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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修保养总结报告范文(17篇)

作者:紫衣梦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在学习或工作上的短板,进而有针对性地进行提升。以下是一些非常典型的总结范文,对于我们写作有很多启示。

电梯维修保养服务方案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国合同法》的规定,对委托方电梯提供有偿保养服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受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安装于的台电梯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其中:

1、电梯型号层站规格;台。

2、电梯型号层站规格;台。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两年。

三、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

1、在保养合同期内,受托方按每月派维保人员对委托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不少于伍次,具体保养时间为。

2、受托方严格按照维保工艺,对电梯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工作,以保证电梯正。

3、在合同服务期内,电梯出现紧急故障时,受托方随叫随到,受托方接到委托方电梯故障电话通知后20分钟内,维保人员赶到现场,及时排除故障。

4、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受托方应委托方要求对其合同内的电梯免费进行一次全面调试检修。

四、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委托方应缴付维保费:

1、单价4000元/年/台;。

2、单价4000元/年/台;。

两台两年总计16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在维保合同期内,电梯如需要更换700元以下的配件,由受托方免费提供。700元以上的配件费由委托方支付。

五、付款方式。

1、委托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认为受托方试用服务期两月内优良,第一次付款为每年合同总价50%计4000元整。

2、余款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分4次支付,受托方与委托方每隔6个月办理一次结算。

六、服务质量。

1、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按照受托方《保养施工要求》进行。

2、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gb7588的要求,并通过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年检。

3、受托方维保人员每次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必须做维修、保养记录。该记录单由委托方具体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作为合同执行记录和服务质量、结算依据。

七、受托方责任和权利。

1、帮助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正常维修、保养,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2、负责对需要更换的配件向委托方提出说明,在委托方同意后,受托方进行更换(材料费实报实销或由委托方提供材料)。受托方有义务协助委托方计划、采购、储备配件及材料。

3、根据电梯中修、大修周期(三至五年)要求,按期提供中修、大修方案及计划,供委托方参考、决策。

4、委托方要求受托方提供超越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有支出应由委托方承担,受托方以报价单形式经委托方签署承诺后实施服务。

5、服务期限内,因受托方保养不到位而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人员伤害,其损失由受托方承担。

6、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情报有保密的义务。

7、负责联系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电梯年检(年检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8、如合同到期需继续履行,则优先履行并保证在原合同价位以下。

八、委托方责任和权利。

1、负责建立健全正常的管理制度。

2、负责电梯每日巡检,并作好巡检记录。(附件:《用户日检记录单》)。

3、在受托方的指导下,负责每周对电梯的主要安全装置、主机油位、各部分润滑情况和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整个设备主要部位(厅门、轿厢、机房等)进行清洁工作。

4、负责提供电梯全套技术资料。

5、负责审定受托方的修理方案、计划并及时予以实施,负责制定设备材料、备件储备计划。

电梯的维修保养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安装于z市的电梯委托乙方保养维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v^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以及维保价格:

序号电梯型号规格层/站/门台数每台每月维保费每年每台维保费。

一年合同总价(人民币):壹万零仟伍佰陆拾零元整($元)。

二、服务期限。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在服务期限内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应提前4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期满如未依上述规定提出终止,本合同将自动延长壹年。甲方在与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后,再办理终止事宜。

三、服务形式和内容。

1、乙方每月2次派有专业技术的保养人员,按乙方的工艺和国家标准的规范,对设备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保养等工作,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乙方维保人员在维保电梯期间周期性检查所有安全装置,并作安全测试。

3、按国家标准系统检查设备,调整润滑各部件,并根据设备使用状态,对电梯的(1)机械部份:曳引机、蜗杆、蜗轮、曳引轮轴承、制动线圈、制动接触器、电动和电机轴承、油封、刹车皮、轴承;(2)电气部分:控制柜、选层器和调速设备、平层设备、所有的继电器、传感器、电阻、电容、功率放大器、电控器、变压器、接触器、编码器;(3)井道部分:随行电缆、导向轮或复绕轮、钢丝绳、轿厢和对重导轨及缓冲器、上下限位开关、井道内开关、涨紧轮装配、补偿链装配、轿厢和对重导靴;(4)厅、轿门设备:轿厢和厅门机械锁、按钮、外召唤显示器、轿厢内方向指示器、门锁、门吊板、门导靴和强迫关门装置。自动开门机、轿厢门吊板、轿厢门触点称重设备,触板开关、光电、光幕、轿厢框架、风扇和照明设备、应急照明及对讲机等进行常规维修和保养。

四、付款内容和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开始第一个月内,以支票方式将每年维保服务费用的50%计($:元)支付给乙方,余下款项在服务截止期满前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2、保养期间电梯零部件和易损件的更换须经甲方确认,所需费用必须经双方确定。零部件购置费500元以上的,甲方预先支付,其它购置费每月底结清。约定之外的项目须经双方同意,所发生的费用,乙方在项目完成后一周内与甲方结算。

五、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甲方应立即停用,并通知乙方检修,严禁强行使用。由于停电或其他原因造成电梯困人,甲方设备负责人应先自行进行援救,同时立即通知乙方排除故障。

6、需要机械吊装才能进行零部件更换的吊装费及维修费由甲方负责,其余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中更换的各类零部件、主机齿轮油均由甲方负责。

7、由于电梯零部件磨损严重或损坏,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报告后应立即批复处理。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处理而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负责及义务。

1、乙方必须履行合同约定,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对电梯及其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2、维修保养期间,乙方发现电梯零部件磨损严重或损坏,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进行紧急处理,直至电梯回复正常运行。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特种设备有关安全作业标准,确保人身及电梯设备安全前提下方可作业,由于乙方人员违规操作造成事故或损失(经技监局鉴定)责任由乙方承担。

4、每次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完工后,甲方应给保养人员签证,以便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质量。

5、乙方须配合甲方电梯通知年检,年检费用由用户负责。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电梯年检不合格,整改和复检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除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外,并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电梯一旦出现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三十分钟(市区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并及时排除故障。

七、其它。

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电梯维修保养服务事宜,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1、保养时间从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0日止。

2、如甲方在合同规定的保养期限内终止对管理权,则本合同也随着自动终止。

1、维修保养费总计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元整(小写:rmb330000元)。在合同履行期间,维修保养价格不予上调,如在本年度乙方工时成本下降,则第二年度的保养价格按比例下调。

2、支付方式:保养付款周期为3个月。维修保养费均在各付款周期的最后一个月底前支付。

三、甲方的责任:

