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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家庭评估工作总结(大全5篇)

作者:雨中梧 风险家庭评估工作总结(大全5篇)

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总结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总结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风险家庭评估工作总结篇一

市维稳办:

今年来,我行领导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源头治理的原则,保障了我行无重大信访、投诉案件,无职工违法违规违纪案件。根据省、市各级关于信访、稳定工作的要求,结合我行实际,将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和信访工作逐级落实到人,对每一个可能出现不稳定因素的工程项目,都全面进行了社会风险评估,确保了有备无患。现将今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信访基础工作 信访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问题的必要要求,我行为加强信访工作,不断健全和巩固信访工作队伍,成立了以行一把手负责,副行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领导为成员的信访稳定评估领导小组,日常信访工作由稽核监察科负责落实。

同时,我行结合实际,制定了信访管理制度,明确了各类矛盾处理职责分工,将信访案件按各自职责范围落实到各相关科室认真处理,将矛盾消除在萌芽期,重点对涉及民生、涉及社会管理等关键环节问题,由信访领导小组联合处理。

我行对信访工作高度重视,虽然我行今年上半年没有收到信访件,但我们仍然扎实开展工作,成绩效果显著。

二、畅通诉求渠道,健全协调制度,落实信访保障工作

由于社会快速发展,群众思想活动的多样性、差异性、选择性增强,要求社会公平公开公正日益明显,积极参与社会决策、监督的民主意识增强。我行扎实开展行政民主管理,强化服务型商业部门建设,同时,为消除客户与企业、员工与单位等矛盾,增加银行与政府的联系,调解社会矛盾,实现早发现早处理,保障信访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实行重大事项重大决定进行民主评议和公示的原则。二是抓好业务信息公开,拓展信息公开范围。我监督我行信贷、存款、优质服务业务拓展,我行公开监督电话4个,公开邮箱1个,不断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完善网络沟通平台,及时处理信访信件。三是设置信访接待室。明确了接待人员和职责,四是建立信访登记制度。对每一起来人信访案件都进行详细登记,落实具体办理人员,并即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来访人。

三、抓好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排查矛盾风险,落实信访重点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行维稳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队伍齐全,制度健全,工作扎实。但仍存在制度与落实上有差距,工作开展未深入等问题。今后,我行将进一步结合实际,提高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维稳人员工作水平,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促进维稳和信访工作有突破性进展,维护社会和谐公平。

风险家庭评估工作总结篇二

为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墨香苑项目影响社会稳定,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根据县*办的安排部署,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视察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维护稳定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逐步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隐患的有效机制,确保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的社会稳定,为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县墨香苑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能够规避、预防、控制、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风险,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实现项目建设过程中无一例群体*事件发生。

三、评估范围

生态园。

四、主体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谁决策、谁负责,项目实施主体文旅局领导为县墨香苑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一责任人,要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先进行地毯式排查、全方位解决、全过程留痕。将风险点进一步摸底、排查,做到发现一点,化解一点,坚决杜绝项目建设出现群体闹事、*,对建设幸福美好新造成负面影响。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建设规模

风险家庭评估工作总结篇三

中国gmp第七章《确认与验证》第一百三十八条:企业应当确定需要进行的确认或验证工作,以证明有关操作的关键要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确认或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当经过风险评估来确定。第一百三十九条:企业的厂房、设施、设备和检验仪器应当经过确认,应当采用经过验证的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检验方法进行生产、操作和检验,并保持持续的验证状态。

中文解释:经过检验得到证实。

中文解释:明确承认。

gmp定义:证明厂房、设施、设备能正确运行并可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动。

两个概念都强调了“能够达到预期结果”,验证用于“操作规程(或方法)、生产工艺(或系统)、检验方法”,确认用于“厂房、设施、设备”,除了适用范围不同之外,似乎看不出别的不同啊。

那么,我还是冒昧的“自以为是”一番吧。

“操作规程(或方法)、生产工艺(或系统)、检验方法”在你没有“验证”之前,他只是纸上画的几个圈儿,你不知道照着做下去会引起什么样的结果,你只是有一个预期的、你想要的结果,而且你也初步判断可能会达到预期的结果,或者有可能达不到预期的结果,实际还没有形成事实上的结果。“验证”就是要“见证”这么一个“结果”的产生“过程”,把这么一个产生预期结果的过程如实的书面记录,形成文件,这一系列的活动,就是“验证”,检验以证明。

