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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合作合同 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合同合集(汇总5篇)

作者:GZ才子 金融合作合同 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合同合集(汇总5篇)

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金融合作合同篇一

根据^v^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甲方具体需求情况,乙方供给甲方种苗名称种苗,数量具体数量株,预计出苗时间、品种为年月日前出种苗名称数量具体数量株;年月日前出种苗名称数量具体数量株。

2、乙方所供种苗,须植株健壮,无菌,无机械损伤,无多心;若不能达到任何一项标准,甲方有权退回或重换。

3、乙方所供种苗,需保证品种纯度,成活率在85%以上。(除自然灾害,甲方自身栽培管理水平不正常的情况外)。若出现品种混杂在10%以内或成活率低于85%,乙方赔偿甲方不达标部分种苗或苗款。若出现品种混杂在10%以上或成活率低于85%则此批种苗可视为不合格种苗。:

4、乙方所供种苗,按单价元每株、抛头5%进行苗款核算。

5、交货地点: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d栋05号,运输方式:

6、甲方在签订合同五个工作日内,按苗款的20%付乙方种苗订金元(大写)。

7、甲方所购品种,若出现质量问题,必需在20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事故及时处理。质量裁决,首先由甲乙双方共同到现场取证确定。若有争议,可报国内权威部门进行鉴定。

8、付款方式:甲方按月结的方式将已发种苗款结算给乙方,种苗订金在最后一次供苗完成后才能充抵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苗款,按多退少补的原则结算。

9、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调整品种、数量、供苗时间需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未遵守合同签订的供苗协议履行。按不能履行部分种苗订金的300%赔偿对方。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生效。

1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个人签章): 乙方(公司/个人签章):

金融合作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磋商,就结成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联合甲方及社会各界人士发起的“xx”项目(以下或简称“项目”)达成以下战略合作意向:

为弘扬公益精神,传播全民的社会责任感,关注普通人生存状态与发展机遇。乙方于20xx年8月联合甲方及社会各界共同发起“xx”项目。

“xx”项目的核心理念及宗旨是每年通过12个公益主题,传播“关注社会最普通人群”的公益理念和文化。

1、甲方作为”xx”项目的战略合作伙伴,认同并支持”xx”项所倡导的理念和宗旨,同意并授权乙方在项目宣传及执行过程中合法列明或对外公布甲方系乙方在“xx“项目中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2、甲乙双方如需使用对方公益项目的相关内容,需提前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3、双方所做一切宣传推广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以及保障甲方的正当权益。

4、乙方将在其”xx”项目中,开展与甲方项目相关的策划、推广等活动;甲方将就乙方”xx”项目中符合甲方宗旨的公益活动,进行积极配合和参与。

双方经协商就“xx“项目的合作期限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一年内(即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有效。

1、乙方承诺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并执行整个项目,并自愿承担因执行、管理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后果。

2、双方的合作是平等自愿的,乙方仅以双方均认可的范围及方式体现甲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监督乙方合作行为的正当性、合规性,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共同完善并推动项目的顺利开展。

4、任何一方不得以另一方组织或项目的名义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对方品牌或形象的活动,否则,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如因此产生经济损失、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造成损失的一方进行赔偿。

5、本战略性合作协议中双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不具有排他性,双方均有权与其他合作伙伴建立合作关系。

7、本战略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到期后任何一方如无书面异议,则自动延续两年。

甲方:

日期:

代表签名:

乙方:

代表签名:

日期:

金融合作合同篇三

甲方:地址:电话:乙方:地址:电话: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协议双方遵循互惠互利合作理念,本着发挥优势、相互促进、长期合作、互利互赢的原则推进战略合作,努力扩大双方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双方经济效益,实现互利共赢。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一条:双方确立互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予以长期保持。

第二条:双方同意就乙方引进某市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旗下及其合作伙伴所属品牌产品予以宣传推广,开展深入长期合作,并根据需要扩大和收缩合作范围,增加和减少合作内容。

第三条:双方同意互为合作事项创造最惠条件和待遇,共同形成新的发展优势。

第四条:双方确定合作协调办事机构,负责提供合作资料,商定合作事项,制定合作计划,衔接合作企业,协调合作事项,落实合作事宜。

第五条:合作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双方应尽可能支持对方发展、宣传对方形象、维护对方声誉、拓展合作领域。

