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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莆田市高中招生方案(模板7篇)

作者:MJ笔神 最新莆田市高中招生方案(模板7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计划地推进工作,逐步实现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莆田市高中招生方案篇一

招生志愿分为师范生定向培养招生志愿(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定向培养招生专项计划)、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和中职招生志愿三大类。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包括指标生批志愿、特长生批志愿(普通高中学校的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和普通高中一般计划批志愿(含全市所有高中学校)。

师范生定向培养招生批志愿栏设一个志愿;指标生批志愿栏设一个志愿;特长生批志愿栏设一个志愿(体育、音乐、美术只能三选一,多选无效);一般计划批志愿栏设五个平行志愿;中职批志愿栏设两个平行志愿。

(二)填报方法

师范生定向培养批志愿、普通高中特长生批志愿和中职志愿填报在五月底进行,普通高中的指标生批志愿和一般计划批志愿填报在中考成绩公布以后进行。考生应根据市教育局公布的娄底市高中阶段招生学校2019年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

凡在一般计划批第一个志愿栏中填报了考生所属县市区的指标生招生学校而未填报指标生批志愿者,志愿填报系统将自动为其补填上该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志愿。

考生志愿采取纸质填报和网上填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娄底中招网),普通高中学校和师范生定向培养招生以网上填报志愿为录取依据,中职学校以纸质志愿填报或网上填报为录取依据,在规定时间内全市统一填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网报设施设备建设,确保网上志愿填报工作顺利进行(如果出现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得网报不能进行时,则采取人工录入的方式进行),以充分保障考生自主选择升学的权利。任何单位、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限制或诱导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考生号和初始密码(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数),进入娄底中招网志愿采集系统,根据本人意愿,按照有关要求填报和修改志愿。中考报考指南由市中招办统一编印,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有关学校必须及时、完整地将报考指南分发到每位中考考生。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必须充分征求家长(或监护人)意见,认真阅读报考学校的招生宣传资料,详细了解报考学校的学校性质、办学类型(公办、民办等)、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招生计划等情况,以及市中招办制定下发的招生政策与规定,根据自身条件及考试成绩认真填报志愿,不应盲目填报。

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和师范生定向培养招生考生志愿以网上填报结果为唯一依据。凡因考生本人未及时登录娄底中招网录入志愿、录入错误或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和家长(监护人)承担。严禁任何单位、学校和个人擅自更改考生志愿和登录密码,违者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志愿填报工作由市中招办负责制定实施办法,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报名学校负责具体落实。

莆田市高中招生方案篇二

1.凡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均可报名,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

2.本市初中往届毕业生(含同等学历,下同)在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学校进行考生信息采集及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截止到2016年3月25日。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2016年5月5日至2016年5月10日补报。

(三)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中考报名确认表;

2.可享受政策性照顾的有关证明。

(四)资格审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保应届初中毕业生特别是2013年秋季入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资格审查的准确性。经资格审查后的考生,经办人必须在考生类别信息审核汇总表上签名,以示负责。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参加我市中考中招与当地户籍子女执行同等政策。

莆田市高中招生方案篇三

为了确保学校开齐开足省颁课程,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下列对象实行奖励加分:

1.考生在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7门学科考试成绩全部达到c级以上(含c级,即所有等级学科只要一科为d等级,则不享受以上奖励加分)的前提下,每取得一个学科a等级,可在语、数、英3科总分上加2分参加中招录取。

2.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三年总评为a的考生,在语、数、英三科总分上加3分参加中招录取。

(二)照顾加分办法

1.少数民族考生照顾加分仍按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认真执行少数民族学生中考加分政策的通知》(莆市教[2003]中23号)规定执行,在考生语数英3科总分上加10分参加中招录取。

2.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双农民独女户的考生,在考生语数英3科总分上加6分参加中招录取。

3.农村双农民二女户的考生,在考生语数英3科总分上加3分参加中招录取。

4.凡见义勇为英勇牺牲人员的子女参加中考,在考生语数英3科总分上加10分参加中招录取;获得福建省省级表彰以及市级表彰一等奖以上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参加中考,在考生语数英3科总分上加5分参加中招录取;获得市级表彰二、三等奖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参加中考,在考生语数英3科总分上加3分参加中招录取。

5.军人子女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军区政治部关于《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政联[2013]1号)和我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驻莆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先有关规定的备忘录》有关规定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考生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加分政策时,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取其中最高分值的一个项目进行中考加分,不进行累加计分。

照顾对象办理截止时间为5月10日。照顾录取申请表格可在莆田教育网下载,或向就读学校领取。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照顾加分资格的考生,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中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同时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个人考试诚信档案。对中考加分资格审核工作实行倒查追责制度,对违规违纪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在校学生,以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2015年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

莆田市高中招生方案篇四

关于印发《娄底市2019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

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相关学校:

现将《娄底市2019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娄底市2019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为继续推进我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制度改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精神,现就我市2019年中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莆田市高中招生方案篇五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按照省教育厅有关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为确保生源质量,在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的同时,由市中招办将考生的有关信息(含准考证号、姓名、成绩、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刻录光盘发给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以动员更多的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让他们取得一技之长,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建设服务。

1.全市五年制高职招生对象为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下达给我市的2016年五年制高职招生指导性计划,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生源情况,经与高职院校协商后确定录取控制线。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努力做到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2.为推进中等职业学校的发展,允许中等职业学校采取集中录取,后期补招等多种录取办法。将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军人、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纳入当地年度中职教育招生计划和统计范围,进一步拓宽生源渠道,扩大招生范围。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各县区(管委会)和学校不得封锁生源和阻挠中等职业学校跨县区招生。

3.为了方便学生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简化招生手续和考生档案,除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外,原则上不进行面试,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学校的面试应根据2016年省、市有关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4.8月1日至8月6日全市集中录取报考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花名册于11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

莆田市高中招生方案篇六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城南新区社事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现将《盐城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如上级有新的规定和要求,市教育局将对《意见》的相关内容适时进行调整并下发通知。

特此通知。

盐城市教育局

2018年5月9日

盐城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盐城实际,现就2018年盐城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莆田市高中招生方案篇七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应届初中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享受加分的优惠政策:

(一)烈士子女加50分(须有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证明);

(二)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电脑制作活动(含机器人)或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者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5分,研究性学习(个人项目)获得省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

(三)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父母双方户口均登记在我市农村村委会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父母双方户口均登记在我市农村村委会的纯二女户的女孩,在初中应届毕业并参加当年中考者加5分(须有县市区计生部门证明)。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政策,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不重复加分。

凡申报优惠加分的考生,须分别填写《娄底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烈士子女优惠登记表》(附表1)、《娄底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电脑制作活动(含机器人)、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研究性学习(个人项目)优惠登记表》(附表2)、《娄底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农村独生子女(或纯二女)优惠登记表》(附表3),在5月8日前出示各类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供学校审核、存档,学校必须将符合优惠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学校或者有关媒体公示(学校公示时间为一周),再按程序报县市区、市中招办审批。各县市区向市中招办提交的优惠加分申报材料包括:1、烈士子女优惠加分和获奖优惠加分考生优惠登记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农村独生子女或纯二女户考生优惠登记表、父母双方及考生户口本复印件。优惠加分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5月18日,逾期一律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