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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作计划的定义(汇总10篇)

作者:ZS文王 最新工作计划的定义(汇总10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是时候开始写计划了。怎样写计划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计划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工作计划的定义篇一

为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切实把机关党支部锻造的更加坚强有力,更好地担负起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结合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和平县林业局20xx年党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v^^v^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政治功能,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创新组织体系、凝聚党员群众、促进发展稳定为工作标准,以加强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和基本保障建设为主要内容,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更加突出政治引领;进一步统筹抓好党建和业务工作,做到“两不误,互促进”;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提升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建设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更加精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党的执政根基更加牢固。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第一议题”学习机制。把学习^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v^^v^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v^^v^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v^^v^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学习会议的“第一议题”,突出政治建设,增强责任意识,做到常态化学习、全面性普及,真正用^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活动,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进行签到考勤和全程记录,教育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坚定理想信念。

(三)继续开展“党员领导干部领学带学督学”活动。做好局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上讲台讲党课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深入所在党支部和挂扶村讲党课作辅导,开展谈心谈话,面对面帮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懂弄通做实^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四)扎实推进抓党建促振兴工作。继续加强与局机关挂扶村党支部的联系指导,强化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动乡村振兴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推进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开展学习扶贫干部先进事迹活动,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凝聚干部脱贫攻坚精气神,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奋力开创乡村振兴发展新局面。

(五)加强纪律约束。通过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作风整顿活动等,突出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肃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增强党员群众观念,强化纪律执行,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落地生根。

(六)不断提升党支部建设水平。按照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标准,认真分析找准党支部发挥作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部署开展党支部各项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增强机关党支部政治领导力、发展推动力和自我革新力。

(七)开展一次党员达标创优活动。结合年度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的环节,开展一次党员达标考评,评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表彰先进党员和优秀代表,引导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做优秀^v^员,同时,对不达标的党员将以谈心谈话的形式进行教育引导,并督导促其整改。

(八)加强党员思想教育。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创文创卫党员志愿者、“七一系列纪念建党周年”、“国家公^v^”等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和红色革命文化、历史廉洁文化等资源,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对党员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九)做好党员亮身份、作表率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全面深入推行党员佩戴党徽上下班、穿戴志愿者服开展志愿者活动,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党员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树立良好形象。

(十)完善党内民主和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坚持慰问与走访相结合,以开展党员党日活动的形式,继续实行关心关爱党员行动;做到在政治上爱护、思想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党员;推进党务公开,积极征求意见,重视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

(十一)规范发展党员。一是规范党员发展。严格按照《中国^v^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遵循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认真严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十二)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积极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组织员和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完善党务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工作队伍能力水平。

(十三)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坚持意识形态的工作原则。

工作计划的定义篇二

以教育教学改革为动力,以进一步促进中小学德育工作为重点,以全面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和班主任老师的班级管理水平为突破口,认真贯彻落实《^v^中央^v^关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不断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局和学校总体工作计划的要求,紧紧围绕新颁布的《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当前德育工作的新形势,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效。

德育工作总体目标

具体工作安排及措施

(一)、师德建设

按照教育局师德建设工作重点和学校总体工作计划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以强化师德、师风为重点,组织全校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鹤岗市中小学教师“七不准”》及处罚规定,结合上级要求制定了我校教师工作纪律。把各种制度落实到教师的师德评价上。并落实到日常的教学中,严禁有违师德现象的发生,使每位教师都具有品质高尚,爱岗敬业,尊敬学生、教育艺术精湛的高尚的师德修养。

2、加强班主任老师队伍建设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班主任老师培训方案

学校德育领导每月做一次班主任老师培训主题讲座,每月要撰写一篇教育案例,期末写出一篇有一定质量的关于班级管理方面或心理教育方面的专题总结或论文。

(二)常规工作。

加强德育常规工作的检查和管理和考核,做好常规工作,常抓不懈,认真落实。从小事入手,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和优秀的道德品质。

(1)本学期的值周工作仍以培养全体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为目的,进一步巩固、完善值周工作细则,加大值周的力度,由政教处具体负责,建立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加强监督的作用。从细微之处入手,强化管理,给全体同学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工作计划的定义篇三

古典文学中常见论文这个词,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为论文。以下就是由编为您提供的。

