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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全面依法治国论文(案例13篇)

作者:碧墨 最热全面依法治国论文(案例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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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论文集合

梦想承载希望、成就未来,是一个国家、民族奋然前行的精神火炬。无疑,中国梦一经提出,迅速点燃了亿万华夏儿女心中的激情,凝聚了亿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如果说,中国梦是轴心,那么“四个全面”就是轴距,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途径,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所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科学思维,站在时代和全局战略高度,统筹伟大事业伟大工程,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把握实践新要求,顺应人民新期待,抓住发展新课题,提出并形成的重大战略思想。“四个全面”是新时期党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行动指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根本遵循。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根本上说是发展问题。所谓发展,就是要适应经济新常态,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的发展方式上来,在合理区间内实现经济稳健增长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所谓全面,就是尽快补齐短板,不让一个人掉队,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扩大人民民主,同时享有蓝天绿水,享有健康身心,享有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

习曾强调:“我们推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国家变得更加富强、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站在新的起点上,既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以果敢、坚忍、苦干、实干的精神和高超的智慧,做勇于改革的先锋和善于改革的表率;也需要我们每个人都有自觉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做一名关心社会改革发展的“积极公民”,成为改革发展事业的建设者、推动者、主人翁。

以律均清浊,以法定治乱。法治是繁荣稳定的基石,法治是执政兴国的支撑。在新的征程中,法治会越来越被重视,依法治国的理念亦逐步深入人心,只要全面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在全社会范围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法治氛围,广大群众就能享受到更幸福、更有尊严的美好生活,才能牢牢铸就“中国梦”的基石。总之,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个国家拥有一个什么样的执政党,这已经不仅事关人民的福祉,更关乎中华民族的命运。全面从严治党,不仅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起着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作用,而且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所在。因此,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马克思说:“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当然,“中国梦”的实现不会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帆风顺。在圆梦的征程中,还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可能会遇到巨大的阻力,遭受巨大的压力,需要趟过深水区、踏过地雷阵,但只要不动摇、不折腾、不倒退,用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寸接着一寸进,积小胜为大胜,我们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人治与法治是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两种对立的治国理念和制度。中国历史上的人治与封建专制、小农经济相联系,强调当权者个人作用与权威,“皇权至上”、“君言即法”、“口含天宪”。人治社会也是有法律的,封建思想家曾提出:“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发者弱则国弱”但那是约束普通民众的法,皇帝个人权力不受任何法律制约。在人治社会里,社会的稳定、进步完全取决于当权者个人的贤明。所谓法治即法的统治,强调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治理工具在社会生活中的至上地位,要求用一整套完善的法律制度管理国家、约束全体社会成员。现代意义的法治是在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统治斗争中发展起来的,正是资产阶级法治才保证了资产阶级民主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了近代西方文明。尽管人治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对维护封建秩序不失为一种方法,但从历史发展长过程看,法治优于人治的结论无需争论。资本主义制度比封建社会进步,一个重要原因也在于此。与人治条件下统治者个人意志至上及其多变性、随意性相反,法治则强调稳定的、制度化的社会规范,以此作为社会治理的最高规则。虽然法律也是由人来制定的,而且法治也不排斥人的作用,但从法律的制定、执行到修改都必须按照法律本身制定的规则进行,人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发挥作用,而不能超越法律,这是法治的内在要求和与人治的最大区别。历史上,各个社会主义国家由于资本主义不发达、封建影响根深蒂固,加上在进行革命、夺取政权的斗争中实行高度的集中统一领导,领导者人的个人作用往往显得很突出,胜利后这些传统延续下来,没有及时发展党内民主、人民民主民主并使之制度化,因而几乎都存在人治大于法治的情况,从权力过于集中于个人、个人崇拜滋长开始,发展到后来,就是人治取代法治。这种情况在中国也发生了,1950年代后期国家经济、政治上的一系列错误,都与此有关。痛定思痛,邓小平于1992年以质朴的语言讲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历经曲折之后在认识的巨大飞跃。历史表明,一般性地承认法律重要还远远不够,只有时刻警惕以人治取代法治,牢固树立法治的至高权威,在法治基础上发挥人的作用,才能把依法治国方略贯彻下去。

论全面依法治国

近日,***总书记发表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五次全会提出了到二零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会远景目标中提到: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权益,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出发点,遵循“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依法维护人民权益,为实现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目标奋勇前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很多法律法规不断颁布或修订,使我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逐渐完善,尤其今年《民法典》的颁布,标志我国法治建设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不仅完善了我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