“厂房、设施、设备”,他是一种实物,实实在在存在的,而且他的性能、特点也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只需要你去发现、去承认它的存在,发现他符合我们的预期要求,发现他能够正确运行,发现他可以达到预期结果,这个预期的结果也是已经存在的,不需要去“验证”他,只需要去发现就可以了,如果发现了存在的东西符合我们的预期要求,你就可以“认可”他,这就叫做“确认”吧,明确承认,确实认可。

不知道我的解释对还是不对,反正我觉得有一定的道理。如果你还是糊涂,那我就实在没办法了,你继续糊涂下去好了。

有人说以前的定义是验证包含了确认,这不可否认,但是新版gmp呢,好像是并列关系,那么我也就按照并列关系去解释。

由于历史原因,我们现在还是通常把验证与确认一起叫做“验证”,但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两种活动。

关于风险评估,我暂时不想多说什么。

关于验证的简单分类:操作规程(或方法)、生产工艺(或系统)、检验方法,对了还有清洁验证,但是很多文献把清洁验证归于工艺验证的一部分,也没有错。这里的“系统”,我想和设备设施公用系统不是一个概念吧,这里应该是一个管理或操作体系的系统。

关于确认的简单分类:“厂房、设施、设备”,对了还有系统,公用系统。

同时用另外一种时序的分类方法,就有了dq、iq、oq、pq、pv、cv„„ 这时候,你应该明白哪些要做“验证”,那些要做“确认”了吧? 但是,是不是所有的“厂房、设施、设备、系统”都要做“确认”? 是不是所有的“sop、生产工艺、检验方法”都要做“验证”? 按照gmp的原文,我们看不出哪些要做哪些不要做。

但是一句话“确认或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当经过风险评估来确定”

对于风险评估,我个人的一句口头禅是“决策则风险评估,存疑则风险评估”。

这时候,你需要决策了吧,你存在疑难问题了吧,那么,把“风险评估”这个异常强大的、大家都认为万能的“武器”拿出来挥舞一番吧!

打住,今天讨论就到这里吧,关于如何在“验证与确认”中应用“风险评估”工具,怎么风险评估,下周一再谈论吧。

敬请期待!欢迎垂询!下一讲再见!

中国gmp第七章《确认与验证》第一百三十八条:企业应当确定需要进行的确认或验证工作,以证明有关操作的关键要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确认或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当经过风险评估来确定。

没办法,从头说起吧!(以下还是***惯,把验证和确认统称为验证,省得大家扔砖头)。

1、什么是验证?(这个概念有别于上一讲,不必介意)即验证是一种有文件证据的活动,它提供了一种高度保证,能确保某一特定工艺将会始终如一地生产出符合其预定质量标准与质量属性的产品。

(这个定义似乎更关注工艺验证,把设备的确认抛开了,不过设备的iqoqpq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保证能够始终如一地生产出符合其预定质量标准与质量属性的产品)

2、为什么要验证?

首先是法规符合性的需要,其次是验证可以确保特定工艺能始终如一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的质量标准与质量属性的产品,减少无所谓的检验,缩短不必要的等待时间,按照既定的程序和方法正常运行,可以大大降低生产成本。

3、哪些设备系统需要哪些验证与确认?

这个问题可就难了,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呢?

还是先列出所有厂房、设施、设备、系统的清单吧。还有,列出所有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检验方法的清单。现在可以使用万能工具“ 风险评估”了:

4、风险评估技术是关键公用设备系统验证方法的一部分 风险评估原则:

•可检测性或可预见性:能够被发现或者能够根据征兆被预测的准确性? 分别打分123456 根据分值确定是关键设备还是非关键设备,或者叫做直接影响、间接影响、无影响。这个我最烦了,不谈理论,跳过!

5、什么是关键?

