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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固定资产转让协议(热门13篇)

作者:雨中梧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需要转让的情况,比如转让房屋、转让股权等。以下是一些成功转让的经验总结,希望能为大家的转让计划提供一些参考。

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协议

合同编号: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以及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文批准立项,甲乙双方就下列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_________,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自甲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_________个月(_________年)。

第四条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五条贷款的拨付和作用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

乙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_________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

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_________在_________行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_____号账户内。

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甲方。

乙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

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_________书面通知甲方外,乙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

如延迟天数超过_________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

如提前用款,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

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计、付利息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

计算与付息日为每季度/半年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

如该日恰逢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第七条贷款管理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

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贷款偿还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

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还款期日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

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

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承担费,均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_____号账户内。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资产转让协议书

上诉人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区人民法院x年x月x日做出的()*民二初字第x22号民事判决,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2、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故意偏袒被上诉人一方。

(一)、x年x月x日,被上诉人李某某与上诉人魏某某签订房屋出租合同,约定由上诉人魏某某出租渤海国际广场a1-c房屋给被上诉人李某某使用,租赁期限为x年x月10日起至x年x月x日止。自双方签订合同后,该房屋一直由被上诉人李某某使用,并且一审法院也认定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李某某应当在房租租赁期限届满后将该房屋返还给上诉人魏某某,但自从双方签订合同之后,被上诉人李某某一直使用该房屋,并未将该房屋返还给上诉人魏某某,截止到一审法院判决做出的x年x月x日,至双方签订合同的约定期限还差x天,该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在被上诉人李某某使用房屋的一年时间里,该房屋的使用受益权都在李某某手里,李某某也一直在正常经营,并且根据《合同法》第xx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但被上诉人李某某一直未将该房屋返还给上诉人魏某某,其一直在使用收益。并且根据法律的规定,法律最基本的原则是公平原则,而一审判决上诉人返还被上诉人李某某1xx000元显然违背了法律的公平原则,在我国无论是侵权法里的侵权责任还是合同法里的违约责任都始终贯穿着法律的一条基本原则,那就是损害填补原则。法律的目的在于弥补因法律所保护的法益受到侵害而遭受的损失,使法益恢复到未被侵害之前的状态。而法律严格禁止当事人因此而获得法外利益,具体到本案中,被上诉人李某某一直使用收益该房屋,并且直到现在也未向上诉人魏某某返还该房屋,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房屋租赁费已经支付了相应的对价,而一审判决却对此事实予以不顾,做出错误的判决,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上诉人不服该判决。

(二)、一审判决曲解法律,在适用法律上存在错误。司法的目的之一就是使不确定的法律关系明确化,法律的目的在于定纷止争,并且根据法律的公平原则要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在本案中,被上诉人高某某与上诉人魏某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与魏某某与李某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是基于同一事实而发生的连贯的、不可分割的法律关系,根源还在于被上诉人高某某的无权转租行为,一审判决不能把基于同一事实而发生的不可分割的法律关系人为拆解,假使一审判决正确,它也应当在判令上诉人魏某某返还租赁费的同时判令被上诉人高某某向上诉人魏某某返还租赁费,这才是公平公正的判决。因为被上诉人高某某并非不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也是一审的被告,而一审判决却回避了这个问题,将原本不可分割的法律关系人为拆解,明显的是在故意偏袒被上诉人一方。结合法院()滨民二初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其并未判决被告高某某承担任何责任,可见一审法院偏袒高某某的行为更加明显,不能叫人心服。

二、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因程序违法导致实体判决不公。

综上,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法法定程序,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查明事实,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魏某某。

二oxx年二月二十五日。

固定资产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交割评估基准日:指为确定转让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对转让资产进行最终评估、审计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评估基准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资产评估报告: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副本见附件一),由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编写。

5.转让资产: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甲方应转让给乙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于资产评估报告列明的有关企业的(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以及未列入资产评估报告,而乙方拟向甲方收购的流动资产)和与资产相关的经营业务。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间的期间。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

