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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朝圣读后感(通用6篇)

作者:QJ墨客 最新朝圣读后感(通用6篇)

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好好地对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读后感书写有哪些格式要求呢?怎样才能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朝圣读后感篇一

一位退休不久的六十岁老人,在远方的朋友寄来一封“小吃一惊”的癌症晚期道别信后,他毅然决然的认为他可以拯救他的朋友。于是,开始了徒步之旅。

他并不是一个佛教徒,但他在路途中明白了信仰的重要性。他一路往北,没有手机、没有徒步鞋、甚至没有指南针,全然靠着自己的坚定信念,勇往直前。他学会了在野外如何烹饪食物,什么样的蘑菇可是食用,他明白如何能够避开危险……他感受着大自然赋予他的能量,他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幸福。尽管路途使他精疲力尽,可他却坚定他的坚持会拯救一个生命。

孤独的时候,他开始回忆,他想起他刚遇见妻子的时刻。那是一段想起就心头甜蜜的罗曼史,在偶然的一次聚会上,他穿过人群一眼就看到了她,她多么惊艳美丽,他在她的身上停滞,他呼吸急促。他大胆而自信的走到她面前,撩起她柔美的秀发,他在她耳边轻轻说了一句话,继而他们就发疯般大笑不止。于是,他们约会、旅行,结婚、生子。

已经有二十年他没有再和妻子亲密过了,只是因为他死去的儿子。妻子把责任全都怪罪在这位父亲身上,责备他,他没有做好父亲的责任。他的愧疚感充斥着他的内心,他一定又想起儿子不顾一切向海水深处奔跑的情景,一个巨浪将儿子弱小的身影打翻,旁边的救护员慌忙跳进海里救出了儿子,他却在岸边解鞋带。他愧疚,他不配做个父亲。夜的宁静使他肆无忌惮的想着,想着,他觉得自己和儿子之间的沟壑再也无法填补。自从儿子上吊自杀之后,他与妻子就渐行渐远了。儿子生前有抑郁症,他反省这个做父亲的,他应该可以挽回点什么,发现一切都无动于衷了。

此时,他最好的朋友,在生命终将奄奄一息之时,他想大怒一场,在此一搏。他的脚因为长时间摩擦起满了水泡,他不再年轻的筋骨因为摔跤而更加疼痛缓慢。一路上,他昏倒过,善良的人们总是帮助他,为他治病,鼓励他,赞赏他的勇气和毅力。他明白,这世界终会有美好降临,即使是那些素未谋面的人,他们的故事,他们的善行,都刻在这样一位朝圣者心里。他带着他们虔诚的爱和美好的祝福继续前行,感动的泪早已洗刷了他那颗因为世俗而污秽不堪的心,他变得柔弱、变得慈爱、变得宽恕。

一只小狗跟着他,他担心他因为没有足够的食物而使小狗忍饥挨饿,所以他试图用石子赶走小狗。可小狗依旧跟着,步伐坚定稳健。于是,小狗就陪着他走了一段曼妙的旅程。小狗它没有名字,有名字的小狗就会成为他的宠物,它就是小狗,它是自由的朝圣者。小狗在一个夜晚消失了,他回头去找,原来它卧在一个年轻女孩的脚旁,继而女孩扔一颗石子,小狗跟着女孩上了车。本来他想叫住那个女孩和那只小狗,可他发现他不知以何种身份,他感谢小狗陪他走了这么一段路,小狗对它主人的选择是自由的。

他也曾徘徊,也曾想放弃,因为这实在太累了。可他明白距离终点越来越近了,往前走一步就又进一步。他终于看到了他的朋友,他看着那瘦小的骨瘦如柴的背影,她像是有两个头,因为肿瘤凸出的缘故。他告诉她,他走了很远的路来看望她,只是想和她道别。他给她买了很多礼物,她静悄悄的,苍白无力的眼神早已预想这一切,她像平静的湖泊,又像翻滚的波涛,总之她是神秘莫测的。她好像有很多话想要说,但生命的旅途就要结束,病痛使她失去了说话的自由。可她依旧记起了她这位善良的朋友,她终于想起了,后来,她就离开在一束光中。

他看着自己手里的石英,回想着自己做过的错事,就在那一瞬,烟消云散。

他紧紧抱住自己的妻子。

朝圣读后感篇二

朝圣的心路读后感,人的一生都在不断地探索和前进,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朝圣的心路读后感,欢迎阅读!