当前,要持续用力加强普法宣传,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一要有针对性开展普法宣传,切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逐渐形成法治思维。要有针对性的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抓住各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强化法治意识,让领导干部做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干事,做制度执行的表率;抓住青少年这个重点群体,强化道德与法制教育,自小教育,引导形成法治思维。二要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6·26”国际禁毒日、“12·2”“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推动宪法法律“飞入寻常百姓家”,逐渐成为社会共识和行为准则。三要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提升法治实践成效。法治是治国理政的一个重要方式,法治的核心要义是规范公权、保障私权。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目的是要不断提升国家治理效能,使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要总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践中的经验和有效制度,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和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培养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在保障人民权益上提升法律惩处执行力,激发全社会共同信仰、共同参与。

依法治国论文

2019年2月16日出版的第4期《求是》杂志发表了名为《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的重要文章。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的讲话中的一部分。在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了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重大意义,并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感受最深的有两点。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到的呼格吉勒案等一批冤假错案,这些案件的存在表明目前我国的法治体系仍然存在疏漏和不科学。呼格吉勒案从案发到嫌疑人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仅61天,本应起到维护司法公正作用的一道道程序防线纷纷“失守”。全面依法治国,努力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全社会人民对公平正义的强烈呼吁。二是建设一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不懂法,如何执法?信念不强,如何维护公平正义?黑恶势力屡除不尽,有执法者不担当、不作为的原因,更甚者执法者充当违法者的保护伞,为其保驾护航,黑恶势力才能不断发展壮大。全面依法治国,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全面完善,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为在全社会营造法治氛围打好基础。

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我国全面依法治国指出了方向和发展道路。“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全面依法治国关系到社会稳定,在全面依法治国道路上,要根据中国国情和实际,走中国法治道路。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论文集合

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当前必须研究和回答的重大课题。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同志关于“四个全面”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从“四个全面”的逻辑联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四个全面”立足治国理政全局,抓住改革发展稳定关键,统领现阶段事业发展,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主攻目标。“四个全面”不是简单并列的关系,而是有机联系、相互贯通的,既有目标又有举措,既有全局又有重点。从“四个全面”逻辑联系的高度,可以更深刻地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意义。“四个全面”是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把握全局、深谋远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作出的承前启后的总体规划和战略部署。从理论创新的起点看,“四个全面”彰显了鲜明的事业导向、问题导向和改革导向;从重大主题的关系看,“四个全面”有总有分、层层深入;从逻辑演绎的过程看,“四个全面”有破有立、对立统一。“四个全面”是一个辩证统一体,统一于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统一于我们正在进行的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是我们党探索执政理念和治国理政规律的重大理论创新。从“四个全面”的逻辑联系看,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在于:一是法治保障的基础地位。其他三个“全面”同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关系,本质上是现代化与法治化、改革与法治、党和法的关系。没有法治的保障和支撑,其他三个“全面”就难以落实,“四个全面”的理论架构也会出现缺陷。二是法治价值的定向作用。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综观“四个全面”,没有公平正义的社会基础,全面小康社会就如镜中花、水中月;没有法治精神的引领,改革就会迷失方向;没有法治信仰和法律制度,党的宗旨就难以实现。

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意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标志着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战略思想日臻完善,国家治理的战略格局日趋定型。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三个战略举措一个都不能缺。不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就缺少动力,社会就没有活力;不全面依法治国,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能有序运行,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不全面从严治党,党就做不到“自身硬”,也就难以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发展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要。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看,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

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

推进每一个“全面”,都既要考虑具体情况,更要从“四个全面”的大局来统筹谋划。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有助于我们准确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本质特征和深刻内涵。

论全面依法治国

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近日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这部专题文集,收入***同志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文稿54篇。其中许多文稿是首次公开发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同志围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了***法治思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出版发行,对于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是全会对党员干部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提出的一项具体要求。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论文集合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共同努力的结果。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确立为我国的政治发展目标,并提出了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1999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理念载入宪法。这是中国首次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公开向世界表明,中国将逐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把依法治国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战略部署,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任务。提出从制度上、程序上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2012年11月,党的报告在十五大、十六大和十七大关于依法治国要求和精神的基础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党的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和要求,重点集中在两个字上,即“全”和“快”。“全”是对“依法治国”的“空间”要求;“快”是对“依法治国”的“时间”要求。全面回顾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总结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成功实践,对于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