在原会计准则体系下,会计弄虚作假的现象时有发生,不管是一般企业还是上市公司,会计上的数字总是多少有点水分,除了计量单的?不完全精确性,会计处理方法上也有不可避免的缺陷。这些数字很大程度都是有意更改的。其中对于利润这一块,更是上市公司进行人为调控甚至操纵的重点。近些年,利润作假事件频繁发生,这样便引起了社会对企业中利润操纵行为的高度关注。利润操纵行为歪曲了企业的盈利状况,隐藏了企业在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危害性极大。基于以上原因,并且为了同国际会计准则接轨,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情况下,新会计准则在多次反馈和修改中应运而生。新准则的出台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历史的必然,因为原会计准则已经不适应中国经济的发展,最突出的是在原准则体系下,企业利润操纵的现象比较普遍,严重影响了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这与会计核算是相违背的。新会计准则对存货的管理、资产减值、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等方面做了重大调整。一方面,这些具体准则的修改和变化,将使现阶段企业利润操纵得到有效遏制;另一方面,新准则也为企业调控盈亏带来了新的空间,必须引起我们的警惕和防范。为了尽可能降低新准则实施后企业利润操纵的空间,社会中介机构及监督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对新准则实施的监管。

研究现状:

国内外学者已经对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进行了较为广泛而深入地研究。加拿大会计学者司可脱(scott)在其《财务会计理论》一书中认为,利润操纵是会计政策的选择具有经济后果的一种具体体现。他认为只要企业的管理人员有选择不同会计政策的自由,他们必定会选择使其效用最大化或使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的会计政策,这就称为利润操纵。另一位美国著名会计学者凯瑟琳·雪珀(katherineschipper)的利润操纵概念是一种广义上的概念,即企业管理人员为了获得局部或私人利益,而有意地对财务报告进行歪曲控制,以达到利用信息进行操纵利润的目的。

国内对企业利润操纵的研究也比较多。朱嘉许(2017)认为,利润操纵和利润包装是管理当局采取各种手法,使企业以对自身和企业有利的数字对外披露财务信息的行为,其手法有的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有的则超出了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黄燕铭(2017)认为会计信息失真存在规则性失真、违规性失真和行为性失真。魏安霞、杨晓明(2017)从公司治理结构、注册会计师聘任制度、造假成本与收益、剥离与模拟、资产重组与关联交易等五个角度,剖析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并相应地提出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对确保会计信息质量做出有效的制度安排、上市公司审计轮换制和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机制、对造假的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处以重罚、提高会计造假成本以及对剥离、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进行严格限制等措施。2017年我国发布新会计准则体系,国内许多学者已对其进行了一些研究。陈旭东在“新会计准则环境下传统利润操纵方法的命运分析”一文中分析了新会计准则对传统利润操纵方法产生的严重冲击以及一些新的利润操纵工具的产生。本文从上述文献资料中汲取了灵感,开阔了思路,并借鉴了很多研究结论,为本文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工作计划的定义篇四

1. 选择问题和形成假设

选择问题即选定研究的专门问题是教育科学研究的第一步,也是重要的一步。因为问题的选择不仅规定了研究的方向和内容,也同时决定了研究工作应采取的方法和途径。因此,必须慎重对待。

教育现象和过程是极为复杂的,需要研究的教育问题也很多,然而并非每个教育问题都有进行科学研究的价值,就是有科学价值的问题,如果受到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也并非都可以作为研究的对象。如何着手选择一个研究问题呢?首先,应该处理好选题的几个关系。

(1)把握科研方向与个人兴趣的关系。科学研究需要兴趣,兴趣是进行艰苦的科研工作的动力源泉。然而,完全从兴趣出发,忽略教育科学研究的大方向,效果常常会事倍功半。因此,科研兴趣应在教育科学研究的大方向的指导下培养和发展。我国的教育科学研究从中央到地方都有研究规划和指南,围绕着这些规划和指南选题,不仅可以得到一定的资助,而且可以集中力量有所突破。

(2)要注意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的关系。既要注意克服偏重理论的思辨研究,对教育实践问题不够关心的倾向,也要避免应用研究急功近利,缺乏理论指导且处于低水平的现象。

(3)是要注意冷题、热题与一般问题的关系。教育科学研究的冷题、热题很多,研究起来有新意,相对容易出成果,但如果热衷于追热点、选冷题,最终将导致研究成果的零碎肤浅,难以形成系统深厚的理论根基。因此,在一定时期内,稳定一个研究方向,并在这个方向不断延伸,才能在一定领域中取得丰硕成果。

