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合同>灯箱广告合作合同(专业13篇)

灯箱广告合作合同(专业13篇)

作者:笔砚

在合作中,人们可以学会倾听他人的意见和想法,从而拓宽自己的思维和视野。以下是一些合作的经验和教训,希望能对大家的合作行为有所帮助。

灯箱广告合同

广告主:(以下简称甲方)。

发布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户外广告投放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本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2.2广告地点:见附件(附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位置示意图)。

2.3发布数量:

2.4版面规格:120cm×115cm/面。

(具体的广告画面需由双方在画面效果图上盖章确认作为附件附后,如合同期间更换广告画面需由双方另行盖章确认并作为附件附后。)。

3.1广告费:单价:元/台.月。合同总金额合计元,大写:(人民币)。(含发布费、占地费、电费、维护费、维修费、媒体制作费、画面安装费、保险费、基础架制作费等相关费用)。

3.2广告费的支付:

3.2.1结款方式:本合同签定时,甲方即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在广告画面全部安装发布就位的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合同全额。

3.2.2结算方式为:转帐支票/电汇。

3.3结算资料提供:

3.3.1合同及有效合同附件。

3.3.2双方盖章确认的户外位置示意图。

3.3.3及双方盖章确认的画面样稿原件。

3.3.4甲方签字的广告发布验收单。

4.1广告采用甲方确认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否则广告发布期间款项拒绝支付。

4.2验收:甲方须自乙方通知其验收之日起3日内,对已制作完成的广告由乙方配合进行签字验收,如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3日内仍不进行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并视为甲方广告发布日,广告发布期开始计算。

4.3乙方须保证广告画面完好,如出现破损或被覆盖现象,乙方在48小时内负责修复并将修复情况通报甲方。

4.4广告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应当符合相应的技术、质量标准;乙方应定期维修、清洁、保养,以确保广告画面的整洁、美观、安全,使之具有正常、良好的广告功能。

4.5广告设置不得因任何障碍物受任何遮蔽,画面清晰可见。

4.6甲方就本合同指定的项目负责人为,联络电话:。

5.1甲方对所提供的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2甲方有义务按期付款,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5.3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做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5.4广告发布期间,如因乙方责任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甲方责任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由甲方承担责任。

5.5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依照合同继续履行其义务,并在十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违约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获得违约方赔偿外,另将获得广告总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且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6.1如因天气或人为等不可抗拒力,如地震、自然灾害、海啸、强台风、战争、政治、经济等原因的出现,使乙方的义务不能履行时,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须提供相关政府行政部门的文件证明。

6.2若遇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要求不能进行广告发布的,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执行,乙方不负违约责任。

合同期满前1个月,双方可重新商讨延长本合同事宜,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届时如甲方未办理续签手续,则甲方不再享有优先权,原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8.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争议均应以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在争议持续期间,除争议部分外甲乙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其余条款。

8.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签署附加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传真:传真:28299111。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广告合作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合同事项

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的所有广宣(广告设计、制作、加工、宣传和发布等事项)事务及活动的合作签订本合同。

二 内容及要求

1、合作的具体项目:

2、合作项目的规格、数量和其他相关要求根据甲方每次要求制作前提供并经签字确认的具体要求为准。

三 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合同期限为____年,在本合同合作期限内,甲方不得与其他广告公司就广告设计、制作、加工、宣传和发布方面的事务及活动进行合作,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相关费用。

四 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每次设计、制作、加工、宣传和发布前支付当次合作内容总费用的30%作为定金。

2、乙方将设计制作等的成品交付甲方或经验收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当次合作内容剩下余款,不得拖欠,否则视为违约。

五 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设计、制作、加工、宣传和发布等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和未及时签字确认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 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相关设计制作等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相关设计制作等的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七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相关设计制作等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相关设计制作等更符合甲方要求。

3、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全部费用;

4、甲方有义务提供乙方所需的有关甲方的信息或其他相关资料。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全不费用;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相关设计制作等:

4、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相关设计制作等。

5、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相关设计制作等。

八 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的相关设计制作等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当次定金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除定金外应当支付实际产生的相关设计制作等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并赔偿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地:

甲方:

乙方:达州市远大传媒有限公司 甲方法人:

乙方法人(代表):

乙方开户行: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灯箱广告合同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

广告经营单位(乙方):_______

经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有关广告业务达成下列项目

广告种类:_________;广告内容:_________;广告面积:_________;广告字数:_________;广告费用:_________。

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甲方应提供的证明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签订后不得更改,但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同意,并按规定赔偿损失费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报有关部门_________份。

