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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报告(汇总15篇)

作者:文锋

工作报告是对一段时间内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梳理的一种重要文件,可以帮助我们反思并提高工作效率。如果您对写工作报告还有一些困惑,可以来看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范文和写作技巧。

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20xx年,在省委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会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党的提出的“五位一体”建设总体布局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为人民司法,以加强司法公正、司法作风、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省法院受理案件767801件,同比上升7.53%;审执结738857件,同比上升7.82%。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8160件,审执结6792件。

一、围绕推进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全省法院始终坚持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省法院突出打击重点,坚持宽严相济,审理一审刑事案件39618件59398人。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审理危害国家安全和故意杀人、爆炸、绑架、抢劫等重大刑事案件8601件13338人,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重刑率为35.29%;积极参与藏区反自焚专项斗争,严格按照刑法和司法解释依法审判相关案件,维护藏区安定团结。依法惩处经济领域犯罪。审理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传销等重大案件739件1375人,保障市场安全。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392件,判处罪犯20xx人。主动开展专项审判,集中打击突出犯罪。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开展“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月”活动,集中审理、公开宣判重大毒品犯罪案件713件1254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审判,审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00件1671人,依法严惩了一批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开展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专项审判,促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审理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等犯罪案件518件853人。推进刑事裁判尺度统一。省法院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状况,出台审理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指导文件,及时调整裁判尺度,统一犯罪数额认定标准,保证执法的严肃性。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从宽处理。严格减刑、假释办理程序,依法对28251名罪犯予以减刑、假释。

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民事裁判的规则导向作用,积极维护市场秩序。全省法院共审理一审民商事案件453455件,涉案金额967亿元。依法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审理买卖、担保、交通运输。

合同。

纠纷等案件31640件,维护市场诚信原则,制裁违约欺诈;审理借贷、融资租赁、保险、票据等金融案件92857件,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维护金融安全;审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等房地产纠纷案件15323件,促进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切实增强市场活力。省法院出台“为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2个文件,加大服务大局指导力度。全省法院稳妥审理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股权转让等案件1400件,支持化解产能过剩和生产要素的流动整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审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案件2154件,保护自主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和文化发展繁荣。经过积极争取,最高法院批准我省三级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审理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388件,充分体现平等保护原则,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对外开放。维护经济平稳发展,防范经济发展中的诉讼风险和法律风险,结合审判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全省法院制定117项司法保障措施,提出128项司法建议。高度重视“4•20”芦山地震涉灾案件审判工作,省法院及时出台3个《意见》,指导开展涉灾案件专项审判,就妥善化解涉灾保险、财产应急征用等7类涉法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省重建办予以转发。雅安法院出台20项工作措施,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一批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促进了灾区社会稳定。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理一审行政案件4127件,其中,在判决的1090件案件中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等282件。加强行政诉讼协调,建立涉工商行政、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土地纠纷等类型化案件综合协调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35.48%。试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确定成都中院、广安中院为试点法院,探索司法审判管辖区域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提升行政审判效果。促进依法行政,省法院通过发布年度报告,对行政诉讼比较集中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执法中的问题提出建议,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改进工作。成都等地建立政府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定期通报制度,绵阳将行政诉讼典型案例作为干部培训教学内容。认真实施《国家赔偿法》,依法保障赔偿请求权人合法权益,审理国家赔偿案件118件,决定赔偿9件,赔偿金额509.8万元。

二、围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全省法院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改进提升司法为民工作。

加强对涉民生权益的司法保护。积极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假售假等犯罪案件134件379人。我省首例判处刑罚的朱廷杰、汪永建等生产销售“地沟油”案,涉案销售金额200余万元,法院依法从严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六年六个月,分别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和八十万元。依法惩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审理我省肖家湾煤矿“8•29”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等危害安全生产刑事案件47件62人。省法院9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涉民生权益保护的重大典型案例,扩大审判效果。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犯罪,加大罚金等财产刑适用力度,重庆云光化工有限公司等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5名责任人员被依法严惩,该公司被处罚金五十万元,最高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国公布。切实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大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处力度,审理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等犯罪案件138件,对140名罪犯依法予以惩处;审理婚姻继承、抚养赡养、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以及涉军案件等131266件,为32602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878.28万元,向3711名生活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2398.28万元。胡克金拖欠20余名农民工工资12万余元,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支付其仍拒不支付,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全省法院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司法为民大拜年”活动,通过专项审判、集中执行等方式,审执结涉民生案件10495件,为当事人兑现9.47亿元,得到社会充分肯定。

建设“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基层法院。在全省法院建设功能齐备的诉讼服务中心,并根据群众诉讼需求,打造类型化诉讼服务。在案件较多的中心城区,已有137个法院开通网上立案、信访、查询等网上诉讼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的远程和自助式服务;在山区、边远乡村和牧区,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在工业园区和人口较密集的乡镇、街道,设立法官工作站、社区法庭、诉讼服务点,定期开展法律咨询、调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诉讼机制的快速处理作用。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强化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简案快审的职能作用,全省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382297件,同比增长24.87%,其中,人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占82.70%,调解率达76.48%;积极发挥小额诉讼制度作用,减轻当事人诉累,速审速裁小额诉讼案件3062件,平均审理时间11.32天;加大督促程序适用力度,全省法院依法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731件,15日内为债权人兑现金额4651.16万元。总结推广眉山法院“诉非衔接”工作经验,引导群众选择方便快捷的纠纷解决方式,降低诉讼成本。积极推进司法民主。确定21个基层法院试点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大从基层群众中选任陪审员范围,增补592名人民陪审员,全省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89.93%,同比提升9.77个百分点。

三、围绕司法公信建设,大力加强公正司法。

全省法院以实施新修改的刑事、民事诉讼法为契机,努力提高办案质效,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按照新修改的刑事、民事诉讼法要求,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全省法院受理申请排除非法证据212件,经法庭审理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79件,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全面落实二审普遍开庭规定。完善刑事案件庭前会议制度,推行民事案件庭前证据交换,提升庭审质量和效率。全省法院二审开庭率达64.96%,同比提高9.19个百分点。尊重和发挥律师作用。认真听取辩护代理意见,省法院专门出台2个文件,进一步保障律师充分行使辩护权、诉讼代理权、会见权,全省196个法院设置了供律师阅卷和准备出庭工作的专门场所,为律师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以提升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重视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感受认同。充分发挥质效评估考核的导向作用,省法院定期通报案件质量评估情况,重视分析服判息诉率等反映办案质量的核心指标,引导各级法院有针对性地改进提升审判工作。省法院审判委员会新设立刑事行政、民事审判两个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发挥全委会、专委会对案件质量的指导把关作用。全省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3.82%,同比上升1.07个百分点,案件质效保持在全国法院较高水平。切实发挥审级监督指导作用。省法院制定下发对修改后民诉法的适用指导意见,定期编发典型案例,加强案例指导;各级法院坚持对发改、指令再审案件逐案评查,梳理案件审理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指导、经验交流等工作。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省法院共办理刑事、民事抗诉案件572件,根据检察建议依法启动再审程序48件。

以深化司法公开促公正。全面推动执行流程公开,开通全省法院执行信息网上查询平台,189个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执行事务窗口,161个法院安装执行信息自助查询终端或开通查询电话,使申请执行人能够随时了解执行重要节点信息、执行工作措施和执行结果。加大庭审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全省法院建成410个科技法庭,对庭审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138个法院开通互联网站,72个法院开通官方微博,开展庭审网上直播、微博直播,让社会公众实时了解庭审情况。积极推行裁判文书公开,131个法院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让司法裁判结果更加公开透明。

以攻克“执行难”为推动,树立司法公信权威。构建“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与公安、工商、金融、房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实时查询。将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有效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57959件,执结155261件,标的额299.28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72.34%,同比提高7.76个百分点。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力度,执结案件2882件,为金融机构执行兑现19.63亿元。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活动,积案全部化解,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全国排名第一。工作经验被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推广。

四、围绕建设一流队伍,努力提升素质能力。

全省法院坚持以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着力在司法作风、司法廉洁、司法能力方面下工夫,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司法作风。发挥先进典型教育示范作用。我省剑阁县“背篼法官”郭兴利被省群教办确定为重大先进典型,全省法院以郭兴利同志为榜样,迅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开展专项治理。省法院针对“四风”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专项治理。对年底“立案难”、对当事人“冷硬横推”、庭审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各地法院普遍开展纪律作风巡查和明察暗访,及时整改问题,促进了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司法廉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法官廉洁自律意识。向当事人随案发放“作风、效能、廉政监督卡”,让法官办案接受当事人监督。开展对中级法院班子、队伍建设的司法巡查,专项治理违规配置使用公务用车、违规经商营利、违规持有会员卡等问题,严肃处理违纪人员。积极受理群众举报,主动梳理在司法巡查、案件评查中发现的线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去年全省法院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3件9人。

注重人才培养,提升司法能力。全省法院招录人员1207名,其中1087人充实到基层法院。结合新修改的刑诉法、民诉法实施,开展高密度、多层次、全覆盖学习培训,举办25期法官培训班、专题研讨班,培训干警6000余人次;联合高校培训“藏汉双语”法官,组织讲师团赴彝区、藏区法院巡回授课,共培训民族地区法官1600余人次。开展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表彰奖励活动,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一年来,全省法院共有67个集体和383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4个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15名法官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全省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省人大会汇报、省政协通报全省法院工作情况。向省人大会专题报告了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民事诉讼法的情况。省法院办理落实省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积极回应代表、委员提出的进一步解决执行难、打击毒品犯罪和食品安全犯罪等方面的建议,作出工作部署要求,采取了相应措施。开展“代表委员走进法庭听审判”、“开门迎监督”等系列联络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等7200余人次。邀请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成都法院司法公开、内江法院文化建设、泸州法院打造“三型法院”等工作情况,使代表、委员全面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全年共走访代表、委员8500余人次。

各位代表,20xx年全省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法官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对待群众的态度和作风还有待进一步改进;二是有的法官能力不强,司法水平不高,还存在影响司法公正高效的问题,司法廉洁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长期困扰法院的办案任务繁重、基层法院人才流失、偏远地区法院进人难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部分法院基建历史债务依然沉重,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的物质经费保障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对以上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的支持和帮助下,努力加以解决。

20xx年,全省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工作部署和本次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积极推进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坚持司法公正、深化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四项工作”为推动,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实现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服务保障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围绕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七项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注重依法妥善审理涉及重大产业项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城镇化建设等案件,为我省调整产业结构、实施创新驱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推进重点区域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服务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以及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犯罪,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案件。积极开展涉民生专项审判活动,为老弱病残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大力提升司法为民效果。积极推动“诉非衔接”,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有效分流。

三是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树公信,大力建设打造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公开”平台,让司法更加阳光透明。进一步规范司法活动,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确保公平正义。抓好涉诉信访改革,促进在法治轨道内化解信访矛盾。

四是大力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中基层法院第二批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司法廉洁建设,改进司法作风。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法官遴选机制。加强司法能力和法院文化建设,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提升法官素质能力。

五是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三型法院”建设,夯实司法公信根基。推进人民法庭职能创新,更好地发挥人民法庭就地化解纠纷的作用。稳定基层队伍,健全完善基层人才培养、激励关爱机制。深入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不断扩大基层司法民主。积极争取支持化解基层法院基建债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我省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省实现“两个跨越”,谱写伟大中国梦四川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xx年的主要工作。

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和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受理案件420430件,同比上升1.7%,审结404022件,同比下降1.4%,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7.5%,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7.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4%。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推进平安北京建设。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1474件,判处罪犯23117人。过去的一年,一批大案要案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在这些案件的审理中,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解疑释惑,宣扬了法治,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理解和信任。一是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韩磊摔童、首都机场爆炸、梁桂山驾车冲撞24人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4529件,对1683名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力维护了首都安全稳定。二是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结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及涉铁路部门系列案、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290件,对364人判处刑罚,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发挥了惩戒效果,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三是依法严惩危害民生的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98件,对536人判处刑罚,并就审判中发现的食品药品监管漏洞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完善。四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发挥刑罚的教育感化功能。市高级法院在全国高级法院中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完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心理评估、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机制,强化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59823件。一是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重点,依法审理民事案件。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社会保险缴纳等问题进一步明确执法标准,对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等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全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6248件,维护了正常的用工秩序,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就旅游消费中零团费、强迫购物等问题发布审理指南,全年审结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12758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与市妇联签署《关于在全市法院建立妇女维权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依法审理涉军案件,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二是以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依法审理商事案件。随着民间借贷规模的扩大,民间借贷纠纷大量增加,20xx年审结此类案件10472件,同比上升14.9%,注重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推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依法制裁高利贷等不法行为,并以新闻通报会等方式,向社会集中发布典型案例和裁判标准,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妥善审理涉及“新国五条”房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保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全年审结房地产案件22548件,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修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操作规程》,依法妥善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21件,推动不符合首都产业政策的企业有序退出,促进了首都产业结构调整。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优化了首都投资环境。三是以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依法开展调解工作。民商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0.2%。在全国首例空难赔偿案中,法院经过100余次谈话、开庭和调解,促成33名遇难者的107名家属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后被告给付了全部赔偿款,同时促成未提起诉讼的其他22名遇难者的家属达成和解,彻底化解了纠纷。加强诉讼与非诉调解机制的衔接,开展人民调解进法院等工作,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486件,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

(三)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促进科技创新、文化创新。随着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性不断增强。20xx年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5628件,同比上升9.1%。一是主动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市高级法院制定《服务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文化艺术等6大行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对策措施。姜颖法官知识产权服务团队以网络公开课等方式,结合案件审理,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得到社会好评。二是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加强对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的研究,就网络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专利侵权判定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标准。审结国际四大唱片公司与搜狐、搜狗音乐作品著作权系列案,百度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全国首例行业协会横向垄断案等重大、新类型案件。在最高法院公布的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10大创新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中,北京法院有16篇案例入选,数量居全国首位。三是完善知识产权审判组织。建立首家知识产权专业人民法庭——中关村法庭,试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

(四)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随着法治建设的发展,行政相对人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需求不断增长,20xx年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10264件,同比上升9.3%。一是坚持合法性审查。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12.1%。同时,结合行政机关败诉案例,分析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建立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推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大行政纠纷化解力度。在案件审理中,促进行政机关完善行政行为,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认识权利义务,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案件撤诉率达36.2%。三是发挥行政审判的服务保障作用。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为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时化解房屋征收、违章建筑拆除中的矛盾纠纷,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保障我市重点工作开展。

二、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公正司法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最大期待。全市法院着力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努力以当事人能够感受到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一)深化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认真贯彻最高法院部署,开展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出司法公开走在全国法院前列的工作目标。一是建设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平台。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外,今年1月1日起,全市法院所有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传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将案件事实认定、裁判说理、法律适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二是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为实现审判、执行全程公开,梳理出18类60项上网公开内容。目前,审判流程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期已投入运行,公众可查询诉讼指南等静态信息,二期正在试运行,今年6月底前将提供案件办理实时进展查询服务。三是继续深化庭审公开。在保障公民旁听庭审的基础上,加大庭审直播力度,市高级法院建立的全国首个庭审直播网每日进行庭审直播,已累计直播7527期。开通北京法院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实时播报大要案审理情况,20xx年6月上线以来发布信息1335条,关注网民达到96万。四是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扩大陪审员选任范围,拓展参审监督形式。全市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91.5%,同比提高18.7个百分点,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9.3个百分点。

(二)以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为重点,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20xx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全市法院以两部新法的贯彻实施为重点,开展全员培训,调研解决法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正确适用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权威。一是转变司法理念。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理念,坚持疑罪从无,坚持证据裁判,强化司法机关之间的监督制约,发挥辩护律师的作用,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全年对18件刑事案件的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对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报最高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没有出现因事实证据问题不予核准的情况。牢固树立程序公正、庭审中心理念,切实做到证据在法庭审理中展示、事实在法庭审理中认定、是非在法庭审理中辨明,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人次增加了41.7%,二审开庭率提高了8.6个百分点,庭审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统一司法尺度。在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市高级法院调研解决了42个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制定了《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指导意见》、《适用简易程序的工作意见》等配套文件12件。在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针对小额诉讼程序、第三人撤销之诉等新制度,在三级法院联动调研、积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法律适用的指导意见。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市高级法院对历年制定的80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判委员会研究,确定有效文件239件,部分有效26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明晰了审判工作标准。同时,建立了公报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定期向社会发布,实现了制度规范的公开。四是加强和规范审级监督。市高级法院和各中级法院通过二审、再审程序,依法监督纠错,保障执法统一,全年审结二审案件36853件,改判1399件,发回重审995件,审结再审案件622件,改判99件,发回重审198件。

(三)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围绕“立案难”、“执行难”,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诉讼当事人的意见建议,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是着力化解“立案难”问题。制定《关于落实司法为民规范立案工作的若干意见》,统一立案审查尺度,修订完善立案指引,明确了起诉材料提交标准,明确了9类常见案件需提交的证据材料,要求做到不因追求结案率年底限制立案,同时探索开展网上预约立案、网上送达,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加强了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二是着力化解“执行难”问题。在建立执行信息查询中心的基础上,与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建“查、冻一体化办公系统”,实现账户查询、冻结一次完成,有效防范资产转移,提高了执行效率。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整合全市法院执行力量,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控制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上传“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供社会公众查询,全年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205条。全市法院全年执结案件95076件,执结标的额240.2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86.9%,同比提高了7.9个百分点。

(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诉讼服务。着力建设“四统一”的诉讼服务平台。一是实现诉讼服务机构统一。全市法院都建立专门的诉讼服务机构作为统一的对外服务窗口,使当事人在诉讼全程中提出的各种需求都能在诉讼服务平台得到接待处理。二是实现诉讼服务内容统一。明确诉讼服务部门承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收转等十项基本职能,使当事人在各法院都能获得大体一致的诉讼服务。三是实现诉讼服务标准统一。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诉讼服务工作规范。举办司法礼仪系列讲座,促进窗口工作人员从着装、举止、语言、态度等方面展示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四是推动诉讼服务标识统一。设置全市法院统一的诉讼服务标识,使当事人易认好找,促进诉讼服务规范化。全市法院诉讼服务机构全年开展诉讼引导58万人次、案件查询16万件次。

(五)自觉接受监督,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会有关决议,根据市人大会对市高级法院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就保障辩护权利、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等问题制定了改进措施。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院长办公会逐一研究,28件建议全部办结,代表均表示满意或同意。积极配合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主动邀请代表参加重要会议,及时向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全年组织调研视察活动43次,发送《北京法院法情专报》手机短信40期。二是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结政协委员提案9件,主动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三是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年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51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49件。市高级法院制定检察建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机制和规范,进一步落实了市人大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四是高度重视律师的作用,接受律师监督,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建立与市律师协会的定期沟通机制,更加注重听取律师的意见,推动解决律师反映的司法公开、诉讼便民、律师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实现司法公正,关键在队伍,重点在基层。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中央、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党的精神和关于法治建设一系列论述精神,增强了公正司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市高级法院每名院领导都到基层法院窗口单位,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通过向当事人发放满意度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坦诚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进了班子的团结,提高了班子的战斗力。制定5个方面23条整改措施。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对全市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开展司法巡查,建立了整治“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培养高素质审判队伍。制定《首都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完善优秀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对审判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司法辅助人才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实训化培养机制,选任优秀资深法官组成“法官教学师资库”,对预备法官、初任法官开展“一对一”职业训练,通过观摩庭审、现场演练、讲评研讨等方式,提升审判技能。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举办“第二届司法业务技能比赛”,对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三类人员,分别设定比赛项目,以比促学、以赛促训,提高了审判业务水平。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开展了学习宣传宋鱼水、姜颖、赵海、刘黎等先进典型的活动。20xx年全市法院3人被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人被评为首都十大青年法学家,57人被高校聘为兼职教授,涌现了一批专家型领军式人才。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考评机制,按照审判工作规律,修订了审判质量评估体系,着重分析解决考评中发现的审判质量问题,注重避免因追求指标数据发生强制调解、突击结案等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问题,进一步发挥了考评机制的激励引导作用。在市委领导下,成立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优化了首都审判工作格局。指定北京铁路两级法院管辖部分民商事案件,平衡了审判任务压力。对市高级法院内设机构进行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指导和审判管理能力。

(四)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遵纪守法专项教育,将近年来违法违纪案例编写成警示教育手册,编导了纪实警示教育片《折戟沉沙》,各法院院长亲自讲廉政党课,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全体干警真正受到触动。加大审判质量评查力度,全年评查案件67716件。对窗口部门工作作风开展审务督察,将不规范行为拍摄制作成视频短片,在全市法院通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构建三级法院统一的投诉举报平台,在廉政风险较高的司法评估拍卖领域试行网络竞价拍卖。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全年查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4件5人。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诚恳的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首都法院工作的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发展进步的同时,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审判质量效率还不适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有的审判人员公平正义的理念不牢固,责任心不强,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有的案件久拖不决,有的案件执法不统一,有的裁判说理性不强,甚至出现了个别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二是审判权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在法院内部,审判权、行政权、监督权界限不够明晰,权责不够统一,院庭长的指导管理方式、上级法院的指导监督机制需要改进和规范。三是基层基础相对薄弱。一批年轻法官逐步成长起来,但素质能力和审判经验还不适应日益复杂的审判工作。由于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保障不完善,出现了人才流失问题。

20xx年的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xx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落实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为重点,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强化审判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承担维护首都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责任,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交易秩序的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促进市场法治建设,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服务首都文化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促进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围绕保障民生,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房屋买卖、损害赔偿、征收补偿等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善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机制,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推进司法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按照中央、市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深入调研,认真落实改革任务,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明晰审判权和管理权的界限,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动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研究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可行性,就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范围、机构设置等问题提出调研建议。探索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选任招录、法官任免惩戒和职业保障制度。做好涉诉信访改革相关工作,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三)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更加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继续开展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确保完成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二期工程,将所有案件立案、审理、延长审限、宣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上传至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2368语音电话、app移动平台,实现让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动态情况,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将庭审光盘刻录系统升级为高清数字法庭,并实行数字存储,方便公众依法查阅复制。建设北京法院审判信息资源库,强化对案件信息及时性、准确性的检查,为全面落实司法公开提供信息化保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的监督,加强法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建设,让人民群众更便捷、更直接地监督司法工作。