(4)要把握一个好的选题的基本特点。好的选题必须有科研价值,即或在理论上要有新突破,或在实践上对教育改革有重要指导作用,或二者兼而有之;选题必须具体明确,即问题的界限清楚、针对性强;好的选题必须有可行性,即根据现有的资料、设备、人力、知识、经验等主客观条件的发展成熟程度,恰当选择提出问题的时机和角度。

(5)要注意克服选题中的几种不良倾向。一是内容宽泛,无从着手;二是主攻目标模糊不清;三是问题太小,意义不大;四是以现有条件研究困难,资料缺乏。

总之,正确地选题并非一蹴而就,它不仅要求研究人员具备一定的教育理论基础,而且要从实际出发,善于观察问题、发现问题, 以及通过对事实材料的分析比较,从中不断发展自己的选题能力。

形成假设即根据已有的事实和资料,设想出有研究价值的问题的因果或结论。假设的功能在于,它不但是一种带有方向性的有待验证的想像,而且它还影响着确定研究活动的过程组织、研究逻辑和选择研究途径。假设不是无目的的胡思乱想、,而是把大脑思索的范围限制在所研究的问题上,从而使研究人员探索的目标更加有的放矢。一旦形成假设,研究人员可以根据确定的目标,在限定的范围内有计划地设计、进行一系列的研究活动。因此,假设是教育科学研究探索的必经阶段,是准确把握教育规律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手段。

要提出一个好的假设,必须注意把握科学合理假设的主要特点。一般说来,好的教育科学研究假设,一是要具有科学性。即假设的提出要合乎规律,合乎逻辑,它是建立在已有的科学理论或事实的基础上的,而不是毫无事实根据的推测和臆断;二是陈述具有明确性。即假设要以清晰、简明、准确的陈述方式,说明两个或两个以上变量间的期望关系,切忌宽泛、冗长、模糊。三是具有可检验性。即对教育现象间的期望关系能为研究及以后的实践所证实,这是科学假设的必要条件。

工作计划的定义篇五

一年来,小学教研室以《^v^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等重要文件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新课程实施的意见,围绕新课程改革的中心工作,以统筹规划、点面结合、课题突破、相互交流为策略,坚持理论与实践、借鉴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推进了我镇小学的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整改提高,确保我镇小学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特做如下工作总结。

1.加强对学校领导干部和实验教师的通识培训和学科培训。我们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培训,进一步更新了我镇各小学领导干部和教师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使他们都树立了新课改所倡导的教育观、教学观、学生观、人才观和质量观。

2.强化师资培训工作。我们按照课改及师训的有关意见,积极争取为各小学配备了知识水平高、教学能力精、创新意识强的课改实验教师,为他们建立了基本情况信息库,为全面开展师资培训提供了可靠的参考信息。一方面,积极支持他们参加上级组织的有关培训,丰富他们的新课改理念;另一方面,镇教研室定期组织全体实验教师观看课改光盘,初步转变了实验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和教育教学行为。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真正组建起了一支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又具有我镇特色的新课改实验教师队伍。

3.组织各学科丰富多彩的教学研讨活动。研究制定了新课改课堂教学评价标准,提高了我镇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特别是今年12月份开展的全镇课堂教学观摩活动,使全镇课改实验教师进一步明确了新课改课堂教学的特点,倡树了求真务实的教风,在全镇小学教师中引起了良好的影响。

4.强化对课改课题的指导与管理。以课改实验研究为重大课题,找准突破口,推进新课改工作,主要加强对校本课程开发和校本培训两项实验课题的研究与指导。今年,镇小学教研室组织编写了“校本课程”——《风景这边独好》,初步实现了教育资源共享。

5.定期召开新课改实验经验研讨会。及时总结课改经验,帮助各小学树立新课改理念,实现管理创新、备课创新、教学创新、作业创新、评价创新。两次视导结束后,及时组织了常规资料展评活动,通过交流研讨,扎实推进了我镇的新课改工作。

6.加强领导,科学组织。

(一)镇、校分别组建了新课改和师资培训的组织领导体系、教学研究体系和保障体系,切实做好实验过程的协调和组织工作。

(二)对小学常识学科真考实查,将新课改精神真正落到了实处。制定了常识学科的考查方案,在各单位自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依据省定教学质量标准将学生分成了优秀、良好、学困生三类,每班每类学生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参加镇统一考查,小学教研室各学科教研员依据学生情况设计出难易程度不同的若干套考查题,由三类学生随机抽取进行测查,充分发挥了考试的导向作用。

