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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大专毕业论文电大(精选17篇)

作者:曼珠

毕业论文是对学生综合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展示个人学术水平的机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毕业论文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电大法学的毕业论文

摘要:传统的以单一的课堂讲授为主的注入式法学专业教学方式,已根本无法适应现代社会对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需要.电大法学专业的教学,应采用灵活多变的新的教学方式,重点培养学生的法律思辩能力和实践能力.为此,本文根据法学教育自身规律和电大法学专业学生的特点,对电大法学专业教学方式进行了探讨和分析,旨在针对电大法学专业的教学内容,选择适用的多种教学方式,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才.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在我国现今的法制环境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已经深入人心。切实推行这一治国方略的坚定施行离不开我们广大的基层法律工作者,也离不开像电大开放教育这样面向基层、面向农村、以最普遍的广大劳动者为教育对象的法学教育。

电大自实施法学开放教育以来,为我国基层培养了数以万计的法律专门人才。具不完全统计,仅笔者所在的贵州省黔西南电大分校截止法学专业的毕业生人数就有1919人,其中专科毕业生949人,本科毕业生970人。[1]近几年法学专业学生在校生人数还在快速增长。在电大法学开放教育快速发展的今天,一方面为基层提供了急需的专门法律人才,另一方面,随着法学开放教育办学的不断深入,也暴露出了一些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考核方式上的一些不足。

一、培养目标和现实情况差距巨大。

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的培养目标是:“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达到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的水平,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2]。我认为这个培养目标的制定不符合电大学生实际,有待商榷。

首先,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应达到什么样的水平,我们不妨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专业培养目标来了解一下。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专业本科培养目标是:“本专业培养具有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高级法学专门人才。学生具有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领域的知识基础,系统的掌握法学知识和法律规定,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国内立法信息,并能用一门外语阅读专业书刊;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较强的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能较熟练的应用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并具有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3]。通过比较,我们不难看出,电大开放教育本科的培养目标非常笼统,并不向其他高校的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那样的具体。

其次,“达到四年全日制法学本科学生的水平;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法律人才”,这个培养目标对于只有2年半学制的电大法学本科学生来说要想达到是很不现实的。来到电大学习的`大部分学生肯定都是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没有机会接受全日制的高等教育后才会选择电大,而且在电大学习的学生也主要是以成人学生为主,成人学生既要做好本职工作,还要在工作之余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来兼顾学习和生活,这势必会造成他们的学习时间肯定没有全日制本科生的充裕。最重要的是还要在两年半的时间内达到四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水平。一个是全日制四年,一个是利用业余时间学习2年半,可以说,电大的学生到毕业的时候是很难达到全日制4年专业学习的水平的。所以,我认为这个培养目标是急需要进行修改的。

二、教学计划设计不尽合理。

我们知道,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规定的法学16门核心必修课分别是: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中国法制史、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社会保障与劳动法学。[4]这16门核心课程是所有的法学专业学生必须要修满规定学分的专业课程。但是在我们的法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中,5个学期里只看到了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中国法制史和劳动法学这6门的核心课程。其他的10门核心课程在本科阶段的学习中都没有涉及。

三、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过于僵硬。

开放教育的优点就在于学习者的学习时间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自由支配,考虑到电大学生学习的特殊性,学校提供了类型丰富的学习模式工大家选择,目的就是通过这些学习手段达到掌握知识的目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有针对性的在网络平台上学习;也可以坐在教室里听老师面授;还可以通过多媒体视频教学,观看远程教学信息。但是目前我们很多学生通过这些渠道得到的知识往往还仅限于理论掌握这一阶段,实践教学环节重视程度不够。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它就像是一门技能一样。理论知识掌握得再透彻,没有实际的操作和运用,那知识也只能是停留在理论阶段。无法发挥出它强大的实用功效。在现实的教学环节中,我们对学生如何把知识转化成实际技能的训练非常欠缺。很多学校都是把一门课程的考试是否过关作为评定学生对掌握这门课程是否掌握的最终裁决。忽视了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往往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胜任“基层专门法律工作者”这样的工作。

另外,电大至今的考核方式任然还停留在闭卷笔试,注重考察学生知识再现的能力上。每个学期的试卷都是由中央电大统一出题,试卷中分值比重较大的是名词解释、简答题和论述题这些着重考验学生死记硬背能力的题目,真正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案例分析等题型分值相对较少。很难通过考核判断学生是都真正具备了利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综上所述,我认为现今的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专业无论是从培养目标上还是从教学计划、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上都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下面我就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得到的一些经验来谈谈我个人对解决这些问题的几点看法:

一、学生培养目标的制定要从实际着手。电大的学生之所以选择电大是因为他没有享受全日制的高等教育的机会,那么,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和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在知识层面上肯定是有一定差距的。在制定培养目标的时候我们既要考虑到学生基本知识的实际情况,同时还要考虑到学习时间短,学生毕业后流向社会主要从事的工作等实际情况,结合这些主要因素来考虑培养目标的制定。同时,老师也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在培养目标这个大前提下适当调整学生的学习目标。比如,这个学生的实际工作是基层法院或者检察院的工作人员,那么他的学习重点就应该是在对审判公正和司法制度改革等方面展开;另外一个学生的实际工作是行政执法人员,那么他的学习重点就会移到行政法方面,特别是如何执法等务实性的问题上来。在电大的学习过程中,不要过多的去要求学生在毕业后应该要达到什么水平,而是要侧重于学生来到电大以后他的水平在原来的基础上得到了一个什么样的提高。我想,只要是学生能够达到这样的目的,那么他到电大来学习,对他来说就是值得的,有帮助的;对老师来说也是完成了培养目标,真正让学生在电大收获了知识。

电大的学生有他自身的特殊性,我们不顾实际,将培养目标定得很高,结果到学生毕业的时候发现他们其实并没有达到我们预设的培养目标,那么长久下去。这个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就会受到社会的质疑,学校的质量肯定也会受到质疑。从实际出发,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社会需要的法学专门人才类型。只有以市场为导向,以电大学生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制定出符合电大发展的,能够培养出适应基层法律工作的专门法律人才才是我们现今改革培养目标的重点。

二、前面已经阐述了本科教学计划中的几个不尽合理之处,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目标和学习效果。是实现培养目标的关键。电大的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的课程设置和教育部规定的专业核心必修课程差距巨大。我国非常重要的几大部门法,如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和程序法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都没有在教学计划中体现出来。不难想象学习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学校里没有接受过这些法学的核心课程的培训,这样培养出来的法学人才到底是否真正具有能够专门从事基层法律工作的能力。在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都以市场为导向的今天,修改法学本科教学计划,培养出的学生和专业接轨、和市场接轨已经势在必行。所以,我建议教学计划的修改应该要把16门核心专业课程全部纳入教学计划,设置为统设必修课程。另外,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修一些对在以后实际工作有帮助的科目,完成学分任务。

三、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都应该灵活多样。法学是一门应用型的学科,虽然教学计划上也把实践环节作为一门课程单列出来,但实际上真正组织学生去做的学校估计为数不多。所以,我认为电大法学教育中除了开展常规的,符合电大实际情况的教学方式以外,还要切实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例如,组织学生参观实际庭审现场、组织模拟法庭、在老师的指导下到律师事务所实习等都是不错的教学手段。这样不仅可以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还能在实践的过程中实现知识到技能的转化。

电大现在实行的考核方式主要是以中央电大统一命题的闭卷笔试为主,考核的最终成绩是由平时作业成绩占20%和考试卷面成绩占80%组合而成,题目也大多是由一些死记硬背的填空题、名词解释、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等题型组成。显然,这种呆板、僵硬的课程考核方式已经很难适应现在开放教育教学方式灵活多样的特点,也很难考察出学生真正理解和运用知识的能力。我认为可以适当提高平时作业占考核成绩的比例,卷面题目应侧重于案例分析和论述等能够考察学生实际掌握知识能力的题型,适当加大分值。

只有从实际出发,切实解决法学专业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才能使我们的电大法学专业真正成为为广大基层培养和输送掌握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的,能在基层中解决实际问题的专门法律工作者的摇篮,为我们电大法学专业的生存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

以上是我结合自己在实际工作中的经验对现今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专业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手段方面提出的一些个人建议及看法,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机电大专毕业论文

当前的社会发展中科学技术的重要应用已经成为各行业发展的主要动力,在这种情况下的机电工程项目建设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特别是信息化手段在机电工程项目中的应用,逐渐的提升了机电工程项目的规模化和高效化运作水平。本文结合机电工程信息化发展特点,对机电工程信息化的建模和实施策略进行了初步的分析,以供参考。

机电工程;项目;信息化建设;策略。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信息化的建设,而信息化早已是整个社会进步的大趋势,从无纸化建设、局域网建设、互联网建设、物联网建设,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信息化建设也逐渐的系统化、精细化、科学化,反过来对企业其他各方面的建设起到了关键的重要,对企业内部建设以及项目的推动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企业建设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信息化不但能提高工作效率,沟通效率,还能降低企业运转的成本,大数据技术出现后,能够为企业的决策者提供更加有力的数据支持,决策参考依据,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1)信息量大且比较分散。大型的机电工程项目所涉及的信息量是非常大的,涵盖设计,施工,监督及设备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不仅要保证全面还必须能够具有清楚的分类来满足相关单位的需求和信息流通。同时,机电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及工程量的信息储存和管理也是比较分散且复杂的。(2)机电工程信息量种类繁多。机电工程的信息化建设以结构信息和分结构信息为主,结构化的信息成本管理,施工进度及质量相等方面的信息。非结构信息以实际项目的文件、档案及一些音频信息数据为主。两类信息的相互协调和配合才能确保整体几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机电工程施工效率。(3)信息具有动态发展变化特征。机电工程信息的收集和管理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事情,同时也不是靠局部的信息收集就能完成的。这就使得机电工程信息具有时空和位置上的动态变化特征。另一方面,机电工程的信息化建设使一个连续完整的过程,正因为信息的动态发展特征,使得信息管理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这就必须依靠管理者能够及时的根据信息的变化做好合理的工作统筹。

(1)总体信息系统模型的创建。信息系统的建设以集成信息为基础,通过信息的共享和交换来提供平台支持,从而实现了对信息的集成化管理模式。以这个角度的机电项目运行管理模式的实施就是实现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综合管理。通过对传统管理模式的创新和整合,来确保机电项目运行的规范性和统一性。信息化整体模型的创建,能够对机电工程实施中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并实现其数据、功能及业务模型的创建。然后再以这些模型为基础来实现系统化的模型整合。在总体结构模型搭建基础上就可以实现了系统的数据环境搭建,从而能够使得复杂的信息资源得到有效的整合。(2)项目信息管理模型的创建。机电项目的信心管理标准化是基础管理的核心。通过项目管理信息的集成模型创建,主要是为了改变当前机电工程项目的管理现状,来形成一个比较有效的项目管理综合平台。模型的创建,首先要以信息资源的全面规划为基础,其次,要结合机电项目的管理需求进行项目信息的分割,并要合理控制各分割项目之间的.接口设置,确保信息能够通过管理平台自由的传输。最后,当机电项目信息管理体系初具模型后要进行总体结构模型的确定,同时对机电工程项目寿命进行分析。整体的结构模型既要包含系统应用模型,还应该体现主体数据核心,只有这样才能够保障机电工程项目的综合管理是按照统一的标准信息数据来实现的。

