准,由乙方向甲方交纳之。

4、乙方在经营中所发生的水电费,须在每月的月底前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代收并支付给水电费有关部门。

第六章甲方保证及其责任。

1.甲方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力将商铺按本合同约定租赁给乙方使用,甲方保证该商铺在本合同签订前后不附有任何担保物权和责权,房产现状不属于违章建筑。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由此而产生的费用有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因甲方未履行法定手续,因该房产纠纷导致乙方经营受到影响,乙方可选择终止租赁合同,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因租约停止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2、租赁期间甲方出售该房产,乙方可行使优先购买权,但不得妨碍甲方出售,甲方须向买方如实介绍乙方租赁内容及期限,以保障乙方权益。

3、保证该商铺可以经营餐饮服务。

4、在当地供水供电部门正常供应情形下,甲方保证出租商铺能提供乙方装修与将来营运所需之足够的用水用电量。

5、甲方同意乙方在该商铺外墙上装落地玻璃,但不影响该物业一体结构为限。

6、甲方保证在该商铺交付之前,提供人员配合乙方对房产内的设备等配套措施进行当面验收。

第七章乙方保证及责任。

1、乙方保证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乙方保证按期如约支付给甲方租金及合同规定之其他费用。

3、乙方不得将该商铺整体转租给第三方。若有特殊情况部分商铺转租可不限行业,乙方和第三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将留底合同交甲方签字认可,转租合同方能生效。在转租合同中的第三方须承诺不再进行转租,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部分房屋使用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或推迟房屋租金。

4、乙方可按餐饮服务需要的统一标准对该物业外形、内部布局进行装修。如需改变物业的基本结构,则应事先取得甲方、物业所有人同意后,方得变更。若乙方擅自变更,则需承担日后一切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5、乙方保证在该商铺交付前,配合甲方人员,对该房产内的设备等配套措施进行当面验试,验试正常后,如日后发现损坏需乙方负责维修;但排水管线及防漏等短期无法验试之专案,如在出现经营使用后的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7、乙方如有违约行为,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

第八章合同终止及财产处理。

1、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若有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互补承担责任;若该房产可修缮继续履行合同的,由甲方维修恢复房产原状(内部设备、装修则由乙方自行修复),交付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如火灾原因是由乙方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或安全检查不到位导致的,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合同并收回房产;。

a、甲方无任何违约,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达二个月,拖欠租金或水电费的;。

b、乙方拖欠甲方除租金以为的其他费用达人民币达叁万元,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c、乙方利用承租商铺进行不法犯罪活动,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d、乙方违反其保证或责任,在甲方通知的补救期限内又未及时补救,致使甲方权益受到实质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合同;。

a、甲方延迟交付所租赁之商铺达二个月以上,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合同;。

b、甲方违反其保证或责任,在乙方通知的补救期限内又未及时补救。致使乙方不能对营业,或使乙方的权益受到实质损害,经有关部门鉴定核定后,乙方可就其损失向甲方索赔。

4、甲乙双方依据本章第2、3条提前终止本合同时,应通知对方。在乙方交还房产后,双方应及时退还结余款项与对方,租金则照实结算。

5、本合同终止时,出租商铺内的固定装修乙方不得拆除带走,无偿归甲方所有,机器设备及其它装修物品(不含固定装修部分)由乙方在还出时自带走,超过十天于商铺内仍有余物的,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商场内商铺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于市区路注册地址:________商业广场座首层号铺的产权所有人,拟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市区路某某商业广场座首层号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2商铺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只能用于经营。

非经甲方及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将商铺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乙方行为的默认。

第二条租期。

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具体装修期自年月日起至年_____月日止。

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日签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第三条租金。

3.1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的租金为:

3.1.1年月日前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元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元元。

年月租金按日计付,租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元。

3.1.2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元元。

3.1.3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元元。

3.2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支付期限。

首期租金在进场装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须在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租金。

3.2.2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或甲方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四条物业管理费。

4.1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29元,月物业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元,元。前述物业管理费包含商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公共区域保安、保洁、绿化美化的水、电等能源费以及商场所有区域的中央空调费等。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根据推广商场等经营需要适当提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应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但在本租赁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后仍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4.2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

4.2.1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4.2.2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除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须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万达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自租期开始之日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在租期开始日前进场装修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业管理费。