在看到以上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镇小学新课程改革还存在比较多的问题。综观我镇小学一年来的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这也是下一步我们工作的着力点:一是个别学校部分教师的质量意识不够强,对素质教育、课程改革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系缺乏科学辩证的理解,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正确的质量观;二是个别学校对课改管理的认识不到位,还没有真正认识到课程改革的重要性,管理缺乏创新性。以人为本的管理观念和措施还未建立起来,部分学校尚未建立起有效的评价、激励和服务机制,没能真正调动起教师参与课改的积极性;三是综合实践课程及校本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程度还不够高。新课程观念下的评价机制还未形成,对综合实践课程及校本课程,目前状况一是未引起重视,各校开展得不是很好,再就是畏难发愁,不知如何开发利用;四是高水平的课改师资队伍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个别单位部分教师还不具备课改应有的学历和资格,这对实施课程改革也造成了一定困难,对以上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以各级会议精神为指导,正视问题,研究对策,谋求我镇小学课程改革的新发展。

1.进一步加强新课改宣传力度。要向教师、家长、学生及社会各界宣传新课改的重大意义,提高他们对新课改的认识及认同度,增强他们参与新课改的积极性。

2.加强学习,深入研究和掌握新课改理念。用课改统帅当前的所有工作,组织干部教师加强课改理论学习,学习课改观念,掌握课改观念,要适应课改新形势,重点研究和探讨新课程中教学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及时研究教学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发现和总结教师在教学改革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有针对性地回答和解决教师存在的困惑和疑难。教研员要主动带头更新观念,要深入课堂第一线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广大课改教师服务,同时要做好经验推广工作。要通过课改中出现的问题形成研究课题,抓住主线,抓紧组织实验教师有针对性地、精力集中地进行课题攻关,争取出好成果为课改提供指导。

3.加快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真正形成学校自我发展、自我提升、自我创新、自我超越的内在机制。以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研究对象,广泛开展校本教研活动,要构建一个以课例为载体,强化专业引领和实践智慧的操作系统,在通识培训和学习领悟新课标精神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堂教学研究活动,加大骨干教师上研究课,同学科教师共同研讨、共同提高的面对面培训力度。

4.加强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建设。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组织人力、物力开发各具特色的校本课程。鼓励广大干部教师动脑筋,在总结归纳自己学校传统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学校教育资源,开发具有自己学校特点的校本课程。

5.认真抓好新课程改革的师资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好参加上级培训、外出学习、观看录像、专题讲座、课改论坛等多种活动,抓好对领导干部和实验教师的通识培训和学科培训,多方争取新课改的资金投入,切实搞好干部和教师的各种培训。

6.坚持定期调研、研讨制度。镇教研室每学期将就开学情况和实验情况组织两次有针对性的调研活动,以帮助和指导各单位做好各项实验工作。定期组织各学科教学研讨活动和专题研讨活动,发现并树立课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头作用。

7.定期召开新课改实验工作交流会。镇教研室每学期计划举行两次课改实验工作交流会,开设课改论坛,鼓励干部教师撰写课改论文,择优进行交流,使各学校互相借鉴、互相学习、互相交流,共同发展,以促进全镇的课改实验工作整体再上新水平。

8.完善教学评价机制,加大新课改工作在镇教育综合评估中的权重。以教学评估促课程改革,确保各学校对新课改工作高度重视,切实转变干部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进一步优化教学管理,全面提高全镇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

9.加强档案的收集与管理。对上级配发有关文件精神要领会好、落实好;对组织的各类研讨、交流成果记录下来并保存好,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工作计划的定义篇六

(一)行政许可3项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

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七条 凡开办扰动地表、损坏地貌植被并进行土石方开挖、填筑、转运、堆存的生产建设项目(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使用采伐迹地种植人参等),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八条 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按照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资质条件的机构编制。

《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九条 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第十四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必须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依法开办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申请采矿,必须填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采矿批准手续。

建设工程中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应当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并签署意见。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产使用。

水土保持方案的具体报批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6号)第二条: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其中,审批制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核准制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备案制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纳入下阶段设计文件中。第三条:开发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依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篇章,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投资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时应当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参加。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六条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 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八条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三十条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部门不得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用地许可和采矿许可等有关手续,项目立项审批部门不得审批核准,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三十一条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生产建设项目应当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开展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备案,审查后续设计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生产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中应当包含水土保持任务和要求。

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

分期建设、分期投产使用的生产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设施可以与主体工程同步分期验收。《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三十二条 生产建设项目在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以及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第十四条:建设工程中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应当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并签署意见。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6号)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权限,负责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6号)第十二条: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设计、施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工程不得投产使用。