(1)机电信息信息化技术的路线实施。对于机电工程的信息化建设而言,要想达成理想的建设目标,必须首先要对信息化管理的技术路线进行完善的建设考虑。机电项目的技术线路布设以实际的信息资源规划为依据,来对整体机电项目需求信息的细致分析。然后结合每个业务模块的决策、管理及执行需求来进行模块功能的具体描述。最后通过这些数据和信息的有效整合来实现项目资源的合理规划。(2)建立信息化管理的保障体系。机电工程的项目信息化建设首先要形成具体的保障管理体系。要想实现对机电工程多样信息的有效管理和运用,就必须能够对信息的资源实行统一化和标准化的管理,并坚持市场导向和服务管理原则。同时各工程单位和企业还应该以信息化管理体系为基础建立对应的管理小组,来实现对信息的统筹资源规划和框架规范管理。对于技术保障体系的建设来说,其保障的范围是比较广的,各种保障体系的工具应该能够满足系统的动态变化需求,通过各信息和业务模块的最大职能发挥来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信息共享还要以提供方便的数据查询和文件下载功能为原则。各部门之间通过良好的技术支持来获得更加便利的信息交换和业务开展。(3)建立针对机电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系统。机电工程项目的信息化建设必须有比较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来做支撑。信息的风险管理就是要对机电工程项目运行中的各种风险因子进行明确的鉴定和分析。并通过对风险的等级评定来形成有效的风险控制策略。在工程实施之前,要针对风险评估进行应急方案的制定,将各类风险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同时,为确保风险管理系统能够落实有效,相关部门还应该建立对应的风险评估和管理系统,实施的进行项目运行状况的检查,以系统化的风险管理来保障机电工程信息化建设的顺利开展。

总而言之,基于机电工程项目的当前信息管理,已经逐渐的呈现了共享性和实时性的基本特征。通过对其进行信息化的管理实施,能够使机电项目的运行流程更加优化,管理成本得到有效的控制,从而可以在确保机电运行高效性和现代化方面得以顺利的实现,最终也就能够实现机电企业的总体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电大法学的毕业论文

从踏入学校的大门起,经过良师的精心指导以及自己的努力,我逐渐提高了自身的知识水平和文化素养,并为做一个知识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打下坚实的基础。自参加法学专业学习以来,本人能正确处理工学矛盾,能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各门课程,积极参加集中面授和串讲,按时完成各项作业。通过三年学习,现已完成全部课程的学习并顺利通过各科考试,既适应了工作的需要,又完成了对自己人生的一次充电。

作为一名法学毕业的学生,在校期间,我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好专业知识,通过紧张的学习生活,我已经熟悉并掌握了有关法律基础理论、基本法、部门法的相关知识。在学习之余,积极投身法律实践工作中,使自己在丰富理论知识的同时,增加了社会经验。三年来,本人获益匪浅,思想觉悟得到提高,法律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得到加强。我将以“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工作”为准则,在实际工作中牢固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更好地为经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热爱法学专业并为其投入了巨大的热情和精力。在几年的学习生活中,系统学习了法理学、行政法模块、经济法模块等专业知识,通过实习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大学几年,经过老师的精心培养和我的个人努力,我已经完全具备了当代大学生应有的各方面素质和能力。在拥有较广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面的基础上,我系统地掌握了法律学科的专业知识,而且通晓一定的理工科知识,精通外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在课余时间我努力学习英语,提高自己的英语能力,并使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具有了较高的水平。我相信扎实的学业和成熟的心理使我有信心融入竞争激烈的社会。

锐意进取,永不自满是我的座右铭。在法学专业课之外我又辅修了许多跨专业选修课,它们使我获得了丰富的文学,社会学,英美文化等知识,并使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具有了较高的水平,扎实的学业和成熟的心理使我有信心融入竞争激烈的社会。

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对于我来说同样重要。我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团活动,锻炼了组织与协调能力,利用课余时间作兼职家教、营销员,争取自强、自立。在寒、暑假期间,我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实习,并撰写了实习报告和论文,做到了理论联系实践。总之,我珍惜每一次实际工作的机会,积累了一定的社会经验。

[电大法学自我鉴定参考例文]。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

一、现阶段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立法概况。

二、现有农业循环经济法律存在的问题。

(一)尚未制定专门法,农业循环经济法律缺乏系统性。

(二)法律规定宏观,现有农业循环经济法律可操作性差。

(三)公众参与不足,政府主体之外主体权力配置匮乏。

三、完善我国农业循环经济法律的对策。

(一)健全法律,制定适合国情的农业循环经济法律。

(二)细化规定,促进农业循环经济法律落地实施。

(三)公众参与,多权利多手段激发各主体参与热情。

赋予公众在社会生态化管理中进行参与和决策的资格,明确农民、社会组织、经济主体依法参与农业循环经济事务的主体地位,畅通意见表达、技术服务、公益诉讼渠道,为公众参与权行使提供法制并据此享有和承担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1总之,农业循环经济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1我们应立足本国国情,全面深刻剖析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现有法律不足,扬长避短,完善法律、细化规定、公众参与,努力为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的法律支撑。

电大法学的毕业论文

电大法学自我鉴定、鉴定要怎样写呢?如果你不会写时请参照下党员自我鉴定、实习自我评定是怎样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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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热爱法学专业并为其投入了巨大的热情和精力。在几年的学习生活中,系统学习了法理学、行政法模块、经济法模块等专业知识,通过实习积累了转丰富的工作经验。大学几年,经过老师的精心培养和我的个人努力,我已经完全具备了当代大学生应有的各方面素质和能力。在拥有较广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面的.基础上,我系统地掌握了法律学科的专业知识,而且通晓一定的理工科知识,精通外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在课余时间我努力学习英语,提高自己的英语能力,并使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具有了较高的水平。我相信扎实的学业和成熟的心理使我有信心融入竞争激烈的社会。

锐意进取,永不自满是我的座右铭。在法学专业课之外我又辅修了许多跨专业选修课,它们使我获得了丰富的文学,社会学,英美文化等知识,并使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具有了较高的水平,扎实的学业和成熟的心理使我有信心融入竞争激烈的社会。

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对于我来说同样重要。我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团活动,锻炼了组织与协调能力,利用课余时间作兼职家教、营销员,争取自强、自立。在寒、暑假期间,我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实习,并撰写了实习报告和论文,做到了理论联系实践。总之,我珍惜每一次实际工作的机会,积累了一定的社会经验。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

法学教育需以服务于社会发展为其导向,以法律人才培养和法学研究成果为更好的社会秩序体系提供智识支持。新型工业化时代的社会经济发展的标志性特征是信息技术在新一轮工业化中的关键作用,而人类社会信息底层结构的改变将引起法律、法律职业以及法学教育的转型。信息底层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有多少法律,法律有多复杂,法律的改变有多频繁,以及什么人有责任和知识上的能力就法律提供意见[1]。

法学院应研究和规划法律行业和法学教育的远景,至少思考以下两方面问题。首先,新型工业化社会需要什么样的法学人才?近年来,我国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处于低迷状态,引发了法学教育界诸多思考,是不是我们法律相关职业的市场真的已经供大于求?还是我们培养的法学毕业生供不“应”求(此处“应”字作“回应”解,指我们向社会输出的法学毕业生难以回应社会发展对法律职业人能力的需求)。类似的问题在其他国家同样存在。有研究表明,目前世界各地的法学院都被批评,其录取的学生人数远远超过了法律职业所能录用的数量;研究者认为关注的重点并不在于法学院是否招生过度,而在于这些教育机构是否真正教了应该教的东西,在于法学院是否能够让法律学生对未来的法律市场做足充分准备[2]。

在新型工业化社会,具备以下两方面素质和潜力的法学人才在未来就业环境中会具有较强竞争力:一方面,能够应对信息社会给传统法律行业领域带来的挑战,对新环境下的新问题具有较强的应变和处理能力;另一方面,能够敏锐发现和及时把握新兴技术带来的机遇,使其为法律行业领域所要实现的核心价值(公正、平等、秩序、效率等)提供增量。据此,除了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知识和清晰的法学思维之外,法学毕业生在以下方面的能力会被强调:第一,实践能力,并非仅仅是传统42意义上的法律实务技能,而是包含着迅速感知并融入既有法律职业的新变化以及新兴法律行业领域的能力。

第二,创新能力,主要来源于其跨领域的知识结构。第三,持续学习能力,我们生活在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知识正在以几何倍数急速增长,并且经常体现为学科的交叉,高等教育给予我们的知识储备很可能在毕业短短几年后便不再满足社会生存需要。我们不停歇地成为新的菜鸟[3]。所以,未来社会评价人才的标准并不仅仅关注其已经具备的知识体量,而是更为关注其持续吸收知识乃至创造新知识的能力。

所以,在相当意义上,学习方法的讲授比知识本体的讲授更为重要。其次,培养上述人才需要法学教育在哪些方面进行改革?相关改革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来观察。宏观层面包括拓宽专业口径和相关资源的结构性调整。前者,比如近年来许多高校在尝试探索,而其法学院系也参与其中的大类招生和通识教育,又如通过学科融合助力复合型人才培养等。后者则涉及解构并重新整合教育资源,继而重构法学人才培养框架,包括科研与教学资源共享、院系之间资源共享、高校与实务部门资源共享等。微观层面涉及法学院的课程体系、课程内容、授课方式等具体环节。近年来,国外法学教育界兴起的对信息时代法学教育的若干探讨便主要集中于微观层面的具体改革研究。

二、新型工业化时代法学教育模式的理念基础与具体建构。

1、新型工业化时代法学教育模式的理念基础结合新型工业化时代的社会发展需求,我们认为,新型工业化时代的法学教育在办学理念上至少应当呈现出三方面特点:第一,战略性。当前社会面临转型,社会转型时期的法学教育改革必须把握好战略大局,才能在转型的路口找对方向。具体来讲,便是需要紧密结合我国全面建设法治国家的背景,主动服从国家和社会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大战略需求,打造体现信息时代特征的新型、卓越法学教育模式,强化前瞻性、战略性科研与教学,致力于智库建设与法学教学之间的良性互动。

第二,协同性。新型工业化时代的法学院应当生长于一个关注和强化协同创新的教育环境之中。这里,既包括与本校其他学科之间的资源协同,也包括与校外相关实务部门的资源协同。第三,务实性。法学院应注重学生实践素质的培养,社会转型时期的实践素质教育不止步于传统理解上有关专业实务技能的培养,而是除此之外至少包括两方面要求:一是具备宽广的视野,了解发展中的社会对法律从业者有哪些需求,进而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而不是将关注点仍放在过去、倒行着走进未来;二是落实于扎实的行动,锻炼工作环境适应能力和自我学习能力。近年来,北航法学院在推进教育改革过程中,始终秉持上述理念为指引。

战略性上,谋求“全球视野、长效发展”,逐步形成了“法学知识扎实、实践素质突出、瞩目于服务国家建设新型工业化法治战略需求”的法学人才培养定位;协同性上,充分融合北航现代科技教育战略优势,全面拓展“空天信融合、理工文综合、产学研结合”的学科发展生态,助力学校构建学科协同发展的世界一流大学;务实性上,“尚德务实、求真拓新”是北航数十年遵循的办学理念,“德才兼备、知行合一”是北航师生共同践行的校训。具体到人才培养目标上,北航法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法学专业基础扎实、兼具工业和信息化知识背景、公益素质突出的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化卓越法律人才。

具体体现为以下培养标准:第一,体现新型工业信息化法学教育特色,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了解领域前沿,具有交叉研究意识与能力;第二,坚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精神,公益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德才兼备;第三,专业基础扎实,思辨能力强,熟悉国情民情,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突出;第四,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法律规则,能够参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2.新型工业化时代法学教育模式的具体建构在新型工业化时代,“与科技融合的法律教育”[4]已经从特色发展逐渐成为主流发展。依托独特的理工学科资源和浓郁的高科技氛围,北航法学院探索建立“标准化的常规培养”与“定制化的特色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培养具备新型工业化背景的“法学与科技产业结合”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机制。(1)课程体系结构性调整和教学方法改革经过“长城行动计划”等一系列重大教学改革,北航法学院本科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经历了结构性调整,目前的课程体系包括大一阶段的通识教育和书院制培养、大二阶段开设大多数核心专业课程、特色化选修课安排在大三大四高年级阶段。借助学校推进完全学分制的一体化改革平台,北航法学院与其他学院建立课程融合、课程互选机制。