(四)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效率。规范各个环节的司法行为,确保全面公开后审判工作经得起人民群众的评判检验。进一步解决“立案难”问题,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在裁判文书中准确反映当事人和律师的诉辩意见,加强裁判说理,做到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理由依据都充分公开。加强对审判实务疑难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统一司法尺度。加大审判质量检查力度,继续完善审判质效考评体系,监督和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

(五)提高队伍素质,确保队伍廉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督促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增强队伍凝聚力。细化加强基层法院建设的工作措施,做到审判力量向基层下沉、保障机制向基层下倾、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旗帜鲜明地坚持从严治院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法院队伍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牢固树立首都意识、责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各位代表:

20xx年,在省委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会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党的提出的“五位一体”建设总体布局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为人民司法,以加强司法公正、司法作风、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省法院受理案件767801件,同比上升7.53%;审执结738857件,同比上升7.82%。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8160件,审执结6792件。

一、围绕推进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全省法院始终坚持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省法院突出打击重点,坚持宽严相济,审理一审刑事案件39618件59398人。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审理危害国家安全和故意杀人、爆炸、绑架、抢劫等重大刑事案件8601件13338人,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重刑率为35.29%;积极参与藏区反自焚专项斗争,严格按照刑法和司法解释依法审判相关案件,维护藏区安定团结。依法惩处经济领域犯罪。审理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传销等重大案件739件1375人,保障市场安全。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392件,判处罪犯20xx人。主动开展专项审判,集中打击突出犯罪。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开展“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月”活动,集中审理、公开宣判重大毒品犯罪案件713件1254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审判,审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00件1671人,依法严惩了一批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开展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专项审判,促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审理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等犯罪案件518件853人。推进刑事裁判尺度统一。省法院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状况,出台审理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指导文件,及时调整裁判尺度,统一犯罪数额认定标准,保证执法的严肃性。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从宽处理。严格减刑、假释办理程序,依法对28251名罪犯予以减刑、假释。

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民事裁判的规则导向作用,积极维护市场秩序。全省法院共审理一审民商事案件453455件,涉案金额967亿元。依法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审理买卖、担保、交通运输合同纠纷等案件31640件,维护市场诚信原则,制裁违约欺诈;审理借贷、融资租赁、保险、票据等金融案件92857件,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维护金融安全;审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等房地产纠纷案件15323件,促进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切实增强市场活力。省法院出台“为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2个文件,加大服务大局指导力度。全省法院稳妥审理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股权转让等案件1400件,支持化解产能过剩和生产要素的流动整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审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案件2154件,保护自主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和文化发展繁荣。经过积极争取,最高法院批准我省三级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审理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388件,充分体现平等保护原则,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对外开放。维护经济平稳发展,防范经济发展中的诉讼风险和法律风险,结合审判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全省法院制定117项司法保障措施,提出128项司法建议。高度重视“4•20”芦山地震涉灾案件审判工作,省法院及时出台3个《意见》,指导开展涉灾案件专项审判,就妥善化解涉灾保险、财产应急征用等7类涉法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省重建办予以转发。雅安法院出台20项工作措施,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一批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促进了灾区社会稳定。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理一审行政案件4127件,其中,在判决的1090件案件中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等282件。加强行政诉讼协调,建立涉工商行政、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土地纠纷等类型化案件综合协调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35.48%。试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确定成都中院、广安中院为试点法院,探索司法审判管辖区域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提升行政审判效果。促进依法行政,省法院通过发布年度报告,对行政诉讼比较集中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执法中的问题提出建议,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改进工作。成都等地建立政府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定期通报制度,绵阳将行政诉讼典型案例作为干部培训教学内容。认真实施《国家赔偿法》,依法保障赔偿请求权人合法权益,审理国家赔偿案件118件,决定赔偿9件,赔偿金额509.8万元。

二、围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全省法院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改进提升司法为民工作。

加强对涉民生权益的司法保护。积极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假售假等犯罪案件134件379人。我省首例判处刑罚的朱廷杰、汪永建等生产销售“地沟油”案,涉案销售金额200余万元,法院依法从严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六年六个月,分别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和八十万元。依法惩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审理我省肖家湾煤矿“8•29”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等危害安全生产刑事案件47件62人。省法院9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涉民生权益保护的重大典型案例,扩大审判效果。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犯罪,加大罚金等财产刑适用力度,重庆云光化工有限公司等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5名责任人员被依法严惩,该公司被处罚金五十万元,最高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国公布。切实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大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处力度,审理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等犯罪案件138件,对140名罪犯依法予以惩处;审理婚姻继承、抚养赡养、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以及涉军案件等131266件,为32602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878.28万元,向3711名生活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2398.28万元。胡克金拖欠20余名农民工工资12万余元,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支付其仍拒不支付,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全省法院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司法为民大拜年”活动,通过专项审判、集中执行等方式,审执结涉民生案件10495件,为当事人兑现9.47亿元,得到社会充分肯定。

建设“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基层法院。在全省法院建设功能齐备的诉讼服务中心,并根据群众诉讼需求,打造类型化诉讼服务。在案件较多的中心城区,已有137个法院开通网上立案、信访、查询等网上诉讼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的远程和自助式服务;在山区、边远乡村和牧区,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在工业园区和人口较密集的乡镇、街道,设立法官工作站、社区法庭、诉讼服务点,定期开展法律咨询、调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诉讼机制的快速处理作用。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强化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简案快审的职能作用,全省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382297件,同比增长24.87%,其中,人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占82.70%,调解率达76.48%;积极发挥小额诉讼制度作用,减轻当事人诉累,速审速裁小额诉讼案件3062件,平均审理时间11.32天;加大督促程序适用力度,全省法院依法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731件,15日内为债权人兑现金额4651.16万元。总结推广眉山法院“诉非衔接”工作经验,引导群众选择方便快捷的纠纷解决方式,降低诉讼成本。积极推进司法民主。确定21个基层法院试点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大从基层群众中选任陪审员范围,增补592名人民陪审员,全省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89.93%,同比提升9.77个百分点。

三、围绕司法公信建设,大力加强公正司法。

全省法院以实施新修改的刑事、民事诉讼法为契机,努力提高办案质效,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按照新修改的刑事、民事诉讼法要求,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全省法院受理申请排除非法证据212件,经法庭审理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79件,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全面落实二审普遍开庭规定。完善刑事案件庭前会议制度,推行民事案件庭前证据交换,提升庭审质量和效率。全省法院二审开庭率达64.96%,同比提高9.19个百分点。尊重和发挥律师作用。认真听取辩护代理意见,省法院专门出台2个文件,进一步保障律师充分行使辩护权、诉讼代理权、会见权,全省196个法院设置了供律师阅卷和准备出庭工作的专门场所,为律师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以提升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重视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感受认同。充分发挥质效评估考核的导向作用,省法院定期通报案件质量评估情况,重视分析服判息诉率等反映办案质量的核心指标,引导各级法院有针对性地改进提升审判工作。省法院审判委员会新设立刑事行政、民事审判两个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发挥全委会、专委会对案件质量的指导把关作用。全省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3.82%,同比上升1.07个百分点,案件质效保持在全国法院较高水平。切实发挥审级监督指导作用。省法院制定下发对修改后民诉法的适用指导意见,定期编发典型案例,加强案例指导;各级法院坚持对发改、指令再审案件逐案评查,梳理案件审理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指导、经验交流等工作。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省法院共办理刑事、民事抗诉案件572件,根据检察建议依法启动再审程序48件。

以深化司法公开促公正。全面推动执行流程公开,开通全省法院执行信息网上查询平台,189个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执行事务窗口,161个法院安装执行信息自助查询终端或开通查询电话,使申请执行人能够随时了解执行重要节点信息、执行工作措施和执行结果。加大庭审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全省法院建成410个科技法庭,对庭审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138个法院开通互联网站,72个法院开通官方微博,开展庭审网上直播、微博直播,让社会公众实时了解庭审情况。积极推行裁判文书公开,131个法院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让司法裁判结果更加公开透明。

以攻克“执行难”为推动,树立司法公信权威。构建“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与公安、工商、金融、房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实时查询。将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有效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57959件,执结155261件,标的额299.28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72.34%,同比提高7.76个百分点。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力度,执结案件2882件,为金融机构执行兑现19.63亿元。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活动,积案全部化解,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全国排名第一。工作经验被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推广。

四、围绕建设一流队伍,努力提升素质能力。

全省法院坚持以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着力在司法作风、司法廉洁、司法能力方面下工夫,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司法作风。发挥先进典型教育示范作用。我省剑阁县“背篼法官”郭兴利被省群教办确定为重大先进典型,全省法院以郭兴利同志为榜样,迅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开展专项治理。省法院针对“四风”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专项治理。对年底“立案难”、对当事人“冷硬横推”、庭审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各地法院普遍开展纪律作风巡查和明察暗访,及时整改问题,促进了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司法廉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法官廉洁自律意识。向当事人随案发放“作风、效能、廉政监督卡”,让法官办案接受当事人监督。开展对中级法院班子、队伍建设的司法巡查,专项治理违规配置使用公务用车、违规经商营利、违规持有会员卡等问题,严肃处理违纪人员。积极受理群众举报,主动梳理在司法巡查、案件评查中发现的线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去年全省法院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3件9人。

注重人才培养,提升司法能力。全省法院招录人员1207名,其中1087人充实到基层法院。结合新修改的刑诉法、民诉法实施,开展高密度、多层次、全覆盖学习培训,举办25期法官培训班、专题研讨班,培训干警6000余人次;联合高校培训“藏汉双语”法官,组织讲师团赴彝区、藏区法院巡回授课,共培训民族地区法官1600余人次。开展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表彰奖励活动,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一年来,全省法院共有67个集体和383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4个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15名法官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全省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省人大会汇报、省政协通报全省法院工作情况。向省人大会专题报告了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民事诉讼法的情况。省法院办理落实省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积极回应代表、委员提出的进一步解决执行难、打击毒品犯罪和食品安全犯罪等方面的建议,作出工作部署要求,采取了相应措施。开展“代表委员走进法庭听审判”、“开门迎监督”等系列联络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等7200余人次。邀请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成都法院司法公开、内江法院文化建设、泸州法院打造“三型法院”等工作情况,使代表、委员全面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全年共走访代表、委员8500余人次。

各位代表,20xx年全省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法官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对待群众的态度和作风还有待进一步改进;二是有的法官能力不强,司法水平不高,还存在影响司法公正高效的问题,司法廉洁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长期困扰法院的办案任务繁重、基层法院人才流失、偏远地区法院进人难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部分法院基建历史债务依然沉重,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的物质经费保障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对以上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的支持和帮助下,努力加以解决。

20xx年,全省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工作部署和本次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积极推进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坚持司法公正、深化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四项工作”为推动,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实现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服务保障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围绕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七项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注重依法妥善审理涉及重大产业项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城镇化建设等案件,为我省调整产业结构、实施创新驱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推进重点区域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服务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以及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犯罪,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案件。积极开展涉民生专项审判活动,为老弱病残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大力提升司法为民效果。积极推动“诉非衔接”,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有效分流。

三是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树公信,大力建设打造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公开”平台,让司法更加阳光透明。进一步规范司法活动,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确保公平正义。抓好涉诉信访改革,促进在法治轨道内化解信访矛盾。

四是大力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中基层法院第二批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司法廉洁建设,改进司法作风。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法官遴选机制。加强司法能力和法院文化建设,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提升法官素质能力。

**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0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和今后的工作意见,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人大、政协的监督和县、乡两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 按照司法为民的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 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深化内部各项改革,狠抓法官队伍建设,推动了各项工作不断发展。

一、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全面加强各项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营造优越的发展环境。

2004年,我院进一步规范了审判秩序,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全年共审查立案3260件,立案正确率达100%。审、执结各类案件3166起,结案率为96.8%,结案数较2003年上升了61.18%。为维护全县社会安定,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努力维护社会安定。去年,我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01起,较2003年上升了82.7%。判处犯罪分子206人,其中10年以上14人。在刑事审判中,坚决贯彻“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如王抢劫、盗窃一案,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从重判处王有期徒刑20年。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对未成年人犯罪,则坚持寓教于审、回访帮教,努力使未成年犯及时得到矫治。

此外,我们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审判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公开审理,公开宣判,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增强了公民的法制观念,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

——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的调解作用,化解矛盾,定纷止争。2004年,共审理民商事案件1547起,较2003年上升了41.8%。我们牢固树立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大局意识,坚持解决纠纷与促进发展并重,坚持平等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经济效果的统一。依法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为企业甩掉包袱一亿余元,涉及职工千余人,无一上访;依法调节民事、经济及其他社会关系,妥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化解纠纷,促进了安定团结。在审判中,我们始终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注重调解,化解民间矛盾。全年共调解结案750余件,调解率达47.8%,使大量民事案件做到案结事了,减少了上诉率和上访量。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当事人实体权利。2004年,我院严格遵守执行程序,加大了工作力度,强化了执行措施,提高了执行艺术,进一步加强了执行工作。全年共执结各类诉讼案件727起,较2003年上升了60.1%,执结标的额达2000余万元。在执行工作中,我们一方面始终坚持法制宣传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努力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另一方面适时开展集中执行和突击执行活动,执结了一大批难案、积案,确保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妥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去年, 我们根据市中院和县委的部署,重点抓好了对涉法上访案件的处理。集中力量对涉法上访案件进行了排查和处理。对于排查出的十二起涉法上访案件,逐一研究,严格落实“四定”、“四见”措施,并包案到人,明确了责任,目前已全部结案。在工作中,我院对每起涉法案件都实行了督办和回访制度。每个小组定期将案件进展情况、上访人动态等及时向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领导组回报,然后领导组对每起已结案件进行回访,征求意见,以确保上访人服判息访。

(二)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组织开展“公正司法树形象”和“学长霞、树形象”活动,提高干警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纪律观念。去年,我院组织开展了“公正司法树形象”和“学长霞、树形象”活动。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开展了“法官职业道德大讨论”和“假如我是当事人大讨论”演讲比赛,全院40余人登台演讲。组织观看了《永恒的长霞》等电教片,对干警进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客观总结了近年来在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审判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实事求是地查摆了在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司法形象和队伍建设、审判纪律与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很多问题和不足,分析了原因并加以整改。进一步加强了内部建设,树立了先进党支部法警支部、 “办案能手”张、“调解能手冉伟、“模范法官”李、“优秀法官”司、“优秀工作者”李等先进典型。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为了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培养娴熟的审判业务技能,造就一支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较高执法水平的干警队伍,我院结合审判实际,召开了调研文章研讨会、疑难案件研讨会、组织法律文书评比、开观摩庭、开办法官夜校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尤其是积极组织开展了以“开好一个庭、制作一份好判决书、撰写一篇好论文、编报一期好案例、发表一篇好通讯报道”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极大地推动了干警对理论知识的研究学习,丰富了实践经验,对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司法水平,改善法官形象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长期以来,我院始终坚持从严治院,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方针,围绕中心工作,大力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全部收费均纳入县财政预算内管理。院党组与所属单位中层正职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书。

》,强化单位正职对自己职责范围的工作监督力度。设置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建立了干警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举报制度和上缴登记制度。层层制订了《岗位目标百分考核办法》,将指标任务具体量化、细化到人。

——建立重点案件评查制度。我院一直把违法审判案件作为查处的重点,并针对上诉发还、改判案件、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卷宗评查过程中三类卷以下的案件、审判监督程序改判的案件和超审限案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了认真评查,并就评查结果拿出初步意见提交审委会讨论,一经定性为错案,则依照“两个办法”进行追究。

——坚持从优待警、改善工作条件。2004年,我们在从优待警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如给审判一线人员配备了书柜、饮水机,为全体干警进行了健康检查,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外出参观考察等。还多方筹措资金购买13台新车,给审判业务庭室和执行大队更新了车辆;又挤出资金修缮了办公楼楼顶、疏通了道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工作条件,有效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

——加强内部管理,理顺工作关系。首先理顺了立案与审理之间的关系,撤消了预备审法官室,减少了立案与审理的中间环节;其次理顺了两个民事审判庭之间的关系,扩展了民二庭的受案范围,使两庭起点相同机会均等,增强了竞争性,调动了积极性;第三理顺了各人民法庭与执行机构的关系,在确保执行统一的基础上,适当放权于人民法庭,缓解了执行机构的压力; 第四理顺了司法技术鉴定与审判业务的关系, 制定了对外委托鉴定的规范性文件,所有案件的评估、拍卖、鉴定实现了对外委托一个口出。

为了配合这些调整,我们开展了以一般干警双向选择为主要内容的人事改革,从有利于工作、有利于团结的角度出发,适当调整了少数中层领导和部分干警的工作岗位,进一步融洽了关系,调动了积极性。

各位代表,2004年,是法院立足审判,服务大局,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新贡献的一年,是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的一年。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深感到,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 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是我们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着眼大局、服务大局、围绕大局发挥职能作用,是我们必须坚持的政治方向; 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主动争取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是我们应当恪守的基本原则;紧密结合法院自身实际,用改革的办法不断解决前进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是审判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坚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组织保证。

各位代表,我们的成绩,是在县委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法院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面对成绩,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的工作还存在着许多差距和不足:个别案件质量不高,效率较低;“执行难”的问题仍很突出;个别法官仍有违法违纪现象; 法院物质装备建设亟待加强,五个法庭建设任务相当艰巨,资金缺口很大。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县委的领导、人大及政协的监督下,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采取强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矛盾会更加复杂,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确保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这对人民法院的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我院2005年的主要作任务是: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基点,以基层建设为基础,以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为保证,全面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快我县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各项工作。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人民法院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官是国家法律的具体执行者,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落实在司法工作中,便是不断增强司法能力,切实提高司法水平。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要求法官必须有对法律的坚定信仰,有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有对法官职业道德的不渝坚守。因此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是我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我们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求,认真开展如何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大讨论。要制定讨论计划,把各项目标细化、具体化,找出司法能力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找准审判工作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结合点。要教育干警把保障和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保护和弘扬先进文化,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振兴我县经济,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正义的需求。

(二)大力加强各项审判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合同。

纠纷案件的处理,规范我县金融秩序和商品流通秩序;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是强化行政审判职能,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宣传行政诉讼法,增强社会各层面的行政诉讼意识。依法审理各类诉讼案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的新路子,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司法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全力支持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是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执行方法,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用足用够执行措施。全面推行“执行风险告知制度”、“未执结原因告知制度”和“换员执行制度”,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化执行工作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坚持依法执行与促进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依法执行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关系。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构成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维护国家的司法权威。

五是继续加强信访接待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登记处理制度,严格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加强信访接待力量。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应该解决又能够解决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认真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予以说服解释,逐步解决;对原判确有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实事求是的予以纠正; 对申诉无理的,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制教育,力争使他们服判息诉,竭力减少涉法上访案件。

(三)以人为本,注重调解,努力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

要从全力维护司法公正的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在收结案数量上要较今年有所提高。进一步强化审限监督制约机制,开展清理超审限案件活动,提高司法效率。实行案件质量目标责任制,把案件质量落实到具体人具体案件上,将案件质量与晋职晋级、立功受奖结合起来;特别是要加大错案责任追究的力度,严格按照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多渠道、全方位的发现错案线索,认真查处。

(四)以开展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

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2005年,我们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入学习,使全体党员法官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实改进审判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要进一步整顿好领导班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和改进领导作风,使班子成员严格约束自身的行为,修身奉法,做到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此外, 院领导班子成员要亲自参与审判和执行,在遇到疑难案件时担任审判长和执行长审理、执行案件。

要加强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道德风范。坚决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刚正不阿、不徇私情的观念,养成惩恶扬善、弘扬正义的良知,培养正直善良、谦虚谨慎的品格,以此保证法官的良好声誉,保证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社会上的公信度和权威性。

要加强廉政建设,加强干警审判纪律整顿和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整顿。通过抓制度的落实和开展廉政、勤政和作风纪律教育,重点解决个别干警作风涣散、纪律松懈等问题,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彻底纠正个别干警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的衙门作风和违反审判纪律、泄露审判秘密等审判作风问题。

(五)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力度,改善执法条件和自身形象。

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大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力度,将对全国法院的物质装备建设和基本建设工作,提出具有标准性的指导意见。我们要借此东风,集中精力集中资金抓好5个基层法庭建设工作,积极协调资金,力争两年内全部建好,投入使用。此外,还要继续搞好院内外环境美化、净化工作,经常坚持卫生检查评比制度,保持室内外卫生, 消灭卫生死角。要抓好创建工作的细胞建设,继续开展“文明法庭”、“文明法官”、 “五好家庭”评选活动并进行表彰。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增强干警的参与意识,增加干警的向心力、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

(六)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其实质就是支持人民法院更好地行使审判权,更好地公正司法、严肃执法。因此,我院要自觉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开展审判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与人大、政协的联系,继续贯彻落实向人大报告法院重大工作事项制度,将重大工作部署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向人大报告;积极拓宽监督渠道,通过走访、座谈、邀请旁听庭审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人大、政协所交办的各种事项,做到案案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各位代表,刚刚过去的一年是我县经济社会取得辉煌成就的一年,已经到来的一年必将是经济更加快速发展的一年。新形势新任务给人民法院工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我院将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县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促进我县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嫩江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以来,全市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幸福广州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五年来,全市法院受理案件940647件,办结915440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14.35%和13.08%;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158997件,办结155282件,同比分别上升19.47%和19.80%。过去的五年,是全市法院办案质量、效率显著提升的五年,群众对法院工作更加理解与支持。,省法院委托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开展“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调查,市中院的群众满意率达96.8%,是全省所有调查项目均达到优秀水平的三个中级法院之一。

一、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维护公平正义。

(一)依法惩治犯罪,促进“平安广州”建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审结刑事案件80071件,同比增长18.83%,判处罪犯84778人,实现被告人零超期羁押。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维护国家安全。严惩黑恶势力,审结伍志坚、李忠等一审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66件,判处罪犯586人。重拳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多发性犯罪,提高群众安全感,审结一审故意杀人、“两抢一盗”、毒品犯罪案件41731件。审结号称“世界毒枭”的刘招华等制造、贩卖、运输12.37吨冰毒案,依法判处刘招华死刑。大力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维护群众身心健康,审结涉瘦肉精、毒腊肉等一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153件。注重打击各类诈骗犯罪,维护公民财产安全,审结涉案金额10亿元的谌治武金融诈骗案等一审诈骗犯罪案件2607件。严厉惩治走私犯罪,审结陈乃智特大走私汽车案等一审走私犯罪案件290件。着力打击职务犯罪,审结一审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20件、渎职犯罪案件98件,惩处原县处级以上干部128人。准确打击新类型犯罪,审结一审醉酒驾驶案件205件;审结“国内券商内幕交易第一案”董正青内幕交易案、涉案金额达7.64亿元的网络赌球案。

