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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城镇解困工作报告(优质5篇)

作者:XY字客 2023年城镇解困工作报告(优质5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优秀的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城镇解困工作报告篇一

区保障性住房绩效评价小组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报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结合被评价单位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首先查阅相关资料,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发改立项批复、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项目实施规划、政策依据、信息公开、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的拨付、配套资金的到位、开支标准、支付凭据、会计核算、以及财务制度等方面资料;其次是到项目现场进行现场查看,主要了解项目完成情况、项目的质量以及项目完成时间;第三满意度调查,受益群众给予了很好的评价;第四自查评分,通过逐步核查,结合项目实施情况,评价小组按省城镇保障性安居住房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打分,项目得分95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20xx年,为了改善全国重点镇镇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和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按照我区住房保障规划及棚户区改造规划,在镇街实施550套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总投资36000万元,全部实行实物安置,安置房已于20xx年11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xx年6月竣工。

2、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对区域内的道路、路灯、绿化、给排水等进行改造,计划总投资403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财政性资金,项目于20xx年12月开工建设,20xx年5月竣工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立项,资金申报依据。

财政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意见》。

(一)资金管理。

1、资金筹集:20xx年我区到位中央、省、市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1784。93万元,其中:预算安排的中央、省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606。93万元,市级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资金1178万元,收到资金文件后及时下达指标文件。

地方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用于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的资金4934万元。

2、资金分配:为了规范我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我区资金管理办法健全规范,20xx年根据《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县实际,制定了《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xx年及时转发了《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上级部门下达的资金指标文件按规定时间分配、下达到项目单位,资金分配结合我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色,有针对性地改善住房保障对象和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专项资金支付采取由区财政实行专户统一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制度执行,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实现专款专用,无超范围使用和截留、挪用资金等行为,保证了上级补助资金资金的专款专用。

3、资金使用管理:为做好重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我区及时转发《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按照《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严格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按照省厅的绩效目标、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为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的成员,随时检查项目的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无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保证了上级补助资金资金的专款专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管理情况。

1、为确保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区委、区政府成立了以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民政局、区人事局、区审计局、镇等部门作为领导小组成员的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住建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通融统筹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镇作为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由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涉及多方面多个具体工作部门,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区住建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审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程序及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中协调相关部门工作,确保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2、按照区发改局招标核准的要求,项目实行了公开招投标。并严格执行了项目合同制、监理制、竣工验收制、财务报账制度。

3、按时报送绩效自评表、绩效评价报告报送及时且内容完整。

4、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实施阳光操作,规范申请受理程序,认真做好对符合保障条件申请户家庭收入、财产、现有住房等基本情况核实工作,严把审核、审批关,同时搞好定期复查,实行动态管理,有效实施保障退出机制。

(三)项目效益。

1、20xx年,区严格按照《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年对符合保障条件的101户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实物配租。

2、强化对项目监管。区质安站、区住建局建管股等职能部门不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建设规范强制标准。确保了施工安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质量及安全问题。

(四)居民满意度结果:

通过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实施,我区对棚户区改造拆迁居民和城镇低收入满意度进行了问卷调查,群众普遍认为保障性住房小区设计合理,配套设施较完善,拆迁户及入住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彻底解决了我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实际困难,在一定程度上既解决了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包括农民工)的住房困难问题,又通过项目建设拉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他们充分感受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一)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点多面广及本级财政薄弱,在资金筹集、征收等方面都面临巨大压力。

(二)部分改造住户的安置愿望要求过高,给拆迁安置工作造成较大的难度,致使部分项目推进缓慢。

(三)项目工程政策公开方面欠妥,没有资金管理分配办法、绩效评价办法及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信息及时在网上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继续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工作。

(二)进一步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管理水平及项目管理水平,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已完工单项工程决算,以及相关的财务报账手续,促进专项资金及时拨付。

(三)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资金困难问题。

(四)及时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公开方面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和项目效果均符合相关规定,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过程中实际资金的支出使用情况与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规定的用途相符,保障项目的资金都能落实到位,项目单位都严格执行了财务制度,做到了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无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

城镇解困工作报告篇二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在组织机构上,物流港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安全事故紧急救援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同时为了更好的指导、服务物流港和各入园企业、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区安监局在物流港设置了安监站,明确了主要领导分片负责制,落定了两名专职安监工作人员。安监站指导物流港设立了工程安全部,配备了专职安全主任、副主任,明确分工、逐级落实管理责任和具体工作。