年前,当我徜徉在孩提时代的时候,我还依稀记得:草长莺飞的清明时节,我的父亲,总要带我踏着布满荆棘的山路,祭奠我的祖先。

那种感觉,在那时的我看来,总是说不清道不明,但心中怀揣那种心情却让人难以释怀。

这让我相信世界上有那么一股力量,它无形却暗藏能量,它让我们披荆斩棘,勇往直前。

而这种我现在知道被称作“信仰”的力量,之前还被我当做是宗教或者类似神明的产物。

周国平先生的哲学散文集《朝圣的心路》,字字珠玑,醍醐灌顶,让我如若新生的婴儿,方才感觉到无尽的光芒。

关于信仰,我一直偏执地认为只有形如“守望”或者“追求”的字眼才能与之相匹配,守望自由、追求光明……总是严肃而神圣的。

我不知对错与否,我很难否定这样的想法,这让我直到今日,依然坚信这个想法具有存在的价值。

任凭思绪车马星空,我总是想起塞林格《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那个主人公,他是被学校开除的中学生,玩世不恭,甚至有些愤世嫉俗,他厌恶这尘世平庸的一切。

但就是这样一个被认为一无是处的“不良青年”,却有着伟大的理想:他想象悬崖边有一大块麦田,一大群孩子在麦田里玩,而他就站在悬崖做一个守望者,专门守护着孩子防止他们掉下悬崖。

主人公的理想,更是一种信仰,今日的孩子们何尝不是在悬崖边的麦田里玩,麦田的有童趣和纯真,悬崖下是空虚和物欲的深渊,一个没有信仰的人,怎么能够守护人类的未来。

帕斯卡尔说:人是被废黜的国王,否则就不会因为自己失去王位而悲哀了。

周国平先生在《朝圣的心路》里对此作出了进一步解释:人的高贵灵魂必须拥有配得上它的精神生活。

而这种精神生活,在我看来,便是我们的信仰。

有人质疑信仰存在的必要,但却忽视了很重要的一点,根据柏拉图以来西方哲学的传统,每个人的存在都由肉身生活和灵魂生活,两者分别对应动物性和神性。

一个怀疑信仰的人,对自身就是一个怀疑。

信仰无疑使人高尚。

一个有信仰的人,首先便是有所敬畏。

敬畏自然、敬畏生命、敬畏爱情……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但却不能不相信神圣。

在有信仰的人心目中,总有一些东西属于人格与尊严的根本,是亵渎不得的。

不论他们身在怎样的物欲横流中,他们始终明白,心中的神圣是不容侵犯的。

信仰还让人感知爱和信任。

周国平先生在其《在黑暗中并肩行走》一文中与思想家史怀泽产生了强烈的共鸣,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别人的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诚挚的爱。

”的确,我们都走在不同的人生轨迹,而正是这种信仰,让我们感知到相互追求光明的努力,使我们相互鼓励,相互给予爱与信任,而“不需要注视别人的脸和探视别人的心灵”。

信仰更让我们有勇气去面对困难。

在尼采挑明“上帝死了”这个事实之后,信仰何以立足?这始终是困扰灵魂的难题。

德裔美国哲学家蒂利希在《存在的勇气》一书中谈道:有精神追求的勇气便证明了信仰的存在。

这似乎可以在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得到证实:片中男主角安迪在经过20年的冤狱之后,终于靠着自己的力量,获得自由。