体现科技与法律融合的课程分落于低年级通识课和高年级选修课之中,相关通识课程比如“法律与科技”“全球工业信息化法治思维”“航空航天概论”等,旨在拓展视野和思路,了解领域前沿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同时在高年级选修课中保持并增加空天信法学特色课程的比重,例如航空法、外层空间法、知识产权法与专利检索、信息法、科技证据、建设工程法等选修课程;此外,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中航工业集团、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中国互联网协会等实务部门联合开展实践类课程。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必需的学分中,以下方面体现出新型工业化法学教育的指向:第一,学生需修满各类通识课共23学分。全校所有学院都可以开设通识课程,包括科技文明、社会科学、人文素养、经典研读四大板块,全校学生均可选择,其中有若干与自然科学、信息革命等内容相关的课程。第二,学生需修完高等数学3学分、计算机基础2学分,培养与科技特色融合的基本条件和能力。第三,跨专业课程至少修满2学分,比如经济学原理、管理学原理等。第四,数据库使用2学分,课程名称是“法律研究与法律写作”,列入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加以要求。在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北航法学院近年来在以下方面进行了探索。一是“互联网+”背景下的教学信息化建设。具体教学实践包括课程中心、智慧教室等。

自2014年起,推行“全生命周期课程”管理模式,健全从课程申报、课程“上课”(满足开课条件,进入排课表)、课程评价到课程“下课”(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一整套管理实施方案。所有教师均需建设所教授课程的“课程中心”,课程全程在线化管理。二是在数据库之外,将教学软件平台引入实践类课程。例如法律实务综合模拟平台、法律诊所案件管理系统等,使学生通过软件平台上的电子案卷渐渐熟悉案件的电子化管理形态。国外若干法学院在课程中引入hotdpcs等软件系统,其立意与此相似[5]。一两种软件的学习并不能够使学生掌握未来法律工作中所可能面对的所有技术软件,但教学操作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时代意识,感知法律行业正在信息技术驱动下发生重要转型,对未来工作环境有所准备,而且某些基本使用方法的通用性,使得学生未来在工作中能更快上手。

与此同时,学生深度参与“工业和信息化法治战略与管理重点实验室”中两院联合开展的课题研究活动,为空天信行业实务人员继续教育提供平台。终身学习的政策导向与新型工业化社会发展下知识迭代和交叉增长速度激增的特点相契合,北航法学院通过为用人单位量身打造“定制培养”,助力空天信特色人才培养。(3)智库建设与教学改革联动跨领域协同培养需以师资团队、交叉科研成果等资源为基础,北航法学院通过智库建设平台将上述基础资源加以整合,科研先导、反哺教学、服务社会。目前,北航法学院拥有三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和战略智库,亦与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等实务部门达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培养创新型高端法学人才,共同建设中国司法建设高端智库、决策建议信息港。

以智库建设为依托,一方面,加强与校外相关实务部门的联合科研、人才培养;另一方面,加强与本校计算机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航空学院、航天学院、飞行学院在课程、培养项目和师资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协同师资力量,建设跨学科交叉研究师资团队,聘任跨学科研究专家加盟本基地教学科研团队。联合科研成效通过课程、讲座、论坛(比如北航互联网法治论坛、北航建设工程法律与金融论坛等特色论坛)等多元载体具化到人才培养领域,学生深度融入课题研讨。在2015年教育部法硕评估中,分析北航法学院近年来毕业生就业去向结构,就业于航空、能源、工程、电信等国家战略行业法务领域的,占法硕就业总人数的41%,体现出本基地培养新型工业化时代复合型法律人才的特色和优势,并获得校外评审专家认同。

三、新型工业化时代法学教育改革的几点思考。

1、开放性的协同思路和战略规划布局早在2004年,我国便有法学教育专家指出,我们缺乏懂软件、懂网络、懂生物技术的法律人才,缺乏知识产权专家,更缺乏胜任法律全球化需要的人才;而有条件、有能力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的法学院系和师资又相对偏少[6]。十多年之后的今天,状况并未从根本上获得改善,前文已表,法学就业率近年来持续走低,也许并不能够完全归咎于招生。伴随新型工业化社会发展脚步日益加快,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需求与学校培养力度不足的矛盾愈发突显。信息技术不可阻挡地加速崛起,“信息处理变得越来越像是水、电一样的公共基础资源”[7],这一切使得法律人对若干问题需要重新思考和定位。否则,可能我们是在把学生培养成二十世纪的法律职业人,而不是二十一世纪的法律职业人。我们认为伴随新一轮工业革命的到来,法学教育的出路在于“思变”,在于对法学教育体制进行结构性调整,进一步拓宽专业口径,通过师资协同、课程资源协同等方式解决培养力度不足的问题,通过加大实践课程比重、加强校内外实质化联合培养等方式使学生了解当前的社会发展对法律行业的改变和人才需求。

2、以智库建设增效人才培养环境高校的科研与科研机构的科研之间较大不同在于前者以服务教育、引领教学、反哺教学为其重要目标之一。

北航法学院以服务国家战略为人才培养和学术科研的重要指针,致力于国家智库建设,且所建均为交叉学科综合性战略智库。智库建设使得跨领域师资协同、交叉科研引领下的研究型教学成为可能,智库部分研究成果通过多元渠道进入人才培养领域,使得基地培养的法律人才政治敏锐性强,视野开阔,紧跟前沿,并且更加注重知识的转化应用,智库建设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互动互生的协同发展路径日显成效。有研究者认为法学院有机会在信息时代承担起“知识中心”功能,具体方法是借鉴自然科学学科的实验室建设,有效地将科研、教学和实务融为一体,每一个具体的科研项目都既为社会问题提供解决方案,也创造新的知识,同时培养学生[8]。

这一理念与北航法学院近年来开展的智库建设不谋而合。3.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类型元素交叉自获批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基地以来,北航法学院一直结合时代发展要求和自身发展特色,在培养模式创新上进行新的尝试。我们探索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类型关键词“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加以元素交叉,亦即“做乘法”的思路,衍生出更为体现北航特色且更具有战略性、竞争力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新类型,即新型工业化时代下的“复合+应用”型法律人才、“复合+国际”型法律人才培养。“复合+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至少体现于两方面:一是越来越多地倾向于选择具有复合型元素的实务部门作为实践教学合作单位,比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中航工业集团法务部、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等;二是所建交叉学科综合性战略智库的教学研究团队中不但有来自不同学科的学者,也有来自实务部门的专家。“复合+国际”型法律人才培养主要体现于与国际相关组织合作开展复合型人才培养。4.信息化元素体现于教学内容和形式北航法学院在教学内容和形式上均注意结合时代发展,融合工业信息化元素。

日新月异的科技变革至少已经影响了法学教育四十年,早期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lexis数据库使用,随后不断有科技创新并应用于法学教育和法律实务领域。曾经人们难以想象法律从业能力包括会使用计算机,也并不要求法学教育过程中把计算机作为教学工具,但现在已经难以想象法律从业者不会使用计算机。如果说,计算机只是法律人日常使用的一般工具,法律从业者的核心技能并未在实质上发生太大变化;那么,当前某些技术兴起所带来的新型工具(比如e-discovery,documentassembly,legalprojectmanagement,predictivecoding,aitools等)却预示着科技将开始实质性地影响法律人的从业类型、工作方式和工作内容,进而对其在能力上提出了新要求。如果这些工具如预想那样在未来法律服务中占据主导地位,法学院便有责任帮助学生做好胜任未来工作的准备。

参考文献:

[1][2]理查德•萨斯坎德。法律人的明天会怎样?——法律职业的未来[m]。何广越,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

[3]凯文•凯利。必然[m]。周峰,等译。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6.

[4]龙卫球。理工类院校兴办法学院的定位与目标[a]//徐卫东,赵海峰。理工类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析[c]。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09.

[5]ron:a4%solution,88chi.-,2013.

[6]张文显。法学教育[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

[7],,,keithlanglais,oolsasknowledgecentersinthedigitalage,88chi.-,2013.

电大大专毕业论文参考

工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调节劳动要素供、需关系的产物。是站在工人一方,通过对劳动要素的价格议价来调节供给与需求关系的。经济全球化削弱了工会的调节能力。削弱了工会在双边垄断中对劳动供给的控制能力。企业跨国经济是资本对付工会的现代手段。同时,经济全球化使工会在更高层次上凸现了各国工会的竞争。加入wto,推动中国市场经济更快地发展,也给中国工会发展提供了新机遇。没有市场经济,工会的基本职能就会退化,离开市场经济,工会就失去了发展的基础。

经济全球化对工会的挑战。

1.工会是调节劳动要素供、需关系的产物。按传统的观点,工会是阶段斗争的产物,是工人运行的产物;这是从政治学角度的看法。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现在比较流行地说法是:工会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一般的说,这是对的。但是,这还没有说在根上,没有说明什么样的劳动关系;因而,在谈到工会的调节作用时,只说“工会在经济关系方面的调节作用,主要是对劳动关系的调节”,没有说清楚工会是靠什么来进行调节的。

从根上说,一切经济问题,都可以归结为供给与需求的问题。工会是劳动关系的产物,是什么样的劳动关系呢?是劳动要素的供给与需求关系。是站在工人一方,通过对劳动要素的价格议价来调节供给与需求关系的。

从经济学的角度,任何市场都可以分为完全竞争市场和不完全竞争两类市场。在一个需求、供给平衡的完全竞争市场,劳动力价格是一个供需双方都不能对它施加影响的均衡价格。在一个现实市场上,劳动要素需求的资本所有者一方,总是希望把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变成一个不宣传竞争的垄断市场。这样就可能打破要素市场的均衡价格。为了打破需求方的价格垄断,工人们认识到团结起来的重要性。工会便是工人们组织起来打破资产所有者垄断劳动要素价格的最好形式。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工会越来越成为平衡劳动要素市场价格的抗衡力量。

工会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呢?主要是以集体议价取代个人议价。在一个不完全竞争的要素市场中,资产所有者有一条明确的行动原则即利润最大化。但是,工会在经济上的战略目标却不止一个。例如,工会可以以扩大会员的就业为目标;或者以争取会员总收入的最优化为目标;还可以选择只为其中的一个特殊集团的利益服务为目标,例如为掌权的集团利益服务,并利用罢工为要挟手段,将这个集团的工资定在更高的点上。然而,工会的每一种选择,都会受到相应的限制。

要提高工资率,就必须限制就业量。工会不是限制工人参加该工会,就是限制非会员得到工作岗位。在西方一些国家,手工业工会曾经规定很长的学徒期,一般不增加会员,老会员死后才进行补缺,会籍一般由父辈传给子辈。

如果工会选择增加会员工资为其战略目标,并且不直接限制劳动就业量,工会可以采取两种策略,一是对于富裕的劳动量,工会也不予过问,是让雇主自行处理;二是设法阻拦那些为本行业高工资所吸引前来寻求职业的其他工人。在西方,这是一种最普通的工会要求增加工资的方式,如美国汽车联合工会和矿工联合工会就曾经采取这种方式的。如工会选择以“扩大就业量”为目的,则工资率又会上升,工资率的增加,必然要带来产量的增加。工会怎么办?工会也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协助雇主替其产品作广告,使其产品有竞争力,以促进销售量;二是或者说服国会通过立法提高关税以保护工会所在行业不受或少受进口货的冲击。1999年底世贸组织的西雅图“千年回合”谈判期间,美国劳联—产联组织的示威活动就是如此。现在不少西方国家的工会也采取这种战略,阻止中国入世,阻止中国产品进入。很显然,工会既然是调整劳动要素供需关系的产物,那么,工会的一切活动就必须受到市场经济规律的束缚。工会无论对其战略目标做何种选择,都要受制于市场供给、需求的限制。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工会的这种局限性表现得更为突出。

2.经济全球化削弱了工会的调节能力。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改变了世界要素资源的格局,尤其影响了劳动要素在世界范围内的需求和供给关系。资本在世界范围内的流动,削弱了工会在双边垄断中对劳动供给的控制能力。使跨国公司有了规避工会垄断劳动卖方市场的法子。跨国公司的大规模扩张,直接削弱了工会对传统劳动市场的控制,他们可以绕开本国工会控制的劳动供给市场,到劳动力更低廉的发展中国家去办厂。如果说,保持劳动要素买方垄断优势是跨国公司经营的内在动因,打破工会控制的卖方市场则是西方企业选择跨国经营的外在动因。换句话说,跨国公司是资本对付工会的现代手段之一。

3.经济全球化凸现了各国工会的竞争。伴随工人阶段对市场经济的认识,工人、工会经历了竞争、联合的过程。它使工人们认识到,只有组织起来、联合起来,才能增强与资产经营者在劳动议价中的地位,增强本组织在劳动议价中的竞争力。分散——竞争——联合,反映了传统工业社会工会发展的历程。