4.2.3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物业管理公司或其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第1页。

帐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五条能源费。

乙方进场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铺的水、电等能源费采取分户计量,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从进场装修日开始计收。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水、电路损耗等能源损耗按照出租商铺实际用电量占商场总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租赁期内前180日能源损耗的月平均损耗将作为计算剩余租期内能源损耗数的标准。

第六条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

6.1乙方租用商铺自行申请通讯设施如下:电话/传真__部,上网专线__条。

6.2乙方向相关部门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电话/传真每月人民币____元/部,上网专线每月人民币____元/条。

6.3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每部电话/传真人民币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____元/条,共计人民币____元。

6.4乙方所租用的通讯设施自行到相关部门支付租金。

6.5电话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第七条保证金。

7.1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租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元元。

7.2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物业管理费的物业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元元。

7.3在本条中保证金指前述租金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

7.4保证金的扣除。

7.4.1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滞纳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2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或滞纳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费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条款,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分别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或管理费保证金,以抵偿由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欠费处理。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7.5本合同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在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十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进场经营质量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

失。乙方违反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照欠费处理。该项保证金的补足方式与本合同第七条关于保证金补足方式的约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有降低商铺所在广场的声誉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向消费者直接支付退货款和赔偿款。

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滞纳金。

本合同项下付款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所述日均指日历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各项保证金等应当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费用,每日应按照拖欠费用33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滞纳金,从应付日至实付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续租。

10.1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商铺,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但此申请须于租期终止日30日前、180日内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续约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租期终止日前180日期间,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查看商铺场地,乙方应予配合。

10.2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的收费标准。

10.3在租期届满前,甲方与第三方确定租赁意向,且就租赁条件达成一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内没有给予甲方答复,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十一条进场移交。

11.1甲、乙双方应在租期开始日前30日内办理商铺移交手续。

11.2商铺移交时状态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在移交时应给予确认。

11.3乙方进场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仍有权继续进行大厦周边环境的建设、公共区域或个别卖场区域的装修、宣传广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缮工程。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无需为此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进场,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应顺延。延期超过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届满后七日内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回乙方已付费用,但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商铺的使用。

12.1装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担商铺的装修或改造费用和责任,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须经过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审查书面认定,但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并不因审查而承担任何责任。

装修或改造应当遵守商场装修管理制度和规定。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监督乙方的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并随时对不符合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加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绝改正,则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加以纠正,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2乙方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和将要制定的商场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各项物业管理公约和制度、以及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统一经营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违反相关制度、规定和约定所遭受的处罚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乙方应在其经营范围内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各项设施、设备,保持商铺在租期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2.4乙方应自行为商铺内部的装修、设备和其他财产购买保险,否则应自行承担上述财产的风险。

12.5未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将商铺转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行为无效,转租或分租期间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选择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16.2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离店。

13.1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十日内,乙方均应将商铺交还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保留店铺内所有装修,或将商铺恢复至接收商铺时的状态。乙方未恢复原状的,甲方可代为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约定期限交还商铺,则视为乙方放弃商铺内一切财物所有权,由甲方自行腾空、收回商铺,处理商铺内财物,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约定收回商铺前,乙方除仍应承担延迟期间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各项费用外,还应再向甲方支付双倍租金。

13.2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应付清所有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应付款项。

13.3如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尚未付清所有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相关款项及其他款项,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扣押或阻止乙方转移乙方在商场内的财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优先购买权。

商铺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内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按照法律规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新的商铺所有人享有和承担,乙方依然负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十五条税费。

甲方负责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及房屋租赁管理费。乙方负责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税费。其他税费甲、乙双方按照中国法律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提前解除。

16.1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

16.2.2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个月后要求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乙方终止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3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乙方拖欠任何一项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超过三十15日,因违反本款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还应同时承担逾期滞纳金。

16.3.2乙方未经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对所租房间或大厦其他部位进行装修、改建或其他破坏行为。

16.3.3乙方擅自经营其他种类商品或变更租赁用途,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15日内改正的。

16.3.4在经营期间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张贴非经营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于商场经营、声誉的行为,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三日内改正的。

16.3.4乙方违反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的。

16.3.6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6.4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后的,乙方应向甲方补缴免租期租金,并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5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