人生是不断救赎自己的过程。

唯用笔、用心记录人本生存状态,或好或坏,或悲或喜。

周国平先生在书中也写道:真正的信仰不在于相信佛、上帝、真主或别的什么神,而在于相信人生应该有崇高的追求,有超出世俗的理想目标。

我觉得能遇到一本好书是一种缘分,并能在读书的过程中有所感悟,与书本做一次灵魂的交流,这比看无数的书却味同嚼蜡都来得有意义,这也是我所理解的读书的要义之所在。

朝圣的心路,人之至性通往至圣之路。

走在朝圣的路上,独自守望各自的灵魂。

朝圣的路途中,孤独是必不可少的,耐得住寂寞才能享受孤独的乐趣,就像书中所说的,因为在孤独中才能与自己的灵魂相遇,孤独中有大快乐。

有灵魂独处的能力,关系到一个人能否真正的形成一个相对自足的内心世界。

唯有在孤独中,人的灵魂才能与上帝,与神秘与宇宙的无限之谜相遇。

现在的社会太浮躁了,重消费重娱乐,人们往往静不下心来与自己的灵魂对话,没时间与好友谈心,做深沉的交流,一切你光掠影,都流于表面,流于浅薄。

人难得有真正孤独的时候,而许都人却害怕,害怕他们在孤独中真切地面对自己,面对现实,于是选择了逃避,选择了虚假的热闹,周旋于各种应酬,渐渐地,迷失了自我。

独处需要一种勇气,敢于直面自我的勇气自傲与自己灵魂对话的过程中,或许会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学会独处是一种能力的体现,真正的孤独并非只有空虚,而是内心丰盈不需要太多外部世界的干扰。

执着是内心的一种执念,因为对心中的某个目标或理想的世界念念不忘而孜孜以求。

在执着的过程中,人们用勇气证明了自己的信仰。

在面对众多未知的情况下,仍能坚持自己的路,一心一意的走下去,个中滋味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感受。

人的一生中或多或少都会有过执着。

不要说佛门中人就没有执着,同样也有,从古至今,能真正做到无欲无求的又有多少呢?有人说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这话有一定道理,因为得不到,你永远都会自己沉浸在当自己拥有的幻想中。

同时执着也是一种人生态度。

因为执着,所以追求,所以永不言弃。

他之于人生是一种无形的推动力。

但如果执着的程度超越了人的最大能力的限度时,就会变成一种可怕的东西。

因为费尽心思都得不到,就会心生怨念,埋怨一切可以埋怨的,并以此作为借口,不择手段地去争夺,从而使自己陷入了泥潭之中。

执着也需要一个尺度,一个丈量人生的尺度。

只有把握好这个尺度,才能保证自己在“平衡木”上挥洒自如。

世界无限广阔,诱惑永无止境。

然而,属于每一个人的现实可能性终究是有限的。

你不妨对一切可能性保持着开放的心态,因为那是人生魅力的源泉,但同时你也要早一些在世界之海上抛下自己的锚,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领域老子说:“不失其所者久。”一个人无论平凡还是伟大,只要他顺应自己的天性,找到了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并且把自己喜欢做的做的尽善尽美,他在这个世界上就有了牢不可破的家园。

于是,他不但会有足够的勇气去承受外界的压力,而且会有足够的清醒去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的机会。