1.产业结构调整与结构性失业。80、90年代以来,为适应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的趋势、调整、重组已成为欧美企业发展的战略重点。中国经济已经到了不调整就不能发展的时候。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分为在个系统:产业结构、地区结构和城乡结构。而产业结构调整是整个“十五“经济发展的关键。

产业结构调整与结构性失业,不仅包括农业产业、工业产业及服务产业之间资源要素的重新配置,也包括各产业内部行业间资源要素的重新协调。资源要素的重新配置,首要就涉及到劳动要素的重新配置。这意味着过去劳动要素的供需平衡将被打破,新的供需关系将要建立。打破旧有劳动要素的供需平衡,伴随大批劳动力将随产业结构的调整而转移,同时,也将出现大批劳动力的结构性失业(周期性失业、磨擦失业、结构性失业)。产业结构调整必然伴随结构性失业。

2.为此,政府必须付出巨大的机会成本。从经济学的角度说,成本分为机会成本与会计成本。会计成本是会计师在帐薄上记录下来的成本。会计成本不能用于决策:一是因为它属于历史成本,而决策总是面向未来的;二是会计成本只反映使用资源的实际货币支出,没有反映为使用这些资源而付出的总代价。所谓机会成本,也称为经济成本,机会成本指因为使用这一资源而不得不放弃的其它利用场所可能带来的最高的价值。投入品的历史成本则是购置这一投入品时支付的费用,比如,如果一项资源既能用于甲用途,又能用其他用途,如果用于甲用途,就必须放弃其它用途。那么资源用于甲用作的机会成本,就是被放弃的其他用途本来可以得到的最高价值。

3.产业调整工会付出的机会成本。中国工会付出的是什么呢?是工人失业、下岗?会员的流失?的确,90年代中期以来,工人失业、下岗加剧,会员流失严重。

工会入会率的降低,一方面由于大批工人的失业、下岗造成。从1993年到2000年的8年中,我国下岗职工累计达5713万人。如以50%的再就业率计算,截止2000年底未就业的职工仍有2856.5万;由于再就业职工一般都是从建有工会的国有企业还没组建工会的民营、私营企业,或从事个体、社区服务业等等,加3.1%的登记失业率,可以说,8年间,中国大陆工会会员至少流失3500万人左右。

入会率降低的另一方面原因是大批新生职工涌向了非公有制企业,它已经占到现在全国新的正式的提法,即“着力建立延伸到乡、街道一级的工会组织领导体制”。因而,从统计的角度讲,符合进入工会的职工人员数量一下子就从1981年的0.818亿升到2000年的2.032亿。往宽了算入会率只有51%。当然与西方国家比,这个数字不算低的。但是,它起码说明,有近半数职工的全法权益得不到工会的保护。

我们应该看到中国工会的现实状况。工会要在“上级工会和同级党委领导下,依法独立地开展工作”。工会能做到的应该充分利用后一句话,“依法独立地开展工作”,象大庆工会那样,把这句话体现的政策用好,用足。

如果说,政府改革、调整付出的机会成本是使中国经济从将要濒临崩溃的边缘冲出来,使国有企业解脱困境,融入经济一体化的进程的代价;那么在这个进程中,工会付出的成本则是使工会完全从计划经济体制的模式下,挣脱出来,使工会走上真正发展的道路。所以我认为,在中国经济的结构调整中,工会付出的机会成本远远小于得到的。

4.工会的战略调整。经济全球化削弱了工会的调节能力,政府的干预作用不断加强,已经呈现出世界性趋势。中国工会在从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的转变时期,应该认清世界各国工会普遍发展趋势,抓住这个时机,以一步到位的眼光,调整工会战略。中国工会与政府、企业行政有一种天然的亲密性,这是中国工会的特点,但也是它的短处所在,这种亲密性容易淹没工会“依法独立地开展工作”的独立性。现实很有趣,无论中国工会或是西方工会,都面临一种“围城效应”:西方工会正在探索与政府、企业建立伙伴关系的机制;而中国工会则需在改进与政府、企业行政传统合作关系同时,更需要探索建立“依法独立地开展工作”的保证机制。不然,维护工人的利益就将在较大程度上取决于工会领导的个人素质。

面对经济全球化中国工会的对策。

一是切实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大力发展会员。这是工会组织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亦是职工政治权利的重要体现,在经济全球化中,职工可能产生的变化和工会组织面临的问题,需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把发展会员作为一项长期的基本任务,尤其是要针对近几年来工会基层组织受到改制冲击、工会会员大量流失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扭转工会组建率和会员组织率下滑局面。在巩固、重建国有、集体企业工会组织的同时,尤其要重视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的组建,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在大力发展会员时,必须注重会员意识的提高,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让广大会员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使工会组织真正建立在会员支持和认可的基础上。

二是要进一步突出和履行工会的维护职能,努力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要积极协助政府,做好落实下岗职工和离退休职工两个确保的工作。参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制度并轨的政策制定和实施;帮助政府和企业妥善处理好下岗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的利益矛盾调整,做好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督促企业参加各种社会保险,推动政府对低收入群体实施必要的保障政策,使符合低保的职工尽量做到“应保尽保”;大力推动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和积极扩大就业。还要继续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进一步做好帮扶特困职工“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扩大和完善职工解困基金规模和网络,积极推动企业建立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制度。

三是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努力完善职代会制度,加大协调劳动关系的力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作用十分重要;要在多年成效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着重抓好平等协商机制的建立健全和集体合同制度,同时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保障职工的收入随经济增长不断提高。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维护职工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制度,要针对不断变化的情况,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在落实职权、讲求效益上下功夫。继续搞好厂务公开,推行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当前,尤其要注重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民主管理工作,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的落实,还要积极促进国家和地方建立不同层次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定期就劳动关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协商,制定相关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的宏观协调机制。

四是加大职工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职工素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市场竞争加剧,结构性失业突出,对职工素质要求更高的情况,工会要把强化职工职业技能培训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方面积极推动政府和企业重视和搞好职工培训工作,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建立培训制度,落实《劳动法》规定的职工受教育权利,不断增强职工的就业能力。还要充分发挥工会文化技术教育阵地的作用,帮助职工掌握新知识、新技能,加强职工业务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通过各种途径提高职工的自身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

五是要加快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推进工会工作群众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工会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地方很多,许多问题都突出起来。必须根据“精简、效能”的原则,从突出维护职能的要求出发,适应新的形势任务,加快各级工会领导机关的改革,对现行工作机构和职能进行必要调整、改革,完善现行组织体制、工作机制和活动方式,克服行政化倾向,坚持以会员和职工的意愿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加快工会干部制度改革,尽快建立一支具有较高文化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水平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同时完善工会工作民主决策制度。工会要通过严格依法办事、坚持依法维护、强化依法监督来实现依法治会。

总结: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我国的产业及企业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工会必将受到重大影响,因而我国工会必须采取正确对策,站在全球化的高度看待各种问题,完善和发展新形势下的工会工作思路,维护我们在参与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正当权益,获得在国际多边组织中的发言权和参与权,在区域性和全球化经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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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2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四总部”下发了关于《厉行节约严格经费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本“规定”是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和军委“十项规定”的具体体现。加快推进行政消耗性经费管理创新发展是贯彻落实“规定”的重要举措;是减少浪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和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行政消耗性经费控制,是部队各级领导和机关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武警部队在经费管理中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改善运行环境,为部队建设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但与“规定”提出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特别是行政消耗性经费管理还存在着浪费严重、管控不严、监督无力等问题。

(一)经费开支易超难管,浪费现象严重。

一是行政消耗性开支存在着铺张浪费。特别是在一些大的办公设备上,有重复购置、盲目攀比的现象,如电脑,打印机、投影仪、数码相机、移动硬盘等;有的部门对办公无纸化、资源节约重视不够,打印纸,电脑耗材购置较多、浪费较大,节水节电意识不强,有的办公室整夜灯火通明;有的单位招待讲排场、坐车讲等级、住宿讲星级;有的单位公车私用、公用物资变成私人物资,这些都无形中增大了行政性经费开支,个别单位甚至存在重复报销现象。

二是行政消耗性开支存在着“隐蔽渗透”。有些单位对不合理、不合法的开支,如超标准接待费与游山玩水等开支,采取变通手法,采取换发票、开假发票等手段,在行政消耗性经费有关科目中进行处理,钻现行规定中允许在事业经费中报销相关业务杂支费的空子,变相“吃”事业经费。

三是行政消耗性物资采购存在着“暗箱操作”。当前部队集中采购制度尚不够完善,加之总队(师)以下部队没有集中采购人员编制,致使集中采购工作不能有效展开,个别事业部门仍沿用“谁采购谁结算谁报销”的“单个采购”管理方式,缺乏必要制约和有效监督。因此就使得私买公报、虚假开支、商品以次充好等“暗箱操作”问题屡禁不止。

四是行政消耗性开支存在着“顺路搭车”。行政消耗性开支具有一定的“外部性”,管理不好就会造成公产私用的问题。如办公用品、外线电话、数码设备等,在实际管理中,由于管控制度不严,普遍存在着“公私兼用”、“公买私用”的现象,而所发生的费用却在相关事业部门的办公业务费中列支,致使经费开支存在“搭便车”的现象。

(二)标准制度落实不严,有效管控困难。

行政消耗性经费之所难以控制,原因是措施制订不尽合理、执行力度不大,尤其是在财务管理工作中预算约束力不强、开支随意性突出等问题。一方面,部队行政消耗性经费的标准等都是依据物价水平、地区差异等因素制定的。但由于标准测算、制定过程等程序因素限制,明显存在滞后性及不科学的现象。而且标准制度的调整机制不完善,导致标准制度与实际情况分离,增加了经费开支及管理的难度。另一方面,各种需求由于受周围环境的影响,人际交往频繁和个别部门领导使用签字、批复随意性大,给经管人增加了难度,财务人员过不了“人情”关,造成“超预算、超标准、超支出”的现象时有发生,给行政消耗性经费管理工作带来了困难。

(三)管理监督软弱无力,效益难以发挥。

武警部队的财务监督虽已实行多年,但管理效果并不明显,致使行政消耗性经费开支的管理效益难以评价,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监督机制不完善。由于行政消耗性经费的监督成本过高,致使监督成为“纸上谈兵”。现有的财务监督方法主要是以财务内部监督为主,但财务人员所受的制约性较大,监督效应并不能有效体现。同时,监督方法及机构设置较为陈旧,适应外部环境变化能力不强。此外,部队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涉及的监督内容也不够全面系统,大多停留在帐、证、表等书面形式上。监督方法有些也仅仅是停留在检查预算执行的事后监督。从总体上看,缺乏一个完整具体、操作性和适用性强的监督机制。二是监督效果不明显。一方面,经济活动发生的真实性难以判断,监督成本升高。如发票等虚假现象时有发生,鉴别其真实性不易,监督难度增大。另一方面,党委监督主要是针对预算收支的平衡、大额费用的去向等,不可能对每张票据、每次费用的发生进行监督,加上有些会计信息失真,增加了监督成本。

(二)健全经费标准体系,规范物资采购运行模式。一是引入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经费标准体系。科学分析影响经费需求波动的因素,如物价水平、消费水平、地区差异、部队性质及担负任务、部队政策及建设需要的变化等等。科学制定标准调整指标和指数,预计短期、中期、长期经费开支方案。做好调整效果预期评价和效果反馈、标准修订工作,将定期分析和不定期调整相结合,新标准试点和推广相统一。二是加大物资采购方式改革力度。“规定”要求,要“严格规范集中采购、集中支付”,应充分借鉴国家政府采购制度和依据市场运行要求,确定具有武警特色的后勤物资采购制度运行模式,即在“统一计划,集中采购,归口管理,计划与筹供分离,采购与供应分离”的总体思路下,引入竞争机制,做好物资的招标采购、集中采购等工作,从改革采购方式和规范采购制度上管好行政消耗性经费。