应根据该设备、系统在生产过程中发生错误、故障、失败后,对工艺的影响、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的风险等级来判定。(当然要根据严重性可能性可检测性打分了,不要客气,随便打,按照第4项原则)。设备、系统风险评估原理:按照设备或系统在使用或运行过程中对产品质量潜在的影响程度划分为:直接影响、间接影响、无影响。

对于直接影响的设备或系统中部件的风险评估又分为关键部件和非关键部件。

对于直接影响的设备或系统中各种工艺参数控制的风险评估又分为关键工艺参数和非关键工艺参数。

对于产品的质量属性,可以分为关键质量属性和非关键质量属性。直接影响:对生产工艺过程或产品质量有直接影响。

间接影响:对生产工艺过程或产品质量无直接影响,但支持直接影响系统的运行。无影响:设备、系统与cgmp 活动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关键工艺参数:控制在预定的范围内,以确保产品符合其关键质量属性。

关键质量属性:一系列测量产品固有的性状,其描述了产品使用的可接受性。

5、厂房、设施、设备、系统关键性评估

第一步是列出所有的厂房、设施、设备、系统,并根据风险评估与关键性要素确定系统的重要程度(即关键性)。

这个可不是随便确定的,可以通过对产品所造成的风险的评估来实现。最后确定设备、系统的关键性,是直接影响还是间接影响还是无影响。方法见第4项。

6、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验证的范围与程度

对于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设备/系统风险需要根据“对产品质量影响程度、可预测可控制程度、设备本身技术复杂程度、可预防性维护与可维修程度”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风险分析。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dq/iq/oq/pq 确认,以及确认的深度和广度。从四个方面评分,计算出综合风险值。结果如下:

一、对于标准设备不需要进行dq 确认。

二、对于非标设备,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需要执行dq 确认,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可不进行dq 确认,不影响产品质量的不需进行dq 确认。

三、根据综合风险分析综合分值,对于得分很低的小的、不太复杂的设备或系统确认,可以是只做iq/oq ,或iq/oq/pq一起做。反正是自由组合,不单独做。

四、对于得分高的直接影响设备、系统,要做/iq/oq/pq,而且分开单独做。

五、对于得分不太高的间接影响的设备、系统,可以分别作iq/oq,分开单独做,不做pq,以工艺验证代替pq确认。

六、对于不影响产品质量的设备和系统不需要进行iq/oq/pq 确认。

7、部件关键性影响评估(插播一点儿:关键部件验证时要特别注意)

部件关键性影响评估实行的目的在于估计直接影响系统中部件对产品质量的影 响。部件分为关键和非关键两类。具体步骤参考第6项。

(以下是摘录的一段内容,不想看的可以略过,但是这是精华噢!)

可以通过以下一系列的问题确定,继续细化分析,以确认公共设施是否:不需要调试、只需要调试或需要调试与确认。

一个例子可以用来确定系统是否需要调试,和/ 或,确认,如下所示: 该公共设施是否支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 m p)活动?若“ 否” 有可能没有必要调试该系统,但如果“ 是” 则需要澄清接下来的问题。

公共设施是否直接接触或与内包装接触?如“ 是” 那么系统必须进行调试与确认。如果“ 否”它需要澄清接下来的问题。

公共设施是否直接用于产品所暴露的周围环境?如果“ 是” 那么这个系统必须经过调试与确认。如果“ 否” 它需要澄清接下来的问题。该公共设施是否用于最后的清洗步骤(设备直接与产品或内包装构件相接触)?如果“ 是”,那么该系统必须经过调试与确认。如果“ 否” 它需要澄清接下来的问题。

该公共设施是否用于无菌或卫生过程? 如果“ 是”,那么该系统必须经过调试与确认。如果“ 否”它需要澄清接下来的问题。

公共设施的操作与控制是否对产品的关键质量属性(c q a)或产品系统的关键工艺参数(cpp)有直接影响?如果“ 是”,那么该系统必须经过调试与确认。如果“ 否” 该系统仅仅需要进行调试。

这样,是不是验证的范围与程度就出来了。第二步:制定一个必须完成的验证与确认计划。

第三步:对单个的公共设施进行实际的调试、确认或验证。

其实看到第6项就可以了,后面补充了一大堆,反而写的很乱,大家慢慢消化吧。

风险家庭评估工作总结篇四

附件13:

商业银行风险评估标准

一、全面风险管理框架的评估

1、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全面、有效实施风险管理。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应当包括以下要素:

(1)有效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监督。(2)适当的政策、程序和限额。

(3)全面、及时的识别、计量、监测、缓释和控制风险。(4)良好的管理信息系统。(5)全面的内部控制。

2、商业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对全面风险管理框架的有效性负主要责任,根据风险承受能力和经营战略确定风险偏好,并确保银行各项限额与风险偏好保持一致。

3、商业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具备全面风险管理所需的知识和管理经验,熟悉主要业务条线特别是新业务领域的运营情况和主要风险,确保风险政策和控制措施有效落实。

商业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充分了解风险计量、风险加总的主要假设和局限性,确保管理决策信息充分可靠。

4、商业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持续关注银行的风险状况,并要求风险管理部门及时报告风险集中和违反风险限额等事项。

5、商业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清晰确定业务部门和风险

1 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和报告路线,并确保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

6、商业银行应当完善与自身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和财务状况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政策及流程,针对主要风险设定风险限额,确保限额与资本水平、资产、收益及总体风险水平相匹配。风险政策、流程和限额应确保实现以下目标:

(1)完善全行层面和单个业务条线层面的风险管理功能,确保全面及时地识别、计量、监测、缓释和控制信贷、投资、交易、证券化、表外等重要业务的风险。

(2)确保风险管理流程能够充分识别主要风险暴露的经济实质,包括声誉风险和估值不确定性等。

(3)确保各层次风险管理职能的独立性,清晰界定银行各业务职能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的风险管理职责。

(4)确保清晰的报告职责和报告线路,便于各级管理层及时掌握违反内部头寸限额情况,并根据设定程序采取措施。

(5)确保对新业务、新产品的风险管理和控制。业务开办前,应召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业务条线等部门对新业务、新产品进行评估,以确保银行事先具备足够的风险管控能力。

(6)建立定期评估和更新机制,确保风险政策、流程和限额的合理性。

7、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与全面风险管理相适应的管理信息系统体系,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应具备以下主要功能:

(1)支持各业务条线的风险计量和全行风险加总。

2(2)识别全行范围的集中度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等各类风险相互作用产生的风险。

(3)分析各类风险缓释工具在不同市场环境的作用和效果。(4)支持全行层面的压力测试工作,评估各种内外部冲击对全行及主要业务条线的影响。

(5)具有适当的灵活性,及时反映风险假设变化对风险评估和资本评估的影响。

8、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的内控机制,确保相关决策信息的准确和全行风险管理政策的有效实施。

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评估

1、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相关要素包括但不限于:

(1)董事会的监督控制;(2)高级管理层的职责;(3)适当的组织架构和人员安排;

(4)各类风险的管理政策、方法、程序和限额;

2、商业银行应当评估银行账户信用风险暴露分类的标准、程序和覆盖范围,确认分类标准的合理性和合规性、标准执行的一致性以及信用风险暴露的全覆盖,确保监管资本要求覆盖所有信用风险暴露。

3、商业银行应当清晰界定内部评级法覆盖的信用风险暴露的范

3 围,并一致地执行,防止监管资本套利。

4、商业银行应当评估内部评级体系所采用的违约、损失、经济衰退期等关键定义的合理性,掌握内部使用的关键定义与本办法关于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体系对应定义规定之间的差异以及由此导致的监管资本计量结果的偏差。

5、商业银行应当评估信用风险参数压力测试的审慎性,包括设臵压力情景的合理性和相关性、压力情景与信用风险参数之间逻辑关系的严谨性等。

6、商业银行应当评估内部评级体系验证是否达到本办法关于商业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的相关要求,确保用于计算信用风险监管资本要求的风险参数的准确性和审慎性。

商业银行应当评估内部评级体系应用范围和应用程度,确保用于计算资本充足率的信用风险参数在信用风险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7、商业银行应当评估采用信用风险缓释技术可能存在的剩余信用风险。这些风险包括:

(1)由于交易对手违约导致无法及时占有抵质押品。(2)由于缺乏流动性导致抵质押品难以变现。(3)保证人拒绝或延迟支付。(4)相关文档失效。

8、商业银行应当评估信用风险缓释管理的政策、流程、估值和信息系统是否达到本办法关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的相关要求。