1、在乙方责任以外的料件损坏(详见材料清单),其更换的材料费用将由甲方承担,乙方将为甲方免费在更换材料时发生的人工费用。甲方有新要求或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发生改变需增加安全装置时,由甲方支付增加安全装置的人工和材料费。在乙方对其服务内容范围内,对电梯进行保养加油及调整时,如发现部分机件正常损坏或需更换时,由甲方支付更换部件的材料费。对于本合同的任何额外更换零件费用或修理费用,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通知,经甲方签字认可后的14天内支付。

2、出现紧急召修的情况,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为乙方员工在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提供出入之方便,同时应阻止非乙方雇员或非特别授权人员,进入设备维修的专用区域。

4、甲方负责电梯日常管理工作,并授权专门人员就乙方所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在《电/扶梯维护保养工作单》上签字确认。

四、乙方的责任:

1、在第一年度的有偿保养合同期限内,乙方将为甲方免费提供所有电梯的三方对讲功能(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的三个月内完成安装工作)。

2、每月由乙方维护保养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2次有计划的常规检查和例行保养,按国家行业标准和乙方保养规范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电梯正常运行。免费提供例行保养所需之清洁材料和润滑油、润滑脂等油料。

3、乙方进行24小时紧急故障的应急处理,对于超出乙方控制范围的诸如乘客对设备使用不当,包括恶作剧召修,乙方需及时修复,乙方配备24小时驻点维修工,做到随叫随到。

5、乙方需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管理处的规章,相关书面文件需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6、乙方需协助甲方培训电梯工程维修人员不少于3名。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培训方案,并将培训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予以履行。

7、乙方明确本合同项下具体维保人员数量不少于3名。如遇甲方重大活动,应适当增加人员以配合甲方,增加人员的数量应满足甲方的要求。

五、违约责任:

1、出于安全的需要,甲方不能自行或者允许非乙方人员,或未经乙方允许的员工以及其它人员修理、改动、更换、干扰设备的任何部件。否则,对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将不负任何责任。但因乙方人员未及时履行维保措施下,由此产生的维保费用和相关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之规定期限付款,且在乙方发出第二次书面催告后,仍未按催告函中规定的付款期限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

3、对于诸如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电梯进水、火灾、雷击等不可抗力原因引起的设备损失或人身伤亡,由政府相关部门鉴定并确定责任。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乙方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而造成的维修延误责任、电梯故障、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由此引发的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出关于电梯安全运行的合理性建议,并提供参考资料,因非乙方的责任导致的电梯设备丢失、损坏,合同履行的延误,以及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损失,以及因甲方未及时处理乙方所提之合理建议所产生之事故,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出示电梯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按约履行。乙方必须按照计划履行维保义务。并将每日维保情况记录,每周一交工程维修组备案。对维保过程中电器器件发生异常,应立即书面告知甲方。

每一年度维修保养计划结束前一个月,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征求改进意见,并在新年度开始之前一个星期内确定新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按约履行。

6、乙方负责电梯机房的卫生,如经市区房管局检查不合格,扣除相应的维保费用(每扣一分考核分处罚20xx元,以此类推)。

7、电梯发生故障时,乙方必须在十分钟内赶到现场,并进行排除故障。超出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每次扣总维保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乙方维修人员缺岗2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进一步追偿。

8、由于维保工作进行后,未将电梯保护盖板复原,每次处以500元处罚金,因此而造成电梯损坏,将由乙方全部承担损失。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七、其他: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即成为双方完全同意履行的合同,将取代所有双方以前订立的有关维修保养事宜的任何协议。

本合同正本共页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本保养合同之所有电梯参数及价格明细详参合同附件。(见附表2)。

签约双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电梯的维修保养合同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满足客户要求,确保电梯安全可靠运行,依照《^v^经济合同法》中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严格按照国标对甲方电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周期性规范化的维护保养,每月最少保养2次,负责在电梯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性能进行检查调整。

第二条、工程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维护保养电梯共部;。

2、维护保养费用:元/台/年,台合计:元,大写:

3、合同签订半年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款总额的50%,合同到期后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款余额。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定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正确使用电梯,严禁违章操作,由于操作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电梯运行应有专人管理,并支持乙方维修人员的工作,电梯随机图纸资料提供给甲方复印件维修使用。

2、保证电梯的机房、各层厅门口、井道及底坑不能有各种液体注入、流入,不能堆放各种与电梯无关的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3、提供与电梯有关的防火防盗设施,保证电梯所用动力和照明电源及接地系统。

4、如需对电梯所用动力电源进行断电、倒相等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时,必须提前通知乙方维修人员。

5、甲方发现电梯有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负责电梯轿厢、厅门、处呼面板的清洁工作。

6、电梯损坏的零配件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乙方责任:

1、服务时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制度规定。

2、严格按照国标对甲方电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周期性规范化地维修保养,负责对电梯在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性能进行检查和调整。

3、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报修通知后小时内赶到现场。

4、配合甲方完成政府对电梯的年度安全检查,所需费用由甲方支付。

5、在乙方保养或维修中因重大过失给用户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履约过程中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欲中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作好交接手续方可中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授权他人或单位对电梯进行维修、

换件改变其原性能的工作。

3、本合同不包括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坏,如地震、火灾等。

4、本合同规定在原有设备的基础上进行维修保养不包括中、大修及增加其它功能其费用协商解另计。

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安装维修许可证资格的专业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____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以及g5001-《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为保证电梯的良好技术状况和安全可靠的运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就____市苏园丰景26部电梯维保事项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2.保养时间:

2.1本合同有效期自月年。

2.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甲、乙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视为自动延长________年,其后以此类推继续有效。如甲方乙方欲终止合同或调整保养费用,应予有效期内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

2.3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正常履行维保义务,甲方不得将电梯保养工作交由第三者,否则乙方仍按照本合同第3款收费;如乙方未正常履行维保义务或维保质量不符合规定,经甲方多次提醒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将电梯维保义务转交给其他单位,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

3.保养款项及付款方式:

3.1本合同保养电梯台,年保养费b:96000元(大写:仟元整)。

3.2甲方应按季度付保养费。余款应在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核实完之前的维保情况后付清。

4.规范管理、安全使用与维护保养配合责任:

4.1甲方应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电梯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4.2乙方对新承担维保的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通过检查确认,如有隐患问题及时修理消除。维保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正常状态,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符合国家检测标准,确保检验合格。

4.3甲方协助乙方现场保养工作并提供便利条件,乙方协助甲方单位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一次针对电梯特点适时进行救援预案演练。

4.4如发生电梯关人及相关不安全现象,甲方须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029x6563、187x6606,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如电话打不通或无人接听,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没通知乙方,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这一条建议删除,打不通、无法接听怎么界定通知没通知怎么查证)。

5.规范管理、安全使用与维护保养责任:

5.1甲方承担责任:负责下述工作及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

1.1电梯环境温度应在-50c至400c间、无灰尘;通道通畅,有永久照明。

5.