(三)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实施规范有效控制。“规定”第15条指出:“经费支出结算报销必须符合年度预算安排和经费开支范围,必须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完整的原始凭证,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由财务部门归口办理”。一是要实行分离结算制度。结算控制是强化经费管理的一个重要关口。必须将各级行政消耗性开支列到明处,公开结算,提高经费结算管理透明度,杜绝行政消耗性经费“暗箱操作”现象。二是要实行经费限额控制、责任包干管理。行政消耗性经费实行限额控制、包干管理,是加强行政消耗性经费管理的关键环节,能有效提高行政消耗性经费使用效益。将办公杂支等消耗性比较强的经费“上封顶”,合理确定限额,实行指标限额控制;购置ic卡智能表,对水费、电费、取暖费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通过限额控制,包干管理,使行政消耗性经费使用效益最大化。

(四)实施全程监督审计,提高经费的透明度。对经费管理过程实施监督职能,就是加强对经费决策、决策执行和执行效果实施全方位的监督控制,使经费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一是增加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各单位各部门应进一步搞好部队财经法规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扬经济民主、加强群众监督,创造良好的监督内外部环境。二是要拓宽监督范围。要从单一的财务收支、财经法规监督拓宽到效益监督,通过效益监督,分析经费的使用是否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即通过全面、系统地估算行政消耗性经费使用后所取得的经济效果,来衡量部门对经费的管理水平。三是提高审计质量。审计部门必须健全审计制度,充实审计技术,完善审计方法,革新审计手段,丰富审计策略,有效发挥审计监督的威慑作用。

(一)必须坚持以标准化管理体系为核心的管理思路。标准化管理体系是个系统工程,涉及因素多,科学性、信息化程度高。一是注重积累经验,总结教训,改革创新,理清思路。现有的管理思想略显滞后,理论体系还不是十分完整,管理模式还不太成熟,存在照搬照抄现象,方法创新、理论创新有些欠缺,还缺乏标准的、统一的管理措施。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加强对管理问题及其解决办法的积累,积极进行理论探讨,单位之间多交流,好的经验多分享,健全行政消耗性经费的标准化管理体系,搞好经费开支效益评估,及时根据自身情况调整开支重点。二是在大力开展信息化建设的同时,最大化的利用现有设施,如三级网、财务信息系统等,加快标准化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大力推广标准化管理方法,科学确定行政消耗性经费的动态调整机制,尽快在全武警部队构建完整的行政消耗性经费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部队行政消耗性经费管理统一化、标准化。

(二)必须严格管控会议集训和公务接待开支,减少各种会议、检查、评比等活动。“规定”第6条明确指出:“召开会议必须按照规定事先报批会议计划和预算,严格执行会议费标准和管理办法,定点在军队内部宾馆或者招待所安排”。当前部队行政性消耗支出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是各种形式主义的会议、检查、评比、评估等活动过多过滥。一方面,上级机关在组织此类活动时,不拨或少拨相关经费保障的情况时有发生,不足部分往往是由部队东挪西凑、堵塞漏洞,造成行政性消耗经费严重超支。另一方面,由于上级机关掌握大量经费资源,配置经费资源权力较大,可以向某些部队倾斜,为了争取这种倾斜,许多部队开始主动争取举办各种形式主义的会议,积极参与各种形式主义的检查、评比、评估活动,陷入集体非理性状态,对形式主义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由于经费资源毕竟有限,过多过滥的形式主义活动必然造成部队行政性消耗支出的膨胀。针对这些现象,上级机关应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减少各种形式主义的会议、检查、评比、评估活动,防止部队行政性消耗支出被动膨胀。

(三)必须正确处理好管理过程中人和制度的关系。制度重在为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和保证,使管理过程合法化、规范化、程序化。因此,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联系实际、面向未来,开拓创新,力求准确性和实践性。人的因素重在执行和监督这些制度规定,是管理的主体,行政消耗性经费管理的效果如何,就要看制度法规是否遵守好、落实好,经费开支效益是否达到,而这些都是由人来保证的。所以,必须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力和人的主观能动性。

(四)必须按行政消耗性经费的标准化管理要求把握好集约化、指标化、数字化、程序化的关系。当前,武警部队财务改革处在全面运行期,公务卡结算管理系统的全面推广,使经费项目、标准制定更趋合理,信息化建设步伐日益加快。但有些单位在行政消耗性经费的管理过程中,只是推行了其中的一部分,如在指标化控制方面,并未很好的将四者结合起来。因此,在进行行政消耗性经费标准化管理时,必须将集约化、指标化、数字化、程序化协调统一起来,认清各部分的实质,把握好相互之间的关系,运用系统原理统领标准化管理的思路和工作方法。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

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的培养目标是:“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达到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的水平,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2]。我认为这个培养目标的制定不符合电大学生实际,有待商榷。

首先,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应达到什么样的水平,我们不妨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专业培养目标来了解一下。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专业本科培养目标是:“本专业培养具有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高级法学专门人才。学生具有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领域的知识基础,系统的掌握法学知识和法律规定,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国内立法信息,并能用一门外语阅读专业书刊;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较强的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能较熟练的应用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并具有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3]。通过比较,我们不难看出,电大开放教育本科的培养目标非常笼统,并不向其他高校的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那样的具体。

其次,“达到四年全日制法学本科学生的水平;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法律人才”,这个培养目标对于只有2年半学制的电大法学本科学生来说要想达到是很不现实的。来到电大学习的大部分学生肯定都是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没有机会接受全日制的高等教育后才会选择电大,而且在电大学习的学生也主要是以成人学生为主,成人学生既要做好本职工作,还要在工作之余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来兼顾学习和生活,这势必会造成他们的学习时间肯定没有全日制本科生的充裕。最重要的是还要在两年半的时间内达到四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水平。一个是全日制四年,一个是利用业余时间学习2年半,可以说,电大的学生到毕业的时候是很难达到全日制4年专业学习的水平的。所以,我认为这个培养目标是急需要进行修改的。

电大会计学大专专科毕业论文

:我国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这一规则是由国家财政部修订并颁布的,旨在改革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工作,使其财务管理工作更具科学性、规范性,并对其日常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管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最终实现行政事业单位的持续发展。新会计制度的引入可以显著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的财管工作效率,本文针对现阶段行政事业单位在新会计制度下开展财管工作存在的问题,给出了几点建议。

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被统称为行政事业单位。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水平的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的改革也是必然。在行政事业单位改革的进程中,其中财务管理工作被视为重中之重,它关系到行政事业单位财产的安全性与完整性,财务管理工作的改革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国推行了新的会计制度,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无论是会计核算方面,还是预算制定等方面,都有了更为严格的标准,这对我过行政事业单位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新颁布的会计制度的落实,一方面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计量制度、会计制度目标和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放弃原有的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等预算办法,使用新会计制度提出的核算收支、定额定项补助、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等管理办法,这就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不小的挑战。在新会计制度管理下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内容将更为广泛,主要包括资金管控、收入与支出管理、成本控制和预算管理等内容。由于上述四个方面的工作与本单位的日常管理息息相关,因此对行政事业单位具有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性的有效保障。

新会计制度下财务信息包括财务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等所有与经济活动相关的内容。财务管理通过对预算、成本、资金、收入支出等财务活动的监督和有效控制,就能保证财务信息的完整和真实。

2.合理保证单位资产的使用有效性和安全性。

财务管理对于单位货币资金或资产毁损、挪用的风险能够起到有效的防范作用,而且还能帮助单位解决一些资产使用效率低下、配置不合理等问题,从这一层面保障了单位资产的使用有效性与安全性。

3.能够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得到间接的提升。

财务管理在具体的财务工作中对预算、成本、资金、收入支出等进行监督和控制时,在客观上也提高了单位的管理水平,强化了对外服务的基础条件,从而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得到间接的提升。

1.在新旧会计制度没有做到缜密的衔接。

在推行旧会计制度过程中,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都比较混乱,随心所欲的设置一些账目,致使许多财务账目不够规范,在账务处理方面精确性较低。当国家开始推行新会计制度时,原有旧账目就无法进行精准处理,而且在新旧会计制度的过渡过程中冲突颇多,加之原有的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行力不充足,使得一些单位没有切实的落实新财务制度,阻碍了新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

2.单位内部的财务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不高。

行政事业单位都有专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在现实中由于单位内部的财管人员欠缺新型的财务知识,对新的财务管理知识掌握不到位,在财务管理中不能坚决的制止一些财务不规范操作,很容易诱发多种财政违规使用问题。同时,国家财政资金对于行政事业编制的单位扶持力度较大,如果单位一把手对于资金的监管工作没有足够的重视,再加上财务人员的基本职业操守欠缺,不依法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使得单位财务管理活动陷入了被动、僵化的境地。此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财管人员在财务管理工作期间,缺乏对于预算管理的重视,不能从整体性和大局性来进行预算编制,导致预算的精确度低,降低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久而久之,影响到财政资金的使用有效率,而且还有可能带来预算资金被挪用等问题。

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系不健全。

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在财务资金的管理上缺乏最基本的严谨,许多单位都不能严格执行预算,资金挪用、超支使用甚至财政资金被闲置现象不断涌现,归纳来说主要原因是对资产管理工作不重视,资产的清算和盘点不及时并且缺乏一套完善有效的资产管理体系,财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堪忧。例如,政府采购预算作为事业单位预算的一部分,存在预算编制不细化,准确定低,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

1.改变会计记账方式,顺应新会计制度的实施。

新会计制度的实施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管工作提供了明确的资金信息导向,在实际工作中自觉的完善旧会计制度下的记账方法,以顺应新会计制度的潮流,强调本单位的资产和负债情况,明确单位内部会计的具体职责和相互之间的关系,稳步提升资金的使用有效率。

2.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

新会计制度的有效实施,依赖全体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管理意识,即财务人员需要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素养。针对财务人员财务管理意识相对缺乏的情况,单位要大胆引进优秀的财管从业人员。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可对全体财务人员开展专业培训,组织优秀财务学科带头人讲解新会计制度的基本常识和应用方法在最短时间内让本单位的财务人员熟练和科学的领悟新会计制度的内涵和应用实例。作为财务人员,也要加强财务人员之间交流学习与借鉴,牢固树立财务管理的先进观念和优化意识,并切实运用到财务管理工作中。单位还要建立激励机制,通过科学合理的竞争,选拔优秀的业务骨干参与财务管理,激励财务人员以过硬的业务能力完成本职工作。在工作中不断培养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可以很大程度地增强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归属感,通过为提供培训和平等的竞争机会,促使从业人员自身的专业素养不断提高。

3.持续更新财务管理理念。

目前,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新会计制度要得到真正贯彻落实,就要严格依照《会计法》的相关的规定,在单位内部对财务管理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并深刻理解其重要意义;不断深化财务人员对管理工作的最新认识,在新会计制度下遵循新的管理理念,有意识地淡化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人为因素。这就要求财务人员在具体的工作中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单位的财政、审计等部门也要将履行自身职能,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在统一明确相应的规范和标准的前提下,促使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发展的方向;对资金开支的结构及财务资金的实际用途细致分析判断,依据《会计法》的相关法律规范对账目不够具体不够明确等现象,予以必要的惩罚。以实际行动维护尊严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资金使用透明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率。

4.促进行政事业单位的正规化资产管理。

财务资金的监管是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部分。在传统会计制度管理模式中,资金被大量挪用的现象时常出现。因此,科学的监控资金流向,对资金的有效使用率和行政事业单位自身的财务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能强化资金的专款专用。合理区分专项划拨的资金与日常开支资金,避免产生资金被挤或占被挪用的问题的发生;科学合理的归纳总结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并进行评估,从基础上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资金的科学性和自觉性。

5.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预算管理和控制。

单位的预算管理控制是构成行政部门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会计工作的目标及会计核算基础上,都突出显示财政预算管控的需求。新预算法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使财务的预算体系更加完善与透明,实施跨年度平衡机制,增强了财务风险的控制力,完善了转移支付制度,增强了预算支出的约束力。当前,在新会计制度实施和推进下,可将基本建设的费用支出列入单位一体化的财务大账账目中,经过系统的核算,不但能最大限度的保障完整的会计信息,同时也给财政的监督和审计提供便利条件,使得单位财政资金的安全得到有效维护。针对当前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而言,其重点无非是管理开支等方面,而完善单位财务开支管理,主要依靠的就是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单位自身的财务制度。想要切实地做好财务收支的监督管理工作,就要做到有法可依。