9、商业银行市场风险资本计量应当覆盖下列风险: (1)交易账户利率风险和股票风险。

(2)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的汇率风险和商品风险。(3)相关期权性风险。

10、商业银行应当清晰界定采用内部模型法和标准法计量的市场风险监管资本要求的范围,并一致地实施,防止商业银行资本套利。

11、采用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监管资本时,商业银行应当建立金融工具拆分标准和程序,做到期限确定合理、风险参数选择审慎,确保监管资本要求计量的审慎性。

12、采用内部模型法计量市场风险监管资本时,商业银行应当达到本办法关于商业银行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的相关要求;对市场风险计量模型的验证,商业银行应当达到本办法对商业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的相关要求,确保商业银行用于计算市场风险监管资本要求的风险参数的准确性和审慎性。

13、商业银行应当根据本办法关于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的有关要求,计量操作风险资本。

使用基本指标法、标准法或替代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监管资本的商业银行,与其他规模和业务相类似的银行相比,其总收入指标明显偏低或为负值,可能低估操作风险资本要求时,应当适当提高其操作风险资本。

5 关要求。

三、其他风险和事项的评估

(一)集中度风险

1、集中度风险是单个风险暴露或风险暴露组合可能给银行带来重大损失或导致银行风险轮廓发生实质性变化的风险。

商业银行应当清楚地认识和评估单个或一组紧密关联的风险因素对银行的影响,并充分考虑不同种类风险之间的相互关联。

2、存在集中度风险的情形包括:

(1)交易对手或借款人集中风险。由于商业银行对同一个交易对手、借款人或多个风险高度相关的交易对手、借款人具有较高的风险暴露而产生的风险。

(2)地区集中风险。商业银行对同一地区交易对手或借款人具有较高的风险暴露而产生的风险。

(3)行业集中风险。商业银行对同一经济、金融行业具有较高的风险暴露而产生的风险。

(4)信用风险缓释工具集中风险。商业银行由于采用单一的抵质押品、由单个担保人提供贷款担保而产生的风险。

(5)资产集中风险。商业银行高比例持有特定资产的风险,特定资产包括贷款、债券、衍生产品、结构性产品等。

(6)表外项目集中风险。商业银行从事对外担保、承诺所形成的集中风险。

(7)其他集中风险。商业银行识别的其他可能给银行带来损失

6 的单个风险暴露或风险暴露组合。

3、商业银行应当有效识别各类集中度风险,并清楚地理解不同业务条线的类似暴露所导致的整体集中度风险。同时应当充分考虑各类风险之间的关联产生的集中度风险。

商业银行不仅应当理解面临的各类集中度风险,而且应当清楚地评估在压力市场条件下、经济下行和市场不具备流动性情况下可能产生的集中度风险。

4、商业银行应当采用多种技术手段并从多个角度充分识别、计量和管理自身面临的主要集中度风险。

5、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全面的集中度风险管理框架,银行的集中度风险管理框架应当至少包括:

(1)书面的风险管理制度。银行的集中度风险管理制度应当对银行面临的集中度风险做出明确的定义并规定相关的管理措施。

(2)有效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集中度风险的方法。(3)集中度风险限额管理体系。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其经营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对集中度风险确定适当的限额,并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限额在经营管理中得到遵循。

(4)定期的集中度风险报告和审查制度。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定期对信用集中度风险状况进行审查以确保相关风险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7 根据压力测试结果采取相应的处臵措施。商业银行应当充分考虑压力条件下可能产生的风险集中情况。

6、商业银行应当根据自身集中度风险的评估结果,配臵相应的资本以有效抵御集中度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

(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

1、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与自身业务规模、性质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的管理和评估体系,确定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的资本要求并配臵相应资本。商业银行应将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贯穿相关业务活动。

2、商业银行应建立和完善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的治理架构和管理信息系统,明确董事会、董事会授权的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和所指定的主管部门的职责;配臵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所需的人力、物力资源;制定相应的管理政策和流程;明确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内部控制、限额管理、报告、审计等方面的原则和要求。

3、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部门(人员)应独立于负责交易和其他业务活动的风险承担部门(人员),报告路线也应保持独立。