法治是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基本方式,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重要基础。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社会矛盾纠纷持续高发和多发的时期,如果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缺乏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责任感,就很容易造成对一些事件处理失当、使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并且有可能演化成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要使我们这样一个十三亿多人口的大国全面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最根本的措施还是要靠法治,要靠全面推进和落实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只有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能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的和谐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但是一场深刻的思想观念变革,也是一次全面的社会制度创新。人们在思想观念方面的变革容易受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影响与束缚,在变革的过程中容也易出现停顿、反复甚至逆转的现象。为了把我们的思想从各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传统思想观念中解放出来,我们需要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载体和基本方式,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等形式,有效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各种制度方面的空白、缺陷和冲突,切实把科学发展这一重要理念做到制度化、法治化,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和制度保障。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迫切要求。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是人民民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源泉,也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一面光辉旗帜。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们党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所以我们才有力地保证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保证了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保证了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目标对我们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我们必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不断提高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要求。

(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前提是要加强立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经过建国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使我们在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一个重大成就,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法律的基础是实践,随着实践的发展,法律当然也要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对科学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自觉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变化,不断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

(二)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应当在继续全面推进科学立法工作的同时,把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我们要在全社会营造一个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级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要带头严格执法,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为全社会作出表率。要着力提高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力争在社会主义法制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保证司法公正。

司法权威是法制权威的重要体现。要坚持以公正树权威,以公正促和谐,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职能作用。我们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各级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自身的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努力建设法治社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实基础。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推动“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着力引导全体人民自觉遵守法律,使人们在全社会形成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自律和他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论文集合

深情阐述中国梦、布局深化改革蓝图、厉行法治治国、铁腕正风反腐……两年多来,以为的党中央,从党的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再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全面依法治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宣示“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清晰展现。

梦想承载希望、成就未来,是一个国家、民族奋然前行的精神火炬。无疑,中国梦一经提出,迅速点燃了亿万华夏儿女心中的激情,凝聚了亿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如果说,中国梦是轴心,那么“四个全面”就是轴距,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途径,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所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科学思维,站在时代和全局战略高度,统筹伟大事业伟大工程,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把握实践新要求,顺应人民新期待,抓住发展新课题,提出并形成的重大战略思想。“四个全面”是新时期党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行动指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根本遵循。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根本上说是发展问题。所谓发展,就是要适应经济新常态,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的发展方式上来,在合理区间内实现经济稳健增长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所谓全面,就是尽快补齐短板,不让一个人掉队,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扩大人民民主,同时享有蓝天绿水,享有健康身心,享有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

习曾强调:“我们推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国家变得更加富强、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站在新的起点上,既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以果敢、坚忍、苦干、实干的精神和高超的智慧,做勇于改革的先锋和善于改革的表率;也需要我们每个人都有自觉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做一名关心社会改革发展的“积极公民”,成为改革发展事业的建设者、推动者、主人翁。