1.2保证动力电源符合电梯要求。

5.

1.3机房、轿厢、厅门内外以及通道不得有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堆放。

5.

1.4电梯规范管理、安全使用、轿厢内及厅门口的卫生清理,保持完好可靠的照明与防护栏。

5.

1.5电梯年检、限速器校验、保养耗材及备品配件。

5.

电梯的维修保养合同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联系人:联系人: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国合同法》的规定,对委托方电梯提供有偿保养服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受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安装于的台电梯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其中:

1、电梯型号层站规格;台。

2、电梯型号层站规格;台。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两年。

三、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

1、在保养合同期内,受托方按每月派维保人员对委托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不少于伍次,具体保养时间为。

2、受托方严格按照维保工艺,对电梯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工作,以保证电梯正。

3、在合同服务期内,电梯出现紧急故障时,受托方随叫随到,受托方接到委托方电梯故障电话通知后20分钟内,维保人员赶到现场,及时排除故障。

4、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受托方应委托方要求对其合同内的电梯免费进行一次全面调试检修。

四、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委托方应缴付维保费:

1、单价4000元/年/台;。

2、单价4000元/年/台;。

两台两年总计16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在维保合同期内,电梯如需要更换700元以下的配件,由受托方免费提供。700元以上的配件费由委托方支付。

五、付款方式。

1、委托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认为受托方试用服务期两月内优良,第一次付款为每年合同总价50%计4000元整。

2、余款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分4次支付,受托方与委托方每隔6个月办理一次结算。

六、服务质量。

1、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按照受托方《保养施工要求》进行。

2、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gb7588的要求,并通过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年检。

3、受托方维保人员每次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必须做维修、保养记录。该记录单由委托方具体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作为合同执行记录和服务质量、结算依据。

七、受托方责任和权利。

1、帮助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正常维修、保养,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2、负责对需要更换的配件向委托方提出说明,在委托方同意后,受托方进行更换(材料费实报实销或由委托方提供材料)。受托方有义务协助委托方计划、采购、储备配件及材料。

3、根据电梯中修、大修周期(三至五年)要求,按期提供中修、大修方案及计划,供委托方参考、决策。

4、委托方要求受托方提供超越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有支出应由委托方承担,受托方以报价单形式经委托方签署承诺后实施服务。

5、服务期限内,因受托方保养不到位而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人员伤害,其损失由受托方承担。

6、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情报有保密的义务。

7、负责联系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电梯年检(年检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8、如合同到期需继续履行,则优先履行并保证在原合同价位以下。

八、委托方责任和权利。

1、负责建立健全正常的管理制度。

2、负责电梯每日巡检,并作好巡检记录。(附件:《用户日检记录单》)。

3、在受托方的指导下,负责每周对电梯的主要安全装置、主机油位、各部分润滑情况和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整个设备主要部位(厅门、轿厢、机房等)进行清洁工作。

4、负责提供电梯全套技术资料。

5、负责审定受托方的修理方案、计划并及时予以实施,负责制定设备材料、备件储备计划。

电梯维修保养协议书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规定,对委托方电梯提供有偿保养服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受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安装于的台电梯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其中:

1、电梯型号层站规格;台。

2、电梯型号层站规格;台。

二、服务期限。

本协议服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两年。

三、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

1、在保养协议期内,受托方按每月派维保人员对委托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不少于伍次,具体保养时间为。

2、受托方严格按照维保工艺,对电梯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工作,以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3、在协议服务期内,电梯出现紧急故障时,受托方随叫随到,受托方接到委托方电梯故障电话通知后20分钟内,维保人员赶到现场,及时排除故障。

4、在双方签订协议后,受托方应委托方要求对其协议内的电梯免费进行一次全面调试检修。

四、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委托方应缴付维保费:

1、单价4000元/年/台;。

2、单价4000元/年/台;。

两台两年总计16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在维保协议期内,电梯如需要更换700元以下的配件,由受托方免费提供。700元以上的配件费由委托方支付。

五、付款方式。

1、委托方在本协议生效后,认为受托方试用服务期两月内优良,第一次付款为每年协议总价50%计4000元整。

2、余款在本协议服务期限内分4次支付,受托方与委托方每隔6个月办理一次结算。

六、服务质量。

1、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按照受托方《保养施工要求》进行。

2、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gb7588的要求,并通过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年检。

3、受托方维保人员每次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必须做维修、保养记录。该记录单由委托方具体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作为协议执行记录和服务质量、结算依据。

七、受托方责任和权利。

1、帮助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正常维修、保养,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2、负责对需要更换的配件向委托方提出说明,在委托方同意后,受托方进行更换(材料费实报实销或由委托方提供材料)。受托方有义务协助委托方计划、采购、储备配件及材料。

3、根据电梯中修、大修周期(三至五年)要求,按期提供中修、大修方案及计划,供委托方参考、决策。

4、委托方要求受托方提供超越协议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有支出应由委托方承担,受托方以报价单形式经委托方签署承诺后实施服务。

5、服务期限内,因受托方保养不到位而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人员伤害,其损失由受托方承担。

6、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情报有保密的义务。

7、负责联系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电梯年检(年检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8、如协议到期需继续履行,则优先履行并保证在原协议价位以下。

八、委托方责任和权利。

1、负责建立健全正常的管理制度。

2、负责电梯每日巡检,并作好巡检记录。(附件:《用户日检记录单》)。

3、在受托方的指导下,负责每周对电梯的主要安全装置、主机油位、各部分润滑情况和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整个设备主要部位(厅门、轿厢、机房等)进行清洁工作。

4、负责提供电梯全套技术资料。

5、负责审定受托方的修理方案、计划并及时予以实施,负责制定设备材料、备件储备计划。

6、负责协助受托方的保养工作。

7、负责将电梯机房、基站、层门的钥匙交一套专管部门或专管员管理,其它部门和人员不得持有,以明确电梯的安全管理责任。

8、如委托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其责任界限由当地技术监督局鉴定确认,与之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九、本协议不承担的项目。