五、附则

负责人(签字):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广告合作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签约地点: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经济法》及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共同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 公司名称及性质:会宁晟荣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股份制企业 二、 经营范围:工程装修,开业庆典,户内外广告设计制作,招牌灯箱,dm广告制作设计发布,写真,喷绘,平面设计,宣传单等。

三、 合作方式:甲乙双方各自以现金方式出资合作,出资比例各占50%,(如有实物入股,也作价以现金方式计入),盈利分红及亏损甲乙双方各占50%。

四、 甲乙权利及责任:甲方为股东会负责人,出任企业法人代表,行使企业法人相关一切事宜。在企业日常运营中担任副总经理,具体主管财务工作,协调和开发公司主营业务项目,负责企业在社会中的宣传,深化和项目洽谈工作。

五、 乙方权利及责任:乙方作为企业股东,出任企业总经理职务,在企业日常运营中全面主管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企业内部事务,具体监管运营项目的设计,规划和制作安装工作。

六、 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七、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结合自身职务实施公司各项工作,不得越权,违规操作,如有违反,独自承担相应后果,并对无错方进行相应工作理应合法所得加以针对性的双倍赔偿。

2、在约定合伙期限未满时,甲乙双方不得中途撤资,撤股及转让股资,如违此约,过错方将按原始股及相应红利总价的20%对方进行赔偿。

3、甲乙双方不得以公司名义干活得私利,如有发生,违约方须无条件退出,所有股份做为赔偿转入对方名下。

八、未尽事宜,均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为准,双方经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工商局存档,双方签字之日起本协议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灯箱广告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国际”售楼处门头、灯箱、楼体广告牌喷绘(下简称“灯箱广告”)及安装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规格、材质、价格

楼体广告牌更换喷绘布,共计5块,面积:593平方米,单价:16元/平方米,小计:9488元。

整体效果见合同附件一:“××国际”售楼处灯箱广告效果图。

二、价款

以上各项费用共计36667元,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给予甲方1667元优惠后,协议总金额为人民币35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该总价款包括喷绘费、制作费、安装费、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税费等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所需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该协议价一次性包死,固定不变,不因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三、付款方式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总金额的50%,人民币17500元,广告画面全部制作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协议总金额95%的款项,人民币15750元,剩余5%款项,人民币1750元,作为质保金,在发布期满一个月后产品如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甲方支付各款项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质量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制作及安装产品的质量不低于国家相关规范及本合同约定,产品应表面平整,安装牢固,颜色耐久,质保期为一年。以上标准如有不符之外,以高者为准。

五、制作及安装

2、乙方已仔细考察甲方安装现场,确认甲方现场已具备安装条件。制作物的运输安装施工等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安装所需的水电接驳点,二次接线的费用及施工用水、用电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负责灯箱广告的制作和安装。因制作物的产品的颜色、规格等任何一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直至符合甲方要求为止,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4、乙方须对灯箱广告制作、安装的质量负责,凡安装后发生门头、灯箱、喷绘画面开裂、坠落等事故以及其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在灯箱广告制作以及安装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予以监督,乙方应当随时按甲方的指令执行。

6、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并严格按施工规范安全施工,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给乙方施工人员或第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7、乙方同意甲方可以从质保金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

六、安装地点

具体地点以甲方指定为准。乙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位置并安装完毕。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制作或安装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承担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逾期三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须承担本协议总价款15%的违约金,并须将甲方已付款项返还给甲方。

2、如乙方所喷绘制作中存在漏印、错印、模糊不清、错误等质量问题的,乙方须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免费为甲方进行重新喷绘、制作和安装。如乙方在该期限内未履行该义务,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重新喷绘、制作和安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一条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义务,经甲方通知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须承担协议总价款15%的违约金,并须将甲方已付款项返还给甲方。

八、质量保修责任

1、乙方所提供产品的质保期为一年,自甲方验收合格次日起计。保修期内,因乙方质量问题,乙方承担免费维修,如为人为损坏,乙方有义务维修,甲方按照乙方维修的成本价格支付费用。乙方必须保证在甲方发出通知后2小时内到场并在到场后2小时内维修完毕。

2、乙方逾期到场8小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如质保金不足,甲方有权追偿。

九、争议解决

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甲方提供的设计样稿和报价单一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

灯箱广告合同

广告经营单位(乙方):_______。

经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有关广告业务达成下列项目。

广告种类:_________;广告内容:_________;广告面积:_________;广告字数:_________;广告费用:_________。

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甲方应提供的证明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签订后不得更改,但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同意,并按规定赔偿损失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报有关部门_________份。