3、开垦荒坡地批准及林区采伐备案监督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 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小于二十五度的禁止开垦坡度。禁止开垦的陡坡地的范围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一条 禁止毁林、毁草开垦和采集发菜。禁止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或者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三条 在五度以上坡地植树造林、抚育幼林、种植中药材等,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七条 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下的坡耕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修建梯田、坡面水系整治、蓄水保土耕作或者退耕等措施。

《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条 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严格保护植物、沙壳、结皮、地衣等。

《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二十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种植人参开垦坡度不得超过二十五度。在二十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并采取鱼鳞坑、竹节梯田等措施整地造林,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禁止开垦的陡坡地的范围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

《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三条 在五度以上坡地植树造林、抚育幼林、种植中药材等,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使用采伐迹地种植人参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

在二十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方可申请办理土地开垦手续。

《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四条 禁止毁林、毁草开垦。禁止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第十二条:依法申请开垦荒坡地的,必须同时提出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报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二条 林木采伐应当采用合理方式,严格控制皆伐;对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等防护林只能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对采伐区和集材道应当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并在采伐后及时更新造林。

在林区采伐林木的,采伐方案中应当有水土保持措施。采伐方案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林业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五条 林木采伐应当采用合理方式,严格控制皆伐;对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等防护林只能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对采伐后无法更新地带的林木,不得采伐;对采伐区和集材道应当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并在采伐后及时进行更新造林。

在林区采伐林木的,采伐方案中应当有水土保持措施。采伐方案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林业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二)行政处罚8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按照倾倒数量处每立方米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清理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清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按照倾倒数量处每立方米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清理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清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2、造成流失不治理(56条)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治理(清理)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仍不治理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治理;逾期仍不治理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3、危险区等取土挖沙采石(4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八条 对生产建设活动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应当进行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减少地表扰动范围;对废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存放地,应当采取拦挡、坡面防护、防洪排导等措施。生产建设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在取土场、开挖面和存放地的裸露土地上植树种草、恢复植被,对闭库的尾矿库进行复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统筹规划取土、挖砂、采石地点,规范取土、挖砂、采石行为,有效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划定,应当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相衔接。

(二)对单位采挖量在一千立方米以下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千立方米至五千立方米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千立方米以上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4、设施未验收即投产(54条)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整改、可处罚款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征占地面积五十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五十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处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5、陡坡、禁垦区开垦(49条)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整改、可处罚款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毁林、毁草开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二十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一元以上二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上十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采集发菜,或者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对个人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7、林木采伐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52条)

处罚种类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整改、可处罚款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二条 林木采伐应当采用合理方式,严格控制皆伐;对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等防护林只能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对采伐区和集材道应当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并在采伐后及时更新造林。在林区采伐林木的,采伐方案中应当有水土保持措施。采伐方案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林业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三条 在五度以上坡地植树造林、抚育幼林、种植中药材等,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二条 在林区采伐林木不依法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水土流失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造成水土流失的面积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上十元以下的罚款。

流失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水土流失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造成水土流失的面积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上十元以下的罚款。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

(四)征占地面积五十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五十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处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行政征收1项

1、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处罚种类:罚款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可以处应缴水土保持补偿费三倍以下的罚款。

《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可以处应缴水土保持补偿费三倍以下的罚款。

工作计划的定义篇七

(一)临床教学组织管理

1、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由业务院长分管,科教科组织实施。

2、规划医院临床教学工作、制定临床教学工作制度、督促临床教学管理情况、部署医院教学任务、安排教学工作、检查临床教学工作质量、组织临床教学活动、研究临床教学方法、处理临床教学问题。

(二)临床教学管理规范程序

教学管理组织机构

(1)医院临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教学工作的分管院长——医务科——带教老师。

(2)医院临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的管理决策机构。

(3)分管院长:管理全院的临床教学工作。

(4)医务科: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临床教学工作,协助具体组织教学任务与计划的实施,安排科室的教学任务、培训和考核等工作。整理书面材料,填写各类表格。

(三)医院临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

1、由分管院长、有关职能部门、临床等管理人员组成,为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的管理决策机构。按实习大纲要求统一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教学工作,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2、建立一支机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教学管理队伍和带教老师队伍,充分调动教学人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带教老师队伍的政治、业务水平。

3、制定本院的教学工作目标和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有关制度及管理措施,定期检查评估科教科、临床教学教研室的教学工作落实情况。