4、商业银行的管理信息系统应当为准确、及时、持续、充分地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报告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提供有效支持,其功能至少包括:

(1)按设定的期限计算重新定价缺口,反映期限错配情况。(2)分币种计算和分析主要币种业务的银行账户利率风险。

8(3)定量评估银行账户利率风险对银行净利息收入和经济价值的影响情况。

(4)支持对限额政策执行情况的核查。(5)为压力测试提供有效支持。(6)为模型验证提供有效支持。

5、商业银行在引入新产品和开展新业务之前,应充分识别和评估潜在的银行账户利率风险,建立相应的内部审批、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程序,并获得董事会或其授权的专门委员会的批准。

6、商业银行在计量银行账户利率风险过程中,应考虑包括重新定价风险、基准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和期权性风险在内的重要风险的影响,以及开展主要币种业务时所面临的利率风险。计量和评估范围应包括所有对利率敏感的表内外资产负债项目。

(1)对于重新定价风险,商业银行应至少按季监测重定价缺口和利率平移情景模拟的结果,评估重新定价风险对银行整体收益和经济价值的可能影响。

(2)对于基准风险,商业银行应定期监测基准利率之间的相关程度,评估定价基准不一致对银行整体收益和经济价值产生的影响。

(3)对于收益率曲线风险,商业银行应根据收益率曲线的旋转、扭曲对银行整体收益和经济价值的影响,计量和监测银行账户利率风险。对各主要经营货币,商业银行应分别考量其收益率曲线不利变动带来的风险。

(4)对于期权性风险,商业银行应充分考虑银行账户业务中期

9 权性风险的独立性和嵌入性特征。银监会鼓励商业银行基于有关业务历史数据对客户行为进行分析,并定期对客户行为分析结果进行检验和修正,以准确反映客户行为特点的变化。

7、商业银行应结合监管机构对压力测试的相关要求,根据银行账户既有或预期业务状况、业务发展战略、资产负债的总量和结构变化以及利率风险特征进行压力测试,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压力测试应覆盖所有实质性的风险源。高级管理层在制定和审议利率风险管理政策、程序和限额时,应考虑压力测试的结果。

8、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计量应与银行的风险管理过程紧密结合。计量结果应被充分应用到银行的管理决策中。

9、商业银行应合理调整银行账户利率重定价期限结构,适时调整定价方式与定价水平,科学引导业务经营,有效控制银行账户利率风险。

10、商业银行应根据风险实际水平,运用有效的金融工具,对揭示出的银行账户利率风险进行风险缓释。

11、商业银行应建立充分有效的内部计量模型验证程序,定期跟踪模型表现,对模型和假设进行持续验证,同时根据验证结果,对模型进行调整,确保计量的合理性。

12、商业银行的文档支持体系应能够提供足够信息,以支持对银行账户利率风险计量的独立审查和验证。

(三)流动性风险

1、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与银行规模、业务性质及复杂程度相适应

10 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充分识别、准确计量、持续监测和适当控制银行整体及在各产品、业务条线和环节、各层次机构的流动性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与其他风险的相互影响与转换。

2、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1)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控。(2)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3)完善的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4)完善的内部控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5)有效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6)有效的危机处理机制。

3、商业银行应根据本行经营战略、业务特点和风险偏好测定自身流动性风险承受能力,并以此为基础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风险承受能力应包括在正常情况和压力状况下银行可以承受的未经缓释的流动性风险水平。

4、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应涵盖银行的表内外各项业务,以及境内外所有可能对其流动性风险产生重大影响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附属公司,并包括正常情况和压力状况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

5、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应明确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整体模式,并列明有关流动性风险管理特定事项的具体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整体的流动性管理政策。

11(2)流动性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报告体系。(3)流动性风险管理程序。(4)资产与负债组合。

(5)流动性风险限额及超限额处理程序。(6)现金流量分析。

(7)不同货币、不同国家、跨境、跨机构及跨业务条线的流动性管理方法。

(8)导致流动性风险增加的潜在因素及相应的监测流程。(9)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