(二)依法裁判民事案件,促进“和谐广州”建设。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审结民事案件474246件,同比增长23.62%,解决纠纷标的金额857.43亿元,调解撤诉案件190971件。关注群众切身利益,妥善审理各类涉民生案件。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睦,审结一审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36539件。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审结一审劳动争议案件51816件,保护劳动者债权5.66亿元;发布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促进企业依法用工、劳动者理性维权。妥善处理涉农纠纷,促进新农村建设,审结一审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案件1565件。维护金融市场安全,审结一审证券、借款、民间借贷、信用卡、保险等案件65398件,解决纠纷标的金额237.09亿元。妥善调处“全国证券维权五大标志性案件”之一的科龙公司虚假陈述民事索赔系列案,促使科龙公司向受害股民合理赔偿。积极应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变化,运用法律手段规范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一审房地产案件84240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服务对外经济交往,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9434件。

(三)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促进“法治广州”建设。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支持依法行政并重的原则,审结行政案件15123件,同比增长18.87%。积极推进行政审判方式改革,建立行政案件跨区域交叉管辖制度,市中院被最高法院指定为优化行政诉讼庭审程序试点单位。探索行政纠纷解决新机制,大力推进协调和解,3265件行政案件因协调和解而撤诉。不断拓展监督支持依法行政渠道,坚持举办年度行政案例点评会、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依法加大对行政执法的支持力度,审查涉违法建设、计划生育等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5597件,准予执行13400件,不予执行2197件,追缴行政罚款、社会抚养费、社保费、住房公积金等8.91亿元。坚持有错必究、当赔必赔原则,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50件,决定赔偿37件,赔偿金额近1200万元。

(四)依法办理执行案件,促进“诚信广州”建设。认真贯彻市人大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执结案件299424件,为当事人实现债权285.88亿元。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设立执行指挥中心,建立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和执行要情系统,构建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执行协作,与公安、房管、车管、工商、银行等部门及区县、街镇、村居建立执行协作网络,与省内外18个重点城市法院签署执行协作协议,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参与、各方配合、法院主办的综合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不断创新执行方法,努力兑现申请人权益。充分运用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措施,改善执行效果;采取“四查一搜一审”措施,尽可能发现财产线索;加强与媒体合作,曝光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拒不履行判决的行为。五年来,全市法院采取搜查、查封、冻结等措施25万余次,限制高消费7万余人次,曝光拒不履行判决的被执行人1675人次,限制出境332人次,司法拘留1123人,判处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犯8人。被执行人邓建国违反法院“限制高消费令”乘坐飞机、拒不申报财产,被市中院司法拘留15日。深入推进司法委托拍卖改革,自207月起,市中院涉诉资产全部进入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提高了涉诉资产变现率。

二、围绕广州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坚持主动谋划,积极服务经济和城市发展。制定实施《关于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关于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不断强化司法服务和保障措施。妥善审理因金融危机引发的国际货物买卖、中外合资合作、破产、劳动争议、借贷等各类案件,成功办结广保国际重整案、双菱钢铁破产案等一批重大案件,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保障“平安亚运”,成立专门的亚运法庭、亚运合议庭,办结涉亚运案件1093件,诉前调处涉亚运群体性纠纷54宗。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广州创新型城市建设,市中院荣获广州市首届“保护知识产权市长奖”。试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机制,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审结涉知识产权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11339件。审结米其林系列商标侵权案,中国欧盟商会知识产权工作组主席专程到广州表示感谢。积极服务我市产业功能区和重点项目,围绕“中新广州知识城”建设,主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专项调研,提出预防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的对策,受到党委政府充分肯定。依法妥善审理涉“三旧”改造案件,服务城市建设。审结一批涉猎德村、琶洲村、杨箕村等城中村改造案件,成功促成猎德村改造“零强拆”,部分涉杨箕村搬迁案件执行和解。配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服务我市创文工作大局,办理环保非诉执行案件7977件,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4件。

(二)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制定实施《广州市法院参与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参与社会建设的长效机制。派驻23个合议庭、191名法官参与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诉前联调,加强诉讼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配合,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全市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建立人民调解、诉前联调、司法确认工作室等诉前调解机构129个,诉前化解矛盾23876宗,解决纠纷标的金额6.13亿元。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深化“羊城金不换”工程,启动“阳光少年行动”,专设少年审判庭,创设“少年法庭之友”、心理干预、未成年人司法社工等特色制度,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五年来审结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7122件。市中院少年庭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充分延伸审判职能,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派出法官参与社区矫正,加强对缓刑人员的回访、教育和考察。强化司法服务意识,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预防违法犯罪、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等对策建议2045份,多次得到最高法院和省、市领导的肯定,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

(三)注重司法引导,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着力促进诚信文化建设,依法惩治违约、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失信行为,保护诚实守信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指导基层法院针对辖区内涉诉讼较多的企业建立专门的纠纷档案,推动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着力促进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建设,审结网络淫秽色情、有害信息传播犯罪案件261件,净化网络环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与市教育局联合开展“广州市青少年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逐步覆盖全市1571所中小学;向媒体发送新闻稿件6000余条次,与电视台、电台联合制作节目389期;举办“法庭开放日”155次,组织送法活动近600次,受众23万余人。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自觉将法院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整体布局,制定全市法院文化建设五年规划,推动形成具有鲜明导向、约束、凝聚和激励功能的法院文化。萝岗法院获评“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三、践行为民宗旨,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一)回应群众对司法的关切,审判执行更加公正高效。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案件质效管理。扎实开展“案件质量年”、“审判管理年”、“百万案件评查”等活动,评查案件34533件。加强二审和再审监督,坚持有错必纠。规范自由裁量权,通过类型案件总结、典型案例指导等方式,统一裁判尺度。量刑规范化工作全面铺开,成效显著,白云法院代表法院系统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在广州召开十五省法院、检察院量刑规范化观摩会,推广我市经验。推行案件繁简分流,设立速裁调解中心,加强简易程序适用,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通过速裁调解中心审结案件18120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241887件,明显提升了办案效率。

(二)回应群众诉讼需求,便民利民措施更加到位。加强立案窗口建设,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实现诉讼引导、释法答疑、案件查询、材料收转等多功能“一站式”服务。打造网上立案平台,律师事务所及部分企事业单位已经可以直接网上申请立案。增设流动法庭、便民诉讼点15个,巡回审判案件4358件。在全国率先推行主动执行机制,主动将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的案件移送执行,主动推进执行进程,主动形成执行合力,通过主动执行程序办结执行案件7552件,为当事人实现债权5.30亿元。最高法院在我市召开主动执行工作现场会,推广主动执行“广州模式”。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03亿元,其中减、免诉讼费408.03万元。推动建立司法救助金制度,向983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813.63万元。依法保障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为8182宗案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加强信访窗口建设,畅通信访渠道。坚持常规接访与专项接访、领导接访与干警接访相结合。接待群众来访30798次,处理群众来信21211件,来信来访总量同比下降85.76%。市中院获评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

四、开展“阳光司法”,接受人大及各界监督。

(一)创新方式方法,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围绕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六个方面,建立健全司法公开的各项制度,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从立案开始,全程公开并告知当事人流程和进度,实现案件情况实时网络查询;坚持庭审公开,对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全部公开审判;宣判后现场答疑并网上公布裁判文书;公开执行工作每一步,建设执行短信互动平台,推进执行公开。积极拓展司法公开渠道,对法院网站改版升级,使其成为司法公开的重要平台。举行院长、法官在线访谈活动,与网民“面对面”,听取民意、回应民声。开创全省法院网络庭审直播先河,获评“广东网络问政十大典型案例”。

(二)健全工作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会各项决议,先后向市人大会专项报告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民事执行等工作开展情况,积极配合人大会开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实施情况检查。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办结代表建议167件,代表满意率100%。认真听取人大会议期间代表审议意见,及时向代表反馈整改落实情况。不断创新接受人大监督的形式,构建“全方位、制度化、全覆盖”的代表联络机制,开展“百案听审”、“百场走访”、“百场见证执行”、“百案调解”、“百案释法答疑”、“百场征求意见”等活动685次,参与活动代表8131人次。

(三)拓宽渠道,广泛接受各界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接受政协及各民主党派监督的机制。五年来办结政协委员提案43件。邀请民主党派人士参加座谈会听取意见,开创接受民主监督新模式。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办理抗诉案件。受理二审、再审抗诉案件338件,审结321件,其中以维持原判或调解等方式结案216件,发回重审、改判105件。大力弘扬司法民主,选任人民陪审员696名,参审案件179832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情况通报会85场,主动提供工作和案件信息。聘请司法监督员179名,向当事人发放监督卡,向社会公开院长电子邮箱、廉政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

五、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司法能力。

(一)市中院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干警素质明显提高。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创先争优和“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引导干警转变观念、提升能力。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惩防并举、源头治理。以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廉政风险节点防控为重点,通过精细管理、选任廉政监察员、轮岗等举措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的内部监督。严格落实任职回避、审判回避、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等制度,构建“隔离带”和“防火墙”。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用铁的纪律维护司法廉洁。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切实提高把握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和素质。五年来,市中院举办各种培训班93期,培训干警15877人次。全体干警的理论素养和司法能力得到切实提高,最高法院指定市中院承担全国未成年人民事审判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论证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市中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有关意见,被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所采纳。出版专著18部,145篇论文获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省法院奖励。市中院先后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71个集体、188人次荣获市级以上荣誉,其中民一庭荣立集体一等功,陈海仪法官获评“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张汉华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

(二)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法院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制定实施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意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大力推进基层法院硬件建设,积极帮助解决人员编制、物质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大力推进人民法庭建设,投入资金1.15亿元,完成了全市21个人民法庭的新建或改造,明显改善了基层办案条件。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建成市中院、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三级计算机综合网络应用系统、远程视频系统,建立数字法庭51个。大力推进基层法院审判专业化改革,全部基层法院获得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管辖权,6个基层法院获得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番禺法院设立劳动争议和道路交通事故两个专业审判庭。严格履行市中院党组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职责,强化市中院领导定点联系基层制度。突出抓好基层法院司法能力建设,通过司法巡查、案件审查、召开联席会议、制定规范性文件、组织培训、年度综合考评等机制不断强化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增进两级法院人员交流,五年来市中院安排71名干警到基层法院锻炼或任职,遴选77名基层干警到市中院跟班培训和工作。基层法院工作全面发展,170个集体、931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其中从化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花都法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海珠法院苏国霞法官荣获“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天河法院丁卫红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来的发展,我们深刻体会到: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委部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司法工作的正确方向;必须坚持科学发展、整体谋划,自觉服务广州工作大局;必须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回应群众关切,满足群众需求;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加强法院工作的新举措,努力满足新形势、新任务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必须坚持强化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完善法院内部监督。我市法院过去五年所取得的成绩,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政协委员、群众理解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市法院及全体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主动服务大局,参与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的手段和方式还需要探索和完善。二是审判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通过审判管理确保公正、高效、廉洁的工作效果还不够明显,需要进一步努力。三是少数干警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高速发展,重大、疑难、敏感、新型案件明显增多的形势,思想素质、专业素养、做群众工作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改革创新力度仍需加大,尤其是以改革创新切实解决司法难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保障法律实施的重要时期,是我市强化国家中心城市地位的攻坚时期,是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的关键时期,全市法院总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市第十次党代会和本次大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全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目标,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能力,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积极服务我市经济城市发展转型升级,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努力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民生福祉不断改善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市法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着眼于广州工作大局,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依法重点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妥善审理在加快转型升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纠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以加大惩罚力度和降低维权成本为重点,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继续加强调解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减少不和谐因素。严格司法审查,加强协调和解,妥善化解行政争议。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行政强制法》的实施。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功能,加大执行力度,惩治赖债行为。推动基层法院涉诉资产进入广州产权交易所拍卖,提高涉诉资产变现率。

二是着眼于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延伸司法职能,坚持惩罚犯罪与预防犯罪相结合、解决纠纷与防范纠纷相促进,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预防、引导和恢复功能。加强诉讼与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的协调对接,依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工作站,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充分发挥诉前联调的功能,将纠纷解决在诉前;积极整合社会力量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找准法院工作与文化建设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服务具有广州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进一步参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谐文化、诚信文化和网络文化建设,做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积极建设者和有力保障者。

三是着眼于司法为民,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探索司法为民长效机制,高度重视教育、住房、医疗、就业等涉民生案件的审理。继续深化司法公开,让社会监督司法、见证司法、信任司法。更加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推动网上立案平台向个人开放,完善主动执行工作机制,不断创设和改进便民利民举措,让群众更加方便地行使诉权,让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且有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四是着眼于提高司法能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干警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做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确保廉洁司法;把握司法工作机制改革新契机,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机制、审判管理机制、队伍建设机制、司法保障机制创新发展,整体提升司法水平,确保公正高效司法。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法院肩负的使命光荣而艰巨。维护公平正义,我们义不容辞;服务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我们责无旁贷。珠水扬帆风正劲,云山问顶路在前。全市法院将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科学发展的观念、求真务实的作风、开拓进取的态度,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为我市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xx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的决议,狠抓审判执行本职,强化职能作用发挥,完善制度、机制管理,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3043件,办结42421件(含旧存,下同),同比分别上升1.4%和0.5%。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652件,办结1652件,同比分别下降12.2%和10.4%。

刑事审判注重宽严相济。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158件,同比上升8%,判处罪犯4329人,同比下降1.4%。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意见》,坚持区别对待、严之有据、宽之有度,依法惩治犯罪行为。审结杀人、抢劫、涉毒等严重犯罪案件194件,从严惩处罪犯27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104人,占该类罪犯的37.6%;审结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案件659件,判处罪犯855人;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61件,判处罪犯156人;审结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57件,判处罪犯111人;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1108件,判处罪犯1108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3件,判处罪犯128人。强化庭前社会调查评估,对2132名具有从宽情节的被告人依法适用非监禁刑,适用率同比上升了8.6个百分点。制定《关于完善死刑案件审理程序的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刑事庭审功能,严把刑事案件尤其是死刑案件的事实、证据关。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5件,有效防止“替人顶罪”、证据不足被定罪等案件发生,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检验。

民商事审判注重案结事了。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一审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5766件,涉案标的额109.7亿元。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3931件;审结人身损害、财产权属纠纷案件1353件;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7465件,涉案标的额29亿元。依法审理涉军维权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在民商事审判中坚持调判结合,推进诉调衔接工作有序开展,共调解撤诉案件20758件,调撤率为62.7%。对不宜调解以及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作出裁判。青田法院成立全国首个涉侨诉讼服务中心及涉侨审判调解室,高效妥善化解涉侨矛盾纠纷。

行政审判注重依法维权。坚持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53件,协调撤诉率为22.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8%,位列全省首位。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6.2%,同比上升了11.5个百分点。继续试点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制度,集中指定莲都、龙泉、松阳3家基层法院管辖一审行政案件。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法院来丽水调研,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吸纳了该种跨行政区域管辖模式。增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67件,裁定准予执行247件。召开市政府和市中院第八次联席会议,就推进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形成纪要。出台《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行政决定审查执行工作的意见》,支持环保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分析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建议和对策。

主动服务中心工作。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战略,努力发挥好司法服务和保障作用。针对改革试点、企业帮扶和“三改一拆”中的涉诉热点问题开展了85项调研,共有24项调研成果获省、市领导批示肯定。出台《关于为全市“五水共治”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从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鼓励公益诉讼、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方面强化对“五水共治”工作的司法保障。召开司法保障绿色生态发展主题院长读书会,凝聚共识。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案件审判情况,公布典型案例,营造共同保护绿水青山、促进绿色生态发展的氛围。莲都法院编印《“五水共治”法律知识宣传手册》,积极宣传依法治水理念。

助力经济转型升级。支持农村金改试点,出台《关于为推进农村“三权”抵押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试行意见》,努力从司法层面回应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法律疑问,解决现实问题,促进试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助推经济创新健康发展,审结侵害著作权、商标权及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37件,加强主题宣传,鼓励和引导企业依法维权。妥善调处涉企纠纷,推进涉困企业差异化司法处置,审结涉企案件7940件,涉案标的额89.4亿元。审结破产案件3件,涉及债权债务金额4.2亿元。妥善办理金融借款、担保物权实现等相关案件,努力化解金融不良资产,盘活企业存量资产7.1亿元,释放土地资源505.2亩,厂房等房屋面积52.5万平方米。面对丽水涉房地产企业集资借款纠纷积滞的突出问题,经反复调研,确定分类处置、渐进化解的意见,以司法程序有序受理解决纠纷。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落实涉诉信访改革要求,建立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院内部协作、与检察机关衔接配合、律师等第三方参与、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移送、依法处理违法上访等工作机制。在法治轨道内化解信访老案12件,甄别终结24件,落实第一批39件终结案件移交工作,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及基层组织做好信访人的解释疏导、困难帮扶、教育稳控等工作。依法打击信访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对6名寻衅滋事、妨害公务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全面启用诉讼诚信管理系统,对当事人诉讼、执行失信和妨害司法行为予以记录,依法打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秩序。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34份,获采纳并反馈22份,有效发挥了司法活动对优化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

大力破解执行工作难题。开展“执行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发挥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作用,出台《执行实施案件操作规程》,拓展“点对点”查控体系,推进“一性两化”建设。共执结各类案件11805件,执结标的额58.1亿元,实际执行率为44.5%。全年通过网上“点对点”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42144次,涉及案件数12476件,查询到银行存款22亿元、车辆11124辆、房屋11362处、土地2445处,并依法予以处置执行。强化压缩被执行人活动空间等间接执行措施,完善执行案件信息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接机制,共限制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信贷以及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等高消费14329人,限制出境1993人,司法拘留225人。开展“打击拒执罪夏季攻势”等专项活动,以拒执罪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7人,执行威慑和惩戒体系功能得到较好发挥。

不断丰富便民利民举措。大力推进立案大厅规范化建设,通过法官导诉服务、流程墙板明示、触屏电脑查阅等方式,提供内容更为丰富的便民服务。推行立案调查令制度,方便当事人和律师到档案、民政、公安等部门调取证据,有效缓解因“取证难”导致的“立案难”问题。自主研发诉讼信息交流平台,分案组建诉讼参与人和承办法官透明、留痕的网上交流群,方便案件各方即时沟通,并试点法律文书电子送达。强化巡回审判等诉讼服务,遂昌法院成立驻社区党员法官工作室,运用“诊疗式”工作法化解邻里纠纷,受到社区居民欢迎。推进档案电子化工作,7家法院实现建院以来全部档案电子化,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开通12368司法服务电话热线,接受群众咨询,并通过短信等方式向当事人告知案件进展。设立“丽水法院司法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将法官信息、诉讼指南、案件查询、司法网拍、裁判文书、庭审录像和举报投诉平台等扩展至移动终端,方便群众通过新媒体获取司法资讯、监督法院工作。

着力强化涉案民生保障。开设绿色通道,妥善审结劳动争议案件520件,审结赡养、扶养和抚育案件72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龙泉法院联合劳动监察等部门建立欠薪维权约谈制度,通过约谈企业主和工人代表妥善处理企业欠薪纠纷,保障劳动者权益。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活动,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166件,执行到位标的2030万元。做好扩大刑事辩护工作,共为512名符合条件的被告人通知(指定)辩护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上辩护率”达到92.9%。推行信访人法律援助引导机制,会同市律师协会建立信访人“一对一”法律援助引导机制,法官与律师合力化解涉诉信访纠纷。积极争取残联支持,全市法院同步建立残疾人专项司法救助基金,进一步完善了司法救助、残疾人救助、慈善救助等综合救助机制。共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缴诉讼费694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88.7万元。

健全司法公开机制。全面深化“六公开”和三大平台建设。共对16342件案件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对17271份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组织网上庭审视频直播2次,微博图文直播9次,网站发布庭审录像67件。坚持“公开网拍优先”,在淘宝平台拍卖被执行人厂房、土地、住房和汽车等物品480件次,累计成交金额10.1亿元,平均溢价率为29.4%,为当事人节省拍卖佣金2457万元。

完善群众参与机制。积极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299名,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达98.6%,位居全省前列。举办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等活动110次,组织7645人次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在“丽水信息港”全程直播首期法官论坛活动,法官和法学专家公开研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等热点问题,吸引4000多人观看和参与网络互动交流,提升了法院工作透明度。

接受人大和各方监督。认真贯彻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0件。严格落实市人大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相关要求,主动报告法院事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会专题报告贯彻实施《律师法》工作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刑事庭审评比活动,对庭审情况进行打分评价。扎实做好定向分级联络工作,定期编发《代表委员联络专刊》,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会同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建立民事检察建议工作对接机制的实施办法》,发挥法律监督在进一步规范审判工作中的作用。审结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案件32件,其中改判或发回重审11件,维持12件,调解撤诉等9件。

切实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年初即确定了加强审判、执行等49项重点工作,层层推进、重点督办、狠抓落实。全国首创法院智慧司法综合平台,运用大数据云引擎和人工智能技术,即时监控、分析案件各类信息,强化办案管理。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建设,集中开庭审理,简化庭审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出台《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的研讨纪要》,统一裁判尺度。充分运用案件审级监督、审务督察、质量评查和“百案回访”等形式,提升办案质量。科学运用质效评估数据,结合合理区间值,每月开展异常波动数据专项分析,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感言

是为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那么在听完报告之后有什么感言呢?本站小编为你整理了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感言,希望可以帮到您。

“国无法则人无矩,法不公则国不稳。”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信息量很大,全面展现了人民法院的工作,贯穿始终的就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这条工作主线。20xx年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公正司法是灵魂。明确指出,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报告强调的“各级法院对518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60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17件,其中纠正一批重大冤假错案”等,都体现了公正司法。由此可见,人民法院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一切公民,不分民族、种族等,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权。人民法官必须要始终保持高尚的情操和伟岸的品格,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和生活作风,在司法实践中紧绷公正司法和司法为民这根弦,一定要在审理每一起案件中,无论案件大小,无论当事人的社会地位高低,也无论案件有无干扰和阻力,都要严格依照法律公正审理、公正裁判。