五、附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商场灯箱广告合同

二、代理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的_________日内一次性将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的广告代理风险承包金支付给甲方。

四、如乙方没有完成相当于广告代理风险承包金的广告营业额(应支付给甲方部分)时,甲方有权从风险承包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以补足广告营业额(应支付给甲方部分),则余额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一次性返回乙方;如乙方完成相当于(或超额完成)广告代理风险承包金的广告营业额(应支付给甲方部分)时,则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将乙方已支付的风险承包金一次性全额返回乙方。

五、在广告代理业务中,乙方的提成比例如下。

4.乙方提成部分的税收应由乙方自理。

六、《_________》(号簿、光盘)(______年版)应由甲方于______年_____月底前后出版发行。

七、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有关业务规则开展广告(入编单位信息登录表)采集活动。

九、乙方开具给广告主的发票(广告主支付给乙方的广告类别的相应金额)由乙方自理。

十、对于广告主提供的在《_________》(______年版)所体现的广告资料(已填写完整并确认的入编单位信息登录表),乙方应在每周_________由专人负责将资料移交甲方。乙方最后一次移交资料给甲方的截止日期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户外灯箱广告牌合同

十、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广告发布所必须的文件和有效证明,乙方负责办理户外广告各类审批手续。

十一、乙方不得在广告发布前擅自将甲方提请发布的广告内容告知与发布业务无关的第三方。

十二、因广告牌脱落、损坏等造成他人权益受到损害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若未按合同支付广告费用,除支付拖欠的广告费用外,并应支付拖欠天数违约金(按每天广告发布费的50%)支付违约金。乙方有权立刻终止合同。

2、乙方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对广告进行修复的,广告发布时间顺延,无法顺延的按延误时间抵扣退还甲方相应的发布费。

3、乙方承诺该户外广告除不可抗力的因素(遇市政动迁等政府干预或自然灾害等,而影响广告发布)外,不存在拆除的可能性。若遇市政建设或行政管理需要,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户外广告的,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执行,乙方不负违约责任,双方应按已发布广告天数,按日结算,多退少补。

十四、甲方有权监测广告发布情况。

十五、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可提交相关法律部门。

十六、合同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相违背,应服从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委托代理人在本合同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广告位租赁事宜,经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代理给乙方的广告位的位置:乌海市海勃湾金盘商厦楼顶三面翻广告位,规格30米*7米。

二、代理期限:4月1日起至4月1日止。合同满期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代理权。

三、广告发布费及缴纳方式:广告费按年计算,每年为150000元(壹拾五万元)。合同签订时交清当年租金,以后乙方须在每年的4月1日前缴清下一年度的广告费。此价格不包括制作费安装费税费,制作费安装费税费另行支付。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按时付款的义务和责任。

乙方有按合同审批、发布本广告的义务。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府行为(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市政动迁等特殊情况和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确需提前停止本广告发布,甲方须提前15日书面告知乙方。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广告发布所必须的文件及有效证明。

甲方有向乙方提供审批时使用的一切相关文件及手续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法律文件的义务。

甲方应保证该广告媒体后续维修服务合同期内的安全性,在此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全部由甲方负责。

六、不可抗力。

如遇法定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按已发布广告时间、(按天)单价进行结算,且无须向对方承担其它相关责任。

如政府发布公益广告乙方须出示市级政府机关的证明文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广告发布时间,协商不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广告发布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七、维修及后续服务。

广告牌如框架、牌面、钢架、等出现问题,甲方应急时进行修复。

八、违约。

甲乙双方均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如有违反,则视为违约。下年度乙方在4月1日前支付代理费壹拾五万元,逾期交付,代理广告牌合同解除。

九、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如发生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及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就合同约定事项负有保密责任,单方不得泄露商业机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场灯箱广告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房产屋顶之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将位于区路号的房屋屋顶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作为广告位使用,年,按季付费,每年租赁费递增。租赁期起始日为房屋屋顶实际交付乙方使用之日的次日,租赁期6年。

乙方根据设计图纸建设广告位,并自行经营。

第一节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提供图纸画定的位置建设广告位,并保证本项目所使用的建筑物屋顶具备6年以上的产权。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政府许可文件、依照有关规定需以甲方为申请主体进行办理的,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后,甲方予以积极协助办理,为乙方建设提供水、电、临时场地等必要条件,据实统计和告知所发生费用交由乙方承担。