1、本协议所述产品的改造及附属设备(如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底隔离网、机房电源等)的一切翻新、修理、加装、更换、清理或维修工程。

2、修理或更换工程中的土建工程。

3、各种因国家或政府机关命令、要求而修改的设备,或增加新标准附件工程。

十、违约责任。

1、受托方在对电梯进行维保作业时造成电梯损坏,由受托方负责修好并支付全部的费用。

2、由于受托方原因,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或委托方工作不满意,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要求受托方对委托方由此造成损失进行相应赔偿。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受托方。

十、其它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受托方二份。

加装电梯维修保养承诺书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的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检费用。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有双发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六条:附则。

本合同自鉴定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单位负责人: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xxxxxx电梯维修保养服务事宜,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1、保养时间从6月1日起至年5月30日止。

2、如甲方在合同规定的保养期限内终止对xxxxxx的管理权,则本合同也随着自动终止。

1、维修保养费总计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元整(小写:rmb330000元)。在合同履行期间,维修保养价格不予上调,如在本年度乙方工时成本下降,则第二年度的保养价格按比例下调。

2、支付方式:保养付款周期为3个月。维修保养费均在各付款周期的最后一个月底前支付。

三、甲方的责任:

1、在乙方责任以外的料件损坏(详见材料清单),其更换的材料费用将由甲方承担,乙方将为甲方免费在更换材料时发生的人工费用。甲方有新要求或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发生改变需增加安全装置时,由甲方支付增加安全装置的人工和材料费。在乙方对其服务内容范围内,对电梯进行保养加油及调整时,如发现部分机件正常损坏或需更换时,由甲方支付更换部件的材料费。对于本合同的任何额外更换零件费用或修理费用,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通知,经甲方签字认可后的14天内支付。

2、出现紧急召修的情况,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为乙方员工在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提供出入之方便,同时应阻止非乙方雇员或非特别授权人员,进入设备维修的专用区域。

4、甲方负责电梯日常管理工作,并授权专门人员就乙方所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在《电/扶梯维护保养工作单》上签字确认。

四、乙方的责任:

1、在第一年度的有偿保养合同期限内,乙方将为甲方免费提供所有电梯的三方对讲功能(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的三个月内完成安装工作)。

2、每月由乙方维护保养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2次有计划的常规检查和例行保养,按国家行业标准和乙方保养规范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电梯正常运行。免费提供例行保养所需之清洁材料和润滑油、润滑脂等油料。

3、乙方进行24小时紧急故障的应急处理,对于超出乙方控制范围的诸如乘客对设备使用不当,包括恶作剧召修,乙方需及时修复,乙方配备24小时驻点维修工,做到随叫随到。

4、乙方负责甲方通过电梯年检;负责完成年检中发生的属本合同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年检及限速器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日常维修保养的时间,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在接到甲方紧急召修后,提供召修服务;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及设备,保养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随时听取甲方的反馈,对不正常的运行状况,做认真分析及纠正。

5、乙方需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管理处的规章,相关书面文件需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6、乙方需协助甲方培训电梯工程维修人员不少于3名。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培训方案,并将培训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予以履行。

7、乙方明确本合同项下具体维保人员数量不少于3名。如遇甲方重大活动,应适当增加人员以配合甲方,增加人员的数量应满足甲方的要求。

五、违约责任:

1、出于安全的需要,甲方不能自行或者允许非乙方人员,或未经乙方允许的员工以及其它人员修理、改动、更换、干扰设备的任何部件。否则,对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将不负任何责任。但因乙方人员未及时履行维保措施下,由此产生的维保费用和相关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之规定期限付款,且在乙方发出第二次书面催告后,仍未按催告函中规定的付款期限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

3、对于诸如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电梯进水、火灾、雷击等不可抗力原因引起的设备损失或人身伤亡,由政府相关部门鉴定并确定责任。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乙方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而造成的维修延误责任、电梯故障、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由此引发的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出关于电梯安全运行的合理性建议,并提供参考资料,因非乙方的责任导致的电梯设备丢失、损坏,合同履行的延误,以及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损失,以及因甲方未及时处理乙方所提之合理建议所产生之事故,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出示电梯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按约履行。乙方必须按照计划履行维保义务。并将每日维保情况记录,每周一交工程维修组备案。对维保过程中电器器件发生异常,应立即书面告知甲方。

每一年度维修保养计划结束前一个月,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征求改进意见,并在新年度开始之前一个星期内确定新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按约履行。

6、乙方负责电梯机房的卫生,如经市区房管局检查不合格,扣除相应的维保费用(每扣一分考核分处罚元,以此类推)。

7、电梯发生故障时,乙方必须在十分钟内赶到现场,并进行排除故障。超出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每次扣总维保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乙方维修人员缺岗2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进一步追偿。

8、由于维保工作进行后,未将电梯保护盖板复原,每次处以500元处罚金,因此而造成电梯损坏,将由乙方全部承担损失。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七、其他: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即成为双方完全同意履行的合同,将取代所有双方以前订立的有关维修保养事宜的任何协议。

本合同正本共页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本保养合同之所有电梯参数及价格明细详参合同附件。(见附表2)。

签约双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技术规程范文

电梯安装、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方可以从事此项工作,维修工从事电工作业应持有供电电工上岗证。学习工应持有学习工执照。

2、

操作中的工艺要求应按照公司制定的工艺标准和安装标准执行。

3、

电梯安装、维修中的电工作业部分,应遵守吉林省颁布的《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以及《电气工程安装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4、

维修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必要时配备2-3人,做到有主有从,有呼有应,谨慎认真。

5、

安装与维修施工必须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统一安排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以确保安全。

6、

操作时应精神集中,不得说笑打闹、撤离工作岗位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酒后操作,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7、

操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集体备用的防护用品(绝缘靴、鞋、手套、安全带等)。女工必须将发辫盘在工作帽内,严禁穿背心、短裤、拖鞋、高跟鞋和裙子工作。

8、

检查时应在基站悬挂检修工作牌。

9、

一般不准带电作业,必须带电工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由有经验的技工操作。

10、

维修人员必须学会触电急救方法,并最少掌握一种人工呼吸方法。

11、

施工中要加强安全教育工作,管理人员在开工前和施工中要进行安全交底和检查。对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要表扬和鼓励,对玩忽职守和违反安全操作的要批评教育,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者要严肃处理。

12、

发生重大设备或人身事故时,应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并保护现场,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机房维修作业。

