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编号: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甲方要求乙方供应材料及单价见下表: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等相关报告及相关产品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第三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乙方所供给甲方的材料达到相关产品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复检合格,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满足环境及职业健康标准要求。
第五条交货方式、地点: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
由乙方方采取任何方式运输,运费由乙方方承担,由乙方负责材料运输途中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卸货过程前的所有运输安全,并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提出异议期限:
第八条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达到规范要求,如超出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和地点:
第十条付款方式:
办理好支付程序后由项目部转账支付,每月结算次月付款80%,结算月不足30万的次月不付款将转到下月结算支付。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违约:
1、单方无故终止合同;
2、乙方在非不可抗力因数的情况外货物逾期交付造成甲方工期延后;
3、甲方未按合同履行付款义务;
第十二条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2、乙方材料进场必须由甲方相关材料人员进行收方确认后在指定地点卸货,如没有甲方人员监督检验卸货,乙方不得要求计量。
5、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按甲方要求时间供货,如果累计3次未按甲方要求时间供货(通过协商甲方同意的除外),甲方有权认为乙方供货能力有限,有权将本合同材料部分或者全部交由其他供应方供应,乙方不得干涉和要求其他任何费用补偿,前期的材料款按约定期支付且单价按0.9系数结算。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甲方):供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临床需要使用的药品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现双方签定药品购销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1.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参见《采购文件》);药品需求一览表(参见《采购文件》);中标(议价)品种通知书(参见《中标(议价)品种通知书》);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参见《采购文件》);阜阳市医疗机构xx年第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附表。
2.本合同仅为明确买方在本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形成相应药品中标候选品种目录时自动中止)内的药品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实际交易量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批次合同为准。
3.买方只能采购其选择确认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种替代成交品种。
4.卖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与买方签订本合同时向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卖方未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买方有权拒绝其参加以后的招标采购活动。
5.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一份,阜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办”)一份,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安徽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一份。
6.本合同中涉及“参见”的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备查。可生效。合同可从“招标办”领取,“招标办”保留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合同编号:
买方: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合同内容
合同总金额(元)
合同附件数量
招标代理服务费(元)
备注
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币种:人民币)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临床需要使用的药品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现双方签定药品购销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1.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参见《采购文件》);药品需求一览表(参见《采购文件》);中标(议价)品种通知书(参见《中标(议价)品种通知书》);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参见《采购文件》);阜阳市医疗机构xx年第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附表。
2.本合同仅为明确买方在本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形成相应药品中标候选品种目录时自动中止)内的药品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实际交易量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批次合同为准。
3.买方只能采购其选择确认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种替代成交品种。
4.卖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与买方签订本合同时向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卖方未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买方有权拒绝其参加以后的招标采购活动。
5.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一份,阜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办”)一份,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安徽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一份。
6.本合同中涉及“参见”的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7.本合同加盖买卖双方及招标办和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印章,方可生效。合同可从“招标办”领取,“招标办”保留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采购人(甲方)
供 应 商(乙方)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标的名称需求及质量要求数量及单位单价
(2)服务采购包括整体服务价格以及供应、包装、运输、交货、途中冷链和售后质保服务等工作。
第二条 产品质量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必须符合采购文件并与投标文件承诺相一致,实际采购数量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
第三条 权利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
2.乙方应在每批次货物供应时向甲方提供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货物/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或检疫报告等质量安全检验证明材料,并确保供应货物的质量符合甲方要求。
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4.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货物包装及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包装应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腐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并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等质量安全检验证明材料。
2.货物的运输方式:乙方自定。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不接受损耗。
4.货物在交付甲方并验收合格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五条 货物的交付及验收
1.交货时间及供货要求:按甲方招标文件的规定及甲方实际分批次供货的要求,按甲方采购计划规定的时间全年无休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甲方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甲方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3个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3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6、乙方必须由有健康证的固定人员长期送货。如临时非固定人员送货,须取得甲方同意。
7、交货验收必须由甲方和乙方共同进行,甲方对水果残留农药进行检测,如认为有需要,可委托相关检验部门对产品进行抽检,自检或检验部门抽检不合格的不给予验收,影响甲方实施进度的将追究相关责任,抽检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8、验收工作的一般程序为:根据货物采购清单的具体要求,对所购名称进行清点、外观检查进行实测,并逐项记录。检测结束后,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对未能通过验收的,一律退货、更换直至验收合格。