甲方应为乙方检修维护和故障处理提供便利。如发现项目设备故障或丢失,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配合乙方进行维修和监督。

甲方不得拆除、更换、更改、添加或移动项目设备、设施、

场地。

乙方有需要时,甲方应保证屋顶广告牌位的供电事宜。具体收费标准由甲、乙方双方协商解决,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节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按时交纳租金,负责到城管等相关部门办理广告位全部相关审批、备案等手续,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广告位的制作、安装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按照抗风抗震等标准设计、制作广告牌,确保广告牌的质量与使用安全,使用期间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确保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及不得随意改变建筑物屋顶的现状和附着物,不得破坏建筑物屋顶结构层、防水层和保温隔热层及其他不可移除的构筑物。

乙方自行承担项目按批准的方案实施过程中涉及甲方所有的建筑、电力设施等的改造、加固、维修、维护等相关费用。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建筑物损坏的,乙方应负责及时彻底修复,并承担所发生费用。如由此对甲方或本幢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及其雇员、代理人、访客造成影响或发生其它损失,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诺使用甲方建筑物屋顶仅用于建设广告位于广告大屏及附属设施,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抵押第三方。

乙方在租赁期间因广告牌位所发生的事故及造成他人伤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但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地震、火灾等)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广告内容,由乙方负责审查、制作、安装、发布,广告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第三节项目的更改、变更。

如遇政府规划,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协调或者拆除广告牌,如广告牌重建本合同依然有效,甲方给予乙方三个月的免费租赁期。广告牌拆除后,乙方预交的租赁费,10日内甲方按剩余的天数退还乙方。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

第四节违约责任。

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45日以上,经甲方书面催告缴仍拒不补缴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在乙方审批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出现无故阻碍乙方安装、使用、维修设备,或将建筑物屋顶挪作他用,或无正当理由安装影响项目运营的附着物等行为的,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期限整改,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甲方擅自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建筑物屋顶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五节协议解除。

因甲乙双方中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项目无法进展或乙方进入破产程序的,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解除后,项目应当终止实施,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项目资产在双方约定合同时间内由乙方负责拆除、取回。

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任意一方根据协议或相关法律法规向对方寻求赔偿的权利,也不影响任意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到期的付款义务的履行。

第六节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根据《_合同法》规定协商解决。

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甲乙双方均可就争议事项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节协议期限及其他。

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协议涉及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泄露于第三方。

甲乙双方均需设定专职联系人负责项目具体工作。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应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满时终止。在实施过程中,经双方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签订日期:

年月乙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商场灯箱广告合同

1、依法审查甲方提供发布广告所需的材料,并承担审查责任。

2、依法办理广告审批手续。

3、甲方未按时付款又拒付违约金的,可停止发布。

4、严格按照双方商定设计方案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质量按期竣工。

5、乙方负责在发布期限内对框架、线路、灯箱等的保养维修工作。

6、乙方在签署之日起开始施工,在发布期满内因广告牌造成任何故障及故障所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发布期间乙方有维护看板之义务,甲方有监督的权利。

9、在广告发布期间,乙方如遇灯具坏损,乙方应于36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完毕。

10、广告发布期间,如遇画面明显褪色、破裂,乙方负责无偿按原画面进行更换发布。

商场灯箱广告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_广告法》,《_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

第一条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房产发展项目进行广告代理,负责该项目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

第二条代理期限。

1、合作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期____月。

第三条代理内容。

(一)代理费用包含的工作内容。

1、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

2、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

3、应项目自身特点,结合市场状况,提供关于项目整合宣传策划方案;。

4、报纸广告创意、撰文、设计、输出、发布等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5、广播广告:创意、撰文、制作监控、发布(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7、杂志广告、电子媒体等:创意、撰文、制作监控、发布(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8、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

10、乙方于接受委托项目后,应就此推广项目设计出一套对项目品牌表达系统元素(风格、色彩、主要版式、字款)所有广告稿件中之固定元素摆放规范的固定格式,经甲方批准后,贯彻于整个广告活动中执行,并视需要不断对这一规范进行补充,且汇编成册。若是项目原有品牌系统则继续按原要求使用。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事项,需与乙方另行签订合同及另行付费(请提出订正内容)。

第四条广告运作规则。

(一)甲方以书面方式委托乙方代理项目广告。

(二)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策划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