失去也是人生的正常的现象。

整个人生是一个不断得而复失的过程,就其最终结果来看,失去反比得到更为本质。

对于人生,对于生活,我们总会有很多感悟与感受,并能在这一次次风感悟中使自己渐入佳境,不断的丰富和完善自己,这是我们的心路历程,也是我们朝圣的心路。

我们不一定要有宗教信仰,但我们必须有值得我们信仰的信仰,并为之付出努力,守护好我们的信仰与灵魂。

我觉得能遇到一本好书是一种缘分,并能在读书的过程中有所感悟,与书本做一次灵魂的交流,这比看无数的书却味同嚼蜡都来得有意义,这也是我所理解的读书的要义之所在。

朝圣的心路,人之至性通往至圣之路。

走在朝圣的路上,独自守望各自的灵魂。

朝圣的路途中,孤独是必不可少的,耐得住寂寞才能享受孤独的乐趣,就像书中所说的,因为在孤独中才能与自己的灵魂相遇,孤独中有大快乐。

有灵魂独处的能力,关系到一个人能否真正的形成一个相对自足的内心世界。

唯有在孤独中,人的灵魂才能与上帝,与神秘与宇宙的无限之谜相遇。

现在的社会太浮躁了,重消费重娱乐,人们往往静不下心来与自己的灵魂对话,没时间与好友谈心,做深沉的交流,一切你光掠影,都流于表面,流于浅薄。

人难得有真正孤独的时候,而许都人却害怕,害怕他们在孤独中真切地面对自己,面对现实,于是选择了逃避,选择了虚假的'热闹,周旋于各种应酬,渐渐地,迷失了自我。

独处需要一种勇气,敢于直面自我的勇气自傲与自己灵魂对话的过程中,或许会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学会独处是一种能力的体现,真正的孤独并非只有空虚,而是内心丰盈不需要太多外部世界的干扰。

执着是内心的一种执念,因为对心中的某个目标或理想的世界念念不忘而孜孜以求。

在执着的过程中,人们用勇气证明了自己的信仰。

在面对众多未知的情况下,仍能坚持自己的路,一心一意的走下去,个中滋味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感受。

人的一生中或多或少都会有过执着。

不要说佛门中人就没有执着,同样也有,从古至今,能真正做到无欲无求的又有多少呢?有人说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这话有一定道理,因为得不到,你永远都会自己沉浸在当自己拥有的幻想中。

同时执着也是一种人生态度。

因为执着,所以追求,所以永不言弃。

他之于人生是一种无形的推动力。

但如果执着的程度超越了人的最大能力的限度时,就会变成一种可怕的东西。

因为费尽心思都得不到,就会心生怨念,埋怨一切可以埋怨的,并以此作为借口,不择手段地去争夺,从而使自己陷入了泥潭之中。

执着也需要一个尺度,一个丈量人生的尺度。

只有把握好这个尺度,才能保证自己在“平衡木”上挥洒自如。

世界无限广阔,诱惑永无止境。

然而,属于每一个人的现实可能性终究是有限的。

你不妨对一切可能性保持着开放的心态,因为那是人生魅力的源泉,但同时你也要早一些在世界之海上抛下自己的锚,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领域老子说:“不失其所者久。”一个人无论平凡还是伟大,只要他顺应自己的天性,找到了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并且把自己喜欢做的做的尽善尽美,他在这个世界上就有了牢不可破的家园。

于是,他不但会有足够的勇气去承受外界的压力,而且会有足够的清醒去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的机会。

失去也是人生的正常的现象。

整个人生是一个不断得而复失的过程,就其最终结果来看,失去反比得到更为本质。

对于人生,对于生活,我们总会有很多感悟与感受,并能在这一次次风感悟中使自己渐入佳境,不断的丰富和完善自己,这是我们的心路历程,也是我们朝圣的心路。

我们不一定要有宗教信仰,但我们必须有值得我们信仰的信仰,并为之付出努力,守护好我们的信仰与灵魂。

朝圣读后感篇三

我一直喜欢徒步,喜欢行走。乍看《一个人的朝圣》书名,以为是关于远行与信仰的。翻开看,是讲述一个老头儿由寄信引发了徒步行走到英国另一端去看望癌症晚期旧友的故事。而隐于此表面情节背后,是老头哈罗德对自己一生的回思。以及在一个信念的支持下他徒步行走87天,途行627公里过程中发生的故事。而这个信念,是他相信只要自己真的可以坚持徒步穿越整个英国,出现到好友的身边,她的癌症就会痊愈,就会活着。最终,他真的做到了,而故事的结局温情而感人。

徒步行走的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自杀,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或许他的出行,某一种程度上是潜意识想逃离这一切。在遇上了行行色色的路人,听他们讲述各自不同的故事。哈罗德发现,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幸或不幸的剧情,但究竟能拥有怎样的生活,得看自己如何演绎。他在行走中放下了对旧事的心结,重新唤醒了内心深处对妻子深深的爱。而当妻子驱车前来希望他回家时,她看到了这个男人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看到这里,我闭上眼想象哈罗德脸上焕发的光彩,莫琳眼中悲喜交加的神情。

是什么让他改变?我变成哈罗德的随行者,跟着他的脚步,感受路面的崎岖;随着他的目光,辩识草丛间各式植物;和他一起听路过的人们谈笑的声音;然后,我倾听哈罗德内心的声音。