严禁在曳引机运转时进行保养和检修。

2、

用手轮盘车时,必须将电源断开,盘车完毕立即将手轮拿下来。

3、

保养维修电气设备时必须断开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3、

检修时用的跨接线完工后必须及时拆除。

4、

更换熔丝必须与原规格相同不得随意加大熔丝规格。

sptd-qe/zy-2008质量/环境作业文件版本/修订状态:a/0。

5、

在通电电路附近工作不得用卷尺进行尺寸测量。

6、

各种手持电动工具有专人保管、检修,有防漏电装置并单独设置开关,不得一闸多用。

7、

工作地点应有足够的照明。

轿顶作业。

必须戴好安全帽,袖口、裤口要紧好。

2、

不准开快车,并由轿顶控制开停

3、

轿顶行驶时,不准将身体探出防护栏。

4、

轿厢行驶中,轿顶操作人员不应超过3人。

5、

轿内操作人员必须听从轿顶操作人员指挥,上呼下应,复述指令。

6、

维修轿顶设备时应将轿顶急停开关断开。

7、

检修未完时轿内操作人员不得离开轿厢非检修人员不得进入轿厢。

8、

检修时各层厅门必须关好,如不能关时要设专人看守或采取遮挡措施。

9、

离开轿厢时,应把门关好锁好。再进入时注意轿厢是否在原处。

井道作业。

在井道内工作必须戴安全帽、穿软底鞋。剔槽、剔眼时要戴眼镜。登高操作要用安全带、工具袋。工具应放在袋内。大工具用保险绳扎好,不得放在架子上或梯子上。不准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器件。

2、

井道内的脚手架要由正式的架子工(或起重工)搭设,脚手架各节点应扎牢固,脚手板应固定,板厚不得小于50mm,不得有探头板,人形孔排列应交错。上下不准排成直线。木脚手绑扎一律使用8#铁线。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3、

安装作业时井道内应装低压照明。不少于7m装一盏,检修作业时轿顶必须有照明灯。必要时还应设安全手柄灯。

4、

临时线路应固定。灯泡与脚手架木及其它易燃物保持200mm以上距离,以防止发生火灾。

5、

井道内的焊把线、气焊皮管要经常整理,使之移动通顺,防止磨损拉断。

6、

电焊时不得通过钢丝绳打火。

7、

所用电源在完工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闸箱加锁。

8、

轿厢距厅坎600mm以上时,禁止从轿内跳到厅外地板上。

9、

严禁双脚分别跨在层楼门口和轿厢内工作与双脚在地板上身在轿顶工作。

10、

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必须进行交叉作业时要有确保安全的隔离措施。

11、

经医生鉴定患有严重高血压、心脏或癫痫等疾病者,禁止井道内高空作业。

12、

在底坑内工作应把底坑急停开关断开。

13、

在底坑使用梯子时梯脚要落实,梯子上端不得靠在导轨上。

超重与搬运。

正确选择和使用起重工具和设备(如导链、绳头、卡环钢丝绳等),使用前先检查是否完好,不得超负荷使用。

2、

吊起轿厢时,倒链应挂正,不得斜拉,两根绳头应用相同规格的绳,不得用两根绳头代替一根用,除起吊主绳外,还应加保险绳。对有补偿装置的轿厢不应超过允许高度,以防损坏设备。

3、

拆装曳引机时四角要垫稳,导链要与工作物垂直,防止吊起撞人或其它设备。

4、

拆装有框架或无框架对重时尽量要用导链等起重设备,在人力搬装对重块时应两人以上配合工作。

5、

吊装导轨时井道内其它作业应停止。滑车吊钩应绑牢大绳应无松扣断股。

6、

搬运和装卸重物时所搭的跳板厚度须在50mm以上,且跳板中间应设支持物。

7、

起重或搬运重的现场应先清除障碍物,平整场地并有足够的起重空间。

8、

重物吊起后如不能及时入位,应垫支持物,不宜长时悬吊。

9、

起重作业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侧方,起重物下禁止站人。

工具使用。

电钻的安全要求

(1)。

定期检查绝缘,发现漏电应停止使用。

(2)。

操作人员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不许戴线手套,辅助操作人员亦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

移动时不准提着电线和钻头,更换钻头时应切断电源;

(4)。

不许直接用手清除所排出的钻屑;

(5)。

不许站在梯子上使用电钻;

(6)。

电源线应使用yhc型橡套线;

(7)。

用压电钻时压杆应与电钻垂直,压杆的固定点应牢固。

2、

使用行灯的安全事项

(1)。

电压不准超过36v,如在特别潮湿金属容器内工作,不准超过12v

(2)。

电源应使用双线圈变压器,不得使用单线圈变压器;

(3)。

高压侧联导线长度一般不超过2-3m高低两侧均应加装保险。

sptd-qe/zy-2008质量/环境作业文件版本/修订状态:a/0。

(4)。

变压器外壳及两侧均应可靠接地(或保护接零)

3、

使用喷灯安全要求

(1)。

使用前应先检查油筒不得漏油,喷嘴丝扣不得漏气;

(2)。

油量不得过油筒容积3/4

(3)。

不许在有明火的地方加油;

(4)。

点火时,先在点火碗内注满油,将喷嘴烧热后,再逐渐打开喷嘴气门欲减压时灭火;

(5)。

熔化乌油(巴氏合金)防止水滴入金属溶液中,以防飞溅伤人;

(6)。

喷灯用毕,将压气放尽,残油放出;

4、

使用砂轮机安全要求

(1)。

使用砂轮机要戴防护眼镜,不许戴手套;

(2)。

磨活时应站在砂轮侧面,得用力过猛;

(3)。

工件大小应在砂轮机规定的范围内;

5、

使用电焊机时应穿专用工作服,绝缘鞋。带防护面罩和手套。电源线不得拖拉过长,焊把线应用专用电缆。

6、

使用錾子、手锤(榔头)、手锯等工具进行操作时应遵守钳工基本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7、

各种手动、机动工具均应设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和保养。

8、

电气设备与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均应妥善接地。

试车作业。

试车作业时机房梯井应悬挂警告牌:“非工作人员不许进入”