以律均清浊,以法定治乱。法治是繁荣稳定的基石,法治是执政兴国的支撑。在新的征程中,法治会越来越被重视,依法治国的理念亦逐步深入人心,只要全面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在全社会范围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法治氛围,广大群众就能享受到更幸福、更有尊严的美好生活,才能牢牢铸就“中国梦”的基石。总之,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个国家拥有一个什么样的执政党,这已经不仅事关人民的福祉,更关乎中华民族的命运。全面从严治党,不仅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起着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作用,而且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所在。因此,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马克思说:“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当然,“中国梦”的实现不会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帆风顺。在圆梦的征程中,还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可能会遇到巨大的阻力,遭受巨大的压力,需要趟过深水区、踏过地雷阵,但只要不动摇、不折腾、不倒退,用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寸接着一寸进,积小胜为大胜,我们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人治与法治是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两种对立的治国理念和制度。中国历史上的人治与封建专制、小农经济相联系,强调当权者个人作用与权威,“皇权至上”、“君言即法”、“口含天宪”。人治社会也是有法律的,封建思想家曾提出:“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发者弱则国弱”但那是约束普通民众的法,皇帝个人权力不受任何法律制约。在人治社会里,社会的稳定、进步完全取决于当权者个人的贤明。所谓法治即法的统治,强调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治理工具在社会生活中的至上地位,要求用一整套完善的法律制度管理国家、约束全体社会成员。现代意义的法治是在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统治斗争中发展起来的,正是资产阶级法治才保证了资产阶级民主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了近代西方文明。尽管人治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对维护封建秩序不失为一种方法,但从历史发展长过程看,法治优于人治的结论无需争论。资本主义制度比封建社会进步,一个重要原因也在于此。与人治条件下统治者个人意志至上及其多变性、随意性相反,法治则强调稳定的、制度化的社会规范,以此作为社会治理的最高规则。虽然法律也是由人来制定的,而且法治也不排斥人的作用,但从法律的制定、执行到修改都必须按照法律本身制定的规则进行,人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发挥作用,而不能超越法律,这是法治的内在要求和与人治的最大区别。历史上,各个社会主义国家由于资本主义不发达、封建影响根深蒂固,加上在进行革命、夺取政权的斗争中实行高度的集中统一领导,领导者人的个人作用往往显得很突出,胜利后这些传统延续下来,没有及时发展党内民主、人民民主民主并使之制度化,因而几乎都存在人治大于法治的情况,从权力过于集中于个人、个人崇拜滋长开始,发展到后来,就是人治取代法治。这种情况在中国也发生了,1950年代后期国家经济、政治上的一系列错误,都与此有关。痛定思痛,邓小平于1992年以质朴的语言讲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历经曲折之后在认识的巨大飞跃。历史表明,一般性地承认法律重要还远远不够,只有时刻警惕以人治取代法治,牢固树立法治的至高权威,在法治基础上发挥人的作用,才能把依法治国方略贯彻下去。

依法治国论文

摘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定是法治保障和维护下的社会,没有法治为和谐社会提供保障,就谈不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建设;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力行法治的过程。只有建设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才能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使整个社会具有和谐发展的生机和活力。

关键词:依法治国;和谐社会;相互促进发展。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改革和发展越来越要求法制来引导、规范和保障的条件下,顺应历史潮流和人民意愿,把法制建设提高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写入党的基本纲领之中。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正式把这一治国方略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了下来。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在世界上如此做的国家也不多。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对于依法治国的涵义,党的十五大报告作了科学的阐述:“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确立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使我们党从主要依靠政策到主要依靠法律来执政和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是我们党在治国方式上作出的重大决策,标志着党的领导方式的重大改革和完善,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举措,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保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社会系统中的各个部分、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其功能处于最大优化状态的社会。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各个领域都紧密联系、互相协调,整个社会才能始终保持有序和谐的状态。和谐社会的理论观点实际上是一种整体性思考问题的观点,要求我们在把工作视野拓展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统筹各种社会资源,综合解决社会协调发展问题。因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以下6个基本特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范畴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民主法治。那么,什么是民主法治呢?胡锦涛指出:“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由此看来,和谐社会一定是一个法治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必须切实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作为一种治国方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治国的主体;二是治国的客体;三是治国的依据;四是治国的实质。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是最高层次的主体。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其中国家事务是依法管理的重点。只有将国家事务纳入法律调整和控制,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才能真正实行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依据是宪法和法律。依法治国的实质是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中国首先要成为一个完善的法治社会,才能构建一个真正的和谐社会。社会发展的实践证明,依法治国是现代国家治理国家的最佳选择模式。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也同样证明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建设法治社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关键。

首先,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法治起源于西方,其根源于古希腊的理性文化和____之人性恶论。即法律主治,是一种贯彻法律至上,严格依法办事的治国原则和方式。它要求作为反映社会主体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并在全社会得到有效的实施,普遍的遵守和有力的贯彻。法治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式,要求整个国家以及社会生活均依法而治,即管理国家、治理社会,是凭靠法律这种公共权威,这种普遍、稳定、明确的社会规范;而不是靠任何人格权威,不是靠权力者的威严甚至特权,更不是靠亲情。因此,法治是社会调整向高层次发展,以摆脱任何偶然性、任意性和特权,使社会在严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良性运行中,形成一种高度稳定有序的秩序和状态的必然要求,以保障和促进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顺利发展。这也是社会进步所必须和趋向文明的表现。

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必须依靠法治建设。只有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下才有真正的公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我国的法治建设必须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也就是说必须转变“法治工具论”的错误观念。我们必须树立法律是全民的法律,需要包括政府在内的全社会共同遵守的理念,以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同感。我们要提高包括政府在内的全社会的法律素质,在全体公民中养成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事实证明,一个良好的法治社会的形成,离不开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也离不开司法、行政执法部门的强大力量,更离不开包括政府及普通民众在内的全社会对法律的共同认同感。因为,只有在有认同感的前提下,人民群众才会自觉遵守法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法治社会才能形成,社会才得以保持和谐。