2、工作落实情况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通过协调区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加强同各入园企业的联系沟通,指导各入园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同时按照区安委会、区安监局、区住建局等有关管理职能部门的要求,认真履行指导、服务、综合协调等工作职责,落实各入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培训等任务,按年度同各入园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在工作开展的方式、方法上,我们对区内各入园企业、施工单位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性的形式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对各入园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责任分工,日常管理台帐,生产施工现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等进行检查和指导。今年以来我们组织安监、住建、消防等区级各部门对入园企业、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先后进行了6次安全大检查,极大的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3、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面,我们还积极创新工作手段,结合园区建设实际,多样性、灵活性、生动性地开展各项活动。如:根据省、市等相关部门下达的“安康杯”、 “安全诚信企业建设”、“安全社区建设”等活动要求,我们及时向各入园企业和施工单位传达了文件精神,引导各入园企业和施工单位认真组织实施。今年4月25日和9月28日,我区召集区内30余家入园企业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各项在建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在物流港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区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安排懂技术、懂管理的工作人员对企业、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通过会议的形式,使各企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如何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生产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宣传、严格规范岗位操作流程、避免和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工程建设期间管理等方面进行交流学习,实现了区内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的目的。同时,区安监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月在园区开展一次专题业务知识培训,大大提高园区管理层和安全管理部门、工程建设部门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通过近四年的园区安全管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业园区建设当中,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不足,由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较多,施工单位相对也多,存在着建筑工人安全意识薄弱,自我防范意识不强,安全防护配备不足等现象;各企业入园后要经过筹建、试产、投产等多个建设过程,由于企业刚筹建,组织机构相对不够健全,在各个建设过程当中需要不同的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企业进入投产期后,用工上新进工人较多,在安全生产教育、生产工序流程、有关操作规则等方面认识不足,同时部分企业忙于加快投产、早出效益,投资者和负责人安全意识不强,对安全生产管理上的人力、物力等方面投入相对较少等。

城镇解困工作报告篇三

一是坚持以科学规划为发展先导引领新型城镇化建设,按照“生态文化旅游型”小城镇的定位,坚持农民建房向城镇规划区、中心村和聚居点集中的原则,按照规划建设完成了团结村、凉华村等新型村庄的建设;二是紧抓马东公路改建机遇,将场镇对岸何家坝河滩争取为弃渣填埋场,待公路建设完工后,原本低洼的河滩将与现有建筑用地连片,经住建局同意,规划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新增储备用地100亩;三是严格土地审批程序,坚持先批后建的原则,打击违法乱建2户。

一是对房屋的建设严格按原则、按程序办理。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严把审批关,严格农民建房审批管理。农村私人建房审批实行村建、国土、执法等部门人员的例会审核制度,集体讨论、联合把关,积极协调处理建房过程的各种纠纷矛盾,在规范建房审批程序,公开、公正推进审批工作的同时,在不违反总规的前提,最大限度地解决群众建房需求,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审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了发现隐患有处理,有跟踪督查。

三是以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契机,加大了全镇乡在建房屋的巡查、处罚力度,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打击和处罚力度,集中力量清理和整治已建成的违法违章建筑,严格把关公路两边退让管理。四是联合各部门组建场镇秩序管理综合执法队,负责对场镇规范性整顿,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基本保证了街道交通畅通。

三是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组按规定按规范会同施工方进行竣工验收。过去已实施项目,要按县委、政府要求,及时报送审计结算资料;四是做好重大项目的协调服务工。完成马(鹿)东(河口)公路改建征地181.4亩,房屋拆迁户已有两户签订了拆迁协议。

20xx年,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截流增源,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实现了城镇绿化、亮化、美化、净化、规范化,从而促进我镇的城镇化建设,与去年相比城镇化率提高近3%。今年以来,我镇的集镇道路工程先后完成了新场镇、老场镇的改造提升,维修了人行道、完善了地下水网;配置了垃圾箱,切实做到了垃圾集中收集和定时清运,改善了场镇的卫生环境,镇容得到了整洁,赢得了居民的称赞;加大集镇及新村点亮化、美化力度,全年新栽、补栽路旁绿化树500颗,新增绿化面积800平方米,增设路灯20只;通过大力实施人饮工程,解决了高山群众饮水难题;城镇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不断完善,进一步增强了集镇对周边辐射和集聚能力,提高了吸纳农民变居民的承载能力。