4、每年实习生来院前各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会议,落实本年度的教学计划、教学准备工作。

5、随时了解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听取各教研组、带教老师及实习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与教学有关的各部门的工作。

(四)科教科教学工作制度

1、为医院临床教学常设办事机构,设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根据临床教学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院的临床教学日常工作。

2、执行有关临床教学工作,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审定临床带教老师资格。督促、考核教学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

3、负责接纳安排实习生,制定实习计划和实施计划,安排实习生的岗前培训、医德医风教育、全院临床教学讲座、实习轮转安排、出科理论考试、实习结束前的考核鉴定等事宜。

4、负责与相关医学院校的有关教学事务的联系和协调等工作。每学年结束时完成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带教老师的评选工作。

1、设内科学教研室、外科学教研室、妇产科学教研室、儿科学教研室、急救医学教研室、眼耳鼻喉科学教研室、皮肤科学教研室、影像学教研室、药剂学教研室、护理学教研室等教研室。

2、组织安排本学科的日常教务活动。推荐带教老师,负责对教研组带教老师的管理、指导和考核等工作。

3、负责实习医师在本科实习的日常管理、临床带教和出科时的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按照安排完成全院临床教学讲座(理论大课),督促完成教案。

4、教研室每两周应进行一次针对实习生的临床小讲课。组织并规范教学查房,要求每四周进行一次。组织本学科临床教学和病例讨论,原则上每两周进行一次。

5、完成全年本学科临床教学工作计划及年终总结。完成对临床带教老师的教学考核。

(六)教务活动制度及实习管理程序

1、重视教学工作,积极组织、部署、协调,保证教学质量。

2、将教学工作贯穿于医院日常工作中,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调动各级兼职教师的积极性。

3、医院临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根据医学院校的实习大纲,制定全院本年度的教学计划、各教研室制定本学科的教学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4、医院临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科教科、临床教学教研室定期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5、建立健全临床教学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及管理措施,完善各级教学人员职责。

6、医院临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科教科及临床教学教研室随时了解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听取教师及实习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与教学有关的各部门的工作。

7、布置并落实有关教学执行情况,落实各教研室的临床教学安排情况。

8、每学年在实习生到院前一周,由教学领导小组检查教学准备工作、完成实习计划和实施计划。督促有关教研室做好教学工作准备,完成教学进度表和教研室有关教学活动安排。

9、实习生到院时,由科教科组织集中岗前教育,内容有:介绍医院情况、医德医风教育、病历书写规范、医院感染知识、安全医疗教育等。

10、实习生到岗后,由各教研组做好入科教育、医德医风教育、日常带教、实习生考勤、理论大课、临床小讲课、临床教学病例讨论、教学查房、诊疗操作指导、入出科的考试和考核等工作。入科教育由教研组教学秘书组织,时间半天。主要内容包括:科室的专业特色、带教医师情况、科室工作制度、医德医风教育和教学要求等。

11、医德医风教育制度:科教科每年开展针对实习生的医德医风教育至少2次;进行热爱祖国、热爱中国^v^、热爱社会主义教育;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教育;进行人道主义教育;进行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进行医疗法律教育。

12、组织实习生对医院、科教科、各临床教学教研室和带教老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议。

13、完成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工作总结。积极组织各级教学人员撰写医学教育研究论文。

14、随时与相关医学院校取得联系,接受医学院校对教学工作的指导。

15、完成实习医师实习结束的医院考核鉴定。

(七)理论大课及临床小讲课制度

1、全院临床业务讲座(理论大课)由科教科组织,每月一次,每月的第一周星期三下午3:00-5:00举行。科室的临床小讲课由教研组组织,每二周组织一次,每月的第二周和第四周星期三下午3:00—5:00在所在科室的示教室举行。

2、根据各高校的毕业实习大纲和医院的教学进度表的有关要求,理论大课由科教科督导各教研室集体确定讲课题目、讲课内容和讲课安排表。临床小讲课由教研组集体备课确定讲课题目、讲课内容和讲课安排表,并报一份科教科备案。

3、理论大课及临床小讲课原则上由主治医师主讲,参加听课的实习医师和其他人员要签到,理论大课结束时应进行讲课质量评价。

(八)教学查房制度及流程

1、教学查房是临床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考察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重要形式,由教研室组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持,每月进行一次,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2、目的:是检查查房人员的教学意识、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3、要求:是通过对病人进行病情询问和规范的体格检查,根据病情