签约立项市场调查策略制定创意构成广告表现客户审定广告发布财务结算意见反馈等。

签约后项目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委托后日内须提供总体策划案,经甲方修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总体策划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媒介计划分步实施。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随时提出修改调整总体策划方案。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于双方同意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好的总体策划方案,并及时更改媒介计划。

(三)各分项目将围绕以上基本流程进行,各分项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2、甲方审定报价单,如无异议,经甲方盖章确认后作为正式的分项合同;。

3、乙方依据彼此签字盖章的报价单(即分项合同),开始实际性的工作。

(四)乙方应就甲方委托的项目成立专案小组,并提供专案小组名单经甲方认可,如乙方要调整人员,需提前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认可。

第五条限制。

乙方于接到甲方的具体项目广告代理委托后,则乙方不能再代理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同地段(即)的除广西南宁市房产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广告推广业务。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所有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甲方尽量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

1、在乙方及时提交足够完整稿件供甲方审定情况下,甲方审定乙方提供的稿件,应在媒体规定的送稿时间之前完成,并留出让乙方根据甲方意见进行修改的时间。

2、甲方在媒体规定最后送稿时限并预留乙方修改时间前提下,有权利随时要求对稿件进行修改。但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后再次修改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稿输出胶片以后,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据修改稿重出胶片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6、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代理业务,乙方应为甲方的相关资料保密。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相关资料。乙方应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业务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经甲方确认之设计稿件、电子文件或胶片。乙方应提供报纸打样稿给甲方确认颜色偏差,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

3、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4、在实施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第三方权利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如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5、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计划发布报纸(包括出现错版、错时、错稿等情况),由此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视事故轻重程度,扣罚乙方的代理费、追偿相应的投放费用;如属严重事故,甲方除按上述方式处理并有权即时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6、乙方有责任为甲方向第三方争取最优惠的价格与条件。

7、在本合同终止或分项项目结束时,乙方须将所有创作物料(即包括印刷胶片及打样、报纸及其他媒体的输出内容以及项目图片设计稿、画稿、制版、输出mo、胶片及cd等)交回甲方。

8、具体项目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以分项合同为准,分项合同没有规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七条代理费。

(一)收费范围与标准。

1、乙方按报纸投放刊例价的%收取代理费,此代理费包括合作期间相关的前期市场资料及广告资料购买、媒介策划支持资料购买、广告设计及创意提交、重要的创意概念小范围测试、一般性制作费用、一般性常规广告效果评估;乙方应在提交媒体策划及计划的同时提供广告达到率及有效接触率与预估的比率进行比较,作为公司工作表现的参考。若甲方需要提供大量的数据及深层、广泛的调查评估,则须聘请第三者执行,由乙方提前天报甲方认可,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2、其他设计、制作、发布等费用:见附件《广西时艺广告有限公司设计项目收费标准》(由乙方出具,经甲方确认通过,每月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3、外地操作费:乙方因甲方广告推广工作需要而发生外地操作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等,经甲方同意乙方按甲方有关差旅标准,提交实际费用单据,送甲方核准后实报实销。

4、乙方不接受甲方审定的制作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完成工作。

(二)结算方式与时间。

1、媒介发布费:甲方与媒介有合同关系的,由甲方向媒介单位直接支付,甲方与媒介结算方面的纠纷与乙方无关,甲方未向媒体支付媒介发布费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对于甲方与媒介无合同关系的,需经乙方支付媒介发布费的,必须是甲方在刊前个工作日前将所需媒介费用的%汇至乙方帐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其余的在乙方向甲方提交有关的样刊或播出证明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由于甲方不能按时将所需媒介款项汇至乙方帐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导致乙方不能按媒介计划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完全收到甲方媒介发布费的情况下,乙方与媒体之间的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未向媒体支付媒介发布费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代理费:甲方在每月广告投放完毕,凭乙方提交样刊、样报及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当期广告评估效果、下一阶段推广策略,甲方可修改使用的当月广告电子文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于每月日之前将上月媒介代理费付给乙方。

3、其他设计、制作费:甲方必须在报价单得到彼此正式认可,即分项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分项合同价款的%作为首期款付至乙方帐户或以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尾款%应于乙方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后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付至乙方帐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或按双方向第三方争取到的付款要求和方式将款项汇至乙方账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唯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或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默认通过。

第八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的有关报价资料若未经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就进行单独成品制作或媒介发布,均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3、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在合作期内,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甲方所需之稿件、电子文件等创作成品的,甲方有权按违约当月代理费的%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第九条知识产权。

对乙方依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经甲方确认之设计稿件,在相关款项结清后,其著作权归甲方。乙方在经甲方同意后可用其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媒介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出版发表。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和解除。