8.附属企业:就本协议各方而言,由该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控制是指任何人士籍着持有股权、出资额,行使投票权、董事任命权或依据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拥有的决定另一方决策及事务的权力。

9.有关物业:资产评估报告内列明的有关企业拟转让予乙方的,有关企业已或将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或房屋所有权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详情见附件二。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将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所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有义务尽量协助乙方完成有关的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转让资产。

1.固定资产:甲乙双方同意,有关企业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2.流动资产:为了生产持续性发展的需要,本协议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而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拥有的有关的库存材料、产成品、在制品及配件仓库存零配件。

第四条产品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的安排。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所述的交割日前,对甲方签署的并已履行交货义务,但依据合同、协议的规定或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合同、协议并未有规定),甲方仍处于承诺履行产品的售后安装或其它售后服务义务期间的销售合同、协议,自交割日后,应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续履行上述产品的售后安装及销售合同、协议所约定的其它售后服务。

2.为确保乙方持续履行前款所述的产品的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_________公司对交割日的预提安装费、售后服务费进行审计确认。乙方在依据本协议第七条第3款所述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格时,应自转让价格中扣除上述经确认的预提安装费、售后服务费。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交割日为起算日,在自交割日起的第_________个公历年度届满之日,由_________公司对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进行审计,该审计数据为终局数据。如经审计,依据本条上款由乙方预提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的总额超出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的总额,则乙方应在_________公司出具审计数据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超出部分的价款返还甲方;如经审计,乙方预提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的总额不足支付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的总额,则甲方应在公司出具审计数据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不足部分的价款支付予乙方。

第五条商标的使用许可。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证给予乙方有偿使用有关商标的使用许可,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为准。

第六条劳务安排。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后,对于有意成为乙方职员的有关企业的员工,有关企业将解除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并与其签署劳动合同,与乙方员工享受同等待遇。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劳务安排协议》的内容为准。

第七条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1.根据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确认的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的基础。在交割评估基准日,甲、乙双方将根据本条下款所述原则对交割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进行调整。经过上述调整后的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与流动资产的转让价格总额将作为乙方收购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依据下述原则确定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

(1)固定资产:对列入资产评估报告内的固定资产,以_________元人民币为转让价格的基础,根据甲方_________年执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评估基准日的折旧额作为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

(2)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转让价格的确定,应参考_________公司于交割评估基准日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及依据国际会计准则分别进行审计、确认的数据,由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一公平、合理的市价。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以代替甲方偿还截止交割日,以甲方为债务人的有关债务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格,惟上述有关债务截至交割日的本金及利息(如适用)的总额累计应相等于转让价格总额扣除依据本协议第四条第2款经_________公司审计确认的预提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有关债务的债权人名单及相关资料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

第八条交割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

1.在交割评估基准日,下述条件必须全部获得满足:

(1)甲方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为获得有关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

(4)根据中国法律及法规,所有按本协议就有关资产转让及本协议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应取得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的原审批机关的批准及其他一切审批、同意、豁免和授权均已取得及一切有关文件均获签署。

2.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当天,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令乙方满意的独立中国律师出具的中国法律意见书证明及确认,本条上款所列条件已全部获得满足。

3.如自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本条第1款所述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获得满足的条件仍未能获得完全满足,则在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括该日)后,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解除本协议。

4.满足下列条件时,转让资产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条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满足的所有条件完全得到满足;及。

(2)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本协议双方经过评估师、会计师所进行的评估、审计,已就转让资产的价格及与转让资产相关的一切交易、安排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意见。

5.甲、乙双方确认,本条上款所述所有条件,均应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包括该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满足。

6.如本条第4款所述的所有条件在本条上款所述的期间内仍未能得到全部满足时,则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不收购流动资产。