工作计划的定义篇八

法律基础课是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之一,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的重要途径,中职学校应重视对学生进行法律基础知识教育和普及。本文对如何充分发挥法律基础课思想教育功能、提高其教学质量进行了探讨。

法律基础课;法制教育;重要意义;学习兴趣。

在现代社会,法律素质是社会成员必须具备的综合素质之一。法律基础课是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进行法律基础知识教育和法制观念教育的一门必修课。它涉及的知识面较广,概念性较强,与生活关系密切,新形势下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了使本课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现结合笔者多年的教学经验谈几点体会。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继环境污染、吸_毒之后的第三大世界性难题。涉嫌犯罪的青少年大多文化素质低下、法制观念淡薄,平时对法制不够重视。有关调查表明,正处花季的17岁是危险年龄,正成为犯罪高发期。高中阶段正是青少年学生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如果不学习一些法律基础知识,必定会影响他们的法律意识形成。

法律在一些人的心目中仍处于可有可无、无足轻重的地位,有些学生觉得法律离自己比较遥远,“法律于我何干?学法律干什么?不犯法就行”的想法恐怕也不是少数学生才有的。现实生活中,我们身边不乏一些虽有理但却不知怎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最终吃亏上当或走上歧途的事例。因此,应加强对学生的法律教育,使他们具有较强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意识水平,建立起法律神圣不可侵犯的信念,自觉遵守法律,自觉维护和捍卫法律的尊严,进而使校园形成一种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法律基础知识在初中课程里略有涉及,有些学生对“重炒旧饭”不以为然,还有些学生对理论知识提不起兴趣和学习热情,课后知识记忆不牢,所以学生在学习时普遍存在无所谓情绪。针对这些情况,第一节课尤为重要。俗话说,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所以,首先必须上好第一节课即绪论课,为日后的顺利教学奠定基础。第一次课除了介绍本课程的安排和以往一些考试情况外,要重在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其入门欲望,使他们对后面知识学习充满期待,对学习这门课程充满热情,从而树立对本课程的积极学习态度,坚定学好本课程的信心,为日后的学习奠定思想基础。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绪论课教学的基本要求是:首先,在备课时,以教学目的为中心,搜集素材,合理选择教法,认真充分备课,做到胸有成竹。同时,应通晓教材全部内容,以便熟练运用教材。其次,开讲要引人入胜,悬念迭起。针对学生第一节课常有的好奇心和猎奇心理,可以提出问题:“当面对物质的诱惑时,你会不会产生据为己有的欲望?当面对鲜艳的刺激时,你能不能抑制往青春的冲动?当面对暴力时,你会不会手足无措?当面对伤害时,你会不会束手无策?”让学生充分交流、各抒己见,以便引起学生的好奇心,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然后再逐一讲解,从而使学生觉得既熟悉又新奇,于是追求新知识的愿望油然而生。同时,再次强调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法律能给人以安全的指南;作为新世纪的青少年,应该懂得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懂得合法合理、适时适度地处理学习阶段的问题,知道用什么方式、通过什么途径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教育与法治实践联系密切,源于法治实践的案例在法律教学中被广泛运用。案例教学法是法律教学中最具特色、最有优势的教学方式。案例既是法律学的重要手段,也是法律教学的重要内容,缺乏案例的法律教学是不完整的。恰当运用案例,能帮助教师阐明问题,突破讲课的重点、难点、疑点;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思考的积极性,帮助学生系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改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在对一些理论知识的教学过程中,有时教师只用语言很难把学生带入爱听爱学的氛围中,即使学生听了,其理解或记忆效果也不深刻。这时,针对学生易受声音、图像感官刺激的心理特点,教师可将多媒体信息技术融于教学,适时播放相关视频片段,利用视觉形象把学生带入一个全新的知识殿堂,使教学的表现形式更加形象化、多样化、视觉化。利用多媒体信息技术图文并茂、声像并举、能动会变、形象直观的特点为学生创设各种情境,激起学生各种感官的参与,调动学生强烈的学习欲望,激发学习动机,从多角度挖掘他们的潜能,达到使学生能感兴趣,“自我激活”的效果。这就需要教师在上课前,有意识地搜集学生感兴趣的、对教学有帮助的视频素材,使课堂教学形象、生动,从而提高学生对知识的记忆,并更好地领悟知识。比如,在讲到宪法赋予每个公民享有的人身权利时,可放一个相关片子——《“小偷”之死》,形象直观地让学生明白:小偷虽然是犯罪嫌疑人,但也有自己的人身权利,抓小偷是见义勇为,但抓住小偷后怎么处理不归个人管,应马上送_门处理,而不应动手打他。市民仇恨小偷的心态可以理解,但殴打等暴力行为,如果不属于正当防卫,就触犯了法律,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试想一下,是非善恶的观念如果演化成暴力,像视频中把小偷打到河里淹死或是把小偷绑在太阳底下暴晒等,这样是非善恶就颠倒了。当然,小偷要为自己的偷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法制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遵纪守法是我国21世纪创新型人才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法律知识教学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必要手段。教师在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过程中,要经常注意到这门课的特点,注重它的现实意义,应当利用各种教学手段,优化教学过程,从而更有效地培养学生的法律素质,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