(10)应急计划及流动性风险缓释工具管理。

6、商业银行应根据监管要求和内部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设定流动性风险限额,并根据限额的性质确定相应的监测频度。原则上流动性风险管理应按币种分别进行,但若该币种可以自由兑换且业务量较小、对本行流动性风险水平及整体市场影响都较小,商业银行可按照重要性原则合并管理。商业银行至少应按本外币分别识别、计量和监测流动性风险。对外币实行合并管理的,应向监管部门报备。

7、商业银行在引入新产品、新技术手段,建立新机构、新业务部门前,应在可行性研究中充分评估其对流动性风险产生的影响,并制定相应风险管理措施,完善内部控制和信息管理系统。引入并运行后,应加强日常监测,定期评估相应措施的有效性,并根据需要及时进行调整。

8、商业银行应定期开展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内部审计,审查和评

12 价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有海外分支机构的商业银行,应根据其管理模式,针对银行整体及分国别或地区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分别进行审计。

9、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以便准确、及时、持续地计量、监测、管控和汇报流动性风险状况。管理信息系统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任务:

(1)按设定的期限每日计算银行的现金流量及期限错配情况,并可根据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模式分币种、按银行整体或按机构、业务条线分别进行计算和分析。

(2)按法规和银行内部管理的要求计算有关流动性风险的比率和其他指标,并根据需要适时进行监测和控制。

(3)能及时、有效地对银行大额资金流动进行实时监测和控制。(4)适时报告银行所持有流动性资产的构成和市场价值。(5)定期核查是否符合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和限额。(6)能及时地、有前瞻性地反映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发展趋势,以便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准确评估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水平。

(7)能根据快速变化的外部环境,针对不同的假设情景、限制条件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及时实施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

10、在出现流动性危机时,商业银行应适时披露情况说明等资料以提高交易对手、客户、公众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信心,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信息不对称可能给银行带来的不利影响。

11、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审慎原则定期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充分

13 考虑各类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内在关联性,深入分析假设情景对其他流动性风险要素的影响及其反作用。商业银行应当根据流动性压力测试的结果评估其流动性储备的充足性,确定其应当采取的风险缓释策略和制定流动性应急计划。

12、商业银行应当充分评估流动性风险对资本状况的影响,配臵适当的资本抵御流动性风险。

(四)声誉风险

1、声誉风险是指由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商业银行负面评价的风险。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的有关要求,建立与自身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

2、商业银行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1)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构。

(2)有效的声誉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3)对声誉风险事件的有效管理。

3、商业银行应定期进行声誉风险的情景分析,评估重大声誉风险事件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后果,并根据情景分析结果制定可行的应急预案,开展演练。

4、对于已经识别的声誉风险,商业银行应当准确计量可能提供的支持或在不利市场条件下可能面临的损失,并尽可能准确计量声誉风险对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的影响。

5、商业银行应当充分考虑声誉风险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

14 险等其他风险对资本水平的影响,并视情况配臵相应的资本。

(五)战略风险

1、战略风险是商业银行经营策略不适当或外部经营环境变化而导致的风险。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与自身业务规模和产品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战略风险管理体系,对战略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评估、监测、控制和报告。

2、商业银行的战略风险管理框架应当包括以下要素: (1)董事会及其下设委员会的监督。(2)商业银行战略规划评估体系。(3)商业银行战略实施管理和监督体系。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评估战略目标的合理性、兼容性和一致性,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可能产生的战略风险。

3、商业银行应当充分评估战略风险可能给银行带来的损失及其对资本水平的影响,并视情况对战略风险配臵资本。

(六)资产证券化风险

1、商业银行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产品和业务带来的相关风险。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主要风险包括:

(1)各类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声誉风险。

(2)证券化基础资产的拖欠和损失风险。

(3)对特殊目的机构的信用支持和流动性支持风险。

15(4)保险机构及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风险。

2、商业银行投资于资产证券化产品时,应当持续的进行基础风险分析,不能完全依赖外部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进行投资决策。商业银行应具备必要的量化分析工具、估值模型和成熟的压力测试技术评估所有相关风险。

3、商业银行应当在单个交易、同一业务条线以及跨业务条线等多层面跟踪评估资产证券化的信用风险。

4、商业银行作为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发起行时,应当评估资产证券化风险转移的程度,尤其是评估通过非合同形式对资产证券化提供的隐性支持。对于未能实质性转移风险的或提供了隐性支持的资产证券化交易,商业银行应当持有与未证券化风险暴露相当的监管资本,并公开披露对资产证券化提供隐性支持的情况及所增加的监管资本。