7.在交割日当天,乙方应向乙方同意替代甲方偿还的有关债务的债权人发出乙方代替甲方承担有关债务的通知书,甲方应确保上述债务的债权人自收到上述通知书后(包括该日)的十四个工作日内,对通知书加以书面确认。如在上述期间内,债权人仍未能对通知书加以书面确认,对未能获得确认的债务部分,乙方不承担偿还义务,直至甲方促使该部分债务的债权人对通知书加以确认,而甲方应自行承担自债权人收到通知书后的第十五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至债权人对通知书加以确认之日(包括该日)的,该部分债务所产生的利息及一切费用。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相关期间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由_________负担。

公司固定资产转让合同

转让方:重庆亚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湖北杰康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协作,就甲方固定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一批固定资产(见附件清单,它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转让予乙方。

2、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向乙方转让。

3、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交割日为:年月日。

4、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资产协议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以甲方银行到账为准)。

6、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7、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8、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9、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重庆亚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乙方(盖章):湖北杰康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___年3月日日期:20___年3月日

固定资产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交割评估基准日:指为确定转让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对转让资产进行最终评估、审计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评估基准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资产评估报告: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副本见附件一),由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编写。

5.转让资产: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甲方应转让给乙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于资产评估报告列明的有关企业的(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以及未列入资产评估报告,而乙方拟向甲方收购的流动资产)和与资产相关的经营业务。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间的期间。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

8.附属企业:就本协议各方而言,由该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控制是指任何人士籍着持有股权、出资额,行使投票权、董事任命权或依据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拥有的决定另一方决策及事务的权力。

9.有关物业:资产评估报告内列明的有关企业拟转让予乙方的,有关企业已或将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或房屋所有权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详情见附件二。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将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所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有义务尽量协助乙方完成有关的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转让资产。

1.固定资产:甲乙双方同意,有关企业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2.流动资产:为了生产持续性发展的需要,本协议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而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拥有的有关的库存材料、产成品、在制品及配件仓库存零配件。

第四条产品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的安排。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所述的交割日前,对甲方签署的并已履行交货义务,但依据合同、协议的规定或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合同、协议并未有规定),甲方仍处于承诺履行产品的售后安装或其它售后服务义务期间的销售合同、协议,自交割日后,应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续履行上述产品的售后安装及销售合同、协议所约定的其它售后服务。

2.为确保乙方持续履行前款所述的产品的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_________公司对交割日的预提安装费、售后服务费进行审计确认。乙方在依据本协议第七条第3款所述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格时,应自转让价格中扣除上述经确认的预提安装费、售后服务费。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交割日为起算日,在自交割日起的第_________个公历年度届满之日,由_________公司对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进行审计,该审计数据为终局数据。如经审计,依据本条上款由乙方预提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的总额超出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的总额,则乙方应在_________公司出具审计数据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超出部分的价款返还甲方;如经审计,乙方预提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的总额不足支付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的总额,则甲方应在公司出具审计数据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不足部分的价款支付予乙方。

第五条商标的使用许可。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证给予乙方有偿使用有关商标的使用许可,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为准。

第六条劳务安排。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后,对于有意成为乙方职员的有关企业的员工,有关企业将解除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并与其签署劳动合同,与乙方员工享受同等待遇。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劳务安排协议》的内容为准。

第七条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1.根据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确认的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的基础。在交割评估基准日,甲、乙双方将根据本条下款所述原则对交割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进行调整。经过上述调整后的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与流动资产的转让价格总额将作为乙方收购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依据下述原则确定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

(1)固定资产:对列入资产评估报告内的固定资产,以_________元人民币为转让价格的基础,根据甲方_________年执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评估基准日的折旧额作为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

(2)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转让价格的确定,应参考_________公司于交割评估基准日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及依据国际会计准则分别进行审计、确认的数据,由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一公平、合理的市价。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以代替甲方偿还截止交割日,以甲方为债务人的有关债务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格,惟上述有关债务截至交割日的本金及利息(如适用)的总额累计应相等于转让价格总额扣除依据本协议第四条第2款经_________公司审计确认的预提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有关债务的债权人名单及相关资料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

第八条交割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

1.在交割评估基准日,下述条件必须全部获得满足:

(1)甲方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为获得有关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

(4)根据中国法律及法规,所有按本协议就有关资产转让及本协议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应取得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的原审批机关的批准及其他一切审批、同意、豁免和授权均已取得及一切有关文件均获签署。

2.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当天,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令乙方满意的独立中国律师出具的中国法律意见书证明及确认,本条上款所列条件已全部获得满足。

3.如自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本条第1款所述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获得满足的条件仍未能获得完全满足,则在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括该日)后,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解除本协议。

4.满足下列条件时,转让资产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条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满足的所有条件完全得到满足;及。

(2)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本协议双方经过评估师、会计师所进行的评估、审计,已就转让资产的价格及与转让资产相关的一切交易、安排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意见。

5.甲、乙双方确认,本条上款所述所有条件,均应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包括该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满足。

6.如本条第4款所述的所有条件在本条上款所述的期间内仍未能得到全部满足时,则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不收购流动资产。

7.在交割日当天,乙方应向乙方同意替代甲方偿还的有关债务的债权人发出乙方代替甲方承担有关债务的通知书,甲方应确保上述债务的债权人自收到上述通知书后(包括该日)的十四个工作日内,对通知书加以书面确认。如在上述期间内,债权人仍未能对通知书加以书面确认,对未能获得确认的债务部分,乙方不承担偿还义务,直至甲方促使该部分债务的债权人对通知书加以确认,而甲方应自行承担自债权人收到通知书后的第十五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至债权人对通知书加以确认之日(包括该日)的,该部分债务所产生的利息及一切费用。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相关期间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由_________负担。

第九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2.甲方对有关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有关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资产,并不会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国法律的规定而受到任何扣压、抵押和负担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仅需获得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以及有关贷款银行及有关担保人的同意。

3.甲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中国外商独资企业,其根据中国法律有权拥有并经营其目前正在拥有并经营的一切资产和业务。甲方已经分别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这些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经营范围内,概无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事件发生。

4.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5.甲方保证,截止本协议签署日,以及直至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制造、销售或以其他方式经营的产品,没有并将不会侵犯任何专利、设计、版权、商标或类似的知识产权,并无任何人士提出与上述产品有重大关系的权利要求。

6.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7.与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经营的业务有重大关系的一切商标、专利、设计、版权或其他类似的工业产权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权由甲方合法享有而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但为维持该等权利所需依法缴纳的费用除外)。截止本协议签署日,该等权利并未受到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许可或授予第三人。

8.甲方一切按照中国法律和行业惯例应该保险的财产,在本协议签署日均已投保,且该等保单在本协议签署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证在交割日前不采取任何行为,亦不忽略任何行为,使上述保单成为无效或可能成为无效并保证在交割日后,促使有关保单的保险人同意将保单之投保人、受益人变更为乙方。

9.截至交割日,甲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转让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11.银行及其他贷款或负债。

(4)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并无任何人士就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声称将行使任何对转让资产的状况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权利;亦无任何直接或间接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争议。

12.甲方没有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改变的事实未向乙方披露。

13.于交割日,甲方的厂房、机器、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良好的运作及操作状态,并经定期及适当保养及维修。

14.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的知情人士对有关交割日前的有关企业或其附属企业之商业或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透露或基于商业的目的使用上述秘密。

15.在交割日后,甲方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经营、或透过合营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参与任何对乙方的业务实际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16.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17.甲方为有关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所有权的实益拥有人及拥有有关物业妥善的及可在市场上出售的业权。有关物业并不受任何按揭、抵押、租赁、许可权或其他负担或任何第三方权利、条件、指令规则或其他限制所影响或需要得到任何第三方同意或向第三方支付金钱补偿,而将会或可能会对上述物业的价值或对有关企业使用、转让或出售上述资产的能力造成重大不良后果。

18.即使在交割日后,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将继续有效。

第十条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

2.乙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除需获得其董事会对该资产转让的正式批准外,乙方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权。