其次,秩序是社会有序运行的基石。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丰富的内涵,其中之一就是社会的安定有序,而法治所维护的秩序则主要就是要呈现一种有序的社会状态。法治,无论是作为治国方式,还是作为依法办事的原则,最终都要表现为一种秩序。而有条不紊、充满生机的社会秩序本身就是在法律秩序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良好的秩序是和谐社会的基本标志,法律的功能和使命就是通过有效地解决纠纷、防止纠纷来形成和维持秩序,保证社会各种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秩序保障。

再次,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显著特点。

我们党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最终目的,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从政治文明的角度来看,法治和民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两项核心标志,具有独立自存的价值。”由此看来,实施法治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保障。政治文明的核心是民主政治,政治文明建设的关键是建立和健全民主政治。而民主和法治又总是紧密结合,不可分离的。政治参与的广泛性离不开法治,政治决策的程序性、公开性离不开法治,政治权力的制约性、政治局势的稳定性离不开法治。民主政治一定是法治的保障和维护下的民主政治,没有法治为民主政治提供保障,就不会有高度的民主政治,也谈不上政治文明建设。民主政治必须通过法治才能真正建立起来,建立和健全民主政治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厉行法治的过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就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是要建立民主与法治的国家,即实质意义的法治国家。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仅意味着法律制度将得到全面的遵守,而且意味着法律原则、法律精神、法律价值等法的“内核”将得到全面的体现。这正是从形式法治转向实质法治的根本要求。

总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目标是完全统一的。一个和谐的社会,应当是一个民主的社会、法治的社会。只有切实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建设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才能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使整个社会具有和谐发展的生机和活力。

依法治国论文依法治国论文范文

中国共产党党员,简称中共党员、共产党员或党员,分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和中国共产党预备(候补)党员,是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入党条件和程序被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提起法律,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的有序。正是由于有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的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xx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因为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问,如果法律作用甚微,为什么公元前18世纪古巴伦王国国王汉穆比因他的《石柱法》——即众所周知的汉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请问,如果法律只是一纸空文,为什么拿破伦会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历史不会说谎。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它的重要性更是无庸质疑。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

明确了法律的重要性。也许有些人又会问:法律既然是为了保障我们的权利而存在的,那我们什么也不用做么?当然不,凡事都有两面性。我们不能只懂得索取而不懂得回报与付出。法律为我们创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但法律同时具有强制性和义务性,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也必然的要履行法律赋予每个人的义务。例如,我们有劳动的权利,同时相应的有劳动的义务。我们中学生有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也有9年的受教育义务。

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在这个经济社会,道德的约束在不断的被人们所淡忘,甚至开始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促使我们更加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社会的秩序。纽约,这个世界最繁华的都市,却也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犯罪,无疑永远在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的是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也不可否认,有一些人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为的只是金钱,只是一个“利”字。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的健全,完善中。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这也是在捍卫国家的尊严,捍卫自己的尊严。

而作为中学生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请你快点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体会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作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合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当今的中国,政通人和、百业俱旺。科学发展观像一具高悬的灯塔,照耀着我们青年一代去谋求和开创兴旺发达之路。置身于这样的时代,注定我们要肩负起与时俱进、创新图强、不断赶超、追求卓越的人生目标和时代重任!建天下者,舍青年其谁;兴中国着,非青年莫属。青年是推进社会进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力量。作为青年法官,我的梦想就是实现法治中国梦。

共产主义先驱李大钊曾说“青年者,人生之王”,“惟知跃进,惟知雄飞,惟知自由之精神,奇僻之思想,敏锐之直觉,活泼之生命,以创造环境,征服历史”。我们青年人,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力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长征路上的突击手。那我们当如何立足于本职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又如何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业呢?作为一名九江市中院法官,我认为青年法官要坚守法治信仰。司法观念是法官的灵魂,国家建立司法制度的最大目的,就在于通过法庭这一窗口,给予每一个公民公正的关怀,对每一个人的权益给予同等的关注。我们要时刻保持中立、慎言、稳重、理智,不但要实现公正,还要让人看得见公正,感受到公正,尤其是要让当事人感受到程序公正。绝大多数当事人一生中来法院可能只一次,法官有责任确保当事人无论胜败,都至少会认同和尊重我们的司法程序,使他们觉得受到了程序公正的待遇和合理文明的礼遇。