深化改革是保障。报告强调,司法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我们要敢于打破各种利益藩篱,勇于向自身开刀,动自己的“奶酪”,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提出了“配合中央有关部门继续推进人财物省级统管等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落实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等各项改革措施。由此可见,司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一环。比如,党的xx届三中全会决定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省以下地方人民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其目的就是要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当前改革试点工作正在扎实稳步向前推进。我们相信,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司法的独立性、公正性、权威性一定会进一步增强。

司法为民是落点。指出,政法工作做得怎么样,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是否有利于人民安居乐业。报告强调的“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522.8万件,同比上升5.7%。其中,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案件161.9万件,人身损害、劳动争议、教育、医疗、住房等案件149.4万件,民间借贷案件102.4万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21.9万件。”体现了保障民生司法为的原则。同时,在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等权利意识日益提高的今天,在网络时代瞬间聚集民意的推动下,传统的程序正义已不足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正因为如此,报告强调的“建立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通过网站、短信、微信等多种渠道推送案件流程信息,变以往当事人千方百计打听案件进展为法院主动向当事人告知,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必将增进群众对司法裁判的了解和理解,彰显法治的文明和尊严。

法治的目的,是增加公众的安全感,让他们对未来有更稳定的预期。站在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上,人民法院接触社会最广泛、触及问题最深入,只有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开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局面。

依法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审理刑事案件1504件,判处罪犯2748人。其中,审理涉黑、故意杀人、绑架、“两抢一盗”、诈骗等案件480件768人;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7件30人;审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2件29人,其中副厅级以上4人。

审理民事案件3865件、商事案件6902件。

审理民事案件3865件、商事案件6902件,调撤结案2776件,调撤率26%。审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案件894件。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房屋租赁等案件1630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391件。审理知识产权案件1184件。

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953件。

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953件。审理涉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案件485件。判决撤销行政行为、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案件79件。审理国家赔偿案件33件。

审结减刑、假释案件5751件。

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能,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司法权威。审理再审案件184件,其中,维持原判82件,改判59件,发回重审16件,调解和撤诉16件,其他11件。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5751件,对7名不符合条件的罪犯收监执行。

将17313名“老赖”纳入最高法“失信黑名单”

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27880件,同比上升40.9%,标的额106亿元。组织开展打击拒执行为专项行动,限制出境1838人次、限制高消费14684人次、司法拘留557人、刑事拘留15人,将17313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黑名单”,当事人自动履行率同比上升7%。

重点组织实施刑案速裁等5项改革。

适时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权力清单。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终身负责制。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审(执)结案件768件。

顺利完成立案登记制改革。立案登记制运行以来,行政案件同比增长70.6%,国家赔偿案件同比增长33.3%。

全面实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健全速裁案件专门审判组织,配套开展裁判文书精简与说理改革,探索建立“即诉即审”工作模式,共审结刑事速裁案件622件692人,平均审限缩减至4.5天。

扎实推动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审理申请再审、申诉案件289件,依法决定再审38件。接待处理来信来访3310人次。向5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8万元。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开展庭审网络视频直播118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65598份,其中长沙中院14244份。

切实加强法院建设,自觉接受监督。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和上级法院党组报告制度,坚持中心组学习和班子成员讲党课制度。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培训法官和人民陪审员2558人次。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选任18名廉政监察员,全面开通举报网站。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取消对基层法院考核排名。自觉接受监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意见、提案215件,审理检察机关刑事抗诉案件20件,民事抗诉案件5件,其中维持12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3件。

展望。

20xx年。

罗衡宁在报告中说,20xx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为长沙率先建成全面小康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20xx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坚持服务大局,更加充分发挥司法职能。

通过公正司法、提高办案质效、在个案处理中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市委的决策部署提供司法服务。建立宏观经济形势研判机制,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支持。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小微型企业因资金断裂引发的涉诉案件。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健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机构。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共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坚持司法为民,更加主动回应司法需求。

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规范诉讼服务标准,丰富便民利民措施。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机制,提高实际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充分发挥诉讼费缓减免制度作用,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坚持问题导向,更加扎实推进司法改革。

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主审法官与合议庭办案机制、院庭长审判管理和监督机制、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实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继续抓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加快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与裁判文书说理改革。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

坚持从严治院,更加有效提升司法公信。

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大力度实施非法干预记录与曝光惩戒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积极落实法官职业保障,维护法官尊严和司法权威。协调解决基层法院人案矛盾,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团结带领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向着更好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执行得了”而奋发努力,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全年通过狠抓“七个强化和一个自觉”,使全区法院各项工作呈现良性循环,取得了显著成效。

强化政治定力,理念创新引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系列全会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争强“四个意识”,用“五大发展理念”统揽法院工作,以理念创新为引领,明确全年七项重点工作,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强化审判职能,服务“两个建成”。狠抓审判执行工作第一要务,始终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恐怖犯罪,切实维护边疆巩固安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运用法治手段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进行,服务经济平稳发展;积极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构建全覆盖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加大对弱势群体司法保障力度,加强涉军维权审判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依托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公开四大网络平台,全面深化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大公开,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全年通过广西阳光司法网公开发布案件流程信息581万多项,公布裁判文书29万多份,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录播案件4500多件,网友点播611万人次;完善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调解、审理、执行“绿色通道”,推进便民诉讼网络建设,提供网上“一站式”服务,减轻群众诉累;加强司法救助力度,依法向2399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资金1937.8万元,对17432件案件缓减免交诉讼费7293万元,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

强化司法改革,着力破解难题。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的要求,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推进审执分离改革,积极探索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有效地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的科学发展。

强化创新驱动,推进“执行得了”。事不避难,难也不难。广西法院坚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号令,自己给自己加压,提出从20xx年5月到20xx年5月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广西执行难问题。工作中,全区法院巩固发展“党委政法委领导牵头、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法院依法主办”的执行机制,形成全社会的合力解决执行难,开展两个执行月活动,集中解决执行积案难案,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攻克大案难案,推动信用惩戒联动机制建设,推动构建社会诚信体系。

强化特色服务,促进地方发展。广西法院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也依法保障发展。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自治区“四大战略”和“三大攻坚战”,组织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方式,开展司法特色服务经济活动,努力为各地特色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扎实开展“。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党风廉洁建设、基层基础建设。

抓手有力,成效显著,亮点纷呈。

审判质效再创新高。全年受理各类案件528539件,结案460514件,同比分别上升20.7%和18.8%,审限内结案率达99.7%。其中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6746件,审结43566件,同比分别上升13.6%和14.3%;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17480件,审结269323件,同比分别上升17.4%和14.4%;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1009件,审结8336件,同比分别上升34.4%和29.2%;受理各类涉环境案件9533件,审结8031件,同比分别上升9.5%和8.4%。

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全区法院院庭长主办案件194826件,占全区案件总量的36.9%。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带头主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带领全区各级法院院长走到审判一线,大大推进了全区法院司法公信和权威的提升。

法官员额制改革如期完成。经过考试考核、严格遴选,全区4331名法官进入员额,实际入额比例为33.8%。入额法官知识、年龄结构明显优化,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成效显著。全区法院有62%的一审案件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11个试点法院适用简案快审机制,刑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从20xx年的26天缩短到8天,大大提高办案效率,探索出了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的新途径。

执行工作硕果累累。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17314件,执结104231件,同比分别增长37.3%和37.9%执结率89.67%,执结标的金额526.03亿元,旧存案件大幅减少,执行案件开始步入良性循环。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会主任彭清华、自治区主席陈武等领导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和指示对广西法院的执行工作予以肯定。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对广西执行工作先后四次作出批示,并在9月29日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上给予表扬。

司法特色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各级法院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扎实开展司法特色服务经济活动。南宁法院、来宾法院积极开展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柳州法院、玉林法院、梧州法院、贵港法院开展服务工业企业项目建设;桂林法院、北海法院、贺州法院开展服务生态旅游经济活动;百色法院、河池法院开展服务脱贫攻坚战活动。司法特色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效。

接受监督有落实。20xx年11月28日,自治区人大会听取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报告后,提出“执行公开”要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广西高院立即研究,采取措施,按照三统一要求推进执行工作。还有11件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办结。

积极谋划,谱写新蓝图。

20xx年,全区法院继续狠抓七项工作。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乘势而上,继续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重大战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和各方面监督,以监督促公正、树公信。从七项工作打算中可以看出,广西法院在新一年工作中将继续用新发展理念统揽法院工作,切实维护政治安全、权力安全、制度安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将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砥砺前行,努力建设法院新发展。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感言

xx年上半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会以及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宗旨,大力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全面推进法院改革。以开展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狠抓法官队伍建设,法院的管理层次、干警业务素质、案件的审判质量及各项工作达到质的飞跃。

一、以建设“平安**”为目标,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今年1—6月份,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56件,审结421件,审结率为76%,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数上升11%,审结率提高9%。执结案件61件,执结率为43%。

1、刑事审判工作。1—6月份,我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8件,审结25件,结案率89%。刑事案件的收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6%。共判处被告人43名,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名,十年以下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名,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5名。

2、民商事审判工作。1—6月份我院共受理民商事纠纷案件385件,审结319件,审结率为83%。收案数比去年同期上升11%,审结率比去年同期提高9%。从案件性质分析,主要以金融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为主,其中合同纠纷案件共203件,占民商事案件的53%;婚姻家庭纠纷案件94件,占25%;人身损害赔偿案件68件,占18%。在审判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强化调解疏导工作,在已审结的319件民商事案件中,其中调解结案232件,调解率达到73%。

3、行政审判工作。受理行政非诉审查执行案件26件,指导区民委规范罚款决定书,有效地推动依法治区进程。

4、执行工作。1—6月份,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43件(不含旧存18件),执结61件,执结率43%,执结标的金额33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数上升26%、执结率下降26%。自今年2月,按照最高院要求,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清理积案83件,已执结积案24件,执结标的56万余元,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尊严。

5、信访接待工作。“就冲你们的态度,我说啥也不会再上访了”。今年3月的一天,一位年近八旬的老人祁秀峰把一面锦旗送到院长手中后,动情的说了这样一句话。我院为切实解决当事人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问题,及时改正审判工作中的疏漏,建立健全信访复查机制,有效控制了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1—6月份共接待来访群众150人次,信访案件26件,通过解释、引导,使10余起有可能上访的案件处理在萌芽状态。同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1—6月份共批准95起案件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近42万元。

6、强化审判监督力度,提高案件质量。1—6月份共受理各类再审案件8件,已审结2件(含旧存1件)。发挥人民法院内部监督机制的作用,纪检室共评查案件238件。

7、信息调研、法警工作。1—6月份共编发信息简报41条,向新闻媒体投稿被市级新闻媒体采纳17篇,有2名法官撰写调研论文2篇。法警队共完成押解和值庭17件68人次,协助执行11件,完成送达234件。

二、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今年上半年,我院以开展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干警队伍的教育与管理,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培养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1、认真扎实地开展好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按照最高法院和上级党委的通知精神,我院在全体干警中开展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学习教育活动规划,同时积极参加市委政法委组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班,我院五名院长、副院长参加了学习班。教育活动做到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到实处。通过教育活动达到“五个大提高”,即:司法水平大提高,办案质量大提高,调解比例大提高,执行效果大提高,群众满意度大提高;实现了“四个明显减少”,即:上访申诉明显减少,违法违纪明显减少,影响形象的事件明显减少,改判发回明显减少。

2、着力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根据自治区高院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法官教育规划》。利用局域网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与研讨。为促进我院信息化建设,我们利用双休日等时间组织干警学习计算机知识,先后组织干警业务学习班12次。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并为学习考试人员提供方便。

3、努力推进作风建设。今年我院借助“八荣八耻”教育活动,根据干警队伍中存在的作风问题,教育引导干警规范职业行为,恪守职业道德。树立人民法院文明办案、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培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摆正主仆位置,自觉地在工作中实现司法亲民、护民、爱民、便民和利民,把司法为民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报告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法院司法改革。

欢迎阅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报告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20xx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

工作方案。

》,上海高院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上海法院的司改工作于20xx年7月在市二中院、徐汇、闵行、宝山区法院等四家法院先行试点,20xx年4月在全市法院全面推开。一年多来,我们在市委的领导下,在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试点先行、先易后难、于法有据、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动改革,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xx年7月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上海召开,会议对上海及上海法院改革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一)抓好思想发动,形成改革共识,凝聚改革力量。这次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到司法领域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等深层次、关键性问题,特别是中央确定的上海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五项任务,更是破冰之举,困难多、风险大、关注度高。鉴于上海法院是首批试点单位,无经验可循,同时还担负着为全国司改先行探路的重任,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因此,我们把统一思想认识放在试点工作的首要位置。改革试点开展以来,全市三级法院先后召开有关司改的动员会、答疑会、培训会70余次,教育引导全市法院干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以形成改革共识,凝聚改革力量,保证改革顺利推进;深刻理解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上海试点工作的重大责任,从而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抓好顶层设计,遵循“三个坚持”,明确目标任务。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顶层设计十分重要,我们遵循“三个坚持”,着力在方案设计上狠下功夫。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首先必须找准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为此,我们先后召开了各类调研座谈会150余场,梳理出100多个问题,形成了10余份专题报告,确保改革方案接地气,具有针对性。二是坚持司法规律。司法规律是司法活动中必须遵循的规律,凡不符合司法规律的改革都难以成功。为此,我们认真研究司法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律,如在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中,对审判权作为判断权、裁决权的权力运行规律的研究和对司法人员职业特点及管理的内在规律进行研究,并将研究成果运用到改革方案的制定中,确保改革方案符合司法规律的要求。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司法体制改革既要符合中央精神,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又要符合司法规律,按规律办事;还要符合中国的国情,即中国的司法实际。要做到这三者的统一,必须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说真话、报实情,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如在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过程中,我们深入调研、反复测算,形成了28份人员情况分析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掌握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为制定改革方案及过渡期政策奠定了基础。四是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我们根据中央、市委、最高法院关于司改的部署和要求,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历经34稿研究制定了《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方向、原则、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以此指导全市法院推进改革,确保不犯颠覆性错误。

(三)抓好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我们按照先易后难、先行试点的工作思路,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以先行试点推进和重点改革事项的突破带动改革的全面开展。一是确定了先行试点。确定了市二中院、徐汇、闵行、宝山区法院等四家法院为先行试点法院,为全面推进先行探路。二是重点抓好中央确定的改革试点五项任务的完成。高院突出抓好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和人员分类管理两项改革试点,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其他三项改革试点任务。三是同步推进最高法院《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xx—20xx)》(简称《四五改革纲要》)的落实。研究制定了《上海法院贯彻四五改革纲要实施意见》,将最高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确定的改革任务分解为11类116项具体任务,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形成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态势。

(四)抓好组织领导,强化责任监督,积极稳步推进。为确保改革积极稳妥,落到实处,高院始终坚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我们一是建立司法改革领导机构。高院党组成立了“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设司法改革办公室和试点工作推进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负责协调、指导、督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推进工作。二是建立工作责任制。根据先行试点任务要求,将改革任务分解,明确5类27项改革任务及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三是建立督察督导制度。对全市司法改革情况进行督察督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四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市各级法院进一步强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主动向人大及其会汇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高院共组织召开各类座谈会10余场,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指导司法改革工作400余人次。积极配合市人大会专题调研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改革试点开展以来,市人大会领导及相关委员会在法院召开调研座谈会10余场,对我们的改革给予了强有力的监督与指导,促进了改革的深化与发展。

(五)抓好宣传引导,注重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氛围。我们全力做好司改的宣传引导工作,与媒体共同策划,精心组织以“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等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在社会上引起较强反响。在上海法院局域网开设司法改革专栏,截至今年9月底共编发《司法改革专刊》146期;设立司法改革宣传栏目,截至今年9月底共刊发各类宣传报道300余篇;中央及上海媒体共刊发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报道万余篇,及时公布改革信息,介绍改革情况,回应内外关切,营造了良好的改革氛围。

(一)以司法责任制为重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xx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们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为保障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一是以审判权为核心,建立完善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制定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规则及审判人员权力清单,规范案件分配、裁判文书签发等审判规则,明确院、庭长不得对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审核签发。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规范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二是以权责统一为原则,建立完善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由裁判者负责”得到落实。制定了审判人员责任清单,明确法官应当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三是以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为保障,健全完善了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制定了关于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职责规定,规范院、庭长行使管理权、监督权的职责和方式,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四是以保障审判权高效公正廉洁行使为目标,建立完善司法廉洁监督机制。建立了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提示系统。20xx年至今年9月底,全市法院共发放廉政监督卡90.24万件,案件廉政回访11640件次;风险提示系统累计发现并提示2131次。严格落实《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健全完善了“法官任职回避制度”和“一方退出”机制,目前上海法院配偶或子女是律师的103名法官已全部实行一方退出。

通过改革,长期以来存在的审判分离、权责不明、层层审批、请示汇报等行政化问题正在得到解决,法官的审判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真正得到落实,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如改革后全市法院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比例为99.9%,依法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为0.1%。截至今年9月底,院、庭长直接办案数为51313件,同比上升19.4%。

(二)以落实员额制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指出:“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必须牵住的‘牛鼻子’。”我们牢牢牵住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一是探索建立了符合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二是初步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确定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考核考试、差额择优的工作原则,经过双向选择、业绩能力考核考试、差额遴选等九个程序性步骤,较好地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今年9月全市法院首批人员分类定岗完成后,入额法官总数为2296人(包括四家先行试点法院),占总编制数的25.5%。不仅确保了高素质法官进入员额,而且留有余额补充新法官,确保了改革过渡期间法官队伍不断层。三是探索建立了法官助理体制机制。明确不再任命助理审判员,增设了法官助理。研究制定了法官助理的职责、选拔、任命等制度规定。全市法院已选拔任命法官助理1153名。四是探索建立了符合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的法官选拔任用制度。高院成立了“法官遴选(惩戒)办公室”,提高法官的准入门槛和选拔条件,明确法官今后主要从法官助理中选拔;高、中院的法官从基层法院择优遴选,同时建立从优秀律师、法律学者中公开选拔法官的制度。今年5月从优秀律师中公开选拔一名三级高级法官。五是探索建立了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晋升机制。明确法官等级晋升采用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相结合的方式,不受行政职级限制。没有行政职务的法官,也能晋升成为高级法官。六是探索建立了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配合市职能部门,推动建立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七是探索建立了法官日常考核机制。创新考核机制,制定了法官岗位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入额后考核不合格的将退出法官员额,破除了一次入额、终身入额,能进不能出的难题。八是探索建立了高素质人才培养机制。制定高素质人才培养规划,对改革后三类人员实行分类分层培训,10月已完成对首批入额、由助理审判员晋升为审判员职务的436名法官的培训,确保入额法官的能力素养符合审判需要。

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实行员额制管理,是一场动自己“奶酪”的硬仗。20xx年底全市法官占在编人数的56%,按照33%的法官员额比例,将有730名法官不能入额,改革难度非常之大。我们顶住压力,迎难而上,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改革始终。在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过程中,全市三级法院领导与干警谈心累计3000余人次,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要从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出发,正确认识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正确对待个人得失,积极支持改革,自觉为改革作贡献,确保了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顺利推进。

通过改革以及员额制的落实,长期以来存在的人员混岗、审判资源配置不合理、审判人员职务晋升不畅等问题正在得到解决。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分类科学、结构合理、权责明晰、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符合司法职业特点,具有上海法院特色的人员管理制度基本建成。其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审判人员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审判一线实际力量得到增强。全市法院配置到司法一线的法官人数比改革前增加了1.4%,主要办案部门的法官实有人数比改革前增加了7.6%。二是法官与辅助人员配置更加合理,辅助人员比例明显增加。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的比例从改革前的1∶0.75变为改革后的1∶1.5。法官助理的设置,使法官能有时间和精力更加专注于审判中心业务。三是法官队伍结构得到优化,提升了法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入额法官中45岁以下中青年骨干比例提高4.1%,硕士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4%,平均从事司法工作年限20xx年。

(三)聚焦国家战略,围绕上海工作大局推进改革。一是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部署,高院出台了《服务保障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知识产权法院出台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服务保障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二是紧紧围绕上海自贸区建设的需要,深入推进涉自贸区审判体制机制改革。20xx年11月5日成立了“浦东法院自贸区法庭”。为适应自贸区扩区后的司法需求,高院指导浦东法院制定了《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司法保障机制改革方案》,及时调整自贸区法庭收案范围。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在浦东法院建立了“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联系点”。20xx年4月9日、27日,先后成立了“浦东法院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和“上海海事法院自贸区法庭”。三是紧紧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需要,高院制定了《关于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海事法院制定了《关于强化海事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国家战略的工作意见》,为国家战略和上海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是党的xx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三项改革任务之一。我们严格公正司法,切实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一是认真实施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充分保护被告人获得辩护的权利。目前,市一中院、二中院及9家基层法院已实现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指定辩护全覆盖。二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高院制定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构建法官与律师的新型关系。三是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坚决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和鉴定人出庭作证等法律原则和规则。

(五)构建阳光司法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上海高院是最高法院确定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单位,我们以此为契机,按照韩正书记关于建设“阳光司法,透明法院”的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制定了《关于推进阳光司法、透明法院建设的意见》,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在抓好三大公开平台建设的同时,自我加压,敢于担当,打造了“12368”诉讼服务平台、律师服务平台等具有上海法院特色的十大司法公开服务平台。20xx年1—9月,全市法院网络庭审直播768场次;裁判文书上互联网11.2万余份;“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供各类服务33.4万余次;律师服务平台已有1268家上海律师事务所使用,占上海律师事务所总数的91%,累计提供服务量43万余次,日均1423次。

(六)探索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改革。根据中央、全国人大会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和在北京、上海建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的重大改革部署,积极推动两个法院的建立。20xx年1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和跨行政区划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完成了组建任务。截至今年9月底,三中院共受理案件495件,审结249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案件1164件,审结393件。

(七)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今年5月1日全国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我们结合上海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规定〉的实施细则》,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今年5—9月全市法院收案数为328494件,日均3128.5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3.52%。其中,当场立案324031件,日均3086件,当场立案率为98.64%。