我好像找到了答案。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这是一场心和灵魂的行走。跳出平凡庸俗的生活,在行走中找到自己的存在。用自己的视角去看这个世界,用自己的感受去体验所发生的一切。勇敢面对内心,面对曾经不愿意触碰的心结,将它打开,释放。

原来,行走是为了找回自己。哈罗德最初并不这么想,他只是突然间冒出这样的念头,决定马上行动,不借助其他交通工具,徒步走到好朋友面前,他觉得只要他做到了,好朋友奎妮也一定能够做到。他就这样坚定信念,始终在内心中深深相信,最终来到奎妮的病床前。

奎妮并没有因为哈罗德的到来而痊愈,但她在等待的过程中,瘦弱的身体里似是被注入了强大的力量,让她也执著地等待,最后安然地离去。哈罗德也与妻子最终偕行,如初遇般,相视而笑。

我想,我们偶尔也需要“出走”一次,去寻找真正的自己。去追寻内心的声音,尝试一次为信念而执著行走。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一个人的朝圣》便是这样的一本书。

朝圣读后感篇四

年前,当我徜徉在孩提时代的时候,我还依稀记得:草长莺飞的清明时节,我的父亲,总要带我踏着布满荆棘的山路,祭奠我的祖先。那种感觉,在那时的我看来,总是说不清道不明,但心中怀揣那种心情却让人难以释怀。

这让我相信世界上有那么一股力量,它无形却暗藏能量,它让我们披荆斩棘,勇往直前。而这种我现在知道被称作“信仰”的力量,之前还被我当做是宗教或者类似神明的产物。周国平先生的哲学散文集《朝圣的心路》,字字珠玑,醍醐灌顶,让我如若新生的婴儿,方才感觉到无尽的光芒。

关于信仰,我一直偏执地认为只有形如“守望”或者“追求”的字眼才能与之相匹配,守望自由、追求光明……总是严肃而神圣的。我不知对错与否,我很难否定这样的想法,这让我直到今日,依然坚信这个想法具有存在的价值。

任凭思绪车马星空,我总是想起塞林格《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那个主人公,他是被学校开除的中学生,玩世不恭,甚至有些愤世嫉俗,他厌恶这尘世平庸的一切。但就是这样一个被认为一无是处的“不良青年”,却有着伟大的理想:他想象悬崖边有一大块麦田,一大群孩子在麦田里玩,而他就站在悬崖做一个守望者,专门守护着孩子防止他们掉下悬崖。主人公的理想,更是一种信仰,今日的孩子们何尝不是在悬崖边的麦田里玩,麦田的有童趣和纯真,悬崖下是空虚和物欲的深渊,一个没有信仰的人,怎么能够守护人类的未来。

帕斯卡尔说:人是被废黜的国王,否则就不会因为自己失去王位而悲哀了。周国平先生在《朝圣的心路》里对此作出了进一步解释:人的高贵灵魂必须拥有配得上它的精神生活。而这种精神生活,在我看来,便是我们的信仰。

有人质疑信仰存在的必要,但却忽视了很重要的一点,根据柏拉图以来西方哲学的传统,每个人的存在都由肉身生活和灵魂生活,两者分别对应动物性和神性。一个怀疑信仰的人,对自身就是一个怀疑。

信仰无疑使人高尚。一个有信仰的人,首先便是有所敬畏。敬畏自然、敬畏生命、敬畏爱情……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但却不能不相信神圣。在有信仰的人心目中,总有一些东西属于人格与尊严的根本,是亵渎不得的。不论他们身在怎样的物欲横流中,他们始终明白,心中的神圣是不容侵犯的。

信仰还让人感知爱和信任。周国平先生在其《在黑暗中并肩行走》一文中与思想家史怀泽产生了强烈的共鸣,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别人的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诚挚的爱。”的确,我们都走在不同的人生轨迹,而正是这种信仰,让我们感知到相互追求光明的努力,使我们相互鼓励,相互给予爱与信任,而“不需要注视别人的脸和探视别人的心灵”。