其次是要具有实干精神。“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诉讼的拖延使当事人长期生活在不稳定状态,是对人的一种折磨,使当事人在诉讼的战车上进退两难。“待到草儿青青,马儿已饿死”,不正是对司法拖延所带来的恶果的形象比喻和无情批判吗?成功缘于实干,祸患始于空谈。我们要力戒眼高手低,静得下心、沉得住气,在司法实践中学习、磨砺自己;要以只争朝夕的状态勤勉工作,扎扎实实裁判好每个案件,让每个当事人真切感受到法治带来的公平正义。

最后必须具备高尚的人格。有句名言讲“法官的人格是社会正义的最终保障”。如果法官失去了道德良知,正义将荡然无存,法律哪还有权威和公信力?法官只有执著地忠诚法律,执法如山、冰霜节操,淡泊人生,不为权、钱、情等利念所动,追求自身人格魅力的完美,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和仰慕,才能真正成为司法权威的化身和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

“法兴则国治,法衰则国弱”。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我们法官的极乐之地不是权力,而是中国的法治化道路。法官是法治化道路的扛鼎之人,实现法治是我们的梦想,我们坚信法治化道路将在我们脚下越走越宽。

当法治中国梦照进现实,真可谓雄关漫道真如铁。一代法官的成长注定是艰辛的,正象中国法治化的道路是不平坦的一样,会有种种障碍,但我们应该响亮地宣布:我们已做好了各种准备!“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只要我们把个人的青年梦、法治梦、成功梦与伟大的中国梦结合起来,我们的人生就必定会有更加出彩。我坚信,待到中国法治梦想成真时,我们一定会为自己所作的贡献而感到无比骄傲。

蓝天白云下,青山绿水中,我们九江中院人,正在以自己饱满的生命热情,燃烧着青春的激情,与勤劳智慧的九江人民一道,共同续写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璀璨篇章,共同迎接一个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青年法官们,让我们共勉并为之奋斗吧!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站在这里,看到你们的微笑,便增添了无穷的信心和力量。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伴我健康成长》。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我们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法律:过马路时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这是《道路交通法》规定的;适龄儿童要上学接受教育,这是《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当我们小学生受到人身伤害时可用《未成年人保护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就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小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有些同学却自我感觉已经长大了,因此有些学生喜欢在校拉帮结派,讲“哥们儿义气”,崇尚“暴力”,更有人无视法律的存在,在校打架斗殴,勒索他人钱财。记得上届六年级毕业的徐某,因从小自由散漫,经常在学校欺负小同学,对老师教育置之不理,参与打架斗殴,勒索他人钱财。在我们学校也有些同学沉迷于网络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经常在校小摸小偷。在此,我要真诚地提醒这些同学:“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它代表着公平和正义。它如一把无情的利剑,但它又是正义的化身!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知法守法、守法护法,修身立德,立志报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

同学们,让我们将“法”根植于心,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让法律伴随我们健康成长!

谢谢大家!

读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其核心理念是法治,即通过法律来规范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各个领域的运行。在当前全球化和多极化的背景下,全面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提高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因此,具有高度姿态审视和深入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意义和重要性至关重要。

全面依法治国的内涵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四个方面。在实践中,我们必须不断提高法治素养,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调整和创新,深化司法改革,全面加强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

全面依法治国对于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提高社会公平正义和建立和谐社会具有积极作用。全面依法治国为人民提供了保障公正和安全的法律环境,提高了人民的法律意识,促进了工商繁荣和社会和谐。

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和改革是复杂和长期的。它需要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法律等多方面的配合和努力。建立权力关系程序化是必要的,以法律规定的方式处理政治和公共事务,以此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发展。全面依法治国需要面对和解决在各个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以健全的法律体系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发展。

第五段:个人的角色和体会。

作为普通市民,我认为全面依法治国对于我们个人的意义和重要性在于身体力行,尽力遵守法律和法规,加强法律意识,防止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社会公共安全,同时,要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努力掌握相关技能,为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化构建做出积极的贡献。

总之,全面依法治国不仅是中国的基本国策,也是现代国家管理方式的必然选择。我相信通过持续的努力和改革,在不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中国实现伟大复兴的愿望将变得更加坚定和现实。