(一)因解除而终止本合同。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条款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或不利影响的,责任方应按违约当月代理费总额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_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起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其他。

1、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场灯箱广告合同

甲方:

乙方:广告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_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商业批发市场内看板、f柱广告,广告发布签定本合同:

一、广告发布的规格及数量、地点及价格:

二、合同期限:壹年。

三、广告发布日期为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四、广告发布费用:

人民币伍拾万伍千圆整(rmb:505000元)。

五、付款方法:

1、合同签定后甲方付广告费的100%。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画面提交:甲方在张挂广告画面前,应及时将画面内容交与乙方,供乙方进行广审和制作发布。

2、广告发布缴费:甲方应如约及时付给乙方有关费用。

3、画面审批:广告发布前甲方应该及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广告审批相关文件供乙方进行广审,并对提供文件承担法律责任。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依约收取有关广告发布费用。

2、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广告发布期间,广告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3、以上的费用包括广告的审批以及制作、发布的费用。

八、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时如期支付广告发布费,应按广告总金额每日千分之四支付乙方违约金,如甲方拖欠广告发布费超过30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是否解除合同进行明确,同时要求甲方支付相关赔偿费用。乙方有权将广告另作他用。

九、不可抗力、政府行为。

1、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2、一方因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

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同的期限内提供证明和可能的解决方法,否则视为不可抗力因数不成立。

3.政府行为,道路改造或行政命令致使广告不能继续发布,则终止广告合同的执行,乙方按未发布的天数返还甲方的广告费,或另行商议广告移位。

十、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或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发布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另行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广告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商场灯箱广告合同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_广告法》《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协议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发布电视广告。

二、排期表(详见媒体排期表)。

三、合同总金额为元,(大写:)。

1、付款方式:。

2、甲方按照媒体排期表投播广告,中途不能减量或停止投放广告。

四、广告样带(样稿)及相关资料。

1、广告样带(样稿)由甲方提供,甲方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广告样带(样稿)中的图像、画面、图案、文字、商标等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未经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的广告样带(样稿)。如广告样带(样稿)中含有不符合法律及相关规定的内容,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做出修改以确保广告如期投放,在甲方做出修改之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本广告。

3、甲方确保所提供的样带(样稿)质量及规格符合媒体要求并在其中不含有其它与本合同无关的内容,否则乙方不保证广告如期发布及版本正确。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广告样带(样稿)在质量及规格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以书面形式做出说明,以便甲方更改。

4、甲方应按照媒体计划排期表中规定的时间将所涉及的资料及广告样带(样稿)送达乙方,如发生延误,则广告发布日期顺延。甲方如要求更改广告版本需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将广告样带(样稿)及时送达乙方,乙方有义务协调媒体尽早更换。

5、甲方在广告发布前应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商标注册权、广告审批等相关证明文件,协助乙方办理媒体审查。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提供广告播出涉及的其他有关审批证明文件,甲方有责任及时完整的将相关文件送达乙方。

6、凡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如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发生其他侵权纠纷,由甲方完全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保证不使对方因其行为而受到任何损失或承担责任,否则,责任方应补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2、乙方应确保甲方广告按照双方签字盖章的媒体计划排期表发布,如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日期、次数、段位发布广告,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后按相关媒体规定进行补偿。电视媒体按等量(错一补一、漏一补二)原则进行补偿。如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付款,则属于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按照此合同总金额20%向甲方收取违约金,并要求甲方交清当月实际播出广告费用。

3、如广告发布周期内媒体因节目调整或特殊宣传活动等因素,导致正常时段广告随节目提前或顺延60分钟(央视120分钟)以内发布的,不予补播。但乙方应以相关书面说明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若乙方没有通知甲方,则视为漏播,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给予补播。

六、不可抗力:因发生双方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而导致广告无法正常投放时,遭遇此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双方无需对延迟或不能履约承担责任。若因不可抗力原因而致使费用变化,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后继续执行。

七、保密条款:此合同及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八、争议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原则。协商未果,双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变更:对本合同的增加、变更、修改、取消都必需取得甲乙双方的认可并以书面协议的方式进行,任何口头或单方的书面通知均无效力,有关费用按实结算。

十、合同附件及合同效力:媒体计划排期表及双方签字盖章后的传真件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广告发布结束、费用结算完毕自动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单位名称:

甲方代表:

开户行:

公司账号:

公司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

单位名称:

开户行:

公司账号:

开户行:

公司传真: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