(八)积极推进制度创新,为全国司改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借鉴。指出:“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韩正书记指出:“司法体制改革不仅仅是要解决上海的问题,要始终把工作着力点放在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上。”我们紧紧抓住制度创新这个根本,在推进改革的同时,研究制定了涉及司法体制改革的相关配套制度34项,不仅为全市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遵循,而且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借鉴。

(九)促进审判质效全面提升。今年1—9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6.52万件,审结43.98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3.3%和11.4%。全市法院审判质效良好,审限内结案率为99.18%,92.17%的案件经一审即服判息诉,经二审后的服判息诉率为98.8%。

三、需要破解的难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需要破解的难题。

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的双重压力,需要在下一步推进改革过程中解决好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审判质效,体现改革的成效。案多人少是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尤其是今年1至9月,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数较去年同比上升13.3%。案件大幅增加和改革任务繁重的双重压力,不仅会影响审判质效,甚至会影响到司法公正。因此我们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又要解决好案多人少突出矛盾,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通过审判质效的提升体现改革的成效。第一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落实员额制管理,明确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第二要进一步推进审判机制改革,通过推动繁简分流改革,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试点,探索庭审方式改革,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等,提升审判质效。第三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第四要探索建立科学的人员编制适时增长和相匹配机制,保证审判人员的设置与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相一致。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以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取消了提请院、庭长审核把关,减少了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数量等,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中的“行政化”问题得以解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得以真正落实。但是,审判权的“独立”行使不等于不要“监督”,“去行政化”不等于“去审判管理”,缺乏对审判权独立行使的监督制约可能会带来审判质效下滑,甚至会产生新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问题。因此,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一方面要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

三是部分法官的综合素养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必须加快建立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更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在现有的法官队伍中,一些法官的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和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入额法官中,有部分年轻助理审判员,从事司法经历较短、办案经验不足,亟待提升。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需要我们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要高度关注改革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韩正书记强调:“司法改革不是一般的改革,而是对司法体制机制的重大变革,改革的推进难度很大。上海法院已经扎实、稳妥地走出了第一步,但面临的困难不能低估。”前一阶段上海法院的改革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有少数法院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推进不平衡等问题,而随着改革的深入全面推进,还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改革的难度不会减弱。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好中央交给我们的改革试点任务;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持续、队伍稳定。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中央、市委、最高法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攻坚克难、迎难而上,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一是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公正司法、严格司法,公正高效办好每一起案件,以每起个案的公正来确保司法公正,切实守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司法改革的获得感。

二是坚决完成好中央确定的上海司法改革五项试点任务,继续当好全国司法改革的排头兵。要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加大推进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扩大改革成效,把中央交给上海的改革试点任务完成好。

三是紧紧围绕上海工作大局推进改革,全力做好司法服务保障。要紧紧围绕上海自贸区建设、“四个中心”建设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等重大工作,进一步推进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金融审判、海事审判,服务保障好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四是继续抓好最高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的实施,确保改革整体推进。要抓好高院制定的《上海法院贯彻四五改革纲要实施意见》中的11类116项改革任务的推进,突出抓好立案登记制改革、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重点改革项目,确保各项改革取得实效。

五是以改革为动力,促进审判任务的完成。坚持推进改革和抓好执法办案紧密结合,一手抓改革的推进,一手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改革促进审判工作,以良好的审判质效体现改革成果。

六是坚持从严管理,打造过硬法院队伍。按照关于“五个过硬”的要求,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活动,严格落实《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等司法廉政制度,教育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遵循职业道德,恪守职业良知,公正为民司法。

尊敬的:

非常感谢市、县人大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莅临调研指导工作,我代表法院党组,将我院司法改革工作汇报如下:

党的xx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来,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顺利开展了多项司法改革工作和大量人、财、物上划省统管前期摸底准备工作。

法院现设置政治部、纪检组、监察室、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人民法庭、办公室、法警大队、书记员管理处、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等**个编制内机构外,还设立设立新闻办为内设机构。核定政法专项编制**人,现实有干警**人,空编**人。现有在职在岗**人中,党员干警**人,占干警职工总数的**3%,女干警**人,占干警总人数%,少数民族**人,占干警总人数%。30岁以下**人,31-35周岁**人,36-45周岁**人,46-55周岁**人,56岁以上**人。分别占干警职工总数的8.5%、23.4%、23.4%、42.6%、2.1%。全院干警平均年龄**岁,党组成员平均年龄**岁,各庭室负责人平均年龄**岁。高中以下学历**人,大专学历**人,本科学历人数**人,分别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从职级情况看,现有在岗**人中,副处**人,正科**人,副科**人,主任科员**人,副主任科员**人,科员人,工人**人,分别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8%、*7%、*2%、*6%、*1%。现空缺副科**人。现有审判人员**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

立案登记制改革情况。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参加全国全省法院立案改革视频会议,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让全体干警认识到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是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的重大举措。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范围、立案程序、制裁违法滥诉、加强立案监督等内容,把全体干警的思想认识从立案审查制过渡到立案登记制上来。

2、制定方案,有序推进。及时召开有关庭室全体人员参加的立案登记制改革会议,认真讨论立案登记制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讨论研究应对方案。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立案登记制实施中的物质保障、人员配备、案件分流,来访接待,实施方案等问题。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一线立案法官在材料受理、登记立案、不予立案裁决和上诉、复议救济等环节的操作标准,要求全程留痕、全程透明,以此作为检验立案工作质量和考核立案工作的依据。

3、快速分流,协同化解。打造一站式、全方位的诉讼服务中心。改变传统立案庭功能模式,结合诉讼流程规律和上级法院要求,把诉讼服务中心合理划分为诉讼引导、立案受理、调解速裁、鉴定评估、信访接待五大区域。各区域之间相互衔接、有机联系,形成综合性诉讼服务体系,涵盖诉讼服务的各个环节,快速分流案件,协同化解矛盾,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诉讼服务。

4、夯实基础,提升服务。对诉讼服务中心设施进行改造升级,诉讼服务中心总面积达到1000平米,改造远程视频接访室、庭前调解室、速裁室和律师阅卷区,配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案件查询系统、打印机、复印机、传真、休息座椅、书写台、老花镜、饮用水、便民药箱、伞架、笔墨纸张等便民设施。专门印制诉讼指南、文书样本、格式诉状、诉讼风险告知、诉讼流程图表等14类宣传册,供当事人自行取阅。

5、强化事务管理,确保保障有力。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经费保障、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基本建设、科技应用与管理等工作;认真贯彻和严格执行计划、财务、物资装备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

规章制度。

修改完善人民法院财务、装备、基本建设和审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和落实;配合玉溪市审计局圆满完成我个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6、抓调查研究,积极应对司法改革。认真学习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司法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及其他地区改革经验,充分认识开展司法体制改革等调研的重大意义,通过调研真正收获符合实际、有价值、可行性、可操作的成果,竭尽全力做好调研为司法改革提供理论及实务支持。重点对省以下法院经费的管理方式、资产的划转、人员队伍建设以及配套制度建设等问题展开集中讨论及征求意见建议,并结合工作实际对体制改革的经费物质装备保障渠道、管理方式、相关配套措施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对近年来经费收入、支出,机关人员编制数、实有人数及临时聘用人员,固定资产(物质装备配备)情况、基础设施建设负债情况,案件收案、结案及诉讼费收入,人民法庭建设等重点问题进行专题统计调研力求做到精益求精,数字统计真实准确,勾稽关系清晰严谨;数字来源有据,均同各年度决算数据相对应,保持一致;分析说明力争条理清楚、内容完整、解释明白,数据翔实、底数清楚,为上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认真做好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在我县顺利推进,真正实现平稳过渡、实现改革效果。

存在问题。

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利益格局不断变化和调整,社会矛盾更加凸显。我院近年来案件数量不断增长,平均每年都在1200件以上,审判任务重与人员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干警工作压力非常大,案多人少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质量和效率,同时也给涉诉信访稳定带来了隐患;由于退休、“门槛”过高进人渠道不畅、待遇低吸收不了人才、人才外流等原因,我院干警人数逐年减少,目前,我院有6名法官干警工龄已满30年以上,随时面临退休离岗。而一线审判人员仅13人,年人均审理案件92件,民商审判人员每年审理案件都在100件以上。案多人少,审判力量薄弱的矛盾日益突出。

人员结构不合理日益凸现。一是整体人员结构不合理。现有干警职工的47人中,从事一线审判的工作人员仅为13人,占27.7%。审判人员虽为38人,但从事审判工作仅25人,占65.7%。其它岗位人员9人,分别为法警5人,书记员2人,工人2人。岗位与从事工作不相符,且年龄普遍偏大。司法警察的比例为10%,低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配备标准,警力不足。书记员队伍不稳定,现有2名书记员从事与其职责不相符的工作,为完成繁重审判任务,不得不招聘。

合同。

制书记员来缓解力量不足和人员配备不合理问题。二是审判人员结构不合理。现有的38名审判人员中,7名院领导、2名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以及16名行政部门、立案庭和审管办等部门所占的法官多,一线审判人员少,实际仅13人所占的比例为34.2%。三是中层干部岗位空缺较多。我院13个内设机构中,有5个空缺副科级干部。内设机构中基本空缺副职领导。由于没有配备好中层领导,有的出现职责不符,工作起来“名不正、言不顺”,不敢管理,加之责任与待遇不符,工作压力大,工资收入低等原因,不愿认真管理,工作上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四是进人渠道不畅,法官断层问题严重。法院现有法官38名,50岁以上的6人,占15.7%,40—50岁的16人占42.1%,30—40岁的14人,占36.8%,30岁以下的2人,占5.2%。年龄在40岁以上的法官占57.8%。法官的年龄结构日趋老化,出现“两头小中间大”的趋势,这种结构对法院审判事业的发展十分不利。同时,因法院进入门槛的提高,法院进人较难,近4年来法院都没有招到法律本科大学生。由于法官的待遇跟不上,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不愿进入法院工作,法官队伍如果不能及时补充,5—20xx年后,将出现无人办案的局面。

近日,上海市闸北区人大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闸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闸北区人大会杨惠德主任主持会议。

闸北法院朱建国副院长受陈萌院长委托,就该院根据高院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努力构建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和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等方面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进行了详细汇报,并对该院在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了介绍。

在听取汇报后,闸北区人大会和代表们对闸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推进情况给予充分肯定。闸北区人大会杨惠德主任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党的以及xx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战略任务。20xx年以来,根据全市统一布局和安排,闸北区法院按照改革试点的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正确把握改革重点,凝聚改革的正能量,在实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以及司法辅助人员职业保障、司法责任制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同时,也应该认识到,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也面临亟待解决的难题,要强化大局意识,在“撤二建一”的大背景下,始终保持改革的信心和定力,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并努力探索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区法院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问题,研究改革措施,拿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确保试点各项工作稳妥地推进;要加强舆论导向,把宣传重点放到落实司法责任制和提高司法公信力上,把着力点放在提高司法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上,有效引导社会热点,积极营造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社会氛围,努力形成法治建设良好的区域环境。

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各位代表: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中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支持指导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法治思想和******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诚履职尽责,奋力追赶超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丰硕,司法体制改革顺利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圆满收官,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我市实现”十三五”规划、”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市法院六年受理各类案件万件,结案万件,分别比前六年上升x%和xxx.x%。万件,万件。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我市高质量发展。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万件,万人。坚决贯彻党***”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在市委的领导下,全市法院迅速掀起专项斗争强大攻势,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杨武学、把持基层政权的文社基等xx案xxx名涉黑罪犯受到严惩,借民间借贷之名做”套路贷”之实的xx、横行乡里危害群众生活安宁的xx等xx案xxx名涉恶罪犯被判处,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彻底摧毁,基层政权得到巩固,社会治理能力有效提升,人民群众拍手称快,临渭法院被表彰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建立健全督导督办、考核评价等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持续巩固。坚决推进反腐败斗争,xx等xxx案xxx名职务罪犯被判处刑罚,市中院审结的xx行贿贪污案分别入选全省法院十大审判执行典型案例和《xx省职务犯罪审判白皮书》,xx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坚决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在xx景区抢劫强奸故意杀人的xx等一批罪大恶极的罪犯被判处死刑。坚决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xxxx名”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涉财罪犯受到从严从快惩处。坚决落实人权司法保护,对xxx名未成年人判处非监禁刑,对xxxx名认罪认罚的罪犯从宽处理,万名罪犯减刑或假释,对xx名罪犯予以特赦,市中院少年审判庭被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依法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全面落实民法典,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市法院六年审结民商事案件万件。坚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稳妥审结买卖、万件,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加强破产企业司法救治,通过破产重整,使”xx”等一批困境企业重获新生,x。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x法院破产案件审理经验在全省推广。坚持防范与化解风险并重,积极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贷纠纷x.x万件,弘扬守约诚信,惩戒违约失信。坚持保护创新激励创造,审结知识产权纠纷xxx件,市中院审结的xxx公司诉xx公司商业诋毁纠纷入选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坚持民生司法保护,快审快结追索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等纠纷xxxx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服务扶贫脱贫,妥善处理涉农涉贫案件xxxx件,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坚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万件,调撤率为%,xx法院被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坚持保障强军战略,及时审结涉军案件xxxx件,建成”两站一中心”,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诉讼外服务大格局不断完善,市中院涉军维权工作多次受到中部战区、省委、省政府和最高法院表彰。

依法加强司法审查,着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市法院六年审结行政诉讼案件xxxx件。与市检察院、司法局联合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坚持裁判和协调相结合,妥善解决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涉众型案件xxxx件,裁定准予执行非诉行政案件xxx件,为秦岭北麓问题集中整治、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司法保障。积极参与”蓝天保卫战”,及时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xxx件、检察公益诉讼案件xx件,努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韩城法院成立黄河生态保护巡回法庭,与山西河津法院签订《区域司法协作备忘录》,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培训,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每年报送《行政审判司法审查报告》,及时发送司法建议,促进法治政府”六大工程”和示范创建活动落地落实。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工作机制的意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意识明显增强。xxxx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xx.x%,同比上升xx个百分点。华州法院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得到政府支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xxx%。

依法保障胜诉权益,着力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向”执行难”顽疾亮剑,破除阻碍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万人,万人,万件,执行到位x亿元。坚决落实最高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部署,在市委的领导下,建立了由xx个单位组成的联动机制,市人大审议通过《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各部门配合”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全市法院攻坚克难,打通查人找物、财产变现、协同联动、精准惩戒、打击拒执等方面堵点,建立了统一管理体系,加强了监督管理,强化了财产查控和联合惩戒,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执行难”突出问题基本解决,市中院、xx等x个法院被表彰为全省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法院强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实施”一个中枢、两个维度、三类团队”运行模式,财产处置全部实现网络拍卖,执行质效稳步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持续巩固。xxxx年全市法院执结案件x.x万件,执行到位亿元,较xxxx年分别增长x%、%,xx等与xx矿业合作探矿采矿合同纠纷执行案入选全省法院十大审判执行典型案例。

二、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持续优化诉讼服务。

审判管理更加有力。修订完善案件质量管理制度,狠抓”五个环节”,严把”三个关口”,审判管理规范高效。全面复查xx年来的减刑、假释、万件,完成整改。定期召开审判管理会议,实行月通报、季点评、年考核和蹲点督导,加强监督考核,审判质效核心指标实现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xxxx年,,居全省法院第x位;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个百分点;法官人均结案xxx件,同比多结xx件;生效案件发改率、民事案件调撤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司法服务更加贴心。深入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十大诉讼服务信息平台全面运行,诉讼费实现微信、支付宝等多渠道缴纳,xxxx年全市法院网上立案xxxx件,跨域立案xxx件,电子送达法律文书xx.x万件,”xxxxx”诉讼服务热线查询xxxx人次,网络庭审xxx件次,”数据跑路”为群众诉讼提供了便捷。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引入律师、专业调解委员会进驻诉讼服务中心,与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建立涉诉信访互动化解机制,与市司法局协作构建全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市法院”网络调解平台”入驻调解组织xx个,万件,线下线上并行的调解机制不断深化,为当事人提供了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市中院六年向xxx案xxx名特困当事人发放救助金xxx余万元,减缓免诉讼费xxxx余万元,司法人文关怀充分彰显。

司法公开更加深化。全面加强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全市法院六年网上公开裁判文书万份,网络直播庭审xxxx件,万条,访问量达xxxx余万次,司法鉴定实现网上办理一体化,审判工作进一步公开透明。扎实推进宪法法律”九进”活动,举办”院长讲办案故事网络视频大赛”,坚持每月在市广播电台《环境热线》接受群众咨询,与市电视台联合制作《法治xx》节目xxx期,拍摄的微电影《贪婪的黑洞》《迟来的新房钥匙》在全国全省获奖,xx等人买卖他人社交平台账号案被《中国法治故事书》收录,市中院被表彰为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新闻宣传工作多次受到最高法院、省法院表彰。

三、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着力增强发展动能。

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快推进。稳步开展员额制改革,组建办案团队,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得到加强。全市法院现有员额法官xxx人,均在一线履行审判职责。明确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制定审判组织权责清单,强化审委会宏观指导职能,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制约有效、监督到位、权责统一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更趋成熟。充分发挥院庭长示范引领作用,万件,占结案数的%。

综合配套改革协调推进。严格落实员额法官遴选、退出、补选机制,加强职业保障,全市法院六年遴选员额法官xxx人、退出xx人、恢复x人,择优选升二、三、四级高级法官xx人,其他法官晋级xxx人。科学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全市法院现有法官助理xxx人、聘任制书记员xxx人、司法警察xxx人、司法行政人员xxx人,以法官为主体,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其他行政人员为辅助的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全面建立。认真贯彻人民陪审员法,细化陪审规则,建立四项机制,全市人民陪审员六年参审案件万件,占一审结案数的%,司法民主不断加强。澄城法院、富平淡村法庭被确定为全省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示范单位。

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扎实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确保有罪的人受到依法判处,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全市法院对涉嫌抢劫罪的官跃进、涉嫌诈骗罪的袁留保等x案x人宣告无罪。积极开展”速调裁审”机制改革,”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简案快办、难案精审”的案件繁简分流办理格局基本形成,审判效率全面提升,市中院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被表彰为全市优秀改革创新案例。全市法院六年速裁万件,天,比普通程序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一半以上。

四、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一体推进,党员干警的党性修养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富平法院被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

始终把业务能力建设作为重点。持续打造”学习型”法院,坚持提升专业素养与增强审判能力相结合,承办全省刑事法学会年会,开办”青年法官论坛”,依托”东府法官学堂”,邀请专家举办实务讲座,组织干警研讨疑难案件,加强民法典学习培训,队伍学习调研能力、法律理论水平不断提升。六年来,市中院举办”青年法官论坛”xx期、”东府法官学堂”xx期、专题讲座xx期,法官干警参加各类培训xxx期,每年对员额法官全部轮训;全市法院完成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参阅案例xxx篇,xx篇获奖,x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为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xx智慧”。

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抓在手上。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强化重点岗位、要害部门监督,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定期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制定《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开展审务督察和司法巡查,落实基层法院院长履职约谈制度,强化执纪问责,全市法院六年党纪政务处分xx人次、诫勉谈话xx人次,司法作风持续好转。制定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月报告和督查倒查制度,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司法环境。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聚焦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市中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处分xx人次,整改顽瘴痼疾xxx条,制定正风肃纪、制约监督、为民服务、交流轮岗四个方面xx项制度,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五、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全面推进法院工作。

不断增强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向市人大、市政协专题汇报司法体制改革、基本解决执行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加强”两代表一委员”联络工作,积极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市中院六年办结代表建议x件、委员提案xx件,形成《案件移送若干问题规定》《典型案例发布制度》等,对提升审判质效、深化司法为民起到了积极作用,多次被表彰为代表建议办理和提案承办工作先进单位。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方位多途径发布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审理信息,举办法院开放日,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人民群众了解、支持、监督法院工作的渠道进一步畅通。

各位代表,xxxx年以来,全市法院和全市经济社会一样经历了攻坚克难、持续发展的历程。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审判执行任务日益繁重;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触及司法制度体系变革;新冠疫情反复波动,对审判工作带来冲击。这六年,广大法官干警迎难而上,勇于担当,团结一心,戮力前行,审判任务圆满完成,司法改革全面推进,业务能力不断增强,诉讼服务更加亲民,审判信息化全面应用,司法服务脱贫攻坚坚强有力,市中院审判大楼即将竣工,全市法院xxx个集体、xxx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市中院先后三年被市委、市政府考评为优秀单位,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发生了深刻变化、取得了重大进展。这些成绩和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和市政协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各位代表和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回顾六年的发展历程,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只有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人民法院工作才能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砥砺前行;只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边”,坚定不移走群众路线,持之以恒为民办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人民法院工作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支持;只有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提升审判质效,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创新,驰而不息加强队伍建设,人民法院工作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服务保障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任务艰巨,法官干警的政治素养和服务意识还需增强;人民群众对公正高效司法的需求日益增长,法院队伍的业务能力和司法水平还需提升;案件数量持续新高的形势严峻,法官办案压力大任务重,保障服务履职还需加强。对此,我们将持续努力,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和改进。

今后五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历次全会和******来x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法院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持续深化司法改革,不断落实司法为民,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为谱写xx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重要的一年,全市法院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学习贯彻******精神,更加自觉践行初心使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深刻把握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公正司法的忠诚捍卫者。全面落实《中国***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深入开展”高举旗帜、响应号召、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主题活动,强化责任担当,凝聚团结向上、奋发有为的强大动力,推进审判工作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争创一流法院。

二是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xx高质量发展。依法惩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犯罪、新型网络犯罪、职务犯罪,从重从快打击多发性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动平安xx建设。深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乡村振兴,推进和谐美丽xx建设。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沟通协调机制,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加强行政审判司法审查报告报送工作,推进法治xx建设。加强执行管理体系建设,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推行执行团队化模式办案和执行实施案件繁简分流,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落实善意文明执行,推进诚信xx建设。

三是持续深化司法为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民生权益司法保障。完善家事审判制度,推进家事审判专业化、审判方式人性化。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推进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发展。持续加强涉军维权案件审判和诉讼外服务,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不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流程一体化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纠纷解决方案和诉讼服务。不断拓展司法公开范围,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积极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促进全民守法。

四是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不断优化审判管理机制,完善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相统一的科学评价体系,强优势补短板,确保审判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落实审判权责清单制度、”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机制,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强化审委会宏观指导职能,不断完善规范高效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深入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积极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全面推进刑事、行政案件繁简分流,不断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升改革成效。继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建设更高水平智慧法院。