依法治国论文

1.首先抓住制度文明建设。

创建制度文明的根源在于制度的建设。在加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和完善的基础上,国家现代化体系的治理能力也要不断的提高,也从各方面彰显我国了对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决心。我国对制度文明的执行力以及制度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家的文明程度。同时,国家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程度的提升也反映了制度文明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制度文明程度不仅影响着国内的发展水平,同时对于国际规则制度、参与度以及在国际上的信服力都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一套完整的文明制度是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延续的基础。并且抑制了社会中一些投机取巧的机会主义行为,这种抑制性的持续会形成一种共识,从而使社会主义文明有一个质的飞越。

2.法治―文明治国的一种模式。

社会主义制度主要体现于国家法治,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主要方式。该制度是一套集实施、监督以及保障为一体的规范体系,同时也是促进国家现代化发展以及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换而言之,现代化的发展必须依靠对国家法制治理体系以及能力的完善,全面推广社会主义文明制度势在必行。对于目前各国法治现状而言,国家法治核心主要有以下几点:国家法律的平等性、强制性以及法律至上等。总的来说,法治对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提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没有法治的国家那么他们的文明程度也无从谈起。

二、依法治国与改革发展的实践和历史。

为了促进法制理论的创新,应该吸取中国法律文化的精华。为了加强法治道德底线,应该发扬中国优秀传统美德。因而,发展具有中华特色、符合中华实际、体现出了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制理论,务必要认真整理历史上的解决方案和法制关系的教训。从而,更深刻的解析全面强化改革和全面促进依法治国的关系,为依法治国提供有效的学理支撑和理论指导。

我国历史上出现过很多次“变法”。封建土地私有制代替了奴隶土地制。地主阶层随着经济势力和政治壮大,要求改革政治,废除奴隶主特权,创造地主阶级的治理秩序。商鞍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发动了两次变法。

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表明,把改革的成果经过立法,用法律的形式规定,能够借助法律所拥有的规范性、权威性、稳定性,以宪法的确认,为改革保驾护航;以先行法律的方式,经过授权法律和立法的及时立改废释,发挥法律的引领和推动功能,以宪法促进改革,完成改革计划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经过严格的执法与公正的司法,明确违法与合法的边缘,避免改革所导致的负面影响。

在全面强化改革背景下,必须加倍重视维持依法“变法”和依法改革。在改革进程中,须依法有据,更要高度重视利用法制方式和法制思维,完成法制对改革的推动、保障、和引领功能。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法治思维的条件是将法治精神连接上认识、处理、分析问题的过程,是以法律道德规范为标准的逻辑化理性思考方式。法制思维比较重于强调职业化思维的方式,为法律所掌握运用。和法治思维对立的是人治思维。人治思维是法治思维的天敌,人治思维是强调人和权力的用意,忽略法的作用,导致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甚至以权废法。习惯人治思维,缺少法治思维,这样导致法治尊严和权威不复存在,导致人们信小不信大、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即损害人民利益,也破坏社会秩序,还可能损害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

三、改革与法制相辅相成。

全面深化强调改革的整体性、全局性,要求社会、经济、政治等制度的运转。必须从基础上促进法制建设的进度,加快法制社会的完善。全面强化经济改革对完善经济法制的提议。随着经济改革的完成,经济法治建设必然进入新的阶段,迈上新的台阶。

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全面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对推进依法执政提出新要求,推动依法执政有利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党的领导是全面推动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动依法治国全过程。

总之,从首要问题开始,进行全方面的改革,加快社会发展,全力推动依法治国,用法治的手段来推动社会改革的成果、创新与深化。依照党中央委员会的要求,全力发展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保证社会改革的措施与法律法规的调整同步进行,再依法治国的基础上,推动社会的改革发展。从而使得全民奔小康,早日实现我们的中国梦。

参考文献:

[1]邸乘光.“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演进、基本内涵与重要功能[j].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2016(01).

[2]吴贵春.在依法治国中坚持和体现人民主体地位[j].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6).

[3]张明.“三位一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持与发展[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1).

[4]王建国.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征程中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学习关于“三农”工作讲话精神的体会[j].农村财政与财务.2014(05).

全面依法治国讲座心得

中国五百年来可以做到此话的人,前有王阳明,后有曾国藩。

曾国藩在仕途看尽了人世兴衰,看透了得失成败,

他曾专门写下家书,告诫家族子弟三句话:

“人败皆因懒,事败皆因傲,家败皆因奢”。

这句话也道出了家庭衰败的原因,

如果一个家庭有这三个暗示,往往是衰败的开端,发现一个就要警醒了!