2、

试车前首先检查机房、井道内的设备上有无遗漏的工程项目和工具材料,保洁除尘工作完成。

3、

安装电梯在挂绳前应先进行模拟通电试验。

4、

通电试车前必须用手盘车,上下起一行程各处均无阻碍后再开慢车。

5、

通电试车时,首先要检查电源电压,相序、线路绝缘临时线截面应符合容量要求。

6、

不准在行车中调转转动部件和带电部件。

7、

行车中先试限位、极限与其它各部位的安全开关是否准确可靠,然后再试其它各项性能。

8、

极限开关试验完毕后应妥善复位,并拆除限位开关跨接线。

9、

试车试验前应检查安全钳联动杠杆是否灵活,楔块间隙是否均匀。试验后要修平轨道上的痕。

10、

轿厢停在厅门口1/2处时轿内人不许由内钻出,必须待轿厢门与厅门对应时才能出入。

11、

各项安全项目都试验合格再试快车。

加装电梯维修保养承诺书

签约地点:签订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友好协商,就xxxxxx电梯设备系统的维修保养一事,签订本合同。

xxx电梯设备的日常检测、保养及维修,具体电梯型号、数量等见附件一“电梯设备清单”。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维修保养标准及附件二“电梯设备维修保养标准”的规定,依照电梯设备清单编制出年度、半年、月、周维修保养计划,该保养计划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按照该计划定期进行保养,并解决电梯设备的突发性故障。

1.乙方维修保养电梯设备的单价见附件三“报价表”,甲方按乙方每月实际维修保养的电梯数量向乙方支付维修保养费用。

2.本合同价款按月支付,每月15日前甲方按乙方实际维修保养的电梯数量向乙方支付上月维修保养费。

3.付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可以延迟付款直至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发票。

第五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维修保养费用。

2.甲方在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向乙方上门检测、保养、维修的工作人员明示其应遵守的甲方规章制度。4.甲方免费提供不少于10平方米监控场地给乙方使用,监控场地内产生的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维修保养计划的要求对电梯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2.乙方应为甲方配备2名(法定节假日还应按需要增加)电梯维修人员在xxx营业时间内驻场监控电梯的运行状况(每天巡查所有运行电梯不少于3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及时维修、更换电梯饰面等易损配件(保证完好率达到98%以上);当电梯发生故障时,应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分钟内到现场处理故障。

3.如遇法定节假日,乙方应于节假日前对系统进行检测、保养,以保证系统在节假日期间正常运行。

4.乙方应提供24小时设备紧急故障处理及意外事件处理的技术性服务。

5.乙方应具备配合xx对电梯使用需求,改变电梯使用功能的技术力量。(注:指不违反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守则允许情况下而作技术性功能改变)。

7.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格式要求做好电梯设备的日常巡查、维修保养及故障事故处理等详细记录工作,及时反馈甲方审核存档。具体但不单指以下内容:

4)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或伤人事件的第二天提交《突发事件设备分析及处理记录表》供甲方审核。

8.在广场新装电梯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相关申报及验收手续。

9.如乙方在检测中发现需更换配件时,应书面通知甲方,该通知中应列明更换的原因、拟更换配件的型号、数量、单价等内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更换。如为乙方提供的配件,乙方应保证其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承担该配件的保修责任。

10.对已停用的xx台电梯,乙方应每月进行一次免费的基本项目保养。如甲方将其投入使用的,从实际投入使用之日起甲方应按附件三“报价表”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保养费用。

11.对还在厂家保修期内的电梯,乙方需要配合甲方进行监督,免费保养期满后如由乙方保养的,甲方应按附件三“报价表”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保养费用。

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1日,应按应付未付款额的0.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定期进行检测、保养工作或接到甲方通知后未按合同约定到场排除故障或维修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维修保养职责,经甲方提出异议仍不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相谅解,互相支持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向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xx省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年审需要原件合同一份备案。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电梯维修保养工作计划

1.检查对重装置和轿厢连接件,调节对重导靴。

2.检查轿厢导靴和安全钳的工作情况,必要时进行调节间隙并润滑。

3.检查各根曳引绳的张紧情况是否受力均匀。

4.检查井道内电器部件工作状况是否正常,并做好清洁工作,如:平层感应器、终端换速开关等。

5.清洗轿厢导轨和对重导轨,清洗导靴。6.检查称量装置工作是否正常,并调整。八、轿厢内部:

1.检查轿厢操纵箱上各按钮应动作灵活、可靠。轿厢位置显示器显示正确。

2.检查轿厢照明、风扇、警铃、对讲电话、应急照明工作是否正常。

3.检查电梯的运行性能、起动、运行、减速和停止过程是否正常,运行噪声是否符合国标要求。

4.检查轿门开关动作是否正常,光幕门边保护动作可靠,开关门噪声是否符合国标要求。

电梯维修保养工作计划

(1)轿门平层时,轿门上的开门刀应能正确地插入层门上的钩子锁之间,并随轿门开启,脱开钩子锁,断开电锁触点,使轿厢停止运行,轿门与厅门同时被打开。

(2)电锁与电气触点的接合接触长度应大于7毫米。

2轿厢操纵盘检查。

经常检查操纵盘上的各接触器触点、按钮、开关的接触和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修理、调整和更换。

3轿顶安全窗。

轿顶安全窗应只能向轿外打开,当打开时该电气触点就断开,电梯不能再开动。

4照明装置。

应检查照明装置是否可靠,照度应以确保地面与控制装置上至少有50勒克斯的照度为符合要求。

5运行状态。

使轿厢沿井道上下运行,观察其停止时的制动效果,制动距离不宜过长以免轿厢平层停车时滑动过度而影响平层准确度。

电梯维修保养协议书

1、甲方将位于楼的电梯(扶梯)维修工。

程发包给乙方。

2、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材料的采购、安装及为本系统正常施工和调试运转所必须的验收工作等。

3、甲方驻工地联络人:;乙方驻工地联络人:;甲、乙双方派驻的联络人均有权代表双方签署同履行本协议相关的文件。

4、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待修理的电梯的现状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开工和竣工期限。

1、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日内向乙方提交全套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

要求,并且提供符合施工条件的场地。

2、乙方在甲方履行完毕本条前款义务且支付了第笔工程款后日内完成修理及验收工作。

3、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甲方的变更施工内容行为导致延误工期的,乙方的竣工期限可以相应顺延。

三、承包价款(含原材料购置款)及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承包工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元。

2、甲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a)分期支付:

a.本协议签定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协议款即元;。

b.本工程完工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协议款即元;。

b)一次性支付: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款元。

3、依甲方要求发生工程内容的增减可以调整本协议价款。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工程内容的变更,乙方应在得知变更内容后5日内向甲方提供变更造价方案,甲方应在收到变更造价方案后5日内予以答复并同乙方达成工程洽商,否则乙方有权依据原设计继续施工,如因此延误了工期,竣工日期可以相应顺延。