财务管理工作在行政事业单位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具有特殊意义,它不但促进了行政事业单位的持续、健康发展,还有效提升了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新会计制度的颁布与实施给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与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会不断遇到新的问题,要善于分析、解决问题,最终找到新会计制度与财务管理工作的完美契合点,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

电大大专毕业论文参考

“人性化”管理,就是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和尊重人性要素,以人性为原则,以充分挖掘人的潜能为己任的管理模式。人性化管理的核心就是围绕怎样充分利用“人”这一核心资源展开的。突出在管理中充分理解人、尊重人、信任人,对其从各方面予以关心、爱护,使员工在工作中体现归属感、价值感,从而最大程度的调动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

随着酒店业的快速发展,宾客对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果酒店不能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就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取胜。而提供这一服务的就是一线员工。没有满意的员工,就没有满意的宾客,酒店对员工进行人性化管理就是对服务质量的保证。

人性化管理秉承“以人为核心”的理念,从员工文化程度、能力特长、技能技巧乃至兴趣爱好等各个方面科学整合人力资源,把他们配置在相应并能胜任的岗位上,并提供成长和发展的机会,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

人性化管理坚持“以员工为本”的核心价值观,提倡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人格平等,让员工感觉到与上层管理者的关系已不再是冷漠的上下级关系,而是亲密的伙伴关系和合作者。从而使员工增强对酒店的信任度和忠诚度,自觉维护酒店利益。

酒店具有员工流动性大,特别是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流失率高的特点。因此,建设一支素质高、稳定性强、有集体观念的员工队伍尤为重要。人性化管理凭借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科学管理方法的优势,注重人才的吸纳和培养,使员工队伍稳定,为酒店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经常掌握员工的情绪和工作表现。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可能是因为对工作有不满或个人碰到了不顺心的事情。而这些心理状态会从情绪中流露出来,在工作中表现出来。因此要经常分析员工的情绪和工作表现,以便及时了解情况,把消极因素化成积极因素。可通过察言观色、谈心家访、听取员工反映、民意测验、座谈讨论等方法来了解。

(二)关心员工生活、福利。员工的生活问题处理不好将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管理者应从恋爱、婚姻、住房等生活方面多关心员工,如果员工家里有什么困难,应尽力提供支持与帮助。办好职工食堂、职工宿舍等员工福利事业,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居乐业。为员工提供文体活动场所,丰富员工的业余精神生活,真正为员工营造一个“家外之家”。例如,广州某酒店每月举行“员工日”,由总经理、各部门经理亲自到员工餐厅为员工服务,大大提高了员工的积极性。

(三)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管理可以让员工体会到自己是企业的主人,才能够发挥员工的主人翁精神。让员工有机会参与企业重大事情的决策和管理,并对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发动和鼓励员工献计献策,对酒店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正确对待意见分歧,善于集思广益。

(四)建立健全酒店的各项制度。在任何一个社会或组织中,制度的作用不可替代。任何管理都离不开规范的制度。规章制度是酒店经营活动正常运行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基本保证。人性化管理也必须以规范的制度为基础,对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着更高的要求。如果忽视了制度化,就会出现无原则而只讲人情的情况,就难以在管理中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就会挫伤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些制度宣示什么行为是酒店提倡的`,什么行为是酒店反对的,让员工既感受到制度给予的压力,更品尝到制度带来的好处。这样就可变我被管理为我要管理。有效的人性化管理应该是人性化与制度化的有机融合。这些制度包括员工的奖酬制度、绩效考评制度等等。

(五)重视培训,为员工发展提供空间。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是酒店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培训员工,不仅能为酒店带来更高水平的服务绩效,还可帮助酒店吸引和留住最好的员工。酒店员工一般以年轻人居多,他们希望通过教育培训激活自己的潜能,提高技能技巧,获得酒店认同,并能得到不断的提高和发展。中国旅游协会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曾在1999年7月对23个城市33家2至5星级酒店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酒店人员流动的五个根本原因排列顺序为:“个人发展”、“学习知识”、“工资福利”、“成就感”和“人际关系”,共占84.32%。个人发展居于员工需求之首。这一调查反映了,在知识经济条件下,酒店员工需求的方向,即逐渐向个人发展、自我实现等高层次需求转移。一些有志于有酒店业发展的优秀员工,他们会选择能给予各种培训,从而促进他们事业发展的酒店。有眼光的管理者把教育培训工作看作是酒店的软实力投资,把教育培训作为招揽和吸引人才,提高酒店整体实力的策略和方法。

结语。

在现代酒店管理中,人性化管理已逐步上升为主流的管理理念。在未来激烈的人才竞争中,只有真正实现了人性化管理的酒店才能取胜,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

1999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明确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工作。2012年7月31日,国家开放大学正式挂牌成立,国家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为基础组建国家开放大学,这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战略决定,是中国开放教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标志。[1]经过十五的发展,开放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截止到2013年9月,全国电大系统开放教育注册在校生达到369万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写明国家要“办好开放大学”。[2]国家开放大学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重组与升级,国家开放大学重新确定了人才培养目标,确立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教学内容改革和学习评价。作为国家开放大学重点专业的法学本科也面临着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的调整,其中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是取消还是要加强[3],是全员参与答辩还是部分参与答辩,是保留单一传统论文形式还是向多元化转变,成为国家开放大学系统内法学教师日常教学中经常讨论的问题。本文主要探讨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的问题。

一、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毕业论文写作是开放教育中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学生专业素质,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必要步骤,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为了规范毕业论文的写作和指导,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于2002年5月出台了《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意见(试行)》。

1、毕业论文基本要求。选题必须是法学专业范围,不能用专科毕业论文替代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形式必须为学术性论文,不能用法学案例评析、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法律工作总结等其它形式。毕业论文正文字数必须在6000字以上。毕业论文选题不能太集中,本科阶段课程内容选题要高于总选题的30%,选题要同我国司法实践相结合。

2、指导教师资格与职责。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必须由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写作水平高的老师担任,一般选用中级职称或是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本科毕业初级职称的教师工作五年以上才有资格担任本科论文指导教师。本科毕业工作五年以上的审判员、检察员、律师也可以被聘为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选题,资料收集、写作方法的运用、文献检索、写作提纲的拟定、督促学生按写作计划完成初稿;论文初稿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对论文定稿进行成绩初评,书写评语。

3、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学员须全员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答辩组由3人组成,答辩主持人须具备高级职称,答辩组由电大教师和外校答辩教师组成。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成绩的认定除了要看毕业论文的本身质量外,还要看学员现场答辩的情况,通过答辩来检验论文是否为学员本人完成。成绩分为不及格、及格、中等、良好、优秀五个等第。优秀人数不得超过参加答辩总人数的20%。

(二)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1、教学计划中学术训练课程缺失。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没有论文写作课程,课程考核方式也都是考试形式。学员没有经过专门的学术训练,缺乏论文写作的能力。学员不知道如何收集资料,不知道如何撰写研究综述,不知道论文的布局谋篇。虽然有开设《法律文书》课程,但讲授内容为司法机关、公证机关、仲裁机关法律文书的规范和要求,并非学术论文技能的训练。

2、毕业论文表现形式单一。毕业论文只能写学术型论文,导致部分学术功底差,但实践经验丰富的学员兴趣不大。学术型论文需要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格式,束缚了学员的手脚,难以调动学员的写作热情,不能充分发挥学员的经验优势。

3、毕业论文答辩过场化。答辩过程中有一部分学员答不出来答辩教师提出的问题,部分学员法学基础知识欠缺不能很好的回答提问,但为了能让毕业率达到一定的比例,答辩主持人往往会放宽答辩要求,一个班级只留下一两个最差的同学不通过,其他同学即使再差,也送个及格分数。导致整个论文答辩过程不是很严谨,学员认为通过太容易,不能够引起学员的重视,不利于论文写作质量的提高。

4、存在抄袭和购买论文的现象。开放教育学员因为没有时间或是因为能力不足无法按时完成毕业论文,但为了毕业,就去网上抄论文或是花钱买论文,助长了不正之风,构成了学术腐败。

(一)国家开放大学的成立为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创造了条件。

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过去是同中国政法大学联办,在教学和毕业论文写作等环节受联办学校的制约。2012年国家开放大学在人民大会堂正式揭牌成立。国家开放大学可以设置本科专业,按教育部规定,首批设置本科专业为19个,这19个专业有独立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其中就包括法学专业。国家开放大学可以自主设定教学计划,决定毕业论文的形式。可以说国家开放大学的成立为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的改革提供了可能性。

(二)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目标也需要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

开放教育的教学具有开创性[4],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多元化必将更加适合成人学生,更符合开放大学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应用型法律人才,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具有娴熟的法律职业技能,能够公平合理地处理法律纠纷。[5]调查报告、案例分析等形式更有利于学员将法学理论同自己的实践经验相结合,对学员的职业技能的提高更有帮助,更有利于促进知识向技能的转变。

(三)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有利于法学教师自身素质的提升。

电大系统的法学教师在学历、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上和普通高校的教师都有一定差距,这其中有制度的原因也有电大系统自身的原因。省级电大以下的法学教师无法兼职从事律师职业,导致这些法学教师无法代理案件。电大系统组织的法学教师业务培训数量也不多,省级电大的老师还有机会参加培训,基层电大法学教师很少有机会参加培训。一所基层电大,法学教师只有一两个,教研活动很难开展,在教学压力不大的情况,教学技能很难提高。如果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将促进促使教师知识更新,并提高法学实践能力。

三、普通高校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改革的尝试。

(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如果学生的学术功底较好,可以通过撰写传统毕业论文来获得学分。此外,学生还有其他选择,或是在有国际国内刊号的杂志上发表论文,或是提交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还可以选择模拟审判案卷及审结报告或法律意见书作为毕业论文成果形式。毕业论文的形式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须报指导教师同意,并须重新开题答辩。

(二)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法学院。

(三)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法学本科生科研立项、“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暑期和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优秀研究成果经鉴定程序直接转化为毕业论文。

(四)中国政法大学。

(五)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六)华侨大学法学院。

国家开放大学可以尝试毕业论文改革,既保留传统毕业论文,也采用其他形式。

(二)调研报告。

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辅导教师可以通过专题讨论、主题辩论、布置小论文等方式,引导学员将自己的工作实践同法学专业课程相给合,确定调研主题。教师要对学员的调研活动及调研报告的撰写进行指导,提高学员运用法学知识解决和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调研报告原始材料应真实可信,调研内容应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实证性和时效性,调研材料能有效支持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能解决实际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审视现有法学理论,研究报告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调研报告应格式规范,内容明确、资料充实、方法科学、结论可靠,字数不少于10000字。

(三)模拟审判。

模拟审判是一项最综合、最全面的实践性环节,通过一个模拟法庭的组织与演练,可使参加的学生熟悉相关的诉讼程序、掌握所涉及的各种诉讼法律文书的写作,培养他们的组织能力、善辩能力及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11]。辅导教师带领学员去法院旁听,和学员共同确定模拟法庭选用案例,确定模拟法庭开庭计划,指导学员完成所有诉讼文书的撰写。模拟审判适用普通一审程序。模拟审判全过程的演示,不仅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更是对其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的一次全面考核,而法律文书和判决书的撰写又可以检测学生对所学理论和法律条文的实际运用能力[6]。没有撰写法律文书的学员可以撰写审判总结上交。辅导教师根据学员在模拟审判过程中的表现及提交的诉讼文书和总结给学员打分,审判过程中的学员演示表现占总成绩的60%,提交的诉讼文书或是总结占总成绩的40%。

(四)发表论文。

鼓励学员在读书期间撰写、发表论文,学校对公开发表论文的同学依期刊的不同级别给予一定的补助。公开发表的论文选题必须是在法学专业范围之内,作者所属单位必须是学员就读的学校。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没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对学员上交的发表过的论文进行成绩评定时要进行学术不端检测。论文应当观点明确、论证充分、方法科学、逻辑严密、层次清晰、结构合理。在南大核心期刊和北大核心期刊上的发表的论文只要达到4000字即可,在其它公开出版且有国际和国内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要达到6000字。在公开出版的论文集或其他公开出版的编著中发表,且字数在6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应具备申请认定的资格。