五是全面从严治党管院,努力锻造高素质法院队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进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健全法官培训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定期轮训机制,分类开展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职业能力培训,切实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坚持严管与厚爱,不断改进司法作风,持续整治顽瘴痼疾,保障依法履行职责,提升法官干警职业尊荣感、使命感。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服务保障xx高质量发展,人民法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上级法院的有力监督支持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不忘为民初心,牢记法治使命,凝心聚力,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年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审判质效有了新提升。五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49338件,办结1156751件,法官人均结案850.16件,分别比上五年上升32.86%、26.36%和30.37%;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206749件,办结199809件,法官人均结案660.94件,同比分别上升30.03%、28.67%和36.86%,均创历史新高。办案质量持续向好发展,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3.09%,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0.78‰,信访投诉率0.02%,同比分别下降1.08个百分点、0.52个千分点和0.41个百分点。

——司法改革迈出新步伐。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法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等改革工作,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李少平副院长等领导批示肯定。市中院先后在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召开的司法改革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司法公开取得新突破。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建设“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工作机制。在中国社科院开展的20xx年度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中,市中院排名全国法院第一。

——创先争优取得新成效。全面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五年来,有97个集体、147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从化区法院、花都区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天河区法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

一、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11453件,审结108006件,判处罪犯98603人,同比分别上升37.85%、34.89%和16.31%;其中市中院受理13411件,审结12764件,同比分别上升16.93%和12.60%。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判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间谍等危害国家安全罪犯19人。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判处杀人、抢劫、绑架、贩毒等罪犯20xx9人。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判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419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涉众型犯罪,判处罪犯20xx人。惩治扰乱医疗秩序、恶意欠薪、醉酒驾驶等新类型犯罪,判处罪犯9331人。严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判处贪污贿赂、渎职罪犯1674人,其中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261人。加强重大刑事案件审判,依法审结广州火车站广场“506”案、邦家公司集资诈骗案和海南省原省委、常务副省长谭力受贿案等案件。市中院刑二庭获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落实人权刑事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和宽严相济要求,对8589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直至死刑,对21959名轻微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判处非监禁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对32名依法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宣告无罪。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量刑公正透明,白云区法院被最高法院指定为量刑规范化工作示范联系点和罚金刑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依法开展减刑假释工作,依法裁定减刑假释42116人。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共判处未成年罪犯4793人,同比减少23%。深化“羊城金不换”工程,推进市中院“全国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建设,完善犯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出庭、心理干预、帮教等机制,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市中院和黄埔区法院获评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二、依法开展民商事和行政审判,服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开展民商事审判。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01770件,审结644134件,一审结案诉讼标的1525.8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3.25%、35.82%和185.84%;其中市中院受理117571件,审结112223件,一审结案诉讼标的393.83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1.30%、39.11%和387.11%。维护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案件46264件,黄埔区法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市中院在全国率先成立少年家事审判庭。加强“三农”权益司法保护,一审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涉农纠纷案件49736件,市中院民事庭获评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实行医疗鉴定人出庭和专家辅助人制度,审结医疗纠纷案件1318件,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审结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纠纷等案件73455件,维护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市中院和白云区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服务绿色发展,审结全省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环境公益诉讼案、首例我省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加强涉电商案件审判,市中院成立电子商务合议庭。妥善审理证券虚假陈述纠纷、金融衍生品纠纷等新型案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17971件,促进金融市场安全运行。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破产清算案件211件,化解企业债务124.3亿元,市中院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推动成立全国首个破产管理人自治组织,被最高法院指定为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审结民安证券、广东国民信托破产案,广州亚钢、广州亚铜和广州汇集破产重整案等重大案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0801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推动设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天河区法院获评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完善涉外商事审判机制,在全国涉外商事审判中率先实施专家陪审和咨询制度,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12823件,依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全市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9909件,审结19802件,同比分别上升28.98%和30.94%;其中市中院受理8606件,审结8558件,同比分别上升67.82%和68.40%。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一审审结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的2063件,占15.94%,妥善审理农村“外嫁女”权益保护等行政诉讼案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18347件行政非诉案件裁定准予执行。加强国家赔偿案件审查,审结案件245件,决定赔偿金额1608万元。配合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做好广州市行政诉讼案件移交广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工作。

三、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加强执行实施工作。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360240件,办结329643件,执结标的626.0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7.35%、10.09%和118.99%;其中市中院受理21231件,办结20510件,执结标的103.9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5.23%、26.04%和42.93%。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有效整合执行实施力量。推进执行精细化管理,细化执行流程节点控制,促进规范执行。完善执行财产查控机制,深化最高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应用,建成广州市“天平”执行查控网,实现房屋、土地、银行存款等财产集中查控。推行涉诉资产网络竞拍,成功竞拍标的58.53亿元,增值率13.08%。运用债权转股权、转让无形财产、整体拍卖等方法,提高执行财产变现率。加强释法教育和执行和解,促使39312件案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10735件案件达成和解。

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完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公布29428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失信名单公布以来,2399名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天河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依法惩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限制消费93702人、限制出境716人、罚款253.5万元、司法拘留1363人,对拒不执行裁判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9人,并已对43人判处刑罚。

四、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制定司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取消院庭长对案件的审批审核,实行主审法官和合议庭负责制。突出法官主体地位,探索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实行院庭长带头办案机制。完善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突出对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职能。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改革,增选人民陪审员1513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31127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86.8%。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追责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完善法官职业保障,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

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严格员额法官的遴选标准、方式、程序和选任要求,选任首批员额法官1069名。推进辅助人员管理改革,全市法院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书记员1788名,推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形成较科学的配置比例,提升整体办案效能。最高法院推广我市法院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经验。

推动设立南沙自贸区法院。积极争取支持,推动设立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加强商事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和商事调解中心建设,搭建自贸区民商事纠纷立体化多元纠纷解决平台,服务自贸区发展。

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推进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严格审限管理。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评析机制。强化审判监督,审结二审案件114118件,改判、发回重审11049件;审结再审案件1279件,改判、发回重审436件。

五、深化司法为民、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

拓宽司法为民渠道。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网上立案、网上公告送达、网上阅卷等机制。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在全国法院率先实行“一对一”人工服务,做到办案信息“主动告知”,当事人“有问必复”,答复信息380685条,群众满意率98%。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当场立案率97.68%,居全国前列。在全省率先开通审务通、律师通,为当事人、律师提供移动式便捷诉讼服务。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及时协调司法行政部门为当事人提供律师服务。

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审判流程、开庭审理、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打造“阳光法院”。完成280个数字法庭改造,建成两级法院庭审网络直播统一平台,直播案件12157件,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予以广泛报道。实行裁判文书公开,累计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39569份,居全国法院前列。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行执行日志机制,实现执行案件流程全公开。加强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加强司法新闻宣传,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市中院连续五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在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法院。

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调解工作,通过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29888件。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的对接,全市法院建成诉前联调工作室、工作站143个,成功调处各类纠纷121030件,标的29.52亿元,当事人自动履行率95.75%。推进涉诉信访化解机制改革,推动建立第三方参与信访案件化解机制,实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制度。规范司法救助,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832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445万元。

六、自觉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提升司法工作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先后向市人大会专题报告刑事审判、诉前联调、司法公开、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等工作,向市人大内司委报告仲裁司法审查、职务犯罪案件审判、民事行政执行等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监督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配合市人大会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代表集中视察等工作。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市中院主办代表书面建议25件,并及时向市人大会报告办理情况。市中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加强联络工作,通过主动汇报法院工作,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参加座谈、旁听庭审等形式听取代表意见1593人次。市中院柯元平同志获评全国法院联络工作先进个人。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健全沟通机制,主动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广泛征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对法院工作的意见。走访接待政协委员207人次,听取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办理政协提案15件,提高接受民主监督的效果。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宪法原则,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认真办理检察建议,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审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起抗诉的案件,市中院受理278件,办结273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71件。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建议,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市中院在全省律师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认真接受司法监督员、当事人、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引导干警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法治理念,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健全法官轮训、审判业务专家培养、与法学院校双向人才交流等机制。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举办法官论坛、“穗法学堂”活动,市中院举办各类培训123期15820余人次。加强调研工作,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全市法院获奖论文数量占全省50%以上。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培育法官法治信仰,塑造职业人格。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广泛开展廉洁司法警示教育,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坚持挺纪在前,建立廉政监察员、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谈话提醒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拓宽举报受理渠道,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法院干警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率呈下降趋势。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提升办案水平。加强与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沟通,协助解决基层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完善中心法庭、巡回办案点和法官社区工作室布局。南沙区法院南沙法庭获评全国“工人先锋号”,从化区法院吕田法庭获评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全市法院司法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的五年,是办案质量效率显著提升的五年,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更加信任和支持。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地体会到,促进人民法院事业发展,必须做到五个始终坚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坚持担当精神,攻坚克难,积极应对审判任务日益繁重的新常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改革创新破解工作难题;始终坚持从严治院,确保司法公正廉洁。过去五年广州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全市法院广大干警努力的结果,更离不开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上级法院正确指导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审判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审判执行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部分案件办理效率偏低,有的案件存在超审限问题,与群众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新型审判团队组建、司法责任制改革、审判管理监督、法官职业保障等需进一步完善;队伍的思想、能力、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个别干警违纪违法被追究责任;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完善的关键时期,是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力争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全国的前列,为推动我市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全面上水平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黑恶势力、电信诈骗等各类刑事犯罪,服务平安广州建设。妥善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依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和涉外案件审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完善审判管理监督,充分运用审判大数据提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办案质效。

(二)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组建以法官为中心的审判团队。深化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优化办案辅助机制。加快推进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率先实现诉讼制度创新。开展审判效率机制改革,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提高审判效率。积极探索执行体制改革,提高执行质效,确保在全国率先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健全职业保障,保障法官依法公正履职。推进南沙自贸区法院建设。

(三)进一步推进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强化“互联网+”思维,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手段,建设电子法院、智慧法院,提升审判和诉讼服务水平。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安定。强化司法公开理念,深化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等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创新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改进法院工作。

(四)进一步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执纪监督,从严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永远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精神和代表审议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广州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年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服务平安广州、法治广州、廉洁广州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9164件、办结229621件,比上年分别上升15.02%和13.61%。其中,市中院受理47630件、办结42744件,分别上升19.95%和20.64%。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3193件、审结21201件,同比分别上升9.52%和6.75%。其中,市中院受理2684件、审结2440件,分别上升9.15%和6.83%。

依法惩治犯罪。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一审审结杀人、抢劫、毒品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3970件,审结苏永胜重大入室抢劫案、胡伟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投注额达4840亿元的特大网络赌博案等案件。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判处罪犯297人。打击扰乱医疗秩序犯罪,审结广医二院伤医案、打砸伊丽莎白医院案等案件。打击环境资源犯罪,判处罪犯117人。惩治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网络电信诈骗等诈骗犯罪,判处罪犯260人。依法惩治贪污、受贿犯罪,判处罪犯165人,其中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53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125人。原白云农工商公司总经理张新华贪污、受贿近3.8亿元,一审被判处死刑。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判处罪犯128人,同比上升39.13%,其中属单位行贿罪犯35人,让行贿犯罪受到应有的制裁。

严格刑事司法。坚持宽严相济政策和罪刑法定原则,判处各类罪犯19869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1481人、免予刑事处罚的53人;依法宣告8名被告人无罪。加强人权刑事司法保障,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严格执行审限规定,所有刑事案件均在审限内审结。严格把握减刑、假释条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9074件,其中裁定不予减刑、降低提请减刑幅度、不予假释的3299件,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工作。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推进“羊城金不换”帮教工程,完善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和判前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判处未成年罪犯871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343人。市中院“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社会观护制度”和黄埔区法院“庭审四感模式”分别获评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优秀事例和创新事例。市中院少年庭、黄埔区法院少年庭获评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二、依法审理民事、行政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57449件、审结130486件、解决诉讼标的306.8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3.83%、12.11%和65.45%,其中通过调解方式结案52326件;受理各类行政案件6273件、审结5282件,同比分别上升74.83%和67.36%。其中,市中院受理民事案件28135件、审结24381件,分别上升16.03%和18.03%;受理行政案件2493件、审结20xx件,分别上升80.13%和51.17%。

注重保障民生。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案件9451件。加强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程序的衔接,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1963件。规范适用赔偿标准,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审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10652件。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审结医疗纠纷案件288件。贯彻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中院审结的孟健诉养生堂产品质量纠纷案获评全国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加强涉房屋买卖、租赁、物业服务等纠纷案件审判,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22533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注重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维护公平诚信的交易秩序,审结商事纠纷案件47009件,其中涉外涉港澳台纠纷案件892件,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审结破产案件29件,化解企业债务32.34亿元。市中院依法审结民安证券、国民信托破产案,推动成立全国首个破产管理人自治组织,被最高法院指定为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审结金融纠纷案件22949件,结案标的184.2亿元,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注重保护知识产权。加强对核心技术、新兴产业和知名品牌的司法保护,依法制裁和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促使智力成果的价值实现。审结知识产权案件9490件,约占全国的1/12。深化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最高法院给予肯定。全国人大会决定设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注重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一审审结行政案件3489件,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行政行为的671件,占19.23%。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3件,决定予以赔偿228万元。加强行政非诉案件的审查与执行,依法裁定准予执行4486件,不准予执行488件。开展行政案件点评活动,提出司法建议331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加强执行工作,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权益。

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72169件、执结62665件、执结标的118.1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4.48%、14.05%和22.92%。其中,市中院受理4398件、执结4071件、执结标的22.30亿元,分别上升14.83%、16.65%和36.78%。

加大执行力度。创新网络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机制,通过房管、车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配合,及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19317人次、限制出境187人次、罚款20人次、司法拘留244人次、追究刑事责任7人。推行全市法院涉诉资产网络拍卖机制,成功拍卖标的922个,成交总额10.23亿元,增值率8.83%。

注重执行效果。实行精细化管理,运用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法,提高执行质效。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执结涉民生案件8474件,执结金额15.48亿元。运用债权转股权、转让无形财产、整体拍卖,提高执行财产变现率。加强释法教育和执行和解,促使6849件案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1947件案件达成和解。

推进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机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438人次,涉及案件2212件,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自动履行义务的案件193件。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接,让失信被执行人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交通出行等方面受制约。

四、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公正司法。

积极稳妥推进审判机制改革。推行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制度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市中院设立电子商务、环境资源案件合议庭。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白云区法院被最高法院指定为量刑规范化工作示范联系点。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审结案件2069件,结案时间平均为7日。推行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庭审公开、文书公开,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新增人民陪审员1513名,建立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机制。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7463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83.90%。深化诉前联调工作机制,调处纠纷26407件,省法院向全省推广我市经验。推动涉诉信访改革,落实“诉访分离”,处理群众来信3387件、来访4408人次。建成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实现信访人与最高法院法官“面对面”沟通。

创新阳光司法机制。推进立案、审理、裁判、执行信息网上全程公开。在全省率先开通全市法院庭审网络直播统一平台,直播案件1996件。推进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公布裁判文书131489份,公布数量居全国前列。我市司法公开工作多次得到最高法院肯定。推进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建设,发布审判白皮书,与媒体合办法制宣传专栏,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推进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联合出版《金不换说法》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读本。市中院和越秀、海珠、天河、白云区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受到最高法院通报表扬。

维护人民群众诉讼权益。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在全省率先实行网上立案,推行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民事诉讼文书。落实司法救助,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804万元,确保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发放司法救助金490万元。实现12368诉讼服务两级法院全覆盖,主动发送诉讼信息324128条,及时回复当事人信息97349条,涉各类案件33263件,群众满意率97.6%。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开展巡回审判,推行法官进社区,促进矛盾就地化解。

五、完善监督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

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规范立案、庭审、评议、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归档等工作。发挥二审、再审功能,审结二审案件24542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2138件;审结再审案件300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116件。完善审判质效评查机制、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评析制度,市中院对9743件案件实行自查,对548件案件和64场庭审活动实行集中评查,针对存在问题抓好整改。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监督,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85%。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监督。认真贯彻市人大会对诉前联调工作、20xx年度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审议意见,及时报告落实情况。配合市人大会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活动,报告了行政审判、司法改革、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制度实施等工作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实行每半年通报工作、征求意见做法,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评查案件。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353名代表提出的497条意见和建议,逐条研究、逐一回复,推进工作。向市人大会报告20xx年度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市中院主办的4件建议代表均表示满意,并被评为20xx年度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办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93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37件。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随案发放监督卡等形式,广泛接受党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律师、当事人和新闻媒体监督。尊重和保障律师在诉讼活动中依法履职,会签并认真执行《关于在刑事诉讼中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若干规定》,注重听取律师意见改进工作。

六、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廉洁司法。

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和纠正“四风”问题,市中院领导班子提出的26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开展“六难三案”整治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细化33项整治任务,认真整改不规范、不文明行为。对全市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进行审务督察,切实纠正存在问题。严格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廉政纪律学习教育,从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加强业务建设。开展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题培训,推行法官导师制、案件点评制,组织培训301期11410人次。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和学术讨论活动,注重成果转化。在全国法院第26届学术讨论会上有21篇论文获奖,市中院和天河区法院获评组织工作先进奖。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监督指导,促进办案质效提升。南沙区法院南沙人民法庭获评全国“工人先锋号”,从化市法院吕田人民法庭获评全国法院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加强案例指导工作,越秀区法院审理的李健雄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案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创先争优、领潮争先意识,营造秉公执法、奋发向上的氛围。全市法院97个集体、463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市中院知识产权庭荣立集体一等功、彭亮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天河区法院陈宗桢法官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进步,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审判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审判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主审法官及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等改革措施有待深化;队伍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官司法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xx年,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坚持改革创新,推进严格司法,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持严格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依法惩治犯罪活动,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公益诉讼审判,提高执行工作实效。加强审判管理监督,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二是推进司法改革。围绕“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要求,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审委会委员办案制度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探索立案登记制改革,保障当事人诉权。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人权司法保障。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及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三是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水平,加强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公开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研究办理相关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

四是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司法救助机制,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组织法官进社区,深化诉讼调解和诉前联调工作机制。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院方针,深化作风教育,认真整治“四风”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每一名法官就职时必须宣誓忠于宪法和法律。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监督查处机制,确保司法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我们将全力捍卫这一生命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本次代表大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法治广州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嫩江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各界支持下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依法履行职责立足司法为民坚持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39950件办结207487件比上年分别增长3.35%和0.71%。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39715件办结35438件同比分别增长1.46%和0.31%。

一、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1176件,审结19860件,同比分别下降9.89%和11.56%。其中,市中院受理2459件,审结2284件,同比分别下降12.34%和12.32%。

依法惩治犯罪活动。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判处各类罪犯2422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2653人、免予刑事处罚86人。依法打击杀人、抢劫、盗窃、强奸、贩毒等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以及走私、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市中院审结黄建堂等4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李传柱等6人集资诈骗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依法从严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破坏环境资源、恶意欠薪、网络诈骗、醉酒驾车等危害民生犯罪,判处罪犯2175人。市中院刑二庭获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突出打击职务犯罪。加大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力度,判处罪犯374人,其中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有17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155人,重刑率为41.44%,同比提高6.72个百分点。市中院依法审结了李治臻、黄志光等一批贪腐大案。严惩涉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领域渎职犯罪,判处罪犯45人。

加强人权刑事司法保障。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在全省率先实施庭前会议、证人出庭作证和强制医疗等制度。推行量刑规范化,确保量刑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格把握犯罪构成要件,对不构成犯罪的5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市中院实行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和裁前公示制度,依法裁定减刑假释6843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未成年罪犯非监禁刑适用率达44.25%。推进市中院“全国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建设,探索和促进未成年罪犯帮教工作的开展。我市少年审判工作得到最高法院领导批示肯定。

二、依法开展民事审判,服务民生和经济发展。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38316件,审结116388件,同比分别增长6.64%和4.86%。其中,市中院受理24247件,审结20656件,同比分别增长18.39%和17.87%。全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结案标的185.44亿元,同比增长28.39%。

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依法维护和谐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8305件。黄埔区法院家事合议庭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加强劳动者权益和企业用工权益保护,妥善调处12393件劳动争议案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农民工1.11亿元欠薪通过诉讼得以追讨。依法保护交通事故受害方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审结此类赔偿纠纷案件9648件。依法化解医患矛盾,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审结医疗纠纷案件266件。

依法审理商事案件。保护诚实守信,制裁违约欺诈,审结各类商事纠纷案件15543件。市中院调处“广之旅”股权纠纷系列案,引入案外人参与调解,促成各股东达成和解协议,使近十年的公司控股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市中院增设金融审判庭,各基层法院分别设立金融审判庭或金融合议庭,加强金融审判,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8204件,保障金融市场安全运行,促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2527件。依法稳妥推进破产、清算案件审判,审结破产、清算案件29件,清理企业债务8.41亿元。

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励自主创新,规范市场竞争,促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498件,同比增长14.39%。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市中院审结广药集团诉加多宝公司虚假宣传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天河区法院获评广州市保护知识产权市长奖。

依法审理涉城乡发展案件。审结涉“三旧”改造、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拆迁等各类房地产纠纷案件17897件,妥善审理涉潭村城中村改造搬迁、广州国际金融城拆迁等案件,促进群众居住权益和城市建设共赢。依法保护城乡生态环境,审结涉环境污染案件13件。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审结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相邻纠纷等案件414件。

三、依法开展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588件,审结3156件,同比分别下降11.36%和16.29%。其中,市中院受理1384件,审结1323件,同比分别下降22.60%和23.30%。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审理涉土地征收、“两违”整治、公积金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案件。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121件,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的294件,占13.86%。加强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和执行,对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3177件案件裁定予以执行。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9件,决定予以赔偿金额110万元。

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畅通“民告官”救济渠道,市中院通过提级管辖、指定管辖,实行司法审判与行政区域适当分离。推行协调和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368件行政案件当事人因和解而撤诉。市中院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组织行政案件点评活动,提高司法建议针对性,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依法开展执行工作,维护当事人权益。

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63040件,执结54947件,执结标的96.1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21%、下降0.31%、增长17.26%。其中,市中院受理3830件,执结3490件,执结标的16.3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48%、8.86%和37.62%。