(七)估值

1、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有效的治理结构和控制程序确保估值的客观、准确和一致,规范金融工具的估值。治理结构和控制程序应当同时适用于风险管理和会计报告目的。

商业银行应定期对估值控制流程进行内部审计。

2、商业银行所有的估值方法应当得到批准并予以清晰记录。对可选的初始定价、盯市、盯模、估值调整和定期独立重估方法,商业银行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予以规范。

16 期采用多种方法进行产品估值的能力。

本条所称压力时期是指市场中断或缺乏流动性导致估值主要参数和方法失效的时期。

4、商业银行估值应当基于可靠的数据。对活跃市场情形,商业银行采用估值技术估计公允价值时应当尽量采用可观测数据。

对不活跃市场情况,商业银行应基于下列考虑选择可靠数据:(1)价格、报价的频率和可获得性。(2)价格是否代表真实交易状况。

(3)数据分布广度,是否容易为市场参与者获得。(4)估值频率的相关信息是否及时。(5)独立报价或价格来源的数量。(6)报价或价格是否得到实际交易的支持。(7)市场成熟度。

(8)交易出售金融工具与该机构所持有工具的相似性。采用模型估值的商业银行,应测试模型在压力情景下的局限性。

四、压力测试

1、商业银行应在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框架下建立全面的、前瞻性的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工作机制,通过以定量分析为主的方法测算在某些不利情景下可能发生的损失及风险资产的变化,进而对银行整体层面的资本充足水平的影响。

2、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原则上应覆盖全行范围内的实质性风险,17 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压力测试应考虑各类风险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分析宏观经济与各类风险之间的传导关系,以及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3、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应涵盖商业银行表内外风险暴露的主要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对公信贷组合、零售信贷组合、债券投资组合、买入返售资产、股权投资组合、金融衍生品组合、资产证券化组合及表外业务等。

4、商业银行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应积极参与和推动本行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的实施,明确本行的风险偏好,了解压力事件对本行资本充足率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前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减少可能的损失和对资本充足率的不利影响,提高商业银行对极端事件的风险抵御能力。

5、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风险状况和管理水平,自主选择使用相应复杂程度的压力测试方法和模型。测试方法及模型应不断完善,提高压力测试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6、商业银行应合理设计轻度、中度、重度等不同严重程度的压力情景。根据测试目的的需要,可以选择单因素压力变量,构建单一的情景假设,评估单一事件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也可以选择多因素压力变量,构建综合性的情景假设,分析、评估系统性风险对银行资本承压能力的影响。

7、商业银行应结合自身风险状况,采用定量或者非定量的方法

18 评估特定风险领域在压力情景下的损失情况,并将特定风险领域的压力测试结果纳入到整体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中。特定风险领域应为可能影响银行稳定经营的重大风险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与房地产相关的对公贷款、零售贷款。商业银行应定期研究、分析潜在的特定风险领域。

8、商业银行应逐步建立完善的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系统,实现既能够实施整体的压力测试,又能实施特定风险的专项压力测试,提高测试的自动化程度,满足常规性实施压力测试的需要。

9、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分为定期压力测试和不定期压力测试。原则上,定期压力测试至少一年一次。不定期压力测试视经济金融形势、监管需要或银行自身判断适时进行。

10、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完成后应形成压力测试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测试目的、情景设定、测试方法、测试结论、相关风险点分析、应急处理措施和其它改进措施等。

11、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报告结果应纳入商业银行中长期资本规划综合考量,作为制订本行风险偏好和设定风险敞口限额的重要依据之一,为商业银行中长期战略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风险家庭评估工作总结篇五

数理学院物理系11级3班 110220074 王祎明

当所有的现场工作结束,基础数据收集完毕后,就要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和挖掘,也有很多技巧。最终的风险分析需要看得清晰透彻,而且方案的表现形式要比较切合客户需求。解决方案就三个字:可操作。

风险投资总结

数理学院物理系

11 级 3 班 110220074王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