信仰更让我们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在尼采挑明“上帝死了”这个事实之后,信仰何以立足?这始终是困扰灵魂的难题。德裔美国哲学家蒂利希在《存在的勇气》一书中谈道:有精神追求的勇气便证明了信仰的存在。这似乎可以在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得到证实:片中男主角安迪在经过20xx年的冤狱之后,终于靠着自己的力量,获得自由。人生是不断救赎自己的过程。唯用笔、用心记录人本生存状态,或好或坏,或悲或喜。周国平先生在书中也写道:真正的信仰不在于相信佛、上帝、真主或别的什么神,而在于相信人生应该有崇高的追求,有超出世俗的理想目标。

朝圣读后感篇五

这本书是人家送给我的,扉页上还引用了全书的最后一段:

“回想过去那些努力的日子,我想,或许终有一天我会明白:人们总会在准确的时间到达那有人等着他的地方。”

这话可以用来形容缘分,冥冥中的注定。但是我更受启发的,不是这段含义模糊不清的话,而是作者保罗最终想明白了圣地亚哥背后的真正含义:

“追求幸福是个人的事情,他人不能将之传授。因而在找到剑之前,我须先发现剑的秘密。这秘密是如此简单,就是清楚用它来做什么,用它所代表的幸福来做什么。”

这让我联想到自己住院的真正意义,那就是变成一个正常人,一个可以和人正常交流的人,一个可以直视别人双眼讲话的正常人,一个可以直面困境的正常人。这一点是突然领悟到的,特别像灵光一现的想法,用宗教的说法就是“天启”。这个启发,是早上和医生做完心理治疗准备回病房的时候突然出现在脑海里的。

人生确实很奇妙,这已经是我印象中第三次在书中获得人生困境的答案了。第一次应该是村上春树的《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里头提到写作上带来的压力可以通过跑步释放出去。第二次也是村上的《海边的卡夫卡》,里头提到卡夫卡君最终穿过内心的迷雾走出森林,寓意为走出人生困境。

在本书中,作者保罗也是走到圣地亚哥之路快要结束的时候才领悟到这个剑的秘密。我突然感觉自己也像极了朝圣路上的这些教徒,需要翻越崇山峻岭、时不时病发面对抑郁这只黑狗、穿越瀑布水流爬上悬崖顶部、面对向导的命令、重塑十字架、抵制魔鬼的诱惑、寻找到剑、最后悟到剑背后的秘密。

一路上肯定会有想要放弃的时候,第一次病发割腕,特别像保罗和那黑狗的搏斗,腿上的肉都被撕下一大块了。不过他最后靠自己的意志打败了的那只黑狗,而我是被我的向导——姐姐——救下的。但是第二次病发割腕的时候,很明显脑海里是有两个声音互相在争执的。这个又特别像保罗在森林里被活埋、有活蛆蠕动进入他的身体咬他,然后他的脑海中一直在挣扎着咬破土而出。

最后向导佩特鲁斯也离开了保罗了,他自己一个人走完剩下的路。就像他一样,终有一天我也需要离开我的向导、我的医生,独自一人上路去面对我的问题。真的,虽然前路漫漫,还是很需要有自己的信念支撑自己走下去呢。

总而言之,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信念真的是一件很不容易、却又必须去做的事。难,但也不是没有方法的。就像保罗攀登瀑布的过程,看起来水流湍急,冲力极大,实际攀援的过程中只要能搭到合适的石洞,其实是可以避开那水流的。等到翻身一跃上了山顶,再回头往下一看,才发现其实也并没有一开始所想象的那么难。