(五)审判卷宗。

在法院工作的学员或是参加法院实习的学员可以对本人审判或是参与过的案例进行归纳、汇总、分析和总结。要求学员提供完整的案件卷宗,卷宗及审结报告要符合格式要求,要对案件的基本经过、案件中证据的采信、法律的运用情况进行详细的描写,以不少于4000个字为宜。

(六)论文获奖。

学员参加国家开放大学、省级法学团体或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法学论文评比,获得奖项,获奖论文可以转化为毕业论文。获得一等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优秀;获得二等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良好;获得三等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中等;获得优秀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及格。以上毕业论文的形式,可以由学生自由选择,学生在入学后至毕业前任一时间段完成其中一项即可获得毕业论文学分。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教学计划、教学、考核等多个环节。每种毕业论文形式的认定和成绩的评定都需要制定严格的标准,工作量也比较大。但改革是必然趋势,是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重要手段。

电大会计学大专专科毕业论文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及经济全球化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依靠企业并购使企业发展更加迅速。企业之所以进行并购就是为了获取对他方企业的控制权,但企业并购具有相当高的风险,企业并购是否会成为成功的并购与并购中财务风险有相当大的关系。本文着眼于国内企业分析我国企业并购的动因及企业并购中产生的财务风险,在此基础上,提出风险规避策略,即企业需正确估计并购的价格、融资渠道需多样化、优化并购交易时的支付方式以及并购后有效整合企业,使财务风险降到最低。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价值评估;融资渠道。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渐完善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并购活动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在市场经济下,企业并购是资本扩大的有效手段,对实现企业资源优化配置有很大作用。企业并购是一项投资、融资行为,财务风险贯穿于整个并购活动中,对并购活动的成功起关键作用。所以,在企业并购过程中须对财务风险做好防范,这对并购活动的成功至关重要。

企业并购的动因有取得规模效应、取得战略机会、降低企业经营风险、获得优势互补的协同效应。并购可以使企业规模得以扩展,合理的资源配置可大规模生产单一产品,单位成本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进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企业通过并购可获取战略机会。一方面是为获得市场上的占有率;另一方面可以降低企业进入新行业的风险。并购可以提高企业在行业的竞争力,扩展企业生产规模,实现企业的增长。通过并购,企业获得被并购企业的资源,分享他们的经验,从而形成竞争优势。所以,企业并购之后不仅可以实现在产品、管理、技术的互补性,而且可以实现企业文化的相互作用,并最终促进企业发展。

并购中的几种财务风险相互联系、制约,它们主要包括定价风险、融资、支付及财务整合风险。

(一)企业并购估价风险。在并购过程中,价值评估风险一方面是由财务报表引起的,企业通过财务报表了解被并购企业的财务状况等信息,而被并购方有时为了一己之利,隐瞒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这极易使并购方高估目标企业价值;另一方面是价值评估,并购企业在对目标企业进行评估时,中介机构故意选择不恰当的评估方法来取得一己之利,导致价值评估结果与企业实际价值有很大的偏差。另外,评估参数的选择会由资本市场的完善与否来决定,这也会对目标企业价值的真实反映有所影响。

(二)企业并购融资风险。企业并购融资风险是指企业为确保并购资本的需求而进行融资,由企业资本结构的变化与筹集资金对企业经营影响而带来的风险。企业融资的方式将影响融资风险的大小。企业并购融资方式有自有资金、发行股票、债券及信贷融资等。当企业采用现金支付方式时,会计毕业论文虽会使得并构成本有所下降,但会导致现金短缺现象的出现,产生财务风险。股权融资虽然风险小,但资本成本高,股权增加会稀释原有股东的权益,影响其资本结构。债券和信贷融资虽然资本成本比较低,然而,在企业经济效益不景气时,就会致使企业面对债务压力。

(三)企业并购支付风险。并购支付风险就是说并购方为实现购买,选取何种支付方法所造成的风险。不同方式所带来的资金压力及风险大小也会有很大的差异。最简易的方式是现金支付,能控制目标企业,但会有一定的资金负担。若选取股权支付的方式,会使并购方成本增加,减少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混合支付是指企业采用现金、股票及债券支付等组合支付。混合支付会使资本结构拥有良好的状态有很大的'难度,并购后财务整合难度会更大。所以,混合支付也会有一定的风险。各种支付方式带来的风险均会有所不同,并购方对方式的选取可以减少一定的风险。

(四)企业并购财务整合风险。在并购交易完成后,并购企业需要对被并购方进行一系列全方面的整合,其中,财务整合是重中之重。当并购企业在整合期内,若财务行为不妥,潜在的财务风险会发生,继而会出现并购成本增加、资金短缺等现象,这些均会阻碍企业发展;在整合期内双方也许会因财务制度及机构设置产生相反意见,致使企业产生一定的损失;企业内部也应做好监控措施,否则会有财务风险的产生。

(一)合理确定并购企业价值,规避评估风险。在确定并购前,并购方特别需对被并购方的财务状况做细致的分析,保证所了解的各个方面信息是准确无误的,这将会使企业遇到的财务风险减少。并购企业应逐步完善价值评估体系,采取合适的评估方法对目标企业进行价值评估。采用不同的价值评估方法可能得到相异的估价,并购方可依据并购时的动机,选择不同的定价模型,建立完善的评估体系,就可合理确定被并购方价值,使估价风险下降。企业还应用调查的方式分析被并购方资产构成及分析也许会出现的财务陷阱。另外,并购方应有效运用报表以外信息,觉察报表中可能有的漏洞,继而使并购的估价风险有所降低。

(二)拓展融资渠道,规避融资风险。资本性支出是企业并购的前提条件,但根据企业自身的现金状况不能满足并购所需资金,最理想的融资渠道是借助外部资金满足自身需求,保证企业并购过程中资金链更持久。合理的预算融资需求量及选择恰当的融资方式可更好地降低企业融资风险的发生率。另外,并购企业应积极开展不同的融资渠道来使其多样化,来确保融资结构的合理,使用灵活的方式来降低现金的支出额,例如采用股权、债券支付等多种支付的混合。还有,政府部门应积极研究多样的融资渠道,例如建立投资银行、完善资本市场和设立并购基金等,保证企业融资渠道的多样化。

(三)支付方式的多样化,规避支付风险。企业并购选用不同的支付方式,其带来的风险也会有所不同。各种并购支付方式都具有一定的风险。并购方可根据其财务状况及被并购方的意向,将现金、股票及债券支付等设计为不相同的组合,分散单一支付的风险,使并购成本降低。随着中国并购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并购操作流程的不断规范,并购方应根据自身的财务情况,选取支付方式时采用现金、债务及股票等方式的不同组合,加大对混合支付的研究,选用公司及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等证券组合来进行并购支付。

(四)有效整合并购后的财务风险。为了实现企业的规模经济及协同效应,构建新企业核心及价值,在并购交易完成之后,并购方须将自身和被并购方的资源进行整合。企业可从财务人力资源、管理目标等方面加大对财务的监控。另有,完善对财务的整合。并购结束之后,企业应在熟悉目标企业的生产方式、财务状况、发展潜力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情况,提出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将其列入自身的预算管理体系之内。最后,企业还应对资产及负债等财务资源合理地优化配置和整合。

在并购的各个阶段都会存在财务风险,其是各类风险的综合反映。所以,在并购过程中,企业要不断地改善其内部的风险控制体系,有效规避财务风险,这有助于提高并购的成功率,实现企业的资源优化配置。

参考文献:

[1]严艳.我国企业并购现状及措施思考.企业管理,2011.8.

[2]舒鸿.我国企业并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时代金融,2012.8.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

开放教育的优点就在于学习者的学习时间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自由支配,考虑到电大学生学习的特殊性,学校提供了类型丰富的学习模式工大家选择,目的就是通过这些学习手段达到掌握知识的目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有针对性的在网络平台上学习;也可以坐在教室里听老师面授;还可以通过多媒体视频教学,观看远程教学信息。但是目前我们很多学生通过这些渠道得到的知识往往还仅限于理论掌握这一阶段,实践教学环节重视程度不够。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它就像是一门技能一样。理论知识掌握得再透彻,没有实际的操作和运用,那知识也只能是停留在理论阶段。无法发挥出它强大的实用功效。在现实的教学环节中,我们对学生如何把知识转化成实际技能的训练非常欠缺。很多学校都是把一门课程的考试是否过关作为评定学生对掌握这门课程是否掌握的最终裁决。忽视了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往往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胜任“基层专门法律工作者”这样的'工作。

另外,电大至今的考核方式任然还停留在闭卷笔试,注重考察学生知识再现的能力上。每个学期的试卷都是由中央电大统一出题,试卷中分值比重较大的是名词解释、简答题和论述题这些着重考验学生死记硬背能力的题目,真正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案例分析等题型分值相对较少。很难通过考核判断学生是都真正具备了利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综上所述,我认为现今的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专业无论是从培养目标上还是从教学计划、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上都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下面我就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得到的一些经验来谈谈我个人对解决这些问题的几点看法:

一、学生培养目标的制定要从实际着手。电大的学生之所以选择电大是因为他没有享受全日制的高等教育的机会,那么,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和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在知识层面上肯定是有一定差距的。在制定培养目标的时候我们既要考虑到学生基本知识的实际情况,同时还要考虑到学习时间短,学生毕业后流向社会主要从事的工作等实际情况,结合这些主要因素来考虑培养目标的制定。同时,老师也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在培养目标这个大前提下适当调整学生的学习目标。比如,这个学生的实际工作是基层法院或者检察院的工作人员,那么他的学习重点就应该是在对审判公正和司法制度改革等方面展开;另外一个学生的实际工作是行政执法人员,那么他的学习重点就会移到行政法方面,特别是如何执法等务实性的问题上来。在电大的学习过程中,不要过多的去要求学生在毕业后应该要达到什么水平,而是要侧重于学生来到电大以后他的水平在原来的基础上得到了一个什么样的提高。我想,只要是学生能够达到这样的目的,那么他到电大来学习,对他来说就是值得的,有帮助的;对老师来说也是完成了培养目标,真正让学生在电大收获了知识。

电大的学生有他自身的特殊性,我们不顾实际,将培养目标定得很高,结果到学生毕业的时候发现他们其实并没有达到我们预设的培养目标,那么长久下去。这个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就会受到社会的质疑,学校的质量肯定也会受到质疑。从实际出发,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社会需要的法学专门人才类型。只有以市场为导向,以电大学生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制定出符合电大发展的,能够培养出适应基层法律工作的专门法律人才才是我们现今改革培养目标的重点。

二、前面已经阐述了本科教学计划中的几个不尽合理之处,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目标和学习效果。是实现培养目标的关键。电大的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的课程设置和教育部规定的专业核心必修课程差距巨大。我国非常重要的几大部门法,如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和程序法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都没有在教学计划中体现出来。不难想象学习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学校里没有接受过这些法学的核心课程的培训,这样培养出来的法学人才到底是否真正具有能够专门从事基层法律工作的能力。在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都以市场为导向的今天,修改法学本科教学计划,培养出的学生和专业接轨、和市场接轨已经势在必行。所以,我建议教学计划的修改应该要把16门核心专业课程全部纳入教学计划,设置为统设必修课程。另外,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修一些对在以后实际工作有帮助的科目,完成学分任务。

三、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都应该灵活多样。法学是一门应用型的学科,虽然教学计划上也把实践环节作为一门课程单列出来,但实际上真正组织学生去做的学校估计为数不多。所以,我认为电大法学教育中除了开展常规的,符合电大实际情况的教学方式以外,还要切实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例如,组织学生参观实际庭审现场、组织模拟法庭、在老师的指导下到律师事务所实习等都是不错的教学手段。这样不仅可以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还能在实践的过程中实现知识到技能的转化。