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十一条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企业的商标使用、劳务合作事宜,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在交割日前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2.在交割日后,当发生针对甲方或乙方,但起因于交割日前有关企业或其附属企业的经营活动,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转让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十四条生效。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管辖。

第十七条协议权利。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十八条税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条附件。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人送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送递,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码后视为送达;如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两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同意,并须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的修改应在双方签字之后报送相关审批机关批准或备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根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权力或特权不应视为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且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部分行使不应妨碍未来对此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4.本协议赋予甲方及乙方的约定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并不拟排除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而应是累加性的,并应补充现时或日后法律、法规、合同规定或其他规定赋予的其他各项权利、权力及补救措施。

5.甲、乙双方彼此承诺,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协议下的责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时候于任何法律管辖区的任何诉讼、或任何法律管辖区对其进行查封或执行关于其在本协议规定下的责任之判决的豁免权;甲、乙双方彼此并在不可撤销地放弃这种豁免权(如有者)。

6.甲、乙双方同意,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7.如甲方在第九条所作出的声明和保证与事实不符或其保证未能得到履行,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甲、乙双方将支付彼此就有关本协议的各自的费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资产评估报告(略)。

二、有关物业资料(略)。

三、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就转让固定资产部分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确认批文及对资产转让行为出具的批文(略)。

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略)。

五、《劳务安排协议》(略)。

转让固定资产协议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1、乙方设备需求,甲方决定对公司的部分固定资产进行转让。

2、乙方同意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受让甲方下述资产。

为进一步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就转让的具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手机一部、华为c8813d手机部。

双方同意,本次甲方向乙方转让资产的总价款以双方协商价为准确定,即人民币元。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并于年月日前,乙方以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对价。

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本合同项下转让的.资产交付乙方,双方应当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1、协议内双方的声明以及叙文的内容均是真实、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性的;

3、本协议项下的资产转让事宜将根据甲方《公司章程》规定,报甲方管理层审议批准;乙方受让也须相关人授权同意。

4、自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资产交付之日起,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资产的所有权即属于乙方,转让资产的风险亦同时转由乙方承担。

5、在需要时,双方将签署并作出一切文件及行为,以使本协议规定的资产转让行为在法律上生效。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固定资产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乐平市方圆绿化苗木专业合作社 公司(以下简称合作社),于20xx年11月23日成立,由甲方与另外四个股东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8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80%的股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80%的股权以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后支付甲方人民币贰拾万元作为预付款,甲方在收到预付款后开始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相关手续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回乙方支付的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总金额2%的违约金,待甲方完成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后乙方再支付甲方人民币叁拾万元,剩余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在后两年分两次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作社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不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合作社的债权债务)。

四、纠纷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五、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合作社承担。

六、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双方应于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协商的任何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营公司留存壹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固定资产股权转让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矿产资源实施细则》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信的原则,就______采石场股份转让事宜签订本协议。

甲方将采石场现有场地______转让乙方,包括采石场所有资产及其相关权证。具体转让内容如下:

(一)采石场采矿权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

2、地理位置:

3、采矿权许可证号:

4、有限期限:______年(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5、开采矿种:

6、开采方式:

7、生产规模:_______万吨/年。

8、矿区面积:_______平方公里。

9、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二)采石场与他人签订的相关协议

为方便采石场的生产,乙方将承继甲方与他人签订与采石场有关的一切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议,除此之外的协议乙方概不承继,仍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三)其他证照情况

包括矿产资源开采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爆炸物使用证等证,其余矿长、安全员、爆破员由乙方聘用相应资格的人员担任。

(一)法定条件

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采矿权转让应符合相应的条件,甲方承诺转让的采矿权已达到以下条件:

1、矿山企业投入采矿满一年。

2、采矿权属无争议。

3、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了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属于国家出资的已缴纳相关价款。

(二)其他条件

1、甲方承诺全权承担该采石场转让前的全部债权债务,乙方承诺自本协议签订后,因开采发生的一切风险及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