16.6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费用后,退还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剩余部分。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18.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2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8.2.1提请南宁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2.2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通知。

甲、乙双方按照如下列明地址发送通知或其他文件: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发出日期视为收悉日以专人手递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邮寄方式发出的,寄出后四日视为收悉日。

无论乙方指定地址是否为商铺,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将任何通知、文件送至商铺后也视为送达。通知、文件送达后,乙方商铺人员应当立即签收并给予书面回执,如果乙方商铺人员拒绝签收,则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留置的方式送达,相应的留置照片或录像即可作为回执。

第十九条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须符合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的相关制度及物业管理规定,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依照法律规定,受原告委托和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们担任原告l等人的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开庭前,我们收集了相关证据,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今天又参与了本案的庭审,对本案有一个全面清楚的认识和了解,我们认为:本案中《商铺委托经营协议》实际为租赁合同,依法应受保护。被告一应当支付第二、三年租金给原告,并且依照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被告二提供的担保合法有效,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下面就本案的相关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发表代理意见:。

1、原告和被告二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原告和被告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买卖合同成立并且生效,因此在原告和原告一的租赁合同中,原告提供的铺面是合格的租赁标的物。

2、《商铺委托经营协议》实际性质为租赁合同,依法应保护。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合同法》396条),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合同法》212条)。

租赁合同和委托合同法律性质区分:租赁合同是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承租人使用、收益租赁物为直接目的。而委托合同是一种典型的以一方特定的社会技能提供劳务一完成一定任务的合同,目的是处理或者管理委托人的事务。

本案中原告和被告一在《商铺委托经营协议》中对于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都有详细的约定,符合《合同法》第213条关于租赁合同的内容规定,因此该《商铺委托经营协议》实际上就是《商铺租赁合同》。

3、本案中原告作为守约方要求被告一继续履行合同,被告一作为违约方,被告一无权行使法定解除权,亦无约定解除权约定,被告一应当按照《合同法》第60条第1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分为三类:协商解除、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违约行为。前两种本案不存在,本案中被告一乙方违约,解除权归守约方即本案原告享有。所以在租赁期间,被告一具有支付租金的义务。

4、被告一已经实际完整使用了第二年租期,租赁合同合法且生效,应当支付第二年租金(约定支付日期20xx年5月20日至30日)。

5、20xx年8月份开始被告一经营不善,铺面店铺陆续关闭属于商业风险,不适用情事变更原则,应当由被告一完全承担此风险。

不可抗力是在发生情事变更原则中,因不可归责双方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致使合同履行非常困难时适用,不能是不影响到或者影响到了却致使合同不能实现,而是只有在致使合同履行非常困难时适用。

而本案中被告一作为一个专业的商业营运公司,具有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的能力,在20xx年商铺陆续经营不善搬离后,被告一也具有能力和财力重新招商、出租,营运该商场,减少损失乃至盈利,但被告一没有这样做,而是不再管理该商场、开始躲避,故不符合不可抗力的含义(第一、这种商业风险是可以预见的,第二这种商业风险是可以由被告一重新招商、出租进行挽回的),故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

6、第三年租期租金约定支付日期20xx年5月20日至30日,现在被告一行为已经表明不履行支付租金义务,为逾期违约,原告依法要求被告一预先支付第三年租金。

首先,本案中被告一第二年的租金还没有支付,第三年租金被告具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被告也不会主动支付,其次,本案开庭时间是20xx年5月12日也已经到了被告一应当支付第三年租金的时候,现在被告一直躲避,原告找不到被告一,已临近第三年租金支付的截止时间即20xx年5月30日。依照《合同法》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原告有充分依据主张被告一预先支付第三年租金。

7、被告二作为租赁合同中被告一的担保人,应当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中被告二在原告和被告一的《商铺租赁协议》上盖章作为担保人,该担保行为合法有效,依照《担保法》19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现在被告一出现违约情况,被告二应当依法承担担保责任。