电大现在实行的考核方式主要是以中央电大统一命题的闭卷笔试为主,考核的最终成绩是由平时作业成绩占20%和考试卷面成绩占80%组合而成,题目也大多是由一些死记硬背的填空题、名词解释、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等题型组成。显然,这种呆板、僵硬的课程考核方式已经很难适应现在开放教育教学方式灵活多样的特点,也很难考察出学生真正理解和运用知识的能力。我认为可以适当提高平时作业占考核成绩的比例,卷面题目应侧重于案例分析和论述等能够考察学生实际掌握知识能力的题型,适当加大分值。

只有从实际出发,切实解决法学专业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才能使我们的电大法学专业真正成为为广大基层培养和输送掌握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的,能在基层中解决实际问题的专门法律工作者的摇篮,为我们电大法学专业的生存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

以上是我结合自己在实际工作中的经验对现今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专业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手段方面提出的一些个人建议及看法,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电大会计学大专专科毕业论文

摘要:初级会计学是普通中、高等职业院校会计专业的基础必修课程。随着职业院校改革的不断深入,初级会计学作为职业院校会计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关键一环,其教学模式也逐步由传统教学型向教学实践型转变。

关键词:理论操作实践。

初级会计学是在会计基本理论的指导下,讲述会计业务方法的原理和应用。职业院校选用的教材内容基本以簿记技术为主,通过阐述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为职校生学习专业会计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教学内容主要分为三大块:一是有关会计基本概念、会计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基本程序与方法等会计学的基本理论;二是以借贷记账法为核心的有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内容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三是会计工作的理论与方法。

一、职业院校初级会计学的教学特点。

众所周知,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培养方法与普通高校有很大的不同,因此,职业院校的会计专业教学必须因材施教,体现鲜明的职教特点。

1.目标明确。

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是实践型和技能型人才,它不同于普通高校的专业理论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因此在初级会计学教学过程中必须首先树立明确、符合实际需要的会计教学目标,即立足于职业院校会计专业学习的需要,体现职业院校培养会计人才的特点,注重会计理论与方法的实用性和适用性。

2.内容新颖。

一方面由于职校生在校学习二到三年就进入企业从事相关工作,这就要求会计专业的教学内容必须“短、平、快”。另一方面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起,我国开始会计制度改革,从理论到方法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实务操作中的新业务、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涌现,使会计处理变得更加灵活,会计选择的空间更大。这些都决定了在教授初级会计学时不仅要讲授会计基本理论与方法,也要紧紧围绕我国会计改革现状,讲授财政部新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等内容。这样可以使学生毕业进入用人单位后,第一时间进入角色、投入工作,从而有效地缩短学生与用人单位的“磨合期”。

3.结构合理。

职业院校的初级会计学必须从学生知识掌握的状况出发。以会计要素核算为例,该章主要介绍借贷记账法的应用,可以与第一章会计对象理论和中级财务会计学教学内容紧密衔接,这样既能体现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的认识过程,也易于职校生理解和掌握。同时要学练结合,这样能够更客观地检验学习效果。

二、初级会计学的教学现状。

职业院校会计专业发展到今天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合格的会计专业人才。以笔者学院为例,虽然学院是以冶金为骨干专业的职业院校,但院领导一直十分重视会计专业建设,不断根据市场与企业的需要完善本院的《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围绕学生的会计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构建了以初级会计学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并培养了一支专业教师团队,会计专业学生的就业率也在逐年提高,但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不足之处。

1.理论与实践脱节。

初级会计学的教学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沿用传统的会计教学模式,注重教会学生理论知识,却忽视了教会学生如何应用这些知识。学生也许学会了书本上的怎样编制分录、怎样编制报表,但遇到会计工作中的实际业务时,却不知如何下手处理,也不知道如何利用这些生成的信息帮助解决日益复杂的企业问题。导致这种情况发生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职业院校会计专业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不能形成一个良好而持久的运行机制。

2.教学方法落后。

许多职业院校初级会计学的教学方法单一,很多教师仍然采用的是“填鸭式”满堂灌输,以教师为中心,以教科书为依据,按部就班地一部分一部分地讲授课本知识。在这种方法下,课程结束时,学生不一定能够形成对初级会计学这门课的总体认识。学生对学习初级会计学也缺乏兴趣,只是被动地接受相关知识,课堂效果不佳,达不到预期的教学目标。

3.师资队伍建设不给力。

笔者学院讲授初级会计学的教师都是有着丰富理论知识的中青年教师,他们都是大学一毕业就分配进学校的。他们的工作经历是从“学校”到“学校”,这就导致他们缺乏必要的实践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足,也造成了教学中的重理论,轻实践。同时会计专业理论知识的加速更新,要求教师不断加强继续教育,但许多学校的.领导、教师对此缺乏必要的认识,仍然抱残守缺、墨守成规。

三、初级会计学的教学改革途径。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任何教学都需要教师来组织。教学目标和课程等设置得再好,也要靠教师来完成;新的教学方法再好,也要教师来运用。教学的改革不包括教师能力和水平的提高,是不实际的。要搞好职业院校初级会计学的教学改革,首先必须从师资队伍建设入手。一方面鼓励会计专业教师继续再教育,不断“充电”,学习会计新理论、新制度;另一方面组织教师走出学校,走进企业,深入会计工作的一线,真正做到将教师的专业知识储备与会计工作实践接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学改革的成功。

2.改革教学方法。

传统的以教师授课为主的教学方法应被“教师授课为辅,学生参与为主”的教学方法所取代。在这种新的教学方法下,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引导、启发学生思考,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学生则通过小组协作、案例研究、模拟操作等方式,获取新的知识,从而达到锻炼实际会计操作能力的目的。同时针对学生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现状,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如讲授账务处理程序这一章节时,可以采用项目教学法,由学生自己制订项目工作计划,确定工作步骤和程序,分析影响账务处理程序选择的因素,然后在教师的引导下完成预定的项目;讲授会计错账更正方法时,可采用任务驱动法,由教师先进行操作示范,并结合录像、课件进一步向学生展示操作的全过程,然后让学生动手实际操作,教师巡视指导及时纠正错误,之后教师对操作步骤进行复述,特别提醒容易出错的步骤和环节,最后总结要点;讲授通用记账凭证时,采用角色扮演法,让学生分别扮演制单员、出纳员、审核员、记账员和会计主管的角色,体会不同角色的作用、责任,从而全面认识记账凭证。

3.加强实践教学。

会计是一个操作性和应用性极强的职业,同时对工作经验的要求很高,这和现在几乎是纯知识性的教学存在很大矛盾。为此教师在讲授初级会计学课程时,可以安排4~5周的时间进行实训学习。教学教师也完全可以在会计电算化实训室中指导部分章节的完成。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引入erp沙盘模拟实训课程,使学生通过实物沙盘的直观模拟,基本了解企业账务处理的各个环节。此外,不断拓宽校企合作的模式,每年利用寒暑假,组织学生去企业社会实践,可以实现学生在校理论学习与企业财务实际操作需求的“无缝对接”。

总之,职业院校初级会计学的教学必须始终以企业、社会的需求为出发点,充分体现课程的职业性、实践性,全面培养职校会计专业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就业能力。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

就我国的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来看,刑事侦查与诉讼得到充分的重视,反而是民事行政则被看轻。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的检察监督长期处于弱化地带。尤其是在当今社会各类诉讼井喷化的大背景之下,司法部门对民事行政的检察监督呈现无力应对状态,没有达到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需求。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工作相较于刑事侦查普遍存在滞后现象。因此,建立一套独立的,专属于民事与行政诉讼的检察监督机制,十分迫切。

我国宪法将民事行政诉讼的检察监督工作交予检察机关,是其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职责与职能。通过调解、审判,保证司法对诉讼双方公平,保证侦查过程无违法偏私行为发生。

就实践方面来讲,我国的检察机关在处理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时,并未将民事与行政这两类实际区分开来。然而,无论是在监督的对象、方式和功能方面,二者均存在很大的区别,不可归为一类。从我国司法部门所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数据来看,在一年的时间内,发生数百起民事行政案件,而真正得到检察监督的,所占比例不到40%。这也就说明了我国现阶段检察监督部门在民事行政类诉讼案件上的过大负荷,加重检察监督机关工作量的同时,也导致一些民事行政诉讼案件无法真正受到检察和监督。再有,我国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案件的受理比重上要远大于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也属于检察机关工作职能的缺失。而且,就本质上来讲,在处理民事诉讼案件时,检察院与法院之间存在固有矛盾,此种矛盾不利于民事诉讼案件监督机制的有效开展。因此,针对我国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检察监督体制,必须将民事诉讼案件与行政诉讼案件区分开来,以促进其独立化的发展方向。

在我国相关法律中有明文规定,人民检察院无论是对行政诉讼案件还是民事诉讼案件,都拥有同等的监督权力。且两种检察监督体制在细节上存有一定的差别。通过对不同监督体制的分析,将二者分开处理,是促进检察监督机制独立化发展的重要手段。

从监督对象上看,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的监督主要是以行政单位为监督对象,不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活动,控诉双方在地位上存在一定差距;而民事诉讼的监督对象,是对包括当事人在内的检察监督,且对当事人和整个诉讼活动都要进行监督检察。由此可以看出,相对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在监督对象上,具有权力更大、涉及更广、难度更高的特点。

从功能定位上看,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的监督功能主要体现在,针对行使司法过程和权力的法院审判进行监督;而在行政监督功能方面,则除了履行监督职能外,还具有在审判过程中,保障原告与被告皆具备的独立行使诉讼权益。而由于行政诉讼案件的复杂特点,就法律方面来讲,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更需肩负监督和保障职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不仅在于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和当事人诉讼活动的监督,还在于通过这样一种监督机制,将检察权能和审判权能统一起来,即以司法权之权威形成对行政权的有效制约,进而实现对审判权和诉讼权的有力保障。

从监督方式上看,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皆具有监督职责。在此过程中,检察机关可以以“抗诉”的形式来实行监督责任。就目前我国检察机关的抗诉而言,由于在行政诉讼案件方面,对检察机关行使抗诉权力上,对理由以及理由和理由之间的关系和适用范围都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给检察机关就行政诉讼案件提起抗诉增添了难度,以致于检察机关常常运用民事诉讼案件的抗诉模式。从而造成在运用“抗诉”方式监督时,出现了形式混乱的局面。基于此,建立一套完善的行政案件“抗诉”模式,对促进检察机关工作效率和检察监督独立化发展而言,十分必要。同时,检察监督部门还应当注重于对新的监督方式的开发和创建,紧跟时代潮流,行使检察监督职能。

从诉讼原理上看,行政诉讼案件与民事诉案件存有本质上的差别。

二者在性质、特点以及运行原理上皆有不同。其中最本质的区别在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处于平等地位,而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地位则不具有平等属性,由此导致民事诉讼检察监督与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具有不同的运行原理。其中,民事诉讼案件检察监督本质为,双方当事人在平等的诉讼身份下,行使民事诉讼活动;而行政诉讼案件首先在控诉双方的诉讼地位上就无法保障其平等地位。且行政诉讼案件的检察监督主要是对行政机关这个整体进行检察和监督,行政机关并不具有反诉讼的权益。

我国检察机关在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检察和监督上,首先在法律上就有明显差异。然而检察机关却将二者放在了同一职能部门进行检察和监督活动。二者在监督对象、监督功能定位、监督方式和诉讼原理上皆存在不小的差异,从而易导致检察监督工作混乱的情形发生。

[2]白建云。民事行政诉讼违法行为调查中的几个问题[j]。中国检察官,2012,(5)::10.3969/.1008-6676.2012.05.027.

电大专科毕业论文范文

在2020年,我的电大学习已经结束,虽然我们都是已经走上工作岗位的学生,不能像全日制学生那样全天候在校学习生活。但这种工作—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的学习模式,使我收获匪浅,受益终身。回顾三年的学习历程,感受颇多。

在这几年的工作中,使我充分认识到之前在高中阶段所学的知识及工作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不能满足今后的工作需要,急需补充相关的理论和专业技能知识。参加电大学习后,我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到通过这次电大的学习,能够学到许多理论知识,将对本人知识更新及提高素质有许多帮助,并且能够学到今后工作所需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

由于不同于全日制的授课方式,除了面授之外,可以说大部分时间要靠我们自学去完成。为了提高自己,我特别珍惜这次学习的机会,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把学习当作完善自身的需求,把学习当成促进工作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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