2、转让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一)本次采石场转让金额为人民币_____万(大写_____万元);乙方分____次支付完毕:

1、第一次自协议签订后_____万元(大写______万元)作为履行协议的定金;若本协议未获国土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则仍不计利息退还原数定金。若本协议通过审批,则定金视为第一笔转让费。

2、第二次自本协议生效后_____个月内,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______万元)。

3、采石场达到以下生产条件后支付剩余转让费:

(1)已配合乙方签订转让后采石场所需用设备进场相关协议后乙方设备进场地及其它相关协议。

(2)甲方将采石场的一切变更证照手续向乙方交付完毕,并将采石场全部债权债务进行清理造册移交,如仍遗留事物,甲方应处理完毕(包括公伤事故处理,当地政府、村委应缴费、税、利润等)。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保障采石场项下的采矿权转让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双方的权益,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质条件作充分了解;但甲方对所知悉的乙方信息有保密义务。

2、甲方在协议签订后,收到乙方定金应立即全面配合乙方办理相关的转让审批手续,甲方在协议签订后,经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生效后10日内向乙方移交采石场及矿区范围内的全部地质技术资料。

4、甲方在协议签订后,经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生效后财务和协议等公章交付乙方,甲方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移交所有财产,具体移交事项应制作移交清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5、全面积极履行以下协议义务:

(1)如有需要,甲方负责与村委及租赁等协议的相对人进行沟通,保证采石场有关的协议)中相应的权利顺利实现。

(2)当乙方在交接期间开采工作遇到当地村委或居民阻扰时,甲方应积极协调相应关系,以保证乙方正常开采工作,乙方造成原因除外,若甲方怠于履行协调义务,应赔偿因此造成的相关的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随时要求甲方完善在转让前采石场及采矿证等证照的相关手续。

2、乙方有权向甲方了解采石场的地质技术条件、区域情况等相关信息。

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公司存档___份,工商登记机关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固定资产转让合同

1.在交割评估基准日,下述条件必须全部获得满足:

(1)甲方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动获得有关贷款银行的书面批准;。

(4)根据中国法律及法规,所有按本协议就有关资产转让及本协议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应取得的包含但不限于甲方、乙方的原审批机关的批准及其他一切审批、批准、豁免和授权均已取得及一切有关文件均获签订。

2.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当天,甲方应向乙方供给一份令乙方满意的独立中国律师出具的中国法律意见书证明及确认,本条上款所列条件已全部获得满足。

3.如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本条第1款所述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获得满足的条件仍未能获得完整满足,则在甲、乙双方正式签订本协议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含该日)后,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解除本协议。

固定资产股权转让协议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 挖机转让事宜达与协议如下:

一、挖机型号:_________,挖机编号: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 。由两人股份占有________,挖机原值________元,现转一股,为______元转给乙方。

二、双方约定价格为________元,支付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协议支付款后即生效,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挖机产权属乙方。

三、甲方挖掘机股份转让给乙方拥有上述型号挖掘机的产权。

四、该挖掘机由成交当日起,由乙方统一管理拥有使用买卖权。

五、甲方确保挖掘机来源正当,如今后发生协议之前有的产权协议,甲方出面解决法律责任(例如:出现机械手续和转让问题,甲、乙两方都有责任义务共同作证,给予证明)。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转让协议

签订时间:20__年月日。

签订地点:

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拖欠丙方共计元人民币。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丙方将针对乙方的债权共计元人民币全部转让给甲方行使,乙方按照本协议直接付款给甲方,由乙方于20__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共计元人民币。

三、陈述、保证和承诺:

1、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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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股权转让协议书

乙方:____

注册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深圳市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元,其中,甲方持有公司股份____股,占____股份。

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甲方愿意将其中____股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将其所持公司____股,以每股____元的价格,共计人民币____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向甲方指定的的账户。