完成了跃进、团结美丽新村建设,完善了基础设施,调整了产业结构,改善了人居环境。加快高山及外来户入住居民聚居点,繁荣了新村的经济,推动了经济的发展,逐步实现了由农村人员向集镇人口的转移,不断促进城乡统筹的发展。

为促进城镇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田茂杰任组长,镇长刘斌、镇人大主席罗传友为副组长的新型城镇化规划建设领导小组,抽调了精干力量充实了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人员,加强了城镇化建设强有力的领导,做好了我镇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和其他业务工作。

城镇解困工作报告篇四

一、进展情况

2020年申请财政资金xxx万元为xxxx名城镇困难群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截止到8月底共为城镇困难群众解困报销住院医药费324人次,报销金额128.81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报销109.01万元,大病保险报销16.37万元,医疗救助报销1.55万元,商业补充保险报销1.88万元);报销慢性病2469人次,报销金额39.98万元,报销门诊统筹1261人次5.53万元,免费救治702人次,救治金额22.6万元(其中免费血透480人次18.16万元;重型精神病门诊221人次4.21万元;白内障1人次0.23万元)。

二、主要做法

1、每年年初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城镇困难群众名单,我局比对核实后,为城镇困难群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确保城镇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2、积极协调市医保局完善医保系统,8月13日开始将城镇困难群众享受的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四道保障线报销流程整合,由原来的老百姓分别到各相关单位提交材料报销,整合实现在市域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四道保障线“一站式”结算,大大减轻老百姓来回跑,多头跑现象。

3、兜住底线,确保城镇困难群众不因病致病,因病返贫。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确保城镇困难群众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达到90%的适度目标要求,每月对城镇困难群众就医数据进行比对,及时反馈住院费用未报销到90%的贫困人口名单给各乡镇场,主动联系贫困患者,协助其报销医疗费用,缩短报账周期,兜住底线。

三、存在的问题

民政部门城镇困难群众名单动态调整变化快,民政部门与我局在名单对接时间上有差异,导致少部分城镇困难群众医疗待遇未及时享受。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自觉。

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抓好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作为当前的主要工作来抓,提高认识,扛起责任,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进一步深入细致做好城镇困难群众医保解困工作。

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城镇困难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按照健康扶贫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方案要求,做好城镇困难群众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工作,切实解决城镇困难群众就医经济负担,确保城镇困难群众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三、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协作,及时共享交接动态调整人员名单,及时保障该部分人员的医疗待遇,切实做好城镇困难群众脱贫解困工作。

城镇解困工作报告篇五

xx年度,我镇累计参保人员2930人(包括二中参保学生)参保率47%。据统计,我镇已有572人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有438人长期在外务工但户口未迁走(包括外嫁妇女)。很多人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认识模糊,有的把这项保险当作是商业保险,怕有欺诈行为;有的认为缴费不累计、不顺延,怕缴了费不享受而吃亏,特别是一些年轻人,认为自己还年轻,身体还相对健康,不愿参保,这样就造成仅老年人参保,或有病参保,无病退保,给医保工作造成了很大的被动。缺乏缴费制约机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对最低缴费年限和欠费行为均有硬性规定,确保参保单位和职工能够主动连续缴费,以及时享受到医保政策。但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前还没有任何制约措施,从而无法保证参保人员自觉缴费和连续性缴费。

总体来说,在xx年度,我镇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领导高度重视。镇政府把城镇居民医保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主管领导多次召开相关会议,进行了研究与讨论。并根据本镇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细致的工作安排。不但要求各级工作人员思想上提高认识,镇政府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列为民生工程督查工作的重点,定时召开民生工程和重点工作调度会,解决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加强宣传力度,增强政策解读。印刷各类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会同中小学校将《致城镇居民的一封信》等资料发放到每一位在校学生和居民手中,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政策家喻户晓。

、运行机制健全、措施到位。镇政府专题研究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具体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同时,镇政府制定下发了城镇居民医保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建立了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协调机制,从多方面支持开展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支持基础建设、人员经费,把居民参保工作纳入社区主要工作内容。四、安排专人负责。优化服务态度。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为了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我镇加大了工作力度,将工作安排彻底落实,安排专人负责,村干部积极入户宣传讲解政策,便民服务大厅专人负责接待承办医保事项,优化服务质量,落实工作责任,以优质的服务创建我镇的和谐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