强化执行工作措施。推进执行精细化管理,运用督促执行、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手段,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予以司法拘留、罚款、限制出境468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12842份,向社会曝光637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着力清理被执行人为党政机关的执行案件,共执结403件,结案率为98.77%。

发挥执行联动功能。与公安、国土房管、工商、银行等部门建立调查执行财产网络系统、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和信用惩戒机制,提高执行实施联动水平。天河区法院协调国土房管、规划、教育、街道等各方力量,执结涉案标的1.2亿元的“金钥匙”学校教育储备金系列案,执行到位金额达1.1亿元。

五、完善便民措施,落实司法为民。

完善诉讼服务措施。市中院制定《关于开展平安广州、法治广州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将确保公正司法、完善便民机制作为重要内容。提升立案窗口服务水平,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1965件,探索要素式裁判方式改革,提高审判效率。市中院实现诉讼档案电子文件网上查阅,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查阅档案;开通“12368”诉讼信息服务平台,在全国率先采用“一对一”人工服务,做到办案信息“主动告知”,当事人“有问必复”,当事人反映的12741条信息得到及时处理,满意率为99%。发挥人民法庭、巡回办案点和社区法官工作室作用,促进矛盾就地化解。依法化解信访问题,处理群众来信3037件、接待群众来访4224人次。认真落实《律师法》和相关规定,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保障。加大司法建议力度,发出司法建议536份,促进相关部门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调解工作。坚持“合法、自愿”和“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各个环节。通过调解撤诉方式办结各类案件49854件,解决争议标的45.33亿元。市中院加强诉前联调指导工作,全市通过诉前联调机制调处纠纷31722件,调解成功27643件,调处标的11.37亿元,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98.98%,最高法院发文予以肯定。

落实司法救助。为经济确有困难的4209件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用1181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对于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协调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推动司法救助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共向375名刑事被害人和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533万元,避免他们因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陷入困境。

六、推进审判管理监督,促进司法公开公正。

推进审判管理。市中院制定《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三年规划纲要(-)》,促进审判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提升办案质效。开展案件质量讲评活动,推行二审发改案件评析制度,加强案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越秀区法院获评全国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单位。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建立积案防控长效机制,全市法院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达99.84%。市中院强化审判监督,依法纠正原审确有错误的裁判,审结二审案件20987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1687件;审结再审案件279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82件。

推进司法公开。全面落实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六公开”,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全市法院上网公布裁判文书85761份,公布数量全国领先。市中院审判法庭全部实现庭审活动录音、录像和记录“三同步”,做到庭审网络“天天有直播”,推动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实行庭审网络直播。市中院开通官方微博,关注人数超过9万。推进法制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开展法制宣传活动585次,举办“法庭开放日”59次,引导公众增强法治意识。我市司法公开工作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的肯定。

接受各界监督。市中院向市人大会和有关委员会报告诉前联调、代表建议办理、试点设立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以及仲裁法实施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加强代表联络工作,市中院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工作、参与案件“判前评议”、调解和执行等活动215人次。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市中院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38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42件。接受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监督。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5407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89.81%。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市中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深入查摆“四风”方面的问题,提出并落实26项整改措施,建立健全28项规章制度,构建防治“四风”的长效机制。加强调研工作,市中院完成32项重点调研课题,形成相应工作制度。探索法官职业化新路子,越秀区法院被指定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管理改革试点法院,花都区法院开展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改革。加强办案绩效考核管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强教育培训,举办各类业务培训184期12573人次。推进文化建设,萝岗区法院被评为全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加强廉政建设,开展“筑牢防线”系列教育活动,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筑牢反腐保廉防线。市中院获评全市廉洁文化进机关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法院84个集体、394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天河区法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花都区法院获记集体一等功,市中院陈海仪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市中院认真履行对基层法院干部协管职责,对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做好对基层法院的工作帮扶,选派法官相互挂职锻炼,组织资深法官巡回授课,举办专项业务培训。协助基层法院改善执法物质条件,积极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反映,帮助基层法院解决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物质装备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指导机制,根据需要恢复、新建人民法庭。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技术在工作中的应用。

各位代表,正是有了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全市法院才得以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审判任务重、办案压力大的问题仍然较突出,法官经常加班加点办案;审判质效需要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纠纷效果有待提升;执结案件标的实际到位率为68.63%,尚有部分案件未能得到完全执行;审判作风、工作作风需要进一步改进,司法为民便民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和本次人大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新型城市化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审判工作。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依法正确履行审判职责,狠抓执法办案,依法公平公正处理好各类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惩治各类犯罪活动,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提高执行工作效率,为平安广州、法治广州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推进司法改革。按照中央和上级法院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的落实。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程序,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探索试点设立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三是落实司法为民。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加强诉讼指引与帮助,加强调解工作,加强司法救助,推进“12368”诉讼信息服务平台和诉讼档案电子文件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两级法院全覆盖,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司法为民的温暖。

四是深化司法公开。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庭审网络直播和庭审活动录音、录像和记录“三同步”,建设两级法院庭审网络直播平台。推进裁判文书公开,依法可以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加强司法宣传,完善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建设,加强与公众联系互动,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让司法案件经得起事实、法律的检验。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继续深化市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基层法院深入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探索完善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永恒追求,人民满意是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新型城市化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广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本站小编为你整理了广州市人民法院。

希望可以帮到您。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审判质效有了新提升。五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49338件,办结1156751件,法官人均结案850.16件,分别比上五年上升32.86%、26.36%和30.37%;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206749件,办结199809件,法官人均结案660.94件,同比分别上升30.03%、28.67%和36.86%,均创历史新高。办案质量持续向好发展,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3.09%,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0.78‰,信访投诉率0.02%,同比分别下降1.08个百分点、0.52个千分点和0.41个百分点。

——司法改革迈出新步伐。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法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等改革工作,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李少平副院长等领导批示肯定。市中院先后在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召开的司法改革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司法公开取得新突破。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建设“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工作机制。在中国社科院开展的20xx年度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中,市中院排名全国法院第一。

——创先争优取得新成效。全面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五年来,有97个集体、147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从化区法院、花都区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天河区法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

一、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11453件,审结108006件,判处罪犯98603人,同比分别上升37.85%、34.89%和16.31%;其中市中院受理13411件,审结12764件,同比分别上升16.93%和12.60%。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判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间谍等危害国家安全罪犯19人。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判处杀人、抢劫、绑架、贩毒等罪犯20xx9人。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判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419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涉众型犯罪,判处罪犯20xx人。惩治扰乱医疗秩序、恶意欠薪、醉酒驾驶等新类型犯罪,判处罪犯9331人。严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判处贪污贿赂、渎职罪犯1674人,其中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261人。加强重大刑事案件审判,依法审结广州火车站广场“506”案、邦家公司集资诈骗案和海南省原省委、常务副省长谭力受贿案等案件。市中院刑二庭获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落实人权刑事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和宽严相济要求,对8589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直至死刑,对21959名轻微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判处非监禁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对32名依法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宣告无罪。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量刑公正透明,白云区法院被最高法院指定为量刑规范化工作示范联系点和罚金刑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依法开展减刑假释工作,依法裁定减刑假释42116人。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共判处未成年罪犯4793人,同比减少23%。深化“羊城金不换”工程,推进市中院“全国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建设,完善犯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出庭、心理干预、帮教等机制,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市中院和黄埔区法院获评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二、依法开展民商事和行政审判,服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开展民商事审判。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01770件,审结644134件,一审结案诉讼标的1525.8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3.25%、35.82%和185.84%;其中市中院受理117571件,审结112223件,一审结案诉讼标的393.83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1.30%、39.11%和387.11%。维护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案件46264件,黄埔区法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市中院在全国率先成立少年家事审判庭。加强“三农”权益司法保护,一审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涉农纠纷案件49736件,市中院民事庭获评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实行医疗鉴定人出庭和专家辅助人制度,审结医疗纠纷案件1318件,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审结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纠纷等案件73455件,维护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市中院和白云区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服务绿色发展,审结全省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环境公益诉讼案、首例我省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加强涉电商案件审判,市中院成立电子商务合议庭。妥善审理证券虚假陈述纠纷、金融衍生品纠纷等新型案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17971件,促进金融市场安全运行。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破产清算案件211件,化解企业债务124.3亿元,市中院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推动成立全国首个破产管理人自治组织,被最高法院指定为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审结民安证券、广东国民信托破产案,广州亚钢、广州亚铜和广州汇集破产重整案等重大案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0801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推动设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天河区法院获评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完善涉外商事审判机制,在全国涉外商事审判中率先实施专家陪审和咨询制度,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12823件,依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全市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9909件,审结19802件,同比分别上升28.98%和30.94%;其中市中院受理8606件,审结8558件,同比分别上升67.82%和68.40%。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一审审结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的2063件,占15.94%,妥善审理农村“外嫁女”权益保护等行政诉讼案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18347件行政非诉案件裁定准予执行。加强国家赔偿案件审查,审结案件245件,决定赔偿金额1608万元。配合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做好广州市行政诉讼案件移交广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工作。

三、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加强执行实施工作。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360240件,办结329643件,执结标的626.0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7.35%、10.09%和118.99%;其中市中院受理21231件,办结20510件,执结标的103.9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5.23%、26.04%和42.93%。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有效整合执行实施力量。推进执行精细化管理,细化执行流程节点控制,促进规范执行。完善执行财产查控机制,深化最高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应用,建成广州市“天平”执行查控网,实现房屋、土地、银行存款等财产集中查控。推行涉诉资产网络竞拍,成功竞拍标的58.53亿元,增值率13.08%。运用债权转股权、转让无形财产、整体拍卖等方法,提高执行财产变现率。加强释法教育和执行和解,促使39312件案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10735件案件达成和解。

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完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公布29428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失信名单公布以来,2399名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天河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依法惩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限制消费93702人、限制出境716人、罚款253.5万元、司法拘留1363人,对拒不执行裁判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9人,并已对43人判处刑罚。

四、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制定司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取消院庭长对案件的审批审核,实行主审法官和合议庭负责制。突出法官主体地位,探索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实行院庭长带头办案机制。完善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突出对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职能。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改革,增选人民陪审员1513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31127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86.8%。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追责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完善法官职业保障,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

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严格员额法官的遴选标准、方式、程序和选任要求,选任首批员额法官1069名。推进辅助人员管理改革,全市法院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书记员1788名,推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形成较科学的配置比例,提升整体办案效能。最高法院推广我市法院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经验。

推动设立南沙自贸区法院。积极争取支持,推动设立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加强商事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和商事调解中心建设,搭建自贸区民商事纠纷立体化多元纠纷解决平台,服务自贸区发展。

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推进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严格审限管理。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评析机制。强化审判监督,审结二审案件114118件,改判、发回重审11049件;审结再审案件1279件,改判、发回重审436件。

五、深化司法为民、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

拓宽司法为民渠道。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网上立案、网上公告送达、网上阅卷等机制。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在全国法院率先实行“一对一”人工服务,做到办案信息“主动告知”,当事人“有问必复”,答复信息380685条,群众满意率98%。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当场立案率97.68%,居全国前列。在全省率先开通审务通、律师通,为当事人、律师提供移动式便捷诉讼服务。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及时协调司法行政部门为当事人提供律师服务。

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审判流程、开庭审理、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打造“阳光法院”。完成280个数字法庭改造,建成两级法院庭审网络直播统一平台,直播案件12157件,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予以广泛报道。实行裁判文书公开,累计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39569份,居全国法院前列。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行执行日志机制,实现执行案件流程全公开。加强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加强司法新闻宣传,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市中院连续五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在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法院。

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调解工作,通过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29888件。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的对接,全市法院建成诉前联调工作室、工作站143个,成功调处各类纠纷121030件,标的29.52亿元,当事人自动履行率95.75%。推进涉诉信访化解机制改革,推动建立第三方参与信访案件化解机制,实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制度。规范司法救助,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832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445万元。

六、自觉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提升司法工作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先后向市人大会专题报告刑事审判、诉前联调、司法公开、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等工作,向市人大内司委报告仲裁司法审查、职务犯罪案件审判、民事行政执行等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监督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配合市人大会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代表集中视察等工作。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市中院主办代表书面建议25件,并及时向市人大会报告办理情况。市中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加强联络工作,通过主动汇报法院工作,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参加座谈、旁听庭审等形式听取代表意见1593人次。市中院柯元平同志获评全国法院联络工作先进个人。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健全沟通机制,主动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广泛征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对法院工作的意见。走访接待政协委员207人次,听取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办理政协提案15件,提高接受民主监督的效果。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宪法原则,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认真办理检察建议,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审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起抗诉的案件,市中院受理278件,办结273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71件。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建议,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市中院在全省律师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认真接受司法监督员、当事人、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引导干警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法治理念,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健全法官轮训、审判业务专家培养、与法学院校双向人才交流等机制。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举办法官论坛、“穗法学堂”活动,市中院举办各类培训123期15820余人次。加强调研工作,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全市法院获奖论文数量占全省50%以上。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培育法官法治信仰,塑造职业人格。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广泛开展廉洁司法警示教育,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坚持挺纪在前,建立廉政监察员、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谈话提醒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拓宽举报受理渠道,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法院干警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率呈下降趋势。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提升办案水平。加强与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沟通,协助解决基层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完善中心法庭、巡回办案点和法官社区工作室布局。南沙区法院南沙法庭获评全国“工人先锋号”,从化区法院吕田法庭获评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全市法院司法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的五年,是办案质量效率显著提升的五年,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更加信任和支持。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地体会到,促进人民法院事业发展,必须做到五个始终坚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坚持担当精神,攻坚克难,积极应对审判任务日益繁重的新常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改革创新破解工作难题;始终坚持从严治院,确保司法公正廉洁。过去五年广州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全市法院广大干警努力的结果,更离不开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上级法院正确指导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审判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审判执行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部分案件办理效率偏低,有的案件存在超审限问题,与群众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新型审判团队组建、司法责任制改革、审判管理监督、法官职业保障等需进一步完善;队伍的思想、能力、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个别干警违纪违法被追究责任;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完善的关键时期,是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力争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全国的前列,为推动我市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全面上水平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黑恶势力、电信诈骗等各类刑事犯罪,服务平安广州建设。妥善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依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和涉外案件审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完善审判管理监督,充分运用审判大数据提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办案质效。

(二)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组建以法官为中心的审判团队。深化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优化办案辅助机制。加快推进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率先实现诉讼制度创新。开展审判效率机制改革,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提高审判效率。积极探索执行体制改革,提高执行质效,确保在全国率先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健全职业保障,保障法官依法公正履职。推进南沙自贸区法院建设。

(三)进一步推进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强化“互联网+”思维,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手段,建设电子法院、智慧法院,提升审判和诉讼服务水平。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安定。强化司法公开理念,深化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等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创新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改进法院工作。

(四)进一步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执纪监督,从严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永远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精神和代表审议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广州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位代表:

20xx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各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狠抓审判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01704件、办结239521件,法官人均结案162件,同比分别上升12.09%、4.31%和9.75%;其中市中院受理50468件、办结45591件,法官人均结案148件,分别上升5.96%、6.66%和15.32%。

一、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法惩治各类犯罪活动。全市法院受理刑事一、二审和再审案件26173件、审结23706件,分别上升12.85%和11.82%;其中市中院受理3122件、审结2666件,分别上升16.32%和9.26%。积极应对刑事案件上升,加强审判工作,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一审审结间谍、杀人、抢劫、重大盗窃、毒品以及黑社会性质等刑事案件18630件。依法审结广州火车站广场“5·06”案、彭树声5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重大案件,对在广州301路公交车上实施爆炸的被告人欧长生一审判处死刑。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一审审结走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信用卡诈骗、假冒注册商标等刑事案件2422件。一审审结全国最大的“老鼠仓”案陈志民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判处罪犯58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323人,上升10.24%,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77人。如原番禺区副区长龚汉坤、原从化市委方纪章因受贿分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八年。

注重人权刑事司法保障。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罪责相当、疑罪从无原则,依法适用缓刑4289人、免予刑事处罚81人、宣告无罪11人。依法适用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等规则,保障律师知情权、会见权、阅卷权、辩护权,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审限规定,实现零超期羁押。坚持裁前公示、审理公开、文书公开,依法审结减刑、假释案件9187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判处未成年罪犯574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183人。创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积极开展心理干预、档案封存、结对帮教等工作,黄埔区法院少年庭获评广东省先进集体。

二、发挥民事和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开展民事审判。全市法院受理民事一、二审、再审和特别程序案件167466件、审结126755件,分别上升6.36%和下降2.86%;其中市中院受理29104件、审结26022件,分别上升3.44%和6.73%。坚持自愿、合法调解原则,通过调解撤诉办结案件39030件。

在民事审判中,突出保障和服务民生。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0111件,促进家庭和谐。越秀区法院办理的林某某申请人身保护案获评全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3526件,依法保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和谐。探索医疗鉴定人出庭和专家辅助人制度,审结医疗纠纷案件232件,维护医疗秩序。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22371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环境资源案件640件,促进生态环境发展。市中院二审审结的袁某某诉某房地产公司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获评全国法院十大环境侵权案例、全省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环保公益诉讼案获评20xx年度广东十大法律事件。

在民事审判中,突出保障和服务创新发展。贯彻诚实信用原则,审结商事案件18507件,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审结金融案件27615件,规范金融秩序,促进金融业创新发展。推进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审结破产、清算案件121件,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经济转型升级。审结广州亚钢、广州亚铜重整案,化解债务58.9亿元,促使企业恢复生产。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084件,依法保护智力创新,促进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在全国涉外民事审判中率先实施专家陪审和咨询制度,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2762件,促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全市法院受理行政一、二审、再审和国家赔偿案件7457件、审结5658件,分别上升18.87%和7.12%;其中市中院受理3353件、审结2400件,分别上升34.50%和20.00%。认真贯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强化行政机关举证责任,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一审审结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的683件,占17.88%;对6338件行政非诉案件裁定准予执行。审结国家赔偿案件82件,决定予以赔偿300万元。积极配合做好广州市行政诉讼案件移交广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工作。

三、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加大执行实施力度。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90514件、执结73388件,分别上升25.42%和17.11%,执结标的115.72亿元;其中市中院受理5019件、执结4696件,分别上升14.12%和15.35%,执结标的25.05亿元。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力度,完善与工商、税务、房管、车管、银行等部门联动机制,启用网络查控,实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全国查控,工商、社保、征信、车辆等14类信息全省查控。推进全市涉诉资产网络竞拍,成功拍卖涉诉标的710个,成交11.90亿元、增值率6.25%。

加大执行惩戒力度。依法惩治规避执行行为,限制消费15950人、限制出境195人、罚款115万元、司法拘留260人,对拒不执行裁判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9人。推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对11330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予以公布,让失信被执行人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交通出行等方面受限制。天河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

四、加强审判管理监督,落实司法为民、司法公开。

强化审判管理监督。以司法公正为目标,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完善办案流程管理,实施办案进度管控,从源头上防止超审限。开展案件质量、庭审质量、文书质量评查,完善专业法官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疑难案件研讨,强化案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办案质量。强化二审重在解决事实法律争议、再审重在解决依法纠错的职能作用,审结二审案件26046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726件;审结再审案件233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85件。

拓宽诉讼便民渠道。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着力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推进网上立案,对网上提交的630件立案申请予以立案。推进电子邮件送达,送达民事诉讼文书6949份。开通广州审务通,完善网上查询、阅卷、收退费、申诉机制,提供便捷诉讼服务。加强“12368”诉讼热线工作,发出提示信息692571条,回复信息135118条,当事人满意率97.63%。白云区、荔湾区法院推进法官进社区,番禺区、从化区、增城区法院推进巡回审判,方便群众化解矛盾。与司法局共建法律援助工作站,由驻站律师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援助服务。为困难群体提供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762万元,缓、减、免交诉讼费1670万元。

提升司法公开水平。以司法公开为途径,着力打造阳光法院。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广州法院庭审直播网建设,实行直播预告,直播案件5354件。上网公布裁判文书213843份,居全国前列。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开展的中国司法透明度测评中,市中院排名全国法院第2位。加强法治宣传,市中院和越秀区、海珠区、花都区、南沙区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20xx年度在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法院。

五、推进司法改革,增强司法公信力。

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制定《关于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审判责任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行司法权力清单和司法责任清单,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落实院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制度,全市法院院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人均主办案件98件。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审判指导职能。完善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运行机制,确保审判权在有效监督下依法公正高效行使。最高法院推广花都区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经验。

推进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在党委、人大和政府支持下,全市法院配有。

合同。

制审判辅助人员1055名,其中市中院配有法官助理143名、书记员120名。制定《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方案》及配套办法,推进辅助人员职业化、规范化建设,保障法官专注“审”与“判”,提升整体办案效能。市中院在中央政法委召开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介绍经验,最高法院予以推广。

推进审判工作机制改革。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当场立案,当场立案率97%。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审结速裁案件4020件,居全国18个试点城市首位,省委政法委在越秀区法院召开现场会予以肯定。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改革,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3094件,上升41.72%。深化诉前联调工作,全市通过诉前联调化解纠纷23289件,标的4.36亿元。推进涉诉信访改革,邀请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参与化解工作。推动建立律师代理涉诉信访、申诉案件机制。全市法院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467件次,下降17.04%。推动设立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为自贸区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六、自觉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提升司法工作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会报告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和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内司委报告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监督意见,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配合开展执法检查、代表集中视察等活动,认真研究处理相关意见。先后向各区联组代表报告半年和全年工作,并通过向代表回复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发送短信、印送工作通报、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和邀请参与调解、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方式接受监督。对代表提出的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大对“老赖”曝光力度等多项意见建议予以采纳并认真落实。代表对市中院主办的6件建议案表示满意。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完善联系机制,主动向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法院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并认真研究处理,提高接受民主监督工作质效。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共办结79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1件。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认真办理检察建议,改进办案工作。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听取律师的意见建议,发挥律师在促进司法公正中的积极作用。市中院在全省律师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认真听取司法监督员、当事人和新闻媒体的意见建议,提升工作水平。

七、抓好自身建设,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抓好司法作风建设。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深入查摆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廉政责任清单,规范信访举报办理,开展经常性的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促进廉洁作风建设。市中院在全市廉洁广州党规党纪知识竞赛中取得第一名,市中院彭亮法官获评廉洁广州20xx年度十大人物。

抓好业务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突出抓好对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学习培训,组织培训10690人次。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和学术讨论活动,注重成果转化,在广东法院学术讨论会上,全市法院获奖论文数量占全省50%。市中院获评全国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