第六条 付款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3.付款方式:(1)分批供货,每批次货款根据双方确认的单价及该批次的供货数量进行结算;(2)按月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上月全额发票后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付清上月货物的全部货款。
4乙方申请付款时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的付款期限顺延。乙方应当确保发票真实无误且合法有效,如发现存在虚假发票或违规发票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具体金额: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商务条款”要求,在合同签订之前交到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限结束且最后一批货物质保期结束后,如无质量问题,采购人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帐方式如数退还(不计利息)。涉及违约的违约金和损失赔偿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
2.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监狱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八条 价格调整
1、价格调整机制:
2、甲方向乙方采购招标采购需求目录中没有的的货物时,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价格。
第九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供的质量标准,供货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鲜(冻)猪、鸡鸭、鸡副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2.供货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采购方除全部退货外,将立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货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超过保质期限的。
3.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食品质量安全要求及“三包”规定以及招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5.如在质保期内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并处理,如属质量问题的及时给予退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的,按《广西监狱罪犯生活卫生物资供货商考核管理办法》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规定时间转结算货款的,每超一天,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相应利息。
3.因天灾或不可抗力力无法履行合同的,甲方乙方均无责任。
4.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5% 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乙方累计发生3次违约行为或乙方因重大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因合同解除需重新组织采购的,在采购人确定新的供应商前,甲方有权向第三方临时采购货物,期间采购货物所增加的费用(高于原中标单价的)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本合同一经签订,非因法定情形或招标文件规定、合同约定情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乙方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三份、乙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采购合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乙方:
第一条甲方负责从加拿大运回大豆,乙方负责接收加工,价格随当时市场价格而定。
第二条甲方负责进行报检、报关等手续,直接海关放行,乙方负责检斤、接收、仓储、加工。商品质量标准甲乙双方议定。
第三条乙方按接收数量向甲方提供接收数量证明,并及时支付货款,按接收的实际数量证明支付。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地点: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
2、运输方式:汽运或火车运输
第五条甲乙双方要按检疫,配合国检部门做好运回大豆加工及成品销售工作。
第六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换文本或另订立合同,方为有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年月日日
乙方:
根据《xxx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商品清单
二、采购方式及要求
1、乙方提供甲方的商品中:(1)有破损;(2)有残缺;(3)经生效判决后确认商品或商标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甲方可以一律退货,退货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提供符合产品运输条件的简易包装。
3、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全部符合国家标准和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以乙方的质检报告为准,如不符合,甲方可以要求全部退货。退货商品产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被国家行政部门处罚,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4、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如有吊牌与洗标、成分标不符时,乙方为甲方无偿提供打印贴纸,符合标准的贴纸在五个工作日到达甲方指定处。贴纸收到后,甲方书面通知乙方。
5. 如乙方所售产品和/或其包装、标识上使用了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应事先取得该第三方合法有效的使用许可,按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许可使用登记,并严格在许可使用的产品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许可使用期限内依法使用这些知识产权。同时,乙方须确保其拥有销售或者经销所售产品的权利。
6、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产品质量和知识产权”的任何规定,或者乙方所售任何产品被美特好公司或门店发现违反了上述任何规定,或者乙方所售任何产品被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政府机关、司法机关、媒体、任何单位及任何其他人)声称违反了本条的任何规定而美特好公司和/或门店因前述任何原因遭到投诉、报道、调查、查处、索赔等,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及相当于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立即将所涉产品下架或者撤柜,并进行封存或者退货。
7、其它
三、货物交付
1、乙方交货时间:乙方收到货款后一周内发货。
2、乙方交货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经济开发区龙城大街56号。
3、合同货物交付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采购的编号、颜色、数量进行装箱,并附装箱单,在甲方物流中心验收完毕,甲方需以书面传真方式。如发现包装内有破损、脏、乱等与甲方需求不一致,经乙方书面确认后由乙方在验收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退换。退换的一切物流由乙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应相互交换的文件清单
(一)乙方应提供的材料;
1、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乙方的税务登记证(地方的和国家的)复印件;
4、商标注册证;
5、提供相应商品的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
(二)甲应提供的材料:
1、甲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甲方的税务登记证(地方的和国家的)复印件;
4、收货地点和签收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付款信息
1、付款方式:现金。
部门编号:
乙方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3、本合同所述价格为含税价,乙方应向甲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
4、如有价格变动,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前,乙方不得擅自变更价格。价格变动在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六、物流费用承担
乙方须承担所在地至甲方物流中心的物流费用,甲方自行承担物流中心至门店的物流费用。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未尽事宜双方应 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八、违约与责任
1、甲方如有退货时(除货品有残次,破损,质量问题),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按时足量向甲方交货,每逾期3天,须向甲方支付交货不足部分金额的 % 的违约金。逾期7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已预付了货款,乙方应全部返还,并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
3、在甲方未付清全额货款前,乙方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4、如甲方未按本合同所注时间按时付款,每逾费 天,甲方应按已到期金额的 % 承担违约金。
九、其它