8、部分诉讼请求的约定依据。

第一项诉讼请求租金:原被告签订的《商铺委托经营协议》第五条第一款。

利息:利息作为租金的法定孳息,两被告没有依约定支付租金,造成原告的损失,应当赔偿。

第二项诉讼请求免租期租金损失:(原被告签订的《商铺委托经营协议》第七条第10款)。

第三项律师费、误工费、差旅费:因两被告违约造成原告的损失,其中误工费和差旅费属于不可避免必然产生的费用,由法院酌情考虑。

第四项违约金:原被告签订的《商铺委托经营协议》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约定超过30天不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而不是“必须”解除合同,同时乙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故现原告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且要求被告承担违约金5000元,符合该约定。

以上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并予采纳。

xx律师事务所律师。

20xx年xx月xx日。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案例

案情简介:

林某是一个下岗在家的普通上海本地人,为维持生计,在路边商铺开设一家小饭店。这家小饭店是林某于2月花了7万元转让费从上家盘过来的。盘下饭店后,林某又斥资近10万元对饭店进行了装修。正式开业后饭店每天上午10点开业,一直营业到凌晨3点,由于林某夫妻俩勤劳肯干,生意倒也做得红红火火。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春节前,房东海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郑某通知林某夫妻,说由于大房东浦君开发公司不同意林某在该商铺经营饭店,要求林某在202月29日合同到期后搬走。对此,林某坚决不肯搬离,原来在20签署合同时,虽然约定合同期为两年,但是合同中有续租条款,合同约定:2012年2月合同到期后,再续签两年,租金上涨10%。不过在年签署合同时,出租方并非海天公司,也非法定代表人郑某(因为其时郑某正在国外),出租方是由郑某的姨夫刘某签字,刘某则是海天公司的负责人。林某认为,该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是四年而不是两年,因此才会投资近17万元来经营,现在仅两年时间,成本尚未折算完毕。其后海天公司又决定给刘某3个月的时间,该期间内仅收取1个月的房租,4月的房租由押金代替,5月的房租不收,算是对林某的补偿。

5月底,郑某和刘某再次要求林某搬出。林某在向笔者咨询后,向郑某和刘某提出,林某可以搬离,但要求海天公司支付补偿金7万余元。对此双方未能达成合意。

6月5日,郑某和刘某带人前来封铺,双方发生口角以及轻微肢体冲突,并闹到了警署。警察要求双方不得动手,关于合同纠纷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至法院。林某就此事电告笔者,笔者到达现场进行调解。不料到达现场后,情况发生了变化,郑某声称要求林某交纳4、5两个月的房租,另外声称合同签订与其无关,因此无效,现在可以续租,但必须与其本人签订合同。但是林某因为与郑某闹僵,情绪激动,坚持要求解除合同,并起诉对方违约。笔者看到情况有变,先告知郑某关于合同无效的理由站不住脚,林某方有足够证据证明刘某确实有资格代替郑某签署租赁合同;同时安抚林某的情绪,如果现在解除合同,反而变成自己违约,不但拿不到补偿,还得承担违约责任。笔者说服了林某,并承诺第二天向郑某支付房租,同时协商续签合同的事宜。

6月6日,笔者与林某、郑某、以及刘某进行了会谈,林某补交了4、5月份的房租后,在笔者的主持下,对续租合同条款进行了商议,达成一致。

6月7日,笔者起草了合同,林某和郑某签署后,这场商铺租赁纠纷完满解决。

律师观点:

本案的案情并不复杂,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却有很多类似的案例发生,其根源在于签订合同的双方对于合同法不够了解,对于合同中应当注意的事项不明确,导致签订的合同有很大的瑕疵,不仅无法保证双方的合法利益,即使到法院诉讼,也给法官的审理带来很大的麻烦。

就房屋租赁合同而言,需要注意的有以下几点:

1、合同签订双方的主体资格。

很多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本身也是承租者,并非产权所有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二房东”。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者一定要注意出租人的身份,是否有权出租,如果是“二房东”,那么大方都是否同意其转租。

2、合同期限以及续租条款。

这些条款直接关系到合同的有效期限,有效期限内无故解除合同显属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解除合同以及违约事项的约定。

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双方的一种合意。在不违背我国强制性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应当对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后果等内容详细约定,越详细越好。这样即使在合同履行中产生争议,也比较容易沟通和解决。

最后,笔者劝告广大读者,产生争议时,不要意气用事,能够协商或者通过第三方调解解决的情况下,尽量不要诉至法院。现在法院的案件数量巨大,法官们都在超负荷工作,一旦进入诉讼程序,解决问题的周期可能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