抓好基层指导监督。加强与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沟通,协调做好基层法院涉区划调整工作,推动解决审判辅助人员不足、信息化建设基础薄弱等困难问题。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指导监督,提升工作水平。指导开展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在增城区法院新塘人民法庭等5个法庭进行改革试点。

一年来,全市法院认真开展“最美法官”评选等创先争优活动,注重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提素质、强作风,营造风清气正、拼搏进取的工作氛围。全市法院53个集体、320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海珠区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天河区法院陈宗桢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花都区法院刘靖法官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各位代表,正是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工作才能取得新的成绩和进步。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向各位人大代表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办案质效与群众需求存在差距,审判管理监督不够精细;执行工作有待加强,执行联动、财产查控工作存在不足;司法改革任务比较繁重,需要与办案工作统筹推进;司法公开需要进一步深化,信息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审判辅助人员配备仍然不足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全市法院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立足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公正司法,加强办案质效监督,强化二审和再审监督功能,提升庭审水平、裁判水平。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严格审限管控,提升办案效率。加大财产查控和执行联动力度,提升执行工作效能。

二是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完善监督机制。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发挥庭审实质作用。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做好员额法官选任工作,推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实现科学配置。健全律师诉讼权利保障机制。加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建设,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三是深化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完善阳光司法机制。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行动指南,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改进司法服务工作。以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为依托,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推进信息化建设,建设智能法院。创新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机制,拓宽司法监督渠道,改进法院工作。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严守纪律法律、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促进司法规范化。抓好业务学习培训,开展审判业务交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法官的法律素养。举办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班,提高审判业务技能。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审判权执行权监督机制,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各位代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不懈奋斗的目标!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公平正义,为我市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各位代表:

20xx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服务平安广州、法治广州、廉洁广州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9164件、办结229621件,比上年分别上升15.02%和13.61%。其中,市中院受理47630件、办结42744件,分别上升19.95%和20.64%。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3193件、审结21201件,同比分别上升9.52%和6.75%。其中,市中院受理2684件、审结2440件,分别上升9.15%和6.83%。

依法惩治犯罪。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一审审结杀人、抢劫、毒品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3970件,审结苏永胜重大入室抢劫案、胡伟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投注额达4840亿元的特大网络赌博案等案件。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判处罪犯297人。打击扰乱医疗秩序犯罪,审结广医二院伤医案、打砸伊丽莎白医院案等案件。打击环境资源犯罪,判处罪犯117人。惩治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网络电信诈骗等诈骗犯罪,判处罪犯260人。依法惩治贪污、受贿犯罪,判处罪犯165人,其中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53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125人。原白云农工商公司总经理张新华贪污、受贿近3.8亿元,一审被判处死刑。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判处罪犯128人,同比上升39.13%,其中属单位行贿罪犯35人,让行贿犯罪受到应有的制裁。

严格刑事司法。坚持宽严相济政策和罪刑法定原则,判处各类罪犯19869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1481人、免予刑事处罚的53人;依法宣告8名被告人无罪。加强人权刑事司法保障,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严格执行审限规定,所有刑事案件均在审限内审结。严格把握减刑、假释条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9074件,其中裁定不予减刑、降低提请减刑幅度、不予假释的3299件,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工作。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推进“羊城金不换”帮教工程,完善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和判前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判处未成年罪犯871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343人。市中院“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社会观护制度”和黄埔区法院“庭审四感模式”分别获评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优秀事例和创新事例。市中院少年庭、黄埔区法院少年庭获评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二、依法审理民事、行政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57449件、审结130486件、解决诉讼标的306.8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3.83%、12.11%和65.45%,其中通过调解方式结案52326件;受理各类行政案件6273件、审结5282件,同比分别上升74.83%和67.36%。其中,市中院受理民事案件28135件、审结24381件,分别上升16.03%和18.03%;受理行政案件2493件、审结20xx件,分别上升80.13%和51.17%。

注重保障民生。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案件9451件。加强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程序的衔接,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1963件。规范适用赔偿标准,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审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10652件。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审结医疗纠纷案件288件。贯彻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中院审结的孟健诉养生堂产品质量纠纷案获评全国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加强涉房屋买卖、租赁、物业服务等纠纷案件审判,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22533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注重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维护公平诚信的交易秩序,审结商事纠纷案件47009件,其中涉外涉港澳台纠纷案件892件,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审结破产案件29件,化解企业债务32.34亿元。市中院依法审结民安证券、国民信托破产案,推动成立全国首个破产管理人自治组织,被最高法院指定为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审结金融纠纷案件22949件,结案标的184.2亿元,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注重保护知识产权。加强对核心技术、新兴产业和知名品牌的司法保护,依法制裁和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促使智力成果的价值实现。审结知识产权案件9490件,约占全国的1/12。深化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最高法院给予肯定。全国人大会决定设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注重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一审审结行政案件3489件,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行政行为的671件,占19.23%。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3件,决定予以赔偿228万元。加强行政非诉案件的审查与执行,依法裁定准予执行4486件,不准予执行488件。开展行政案件点评活动,提出司法建议331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加强执行工作,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权益。

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72169件、执结62665件、执结标的118.1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4.48%、14.05%和22.92%。其中,市中院受理4398件、执结4071件、执结标的22.30亿元,分别上升14.83%、16.65%和36.78%。

加大执行力度。创新网络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机制,通过房管、车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配合,及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19317人次、限制出境187人次、罚款20人次、司法拘留244人次、追究刑事责任7人。推行全市法院涉诉资产网络拍卖机制,成功拍卖标的922个,成交总额10.23亿元,增值率8.83%。

注重执行效果。实行精细化管理,运用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法,提高执行质效。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执结涉民生案件8474件,执结金额15.48亿元。运用债权转股权、转让无形财产、整体拍卖,提高执行财产变现率。加强释法教育和执行和解,促使6849件案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1947件案件达成和解。

推进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机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438人次,涉及案件2212件,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自动履行义务的案件193件。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接,让失信被执行人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交通出行等方面受制约。

四、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公正司法。

积极稳妥推进审判机制改革。推行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制度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市中院设立电子商务、环境资源案件合议庭。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白云区法院被最高法院指定为量刑规范化工作示范联系点。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审结案件2069件,结案时间平均为7日。推行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庭审公开、文书公开,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新增人民陪审员1513名,建立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机制。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7463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83.90%。深化诉前联调工作机制,调处纠纷26407件,省法院向全省推广我市经验。推动涉诉信访改革,落实“诉访分离”,处理群众来信3387件、来访4408人次。建成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实现信访人与最高法院法官“面对面”沟通。

创新阳光司法机制。推进立案、审理、裁判、执行信息网上全程公开。在全省率先开通全市法院庭审网络直播统一平台,直播案件1996件。推进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公布裁判文书131489份,公布数量居全国前列。我市司法公开工作多次得到最高法院肯定。推进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建设,发布审判白皮书,与媒体合办法制宣传专栏,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推进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联合出版《金不换说法》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读本。市中院和越秀、海珠、天河、白云区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受到最高法院通报表扬。

维护人民群众诉讼权益。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在全省率先实行网上立案,推行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民事诉讼文书。落实司法救助,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804万元,确保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发放司法救助金490万元。实现12368诉讼服务两级法院全覆盖,主动发送诉讼信息324128条,及时回复当事人信息97349条,涉各类案件33263件,群众满意率97.6%。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开展巡回审判,推行法官进社区,促进矛盾就地化解。

五、完善监督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

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规范立案、庭审、评议、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归档等工作。发挥二审、再审功能,审结二审案件24542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2138件;审结再审案件300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116件。完善审判质效评查机制、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评析制度,市中院对9743件案件实行自查,对548件案件和64场庭审活动实行集中评查,针对存在问题抓好整改。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监督,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85%。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监督。认真贯彻市人大会对诉前联调工作、20xx年度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审议意见,及时报告落实情况。配合市人大会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活动,报告了行政审判、司法改革、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制度实施等工作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实行每半年通报工作、征求意见做法,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评查案件。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353名代表提出的497条意见和建议,逐条研究、逐一回复,推进工作。向市人大会报告20xx年度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市中院主办的4件建议代表均表示满意,并被评为20xx年度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办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93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37件。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随案发放监督卡等形式,广泛接受党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律师、当事人和新闻媒体监督。尊重和保障律师在诉讼活动中依法履职,会签并认真执行《关于在刑事诉讼中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若干规定》,注重听取律师意见改进工作。

六、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廉洁司法。

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和纠正“四风”问题,市中院领导班子提出的26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开展“六难三案”整治活动,制定。

工作方案。

分解细化33项整治任务认真整改不规范、不文明行为。对全市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进行审务督察切实纠正存在问题。严格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廉政纪律学习教育从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加强业务建设。开展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题培训,推行法官导师制、案件点评制,组织培训301期11410人次。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和学术讨论活动,注重成果转化。在全国法院第26届学术讨论会上有21篇论文获奖,市中院和天河区法院获评组织工作先进奖。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监督指导,促进办案质效提升。南沙区法院南沙人民法庭获评全国“工人先锋号”,从化市法院吕田人民法庭获评全国法院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加强案例指导工作,越秀区法院审理的李健雄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案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创先争优、领潮争先意识,营造秉公执法、奋发向上的氛围。全市法院97个集体、463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市中院知识产权庭荣立集体一等功、彭亮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天河区法院陈宗桢法官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进步,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审判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审判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主审法官及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等改革措施有待深化;队伍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官司法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xx年,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坚持改革创新,推进严格司法,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持严格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依法惩治犯罪活动,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公益诉讼审判,提高执行工作实效。加强审判管理监督,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二是推进司法改革。围绕“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要求,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审委会委员办案制度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探索立案登记制改革,保障当事人诉权。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人权司法保障。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及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三是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水平,加强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公开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研究办理相关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

四是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司法救助机制,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组织法官进社区,深化诉讼调解和诉前联调工作机制。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院方针,深化作风教育,认真整治“四风”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每一名法官就职时必须宣誓忠于宪法和法律。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监督查处机制,确保司法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我们将全力捍卫这一生命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本次代表大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法治广州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范文

(一)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审判买践,积极开展各项审判工作。

1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两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件,结案件,结案率%。共判处各类犯罪分子xx名,没有发生超审限和超期羁抑案件。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顺利审结了案、案等一系列在全区有影响的案件.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成功审结了案,得到了社会各界群众的高度赞扬。吸取外地经验,把协调机制引入行政审判之中,既维护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权成.又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加大非诉行政执行力度共受理件.结案率%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就计划生育、道路规划拆迁、非法占地建窑等案件进行集中执行.有力地配合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并为全区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努力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4加大执行力度,力克“执行难”。认真贯彻党中央号文件精神,加大执行力度、讲究执行艺术、规范执行行为。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件,执结件,执结率为%。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x万元,执行工作始终处于全市法院前列。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执行方式,探索出公告执行、悬赏执行、限制高消费、发放债权凭证等行之有效的方式,采用“早出击、晚突击、节假日搞袭击”的方法,力克“执行难”。建立健全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执行款物管理办法》等执行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开展了“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和“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有力促进了执行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5加强审判监督工作。认真审查处理提出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实施中诉听证制度,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申诉难”问题。共受理审判监督案件件,结案率%。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对确有错误案件依法予以纠正。通过深入细致的审判监督工作,维护了公正裁判的既判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以“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1、认真组织专项活动。结合法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扎买有效地开展了“制度建设年”活动、“思想作风整顿”活动、“基层建设年”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等。这些活动的全面铺开和深入进行,着力解决了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制度建设年”提出以队伍建设为突破口,制定完善了多项规章制度,并印制成册下发每位干警,买现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工作格局;“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从端正执法思想、工作作风、审判活动、学习生活等入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规范法官行为、塑造法官形象;“基层建设年”注重加强法院工作基础,加快推进“两庭”建设步伐,目前审判综合大楼已经开工莫基,法庭已建成投入使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端正了广大干警的执法理念。

2、狠抓干警教育培训。制定实施了《干警学习培训计划》,法官进级晋职均参加省法官学院的培训学习,鼓励干警考研读博,参加全国司法考试,并对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举办各类审判业务、研讨会、专业技能培训会,扩大教育培训的覆盖面和买际效果。在工作任务重、人员力量少的晴况下,专门批准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员离岗学习,其中有xx名同志通过了司法考试。教育培训工作,为法院长远发展培养储备了优秀人才,使全院千警的综合素质明显提高,理解运用法律能力明显增强。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认真落实党风康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实行廉政保证金制。

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嫩江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奋力拼搏、踏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我院“送法进军营”活动受到了河南省军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联合表彰打击拒执罪工作晋级全省前十名被省高院通报表彰获得了“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等十余项荣誉称号涉农维权工作受到市中院、区委、区人大常委会的肯定。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力服务____跨越发展。

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体审判执行干警自愿加班加点,共登记立案各类案件6026件,审执结4524件,审限内结案率100%,新收案件数量位居全市第二位。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暴恐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共受理刑事案件420件,结案377件,结案率89%;按照依法有序原则,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743件,审结3411件,结案率87%;适应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新要求,共受理行政案件51件,审结42件,结案率为81%。

对涉农、涉军特殊群体案件,开通绿色通道,采取预约立案、电话立案、现场立案等方便快捷的立案方式,实行一站式诉讼服务,优先立案、高效审理、强力执行,确保农民工、军人军属、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权益得到及时保障。月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____区委书记、____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亲自到区法院,现场向农民工发放工资款281万元。

实现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做到“季有打击月、月有打击周、周有打击日”。新一届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工作,每一次执行行动都提前谋划,作出详细预案部署,举全院之力实施精准抓捕、精准打击。今年以来,全院共执结案件1606件,开展大小集中抓捕行动19次,司法拘留231人,判处拒执犯罪分子17人,拘传失信被执行人547人,申请人拍手称快,老赖胆战心惊,提振了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信心,打出了法院声势,捍卫了司法尊严,彰显了法律权威,促进了社会诚信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7月3日上午,省高院在郑州召开新闻发布会,我院获全省评打击拒执犯罪先进法院。

(二)坚持司法为民,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融入到执法办案中。

大力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采用开放式、面对面的接待柜台式设计,使来诉来访当事人与接待人员在平等亲和的氛围下沟通交流,为当事人提供最亲近的服务。各窗口均设置了显著的职能标识,配备导诉员专门负责为来院群众进行接待引导。印制了《诉讼指南》、《举证须知》、《诉讼文书格式样本》等诉讼指导材料,为当事人提供桌椅、饮水机、笔墨、纸张、花镜、雨伞、报刊等用品或材料,设有专门的当事人休息区,创造温馨舒适的环境,使法院司法服务更具亲和力,更显人性化。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我院一贯坚持法庭一定要切实践行“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理念,将法庭开到“田间地头”、开到“房前屋后”,极大地减轻了群众讼累,方便了群众诉讼。大力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高办案效率。诉讼标的在一万三千元以下的小额诉讼纠纷统一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三)以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为切入点,扎实做好抓党建带队建工作。

及时组织召开院党组会,研究全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印发《____区人民法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台账,要求全院干警做好学习记录,推动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入脑入心、落地生根。

开展“讲纪律、守规矩、强素质、树形象”主题教育,从思想政治、遵规守纪、纪律作风、执法办案等四个方面开展重点整治,全面提高全院干警的思想政治、纪律作风、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从严落实监督责任,坚持对迟到、早退干警进行通报并扣罚文明奖,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对办公环境整洁有序的庭室给予表扬,存在脏乱差的部门严肃通报批评,营造了良好的办公办案环境。

积极在全院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审判序列对绩效考核指标定期通报,每季度开展“办案标兵”评选活动,对结案数较高的审判团队予以公开通报表扬,给予物质奖励。

(四)围绕中心工作,坚决完成区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坚持把扶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向万金镇栗门张村和张茂吴村派驻一名科级干部作为第一书记,吃住在村。抽调22名干警对口帮扶贫困户,印发了对口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两名党组副书记分别牵头,每周带领工作队深入农户进行帮扶。根据贫困户的状况,分别购置了空调、桌椅等生活用品,赠送给困难户,切实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坚决落实区委禁烧、禁放的要求,打好蓝天保卫战。春节期间在英杨社区警车24小时不间断巡逻,做好宣传提醒,未发生春节、元宵节燃放烟花爆竹现象。三夏期间,把驻村工作和禁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驻村书记蹲守田间地头,有力配合了全区的禁烧行动,受到了区委的通报表彰。

招商引资工作抓出成效。成功引进总投资一亿元的八方冷链物流园项目,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该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以生鲜冷链物流和专业的低温仓储为核心,集低温仓储配送、电子商务、冷链物流信息与金融服务为一体,产业机构合理,服务体系完善,专业化程度高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产业园区。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干警素质整体上还不够高,办案过程中还存在不规范现象;二是个别案件质效不高,增加了当事人诉累。三是新类型案件大量增加,办案压力和难度增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年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两抢一盗”、非法集资等犯罪,保持高压、打出声势、形成威慑,全力保障社会稳定。依法审理贪污贿赂犯罪,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积极服务经济新常态,妥善处理民间借贷、企业融资、征地拆迁等多发矛盾纠纷,护航产业集聚区建设,为全区“二次创业”营造安全有序的发展环境。

二是推进司法改革,完善运行机制。按照中央和上级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总体布置,落实顶层设计,开展基层探索。在员额制改革的基础上,推进法院内部机构改革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最大限度调动积极性。积极推进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新型合议庭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实现谁审理谁裁判、谁办案谁负责。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落实便民举措。完善便民诉讼服务网络,加大巡回审判和法制宣传力度。继续深化涉诉信访改革,严格落实涉诉信访终结制度。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建设。推进信用惩戒机制建设,运用大数据为执行工作和司法决策服务。

四是狠抓审判管理,规范司法行为。健全司法规范化制度体系,着力提升庭审活动、裁判标准、文书制作规范化水平。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注重均衡结案,严格审限管理和责任追究。推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在新的一年里,区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好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为____跨越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

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嫩江

各位代表:

20xx年,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委工作大局,狠抓审判执行本职,强化职能作用发挥,完善审执管理制度,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329件,办结各类案件3311件,同比分别上升24.4%和25%。

一、恪守司法本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贯彻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05件,同比上升4.1%,判处罪犯333人,同比下降1.5%,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58.18万元。审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件13件,从严惩处罪犯20人;审结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财型犯罪85件133人;审结妨害公务、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犯罪28件66人;审结非法狩猎、污染环境、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2件25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8件13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4人。坚持严之有据、宽之有度,对38名犯罪情节严重的被告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对108名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有悔改表现的被告人适用缓刑。充分发挥庭审中心功能,严把刑事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全年共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3件。

坚持调判结合,妥处民事纠纷。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审结一审各类民商事案件1989件,同比上升42.5%,化解争议标的金额6.87亿元。调解撤诉案件1104件,调撤率达55.5%。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249件;审结人身损害、交通事故、雇员受害等侵权责任纠纷案件118件;审结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等劳动争议纠纷案件119件;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纠纷案件993件,占总结案数的49.9%。加强对民事案件客观真实性的审查力度,依法将2起涉嫌虚假诉讼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支持监督并举,推进依法行政。注重处理好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妥善审结行政案件3件,其中判决2件,原告撤诉1件。原告卢秋云诉县公安局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案件为后我院受理的首例行政诉讼案件,该案由原院长龚英明担任审判长,县公安局局长出庭应诉,经公开审理,原告主动撤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增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办结行政非诉案件68件,裁定准予执行国土、环保、工商行政处罚案件60件,依法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案件8件,征收社会抚养费65万元。

强化执行措施,破解执行难题。通过内部调整新任命8名执行员,增强执行力量,

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发挥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作用,拓展“点对点”查控体系,推进“一性两化”建设。共执结各类案件1040件,同比上升1.6%,执行到位标的.额3400万元,实际执行率46.1%。全年通过网上“点对点”查询被执行人财产21667人次,共获反馈有效信息3568条,并依法及时处置执行。与公安机关建立网上查控被执行人和车辆机制,实行24小时轮值备勤。坚持网拍优先,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被执行人厂房、住房等资产9件次,累计成交额890万,平均溢价率12.69%,为当事人节省拍卖佣金23.8万元。落实执行案件信息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接机制,上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645条,限制参与招投标、融资信贷以及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等高消费行为,限制出境5人,司法拘留22人。加大打击拒执犯罪力度,以妨害公务罪判处一咬伤执行干警被告人拘役5个月。重点部署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保障强制执行的威慑力和公信力。

二、强化司法保障,切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围绕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出台《关于为“五水共治”、“创无违建县”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等各项审判职能,积极主动为“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司法保障。以妨害公务罪判处1起暴力阻碍三改一拆案件,以污染环境罪判处1起偷排工业废水案件。积极配合全县重点工作,全年共派出630余人次参与新兴街、联系乡镇村的“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环境整治和路线教育活动。

审慎处理涉企纠纷。坚持差异化处置涉困企业纠纷,对有市场有前景的坚持协调化解,共调解撤诉涉企纠纷案件348件,涉及金额1.2亿元,帮助企业维持生产、渡过难关。对严重资不抵债的则及时采取资产保全措施,依法保障劳动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今年我院妥善处置了浙江和和箱包有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涉浙江**海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等一批系列案,有力维护了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落实涉诉信访改革要求,坚持省高院提出的“不忽悠、不回避、不迁就、不姑息”的信访工作理念,细致认真做好接待、化解、救助、终结等各项工作,并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及基层组织做好相关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2人次,在法治轨道内妥善化解上级批办和群众路线督导组督办的信访件5件,甄别信访终结2件。开通远程网络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信访人与最高院远程视频接访。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党政机关和有关单位发送的23份司法建议全部被采纳,有效发挥了司法对创新社会管理和优化公共决策的积极作用。

三、践行司法为民,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不断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完善立案大厅规范化建设,增设互联网电脑,开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重新改版法院门户网站,提供案件办理进程查询、观看开庭视频音像资料、诉讼服务指导、裁判文书查阅、审判人员信息等一系列服务,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法院资讯,监督法院工作。完善咨询导诉服务、诉前登记和诉调衔接等便民措施,推行立案调查令制度,共发放调查令21份,有效缓解当事人取证难问题。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率先在全市法院完成建院以来所有文书档案的电子化扫描,设立专门的电子档案室,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被评为浙江省规范化数字档案室。