4、在本协议签订后,若乙方施工所用原材料市场价格浮动超过%,就该浮动部分导致的成本增加或减少,甲、乙双方应另行达成协议予以解决。

四、甲方职责。

1、负责提供存放装修材料的工作间及施工的便利条件。

2、负责提供修理电梯所需的全部图纸和技术资料。

3、负责做好施工场地保卫、消防、垃圾处理工作。

4、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验收和检查,并按协议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

款。

五、乙方职责。

1、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图纸认真组织修理。

2、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消防、清洁工作。

3、对施工场地原有的设备和成品做好保护工作。

4、凡因施工不当而造成的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均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标准及验收。

1、乙方应当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安排工程验收工作,甲方应当派人参加,

甲方如果不参加验收,则乙方可以组织自行验收;甲方应当依据乙方的验收结果签署验收报告。

2、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工程验收产生的异议由作出最终的验收结论并依据该机构的验收结论来履行协议。

3、甲乙双方同意参照劳动局验收规范及验收方法,对以上确认项目进行验收。

七、工程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个月,自甲方签署验收报告的次日起计算。

2、对于易损性照明灯具(指白炽灯、灯泡),乙方只负责安装时一次性提供,如需更换,由甲方负责购买。

3、甲方在电梯使用过程中造成的划痕、外力变形等损害,乙方可以予以维修,但甲方应支付合理的费用。

八、违约责任。

1、若甲方因未如期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便利条件而导致乙方延误工期超过30日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当依据乙方的实际损失补足。

2、若甲方未依据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则每延期一日,甲方需按应付施工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延期付款超过30日,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当于协议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当依据乙方的实际损失补足。

3、若乙方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竣工,每延期一日,乙方需按甲方已付施工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延期竣工超过30天,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协议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当依据乙方的实际损失补足。

4、若乙方交付的工程未通过验收,乙方需对工程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整改期间如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每影响一天,乙方需按协议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如果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则须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果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依据实际损失予以补足。

九、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及补充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

一方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附件组成。

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相关文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

部分,与本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协议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本工程效果图。

()本工程报价单。

十一、其它。

1、本协议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

具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协议的约定不符,以签订时间在后的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人:签约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电梯维修保养工作计划

1、维修值班人员应尽快赶到故障现场,做好电梯的紧急救援工作,疏散被困人员,并及时通知电梯维修工到达现场。

2、电梯维修工必须有当地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操作证》,接受全天候投诉(监控值班室、部门主管、客户投诉等)服务。

3、接到电梯投诉后,电梯维修工应尽快赶到故障现场,尽早排除故障。

4、电梯维修工对电梯故障不能及时处理火灾一小时内处理有一困难时,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有部门主管组织电梯厂家技术人员进行抢修。

5、对重大事故(含人身伤亡事故)维修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及时向项目部经理报告,项目部经理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调查事故过程,采取紧急措施,全力抢救,减免事故损失和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分析事故原因,对重大伤亡事故及时向时劳动局安全与卫生监察处、国家公安机关反映,填写《电梯事故记录表》。

6、电梯任何故障,值班人员应在《电梯事故记录表》中做好记录。对重大或紧急情况故障处理,主管技术人员做出书面报告,由项目部经理签字,报公司总经理。

电梯自动扶梯维修保养合同书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修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信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

1.1维修保养服务设备范围及具体维修保养内容。

1.2乙方指派专业人员(根据相关行业规定,持有上岗证书)对甲方的空调机组每年进行四次定期检查保养工作,自合同签订后7日内进行首次定期维修保养,每隔3个月进行下一次维修保养工作。

1.3乙方负责对甲方空调机组提供紧急抢修服务,当甲方机组发生故障时,提供电话咨询;若故障仍未排除,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小时内到达甲方单位现场开始抢修工作,以保证甲方机组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投入运行。

1.4乙方在服务期间,应指派工程师对甲方现场操作和维修人员进行培训,以增强甲方人员对机组的认识和了解。

第二条服务要求。

2.1乙方对甲方空调机组进行维修保养之前(抢修除外),应该提前3日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协调安排相关工作。

2.2乙方在检查保养过程中,发现损坏、报废的零部件及时报甲方确认。如需更换的配件或购买其他材料,在保证质量、价格优惠的前提下,乙方可购买零部件,但须报请甲方确认同意。

2.3乙方保证工作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技术安全规范与甲方现场的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在工作过程中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2.4乙方每次维修保养结束后,应将甲方现场清理干净,避免污染。

2.5甲方设备遇到紧急情况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提供紧急抢修服务,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后应当在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紧急抢修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第三条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定保养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服务验收。

4.1甲方验收代表:姓名:联系方式:。

4.2验收标准:乙方购买的所有配件均为原厂正宗产品;甲方的办空调设备顺畅运行。

4.3乙方在每次定期检查保养或维修保养后3天内,须向甲方提交详细的检查运行报告及改善方案或维修保养书面报告,并经甲方验收代表签字认可,该方案与报告作为确认乙方服务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务费的依据。

第五条服务费用及付款。

5.1本合同费用共计元(人民币),大写:。此费用包括劳务费、交通费、培训费、税金等相关费用,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5.2在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时,若系统中的设备、零部件等正常损耗或损坏需要更换时,乙方应该免费更换修理,所需材料每件元以内(包含元)由乙方承担,每件超过元的,超过部分由甲方承担。

5.3乙方在维修过程中,若产生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必须提前做出书面申请并附费用清单,报甲方批准,否则甲方不承担该费用。

5.4付款时间及比例:

付款次序付款比例(%)付款金额(元)付款条件。

第一次合同签订后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

第二次。

第三次。

备注: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作为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

5.5付款地点:。

5.6付款方式:。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应协调乙方与第三方关系,提供空调设备相关资料、图纸和工作记录档案及其他相应工作条件。

6.2在检查保养过程中,若因甲方人员人为损坏而造成设备无法使用,将由甲方承担配件及维修费用。

6.3在检查保养过程中,若甲方自购空调机组配件,应保证配件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6.4在维修保养过程中,若因乙方技术人员的失误而造成甲方机组产生故障或配件损坏,乙方须免费提供配件及维修的一切费用,并尽快将甲方机组修复,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5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应由其履行的合同义务。

6.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保守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所获得的技术秘密、商业机密等。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向乙方支付维修保养费用。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未支付费用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2乙方若不能按照本合同及相关附件进行年度定期保养,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服务费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7.3在紧急抢修过程中,乙方若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抢修工作,甲方有权利另行聘请他人抢修,相关费用甲方可直接从未付价款中双倍扣除,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抢修不及时造成的损失。