工作计划的定义篇九

日本要选择适合自己情况的学校,需先了解各学校和专业,在了解其招生注意事项的基础上,根据自己所希望有研究领域,针对自己的目的和能力进行选择,并注意以下各项,即学习什么-学习期间需要多少费用-学习成绩如何-日本语能力如何-是否能得到奖学金等。在下述条件中哪些条件优先考虑,因人而异,但是综合了将来所要从事的职业和人生道路等原则,应当可以确定所要选择的学校了。根据入学考试的结果,有可能进不了自己志愿的学校,所以,参加两个以上的学校考试较为稳妥。

(1)课程,研究的内容

(2)研究设施

(3)奖学金以及经济援助

(4)学费,其他必需的经费

(5)宿舍

(6)入学考试

(7)有无日本语学习计划

(8)有无留学生用的特别学习计划

(9)所在地的环境

现在,留学生集中于东京周边的学校,对于东京以外之地区有许多优点如物价,房租比东京全家能接受小班制教学,能够与地域紧密结合等,在选择学校时最好不限定东京周边,应将眼光置于日本全国。

除大学以外就选择一般的日语教育设施而言,你要进入的日语教育设施要是没有被日本语教育振兴协会认定,将得不到入境日本的许可,所以,首先必须核实该日语教育设施是否得到了日语教育振兴协会的认定。凡是得到认定的日语教育设施都刊登在日本语教育设施要览一书中,在驻外日本公馆里可以查到,所以可以根据这本书进行核对。此外,还希望大家再看看每个日语教育设施的简章,同时从在校生、毕业生那里了解一下该日语教育设施的情况,再留意了以下几点以后再进行选择。

原则上从日本国内日语学校不可转学到日语学校或私立大学的留学生别科。

(1)课程内容:即课程以什么为重点,是否与自己目的的相适应。

(2)按不同水准编组:即是否细分各个阶段,按照不同的.日语水准编班,从而可以使所有人得到适合自己的日语能力的课程。另外,是否有进行分班前测验。

(3)基础学科:对于为了进入大学学部而学习日语的人来说,还要留意该校在日语教育的同时有教授基础学科(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社会等)的体制。

(4)教育环境:该日语教育设施所在地的教育环境是否良好。

(5)附属的住宿设施:即该日语教育设施是否确保有附属的住宿设施,或者在没有专用住宿设施的情况下,是否帮助找公共住宅和寓所。

(6)升学与生活指导:是否为学生进入大学提出各种建议和提供咨询服务。另外,在生活方面是否给予关心。

(7)日本语能力考试1级的认定人数及私费外国人留学生统一考试200分以上的优秀成绩者的人数。

(8)毕业生的进路

(9)教员数

(10)学费

(11)入学选拔方法

工作计划的定义篇十

主考官在看简历的主要的目的就是选择一个更加适合工作的人,因为存在工作经验的人在工作时候往往会更加的容易,并且更加的上手。停驶对于存在工作经验的人在接受工作的时候往往是比较的迅速的,可以在很大的程度上面降低企业的.培训等等方面的费用。可以这么说,工作经验是招聘人员十分看重的一点,所以在进行填写的时候,需要下足了功夫。

对于找工作的人来说也是这样的情况,为了凸显自己的能力,需要及时的填写自己在工作上面的经验特别是和这份工作相关方面的经验,这样主考官对于我们的印象更加的深刻,这样自己找到这份工作的可能性也是比较的大。

但是在进行填写的时候也是需要注意一些方面的事情,比如说在进行填写的时候,不妨把自己在某个方面能力进行适当的夸大,这样可以取得更好的效果。很多人员在制作简历的时候,也是需要依据简历模板进行填写,这样制作出来的简历的效果还是比较的好。只要注意这些方面,制作的简历可以帮助我们找到这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