so,心怀信念,踏踏实实走下去就够了。

朝圣读后感篇六

我从来不知道该用什么去丈量距离,是时间还是长度,是纳米还是光年。直到读完《一个人的朝圣》我才明白,丈量距离最好的单位是生命。

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历经87天627英里,重拾遗失了二十年的爱情、亲情和友情。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哈德罗的退休老人,某天意外地接到好久没联系的好友奎妮的一封信,信里说奎妮得了癌症,哈德罗想到以前和奎妮一起在工厂做工的日子,他怀着沉重的心情给奎妮写了一封回信并亲自去投寄,但是一路上他都在找下一个邮筒。晚上他在加油站碰到了一个女孩,他把这件悲痛的事告诉了加油站女孩,女孩也和他讲了一件让自己后悔的事,也正是这件事让哈德罗决定徒步去奎妮的城市看望奎妮。一路上,哈德罗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自大的远足男、热心的临时医生玛蒂娜以及后来遇到的维尔夫……这一路除了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与妻子相识相恋的美好过程、与儿子的幸福时光以及与奎妮一起相处的日子,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激动不已。一个又一个的故事,一路走来,哈德罗这几十年的生活无论痛苦还是快乐,都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徒步悲伤、回忆伤心的故事。

一封普通的信、一位久未见面的朋友、一份单纯的信念,都让这个故事在平凡中透露出点点感动。“走走走”这是哈德罗在路上唯一的语言,他坚信,只要自己走过去老友就会康复起来。就是这简单的语言支撑着哈德罗,也是这简单的语言没有让哈德罗在喧嚣嘈杂的媒体前迷失自己,这大概就是信念的力量吧。

这一段路的距离,哈德罗用生命去丈量,同时去感悟自己与妻子与儿子的关系。庆幸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他明白了他与妻子的爱情并没有像他以为的那样结束,他们之间还是有绵延而细腻的爱,即使他们分居了二十年。而他对儿子的感情也并不是妻子想象中那样冷淡,虽然儿子现在离开了他们,但是那份爱依旧在。所有被疏远的距离都是不能够被丈量的,但是可以被弥补回来。

后来,哈德罗顺利看到了奎妮,那个曾经可爱可敬的女人,现在已经被病痛折磨的没有了样子,在哈德罗看望过奎妮之后她也安然地离开了世界。也许正是知道哈德罗会来看她,奎妮才撑了这么久。两封简单的信、一份小小的信念,却让两个人都坚持了这么久。

故事的结尾是哈德罗与妻子莫琳牵着手慢慢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伴着浅浅的笑声越走越远……重拾爱情、亲情与友情的哈德罗在这一刻是极幸福的。

生命并不害怕距离,甚至距离是体现生命本质的一个重要部分。那些被疏远的感情,被撕扯的回忆都是装点生命的一部分,它们从来不会丢失,如果你找不到它们了,跨过那一段被现实迷雾笼罩的距离,你会清晰地看到它们,而这一段距离,需要你用生命去丈量。

我相信,有距离的生命会更美,当有一天我们老了,站在岁月的尽头回望,你会觉着用双脚、用心、用信念走过的距离和生命熠熠生辉。

读完这本书,我想起三个词:信念、改变、坚持!

信念是探寻人生真谛、发现世间一切美好事物的信念。

哈罗德在接到老友的信之前的生活可以说是孤独的,甚至是痛苦的,童年母亲离家出走、父亲酗酒颓废最后把他赶出家门。好不容易长大,找到稳定工作、找到爱情、成家和当上父亲,由于生活中的种种错误导致儿子自杀,最终导致妻子对他的怨恨和疏离。在这种生活境况下,哈罗德都是低调生活,一辈子干一份工作,没升职,基本没有朋友,退休连欢送会都没有。退休后,更是日复一日的生活,生活没有一点改变。

尽管如此,但是哈罗德心底那种信念没有丢失,而且很强烈!他借着老友得癌症及听到加油站女孩的故事,触发了他心底的信念,决定开始行动,在行走中回忆思考人生的种种,终于发现世间的美好,找回心底的温暖。

在行走中,哈罗德积极面对自己性格缺陷,逐渐开放自己,与别人分享想法,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中寻找人生真谛,努力改变自己,终于在短短八十几天内完成蜕变!

87天627英里对于一个没有任何准备的六十多岁的老人是难以想象的,而哈罗德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坚持下来了。途中,他有太多理由和机会退却,如果他一退却,可能就又会回到之前生活状态中,前功尽弃。最终,他坚持下来了,找到了对妻子的爱,也找回了妻子对他的爱。爱才是我们心底最温暖的地方!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