第七条:双方应协商解决合作中所遇问题。

第八条:双方合作无排他性,不改变各自独立地位,以各自名义承担对外经营责任。

第九条:双方应共同建立市场风险预警、防范、处置机制,最大限度保护双方利益。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第十条:甲方和乙方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关本协议内容项目下的任何信息。

第十一条:因不可抗力及其他不可预见和不可避免因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事宜需在每一项合作具体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据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金融合作合同篇四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乙方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为建立长期的、稳定的、紧密型的合作伙伴关系,经认真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相互明确对方为战略合作伙伴,且双方的合作具有排他性。

2、甲方将在不违背其商业规则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

3、乙方将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为甲方提供。

4、甲乙双方应尽可能支持对方发展、宣传对方形象、维护对方声誉、拓展合作领域。

1、甲乙双方将建立紧密与高效的信息沟通渠道,管理层之间将进行不定期会晤和沟通。

2、在此战略合作框架之下,具体的合作事宜应该以独立合同的方式确立明确的目标、责任、计划。合作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如果不能归入某一项合同,则需另外协商费用承担的方式。

1、双方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一切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一方违背本条款,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条款不受本协议期限约束,一直有效。

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协议。

3、不可抗力,如遇国家政治、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协议执行情况,本协议双方以书面形式决定协议的暂缓或终止。

1、协议一经签署,甲乙双方均应全面、适当履行本协议的全部义务。任何不履行本协议或该履约行为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一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本协议的任一缔约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之规定,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本协议已成为不必要时,相对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协议,并可要求解除本协议,但该解除协议的意思表示应书面通知相对方。

1、本协议的订立、履行、终止与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v^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送达,以传真、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发送。以传真、电报、电传或电子邮件发送的,发送当日为送达日,以邮资预付的挂号信件,特快专递寄送的,签收日为送达日。

2、双方确认本协议所列地址、电话、电子邮箱均由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联系方式改变的应在 日内书面告知对方。

1、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公司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等事项的变动而不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内容。

2、本协议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亦不得被用以解释本协议。

3、本协议一方延迟或未能行使本协议下的权力、权利或救济不应作为对任何该等权力、权利或救济的弃权。

4、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在任何适用法律下被认定为全部或部分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其应(在该等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范围内)从本协议中被排除,但本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和规定均保持全部有效。

5、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协议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经甲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生效。

7、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金融合作合同篇五

地址:大厦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限公司

地址*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为加强投资理财领域的合作,推动甲乙双方各项业务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结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和原则

第一条双方的合作应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互

惠互利、平等诚信”原则,以建立长期、战略性的业务合作关系和促进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为目的。

第二条双方达成合作关系后,应积极为合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落实本协议内容。

(二)合作范围及内容

第三条理财服务

1、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建立理财平台,共同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

乙方聘请甲方为投资理财顾问。

2、双方理财合作的主要形式为:乙方向甲方的客户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进行投资运用;乙方发行信托计划,可聘请甲方担任信托计划的投资理财顾问,乙方参考甲方的建议投资运用信托资金。

3、双方共同研发理财产品,拓展理财领域,协商确定理财方案和选择投资顾问,为投资者提供完善的理财服务。

第四条投资基金

在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可合作开展私募股权信托投资和房地产信托投资,以及共同发起设立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和房地产信托基金在内的各类投资基金。

第五条信托产品业务合作

甲方可接受乙方委托,向客户介绍乙方发行的信托产品,并提供咨询和顾问等服务。

第六条金融产品研发

1、甲乙双方应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加强合作,结合各自的业务优势,共同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金融创新产品。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充分发挥各自业务优势,为双方的重要客户提供资产重组、财务管理、债券发行、企业改制、年金信托、股权信托等方面的咨询和方案设计等金融服务。

第七条资产管理

1、乙方将信托工具运用在资产处置和优化、融资租赁方面时,有权选择甲方作为合作伙伴。

2、甲方利用自己的研发团队,为乙方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提供产品设计及创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