3、因股权转让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交易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份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份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份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份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份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4、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一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配合甲方解除共管手续,每逾期解除一天,则乙方按转让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一支付赔偿金。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鉴证或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按照申请仲裁时适用的贸仲委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固定资产转让合同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华国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_________市订立: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乙方系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甲方、乙方经过友爱协商,批准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任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交割评估基准日:指为断定转让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断定的,对转让资产进行最终评估、审计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评估基准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资产评估报告: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副本见附件一),由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编写。

5.转让资产: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甲方应转让给乙方的所有资产,包含于资产评估报告列明的有关企业的(固定资产及土地应用权以及未列入资产评估报告,而乙方拟向甲方收购的流动资产)和与资产相干的经营业务。

6.相干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不包含交割日)之间的期间。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大众,假期除外)。

8.附属企业:就本协议各方而言,由该方直接或间接把持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把持是指任何人士籍着持有股权、出资额,行使投票权、董事任命权或根据合同或其他方法所拥有的决定另一方决策及事务的权利。

9.有关物业:资产评估报告内列明的有关企业拟转让予乙方的,有关企业已或将取得土地应用权和/或房屋所有权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详情见附件二。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批准在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将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批准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所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任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任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有任务尽量协助乙方完成有关的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整吸收转让资产,并应用其从事生产经营运动。

第三条转让资产。

1.固定资产:甲乙双方批准,有关企业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含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含: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应用权。

2.流动资产:为了生产持续性发展的需要,本协议甲方批准向乙方转让,而乙方批准受让甲方拥有的有关的库存材料、产成品、在制品及配件仓库存零配件。

第四条产品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的安排。

1.甲、乙双方一致批准,在本协议所述的交割日前,对甲方签订的并已履行交货任务,但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或国家相干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合同、协议并未有规定),甲方仍处于承诺履行产品的售后安装或其它售后服务任务期间的销售合同、协议,自交割日后,应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续履行上述产品的售后安装及销售合同、协议所约定的其它售后服务。

2.为确保乙方持续履行前款所述的产品的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甲、乙双方一致批准,由_________公司对交割日的预提安装费、售后服务费进行审计确认。乙方在根据本协议第七条第3款所述方法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格时,应自转让价格中扣除上述经确认的预提安装费、售后服务费。

3.甲、乙双方一致批准,以交割日为起算日,在自交割日起的第_________个公历年度届满之日,由_________公司对实际产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进行审计,该审计数据为终局数据。如经审计,根据本条上款由乙方预提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的总额超出实际产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的总额,则乙方应在_________公司出具审计数据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超出部分的价款返还甲方;如经审计,乙方预提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的总额不足支付实际产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的总额,则甲方应在公司出具审计数据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不足部分的价款支付予乙方。

第五条商标的应用允许。

甲、乙双方一致批准,甲方保证给予乙方有偿应用有关商标的应用允许,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商标应用允许合同》的内容为准。

第六条劳务安排。

甲、乙双方一致批准,在交割日后,对于有意成为乙方职员的有关企业的员工,有关企业将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与乙方员工享受同等候遇。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劳务安排协议》的内容为准。

第七条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法。

1.根据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确认的资产评估成果,甲、乙双方一致批准,以_________万元国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的基础。在交割评估基准日,甲、乙双方将根据本条下款所述原则对交割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进行调剂。经过上述调剂后的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与流动资产的转让价格总额将作为乙方收购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

2.甲、乙双方一致批准,根据下述原则断定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元。

(1)固定资产:对列入资产评估报告内的固定资产,以_________元国民币为转让价格的基础,根据甲方_________年履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评估基准日的折旧额作为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

(2)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转让价格的断定,应参考_________公司于交割评估基准日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分辨进行审计、确认的数据,由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最终断定一公平、合理的市价。

3.甲、乙双方一致批准,乙方以代替甲方偿还截止交割日,以甲方为债务人的有关债务的方法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格,惟上述有关债务截至交割日的本金及利息(如实用)的总额累计应相等于转让价格总额扣除根据本协议第四条第2款经_________公司审计确认的预提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有关债务的债权人名单及相干材料由甲方负责向乙方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