1、本合同正本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日 期: 日 期:
甲方(购买方):
乙方(出卖方):
甲方因位于 的 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 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1.乙方逾期交付产品或提供相应服务的,应按每日承担合同总金额的 % 的违约金,同时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材料或服务逾期7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 的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还应补偿其差额。
a、全部退货处理。暂时留用,待甲方找到替代产品后将全部产品退回乙方,乙方需承担本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甲方直接或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b、换货处理。暂时留用,待乙方将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提供到位后将原不合格产品退回,并视同乙方逾期交货,按违约责任第1条承担违约责任。因退换货物产生的实际费用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所供产品应为全新,严禁使用废旧回收料、库存积压变质的产品,违反商业诚信,以假乱真、以次充好,否则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三倍承担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或退货。
4.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更换或退货而造成逾期交付的,须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且并不因此免除乙方依合同其他条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交付产品的义务。
5.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任何款项,甲方有权从任何应付而未付款项中扣除。
6.甲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如有违约(付款日期在节假日除外)则应承担逾期付款金额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受托单位名称(称乙方):
绍兴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以下项目委托代理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委托协议。
1、委托乙方采购时,应保证采购资金已到位,若因采购资金没有到位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2、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采购,甲方愿意承担采购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在签订本协议后5日内,向乙方提交《政府采购项目详细清单》及项目详细技术、经济和供应商资格需求(详细清单附后)。
4、对乙方草拟的各类采购文件进行确认。
5、对乙方在代理期间和代理权限内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问题,甲方有及时答复的义务。
6、本协议履行期间,应乙方要求,甲方有按照项目执行进度及时指派采购人代表参加抽取专家、确认中标(成交)结果、澄清、答复、签订。
7、不得要求乙方向其指定的供应商(品牌)进行采购。
8、在中标通知书发出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10、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甲方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甲方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1、按规定组织验收小组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结算书和反馈表(委托乙方组织验收的,甲方应在特别委托事项中明确)。
1、甲方递交技术需求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编制、组织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等)并交甲方确认。
2、印刷、发布、发售和提供上述文件。
3、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上发布项目政府采购信息。
4、采购文件发出后,如出现必须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的情形,乙方必须在甲方同意后,方可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和修改,并通知到所有投标(谈判、询价等)供应商。
5、按照项目需求抽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
6、对委托项目供应商资质进行初审。
7、组织项目开标(谈判、询价等),及对上述采购活动(开标过程、竞争性谈判过程、询价过程)进行记录。
8、在甲方委托的范围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事宜。
1、双方的有关人员在采购活动中,如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都必须回避。
2、双方在采购过程中如发现对方有违规违法行为,可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监察机关投诉、检举并终止采购协议。
3、双方应当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甲方应当派出代表对项目采购活动实施全程监督,并在采购记录、中标结果上签名。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和市招投标市场管委会办公室各执一份。
附注:
1、采购清单附后,甲方同时请将清单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绍兴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科电子信箱,信箱地址:。
2、本协议共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卖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
(一)品名:
(二)规格型号:
(三)数量:
第二条质量和技术标准
(一)质量标准:
(二)技术标准:
第三条交付
(一)交付方式:
(二)交付时间:
(三)交付地点:
第四条价款及支付
(一)合同价款:
(二)支付方式:
(三)支付时间:
第五条包装
(一)包装标准:
(二)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三)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运输
(一)运输方式:
发货地点:
到达地点:
收货人:
(二)运费承担:
(三)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四)卖方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买方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第七条保险
(一)投保范围:
(二)保险方式:
(三)保险承担:
第八条验收与安装
(一)验收
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买方应在货到后日内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如果买方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验收合格。如经验收后货物不合格的,买方应在日内通知卖方进行更换等事宜。
(二)安装
5.双方对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货物安装技术和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由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质量保证
(四)买方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货物,并不替代或解除卖方对货物质量的责任。
第十条权利保证
卖方应保证对所交付的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
第十一条保密义务
双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或自己使用。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三条违约情形
(一)卖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
(二)卖方未按期交货,经催告后日内仍未交货的;
(三)卖方所交付的货物侵犯第三方权利的;
(四)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
(五)买方无故未按约定支付货物价款的;
(六)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未尽其合理通知义务的;
(七)买卖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六)双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或解除情形
(一)卖方未按期交货,经催告后日内仍未交货,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卖方所交付货物侵犯第三方权利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买方无故未按约定支付货物价款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如购销的产品需要安装调试的,卖方必须在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无偿为买方培养熟练的操作人员,否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择下面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xx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八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买方执份,卖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地点:
买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开户行及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