7.4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服务费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选择按照乙方提供保养的时间或定期保养次数,扣除或要求乙方退还未完成工作量的服务费用,并赔偿损失:

(1)乙方在紧急抢修任务中累计2次不能及时进行抢修工作;。

(2)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经过2次维修空调机组仍无法正常运行;。

(3)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空调零部件的;。

(4)乙方不按安全规范进行维修或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5)未经甲方同意将维修保养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

(6)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a.提交人民法院管辖;。

b.提交仲裁。

第十条合同效力及其他。

10.1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与合同有关的来往传真、电话、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如需修改或者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10.4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0.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日期:年月日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日期:年月日

电梯自动扶梯维修保养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保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就乙方为甲方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的相关设备(设施)提供维保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1、保养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见附表 )。

3、合同金额:本合同含税总金额为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细项见附明细表)。

(或见工作范围与方式列表)。

2、抢修服务。

乙方提供热线抢修服务(抢修热线电话为:____________),对于在约定抢修时段里提出的抢修要求,乙方应做到在________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在__________抢修完成。

3、抢修时段。

热线抢修时段选择表。

2周一至周日,每天 8 小时。

3周一至周日,每天 12 小时。

4周一至周日,每天 24 小时。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尽可能为乙方人员提供有关保养、维修的各种方便,并根据保养任务清单确认乙方的保养行为。

(2)甲方在设备(设施)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条件及时付款。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范围和定义为甲方提供设备的保养,热线抢修和维修服务。在保养期内应定期对对应项目进行检查,维持设备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乙方应保证维修的及时到位,如因乙方不按约定时限维修保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将该项维修保养事务委托给第三方,由此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2)定期书面向甲方通报保养及维修的情况。

(3)定期书面向甲方报告保养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4)指导甲方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设备(设施),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5)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设备、其它财产、人身损害或其它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负责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1、如双方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合同,均应于本合同终止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期满后结清维修保养费用及交接维修事宜。如本合同期满,而甲乙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结束合作,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年。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

3、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本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持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电梯维修保养协议书

甲方:物业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签订本协议。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协议中列明的供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维修及保养服务。其中包括:。(各部电梯的基本情况请见附件)。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国务院第549号令》、《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的相关规定。

三、维修、维护保养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如协议双方无任何一方在到期前1个月书面通知终止,则协议到期后,乙方有续签合约的优先权。

每台每月维保费用为人民币元,以台计,每月维保费用为人民币元,全年合计维保费用为元。维保费用按支付,即自协议生效日起算,每满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

开户行:

帐号: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协议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和扣罚乙方维保服务费。

3、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电梯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保证上述维保设备属甲方合法财产或甲方对该等设备拥有合法的委托维保的权利。

4、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5、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6、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7、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8、甲方授权代表:杨国纯,代表甲方在维保过程中相关事宜的签字确认。

9、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10、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11、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12、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3、为保护乙方的技术专利,被更换的零部件涉及乙方技术专利的,应无偿交由乙方回收或当场销毁。

4、mbm2模块化保养(根据各地情况调整)。

按照国家规定,乙方派出维保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提供至少每15天1次的例行保养工作,乙方发现有可能损害或影响电梯运行安全或质量的因素时,将立即向甲方报告并商议整改方案。

乙方维保人员每次实施维修保养前,应先到甲方工程部签到,完成保养后,提供相关保养记录。

为保障乘客的安全以及延长甲方设备的寿命,乙方把电梯的保养分为几大模块,科学安排合适的保养程序,为甲方延长设备的寿命以及保障乘客的安全性。乙方运用移动工具等支援工具管理路线和技师的能力,以便在不同环境中对不同情况同时管理。

4.1.基本检查。

4.2.基本模块。

4.3.井道模块(曳引电梯)。

4.4.井道模块(液压电梯)。

4.5.厅门模块。

4.6.门机模块。

4.7.主机模块(曳引电梯)。

4.8.主机模块(液压电梯)。

4.9.控制柜模块。

4.10.信号模块。

5、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

提供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甲方发现维保设备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应立即拨打服务热线通知乙方从速派遣称职人员处理,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若故障造成乘客困于设备内,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6、配件更换服务:

乙方对配件提供全日24小时供应服务,并且免费送货上门。在维保过程中乙方发现需更换的零件,应主动进行更换;由于甲方人为导致的配件损坏,在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应及时更换,甲方须在更换后7天内付款到乙方账户内,否则乙方有权拆除已更换的零件。

配件有偿更换的范围,详见附件。

7、政府年检协助及新法规标准告知:

乙方需负责协助电梯的政府年检工作以及提醒年检时间,政府电梯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法律规定发生改变时,乙方将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为甲方进行此安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相关人工、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如乙方未按本协议6.2.2条款要求的时间按时到达现场维修,出现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甲方收取违约金100元;第三次甲方收取违约金500元,但累计违约金不得超过当月的10%,费用从维保费扣除。

2、任何一方在协议期满前单方面解除协议或无故拒绝履行协议的,则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维保服务费作为违约金,不可抗力导致的单方面解除协议除外。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同意或乙方拒绝依约维护保养的除外。

如果乙方在电梯故障发生时不能按约定时间赶赴故障现场,甲方为了对电梯内的人员进行施救而请乙方以外人员进行紧急处置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在电梯故障发生时不能按约定时间赶赴故障现场,时间超过约定时间30分钟,甲方为了避免电梯不能运行带来的人群疏导困难而请乙方以外人员进行处置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经政府检验部门事故认定,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因电梯质量问题、乙方维护保养等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承担电梯复验的所有费用。

八、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生效。

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变更。

若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就本协议有关事项提出变更,需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3、终止。

3.1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且从终止本保养协议之日起,乙方将不承担任何与维保工作相关的法律责任:

b.甲方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算(合并或重组除外)或未能偿还应付的债务;。

c.甲方延迟支付维修保养服务费超过90日,经乙方书面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

3.2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a.乙方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算(合并或重组除外)而无力再履行协议义务;。

b.乙方未完成本协议规定的工作,经甲方书面发函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乙方不得有任何赔偿请求,并配合甲方进行移交,若乙方在协议实施过程中当月计违约三次或三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由于本协议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电梯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免责条款。

1、如遇战争、罢工、暴乱、自然灾害等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则甲、乙方对第五、六条所承担的责任将予以免除。

2、因甲方未及时处理乙方提出的书面合理建议所产生之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1、更新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2、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对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的设备代码为:

十二、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