人败皆因懒。

宋朝的朱熹说过:“天下事,坏于懒与私。”意思就是纵览古今兴衰成败,凡是导致一个人失败的原因,主要就是因为懒惰和自私。

现在很多年轻人都有一个心比天高的梦想:希望有一天,自己什么都不做就可以飞黄腾达。

但他们却从来不考虑付出,一直都在偷懒,日子也是得过且过。

有句俗话说:昨夜梦里行万里,醒来一看在床上。

因为吃不了苦,所以很难坚持,因为想偷懒享受,所以总能为自己找来千万个不坚持的理由。

要知道,你现在偷的每一个懒,都是给未来挖的坑。

经济学中有一个懒马效应:

有两匹马各拉一货车为主人送货,一匹马走得快,另一匹马则走得很慢。

于是为了赶路的主人只好把后面的货全搬到前面。

后面的马开心地笑了,它在心里暗暗地说:前面这匹马真傻,连“越努力越遭罪”这个最基本的道理都不懂。

到达目的地后,主人想:既然一匹马就能拉车,干嘛养两匹?

最后懒马被宰掉吃了。

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有自以为是的聪明,做事情投机取巧,以为自己赚了便宜,但殊不知他为自己的未来挖了一个大坑,一旦陷进去就再也无法逃脱。

如果一直偷懒享受,那么到头来也一定会得到这个世界最狠的惩罚。

真正聪明的人,都懂得做自己的贵人。

你付出一分的努力,就能得到一分的收获。

日积月累,人品与能力俱增,产业与家道愈兴。

这样下去,即使遇不到贵人,好运也会纷至沓来。

记住,机会只留给有准备的人。

没有实力,那就努力。

无论面对什么,勤劳和努力都会是自己永远最大的靠山。

事败皆因傲。

古人常讲:“惟谦受福。”

唯有保持一颗谦卑的心,才会有福气,做事也才会顺利。

但如果这个人成功之后,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就开始骄横傲慢,那慢慢就没人愿意跟他打交道,做事逐渐变得冷冷清清,这就是衰败的开端。

别林斯基说:

一切真正伟大的东西,都是纯朴而谦逊的。

对人则谦逊有礼,与人为善,不断积累自己的福报,养得根深,日后才能枝繁叶茂,人生路也会越走越宽。

人生风雨,得与失一念之间,学而无涯,谦虚与宽容是一种自身的修养。

学会了谦虚,就学会了成功的要素,做到了宽容就得到了充实的人生。

谦逊,是世上最动人的姿态。

家败皆因奢。

《汉书》有云:“生之有时而用之无度,则物力必屈。古之治天下,至纤至悉也,故其蓄积足恃”。

生活中有不少人认为,在物质充裕的今天,勤俭的美德已经过时了。

实则不然。

只要家中养成了骄奢的恶习,子女都好逸恶劳,就会做出很多荒唐的败家之举,一个不孝子孙胡乱挥霍,就能导致家庭的衰败。

唯有保持勤俭,切忌奢华浪费,才能呵护好每一份幸福,才能知足常乐,才能更用心地体会生活本身的美。

曾国藩虽为晚清重臣,仍以廉立身,以俭持家。他会要求自己的子女早起,除了勤奋读书以外,还督促他们扫屋、擦桌、收粪、锄草,以培养出勤劳的习惯。

因他深知,把勤俭的品质教给后辈,远比教他们如何穿金戴银来得更有裨益。

唯有勤,才有幸福生活;唯有俭,才能守住幸福。

切记,勤俭一世,安稳一生。

一个人太懒惰是缺少上进心,一个人太骄横是缺少警惕心,一个人太奢侈是缺少勤勉心,这都是会给家庭带来衰败的迹象。

如果我们能够时时警醒,不仅自己能够越活越好,家庭也会越过越顺。

依法治国论文

摘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党在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长期实践中探索和选择的治国之路。

关键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是高度概括了我们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针,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

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在此基础上深刻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

“依法治国”属于法治活动的范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能够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国家,是一个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国家。当前我国所面临的迫切任务就是如何实施好依法治国方略、走向法治国家,这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实践问题。“依法治国”的方略自从党的十五大确立,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贯彻实施17年来取得了很好的成就。在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我们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法治实际出发,探索和研究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制约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保障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